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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跑道事件案例分析(推荐19篇)

2024年4月1日8时55分,美国海军的EP-3型侦察机在中国海南岛东南70海里110公里的中国专属经济区上空,与王伟驾驶的歼-8II战斗机发生碰撞,歼-8II战斗机坠毁,王伟跳伞下落不明,后被确认牺牲。今天开学吧为你们带来了一些毒跑道事件案例分析优秀作文,供大家阅读参考,希望你认真看完,会对你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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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全文共 2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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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this section, you are allowed 30 minutes to write a short essay. you should focus on"the impact of social networking websites on reading." you should write at least 150 words but no more than 200 words.

主题:社交网站对阅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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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三鹿奶粉事件案例

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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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28日,位于兰州市的解放军第一医院收治了首例患“肾结石”病症的婴幼儿,据家长们反映,孩子从出生起就一直食用河北石家庄三鹿集团所产的三鹿婴幼儿奶粉。7月中旬,甘肃省卫生厅接到医院婴儿泌尿结石病例报告后,随即展开了调查,并报告卫生部。随后短短两个多月,该医院收治的患婴人数就迅速扩大到14名。

9月11日晚卫生部指出,近期甘肃等地报告多例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病例,调查发现患儿多有食用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历史。经相关部门调查,高度怀疑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受到三聚氰胺污染。卫生部专家指出,三聚氰胺是一种化工原料,可导致人体泌尿系统产生结石。

9月11日晚,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产品召回声明称,经公司自检发现2008年8月6日前出厂的部分批次三鹿牌婴幼儿奶粉受到三聚氰胺的污染,市场上大约有700吨。为对消费者负责,该公司决定立即对该批次奶粉全部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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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法律案例分析论文篇

全文共 28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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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跟随律师及相关案件进行了实习并且承担了一部分工作,现选择其中一个案件进行一部分改编并且结合一些热点法律问题与争议完成案例分析报告。

一、 案情概要

在一个夜黑风高的夜晚,北京时间凌晨1点28分,司机陈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在道路上行驶,在一个V字型路口进行调头,由于路口转弯角度较大,加之是夜晚,视线不明确,司机陈某没有看到调头路口处有一个醉汉被害人王某躺在马路口,汽车碾压王某于车下,之后陈某下车查看并看见王某躺在汽车底下,随后司机陈某慢慢挪动汽车并且驾车逃逸。后被害人王某被路人发现并送往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于第二日上午死亡。经法医专业鉴定后,被害人王某是由于被汽车碾压后造成内出血从而引发创伤性失血导致休克,最终死亡。交警部门时候对事故现场进行了相关的勘察,认定被害人王某处于V字型路口偏左侧的地方,交警大队进行实物实验,利用一辆汽车进行现成模拟发现王某所处的位置在汽车调头时是无法被发现的,即处于一个视野盲点,加之是夜里就更加难以发现,即使发现也无法再及时的采取相关补救措施。一周后,司机王某被有关部门逮捕归案,并且交代了相关案件情况,其中包括被告人陈某说他当时以为被害人王某已经死亡的主观意志,其他情况与交警部门所认定的结果一致。

二、 案例分析

本案中的争议点主要有两个:第一个是司机陈某对于撞人这个行为的定性,即是否属于意外事件。第二个是陈某之后的逃逸行为如果来界定。

(一)、陈某撞人的行为属于意外事件

《刑法》第 16 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后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根据这一规定,所谓意外事件就是指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后果,但行为人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情形。其最本质的特点就是行为人无罪过且损害结果的发生是由于不能抗拒或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虽然从法医的鉴定结论中可以认定,被害人王某的死亡和司机陈某的撞人行为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但是,交警大队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和试验的报告材料里可认定,陈某撞人的主观状态既非故意也非过失,而是因为路段本身的构造和事故发生时天黑的客观原因以及被害人王某醉酒的主观过失造成的。这个有一个质疑,作为一个的司机,在调头行驶的时候肯定应当要减缓速度,注意安全,若是司机尽到这个注意义务,那么即使撞人了,被害人王某也不至于由于内出血,创伤性失血性休克导致死亡,是不是陈某主观上也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呢? 被害人王某本身存在一定的过错,深夜醉酒倒在危险的地方。一般正常的人都不会选择在转弯路口的位置躺着,那里是属于较为危险的地段。司机以自己的惯常思维,也无法能预料到掉头转弯处偏右位置会躺着一个人,尤其还是在深夜。法医的鉴定报告中说明了被害人王某

并没有当场死亡。即使司机减缓速度(深夜,如果周围不安全,司机也不敢放太慢的速度),若撞的是要害部位,也不能避免给被害人李某造成严重伤势的后果。是被告人陈某对被害人的遗弃和逃逸行为给本身受害的王某增加死亡的几率。而且法律不应当强人所难,实际情况中没有那么多的如果,并且依存疑时有利于被告的原则,没有断定被告人陈某造成损害的结果是故意或过失的证据,应当作出对被告人陈某有利的裁定和判决,不应当定陈某在撞人行为上违反了交通运输法规。因此,在此案中,被告人陈某的撞人行为应当认定为意外事件。

(二)、丁某逃逸行为应当认定为间接故意杀人 首先,基于第一点的判断,由于被告人陈某的撞人行为是意外事件,因此,可以排除交通肇事罪的认定。交通肇事罪与交通事故中意外事件的区别关键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过失和客观方面是否违法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主观上有过失,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则构成交通肇事罪;如行为人没有违法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并且是由于不能预见、不能抗拒、不能避免的原因引起交通事故,则不存在罪过,不能认定为犯罪。《刑法》第 133 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 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结合法条及相关的分析,被告人陈某逃逸的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其次,被告人丁某的逃逸行为构成间接故意杀人。间接故意杀人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当事人死亡的后果,但主观上却放任这种危害行为的发生,从而导致当事人死亡,则行为人犯的是是间接故意杀人罪。间接故意杀人罪中的行为人在认识意识上是明知危害行为可能导致当事人死亡的后果发生,意志因素是主观上对危害行为持放任态度,结果当事人因该危害行为而死亡。结合案件来说,被告人陈某发现有一人被其撞伤后,慢慢挪动汽车驾车逃离现场。 被告人陈某将被害人王某丢弃在路边是一种怎样的心理状态呢?很明显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被害人王某的死亡而不顾,然后驾车逃逸。被告人丁某构成了间接故意杀人罪。被告人陈某对被害人王某是具有救助义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 76 条

第二款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 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而陈某却不对王某进行作为义务,对王某的现状听之任之,即使被告人陈某主观上认为王某死了,害怕而逃离,但是,没有对王某判断是生是死而大意逃离仍然是被告人陈某的过错,即使王某死亡,陈某仍然不应当丢弃被害人王某,应当由医生对王某的生死进行评断。所以存疑时有利于被告原则在这不应当得到适用。存疑时有利于被告原则的含义是在对事实存在合理疑问时,应当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判决、裁定。张明楷教授认为此原则有以下几种 适用界限: (1)只有对事实存在合理怀疑时,才能适用该原则; (2)对法律存在疑问时,应根据解释目标与规则进行解释,不能适用该原则;(3)在立法上就某种情形设置有利于被告的规定时,对被告人的有利程度,应当以刑法的明文规定为根据;(4)在对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的认定存在疑问时,应进行合理推定,而不能适用该原则宣告无罪;(5)虽然不能确信被告人实施了某一特定犯罪行为,但能够确信被告人肯定实施了另一处罚较轻的犯罪行为时,应择一认定为轻罪,而不得适用该原则宣告无罪。对当事人的听之任之的主观心理的推断是合理的,不论被告人陈某是认为王某已死还是未死,对与王某来说,最坏的结果就是死亡,而被告人陈某却放弃了给王某一丝生存的机会,选择了最坏的结果,那是法律不允许的,法律不能强人所难,但是也必须合理公正。综上所诉,被告人丁某的逃离行为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

三、 基本结论或观点

综上所述,案件中被告人陈某属于意外事件,但是随后其驾车逃逸的行为却构成了间接故意杀人罪,等待陈某的将是法律合理公正的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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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富士康事件案例

全文共 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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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科技集团创立于1974年,是专业从事电脑、通讯、消费电子、数位内容、汽车零组件、通路等6C产业的高新科技企业。自2010年1月23日富士康员工第一跳起至2010年11月5日,富士康已发生14起跳楼事件,引起社会各界乃至全球的关注。2011年7月18日凌晨3时,又有一名员工跳楼,年仅21岁

如果孤立地看富士康十一连跳事件,很容易会被归结到员工个人的身上,毕竟和几十万员工的总数相比,十一个人是微不足道的数字,但是当这十几个年轻人纵身一跃的时候,其实他们的身后存在着许多无形的推手,富士康里的这些年轻生命所承受的沉重,实际上是经济社会所付出的一种代价,帮他们卸掉这些负担,企业的责任不容推卸,政府和社会也有一份应尽的义务。如果漠视这些无形的社会成本,任何经济发展都换不回真正的幸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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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校园欺凌事件案例观后感

全文共 7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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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遏制校园暴力,治理校园欺凌问题再一次提上了国家议事日程。那么,家长和学校是不是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呢?这未必可行。法制文明要从娃娃抓起,家校要走的路仍然还长,但必须得坚定走下去:促进法律健全,使我们的孩子从小具备正确的法制素养、法制意识,既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也懂得用法律维护共同生活的校园环境等。

近日,一条海南省琼海市“长坡中学打人”的视频在网上流传。据南海网报道,事件发生于5月20日。此外,该校5月18日也发生了一起学生打人事件。5月21日上午,琼海市教育局就此视频事件召开紧急会议,提出七项措施专项治理校园暴力。此事件距离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4月28日向各地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尚不足一个月。4月28日,重庆市彭水县桑拓中学一名学生在厕所内遭到至少三名学生群殴,胸部被利器捅伤致死。同日,辽宁省庄河市第二十二中学课堂上,初二男生吕某遭同班同学姜某割喉身亡。

4月23日,山西省绛县,15岁少年张超凡被多名同学在网吧殴打致死。同日,河北省安新县某中学,一名女生被其他几名女生逼迫脱衣下跪、扇耳光,旁边多人围观起哄,但自始至终没有一人出来劝阻……

类似的事情一再发生,原本安宁的校园蒙上了一层阴影。对于曾经遭受校园欺凌的张宇来说,更是如此。他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在欺凌事件发生后,校园再也不是自己向往的地方了。他整日提心吊胆,寝食难安。

“可能是太害怕了,我就偷偷地拿了一把刀,每天放在书包里。心想如果有人再敢打我,我就拿刀捅他。”张宇回忆,“庆幸的是,那群欺负我的学生,之后没有再来打我。”

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华东师范大学心理学教授徐光兴认为,对于被欺凌者来说,如果心理层面得不到及时疏导,可能会陷入两种极端:陷入抑郁中不能自拔,甚至会产生自杀想法;或寻找比自己弱的目标,将情绪转移到弱者身上,被欺凌者变为新一轮的欺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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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二案例分析

全文共 10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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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1、出示课件(案例评析一)

案例评析一

张某、王某、宋某、史某、朱某系五名未成年人,通过在溜冰场溜冰认识,结为兄弟。后结识了在外"混"的程某,五名被告人便在外租房,在程的"暗示"下五人开始盗窃,后发展为抢劫。五人同吃同住,有钱同花,作案时一起出动,所得赃款平均分配。案发时,五人正策划购买枪支,并准备为五人组合起个帮号,而每次作案起主要作用的张某已经事实上成了五人中的“老大”。在不到半年时间内先后作案十几起,案值2万余元。

2、 出示课件(合作探究)

合作探究

案例中的五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在哪些方面应引起我们的警示?

3、 学生讨论并发表自己的见解。

4、 教师总结并出示课件(须引起重视的环节)

须引起重视的环节:

( 1) 家庭教育

(2) 结交不良青年

(3) 租房脱离家庭监管

(4) 贪图享乐

(5) 拉帮结派

(6 )走上犯罪道路

(二)1、出示课件(案例评析二)

张某(12岁)、展某(13岁)、李某(11岁)抢劫案, 三人摹仿电影中的黑社会人物,购买砍刀、胶带等作案工具, 身穿黑色风衣,头带礼帽、墨镜,各持砍刀,强行闯入被害人的废品收购点,持刀抢劫现金后,将被害人捆绑并用胶带封嘴后逃走。

2、问:三人的犯罪成因?

3、学生讨论并发表自己的见解。

4、出示课件(评一评)

三人家庭条件并不贫困,三人之所以去抢劫,除了受到不良外界因素的影响外,放任自流的家庭环境也养成了三个人自私自利、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在这些孩子的意识中,自己想要的就必须得到,自己的要求必须得到满足,听任自己的欲望的支配对他们已习以为常,至于其行为后果如何,社会舆论如何评论,则统统不在他们的考虑之列。上述的三人抢劫团伙也有着相似的家庭背景,要么属于父母离异,在家受气,要么因为和父母不和,离家出走,相似的经历也让他们一拍即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三、 合作探究

1、如何避免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途径?(学生讨论)

2、在我们身边是不是有相关的案例?我们如何应对?(学生讨论并发表自己的见解)

3、出示课件(看一看1)

师:当发现未成年人打架斗殴

4、出示课件(看一看2)

发现他人对己或别人实施不法行为或者犯罪行为,可以通过学校或家长向公安机关报告。

5出示课件(看一看3)

四、 开放性评估题

制作“青少年救护、自护卡”

内容:匪警、火警电话,维权热线、当地派出所、卫生院、消防队、学校、班主任等救助方式与电话号码。

五、小结并布置课后思考题

本节课你有哪些收获?

你还有哪些经验和同学们分享?

六、小 贴 士

用智慧和法律保护自己

1敏锐地识别,清醒地判断

2理智地自制,灵活地自卫

3依法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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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案例事件素材

全文共 10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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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有关媒体报道,美国FBI得到消息,美国可口可乐总公司内部员工偷取可口可乐饮品的样本及机密文件,企图出售给百事可乐。

消息一经公布,迅速在全世界引起震动。大家都知道,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是饮料业中一对水火不容的竞争对手。试想,如果百事可乐取得可口可乐的配方,那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可口可乐将有可能迅速垮掉。然而就在人们为可口可乐庆幸,不断追问是谁提供了情报时,可口可乐高层却表示,向公司和有关当局提供情报的其实是百事可乐。这下,人们迷惑了,谁都不明白百事可乐为什么不利用这个机会,扭转在竞争中处于劣势的境况,而非要帮助可口可乐呢?

无独有偶。20世纪80年代初,史蒂夫·乔布斯和史蒂夫·沃兹尼亚克共同创立的苹果电脑公司,在其富于创新的“苹果”计算机系列享受到成功的乐趣的同时,比尔·盖茨和保罗·艾伦共同创办的微软也刚刚发布它的第一款操作系统。这两家企业不断发展,在相互竞争中不断壮大。随后,苹果在竞争中落后于微软。到1993年,微软已经统治了计算机市场,而苹果则开始艰难挣扎。到世纪之交时,苹果通过开发新产品,大刀阔斧进行品牌的复兴。尽管微软依然占据着PC行业的头把交椅,但苹果凭借新产品iPhone再次成为能够与微软帝国抗衡的对手。在这样的背景下,一则新闻被记者挖掘出来。事实上,微软公司一直在帮助苹果开发软件。2004年,微软和苹果合作,除了共同升级Office外,微软还宣布将单独推出一款面向采用英特尔处理器的苹果机的Office软件。随后,人们又发现,在过去20年来,微软一直在帮助苹果机开发软件。可以这么说,正是有了微软的帮助,苹果才能艰难地克服困难,迅速拉近了和微软的距离。

上述两个事例,让人们很不理解,为什么不共戴天的对手要暗中帮助对手呢?强者帮助弱者,大家也许还能理解,为什么还会出现像百事可乐这样弱者帮助强者可口可乐的事情呢?百事可乐公共关系高级副总裁多林对于人们的不理解表示:“我们只是做了任何负责任的公司都应该做的事。竞争是激烈的,但必须保持公平与合法,我们帮助可口可乐就是不能让它消失在我们的视线里,它是我们前进的动力!”

这让人们不得不想到,在20世纪90年代,可口可乐为了帮助不断下滑的百事可乐,在不经意间透露出要在街头建立无人看管的销售饮料机,以此提高销售额。获此消息后,百事可乐迅速在销售占主导的亚洲地区一些城市的街头设立销售饮料机,这大大提高了百事可乐的销售量,扭转了下滑的趋势。

其实,帮助对手也是一种竞争智慧。在竞争中,不论是强者,还是弱者,都要记住,一定不要让对手离开你的视线,即使要伸出援手也要确保这一点。只有在若即若离中,才会有危机感和紧迫感,才能激发斗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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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案例分析

全文共 7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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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既是一起学校责任事故案,又涉及到学生暴力殴打教职员工的法律问题。根据法律的规定,相关责任人都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现分析如下:

一、学校保安夏某殴打学生刘某致伤不属于学校责任事故。学校责任事故,是指由于学校疏忽或过失,未尽到相应的教育管理与保护的职责与义务,而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在中学的保安是学校的职工,负有维护学校秩序和保障学生安全的职责。但其无故(按照案例描述的说法夏某是无缘无故的将学生刘某给打了,当然实际情况是否这样,还需要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在此我们就姑且当作保安无缘无故的动手打了刘某)将学生刘某殴打致耳膜穿孔的伤害后果,显然这种打人的行为是故意的行为,而非学校责任事故所讲的由于在校员工的过失或疏忽大意的行为,而且对于夏某的打人行为也看不出他是在履行什么职责,或执行什么任务,因此本案不应属于学校责任事故的范围。如果是在夏某在校园里巡逻期间,发现刘某由于不当行为而上去教育,刘某不听其劝告,继续进行违反学校纪律的行为,结果夏某将刘某给打伤了,那么就应该算是学校责任事故,对于这种赔偿责任就应该由学校来负担。当然把这排除于学校责任事故之外并不意味着受害人就不能获得赔偿,而只是把这个责任转移到了夏某个人的身上,即如果刘某诉诸法律要求赔偿,只能直接要求夏某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校园暴力事件案例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7条规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其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它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或者承担其它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06条第二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规定,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对于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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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案例分析

全文共 7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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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王某、宋某、史某、朱某系五名未成年人,通过在溜冰场溜冰认识,结为兄弟。后结识了在外"混"的程某,五名被告人便在外租房,在程的"暗示"下五人开始盗窃,后发展为抢劫。五人同吃同住,有钱同花,作案时一起出动,所得赃款平均分配。案发时,五人正策划购买枪支,并准备为五人组合起个帮号,而每次作案起主要作用的张某已经事实上成了五人中的“老大”。在不到半年时间内先后作案十几起,案值2万余元。

案例中的五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在哪些方面应引起我们的警示?

张某(12岁)、展某(13岁)、李某(11岁)抢劫案, 三人摹仿电影中的黑社会人物,购买砍刀、胶带等作案工具, 身穿黑色风衣,头带礼帽、墨镜,各持砍刀,强行闯入被害人的废品收购点,持刀抢劫现金后,将被害人捆绑并用胶带封嘴后逃走。

2、问:三人的犯罪成因?

3、学生讨论并发表自己的见解。

4、出示课件(评一评)

三人家庭条件并不贫困,三人之所以去抢劫,除了受到不良外界因素的影响外,放任自流的家庭环境也养成了三个人自私自利、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在这些孩子的意识中,自己想要的就必须得到,自己的要求必须得到满足,听任自己的欲望的支配对他们已习以为常,至于其行为后果如何,社会舆论如何评论,则统统不在他们的考虑之列。上述的三人抢劫团伙也有着相似的家庭背景,要么属于父母离异,在家受气,要么因为和父母不和,离家出走,相似的经历也让他们一拍即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1、如何避免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途径?(学生讨论)

2、在我们身边是不是有相关的案例?我们如何应对?(学生讨论并发表自己的见解)

内容:匪警、火警电话,维权热线、当地派出所、卫生院、消防队、学校、班主任等救助方式与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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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管理学的理解与案例分析》

全文共 3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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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海底捞火锅是一家逾万名员工的餐饮企业,2009年,海底捞在全国接待了2000万人次。2010年海底捞的销售额将达到十几个亿,员工总数也突破万人。

关键词:海底捞员工;餐饮;纪律管理

管理学很是广泛,首先我来说说我对它的理解。管理是人类社会协作劳动和共同生活的产物,是与人类社会的生产和公共生活相伴而生的。管理定义:管理就是管理者在一定的环境和条件下,为了有效动员和运用各种资源从而过成组织目标而进行的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等项活动的总和。管理基本职能:计划(首要,管理活动的逻辑起点);组织(管理的载体);领导(管理的核心);控制(监测性、修正性)。管理学是研究管理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是探索管理者在一定的环境和条件下,为了,为了有效动员和运用各种资源以实现组织目标而进行的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等活动及其规律的科学。最早系统并明确分析管理职能的是法约尔,他提出“五职能说”(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

自从人们开始形成群体去实现个人无法达到的目标以来,管理工作就成为协调个人努力必不可少的因素了。组成群体无非是为了集结个人的力量,以发挥集体的更大作用,这种群体实际上就是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组织”现象。所谓组织,是由两个成两个以上的个人为实现共同的目标组合而成的有机整体。组织是一群人的集合,组织的成员必须按照一定的方式互相合作,共同努力去实现即定的长一组织目标。这样,组织才能形成整体力量,以完成单独个人力量的简单总和所不能案秤的各项活动,实现不同与个人目标的组织总体目标。

管理学离不开管理实践对它的发展与验证,同时也对未来的管理实践具有指导意义。因此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多少会接触到管理学的一些知识,也会对管理学感到非常亲切-尽管我们在现实中可能已把它解释得走了样。所以,在管理学的学习过程中,结合实践在管理实践中的正确经验加强我们对一些管理学知识的客观把握。

对于管理学,我现在说一个实例,就是海底捞的管理学文化,这样更加能够看出管理学的知识。

海底捞火锅是一家逾万名员工的餐饮企业,2009年,海底捞在全国接待了2000万人次。2010年海底捞的销售额将达到十几个亿,员工总数也突破万人。

海底捞火锅的董事长张勇说:“经常有人问我,海底捞为什么能做到这么成功我说海底捞的业绩源于中国市场的高速发展。说实话我本人在读EMBA之前并没有学过系统的管理学理论,但我一直是在用心做事情,用心去感受,管理也需要服务思维,把对员工的服务做好了,员工就会透过他们的愉悦和服务把企业的价值理念传递给顾客。”

张勇说他做火锅是偶然,但是他想到,因为火锅相对于其他餐饮,品质的差别不大,因此服务就特别容易成为竞争中的差异性手段。1994年3月,海底捞第一家火锅城在四川简阳正式开业,那时他连炒料都不会,只好买本书,左手拿书,右手炒料,就这样边炒边学,可想而知,这样做出来的火锅味道很一般,想要生存下去只能态度好点,客人要什么速度快点,有什么不满意多陪笑脸。因为他们服务态度好、上菜速度快,客人都愿意来吃,做的不好客人会教他做。发现优质的服务能够弥补味道上的不足,从此更加卖力,帮客人带孩子、拎包、擦鞋……无论客人有什么需要,都二话不说,一一满足。这样做了几年之后,海底捞在简阳已经是家喻户晓。

他们这套思维的价值体现在把企业文化融入了企业的方方面面,不管对文化怎样看,它确确实实存在着,而且影响着管理活动。所以,研究管理,回避不了文化问题。文化与管理的关系是复杂的,海底捞用他们企业的这种管理文化体系做到了行业的佼佼者。

1.服务好你的员工,强调服务的文化。餐饮业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来就餐的顾客是人,管理的员工是人,所以一定要贯彻以人为本。只有当员工对企业产生认同感和归属感,才会真正快乐地工作,用心去做事,然后再透过他们去传递海底捞的价值理念。大家可以和亲戚朋友一起工作,自然就很开心,这种快乐的情绪对身边的人都是很具感染力的。

为了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海底捞为员工租住的房子全部是正式住宅小区的两、三居室,且都会配备空调;考虑到路程太远会影响员工休息,规定从小区步行到工作地点不能超过20分钟;还有专人负责保洁、为员工拆洗床单;公寓还配备了上网电脑;如果员工是夫妻,则考虑给单独房间……光是员工的住宿费用,一个门店一年就要花掉50万元人民币。

海底捞员工的薪酬水平在行业内属于中端偏上,但有很完善的晋升机制,层层提拔,这才是最吸引他们的。绝大多数管理人员包括店长、经理都是从内部提拔上来的。虽然员工中的大多数人来自农村、学历也不高,但他们一样渴望得到一份有前途的工作,也愿意为追逐梦想而努力,用双手改变命运。他们相信:通过海底捞这个平台,是能够帮助他们去实现这个梦想的。

公司对每个店长的考核,只有两项指标:一是顾客的满意度,二是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而对于服务员,不可能承诺让所有的顾客都满意,只要做到让大多数顾客满意,那就足够了。公司会邀请一些神秘嘉宾去店里用餐,以此对服务员进行考核。

2.服务方式的多样化,强调开明的文化。他们有开明的想法,没有“餐饮服务”的定见: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只要顾客有需求,他们就做。

被网友们热评的“火锅外卖”是海底捞的特色服务之一,起因是他在开会时提了一句:现在网络营销很火,咱们也可以尝试一下嘛!实际上这一形式自2003年就开始了:受到“非典”的影响,餐饮行业陷入低谷,海底捞也未能幸免,营业额直线下降,往日宾客满座的火锅店变得冷冷清清。身为西安店的经理,杨小丽开始寻思对策:客人不愿进店就餐,可以给客人送上门去,她马上就在报纸上发布了一条关于海底捞火锅外卖的消息。送火锅上门,这很新鲜,海底捞的订餐电话立刻响个不停。为了送货方便,将传统的煤气罐更换为轻便的电磁炉,前一天送餐,第二天再去取回电磁炉。记得这事当时还被“焦点访谈”栏目作为餐饮业在“非典”时期的重大创新进行了专题报道。

3.管理的章法,强调纪律文化。海底捞倡导亲情式的管理,但并非放松要求的管理。从表面上看海底捞的管理不成章法,实际上很有章法。海底捞章法基本点:海底捞的战略目标很清晰--保障顾客满意度,以达到品牌建设的目的;核心思想--用双手改变命运;人员安排--轮岗,组织结构--尽可能地下倾。

首先张勇是一个聪明的懂得充分放权的管理者:在财务上,海底捞充分授权,没有资金需要张勇审批,财务总监就是最后一道坎。在海底捞公司,从管理层到普通员工,都拥有超过一般餐饮店员工所能得到的权力:200万以下的开支,副总可以签字;100万以下的开支,大区经理可以审批;而30万元以下的开支,各个分店的店长就可以做主。就连普通的一线员工,也有一定权限:他们可以赠送水果盘或者零食;如果客人提出不满,他们还可以直接打折,甚至免单。

张勇认为海底捞的每个店都会按照实际需要的110%配备员工,为扩张提供人员保障。为了保证服务质量的连续性和一致性,每个店还必须保证有30%左右的老员工做主导。每开设一家新店,必须有符合要求的店长、领班和员工,如果人员不到位的话,服务水平就会下降,企业的管理文化就得不到好的传承。有了很好的章法,通过流程、制度和绩效考核把企业文化很好地贯彻下去。建立规范化、流程化的管理体系,以适应和保障企业的发展。

海底捞愉快的管理学,尝试了很多的东西,同样给我的启示也是很多的啊。

分析了海底捞的成功管理经验说明管理其实就是一种思维在实践中的运用。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有的人学管理,不一定能管理;而有的人没学过管理,却能把企业管理的很好,尤其是一些优秀的非管理科班出身的企业家。当然,我们学习管理学,并不意味这我们就不能做好管理,只要我们认真对管理学的精髓做出探讨、吸收,取其精华,获得一种思维,而不仅仅只学管理学常识(当然常识是必须掌握的)。

组织是管理的基本职能之一,在企业管理中也一样的道理,组织员工如何工作把达到目标而必须从事的各项或活动进行分类组合,是相互协作的关系,是人们相互作用的系统,因此需要对组织的各种要素和资源开展计划,组织,控制等工作,其中人力资源的运用在很大程度上能够直接或见解的决定组织目标的实现及其实现程度。所以,如何正确的领导组织成员,调动组织成员的积极性,有效实现领导与组织成员之间的信息沟通就成为管理的核心问题。这就是海底捞愉快管理学文化的意义所在。管理人员通过计划,组织控制是可以取得一定的成果的,但是主管人员在实施各项管理职能时,如果能够通过更有效的确保领导工作的正确进行,则必定会获得更高质量的管理成功。海底捞的管理章法和纪律文化很好的做到了这一点。因此领导是管理职能的基本组成部分,对组织中人的行为施加影响,发挥领导者对下属的指挥,协调,激励和沟通作用,更加优秀的的完成目标任务。

在学习管理学中,理解管理学的理论都不难,但难的是要由理论应用到时间中去,也就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透过现象,看本质,比如海底捞最初就知道火锅行业难以做大做强的根源在于火锅相对于其他餐饮,品质的差别不大,因此服务就特别容易成为竞争中的差异性手段。

管理学是一门值得深入研究的并且对社会作出巨大贡献的学科,索然形成学派的时候较短,但是他对社会的贡献是不可限量的,对于这门学科,短短的几段文字表达只看书都是远远不足的,只有深入的学习,时间,只有失败中不断的改进,创新,积累和学习中国和外国的好的管理经验,这样才能走上成功之路,不断的实践才能完整的去体会,感受这一伟大而博大精深的管理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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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案例分析

全文共 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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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this section, you are allowed 30 minutes to write a short essay commenting on the saying “learning is a daily experience and a lifetime mission.” you can cite examples to illustrate the importance of lifelong learning. you should write at least 120 words but no more than 180 words.

题目解析:终身学习话题为“优秀品质”之一,可以直接借鉴个人品质的模版表达此外,英语学习可以作为例子来论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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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校园暴力高校案例分析高校暴力案件反思

全文共 1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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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人才,有知识更要有德性;大学教育,重学术更要重人格。让学生懂得去爱,去尊重,去包容,才能避免悲剧重演。这是媒体在评价“复旦投毒”案时的说法。

高校暴力之殇,伤了教育,伤了社会。回顾高校校园暴力事件,骇人听闻的马加爵案件,冷漠药家鑫事件,残忍的梁荣彩事件,震惊全国的复旦投毒案等等案件的发生,让人们不禁惊呼高校教育的学生素质成果,为什么十二年耕耘苦读竟然会丧失人性?

我们来看两起骇人听闻的大学校园暴力事件,分别是复旦投毒案和肇事杀人药家鑫案件。

【复旦投毒】2010年8月起,犯罪嫌疑人林森浩入住复旦大学某宿舍楼421室。一年后,黄洋调入该寝室。之后,林因琐事对黄不满,逐渐怀恨在心。2013年3月29日,林森浩在大学宿舍听黄洋和其他同学调侃说愚人节即到,想做节目整人。林森浩看到黄洋笑得很得意,便联想起其他学校用毒整人的事件,便计划投毒“整”黄洋,让同学难受。结果,便找来剧毒投入饮水机里,导致黄洋中毒身亡。无论是之后的独担大学学生联名求减刑,还是林家人举证免除死刑,都必须要承认的是林的犯罪行为已经确定。两名高校成绩优秀的学生就这样因为情绪的不控制,给学校,家庭,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林森浩关键词的百度指数分析结果

【药家鑫事件】药家鑫,西安音乐学院大三的学生。2010年10月20日深夜,驾车撞人后又将伤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此后驾车逃逸至郭杜十字路口时再次撞伤行人,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后被公安机关释放。2010年10月23日,被告人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投案。2011年1月11日,西安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药家鑫提起了公诉。同年4月22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5月20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药家鑫案二审维持一审死刑判决。2011年6月7日上午,药家鑫被执行死刑。

罪犯药家鑫的辩护律师说,他的成长道路没有污点,学习优秀、得过各种奖励,且有自首情节。希望法庭从宽量刑,给他一条改过自新的路。并且庭审现场辩护人律师向法庭提交3份材料,包括报纸对药家鑫主动递交悔过书的报道,上学期间的13份奖励,被告人校友、同学、邻居的4份请愿书,请求法庭给被告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这里不是为此请愿,而是表达一种可惜跟遗憾,本该为社会做出贡献的一批优秀青年,却因为校园暴力知识的欠缺,对法律的无视以及不能很好的控制情绪,造成了太多难以遏制的结果。以下是药家鑫的百度指数的分析情况,我们可以看到人们对事件的关注度并没有随着时间消失,在时间的长河里每发生一件校园暴力的事故,药家鑫这个名字总会被人们搜索,大概就是因为这个名字已经成为大学生暴力的一个代名词。

两起恶性的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归因论来讲,是背后家庭,学校,社会教育的缺失,校园安全与教师发展专项基金反校园暴力公益项目组策划上线的反校园暴力网将校园暴力分为:关系暴力,肢体暴力,网络暴力和语言暴力。四种校园暴力之间的有形式上的区别,但是确是本质的相同和联系。因为家庭环境影响,导致学生在受到关系暴力的时候不敢反抗,从而受到了肢体暴力、语言暴力,受伤害的心灵会在网络上得到慰藉,由此遭受到无形的网络暴力。心理因素积淀的形成加上成长过程中环境的影响都是看待事物的世界观,也是导致暴力行径的重要来源。

理想的闪耀从小学到达大学,象牙塔的美好是给我们更大的看世界的双眼,而不是自私狭隘的认同观。高校大学生校园暴力事件的发酵和持续性的报道,给社会一种警醒,国家培养了16载的栋梁之才何以用暴力回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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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校园暴力事件典型案例分析

全文共 2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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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暴力事件典型案例

近些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原本安静宁和的校园这块净土上,现在也接二连三地发生校园暴力事件,因此校园安全已成为人们非常关注的焦点问题。导致校园暴力事件时有发生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一些青少年学生的法制观念淡薄,自控能力差,是非不分,从而引发学生伤害事故频繁发生。

青少年在生理上和心理上都正处于发育阶段,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尚未完全形成,很容易受社会不良风气和因素的影响。因此,校园安全并不是哪一个学校领导或少数教师的管理能够简单的完成的,必须要依靠学校、家庭和社会等多方面的力量,大家共同努力,为我们的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给他们一个和谐、舒适、快乐的校园。下面用具体案例来分析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在制止校园暴力事件,防止学生伤害事故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和影响。

一、具体案例:

2011年9月某日,在某校的大门口外50米拐角处,高二某班詹某同学伙同本班5名同学对高一某班李某进行群殴,致使李某门牙脱落2颗,身体多处受伤住院。后经学校政教处调查,两位同学的矛盾源于当天中午在学校食堂打饭时其中李某同学插队,詹某同学上前制止,李某同学不听劝告,两人在食堂内发生了口角。詹某回到班上以后,将事情告诉班上的其他几位男生,大家商议之后,决定在下午放学的时候在校门口堵住李某同学,好好教训他一顿。因此导致詹某等五位学生群殴李某学生暴力事件的发生。事后学校邀请詹某、李某及另外五位参与打架的学生家长到校,经过协商最后达成一致意见:詹某应负主要责任,承担50%的医药费,其他五位学生负次要责任,共同承担50%的医药费。参与打架的学生经过学校和家长的教育,都表示承认错误,学校根据当事学生的责任大小和认错态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案例分析:

1、从学生自身角度来看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原因。

詹某李某等学生在校属于经常违纪违规的学生,他们缺乏自我安全防范意识,法制观念淡薄,是导致校园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我们都知道,青少年正处于心理上、生理上的发育阶段,对挫折的承受能力低,情绪情感不稳定,很容易采取一些非常过激的行为。他们又常常以自我为中心,从不能考虑他人的需要。同时,每个成员个体的身份意识被团体成员的身份意识弱化,心理健康教育缺位,来自同伴或团体的压力往往也就成为了青少年陷入暴力等不良行为的重要因素。

2、从家庭的角度来看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原因。

詹某父母离异,跟着父亲生活,父亲忙于生计对孩子疏于管教。且在其家中长期存在家庭暴力,幼小的心灵很早就蒙上阴影。詹某从小缺少父爱、母爱,其性格孤僻、偏执,难以承受挫折和打击,遇事好冲动、走极端,喜欢用暴力来解决问题。

李某则是家中的独生子,家庭经济条件优越,其父母过分溺爱孩子,使他从小娇生惯养。家长对他缺乏责任、义务和爱心等方面的教育,导致他是非不分,以自我为中心,性格上自私、冷酷。

3、从学校的角度来看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原因。

“成绩唯一论”,“唯分数论” 依然主导着学校的教学目标。由于青少年学生的性格,能力及兴趣爱好各不相同,仅仅以“成绩论英雄”的教育模式从根本上否定了人的本性,应试教育使得这些成绩不理想的学生常常不被人重视甚至被人歧视。如此案例的詹某、李某两位同学成绩都不尽人意、厌学、不求上进,所以他们上课不听讲、不做作业,甚至打架、寻衅滋事,违纪现象时有发生。

4、从社会和谐程度来看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原因。

一些社会歪风邪气充斥着校园,暴力、色情文化催生了校园暴力。当前一些中小学周边环境依然十分恶劣,一些网吧、游戏厅、歌舞厅等不宜未成年人进入

的场所,无视有关规定向未成年人开放,严重损害了教学和谐环境。虽然我国有关青少年问题的法律禁止孩子接触暴力、色情文化,但实际上没有可操作的限制性规定。在影视文学作品、音像制品、小报小刊、电子游戏中,青少年可以很方便地接触到暴力、色情场面。

三、预防与措施:

首先,面对具有暴力行为的青少年,除了教育、批评、惩罚外,更应该仔细调查他们为何会产生暴力行为的原因。识别暴力的产生的因素,如是否有学习困难,是否有家庭暴力等,然后有针对性的处理和改善有暴力倾向的青少年的外在不利环境及内在的“暴力能解决问题”的错误认知,从而彻底改变其不良的行为模式。

其次,如果学校一味地强调文化课成绩,而不注重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即便有教育成果也是残缺的。法制教育应和文化学科建设联系起来,应在中小学开设法制教育课程,定期安排学生参与法制教育活动,聘请法制老师以具体的校园暴力案件说法,将其贯穿到教学当中,而不应单纯地以文化课的成绩作为对孩子的唯一评价标准。

第三,在许多中小学校还没有专职的心理辅导教师,国家应考虑在中小学开设心理辅导课程并配备专职的心理辅导教师。各级各类学校包括中小学,都应该尽快建立一套完善的心理和道德干预机制,预防因为心理疾病引发的过激事件发生。

第四,必须强化父母对孩子的监管责任。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负有直接责任,对未成年人不得放任不管。这就是说,父母对孩子的监护、教育责任是法定的,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对不尽监管责任的父母应予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合作,为处于动荡不安的青春期中的青少年提供一个更平等,更关爱,更人性化的成长空间。预防校园暴力,必须尽快遏止通

过网吧传播的暴力、色情文化对学生的影响,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为青少年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延伸与思考:

校园暴力是由个体或群体实施的一种侵犯性行为,是一种基于恶意或是故意的有目的行为,目的是让受害者产生心理上的恐惧、痛苦或身体受到伤害的行为。所以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过程中,要教会学生如何应对校园暴力的挑衅行为。

就上述案例,从处理的结果上我们得出结论是:当我们的学生面对同伴恶意挑衅性的行为,比较有效的应对措施是告诉老师或者家长,让他们来充当“中间人”,化解学生之间的矛盾;而起反作用的应对措施往往是予以反击或者消极承受伤害。这说明教师在处理校园暴力问题上是有其独特的作用的。因此,学校领导和教师应该义不容辞的肩负起抵抗校园暴力的重任,在教师个人和学校组织力量有限时,我们甚至可以借助于司法机关、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对严重的暴力伤害事故做出有效的处理。

【案例44】一起典型的校园暴力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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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校园欺凌事件案例观后感

全文共 31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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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未成年人的特殊性,校园欺凌行为的预防应该从更长远着手,推行规则教育。多年来,与知识教育相比,我们的规则教育严重缺失。虽然有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但内容相对简单,宣示性的内容较多,且缺乏对各种情形后果模式的设定。除此之外,在学校中,越来越多的老师“不敢”轻易批评学生,“不敢”指出学生在行为规则上的错误。而规则意识正是在不断矫正错误的过程中被强化的,没有批评和惩戒的教育不是完整的教育。对一些家长来说,也需要改变对学习成绩的过分强调,提高对子女规则教育的重视,不能把这一责任全部推到学校。总之,应该通过建立一套行为规则及其教育体系,激励家庭、学校和社会承担应有的教育责任。

未成年人的心智具有很强的可塑性,教育部门需要制定一个内容详尽而具体,且含有相应后果模式的行为规范,让学生养成底线意识,告诉他们哪些行为是同学、老师、学校和社会不能接受的,以及这些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国外一些成熟的经验,比如有的国家对幼儿园至5年级学生,以及5年级至12年级的学生,分别设定了60类和62类禁止性的行为,其规定极其详尽,包括推碰他人、投掷物品、向他人吐唾沫,等等。同时,每条规范都设定了学校的多种指导干预措施,以及可以适用的处分,比如学校教学员工予以告诫、逐出课堂、勒令停止、开除,等等。

由于校园欺凌事件涉及较多学生,在案件的处理上,学校应该占主导,同时应该赋予学校一定的惩戒学生的权力。在目前的九年制义务教育框架下,对一般的校园欺凌行为,有必要找到一些合适的、有效的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措施,让学生更有规则意识、校园更安全。

根治校园欺凌,适度法律介入不可少

与校园欺凌的严重程度相比,我国当前对这个问题的治理还显得十分滞后。不论是《未成年人保护法》 还是 《反家庭暴力法》,都旨在解决成年人对未成年人施加暴力的问题,对于未成年人之间实施的暴力、侮辱行为却都没有涉及。我国对暴力侵害、妨害自由等行为的法律惩戒标准过高,比如只有造成人体轻伤、非法限制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才分别构成刑法上的故意伤害罪和非法拘禁犯罪,对于侮辱、诽谤则必须造成严重后果才能构罪并且该罪必须要当事人自行收集证据、自行去法院起诉。校园欺凌上升到 《刑法》 的少之又少,而 《治安管理处罚法》 的最高处罚标准是行政拘留十五天,且该法同时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应当说,基于未成年人特别是中小学生心智上的不成熟,法律在对他们进行处罚时进行额外的保护,有其正当和可取之处。但问题在于,受到校园欺凌侵害的未成年人权益同样需要保护。保护未成年人不应该片面化,更不应该异化为对不端行为的宽纵,免受同龄人的暴力欺凌和伤害同样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主题。

立法问题之外,更为普遍也更为重要的问题是学校不希望法律的过多介入。出了校园欺凌事件,不到万不得已,学校很少会选择报警求助。在中国这样一个人情社会中,久而久之,校园似乎成了法外之地,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反而成为滋生校园欺凌的温床。

除了惩戒威慑,我国法律在预防校园欺凌、构建校园安全保护网方面也鲜有作为。中小学生因为社会经验匮乏、身心发育不健全,遭遇暴力欺凌时往往缺乏应对、处理此类问题的能力。如果社会不能提供帮助,不能消除被欺凌者的心理恐惧,那么校园欺凌的阴影就无法彻底扫除。而要做到这一切,就必须通过立法的形式将校方和有关单位的救护责任标准化、法律化,让管理不善、监护不周者承担轻则民事、重则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治理校园欺凌需要建立“联合部队”

治理校园欺凌需要学校发挥主体作用,这是必须的,学校是担当学校安宁、和谐秩序的第一责任人,需要制定完善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等等。但是,治理校园欺凌不能只靠学校单打独斗,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需要建立“联合部队”。

这支联合部队包括三个内容,一是家长部队,孩子在学校欺负人,家长是责任担当人,对于暴力孩子的家长,我们要加强教育引导,帮助家长学会教育孩子,让孩子走出暴力阴影,家长部队很重要,直接关系暴力孩子的转化。二是社会司法部队,就是我们必须在校园建立校园警察,一方面,对校园欺凌现象形成震慑; 一方面,及时对校园欺凌现象进行制止。同时,我们要建立司法教育强化培训班,对暴力孩子进行强制教育。三是铲除社会暴力文化部队。校园欺凌诞生的土壤来源于社会暴力文化,如暴力影视暴力文化,游戏暴力文化,暴力文学,等等,我们应该建立一支铲除社会暴力文化的部队,对于有暴力文化的影视、游戏、视频、文字进行清除,铲除校园欺凌诞生的土壤。

校园欺凌现象诞生于家庭和社会,危害于学校,治理这种现象,必须从学校开始顺藤摸根,铲除根源。

治理校园欺凌需要完善立法

很明显,一些治理得较好的国家主要是通过法律来解决校园暴力问题的,而不是主要通过训导与宣讲。并且,一旦发生校园暴力事件后,会对相关孩子进行心理疏导与跟踪,以免日后影响其心理。这两方面无疑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在传统社会,子女更多被视为家族与家庭的产物,而不是首先将其看做是一个独立的带有一定权利的个体。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对未成年人的四种保护中,家庭保护就排在第一位,但是家庭保护不可企及校园,这正是校园暴力与欺凌发生的条件。一旦发生此类事件,学校要么压下去以免家丑外扬,要么在家长之间协调解决,赔偿了事。法律保护几乎总是为这些处理方式让位,而且对于涉事的未成年人也通常处罚较轻,这使得他们内心并没有一种硬约束告诉自己不能欺凌同伴。

当然,这并不是说家庭在解决校园欺凌的过程中不重要,相反它是异常重要的。我国从国家层面的治理,只能是完善制度与相关法规,更多肯定是一种事后惩罚来建立起约束。但是,欺凌通常含有情感在里面,比如侮辱与受辱,侮辱他人的人,其家庭教育水平与质量是可想而知的;而受辱的人,尤其是任由别人欺凌的孩子,其中一些也带有懦弱的特征,并不敢反抗或是大声说出来,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家庭教育的一种缺失,可能因为小的时候并未重视给孩子诉说的权利,又或是家长对孩子的日常关心不够,须知,一些校园欺凌是反复性的。

我们认为,解决校园欺凌,需要多管齐下,首先通过专项治理收集各种常见问题,尽快推进完善立法与严格执法。同时,家庭教育缺失的应该尽快弥补,比如进城务工家庭身后的留守孩子。存在暴力教育的家庭教育则需要更新理念,从小应该对孩子进行一定的公民教育,友爱、平等与尊重教育应该得到重视。另外,校园也应该在尊重教育方面发力,首先做到老师尊重每一个孩子,以身作则,同时不仅是关心他们的学习,也包括情感与内心世界。校园欺凌只是一个现象,它的成因有很多,从这些原因入手解决问题效果会事半功倍。

事实上,中国社会越来越多的呼声要求制定反校园暴力法,不能因为是未成年人就不用负法律责任,任何人只要触犯刑律并造成严重后果,都应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现在的趋势是,校园暴力越来越具有炫耀性,通过欺凌或殴打别人并制作和传播视频进行炫耀,目前法律的缺失只会鼓励一些人在校园施暴,甚至越来越残忍。而人们也往往引用美国的法律进行对比,一些中国法律留学生在美国欺凌同学,受到了严重的处罚,需要付出数年乃至十数年的牢狱之灾。

光靠家庭或校园教育难以遏制这股校园霸凌的歪风,专项治理也只能起到暂时的约束,减少校园暴力应该降低我国刑事责任年龄的下限,让那些施暴者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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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600字,班会上的案例分析

全文共 8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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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正在开班会,突然广播传来胡主任亲切的声音:“今天有几个案例跟大家说,请大家听完后思考、分析。”

“第一个案例:一个五六年级的大学生找一个小女孩要钱,而那个小女孩没有钱。突然,一个同学从她面前经过,他手里拿着钱。小女孩趁大家都去上体育课的时候,就偷了那个同学的钱给了那个五六年级的同学。”这时,胡主任又传来声音:“同学们,假如大家遇到这种事情该怎么办?大家对这个小女孩的处事方法有什么看法?”胡主任刚说,李老师就重复胡主任的话问我们:“大家对那个小女孩的处事方法有没有什么看法?”李老师话还没说完,大家就争先恐后的举手回答。有的说:“可以看见身边经过的人,向他求助。”这时李老师又提出一个问题:“假如旁边没有人那又应该怎么办?”这时同学们又说:“可以回家告诉家长。可以先给钱他然后告诉大队部……”

这时胡主任的声音又传到了我们的耳朵前。胡主任说:“第二件案例是:一个小孩上体育课不小心把一件新买的衣服弄脏了,因为害怕家长责打所以躲到配电房里不出来,弄得大家老师校长等人都去找他。最后大家在配电房里找到了他。同学们,那个小孩的做法对不对,他应该怎么做?”这时刘俊杰站了起来,说道:“那个小孩的做法不对,他应该主动回去承认错误。再说了,他们都是你的父母亲,不会对你怎么样的,最多打你几下,骂你几句。”

这时,胡主任又说道:“第三个案例是:一个小孩因为父母来迟了没接到孩子,那个小朋友就跑到别人的仓库去玩,结果不小心把自己反锁在里面,害得大家都去找他。最后那位仓库的主人到仓库里拿东西才发现了他。”这时李老师说到:“如果那位主人不去仓库里拿东西,那位小朋友就会因为种种原因而死在里面。饿、缺氧、冷……”

班会终于结束了,听了以上三个案例,我思绪万千,在这里要对大家提出以下几点要求:1、别人问你要什么东西你都不给;2、做错事了,应该主动承认错误;3、家长没来接你,你一定要在门卫室等着,不能言而无信。就算要去玩也该跟家长说一声或借别人的电话打一下。

我希望大家以后遇到这种事情要按以上几点那么做,这样才能保护好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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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案例分析

全文共 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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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this section, you are allowed 30 minutes to write a short essay commenting on the saying “never go out there to see what happens, go out there to make things happen.” you can cite examples to ilustrate the importance of being participants rather than mere onlookers in life. you should write at least 120 words but no more than 180 words.

题目解析:话题为the importance of being participants rather than mere onlookers in life,即“做生活的参与者而不是旁观者的重要性”; 说得更直白,就是要付诸行动,该话题也为“优秀品质”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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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二案例分析

全文共 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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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1、案例评析一

案例评析一

张某、王某、宋某、史某、朱某系五名未成年人,通过在溜冰场溜冰认识,结为兄弟。后结识了在外"混"的程某,五名被告人便在外租房,在程的"暗示"下五人开始盗窃,后发展为抢劫。五人同吃同住,有钱同花,作案时一起出动,所得赃款平均分配。案发时,五人正策划购买枪支,并准备为五人组合起个帮号,而每次作案起主要作用的张某已经事实上成了五人中的“老大”。在不到半年时间内先后作案十几起,案值2万余元。

3、 合作探究

案例中的五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在哪些方面应引起我们的警示?

4、 学生讨论并发表自己的见解。

5、 教师总结(须引起重视的环节)

( 1) 家庭教育

(2) 结交不良青年

(3) 租房脱离家庭监管

(4) 贪图享乐

(5) 拉帮结派

(6 )走上犯罪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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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案例分析

全文共 2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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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this section, you are allowed 30 minutes to write a short essay. you should focus on"the difficulty in acquiring useful information in spite of advance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you should write at least 150 words but no more than 200 words.

主题:科技发达但很难获得有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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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校园暴力事件典型案例分析

全文共 48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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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暴力事件典型案例

一、具体案例1:

2011年9月某日,在某校的大门口外50米拐角处,高二某班詹某同学伙同本班5名同学对高一某班李某进行群殴,致使李某门牙脱落2颗,身体多处受伤住院。后经学校政教处调查,两位同学的矛盾源于当天中午在学校食堂打饭时其中李某同学插队,詹某同学上前制止,李某同学不听劝告,两人在食堂内发生了口角。詹某回到班上以后,将事情告诉班上的其他几位男生,大家商议之后,决定在下午放学的时候在校门口堵住李某同学,好好教训他一顿。因此导致詹某等五位学生群殴李某学生暴力事件的发生。事后学校邀请詹某、李某及另外五位参与打架的学生家长到校,经过协商最后达成一致意见:詹某应负主要责任,承担50%的医药费,其他五位学生负次要责任,共同承担50%的医药费。参与打架的学生经过学校和家长的教育,都表示承认错误,学校根据当事学生的责任大小和认错态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案例分析】:

1、从学生自身角度来看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原因。

詹某李某等学生在校属于经常违纪违规的学生,他们缺乏自我安全防范意识,法制观念淡薄,是导致校园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我们都知道,青少年正处于心理上、生理上的发育阶段,对挫折的承受能力低,情绪情感不稳定,很容易采取一些非常过激的行为。他们又常常以自我为中心,从不能考虑他人的需要。同时,每个成员个体的身份意识被团体成员的身份意识弱化,心理健康教育缺位,来自同伴或团体的压力往往也就成为了青少年陷入暴力等不良行为的重要因素。

2、从家庭的角度来看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原因。

詹某父母离异,跟着父亲生活,父亲忙于生计对孩子疏于管教。且在其家中长期存在家庭暴力,幼小的心灵很早就蒙上阴影。詹某从小缺少父爱、母爱,其性格孤僻、偏执,难以承受挫折和打击,遇事好冲动、走极端,喜欢用暴力来解决问题。

李某则是家中的独生子,家庭经济条件优越,其父母过分溺爱孩子,使他从小娇生惯养。家长对他缺乏责任、义务和爱心等方面的教育,导致他是非不分,以自我为中心,性格上自私、冷酷。

3、从学校的角度来看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原因。

“成绩唯一论”,“唯分数论” 依然主导着学校的教学目标。由于青少年学生的性格,能力及兴趣爱好各不相同,仅仅以“成绩论英雄”的教育模式从根本上否定了人的本性,应试教育使得这些成绩不理想的学生常常不被人重视甚至被人歧视。如此案例的詹某、李某两位同学成绩都不尽人意、厌学、不求上进,所以他们上课不听讲、不做作业,甚至打架、寻衅滋事,违纪现象时有发生。

4、从社会和谐程度来看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原因。

一些社会歪风邪气充斥着校园,暴力、色情文化催生了校园暴力。当前一些中小学周边环境依然十分恶劣,一些网吧、游戏厅、歌舞厅等不宜未成年人进入

的场所,无视有关规定向未成年人开放,严重损害了教学和谐环境。虽然我国有关青少年问题的法律禁止孩子接触暴力、色情文化,但实际上没有可操作的限制性规定。在影视文学作品、音像制品、小报小刊、电子游戏中,青少年可以很方便地接触到暴力、色情场面。

【预防与措施】:

首先,面对具有暴力行为的青少年,除了教育、批评、惩罚外,更应该仔细调查他们为何会产生暴力行为的原因。识别暴力的产生的因素,如是否有学习困难,是否有家庭暴力等,然后有针对性的处理和改善有暴力倾向的青少年的外在不利环境及内在的“暴力能解决问题”的错误认知,从而彻底改变其不良的行为模式。

其次,如果学校一味地强调文化课成绩,而不注重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即便有教育成果也是残缺的。法制教育应和文化学科建设联系起来,应在中小学开设法制教育课程,定期安排学生参与法制教育活动,聘请法制老师以具体的校园暴力案件说法,将其贯穿到教学当中,而不应单纯地以文化课的成绩作为对孩子的唯一评价标准。

第三,在许多中小学校还没有专职的心理辅导教师,国家应考虑在中小学开设心理辅导课程并配备专职的心理辅导教师。各级各类学校包括中小学,都应该尽快建立一套完善的心理和道德干预机制,预防因为心理疾病引发的过激事件发生。

第四,必须强化父母对孩子的监管责任。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负有直接责任,对未成年人不得放任不管。这就是说,父母对孩子的监护、教育责任是法定的,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对不尽监管责任的父母应予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合作,为处于动荡不安的青春期中的青少年提供一个更平等,更关爱,更人性化的成长空间。预防校园暴力,必须尽快遏止通

过网吧传播的暴力、色情文化对学生的影响,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为青少年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延伸与思考】:

校园暴力是由个体或群体实施的一种侵犯性行为,是一种基于恶意或是故意的有目的行为,目的是让受害者产生心理上的恐惧、痛苦或身体受到伤害的行为。所以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过程中,要教会学生如何应对校园暴力的挑衅行为。

就上述案例,从处理的结果上我们得出结论是:当我们的学生面对同伴恶意挑衅性的行为,比较有效的应对措施是告诉老师或者家长,让他们来充当“中间人”,化解学生之间的矛盾;而起反作用的应对措施往往是予以反击或者消极承受伤害。这说明教师在处理校园暴力问题上是有其独特的作用的。因此,学校领导和教师应该义不容辞的肩负起抵抗校园暴力的重任,在教师个人和学校组织力量有限时,我们甚至可以借助于司法机关、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对严重的暴力伤害事故做出有效的处理。

二、具体案例2、

11月9日,黑龙江某中学发生一起校园暴力事件,学校保安夏某打了14岁学生刘某之后,刘某又找来外校学生将夏某打了。

据刘某母亲讲,当晚,她得知儿子惹事后,便把刘某抓了回来。刘某跟母亲说,当时他的同学被班主任老师留下,他去给那同学送东西时,无缘无故被在场的学校保安夏某踢了一脚。他骂了夏某,夏将其拽进洗手间殴打,并把他往墙上撞。刘某夺路而逃,在楼梯口处,夏某追上来又是一脚,恰巧被学校有关负责人看见制止。事后,刘某找来伙伴把夏某打了一顿。

被打后,刘某左耳疼痛,经诊断为耳膜穿孔,穿孔边缘有血迹附着。当晚被打后,夏某去派出所报案,经市公安医院验伤,他的颈椎骨折,已住院治疗。

【案例分析】:

三、具体案例3:

2011年9月某日,在某校的大门口外50米拐角处,高二某班詹某同学伙同本班5名同学对高一某班李某进行群殴,致使李某门牙脱落2颗,身体多处受伤住院。后经学校政教处调查,两位同学的矛盾源于当天中午在学校食堂打饭时其中李某同学插队,詹某同学上前制止,李某同学不听劝告,两人在食堂内发生了口角。詹某回到班上以后,将事情告诉班上的其他几位男生,大家商议之后,决定在下午放学的时候在校门口堵住李某同学,好好教训他一顿。因此导致詹某等五位学生群殴李某学生暴力事件的发生。事后学校邀请詹某、李某及另外五位参与打架的学生家长到校,经过协商最后达成一致意见:詹某应负主要责任,承担50%的医药费,其他五位学生负次要责任,共同承担50%的医药费。参与打架的学生经过学校和家长的教育,都表示承认错误,学校根据当事学生的责任大小和认错态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案例分析】:

1、从学生自身角度来看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原因。

詹某李某等学生在校属于经常违纪违规的学生,他们缺乏自我安全防范意识,法制观念淡薄,是导致校园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我们都知道,青少年正处于心理上、生理上的发育阶段,对挫折的承受能力低,情绪情感不稳定,很容易采取一些非常过激的行为。他们又常常以自我为中心,从不能考虑他人的需要。同时,每个成员个体的身份意识被团体成员的身份意识弱化,心理健康教育缺位,来自同伴或团体的压力往往也就成为了青少年陷入暴力等不良行为的重要因素。

2、从家庭的角度来看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原因。

詹某父母离异,跟着父亲生活,父亲忙于生计对孩子疏于管教。且在其家中长期存在家庭暴力,幼小的心灵很早就蒙上阴影。詹某从小缺少父爱、母爱,其性格孤僻、偏执,难以承受挫折和打击,遇事好冲动、走极端,喜欢用暴力来解决问题。

李某则是家中的独生子,家庭经济条件优越,其父母过分溺爱孩子,使他从小娇生惯养。家长对他缺乏责任、义务和爱心等方面的教育,导致他是非不分,以自我为中心,性格上自私、冷酷。

3、从学校的角度来看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原因。

“成绩唯一论”,“唯分数论” 依然主导着学校的教学目标。由于青少年学生的性格,能力及兴趣爱好各不相同,仅仅以“成绩论英雄”的教育模式从根本上否定了人的本性,应试教育使得这些成绩不理想的学生常常不被人重视甚至被人歧视。如此案例的詹某、李某两位同学成绩都不尽人意、厌学、不求上进,所以他们上课不听讲、不做作业,甚至打架、寻衅滋事,违纪现象时有发生。

4、从社会和谐程度来看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原因。

一些社会歪风邪气充斥着校园,暴力、色情文化催生了校园暴力。当前一些中小学周边环境依然十分恶劣,一些网吧、游戏厅、歌舞厅等不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无视有关规定向未成年人开放,严重损害了教学和谐环境。虽然我国有关青少年问题的法律禁止孩子接触暴力、色情文化,但实际上没有可操作的限制性规定。在影视文学作品、音像制品、小报小刊、电子游戏中,青少年可以很方便地接触到暴力、色情场面。

【预防与措施】:

首先,面对具有暴力行为的青少年,除了教育、批评、惩罚外,更应该仔细调查他们为何会产生暴力行为的原因。识别暴力的产生的因素,如是否有学习困难,是否有家庭暴力等,然后有针对性的处理和改善有暴力倾向的青少年的外在不利环境及内在的“暴力能解决问题”的错误认知,从而彻底改变其不良的行为模式。

其次,如果学校一味地强调文化课成绩,而不注重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即便有教育成果也是残缺的。法制教育应和文化学科建设联系起来,应在中小学开设法制教育课程,定期安排学生参与法制教育活动,聘请法制老师以具体的校园暴力案件说法,将其贯穿到教学当中,而不应单纯地以文化课的成绩作为对孩子的唯一评价标准。

第三,在许多中小学校还没有专职的心理辅导教师,国家应考虑在中小学开设心理辅导课程并配备专职的心理辅导教师。各级各类学校包括中小学,都应该尽快建立一套完善的心理和道德干预机制,预防因为心理疾病引发的过激事件发生。

第四,必须强化父母对孩子的监管责任。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负有直接责任,对未成年人不得放任不管。这就是说,父母对孩子的监护、教育责任是法定的,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对不尽监管责任的父母应予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合作,为处于动荡不安的青春期中的青少年提供一个更平等,更关爱,更人性化的成长空间。预防校园暴力,必须尽快遏止通过网吧传播的暴力、色情文化对学生的影响,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为青少年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延伸与思考】:

校园暴力是由个体或群体实施的一种侵犯性行为,是一种基于恶意或是故意的有目的行为,目的是让受害者产生心理上的恐惧、痛苦或身体受到伤害的行为。所以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过程中,要教会学生如何应对校园暴力的挑衅行为。

就上述案例,从处理的结果上我们得出结论是:当我们的学生面对同伴恶意挑衅性的行为,比较有效的应对措施是告诉老师或者家长,让他们来充当“中间人”,化解学生之间的矛盾;而起反作用的应对措施往往是予以反击或者消极承受伤害。这说明教师在处理校园暴力问题上是有其独特的作用的。因此,学校领导和教师应该义不容辞的肩负起抵抗校园暴力的重任,在教师个人和学校组织力量有限时,我们甚至可以借助于司法机关、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对严重的暴力伤害事故做出有效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校园暴力事件案例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7条规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其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它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或者承担其它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06条第二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规定,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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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学校园暴力事件案例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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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校园暴力事件案例汇总

事件一:江苏泰兴市泰兴镇中心幼儿园

新华网南京2010年4月29日电 29日上午9时40分,江苏泰兴市泰兴镇中心幼儿园发生一起伤人事件,一名男子持刀冲入校园,砍伤31人,包括28名幼儿、2名教师、1名保安,其中5人伤势较重,有生命危险。目前受伤者已被送往医院抢救。持刀男子被当场制服。据江苏省*****厅提供的消息,29日上午9时40分在江苏省泰兴市泰兴镇中心幼儿园持刀砍伤31人的行凶者身份已经确认。他叫徐玉元,1963年生,今年47岁,为泰兴本地一名无业人员。他原在当地一家保险公司工作,于2001年被单位辞退。此前曾从事过违法传销活动。

事件二:广东省湛江雷州市雷城第一小学

新华网广州2010年4月28日电 28日发生在广东省湛江雷州市雷城第一小学的持刀伤人案,犯罪嫌疑人被该校老师奋勇制止后被*****人员制服。据雷州市*****机关初步调查,33岁的犯罪嫌疑人陈康炳系雷州市白沙镇洪富小学公办教师,2006年2月办理病休至今。目前警方正在对他的作案动机进行调查。雷州市政府发布消息称,经初步调查,陈康炳随外校前来参加公开课的教师混入雷城一小教学楼,15时左右在四年级、五年级4个教室,持刀砍伤15名学生及1名为保护学生而与其搏斗的教师,一名学生逃避时摔伤。现场目击者告诉记者,案发后,凶手被该校老师围堵在楼上。下午4时5分,*****民警将凶手抓获。受伤的师生已被送到雷州市人民医院医治,他们多数被砍中头部、后背或者手臂。湛江市的医疗专家已赶到雷州进行抢救。湛江市、雷州市两级党委政府领导分别赶到学校和医院,指导救治伤员和善后工作。市财政局已拨出专款,负责伤者医疗费用。目前,受伤的学生和老师伤势稳定,暂无生命危险,该市正在加紧对此案的侦查,并做好有关善后工作。事发的雷州市位于广东西南部,据广州约600公里。

事件三:四方小学校园暴力事件

最近知道一个亲戚家发生了一件相当离谱得暴力事件!之所以说离奇,是因为事件得起因是为了一年级的孩子;事件的发生地是小学门口,事件的当事人之一是小学班主任老师(其实她很亵渎这个神圣的称谓)。

大上周吧,亲戚家的孩子,一个刚上一年级的小男孩,在一次考试时英语得了28分,于是,他经常受到班主任老师的歧视和贬低,甚至有一次放学,孩子在跟这个老师道别后,这个老师说“你考28分还跟我再见!”。就是在这个老师

的这种态度影响下,班里有个孩子有一天在教师门口把亲戚的孩子堵在了门外,不让这个孩子进教室,可以想见,这个英语考了28分的孩子很难过,回家跟妈妈说了,第二天他的妈妈找到那个堵教室门的孩子,很和气的跟他说“他英语考了28分不要紧,他还会再努力的,你不要不让他进教室”。过了两天,亲戚家接到一个陌生人的电话,说他们是孩子同学的家长,有点事要跟他两口子说说,让他们放学的时候再校门口等着见个面,亲戚两口子毫无防范的就去赴约了,再跟约见的那个家长见面之初,考英语28分孩子的爸爸热情的伸出手准备跟人家握手。可是,他迎来的不是礼貌的握手而是一顿暴打!!就见直接冲上来4、5个人,对这一对毫无防备的家长一顿劈头盖脸的暴打!拳头加皮鞋的暴打!男人被打到墙角用皮鞋踢!女人被打翻在地用皮鞋揣!然后,这群草莽英雄们做鸟兽状逃窜。

这对可怜又倒霉的家长被打懵了!后来就是常规程序,报案,住院,找校方。而此时校方一会儿说不知道发生过打人事件,一会儿说发生在校外跟学校无关,校方何以如此嘴脸呢?因为当初堵教室门的那个孩子的姑姑(也许是姨,之类的直系亲属)是这个学校的教导主任,换言之,打人的这帮人是这个学校教导主任的直系亲属!!

仅仅就是因为7岁的孩子英语考了28分,这个英语考了28分的孩子父母都是建工学院的老师,都是教授。就这样,两个建工学院的教授糟人暴打莫名! 真让人无语了!这样的学校,这样的老师,这样的暴徒家长,这样的暴力事件,竟然都发生在一所小学校里!!难道这还不够可怕吗?

这是一件真实的事件,现在校方知道,当地警方知道,校门口众多的目击家长知道,半岛的记者知道,建工学院的老师们知道,西部市立医院的医生护士知道,我们这个网络上的朋友们更应该知道!!

让大家都知道的目的只有一个:让我们大家拭目以待,看看这个暴力事件的处理结果!!

事件四:鸡山小学校园暴力事件所想

山师附小 六年级二班 于天宇 10号

近些日来,鸡山小学的校园伤害事件令我震惊,同时也引起了社会上人们的关注。

强行索要零花钱、拿烟头在同学手腕上烫疤痕、抽烟、去网吧······这一件件不正规的行为,使我怎么也不敢相信是和我仿佛年龄的三名小学生干的。他们的这些行为不仅使我非常气愤,同时也引出了我一段沉思。

在如今的社会生活中,我们小学生应该团结友爱、互帮互助,从中懂得什么是友谊、情谊。而这三名同学竟然不懂的真情二字,把和自己一起学习六年来的同学当作自己的奴隶,从他们身上获取物资,开始混日子。像这样的人,长大之后岂不是一个无情之物?

在这气愤的同时,我们应该静下心来,仔细思考一下:是什么使这些学生做出这样的事情呢?

我认为这一切的罪根祸首就是如今的家长。现在有很多家长不但不教导孩子学习一些好的品质,反而教导孩子学习一些不好的行为。如闯红灯、随地扔垃圾······还有些家长,竟然敢当着孩子的面来撒谎,当着孩子的面做一些破坏社会秩序的事情。家长可曾知道,他们的这一系列的行为,在我们幼小的心灵中种下了一颗黑暗的萌芽。由于我们儿时年幼无知,认为家长做的都是对的,于是便学习家长,所以才造成了前文三名学生的所作所为。

在此,我想向全社会呼吁:如果当今社会想提高我们青少年的品德素质,那么请先提高每个人自己的品德素质。我们孩子就如同一面镜子,折射出的是大人们最原始的面孔。

事件五: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回民小学校园内暴力致死事...

关于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回民小学校园内暴力致死事件的还原

区回民小学校园内暴力致死事件的还原

事发经过:从学校视频显示看到2013年6月7日下午3点30多分左右,该校六年一班上体育课,不知是何原因,在学校操场打篮球的学生出现了六年三班的学生毕彦徽,当时毕彦徽带球进攻,马子淏防守,毕彦徽球出手后直接转身非常暴力的攻击马子淏,将毫无防备的马子淏按倒在地后一顿疯狂地对着马子淏胸口及脖子拳脚相加持续了一阵,在现场同学拉阻下,毕彦徽还是分2次挣脱阻拦后冲上去不断用脚攻击已经在地上不动的马子淏,此过程未见马子淏做任何的防御动作,视频中显示马子淏在被攻击过程中倒在地上持续被殴打期间仅仅蹬了几下右腿,整个过程未见任何老师在场,数分钟后6年一班班主任老师在得到其他同学的通告后赶到现场,看过情形后拨开围观同学开始打电话,此过程中马子淏一直仰天躺在地上,无任何人对倒地的马子淏做任何救护动作,再数分钟后见到穿白大衣的人出现,有救护动作,再后近20分钟救护车到现场。

事件结果:马子淏死亡 关于呼伦贝尔市海拉尔

事件六:广州一小学校发生校园暴力事件被刺的孩子叫小国,今年12岁,小国受伤的部位在左后肩,伤口位置包着厚厚的纱布,这是他事发时所穿的衣服,上面还残留有大块的血迹。

[同期]广州新海医院医生 刘韬,左肩背部的刺伤,伤口有三到四公分深【正文】让小国伤成这样的,是他的同班同学小李,小国回忆说,昨天下午上完课后,小李拦住他,提出一个特殊的要求。

[同期]受伤学生 小国,他说每天要给他5毛钱,不然我打你,然后昨天他就问我要钱,我就说没有

【正文】小国介绍,这已经是小李第二次向他要钱,第一次被他拒绝,这一次又没得逞,小李在气愤之下,便做出了疯狂的举动。

【同期】受伤学生 小国从抽屉里拿出一把剪刀,刺了我一下(刺了你什么地方)肩膀流了血很多血

【正文】记者随后找到小国所在学校的负责人,他证实,小李的确实曾经向小国要过钱,事发当天,两人还为此发生争吵。

【同期】声音来源:小国所在学校校长 吴尊谦(同期中间有些啰嗦的停顿 注意剪掉剪辑紧凑)

本来是口角,然后上升到相互踢了一脚,可能是激怒了(小李),激怒了他之后,刚好手上有个剪刀,就刺向(小国)的肩膀

事件七:新疆阿克苏小学踩踏事件

盘点2010年校园安全事件留在脑海中的一件件痛心事件,还会浮现在每个人的脑海里。据中国新闻网报道11月29日12时许,位于新疆阿克苏市杭州大道的阿克苏第五小学发生踩踏事故,近百名孩子受伤被送往医院。当时正是课间操时间,学生从楼上蜂拥而下,前面的学生摔倒后引起踩踏,楼梯扶手被挤歪,造成孩子被挤伤或摔伤,近百名孩子已被送往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 综合事件:时间 地点 凶手 事件

5月12日 陕西南郑幼儿园 吴焕明 48岁 林场村四组人 男 5月12日上午8时左右,48岁的陕西省南郑县圣水镇林场村村民吴焕明持菜刀闯入该村幼儿园,致使7名儿童和2名成年人死亡,另有11名学生受伤,其中2名儿童伤势严重。死亡的7名儿童为5男2女,2名成人为幼儿园教师吴红英及其母亲。犯罪嫌疑人吴焕明行凶后返回家中自杀身亡。[详细]

4月30日 山东潍坊尚庄小学 王永来 45岁 潍坊市坊子区九龙街道尚庄村村民男 4月30日,山东潍坊男子王永来骑摩托车携带铁锤、汽油,强行闯入尚庄小学,用铁锤打伤5名学前班学生,然后点燃汽油自焚。王永来被当场烧死,5名

受伤学生目前无生命危险。

4月29日 江苏泰兴幼儿园 徐玉元 46岁 泰兴市泰兴镇人 高中文化 已婚男 无业

原在当地一家保险公司工作,于2001年被单位辞退,近期没有工作。此前曾从事过违法传销活动。徐玉元的作案现场为该幼儿园小二班教室。其犯罪动机正在审查。有民间消息称,其曾在事发地幼儿园当过保安,后来因为工作态度不好被辞退,因此心理不平衡。 29日上午,江苏省泰兴市泰兴镇中心幼儿园发生一起持刀行凶事件。据进一步核实,该事件中受伤的人员一共为32名,其中学生29名,教师2名,保安1名。到目前为止无人员死亡,有5名儿童伤势较重,其中危重伤员2名。[详细]

4月28日 广东雷州市雷城第一小学 陈康炳 31岁 雷州市纪家镇人 未婚男 4月28日15时,陈康炳混入广东省湛江雷州雷城第一小学,持刀砍伤15名学生和一名为保护学生而与歹徒搏斗的老师。[详细]

4月12日 广西合浦县西镇小学 杨家钦 40岁 广西合浦县西场镇西镇人 已婚男 杨家钦曾是村里的赤脚医生,几年前患上精神病,平时并没见有什么暴力行为。2005年9月发现其患有精神病。两年前,杨在上海打工时曾被送进精神病院治疗一个月。案发三天前,杨曾因一些纠纷用刀将邻居杨某的头砍伤,当地边防派出所曾出警处理。 2010年4月12日16时30分左右,广西合浦县西场镇西镇小学门前约400米处,杨家钦用菜刀连砍7人,造成一名8岁男孩和一名80岁老妇死亡,另有两名小学生、一名学龄前女童及两名村民受伤。[详细] 3月23日 福建南平实验小学 郑民生 42岁 福建南平人 中专毕业 未婚男 职业:他原为马站社区诊所医生,2009年6月辞职。医术较好,还被称为“郑一刀”。当了18年外科医生,和哥哥一家三口、80岁的老母亲在61平方米的房子里住了20年。

作案动机:一是与原工作单位领导有矛盾,辞职后谋新职不成;二是恋爱多次失败,尤其是与当前所谈女友进展不顺利,心态扭曲,故意杀人。 2010年3月23日早上7点24分,南平实验小学门口发生一重大凶杀案,当场死亡3人,送医院救治10人,抢救无效后又死亡5人,嫌犯郑民生当场被抓。[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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