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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角挂书的故事典故(优秀20篇)

扶贫济困,是一种善举,是温暖贫困家庭的源泉。下面是牛角挂书的故事典故,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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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9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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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一座通向知识天堂的彩虹桥,似一个神秘的花园。书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如鲜花一般装点着我的生活。回想起来,我和书之间还真有挺多故事呢。

我第一次看长篇小说时才7岁。“真无聊!”我望着一堆不知看了多少遍的图画书,缓缓地走向书柜,我的视线像红外线一样在书架上的那些无聊的书中扫来扫去,最终,我的目光停留在《狼王梦》上。我拿着它在心里想:这本书没多少图画,肯定没意思。谁知,当我翻开第一页时,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住了,我如饥似渴地读着,那如饿狼一般的视线在精彩的字里行间贪婪地跳跃着。读了就一会儿。我便为母狼紫岚的悲惨命运感到无奈,真想替它大哭一场,可不管是惧怕、担忧、惊讶还是气愤,都远远比不过我对结局的期待。我一直读着,直到太阳落山也没有察觉。从此,我爱上了动物小说。

我渐渐扩大阅读范围,从多图少字的故事书到足有4厘米厚的文学作品,可我最爱的还是沈石溪动物小说,我能把家里目前拥有38本沈石溪动物小说全部用自己的话讲得精彩至极,我还展开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把狼王梦编下去。

而且,看书对我的作文大有提高呢。

那天,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篇自由作文,我心里暗喜,感觉自己有了个大显身手的好机会,我对我最喜欢的动物小说有很深切的感悟,可它们对命题作文没什么用,这下好了,我可以放心大胆地把自己的观念写出来了,我要写一篇关于狼的作文,我要改正人类对狼的误解、歧视和偏见,一天里,灵感像泉水一样往外冒,就这样,《狼孩春草和母狼紫凤》新鲜出炉,我把狼令人感动的精神和猎人残忍的行为做出鲜明对比,让人类知道与恶魔画等号的狼也是有情感的。这篇作文得到了家人的一致好评。

同学有时会问我:“我也像你一样多看书,为什么我作文却写不好?”我问他:“你喜欢看吗?”他说不喜欢,都是妈妈自己做主买来的。我便明白他为什么写不好了。选书,首先要自己感兴趣,然后用心去读才能获取知识;如果喜欢看,它会带给你许多启示,如果不喜欢,看多少遍它也不会给你留下深刻的印象和感悟。我认为,读书不但要读的多,还要想的多,读一本书时,我会思考,还会与同学谈论,发表自己的意见,有时想不明白,会查工具书,证实观点的真伪。不仅要读的多,还要写的多,我每个月最少写2篇作文交给妈妈。而且还要读的深、读的专。

有很多人看书是为了写好作文,但要记住,书不仅是提高作文的工具,更是一个会陪伴你一生的好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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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周朝的历史典故故事

全文共 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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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康之治指西周时成王、康王相继在位的四十余年间,形成了安定强盛的政治局面。

为慑服商顽民而建的成周城落成后,辅政大臣周公还政于成王,周朝进入巩固时期。成王及其子康王继承文王和武王的功业,坚持节俭,克制多欲,缓和了阶级矛盾。又令周公制礼作乐,即王朝各种典章制度的创立和推行,大规模推行自周武王时就开始的分封制。西周分封,是以宗法血缘关系为纽带,建立起周天子统辖下的地方行政系统,从而在一定时期内起到了加强周王朝统治的作用。

康王之世,周还曾命诸侯征讨淮夷、东夷,加强对异邦的控制。康王在位年间,国力强盛,经济繁荣,文化昌盛,社会安定。成康时期,是周最为强盛的阶段,史家称:“成康之际,天下安宁,刑措四十余年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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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周朝的.历史典故故事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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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武王姬发灭商建周后,将东方的土地分封给有功之臣和周王室的子孙,又向各边远地区派出大批使者,以宣扬自己的文治武功,希望他们都归顺于周室。

于是,许多远方的小国和部族便派使者送来贡物,以示臣服。其中有一个部落送来一只叫做獒的狗。这只狗身上的毛呈黄褐色,身体较大,尾巴较长,四肢比较短,性格凶猛,善于搏斗。同时,它又很有灵性,在武王面前匍匐在地,好像是在行跪拜之礼一样。武王对此很是喜欢,便重赏了前来进献獒的使者,然后就高兴地逗起獒来。

召公知道这件事后,作了一篇名叫《旅獒》的奏章,呈给周武王。奏章的大意是:如果沉湎于侮辱和捉弄别人,就会使自己丧失崇高的德行;如果沉湎于所喜爱的事物,就会使自己丧失积极进取的志向。周王朝的建立很不容易,不能让它立刻灭亡啊!读了这篇奏章,周武王觉得召公的话很有道理,颇受感动,想起了从前纣王荒淫无度,导致商朝灭亡的惨痛教训,就下令将贡物分别赏赐给各位功臣和各国的诸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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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周朝的历史典故故事

全文共 2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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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公姓姬名旦,周武王之弟,周成王之叔。武王灭商两年后去世,年幼的成王即位,不能理政,周公代成王摄政,当时天下很不平静,武王的弟弟管叔、蔡叔不服,阴谋作乱;商后裔武庚图谋反叛复国。

周公在内忧外患的情势下摄政,对内勤政仁治,对外镇压叛乱,夙夜操劳,食不甘味,礼贤下士,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周公为了国家兴旺,十分珍惜人才,热心接待来宾,甚至到了“一沐三握发,一饭三吐哺”的程度。“握发吐哺”后指贤相勤政爱民,为国殚尽竭虑,废寝忘食,公而忘私,忠心耿耿。曹操在《短歌行》一诗中借用这个典故写道:“周公吐哺,天下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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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周朝的历史典故故事

全文共 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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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武王灭商后第二年,因病去世。他的儿子姬诵继位,即周成王,而此时的周成王还是个毫不懂事的少年。面对刚打下来的江山和年幼无知的侄儿,周武王的弟弟周公旦决定以国家利益为重,代行天子之事,替成王摄政。

此举引起管叔和蔡叔(周武王的堂兄弟)的猜忌,他们牢骚满腹,四处造谣,许多人信以为真,连年少的成王也充满了疑虑,对周公旦的行为产生怀疑。管叔和蔡叔在嫉妒和权力欲望的驱使下,联合商纣王之子武庚举旗反叛,发动了中国历史上有名的“管蔡之乱”。消息传来,周王室上下十分惊恐。

成王虽然年少,但也知道情况严重,完全依赖周公。经过大家的商议和安排,最后决定由周公亲自率领大军迎敌。经过三年苦战,赢得了胜利,武庚在战斗中被打死,管叔被诛杀,蔡叔成了俘虏,被流放到人烟稀少的蛮荒地区。

大军回师那天,周成王亲自到城外去迎接周公,满脸歉疚地说:“予其惩,而毖后患。”“惩前毖后”从此而来。意思为:要从以前的错误中吸取教训,防止以后再犯同样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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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历史典故之丝绸之路的故事

全文共 21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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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探险家、大外交家张骞在汉武帝初年做郎中时,匈奴中有人投降了汉朝,他们说敦煌(在今甘肃敦煌西)和天山当中有个月氏(rùzhī)国,恨匈奴,想报仇。汉武帝想跟月氏联合起来切断匈奴跟西域各国的联系。他下诏征求精明强干的人去联络月氏,张骞应征了。有个投降过来的匈奴人叫堂邑父,还有一百多个勇士都愿意跟着张骞一块儿去找月氏国。

公元前138年,汉武帝派张骞为使者,带着一百多人从陇西(治所在今甘肃临洮南)出发。陇西外面就是匈奴地界。张骞他们走了几天,终于给匈奴兵围住,做了俘虏,只好住在那边,一住就是十多年。别人都分散了,只有堂邑父跟张骞在一起。日子久了,他们说话、做事,跟匈奴人没有什么不同,匈奴人对他们的看管也放松了。

有一天,张骞和堂邑父带着干粮,趁着别人不留心时,骑上两匹快马逃了。他们要到月氏去,又不知道月氏在哪儿,只往西走。他们跑了几十天,逃出了匈奴地界,闯进了一个叫大宛(在今中亚细亚)的国家。

大宛在月氏北边,是出产快马、葡萄和苜蓿(mùsù)的地方。大宛是匈奴的邻国,懂得匈奴话,张骞和堂邑父都能说匈奴话。大宛人向国王报告,大宛王早就听到过在很远的东方有个中国,地方很富庶,吃的、穿的、住的讲究得没法说,金银财宝、绸缎布帛多得用也用不完,这会儿听到汉朝的使者到了,连忙欢迎。

张骞见了大宛王,要求国王派人送他们去月氏。大宛王就派人送张骞他们到了月氏。张骞见了月氏王,说汉朝愿意跟月氏联合起来共同去打匈奴。

可是,月氏王不想这样。原来月氏老王被匈奴杀了以后,月氏人立他的儿子为王。新王率领着全部人马和牲畜往西逃,一直到了大夏(今阿富汗北部)。月氏人打败了大夏,就建立了一个大月氏国,月氏王不想再去跟匈奴作战,只是很有礼貌地招待汉朝使者。

张骞和堂邑父在月氏住了一年多,没法叫月氏王去打匈奴,只好离开了月氏回国,经过康居(约在今巴尔喀什湖和咸海之间)和大宛,到了匈奴地界,又给匈奴逮住了。他们只好又在那边过了一年多。匈奴的太子和单于争夺王位,国内大乱。张骞同堂邑父就逃回来了。汉武帝见了十三年未见的张骞,拜他为太中大夫,封堂邑父为奉使君。

张骞还想再到西域去。他向汉武帝说:“我在大夏看见邛(qióng)山(在今四川)出产的竹杖和蜀地(今四川成都)出产的细布。大夏人说是买卖人从身毒(juāndǔ)——天竺(今印度)买来的。大夏在长安西边一万二千里。大夏人从身毒买到蜀地的东西,可见身毒离蜀地不远。我们要是从蜀地出发,走西南那条道儿,经过身毒到大夏,就不必经过匈奴了。”

汉武帝听了,打算用礼物和道义去跟这些国家联合起来对付匈奴。他再一次派张骞为使者,从蜀地出发,带着礼物去结交身毒。这次,张骞把人马分成四队,从四个地点出发,走了两千里地,有的给当地的部族打回来,有的给杀害了。往南走的一队人马绕过昆明,到了滇国(今云南南部)。滇国的国王原来是楚国人,很客气地招待使者,愿意帮助使者找道儿去身毒,但昆明人不让过,张骞只好回到长安。汉武帝认为这次在南方结交了一个从没听到过的国家,也很满意。

后来西域一带有许多国家看到匈奴被汉朝打败,就不愿意再向匈奴进贡、纳税。汉武帝趁这个机会,再派张骞去通西域。张骞说:“匈奴西边有个乌孙国(在今新疆)。皇上不妨先结交乌孙王,跟他和亲。乌孙以西的国家,像大宛、康居、大夏、月氏,就容易结交了。”

汉武帝派张骞为使者,拿着汉朝的使节,带着三百个勇士,每人两匹马,还有牛、羊一万多头,黄金、钱币、绸缎、布帛等价值几千万的礼物动身了。

到了乌孙,乌孙王出来迎接。张骞把一份很厚的礼物送给他,对他说:“要是大王能够搬到东边来,皇上愿意把那边的土地封给大王,还把公主嫁给大王做夫人,两国结为亲戚,共同对付匈奴。这对咱们两国都有好处。”

乌孙王请张骞暂时休息几天,自己召集大臣们商议商议。乌孙王和大臣们都害怕匈奴,商议了好几天,决定不下来。张骞就打发他的副手们拿着使节,带着礼物,分别去联络大宛、康居、大月氏、大夏、安息(古代波斯)、身毒、于阗(tián)(今新疆和田一带)等国家。乌孙王还派了几个翻译帮助他们。许多使者去了好些日子还没回来,乌孙王就打发张骞先回去,他借着送张骞回去,派了几十个人到长安去探看一下。

张骞带着乌孙的使者来见汉武帝。汉武帝见了他们已经很高兴了,又瞧见乌孙王送给他的几十匹高头大马,喜欢得了不得,格外优待乌孙的使者。

过了一年,张骞害病死了。又过了几年,张骞派出去的那些副手们都带着各国的使者陆续回来了。汉武帝非常高兴,他知道了西域有三十六国,他们害怕匈奴,只好把自己的奴隶和财富交给匈奴。这会儿汉朝跟这些国家交好,他们不必纳税,都很很乐意地跟汉朝结交。

乌孙王不愿意搬到东边来,汉武帝就在那边设立了两个郡,一个叫酒泉郡(今甘肃酒泉),一个叫武威郡(治所在今甘肃民勤东北)一年到头有官员和兵士守卫着,不让匈奴南侵。

汉武帝派张骞出使西域。西域三十六国都知道张骞心眼好,够朋友。因此,在很长一个时期,汉朝和西域的友好关系就建立起来了。汉朝从西域那边得到了高头大马、葡萄、苜蓿、胡桃、蚕豆、石榴等几十种物产;西域各国从中国得到了丝和丝织品,学会了耕种、打井和炼铁,发展了生产。张骞走通西域的这条路促进了中外文化交流,后来人们就叫它“丝绸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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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历史典故之丝绸之路的故事

全文共 10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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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骞是汉武帝时期的人。公元前139年,他受命率人前往西域,寻找并联络曾被匈奴赶跑的大月氏,合力进击匈奴。

张骞一行从长安起程,经陇西向西行进。一路上日晒雨淋,风吹雪打,环境险恶,困难重重。但他信心坚定,不顾艰辛,冒险西行。当他们来到河西走廊一带后,就被占据此地的匈奴骑兵发现。张赛和随从一百多人全部被俘。

匈奴单于知道了张骞西行的目的之后,自然不会轻易放过。把他们分散开去放羊牧马,并由匈奴人严加管制。还给张骞娶了匈奴女子为妻,一是监视他,二是诱使他投降。但是,张骞坚贞不屈。虽被软禁放牧,度日如年,但他一直在等待时机,准备逃跑,以完成自己的使命。

整整过了十一个春秋,匈奴的看管才放松了。张骞乘机和他的贴身随从甘父一起逃走,离开匈奴地盘,继续向西行进。由于他们仓促出逃,没有准备干粮和饮用水,一路上常常忍饥挨饿,干渴难耐,随时都会倒在荒滩上。好在甘父射得一手好箭,沿途常射猎一些飞禽走兽,饮血解渴,食肉充饥,才躲过了死亡的威胁。

这样,一直奔波了好多天,终于越过沙漠戈壁,翻过冰冻雪封的葱岭(今帕米尔高原),来到了大宛国(今费尔干纳)。高鼻子、蓝眼睛的大宛王,早就听说汉朝是一个富饶的大国,很想建立联系。但苦于路途遥远,交通不便,故一直未能如愿。因此,当听说汉朝使者来到时,喜出望外,在国都热情地接见了张骞。他请张骞参观了大宛国的汗血马。在大宛王的帮助下,张骞先后到了康居(今撒马尔罕)、大月氏、大夏等地。但大月氏在阿姆河上游安局乐业,不愿再东进和匈奴作战。张骞未能完成与大月氏结盟夹击匈奴的使命,但却获得了大量有关西域各国的人文地理知识。

张骞在东归返回的途中,再次被匈奴抓获,后又设计逃出,终于历尽千辛万苦,于13年后回到长安。这次出使西域,使生活在中原内地的人们了解到西域的实况,激发了汉武帝“拓边”的雄心,发动了一系列抗击匈奴的战争。

公元前119年,汉王朝为了进一步联络乌孙,断“匈奴右臂”,便派张骞再次出使西域。这次,张骞带了三百多人,顺利地到达了乌孙。并派副使访问了康居、大宛、大月氏、大夏、安息(今伊朗)、身毒(今印度)等国家。但由于乌孙内乱,也未能实现结盟的目的。汉武帝派名将霍去病带重兵攻击匈奴,消灭了盘踞河西走廊和漠北的匈奴,建立了河西四郡和两关,开通了丝绸之路。并获取了匈奴的“祭天金人”,带回长安。

张骞不畏艰险,两次出使西域,沟通了亚洲内陆交通要道,与西欧诸国正式开始了友好往来,促进了东西经济文化的广泛交流,开拓了丝绸之路,完全可称之为中国走向世界的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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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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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喜欢读,如果生活中没有了书,会变得异常无趣。

记得小时候,在每天晚上正常点睡觉时,爸爸妈妈会给我讲一些寓言、童话故事。它们会让我躺在床上,听他们讲故事,但过一小会儿,我就躺不住了,坐起来,爸爸妈妈讲着,我看着图片。那时候我小,只能认识一些简单的字,自己看书的时候,看着看着就厌了。我就会打量起旁边的图片。

再大些,大概三四岁,我就开始自己读书了,不需要爸爸妈妈了,我记得我读的第一本书是,《少儿画报嘟嘟熊》。

之后,我从看童话、寓言故事到了少儿漫画,又到了百科知识,从百科知识到历史名著,偶尔还会看一些长篇小说。

我非常喜欢读曹文轩的《草房子》,里面讲述了一个叫桑桑的小孩,我非常喜欢看这本书,看多少遍都不厌。有一次,爸爸妈妈出去上班,我一个人待在家里,我蹑手蹑脚的从床上跑下来,飞快地去书柜里拿了《草房子》,读了起来。一秒,两秒,一分钟,两分钟,一小时,两小时。我看得正起劲,突然,响起了清脆的门铃声,我一看表,妈呀!我看了四个小时的书。我问了一声:“谁呀?”“儿子,爸爸回家了!”我咽了一口唾沫,心里想:一会又要挨骂了。我开了门,爸爸问我作业写得怎么样了,我坦白的告诉了爸爸,但是爸爸并没有很生气,说:“快去写吧,下次可别再看了”与此同时,我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下来了。

人生中最宝贵的财富是什么,有人认为是钱,有人认为是珠宝,而我认为是书,书带给你知识,带给你温暖,书是你的朋友,更是你的老师,书,我爱你,我愿你伴我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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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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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似乎从小就有不解之缘。

在我刚刚呀呀学语时,便开始缠着爸爸妈妈为我讲那充满神秘色彩又略带稚气的童话了。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命运悲惨的卖火柴的小女孩,聪明勇敢的拇指姑娘,还有心狠手辣的继母;都成了我脑海中挥之不去的画面。多彩的童话世界便是我与书的第一次见面,伴我走过了幼年。

长大后,我便开始向往那些美丽充满青春色彩的散文诗歌,从《童年》中感受高尔基儿时的艰苦命运与顽强的学习精神;从《悲惨世界》中感受当时的黑暗,社会底层人民的痛苦。我与书中的人们一起喜、怒、哀、乐,感受他们的悲、欢、离、合。常常在书店里一待就是一天。书夹带着青春的欢乐与奔放,又伴我走过了稚气的时代。

就是这般,书与我共同走过了一步又一步,在青春的道路上留下了深深的脚印。

书就我的朋友,在我心灰意冷时它会告诉我:“坚定信心,不要气馁,相信成功就在脚下。”

在我懒惰的时候,它又会告诉我:“如果你颇有天赋,勤勉会使其更加完美;如果你能力平平,勤勉会补充不足。”

当我因为没有一个目标而感到无所事从的时候,它又会告诉我:“志不立,天下无可成之事。”

书,它是我一个忠实的良友,也是我一个最好的老师,它伴我走过点点滴滴的童年日子,也将陪伴我逐步走向五彩缤纷的青春花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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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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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的良师益友。书,人进步的阶梯。书,人类历史的结晶。总之,书是非常美好的东西。读书是我最喜欢做的事情。如果你喜欢读书,那么我们会有一致的肯定,读书就是一种享受,是一种不一样的感觉。所以我喜欢读书。而我与书的故事,真是非常有趣!

从我开始认字,我便开始学着大人的模样看起书来。我和书的缘分可以说是从小就有的。但是小时候不知道什么书好,是书就读。常常还沾沾自喜。为此闹过不少笑话……

小时候的我简直是一个“小书虫”,见书就啃。有一次看见书柜里的一本书,书的名字我早就忘了,不过记得是一本恐怖小说。可我并不知道,还看的津津有味。遇到不认识的字也没关系,总能知道大概意思。就这样一知半解的读了起来。因为书在我屋里,妈妈也没发现。有一天,妈妈来屋里叫屋吃饭:“桐桐,吃……”妈妈一脸惊讶的看着我,话说一半没了声音。“怎么了妈妈?”她顿了顿“桐桐,你怎么看这种书啊,这不是你该看的书!”“啊!”我非常疑惑:“这本书很好看啊,为什么不让我看?”妈妈一脸无奈,“宝宝,这不是你该看的书,看了晚上会做噩梦的。”我当时不懂妈妈的话,却也答应下来不再看了。后来经过妈妈为我解释我才知道,那是一本恐怖悬疑小说。其实我因为字认的不多,错过了好多可怕的情节,才没那么害怕!后来在妈妈的引导下,我才知道读书也要读适合自己的书,否则看了也没有营养,学不到知识也得不到共鸣。我应该读什么书?妈妈为我挑选了几本书《老人与海》《狼人莫克利》《夏洛的网》,果然每一本书都很有意思。我还记得不认识的字一定要查字典。嘻嘻!从此我正式踏入书海里。现在想想,当初的自己真是又傻又好笑。如今的我已经读了很多的书,只要有空闲时间,我都会用来读书,在书里我仿佛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快乐,我和主人公一起冒险,一起经历快乐与悲伤,一起享受生活,学习知识。读书不仅让我学到了知识,也让我打开了眼界。

看!这就是我与书的故事,是不是非常有趣?其实只要书适合你,就一定能够读进去。如果你觉得我的故事很有趣,那就跟我一起读书吧!让书为我们插上翅膀,让书带我们走进更广阔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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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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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我和故事,最初的记忆是幼儿园的时候,那时我还不能独立阅读只有文字没有图画的书,都是妈妈读给我听。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上学以后,认识了许多字,自己也能看书了,我一篇篇地看,觉得书里的故事比妈妈讲得还有趣,还精彩。从此,书就像磁铁一样吸引这我,我也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不可不读。读一本好书就像和高尚的人说话,使我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读书是快乐的,让我哈哈大笑,有时让我感到悲伤。读书使我懂得了许多知识,也使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在书里,有些事迹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如《孔融让梨》谦让是一种美德,我们应该像故事中的小孔融那样,从小就养成谦让的好习惯。《愚公移山》《铁杵磨针》《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丑小鸭》等。他们那些顽强不屈的精神,都值得我们学习。

古人云:“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因此,我的妈妈给我也买了好多书。如:成语故事,童话和神话故事、好词好句;和一些著名的课外读物等等。同学们,读书伴着大家成长,让我们读书吧!多读书,读好书,去挖掘这座无尽的宝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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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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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我开始接触,渐渐的,我从被动变成主动,我深深的被书中的内容吸引,从此,我和书便结下了不解之缘。

从那以后我就不停地缠着爸爸妈妈买书,整天沉浸在书的世界中。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读书欲望越来越强,读书的数量也在不断的增多,于是我的爸爸为了让我的“好朋友”有一个舒适的“家”,就给我买了一个大书架,为此我高兴得一夜没睡,以后我读书的时候方便多了。

记得有一次,我看书看得太投入,就连外公和我说话我也没听见,到最后,外公猛地合上了我的书,把我从书的海洋里强行捞了上来,我才惊醒,外公生气地对我说:“你干脆把书当饭吃吧!”我一脸疑惑的看着外公,外公见我这副模样,不禁笑起来,说:“好啦好啦,继续看你的宝贝书啦!”我听了立刻从外公手里抢过书,又一次跳进了书的海洋。

我不仅喜欢我的“好朋友”还特别的爱护它。每次买来的书我都用纸把它擦了又擦,最后小心翼翼地放进它的“新家”。别以为我只是刚开始对“好朋友”这样好。我每次读书,要把“好朋友”从它的“家”里请出来时也十分小心,生怕弄疼了它。我不仅取书这样小心,就连读书翻页时也小心翼翼,从不让它折起一个角。

书是我的良师益友。在我寂寞时,书为我驱走孤独的心情;在我疑惑时,是书让我茅塞顿开,解除疑问……是书让我懂得分辨善与恶,是书让我辨析是与非。总之在我需要我的“好朋友”——书时,它总是立刻出现在我的面前,为我排忧解难,真是我的“好朋友”。

我要对全世界说:“我相信我与好朋友——书的不解之缘会持续到永远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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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我和书的故事

全文共 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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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特别喜欢看书,记得那次在图书馆发生这样一件事。

星期天,我和妈妈去图书馆看书,十分开心。心里想:“这次我可以在书中学到许多知识”。一进图书馆,我就被各种各样的书吸引了,我自言自语地说:“这有这么多的书,我可以看个够”有儿童区和成人区,我在儿童区选了一本书叫《木偶奇遇记》,首先我找了一个地方坐下,打开书开始津津有味地读。我把书放在腿上,手小心地打开书,边看边说:“太精彩了,写的真棒”。我心里想:这本书写的真好,我要把这本书买回家继续看。突然,我发现有一个字不认识,我就找来一本字典。“找到了!”妈妈吓了一大跳。我说:“没事没事,我只是太激动了,”回家后,我十分想这本书,真想快到下一个星期天。我开始找钱,这本书要23.5元,可我只有5元钱,怎么办呢?有了,我可以给妈妈干活,回家后,我先完学校作业,就开始做家务,我先扫地,有了3元,钱,再拖地,又有2元,有10元了。下面就是洗碗又有了10元。怎么办,可以卖废品,我找好后,就可以有3.5元了。终于,我等到了星期天,我双手握着钱。高兴地来到了图书馆,等书买到了,我高兴地握着那本书,回家了。回到家,我什么也不做,只看这本《木偶奇遇记》。从中午看到下午3点,我终于看完这本书。

这本书是我用自己的劳动换来的,要好好保护这本书。那次为了完善图书角,我心里很不高兴,但还是拿出了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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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我和书的故事

全文共 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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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生的伴侣,在我的生活中藏着许多与书有关的故事

我爱买书,爱藏书,更爱看书。

有一次在学校里上数学课的时候,老师教的内容特别难,我听都听不懂。我闲着无聊,就随手拿起一本小说看得津津有味。这时,老师正在看着我,我却浑然不知。“李吉祥,你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老师的话,让我吓了一跳,赶忙收起手中的书,站了起来。看着老师指给我的题目,我一点儿也想不出来。好在身边的同学不停地在说答案,就回答给了老师。

有一次,我的同学看到我在津津有味地看着一本名叫意林少年版的作文书,有时还笑出声来,就向我借了一本看看。我和她说好过五天还书。书借出去的那天晚上,我心里是十五个吊桶在打水,七上八下,我生怕她把我书弄坏了。第二天早上,一到学校,我就直奔她的座位,让她把书还给我。“不是说过5天吗,我还没看完呢!”她说着,我只好不向她要了。我度日如年地度过了这五天。第六天早上,我又要去要书,这一次她还给了我。

对我来说,看书的时间永远不够,所以,我有一次躺在床上打着手电筒看书的经历。

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晚上睡觉之前,我在看三国演义。看了好久,直到妈妈来叫我睡觉。我躺在床上,心想:现在能不能打着手电筒在被窝里看书呢?于是,我蹑手蹑脚地起床,拿了书,又拿了手电筒,在被子下看得入神。我看到了半夜的时候,爸爸进房间看我没有把被子踢掉,结果被发现了。

我爱看书,因为书能带我们驶向成功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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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与书的故事

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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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是一棵小树,就是滋润我的雨露;如果我是一只小鸟,书就是给了我快乐的树林,书就像是我亲密的伙伴,给了我许多不同的感受,有快乐、喜悦、激动和感动。

在我很小的时候,妈妈就读书给我听,我每次都听得很认真,还能回答出妈妈的问题。上一年级后,老师给我们介绍了许多书,从短篇童话到长篇故事,再到小说,我每次都津津有味地读。我读过的书有《木偶奇遇记》、《笨狼的故事》、《小海蒂》、《爱丽丝漫游仙境》、《狼王梦》、《一百条裙子》、《妈妈走了》、《汤姆叔叔的小屋》······。

在书中,我懂得了许多道理,也收获了许多。从《笨狼的故事》中,我认识了傻得可爱的小笨狼,每次看到笨狼可爱的地方,我都被乐得前俯后仰,还拉着妈妈讲给妈妈听,妈妈也乐了;从《狼王梦》中,我体会到了母子情深,理解了母爱,也让我想到妈妈对我的百般宠爱;从《小海蒂》中我和天真活泼、乐于助人的小海蒂成了好朋友,我要像我这个好朋友学习,开朗的生活,热心的助人。

书就像是我的知心朋友,在我的成长道路上一直陪伴着我,时而让我大笑,时而让我感动,时而让我充满激情,我爱我的伙伴——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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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与书的故事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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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上三年级的时候就验证了这个事实。

三年级放暑假时,妈妈为我买了两本书,分别是《一千零一夜》和《孙子兵法》,我虽然口上答应了妈妈认真看书,但实际上我只看漫画书,有时我也会翻一下,但不到一分钟,就会合上,有时,我连看都不看一眼,把它们冷落在一旁。

有一天,爸妈都出差了,只有我一个人在家无所事事,干什么呢?作业写完了,电视机坏了,电脑上着锁,漫画书,我都快会背了。这时,我把目光投向了《一千零一夜》这本书上,我无趣地翻开书,漫不经心地看着。突然,《渔夫的故事》吸引了我,内容很精彩。讲的是:一名渔夫捕鱼时捞着一个魔鬼,魔鬼想杀死渔夫,最后,渔夫用自己的智慧战胜了魔鬼。当我看到渔夫就要被魔鬼杀死的时候,心里紧张万分。当渔夫战胜魔鬼时,我才松了一口气,我的心情也随着渔夫的命运而跌宕起伏

时间就这样慢慢地过去了,当我从书中“醒”来时,眼睛不经意地瞟了一眼闹钟,呀,已经半夜两点多了!我立刻合上书睡觉了。

就这样,我逐渐养成了读书的习惯,积累了大量的知识。一年的时间很快过去了,当期末考试的分数出来的时候,我看到了自己最满意的结果鲜红的一百分。我高兴得跳了起来。我知道我能考出这么好的成绩,全是归功于读书的收获。因此,我更加喜欢看书了。而现在,我看的却不是课外闲书,而是《分类作文》、《阅读》等对学习有益的书。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通过一本书,我能懂得书中的道理;通过一本书,我能领略美的意境;通过一本书,我能知道怎样做一个健康的人。所以,读书吧,它能让我们的生命更加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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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与书的故事

全文共 7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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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没有籍,就好像没有阳光;生活中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了翅膀。—莎士比亚

也许是厌倦了苦燥无味的化学方程式,也许是为了逃避令人窒息的x+y,我切盼着每天与你见面。你一次又一次地陪伴着我,你用那泛着清香的扉页,引领着我走向一个鲜活的世界——我心中那份渴望、那片怡人的“绿地”。你的知识广阔无垠,你的语言富有哲理。你的目光是那么温暖,好像能融化世界上所有冰冻了的心,你的双手是那么温柔,好像能抚平人间的累累伤痕……

当我因失败而痛苦迷惘时,你总这样对我说:“真正的光明并不是没有黑暗的时候,只不过永远不为黑暗所遮蔽罢了;真正的英雄并不是永远没有卑下的情操,只是不为卑下的情操所左右罢了;当你要战胜外来敌人时,首先得战胜你内在的敌人,你不必害怕沉沦堕落,只要你不断地自拔与更新。”当我因成功而手舞足蹈时,你总这样对我说:“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强中更有强中手。

真正的强者,不但要经得起失败的考验,还要经得起成功后糖衣炮弹的洗礼,当你沉浸在幸福的甜蜜里赏花赏月时,只怕别人已到了峰巅了。”当我因困惑而不能自拔时,你总这样对我说:“人的一生中会遇到很多人,有的是流星,有的是恒星。流星是美的,可它终究是一颗流星,流星的意义在于瞬间即逝,流星的美也只源于刹那间。

流星毕竟是流星,若追寻长久,只能等待属于自己的那颗恒星,死死地抓住这瞬间的美,痛苦只能是自己。”当我畏首畏尾踌躇不前时,你给我送来这样的诗句:“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是啊!这就是你,不管是树荫之外喧嚣着浮躁的热浪,还是窗外肆虐着凛冽的寒风,只要和你在一起,就会在热浪之中享受一片清凉,在严寒之中享受一份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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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与书的故事

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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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件非常喜欢做的事,就像鸦片一样戒也戒不掉,你猜猜是什么事呢?或许你能够猜到——那就是看。想知道我和书之间发生了什么趣事吗?让我详细地告诉你吧!

我家里有很多书,书柜都放不下了,有一些就摆放在了沙发的靠背上,没事的时候我总会拿出一本看看,有时候有什么不开心,看看书就好了很多。有一次,我因为一件小事被爸爸责骂了一顿,坐在沙发上,心里很难过,顺手拿起一本《狼国女王》就翻开看起来。

看着看着,我仿佛进入了书中的世界,我看见了了大公狼黑三为了六只小狼崽忘我地与恶虎搏斗,看见了雌狼羊踢踢对小狼崽和黑三的无限柔情……看着看着,我的泪水模糊了双眼,多么精彩,多么真实,多么感人啊!我一字一字地咀嚼,一句一句地品味,一页一页地欣赏,里面的情节吸引着我,舍不得放下。我贪婪地读着,早把被责骂的事情忘到九霄云外去了,脑子里全都是书中的精彩内容和片段。就这样走火入魔一般直到把书全部看完,抬起头来,才听见妈妈带着怒气的声音:“你这是怎么了?喊你吃饭喊了多少遍了?菜都凉了!”

“哎呀!马上!”我这才合上书,从狼国的世界走出来,恋恋不舍地放下书,坐到了餐桌前面。

唉,对我来说,读书就像过去的人吸鸦片一样太容易上瘾了,一拿到书就恨不得立刻把它看完,要不然就日日思夜夜想,非要找时间看完了才行。这样的习惯真是戒不掉的“鸦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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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与书的故事

全文共 7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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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家说“是智慧的钥匙”;史学家说“书是进步的阶梯”;政治家说“书是时代的生命”;学生们说“书是不开口的老师”;惠普尔说“书籍是屹立在时间的大海中的灯塔”;高尔基说“爱护书籍吧,它是智慧的源泉”

倘若与书为“敌”,那就是与整个世界为“敌”,我是个爱书人士,有的同学会说“你太刻苦了,到哪都拿着本书。”我知道那是他在嫉妒,我不与他一般见识。假使有人破坏了我的书,我会雷霆大怒,也会潸然泪下。如果有人愿意拿本新书换我手中多次翻阅而略显苍老的旧书,我会决绝的谢绝。我喜欢手头、卓头、床头,总有悦心的书陪伴,这将是一生的幸事。书在左右,或信手闲翻,或倾心细读,或一笑看过,或反复品读,芬芳盈口,满心余香。

追其根源。我以前也很不喜欢书,见到语文就头大,更别提读书了。我的数学能考满分,语文也能不及格。唉,本以为我与书无缘,可没想到后来《西游记》的天马行空的想象吸引了我;《安徒生童话》催人泪下的故事打动了我;《格列佛游记》入木三分的粉刺警醒了我。或是淡淡的讲述,或是澎湃的呐喊,那一个个引人入胜的故事轮番登场,将我与书的缘分系在了一起。其实,书本无言,却在默默中与读懂他的人实现心灵的挈合。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每天都需要用知识来充实自己。我们班有的同学通过订阅杂志,有的通过自己购书来满足自己对书的渴求,而我趁着中午半个多小时的午休时间钻进阅览室,畅游在书海。看书的时候固然美好然而最痛苦的就是那短暂的时间的结束,那时间大姐高举着“公平,公正”的牌子,而无情的将我与书分开,每每离开阅览室时我只能不舍的回头用无奈的目光与它们告别,它们也流下了不舍的泪水,想挽留我,却无能为力。

我喜欢读书,喜欢享尽这不为所役的人生。在山穷水尽时,随意躺下却又找到内心另一座恬静闲适的村庄······。多谢书的多年陪伴,我与书的故事还将继续,何止《海底两万里》?何止《一千零一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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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与书的故事

全文共 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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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以前的我才不会这样认为呢,我倒是觉得,看书就是在浪费时间,没什么用。

二年级的时候,我不爱看书里的文字内容,只喜欢看书里那些精美的插图,只有在看折纸书和画画书时才有兴趣。后来我们班主任让我们每天读书半小时的时候,我也只是勉勉强强地读,还经常偷偷地瞟一眼插图,把喜欢的画下来,然后马上换下一本;有时候我根本不看书,打开放在旁边,吃点东西,画一会儿画,等妈妈来巡逻的时候,一眨眼的功夫我便把东西藏起来,假装在津津有味地读书。妈妈来看了看,等她说个好字转身迈开第一步的时候,我又马上拿出东西来写写画画,不一会儿我就可以画出一幅风味有趣的画来;还有时,我拿起书就盖在头上,趴在桌子上画画,一听到他们进房间,我便马上装睡,他们就把我抱到床上去睡觉。

三年级了,我们开始写作文了,还有循环日记。平时不爱看书的我,麻烦可大了,写出来的作文篇篇都像记流水账,妈妈的耐心完全到了极限,有时候甚至变成了她说一句我写一句,只有在写想象作文的时候我才自己动一动脑,独立地写一写作文。有一回,又要写作文了,我又去缠着我妈妈,你先看一看作文书,学一学写作方法,顺藤摸瓜不就得了,给你买了那么多书!妈妈厉声呵斥道。我也不耐烦地回到房间,拿了本《尖子生作文》看起来,看到里面一篇作文《哼,这个无底洞》,让我突然有了兴趣,细细看完,原来是讲作者的肚子能吃很多好吃的。

慢慢地,我越来越喜欢看书了。西游记里那七十二变的百斗胜佛,三国里那狡猾的诸葛亮和水浒里的英雄豪杰,安徒生童话里的丑小鸭,查理九世里的精彩冒险......一个个精彩的故事让我领略了书的奥妙。

书是知识的海洋,我爱书,更爱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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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个中国成语故事的典故英文版

全文共 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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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施效颦

Xi Shi, a famous beauty, had a pain in her bosom(胸部) , so she had a frown

on her face when she went out. An ugly girl who lived nearby saw her and thought

she looked very beautiful. therefore when she went home, she also put her hands

on her bosom and had a frown on her face.

When a rich man in the neighbourhood saw her, he shut his doors tightly and

did not go out. When a poor man saw her, he took his wife and children and gave

her a wide berth(保持安全距离) .

She only knew Xi Shis frown looked beautiful but she did not know the

reason for its beau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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