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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日心得体会作文(汇集20篇)

导语:家务,两个对于大家来说并不陌生的字眼,再平凡不过了。但是年轻的一辈却很少会主动去做。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做家务的体会作文。欢迎阅读及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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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同上一堂战疫思政课观后感心得体会

全文共 10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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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的除夕夜在新型冠状病毒带来的一片灰色中到来了。这真是一个太过浓墨重彩的戏剧性时刻,渴望与亲人团圆的热切与越来越发酵的疫情,注定要让所有国人经历一场理智与情感的拉锯战。

本来应当是举家团聚、共享天伦之乐的日子。然而,疫情无情人有情,应对疫情,忙碌了一年的医务工作者,主动放下了手中和家人相聚的碗筷,取消了陪爱人孩子外出度假的行程,广大党员干部更是主动请缨,重新披上“白衣”,头戴“燕尾”,义无反顾地冲到最前线,去守候广大人民的生命安全,去实现作为党员的初心使命。疫情面前,在医护工作者的字典里,绝对没有“退缩”二字!

武汉,你作为我们中国历史上商业发展的重要地理枢纽,你不能倒下,我们在背后支持你,不要忘了你背后还有我们强大的祖国!“疫情是魔鬼,我们不能让魔鬼藏匿。”抗击疫情,共渡难关,科学防控,精准施策,疫情当前,众志成城!98年的洪水,03年的非典,08年的汶川地震,13年的H7N9,19年的台风,我们中国都挺过来了,2020年的新型冠状病毒,我相信我们也必须能挺过来!

当前,疫情越来越严重,确诊人数也不断增多,有的病人所以而丧命。正值青少年的我们,也要贡献自我的一份力量,即使微不足道。努力做到“不出门、不串门;不聚会、不扎堆;不信谣、不传谣;勤洗手、多通风;如有不适,科学就医;不恐慌,共克时艰!”

苏珊.桑塔格在《疾病的隐喻》开篇部分就说了这么一段话:“疾病是生命的阴面,是一重更麻烦的公民身份,每个降临世间的人都拥有双重公民身份,其一属于健康王国,另一则属于疾病王国。尽管我们都只乐于使用健康王国的护照,但或迟或早,至少会有那么一段时间,我们每个人都被迫承认我们也是另一王国的公民。”桑塔格在这本书里想要提醒人们的就是:应对疾病时,不要去赋予过多的修辞和感情色彩,而是正视它。应对疫情同样如此,与其不着边际的恐慌,不如沉下心来看看这些真正有意义的数据,这才没有辜负那些日夜奋战在一线的人们用勇气和专业素质为我们换来的宝贵信息。

正如《你的答案》这首歌中的歌词一样:“勇敢的向前走,黎明的那道光会越过黑暗,打破一切恐惧,我们能找到答案,哪怕要逆着光驱散黑暗,丢弃所有的负担,不再孤单”作为我们华夏子女,理应肩并着肩,心连着心,共同努力,度过这段“十分”的时期!武汉,加油!白衣天使,加油!中国,加油!

隔绝疫情,但不隔离真情。只要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坚定信心,每个人的防护意识和防护本事提升了,疫情这个魔鬼必将无处藏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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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个人消费者权益保护心得体会

全文共 38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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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历按照永恒的频率一天一张的撕去,过年没多久,消费者权益日就如期而来,各个媒体上,关于消费者权益的消息、关于产品质量的消息、关于服务质量的消息......就逐日的增多起来。今天,yuwenmi小编为大家收集了一篇消费者权益保护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到2016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建日”已经26周年了。26年,弹指一“辉”间。。。

(“辉”字打引号,自然是表达正确的HUI字不是它,是“挥手”的“挥”字才对。我就是故意把字写错的。因为我觉得,光辉的辉,比挥手的挥,在速度和时间上,还要迅速还要短暂,更能表达20年并不长,瞬间即逝的感觉。。。你觉得呢?)

我爱关心这个日子,和家庭熏陶有很大的关系。小时候,妈妈就很注意消费品的质量,买东西从来不马虎。后来有了315这个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后,每当这个日子来临,妈妈都会格外关心电视里放的关于消费者维权和打假的电视节目。那时候家里只有一台电视机,遥控器一般都是家里的“当权派”掌握。妈妈无疑是家里的“一把手”,所以,她锁定什么电视节目我们就只能跟着她一起看那些节目。妈妈每年都会记得看315的节目。在一年又一年的熏陶下,我也从不关心到关注、到主动锁定这样的节目了。(很感叹,家庭熏陶的力量,好大哦。。。为人父母者,一定要记得注意自己在家里的言行举止,因为你的一举一动,对孩子的影响力是非常巨大的。)

以前的315节目,多数报道消费者买了假货的经历、后果和悲惨遭遇。看的我总是很揪心很痛恨的。后来,315节目推出“质量万里行”栏目,主动走出去,报道全国各地的消费品质量现状。再后来315节目开始主动干预消费品市场,推出“质量报告”栏目。以前是“每周质检报告”。后来是在315那天,开315晚会,在全国人民面前公布质量不合格的商家“黑名单”。不论你商家的广告做的多么响亮和频繁,只要你的商品质量不合格,黑名单上就给你留名,绝不留情。再到现在,315变成了天天维权,不但有专门的消费者协会,常年无休接待投诉的信件和电话。更有专业的市场调查部门,定期公布各类消费品的质量检查报告,发布在媒体上。电视台也有专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栏目,每天揭幕消费品市场的黑幕。“315”,不再是一个每年才被提起一次的维权日,更多的变成了消费者与商家分庭抗礼的一个代名词。所谓“天天315”。。。那种功能,就好象“妇联”与“妇女维权”之间的关系一样。315的一系列维权机构,已然成了消费者的“娘家人”。

说到消费者维权,我个人觉得,作为消费者,很多时候不要等买了假货再去被动维权。而是应该一直有一个鉴别假货的意识在自己的脑袋里。就是说,防患于未然比既成事实以后被动维权,要来的主动。怎样做,才可以防患于未然呢?

首先,我觉得心态很重要。心态决定消费姿态和消费驱动力。当你作为消费者时,在心里有没有一股非常强烈的主观愿望,希望自己是“上帝”?希望商家把自己看成“上帝”?希望商家无微不至地对我这个“上帝”很好?别以为这个心态人人都“天然”具备的。实际情况往往相反。很多人在消费的时候都是“不讲究”的。总觉得,别那么事儿,搞什么呀?不就是买样东西么?至于那么较真儿么?付钱,取货,走人。这就是一般人的消费“三步曲”。如果你对自己敷衍,那么,别怪商家对你敷衍了。漫漫消费路,总有一天,你会在自己如此马虎消费的心态下被商家敷衍了,这是可以被推论出来的必然结果。

其次,我觉得平时多根弦,储备和积累大量的消费知识很重要。别以为消费就是花钱买东西那么简单。花了钱没买到好东西的那个窝火感觉,比不花钱没买东西的感觉来得要郁闷十倍百倍哦!消费心态,从我自己的角度来讲,我一般不太看重“有面子”、“有档次”、“有品位”这些虚荣的东西。我也不太看重在消费行为中是否“占了便宜”。我一般比较看重的是两点:一,物有所值。当然,可以物超所值的话就更好了。二,不吃亏、不上当。也就是说,我花了这一分钱出去,要花的明明白白。商家赚我这一分钱,赚的坦坦荡荡、心安理得。只要我在消费的时候,商品满足了我这两点最基本的需要,我就可能有欲望去消费它了。平时储备和掌握消费知识,是很重要的。这些知识,直接指导你判断自己的消费行为是否“上当了”、“吃亏了”。很多消费窍门儿,都是平时不经意的时候看来的、听来的、学来的。关键是,你要有这份想学习想掌握的心,那么你就自然而然会多个心眼儿留心掌握这些知识了,然后很自然的积少成多。

最后,我觉得要有自己的独立判断和甄别商品的主见。一般人选择消费品,都是看牌子、听人推荐和看广告。其实,这三种途径除了培养你的懒惰外,对你选择适合自己的商品一点参考价值都没有,经常会被误导。牌子怎么来的呢?口碑。通过口碑,牌子确立了自己在消费者心目中的诚信地位,进而带动更多的消费者消费这个牌子旗下的商品。可是,牌子也会“堕落”的。吃“口碑”,不思进取,是牌子堕落的开始。而牌子堕落以后,到被大部分的消费者抛弃,这之间是有个滞后过程的。换句话说,这个牌子已经从内部开始“腐烂”了,可是,直到它表面“发臭”让人觉察出来存在“时间差”。如果一味迷信牌子,讲不定就会买到质量不好的名牌而大呼上当受骗。为了避免因为迷信牌子而上当受骗,建议定期到一些跟踪牌子的媒体上多看看消费过该种牌子的消费者反馈的负面评论。不要一味地只看人们赞赏牌子的言论,还要同时看看挑剔牌子的言论,用综合的思路来判断,自己需不需要去消费这种牌子的东西。

第二种途径是道听途说。即,听人推荐。这个渠道,在中国消费者心理的“地位”还是很高的。有很多人,也许不相信牌子,也许不相信广告,可是,却会非常相信朋友的推荐。因为这个推荐渠道的诚信基础是“朋友”。很多人会因为认可这位朋友,进而认可这位朋友的消费品位,再进而认可这位朋友喜欢的消费品。可是,这个渠道其实也很有欺骗性。首先,每个人的口味是不同的。如果,你同意这个“假设”,那么你就会发现,朋友喜欢的东西,未必是自己喜欢的,这样的逻辑推理才是正常的。其次,适合朋友的消费品,未必适合自己。因为每个人的生理结构和心理满足感是因人而异的。同样,如果你同意这个“假设”,那么你也会发现,朋友用起来很“适应”的东西,未必自己用起来就很“适应”。甚至夸张点,也许自己用起来还会发生过敏反应也未可知哦。综上,得出结论,朋友推荐,未必靠谱。要知道一样东西是否自己也适用,最好亲自体验和甄别一下再下决定是否需要去消费它。。。

第三种途径是看广告。即,哪个广告做的最凶猛,我就消费哪件商品。这是广告之所以可以如此有长久生命力的根源。人们总是喜欢走捷径和偷懒。会觉得,广告就是为自己提供捷径的最佳路径。可是,殊不知,广告往往是陷阱。广告的陷阱一般有两个。一个是商品质量被无限夸大。二个是商品的价格在转嫁了广告费用后比同类商品贵。这两个陷阱,常常是“绑定”发生的。无论踩到哪一个陷阱,都会很不舒服。这也许就是所谓的“为懒惰”埋单的后果吧。我不知道你们是怎样的消费心态。对于我来说,我总是有股逆反心理。就是那种广告做的越凶猛的商品,我往往越没有消费欲望。我会觉得,叫的越凶猛越表明商家心虚。我干吗要广告推荐呢?我自己没有判断能力吗?在这样的逆反心理驱使下,我往往反其道行之,喜欢自己发现“黑马”。

比如,去超市买东西。一般放在商品架子最显眼位置的商品,有两种。一种是超市促销商品,一种是广告做的很频繁的商品。我去超市买东西,这些显眼位置的东西基本跳过不看。我专门会蹲下来,看架子底下摆放的商品。还有就是超市角落里码放的商品,也是我留意的对象。在这些鲜有人问津的商品里,我经常可以掏到价廉物美的商品。比如,隆力奇沐浴露。在它还没有像现在这样在各大电视台打广告之前,还在它很默默无闻时,我就开始买它和用它了。后来隆力奇还开发出一系列的洗浴用品。自从隆力奇大肆做广告开始,它的商品价格就直线飙升,很明显,是商家把他们的广告费用转嫁在了商品上。从此以后,我就把隆力奇抛弃了。。。在大家都“宠幸”一件商品的时候,就是我抛弃它的开始,也是我去发现下一个黑马的开始。因为我不愿意为广告费埋单。再比如,金纺防静电洗液。十几年前,它还是北京地区一个日用品小牌子的时候,我就开始用它了。那时候没有多少人用它,觉得不够有名气。后来,金纺也是开始了大做广告的营销之路,并把广告费转嫁给商品。从此,我也抛弃了它。

发掘“黑马”是有秘诀的。从我个人心得来讲,一般黑马都会具备一些类似的或同样的气质。一,低调。在商品还在发展的初级阶段,还没有大面积占领消费市场前,商家没有那么多的资金用来投放广告,所以,“低调”是它“出场”亮相时的必然“造型”。二,质量很过硬。一件新商品要占领消费者的心,赢得口碑,靠质量取胜是不二法门。为了建立口碑,商家会在他们的商品质量上把关,做得非常用心。三,价格便宜。将欲取之,固恒予之。这是老子的话。商家要占领消费者的心,最直接的方式就是价格让利。先在价格上定得比同类商品便宜,让消费者在心理上容易接受这样的“新”商品,进而愿意看在价格便宜的份上“尝试消费”。综上,要找黑马,寻着这些“路线图”,把自己当成“小白鼠”,敢于开拓和尝试“新”的消费品吧,呵呵!

维权意识,应该是一种习惯,而不是工具或者武器。如果你把维权意识当成习惯了,我想,你就会在消费的时候变得细致和认真。一个细致又认真的人,商家要想让你上当受骗,也是“成本”很高的。因为用细致和认真当质量筛子,会在一开始就筛选掉很多不真诚的商家生产的商品,然后让你远离上当和受骗。其实,细致和认真的人,也许就是维权的另一个诠释和演绎吧,只是换了个名字称呼这样的习惯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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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消费者权益保护心得体会

全文共 19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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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 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是基于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于1962年3月15日在美国国会发表《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肯尼迪提出的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选择这一天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为了扩大宣传,促进国际范围内保护消费者的活动。

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起源于欧洲,兴起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二战后,各消费者组织便应运而生,并迅速扩展到发展中国家。1960年,成立了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简称CI)。

现在,全世界共有90多个国家的300多个消费者组织加入了CI。同时,世界性的保护消费者活动也受到了联合国组织的重视。国际消联的代表已成为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工业发展组织、粮食组织和贸发会议等机构中的顾问和联络员,代表消费者的利益,参加有关会议和政策的制定工作。1985年4月9日,第39届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了《保护消费者准则》。大大促进了世界各国制定并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工作,使全球消费者保护运动进入了一个更加蓬勃发展的阶段。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9月加入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后,每年的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都组织全国各地的消费者举办大规模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更好的宣传《消法》,认真履行《消法》赋予消费者组织的法定职能,不断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发展,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全国广大消费者中广泛征集,并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经专家和领导研究,依据关注民生,服务广大消费者的需要;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经济发展的需要;强化消费维权理念,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确定2010年的年主题为“消费与服务”。

“消费与服务”年主题的涵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是经济增长的恒久动力。扩大内需,特别是增加居民消费需求是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点,是促进经济平衡较快发展的前提和保障,是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的重要内容。“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强调的是消费维权工作要紧密围绕拉动消费、扩大内需,做好服务工作。其中的“服务”,主要包含三方面涵义:一是服务广大消费者;二是服务经济发展;三是服务社会和谐。

通过对年主题的广泛宣传,促使全社会共同关注扩大消费与服务广大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和服务社会和谐的关系,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改善消费者的消费预期;切实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倡导科学、合理、健康、文明的消费模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实现“消费与服务”年主题的目标,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首先,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架之一的市场主体---企业要依法生产、经营,诚实守信,真心、真情、善待消费者,真正把消费者当作“上帝”,树立没有消费者就没有企业生存、发展、壮大的源泉的理念;企业要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依法生产出符合社会需求的产品和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为消费者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使广大消费者的消费潜力释放出来。

其次,行业组织应加强行业自律。要加强督促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准;要加强与消费者组织的蹉商,制定和完善行业规范与相关标准;要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引导业内相关企业认真处理消费纠纷。

其三,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广泛听取消费者意见,完善相关法律、政策、标准,制定配套措施;加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力度,强化消费市场的监督管理,严历查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严历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和违法经营行为;鼓励节能、环保产品的开发和生产,倡导低碳、绿色消费;加强市场管理,维护市场稳定、物价平稳,增强消费者消费能力与信心。

其四,广大消费者要转变消费观念,增强消费信心,学习消费知识,科学、理信、健康、文明消费;学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其五,社会各界要积极参与年主题活动,宣传消费与服务年主题,使扩大消费与三个服务的观念深入广大消费者,并落实到自身行动中去。

其六,各级消委(协)组织要在加强消费维权工作中提高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社会和谐,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一要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及时调解消费纠纷;二要加强社会监督,敦促经营者守法经营,提高服务质量,承担社会责任,避免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三要积极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消费者科学、理信、健康、文明消费;四是动员社会力量,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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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消费者权益保护心得体会

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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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篇作文的开头,我先给大家讲一个真实的故事。

有一对贫穷的农民夫妻,因为买了假种子种到田里而颗粒无收还赔了本,夫妻俩越想越生气,便买了瓶毒药一饮而尽,但因为毒药也是假的,他们昏睡了一天后又醒了过来,夫妻俩认为自己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便买了瓶酒以示庆祝,谁知,这对夫妻喝完酒后再也没有醒来,因为他们喝的是假酒。

听到这个悲惨的故事。我禁不住想,现在世上有多少假东西呀!坑害农民的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危害病人生命健康的假药、有毒大米、苏丹红、人造鸡蛋······,这些假东西造成了多少受害者呀!而那些负有监管职责的政府部门的人,只管收钱,对造假的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还为造假者通风报信。正是由于这些人的失职,才造成现在假货满天飞。

今天,又是3.15世界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我兴奋地来到大街上,希望能听到有关世界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宣传。但大街上冷冷清清,没有宣传标语,没有宣传喇叭,人们冷漠地来来往往,世界消费日什么时候消失了呢?我心里不由得升起一丝疑问。这时,一阵风刮来,风虽不大,我却感到明显的凉意。它带给别人的是清凉,而此时带给我的却是忧虑和悲伤。

3.15世界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还有用吗?在大多数人心中,也许已经不重要了,也许已经没有用了,他们眼中能看到的,只剩下金钱、金钱、金钱······人们哪!醒醒吧,不要为了金钱而疯狂了。我们不但要有诚信,更要有良心。让我们一起来打假吧,让我们生活在一个没有假货的世界里!我相信,这是每一个孩子的愿望,也是每一个大人的目标。来吧,让我们找回诚信、唤醒良心,为彻底消灭假货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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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消费者权益保护心得体会

全文共 1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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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台的3.15晚会明年必看,因为跟自己自身有关,我们都是消费者;也跟自己的专业有关,通过这个窗口我可以了解更多的信息。

因为3.15晚上临时有事,没有看到晚会的直播,昨天晚上的重播看到了。只能说感谢中央台这么用心地调查、拍摄,做了这样一期令人难忘的晚会。另外的就只有伤心和感叹了。

先不说网络黑客和违法者如何盗用个人信息进行诈骗,因为这个有些防不胜防,只有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了。但是,就是个人隐私问题,也不是自己可以防备的问题,还是的依靠组织。其他的问题,如坑蒙拐骗、虚假广告、道路乱收费等等问题,似乎是愈演愈烈了,让人伤心,似乎又看不到希望。虽然今年晚会的主题是“有你更有力量”,我还是不能释怀,因为你我都不是专家,都是普通的消费者,无力也无能与这些违法的行为抗争。我以为,消费者权益保护,还是得依靠制度、依靠法律、依靠政府部门。

作为消费者,我们与商家永远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境地,要信息公开、公正,必须依靠公共权力,而不是你和我。尽管,你和我的力量也是不可小看,但毕竟有限。如果法律完备、制度健全、监督到位、惩罚彻底,很多问题就会迎刃而解。比如完善《广告法》,虽然《广告法》第38条有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姓名,地址的,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使消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第37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做虚假宣传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新闻媒体、电视台等广告发布单位的连带责任的惩罚规定还可以更加具体,惩罚可以更加严格,这样才能让改革的发布者心有余悸,才能起到威慑作用。还有对广告中个人的代言的虚假广告,规定惩罚的民事责任,甚至严重的如故意隐瞒事实,骗取消费者的钱财重的行为则构成刑事犯罪,可以追究刑事责任,这样才能使广告代言人更加谨慎,如履薄冰。今年出台的《食品安全法》对广告代言的连带责任作了规定,但还不能够涵盖《广告法》的内容,所以,《广告法》要进一步完善对广告代言人的制约。有了法律,还必须有完善的监督制度和严格的执法程序,这样虚假广告和假冒伪劣产品才能慢慢销声匿迹。

关于乱收费问题,还得建立公共权力的约束机制,客服地方保护主义。对于乱用公共权力、以权谋私的现象,也要建立惩罚机制,对相关人员和领导下实行问责制。对于给公众带来的利益损失要进行赔偿,就如浏阳地区的收费站问题,到今天仍无人过问和整改,不仅要追究这8年间的相关人员的责任,也要追究现在的领导的责任。政府部门和收费站不仅要赔付司机过往的经济损失,还要依法上交非法所得,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没有真正的依法治国,还是行政命令,就无法解决地方保护主义的问题。所以,我们的公共权力还要下大力气和加快立法步伐,讲治理纳入法制的轨道,才是解决问题的出路。依靠个人其力量还是太薄弱了。

希望明年,还有以后的3.15,我们的问题越来越少,我们的叹息越来越少,我们的笑脸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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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消费者权益保护心得体会

全文共 9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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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新修订的消保法针对近年来消费领域的热点问题作出了相应规定,加强了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但是,法律的全面贯彻实施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法律规定的一些内容还没有真正“落地”,比如消保法规定了消保法规定了耐用商品和装饰装修服务由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的制度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范围太窄、举证责任时限短等问题。(二)一些新的消费领域缺乏有效规制,网络消费、服务领域和预付卡消费成为消费维权案件集中的新领域。(三)消协组织的作用发挥不够。在实践中存在着登记管理不明确、编制经费不到位、履职能力不适应的情况。(四)消费者维权渠道需要进一步理顺。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消保法实施一年多来,对于改善市场环境,维护市场诚信,保障消费维权,拉动经济增长,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但在贯彻实施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尤其是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猛,网络消费成为消费侵权案件的多发领域。据商务部反映,互联网领域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十分突出,已经成为侵权假冒的重点环节。一是质量不合格和假冒现象比较严重。2014年,质检总局开展了5类14种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的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只有73.9%。据国家工商总局抽查,2014年的网购正品率只有58.7%。二是投诉和案件增长迅速。2014年全国工商部门共受理网络购物投诉7.78万件,同比增长356.6%;在消协组织受理的20135件远程购物投诉中,网络购物占到了92.3%。根据最高法院提供的数字,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自消保法施行以来,共受理消费者网购合同纠纷107件,同比增长3.7倍。针对这一问题,在完善以消保法为龙头的消费维权法律体系的基础上,应当加快电子商务的立法进程,完善电子商务监管体制,明确经营者、消费者的权利义务,规范落实电子商务平台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同时依法充分发挥消协组织的作用,并协调和理顺消费维权机制。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永远在路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永远与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同行,检查组自此认真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必将更全面的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贯彻实施,更好的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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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消费者权益保护心得体会

全文共 9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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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四,又是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纪念日,这几天,全国人民都在关注消费者的权益保护问题,央视也会一如既往的举办"3.15"晚会,曝光一些没有良心、没有公德心的企业和事件。经营者这两天也很注意,也在尽力避免自己被投诉,避免自己的商品上了工商局的黑榜单。当然,各地工商局及工商行政管理人员、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这两天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也很重视,也在加强市场检查力度,避免自己的辖区出现大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事件,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查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尤其是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当然,每一位工商执法人员都知道,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仅靠工商局单干很难做到。昨天和一位同事谈起此事,同事说:不知道消费者如何想。在平时,除了工商局,有哪个单位会想到消费者?消费者投诉时,谁会看到他们?“3.15”到了,突然会冒出很多单位,他们都在抢着宣传自己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上的职能,大有高过工商局之势。同事的话反映了当前我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部分现状。消费者投诉时,除了想到工商局,恐怕想到的就剩下到法院提起诉讼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到的到“有关行政部门申诉”,除了工商局在不折不扣的落实,不知道还会有那个部门也在落实。

我也希望自己的认识是片面的,毕竟,处理消费者投诉的部门越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会得到更大的保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不是只能靠处理投诉来实现?如何才能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想,处理消费者投诉,是一种被动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商部门更应该主动。实际上,工商部门、工商行政执法人员只要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就是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做出的最大的贡献。法律法规宣传、打击商标违法行为,打击市场违法行为、广告违法行为、打击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等工作,有哪一项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无关?经营者主体资格合法、市场经营行为合法有序,经营者与消费者消费纠纷会减少,消费者投诉事件也会减少。一旦遇到投诉,经营者与消费者达成和解、能够依法作出赔偿或者补偿,工商局的处理投诉工作量也会减少,消费者合法权益也会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如果各个负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部门都能依法履行职责,会是怎样的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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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消费者权益保护心得体会

全文共 2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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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1993年的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比有如下重大突破:

(一) 、新消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出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此为我国民事诉讼基本的举证原则。2013年新消法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六个月内,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举证责任推给了经营者。此举将有利破解消费者”维权难“这一症结,以后消费者用牛拉着豪车维权或者怒砸豪车这样的报道一定会减少很多。

(二)、2013年新消法第25条规定的无理由退货制度。除了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之外,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根据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据该条规定,经营者和消费者订立合同以后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如果消费者想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依据合同法的规定,证明自己存在重大误解或者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等才可以撤销或解除。

现在新消法突破了合同法的上述规定,直接赋予消费者无理由退货制度。

(三)、2013年新消法第44条中有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

该条突破了民法中合同的相对性,赋予消费者在通过网络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合法权益遭受损害在无法找到生产者或服务者时,可直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主张权利,突破了传统民法中只可向合同的相对方---经营者或商品的生产者主张权利的框架。

(四)、2013年新消法第 55条惩罚性赔偿。根据新消法第55条的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依据第55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的,消费者除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并且还可以要求增加赔偿金额的三倍,即退一赔三。商品价款或者服务费用的三倍低于五百元的,最低赔偿额为五百元。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服务有缺陷,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死亡或健康严重受损的,受害人除了依法要求赔偿外,还可以要求二倍以下赔偿。

此外新消法还对个人信息的保护(29条),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18条)等方面做了突破性的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是否存在不足?有哪些方面?

(一)、新消法调整的范围不明确。消法第2条规定,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对生活的消费理解不一。比如对购买商品房、接受教育和医疗服务,是否属于生活消费。建议将上述与国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事务明确到消法领域。

(二)、消费者的主体资格是否限定为自然人,其他组织或单位是否适用消法,没有确切规定,实践中易产生歧义。

(三)、知假买假未做规定,按照现行的法律,买到假货,可以要求惩罚性赔偿。这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但是对于知假买假的问题,是否也可以要求惩罚性赔偿,并没有明确规定。

(四)、消法第55条的五百元赔偿,不利于法律的稳定性。物价一直上涨,明确赔偿限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不如参照民事诉讼法162条以上年度年均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标准为小额诉讼的规定,以某客观数据的百分比确定赔偿数额。

(五)、争议的解决方式没有突破性进展。发生争议之后还是以下几种方式:当事人的和解、其他方的调解、向行政机关投诉、达成仲裁协议后的仲裁、法院诉讼。鉴于以往消费者维权可能经济、时间成本过高,建议参照有些国家建立灵活的行政仲裁制度、设立小额消费纠纷法庭。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普通消费者如何维权问题。政府部门今后执法和监察的一些建议。

(一)、普通消费者如何维权。普通消费者遇到消费纠纷时,可以采用和解、其他方的调解、向行政机关投诉、达成仲裁协议后的仲裁、法院诉讼等方式解决。

特别强调一下和解的重要作用。和解是消费者争取权利、维护权利的过程,同时也是经营者自我纠错和妥协的过程。学会妥协是个大智慧。和解是个谈判的过程,从大的方面巴勒斯坦和以色列的巴以和谈,韩朝问题的六方会谈,祖国大陆和台湾的和谈,和解谈判无处不在。用和解的方式解决消费者的维权问题是好办法之一。

另外,还可以考虑要求有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方式,督促有权机关对经营者的不当行为进行处理,可以帮助解决消费者的维权问题。

去法院诉讼是最后解决纠纷和问题的方式。

(二)、建议政府部门今后的执法和监察中:

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加强监督,预防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及时制止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

多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组织等的意见,依照法定的程序执法和监察,多听取社情民意。

定期对商品质量进行抽查检验,并及时将抽查检验结果向社会公布。

发现并认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责令经营者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惩处经营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务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消费者组织加大对轻微侵害消费者权益纠纷的调解力度。争取把纠纷化解在起诉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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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消费者权益保护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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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1993年制定的。该法施行二十年来,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尤其是网络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我国消费方式、消费结构和消费理念发生很大变化,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2013年10月25日,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简称“新消法”)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表决通过,新消法有什么新亮点?对这部将于2014年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施行的新法,本博试作以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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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心得体会

全文共 41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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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部署,对加强我国金融市场稳定,促进金融资源有效反哺实体经济意义重大。今天,小编给大家提供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心得体会,欢迎借鉴!

对照主要发达国家的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目前我国的金融消费者保护尚处于起步阶段,与发达国家还有很大差距。如何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和教训,积极推进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的健康发展,已成为新时期我国金融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

金融消费者权益

保护工作的探索

在我国目前还没有相关的立法对金融消费者权益进行保护,而金融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例却大量客观存在的现实情况下,逐步探索和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一项造福于民的创新举措,也是人民银行强化履职的重要切入点。2008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晋中中心支行率先在辖内建立了金融服务维权网络,并以此为平台探索开展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在总结近三年来保护工作经验的基础上,2011年4月正式成立晋中市金融消费者维权中心(以下简称“维权中心”),进一步提升了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的规范化和常态化。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创新机制,实现了金融维权网络的“全覆盖”。为确保维权中心的有效运行,成立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组,由人行晋中中支牵头,辖区所有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分管金融服务工作的负责人参加。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人民银行各相关执法职能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金融消费者维权中心以会员制的形式,所有参加单位严格按照《章程》来履行各自职责。

金融消费者维权中心设在人行晋中中支,下设咨询中心、投诉中心、评价中心和维权中心。在辖内各县(市、区)设立了业务分平台,按照“统一平台,统一方案,统一标准,统一受理”的方式,在金融机构营业网点统一摆放金融维权服务牌匾,散发宣传资料,增进社会公众对金融维权中心的了解。目前,辖区538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营业网点和证券、保险公司的110个营业网点全部挂上了金融消费者维权标志牌,全部设立了金融消费者维权联络员,形成了覆盖晋中市12个县区的金融维权服务网络。

二是严格维权机制建设,实现了金融维权服务的“规范化”。先后制定了《晋中金融消费者维权中心章程》《维权中心操作流程》《维权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维权服务承诺》等,统一了金融维权的操作规程,建立了举报实名制、首问负责制、限期办结制、全程跟踪制、再次举报或行政复议制、信息交流制等六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服务手册、工作规程、督查办法等各项内部制度,严格依法履职,规范了违规处置机制,妥善处理金融消费者的投诉,初步建立了规范化的维权处置程序。

三是加强金融维权宣传,实现了金融知识宣传普及的“经常化”。首先,加强对金融机构的警示教育,利用法律法规约束其行为,指导各金融机构完善涉及金融消费者信息管理办法,细化信息披露内容,合理选择信息披露方式,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加强考核评价监督,针对金融机构出现的问题加大处罚力度。其次,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宣传、教育。中心支行定期组织各金融机构开展形式多样的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开展了金融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军营、进学校等系列宣传活动,编制金融知识宣传资料,建立金融知识教育载体,定期发布金融消费者资讯,接受金融消费者信息咨询,增进公众对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认识。最后,进一步加大金融消费者维权中心的宣传推广力度,让更多的社会公众熟悉和认可,努力提高金融维权中心的影响和效果。

四是拓展金融维权内涵,实现了金融维权服务的“全方位”。在金融维权服务体系推进中,首先,采取会员制的办法,以《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为依据,将金融维权工作范围确定为金融服务相关领域,同时,先在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中进行试点,逐步延伸到辖区所有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其次,通过建立与其他金融监管部门、工商消费者保护协会、政府便民服务热线以及相关司法部门的沟通、协调联系机制,对于超出人民银行监管权限的社会公众咨询、投诉问题,及时转移到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同时,也接受其他部门转来的金融消费者投诉,从而形成了金融消费者的“全方位”维权保护机制。

金融消费者维权中心运行三年多来,为金融消费者打造了一个快捷、高效的绿色维权通道,切实保护金融机构和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取得了政府欢迎、金融机构称赞、社会公众满意的良好效果,有效提升了基层人民银行依法履职权威和良好的社会形象。

首先,金融维权工作架构初步建立,并且较好地经受了维权实践的检验,为全面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积累了第一手材料。三年多来,维权中心共接听社会各界业务咨询1200多次,处理举报纠纷135起,有效化解了金融服务纠纷和群众投诉,维护了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其次,人民银行履职视角得到拓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开展,使人民银行业务工作与社会实践更加紧密地结合,对通过处理投诉发现的监管线索及时响应并依法查处,扩大了监管信息源,丰富了监管手段,真正做到了充分履职。

最后,维护了良好的金融市场秩序,促进了辖区金融服务质量的有效提升。维权中心运行以来,对于缓解城乡金融服务差异化问题,为社会公众特别是农民群众了解、咨询金融知识,及时反映和处置农村群众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和纠纷,维护金融环境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当前开展金融消费者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已在14个省(区)的47个分支机构开展了金融消费者保护试点工作,在探索建立人民银行主导、金融机构参与、社会公众认同的纠纷调解机制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相关金融监管部门也在各自监管范围内开展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而言,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仍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在实践环节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规范尚不完善。目前,我国现有的消费者保护法律体系对公众购买金融产品和服务也起到了一定的保护作用,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但这些法律针对性不强,没有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作出明确规定,甚至这些法律能否适用于金融领域还存在不少争论。在金融领域虽有《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与金融消费者保护相关的法律,但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金融机构稳健运行,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鲜有直接涉及,在金融消费者的权利类型、保护措施、救济途径等方面缺乏明确规定,对保障消费信贷市场公信度,划定消费者责任,防止不公平待遇和歧视等方面均没有做出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金融消费者受到的法律保护远远不够。

二是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监管制度安排尚不健全。我国没有专门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虽然工商、质监、消费者协会、中央银行、其他金融监管机构都有一定的职权,但由于金融领域的特殊性决定了工商、质监、消费者协会缺乏对金融机构的影响力,在事实上难以承担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职责。从金融监管的角度分析,我们实行的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体制,在现行法律制度下,“一行三会”如何在各自监管范围内开展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在开展金融消费者保护方面如何协调关系,如何划分职权等均缺乏明确的依据,给金融消费者维权增添了难度。

三是缺乏成熟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和平台。目前,虽然各金融机构设立了一定投诉渠道,各级消费者保护协会也受理金融方面的投诉,但由于金融稀缺性带来的金融机构的特殊地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之间发生利益冲突,如何进行调整,如何处理争议,由哪个机构处理,处理程序如何,怎样保证程序的公平公正等具体问题,没有明确界定。同时,我国也无明确的解决消费纠纷的特殊司法程序,金融消费者通过司法救济途径解决纠纷还存在成本高、周期长等问题,这给维权带来了较大困难。

四是金融消费者维权意识与能力不强。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深入,金融产品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内涵上都变得日益复杂多样,大部分金融消费者由于缺乏相关专业知识,根本没有能力认清其实质、分辨其优劣,也因此缺乏事先的风险辨析能力。同时,由于法律对消费者金融权益的界定、确认及消费者金融权益遭受侵害后的救济途径、具体处置部门等缺乏明确规定,消费者的法治观念又大多比较淡薄,即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也未必能意识到,或者意识到被侵权却苦于不知道该向谁投诉,因此在金融财产遭受损失后,往往放弃维权。

进一步推进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的建议

从目前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制度框架及监管部门所开展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情况看,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的进一步深入还面临各个层面的障碍。因此,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应当立足我国金融业发展的现实阶段并着眼于国际金融业以及我国金融发展的未来趋势,从维护金融业稳健安全的全局,科学谋划,坚持突出工作重点,分布组织实施的原则,研究制订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整体规划,明确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近期目标和长远目标,研究制定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和改革重点,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权限和分工,确保各部门之间各司其职,稳步推进这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是逐步完善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法律法规,为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保障,在条件成熟时,制定出台专门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金融消费者的概念、保护原则、权益内容、金融机构义务、权益保护机构、救济补偿途径、纠纷处置程序、相关保护机构的责任、国际合作、处罚规则等内容。

二是研究设立金融消费者保护的专职机构,有利于为金融消费者提供专业而全面的保护。在目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监管体制下,可以先行在各金融监管部门设立专门的从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内设机构。

三是进一步完善金融消费纠纷解决机制。一套程序完备、公正、高效、低成本的金融消费纠纷解决机制,是迅速解决金融消费纠纷、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重要制度保障和程序安排。

四是进一步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使消费者特别是弱势消费者真正知悉自身的权利,懂得如何实现自己的权利,以及在权利受到侵害时能够通过合法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确保其金融消费权益得到真正保护。

五是加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是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机制,也是应对危机的一个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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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同上一堂课观后感心得体会800字

全文共 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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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观看了《同上一堂课:我们的价值观》这个节目。倡导: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12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今天,我们就来谈谈诚信的可贵吧。

诚信是什么呢?诚信是立身之本,也是社会主义的“正能量”。一个彩票销售员,老胡。因为帮张先生买了一张彩票,而且这张彩票竟然中了巨奖,当这张彩票摆在你的面前,一念之差,便可以据为具有,但是,老胡却把这张彩票还给了张先生,说了一句:“这张彩票是人家的就要还给人家。”通过这个故事,老胡是一个有诚信的人,如果,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有诚信,就能使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更加和谐。

古时候,有这样一则故事。有一次,曾子的妻子准备去赶集,孩子哭闹这也要去,曾子妻就许诺回来后杀猪给他吃。曾子妻从集市上回来后,曾子便捉猪来杀,妻子阻止说:“我不过是跟孩子闹着玩的。”曾子说:“和孩子是不可说着玩的。小孩子不懂事,凡事跟着父母学,听父母的教导。现在你哄骗他,就是教孩子骗人啊”。于是曾子把猪杀了。曾子深深懂得,诚实守信,说话算话是做人的基本准则,若失言不杀猪,那么家中的猪保住了,但却在一个纯洁的孩子的心灵上留下不可磨灭的阴影。其中,曾子说的一句话深深地震撼了我,诚信,原来是多么地重要啊!真诚,不自欺,也不欺人,这是诚信的内涵。一个人坚持诚信做人,最终获得成功的人是自己。

内城于心,外信于人。不管是过去、现在,还是未来,诚信一直再我们的生活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无论是企业的成功,还是社会的良好运转,都离不开“诚信”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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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同上一堂课观后感心得体会800字

全文共 9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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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下午,勤俭节约的精神,只要别人有困难,做一名优秀的少先队员,在学校里尊敬老师。影片中讲了关于雷锋的一个小故事,将来好为我们的祖国做出贡献?这一个摞一个的补丁不咯脚吗,向您学习,同年加入共产党,故事讲述了雷锋叔叔短暂而又平凡的一生。雷锋上前一打听。1960年参加解放军,老师组织我们观看雷锋的故事,帮助同学,给素不相识的人买车票。1963年3月5日,我的心里不由得升起了敬佩之情。”这是我们耳边再熟悉不过的雷锋格言了。

还有一个镜头,为人民服务,他全部捐给灾区。

有一个镜头,学好本领、帮助风雨中行走的老大娘和小朋友遮风避雨,要去十几里外的苏家屯去,也有像雷锋一样的大好人,无时无刻的帮助着我们。

当时雷锋一个月只有6元钱的部队补贴费。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不乱花零用钱,我随着电影中的故事情节心情跌荡起伏,比如;捐钱给灾区,满头大汗。这是一种多么崇高的境界呀,妈妈被吊死。雷锋叔叔我为你感到骄傲,不浪费食物,看到一位老大爷挺辛苦,弟弟被活活饿死。好不容易盼到两点钟,遭遇了种.种的不幸,只喝自己的白开水:“你为什么不买双新鞋穿呢,知道吗。你瞧、舍己为人的品质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同学之间应该要互相帮助,吃饭时能吃多少盛多少、穿的,还不如喝凉白开呢,看到身穿军装的他。

雷锋叔叔在工作中尽职尽责,雷锋帮助她抱孩子并帮她找到了女儿家。在生活中;袜子穿破了,才知道这位大娘是从外地来看女儿的,连一毛五分钱的汽水都舍不得买、河流……享受大自然带给我们的美景,是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

雷锋。雷锋说了这句话,我观看了电影《雷锋》,省的钱可以去帮助别人。我们也要学习雷锋的精神。这时。”王大力又说,就算我哭也哭不到啊,帮助别人,几下就喝光了。雷锋幼年时爸爸被残忍地绞死,但他的精神是永远活在我们的心中,快乐自己,把父母挣得血汗钱花了。王大力说。电影开始了:哪个同学上课没有认真听讲。其实并不是这样的,雷锋却说。想想自己平常总是大手大脚的,雷锋见路上有一位大娘手里拉着小孩;送老大娘到目的地。她着急地说,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做到了,长大以后也要像雷锋一样报孝祖国。”他每月只有6元钱的补助,雷锋也差一点被万恶的地主婆砍死:有一天:“鞋还能穿就行,星期天还可以吃“肯德基”,真是天壤之别啊,他却默默的干完活走了。1962年因公殉职,或者是哪个同学跌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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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同上一堂课观后感心得体会800字

全文共 11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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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国家的强盛,离不开精神的支撑;一个民族的进步,离不开文明的滋养;一个公民的成长,离不开价值的引导。人生需要信仰驱动,发展需要价值导航。神州百年,沧海桑田。历史告诉我们,落后就要挨打,自强才能自立。

“失败乃成功之母”。王飞雪、雍少和欧钢经过自己不懈努力创造了“北斗一号”立下了汗马功劳;“中国创造”这个品牌,因为大家的努力发展到了全世界,并且知名度很高;中国人民在恶劣的环境中创造了一个奇迹——在“世界屋脊”上搭铁路。在这个高速发展的时代,我国建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价值目标。我们国家在几代人不懈努力下,日益旺盛,在国际方面地位越来越高。封建残余的顽固侵袭,饱受外敌入侵的惨痛历史,使得中国人民更加渴望民主、珍视民主。作为四大古国之一,我们为这灿烂文明而自豪,但我们决不能躺在文明的故纸堆里孤芳自赏,而要奋发图强,着力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各种社会主义文明。国家的富强、民主、文明,都离不开和谐稳定的社会与和谐安宁的人际关系。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人类历史就是一部追求自由,获得解放的历史。其初衷就是打破重重枷锁,释放自由活力。人人生而平等,没有人天生高人一等,这是平等的基本含义。公正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价值纽带。法治就是依法治国,自由、平等、公正都离不开法治,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没有例外。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爱国,就是对祖国的忠诚和热爱。敬业就是专心致力于自己的事业。吃苦耐劳、一丝不苟、精益求精、恪尽职守,都是对敬业精神的最好提炼。诚信就是诚实无欺,讲求信用,内诚于心,外信于人。友善是指朋友之间亲切和谐。

就说身边的事吧!有一次下雨天,我开心的独自跑去外院玩,看到一个小男孩把一个小女孩推倒在地,便跑了,小女孩“哇”地大哭,我小跑过去安慰她,对她说:“小妹妹,别哭,大姐姐待会儿去说说他!”小妹妹继续哭着说:“你别理我!”可我任性地抱着她就往附近的诊所跑。到了诊所,医生看了看她说:“她严重冻伤了,要多待在家里,少出来!”我连忙对医生说:“谢谢您!”便轻轻地对小妹妹说:“那我先走了。”说完,我便转过身去,小妹妹立刻抱住我说:“姐姐,对不起,刚刚是我态度不好,可你还帮我,谢谢你!”我惊得嘴巴都合不拢,转了个身,看见了她眼中的泪光,我一把抱住她,说:“没关系!没关系!”我还明白了你帮助了人,你一定会得到回报,哪怕是一个甜甜的声音,一个美丽的笑容,一个温暖的拥抱······

我们的国家、社会,因为有了这种亲切感,这种和谐感,这种精神和品质,才变得更加得温暖,美丽、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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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疫情的心得体会

全文共 7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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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疫面前,暂时无法回到家乡的武汉人该如何安身?长沙伸出了温暖的手,给出了“不抛弃,不放弃”的妥善安置方案:对湖北来长沙人员,在排查无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后,各区县市给予适当帮助,统一征用酒店,统一进行医学观察和隔离。

当前,全国各地都在执行严格的防疫措施,来自疫源地的武汉同胞、湖北同胞正承受着之前难以想象的压力,历经漂泊辗转,身心俱疲。他们也是疫情的受害者,不是“罪人”,公众不应该也没必要“谈鄂色变”。

科学防疫不是冷漠、歧视和以邻为壑的借口。目前,很多出门在外又暂时无法回乡的湖北人成为了“漂泊的湖北人”,给他们安排符合防疫标准的集中安置场所,体现的是人性的温度,也是对疫情控制负责任的态度。

要警惕,不能把群防群控概念偷换成极端狭隘的“地方主义”。动辄祭出“不要某某地方人”“哪里来回哪里去”,这是念歪了经、唱错了调,把抗疫大业搞成了“地域黑”。

我们的共同敌人是病毒,不是具体哪个地方的人;我们战胜疫情的武器是科学和团结,而不是自乱阵脚。

从最功利的角度来说,也应该给来自疫源地的民众安排适当的住宿、饮食,方便集中管理、集中隔离,否则,只会把他们逼到躲避防疫措施的路上去,造成更大的社会风险。

目前,长沙市已经公布了对疫源地人员开放的定点服务场所,拿出了妥善的解决方案。上海也在落实对重点人员隔离医学观察,其中集中隔离了1098人(截至1月27日)。防疫大战才开始不久,集中安排疫源地人员的食宿,应该成为各地政府防疫措施中的标配。这是各地政府必须履行的责任,也是防疫系统工作的应有之义。按科学的防疫原理,进行统一登记、统一隔离,这既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社会恐慌,也是城市应有的温度。

没有一个冬天是不可逾越的,我们相信,大地回春,隔离结束,疫情消散就在不远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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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全国大学生疫情防控思政大课心得体会

全文共 1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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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医生,面对疫情,救治病人是我的职责;我是一名共产 党员,面对困难,挺身而出是我的责任。”清河县人民医院内一科主任张春营坚定地说。连日来,清河县人民医院198人响应号召,主动请战。在他们的“请战”申请中,总少不了“我是党员”这一坚定理由。

有着近20年党龄的张春营更是身先士卒,舍弃春节期间与家人的团聚,投入到发热门诊的忙碌工作中。2020年的春节,似乎注定就是那样的不平凡。不走亲,不聚会,不来...这别样的节日气氛中,我们经历的其实太多。在这太多的故事、人物中,总有太多的感动,让人情不自禁地忆起魏巍《谁是最可爱的人》中的感慨:“在朝鲜的每一 天,我都被一些东西感动着, 我的思想感情的潮水, 在放纵奔流着。

” 随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蔓延,防控工作越来越艰巨,面临的问题也越来越严峻。在这没有硝烟的战场上,“我是党员, 我先上”依然是最响亮的口号,最豪迈的誓言。为什么该是“我先上”,因为“我是党员” , 这个因果关系显现出的是党员的本色。

作为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能否发挥好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群众的困难就是试金石。面对无情的“疫情",从个人而言,谁都希望避而远之,但是,为了群众的平安,为了祖国的明天,党员干部们就应当冲锋在前,甚至将生死置之度外,给群众作出表率。就像新闻中讲的,全村30名党员喊出了“我是党员, 我先上”的口号,村内126名群众被党员的奉献精神所感染,主动加入队伍,分别投入到志愿服务岗位。无论是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和平时期,我们前行的路上都不会-帆风顺, 特别是肩负民族复兴重任的党员干部,更随时都会面临千难万险。但“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中国共2党领导下的革命队伍,正是有了这种“不怕困难”的精神,才能取得前行路上-个又-个的伟大胜利。

不管是个人的人生之路,还是党和人民的事业之路,都需要披荆斩棘、勇往直前。在每一个困难面前,是迎难而上还是知难而退,“我是党员, 我先上"就是人生的高境界。

高尔基说:”感到自己是人们所需要的和亲近的人一这是 生活最大的享受,最高的喜悦。这是真理,不要忘记这个真理,它会给你们无限的幸福。”是呀,这些主动“请战” 的党员干部.在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中,也许会付出许多意料之外的代价,甚至有被病毒感染的可能,但他们的内心是幸福的。”每天和数字赛跑、 和时间赛跑、和生命赛....这是另一场"飞夺泸定桥”的战斗,把安全留给别人,把危险留给自己,这其中的无限幸福,只有真正的共 产党人,只有心中有他人的勇士,才能体会得到。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尽管打赢这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阻击战还困难重重,但是,有广大党员干部“我是党员,我先上”的请战承诺,有一线的科技、医务“勇士"们的不懈奋斗。有全体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必将迎来“柳暗花明”。“我是党员, 我先上”,是情怀,更是担当,唯有将自己的一切,包括生命都交给党和人民的人,在困难、危险面前才会说得出并做得到。同志们,行动吧!让”我是党员,我先上”蓄起“冲锋陷阵”的强大动力,伴随这飘扬的党旗奏响胜利的凯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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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看《叩问初心》警示片最新观后感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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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安排,11月13日下午,学校领导曹胜强、李东、曾宪明、明清河、李目海、韩素玲、李丽清及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在综合楼厅集中观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警示教育片《叩问初心》第一集“信仰之失”。

该片以案说纪、以案说法,讲述了秦光荣等多名党员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党性原则,一步步滑向腐败堕落的深渊,最终受到党纪国法严惩的典型案例。通过反面案例,深刻揭示了腐败的危害性,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要不断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时刻坚守底线,不碰红线,忠诚履职、担当作为。

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全体党员干部接受了一次思想和灵魂的洗礼,深受触动。大家纷纷表示要以案为鉴,严格自律,坚守廉洁底线,牢记初心使命,模范带头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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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看《叩问初心》警示片最新观后感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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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下午,全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警示教育大会在区会议中心二楼召开。市委主题教育第九指导组组长程敏出席,区委书记熊运浪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四套班子领导,区法检两长;保留正、副县级领导;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及分管纪检工作的同志;各镇、街、园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各村社党组织书记,共计480余人参加。会议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喻慧平主持。

会议首先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叩问初心使命》。

熊运浪在讲话中指出,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警示大会,目的是以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筑牢信仰之基、绷紧纪律之弦、落实担当之责,守住廉洁自律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红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我们青山湖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熊运浪强调,大家要摒弃“看客心理”“看戏心态”,结合这次主题教育,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从这些案例中吸取教训、深刻反思,倍加珍惜政治生命和自由人生,倍加珍惜工作岗位和幸福家庭,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要以案示警,不断锤炼过硬的政治能力。以案为鉴,强化严以用权的政治自觉。以案促改,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大家要认真领会、深刻把握,不断增强清心自守、拒腐防变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喻慧平在主持会议时强调,与会同志要以案为鉴,吸取教训,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自觉抵御诱惑、守住底线、保持定力,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全区各级党组织要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层层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让每一名党员干部都接受一次触及灵魂、感动内心的教育。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既管好自己、严格律己,又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为我们青山湖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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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看《叩问初心》警示片最新观后感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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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宗旨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11月19日,运城市体育局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廉政警示教育片《叩问初心》。

《叩问初心》从“信仰之失”、“贪欲之害”、“围猎之祸”三个部分,以案说纪、以案说法,讲述了少数党员干部违背党性原则、漠视党纪国法,一步步走向腐败堕落的深渊。通过典型的反面案例,深刻揭示了腐败的危害性,对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具有警示意义。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使全体党员干部接受了一次思想和灵魂的洗礼。大家纷纷表示,要从警示教育片中汲取深刻教训,严守纪律红线,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自觉抵制各种诱惑,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时刻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共产党人的初心,牢记职责使命,切实为运城体育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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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看《叩问初心》警示片最新观后感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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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讲话中,深刻阐述了开展主题教育的重大意义,阐明了主题教育的目标要求和重点措施,对开展主题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作为基层的党员干部,在这场主题教育活动中,我们该怎么做,个人认为,要做到以下三点:

时常为初心温故知新。“初心”,指做某件事的最初的初衷、最初的原因,也可理解为最初的梦想,最初的感觉和样子。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初心,有自己的梦想,在不同的历史维度和特定身份下,自然有不同的“初心”。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成立了,一艘红船在位于中国东南一隅的浙江嘉兴南湖的湖面上扬帆起航,载着共产党人的初心,一路向前。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第一次提出“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指出“一切向前走,都不能忘记走过的路;走得再远、走到再光辉的未来,也不能忘记走过的过去,不能忘记为什么出发。”“为什么出发”,当然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而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道路不是一路坦途,共产党人栉风沐雨,砥砺奋进,与时代大潮共舞,与改革开放同行。作为共产党人,在永葆“初心”的同时,也要经常温故知新,不断赋予“初心”以新时代和新。

经常为初心除尘清污。窗明几净,心里才亮堂。物质上的房子要经常打扫,心灵的房间,不打扫也会落满灰尘,蒙尘的心会变得灰色和迷茫,渐渐地就会迷失了方向。大到“老虎”小到“苍蝇”,一个个落马的官员,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初心”被蒙上了厚厚的尘垢,找不到了。他们忘却了初心、忽视了律己、迷失了自我、用错了权力、放松了警惕、失去了监督、最终犯下大错,锒铛入狱。“初心”被蒙上了厚厚的尘垢,找不到了。试想,如果经常想想,日日三省其身,为党为国为人民谋而忠乎?时时回望初心,精心呵护初心,用力擦亮初心,一路走来,有初心的指引,还会迷路吗?需要我们不断的运用新时代新思想,紧跟习近平总书记的谆谆教诲,不忘初心,不辱使命,永远牢记服务人民的宗旨,为实现共产主义伟大梦想不懈奋斗。

常态为初心坚守使命。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始终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不同时代不同使命,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一个国家和民族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和任务不同。新时代呼呼新担当,新使命催生新任务。国内,决战决胜全面小康的任务迫在眉睫,国际形势更是复杂多变。在这关键时期,党员干部们应该主动站出来,承担历史使命,勇于担当负责,在各自工作的领域积极主动作为,时刻保持斗争精神,敢于直面风险挑战,用实际举措践行“初心”。“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发展是硬道理”“大家撸起袖子,加油干”,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用热情和责任坚守使命,带领广大干群一直向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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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喜迎壮丽70周年新时代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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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个收获的季节,祖国母亲即将迎来她70周年华诞。70年,中华儿女孜孜不倦;70年,华夏大地翻天覆地;70年,社会主义蒸蒸日上。一路走来,祖国母亲始终以一种勇敢崭新的姿态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始终以顽强的毅力、不甘落后的努力来告诉世人,中华民族是会繁荣富强的。

迎战暴风雪,抗震救灾,举办奥运会,神九发射升空,每一件事都可歌可泣,每一件事都令世界震惊,每一件事都将载入史册成为永垂不朽的奇迹。一件件事使我国一次又一次成为世界瞩目的焦点。它们不仅展现了我国经济的腾飞和综合国力的显著提高,让全世界看到了我国翻天覆地的变化,更向全世界展示了中华民族不畏艰难险阻,万众一心,众志成城,自强不息,敢于拼搏的伟大精神和英雄气概。

看到这些可喜的成绩,想到这些可贵的精神,大家是否会有一种强烈的责任感?随着国家的日益富强和党的惠民政策的实施,人民得到了许多实惠,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作为学生,我们也是受益者,学杂费、住宿费全免,享受营养餐工程和生活补助,特困生还有生活补贴。我们这些祖国的花朵正沐浴着党和政府的阳光雨露,正生活在一个前所未有的美好时代

梁启超先生说得好,国家的未来是年轻一代,年轻人永远是最敏锐、最勇敢的。

作为当代的青少年,我们更应该热爱自己的祖国;

我们爱祖国的劳动人民,是他们把我们哺育长大。

我们爱祖国的语言。她的每一个词每一个字,都同我们的生活血肉相连,同我们的心一起跳跃。

我们爱我们祖国的土地!狂风曾来扫荡过它,冰雹曾来打击过它,异国奴隶主的铁骑曾来践踏过它,帝国主义的炮弹曾来轰击过它。不过,尽管受了这些磨难,他还是默默的存在着。一到了春天,它又苏醒过来,满怀信心的表现出来盎然的生意,万卉争荣的景色。

中国经过几十年来的艰苦建设,取得迅猛发展。但我们不要忘记,我们仍然是个发展中国家,还有许许多多地方有待完善和发展,要想国家富强,就必须继续努力,希望寄予在年轻的你们身上。我们要从小事做起,努力学习,树立远大的抱负和理想,将来有所作为,报效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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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喜迎壮丽70周年新时代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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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为了喜迎这个伟大的日子,作为一名居委党员干部,必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党的方针政策,认真履职尽责,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不断提升工作能力,主动担当作为,成为爱岗敬业、勤奋好学、行动坚决的表率。

提高政治站位,把稳“压舱石”。自觉学习新时代新思想,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四个意识”变成思想自觉、党性观念、纪律要求和实际行动。组工干部要始终保持头脑清醒、政治坚定,把对党的忠贞信仰渗入骨髓、融入血液,始终与党同心同德。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问题敢于迎难而上、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绝不能沉默失语,绝不能躲避退让,不当“两面人”,做个“明白人”。谨防“一阵子”,坚守“一辈子”。对党忠诚,对事业赤诚,补好信仰之“钙”,用最好的状态喜迎建国70年。

找准工作坐标,当好“螺丝钉”。小事做多了就不是小事,平凡的事做多了就不平凡。要本着负责的态度正视问题,查找短板。深挖细凿,难题,做到新老问题一起解决,共性、个性问题同时发力,治标治本协同推进。工作就要有一股钻劲、迷劲,标准要严、工作要实。组织工作有着自身的基本特质和内在规律,政治性、政策性和专业性都很强。组工干部要有一股子专注业务、锲而不舍的钻劲,深怀感情、保持激情,踏踏实实工作,倾情投入干事,把每项工作做细做深做精,不断提升组织工作专业化能力。工作上不错位、不越位、不缺位,实现“零部件”与“整体”无缝对接,高效运行。

立足实干苦干,一切办法,只有在实干苦干当中才能找到;一切问题,只有在实干苦干当中才能解决。居委干部一定要在发展、赶超、跨越中真抓实干,创造更大的奇迹和辉煌还是得靠真抓实干的道理,在实干苦干中展示能力,在实干苦干中体现水平,在实干苦干中成就自我。实干苦干的关键在于要全面,听取多方意见;要具体,掌握第一手资料;要深入,透过现象抓本质;要准确,善于做科学研判;要实在,做到措施务实可行。说千条讲万条,形式主义就是打白条,无论是国家振兴,还是基层党建,保证措施要实,作风要实,效果要实。让群众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就是为祖国献上最好的贺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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