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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班子建设存在的问题汇集20篇

家乡的变化太大,有好的方面也有不可控的方面,但是就个人而言我很喜欢这种变化,如果环境更好一点就好了。下面我们来看看党组班子建设存在的问题,欢迎阅读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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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在执行纪律合格方面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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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上午,区政府办公室班子举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二次专题研讨会。会上,按照区委组织部和区直机关工委要求,首先由李玉英同志传达了区委转发的辽宁拉票贿选案查处情况相关文件精神,随后班子成员围绕贿选案文件精神和“严守纪律,做合格党员”主题进行了交流。其中,张继明、金虎两位同志做了重点发言。

张继明同志认为党的性质宗旨、优良传统和任务决定了党员必须严守纪律,这也是全面从严治党、反腐倡廉、构建政治生态的必然要求。十八届中央委员会成立以来,从八项规定到《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央用出台或修订的50多部党内法规回答了“全面,覆盖到何种程度”,“从严,严格到什么份上”等问题。随后,他从“要知理,有学习心;要知纪,有敬畏心;要知责,有进取心;要知情,有事业心;要知足,有平常心”六方面谈了如何严守纪律。

金虎同志结合政治纪律分享了守纪律的内涵。党的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和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维护党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金虎同志认为“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就是我们守纪律的总体目标。党秉持初心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必须要有纪律和规矩作保障。他认为党员要想有信心、有能力迎接艰难和挑战,就必须在政治、工作、生活等各方面加强自律意识和他律意识,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在听取了其他班子成员的心得交流之后,杨建海同志谈了自己的学习体会。他认为守纪律的前提是学好纪律,应该通过学党章,牢记“一个宗旨”,坚守“两大理想”,落实好“三项要求”,树立“四种意识”。此外,还要学习党中央对纪律、对工作的要求,即三个《条例》、两个《准则》。而在履职过程中,严守纪律则要做到内外兼修。内管自身,筑牢思想防线,外守规范,筑牢制度防线。

最后,杨建海同志总结到,通过前一阶段的学习,班子成员在认识上、思想上有了进一步的深化,学习体会也很深刻。希望大家在“四讲四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在忠诚、干事、担当等方面对自己提出更高要求,以纪律为规范开展好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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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四、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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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意平淡,现在有的学生写作都是瞎编的。我们也不必拘泥于“真人真事”,完全可以根据表情达意的需要,去调动自己的想象,合理虚构。虚构不等于胡编乱造,虚构要合乎生活逻辑,也就是要合乎情理。在审题准确的前提下,想别人想不到的,想别人不敢想的,想别人想不透的,这是立意创新的关键。摆脱思维定势,多逆向思维。立意与众不同,文章方能脱颖而出。如“错过何尝不是一种收获”“错过也是一种美”。

2材料虚假、不够典型。在同学们的作文中,选材陈旧比较普遍,往往千篇一律,缺乏时代气息。学生作文材料经常让人似曾相识:总是下雨妈妈送伞、老师给我补课、帮助孤寡老奶奶等等。这是不注意取材的创新,思维局限在部分材料的框架中。我们要善于观察生活,感受生活,捕捉生活中的“闪光点”,“见人所未见,发人所未发”,这样才有可能写出好作文。我们在写作中,要力求在选材时多下功夫,做到别人说过的话,我不原样地说;别人用过的材料,我不照搬来用。这样才能避免一般化,使人耳目一新。

3叙述像流水帐。从开篇到结束,平铺直叙,中心不突出,没有详略之分,叙述没有取舍。要去粗取精,截取事物的最精彩、最动人、最能反映其性质的闪光瞬间而加以表现。要有悬念,才能引人入胜。

4描写没有重点。人物描写没有灵魂,千篇一律。肖像描写抓不到个性特点,眉眼嘴巴大同小异。描述肖像,是为了使人能由表及里地看出人物的生活经历、身份境遇、性格特征、内心世界,所以要抓住最具个性特征、最能表现人物内在特点的地方,切忌面面俱到。动作描写夸张,不能自然流露出来,不能表现人物的性格;语言描写。人物语言的描写不符合人物的年龄、经历、身份、文化教养等特点。不能反映人物的特征,语言描写应求简洁,切忌拖泥带水。细节描写不够细致入微、不能达到生动传神,充分突现人物个性、思想情感和精神风貌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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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91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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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至22日,巡视组分别向市委常委会和市委书记进行反馈,并召开巡视反馈大会,通报了有关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市委和一些县市区委、部门党组(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意识还不够强、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还不到位的问题。牢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就是政治责任,不抓落实就是严重失职”的要求,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和同考核。今年市委常委会先后召开10次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出台了文件,进一步细化“两个责任”,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组成人员和任务分工。与各县市区、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分别签订责任书,确保责任主体全覆盖。高举反腐败旗帜不动摇,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今年1至12月,全市共立案1157件,同比增长71.9%;结案1254件,同比增长91.2%;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34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912人,政纪处分389人,移送司法机关33人;市本级立案37件,查处副处级以上干部33人。

2.关于有的地方和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没有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的问题。制定出台《邵阳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方案》,开展党政主要领导述责述廉,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的监督检查。制定出台《邵阳市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对县市区和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传达工作压力。今年市委和市纪委分别对包括4名县市区委书记在内的30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21名党员干部进行问责。

3.关于对上级明令禁止的作风方面的一些问题的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驰而不息地抓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今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组织明查暗访组645个,抽调检查人员2566人次,开展明查暗访345次,共查处违反“四风”问题50起,处理8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60人。市纪委共发出典型案例通报9期,对44名党员干部违反作风建设的人和事进行公开曝光。通过强力纠治,全市机关和干部作风有了新的转变。1至11月,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较去年同期下降26.5%。

4.关于有些地方和部门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长期缺位的问题。目前,12个县市区纪委书记全部配齐。今年7月以来,新配备10名市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4名拟配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已报省委组织部预审,待“凡提必核”完成即可研究到位,其他暂时空缺的15名市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将在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改革中尽快配备到位。

5.关于有些地方和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突出主责不够的问题。这项工作已经在8月30日前调整和清理规范到位。全市共清理调整县市区纪委书记分管业务外工作37项,清理退出兼职各类项目指挥部42个。同时按照中央和省纪委要求,市县两级纪委一律取消或不再参与上级纪委没有明确需要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到11月30日止,市纪委保留或继续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原有的236个减少到16个,县市区纪委保留或继续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原有的1622个减少到175个。

6.关于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党的纪律观念淡薄,执行上级政策有时搞变通的问题。市委围绕“严以律己,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每名常委都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撰写了高质量的发言稿并逐一发言。全市参加“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185个单位对1960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教育。市委党校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教育作为各类主体班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学员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

7.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加强学习教育不够,监督检查不力,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缺乏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的问题。制定出台《邵阳市落实实施办法》,并且建立健全工作报告、分工协作、调查研究、协商通报、咨询听证和重大决策风险评估等一系列配套制度规定。市委党校围绕“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这一专题,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的民主集中制教育。在党建检查中,对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对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不力的,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8.关于2014年省委《关于印发党委(党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试行)的通知》,要求各市州、县市区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完善落实本规则的具体实施办法,邵阳市委和一些县区委没有制定的问题。市委认真学习省委《党委(党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规则(试行)》,并组织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抓好学习贯彻。开展专题调研和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及时制定出台《贯彻落实实施办法》。同时,对各级各部门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目前各县市区委均已组织学习,并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具体实施办法。

9.关于对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还不够有力的问题。制定出台《关于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基本原则、事项范围、基本程序、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内容作出具体规定。组织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党政正职“五个不直接分管” (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行政审批和物质采购)、末位表态制度等情况开展自查。派出12个检查组对各级各部门开展交叉检查,对没有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政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10.关于少数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的问题。制定了《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等市场经济活动、违规经商办企业、入股分红、高息放贷专项治(清)理的通知》,重点整治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插手干预城市土地使用权审批和出让、插手干预政府采购、插手干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活动、插手干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的违纪违规行为。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如实填报自查自纠情况,并在承诺不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承诺书》上签字背书。组织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重点项目工程的发包和建设情况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11.关于少数领导干部以个人或借亲属及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或入股分红,有的领导干部参与或纵容亲属参与高息放贷获利的问题。组织全市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党纪党规,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制定出台《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等市场经济活动、违规经商办企业、入股分红、高息放贷专项治(清)理的通知》,在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专项治理。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每名领导干部在承诺书上签字背书。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坚决查处领导干部以个人或借亲属及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或入股分红、领导干部参与或纵容亲属参与高息放贷获利的问题。

12.关于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案件频发的问题。深入开展水利行业警示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廉政专题培训。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及标后管理的实施意见》,扎紧制度笼子。组织审计、监察部门对近几年的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巡查和审计,在项目立项、招标、施工管理、验收、决算等环节核查是否有暗箱操作、利益输送、贪污受贿等行为。切实落实全市水利系统各级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纪律约谈。

13.关于少数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严重的问题。严肃查处典型案例,省委巡视第七组交办邵阳市反映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信访件404件,现已办结401件,办结率99.2%,涉及处理的村支部书记289人,村主任101人,村秘书75人。其中立案339人,给予党纪处分249人,政纪处分10人,并在媒体点名道姓公开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件20期。认真贯彻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集中时间对农村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和贪腐谋私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14.关于存在工程项目不按规定招投标现象的问题。制定《邵阳市工程项目招投标规范整改实施方案》,特别是针对水利项目围标串标等突出问题,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及标后管理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防范和遏制资质挂靠、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推进建设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首批进场交易目录》、《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监督管理办法》文件已经制定,力争明年完成原隶属于政府各部门分散建立的交易平台功能、人员、编制的整合,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了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排查工作,规范招投标运行程序,加强招投标监管力度。

15.关于土地出让收入逾期未收缴到位比较突出的问题。31宗土地出让收入逾期未收缴到位,目前县(市)18宗已整改到位,市本级13宗有7宗已整改到位,缴入财政土地价款3.0403亿元,暂未缴清价款的6宗地正在积极开展征缴。

16.关于违规利用土地抵押融资的问题。经开区抵押金额1亿元的抵押融资,已全部还清整改到位。城建投公司25批次、宝工区8批次整改抵押融资,已还款2.5亿元,剩余部分制定了整改计划,向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出具了《关于土地抵押融资整改承诺书》,承诺在三年内将相关贷款全部还清,符合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验收的整改要求。

17.关于违反土地出让“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问题。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收支管理的通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依法依规规范使用土地收益资金。邵东县和邵阳县共12宗地未缴入财政专户的出让金5032万元已全额缴入财政专户;市本级7宗地和隆回县1宗地符合《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文件精神,不再追溯整改。

18.关于大量土地长期闲置,开发商“多圈少建、圈而不建、囤积土地牟利”的现象比较突出的问题。制定闲置土地集中清理处置方案,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指出市本级存在9宗土地闲置问题,目前4宗已经整改到位,其余5宗土地因被法院查封或银行抵押暂时无法处置,纳入下步专项行动一并整改。

19.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存在挪用截留等现象的问题。制定《邵阳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对市本级和各区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及时纠正违规挪用截留行为,并督促归还挪用截留资金。涉及市财政局和城步县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挪用资金全部归还。

20.关于违规出借财政资金的问题。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的意见》,对财政对外借款的申请、审批、日常管理、回收以及责任追究进行规范。截止11月30日,违规出借财政资金17.9亿元,已收回8.15亿元,其余部分根据情况在2017年前完成清收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21.关于部分收入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支出不公开透明的问题。该问题已经整改到位,其中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已纳入预算管理;城市维护费收支统一纳入财政总预算、总决算管理,年初编制预算,年末编制收支决算;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全部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改制企业处置收入已纳入预算管理;土地出让金收支已纳入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全部缴入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22.关于文件多、会议多的情况依然存在的问题。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的规定》,坚持“七个不发文”原则,即没有依据不发文、未经审批不发文、内容重复不发文、升格行文不发文、越权行文不发文、减少联合发文、严控事务性发文。今年1至10月下发“邵市发”“邵市字”“邵市办发”“邵市办字”文件143个,月均发文14.3个,11月1日至12月15日仅发文14个,相对减少发文7个。认真执行《邵阳市全市性工作会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会议审批程序,加强会议管理,做到能合并的会议一律合并,能压缩的会议一律压缩。今年1至10月召开全市性会议63个,月均开会6.3个,11月1日至12月15日仅召开全市性会议5个,相对减少5个。

23.关于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比较多的问题。出台《省市重点项目指挥部规范管理暂行办法》,将原有的52个重点项目指挥部(含领导小组、项目部)整合为19个,其中撤销9个、归并31个、调整11个、精简保留1个。严格落实《邵阳市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加大对各类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的清理、规范和精简力度,共调整、归并、撤销领导小组44个,减少33.3%。

24.关于违规占用办公用房整改还不到位的问题。对全市办公用房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市本级共清理在职人员办公室超标204人,离退休人员17人,清腾办公用房面积6646.8平方米。省委巡视第七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市财政局、新邵县、绥宁县、北塔区几个单位少数干部超标未整改问题,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25.关于全市清理腾退的办公用房没有充分整合利用,很多处于闲置状态的问题。成立市办公用房清腾领导小组,制定《关于全市清理腾退的办公用房整合利用整改方案》、《市直机关闲置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对清理腾退的办公用房实行统筹安排、合理利用。目前,市本级清腾的办公用房面积6646.8平方米,已调剂使用4266平方米,其他根据下步行政办公楼的调整再统筹调配。

26.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个别单位存在违规购置配备公车、违规借用公车、公车私用等现象的问题。严格落实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杜绝了违规超标购置配备公车现象。对巡视组反馈指出的8台违规购置的公车,已进行了公开拍卖。经常组织对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公车私用现象基本得到遏制。

27.关于全市超标车辆处理进展缓慢的问题。对全市公务用车超标情况进行清理,市直机关清理出157辆超标车辆,已处理25辆,其他已通知未处理超标车辆的单位将车辆拍卖手续相关资料交至市财政局,并通过政府采购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两家资产评估公司和两家拍卖公司,现已全部在媒体公示,争取年底前再处置一批超标车辆,2016年3月底前全部处置到位。

28.关于党员干部在重点项目指挥部兼职取酬比较严重的问题。在全市开展规范清理公职人员在重点项目指挥部任(兼)职取酬情况专项整治行动。9月20日,所有公职人员在重点项目指挥部任(兼)职取酬清退工作全部完成,相关人员违规所领酬款、补贴全部清退到位,并对2名处级干部、3名科级干部进行了立案调查,其中1名处级干部、3名科级干部被免去职务。同时,巩固清理清退的成果,出台《关于加强对重点项目指挥部规范管理的暂行办法》,加强对重点项目指挥部的监督管理。

29.关于市、区县的奖励项目设置比较多、比较乱的问题。出台《关于规范邵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奖金发放的通知》,明确规定除年终一次性奖励、绩效考核奖励、文明单位奖励外,市本级和县(市、区)只能增加两个奖励项目。没有按程序审批的,财政国库一律不予支付。拟在春节前组织纪检、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一次督查,发现违反文件规定的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30.关于一些部门和单位存在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奖金的问题。对巡视组交办的市财政局、市教育系统、原市物价局、市产权处、宝工区、邵东县规划局、邵阳县五峰铺镇政府等单位滥发津补贴、奖金问题,已经按有关规定全部整改到位,并对有关责任人实行纪律追究和组织处理。

31.关于一些机关事业单位存在乱收费、索拿卡要行为的问题。在全市教育系统、医疗卫生系统、行政执法单位、窗口服务行业深入开展整顿乱收费和索拿卡要行为的专项治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市教育系统的邵阳市华龙学校、隆回万和学校、邵阳县二中、邵阳师范学校等违规收费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清退了违规所收费用。邵东县规划局违规收取规划执法经费340万元已全额解缴县财政,相关责任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市公安局针对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派出所乱收费现象,先后两次对12个县市区进行摸底排查和整顿,共计乱收费金额172.7985万元,先后对六起违规收费案进行查处。

32.关于个别单位党员干部有参赌涉赌行为的问题。在全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禁赌专项行动,涉及党员干部的及时按照有关规定报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全市已查获国家工作人员涉赌刑事案件6起,行政案件25起,抓获涉赌国家工作人员36人,其中刑事拘留7人,行政拘留17人。

33.关于一些单位干部作风不实,“庸懒散”现象依然存在的问题。在全市开展“慵懒散”问题专项治理,着重整治干部自由散漫、衣冠不整、迟到早退的问题;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整治上班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旷工或因公(私)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问题;整治上班时间上网炒股、玩游戏、观看娱乐节目、出入休闲娱乐场所等问题。全市因“庸懒散”问题共处理党员干部16人,其中党政纪处理10人。

四、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34.关于少数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的问题。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全面贯彻好干部标准强化正确用人导向的决定》,始终按照好干部标准,做到“三个不凭”和“四个注重”,即不凭个人好恶用干部、不凭关系亲疏用干部、不凭籍贯地域用干部,注重选思想解放、敢闯敢干的干部,注重选工作扎实、业绩突出的干部,注重选整体配套、优化结构的干部,注重选奋发向上、勤于学习的干部。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坚持“实举必查、查实必究”。

35.关于超职数、超编制的消化整改力度还不够的问题。2015年7月份,邵阳市超配处级领导职务91名、非领导职务188名,四个月来,邵阳市共消化超配处级领导职务55名,处级非领导职务137名,已超额完成整改方案年底前消化处级消超任务80%的目标。同时,严格执行《关于严格控制行政事业单位编制、进人和消化超编人员的实施办法》、《邵阳市控编减编工作方案》,巡视期间全市行政超编1162人,到目前已消化223人。

36.关于存在机构和领导职数设置不规范、擅自设置领导职位配备干部、违规提高干部职级待遇、违规配备非领导职务等问题。出台《关于规范县市区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配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全面清理、纠正和规范违规设置机构和领导职数,依法依规降低了违规提高的岗位职级,全面取消了擅自设置的领导职务。进一步规范了县市区科级非领导职数的审批工作,对超职数的单位一律不予审批。

37.关于违规用人进人的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严格执行干部动议、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任职程序,注重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全面落实党政群机关进人一律“凡进必考”的要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对跨区域调入人员在“三龄二历一身份”上实行从严把关。严格执行关于带病提拔责任倒查相关规定,对2名处级干部、4名科级干部的提拔进行责任倒查。省委巡视组交办的17件违规用人进人问题,除3件纪检部门仍在立案调查的案件外已全部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五、干部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突出问题整改情况

38.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长期未启动的问题。修订下发《邵阳市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明确了保障对象及确认程序、保障办法、资金来源和管理、工作责任和监督管理等内容,并同步配套出台《邵阳市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由国家、集体和个人共同负担,其中政府每年从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5%用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原来未计提的资金及缺口的资金按6:4的比例由市、区财政分担。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39.关于征地拆迁户长期得不到安置的问题。出台《关于解决集体土地上安置地超期安置遗留问题的有关规定》和《邵阳市区集中安置建设项目综合验收及交付标准》,对相关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明确从城区土地出让金中安排1亿元资金,专项用于解决超期安置合法建房成本补差,要求大祥、北塔区政府和市住建局、市城建投、市宝工区等业主单位通过整合债券资金、相关的棚改资金及其他资金等,全力保障安置地建设。现在,这项工作进展顺利。

40.关于农村危房改造进展缓慢的问题。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邵阳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考核办法》、《邵阳市直机关100个对口扶贫村危房改造整体推进工作方案》;开展了2次专项督查,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整改落实进行督办;在全市推广了“武冈经验”,结合精准扶贫,整合各方资金和项目统筹推进,创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法。今年,省里下达邵阳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2900户,到11月底,全市实际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3400户,动工率、竣工率均已达到100%,已入住19007户,占总任务数的83%,农历年前所有改造户都能搬入新房入住。

41.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违规集资合作建房问题反映比较多的问题。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集资合作自主建房管理规定》,一律停止审批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集资合作自主建房开发项目,办公楼建设和住宅区建设严格实行区域分离,明确用地界限。出台《关于市城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联合建房存在问题限期整改责任分工的通知》,对补办施工许可、上缴配套费等提出了整改要求。9宗供地手续不完备的集资建房用地,正在办理土地供应手续,2016年一季度将整改到位。未缴清土地价款的5宗土地已有4宗缴清土地价款,追缴到位价款7118万元,另一宗已缴7000万元,其余2500万元正在办理缴款手续。同时,加大市区单位职工联合建房税收清理力度,到12月21日,欠税清理工作基本清理到位,清缴单位职工联合建房税款543万元。

下一步,市委将严格按照省委巡视组的意见和要求,始终保持思想认识不松懈、推进力度不减弱、整改要求不降标,进一步强化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彻底整改、延伸整改,确保巡视反馈的问题有效整改到位,在全市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以整改落实的成果推动邵阳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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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存在问题

全文共 7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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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产业发展随意性强。部分地区盲目整县整区推进某一项目,不计成本投入且效益差,导致一哄而上发展,最后整体失败。如2014年至2015年,西部某贫困县在没有深入考察群众养殖技术、养殖成本及市场风险等情况下,在两个乡镇3000多户贫困户中硬性推广绿壳蛋鸡养殖,由于蛋鸡养殖防疫不到位、养殖成本较高、签约企业设置诸多门槛等,政府投入几百万元的养殖项目全面失败,部分农民还因为发展绿壳蛋鸡效益差,背着死鸡到政府上访。

此外,缺乏深加工等产业链配套是各地产业扶贫探索失败的共性因素。如在贵州某县近六年来,当地先后实施了核桃、天麻、养羊、党参、太子参等扶贫产业,但都不同程度地失败。由于深加工能力低、组织化程度低,分散农户难以应对市场风险。以茶叶为例,这个县近年来发展了20万亩茶园,目前存活并发展相对较好的有10万亩左右。但由于没有深加工产业链,当地只卖初级产品,产品的附加值低效果不明显。当地扶贫干部反思说:“农业具有高风险,如果没有熟谙市场和技术的龙头企业带动,仅靠干部和群众的一腔热情,最终是国家花了钱,农民反而受了害。”

二是贫困户参与度低,出现“有政府决策没有群众意愿”“有项目没有贫困户”等现象。部分干部“自以为比群众高明”的想法并不鲜见,地方政府“我要你种(养)项目”意识强,越俎代庖替农民决定种什么、养什么等,贫困户在产业发展中处于从属地位,参与度低,贫困群体本身的声音和意愿边缘化,脱离实际的做法在基层造成一些失误和浪费。

三是资金缺口大。目前财政扶贫资金额度低,具体到全国680个片区县和152个片区外重点县,资金量不足,难以支撑贫困县产业发展。

四是市场保障体制不健全。涉农产业受天气、市场等因素影响比较大,目前我国的涉农保险严重欠缺,贫困户发展产业存在较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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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基层廉洁勤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全文共 31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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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组织如何高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对深化反腐倡廉建设也尤为重要。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此做了比较详尽的调查,并就此提出几点粗浅的建议。

一、当前基层党组织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中央出台《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从制度上明确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所肩负的领导责任,也意在解决当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确保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和新情况的出现,一些基层党组织在执行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以下方面问题。

第一,思想认识有误区。一是自己学习不够。一些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任领导干部,除了当前的任前廉政谈话外,没有认真学习过《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在不了解责任制内容的情况下就上岗。二是认识不深,甚至错位。一些基层领导干部认为,基层政府没收费权、没行政审批权,基层干部没有腐败的条件,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谈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还有的认为抓经济、业务工作是务实,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务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可有可无,抓不抓无所谓,认为只要“业务成绩搞上去了,党风廉政建设自然会好”;更有的行政领导认为这是党务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所以对贯彻落实责任制只满足于一般部署与要求,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不够;三是搞形式主义。单位责任制领导小组形同虚设,很少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的只停留以会议贯彻会议上;个别领导干部甚至认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虚功,是软指标,只要安排人员做做资料应付一下就行了,搞形式主义;有的甚至认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只是分管领导的事,自己没分管就与己无关,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管不问。

第二,工作不实重表面。一是组织领导不到位。一些基层组织没有把这项工作摆上党委(党组)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而把这项工作完全推给纪委(纪检组),没有真正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责任不明确。有的单位没有进行领导责任分解,没有明确领导班子每位成员的责任,基本上是照搬上级的责任分工办法,责任条款过于笼统,责任内容不明确,存在责任交叉和责任空挡现象。三是制度执行不彻底。有的制度体系不科学,或没有建立相应的制度,或执行制度不彻底。

第三,监督检查重形式。一是监督考核指标体系不科学,考核程序不具体,检查不深入、不细致,多以被考核者口头和材料汇报为准,没有真正了解责任制执行过程中的真实情况;操作随意性大,走过场。考评述廉评廉流于形式。二是责任落实虚化。只重形式,不管效果,满足于发发文、开开会议,忽视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督促和落实;三是责任追究不力。一些对责任追究案件视而不见,没有组织力量予以调查,上级督办也故意回避,甚至还捂着、盖着;有的故意“揽过”,尽力为班子其他人员开脱,力求“团结”一致;一些甚至出了问题,通过“保他人”手段,达到“保自己”的目的;还有的在量纪方面避重就轻,故意从轻处理了事,根本谈不上对失职、失察的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

第四,制度落实不到位。一方面制度内容虚化,一些基层组织存在不结合本单体工作和岗位工作实际来拟定责任制内容的情况,基本是上行下效,照搬照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导致责任制的落实停留在表面上,成为一句空话。另一方面,执行措施不力。一些基层党组织虽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但措施不具体,大多是为了应付检查,没有把实行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看着是促进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率先垂范、管好自已、管好班子、管好队伍的重要举措;一些党组织领导对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的布置只满足于按上级的口径提要求、喊口号,不注意联系本党组织实际,没有落实到行动上。

二、对基层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几点建议

通过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领会“全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责任追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当前基层工作实际,个人认为在基层,要落实好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重点应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要突出责任主体,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一是要明确各级党组织和党政一把手是本级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作为责任主体是否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具有决定性作用,也直接影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成效。各级党组织要强化主体意识,强化“一岗双责”意识,把管事与管人、抓经济建设与抓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全面责任。二是提高责任意识。主要领导要带头执行责任制,重大问题亲自过问,热点问题经常过问;班子其他成员认真执行责任制,具体问题直接过问,切实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形成分级、分片、分块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三是要公开授权明责,上级在抓好本级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要按照其管理权限对下级党委公开授权,明确哪些责任由上级党委承担,哪些由下级党委负责,做到心中有数,在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方面绝对不能推诿含糊,形成自上而下、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网络体系。

二要突出责任分解,进一步细化落实责任。一是“一岗双责”要具体化,制订“一岗双责”岗位责任细则,明确分管领导“一岗双责”中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任务和领导责任,明确惩戒性规定。二是量化指标要具体化,将责任目标层层分解到有关职能部门和具体责任人,从明晰责任、细化措施、规定时限等方面进行分解量化,紧紧围绕着“谁该承担责任、在哪些问题上承担责任、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提出明确具体的责任条款。

三要突出监督考核,进一步优化考核办法。一是要细化考核内容,明确“考什么”。考核内容注重紧扣重点,将贯彻落实纪委全会、年度目标责任书任务完成、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特别是把案件查办、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以及行风评议情况纳入考核的重点内容。二是优化考核办法,明确“怎么考”。一方面要合理设置量化考评标准,把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结合起来,让考核“看得见、摸得着”。同时,在考核形式上,要成立专门考核组,整体纳入党委政府综合目标考核中;综合运用“听、看、查、议”。听取被考核单位领导汇报、个人述德述职述廉以及群众代表和纪检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看制度、看落实;进行随机抽查和明察暗访;三是要充分运用好电子监察和阳光政务平台,推动党务、政务、村(社区)行政事务办事公开,推动权力运行的程序化、标准化、公开化,防止“暗箱操作”和权力滥用,确保行政权力行使在网上流转、留痕,便于实时监控、适时提醒、倒查问责。

四要突出责任追究,进一步强化执纪问责。一是要制定责任追究具体办法,分清党委、纪委和有关部门责任;建立健全“一案双查”规定,把相关要求和内容具体化,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严格依法依纪按程序追责。二是要以“三重一大”制度为核心,检查党政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是否带头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等。特别是要重点检查人员招聘、资金使用、内部管理、项目招投标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公开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排查廉政风险点;同时,要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范,特别是对关键环节的防范措施开展检查评估,确保管得住、防得牢,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确保制度在执行中的刚性。三是要强化执纪问责,提升监督效果。要强化考核运用,要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评先评优、选拔任用重要依据,对优秀的予以通报表扬,对不合格的实施惩戒,倒逼各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切实落实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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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方面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29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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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局党委的总体部署和我局“两学一做”教育学习活动工作安排,我结合自己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对照“五查摆五强化五提升”工作要求,认真查找了自身存在问题和不足,并深刻剖析思想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和具体措施。经过深入的自我剖析,对照上级规定和相关工作要求,我确实还有不少差距。

一、在查摆问题方面存在的不足

在坚持信仰信念方面。我于1987年7月参加工作,于199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党龄已达20年。多年来,本人都始终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和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做到自觉遵守、严格执行和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的模范。但随着职务的晋升、资历的积累,受到现实中存在的一些消极观念与不良现象的影响,对党员责任的履行、理想信念的坚守及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未能完全做到时时刻刻、事事处处。

在遵守纪律规矩方面。在工作中,始终能够较好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维护领导班子团结。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严格对照纪律要求,认真反思这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在党的大政方针的学习上存在不够深入,不够及时的现象;存在着在工作中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贯彻,落实力度不够的问题;在班子思想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及局党组学习上抓的不够严格。

在牢记宗旨观念方面。“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虽然强调的比较多,但未能完全深入内心、落实行动。未能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贯穿到所有工作和工作全过程,干工作、做谋划时征求群众意见比较少,一定程度上忽视了群众的首创精神。一定程度上存在官本位思想,淡忘了自己也来自群众,多忙于日常事务、会议接待等,与群众直接面对面的时候少了,对群众所思所想、酸甜苦辣的感受也不那么深切直接,导致存在这样那样的脱离群众现象。

在保持精神状态方面。一方面,自身坚持优良传统不够彻底,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精神有所减弱,有时在追求物质享受不良风气的影响下,产生了从众心理和攀比心理,出现了一点讲面子、讲排场的现象。另一方面,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中虽能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但有时觉得经济发展了,条件适当改善改善也没有问题,对一些作风不正、作风不良的现象,拉下脸严肃批评、敢于斗争的精神不够,缺乏防微杜渐的意识。

在日常德行表现方面。在“三公”经费开支、人情消费和职务消费方面,过去碍于面子和人情吃了一些“人情饭”,喝了一些“人情酒”,逢年过节和一些同学、朋友聚会,也时不时搞各种互相宴请,但自从八项规定实施以来从来没有过;没有配备专门秘书。总地来说,自己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带头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未出入私人会所消费。但节俭意识不强、个别制度规定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依然存在,需要进一步加以改进。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是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在思想上对学习的重视程度不够,常常是工作上有需要则紧急查看,导致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深不透,习惯于蜻蜓点水,停滞于表面的一知半解,没有深挖细究,系统性不强。个别时候借口工作忙而不按时参加集体学习,存在敷衍应付的想法,学习的效果有待提高。

二是抓工作不深入不扎实。参加的会议较多,忙于应付,对具体工作了解不深不细。尽管每天工作安排都很充实,但比较散、比较碎,事事都在抓,但重点不突出,谋大事、抓大事的时间和精力集中不够。对一些工作的落实有时采取“遥控指挥”,督查主要采取打电话询问、看汇报材料、听部门汇报等方式,现场实地督查不多。

三是解决实际问题不彻底。平时一些实际问题,交代分管局长负责办理的较多,亲力亲为的较少。囿于土地、规划、资金等约束,解决企业土地报批等少数问题解决的周期较长。少数民生问题源头解决成效不明显,如遏制居民超面积建房等问题,专项整治不深入持久,常有反复,未能根绝,群众反映比较强烈。

四是工作方式方法简单。有时不能耐心听取意见,特别是对于一些长期做幕后工作、不善表达的党员干部,与他们交流时没有做到循循善诱,深入了解其真实想法和意见。这也使得我在剖析具体问题时,缺乏集思广益的思维厚度,导致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多。和年轻干部交流沟通不够,对于“八零后”、“九零后”年轻人的想法和诉求了解的不多。

三、提升方向及主要措施

1.不断提升素质,强化理论武装。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把学习当成一种生活态度,一种精神追求,一种政治责任,深入研习上级政策和经典著作,掌握方法,增强能力,提高本领,科学、务实、主动地推进各项工作。将全面深化改革创新、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改进工作作风与建设“富强美高”新扬中的工作实践有机结合,把学习的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推进发展的成效。

2.强化党性修养,筑牢思想防线。对党规党纪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凡党员必须做到的,我要首先做到;凡党员不能做的,我要坚决不做,维护党规的权威性、理想信念的严肃性。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从思想上筑起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坚固防线,增强拒腐防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时刻注意个人形象,谨言慎行,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规范个人行为,增强群众威信。

3.联系服务群众,增强群众本领。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坚持依靠群众,尊重民意,体察民情,集中民智,把群众满意当作工作的第一标准。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每月安排一定的时间深入联系点和基层一线,与群众直接交谈交流,重大事项决策、决策落实执行等全程征求群众意见,始终做到群众为先,制定落实一些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措施。把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特别是在涉及群众利益的居民建房、征地补偿、登记发证等重大事项上,更加严格地执行各项政策,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

4.深化督查问效,提升执行能力。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工作状态和进取精神,用“钉钉子”精神抓落实、抓执行,模范践行“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改进督查方法,更多地采用明察暗访、现场交办,完善交办事项编号、销号制,确保一抓到底、抓出实效。对交办的事项,明确责任单位、工作标准和时间节点,要求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对限期不完成的,倒查责任,严格问责。

5.加强建章立制,做好表率作用。全面梳理完善现有工作制度,及时将教育实践活动中一些好的做法固定下来,上升为制度规范,以制度管人、管事、约束行为。持续精文减会,从严控制会议规格,发文办会力求少而精,集中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谋发展、抓落实。严格规范“三公”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本部门人均公用经费和运转项目经费实行定额管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本人也将加强党性修养,带头规范执行,并郑重承诺:不进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的会员卡,以身作则,保持清正清廉形象。

今后我将在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支持下,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振奋精神,加倍努力,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多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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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两学一做组织生活方面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23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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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和客观需要,也是解决党内存在问题的重要途径。而机关党建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建格局中占有重要位置,这是因为党和国家各级机关是党代表人民执掌政权的领导机构,其地位重要、作用特殊、使命重大,尤其是我们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肩负的责任更大,身上的担子更重,本级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能力水平和工作作风如何,直接影响到能否保障全区食品药品安全,能否保证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党的十八大后,特别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以来,党内政治生活得到了明显加强,但是,党内政治生活的良好局面,还只是起势,远远没有达到定势。在机关部门,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倾向依然存在。因此,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从各级机关抓起、从党员领导干部抓起,使党内政治生活真正成为机关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重要平台。

一、充分认识到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保持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途径。马克思主义政党以最富有革命精神和革命品格的工人阶级优秀分子为基本组成。历史业已证明,这样的一支有理想有纪律的队伍,有着其他任何政党都不具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但是,如果个人专断,有令不行,言行不一等不良作风在党内盛行,那么这个党最终就会成为一盘散沙,毫无力量可言。应该承认,当前党的凝聚力有所削弱,党的战斗力有所下降,是与一些地方一些单位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分不开的。所以,习近平同志指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最根本的是让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都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

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保持党的公信力和话语权的重要途径。毛泽东同志曾将群众比喻为土地、先生和水,将党比喻为种子、学生和鱼。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是我们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党的公信力和话语权的根本保障。如果党内特权现象不断发展,最终沦为一个特殊利益集团,就会失去广大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就必然失去公信力。在丧失了公信力的同时,也就失去了真正意义上的话语权。

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保持党的生命力和勃勃生机的重要途径。批评和自我批评,作为党的一个优良作风,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保持旺盛生命力和勃勃生机的政治密码。可以说,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用得怎么样。当下的关键问题是,谁拿起这个武器,就往往被认为是“很傻很天真”,对个人没有任何好处。因此,构建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保护和激励机制,让广大普通党员干部站出来,敢于同形形色色违反党内政治生活原则和制度的现象作斗争,对于永葆党的生命力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二、清醒认识现今机关党内政治生活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有的同志崇尚表扬与自我表扬,不愿自我剖析,在开展自我批评时浮光掠影,说远不说近,说人不说己;有的奉行“多栽花、少摘刺”的处世哲学,“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喜欢打“太极”,好人主义盛行,特别是在民主生活会上不闻“炮声”,认为自我批评没“面子”,批评领导丢“帽子”,批评同级失“选票”,把批评与自我批评变成表扬与自我表扬,相互批评变成了相互吹捧。

二是民主决策流于形式。表现在不按章办事,民主决策流于形式,很多领域、很多时候,设计了民主决策,但讨论不充分,民主发扬不够,先定调后讨论等现象十分普遍。甚至有的领导把集体领导当陪衬,把集体讨论当形式,搞个人专断、“家长制”,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

三是党内生活制度成摆设。主要表现在一些党组织在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上缺乏创新,方式方法过于单一,习惯于念报纸、读文件、看电教片、传达上级讲话,枯燥无味,缺乏吸引力和凝聚力。一些机关党组织往往把党内生活制度仅限于“三会一课”,对党的政治生活制度的理解比较狭隘,本来很好的制度成了摆设。此外,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落实,一些党员很少在党内生活会上汇报思想,主动接受组织监督,变成了“特殊党员”。

总之,一个班子强不强、有没有战斗力、凝聚力和向心力,同有没有严格的党内生活密切相关,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新形势下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几点粗浅认识。

一是严肃党内生活必须解决好自我批评不够的问题。没有自我批评或者自我批评不深刻,思想就打不开、灵魂就很难触及,批评别人没有底气,别人批评自己更无法接受。要通过自我批评带动批评的开展,做到“真”批评,动真碰硬、触及问题、触动灵魂,洗涤思想、去除污垢;“敢”批评,敢于揭短亮丑,敢于自我解剖,敢于解剖别人,敢于同错误和消极现象作斗争;“严”批评,坚持原则,严肃纪律,严格要求,严于律己。真正使批评与自我批评成为加强自身建设的锐利武器。

二是必须解决好领导班子内民主不够的问题。在党内生活中,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对广大党员干部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带动作用。因此,要在领导班子建设中积极发展党内民主,防止只要集中不要民主的独断专行。当然,也要防止只要民主不要集中的自由主义倾向。

三是认真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坚决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强化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促进制度效力和功能作用的发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强化内部监督,增强党员的制度意识,形成遵守制度的良好氛围。

四是推进机关党内政治生活方式方法创新。在继续坚持和发扬传统政治生活方式的同时,还要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不断创新党内组织生活的方式方法。比如,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网以及微博、微信等,创新党的组织生活形式,使其更富有时代气息、更有效率、更容易被人接受,以提高吸引力和感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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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带头坚定理想信念方面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1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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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理想高于天。”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党员干部必须自觉树立、始终坚守、躬身践行,不断促进自身道德品质和精神境界的提升,净化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

坚定理想信念,必须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

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是我们党优于古今中外一切政党的独特品格,是党领导革命和建设战无不胜的精神武器。我们党从建党之初的几十人发展到今天的近8000万党员、执掌十几亿人口国家政权的政党,其间经历了无数的艰难险阻,克服了前进道路上的各种困难曲折。其关键就在于共产党人有共同的思想基础,即对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的坚定信仰。十八大报告强调指出:“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作为组工干部,要始终牢记入党时立下的誓言,把对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的崇高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作为终身追求,不管走多远都不能忘了共产党人为什么而出发,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能丢掉共产党人的灵魂。

坚定理想信念,必须对党绝对忠诚

对党忠诚历来是组工干部的不懈追求。一代代组工干部始终坚守职责,默默无闻,接力奉献,在推动党的事业发展的同时,也让忠诚成为自身最鲜明的政治品格、最牢固的政治基因、最优良的传统作风。陈乔年、恽代英、曾志、帅孟奇等老一代组工干部的风范,王彦生、涂红刚、卢玉宝等新时期组工干部的典型,都生动地告诉我们,忠诚是组工干部的本色。组工干部对党忠诚,必须始终坚持讲政治,明确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努力做到理论上清醒,政治上坚定,作风上清正,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时刻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

坚定理想信念,必须践行群众路线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我们党的最高价值取向。中国共产党90多年来奋斗历程的基本经验之一,就是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紧紧地依靠人民群众,诚心诚意地为人民谋利益,从人民群众中汲取前进的不竭力量。组织部门是党委重要工作部门,组工干部是党的忠诚战士,能不能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密切联系服务群众,是衡量组工干部先进性纯洁性的根本标尺。作为组工干部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模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增进群众感情、站稳群众立场,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弄清楚“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忘,群众是真正英雄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不能丢,始终切实做到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干事情为了群众。

坚定理想信念,必须落实在具体实践上

坚定理想信念,难在躬志笃行。信仰不只是纸面上的文字,也不只是口头上的声音,而是要内植于心、外践于行。实践是检验理想信念的试金石,也是坚定理想信念最生动的课堂。作为一名组工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就要立定脚跟、脚踏实地,做好眼前的事情,干好最现实的工作,把对理想信念的坚定性,体现在完成本职工作上。具体说,就是要立足本职岗位,在平凡的工作中实现理想和价值,发扬安下心来、专心致志、迷恋至深精神,在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等方面,严谨细致、踏踏实实做好每一项工作,确保不出任何纰漏。

坚定理想信念,必须严于律己

党员干部必须时刻保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增强是非面前的辨别能力、诱惑面前的自控能力、警示面前的醒悟能力,经常不断地自觉清除思想上的灰尘和心灵上的污垢,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要坚持深入学习党章,学习各种党规党纪,真正将党章党规党纪铭记于心、运用于行、落实到地,真正从思想上认可,到行为上自觉,再升华到心灵的自由,才能守好为人处世底线、不碰党纪国法红线,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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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个人在组织生活会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全文共 31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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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教育实践活动有期限,加强作风建设无尽期”“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如何准确把握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战略部署,吸收、借鉴和巩固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规范各级党组织生活,提高党组织生活质量,促进本行业作风建设的根本好转,是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将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党组织生活的现状

通过深入基层及各党支部的调研情况来看,存在部分党支部在开展党内组织生活方面工作规范化情况不够好,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生活制度落实不够到位。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主要涉及表决、学习、汇报、交流、监督、服务、民主评议(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多方面内容,但从调研的实际情况来看,基层党支部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普遍不到位。一些支部除了进行表决(选举、发展党员等)、组织参观考察等活动外,其他组织生活开展得比较勉强和存在应付的现象,比较普遍的情况是有选择地贯彻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另外,相对“三农”发展与农业经济工作,党建工作也存在难以用规范细化的指标来衡量,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党建工作的“虚化”。

二是组织生活开展质量不高。在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今天,面对新形势对党建工作特别是党内组织生活的新要求,少数党务工作者仍然习惯以老眼光看新问题、以老办法抓新工作,在党内组织生活的组织、策划和内容设计上与党员干部的实际需求结合不够,党的组织生活质量不高,不能很好的满足党员干部解决思想滑坡的需求问题。具体表现在:从集中学习情况看,理论学习、时政学习和党课学习重形式、轻质量的情况比较普遍。

三是党务干部对于业务不专。由于没有专门的党务办公室、党务干部多是兼职和其他业务繁重等多方面原因,有的党务工作者存在工作积极性不高,对待党务工作少数同志有“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想法,业务知识学习不积极、不主动,开展工作得过且过;有的党务工作者由于经历和精力的原因,不熟悉党务工作,面对党务工作找不准切入点和突破口,党务工作能力不强;党务专职副书记不专职,经常还兼任着单位重要业务部门的工作,其精力和心思都难以聚焦于党务,致使督促经常性开展好党内组织生活在客观上受到较大影响。

四是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不够。党章规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但实际上,比较普遍的情况是领导干部的双重身份,致使其工作任务繁重、工作量大,自觉组织和开展规范化组织生活落实得不是很到位,没有很好地展现一个单位领导干部的带头与引领作用,进而对组织生活开展与职工政治思想素质提高上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五是服务党员工作不够到位。党组织为党员提供服务,其内容应该是很丰富的。包括通过组织学习帮助党员提升政治理论水平与为民服务工作能力,深入理解党的重大方针、政策与决定,帮助党员解决工作与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党员在党组织活动中发挥个人特长、履行责任感、提升成就感等。但是,目前除了偶尔开展帮扶困难党员、重要节日慰问贫困党员等活动外,没有很好的创造让党员发挥个人特长的机制和平台,使党员同志个人在组织中缺少成就感,在社会上缺乏认同感,在单位上缺少凝聚力和号召力。

二、党组织生活存在问题的根源

一是对党组织生活认识不足。基层党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基础,是体现党的全部工作与战斗力的基础。党内组织生活是党的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建设的基础性工作。遍观基层组织生活,“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等现象普遍存在,对于组织生活中存在的种种问题与不足进行追根溯源,究其原因还在于我们党员同志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对规范开展基层组织生活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二是对党组织生活重视不够。党建工作实行目标化管理,虽然也纳入了开展组织生活的考核内容,但注重检查会议与学习等记录,但对开展组织生活的方式、质量与效果缺乏科学、合理的测评考核机制。一些党支部缺乏开展高质量的党组织活动的必要经费,在开展理论学习、党务培训方面,对基层党组织的负责人理论培训明显不够,导致机关党总支不能为基层党支部提供理论宣讲服务,导致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内容陈旧和空泛。

三是党建工作机制不够完善。单位各级党组织党内监督机制缺乏规范,不够健全,渠道不太畅通;一些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党内监督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接受监督自觉性不高,存在着不愿监督和不敢监督的现象,致使本单位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难以充分发挥。党员的教育管理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没有建立、健全和完善,党建工作缺乏必要的实施手段,号召力不强,推动力不够,工作开展不够好。

三、提高党组织生活质量的对策与措施

一是强化主业意识,努力解决思想认识的根本问题。“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牢固树立主业意识,是加强党建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提升基层党内组织生活质量的根本前提。要进一步明确基层单位负责人和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建立年度集中谈话和交心谈心制度,签订工作责任书,强化党建主业意识。建立个别约谈制度,适时对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欠佳的党组织进行诫勉;要将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与干部选任、绩效考评、评先评优等紧密结合,真正让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二是强化学习培训,建设高素质的党务工作者队伍。要加强对党务工作者的培养与教育,从思想上、政治上、生活上关心爱护党务工作者,增强党务工作者的使命感、责任感、自豪感。要通过集中培训、分别轮训、外出考察等多种方式加强党建业务培训,将如何当好党组织书记、如何组织好党内生活作为重点培训内容,组织党组织负责人观摩党课、列席先进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提升业务素质和抓党建的各种技能。

三是强化需求导向,不断增强党内组织生活吸引力。提升党内组织生活质量,关键在于准确把握党员实际需求。要实行“组织生活计划”制度,采取“规定动作+自选动作”模式,在上级党组织统一部署的基础上,结合各级党组织党员思想实际,制定本级党组织开展党内生活计划,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灵活调整。在抓好政治理论学习的基础上,突出业务知识、法律知识、计算机知识、管理学等重点内容,努力将党内组织生活打造为党员提升素质、增长知识、陶冶情操、自正“三观”的综合平台。

四是强化活动创新,切实提高党内组织生活实效。坚持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推进党内组织生活规范化。禀承“内容上有突破,形式上有特色、效果上有亮点”的原则,坚持抓好传统的党内集中学习形式,开展“读一本好书”“学一篇好文章”“看一部好电影”,强化理论武装。坚持将学习与思考相结合,开展“大家谈”“大讨论”“大调研”等活动,积极引导党员主动思考、主动学习;积极开展“党员大讲台”“党课大家讲”活动,让党员有对比、有体会、有目标、有行动。不断创新组织生活载体、丰富组织生活内容、增强组织生活实效,着力推进本单位各级党组织的党内生活不断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五是强化测评考核,建章立制确保党建工作质量。“世间事,做于细,成于严”。要有效发挥考核测评的“指挥棒”作用,以考核+测评的模式来推动党内组织生活质量提升。要制定“三会一课”制度规范性文件,对“三会一课”的要求、程序、考核、测评等内容进行规范和明确,做到有章可循。要严格对照相关规定的具体要求,将党内组织生活开展情况纳入本单位党建工作考核范围,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由上一级党组织实施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党组织集体、党组织负责人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努力探索和开展“最佳组织生活”、“我最喜欢的组织生活”、“党课擂台”、“我最喜欢的一堂党课”等各具特色的评选活动,以点带面,不断提升单位党内组织生活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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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理想信念存在问题分析

全文共 9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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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六中全会再次重申理想信念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此,笔者认为要充分发挥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必须让坚定的理想信念“立”起来。

信念是崇高的,但也是具体的。心中充满理想,胸中怀有党性,工作就会充满激情。一个充满激情的人,无论环境怎么艰苦,条件多么困难,都会始终如一,永不放弃,不达目的不罢休,不获成功不松懈。

对方志敏来说,是“我能舍弃一切,但是不能舍弃党”的无悔坚守;对夏明翰来说,是“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的无畏壮举;对赵一曼来说,是“我的主义、我的信念,绝不更改”的永生绝唱;对罗荣桓来说,是“永远跟着共产党走”的遗世嘱托。无数优秀共产党人,用具体的行动标注着信念的真谛,用关键的抉择诠释着信念的力量。

反观现实,随着社会进入“转型期”,一些党员干部得了“软骨病”、患上了“亚健康”, 在党而不言党,在党而不为党言,个别人披着共产党员的外衣,拿着人民的俸禄,干得却是损公肥私的勾当,早已没有了一个共产党人的样子。在这方面,十八大以来纷纷落马的高官就是最好的例证,他们嘴上说着对党忠诚,却“不信马列信鬼神”,精神空虚,信仰迷失,热衷烧香拜佛、迷信风水。有些人缺乏远大理想,嗜好吃吃喝喝,在“八项规定”高压严管之下,还利用各种隐蔽的方式奢靡享乐。更有甚者,对党的事业丧失信心,时时刻刻想着“留后路”“寻退路”,中饱私囊,当上了庸官、混官、贪官、裸官……

“志之所趋,无远弗届,穷山距海,不能限也。志之所向,无坚不入,锐兵精甲,不能御也。” 理想信念作为共产党员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容不得丝毫松动,必须在理论学习的“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下功夫,在注重细节的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在实践中不断强化和砥砺,历经艰难险阻而愈挫愈奋、愈战愈勇,执着前行,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为任何干扰所惑,矢志不渝朝着崇高理想奋进,把理想信念的火种、红色传统的基因一代代传下去,使革命事业薪火相传、血脉永续。

“红尘”多纷扰,作为领导干部,面对手中权力的各种“围猎”,面对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的各种诱惑,务必树牢红线意识,不碰法律和纪律的“高压线”、不逾公与私的“警戒线”,多看“前车”之辙,多读“悔恨”之言,想想自由的宝贵,想想快乐的含义,增进对贪欲的怕,对行为的慎,常弃非分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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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组织生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全文共 22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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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目前组织生活的整体成效来看,确实还存在着诸多不尽人意之处,与新的形式、新的任务对我们的要求还相去甚远,与党员自身发展的需求还不相适应,与党委、政府对机关党建工作的要求还有差距。基于以上思考,本文拟从机关党组织生活的现状入手,就如何提高机关党的组织生活质量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现行机关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

近年来,机关党的组织生活基本上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和民主化的轨道。其形式而言主要有: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以及党课、民主评议党员等,通过以上活动对党员进行党的知识教育,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文件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议定党内有关重大事项等。总而言之,机关党组织生活已成为机关党的建设及党内活动必不可少的主要形式和途径。

一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发挥了学习教育主渠道的作用。机关各级党组织始终把以“三会一课”制度为主要形式的党内组织生活作为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的最基本途径。通过组织党员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新时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传达中央及上级党组织的文件精神,学习时事政治、法律知识及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工作水平,从而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发挥了党内民主监督的作用。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以民主生活会为载体开诚布公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监督,互相帮助,分清是非,沟通思想,总结经验教训,统一认识,从而起到相互监督、相互约束、增进团结的作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既增进了同志间的思想交流,密切了上下级关系,又加强了广大党员对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形成了一个良好的监督机制。

三是坚持开展有益活动,增强了党组织的活力和凝聚力。机关党组织通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及组织公益性的社会服务、义务劳动来教育党员和体现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党员参与社区党建活动,以党员志愿者的身份积极为社区服务。创新活动形式,增强活动效果,如:缅怀先烈活动、联谊活动、歌咏比赛等,对党员进行教育,通过开展这些党员喜闻乐见的,既富有娱乐性又有教育意义的组织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党组织的活力和战斗力。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从目前机关党组织生活的现状看,总体上实现了组织生活的制度化,在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强化党员的责任意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机关党内组织生活在其内容、参与度、组织形式和质量等方面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弊端,主要表现在:

1、组织生活形式主义现象较严重,质量不高。部分单位党内组织生活只满足于时间、次数要求,形式主义现象突出。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民主传统只是在形式上继承,并没有从实质上突破。在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上民主气氛不够浓厚,思想放不开,做不到畅所欲言,等待观望的现象比较严重。批评上级怕穿小鞋,批评同级怕伤和气,批评下级怕影响支持率。由于这“三怕”,造成了过组织生活时自我批评多,相互批评少,你好我好大家好。有的支部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存在着组织随意、管理松散的现象,有的以学习会取而代之。

2、联系党员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不紧,针对性不强。没有用心去谋划好每一次难得的组织生活,随意性和主观性的现象较为普遍。目前组织生活会大多以学习教育为主,注重宣传大政方针,念念文件,读读报纸,然后泛泛提几点要求,内容缺乏针对性和吸引力。党组织对涉及党员思想、工作、生活的问题贴近不紧,针对性不强,对党员关注的热点和核心问题把握不准,释疑解惑的说服力不强,组织生活联系党员主观世界,解决思想问题不够。

3、组织生活的形式和内容缺乏创新,与形势的发展不相适应。在现有的机关组织生活模式中,大多数以开会形式过组织生活,而且支部所有的学习和教育活动大多数是单向的,主要由支部书记或者是组织者以灌输的方式来进行,缺少互动性。组织生活的内容也主要以学习为主,80%的组织生活基本上时间都用在了学习上。由于机关人员流动性少,而且现有党员比例较高,一些机关基本上全员都是党员,因此发展党员、审批事项等在有的党组织生活中已不存在,这些单位的组织生活内容基本上只剩下了学习。随着社会的进步,党员素质的不断提高,民主意识的不断增强,获取信息渠道的不断多元,现有单调的组织生活方式已很难满足党员的需求,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相适应。

4、党员参加组织生活被动应付,缺乏自觉性。有的党员对参加组织生活持无所谓态度,以工作忙等理由推托,表现出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意识在逐渐淡化。有的党员反映组织生活形式陈旧单一,内容枯燥无味,没有吸引力,缺乏参与兴趣;有的党员认为组织生活是“一言堂”,缺乏党内民主,参与组织生活是一种“负担”;有的在网络上下载一些文章在会上应付了事。

5、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较少,监督作用缺失。目前,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过好组织生活的意识不强或是被逐渐淡化,总以这样或那样的理由不参与组织生活,努力游离于组织之外。除了过好每年一次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外,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则较少参加。邓小平同志曾指出:“对于我们党的各级领导人,应该有监督。这种监督来自上面,来自下面,来自群众,也来自党小组生活。”《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而党组织生活是一个有效的党内监督途径,尤其对领导干部。因此领导干部不能经常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的组织生活,则组织生活的监督功能就很难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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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执行纪律合格方面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7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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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要求,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云南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组织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

去年9月以来,云南省成立7个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组,走基层、访群众、查项目,对10个省级责任部门、16个州(市)、24个县(市、区)、36个乡镇、46个村委会执行纪律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共发现各类问题1406个,甄别梳理出涉及执行纪律方面的问题203个。

为把专项纪律检查与职能部门各类检查区别开来,避免重复检查,省纪委积极探索专项纪律检查与职能部门相互联动、相互配合、互为支撑的工作机制,建立责任部门开展检查、巡查、督查、稽查发现问题线索移送制度。

印发专门工作方案,增强专项纪律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性效。检查组对问题清单整改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明确整改意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截至目前,曲靖、玉溪、红河、保山、德宏5个州(市)存在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通过严肃问责,推动各级党委、纪委切实承担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党组织落实监管职责。保山市在对11个问题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对133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对20名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针对存在的作风建设问题,检查组建议有关地区和部门整合纪检监察机关群众诉求监督平台、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和扶贫部门建档立卡贫困户数据库等信息系统,建立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抽查机制,督促各级扶贫部门认真履职,调动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力量,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作用,加强随机抽查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加大对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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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个人在品德合格方面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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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行是人的根本素养,评价一名党员是否合格,德永远是第一位的,大德、公德、私德缺一不可。

从身边党员暴露的问题和近年来查处的案件看,违规违纪往往与缺德失德互为因果。做合格党员,先上道德修养必修课。

提升道德修养要从树立宗旨意识入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道德修养,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道德境界; 要自觉传承党的优良作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时刻用正反典型教育警示自己,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自觉摆正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不断增进对人民群众的真挚感情;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始终保持一股艰苦奋斗的劲头和锐意进取的激情;模范执行民主集中制,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和活力,坚决反对自由主义、极端个人主义。

当代的党员干部,文化高、眼界宽、知识新,但突出问题是党性锻炼不够。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变化,社会经济成份、组织形式、利益分配和就业方式等都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必然要对党员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产生影响。

要把加强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与国情、党情教育和中共党史教育结合起来,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近现代史和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不断增强贯彻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各级组织部门要针对党员干部党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理论武装,注重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教育和武装党员干部,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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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深入查摆全面从严治党存在问题

全文共 21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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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是对党的建设工程的新设计、新谋划,强调了党的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和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这一论断,对于我们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加强党的建设,有着极其深远的历史意义和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因此,我们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把“严”和“实”的要求渗透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方方面面,切实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

一、当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仍有偏差。一方面,理解把握不到位。有的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反腐败,没有认识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也是重要任务,没有认识到维护党的“六大纪律”是从严治党的重要戒尺。还有的认为从严治党就是抓贪官,就是纪委的事,这种理解与中央要求相距甚远。另一方面,压力传导还不到位,存在层层递减问题。尤其是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性不强,实打实硬碰硬的少。有的领导干部讲起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义正辞严,但日常工作中又不想抓、不敢管。

二是惯性思维依然存在。“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些领导对把“纪律挺在前面”和“四种形态”的深刻内涵还把握不准。有的认为,纪委参与问责能产生更大震慑力,把本该属于业务部门执法问责的人和事仍交给纪委调查处理,使得业务部门执法监管职责缺位,而纪委作为维护党纪的专门机关,越俎代庖、“三转”不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

三是工作机制尚不完善。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章有明确规定,中央有明确要求,但是有的党员干部还希望上级下发具体文件。一些地方和单位在推动落实方面,简单提要求的多,开会发文件的多,但具体抓落实的针对性、有效性还不强,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

四是责任追究还不到位。有责不问,问责也往往“点到为止、避重就轻”,“板子”打不到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人身上。问责滞后,大多是事后的被动程序。问责不严,大多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较少给予更为严厉的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二、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抓龙头,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重大成效,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得益于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和中央政治局的率先垂范,得益于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不懈努力,得益于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没有党委统一领导、总揽全局和动真碰硬,从严治党就是一句空话。各级党委和纪委也要义不容辞地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压给下面的书记,确保管党治党见到实效。

2.抓教育,唤醒党章党规意识。一个地方不正之风盛行、腐败现象蔓延、政治生态恶化,都与那里的党组织软弱涣散、纪律严不起来、规矩立不起来有直接关系。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使党纪党规成为管党治党的戒尺、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要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使得广大党员全面理解党章、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唤醒党章党规意识。

3.抓监督,切实加强日常管理。首先,要强化党委的监督。要深刻把握领导与监督的关系,党委不仅要任命干部,更要监督干部,把领班子、带队伍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其次,要强化纪委的监督。纪委要围绕“三项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协助党委履行好主体责任。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维护党章党规党纪,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4.抓常态,努力践行“四种形态”。“四种形态”是实现“全面”和“从严”的重要途径和抓手,是对各级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首先,必须牵头抓总。无论是党内关系正常化,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还是组织处理,党纪处分,乃至立案审查,体现的都是管党治党的日常工作,是由各级党委来领导决定和组织实施的。其次,必须强化监督。党委既要选准用好干部,也要把干部管严看住。第三,必须抓早抓小。了解干部要多问多听多看,发现苗头性问题时要猛警醒、急刹车,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保护和挽救干部,净化党员队伍。第四,必须相辅相成。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统一的整体,主体责任要切实担当,监督责任也必须履行到位。

5.抓规制,扎紧扎牢制度笼子。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权力制约机制是治本之策。要抓建设,不断细化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制度措施,在制度的严密性上下功夫,推进权力清单制度,防止暗箱操作,减少权力滥用。要抓执行,做到纪律红线始终高压带电,规矩底线丝毫不能逾越。要抓重点,盯住“关键少数”,实现关键岗位、重点环节、重大决策的监督全覆盖,让制度发力,让禁令生威,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推动形成风清气正、遵纪守法、务实清廉的良好政治生态。

6.抓追责,严格“一案双查”。“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应当健全问责机制,实现问责的制度化、程序化,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让管党治党责任重担越压越实,问责之弦亦越绷越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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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严格组织生活方面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1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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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情、国情、党情继续发生深刻变化的今天,我们面临的发展机遇和风险挑战前所未有,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员队伍显得更加重要和紧迫,在这一方面,党的基层组织承担着相当重要的职责。对此,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当前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并初步提出了有关对策建议。

一、基层党内组织生活现状及存在问题

按照党章第二十九条规定,党的基层组织主要是指在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组建的党组织。从笔者调研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基层党组织能够把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摆在突出位置,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落实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党内组织生活的各项规定,紧密结合所在行业领域实际,切实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和其他干部群众立足岗位、勤奋工作,确保了党内组织生活的规范化、科学化,取了明显成效。但客观上也有部分基层党组织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不够好,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思想缺位,认识不清。在少数单位,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业务工作特别是经济工作“一枝独秀”、“一家独大”,领导班子和单位负责人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党建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还比较突出,少数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错误地认为党内组织生活耽误时间、影响工作、难见成绩,敷衍塞责,应付了事,个别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甚至长期处于停滞状态。

二是状态不佳,业务不精。由于多方面原因,有的党务工作者工作积极性不高,对待党务工作还有“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想法,业务知识学习不积极不主动,开展工作得过且过;有的党务工作者由于经历和精力的原因,不熟悉党务工作,面对党务工作找不准切入点和突破口,党务工作能力不强,党内组织生活客观上受到一定影响

三是流于形式,效果不佳。在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今天,面对新形势对党建工作特别是党内组织生活的新要求,部分党务工作者还习惯于以老眼光看问题、以老办法抓工作,在党内组织生活的组织策划和内容设计上与党员干部的实际需求结合不够,仍然局限于读读文件、看看报纸,找不准兴奋点和突破口,“三会一课”流于形式。而有的基层党组织在探索创新党内生活方式方法时忽视了党内生活的教育管理职能,存在一定的“娱乐化”倾向,偏离了党内生活的正确方向,难以达到教育管理的目的。

四是缺乏监督,落实不够。相对经济工作,党建工作难以用规范细化的指标来衡量,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党建工作的“虚化”。在少数基层党组织,尽管党内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效果不明显,但由于缺少有效的监督方式和评价手段,搞与不搞一个样、搞好搞坏一个样,致使党内组织生活质量长期得不到改善提高,降低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对于以上问题,尽管只存在于少数基层党组织,但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任其发展,势必严重影响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质量,进而有损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降低党的整体战斗力,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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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民主生活会执行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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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是我党纪律的一个鲜明特征。党的纪律是全党意志的体现,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党章要求每一位党员都必须遵守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绝不允许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绝不允许有不服从纪律的“特殊党员”、“特殊干部”。

纪律即准则,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严守党的纪律,首先要认真学习和熟知中央、省、州出台的一系列纪律规定,树立“规矩”意识。其次要牢记哪些事情做得、哪些事情做不得、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任何时候都不能逾越纪律的底线和红线。《明史杂俎》记载这样一个故事:一日早朝,明太祖朱元璋问大臣:“天下谁人最快活?”有人说功高盖世者最快活,有人说位居显赫者最快活,有人说富甲一方者最快活。朱元璋听后都不满意。一位叫万钢的大臣答道:“天下守法度者最快活!”朱元璋听后连赞:“见解独到。”时至今日,万钢成为我们学习的典范。

纪律即镜子,要经常照、正反照。孔子说:“吾日三省吾身”。党员干部要经常对照镜子照一照,学会正照,还要学会反照。要以先进人物为镜,用放大镜从他们身上查找优点,感受楷模的力量,激发向上赶超的动力。同时,要深刻吸取反面教训,用显微镜查找自己的问题,自我反省,见微知著,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党员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好各项制度和规定,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不能有特权思想。

纪律即利剑,要大胆监督,敢于亮剑。

一是坚持关口前移,提高发现违纪苗头的发现力。纪检监察机关要综合运用听、看、查、问、访等方法,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善于从信访举报、网络舆情、明察暗访、社会动态中发现问题,真正把问题找准找深找实。坚持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治理,对一些干部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做到关口前移,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要坚持抓早抓小,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处理,不能养痈遗患,防止一些党员干部一步一步走向腐化堕落的深渊。

二是敢于执刀见红,提高查处违纪行为的惩处力。党的纪律是硬约束,是带电的高压线,任何人都不得违反。对视纪律如无物、我行我素、天马行空、恣意妄为的,必须旗帜鲜明、毫不留情地坚决打击。纪检监察机关要敢于板起脸来批评,用铁石心肠、铁腕手段执行铁的纪律,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坚决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确保党的各项纪律规定真正落实到位。

三是放大几何效应,提高维护纪律权威的震慑力。无论一个人职务多高、功劳多大,违反了纪律必受严惩!十八大以来至2014年底,已结案处理或正在立案审查的中管干部99人。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7606起,102168人受到处理,31338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正是这些反面典型的及时查处、及时通报教育警醒了8200万党员,起到了放大几何效应的作用。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执纪监督的主业,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和违反纪律的人和事较劲,做得罪人的“专业户”和 “宪兵的宪兵”,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达到“处理一个,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切实维护纪律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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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129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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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作出重大部署,正式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历史担当,对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里程碑意义。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坚定不移推进我区全面从严治党,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全面从严为主基调,坚持严字当头、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基础性工程,严格落实《准则》和《条例》等党内法规,切实把严的要求贯彻到管党治党全过程、落实到党的建设各方面,进一步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加快开放富裕和谐美丽宁夏建设,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推动理想信念入脑入心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毫不放松加强党性教育,持之以恒加强道德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铸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1.加强理论武装和思想教育。各级党组织必须坚持不懈抓好理论武装,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必修课,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来宁视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党章党规,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坚持不懈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倡导和弘扬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价值观,旗帜鲜明抵制和反对关系学、厚黑学、官场术、“潜规则”等庸俗腐朽的政治文化,不断培厚良好政治生态的土壤。弘扬红色文化、传承红色基因,推进宁夏红色文化的挖掘整理、研究阐释和有效传播,加强六盘山红军长征纪念馆、将台堡红军会师纪念馆、同心红军西征纪念馆等红色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走好新的长征路”教育活动,大力弘扬“不到长城非好汉”的宁夏精神。

2.加强和改进中心组学习。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做到系统学习与设置专题相结合,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读原著悟原理与辅导交流相结合,学习理论与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发挥各级中心组在理论学习上的示范带头作用。拓宽学习讲坛、读书会、讨论会、报告会、网络课程等学习渠道,增强学习效果。将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中心组成员的考核,在“德、能、勤、绩、廉”的基础上增加“学”的内容。建立中心组学习档案,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督学、学习情况通报等制度。坚持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作专题报告制度。建立和完善对中心组学习授课专家审核机制。

3.增强干部教育培训针对性。发挥党校、行政学院教育培训主渠道作用,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把《党章》和《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廉政警示教育、法治教育、道德教育。深化党校办学体制改革,构建地区性“大党校”办学体制和管理模式。严格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学时要求,将接受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突出抓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干部的教育培训,多渠道、全覆盖开展基层干部教育培训。构建脱产培训与网络培训互补机制,借助“智慧宁夏”云平台,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建设,推动干部教育培训信息化,每年培训处、科级干部和公务员3.5万人次左右。

4.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巡视工作安排,健全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预警处置、督查考核、追责问责等机制。建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报刊网络理论宣传阵地“四大平台”。依托各类院校、培训机构和教育基地资源,确定一批功能互补、特色鲜明的党员教育基地。建立党员干部思想动态情况分析、监督和隐患排查机制,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每年开展一次专题调研,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高度重视网上舆论斗争,积极探索网络、新媒体环境下加强舆论引导的新途径、新办法。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带头作用,着力培养一大批新时期做思想政治工作的行家里手。坚持谁主管谁主办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对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严格审查把关,严格落实各级各类学校课堂讲授纪律,坚决杜绝错误思想观点的传播和侵蚀。

二、强化党内纪律约束,严格监督执纪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从严加强党内监督,抓住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这个重点,明确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措施,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的体制机制,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

5.坚决维护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政协、纪委,高级法院、检察院,自治区党委各部委、区直各厅局委办、直属事业单位、大型企业,中央驻宁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各市、县,其党组织要定期向自治区党委报告工作。研究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要及时向自治区党委请示报告,执行自治区党委重要决定的情况要专题报告。遇有突发性重大问题和工作中重大问题要及时向自治区党委报告,情况紧急必须临机处置的,要尽职尽力做好工作,并迅速报告。加强对执行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把违反政治纪律行为作为纪律审查的重中之重,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四个服从”,牢记“五个必须”,防止“七个有之”,坚决反对和制止搞小团伙、小圈子、乱接“天线”等不良现象,坚决反对搞人身依附,坚决反对拉拉扯扯、吹吹拍拍,坚决反对以单位划线、以地域划线,着力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

6.坚持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强化各级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的责任、各级纪委专责监督的责任、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的责任、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的责任、普通党员民主监督的责任,逐步建立有效的全覆盖的监督体系。把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各级党组织的日常工作,探索实践有效形式和办法,切实用纪律管住“大多数”。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责任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

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坚持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保持队伍纯洁,防止“灯下黑”。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健全内控措施,强化对纪检监察机构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不断提高队伍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严肃处理以案谋私、串通包庇、泄露秘密、跑风漏气、办人情案等突出问题。

各级党委要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纪依法进行监督,支持人民政协依照章程进行民主监督,支持审计机关依纪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虚心接受群众批评。加强舆论监督,通过对典型案例曝光剖析,发挥警示作用。

各级党组织要支持民主党派履行监督职能,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完善知情、沟通、反馈、落实等机制。

7.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入推进党务公开,认真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公开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强化对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重点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严格落实主要领导干部“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建立健全党的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认真处理信访举报,做好问题线索分类处置,对反映问题集中、群众评议较差的领导干部情况及时报告,对重要检举事项进行集体研究。引导党员干部通过党内正常渠道实名反映他人的问题,不准散布小道消息,不准散发匿名信,不准诬告陷害等。制定对各市县、区直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加强监督的实施办法,增强监督的针对性、经常性、有效性。

8.发挥巡视巡察和派驻监督作用。全面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各项纪律的巡视监督,突出政治巡视,强化问题整改,实行巡视监督全覆盖。建立市、县党委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制度,加强对巡察工作的指导。探索开展地方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情况,作为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制定市、县一级纪委派驻(出)机构指导意见,解决无编制、无机构、无人员问题,扩大基层纪委监督覆盖面。加强对纪委派驻(出)纪检组(纪工委)工作的领导,督促被监督单位党组织和派驻(出)纪检组(纪工委)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9.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重点审查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依法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和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认真落实纪律审查“一案双查”制度。建立完善市、县、乡纪律审查协作区制度。推广“村廉通”等做法,深入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健全完善市、县、乡党委、纪委包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建立问题清单,逐月对账销号,对反映集中、问题严重的重点督办、限期办结。加强对扶贫等涉农领域资金使用管理,对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管好用好涉农资金。

三、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推进干部管理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造就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干部队伍。

10.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强化党委(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切实把好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按制度、规矩和程序选用干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力,使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不断完善干部政绩考核评价工作办法,突出对重要岗位和承担中心工作、重点项目干部的跟踪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坚持在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等艰苦工作岗位检验和识别干部,注重提拔重用那些长期在贫困地区一线、实绩突出的干部。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落实“凡提四必”“三个不上会”“两个不得”“五个不准”的要求,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认真落实“一报告两评议”和离任审计等制度规定,健全不当用权问责机制,加强选人、考察、决策各环节的监督,对选人用人失察的要追究责任。

11.进一步营造干部干事创业良好氛围。各级党组织要在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真诚关爱干部,加大正向激励力度,引导广大干部保持良好精神状态,奋发有为、敢于担当。探索实行干部实绩档案,定期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各类优秀干部评选,完善优秀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评选办法,将评选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加大奖励力度和宣传力度,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支持干部干事创业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办法(试行)》,准确把握容错原则、标准和程序,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改革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坚持一级为一级负责,上级为下级担当,支持和保护作风正派、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

12.进一步畅通干部交流渠道。打破条块、地域、行业界限,加强干部跨地域、跨部门、跨岗位交流,加大人才的引进、培养、选拔、使用力度。制定具体办法,推动区、市、县机关公务员在部门内部轮岗、换岗。探索建立区、市、县同层级业务关联部门之间、区直部门和各市之间干部交流任职机制。有计划地安排区直部门年轻干部、后备干部,通过交流任职、挂职锻炼等方式,到市级及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盘活干部资源、激发干部活力、优化干部结构。鼓励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创业,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对事业发展需要的社会优秀人才,可通过竞争性选拔、直接引进、聘任、选举、考录等方式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任职。积极引导党政机关干部向企事业单位流动,促进党政干部与企事业单位干部之间良性循环、互相补充;党政机关因工作需要,可采取调任、竞争性选拔、定向考录、公开招录的方式,面向国有企事业单位选拔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

13.进一步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按照中央《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及自治区《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大力选拔敢抓敢管、担当有为的干部,注重使用埋头苦干、兢兢业业的干部,坚决不用无所事事、碌碌无为的干部,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加大问责力度,对违反党内有关问责制度、规定的干部,坚持依纪依规追究到位。加强分析研判和管理监督,对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不实在等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坚决进行组织调整,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

14.进一步健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制度体系。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用好谈话提醒函询诫勉等措施,对领导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早提醒、早纠正。突出对领导班子换届、干部调整等重要节点和关键岗位干部、“三重一大”重要事项监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抓住如实填报、深入核查、结果处理三个环节,重点抽查坚持“凡提必核”,随机抽查按10%比例开展。探索开展领导干部不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处置工作。制定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意见,集中开展倒查工作。建立完善干部监督信息管理系统,收集汇总纪检、巡视、法检、审计、信访等方面信息,为干部选拔任用提供参考依据。畅通监督渠道,完善“12380”举报管理制度。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强化审计结果运用。持续推进“裸官”、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公职人员投资办企业等专项整治。

四、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

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要进一步增强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政治性和严肃性,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使党内组织生活真正严起来、实起来、规范起来,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

15.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属重大问题,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不允许以其他任何形式取代党委(党组)的领导。制定完善党委(党组)工作规则、常委会及其成员职责清单制度。进一步规范区、市、县和部门单位党政正职职责分工,推进民主集中制具体化程序化规范化。严格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健全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制度。探索建立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策全程纪实、责任倒查追究及纠错纠偏制度,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问责追责机制的落实。建立上级党组织在作出与下级党组织有关的重要决策前,征求下级组织意见的制度。

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保障全体党员平等享有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健全党内重要情况向党员通报、党员参与党组织重大决策等制度。坚持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党内一律称同志。任何党组织和党员不得侵害党员民主权利。

16.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增强党的意识,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任何党员都不能游离于党的组织之外,更不能凌驾于党的组织之上。每个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从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三会一课”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支部党员大会除上党课外,主要听取讨论支部的工作报告,审议党员发展、奖励处分等;支部委员会主要是研究党支部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等;党小组会主要是政治学习、讨论、党员之间交流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到所在支部(总支)参加“三会一课”,为普通党员做好表率。落实“一把手”带头讲党课制度,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每年至少为党员讲1次党课,普通党员也要根据党支部安排讲党课。探索利用新的通讯技术和新媒体,拓宽党员参与“三会一课”的途径和方式。强化监督检查,将“三会一课”作为各级党委(党组)履行党建主体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

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健全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方案、班子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审核制度,上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定期、随机参加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建立遇到重大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各级党委(党组)发生班子成员腐败、重大工作失误、受到上级党组织问责等情况时,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必要时由上级党组织责成召开。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把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建立民主生活会批评意见和整改事项清单管理制度,落实整改承诺制、公示制,加强党员和群众对整改效果评议监督。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

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领导干部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

坚持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督促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对党性不强的党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劝其退党或除名。

建立定期检查和通报制度,对不按规定开展组织生活、组织生活质量不高的基层党组织及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及时批评教育,限期整改纠正。探索开放式、互动式、网络化等活动形式,增强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17.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党的基层组织基础地位和政治功能、服务功能,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建好骨干队伍,大力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充分发挥农村、街道社区、高校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农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选好配强党组织书记。推行“两个带头人”工程,做好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对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和贫困村全部选派到位。建立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着力解决村干部队伍年龄老化、后继乏人问题。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做好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新型经营主体中建立党组织工作。完善社区“联合党委”工作机制,推行社区网格化服务,加强城市新型社区、城乡接合部、农民工聚居地等区域党组织建设,广泛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探索设立社区党群工作站。在城乡广泛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教育活动,党员要带头抵制日常生活和婚丧嫁娶中的陈规陋习。坚持和完善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高校党委承担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使其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始终成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坚强阵地。加强高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配强高校特别是高职院校(系)党务工作者,推动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提高做思想政治工作能力,掌握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主导权。完善民办高校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完善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管理体制,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健全完善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前党委会议专题研究讨论机制,进一步理顺国有企业资产监管和党组织关系管理归属关系。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原则上区属大型企业实行党委书记、董事长一人兼任,党员总经理兼任副书记,配备专职副书记,党委副书记可同时兼任工会主席。

发挥机关党组织在完成各项任务中的协助和监督作用。规范机关基层党组织设置,可由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兼任机关党组织书记,推动厅局机关党委与承担干部人事职能处室合署、负责人交叉任职。在机关窗口单位推行“一站式”服务和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等做法,扎实推进“结对共建”、志愿服务等活动。落实“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建立考评结果与评先选优、干部选拨任用挂钩机制。垂直管理部门党组织要坚持“条主动、块为主”加强党建工作,上下联动配合地方党委共同完成好从严治党各项任务。发挥事业单位党组织在履行本单位职责中的政治核心作用。事业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行政主要负责人原则上实行“一肩挑”,党员人数较多的党组织,可设立专职党委(支部)副书记。明确党组织和行政负责人职责范围、重大事项决策程序。

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和政治核心作用。市县参照自治区设置方式,成立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加快园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信息化平台和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建设,逐渐实现园区党群活动阵地全覆盖。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可同时兼任工会主席。依托民政、财政、司法、税务等部门和工商联,建立全区性社会组织行业党组织,党组织书记由业务主管单位党员分管领导兼任。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要把讨论分析职工队伍思想状况、内部管理制度等发展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作为党内活动的重要内容,定期向企业和社会组织提出意见建议。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建立民办学校所在地党委、政府向学校委派党组织书记和政府督导员制度。

18.深化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星级评定。深入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按照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同业之间交流、有利于党员参加活动等原则,进一步理顺基层党组织隶属关系。以县和乡镇党委为单位,每年对各领域基层党组织进行一次评定,同时列出成绩、问题、任务、责任四个清单,抓好整改落实,推动工作提升。坚持“抓两头、促中间”,每年按照一定比例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进行整顿,实行动态管理、全程转化,促进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整体提升。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制度,对不能够、不及时按期换届的,对其上级党组织进行问责。坚持和落实“评星定格”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三建四关心”党内关怀机制。全面公开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整改提高等各个环节,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建立健全星级评定督查考核制度,把开展创建活动情况,作为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考核评议的一项主要内容和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重点内容。

19.加强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重视发展党员质量,加强思想上入党教育,把好发展党员入口关,注重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发挥各级党员教育培训联席会议作用,探索建立从严开展党员教育培训长效化机制。广泛开展主题党日教育,每月确定1天开展特色鲜明的主题党日活动。建立健全区、市、县三级党员信息数据库,提升党员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健全党员组织关系定期排查机制,实行流动党员双重组织生活和双重评议考核制度及动态管理机制。流动党员凭党员证明信和《流动党员活动证》,可编入所在地基层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行使党员权利。将离退休党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考核范围,成立专门机构或离退休党员党支部,加强日常管理。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严格落实党员主动按月足额交纳党费规定,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规定作出处理,基层党组织每年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定期检查抽查。制定出台相关办法,严格落实党员不准搞封建迷信,不准信仰宗教,不准参与邪教,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等规定,对参加宗教活动的党员要依规及时作出处理。党员受到党纪处分的,所在党组织要及时按照相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

五、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人民立场是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人民群众是党的力量源泉。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持续开展作风突出问题整治,推动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站稳群众立场,增进群众感情,当好人民公仆。

20.健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效机制。深入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问题多发领域,跟踪监督检查,强化制度落实的评价和考核。建立党风政风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建立党员干部作风状况定期分析研判机制,对出现“四风”问题反弹和新的作风问题典型,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下大力气解决作风漂浮、工作不实,文山会海、表面文章,贪图虚名、弄虚作假等问题。严查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坚持零容忍态度,加大惩治力度,发现一起、惩处一起、曝光一起,以党风政风好转带动民风和社会风气转变。

21.改进和创新联系服务群众方式方法。坚持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同干部谈心、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制度。领导干部要确保每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次数和时间。完善领导干部征求群众意见制度和联系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宗教界人士制度。健全各级党委委员联系党代表、党代表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的“党群联系链”,畅通代表反映民意诉求渠道。坚持下派“第一书记”属地管理原则,派出单位要落实好责任、项目、资金捆绑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单位结合工作职能,健全完善机关单位联系贫困村、机关干部联系贫困户工作机制,区、市、县、乡按照不重复的原则确定联系点。结合脱贫攻坚、选派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等工作,进一步深化“下基层”活动成效,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进一步加强群团工作,推进群团改革,更好发挥群团组织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22.围绕打造“两优环境”改进机关作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放管服”,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把群众评议机关作风活动作为联系和服务群众的重要抓手,纳入各级效能目标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根据评议对象的工作职责和性质进行分类评议,每半年开展一次督促检查。健全机关效能建设公开承诺机制,统筹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扎实做好“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整改。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六、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继承和发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光荣传统,立足新的实际,着眼新的要求,切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不断从内容、形式、载体、方法、手段等方面进行改进和创新,增强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意识和能力,推动管党治党不断从“宽松软”向“严实硬”转变。

23.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各级领导干部在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等方面要以上率下、做好表率。自治区党委常委、党委委员和其他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清醒认识自己岗位的特殊重要性,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五个必须”的要求和标准,自觉做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弘扬优良作风、保持廉洁自律的表率。认真落实自治区省级干部生活待遇有关规定。各地、各部门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在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正确选人用人、推进反腐倡廉、尊法学法用法守法、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等方面,向高标准看齐,从严做起、从自身做起。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对亲属子女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管好家人。探索开展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工作。

24.严格落实党建目标责任制。认真落实党委(党组)管党治党“责任清单”制度,压实“抓书记、书记抓”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改进和完善党风廉政考核,通过督查督办、检查指导、工作约谈、签字背书、评议报告等,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落实到位。落实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制度、“双报告”和市县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抄告制度。将每年六月份确定为“党建促进月”,集中开展党员评议评选、组织生活会等系列活动。加强检查考核,健全自上而下抓党建的问责机制,对不抓或抓不好党建工作、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党组织负责人进行问责、通报。年度目标效能考核中,进一步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赋分比例,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评先评优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25.继续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依靠制度增强行为“硬约束”,通过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规范引领全体党员的思想和行为。协同推进党的组织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基层组织建设制度、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等各项改革。加强对政法机关的思想、政治和组织领导,确保党管政法的原则落到实处。鼓励各级组织积极探索创新,对一些成效明显的制度,结合新的情况继续深化;对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经验做法,及时完善并上升为制度规定。

26.强化党建工作基础保障。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规范的经费保障制度,抓好基层党建工作经费、村级干部待遇、便民服务平台建设等保障性任务落实,建立正常增长机制。把党建工作经费、党员培训教育费用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机构和人员要纳入企业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保证党务工作人员与经营管理人员同职级同待遇。把党建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用,税前列支。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津贴。按照“六个中心”要求,加强村级综合服务阵地建设。建立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电教设备的更换升级长效机制。各级党组织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结合实际建好管好党组织网站,提高党建工作智慧化水平。健全贯通市、县、乡、村四级全域化服务网络,建好“四化一满意”服务群众基层党建信息化平台。加强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健全党务工作者职级评定体系,建立基层党务工作者激励考核办法,建设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党务工作者队伍。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全面贯彻本意见精神,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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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在四气方面存在问题对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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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雁飞在省纪委机关“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课上的报告中指出: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保持谦抑的品格,尤其要防止“四种风气”。即: 骄气、义气、小气、暮气。

王雁飞书记在该文中一针风血地指出了“四气”的实质,对进一步加强我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反腐工作实效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笔者辩证地认为,在新常态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浪潮中,广大人民群众听到的、看到的、谈到的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绝大多数都是积极的、正面的、肯定的。毋庸质疑,纪检监察干部就是战斗在反腐最前沿的铁拳和尖刀,为重塑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不遗余力的打虎拍蝇,功不可没。在此情况下,的确有一些纪检监察干部缺失了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对党内存在问题的严重程度和反腐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足,导致“四种风气”逐渐滋生,这和省委下决心打一场惩贪治腐、正风肃纪、刷新吏治的攻坚战和持久战是相背离的。

若任凭“骄气、义气、小气、暮气”在纪检监察干部身上漫延,必将造成反腐斗争的底气不足,进而把推进“四个全面”建设和重塑政治生态战略置于不利境地。为此,王雁飞书记提出要防止“四种风气”的这盆冷水泼得好,泼很也很及时,笔者当为之喝彩。一方面,每位纪检监察干部都应当时刻铭记“守土有责、敢于担当”,率先讲政治、讲正气、讲规矩,从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出发,集中精力聚焦纪检监察主业,紧扣“执纪、监督、问责”履行本职工作;更要顾大局、识大体,既不能“种别人的地,荒自己的田”,也不能只站在自己“一亩三分地”里看天地、想问题;既要在政治原则上“挺直腰杆”,又要在“组织协调”上“放低身段”, 充分发挥司法、审计等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既防“义气”又防“小气”。另一方面,每位纪检监察干部对反腐败斗争要增添十足底气和必胜信心,对查处个案或要案善打硬仗、敢打恶仗,对蹋方式腐败敢打大仗、打歼灭仗;同时,即便反腐工作捷报频传也决不能把尾巴翘到天上去,这就是王雁飞书记讲的“越是在人们给予掌声和称赞的时候,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越要保持谦抑的品格”,既防“骄气”又防“暮气”,时刻保持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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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领导班子组织生活存在问题

全文共 5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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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利益分配格局的进一步深化,基层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呈现频发多发趋势,不仅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而且还引发了大量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阻碍了经济发展步伐。

一、近年来腐败案件的表现形式及特点

一是从信访量及发案率来看数量居高不下。2011年,我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群众来信来访及电话举报173件(次),立案查处案件24件;2012年收到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及网络举报179件(次),立案查处30件;2013年共收到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及网络举报159件(次),立案查处32件。这些案件中涉及领导干部的案件较多,共计49件,占案件总量的56.98%,其中科级领导干部13件,占案件总量的15%,农村干部36件,占案件总量的41.8%。

二是从案件类别来看民生类问题较多。在近三年查办的86个案件中,涉及民生类的案件共67件,占案件总量的77.9%。主要表现在一些承担民生工程的部门以及部分村组干部贪污、侵吞、挪用各种惠农资金、土地补偿款、扶贫救灾款、粮食直补和退耕还林款、拆迁安置款等专项资金。如某村党支部书记,虚报冒领粮食直补款、私批宅基地等行为引发群众不满,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某中心原主任,利用职务之便,亲自操作为其亲属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出租单位门面房7间,从中获取利益22万余元,引发单位职工不满联名举报,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某村党支部书记在给村组打井、开发村组土地、硬化村间道路、承包工程项目及买卖村组土地过程中收受贿赂累计4.5万元,群众举报后,被依法判刑并开除党籍。

三是从人员类别来看村组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呈上升趋势。近年来,因国家政策和项目建设不断向农村倾斜,村组干部贪污受贿等经济违法犯罪问题也在逐年上升,不仅严重制约着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还经常激起民愤,引发群众上访,甚至出现集体访、越级访,严重影响着农村的社会稳定。主要表现在民生工程、土地征迁赔偿、财务管理、粮食直补、退耕还林等方面贪污受贿、挥霍浪费、虚报冒领等。2011年全县立案查处的24个案件中,涉及村组干部的8件,占案件总量的33%;2012年立案查处的30个案件中,涉及村组干部的12件,占案件总量的40%;2013年立案查处的32个案件中,涉及村组干部的16件,占案件总量的50%。

四是从案件性质来看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类问题较为突出。在近三年查处的86件案件中,涉及到贪污贿赂及失职渎职问题的案件各占16起,占案件总数的37.2%,位居前列。这些案件中不仅有领导干部也有一些一般干部,涉案金额多则几万到几十万,少则几千元。如某单位原副局长张某在协调工程项目征地建设过程中受贿4.2万元;某镇一村民小组长白某,在担任组长三年时间受贿11万元,挪用公款12万元;某中心原主任李某,利用职务之便,在短短3个月时间,收受贿赂达11.2万元,贪污公款0.7万元。还有一些干部工作缺乏主动性,对待本职工作敷衍塞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予理睬或处理不力,引发群众越级访和集体访。近三年查处的5起违法占地、违规建设等案件,都是镇、村干部失职渎职造成的。如2013年3月份查处的营头镇某村党支部书记,在明知县上对红河谷旅游景区有规划的情况下,对发生在本村的违规违法现象不予制止和反映,导致部分村民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加盖住房、私建住房,破坏了镇村统一规划,影响了红河谷旅游景区整体规划和对外形象,就属于典型的基层干部失职渎职行为。

五是从作案手段来说逐渐隐蔽多样。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表现形式主要有:贪污、侵占、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土地补偿款、粮食直补款、退耕还林款和救灾救济扶贫等资金和物资;合伙作案、公款私存或转借他人以获取利息,或借给亲友使用;财务管理混乱,吃喝挥霍,随意开支等。如某财政所所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虚报冒领等形式,伙同村组干部套领粮食直补款,贪污公款6.64万元、受贿6.86万元、挪用公款25万元;某村四名村干部合伙,将西宝高铁征地补偿款、地面附着物赔偿款、灌溉渠赔偿款等共计7.3万余元,采取虚报冒领方式予以私分,并将国家拨付给村民的低保金和村民沼气池建设水泥款共0.7万元,采取收入不入账的方式予以私分。

二、违纪违法案件频发多发的原因分析

1、少数干部个人素质较低,法律意识淡漠。从近三年立案查处的领导干部来看,大多数干部文化程度及综合素质较低,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仅有18人,高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的68人。浅薄的文化素养造成了这些基层领导干部平时疏于政策理论的学习,忽视了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对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以及制度、法律知之甚少,纪律意识及法律意识淡薄,导致有些干部在被查处后还不认为自己已经触犯了党纪国法。如查处某中心主任李某案时,他还面对办案人员说,“该说的事我都说了,我家里还有事,我得回去处理家务”。另外,目前农村村组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之所以易发多发,与其自身文化水平低、缺乏政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无不有关。由于近年来外出务工人员增多,人才外流,致使农村基层干部文化层次偏低,他们除了村上工作之外,还要耕种自己的田地,对政治、思想、业务的学习没时间、没精力、没兴趣,以致对党的农村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不熟悉,容易受社会上不正之风的影响,加之他们的工资待遇较低,往往把当干部作为谋财之路,把集体财产视为自己的私家财产,以权敛财,以财争权,损公肥私;还有的干部小农经济意识根深蒂固,用人上搞小团体,拉帮结派,任人唯亲,以致相互间的监督制约形同虚设,甚至串通一气违法违纪。

2、个别人私欲膨胀,思想道德滑坡。绝大多数腐败分子之所以走上违法违纪的道路,一个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放松世界观改造,人生观、价值观扭曲。一是个人私欲膨胀,宗旨意识淡化。他们没有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利益观和权力观,变“公仆”为主人,谋利之心膨胀,放任之心膨胀,贪腐之心膨胀,将本来用以为国家干事业为人民谋福利的领导职权当作谋求私利、捞取钱财、寻求退路的手段。像某中心主任明知自己亲属租赁单位房屋属于违反规定行为,仍然以低价出租给亲属,甚至还把合同签到自己退二线以后。二是少数人思想道德滑坡,挡不住诱惑。在市场经济下,受外来腐朽思想的侵蚀,面对金钱、物质的诱惑,个别干部不能自持,最终把手伸向了集体或掌管的专项资金。这一点在基层干部中表现的尤为突出,他们大多有一定文化程度、头脑较灵活,看到亲戚朋友、邻里乡亲或外出打工者有钱潇洒快活,心理产生失衡,利用手中的权力骗取国家资金、变卖集体资产,在群众办事时吃拿卡要,能捞就捞,能贪就贪,导致经济上的贪得无厌和生活上的腐化堕落。

3、权力过分集中,缺乏有效监管。腐败的主要根源是权力,不管是上至中省达官要人,还是基层党员干部,贪腐无不与手中的权力有关,权力过分集中,加上监管不到位,就会出现“一言堂”、“家长制”。一是对领导干部监管不到位。单位“一把手”领导权力过于集中,上级监督太远,不能经常性及时发现问题;同级监督太软,心存顾虑,怕伤和气,在监管上存在形式主义,打不开情面,监而不管,督而不查,甚至有时忽视了监督和管理,所以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表现得尤为失之于软。二是对农村基层干部监管缺失。大多数农村基层干部任职时间较长,他们的身份是农民,工作中不听从上级领导,不服从上级管理,甚至在有些重大工作推不动时就甩手不干,因此,出于工作、人情等方面的考虑,乡镇党委、纪委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管在一定程度上往往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持“民不告,官不究”的态度。还有部分村干部是书记、主任一肩担,权力就更集中,村两委会一人说了算,他们集决策权和资金支配权于一身,家长制作风严重,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执行都流于形式。

4、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一是教育缺失。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机制不够完善,教育管理的内容和方式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监督机制不畅。监督的缺失和不到位,使得一些人贪污贿赂长达数年,却长期未能被发现,使其有恃无恐。三是财务制度不健全。经济类违纪违法案件的增多与当前财经制度不完善、财经纪律松弛等因素密切相关,大多数单位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财务人员缺乏有效监管,对“一把手”领导言听计从,对其错误的做法不予制止,甚至与其共同违反财经纪律。四是村组帐务混乱。目前,农村集体资金来源趋于多元化,农村三资(资产、资源、资金)管理制度不完善,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落实不到位,对资金运作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手段,在实际执行上往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还有一些村村会计形同虚设,通常就是个记账员,村里一切开支均由村书记或主任掌握;有些组上甚至没有会计也没有账目,组长一人说了算。五是村务、财务公开不到位。推行的村务、财务公开流于形式,尚未真正发挥好监督作用,对群众关心、关注的如征地补偿、拆迁补偿、安置情况、账务收支等问题,不公开或有选择地公开,避重就轻。

三、对策建议

(一)加强教育,强化党员干部个人素质。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每年在全县范围内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素质教育,加强党员干部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二是加强法制教育。通过眉坞大讲堂、干部法制培训等形式,深入开展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增强广大干部的群众观念、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三是广泛开展警示教育。针对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基地的作用,利用身边一些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有计划地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寓教于案。四是狠抓农村基层干部教育。针对基层干部的文化层次和工作实际,灵活采取易于接受、通俗易懂的教育形式,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政治思想和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素质,逐步改变目前一些农村基层干部知识水平偏低、法制观念淡薄的状况,有效遏制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二)强化监督,将权力置于监督之中。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管。经常对各级各部门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情况、各单位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批评教育,责令整改,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在干事的同时不出事,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二是加强对村组干部的监管。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从农村实际情况出发,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和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强化“村民理财”、“民主议事”,把村级各项事务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积极推行民主评议干部活动,建立健全村干部任期、离任审计制度和过失责任追究制度,使村干部切实受到监督和约束。三是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管。对重大事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布,防止暗箱操作;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项目质量、扶贫救灾资金、强农惠农等民生领域各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资金廉洁规范运行。四是加强对工作之外的监管。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管,延伸监督触角,实现关口前移。通过鼓励群众举报、开展明察暗访等,对利用公款吃喝宴请、借婚丧嫁娶事宜敛财、生活奢靡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党组织的监督就跟进到哪里。

(三)加大惩处,增强案件震慑力。一是加大问责问效力度。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和陕西省领导干部警示训诫防线、《眉县机关效能问责暂行办法》等制度规定,综合运用组织处理、警示训诫、行政问责、纪律处分等措施,对领导干部违纪违规问题严格责任追究,防止党员领导干部小错酿成大错。二是加大对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作,严肃查办破坏环境、影响发展和阻碍重点项目建设中的失职渎职案件,征地拆迁、工程建设中的权钱交易、贪污贿赂和以权谋私案件,特别是严查少数镇村组干部滥用职权、与民争利、涉黑涉恶、利用宗族势力欺压群众、截留挪用扶贫救灾等专项物资和侵占集体财产等行为。通过严查重治,提高震慑力,惩前毖后、警示育人。

(四)完善机制,规范权力运行。一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党政一把手述廉述效、一把手末尾表态、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村民监督委员会等反腐倡廉十五项制度建设,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建立风险防控措施,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二是规范权力运作机制。对重大事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经过党委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村级重大事项必须经过村“三委”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充分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作用,杜绝“家长制”、“一言堂”现象;对主要部门、重点权力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轮岗交流,对过度集中的权力进行分解,制定相互制约制度,防止权力失控和滥用。三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和政府采购等制度,建立健全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和办公、招待等费用的定项限额管理制度,严把财会人员任职关,强化对财务的监督审计力度,健全对村级“三资”管理的有效监管体系,杜绝一切违规资金运作。四是加强党务、政务、村务和财务四公开。严格执行党务、政务、村务以及财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间隔,制定检查考评方法、责任追究等操作办法,创新公开民主管理手段、形式,不断增强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五是拓宽农村干部选拔任用渠道。改进选人用人方式,打破只在本村选拔干部的局限,采取下派干部挂职锻炼、公开招考等方式,选派热爱农村工作、熟悉农村情况、有工作经验的优秀年轻干部到农村工作,改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结构,提高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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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政治组织纪律存在问题

全文共 7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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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突出问题

一是遵守政治纪律不够严格。

对照党章的要求和党的政治纪律十不准,发现自己在有些方面做得不够或不好。比如在朋友聚会、同事或家人的交流过程中,对一些发表损害党的形象、诋毁党的信誉的言行时不敢直面斗争,有时还随声附和;对自治区党委、政府的一些政策有评头论足的现象。

二是存在一些违规违纪现象。

在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十项规定”出台之前,自己也是随波逐流,特别对一些明显不符合规定的行为没有拒绝。主要是党性意识淡薄了、思想麻痹了,不能明辨是非,对一些不良倾向和不良作风习以为常,逐步成了一种工作方式。比如参加迎来送往的宴请活动等。

三是理想信念有所弱化。

对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特别是民族宗教政策有时认识不深、理解不透,有时也会妄加评论。对打击“三股势力”和暴力恐怖犯罪行为主动发声。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进行系统的学习不够,致使自己的政治敏锐性不够强,遇有突发或重大政治事件时会不知所措,不能够看到事件的本质;对与“三股势力”及新疆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尖锐性、复杂性认识不足,对“三股势力”利用各种方式从事渗透破坏活动的警惕性不高、敌情观念不强。

四是政治鉴别力不够强。

对“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的实质领会不深,不能入脑入心,自觉遵循。有时对错误言行、负面言论缺乏基本的鉴别力。

五是执行力不够强。

对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自治区党委的重大战略部署,有理解不深刻、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在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上有所欠缺,缺乏对策和方法,缺乏开拓创新精神,有等靠要思想,破解难题的办法、手段不多。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主观方面的,也有客观方面的原因。具体表现为:

一是对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深入不够。

二是极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立场不坚定,政治纪律淡薄。

三是对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查处力度不够。

四是党纪党规惯彻落实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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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带头坚定理想信念方面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28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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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强调,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审计系统的党员干部要“学”“做”结合,自觉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通过“真学”,达到思想上的“真懂”,通过思想上的改造实现对信仰的“真信”,通过行动上的落实做到“真做”。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明确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的核心领导地位,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准则》的第一条就是坚定理想信念,强调必须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建设,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审计人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就是要坚定不移地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地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定不移地坚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打造审计铁军,服务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深刻认识坚定理想信念的重大意义

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在革命战争年代,一代又一代的共产党人,为了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英勇奋斗,经受住了血与火、生与死的考验,他们能视死如归,关键就在于他们对理想信念坚定不移。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同志提出培养“四有”干部,核心是强调培养有理想的干部。在新形势下,面对多元思想交织、各种利益诱惑,共产党人如果没有理想信念,或者理想信念不坚定,就必然导致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诸多事实充分表明,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之基、力量之源。理想信念缺失或者动摇,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就不能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苦,扛得住诱惑,抵得住人情,就过不了权力关、人情关、金钱观、美色观,守不住共产党人作为党员的基本底线。共产党人要有政治定力,守护好政治灵魂,必须用理想信念筑牢精神支柱,才能不惧任何困难和挑战。

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我们党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建党以来,中国共产党虽然历经各种挫折和磨难,但始终能团结一心、风雨不动,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勇往直前,靠的就是理想信念的凝聚和感召。现在,党和国家面临的形势任务发生了很大变化,党有8800多万名党员和440多万个党组织,如何把这么大的一个党组织起来、凝聚起来,形成合力,保持行动统一、步调一致?最根本的就是筑牢理想信念。党的理想信念要求共产党人树立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价值取向,要求我们把个人利益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的事业,并积极付诸实际行动。只有始终高扬理想信念旗帜,才有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才能确保党更加坚强有力、党的事业更加兴旺发达。

坚定理想信念,打造审计铁军,做到“真懂、真信、真做”

审计系统的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关键要坚持学做结合。通过学,达到思想上的“真懂”,通过思想上的改造,实现对信仰的“真信”;通过行动上的落实,做到“真做”。把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为每一位审计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思想建党,加强理论武装,做到“真懂”。

坚定理想信念必须建立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深刻理解和把握上。坚定理想信念必须坚持不懈地加强对党章党规的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原原本本地学,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真切地理解信仰追求,真实地领悟理论内涵,真心地拥有百姓情怀。结合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融会贯通地学,学立场、学方法、学精神实质,不断深化对党的理论成果的理解和把握,增强贯彻落实的主动性。用真才实学校准思想行为,加强主观世界改造,纠正理想信念偏差,做到与党在思想上同向、目标上同心、行动上同行。只有通过不断学习、实践、再学习、再实践,做到真“懂”,才能使自己内心充实,工作扎实,才能有底气、有志气、有骨气,从容应对工作中的各种难题。

加强思想修养,坚守政治理想,做到“真信”。

刘少奇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一文中谈到,为了保持我们无产阶级的先锋战士的纯洁,提高我们的革命品质和工作能力,每个党员都必须从各方面加强自己的锻炼和修养。毫不放松地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思想上解决好信仰、信念和信心问题,提升共产党人的修养,做到知行合一,以知促行。持续用理想信念进行自我净化、自我革新和自我提高,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做到虔诚而执着、至信而深厚。共产党人始终坚信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做到真“信”,就会始终把老百姓的利益摆在第一位,始终和人民群众在一起。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建设,必须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作为毕生追求,必须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现在,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每一个审计人都要更加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不动摇。

理论联系实际,用理想信念指导解决审计工作中的现实问题,做到“真做”。

理想信念不是空洞的口号,不能只挂在嘴上、写在纸上,关键要落实到具体行动上。我们既要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又要脚踏实地为实现党在现阶段的基本纲领而不懈努力。要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看待问题,用唯物主义辩证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一要紧跟党走,着眼大局。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审计署工作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依法独立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计促进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保障作用。

二要突出重点,服务大局。海南审计工作要紧紧围绕国际旅游岛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海洋强省建设,紧紧围绕“多规合一”改革试点、十二大重点产业发展、农垦改革、全域旅游、美丽海南百千工程、全域环境整治和“五网”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紧紧围绕“放、管、服”和“两个暂停”等重大政策的执行,积极探索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等方面实行审计全覆盖,加强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审计,提高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执行效率,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动深化改革、促进依法治国、推进廉政建设、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三要实事求是,促进完善体制机制。要通过审计推动整改,通过整改推动体制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要通过审计及时发现工作中好的做法、经验和问题,秉承客观、公正的态度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注重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原因、提出建议,理顺机制,完善制度,推动深化改革,建立长效机制。

四要大力推进审计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工程,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硬的审计铁军。积极适应新形势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努力开创海南审计工作新局面,谱写海南审计工作新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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