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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傲慢与偏见的读书笔记(优秀20篇)

读书笔记是指读书时为了把自己的读书心得记录下来或为了把文中的精彩部分整理出来而做的笔记。在读书时,写读书笔记是训练阅读的好方法。关于傲慢与偏见的读书笔记?下面跟着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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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的弱点》读书笔记

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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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们讲了赢得他人喜爱的两个方面:记住他人的名字和真诚的微笑。今天我们继续来讲怎样获得他人的喜爱。

1、你会说话吗?

我们每个人都能说话,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会说话。从“能说话”到“会说话”这段距离有多远呢?我觉得只有一步之遥。每个人内心深处都渴求被关注,抓住这一点,然后真心诚意的去关注他人想说什么,他想让我们听什么。这就是一步之遥的距离。

2、谢谢你懂我

婴儿时期,父母最懂我们。现在作为母亲的我,也最懂自己的孩子,可以从他不同的哭声中分辨出他的需求,然后做到及时满足。青春期,闺蜜最懂我们,我们一起分享自己内心的小秘密,一起互相为对方保守秘密。成家后,爱人最懂我们,你的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对方就会明白你要做什么。为什么他们能懂你,而其他的人不懂你呢?因为他们愿意花用完就不会再有的时间去听你唠叨、听你抱怨、甚至甘愿听每一句你说的,但对于他来说不那么重要的话。

世界上最公平的就是时间,而时间又是不可再生的资源。你会拒绝一个认真听你说话,而你说的话对他不那么重要的人吗?

3、意外的收获

文中讲了纽约电话公司的一位调解员成功结束了一位难缠的客户与公司的持久战的故事。在调解过程中,这位调解员从始至终就做了一件事---听,耐心地听,带着同情和赞同耐心地听。

我们总是忙着表达,不停地想找机会说,我们忘记了聆听的样子,而聆听的力量是无形的,是温柔的,但却是有用的。所以,下次想要急于表达的时候,先奉上你的双耳,先聆听吧。

总结:多关注他人,多聆听,你会获得意外的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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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论语读书笔记摘抄赏析

全文共 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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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幸拜读了陈家昌教授撰写的《论语》导读这本书,觉得孔子在两千多年前总结出来的道理,在当今的社会里,又仍然那么实用,把两千多年前的论语用一个现代人对社会,对生活,对人生的感悟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是一种纯粹的态度,是道德品性情感智慧的升华,对当今社会的人,将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论语》的真谛,就是告诉大家,怎么样才能过上我们那心灵所需要的那种快乐的生活。

读论语让我领略到的就是这样一种智慧,是对自己的得失缺憾的正确对待,在生活如何去寻找快乐。

苦中作乐

我以为古来善苦中作乐

既然吃苦在所难免,我们就应该乐着吃,而不是苦中吃。换一种态度对待苦难,生活会少一分苦难,多一分容易;少一分忧愁,多一分快乐;少一分痛苦,多一分甜蜜。人生在世只是短短的数十年,若经常都是在愁苦中度日,多么不值得呀!即使再苦再累也应该学会苦中作乐

苦中作乐

助人为乐

儒家以“仁爱”为中心,助人为乐

手捧这本散发油墨清香的《论语》导读,在一行行一段段隽永朴实的方块字中神游,心里前所未有的充实,觉得自己的内心是如此的平和、快乐。人生短暂,如何把握自己的一生,让生命充实变得有意义,我们每一个人都需不断地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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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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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这本书相信大家都很熟悉。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名作。一开始母狼紫岚的丈夫黑桑为了保护了怀着狼崽子的紫岚与野猪同归于尽。她带着5只狼崽在风雨中回到洞,有一只狼崽在途中死了。剩下三公一母,在一次学习捕猎时黑仔被鹰叼走了的蓝魂儿也死了最后双毛在争夺王位的过程中突然因为心里阴影狼王咬死了。最后紫岚为了让狼孙成为超狼与金雕同归于尽。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狼群中的尔虞我诈,我也知道了每一个母亲都是望子成龙,没有一个母亲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功成名就,我也懂得了母爱是多么的伟大不管是动物还是人类都有的母爱。

在这个故事中我也懂得了无论在人类动物中都有一个千万年不变的道理,弱肉强食,生活中只有自强不息,才能让自己变强,才可以从别人中脱颖而出,出类拔萃。狼王梦是一部悲惨小说却让我受益匪浅,我觉得这是一本在歌颂生命的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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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昆虫记》读书笔记六百字左右

全文共 8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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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的那本好书就是《昆虫记》,那位伟大的昆虫学家法布尔的著作。这部著作描写了法布尔穷尽一生所喜爱,所追求的昆虫世界。哦,法布尔多么可敬,他为了昆虫们可以说是付出了一生,从没见过这么执着的人呢。

那本书真的让我着迷。《昆虫记》是法布尔以毕生的时间与精力,详细观察了昆虫的生活和为生活以及繁衍种族所进行的斗争,然后以其观察所得记入详细确切的笔记,最后编写成书。它以人性关照虫性,又用虫性反观社会人生,将昆虫世界描绘成供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美文,《昆虫记》深刻地描绘许多种昆虫的生活: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甲虫、蟋蟀、苍蝇等。

《昆虫记》里的一段文字让我感叹不已,“在这个绿色的小小世界里,不知道有多少个忙碌的小生命生生不息,在充满泥泞的池边,随处可见一堆小蝌蚪在暖和的池水中嬉戏追逐着;有着红肚皮的蝾螈也把它的宽尾巴像舵一样摇摆着,缓缓地前进。”这段文字令我啧啧称赞,是我最喜欢的段落之一。大概是因为法布尔写的十分生动的关系,这些文字好像有生命力一样,让我十分着迷,眼前好像也呈现出了许多片段,真是十分吸引人啊。

《昆虫记》里有许多描写各种虫子的语言,我学习到了关于昆虫的很多知识并开始喜欢昆虫,例如,螳螂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然而在它刚刚拥有生命的初期,也会牺牲在个头儿最小的蚂蚁的魔爪下。如果不看它那致命的捕猎工具,螳螂其实也不可怕:苗条的身材身着俏丽的上衣,浑身呈现优雅的淡绿色,还有那长长的酷似沙罗的翅膀,真像一位美少女。例如我还知道了松毛虫是怎么产卵和孵化、动物是怎么催眠状态自杀的、朗格多克蝎子的毒液有多强,一只朗格多克蝎子和一只纳尓包那狼蛛这两只都有毒刺的昆虫谁会吃掉谁、金步甲的食物是什么……

这些可爱的昆虫怎么可能不讨人喜欢呢?

《昆虫记》不仅仅充盈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含着某种精神。那种精神就是求真的精神。

探求真相,这就是法布尔精神。如果没有那样的精神,就没有《昆虫记》,人类的精神之树上将少掉一颗智慧之果。

《昆虫记》的确是一个奇迹,是由“科学诗人”法布尔谱写的一部生命的乐章,一部永远解读不尽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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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1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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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在,闲来无事,靠着巴金先生的《家》,度过了这个漫长的冬天。回味至此,甚是有些感触。

朋友们,在外最温暖的家

昨夜风雪弥漫,如客忽至。总算是有了点冬天的模样。

雪花零星,又像什么呢,纷纷扬扬地。阴冷的天气莫名地好心情。如果是几年前,或许尚有心情为自己沏一壶茶,算一算积年的过往。可如今,也只是一杯开水,呆怔几秒罢了。你们,早已不需我的牵挂与惦念。

想起《平生欢》最后的句子:从前的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无端念起那些执笔为你写信的日子,无论和如何现在也静不下一丝一毫的心绪去花费大量的时间去描摹那些平凡到极致的琐事,并企图还原了。但,终归有过那样的经历,也不枉,这些年。

是个太没耐心又冷淡的人吧,一如你所言,果真是“十分冷淡存知己”。连鼓励的话说多了也觉矫情。毕竟许多事只能自己经历自己走出去,但那时的自己却也是盼望着轰轰烈烈的救赎,却终不知到底在企盼些什么。如同我知道你需要,却不知你需要些什么,很是纠结,安慰也变得有气无力。

如同我想念你们你们却也不会出现,索性连思念也省去。是这样倦怠。当年那些费心费力收集的许多聱牙诘鉏的词语也通通消散在空气中。只剩下最平实的诉说。

多希望你们还在,多庆幸你们不在了;多想要把你们忘记,多害怕有一天会再也记不起。我出现的季节不对,一开始便走了相反的。但许多当时刻意的喜好经年累月,却蜕变成了习惯。就像在身体里播种了一粒种子,经年累月,藤蔓与血肉紧紧缠绕,难舍难分,变得看不清彼此。

我有一碗酒,可以慰风尘。终归是要启程的吧。就这样好了,把你们装进密封的小翁,再经年累月,或许就有了几分香醇的味道。待到客至,聊以,慰风尘。

家人,无论何时最挂念的那个家

写到这里,不禁想到这样一段话:“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现在细细想来,心中难免伤痛,我们总是走的太快,以至于忘记了时间的流逝,忘记了父母正在老去。年幼的时候父母总是想将我们推出去,让我们去见识外面的世界,去学会独立,学会自强。现在我们长大了,父母有心让我们留下陪伴他们,却发现已经追不上了。只从我们的背影中读出了,我不必追。

其实,在很多时候并不是孩子们去看长辈的背影,而是多数的时间里我们承受着爱我们的人宠溺的目光,时刻追随着我们。我们在不知不觉间,就承受到了,来自他们眼神中的不舍,担忧,种种难言之隐。我们却不曾回头多看一眼

在我的印象里最深刻的一件事是以前回老家,每次离开钱前,自己在门前低头穿鞋,偶尔谈起头,总看见姥姥穿着围裙用衣角不停的擦拭眼睛。那时候自己还小很不以为然,又不是再也不见,为何搞得如此伤感。但是现在想来,当时还是太小,真的难以理解老人心中的情绪,假如真的有一天这简单的分别成为了最后一次。不管我如何离开,都不再会有一人在门口因你留恋,为你挂牵,为你等待,待你消失在街角,默默拭去眼角的泪水。就算有千万次的回头,又有谁会一直目送着你的离开。我们的这一生,被父母目送着,然后我们会目送着我们的孩子蹦跳着离开。但是我们都很难去回头张望,只因我们知道那份可以依靠的爱一直坚实地存在着。

我们这些做小一辈的要明白,在长辈的有生之年,让他们的眼睛多点落在我们的面孔上,而不是含泪看着我们的背影,渐行渐远消失在他们的视线里。

虽然我们不听的长大,知道有些事情总要一个人去面对,但也不要忘了,不时的回头,给背后目送你的亲人一份安慰。告诉他们,我还好,勿念!这种眼神的转述胜过留给他们一个孤单的背影。

无论何时,家都是我们最坚实的后盾。巴金先生笔下那个黑暗的时代已经过去。我们应该行动起来了,抽出时间多陪陪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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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高中生傅雷家书读书笔记

全文共 8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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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爱?在现在的社会中人们所认为的爱往往是人们之间的喜爱,但是真正的爱却在《傅雷家书》中淋淋尽致的体现,望着前方炎炎烈日,聆听着蝉儿“吱吱”的鸣叫,翻开面前的书本,借着翻动的纸张从字里行间中侧面感受一位海外留学的游子的爱。

文章从不断的书信中讲述着傅聪的海外留学的成长之路,父母通过书信告诫傅聪要有一颗爱国之心,不论获得了多大的荣誉都不能自傲,要懂得谦卑,在傅聪失恋时,傅雷鼓励傅聪应该做到心理平衡,分析原因勇于面对,并且吸取教训,而在傅聪得奖时从信中表达出了一种激动与欣慰之情,又在日常生活中教会了傅聪如何理财,把全身心投入艺术,正因有了这位严厉与温和的父亲理解他,教导他,他才能在国外取得成功,在艺术上卓有成效。

在毎封信中,傅雷在傅聪失恋时,借太阳过于强烈,会把五谷晒焦,雨水过猛,也会淹死庄稼,告诫他要爱自己,控制自己的情绪,达到心理平衡,才能不因回忆而痛苦,借这种心态才能茁壮成长,在不为人知的尘世中才能变得坚强,又在信后告诉他倘若认为这些话是正确的,有作用,当再次遇到痛苦与困难时,拿出信来读几遍,每当写信之时,傅雷都苦心孤诣地教育孩子,严格要求孩子,只为儿子能够理解他的一番苦心,懂得爱父母,理解父母的爱,将父母的爱传达到心灵深处,在任何时候都能想到他们的教诲,同时在傅聪获奖后,傅雷与他的母亲都为此十分激动。

但是谁能想到他成功的原因正是因为傅雷不断地教育他要有一颗赤子之心,心怀祖国,因为祖国是生你养你的地方,正因为心怀有赤子之心,所以傅聪在外国不断奋斗之余依然想着祖国,在他寄给父亲信中,他总向父亲诉说他十分喜爱读诗,尤其是李白杜甫的诗,这些短短小诗随无多大用处但是这正能体现傅聪热爱民族文化,这些民族文化在他成功的道路上起着重大的作用。

再回想一下,如今的社会中,人们是否有真正理解爱呢?如今的人们只是懂得情侣之间的一种爱,却很少有过真正的对祖国,父母,民族文化的爱,似乎他们也不曾理解爱,正因此所以在中国的乐坛中没有再出现任何名人,如果我们没有爱,我们就是行尸走肉,在肉体上没有灵魂。

用爱来温暖自己让自己的生活与灵魂变得更加充实,用自己的温暖传达爱,温暖这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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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鲁滨孙漂流记》六年级读书笔记500字

全文共 9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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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看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里面的主人公鲁滨逊是个热爱航海、勇于冒险的人。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被鲁滨逊身上那股坚强的毅力,以及永不言放弃的精神所打动。

书中讲述了鲁滨逊五次航海的神奇经历,其中重点描述了他的第四次航海冒险历程。在第四次航海中,鲁滨逊海上遇难,只身一人漂流到无人小岛,并在岛上坚持生活了二十八年,最终竟神奇般地回到了原先生活的礼貌社会。

在十七世纪,航海是一件十分危险的事情。第四次航海时,鲁滨逊的船在海上遭遇风暴,不幸触礁,船员、乘客全部遇难,唯有鲁滨逊大难不死,幸存了下来,只身漂流到一个杳无人烟的岛上。他用沉船的桅杆做了木筏,把船上的食物等日用品、工具运到小岛上,并在小山边搭起帐篷居住下来。之后他猎野味为食,饮溪里的淡水,克服了最初的困难。

让我影响深刻的是,鲁滨逊还在无人岛上种植大麦,制作工具,加工出面粉,并烘拷出了简陋的面包;他驯化野山羊,让其繁殖……这一切都保证了他的日常生活所需。鲁滨逊还在荒岛上建起了一个“乡间别墅”和一个养殖场,过上了让现代人十分羡慕的海岛生活。

让我十分敬佩的是,虽然这样,鲁滨逊一向都没有放弃寻找离开孤岛的.办法,他始终深信自我能够回到原先的礼貌社会。他一遍遍尝试各种能够离开无人岛的方法,但一次次都无功而返。就这样,潮起潮落,年复一年,鲁滨逊在岛上孤身生活了二十四年后,他迎来了第一个人类伙伴。一天,鲁滨逊机智勇敢地营救了一个被外岛野人准备杀死并被吃掉的俘虏。因为那一天刚好是星期五,鲁滨逊便把将救起的俘虏取名为“星期五”。此后,“星期五”就成了鲁滨逊忠实的仆人和朋友。不久有条英国航船在小岛附近停泊,船上水手叛乱,把船长等人抛弃在岛上,鲁滨逊与“星期五”抓住机会,帮忙船长制服了那帮叛乱的水手,夺回船只。历经千辛万苦,鲁滨逊最终带上“星期五”和船长等人离开荒岛,平安地回到了英国。

鲁滨孙是一个平凡的人,却又是一个伟大的人。他用坚毅、刚强、机智、勇敢去迎接困难的挑战,决不向逆境低头;他心中永远都揣着航海的梦想,并在现实中持之以恒。这一切,最终成就了他一番精彩的人生。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告诉我,梦想固然重要,但坚守梦想,并为之奋斗、拼搏的决心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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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活着》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18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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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书,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看的很杂,文学名著,流行小说都看,只要作者的文笔不是太差,总能让我从头到脚看完整本书。只不过很多时候是当成故事来看,看完感叹一番也就丢下。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看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荒唐事,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迷途丈夫,撑起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他活着,接受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应该说是生活,为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努力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他想着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俘虏后面对解放军是选择留下还是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择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现在想想,如果那时他选择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俘虏选择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

解放,土地改革,买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qiāng毙,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认命。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起。

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直到……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救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那时有庆已经不行,可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有庆嘴唇都青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听说:心跳都没。医生也没怎么当会事,只是骂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人。"?

看到这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怎么会如此荒唐怎么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真是什么样的人心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

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因为家珍。儿子有庆死,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

小时候生病成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可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凤霞却死。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

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希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谁知一过又过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很压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经努力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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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笑猫日记——会唱歌的猫》读书笔记

全文共 7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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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完了《笑日记之会唱歌的猫》,主要讲的是笑猫的孩子二丫遇见了一个卖报的聋哑老人,那个老人总是起早贪黑地卖报,这种精神深深打动了二丫,二丫决定用自己的声音替聋哑老人卖报。

于是,二丫找到了八哥,八哥是一个会说话的鸟。二丫向八哥学习说话技巧,终于有一天,她会说话了。她马上来到聋哑老人身旁,默默地喊道:“卖报了!早报、晚报,品种齐全啊!”大家都很奇怪,这个老人没开口,怎么能发出声音呢?这时,老人察觉到有些不对劲,一抬头,看到一只猫正在树杈上说话。老人很奇怪,虽然他听不到声音,但他好像知道了事情的真相。看到这么多人,二丫在树上瑟瑟发抖。笑猫看见了,赶紧爬到树上,把二丫放到自己背上,冲着大家微笑。大家的目光转向了笑猫,二丫好像听见“快看哪,快看哪,那只猫竟然会笑!”笑猫飞快地带着二丫从树上跑下来,回到家里。

过了几天,二丫在外边散步,看见有一个医院,二丫有些奇怪,因为她听到《雪绒花》的歌声在医院飘荡,于是叫来了爸爸笑猫。笑猫来到医院,找到了歌声的源头,他们来到一个病房里,病房旁边刚好有一个柜子,他们藏到柜子里,发现有一个漂亮的女人躺在病床上,身旁还有一个可爱的小女孩——依依。这时他们发现,那个女人是个植物人,依依是植物人的女儿。二丫决定学依依唱歌,每天都来这里,给她妈妈唱歌。终于有一天,依依在唱歌时,发现妈妈眼角上出现了泪花,依依赶紧唱歌,希望妈妈能从睡梦中苏醒。妈妈慢慢地睁开了眼睛,依依非常高兴,但是却没有发现,有一只猫在默默地帮助自己,不听地唱歌给妈妈听,帮助妈妈醒来……

二丫的举动深深打动了我,帮助了两个人,却不让别人发现,做好事不留名。她就像一个天使,把温暖洒向人间。以后,我一定要向二丫学习,做一个乐于助人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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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木偶奇遇记》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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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叫《木偶奇遇记》的书。这本书是意大利作家科洛迪的原著。书中主要描写了老木匠杰佩托有一次在森林里得到一段神奇的木头。之后他把这段神奇的木头精心雕刻成一个木偶,他还给木偶取了一个名字,叫皮诺乔。

老木匠杰佩托非常喜欢皮诺乔,可木偶皮诺乔却是个让人失望、淘气、撒谎、不爱读书、好吃懒做的孩子。杰佩托为了让皮诺乔能够好好地学习,卖掉了自己的上衣给皮诺乔买本子。可这淘气的皮诺乔却卖掉了自己崭新的识字课本,买了门票到马戏团去看戏,马戏团好心的班主看他家里很穷,就给了皮诺乔五个金币,叫他带给爸爸用。在回去的路上,拿着金币的皮诺乔相信了假扮成穷人的瘸腿狐狸和瞎眼猫,结果被他们的花言巧语骗去了所有的钱。后来,皮诺乔跟着班上的同学小灯芯到了玩儿国,他们整天在玩儿国里玩。有一天他洗脸的时候,发现自己变成一头驴子,他害怕极了,幸好有个披着蓝头发的仙女帮助了皮诺乔,但仙女告诉他要好好学习,孝敬父母。他醒来的时候,已回到了老木匠杰佩托身边。从此,皮诺乔刻苦学习,他不在是木偶了,而是一个聪明漂亮的男孩子了。

我最喜欢看《木偶奇遇记》里的最后一篇,皮诺乔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孩,那时皮诺乔有多么高兴啊。这个故事也告诉我们很多道理。一是要听父母的话,做一个孝敬父母勤奋学习的好孩子;二是不能像皮诺乔那样不动脑筋,随便听坏人的话,结果被骗去了金币;要想想有些事情会不会发生;三是做错一件事后要马上改正,不能像木偶皮诺乔那样,经过了一连窜的教训才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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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背影》读书笔记

全文共 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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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的散文《背影》影响致很深,以致在中小学生的心中“朱自清”这三个字已经与《背影》成为不可分割的一体。

今天,我也领会了大师的手笔—《背影》。朱自清的《背影》一开头就使读者一下子就抓住了中心,体会到了作品的中心。他之所以能感动读者是因为他对父亲的回忆时,写出了真情实感,和许多读者一样,我印象最深的是胖胖的父亲蹒跚的穿过铁路,跳下去又爬上来,为的就是给儿子买橘子。在写信的内容中他写到,“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厉害,提笔,诸多不便,大约离大去之期不远矣。这些写得平静而又自然;而且都真实地描绘了作者内心对父母的喜爱,又因有这样的一位慈父而感到自豪,欢喜。

文章最后写到“我”读到此处,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这表达了作者思念年迈的父亲写得凄切感人。回想,我们每人都有一位慈父,为何我们一定要等到父亲年迈时才懂得父爱呢,父爱也是伟大的,有一句话说“父爱如山”这篇《背影》虽然很平淡无奇,甚至过于拙朴,但是如果我们细细品味的话,却感到这篇文章蕴含着浓浓的父子情,其中蕴含着一股感人的力量。其实朱自清的散文本身就感情自然,语言朴素简洁,结构严谨细巧,语句婉转。《背影》是他前期的代表作,他后来的散文更是语句洗炼成熟,《匆匆》、《荷塘月色》……

我也同有一位慈父,我一次次见到他日渐消瘦,眼角皱纹渐多,父亲也曾费尽周折为我弄些我喜欢吃的食物,父亲却节省下来,有时我考试考砸了,他还不但不责怪我,反而安慰我。我长大了,我才愈加清晰地看到了这种人间极致的美。我不知这种亲情从何而来,父亲这种伟大从何而来?

我不知还有多少人被《背影》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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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朝花夕拾读书笔记及感悟

全文共 6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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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中,我有幸读了大文豪鲁迅的著作—《朝夕拾》。

《朝花夕拾》是鲁迅1926年所作的叙事文集,共10篇,它真实地记录了鲁迅青少年时代的生活经历和思想变化的发展。

《朝花夕拾》这本书在选材上善于以小见大,通过生活中的小事,展现出宏大的社会风貌,表达深刻的主题。既写出了作者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又写出了作者对新文化运动和民主革命的支持;既写出了作者对精神麻木的民众的悲哀与愤怒,又写出了作者对童年、对大自然的美好回忆向往以及对压抑儿童天性的封建教育的不满。

作者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成功地塑造了具有鲜明性格特点的人物。如勤劳朴实,热爱生活的长妈妈。长妈妈是鲁迅儿时的保姆,她常给“我”讲故事,让我觉得“她”有“伟大的神力”。她知道“我”喜欢《山海经》,不识字的她不辞辛劳地帮我买了回来。

还有严谨认真的藤野先生,藤野先生对工作及其认真,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改过了,连讲义上画的血管移了一点也要指出。鲁迅笔下的人物形象不仅具有鲜明的性格特点,还具有人性的复杂性与矛盾性。如长妈妈因为社会的影响,保留了很多迂腐的社会习俗。如在新年的早晨要吃福橘,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还盲目地对“长毛”的故事妄加评论等,这些描写使鲁迅笔下的人物更加生动,更加有血有肉。

在《朝花夕拾》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它描述了作者儿时在家中百草园得到的乐趣和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揭示了儿童广泛的生活趣味与束缚儿童天性的封建私塾教育的尖锐矛盾,表达了应让儿童将康活泼成长的合理要求。

读完了《朝花夕拾》,我不仅对鲁迅的文采有了更多的了解,也获得了一些对人生的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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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安徒生童话》优秀读书笔记

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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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了世界的丹麦作家安徒生的作品《安徒生童话》,有许多篇目深受感染和启发,尤其是《丑小鸭》,感悟颇深,启迪很大。

丑小鸭出生时,由于他的体积太过庞大,很特别,一生下来便很丑,父母都讨厌他,兄弟姊嘲笑他,他处处挨啄,被排挤,被讪笑,鸭儿啄他,鸡儿打他,森林里的动物都看不起他。在寒冷的冬天,别的动物舒服地过冬,可丑小鸭却不是,多少次丑小鸭被冻晕过去,丑小鸭为不被冻死,在冰上来回地跑。当太阳又开始温暖地照着大地的时候,百灵鸟唱起歌来了——这是个美丽的春天。他看见三只美丽的天鹅从树荫里一直游到他面前来,丑小鸭认识这些美丽的动物,于是心中有说不出的难过,这一刻,丑小鸭知道了自己奋斗的目标,他不懈奋斗,最终成为一只美丽的天鹅。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不怕困难,努力进取,只要心中有梦,终有一天,会迎来美好未来。

同样,学习也是一样,只要奋发图强,坚持不懈,一定会搞好成绩。

我的梦想是当一名教师,我想用我所学的知识浇灌给我的学生,让他们成为栋梁之才,即便不能成为栋梁之才,那也要清清白白做人。

我一定会加油的,努力实现梦想,向丑小鸭学习,学习他那顽强、勇敢、不屈不挠的精神,向着教师的目标奋斗。我相信我也会像丑小鸭一样,通过不断的努力,最终成为一只美丽的白天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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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列那狐的故事》2024读书笔记

全文共 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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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那是一只聪明的狐狸,因为它躺在地上装死,混进了鱼贩子的车厢里,偷车箱里的鳗鱼带回家和妻子、孩子一起吃。还有一次它饿了,看见树上有两只乌鸦,于是,列那躺在树下伸出舌头装死,一只乌鸦把列那装死当真了,它就飞到了列那的嘴旁,它刚说没事,就被列那咬死了。它也骗了大灰狼,让大灰狼用尾巴钩鱼,害大灰狼尾巴冻住了,猎人过来了,大灰狼逃走了,但它尾巴没了。

还有一次,它捉弄公鸡,说它手里拿的,是狮王亲手写的,所以公鸡们都出了围栏,可是列那吃掉了一些幼儿,吃掉了母鸡,公鸡它们怎么也是少公鸡和小鸡。记的还有一次,它骗了狗熊,说自己吃蜂蜜吃坏肚子了,狗熊两眼放亮,问哪里有蜂蜜?列那说树桩里有蜂蜜,狗熊一下子扑进去了,猎人发现了狗熊,狗熊就拼命地逃了出去,只是,它的耳朵有一只掉了,也掉了一块头皮,它只好这样回去了。

列那是一只热心的狐狸,因为它用一天时间准备了草药,还需要大灰狼的皮、猫伯伯的皮、鹿的角和猪的一颗獠牙。把鹿角烧一下,然后把烧过的鹿角和獠牙剁开在和草药一起搅拌,给狮王吸了吸,狮王吸后大打喷嚏,列那给贴上膏药,狮王就好多了。

列那对狮王说:“明天再治一次,您就康复了。"第二天,列那又给狮王治了一次,狮王就和狮皇谢谢列那治好狮王,所以列那是一只热心的狐狸。

在生活中,我也是一位热心的学生,可是,有一次我发现又一个人东西掉了,我好心给它捡起来,他却说我偷他东西,真是想做好人真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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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英文

全文共 29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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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 is a truth universally acknowledged, that a single man in possession of a good fortune must be in want of a wife. However little known the feelings or views of such a man may be on his first entering a neighbourhood, this truth is so well fixed in the minds of the surrounding families, that he is considered as the rightful property of some one or other of their daughters.

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这样的单身汉,每逢新搬到一个地方,四邻八舍虽然完全不了解他的性情如何,见解如何,可是,既然这样的一条真理早已在人们心目中根深蒂固,因此人们总是把他看作自己某一个女儿理所应得的一笔财产。

"My dear Mr. Bennet," said his lady to him one day, "have you heard that Netherfield Park is let at last?"

有一天班纳特太太对她的丈夫说:“我的好老爷,尼日斐花园终于租出去了,你听说过没有?”

Mr. Bennet replied that he had not.

班纳特先生回答道,他没有听说过。

"But it is," returned she; "for Mrs. Long has just been here, and she told me all about it."

“的确租出去了,”她说,“朗格太太刚刚上这儿来过,她把这件事的底细,一五一十地告诉了我。”

Mr. Bennet made no answer.

班纳特先生没有理睬她。

"Do not you want to know who has taken it?" cried his wife impatiently.

“你难道不想知道是谁租去的吗?”太太不耐烦地嚷起来了。

"You want to tell me, and I have no objection to hearing it."

“既是你要说给我听,我听听也无妨。”

This was invitation enough.

这句话足够鼓励她讲下去了。

"Why, my dear, you must know, Mrs. Long says that Netherfield is taken by a young man of large fortune from the north of England; that he came down on Monday in a chaise and four to see the place, and was so much delighted with it that he agreed with Mr. Morris immediately; that he is to take possession before Michaelmas, and some of his servants are to be in the house by the end of next week."

“哦!亲爱的,你得知道,郎格太太说,租尼日斐花园的是个阔少爷,他是英格兰北部的人;听说他星期一那天,乘着一辆驷马大轿车来看房子,看得非常中意,当场就和莫理斯先生谈妥了;他要在‘米迦勒节’以前搬进来,打算下个周未先叫几个佣人来住。”

"What is his name?"

“这个人叫什么名字?”

"Bingley."

“彬格莱。”

"Is he married or single?"

“有太太的呢,还是单身汉?”

"Oh! single, my dear, to be sure! A single man of large fortune; four or five thousand a year. What a fine thing for our girls!"

“噢!是个单身汉,亲爱的,确确实实是个单身汉!一个有钱的单身汉;每年有四五千磅的收入。真是女儿们的福气!”

"How so? how can it affect them?"

“这怎么说?关女儿女儿们什么事?”

"My dear Mr. Bennet," replied his wife, "how can you be so tiresome! You must know that I am thinking of his marrying one of them."

“我的好老爷,”太太回答道,“你怎么这样叫人讨厌!告诉你吧,我正在盘算,他要是挑中我们一个女儿做老婆,可多好!”

"Is that his design in settling here?"

“他住到这儿来,就是为了这个打算吗?”

"Design! nonsense, how can you talk so! But it is very likely that he may fall in love with one of them, and therefore you must visit him as soon as he comes."

“打算!胡扯,这是哪儿的话!不过,他倒作兴看中我们的某一个女儿呢。他一搬来,你就得去拜访拜访他。”

"I see no occasion for that. You and the girls may go, or you may send them by themselves, which perhaps will be still better; for, as you are as handsome as any of them, Mr. Bingley might like you the best of the party."

“我不用去。你带着女儿们去就得啦,要不你干脆打发她们自己去,那或许倒更好些,因为你跟女儿们比起来,她们哪一个都不能胜过你的美貌,你去了,彬格莱先生倒可能挑中你呢?”

"My dear, you flatter me. I certainly have had my share of beauty, but I do not pretend to be any thing extraordinary now. When a woman has five grown up daughters, she ought to give over thinking of her own beauty."

“我的好老爷,你太捧我啦。从前也的确有人赞赏过我的美貌,现在我可有敢说有什么出众的地方了。一个女人家有了五个成年的女儿,就不该对自己的美貌再转什么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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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1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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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十分钟爱的一本书,虽然书中面写的年代已经远去,可能我永远也无法想象那个年代的事,但是这本书却给了我很多的感触。《家》也是巴金杰出的作品之一,以五四户外浪潮波及到的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地描述了高公馆这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大家庭的没落分化过程,揭露了封建专制的腐朽本质,控诉了封建家族制度、封建礼教和封建迷信的罪恶,颂赞青年一代的反抗斗争精神。

《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段,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好处的文学形象。书中人物不下七十个,既有专横、衰老、腐朽的封建家族最高统治者、封建家长只代表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和刽子手冯乐山,腐化堕落的败家子克定,狡猾贪婪的克安等等统治阶层的形形色色人物;又有封建道德和封建礼教的受害者,如敢于以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鸣凤,温顺善良地吞咽着旧礼教俄国的小姐梅,善良厚道柔情的长孙媳瑞珏等等;以及接收新思潮影响、向往自由平等、大胆争取个性开放、敢于反抗封建统治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醒者和叛逆者的形象。

还有一个重要的人物觉新,他虽然理解过五四新思潮的激荡,但是处于“长房长孙”特殊地位,深受封建伦理纲常个性是“孝”道的熏染,铸成他委婉求全的懦弱型顺从的性格;他既同情支持弟妹们反封建的抗争,有屈从于封建势力的压力,维系着封建统治的权威。这些人物都写得血肉饱满,个性鲜明,富有深刻的历史内涵和阔大的现实包容。

在这个家里发生的故事也让人感觉到气愤与悲哀。第一个杯具发生在鸣凤身上。已经六十岁的冯老太爷要在高公馆的丫头中选一个去给他当小老婆,而这个灾难恰恰降临在十六岁的鸣凤头上。鸣凤和觉慧之间有一段感情,但是正因两人一个是婢女,一个是少爷,身份悬殊,才导致这段纯洁的感情别成了一个杯具。刚烈的鸣凤在他新婚前夜跳湖自尽。梅的命运更加悲惨,她死得比鸣凤懦弱多了。梅是觉新的表妹,他们二人之间也曾有过感情,本来两家都同意结婚了,却又正因二人的八字不合而不得不散。觉新娶了李家的瑞珏,重新获得了感情;而梅也另嫁他人,却当了寡妇,又回了娘家。两人依然对对方念念不忘。之后没得了肺病,却正因父亲守旧,不肯看西医,耽误了治疗,最后她怀着遗憾,软弱的死去。高老太爷的身体也是一天不如一天,快要走到了性命的尽头,医药已经不起作用了,在陈姨太的提议下,人们开始求助于封建迷信。

最开始找道士在大厅里做法念咒,深夜陈姨太又在天井里拜菩萨。之后克明、克安、克定三兄弟又祭天。最后居然找巫师到家里来捉鬼,把老太爷吓得够呛,陈姨太等人被觉慧说了一番后羞愧地散了。又过一天,老太爷死了,临死之前他醒悟了,同意觉慧等年轻人接收新思想了,但是已经太迟了。死得最令人悲愤的就是瑞珏了。老太爷死后,封建的思想不但没有消失,反而更严重了。葬礼就办得充满封建色彩,这还不够,长孙媳瑞珏生产的日子近了,太太们说长辈的灵柩停在家里,家里有人生产就会有“血光之灾”。因此按照封建理念,瑞珏不得不搬到城外去住。之后瑞珏难产,却不能与觉新相见,她在生下一个儿子之后,含恨离开人世。

这是四个杯具,虽然发生在了几个完全不一样的人的身上,但是却都揭露了封建统治的罪恶。梅和瑞珏都是觉新以前爱过的女生,而她们也都是封建主义的悲哀,她们同觉新一样,太软弱了,对于别人说的,哪怕自我知道是错的,也要把痛苦埋在自我心里,只会服从,不会反抗,他们的所谓“作揖主义”哲学纯粹是给在封建社会白白做出牺牲。高老太爷在临死之前能够醒悟也称得上是一种庆幸吧,但是他醒悟地太迟了,没有任何的好处和价值,根本不能给这个家庭,这个社会带来丝毫的改变。而鸣凤,她与常人不一样,她性格刚烈,虽然她的死也是白白牺牲,根本不会引起任何人(封建主义)的任何注意,但是她宁死也不屈服于封建主义,至少她死得不窝囊。总之,封建社会给人们的痛苦远不只这些,因此年轻人才要推翻这个社会,让人们看到新社会、新生活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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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欧也妮葛朗台读书笔记

全文共 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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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又读了一遍巴尔扎克的《欧也妮葛朗台》,体会了也不少。欧也妮葛朗台是四大吝啬鬼之一,他做起生意常诱使对方上当受骗自己稳操胜券,为了钱他六亲不认,家产万贯的他扣妻子的费用,让女儿吃清水面包,贪婪,吝啬。金钱就是他的上帝。他死后神父给他做临终圣事的时候,他半闭着的眼睛突然看见了神父身上带的十字架是金的,竟然复活了,当神父让他吻一下十字架上的基督时,他竟然伸手去抓,这也费尽了他的所有力气。作者刻画的人物真的很有趣。嘿再读欧也妮葛朗台

再读欧也妮葛朗台通过这也让我想起了中国的一个守财奴。同样是在死的时候就是不咽气。用手不停的比画,做动作。就是看不懂。最后他的老婆明白了,原来他是指着他家的灯,意思是两根灯芯太浪费了,他老婆给他掐了一根他才咽的气。

哎,吝啬真的是没有好下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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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初二读书笔记

全文共 8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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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看到电视里的律师们唇枪舌剑、斗智斗勇时,我总是羡慕不已,因为我从小就想做一名优秀的律师,但这一直以来都只是我的一个梦想,我很少去思考这个梦想到现实的距离,直到我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书中的女主人公给了我震撼和思考。

1880年的6月,海伦凯勒出生在美国亚拉巴马州北部的小城,一场可怕的病是她永远生活在了黑暗中,但黑暗并没有让她屈服,为了读书,她疯狂的练习摸盲文,以至于手指都磨成泡磨出血;为了练习发音,她没日没夜的抚摸、练习口型…..她学会了“写字”、学会了“读书”、学会了“说话”、学会了游泳…..而这些普通人可以轻易可以做到的事,她却要通过千万倍的付出和努力才能做到!读到这里时我被她的那种不被屈服的精神折服了,而当我读到她以顽强的毅力坚持学习,终于在1900年考上了做为健康人都难以考上的哈佛大学时,我为她而感动,是的,海伦,你让我明白了生命,让我明白了要成功,只有靠自己的努力才能实现,只有这样梦想才会变成现实。

海伦的经历,让我不由得想到了想到了自己,我从二年级开始一直在学二胡,可是每次遇到特别繁杂的曲段时,我不是跳过,就是胡乱拉一通,以宣泄心中的不满和浮躁。面对老师的反复教导,面对自己疼痛的手指,我无数遍地对自己说:“算了,不拉了。”如今,我

“认识”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里最勇敢的海伦后,我被他绝处“求生”的精神“感动了,当周围属于自己的一切在一瞬间远离自己是多么的可怕,但是只要心中有目标,有理想,哪怕是翻山越岭,哪怕是跋山涉水,都不能阻挡理想绽放出的美丽花朵。

我的理想是当一名优秀的律师,我坚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因此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如果能用我们的所学去帮助那些需要的人,让坏人得到应有的惩罚,那是一件多么快乐的事啊!作为一名中国人,作为一名小学生,我知道要实现梦想,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我会就此失去向梦想努力的信心吗?不!不会的!海伦凯勒在黑暗的世界里感受着光明,充满着希望,她用行动告诉了我,命运是可以靠双手去改变的。只要意志坚强,只要不懈努力,我一定可以实现我的“大律师之梦!”

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是我一直坚持的梦想,我会一直努力在前进的路上,决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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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200字]

全文共 2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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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偶奇遇记》是一个外国的童话故事。故事中的木偶名字叫做“皮诺曹”。

皮诺曹刚被做好就很淘气。开学了,爸爸为他买了新课本,他就拿去卖钱看马戏了。他也爱撒谎,他每次撒谎,鼻子都会变长一节。有一天,他遇上了一位仙女,她告诉皮诺曹,只要皮诺曹能做一个好孩子,就把他变成一个真正的人。

读完这个故事,我知道了小朋友要诚实。不然,自己会没有朋友的。小朋友们也不能淘气,磕这儿,碰那儿的,会出事。我们也应当听老师、家长的话,将来为祖国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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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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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是由安徒生所篇写的,他的这篇《皇帝新装》,顾名思义就是说衣服,但在安徒生笔中的衣服却有大有文章,是怎样回事呢?那么就让我们一齐走进安徒生的童话世界吧!

这个故事是说一个皇帝请了两个人给他做衣服,这两个人表面上做衣服,实际是骗取金钱,什么衣服能够测量愚蠢,都是一派胡言,许多人都不甘是蠢,几乎都捂住良心说谎话。唯独到最后,一个小孩子大胆的站出来说:“皇帝没穿衣服”。

一个一眼就能够看穿的骗局,竟令皇帝,甚至广大百性几乎人人背着良心说谎,这不是一个天大的笑话吗?然而,却被一个天真的小孩子说出了真相:“我看见了王帝没穿衣服。”这代表小孩子就是愚蠢吗?不,这孩子聪明极了,王帝是没穿衣服。那么,就是说大臣们都是愚蠢的吗?其实,他们都明白真相只是怕说出来,就把自我的良心给蒙蔽了。是啊,谁会认自我是一个愚蠢的人呢!

此时,我想起哥哥留下的一句话:做人别自欺欺人,凡是实事求是。

自欺欺人好熟悉的字眼,不是吗?同学们考试是不是也干过这样的事吗?回家没好好学习,考试的时候就悄悄地抄别人的、传字条,就是因为抄答案就取得个优异的成绩,而不用让老师罚留堂而暗喜。其实,你在欺骗自我和别人。如果这样,不如自我实实在在考回来更有好处,至少你对得起天,对得起地,对得起你自我,对得起信任你的人。

试问,天下间有谁会喜欢那些“骗子”结伴为伍。其实,一种行为改变一生命运,任何人都是自我幸福的工匠,别做自欺欺人的人,让自我幸福点。

点评:从国王和大臣的愚昧中,明白了不要自欺欺人的道理,并能联系到自我的生活实际来论述,分析得比较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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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鲁滨孙漂流记》二年级读书笔记300字作文

全文共 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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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中,讲述了一位叫鲁滨孙的英国人,在一次航海遇上了大风,船翻了,十二名人,只有他活着,他被漂到了一座荒芜人烟的小岛上。他站了种.种困难,还救了一名野人,还给他取名为星期五,还教他学英语。在岛上生活了二十多年,最后帮助一名船长把那些水手给制住。最后回到了英国

最让我震惊的是鲁宾素孙发疟疾,但他还是出去打猎,还打到了一只母山羊。他这样坚强,不想我们,只要稍微不舒服,就去医院打针、吃药,他不一样,那里没有医生,也没有药,但他用草药烟叶来治病,这是巴西人的偏方,但他只道,要换成我,谁知会怎么样?

鲁宾孙他不但坚强人、而且也十分的善良,他在几个野人的围攻的情况下救了其中的一个野人,还把那个野人当了自己的仆人,给他吃的、让野人住他那,不光这些,还给他取名、教英语。这要是我,我才没有勇气来救他,不要看我是男孩。

以后,我一定向鲁滨孙学习,做一个坚韧、顽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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