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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一本书作文推荐一本书【汇总20篇】

导语:我们生长在这个美丽而又富饶的地球上,是地球母亲给了我们一个温暖的家。然而,在此同时,我们却不顾后果的破坏各种资源,不但使他们不能再生,还造成了一系列的生态灾难。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保护环境的优秀作文,欢迎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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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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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的世界精彩无比,我和书的故事也是五彩缤纷。

有一次,我正斜躺在床上看我最喜欢的书——《阿衰的故事》,这时妈妈气冲冲地走进来,大喊道:“潘俊丞,怎么才考了75分?给我过来!”说着就把我拉起坐正,指着试卷跟我滔滔不绝地讲解起来。而我呢,心不在焉,时不时想想《阿衰》里的内容,想想下一页阿衰可能会发生什么。就这样,妈妈把试卷讲完了,时间已指向晚上12:46。哦no!明天七点还要出去吃我最中意的早餐呢!我就赶紧关灯,可内心还是抵不住书的诱惑,又打开灯,窝在被里继续看《阿衰》。看了一本又一本,直到看完我才关灯。

第二天六点了,妈妈进来叫醒我,可我困死了,就是起不来。妈妈只好带弟弟他们出去吃早餐了。我呢,在家继续做我的春秋美梦。

我醒来的时候,妈妈已经回来了。她故意大声地绘声绘色地对我说:“那个云吞可好吃了,手抓饼好香啊!”又说还吃了根冰棍,爽死了!我听得肚子更加扁了,饿得咕咕直叫!我讨好地说:“妈,我有吗?”妈妈说当然有了,说着就拿出一块干巴巴的面包:“这面包太干,还有点焦糊,特别硬,不好吃。”说完就往我手里一塞。

那一天的中餐,我吃了足足五碗饭!原因是那面包我只咬了一口就扔了,真的太硬了,像石头一样!

晚上偷看书也有罪,下次再也不偷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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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介绍一本书的

全文共 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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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在我三年级时,曾经看过一本,书名叫《假话国历险记》,至今记忆犹新。朋友,你看过吗?如果没有,那就跟我一起来揭开它的面纱。不过你一定要相信,我下面说的每一句话都千真万确。废话不多讲了,我们赶快进入主题吧。

这本书是意大利作家罗大里写的。书中讲的是一个叫小茉莉的孩子因为嗓门太大,处处受到别人的歧视,因此奔走他乡,没想到误打误撞进了假话国。这里黑白颠倒,面包叫墨水,绅士叫海盗,起床说晚安,睡前道你早,不服从就要坐大牢,这都是一个叫贾蒙利的海盗头子的杰作,因为他嫌海盗这个名声太难听。

在这里,小茉莉因为不愿说假话被多次抓进监狱,可他没有屈服,而是勇敢地同困难作斗争,义无反顾地坚持了下去。由于他的嗓门大,也做了一些不同凡响的事,例如他使劲一喊就把墙壁上的猫震活了;他放声歌唱时,竟把全国的玻璃都打碎了,把墙壁震得嗡嗡作响,还掉了一层漆。他用高亢的声音震跑了假话国的国王,震塌了“疯人院”,也解放了许多无罪的、敢说真话的人。

在反抗中,小茉莉结识了一些朋友,他们一起推翻了朝廷,夺回了本就属于自己的自由。

朋友们,想揭穿海盗的秘密吗?想助小茉莉一些臂之力吗?心动不如行动,赶快跟我一起出发吧,这本精彩绝伦的书一定会让你终生难忘。关于买书的作文关于读书的作文300字关于读书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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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书是我的好朋友

全文共 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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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熙

,你就是位不会疲倦的老师,孜孜不倦地教导我们。

在我小时候,爸爸妈妈晚上总会抽出时间,讲童话故事给我听,每个晚上我都听得津津有味。但,上幼儿园中班时,爸爸妈妈渐渐不讲故事给我听了。我问妈妈“妈妈,为什么你和爸爸不讲故事给我听了?”“熙熙啊!你们不已经开始学拼音了吗?你自己试着自己读吧!”妈妈一边说一边将一本书递给我,那本书的封面我至今都记得很清楚,是一只小兔子在荡着秋千。

最开始我要读一周才能囫囵吞枣地读完一本书,说是书其实只是只有十几页插画书而已。一个月后,十二本一套的书我全都看完了,我央求爸爸再买一套书给我看,但爸爸却说:“只要你能把这十二本书的主要讲了什么,说出来,我就帮你买。”

当我又打开第一本书时,颇有种故地重游、老友重逢的感觉,这次我不再囫囵吞枣,而是细致入微地看,也是在这时,我特别喜欢在心底自己跟自己讲话,但那时我并不知道是我自己在跟自己讲话,我那时还以为有个隐形人在看着我,并和我讲话,我也亲切地叫他隐形人。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一点也没错,读书也是对自己成本最低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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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亲情是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7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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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亲情像一束花,可以使你闻到它的芬芳;有人说亲情是一面镜子,父母的一言一行将影射在自己儿女身上。但我却认为亲情是一本,给予你更多的知识,也可以给予你更多的温暖感动。

那天放学,天公不作美下起了大雨,班级里的同学们陆续被家长一个个接走了,看着他们离开我也开始着急了,心想“爸爸,为什么还没有来接我!”我一边做着作业,一边不时的抬头看看走廊,听听外面的动静,焦急地等待着。突然走廊尽头传来了一阵脚步声,随之出现了一个高大的身影,“爸爸来了!”。我兴奋地收拾好书包,奔跑着朝那个身影跑去。“爸爸,你怎么才来?我等了很久了,同学们都走了!”我委屈地说着,爸爸蹲下来看着我说:“对不起,爸爸刚才有会议,所以来迟了,下次我尽量早点。”看到爸爸愧疚的眼神,我只能点点头。

爸爸牵着我的手走下楼梯,我看到外面下的倾盆大雨,踌躇不前。爸爸紧了紧接我的手,说:“走吧,雨暂时不会停,我们有伞,不会被淋湿的,你放心!”说着我们撑起伞冲入了雨中。看着从我身边经过的路人,急匆匆身影以及溅起的水花,只能感慨“好大雨呀!幸好我们有伞。”走到停车场,爸爸帮我撑着伞,让我坐进了汽车后座;紧接着他也收了伞坐入了驾驶室。我不经意的向前看,突然发现爸爸右边的肩膀全是湿的,再看看我自己身上和身后的书包,我才发现原来爸爸将大半的伞给了我,他自己却淋湿了。看到我在看爸爸,还红了眼眶,爸爸安慰我说:“没事,爸爸是大人了,回家换身衣服就行;你还小会感冒的!”我忍着情续,点了点头。

虽然这件事不大,可能也会发生在很多父母身上,但对我的感触却很深。现在我可能还不能完全理解父母对我的爱,但我至少能感觉到。所以说亲情是一本书,是一本你学不完的书,是一本能给予你更多温暖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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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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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使人充实。

俗话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读书不但能提高人类的知识水平,而且还能从中得到快乐。记得有一次,妈妈叫我煮菜,我手忙脚乱的胡乱做了一道菜,端到桌上,妈妈没说什么,我却觉得不好意思,妈妈那么多的事情,整天忙里忙外,我那么大了,应该帮助她做一些家务活了,到底去哪儿偷师学厨呢?想了一下,有了,去请教不会说话的厨师——菜谱吧。我连忙到新华书店,买到了两本家常菜谱,就照样做了起来,小火煮,大火炒,嘿!还别说,真的很好吃,把菜端上桌子,看到妈妈惊喜的目光,我不由得在心里感谢不会说话的厨师。

经过这件事我书中有许许多多我们不知道的知识,我也慢慢喜欢上了看书,每次只要一有空闲的时间,我就会拿起课外书,津津有味的读起来。书中的字,就像一个个小精灵一样,在我的脑海里,跳来跳去。几乎不管是在家里还是在学校里,我的手总是离不开书。我坚持自己的读书路,我相信读书能给人带来无限的“财富”,能给人带来无比的快乐。

“书中自有黄金屋”从古至今,人们都认为书是一个巨大的宝藏,只要你用心去读;用心去品味;用心去思考;就一定能开发出这座巨大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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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与朱元思书写成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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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徐微风渐渐停住了向前的步伐。空中的雾气也慢慢的散去。高大巍峨的山脉悄无声喜的揭开它神秘的面纱。广袤无垠的天空如同海洋一般,碧绿澄澈。空中飘动的白云,洋洋洒洒的点缀着空中的蓝缎绸而山与天空是一样的颜色都是苍翠欲滴的浓绿,还没来得及散尽的雾气如同淡雅的丝绸一缕一缕缠在腰间。

我独自一人坐在小船上,随着湍急的流水,任意飘荡,居无定所,只是沉醉于山水之间,无法自拔。从富阳到桐庐100多里航程,一路上神奇秀美的山峰与奇异的水都是天下最绝妙的。

湖水都是青白色的清晰地映出蓝的天,白的云,绿树红花。游动在细石之间的小鱼也扭动起自己的身子随着急流舞蹈。一层层水花随着急流,拍打着两岸与船身,伴着跳跃的阳光,也伴着我的心。风早已平静,但水流却比箭飞的还快,翻滚的巨浪就如同飞奔的马。

富春江两岸的高山奇峰突兀高,高入云端,雄伟古朴,高大巍峨,山上各种树木高大挺拔,绿树成荫,又有花儿映衬把山峰打扮的分外妖娆。山峦凭借着高峻的地势奋力向上长,就像在比赛似的,都争先恐后的向更高的更远的地方伸展,直插云天,形成了无数高大的山峰。

清澈见底的泉水,淙淙地流淌着,在明丽的阳光下,就如同一条银龙在翻滚,越过巨石发出清脆的声音。美丽的小鸟飞上枝头,围成一圈,叽叽喳喳不知道在讲些什么,就如同一首小曲,朗朗上口,和谐动听。船边的树丛里几只蝉长久不觉的叫着,高山上的猿也叫个不停。

这样美丽的景色,恐怕那些追求功名利禄的人看到了就会平息自己的虚荣心;治理政务的人看到了就会流连忘返吧!横斜的树枝遮挡着天空,在白天也犹如在晚上,稀疏的枝条相互掩映,有的时候才能见到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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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借书的经历作文

全文共 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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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书是知识的海洋,我们就像一只只活泼的小鱼在知识的海洋中嬉戏。

我是一个爱看书的孩子,也常常去图书馆借书。一个星期二中午,火辣辣的太阳高高地挂在空中,校园里的鸟儿在枝头歌唱,花儿竞相开放。我蹦蹦跳跳地来到学校的阅览室门口。

当我来到阅览室的门前,只觉得这安静得出奇,一开始我还以为阅览室里没人,当我推开图书馆绿色的大门一看,原来这里有很多同学正坐在绿色的桌子旁聚精会神地看书。我环视了一下四周,只见阅览室里有一排排整洁漂亮的书架,上面整整齐齐地摆放着各类图书,有军事类、有科学类、有名著类、还有童话类……在这其中我惊奇地发现了杨红樱阿姨的作品专题栏,我飞奔到那里,随便翻了几本,觉得都很好,一时不知该选哪一本好,这时一本叫《神秘的女老师》的书印入我的眼帘,我觉得很奇怪,老师就是老师吗,有什么可神秘的呢?我决定看个究竟,于是我从书架中轻轻取下这本书,来到图书管理员南老师的桌前,办理了图书借阅手续。

我捧着这本心爱的书,高高兴兴地回班了,只见天空中的太阳在向我微笑,鸟儿也在为我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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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书虫三年级作文300字

全文共 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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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八岁,个子中等,长得挺结实,胳膊、腿上都是肉,小肚子圆滚滚的,就像里面藏着一个小西瓜。

走在路上经常有人夸我帅哥。我的皮肤雪白雪白的,虽然不是双眼皮,但是眼睛很有神儿,高鼻梁,小嘴巴,一笑起来露出了一口洁白的牙齿。

我爱好广泛,喜欢下围棋、游泳、画画……尤其喜欢看。只要一有时间,我都会捧本书来看。每天中午在学校吃饭,我都会先到班级图书角里选一本书,然后一手翻书,一手拿勺,看一页书,吃一口饭。常常一顿饭要吃半小时,饭菜都变凉了。

我还经常谎称要上厕所,捧着一本书进去,一蹲就是半个小时,脚都麻了才晓得出来。有一回,我在厕所里蹲了很久还没出来,妈妈连问我好几句好了没有,我都说没好。妈妈终于不耐烦了,冲进厕所,发现了我的诡计,生气地说:“你竟敢骗我!”我可怜巴巴地说:“都怪我太想看书了!”妈妈听了,哭笑不得,无可奈何地摇着头说:“你这个“小书虫”!”

看书能使我增长知识,开阔眼界,我很乐意当“小书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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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五年级推荐一本书优秀作文

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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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很多有趣的,其中最喜欢的一本叫作《夏洛的网》。

我要推荐的书就是《夏洛的网》,里面主要进述了:在朱克曼家里养了一群小动物,其中小猪威你伯和蜘蛛夏洛建立了真挚的友谊。然而,威你伯的未来是被做成熏肉火腿,它的愿望是能看到冬天的雪,却只能悲痛绝望地接受做火腿的命运。蜘蛛夏洛不想让事情这么残忍,它坚信威尔伯不会被做成火腿。因此夏洛便开始一根丝根丝地把网织在猪圈门口那里,为了把这个巨大的工程完成,夏洛争分夺秒地在织,白天,它几乎没有怎么和威你伯玩,晚上它也不会休息,而是继续不停地织啊织。因此夏洛一点休息的时间都没有,但它并没有因为累而屈服,因为它觉得,越早织好就越好。终于,就这样几个星期后,夏洛织完了。它吐出的丝被人视为"网上文字",人们以为是小猪威你伯弄出来的,觉得很奇妙,这便让威尔伯获得了一个特别奖和一个安享天年的未来。威尔伯终于看到了冬天的雪,而夏洛却死掉了,然后,就像所有的轮回,新的生命出现,新的蜘蛛诞生。

我推荐这本书的原因是:这本书的作者对文中的几个重要人物描写得十分精彩,故事情节引人入胜。从这本书中我也悟出了一个道理来:朋友之间要互相帮助,和平相处,要像故事中的夏洛和威尔伯那样,对彼此关心和帮助,有一只雀没有磕磕绊绊,这才是真正的友谊!

这就是我推荐的书——《夏洛的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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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好书伴我成长作文400字

全文共 4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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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合宜的时间和地点,一个人有读书的心境时,随便什么地方都可以读书,如果他知道读书的乐趣,他无论在学校内或学校外,都会读书,无论世界有没有学校,也都会读书,他甚至在最优良的学校里也可以读书。

——林语堂

从我会识字起,妈妈便开始教我读书,从小时候的《三字经》《格林童话》到现在的《童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书陪伴我十年了,那一个个简单的方块字来给了我无限的快乐。

夜晚,我喜欢在柔和的灯光下读书,那一个个方块字带领着我在书海中畅游。书中的情景牵扯着我的心情,读到书中悲惨的情节时,我也不由自主的哭出来,为主人公感到悲伤;当看到好笑的情节时,我也会哈哈大笑;当看到书中的坏人重新变好时,我会为他感到欣慰,庆幸他没有彻底走上坏人的道路。

当然,读书也要读好书。可以读故事,但请是适合你的故事;可以读小说,但请不要读一些乱七八糟,有恶意内容的小说。读一本好书,会使我们身心受益,提高自身价值;倘若读一本不好的书,会让我们的心灵遭到污染。

读一本书,你会感到书的精彩;读一本好书,你会感到书的快乐。一本书,能改变一个人的价值,一本好书,能创造一个人的未来。

所以,请读书,读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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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一次借书的经历

全文共 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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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纯阳

一天上午,和煦的阳光照着大地,蓝蓝的天上飘着白云,轻柔的微风、欢快的鸟在晨风中练嗓子了,我迈着轻快的脚步来到图馆。

图书馆是书的海洋,多种多样的书琳琅满目,看得我烟花缭乱。那一排排整齐的书,我三步并两步走过去找我喜欢看的书,那么多的书我怎么找呢?那里醒目大字的指示牌上写《漫画类》、《儿童类》、《科普类》、《文学类》……我在《儿童类》第三排第五行找到了《木偶奇遇记》,我津津有味地读,可是这么厚的书怎么看得完呢?我心想,对了,我不是要来借书的吗?于是我来到笑容满面的阿姨面前问道:“阿姨,我要借这一本书,借一周可以吗?”阿姨说:“可以,不过你要按时还,不要损坏,要爱惜书,我连忙点头,欢呼雀跃地拿回家看了,这本书里面的小木偶最后变成了一个既善良又聪明的小孩子。

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让我开阔视野,书把我带进知识丰富的世界,让我轻松愉快,让我学到更多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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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读过的一本书高一作文

全文共 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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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为了让自己的课外知识更加丰富,为了让自己的成绩更上一层楼,我就在自己制订的暑假计划中,又添上一项:看五本课外书。

在这五本课外书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还得属《汤姆索亚历险记》了。《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作者是美国的马克吐温。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顽皮好斗的小男孩——汤姆索亚。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汤姆为了逃避大人的管制而和他的那两个朋友去当海盗,然后不知不觉中又当上了跟踪逃犯的工作,最后成为大家心目中的英雄的故事。汤姆那种顽皮好斗、偷偷离家出走去当海盗的那种性格固然是一种不好的行为。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去想,这种行为刚好说明了汤姆的胆子很大,而且有一种独立自主的性格和属于自己的思维、思想。并不是像现在的“温室里的花朵”,整天只会听爸爸妈妈的,没有主见,没有属于自己的思想和时间。

《汤姆索亚历险记》使我大彻大悟:我们不能老是听爸爸妈妈的话,应该要有主见,而且要养成那种独立自主的性格,不能老是依靠父母,应该靠着自己的力量生活!《汤姆索亚历险记》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使我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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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吾心安处是书乡作文700字

全文共 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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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被嚼烂的少女和梦的俗喻代替了余光中散文里簇新的意象,舞台上嘈杂的丝竹之乐代替了林妹妹漫漫长夜的声声啜泣,网红主播的辱华言论代替了鲁迅“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的铁屋呐喊。我们站在思想的荒野上无所适从。

有限化的时间,带来了碎片化的阅读,组成了支离破碎的知识网络,形成了残缺不全的人格。当地上的六便士与夜空中的月亮,只能择其一时,我只愿:吾心安处是乡。

碎片化的阅读,是万丈高楼一夜起;全民娱乐至死,是一个时代悲情的内核。当楼塌了,光怪陆离逐渐褪成苍白的色彩,这是一个精神的矮子。著名的反乌托邦小说《美丽新世界》这样写道:“人们被淹没在信息和无聊琐事的汪洋大海,他们不愿读书,甘愿享受充斥着感官刺激和欲望的庸俗文化。”科学的高度发达,带来的是人们安于接受制约和教育的现状;物质生活的丰富,泯灭了个性,情绪和道德。人性在机械的碾磨中灰飞烟灭。而如今在全民娱乐的中国,这种现状是否也成为了悬在中国社会上的“达摩克里斯之剑”?

无处不在的娱乐,让人们再也没有时间去安心读书,去仰望星空,只有重视读书,将书乡看作人生的归处,才能闻见翰墨词曲的清香,我们的精神文化才不会走向粗庸。

云山苍苍江水泱泱,读书之风山高水长。摆脱事物的纷扰,用传统文化以滋养性情。柔日读史以明志,刚日读经以养性。在光阴诗卷里,在消息雨声中,延续读书之光,将它变成隽永的亮,才是人类的大明智。“少年心事当拿云”,以书为马,胸怀星辰,锲而不舍,驰而不息,作腾渊巨龙,矫首昂视,纵横星河,吟啸寰宇。

这是内容无限的时代,我们站在互联网的舢板上激情冲浪,享受着感官的刺激,接收着低俗的文化陷入精神的空虚和灵魂的漂泊,却忘了拂去那些人文经典上厚重的尘埃。

而我只愿:袒露出一帙风干的青史,让我用21世纪的手掌去慢慢摩挲,让吾心归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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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的第一本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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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鹅,鹅,鹅。曲项向天歌。”《咏鹅》,这是我会背的第一首诗,出自《唐诗三百首》,顺理成章它也成为了我读的第一本

对于这一本书,我可是“宠爱有加”。印象中,我是因为听起小伙伴们读起故事时朗朗上口的押韵声,才开始鹦鹉学舌地学着读。学完一首,又希望在学下一首诗。从此,越发得喜欢上了唐诗,即使不懂它的含义,但仍是喜欢。

慢慢地,我开始期盼自己也能有一本,我跟妈妈说了自己的愿望。妈妈听了很是高兴,答应地十分爽快,可是太多的琐事缠得她将这事忘的一干二净。我也不死心,只要一呆住空闲的间隙,在妈妈闲暇时,我就不时提起这事。禁不住三番五次的“软磨硬泡”。妈妈大手牵小手地走进了书店的大门,美滋滋地买下了自己梦寐以求的书。眉宇下笑弯的眼睛像两片掰弯的豆荚。

书本的来之不易使我更加珍惜。那是,我几乎整天都是书不离手。空闲是,就会翻开读一读。为了不让这本书变得陈旧,我特地为它“量身定做”了一个书皮,以防,会有折痕。我用那时最公整的字,一本正经地写上我的名字。

都说即使“不会作诗,也会吟”。久而久之,我已会背一百来首的诗。一个二年级的暑假,其中有个作业就是背古诗,当别人都在唉声叹气时,唯独我高兴得不亦乐乎。开学那天,无论老师抽哪首诗,我都是倒背如流。老师也为我扬起大拇指,为之我也感到小小的光荣。

现在时隔八年左右,虽已八年,书已陈旧。但热衷于这本书的热情却从未减少一分一毫。

我的第一本书,至今对它的喜爱仍是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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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书虫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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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我们”花园里“最肥的孩子,圆圆的脸,球似的肚子,大象般的腿,跟头“猪”似的,不用说,你也知道我有多贪吃喽!

悄悄告诉你,我可以为了一根巴掌大的鸡腿,把眼睛哭红,和妈妈赌气半天不吃饭(不过她挺高兴的);我还可以为了一串羊肉串把我姐打得哭爹喊娘;甚至可以为了一条橡皮糖,跟弟弟争个你死我活,满嘴唾沫。

但“我读,我快乐,我读书,我成长”这句话说得一点都不假,因为我可以为了一本书“牺牲“超过以上的食物的数倍。不信,就请一起走进我的书虫生活 吧,让你看看我”小书虫“的名号是不是浪得虚名的!记得有一次,”燕燕,锅里鱼汤你看着啊,我出去一下。“妈妈边嘱咐边穿鞋就出门了。“哦,好,没问题, 包在我身上。”我拿着一本书胡乱应声道。不久,我便随着书中的主人公时喜时哭,为坏人得到应有的教训而拍手称快,为好人的牺牲感到万分惋惜。随着时间一分 一秒地过去,我早把鱼汤的事抛到九霄云外去了,而此时鱼汤了正上演着焦锅大戏。

过了一会儿,妈妈回来了,她看着厨房一片狼籍,摇着头,苦笑到:”唉……果然不出所料!“而我却仍在房内浑然不知。事后当然也少不了挨批及吃吃板子。

再给你爆料一件糗事那就是为了节省时间看书连我上厕所的时间也一律占用,嘻嘻!

我是一条小书虫,一条傻里傻气,快快乐乐的小书虫,这样的我大家喜不喜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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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五年级推荐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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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刘向这句话说得没错,读好的书可以得到心灵,精神上的治愈。今天,我就向大家推荐一本书——《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的作者是著名文学家——曹文轩。曹文轩的主要作品有《草房子》、《青铜葵花》、《我的儿子皮卡》等,曾获国际安徒生奖、冰心文学奖等60余种重要奖项,担任北京作家协会副主席。

《青铜葵花》里面塑造了憨厚老实的青铜和胆小善良的葵花,让我有着深刻印象。它还让我明白了人内心深处的黑暗,以及人间的冷暖。

这本书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青铜和葵花成了兄妹,青铜处处为葵花着想:为了防止葵花放学时被嘎鱼欺负,每天放牛来姐葵花放学;为了让葵花上学,自己放弃了等待已久的上学机会;为了让葵花住上大房子,青铜和爸爸拼了命地割茅草;为了让葵花更好地上台表演,青铜费尽心思为葵花做了一条冰项链……有一次,城里人想接葵花回城,青铜听到这个消息后,天天守在葵花旁边。葵花上学时,青铜就远远地跟在后边,葵花放学时,青铜已早早守在了学校的门口。总之,青铜害怕有一天,葵花会突然被人劫走。当城里人真正到来时,青铜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冲进教室拉着葵花躲到了芦苇丛,了命运还是让他们分开了。看到这,我早已热泪盈眶。

也许,生活中是一路坎坷,但是,只要心中充满美好,坎坷也会过去的。正如书本封底曹文轩所说:少年时,就有一种面对痛苦的风度,长大时才能是一个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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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一本有魔法的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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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爱看的小姑娘,这一天,妈妈送给我一本书,名叫《一本有魔法的书》。我看了一会儿,就趴在桌子上睡着了!梦中我进入了书中的世界……

突然发现自己来到一个奇怪的地方,那的阳光非常灿烂,但是并不刺眼。我走在一条干净整洁的柏油路上,柏油路的两边是一棵棵高大的苹果树,苹果树上的苹果又红又大,像刚刚做完激烈运动的小朋友的脸蛋一样。我情不自禁地摘下一个大红苹果,坐在苹果树下吃了起来,那苹果酸酸甜甜的,真美味。后来我又把目光转移到苹果树下,苹果树下有很多的奇花异草,我觉得那些花儿太可爱了!我忍不住摘了几朵,想带回家。忽然,头上传来一阵“嘶嘶”的叫声,我抬头一看,原来是一条凶猛的大蟒蛇,我吓得跑到一条河边。只见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划着船迎面飘来,我赶紧跳到船上,使劲划。我突然感觉有点震动,回头一看,哎呀!原来一只大鳄鱼把它的两只前爪搭到了船板上,眼看船就要翻了。我慌乱之中跳下了河里,拼命地往前游,眼看就要被追上了,那条鳄鱼张开血盆大口咬到了我的脚了!哎哟!原来是我家的小狗“汪汪”在咬我的脚啊!

这真是一本有魔法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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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好书推荐600字话题

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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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它是我们的良师益友,但在浩如烟海的书里,你一定有最喜欢的一本吧!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老人与海》。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令人震撼的故事:一个老渔夫,因好多天抓不到鱼,濒临破产。就在他第八十五天捞鱼时,发现了一条巨大的青枪鱼,他非常兴奋,拼命地捕杀这条鱼,经过一场争斗,终于,这条巨大的鱼被老人的毅力折服了。老人正往家赶,一群鲨鱼又跑了上来。老人实在太累了,无力抵挡,鲨鱼把鱼尸吃掉大半,老人只拖了个鱼头回家。

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书,从心底佩服老人那种勇敢、毅力与不屈不挠、乐观向上的精神。当他的船被青枪鱼拖着走时,他从未想过“我完了”这样消极的话语;当他身心疲倦又遇上大批鲨鱼时,他不慌不忙,尽自己的努力保护自己的生命这些都是老人身上多么可贵的品质啊!

看了这本书,我不禁想起我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作业多一些,上学累一些,周末兴趣班多一些但这些小小困难,与老人遇到的困难相比,只能说是九牛一毛,但我并没有像老人那样乐观的面对困难,一遇到一点儿困难就怨天尤人,抱怨这不好,抱怨那不对。想到这里,我就有点脸红心跳羞愧不已。从此以后,我遇到了困难,再也不会等待妈妈来帮我,而是迎难而上,独自解决难题,尝到了成功的甘甜,这还真要感谢老人啊!

我除了喜欢老人身上那种品质,还喜欢海明威粗犷热情的语言,他用他那神奇的笔,描述出了一个明朗的“硬汉”形象。我非常喜爱这本书,如今,已看了三五遍,满书都是我标注的痕迹。

“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书是智慧的源泉,让我们徜徉在书的海洋里,用心体味文字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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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与书相伴作文800字

全文共 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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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在青春中都有一个纯真生动的意境,是罗曼蒂克的纯髓,可以说在青春的舞台上,少年们个个都是艺术家的胚、诗人的料、侠客的种……但,青春将近,纯真的本钱渐渐消失,生活的魔鬼蹂躏着我们的内心---人情世故、勾心斗角、人心险恶……将我们折磨的不堪重负。渐渐地,少年们青春时内心的轻盈、清澈消失了踪迹,唯剩戾燥干涸。这时,我们叹息:我们终是活成了自己讨厌的样子!

若想在青春告罄仍保持内心的澄澈、透明,唯有与诗相伴。清澈的内心唯有在诗词的浸润下才不会被阡陌红尘的污秽污染,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

夜,一片寂静,唯有雨滴拍打屋檐发出清脆的“滴答”声,演奏着动听的乐章。床头的灯散发着橘黄的光芒,我,翻开古老的诗卷,在诗词湖畔解开古树的细缆,荡舟离岸,越千年风雨,寻觅诗词那情意萧瑟的朦胧背影……

残月下,他双手轻抚琴弦,清风微微吹过脸颊,扬起的发丝缓缓落下,轻轻拨弄一下,一声清脆的声音萦绕在耳畔,与这轻灵的夜色交相呼应。他那双漆黑的眸子中充满了悲伤,他的眼中似乎出现了一个美丽的少女,她为他而舞,舞姿动人,却转瞬即逝,独留三尺白绫。想到这,他痛苦地闭上了眼,口中吟诵着:“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这是他对她最深的思念。

晚秋,南浦旁,西风袅袅,他于此送别友人,万分不舍。友人已荡舟离岸,却频繁回头,身影踽踽,面容愁苦,眼眶中闪烁着泪光。离别无可奈何,他唯有写下“一看肠一断,好去莫回头”来抑制双方无法控制的情感。

年幼的的他写下了“曲项向天歌”的千古名句,殊不知,从这一刻起他那高昂的头颅就不再低下。出生于世家贵族的他,宁可马革裹尸,也不愿尸位素餐,于是他不顾众人劝阻,执意征战沙场。他是宁可战死也不愿与这肮脏的世界同流合污。论其一生可谓“平生一顾重,意气溢三军”。

……

忽然,远处传来悠扬的笛声,我从诗词的世界中醒来,它那青衣潇洒的背影渐渐消逝……

青衣不再,内心却仍从容与清澈。

青春已逝,唯有与诗书相伴,方可使我们在风雨沧桑中拥有不骄不躁的心怀。收纳纷扰和安逸,然后一一过滤,只留淡然于心中,得内心丰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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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第一次洗书作文450字

全文共 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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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都有过第一次做某事的经历。别人的第一次都是一次尝试、探索,而我的第一次尝试却是洗。什么?洗书,到底这么回事?有很多疑惑的声音,下面我来为大家一一解答吧!

那天,我窝在沙发上,一只手碰着一本书,一只手拿着果汁,津津有味地边喝果汁边看书。当我翻页时,手抖了一下。果汁在我的书上安了家——一朵特大号的、娇艳欲滴的、盛开得十分灿烂的“万寿菊”。菊花开得挺好看的,可是呢,我的书可嫌弃了。我也看不下去了,便开始想如何清理这朵“菊花”。我左思右想,认为床单、被套、衣服、裤子都可以洗,那书也可以洗吧!

于是,我匆匆跑进卫生间。拧开水龙头,把书浸泡在水里。等我把书完全浸湿以后,我在手上抹了一点点洗手液在书上轻轻地搓、揉。结果有很多很多的纸屑渣渣掉下来了。我便立刻停了下来,又用水浸过来浸过去。然后,马上把书急匆匆地放在阳台上阳光最最充足的地方晒。我这才想到书是不可以洗的啊,怎么突然这样糊涂呀。

我的书晒干后到处都是皱巴巴的,字迹也都不清楚了。就连那难看的“菊花”也没有洗掉,唉!

这就是我第一次洗书的经历,大家知道为什么了吗?后悔啊!我这奇葩的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洗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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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书里有个我初三作文

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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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本心爱的,它里面是情节正是我想要的,那个故事写得很生动、很逼真。我从小就想过这样的生活。

它这本书有两个主人翁,一个叫孔东东,一个叫孔西西,孔西西是班长,他们不是兄妹,只是同学关系。他们无意中调制出一种可以使人变成一个豌豆大小的小人儿,也可变成一个成年人的药,这种药就叫做酵母汤。

他们也找到了这种药的解药——就是臭豆腐,他们变小后,只要吃一块臭豆腐就可以变回原来的大小。我小时候就想有这种神奇的东西,因为每当我被父母责骂时,我可以喝下酵母汤,变小后就偷偷溜走,也可以变成一个成年人,穿一些漂亮的衣服,去一下自己想去的地方,不用受父母的拘束。

它这本书的情节居然和我小时候想的一样,所以我很喜欢这本书,但是他们很大胆,他们进入贼窝帮助警方调查帮助警方破案。

孔东东变成成年人后,帮助一位妇女冒充她五岁女儿的爸爸。他带着他的“女儿”去麦当劳,他为了扮演一个成年人,他点了他最讨厌的饮料——咖啡。

孔西西变成一个少女,去商城买连衣裙、高跟鞋、项链、耳环,把她没穿过的、没用过的,一次性买了下来,把自己打扮成一个婀娜多姿的女士。

“酵母汤密码”这本书虽然我已经看过很多次,但是我一点也不腻,直到现在我还是很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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