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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书伴我行作文【经典20篇】

《傅雷家书》原稿是傅雷夫妇所写信件中的内容,是给自己的孩子们一封封的爱。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好书伴我行作文,希望你会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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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一本书年级

全文共 8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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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经常听爸爸讲他小时候的故事。因为爸爸是在农村出生长大的,所以他小时候经常抓虫子玩,他讲得故事大多是与昆虫有关的。因此,我打小就喜欢昆虫,更喜欢与昆虫有关的籍。

一次,我偶然发现了一本《昆虫记》,我十分喜欢,便买来阅读。有时洗脚、上床时也都拿着这本书,而且一看就忘记了时间,忘记了睡觉。

这是一本极其严谨的科普读物,作者是让-亨利-法布尔。你可能会认为,这本书中的许多词都非常生疏,如“螽斯”、“松异舟蛾”,这些词令人抓耳挠腮,想不明白:为什么这本书中不用蝈蝈,松毛虫这些比较平易近人的名字呢?不过我认为昆虫记首先是一部科普作品,它在科学上的价值大于在文学上的价值,不应该为了语言美而牺牲这本书的科学性。况且大家对“螽斯”、“松异舟蛾”这样的名字不熟悉,这正好说明了科普做得还不够好。

本书一共分16个章节,每章都是一篇观察日记。因为法布尔在奥朗日写了八年教材,正好使他的文风逐渐成熟,所以这些章节中有许多句子使我耳目一新,尤为感兴趣。其中几句运用了比喻、拟人的手法,如:“它吃得瘫倒在水果旁边,就像一个酣睡的馋小孩,嘴角还沾着面包屑和果酱(这是描写花金龟的)。”还有一句描写孔雀天蚕蛾的,也使我深深着迷:“棕红色天鹅绒外衣,白色的毛皮领带,翅膀中间的大眼睛如同彩色的虹膜,美貌非凡。”这两句话使我深受启发。其中那句描写孔雀天蚕蛾的话,我还将它运用到了我的一篇说明文《蟋蟀的鸣叫》中,这篇文章在班上展读了。

本书不仅让你了解和知道了“圣甲虫”、“多毛长足泥蜂”、“花金龟”、“大萤火虫”等各种各样的昆虫,还能让你学到许多写作方法。所以这不仅仅是一本科学巨著,还是一本文学宝典,读了《昆虫记》,对你的写作帮助也应该特别大!

就像博物杂志的网红张辰亮所说的一样“这个中译本首先做到了动植物的中文名正规科学,这才对得起法布尔昆虫学家的身份。其次,语句通顺优美,不辜负昆虫记文学巨著的地位。如果让我选一本好的中文版《昆虫记》,我就推荐这本。”

朋友,如果哪一天你要网购一堆科普读物,你一定要买这本书,因为,这是一本能令人身临其境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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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本有魔法的书作文900字

全文共 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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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有一本有魔法,如果你想要什么东西,只要念一条咒语,就可以得到。想要得到这本书,就要从一个住在地狱的老巫婆手上夺取,而且还要打败她。

有一个叫勇敢的人,他非常想要那本书,因此他花了一千个金币得到一个情报,想要打败这个巫婆就必须得到三样东西,第一样就是用冰之兽和火之兽合成一滴血,这滴血必须滴在火里炼七七四十九天,打铸成一把钻石剑,第二样东西是怪兽森林里面的地核套!据说地核套不但防火,还耐冰,最重要的是地核套可以防巫婆的魔法,简直就是能上天入地的神器,第三样东西是冰山内部的冰之盾,冰之盾不但防御力强,而且还可以反弹敌人的攻击。

于是勇敢找到一位干了几十年的老铁匠,并付给他一万个金币,五十天后,老铁匠给了勇敢一个盒子,然后神秘地说:“这个盒子里是你要的东西,小心一点,这把剑非常锋利,所以不要轻易拿出来”。

勇敢来到了第一个地点,炎热峡谷那里非常热,勇敢来到火之兽所在的地方,他和火之兽大战了九百九十九个回合,第一千回合的时侯,勇敢抽出宝剑以最快的速度刺中了火之兽的心脏,然后取了一小瓶火之兽的血液。

勇敢来到了第二个地点,寒冷峡谷那里非常冷,可是这里跟炎热的峡谷有点不一样,因为这里有非常多的骷髅,走到尽头的时侯,他被冰之兽吓了一大跳,因为冰之兽正在津津有味地啃着人肉!这时勇敢流下了同情之泪,接着说道:我要为这些可怜的百姓报仇,然后他的剑闪了一道金光,勇敢一剑把冰之兽的头给砍了下来,取了一点冰之兽的血之后,又跑到了冰之兽的山洞里面拿到了第三样东西冰之盾。

最后,勇敢去了怪兽森林,可是那里的杀气太重了,所以勇敢的警惕性提到极致,勇敢到尽头的时侯,突然,不知道哪个神秘人说了一句:“听说你杀了我的三弟和二弟,所以这里就是你的葬身之地”,说着那个神秘声音的人来了,过了好一会儿,他们两个大战了一天一夜,勇敢还是打败了那个神秘人,取到了地核套。

勇敢把火之兽、冰之兽还有那个神秘人的血液加在了一起,他就来到了地狱,他一来地狱就和老巫婆打起来,他们一共打了十几年,他才把老巫婆杀死。

勇敢得到了那本书,这是他人生中最大的成就,他回到了现实世界,这件大事被国王知道了,国王就让他当了王子,这了几年国王去世了,王子继承了王位,从此,这里的百姓过上了安居乐业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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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向你推荐一本书三国演义600字

全文共 5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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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要想向我的好朋友们推荐罗贯中写的一本名著小说——《三国演义》,这本是“四大名著”之一,内容非常好。

如果让我在《三国演义》中的几大部分中选择的话,那么我会选择《赤壁之战》这个故事,因为我觉得江东大将周瑜和诸葛亮一起火攻曹军,彰显了他们的足智多谋,所以我觉得读到这的时候,应该是很有意思的。这精彩曲折的故事让我看得陶醉。书中主要人物有:诸葛亮、曹操、关羽、刘备、张飞、周瑜等人。

也就是在赤壁之战时,周瑜嫉妒诸葛亮,借机除掉诸葛亮,便让诸葛亮在三日之内造出十万支箭,因此有了“草船借箭”这一大著名的历史故事之说。

在《三国演义》中,我虽然喜欢“赤壁之战”,但是“桃园三结义”也让感到很有趣。故事是这样的:

当时刘备还在乡下。一天,关羽看见有个老百姓要买肉,可店人不卖,说:“老板还没回来,不卖!”那个买肉的人说:“你们开店的还不卖东西,干脆别卖肉算了。”那个人不理会他,只说:“大家跟我来。”那个人来到了院子后的一口井边。关羽看了觉得很好奇,也跟了上去看一看。那个人说:“肉就在井的下面,谁能把这个几百斤重的盖子拎起来,那么肉就归他了。”

关羽用神力把盖子拿了起来,然后让那人把肉分成很多份,分给了别人。

张飞回来知道此事后,去找关羽比武,两个人打了几百回合,没有分出胜负。这时刘备站出来,打败了他们,

事后三人“桃园三结义”,成了好朋友。

《三国演义》真是一本值得再看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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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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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我向你推荐一本好,这本书里的主要人物是雷锋。

雷锋一个家喻户晓的闪光的名字;伟大的雷锋精神,也成了激励和教育人们的宝贵财富,成了矗立在一代代青少年成长道路上的一盏光彩夺目的明灯,一座坚不可摧的路标和丰碑。

这本书写了雷锋从出生到去世,以》故事的形式,在现了雷锋短促而又伟大,平凡而又美丽的一生。

我推荐这本书的理由是雷锋的那崇高的品质,他的一生是那么短促,却又哪么丰富、美丽、充满光辉。他的一生是艰苦的一生,也是战斗的一生!

我觉得要使自我活着

“我觉得要使自我活着

“自我辛苦一点,多帮忙别人做点好事”。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线的······”

在他留下的数百则日记里,不仅仅真实地记录着他在新中国的阳光下走过的战斗里程,也写着他崇高的人生观:‘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生活准则。雷锋在世上的时间虽然短促,可是他的影响力却将是无限久远的。他的精神,超越了国界,超越了时空,成为:‘高尚、无私、爱心、忘我······这些美德的代名词。

一个年轻的生命结束了,但他的灵魂,他的精神,还有他的,却如苍松翠柏,在祖国大江南北开始了新的生命。

提议你去读一读记住雷锋这个闪亮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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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与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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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喜爱阅读。每个认识并了解我的人都夸我是个乖孩子,既不调皮、也不贪玩,空闲时间就看。嗯,确实如此,我就是一个视书如命的人……

生活中,我似乎每天都在与时间赛跑,用“争分夺秒”这个词来形容,一点都不为过,为的是挤出那十分钟课外阅读时间。我尽可能的把时间压缩再压缩。即便这样,我仍然觉得无法满足我对阅读的渴望。

在家里,原本需要20分钟才能吃完的午饭,现在10分钟就能吃完。知识的渴望给了我无限的力量,让我的速度变得更快,并且也懂得珍惜每一分每一秒,也让我下定决心要和时间赛跑……吃完饭,胡乱擦一下嘴巴,就赶紧捧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在学校,午休时间除了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外,我会拿出一本书,让自己好好地沉静在图书中,闻着那浓浓的墨香、尽情享受那无人打扰的阅读时光。

有一次,我在房间做摘抄作业。半小时后,妈妈突然来检查作业完成情况,没想到作业本上一片空白。而我呢?正靠在椅背上,津津有味地看着书呢,居然连妈妈站在我身后都不知道。“曹——思——晨!”我的耳边突然传来一声“河东狮吼”,瞬间脑袋嗡嗡作响、心脏怦怦直跳。我才醒悟过来,赶紧放下课外书,开始做作业。

我不仅爱阅读,还把我最喜欢的三位作家在心目中的地位排了名次。最喜欢的作家是沈石溪,他的动物小说总能让我认识到新的动物;其次,是曹文轩,他的《青铜葵花》、《细米》等作品让我回味无穷;最后,是丁立梅,她的作品中我只看过《草世界、花菩提》,但仅这本书,就足以让我知道她是一个用心去体验生活的人。

读了这篇作文,你们应该已经了解我一点儿了吧?这就是我,一个拜书为师、爱书如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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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引入入胜的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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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饭喽!”妈妈喊到。“哇!”我一看,今天的晚餐好丰盛哦,有黄瓜、菠菜、红色小排、鸽子汤••••••”。可是,一想——来我们家玩的表弟小林呢?

“小林怎么还没来!你快去叫他吃饭。”妈妈说道。我起身向房间走去。拉门一看,只见小林趴在床上,一手撑着脑袋,一手拿着,正津津有味地看着书,两只脚在半空中晃啊晃,我走近小林,用手挥了挥,可他还是没反应。我把他从床上拉了起来,说“你快去吃饭,否则菜都凉了!”他只好硬着头皮出了房间走向餐厅。当我准备把书放回书架时,我被这本书的书名——《装在口袋里的爸爸》深深吸引了,便翻看起来……

我简直被书中的内容深深地吸引住了——“妈妈每骂爸爸一下,爸爸就缩小一圈,过了一个星期,爸爸已经变成了‘拇指人’。”突然,房门推开了,原来是妈妈和小林啊!见到他们,我便说道:“嘿!快过来,你看这拇指爸爸拍电影……!”说着,我便继续看书。妈妈也好像被我说的吸引住了。在我和表弟的大力推荐下,妈妈加入了我们看书的行列。

于是,我们三一起看书,而在餐桌那边,菜都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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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书是我的朋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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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十分赞赏这句话,但我更是把书当作我的朋友,一个亲切的朋友,一个一日不见就会发狂的朋友。

五六岁之前,我是不喜欢看书的,偶然有一次,我爱上看书。那次我们全家外出旅游,我妈妈给我带了一本《西游记》,那天,下雨,我们无法出门游玩,只好呆在宾馆里,百无聊奈之时,妈妈给我读《西游记》,突然妈妈电话响了,妈妈把书放下去接电话,很久都在通话中,我只好自己拿起《西游记》开始一字一句地艰难地读起来,猛然间,我发现了读书的乐趣。过了二十来分钟,妈妈挂了电话,过来要继续给我读书,但在妈妈要把书拿过去时,我紧紧地握住书,妈妈怎么拽也拽不走,她深感意外,疑惑地问:“你要自己看吗?”我理都不没理她,专注地继续看书。

从那以后,我就爱上了自己读书,并和书交上了朋友。我经常要求妈妈给我买新书,一本书几天就看完了,我也会把一本喜欢的书反复读,每次都有不同的感受!我从书中学到了很多知识,比如历史知识,生活常识,野外生存技巧。有一次妈妈带我去pageone,一家大型时尚的书店,我找到了贝尔的《野外生存技巧》,让我兴奋不已,我就蹲在那里看了两个多小时,妈妈一再催促我都不理,最后妈妈只好答应把书买回家。我把野外生存的每一条技巧都背了下来。八月初,我开始了远征腾格里沙漠一行,我就按照这本书的提示做的行前准备,在沙漠中,我是最快到达终点的一位年纪最小的同学,因为我做的准备很充足,我因此而得到老师们的夸赞。

所以,书就是我的朋友,教会了生活的技巧,徜徉在书的海洋中,我的每一天都过得很充实。从前,妈妈总对我说,快把电视关了,去找本书看看,后来这句话却变成了“快把书收起来去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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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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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最亲密的朋友。书,让我在知识的海洋中旅行;书会伴随我一生。

小时候不识字,每天晚上就请月经来给我讲故事。我妈妈经常给我们买一些故事书。每次听一个故事,只听剧情,听不懂意思。即便如此,故事中主人公的遭遇总是让我担心。

虽然点点滴滴源源不断,但我也认识了越来越多的汉字,理解了越来越多的词汇,也开始逐渐读更多的书。从小学课本上学到了更多的知识,接触到了很多课外书,比如《笑猫日记》,《红楼梦》,《小屁作文孩日记》等。每次积累了很多好的单词和句子,书读的越多,积累的知识就越多。

这学期我们的第一单元是倡导我们的阅读。研究了所有的课文,我学到了一个道理。多读书才有意义。那些贫困家庭买不起书,但他们尽最大努力学习。既然有钱了,为什么不珍惜青少年的这段美好时光,好好学习呢?

书,像天使一样,时刻温暖着我;书,像一个拥抱,可能会突然触到我;书就是要一碗饭丰富我的精神世界。总之,一本书是我心中最甜蜜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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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书韵生活作文800字

全文共 7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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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人生是一条漫长而曲折的路,那么,就是沿途随四季更替的风景。

孩提时,我迷恋炫彩的童话书和有趣的谜语书,喜欢它们多彩的艳丽插图,敬佩其中的肝胆英雄,憧憬书中美好的生活

这种让我梦寐以求的感觉,以及这欣赏美丽的过程,仿佛正在天空中与鸟儿为友,与白云结伴,遨游天际之中。我总希望生活能像激情浪漫的小诗那样直白,希望身边有同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好兄弟,而书就是这些希望的“代替演员”。

渐渐地,时间褪去了我稚嫩的外衣,逐渐地成长让我明白,童话、谜语书一类的书只是让我憧憬明天罢了,它只是我开垦荒原的第一步,不能满足我的需求。我的胃口越来越大,期望中,终于找到了新的“食物来源”——散文。

如果说童话书是书中明珠的话,那么,散文就是书中之帝了吧!

寄情散文,我觉得散文就是作家望向未来,遥思过去的一种方式,这种感觉是那么强烈。我一遍一遍地读着,时而大声颂读,时而闭目深思,一颗心早已乘着文字之舟飞到了作家身旁,与他们激情呼唤,与他们怅然追忆。

这就像场盛大的音乐会,作家在台上指挥,我在台下侧耳倾听,一个个灵动的汉字谱成了一曲曲充满风韵的音律,或轻舞悠扬,或激越高亢。在节奏的洪流中,我恍然,这才是真正的书韵,我窃喜,这是我在荒原上撒下的第二批种子。

童话让我憧憬,散文让我感动,小说实令我癫狂。

刚接触小说,有点儿看不懂里面的剧情发展,不过日久天长也就能看懂了,并沉陷其中。我十分尊敬小说,读它时,我将它视一次汲取知识的过程。

这种旋律,让我流连其间,好像灵魂音乐家——贝多芬又在创造新的交响曲了呢!冯骥才的《俗世奇人》,林海音的《城南旧事》,吴敬梓的《儒林外史》无不让我沉醉其中难以自拔,虽不能自诩废寝忘食,但绝对可算如醉如痴。

有人说:“书是逆境中的慰藉。”也有人说:“年轻时读书就像迎着朝阳走路。”不管哪个,我愿意如书中所说人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让书一路伴我迎接风风雨雨,欣赏蓝天白云,艳阳高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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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我和书的故事

全文共 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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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生的伴侣,在我的生活中藏着许多与书有关的故事

我爱买书,爱藏书,更爱看书。

有一次在学校里上数学课的时候,老师教的内容特别难,我听都听不懂。我闲着无聊,就随手拿起一本小说看得津津有味。这时,老师正在看着我,我却浑然不知。“李吉祥,你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老师的话,让我吓了一跳,赶忙收起手中的书,站了起来。看着老师指给我的题目,我一点儿也想不出来。好在身边的同学不停地在说答案,就回答给了老师。

有一次,我的同学看到我在津津有味地看着一本名叫意林少年版的作文书,有时还笑出声来,就向我借了一本看看。我和她说好过五天还书。书借出去的那天晚上,我心里是十五个吊桶在打水,七上八下,我生怕她把我书弄坏了。第二天早上,一到学校,我就直奔她的座位,让她把书还给我。“不是说过5天吗,我还没看完呢!”她说着,我只好不向她要了。我度日如年地度过了这五天。第六天早上,我又要去要书,这一次她还给了我。

对我来说,看书的时间永远不够,所以,我有一次躺在床上打着手电筒看书的经历。

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晚上睡觉之前,我在看三国演义。看了好久,直到妈妈来叫我睡觉。我躺在床上,心想:现在能不能打着手电筒在被窝里看书呢?于是,我蹑手蹑脚地起床,拿了书,又拿了手电筒,在被子下看得入神。我看到了半夜的时候,爸爸进房间看我没有把被子踢掉,结果被发现了。

我爱看书,因为书能带我们驶向成功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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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以书为知己作文700字

全文共 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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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知识的源头,是知识的海洋,是知识的果实。它充实我的生活,斑斓了我的岁月,伴我成长,让我从知识浅薄的小孩,变成博学多闻的少年,让我的知识储备得越来越多。

记得早先幼儿园时,我常常听妈妈讲一些童话故事,随着好奇心的增加,我一个人直接拿着《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看了起来。看了《丑小鸭》,我懂得了做人要自信,每个人都有可能是一只白天鹅;我在《卖火柴的小女孩》中看到了悲情与伤感,懂得了怜悯。我在这些故事中,感受到了生活中的真善美恶,这也为我与书的结缘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等到小学,经过老师和同学的推荐,我爱上了《三国演义》,这本书就是拿得起,放不下,我沉醉在那乱世的氛围当中,沉浸在那“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天下当中。三国的情节跌宕起伏,第一次,我为关羽败走麦城而紧张,为他的死感到惋惜。第二次,我看到玄德死了,把书丢在一旁,不想看了,过了许久,我才再次拿起书本。第三次,我看到诸葛亮死了,心中更是悲痛万分,把书丢在一旁,不知什么时候再拿起读完的。三国这本书告诉我,事业不会是一帆风顺的,事情不都是称心如意的,有时也会与理想背道而驰。我不禁感叹“书,吾之良师也!”

初中时,我开始接触深层次的中外名著。《骆驼祥子》中主人公祥子让我看清那时社会的腐败与黑暗,而结局告诉我,努力不一定会成功,但不努力一定不会成功。在凡尔纳的《海底两万里》中,我感受到了外国小说家的想象力何其丰富:当我们没有发明直升机时,小说中的人物已乘坐直升机来去自如;当我们没有发明潜艇时,小说中的人物已乘坐潜艇跨越海洋。我恍若走进书本,走进作者笔下的故事,走进那个年代,感受世态炎凉和人生的酸甜苦辣。

我以书为知己,它不仅是我的良师益友,更帮助我了解到了社会的本质,体察人心。人生路漫漫,与书为知己的我,会成长,生活会变得更加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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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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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文豪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对于这一点,我不可否认。

自打我两三岁开始,爸爸妈妈就开始给我买唐诗绘图本以及儿童《十万个为什么》、《三字经》?,这些书,让我经常看得津津有味。随着年龄长大,我就不再满足看如此“小儿科”的书籍了。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和爸爸妈妈在酒店的流动摊位里看到有《中国少年儿童百科全书·全集》,于是,爸爸咬了咬牙,给我买下了这套书,我高兴得手舞足蹈,高兴了好一段时间。《中国少年儿童百科全书·全集》向我介绍了植物王国、动物世界、天文地理、军事科技……那时,我才刚刚升入小学。之后,我决定要看一部大部头的书,便买下了金庸的长篇武侠小说《倚天屠龙记》。书的内容既精彩又漫长,我仅有用了不到一个月时间就看完了这套小说。后来,我又购买了金庸的另一部长篇武侠小说《鹿鼎记》以及国学经典全套、《大国崛起》全套。现在,如你所知,我正在猛攻英国女作家J.K.罗琳笔下的《哈利波特》系列……其实,你只要到我们班上来,就能发现,比我更爱看书的同学比比皆是呢!

这,就是我与书的故事,要不,你也来讲讲你与书的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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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推荐一本书《三国演义》

全文共 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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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家祥

“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一提到《三国演义》,肯定是家喻户晓,而我最喜欢的——就是它。

《三国演义》讲述的是汉朝末年三足鼎立的局面,是罗贯中的代表作。书中形象地刻画了一个个有趣的故事。

这本书,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诸葛亮。“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是他的《诫子书》中的句子。《出师表》是他向刘禅请求攻打魏国时的壮志,诸葛亮可以说“上知天文,下晓地理”了。书中其他的人物的形象也很是突出,如慈悲的刘备、忠义的关羽、昏庸的刘婵……每一个人物都刻画的栩栩如生。

我最喜欢的故事里是《火烧赤壁》,火烧赤壁里说的是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还不满足,开始进攻东吴。张子布等文官主张投降,周瑜等官员主张死战,最后选择死战。庞统巧献了连环计,最后“万事具备,只欠东风”,诸葛亮出马,巧借东风,击败了曹军。

这本书是汉朝末期的缩影,也是中国灿烂文化的结晶,我再次向大家推荐这本《三国演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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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一次买书的经历作文400字

全文共 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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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天下午,我约妈妈一起去买

到了新华书店,琳琅满目的书让我看得眼花缭乱。这时,一本特别的书吸引住了我的眼球——《蓝鲸的眼睛》:封面是蓝色的,上面画着一个小女孩和一只大眼睛。我情不自禁翻阅起来。可再一看,40多元,好贵呀!我的心里开始不停地打鼓,偷偷瞄了一眼妈妈。妈妈也正专心地看书,似乎没有发现我的疑虑。这可怎么办?该怎么向妈妈开口呢?

算了,去别的书店看看吧,说不定有更便宜的。妈妈觉得莫名其妙,但在我的软磨硬泡之下,也来到了另一家书店。我在书架前,找呀找呀,终于找到了我要买的书。真是凑巧,这本书的内页有几页是粘在一起的,书店拿出来打折。妈妈看着我手里的书,却忽然压低了声音:“便宜没好货。你瞧,这本书是盗版呀!”我一听,顿时懵了:原来是这样,怪不得这么便宜!妈妈突然发话了:“走,到刚才那家书店买正版书!”原来我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妈妈的火眼金睛!走出书店,天好晴,有这样的妈妈,真是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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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推荐一本书五年级最新

全文共 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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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读了一本叫《海底两万里》的,作者是儒勒.凡尔纳(法)。

这本书很好看。那么多章,每一章、每一页或惊心动魄,或开心愉悦。其中,我认为激战章鱼的和被冰封在冰里,氧气不足的两章描写地非常生动。激战章鱼的一章中,船员各自拿上武器,去杀章鱼,因为章鱼绕着潜艇,潜艇无法动了。激战后,章鱼大败,最后,一只章鱼喷出墨汁,把一个船员拉下去,给死去的章鱼当了陪葬。书主要叙述的不只是各种风雨坎坷,更是讲述了海洋深底最奇异的动植物,让人仿佛也站在潜艇中,看到的也是这样的景象。

我最喜欢书里的以捕鲸为职业的尼.德兰,因为他无私奉献:被冰封的时候,他存了好多氧气,并把氧气让给那个教授而不是留给自己。他的无私奉献让人感动。

这本书给我们讲了很多海洋里的知识,又很有趣,所以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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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推荐的一本书学生作文

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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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们的良师益友,读一本好书就像和高尚的人谈话。”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好书,书的名字叫《海底两万里》,它是由法国著名作家凡尔纳写的。

这本书主要讲了海洋中出现了一种不知名的怪物,阿隆纳克斯教授作为一名海洋生物的专家,随远征队去剿灭怪物,不料却掉进海中被怪物的一艘名叫“鹦鹉号”潜水艇所救,于是他和神秘的尼摩船长一起开始了一段惊险、神奇的海底之旅。他们登上从未有人登到的南极,目睹了海底火山爆发的场壮观景象及凄惨的海底沉船,领略了美丽而又充满危险的海底世界。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向南极进发”这一章节,尼摩船长为了保护“我”奋不顾身,在穿越冰墙时,尼摩船长勇敢坚定,不屈不挠,毫不畏惧。

在“遭遇大章鱼”中,我看出了船长与大章鱼殊死搏斗的场景,最后大章鱼毫无还手之力被船长打败,其余几只落荒而逃。

我印象最深刻的人是尼摩船长。在整本书中他很幽默很严厉,在困难面前更是毫不低头,全书船长每次都在默默保护“我”。“我”在书中说过:“谁能测深渊的最深处是什么?有权回答的人恐怕只有‘我’和尼摩船长。”也说明了“我”对尼摩船长的信任。

通过生动流畅的语言,扣人心弦的情节,大胆丰富的想象,引人入胜的故事,让我们仿佛亲身经历了一次海底之旅,然而尼摩船长为什么要过与世隔绝的生活?“鹦鹉号”最终的命运是什么?想知道嘛?那请随我进入书中细细品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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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有关书的初三作文

全文共 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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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人间,我爱春天芬芳的花,爱夏天欢唱的鸟,爱秋天飘香的果,但我最爱的还是冬天那晶莹剔透的雪。

每当看着雪花纷纷扬扬地飘落,我心中总有一股说不出的愉悦与激动。那晶莹和洁白的雪,传说中每片雪花,都是一个精灵,带着上帝的祝福,飘飘扬扬,在这喧闹的城市显得纯洁而高贵。

银灰色的天空飘洒着雪,雪花飘飘,宛如银蝶翩翩起舞,一团团,一簇簇的雪,铺天盖地而来,天地白茫茫的一片,看不清房屋,看不清树木,看不清山头,看见的只是重重叠叠被扯碎的棉絮,大片大片的雪花,玲珑剔透,洁白如玉,婀娜秀逸的神韵,玉洁冰清的风采,优美多姿的精灵,如轻歌曼舞的天使,美丽的雪花在北风粗犷的乐曲中,笑嘻嘻地摆弄六角形的身体,乐呵呵地扭动纤细的腰肢,慢悠悠地整理着小巧的衣裙—————飘扬的雪花像鹅毛,像银星;上下起舞,像玉屑,似柳絮,煞是美丽,小雪花在快乐的舞步中渐渐长大。曾聆听到小雪花的吟唱。梦中的吟唱。不久她便在黎明之时伴着晨光。而来,是不是要展示那颇让她自豪的杰作。数不清的冰花霜锦,说不尽的银枝玉叶,看不厌的珊瑚琉璃,真可谓是“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啊,孩子们笑声追随着雪粒漫天飞舞,演绎了一出冰雪中纯真无邪的美丽童话,远望,飞雪弥漫,似烟非烟,似雾非雾,迷蒙一片。

雪虽然来得匆匆,去得匆匆,转眼即逝,但它那短暂而美妙的一生,却为人间带来了生活的不凡,平添了与众不同的神秘与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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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引人入胜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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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班 韦思桐

有一天中午,天气晴朗,妈妈穿着漂亮的花格子围裙,开心地做香喷喷的饭菜,而且还有我的最爱:白切鸡!饭菜做好准备开饭了。

妈妈让爸爸去叫儿子出来吃饭。嗯,儿子在哪儿呢?爸爸找了客厅、房、终于在他的房间里找到了儿子,可是儿子没有发觉,仍在津津有味地看书,爸爸大声地喊道;“儿子,吃饭啦!”爸爸这么一吼,把儿子吓得一蹦三尺高,赶忙跑出去吃饭了,爸爸很好奇儿子这么入迷到底看的是啥书,爸爸看了一下,原来是《父与子》漫画书。

儿子和妈妈准备要吃饭了,等了很久爸爸还没来,怎么回事?儿子就回去找爸爸,原来爸爸趴在他房间的地板上看《父与子》,连他进来都没有发觉,儿子也对着爸爸的耳朵大吼一声:“爸爸,吃饭啦 !”也把老爸吓了一跳。《父与子》真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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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以好书推荐话题

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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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帮我买了一本,名字叫《半小时阅读》,这本书可吸引人啦!

书的正面,画着一只活泼可爱的小猪,正专心致志地读着一本书,仿佛要告诉我们:“亲爱的小朋友,看书不仅可以增添兴趣,还可以增长知识,让聪明的人更聪明,请多看书哦!”我迫不及待地打开这本书,一下子像磁铁一样紧紧地把我吸引住了。

那一个个新颖奇特的题目,如“零的突破”、“可口香味电影”、“女教师的特异功能”……直吊我的胃口,使我恨不得一口气把它们读完。看着,看着,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幕幕生动的情节,使人浮想联翩。你别急,让我就为你介绍一篇吧!

就说这“女教师的特异功能”吧。一看到这题目就把我嘘得一愣一愣的,细细地看下去更让我感慨不已。这故事发生在一个偏僻的小村庄,村头有一座小小的学校。有一天,上课必须用的粉笔突然用完了,女教师想了个办法,用手指醮水在黑板上写字。

又有一天,她走进教室,准备上课,突然发现杯子里的水已经全部漏完。就在这时,女教师突然感到,她右手的手指上,正不断渗出亮晶晶的水珠,天!她有了特异功能,这种奇怪的教育结果,便造就了一个神童被一所著名的大学破格录取了。有人化验过,那女教师手指上的水与泪水的化学成份是一样的。

在这本书里,似这样新奇的文章比比皆是,读着读着,都让你爱不释手。不信,你也来读读!

朋友,你们都知道,书是人类智慧的源泉。请爱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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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书是我的朋友作文600字

全文共 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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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刘向也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而我想说:书是我们人类最忠诚的朋友

四年级的一天,我在上学的路上捡到了一本名叫《格林童话》的书,我翻开来一看,竟然被里面的童话故事深深的吸引住了,于是我不管三七二十一就直接装进了书包。到学校后,我就迫不及待地拿起那本书津津有味地阅读了起来,马上就沉醉于其中。我想,我对书籍的兴趣大概就是从这一刻开始的。

上课铃响了,老师走了进来,教室里忽然鸦雀无声,仿佛一根针掉在地上都听得见。可我仍然陶醉在童话世界中,结局可想而知,我被老师给骂了个狗血淋头。接下来上课的时间里,我根本无心思听老师讲课,心里早就向着我的《格林童话》。

我就静静地等着下课,思想却早已和故事神合了。似乎这节课比往常都长。

下课的铃声终于打响,我又迫不及待地拿起那本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我发现教室里鸦雀无声,于是我抬起头来扫了一些。天哪!整个教室就剩我一人,怎么回事?原来这节是我向来最喜欢的体育课,我竟然……我快速的奔向操场,气喘吁吁的我自然少不了体育老师的一番责备和处罚,但我心中还是乐滋滋的。这大概就是宋濂所所的“以中有足乐者”吧。

放学后,回到家中,我躺在沙发上看起了那本《格林童话》,如贪食蛇般。爸妈下班回到家后,站在门口吃惊的望着我,大概是从来没见过我主动地拿起书来阅读吧。妈妈乐呵呵地问我:“太阳打西边出来啦,我们家宝贝也开始主动看书了?”

我瞅了她一眼,只微微笑着,继续沉浸在我的世界里。

往后的日子里,我与书结为好朋友。并时常陪伴着它,它也时常陪伴着我。因为有了它,我的人生换发了光彩,让我在往后的生活中少了几分悲伤,多了几分快乐,少了几分埋怨,多了几分豁达,少了几分稚气,多了几分成熟!

感谢你,我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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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一本书高三作文

全文共 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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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大家推荐一本,它的名字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是一本新奇有趣、语言优美生动、情节曲折离奇、人物个性鲜明,思想会给人带来启迪的书。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由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创作。1909年获得诺贝尔奖奖金。拉格洛夫生于瑞典西部的一个陆军中尉家中,幼年时下肢瘫痪,但她爱文学自强不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她的代表作品有:《有形的锁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等。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的主人公尼尔斯。豪格尔森,他之前是一个爱欺负动物又不太听父母话的调皮男孩,动物们都很讨厌他,父母也对他感到失望。在一次奇特的际遇下,尼尔斯见到了传说中无所不能的小精灵,他顿时有了捕捉小精灵的邪恶想法。就在他正得意自己的计划时,小精灵先发制人的把尼尔斯变成了一个小人儿,小得连动物们都瞧不起他。

在后来的日子里,尼尔斯。豪格尔森学会了帮助其它动物,跟动物们交流谈心。他和大雁们经历了种种困难,受到了真正的锻炼,改正了他以往不爱学习、调皮捣蛋的缺点,最后以完美的成长回到了父母身边。

其实,书中的小精灵就是人们心中的小恶魔,来提醒人们不能做什么,也是人们心中的小天使,来帮助人们该如何选择。

我非常喜欢书中的尼尔斯,因为他年纪虽小,却很勇敢。有一次,他被老鹰捉住了,老鹰说要把他吃掉,尼尔斯却没有害怕,反而冷静的待在洞里想办法怎么逃出去。他先给老鹰的`小宝宝们讲故事,等小宝宝们睡着后,尼尔斯就让老鹰去找食物,等老鹰飞远后,他就趁这个时机偷偷逃出去了。

与此同时,尼尔斯非常乐于助人,动物们受伤时,有困难时,他都能解决。比如,有一只松鼠它去找食物,一不小心就把自己的手给划伤了,尼尔斯看见了,就赶紧去安慰它,一边安慰还一边帮它包扎伤口。这让动物们非常的喜欢他,这也是让我喜欢他的一幕。

在《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当中,人类和动物都应该互相尊重,生命都应该珍惜,世界才会充满爱,我们的生活才会如此的美好与幸福。

你们喜欢这本书吗?这是一本成人和学生都可以看的童话哦!喜欢的话,就赶紧去书店买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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