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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书签为题目的作文(20篇)

书,对于我们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它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曾说过:读书越多,书籍就使和世界越接近,生活对也变得越加光明和有意义。书籍是朋友,虽然没有热情,但是非常忠实——雨果。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以书签为题目的作文,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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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一本书五年级精选作文

全文共 5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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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们你喜欢看吗?我想向你推荐你一本书——《爱的教育》。

这是意大利着名的教育家——亚米契斯的一部代表作《爱的教育》。直到此刻,我还清楚的记得这本书的扉页上的那段话:一本好书,能够改变无数人的命运。一滴墨水,能够引发千万人的思考。就是这句话使我用心读完了这本书。

书中主要写安利柯成长的故事,作者以一个小学生的口吻叙写了主人公一年的所历,所闻,所见,所感,抒发了乡国之感,师生之谊,亲子之爱和人与人之间的互相友爱之情。透过一个个平常又满蕴人情味的生活条件,把爱和美注入读者的心田。作者用日记的形式来写作,但每月又有一篇较长的,结构完整的“每月故事”。这些故事记录了他在校园,家庭,社会的所见所闻,反映了社会各个阶层的状况,并以高尚的感情绪感联系在一齐,组成了一幅幅生动的画卷,带给我们爱与美的享受。同时也带认识了几个新朋友,“小博士”代洛西,“小英雄”洛贝谛,爱帮忙人的卡隆,可怜的奈利,衣着华丽的瓦梯尼……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这本书没有任何虚伪的说教,也没有任何豪言壮语。透过朴素的描述和精彩的语言,使我明白爱是无私的也是无价的,爱是用任何东西都换不回来的,爱是人世间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爱是人人都需要的!

如果你望见这本书你必须要认真的品味品味!要记住那句话:“世界充满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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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七年级推荐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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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报》是(苏)比安基写的,出版社是全国百佳图出版社。

我推荐这本书的原因是:这本书讲述了森林一年四季的情况,用报纸的形式写出,十分新奇,故事引人入胜,还让我们认识到了一些可爱又陌生的小动物。用童话的方式,向我们介绍动物的生活习性、习惯与性格,让我们更好的认识它们、爱护它们、关注它们。树木也有故事,让我们知道它们的特别与故事。《森林报》主要介绍了一年四季动物与植物的情况,让我们更好的了解森林。每月一期,字字都有生命魅力,都有生命的趣味。读着这本书,眼前仿佛出现了森林!

比安基是科普家和儿童作家,他长时间生活在森林里,他也因此获得了灵感。长时间在森林里的比安基,已经早就把大自然当成了家,《森林报》就这样问世了。《森林报》深受孩子的喜爱,现在这本书是教育部的推荐书目之一呢!

关注动物,关注树木,关注森林,一部奇特的百科全书,一部气势恢宏的童话,只有处于森林,才能感受到森林的奇妙!森林的神奇,只有认真观察,才能感悟生命、感悟森林、感悟大自然。到时候你们心里肯定有一句话,那就是:大自然才是最伟大的!

你只有认认真真的读过这本书,你才可以在森林中,把一棵小树苗当成一本书,打开它,成长之旅就开始了。森林是有生命的,认真听它的脉搏声、呼吸声,你就理解了!

树木茂盛,绿色环绕,香气扑鼻,到森林深处听森林的心,一首深沉而美丽的生命进行曲,从春到夏,从秋到冬,足以展现生命的庄严和珍贵。森林是美丽的,聆听森林,聆听生命。

听了我的讲述,你喜欢《森林报》这本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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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成长在书中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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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只“小虫”,生活在书中,成长在书中,书是我的乐园,书是我的宝地,我喜欢看书,喜欢书带给我的快乐。来看看我的阅读公式吧!

一、阅读=快乐

阅读是快乐的。古今中外,很多名人更是对书赞不绝口。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培根也说过:“书籍是在时代的波涛中航行的思想之船,它小心翼翼地把珍贵的货物运送给一代又一代。”而我对这些书更是视如珍宝,每一本书都带给我不一样的快乐。有时,它会为主人公的小幸运而感到庆幸,有时会为主人公的快乐生活而高兴,有时还会为主人公能战胜困难而欣喜。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所以我爱看书。

二、书籍=道理

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是宝贵的,书中的道理更是珍宝。我从小爱听童话故事,《丑小鸭》告诉我:不管我们现在怎么样,只要努力,就可以取得好的成果。面对学习的困难和关卡,不要自卑放弃,只要不屈不挠地奋斗,一步一个脚印……面对同伴的误解和嘲笑,不要灰心丧气,只要保守纯真的心,守得云开见月明……经历风雨之后必能见彩虹。相信自己,总有一天会变成“白天鹅”!

三、翱翔=成长

我乘着小船,荡漾在书中知识的海洋上,观赏美景。

我是一只“小书虫”,热爱阅读。假如我是一只鸟,我愿插上书的翅膀,在空中翱翔;假如我是一匹马,我愿带上快乐和希望,在书的草原上奔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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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6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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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读过的所有籍里,《一千零一夜》是一部吸引人的书。据说它的由来,是有一个故事的。相传,一个国王,他每天娶一位女子,第二天就杀掉。有个姑娘要阻止他,于是嫁给了国王。她给国王讲故事,每次当要杀掉她的时候正好讲到精彩的部分,国王想听接下来的故事,只好不杀她。姑娘就这样一直讲了一千零一夜,终于感动了国王。

这些由姑娘讲的故事汇集成册,就变成了《一千零一夜》。其实《一千零一夜》里有很多的故事早已家喻户晓:如《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阿拉丁和神灯》、《辛巴德航海历险记》等等。这些故事生动幽默,妙趣横生。

《阿拉丁和神灯》则述说了游手好闲的阿拉丁在作恶多端的巫师帮助下得到了一盏神灯。于是他运用神灯的法力和自己的智慧娶到了公主,惩罚了巫师和他的帮凶,最终当上了国王。不过,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还是《三姐妹的故事》。这三姐妹在谈到心愿时说自己分别想嫁给国王的面包师、厨师、还有国王本人。恰巧国王路过,立即实现了她们的愿望。两个姐姐很妒忌当上皇后的妹妹,便把她生下的两个王子和一个公主用竹篮装着随水漂去,三个孩子被园林总管拾到、养大,可园林总管却死了。一次,公主得知他们的院子中有“能言鸟”、“唱歌树”和“黄金水”这三样宝贝就厉害了。于是两位王子先后去找宝物,结果都在半路变成黑石头。于是,公主亲自出马,历尽千辛万苦找到了宝贝,并救活了两个哥哥。回去后,“能言鸟”用它的聪明才智使国王明白错怪了皇后,并认出了孩子,一家人又团聚了。故事中两个姐姐的行为让我生气,而公主的精神叫我佩服。

《一千零一夜》中还有许多这样的故事令我痴迷,它不愧被誉为世界民间文学创作中的最壮丽的一座纪念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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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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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喻户晓的四大名著中,《西游记》是给我印象最深的,也是最喜欢的一本

《西游记》记叙了唐代高僧唐三藏与四个徒弟,历经八十一难,到西天取经的故事。

大徒弟孙悟空虽然天性顽劣,有“大闹天宫”的黑历史,却是徒弟四人中最厉害的,也是取经意志最坚定的。西去路上斩妖除魔,立功无数。与白骨精斗,“三打白骨精”;与六耳猕猴斗,看谁是真谁是假;与红孩儿斗,看谁更胜一筹;还与自己的“拜把子”兄弟牛魔王抢芭蕉扇……总之呢,孙悟空是与妖怪、与天与地斗,其乐无穷。

不过,最吸引我的不是这些取经故事,而是他当初在他第一个师父——菩提祖师门下学习的生活。

当初他去拜师时,他的那些师兄们对他并不好,挤兑他,嘲笑他,让他干活,几乎所有的狠毒招都用上了。好在孙悟空心大,不计较,继续帮他们干苦活。也好在菩提祖师慧眼识珠,对他这个任劳任怨、悟性很高的小徒弟悉心教导。

后来孙悟空刻苦学习,学到了不少招数,最后,他还学到了比“日行千里”更厉害的神功——十万八千里高的筋斗云。学完这个,菩提祖师也教不了他了。于是,孙悟空便从菩提祖师的门下毕业了。

回头看看,支撑着孙悟空走完漫长西天路的,不是他多怕紧箍咒,也不是孙悟空对西天多向往,而是当初他拜师时学到那股的坚韧劲。

当初的孙悟空苦练七十二变,吃遍了学习的苦,才在后来的取经路上能做到笑对八十一难,从容面对一切。这正应对中国的一个成语——苦尽甘来。最终封圣成佛。

其实,像这种先苦后甜的日子,不也就是我们即将要走的路吗?

小学时培养习惯,初中时夯实基础,才能在高中游刃有余的学习,面对高考时镇定自若,不至于在高中复习时毫无头绪、心烦意乱地面对,结果到头来,就成了“年与时驰,意与日去”的悲剧。高考考砸了,后来的路就更不好走了,走上社会,潮水般的困难一浪接一浪,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仿佛永远解决不了,真是“一步错,步步错”啊!最后就成了“逐成枯落,多不接世,悲守穷庐,将复何及!”

我们若想像孙悟空那样,能“笑对八十一难”,就必须在现在“苦练七十二变”。

现在吃不了学习的苦,将来生活就会双倍加赠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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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三年级小书虫作文300字

全文共 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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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叫李晗冰,我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我有许多爱好比如:下棋,画画,做手工,看,其中我最喜欢看书。

有一次,很晚了,我还在看书,突然,妈妈大叫一声:“你不要看了,快洗澡,你已经好几天没洗澡了。我只好依依不舍地放下书去洗澡了。(这里我告诉你一个小秘密,其实我早有准备,事先把一本书放在了洗澡的地方)我奔向洗澡室,准备好洗澡的东西后,妈妈笑眯眯的和我说:“冰冰,现在是夏天了,妈妈建议你泡澡比较好,这样你会很舒服。”我想;泡澡?对了,如果泡澡还可以睡着,如果再加上看书那该有多舒服啊!”我连连点头,表示同意妈妈的建议。、开始泡澡了,我放好水,跳进浴缸,哇,好爽啊!随后,我把浴帘拉上,又拿起书开始看起来了。时间过得很快,一眨眼,40分钟过去了,这时听见妈妈在叫:“冰冰,你好了没有?”说着,妈妈就拉开了浴帘,就说:“你书哪来的,怎么在洗澡的时候还看书?真是个小书虫!”说着就把书给我没收了。

你看我像一个小书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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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有趣的书

全文共 3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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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级 刘皓雨

晚饭的时候,妈妈和爸爸在饭桌上等儿子,十秒后儿子没有来,妈妈叫爸爸去喊儿子。爸爸来到小明的房间,看见儿子趴在地上看呢,儿子根本不知道爸爸进来了。

爸爸拍了拍儿子的肩膀,对儿子说:“快去吃饭。”爸爸要看看是什么书吸引了不爱看书的儿子,哦,原来是《父与子》。

妈妈看见儿子来了,爸爸却没来,儿子和妈妈一直等他,饭都凉了,“儿子,快去看看你爸爸。”小明还没走到房间就听见爸爸哈哈大笑的声音,儿子打开了门,爸爸正趴在地上看那本书呢,儿子也跟着看入迷了。妈妈看儿子也没来,就气呼呼地去看看父子俩在干什么?

妈妈来儿子的房间,一开门看见父子俩头碰头地在看书,眼睛一眨不眨,看得津津有味,爸爸还叫着:“太精彩了!”

这本书真是引人入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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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与书为友作文初一

全文共 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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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和谐的社会,是我们共同的需求;一个和谐的社会,才能孕育出个个人才。高尔基曾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像一个世外桃源,能让人如痴如醉在里面;书像一位循循善诱的老师,不但教给人丰富的知识,而且陶冶了人的情操;书是人与人之间互相沟通的纽带,可以通过它沟通思想、彼此息息相通……如果与书为友,社会就能和谐,不信,你听听。

我们村原来有一个赌鬼,他特别爱赌博。他一旦进了赌场,叫他做事,简直比登天还难,他的屁股上好像粘上了胶水,牢牢地钉在了椅子上,任你怎么拉都拉不下。别人经常在他的背后说他的坏话。

有几次,他的运气很差,输光了身上所有的钱,还欠了别人一屁股的债。回家后,他大发脾气,把他的妻子打得遍体鳞伤。他的妻子忍受不了这种折磨,一气之下,回了娘家,还与他离了婚。他变卖了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才还清了欠下的债。

以后,他再也没有钱去赌博。无聊的时候,只能三心二意地拿书消磨时间。读着读着,他发现读书原来也非常有趣,就津津有味阅读起来……从此,他便迷上了看书、读报,再也不去喧闹的赌场,对人也礼貌多了,还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过上了安定的生活。

渐渐地,村里人对他的看法有了好转,再也不在他的背后议论他,说他的坏话,反而与他友好相处了。他再也不是人们心中的赌鬼了。这一切,都因为他与书为伴。

与书为友,夏天读出凉爽,冬日读出温暖,孤寂变成充实,浮躁化为澄澈,平淡变得浓郁,人生因此更加睿智而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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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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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神叫做百科大全。

前面,唐宋800首诗词,满腹经纶的我,神采奕奕,每天都十分开心。后面,我还有中国历史,介绍十大名著之类的名书,我还讲述了哥伦布等外国人的伟大事迹。

比如:《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写的长篇童话。它是世界文学第一部,也是至今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讲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孩子,因为一次捉弄小妖精,而被小妖精施了魔法变成了一个小人儿。他骑在大白鹅背上,跟着一群大雁开始了长途旅行。在旅行中,尼尔斯遇到了一些凶险的敌人,也结识了一些新朋友,增长了见识。他在困难中得到锻炼,最后回到家中,恢复了原形,变成了一个好孩子。

在中间我还插入了许多幽默的故事。主人每天不管忙不忙,都要看我一会儿。每一天都拿着他的摘记本,看着我的内容摘,记着一些十分重要的事情。

我不但是一本课外书,而且还可以帮主人考试呢。课内的课文,我这里一到六年级都有,我还可以帮助主人提取课文里面的精华,告诉他有什么好词好句,还可以学着我写出一篇十分好的作文,这样主人的作文水平就会渐渐提高。我里面的题目,10道有9道在考试的试卷里面出现。

这就是我一本十分美好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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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3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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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称它为人类文明的“长生果”。我爱读书,不仅仅是因为读书能增长知识,还能陶冶人的思想。像蝴蝶飞过花丛,像泉水流经山谷,我每忆及小学的读书生活,就不禁涌起视听的愉悦之感。在记忆的心扉中,那时的读书生活好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页!

我最先读的书是一些漫画书。开始,我看的津津有味,被书中幽默搞笑的情节给迷住了。但时长日久,就感到不过瘾了。于是,我央求父母给我买一本又大又厚的《十万个为什么》。我得到它后,欣喜若狂,便立即开始读。在读这本书中,我知道了许多知识。在一次上课中,老师问我们:“地震是怎样形成的?”开始的时候,没有人回答这个问题,教室里鸦雀无声。后来,我想起《十万个为什么》里介绍地震是怎样形成的内容。便流利地回答了这个问题,得到了老师的夸奖。这次经历,使我明白了:读书真好!

当然,读书不仅能使人增长知识,还能陶冶人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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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与书为友作文初一

全文共 7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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晒着温暖的春光,手中的是绝对不可缺少的,悠闲自在地看着手中那独具匠心的书,品味着作者的人生感悟,随着作者的妙笔生花,我感受到了,书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少,我与书是一个绝对的朋友。

我与书是朋友,同时也是患难兄弟,在困难时候,书就可以帮助我。比如有一次,我在树林里玩,不知不觉地,天沉下了脸,黑色一丝一丝地织上天空。我迷失了方向,心中不由地起了鸡皮疙瘩,怎么办?我该怎么办?我迷路了,我一心只顾着玩,根本没有在意方向,该这么回去?我就这样被困在树林里出不去了吗?我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我的心里只有着急,只有慌乱。顿时,我的朋友——书,他曾今告诉过我,在野外迷了路,千万不要慌张,如何辨别方向,可以观察北极星,可以观察树的年轮。需要求救时,还可以点火生烟。我的心稳定了下来,想到了我身上还带着玩鞭炮用的火柴,我拾起几根书枝,我的朋友——书曾今告诉过我,可以摩擦起火,但是,有了火柴的帮忙,那样恐怕是多此一举了。我点燃了火柴,它带给我温暖和光亮,这温暖和光亮,我的朋友——书,恐怕要占的功劳也很大。我依靠着火光找着了北极星,有了北极星和朋友——书的帮助,我走出了树林。我要感谢我的朋友——书。

我与书是朋友,同时也是铁哥们,在无聊的时候,书就可以陪伴我。每次做完作业,每次休息的时间,我会反射性地拿出一本喜爱的书,把他碰在手里,和他对话,和他交流心得,他是全世界知识最丰富的一位老师,有了他陪我说话,我不会寂寞,还能让他教我写作,告诉我一些我完全不知道的事情。我要感谢我的朋友——书。

我与数是朋友,同时也是驴友,在和他聊天的时候,它能够带领我到一些我不敢想象的空间。我与他聊天的时候,他同时也是一架飞机,能够让我在家里就能领略到世界各地的风土人情,他也可以成为一架宇宙飞船,带我上太空,上月球。他同时是一架时光机,带领我回到过去,了解历史。我要感谢我的朋友——书。

我与书是朋友,同时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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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本好书话题

全文共 8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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顽皮的春风挑逗着我凌乱的头发,而我的眼眶中饱含泪水,想有“脱壳而出”的欲望。细眼看,怀里抱着一本《城南旧事》。想知道我因什么而热泪盈眶吗?

那是因为我看见了《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我们渐渐长大,童年也将渐渐离我们远去;我们即将小学毕业告别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担负起生活的责任。

我非常喜欢里面的一句话:“我们是多么喜欢长高了变成大人,我们又是多么怕呢!”是呀!多么的矛盾,但我们内心不就是这样的矛盾吗?既想长大又怕长大后生活的坎坷。原本都是一群活泼可爱的孩子,转眼间就变成成熟稳重的毕业生,人生何尝不是这样的矛盾呢?

好想把时间停留住,可它就是这样无声无息地溜走了。散步的时候,日子从我懒散的步伐间跃过;休息的时候,日子从我的枕边流过;写字的时候,日子从我的笔尖跨过;回忆的时候,日子从往事中溜过……

《城南旧事》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的以其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自传体短篇小说集,初版1960年。全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观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淡淡的哀愁与沉沉的相思,感染了一代又一代读者,可视作她的代表作。曾被评选为亚洲周刊“二十世纪中文小说一百强”。它满含着快乐而略带忧愁的基调,多了些辛酸的味道,也多了些阳光明媚的色彩,将其自身包含的多层次的情绪色彩,以一种自然的、不着痕迹的手段精细地表现出来。

小英子作为一个主要人物出现在文章中,当她发现大人们的良好愿望与现实之间存在着巨大反差时,她天真善良的幼小心灵就愈发显得孱弱。缠绕在文章中那种无往不复的悲剧轮回也就更加令人触目和深省,这也正是本文显得丰富厚重的关键之笔。

“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还。冬阳底下学骆驼咀嚼的傻事,我也不会再做了。”我们又何尝不是想念着童年生活中的一切;想把它狠狠地抓在手中,可它却像沙子一样,抓的越紧它溜得越快。

每当我拿起这本书时,总不忘带着一种淡淡的忧愁,但它总会告诫我珍惜时光。我现在把它介绍给你,希望你能从中有所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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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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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这两句经典的读书名言都出自前苏联的著名作家——高尔基。高尔基为什么能成为作家,因为他会从一本书中找到自己想要找到的。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城南旧事》。

这本书主要讲了,20年代末,六岁的小姑娘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是英子结交的第一个朋友。秀贞的女儿被扔到城墙底下,生死不明,英子对他十分同情。英子知道了自己的好朋友妞儿的身世很像小桂子后,又发现妞儿的脖子后面也有一块胎记,急忙带她去找秀贞。可没过多久,她们母女俩就被火车压死了。英子为此伤心了好一段时间。在英子家门前,有一片无人管理的荒地,她在那里又认识了一个为了供弟弟上学,而不得不去偷东西的年轻人。当时英子还不知道“偷”是什么意思,便答应了他不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不久,英子又在这里捡到了一尊小铜佛,被警察局暗探发现,糊里糊涂地带着警察把那个年轻人抓走了。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书中把那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描写的淋漓尽致,我最喜欢的一点是,它不刻意表达什么,只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从容描绘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就像生活在说它自己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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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与书为友五年级

全文共 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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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们,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处处都要用到,但是,在我们班,又有几个同学认认真真的读这些书呢?

那么就让我来为大家讲述一下我阅读书的经历吧。当我在上一年级的时候,不管是走路、还是上厕所的时候,我都不会忘记要把书拿上看。

有一次,我到图书馆借了——《安徒生童话》拿回家里看,爸爸就说:好儿子,你真不愧是书迷啊,我笑眯眯地说:哎哟,老爸,你不嫌害羞,人家可好害羞的啦,爸爸说:好,我以后放低调一点总行了吧,我说:这还差不多。

还有一次,我又到图书馆借了一本书,刚回到家里,我就躺在我的床上看书。看了一会儿,妈妈就叫我说:快过来吃饭,我说:哦,马上就来了。我看着看着,一个小时过去了,妈妈走进我的房间大声的对我说:你到底吃饭不吃?妈妈刚说完,我的眼泪就掉了下来,妈妈问我说:不是你的错,而是这本书太感人了,我刚说完,妈妈就哈哈大笑。

这就是我,与书为友的我。我猜,现在大家一定会喜欢看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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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以好书推荐话题

全文共 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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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有科幻的;有写爱情的;有童话;同时也有一些名人传;我现在喜欢看的书是0——3岁儿童看的识字书。总之我看的书有很多很多……连我自己都数不过来了。但最让我记忆犹新的是一本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写的。

我相信,亚米契斯大家都因该不太熟悉。只要我们提到亚米契斯的时候,我们都会说:“噢。是《爱的教育》的作者。”但你们真的认识他么?下面我简单地介绍他。亚米契斯:1846年10月31日。他的作品有《意大利军旅生活》、《西班牙》、《伦敦游记》、《爱的教育》……他出版了很多书,其中最为畅销的是《爱的教育》。

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呢?以为我觉得这本书写得很好。亚米契斯把主人公安利柯的生活以及在他身边发生的事,记录了整整九个月的小学四年级生活。把安利柯身边的发生的所有的爱都记录了下来:老师之爱、学生之爱、父母之爱、儿女之爱。把时间的所有爱都聚集在了一起,形成了《爱的教育》。

在爱的同时也教育着我们。这本书里洋溢着爱与人文关怀,引导着我们一直保持着一颗进取而善良的心。爱祖国,爱每一个善良勤劳的人,同情他人的不幸与苦难,同时也展示了如何对孩子进行劝戒启发,培养孩子良好的操守、人格,是青少年励志成长、家长、教师进行有效教育的优秀范式。

在此我希望各位家长们,不要打着爱孩子的名号,打孩子。那一个大大的巴掌你能下的去手吗?也不要把孩子和别的孩子做比较,因为每一个人是不同的,正因为这样,世界才多姿多彩。所以要学习一下这本书教育孩子和培养孩子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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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书作文350字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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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看的是《汤小团》,最喜欢的主人公就是这本书里的汤小团。他有个好朋友叫唐菲菲。我最讨厌的人物是孟虎,他是一个又贪吃又笨的人。我最喜欢汤小团了,他又聪明又搞笑。

有一次,他们三个人分别进入了三个洞穴。有一个怪物跟着他们,这只怪物什么都会变。这只怪物来到了汤小团的洞穴里,他变成了孟虎。假孟虎说:“汤小团,快走。”汤小团觉得这个孟虎不对劲,他就用手砸晕了假孟虎,假孟虎马上变成了怪物。唐菲菲碰到了怪物变成了汤小团,假汤小团说:“我们回去吧!”这时,唐菲菲觉得汤小团不是原来的他了,因为汤小团是很想拿到天子剑。所以她就用龙洲宝剑杀了假的汤小团,假汤小团马上变回怪物。

最后,他们三个人回到了老师的身边。唐菲菲和汤小团讲述了自己在洞穴里看到的东西。老师说:“怪物是书魔制造的幻觉。”这时,孩子们都哈哈大笑起来。

我最喜欢看的书类是科幻书,这套书让人又惊奇又刺激。而且,这是我人生中看过最好看的科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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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和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8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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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字早已深深地嵌入了我的灵魂,成为了我不可割舍的一部分。

早在我四岁时,我就缠着妈妈给我讲睡前故事了——《一千零一夜》、《孙悟空三打白骨精》都是我的最爱;而在五岁时,我就可以把妈妈念给我的部分故事原原本本的复述出来了,我最喜欢听的是《安徒生童话》和《格林童话》;直到六岁我上小学时,我已经把“听”故事逐渐转换成了“读故事”、“看故事”;而看了一年多的绘本书和故事书后,三年级,我开始看一些简单的历史书和人物传记;四年级,五年级,我开始精读纯文字书,不再是每本书只读一两遍。我不能自抑的一本书读上三遍、四遍,甚至七、八遍,有时候一个句子就要理解上七八遍,越来越多的积累使我写作文越加通畅。而现在,《明朝那些事儿》则博得了我更多的喜爱。《明朝那些事儿》的作者那搞笑和精彩绝伦的文笔以及丰富的历史内容早已深深打动了我。而让那个我内心大震的,还是他在书中说的一句话:“历史从来就可以很精彩!”要在以前,我肯定,但读了这套书后,我信了,因为心服口服。原来历史真的很有趣!这本书让我对历史的兴趣又进了一个台阶。书,对我哪只是工具?它是我的朋友,我的营养品!

我有一个装书的大书架。还记得早在我两岁时,这大书架就搬进了它的新家——我家。从此从未改变过这一点。在这八年的漫长历史里,我们搬了许多次家,但每次,不管忘带了什么,总不忘了要带上它。它肚子里可是从未空过,要我说,它装过的书,也可以算是“物种繁多”了吧。

每当有空闲时,我总不忘仔细的整理我的书架,抽出一本书津津有味儿地啃读着,享受着书带给我的快乐。而每当有书到家时,我总是最欢喜的一个。我最喜欢去的地方是书店,书店的每一本书都是通往欢乐的殿堂。普通的封面并不能遮掩那并不平凡的内容,一本好书足以让我欣喜若狂。不管走到哪里,我从不孤独,因为书就是我最忠实的伙伴呀!

我和书之间已经成为了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在我看来,书中更有知识,有道理,有我和书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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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这本书真有趣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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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要买还是不要买呢,到底怎么办呢?如果不买又很想看这本,如果买的话又怕被爸爸妈妈发现,怎么办呀!”我的心一直矛盾着。漫画书里有趣的内容吸引着我。我心想:平常我看的都是文学作品,现在看一本漫画书也没关系吧!我决定豁出去了,反正我也喜欢看这本书。我买下了这本书,笑嘻嘻的回家了。

我拿着书回到家,踮起脚尖偷偷摸摸地回到了房间。啊,太好了,终于可以痛痛快快地看书了。一页,两页,我像肚子饿了似的,读着这本漫画书。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 看着看着,我感到很不安,一般我到房间里来,妈妈通常都会进来看一看的,今天怎么这么诡异呢?突然,妈妈叫了一声:"景琦,你在房间里干什么呢!“我吓了一跳,赶紧把漫画书放到背后去。随后,妈妈便走了进来。我说”没干什么,对了,妈妈你进来有什么事吗?“”景琦,吃饭了!你背后放了什么东西?“我觉得瞒不住妈妈了,就把漫画书拿了出来。”原来是在看漫画书呀!可看漫画书也不能偷着看啊,好了,以后我准你看漫画书!“我高兴地跳了起来,大叫:”太棒了!“ 我终于可以看漫画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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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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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山伯爵》是法国作家大仲马最著名的历史小说之一。它以真实历史事件为背景,把历史和虚构融为一体。大仲马曾经说过:“何谓历史?就是钉子,用来挂我的小说!”在数部挂在钉子上的小说之中,我最推荐的就是曲花城出版社出版的《基督山伯爵》。

它的情节一波三折,跌宕起伏。主要讲了年轻水手爱德蒙·唐泰斯因比唐格拉和费尔南陷害被捕,而且又遇到了为自己的前途不顾一切的代理检察官维尔福,被投入伊夫堡监狱。在狱中和法利亚神甫结成忘年交,并得知了藏宝地。神甫死后,他假扮尸体,逃出了监狱,找到了宝藏,开始了正义且残酷的复仇。

它的语言极其生动,还蕴含着哲理。基督山伯爵在临走前,留给了马克西米利安一封信,其中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人类的全部智慧可概括为以下几个字:等待和希望!”就是这一句话,给了马克西米利安和瓦琅蒂娜极大的安慰。

它的内容不但充实,还十分耐人寻味。唐泰斯逃出监狱后,在大海中死里逃生,这是对于唐泰斯的一次至关重要的洗礼。基督山伯爵诞生了。可也是他的复仇让他意识到,自己永远无法与上帝相提并论。只有爱才能使他得到救赎,爱黛的爱拯救了他,他们一起走了,去迎接新一天的太阳。

没有爱,人生就没有了意义。

如果你也对这本产生了兴趣,就去找来读一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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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推荐一本书的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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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是人类进步和阶梯”、“书是精神食粮”。读一本好书,能让你终生受益;读一本坏书,也许能把你带到黑暗的世界。我今天为大家推荐一本书是《安徒生童话》。

雨淅淅沥沥地下着,雨点落在了田地里,屋顶上。我感到十分无聊,就拿出书柜里的一本书《安徒生童话》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十分钟过去了,二十分钟过去了。可是书里的故事像一块吸铁石一样深深地吸引着我,使我回味无穷。故事里有美丽善良的公主;有英俊潇洒的王子;有聪明的阿拉丁;有惨遭厄运的灰姑娘;还有……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灰姑娘》。这是一个动人的故事:灰姑娘的母亲死了,父亲又娶了一个继母,继母对她很不好,可是到最后,一个王子娶了灰姑娘,因此世界上再也没人叫她灰姑娘了。

故事书里还有许许多多动人的故事,为我们开启了文学的大门,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尽情地遨游,让我们学到无尽的知识,使我们飞向文学的王国。

同学们,让我们尽情的遨游在有趣的童话书里吧!它们为我们带来了无尽的知识,为我们送来了新的朝气,新的期望。让我们像干燥的海绵一样,在书中吮吸知识的甘霖。

我向大家推荐的书就是——《安徒生童话》,让我们热爱书吧!热爱书就是热爱自己。我推荐有趣而让人回味无穷的《安徒生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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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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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著名学者高尔基所说的话。是啊!没有书的知识,人类就无法进步,但我认为把书叫“营养品”更为贴切。

我每天都会吃这个“营养品”,它不仅可以让我开拓眼界,而且还可以让我积累字词、提升我写作的水平,可算是再好不过了。

喜欢的书有很多,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三字经》、《百家道》、《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但要说最喜欢,就一定非世界著名生物学家——法布尔所著的《昆虫记》莫属了。

这本书讲述了一位穷人家的孩子在放羊时对生物感兴趣,然后开始慢慢研究昆虫的故事。这一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课本上根本没有的知识。如:螳螂的生活习性、蜜蜂修巢的科学性、蚂蚁的王室制……这可比背那些资料有趣多了,看这本书仿佛就可以亲身体验与大自然贴近。看着那本书上的文学,它们仿佛在跳动着向我问好。于是,我深深看上了这本书。

在这当中我最喜欢的情节就是蝉了。蝉的生命很短暂,它们的一生要经历三次蜕皮。成蝉繁殖后就会将卵排入地下,然后等待着死亡。卵孵出小蝉,小蝉就会吃植物的根来保持自己的能量,不久后小蝉就会经历第一次蜕皮。然后小蝉就会向上一些,以保证自己第二次可以成功的蜕皮。在第二次蜕皮后蝉是绿的,身上也有了翅膀,可是这时蝉却无法使用翅膀。在快第三次蜕皮时,蝉会变成褐色,并且在离地面五六厘米处。到了小暑时,蝉就会在傍晚和晚上爬到树上进行第三次蜕皮,若蜕皮完成蝉就可以在空中飞翔了。可每到这时,人们都会趁着晚上开始捉蝉,蝉可以捉回家后用清水反复清洗后放入锅中用油炸,炸出后可食用。所以蝉一上树就会奋力向上爬,完成它最后的蜕变。成为蝉后,蝉就会在树上咬一个口来吸食树中的水分,并且开始用叫声来吸引异性。看了这些,你是不是再也不嫌蝉吵了,毕竟它们生命短暂,而喊叫是唯一让其它成蝉和人们注意到它的方法。

书是一个好东西,它传承了老祖先和名人们的知识,所以我也希望大家可以每天都吃这个“营养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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