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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书签为题目的作文热门20篇

书,对于我们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它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曾说过:读书越多,书籍就使和世界越接近,生活对也变得越加光明和有意义。书籍是朋友,虽然没有热情,但是非常忠实——雨果。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以书签为题目的作文,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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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本书初中作文

全文共 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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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全人类的营养品;书是五彩缤纷的百花园,红、橙、黄、绿任你欣赏……

读一本好书,就如同和一位高尚的智者在交谈。今天我就向你推荐一本本书,它是我国著名的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写的《狼王梦》。

这本书的封面非常引人新奇。瞧,一只狼在草原上嚎叫着,好似在呼唤着什么。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了一本书,读着读着,我就像受到一股强磁力似的,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住了,恨不得一口气全读完。

书中讲述的是一只母狼和它的儿女之间发生的故事。情节非常感人。本来,我以为狼在我们心目中是残忍的,但读完了内容,我十分佩服母狼紫岚,它梦想让自己的孩子能成为狼王,无私奉献地养育它们,可以说是付出了极大的代价,不幸的是它的孩子们一个个死去,成为狼王的梦想一次次的落空。最后只剩下了女儿媚媚,即使这样,母狼紫岚也没有放弃梦想,她梦想女儿媚媚的后代能继续完成当狼王的梦。可是,就连最后的这一丝希望也没成实现。可恶的黑雕杀死了黑仔,最后,母狼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

读到这里,我的眼眶里不禁流出了感动的泪水,母狼紫岚为儿女们奉献了一切,最后,变得十分瘦弱,身上的到处是伤口,但它居然还在拼搏,这种精神怎能不让人感动呢?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它让我明白了爱是无私的,也是无价的,爱是人间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同学们,书也是人间不可缺少的,就像"开卷有益"如果你对《狼王梦》感兴趣,不防也来读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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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一次借书的经历

全文共 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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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志权

在阳光灿烂的早晨,轻柔的微风徐徐吹来,欢快的鸟儿正在一起练嗓子了。我拿着借卡,迈着轻快的脚步,兴致勃勃,眉开眼笑地想着图书馆跑去,像是要去挖掘无穷的宝藏。

到了图书馆,我眼前一亮,这么多书,像是书的海洋,琳琅满目的书多种多样,醒目大字的标示牌上种类真多呀!有历史类,科普类,文学类等等,让我看的眼花缭乱。整整齐齐的书本让我恨不得全都看完。我看了许多书有些我看过,我想借一本没有看过的书,让我的注意力转向了一本历险类的书,让我三步并做两步跑过去拿那本书,那本书是《糖西帮历险记》,我坐在古香古色的椅子上,津津有味的看着,可书太厚,我不能在很短的时间内看完,我猛然想到,我有借书卡,可以借书。我拿着书去借书台,对着笑容满面的阿姨说:“阿姨,我可以借这本书吗?”阿姨说:“可以,但不要弄脏弄坏就可以。”我高兴地点点头,拿着书回家,一回家就如饥似渴的看着这本书,故事讲糖西帮的历险过程。

书本让我开阔眼界,书本让我轻松愉快,书本让我的知识丰富,我爱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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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和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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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看,我从小就开始看书了,我都不记得是哪一年开始读的了,但我记得从一开始读书,我和书就分不开了。

记得那时我上四年级,我家的书藏得不多,所以我就向我的同学借书,我那时就向郝洋借了本《狼王梦》,刚刚拿到手,我就不想放开,我都已经读完了,可我就不想还给郝洋,我就再看一遍。上课了,我便把书放起来,可还没上几分钟课,我就又想看了,怎么办呢?突然,我想起了个好点子!把书放在电脑那层,露出个缝看不就行了?可那样,可能被老师发现,怎么办呢?对了,用书遮住不就行了?我说就干,果然,这个方法特别好,我看了好几节课都没有被发现。这种滋味跟《窃读记》中的主人公所叙说的那种滋味一样。但我忘了一个因素,要不然我不会这样看的,那个因素就是—我的同学,在上那节数学课时,我的同学苗家兴举报了我,哎,没办法,我只好把我的狼王梦给了老师。

但说真的,狼王梦这本书,我特别喜爱,它写的主要内容是关于狼的,写了一只母狼,紫岚,她生了五个孩子,四个公的,一个母的,她想把她那几个公狼仔们都培养成狼王,但他们一个个都死了,首先大儿子,那时,紫岚刚刚分娩,要回家,有条小河挡住了道路,到家后,那只小狼死了,然后,给那些小狼起了名,黑仔、蓝魅儿、双儿、媚媚,紫岚决定要将黑仔培育成狼王,但他却被大雕吃了,后来他们都长大了,蓝魅儿在一次外出时,被人们的捕兽夹,给夹断了腰,双儿在与狼王的斗争中眼看就要成为狼王了,可他突然变的懦弱,被狼群吃掉了,只有媚媚活着,紫岚想要媚媚和一匹勇敢的狼生一窝小狼,但媚媚喜欢向了最懦弱的狼—吊吊,紫岚就把吊吊咬死了,媚媚得了相思症,后来媚媚和最勇敢的狼相爱了,但他们却把紫岚赶出去了,在媚媚分娩的时候,那只吃了黑仔的大雕来了,估计他想吃掉媚媚产的仔吧,紫岚为了媚媚和他的狼崽去和大雕同归于尽了。

这本书很有趣,也写出了紫岚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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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与书同行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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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闲品唐诗宋词,感受诗人心境。我仿佛看到了陶渊明在田园里边劳作边低吟:“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他是那样的洒脱;仿佛看到了马致远向我走来,诉说“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的凄凉;仿佛看到皓月当空,辛弃疾却遗世而独立,一路寻觅,发出“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感慨。

与书同行,畅谈现代经典,感受时代背景。读《骆驼祥子》,原本善良正直的祥子却被现实所压迫,最后堕落为“城市垃圾”,感受到现实的残酷与无奈;读《狂人日记》,感受到在社会种种压迫下总会有反抗;读《茶馆》,一个茶馆内汇聚着各色人物,各种对立冲突,更加了解那个时代的悲情,让我更珍惜现在来之不易的生活。

与书同行,学习外国文学精粹,了解世道人心。《雾都孤儿》让我知道了过去英国小孩的贫困生活。《简爱》让我看到一个永不言弃、洗净铅华的女子,敢于与命运抗争。她乐观开朗,积极向上,生活不幸并没有将她打垮,反而让他收获了爱情。《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让我看到保尔在敌人严刑拷打下坚贞不屈,在枪林弹雨中勇往直前,他是千千万万英雄中最光辉的一个!

生活没有了书,便如鸟儿没了双翅,鱼儿没有鱼鳍。书塑造我的灵魂,开阔我的眼界,增长我的见识,人生路上若偕一颗诗心,采一束墨香,与书同行,岁月自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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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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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我最好的老师,它教会我做人的道理,是我最好的伙伴。

小时候我很喜欢看漫画书,所以家里都摆着我的漫画书,虽然漫画书里的故事很有趣,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逐渐对漫画书失去了兴趣,喜欢看一些童话故事书。

上一年级时,徐老师送了我一套《安徒生童话》,里面的故事让我爱不释手。有一次,我看《海的女儿》这个故事,读完后,我竟哭了,因为我很同情那位美丽的人鱼公主,她用自己那颗善良的心,让王子得到了幸福,自己却变成了泡沫,我看了之后很伤心。

二年级的时候我迷上了小说,一下子把童话故事书抛到了九霄云外。记得我读外国作品《汤姆?索亚历险记》时,每当读到他们遇到危险的时候,我的心就会一下子揪起来,等读到他们转危为安时,我又变得很开心。

如果说最让我着迷的书,那就是英国女作家罗琳的《哈利?波特》了。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哈利?波特、罗恩?维斯莱和赫敏?格兰杰,他们三个团结一致,互相友爱的精神令我感动。我最讨厌的人物就数斯内普教授了,他总是对哈利百般刁难。每当读到斯内普教授为难哈利时,我的心里总会升起一股怒火,恨不得跳进书里面去和斯内普教授理论一番,好消除心头的愤怒之气。

现在我仍然一有空就扎进书海里,去尽情享受读书的愉悦之感。以后我不知又该迷上什么书了,不过,不论迷上了什么书,它都是我最好的伙伴。

我最欣赏高尔基说的一句话: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你不妨和我一起来享受“书”这位伙伴带来的乐趣吧!读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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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与书的故事

全文共 7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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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家说“是智慧的钥匙”;史学家说“书是进步的阶梯”;政治家说“书是时代的生命”;学生们说“书是不开口的老师”;惠普尔说“书籍是屹立在时间的大海中的灯塔”;高尔基说“爱护书籍吧,它是智慧的源泉”

倘若与书为“敌”,那就是与整个世界为“敌”,我是个爱书人士,有的同学会说“你太刻苦了,到哪都拿着本书。”我知道那是他在嫉妒,我不与他一般见识。假使有人破坏了我的书,我会雷霆大怒,也会潸然泪下。如果有人愿意拿本新书换我手中多次翻阅而略显苍老的旧书,我会决绝的谢绝。我喜欢手头、卓头、床头,总有悦心的书陪伴,这将是一生的幸事。书在左右,或信手闲翻,或倾心细读,或一笑看过,或反复品读,芬芳盈口,满心余香。

追其根源。我以前也很不喜欢书,见到语文就头大,更别提读书了。我的数学能考满分,语文也能不及格。唉,本以为我与书无缘,可没想到后来《西游记》的天马行空的想象吸引了我;《安徒生童话》催人泪下的故事打动了我;《格列佛游记》入木三分的粉刺警醒了我。或是淡淡的讲述,或是澎湃的呐喊,那一个个引人入胜的故事轮番登场,将我与书的缘分系在了一起。其实,书本无言,却在默默中与读懂他的人实现心灵的挈合。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每天都需要用知识来充实自己。我们班有的同学通过订阅杂志,有的通过自己购书来满足自己对书的渴求,而我趁着中午半个多小时的午休时间钻进阅览室,畅游在书海。看书的时候固然美好然而最痛苦的就是那短暂的时间的结束,那时间大姐高举着“公平,公正”的牌子,而无情的将我与书分开,每每离开阅览室时我只能不舍的回头用无奈的目光与它们告别,它们也流下了不舍的泪水,想挽留我,却无能为力。

我喜欢读书,喜欢享尽这不为所役的人生。在山穷水尽时,随意躺下却又找到内心另一座恬静闲适的村庄······。多谢书的多年陪伴,我与书的故事还将继续,何止《海底两万里》?何止《一千零一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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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有趣的书

全文共 3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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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级 刘皓雨

晚饭的时候,妈妈和爸爸在饭桌上等儿子,十秒后儿子没有来,妈妈叫爸爸去喊儿子。爸爸来到小明的房间,看见儿子趴在地上看呢,儿子根本不知道爸爸进来了。

爸爸拍了拍儿子的肩膀,对儿子说:“快去吃饭。”爸爸要看看是什么书吸引了不爱看书的儿子,哦,原来是《父与子》。

妈妈看见儿子来了,爸爸却没来,儿子和妈妈一直等他,饭都凉了,“儿子,快去看看你爸爸。”小明还没走到房间就听见爸爸哈哈大笑的声音,儿子打开了门,爸爸正趴在地上看那本书呢,儿子也跟着看入迷了。妈妈看儿子也没来,就气呼呼地去看看父子俩在干什么?

妈妈来儿子的房间,一开门看见父子俩头碰头地在看书,眼睛一眨不眨,看得津津有味,爸爸还叫着:“太精彩了!”

这本书真是引人入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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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书里有个我初三作文

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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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本心爱的,它里面是情节正是我想要的,那个故事写得很生动、很逼真。我从小就想过这样的生活。

它这本书有两个主人翁,一个叫孔东东,一个叫孔西西,孔西西是班长,他们不是兄妹,只是同学关系。他们无意中调制出一种可以使人变成一个豌豆大小的小人儿,也可变成一个成年人的药,这种药就叫做酵母汤。

他们也找到了这种药的解药——就是臭豆腐,他们变小后,只要吃一块臭豆腐就可以变回原来的大小。我小时候就想有这种神奇的东西,因为每当我被父母责骂时,我可以喝下酵母汤,变小后就偷偷溜走,也可以变成一个成年人,穿一些漂亮的衣服,去一下自己想去的地方,不用受父母的拘束。

它这本书的情节居然和我小时候想的一样,所以我很喜欢这本书,但是他们很大胆,他们进入贼窝帮助警方调查帮助警方破案。

孔东东变成成年人后,帮助一位妇女冒充她五岁女儿的爸爸。他带着他的“女儿”去麦当劳,他为了扮演一个成年人,他点了他最讨厌的饮料——咖啡。

孔西西变成一个少女,去商城买连衣裙、高跟鞋、项链、耳环,把她没穿过的、没用过的,一次性买了下来,把自己打扮成一个婀娜多姿的女士。

“酵母汤密码”这本书虽然我已经看过很多次,但是我一点也不腻,直到现在我还是很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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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以书的力量作文600字

全文共 1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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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个学期的今天,我们迎来了一年一度的读节,在这美丽的春天里,浓浓的书香飘满在我们的校园之中,就像一阵旋风,传遍了校园的每一个角落。经典伴我成长,书香润我人生!拥有书,我们就拥有了整个世界;拥有书,我们就拥有了美好的明天!一路成长,一路书香。 Just this semester, we have ushered in the annual reading festival. In this beautiful spring, the strong scent of books is filled with our campusAmong them, like a whirlwind, it spread throughout every corner of the campus.The classic accompanies me to grow, book incense moistening my life! With a book, we have the entire world; with the book, we have a beautiful tomorrow! Growing all the way, the scholarly.

书,我生命的源泉。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交谈,成为朋友。”读《论语》,我懂得了为人处事与求学;读《老人与海》,我感受到了善良、质朴与坚韧;……读书不仅陶冶了情操,还提高了我的道德品质。以至于我对书爱不释手。

书,还是我快乐的源泉。我能从书中体会到快乐,一种平常生活中完全没有的快乐。看啊,连微风都惹不住进来和我一起阅读。渐渐地,渐渐地,我进入了书中,我来到了非洲大草原,领略了豹子的凶猛,感受了热带的风情;我又走进了严寒的南极,气氛一下子转变了,我触摸了千年的冰川,我欣赏了企鹅们的歌舞。站在巨人的肩上,我们可以望得更远;以书作垫脚石,我们可以攀得更高。它,承载着人类历史的代代文明;它,传播着古今中外的人文风情。是它,开阔了我的视野,丰富了我的生活;是它,帮助我不断成长,不断进步;是它,给我带来丰收的乐趣。书,是我幸福与快乐的源泉!

直到今天,我看了许多书,学懂了许多知识,自己,也融入到了书中五彩缤纷的世界里,俗话说得好:书中自有黄金在,在一本本的书中,我看见了一件件“无价之宝”——知识,是它给我带来了无限的乐趣。书,更是我们的导师,它不会收你的学费,也不会因为你笨,而打你,它只是默默的给我们传授它的知识,如果你不会,它还会慢慢的,仔细的再教一遍,只要你不断的翻开书,看看,瞧瞧,总会学会的。

书,已经成为了我人生道路上必不可少的益友,它不会藏着掖着,它会无私的把它知道的所有知识教给我。在我伤心时,只要看看它,所有的烦恼都会烟消云散;在我孤独时,看看它,就仿佛有了一个可以诉说如何事的好友,一直陪伴着你,在书中,我可以慢慢地品味着多味的人生。

一本好书,能开辟一方天地;一句经典,能鼓舞人的一生。书籍是在时代的波涛中航行的思想之船,它小心翼翼地把珍贵的货物运送给一代又一代。当我悄然接受这货物时,那已是精神上的读了!

书香,如清凉的泉水滋润着我那广阔的心田,似涓涓细流浸漫了我的心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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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10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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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我将书的界限模糊后又扩大,于我,实体的书自是毋容置喙,一阕诗词是书,一首歌谣,甚至一个人都是书。他们环绕着富有主观性极强的感情色彩,在我的体内碰撞出经久不息的震颤共鸣。

我在书浩渺的文字中寻到新奇的手法,在那儿惊奇着。《计数器少年》一书中形容他“螃蟹般的块状体格”,这比喻用得多妙!再如《追风筝的人》中“一具骷髅伪装成他,前来开门”,我眼前几乎映现出人物极度消瘦的身影了。梁遇春在其对徐志摩坠机身亡发表的悼文中回忆:“他的眼睛又好像希腊雕像那两片光滑的,含有无尽情调的眼睛。”岁月更替轮回,而文字的本质始终未曾改变,反而因时光的积累沉淀得越发厚重且韵味悠长。

我在书含情脉脉的描写中窥见其惊艳。京极堂说:“没有不好看的书,书都是有趣的。”于我而言,我更倾心于其中表达着或是沉重或是缱绻的感情的式样。百人一首中第十六首和歌“别君远赴因幡国,心似稻叶山顶松。天边若闻君相待,自当速速就规程”将其理解成阐释好似上杉景辉与直江兼续的铁一样的主仆关系的词固然可以,但若利用文字自身的灵活性稍加变通,表达了若兼续与石田三成般的深厚友情也未尝不可了。

而除了歌,诗也是极尽抒情之能事。有人这样评价:诗人的灵魂在彼此的分裂和仇恨中,穿越了宇宙,在那里凝视我们这个已经没有诗人的地球。这一方面显示出诗人与世俗格格不入的特例独行性,一方面显示出其在精神领域层面的开明者的地位。在读诗的过程中,我好像不再是我了,身体只是魂魄的暂驻地,我于书中与作者试图表达的心境融合,受到圣礼一般变得虔诚又纯洁,用湿润和孤独的眸子凝视着世界。

我有时也读人,人也是一本书。人们经常将老人的逝世叙述成一座图书馆的消失,其原因大概也在于此吧。《在路上》的主人公迪安,是“西部牛仔的原型和流传至今的拓荒精神的最好诠释者”他生活在社会边缘,穿梭在美国东西海岸间的公路上来往追寻他所向往的无限自由的美国梦。他作为西部夜晚英雄,生气勃勃,不可预测并且旋风般令人晕眩。此人葆有引人羡慕的魅力性格的同时,也像个普通人那样拥有或许可被缩放却无法消除的缺憾。通过读这个人物,我的确得以探视美国拓荒精神的再现以及一种想象的状态和一种醒悟的感觉。这些狂野漾着热量的文字和人物形象赋予我生活的激情与反抗,填充我以各种形状的爱,使我成长为一个更加全面的人。

我与书一直以来是我单方面受惠的交往形式有些令人自愧,然而若要我吐露心声,引用那句顾城写给妻子的话再合适不过“我将默默注视你,让一生都沐浴着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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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书里有个我初二作文

全文共 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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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就爱看,其中有一本与我结下不解之缘,每日形影相随,情深难离。它就是冰心的《繁星·春水》。

《繁星·春水》中都是一些短小却蕴含丰富的小诗。每一首都宛如夜幕中的繁星,荷叶上的露珠,晶莹纯净。每当我捧起它时,感觉书中的感情就是我的情感,书中处处有我的影子,让我迷醉其中。

书中有这样的一段,不仅是我的心声,也是普天下所有儿女的心声:“母亲啊!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它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到你的怀里。”诗人冰心用生动形象的比喻,把母爱之情传达出来,是多么情真意切、感人肺腑啊!

我小时候经常生病,爸爸常年在外地打工,只有母亲一个人照顾我。每当黑夜来临时,总是她在我身边,为我赶走恐惧;每当我头痛发烧时,总是她背着我,送我去医院;每当我受到委屈时,总是她安慰着我,让我破涕为笑……时光暗淡了她的容颜,拘偻了她的腰身,但唯有对我的爱不曾退色。母亲,我就是诗中的那只小鸟,天上的风雨来了,除了你,谁是我在无遮蔽天空下的荫蔽?

《繁星·春水》不仅有我真实的情感体验,还像一面镜子,烛照、荡涤着我的灵魂。

当我受到老师表扬沾沾自喜时,当我站在领奖台上忘乎所以时,当同学请教我问题我趾高气扬时,那几行哲理小诗“墙角的花,你孤芳自赏时,天地便小了“让我一下子就脸红了,是的,我就是那朵孤芳自赏的小花,骄傲自大,心胸狭窄。感谢你——《繁星·春水》,是你让我知道:为人处世应当谦虚、坦荡。生命之花,总是在谦逊的心境中绚烂开放。一旦陷入孤芳自赏之中,就会枯萎凋谢。

捧着它,细细咀嚼,慢慢品尝,就会发现字里行间处处蕴含着我的真情实感,到处可见我的身影。读着它,我体会到了母爱的伟大神圣,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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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推荐一本书五年级

全文共 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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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看了一本世界名著,叫《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的作者是一位苏联的作家,叫欧斯特罗夫斯基。读了这本书之后,我非常感动。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位叫保尔的青年人,原来他是一位小流氓,很爱玩的。但是,后来由于俄国沙皇被反叛者给打败了,俄国社会马上就乱了。反叛者镇压了老百姓,使俄国上下一片混乱。保尔在朋友的帮助下,慢慢成了一位革命者,参加了这场战争。但战争是残酷的,保尔在战争中不幸失去了一只眼睛,一只手和一条腿。战争结束之后,他在修铁路时又失去了一只手。后来,革命者把他送到医院里,让他接受治疗,可保尔却偏偏不治。日子过久了,他的病又影响了另一部分,使他变成了百分之百的残疾人。从这里,我看见了他的意志非常坚强,要是别人的话,早就跳楼自杀了。可是,保尔活得坚强又乐观。

读了这本书后,我觉得人必须要活得坚强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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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500字

全文共 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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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好可以愉悦人的心灵,好书如同好茶,滋润你的心田;好书如同好酒,浇走你心中的忧愁。今天我就向大家推荐一本好书。

这本书叫做《童年》,它的作者是高尔基,一提到童年,大家脑海中浮现的是几个小伙伴下河抓鱼、做游戏,但这本童年讲的却不是作者童年的愉快,而是作者小时候悲惨的经历。

《童年》讲述的是主人公阿廖沙三岁时失去了父亲,母亲瓦尔瓦拉把他寄养在外祖父卡什林家,在阿廖沙3到11岁间,他见到了外祖父的专横暴躁,外祖母的仁慈温柔,两个舅舅的不争气,以及小茨冈的乐观、淳朴,这本书生动的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前苏联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写出了高尔基对苦难的认识,对社会人生的独特见解,字里行间通动着一股生生不息的热望与坚强。

阿廖沙寄住在外祖父家时,又接触到一种小市民的社会生活,而这个阶层的人的所作所为令人不堪,甚至令人感到厌恶,然而阿廖沙单纯完美的心灵并未受这些消极态度的同化,始终保持着自己高尚的思想,这种思想贯穿了他的一生,体现了他的所有内在美,阿廖沙的童年就如此,让人有不由得在同情他的同时产生一种敬佩之情。

想到阿廖沙,再想到我,心中会不觉地羞愧,阿廖沙比我还小一点,可我却不能像他那样,从今天起,我也要向阿廖沙学习。

童年属于你,同样也属于我,当然在我们内心感到空旷时,回想一下童年时代的自己,它会净化你的灵魂,让你生出无限感慨。去读一读《童年》吧,我相信他会带给你一段不一样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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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推荐一本书四年级

全文共 2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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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十分适合小学生看的一系列故事——《笑猫日记》。

“笑猫”,相信许多小朋友都对它很熟悉吧!没错,《笑猫日记》的日记的主人公就是发生在这只爱笑的猫身上。

《笑猫日记》是系列丛,有好多本,而我更喜欢里面的《保姆狗的阴谋》这本,它讲了一只纯种的德国猎肠狗因嫉妒牧羊犬帅仔得宠,所以想害死牧羊犬,但害人终害己,猎肠狗死于它自己精心策划的一场车祸,当它快死的时候,才明白它的行为是错的,后悔起来,但为时已晚啊。

这本书用动物们之间的故事来告诉我们一些嫉妒心强的人的下场,其实嫉妒是一个心结,留着它你不会感到快乐,解开它你会顿感轻松。

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很迫切想看这本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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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书虫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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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的名人都非常喜欢读,孔子说过:“学儿不厌,诲人不倦”杜甫也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也是一个小书虫,非常喜欢读书。

我看过非常多的书,有关于孔子的,马小跳的,动物小说------记得我小时候第一次读的书是一本动物小说,当时我还不怎么会看字,但是我还是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不时还在把手放到嘴里吸吸。

现在我喜欢看的书是动物类小说,和名人类小说。在孔子的书上,我发现了几个故事:孔子经常学习到深夜,他的弟子们没次都贡劝老师早点休息,而孔子说:"学儿不厌,诲人不倦”突然那一本书的绳子一下子断了,接着两本书的绳子也断了,这就是"韦编三绝”的故事。

有一次,我在看着书,不知不觉中,已经到了九点多了,要不是妈妈跑过来叫我睡觉,我可能还在看书呢!

我以前经常只是把这一本书读完就可以了,像完成任务一样。之后老师教了我们一个读书的方法,那就是“煮书”从那时开始起我就不像以前那样走马观花,而是认真去体会里面每一个字,每一句话的意思。

通过读书我懂得了恐龙,动物等的知识和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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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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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坐在课堂里,聆听老师的讲解,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让自己的大脑日益充盈。我喜欢在课间,和同学为某道数学题争的面耳赤红。对了,成功的喜悦让我笑,错了我仍然会笑,因为失败让我学到了将车停靠在路边;打开车门;然后安详的倚在方向盘上。这位司机在临终前想到的是别人,想到的是社会,而不是自己。我被他的精神所感动,使我联想到自己平时一些自私的行为而羞耻,更使我能够客观的剖析自己。

我喜欢一个人静静的坐在桌前,一朵小花,一杯清茶享受书中的乐趣。我抗日英雄牺牲而悲哀;为卖火柴的小女孩冻死街头而哭泣,为林黛玉小姐的含泪九泉鸣不平,为芳汀的悲惨遭遇而叹息,更为过五关斩六将的英雄关羽而敬佩。甚至琼瑶催人泪下的言情小说,金庸老先生的“武侠秘籍”,罗贯中的红楼梦,都使我流连忘返。

我十分崇敬那些出口成章,妙语连珠,博学多才的能人,他们惟妙惟俏的语言使我心驰神往,自愧不如。不用说,我也知道,正是他们博览群书才会如此。古往今来,哪个成就事业者不是读书万卷?

如果说课堂的读书让我学习,让我思考,那么课外的读书让我了解,让我思索,而人世间的读书更让我成熟,让我成长。

读书为我消除疲劳,陶治性情,使我崇尚真善美,增强我前进的勇气,鞭策我明知扬帆,去实现凌云壮志。有那么多那么多的歌颂,都化作了我心底的一声由衷的感叹:“读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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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书里书外,步履不停作文800字

全文共 10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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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春。一束光漫过窗棂,透着野草的清香。泡好一杯茶,坐于阳光灿烂处,茶叶浮沉,光影斑驳。便翻开夏目漱石的《草枕》,趁着春日,走进那诗与远方的画卷中。

天色黯淡,雨丝飘絮,云雾般朦胧。在山间的小路行走,两旁都簇拥着芳香与盎然。左顾,是成片的油菜花田,雨幕下仍是漂亮的颜色;右盼,是满山杂树,青墨一片,略显深沉,此中又不乏有浅粉色的山樱花层层摇曳,构成一幅和谐而难以言状的风景画。想必是自然界的美妙之处。

跟随着漱石先生,步履不停。在诗境中漫步,心境也得到濡养。远离尘世的繁华,只盼能在非人情的天地逍遥片刻。生活在尘埃四起的烟土里,即便是纯净的心灵,也不免会受到些许污染,也不免会坠入浊水同流合污,一旦坠入歧途,便难以修正。滚滚浊浪在身后呼啸,这时,我们渴望进入那样一个境界。“春风伴惟然,唯闻串串马铃声。”

迟暮的春色里,诗人善作俳句,身临其境时,不由得诗兴大发,同时画意也顺势浮起,拿起画板,在茫茫空白中渲染出一片色彩。路途还在继续。绕过一道山川,偶遇漫天烟雨,偶遇遍地落花,开阔的天地,尽收眼底。空旷的山谷间,偶尔有几声云雀啁啾,踮脚而行,却始终不见踪影,唯有空闻其声,也算作一种珍贵的享受。心中想到,人与自然的距离,仍有三分。尝试亲近,也须敬畏。

浮生半日,却也走过了。行经山中旅馆,歇息一些时日。沏一壶茶,与人长谈;泡一温泉,竹林环绕;春宵花影,月下低吟。纵使此刻脚步停下,但是心的旅程依然。漱石先生热衷于吟诗作画,而我也在独自思索。

“醒悟无论搬去何处都不易生存时,便产生了诗词,出现了绘画。”诗画,是人寄托心灵的去处,阅读,又何尝不是?我虽不是画中人,但心中已然有一片意境,那是满篇的诗情画意。艳红的山茶、洁白的木莲,此起彼伏地绽开。心境的窗口,也都一扇扇地开。全然没有顾虑。中的世界,是漱石先生寻得解脱之境,也是我在空虚时的安身之地。

文字,固然让人心旷神怡,而文字给人带来的启发与思考,则愈加难能可贵。那是心在沉淀。我们的一生,无时无刻地背着行囊,无论轻重。时代的浪潮在背后滚滚而流,它推动着前面的人前进,同时也将后面的人吞噬。即便是蜗行,我们的步伐也不得停止。谁都不想落后于谁。于是,我们步履不停,而心,也要激进向前。

夏目漱石笔下的世界,是我心中的一幅永恒的画卷。那般的描绘,那般的写照,总能让人心安,让人有归宿之感。在阅读中,我体会着艺术家的情感交织,同时也洞察着自己的心境更迭,偶尔有几缕思绪,便把它记下,小心翼翼地珍藏。

书里,是脚下的路在走;书外,是心灵的路在走。

暮春。里里外外,步履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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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5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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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看了《小王子》这本,深受感动,久久沉浸在小王子的世界里。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写道“我”因为飞机故障停在了沙漠里,这让“我”遇到了小王子。故事开始很有趣,讲的是小王子从小行星B612来,去了很多小行星,最后为了追寻生命的真谛而消失在地球上的故事。

我觉得每个人心里都有最重要的东西,最重要的东西各不相同。小王子认为照顾好自己的花才是最重要的,国王认为控制宇宙才是最重要的,虚荣的人想要有很多崇拜者,回忆过去的酒鬼需要整天喝酒解闷。专注于数星星的商人,埋头读书的地理学家,点灯的人都在做着自己认为最重要的事,却似乎不明白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让我们认为他们的所作所为是荒谬的。其实想想,我们的人生也会有同样的问题,犯同样的错误。最后,小王子驯养的狐狸用自己的言行告诉小王子,本质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要用心去体会。

我很喜欢小王子,因为他是那么纯洁,善良,敏感。为了追求生命的真善美,他不在乎牺牲自己的生命。他小心翼翼地照顾着他的玫瑰,提醒我们生活中的责任。他的故事告诉我们人生的哲学,告诉我们,如果我们忠实地对待自己喜欢的东西,幸福是有代价的。

朋友们,当你们想到天空中有超过5.01亿个小铃铛的时候,会不会觉得很幸福很幸福?所以才推荐一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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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五年级推荐一本书优秀作文

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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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很多有趣的,其中最喜欢的一本叫作《夏洛的网》。

我要推荐的书就是《夏洛的网》,里面主要进述了:在朱克曼家里养了一群小动物,其中小猪威你伯和蜘蛛夏洛建立了真挚的友谊。然而,威你伯的未来是被做成熏肉火腿,它的愿望是能看到冬天的雪,却只能悲痛绝望地接受做火腿的命运。蜘蛛夏洛不想让事情这么残忍,它坚信威尔伯不会被做成火腿。因此夏洛便开始一根丝根丝地把网织在猪圈门口那里,为了把这个巨大的工程完成,夏洛争分夺秒地在织,白天,它几乎没有怎么和威你伯玩,晚上它也不会休息,而是继续不停地织啊织。因此夏洛一点休息的时间都没有,但它并没有因为累而屈服,因为它觉得,越早织好就越好。终于,就这样几个星期后,夏洛织完了。它吐出的丝被人视为"网上文字",人们以为是小猪威你伯弄出来的,觉得很奇妙,这便让威尔伯获得了一个特别奖和一个安享天年的未来。威尔伯终于看到了冬天的雪,而夏洛却死掉了,然后,就像所有的轮回,新的生命出现,新的蜘蛛诞生。

我推荐这本书的原因是:这本书的作者对文中的几个重要人物描写得十分精彩,故事情节引人入胜。从这本书中我也悟出了一个道理来:朋友之间要互相帮助,和平相处,要像故事中的夏洛和威尔伯那样,对彼此关心和帮助,有一只雀没有磕磕绊绊,这才是真正的友谊!

这就是我推荐的书——《夏洛的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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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好书伴我行600字话题

全文共 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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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以怡情,足以傅彩,足以长才,为何不读书?

题记

俗话说“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可见读书备受推崇。古往今来,好读书者如同恒河沙数,吾亦是其中一份子。

窃认为读书好处良多,但最见于怡情、傅彩、长才三点。

读书足以怡情。其怡情者,最见于心中苦闷、孤独、愤慨与失望无处排遣之时,此时若手上有一佳作,则无限的苦闷与烦恼就都将被灵魂与精神的充实所代替,愤慨也终将化为平静,失望的心也将受到鼓舞。为何读书有此等效果?因为佳作必细细品读,方能解其中味,细读,浸染,尔后超脱。因此吾爱读书,愿能得书香长伴,则人生一大幸事!

读书足以傅彩。其傅彩者,最见于写作时好词佳句信手拈来,不觉有一丝停滞。若能做到常读书、读好书,则心中就能辨别何为好文,在平时阅读中亦能积累丰富的词句,则文章便能写好、写妙、写绝。世间锦绣皆为我所用,何其快哉!故吾爱读书,如得书香常伴,则人生一大乐事!

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可见读书足以长才,其长才者,最见于思维之敏捷,知识之丰富。如使人常读书,则对知识均有涉猎,自然才气滋生,触类旁通。由是则凡人可以此蜕变为有识之士。故吾爱读书,若得书香长伴,则生而无憾也!

由此,读书既有诸多好处,则为何不读书?至此,吾下定决心,凡吾感兴趣之好书者,吾必阅之。吾必不因他事而停止阅读,虽工作紧急、任务繁重,亦要偷闲读书,以书香作伴,用以怡情,用以傅彩,用以长才。

漫漫人生,书香作伴;沉醉于斯,幸福绵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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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回乡偶书的作文

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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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知章是一位有名的大诗人,他的诗家喻户晓。从小他出生在一个偏远的小山村里,他三十七岁的时候考 中了 进士,便离开故乡,来到京城寻找自己的新生活。

就这样过了几十年过去了,贺知章,越来越想念自己的家乡了。

有一天贺知章正坐在井边休息,这时他发现自己的家乡口音虽然没有改变,但是,两鬓已经花白了,贺知 章看到了井中的自己,已经老了于是就辞官回村了,一路上他日夜兼程,就是盼望早点回到故乡,一天又一天 过去了,他终于来到了故乡,他在家乡的小路上溜达,边看看家乡有没有变化,家乡的美景依旧。远处一排排 高山高耸入云,山下的青草碧绿碧绿的,有一条清澈的小河,一排排房屋干干净净,整整洁洁。

这时他看见几个孩子正在村口玩游戏,贺知章走过去,小孩看见了一个陌生人很奇怪,就笑着问:"您是 从哪来的呀?"贺知章有点伤感,心想:看来我真老了,连自己家乡的人都不认识我了。贺知章回到家写了一 首诗"回乡

唐 贺知章

少小离家老大回,

乡音无改鬓毛衰。

儿童相见不相识,

笑问客从何处来。"贺知章这首诗一直流传着,直到现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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