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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遵法守法的作文优秀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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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守法小公民

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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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为一名小学生,,应当学习法律法规,作一个守法公民.

在我们身边,常常会出现一些坏人,遇到坏人时,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我们也是社会的一员,所以要遵守法律法规.要想遵守法律法规,我们首先要了解法律法规.有些人也许想问:我又不懂法律法规,怎么遵守?其实,法律之所以会出现,就是因为社会上出现了一些不公平,让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的事,大家才会制定一些法律法规,生活中,只要我们做的事合理,公道,就不算犯法.

也许有些人会问:为什么大家都说法律公平,难道就不可能有不公平的地方吗?对此,我的回答是,也许法律有不公平的地方,但人们发现了一定会改,.因为法律是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法则.

有一些犯糊涂的人耐不住性子,会去犯法,可要提醒这些人,:一定不要犯法,犯法后,你就得到了一点好处,但法律法规却会让你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因为法律是公平的.

我们要做尊法,守法,知法,懂法的小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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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基层党员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2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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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若干重大问题,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会精神十分丰富,新观点、新理论很多。基层干部、普通群众、青年学生学习贯彻、深刻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笔者认为领会“三个是什么”就可以纲举目张,心中有法。

第一,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的意义是什么?

四中全会总结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强调,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司法体制不断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

全会分析指出,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相比,法治建设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有的法律法规未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执法体制权责脱节、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仍然存在,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较为突出,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反映强烈;部分社会成员尊法信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权意识不强,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这些问题,违背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妨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必须下大气力加以解决。

因此,全会提出了依法治国的重要性紧迫性,强调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从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要性紧迫性去理解,我的体会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目的意义可以归纳为以下六个需要:实现中国梦的需要;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需要;保证社会安定有序的需要;树立政府形象的需要;提升公民素质的需要。

第二,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系统工程的要件是什么?

《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这个系统工程,我认为主要由以下要件组成:指导思想、总的目标、目标途径、体系布局、基本原则、重要任务。

指导思想指方向:大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总目标里两建设,目标途径三推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总目标下,提出了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体系布局五大法:法律规范体系要完备、法治实施体系要高效、法治监督体系要严密、法治保障体系要有力、党内法规体系要完善。

基本原则五坚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重要任务有六项:第一任务是立法,科学立法靠宪法,讲的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第二任务讲执法,严格执法在政府,讲的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第三任务说司法,公正司法最要命,讲的是公正司法是生命线,必须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第四任务是守法,全民守法要普法,讲的是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第五任务抓队伍,队伍建设有章法,讲的是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最后任务党领导,加强领导要依法,讲的是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六项任务前四项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十六字”方针,即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其中,科学立法是前提,严格执法是关键,公正司法是防线,全民守法是基础。

第三,领会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我们的行为要求是什么?

一句话:做敬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明白人。

1.敬法。就是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无论你是官还是民,无论你是贫还是富,无论你职务高低,都要敬畏法律,把法治当作一种信仰。

2. 懂法。就是要学法知法。作为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要学习熟悉分管领域和履行职责岗位相关的法律法规。全会强调,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作为公民,要学习与日常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四中全会为公民学法提出了具体措施: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提高普法实效。

3.守法。作为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要把守法作为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作为公民,要把守法作为一种行为习惯,养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意识。为了增强全民守法意识,四中全会强调要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4.用法。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作为公民,要学会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不懂法,可以请律师。因家庭困难请不起律师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决不做违法犯罪的笨事、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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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知法守法用法作文600字

全文共 7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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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我终于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太仓日报小记者,怀着激动的心情我参加了7月16日在太仓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举办的“2019年法治教育活动”。

首先,我们认真聆听了熊教授的讲座,学到了许多关于法律的知识。我了解到法律是国家的产物,是全体国民意志的体现,是国家的统治工具。我们国家的法律分为两种,一种是母法,就是我们国家的最高法律——宪法;一种是子法,它是母法的对称,只是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某一问题法律效力,不得违背宪法。虽然法律是国家的统治工具,但是法律却也能保护我们每一个人,当我们的利益受到侵犯的时候,我们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随后,我们一行人坐上大巴,前往双凤镇基层党员干部纪法治教育基地,我真正体验了一把小记者生活,深入到了学习现场。在那里,我们看了5大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动漫,听了讲解员姐姐介绍的法律知识;还共同欣赏了一部电影《毫厘》。其中,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那部电影。电影中有个村民为了不拆掉自己的违章建筑,拿着一张存有十万元的银行卡,去贿赂主办拆除违章建筑工程的村书记。当时,村书记的儿子为了要读好的学校,正缺钱买学区房,村民就抓住了这个弱点,把钱送给了村书记的老婆。村书记得知后,毅然把这十万元退了回去,坚定自己的立场,坚决不收。他的老婆为此跟他大闹一场,但最后村书记说:“要是我拿钱,那我就是犯法了呀!”他的老婆才罢了休。看到这,我不禁在心里给村书记点个大大的赞,法律面前没有人有特权。

虽然我现在只是一名小学生,看上去法律离我们很远,其实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比如说过马路不闯红灯要走走斑马线,再比如垃圾要分类扔,还有不能在校园中欺负弱小等等,这些都是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我们要从小知法守法、用法,做未来合格社会小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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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知法守法敬法

全文共 8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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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组织开展“与法同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是今年市委决策部署的一项重大主题教育活动,对于提升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增进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法是国家制定的法律、法令的总称。法律是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一定的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宪法和基本法律;法令是国家行政机关颁布的带有规范性、法律性的文件。

对国家来说,法是一切行为规范的准则,所有公民无一例外必须自觉遵守,这是公平正义的基石。就我市而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也十分必要。近年来,我市通过“两创”大讨论、“东阳人文精神”大讨论、“文明在东阳”等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解放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提升了素质,为加快经济发展、形成追赶之势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今后我们要继续扩大发展成果,实现新的跨越,更需要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全体市民的素养,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就是法律素养。可以这样说,一个地方的投资环境优不优、发展潜力大不大,和这个地方的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强不强、守法氛围浓不浓有很大关系,因为知法守法的多了,违法乱纪的自然就少了,发展环境也就好了。开展“与法同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就是要增强全体市民的法律意识,用法律来规范大家的行为,使遵纪守法成为每一个人的自觉行动。

与法同行,就要学法知法。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不论是已有法律还是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条例,每位领导都要带头学好,带头钻研,带头掌握。此外还要通过普法教育等形式,使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知法、懂法,知道哪些是法律允许的,哪些是法律禁止的,做到心中有数。

与法同行,还要守法用法。对法要存有敬畏之心,法无禁止皆可行,法有规定皆遵从。令行禁止,这是对一个公民的基本要求,也是自觉守法过程中可以参照的一个判断标准。学法知法和守法用法是有机统一的。守法用法首先需要学法知法,学以致用,不学无以致用;学法知法是为了更好地守法用法,用以促学,不用无以促学。通过不断地学法用法,不仅能促使自己守法,同时也能监督别人守法,形成良性循环。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市委的总体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下大力气抓好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建设法治东阳、和谐东阳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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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银行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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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9日,农行陕西省铜川分行组织机关全体员工参加省行“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动员(视频)会,会议在铜川行三楼会议室召开。与此同时,辖属县级支行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员工、营业网点负责人、运营主管等在各个分会场亦参加视频会。

会前,农行陕西分行王伟行长作了简要讲话,随即,委托纪委书记程锦前代表党委、纪委作了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动员报告。报告中,程锦前同志指出,此次视频大会是安排部署陕西农行系统案例警示教育活动的启动大会,为此,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充分认识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要准确把握警示教育活动的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督导落实,确保警示教育活动顺利开展。

报告结束后,陕西省纪委第七纪检监察室王文艺作了《认清新形势,适应新要求,廉洁履职,安全履职》的案例警示专题报告。报告共分为三个部分,即认清危害、认清形势和从我做起。第一部分根据由古至今、由国内到国外发生的历史事件,让大家深切体会到腐败问题的严重危害,通过腐败根源的分析,使与会者认清了腐败的本质;第二部分讲述对当前反腐败新形势新要求的认识。同时,在第三部分提出两点建议。一是千万别侥幸,坚定走正道;二是及时建立管用的制度。

王文艺同志幽默风趣的报告风格博得了阵阵掌声,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将拒腐防变的思想根植于心,使员工对“知法、守法、敬法”有了一个全新认知。

会后,省农行王伟行长作出精辟小结。他指出,王文艺同志的案例警示教育专题报告深入浅出,直击时弊,从逻辑高度、人性深度的不同视角,启示大家时刻警醒自己,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两学一做”时期更要以身作则,发挥先锋示范作用。对此,全行上下务必牢记纪律规矩,牢固道德底线,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争做“守规、守纪、守法”农行人,为陕西农行金融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内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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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银行行长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1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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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提高依纪依法惩治腐败的能力。当前,长沙市提出了建设“廉洁长沙”的目标,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争当学法敬法守法用法的表率,打造一支过硬队伍,才能理直气壮监督别人,为“廉洁长沙”建设保驾护航。

争当学法知法的表率。法律是社会秩序的保障,是一种宝贵的软实力。实践证明,只有把法律法规学好了、装进脑子了,才能转化为内心的行为规范和工作准则,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执纪。当前,一些党员干部包括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法治观念相对淡薄,还在以人治的眼光看待法治、以人治的思维研判法治、以人治的方式实施法治,显然不符合依法治国、依法执纪的要求。作为肩负监督使命、维护党纪政纪的纪检监察干部,更应该学法、知法、懂法,突出抓好党章、行政监察法、纪律处分条例等的学习,提高依法执纪监督的水平。要注重打造学习型班子和学习型机关,把法律知识学习作为干部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营造比学赶超的学法氛围。

争当敬法畏法的表率。美国法学家伯尔曼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对法的信仰更多体现在对法的敬畏。只有对法律心存敬畏,才能“思”而出乎理智、“做” 而有所顾忌、“行”而不忘法纪。一要内化为一种信仰。法律是公平、正义、道德、伦理的化身,是人类对理想境界和美好生活向往与追求的具体体现。纪检监察干部应怀着一颗忠实、诚恳的心,带头崇敬法律,体味法律的含义和真谛,以自身对法的敬畏引导人们相信法律、依赖法律、信仰法律。二要演化为一种文化。纪检监察干部在对待法律、执行法律上应该充分考虑社会民众的需求和感受,尊重社会习惯和传统基因,让敬法畏法形成良好风气。三要羽化为一种理性。对法的敬畏不是缚住手脚畏首畏尾,不是不思进取的循规蹈矩,而是政治上的成熟稳健,是应有的胸襟和作风。时刻敬畏法律,做事就有尺度,行为就有规范,就会自觉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约束自己,在工作生活中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使自己始终保持公道正派的品质,坚守清正廉洁的操守。

争当依法用法的表率。纪检监察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和业务性强,依法执纪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一要养成依法用法习惯。强化依法执纪意识,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开展工作,既要在了解的基础上用全、在熟悉的基础上用准,又要在精通的基础上用活。二要坚持依法依规办案。对纪检监察干部来说,“违纪违法”是“高压线”,碰不得;“违规办案”是“地雷阵”,踩不得。要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的要求,坚持加大办案力度与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相统一,力求法纪、政治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三要准确定位依法办事。按照“三转”要求,重新审视和准确把握纪检监察工作的定位,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执法的再执法”,把握重点,突出主业,严格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办事,加快推进职能、方式和作风的转变。

争当守法护法的表率。执纪当先守纪,正人必先正己。法律是人们最起码的行为规范,也是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带头遵守的行为准则和基本底线。首先,要摒弃特权思想。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别人的同时也要主动接受监督,坚决克服特权思想,反对特权行为和特权现象,将自己置于法律约束之中和群众监督之下,不当特殊公民,自觉地无条件地遵守法律。其次,要带头遵纪守法,要求别人做的自己带头做,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能越雷池半步。第三,要敢于捍卫法律。己正方能正人。纪检监察干部该碰硬时必须坚决碰硬,对违背原则和明显有问题的事情要敢于说不,坚信邪不压正,勇于并善于排除干扰和阻力,真正做党纪国法的有力“捍卫者”和经得起考验、战斗力强的反腐“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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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遵法守法高三作文

全文共 10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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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 Even if a country has strong economic strength, if there is no sound legal system and no nationals who abide by the law, they still cannot be regarded as a real civilization.

古今中外,遵纪守法者层出不穷。像古稀腊著名哲学家苏格拉底就是用生命去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在“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他并判他极刑关头,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并且一切准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他成了古代人民遵纪守法的榜样,成了当代人民颂传的守法典范。

在中华大地上,同样遍布着“遵纪守法“的光荣足迹。从为了大部队的行动,坚守纪律,强忍着烈火烧身直至牺牲的邱少云,到为了扞卫法律的尊严,以自己的毕生心血忠实地履行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神圣职责的任长霞……我们的身边从来就不缺少学习的榜样:我们的老师早早到校,从不迟到早退,即使生病了也坚守岗位;我们学生诚实做人、按时上学、认真听讲,即使拾到存折、重金也能拾金不昧;我们周边的居民或诚信经商,或廉洁为官,哪一个不是遵纪守法的楷模?!正因为有了大众的守法,才有我们如今和谐的社会!

然而,某些人骨子里根本没有把国家的法纪当回事,成了和谐社会不和谐的音符,他们不仅没有把违法乱纪看作是一种耻辱,反而把善钻法纪的空子当成是自己的“本事“!我们应该对他们的行为感到羞耻!

那么也许有人会问:如何遵纪守法?怎样才算遵纪守法?显然,每一天,我们都可能面临着是非荣辱的选择:今天考试,有一道题我不会,是作弊得高分,还是承认自己不会而去认真补习?经过十字路口,是停下遵守信号灯,还是快步抢行?看到别人有困难,是热心相助,还是冷漠处之?面对艰难,是自强不息,还是自暴自弃?

事实上,举手之间,有善恶美丑;点滴之中,见是非荣辱。我们只有从身边的一点一滴做起,才能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中华民族才能真正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就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时尚追求吧!那么我相信我们的社会将会更和谐,更可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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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教师党员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1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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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实现全民守法的目标,把“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之一,阐明了守法对于法治建设的重要作用,必将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产生深刻影响。

“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从制定出新中国第一部法律婚姻法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我国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但法律要充分发挥作用,离不开信法、守法的深厚土壤。如果一个国家没有法治信仰,一个社会缺乏法治精神,法治就会成为无本之木、无根之花、无源之水,法虽立而难行。只有把培育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树立法治意识置于法治建设全局的重要位置,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才能让法治在人民心中生根,在社会运行中生效。

信仰不会自发产生。培育法治信仰,离不开富有成效的宣传教育。只有通过深入基层、走进社区等方式,深化和创新法治宣传,扩大和增进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了解,才能进一步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培养知法懂法守法的现代公民,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需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让法治进校园、进教材,将法治精神和道德建设结合起来,提高普法教育的有效性,从知法懂法进而到信法用法,牢固树立起对法治的信仰。

法治建设有赖实践。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感知,很大程度来源于切身体验。完善和健全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救助,让老百姓打得起官司,让群众合理诉求及时就地解决,全社会尊法守法必然渐成风尚。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畅通群众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建立健全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化解纠纷、利益表达等机制,使群众合法权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得到切实维护和保障,就会极大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法治信仰落地生根找到坚固支点。

事实是最有力的说明,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是法治信仰最好的支撑。法治不是抽象概念而在于具体实施,存在于每一次执法、司法实施的过程中。公正的裁判是加固法治信仰的基石,而不公正的裁判会污染法治精神的源头。如果通过正常程序不能得到公平正义,人民群众对执法部门司法机关就难以形成信任,其公信力就会受到损害。只有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让违法者付出代价,杜绝法外开恩,对每一起司法个案都公正审理,才能使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成为全民信仰。

“风成于上,俗化于下”。培育法治信仰,离不开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引领示范。近些年来,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在不断提高,但一些贪赃枉法、违法违纪插手干预司法个案等现象依然存在,侵蚀着法律的权威,损害了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仰。只有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体现出对法治的忠诚和捍卫,不违法行使权力,更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违法者受到惩处,才能引导群众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带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之风,坚定法治信仰。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在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进程中,只要我们每个人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持之以恒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就一定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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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优秀党员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9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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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农行桂林分行辖属灵川、阳朔、临桂、七星等各支行纷纷开展知法守法、敬法演讲比赛、邀请专家开展宣讲活动、观看大型法制展览等,掀起知法、守法、敬法警示教育活动高潮,不断强化法规法纪和反腐倡廉教育,提升全行员工守法意识和素质。

该行警示教育活动以知法守法敬法为主题,重点开展学展板、图册、警示录,学《准则》和《条例》活动。将重要案防制度、《刑法》、服刑人员悔过书摘录等,制作成学习展板、图册,进行展示。重点掌握重要案防制度的基本原则、重要条款以及在案防工作中的意义和作用等。通过学习展板中展示的贪污、挪用、贿赂、失职、违法发放贷款、非法吸收存款、伪造金融票证等7种《刑法》中与银行从业人员密切相关的罪名及相关知识,重点掌握概念定义、构成要件、立案标准、司法解释、量刑标准等,强化法制意识,筑牢思想防火墙。通过观看图册中摘录的服刑人员悔过书,剖析服刑人员从萌发作案动机,到作案、潜逃直至服刑期间的心理活动和感受,让广大干部员工充分认识到违法犯罪的严重危害性,给本人、家庭、单位及他人带来的巨大伤害,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汇编的2015年以来的几起银行违纪违法案件,通过深刻剖析案件产生的原因及教训,用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干部员工引以为戒,防止重蹈覆辙,发挥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农行桂林分行还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学习《准则》和《条例》原文,重点掌握全面从严治党中依规治党、德法相依的深刻含义,唤醒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结合展板、图册、警示录中展示的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学习《准则》和《条例》中相关条款,重点掌握制定这些条款的目的意义和重要作用。

同时,要求各支行、各部室结合本行案件和违规多发领域,针对风险控制薄弱环节,梳理相关制度办法和操作流程,分别组织本条线员工学习与本岗位相关的规章制度,重点掌握本条线业务操作的风险点及防控要求。

为抓好学习活动,农行桂林分行在组织和机制上进行了保障。成立了由一把手挂帅的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成立了办事机构,统一组织开展活动。全辖各支行、各部门还通过组织督导检查、召开推进会和协调会等形式,密切关注活动进展情况,认真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指导、督促下级行完成有关工作,确保活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桂林分行对辖内不少于50%的一级支行进行督导,确保学习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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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做个守法小公民作文800字

全文共 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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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当你看见路人闯红灯,看见有人酒驾被抓,你是不是感到司空见惯、习以为常呢?以前的我就是这样。直到有一天,因为一个货车司机的酒驾让我失去了疼我爱我的姥爷,才发现自己错了。痛定思痛,自那以后,每每听到或看到有人酒驾被抓,心里就会骂道:“活该!”

人的生命是脆弱的,在天灾人祸面前更是不堪一击。而法律,就是我们公民最好的保护神。它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保护我们的私人财产。试想也许国家的政策早出台几年,也许我的姥爷就不会遭遇车祸了。可事情已经发生,没有挽回的机会。苍白的抱怨唤不回什么。对此,我只希望国家的法律可以更加健全

我现在是中学生,正值青春年华。每天都有许多事要去做,每天也会面临许多次的选择——去不去做,怎么做。快节奏的生活,没有太充分的时间来让我们考虑。因此只有制定一个的标准,才可以让我们更好更快的处理事情,而最好的标准就是我们知道的为数不多的法律和刻在脑中的道德,如果这些都偏了,偏移了本来的轨道,那以小积大,终将使自己踏入踏入班房。我们中学生,在学校认真的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平日里更可以多读书看报,多看看新闻,增长知识和法律意识。让法律成为一种日常,这样就可以大大避免以后因为不懂法而受欺负、犯法。

在学校,要杜绝那些抄作业,迟到早退,打架斗殴的事件,毕竟我们是学生,总要有学生的样子。在家里,要孝敬父母,多干干家务,让父母减轻负担,为人子女,孝字当头。在公共场合,要讲文明,不乱丢垃圾,不大声喧哗。面对不法事件要敢于制止,当然我们还只是未成年人,但是打个电话的力气还是有的,作为公民,理应如此。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园里亦有校园里的规矩,我们应该认真遵守《中学生守则》,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法律。严于律已,做到“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勤勤恳恳,脚踏实地,认真选则道路,从自己做起,自强、自尊、自重、自爱,做新时代的中国好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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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农业银行知法守法敬法征文

全文共 3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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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农行海宁市支行扎实推进“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在全行上下营造学法律法规、学规章制度、学业务知识的良好氛围。

全体员工学习《海宁市支行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对方案中相关内容和工作要求进行解读,将反面案例与正面教育相结合,从自身、家庭、单位的角度出发,分析违法的惨痛教训,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从中我们知道,要通过全员学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来引导广大员工增强法治观念和合规意识,也要通过对典型案例的解读和警示,让员工从中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以杜绝思想隐患,提升员工守法意识和素质。

该行切实把本此教育活动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员工的“双四十个严禁”学习有机结合起来,制定分步实施计划,认真落实,加强组织领导,严肃学习纪律,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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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争做守法小公民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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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上午,闲着没事,一个人来到大街上.一边走,一边想,买什么东西好呢?走着走着,被一家精品店给吸引住了.走了进去,商店那琳琅满目的商品一下就让 眼花缭乱,看中了一款特别漂亮的手表,表盘是心型,上面镶嵌着许多可以活动的钻石,很适合 这个六年级的学生戴.越看越喜欢,于是 决定买下来.可是一看手表的价钱,呆住了:150元.这么贵,买不起呀!只好依依不舍地离开了这家店.

一边垂头丧气地往家走,一边想:要是那块手表再便宜点就好了,妈妈也许会给 钱买呢!突然,发现在一个角落里有一个皮夹.连忙跑上去,用迅雷不及掩耳之速拾起了皮夹,然后快速跑到一个人很少的小区里,忐忑不安打开钱夹.啊,惊呆了!有这么多张百元大钞!心里像揣了一只小兔子,顿时不知该怎么办才好.这时,的脑海中正义和邪恶在争论不休:

你今天真幸运,可以去买手表拉!”

“不,这是别人的钱,你不能拿!”

“得了吧,别装好人,你要是拿回去给失主,就是傻瓜拉!”

“你不要被贪欲冲昏了头脑!为失主想想吧,他该是多么着急啊!这钱可能是失主的救命钱啊!老师不是常常教导你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合格小公民吗?如果你这么做,能配做少先队员吗?”

“别还,别……”

渐渐的,发现正义的那一方声音越来越大了,盖过了另一方的声音.同时 也为自己刚才的想法而惭愧.虽然 喜欢那块手表,但是用这样的钱买来的手表,戴了也不会安心.于是,来到了派出所,把钱交给了警察叔叔.

回家的路上,心里美滋滋的,比买了手表还开心.因为,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合格小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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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领导学习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89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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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局党组安排,这次中心组学习要我作个中心发言。主要是就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谈点粗浅体会

一、充分认识两项法规修订的必要性和同时发布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 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猛药去病、重点治乱的决心,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呈现出以严治党的新常态,特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纳入法制建设的“五大体系”之列。将“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六大任务”之一,凸显了从严治党的地位和极端重要性。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各类社会矛盾日益突显,在这种环境和条件下,一些党员和党组织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已成为党的一大忧患,现行一些党内监督法规制度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需要。急需修改和完善有关制度和纪律,对广大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进行更为明确的规范和约束。经过几年的实践,修改“条例”和“准则”应运而生。

原《廉政准则》是在1997年《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2010年1月颁布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适用对象过窄,规范的只是党员领导干部,未能涵盖全体党员。二是缺少正面倡导,其中“8个禁止”“52个不准”均为“负面清单”,许多条款与修订前《党纪处分条例》和国家法律重复。三是“廉洁”主题不够突出,有一些内容与廉洁主题无直接关联。

原《党纪处分条例》是在1997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2003年12月颁布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违反党章、损害党章权威的违纪行为缺乏必要和严肃的责任追究。二是纪法不分,近半数条款与《刑法》等国家法律规定重复,将适用于全体公民的法律规范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标准,降低了对党组织和党员的要求。三是有必要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内容纳入条例。基于以上情况,亟须对《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这两项关联度更高的法规先行修订。通过修订,真正把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在全党树起来,切实唤醒广大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提高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则的自觉性,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修订《准则》和《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我们党的力量所在。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保持党员的先进性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生命力的关键。当前我们面临着党的领导弱化和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严峻挑战。党要实现长期执政,永葆青春与活力,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经得起长期执政的考验,就必须加强纪律建设,因此在目前修订《则准》和《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

(二)修订《准则》和《条例》,是党内法规建设与时俱进的实践成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突出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深刻总结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令计划、郭伯雄等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损害党的事业案件的深刻教训;狠抓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言出纪随,寸步不让,敢于较真;加大反腐惩恶力度,注意党纪与国法有效衔接;强化巡视监督,加大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力度,集中清理裸官、人事档案造假等问题,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和执行纪律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近年来,强力的惩治腐败,“打虎”和“拍蝇”的丰富实践为党内法规制度创新奠定坚实基础。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把这些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总结提炼出来,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

(三)修订《准则》和《条例》,是全党发出的道德宣誓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全面从严治党,必然要求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准则》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紧扣廉洁自律、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线,展现了共产党人高尚的道德追求,是向全党发出的道德宣誓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要求广大党员干部扎紧纪律的笼子,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二、学懂弄清《准则》和《条例》的“新”和“严”

(一)两个比较读懂《准则》。 新出台的《准则》,充分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是我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准则》加上导语、小标题仅有281个字,其条文可谓精简之至;然而细究其演变及由来,其内涵又可谓深刻之至。不妨从两个比较来解读。

1.与其前身2010年颁行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比较。现在叫《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两者的差异从两个标题的不同即可一览无余。前身之准则适用对象为党员领导干部,条文有3600余字,内容涵盖“8个禁止”“52个不准”等我们耳熟能详的禁止性条款。修订后的《准则》删繁就简,紧紧扣住“廉洁自律”这一条,其适用范围覆盖全体党员,同时依然突出党员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标准。不再与纪律处分条例相关条款相重复。

2.与同时颁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比较。《准则》共8条,分为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三部分,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重申党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道德情操“四个必须”原则要求。二是围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对全体党员提出“四条规范”。三是围绕廉洁从政,从公仆本色、权力行使、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要求更高的“四条规范”。《条例》有3编11章133条,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三部分,开列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纪律”,其条文甚为周密,共有1.7万余字。两相比较,前者简洁,后者繁密;前者是自律要求,后者是他律戒尺;前者为宣示性的道德倡导,后者是开出的“负面清单”;前者是可见可及的理想情操“高线”,后者为不可触碰的现实纪律“底线”。

(二)新《纪律处分条例》新在哪里?

1.新修订的《条例》有很多创新之处。新修订的《条例》是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从严治党的最新成果,有很多创新之处。与原《条例》相比,明确了《条例》适用范围,使党员清楚了底线、明白了规矩,突出了党纪特色;用负面清单方式列举六大类违纪行为及处分措施,删除与法律重复的大量条款,实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吸收了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成果,将很多新形式的违纪行为纳入处分范围;与《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下称《准则》)同时修订发布,体现了“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的新思路。

2.新修订的《条例》明确了适应范围,突出了党纪特色。在第一条开宗明义指出,制定本条例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第三条进一步指出,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根据党章制定的纪律要求,是管党治党的戒尺,有别于国家法律和社会道德等规则,是比法律更严的规矩。在《条例》分则规定中,将大量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但违反党纪的行为纳入处分范围,既反映了党纪严于国法的要求,也充分体现了政党特色和党纪特色。

3.新修订的《条例》实现“纪”与“法”的有效衔接。为解决原《条例》存在纪法不分,把公民不能违反的法律底线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底线,降低了对党组织和党员要求的问题,修订后的《条例》删除了79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条款。但是,违法始于破纪,删除国法已有规定的内容,并不是说这些行为就不再是违纪,不再给予党纪处分。

《条例》通过设定专门条款的方式,实现党纪处分与国法处理的有效衔接。

一是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二是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这种情况与上一种情况的差别在于,前者规定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情节比较严重;而后者所针对的行为不涉及犯罪,仅仅在客观表现上有刑法规定的行为,但情节较犯罪行为要轻微得多。

三是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对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本条规定针对的是党员有违反刑法以外的其他违法行为,比如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海关法、财政法律法规等行为。

四是规定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以及党员犯罪被单处罚金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这是本次修订新增的内容,以实现纪法之间有效衔接。

五是规定党员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因犯罪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或者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这是沿用和保留了原《条例》的规定。针对的是“党员有犯罪行为,且受到了刑事处罚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的情况。

4. 新修订的《条例》体现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 新修订的《条例》在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中增加了“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的内容。就是要求各级党组织在监督执纪时要准确把握“四种形态”,善于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是极极少数,改变以前那种在调查中不是“好同志”、就是“阶下囚”的状况,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5. 新修订的《条例》吸收了十八大以来提出的八项规定、反“四风”等最新成果。修订后的《条例》吸收了十八大以来提出的八项规定、反“四风”等新的制度成果,体现了时代性。十八大以来一共出台了30多部廉政新规,既有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的,也有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和廉洁纪律方面的。为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条例》将其中最重要的要求转化为纪律条文,成为新的党纪部分。在六大违纪行为中,都补充了新的内容。

例如,在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方面,将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对抗组织审查,党员领导干部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等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的违纪行为纳入处分范围。这些修订内容,体现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分开的理念,有利于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把纪律摆在前面,防止由小错酿成大错、从违纪走向违法。

又如,在廉洁纪律方面,将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适用公务用车或者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接受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违规公务接待纳入廉洁纪律处分范围。

再如,在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将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法活动等行为纳入违反工作纪律部分;将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纳入违反生活纪律的部分。

6.《条例》与《准则》同时修订发布体现了“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新思路。管党治党既要靠党章和党内法规,也要靠道德伦理和理想信念。此次《准则》和《条例》同步修改,一方面是二者紧密联系,需要统筹考虑,另一方面是二者功能有别,需要分别规范。《准则》规定了党员必须遵守的高线道德标准,是共产党倡导的廉洁自律要求,体现了我们党“以德治党”的决心和要求。《条例》是党员必须坚守的底线,用“负面清单”的方式,明确规定了违反六种纪律的行为及处分措施,体现了我们党“依规治党”的决心。

(三)新修订的《条例》严在哪里?

在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要求,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梳理《条例》内容,“全面从严治党”的理念始终贯穿全文。为何要特别强调“严”字?这个“严”字又体现在哪些方面?通过与原《条例》的比较对照,就能找到答案。

1.纪在法前,对党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原《条例》分则中将违纪行为分为:①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②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③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④贪污贿赂行为⑤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行为⑥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⑦失职渎职行为⑧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的行为⑨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10类违纪行为,其中有半数以上条款与刑法等国家法律规定重复,比如贪污贿赂行为(原条例第9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原条例第15章)等。

党是政治组织,党规党纪保证着党的理想信念宗旨,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底线;法律体现国家意志,是全体公民的底线。原《条例》将适用于全体公民的法律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实际上是降低了对党组织和党员的要求。

正因为此,此次《条例》的修订,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作为重要原则。将违纪行为分为了六种:一是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二是违反组织纪律;三是违反廉洁纪律;四是违反群众纪律;五是违反工作纪律;六是违反生活纪律,使《条例》的内容真正回归党的纪律,为广大党员开列了一份“负面清单”。

在中央纪委近期通报的周本顺、杨栋梁、乐大克等人被“双开”的消息中,通篇“纪言纪语”。如,“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之中没有了以往常出现的“违法”二字,过去惯用的“收受贿赂”、“行贿”等字眼也不再出现,行文措辞主要体现违纪问题。这正是纪法分开、纪严于法的生动体现。

2.处分“加码”,违纪将挨更重的板子。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治,要害在严。如果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便容易造成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使党无法充分应对新形势下的风险和挑战。此次《条例》的修订,坚持“严”字当头,对不少处分条款进行了“加码”,倘若今后违纪,责罚的“板子”将打得更重,付出的违纪成本也将更高。

修订后的《条例》第二章第九条规定: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而在原《条例》中,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与受到警告处分相对应的时间则都是一年。虽只有一字之差,却表明党员如果受到严重警告处分,承担的后果将更严重。

类似从严加码的变化还体现在修订后《条例》的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等条款。如,“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的,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有“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等三类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党员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等等。这些都是增补的内容,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和目的。

在增补的同时,新修订的《条例》对原有一些条款也进行了调整。如,原《条例》第六十六条“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等,第七十五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等两项条款,其最重处分为“留党察看”,而新《条例》将此两项的最重处分“升级”为“开除党籍”。

值得注意的是,修订后的《条例》除了加重责罚之外,也注重抓早抓小、治病救人,体现对党员的关心爱护。如,原《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宣布除名”。修订后的《条例》则规定,“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对其进行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予以劝退或者除名”。

3.条款增加,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就是不断扎紧党纪党规的笼子。新修订的《条例》,针对现阶段党纪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和遵守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特别是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相关要求转化为纪律条文,使党纪党规的笼子扎得更紧。

在党的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这次修订后的《条例》,把政治纪律排在“六大纪律”之首。相比原《条例》,在政治纪律的“负面清单”中,新增了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组织或者参加迷信活动、搞无原则一团和气以及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的违纪条款。

除政治纪律外,新修订的《条例》还增加了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反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搞权色交易和钱色交易,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违纪条款。

三、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

(一)要多渠道多形式学习宣传,唤醒党规法纪意识。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不能等同于一般性文件的学习。省局机关各级党组织要以组织学习宣传为契机,唤醒全体党员的党规党纪意识。学习宣传措施要实、形式要新、氛围要浓、效果要好。每个基层党组织、每一名党员,都要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纪检监察室要带头学习好、严格执行好。

(二)要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创新监督执纪方式。一方面,要创新执纪方式,要运用好王岐山书记提出的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即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在重点查处全省移民系统党员干部在十大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同时,也要重视审查一般性违纪行为,逐步加大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比重。认真回应移民群众关切,提升信访主渠道的公信力。全面深化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抓早抓小,关口前移,做到“触角”灵敏,有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有效阻断违纪进程,使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成为极少数。

(三)严格实施责任追究,推动落实“两个责任”。我们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贯彻《准则》和《条例》为抓手,牵住“两个责任”这个牛鼻子,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挺起来。

一是坚持以上率下,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作为纪检组长,我履行着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坚守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协助党组织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认真开展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言行,切实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好、执行好、坚守好。党组各成员履行着“一岗双责”责任,各处室、中心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在遵规守纪上把自己摆进去,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带头遵守党的纪律规矩,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中央权威。

二是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真正使压力在肩、责任压身。党员领导干部既要以身作则,又要教育管理党员干部不踩底线、越红线。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并对照《准则》和《条例》,查摆自身问题,即查即改,立行立改,使每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心有所戒、行有所止。

三是坚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深化“三转”,聚焦主业,加大纪律执行和审查力度,进一步加大对移民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力度。明年省局将结合业务,有效整合工作力量,开展“移民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治理”活动,按照“部署启动、自查自纠、检查验收、整章建制、严格规范”5个阶段,通过开展对移民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治理,以达到资金内审、稽察、监测评估、绩效评价“四位一体”监管全覆盖,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严肃查处和整改贪污、套取、挪用、挤占、截留移民资金等行为,进一步规范移民资金监督管理,保障移民合法权益。做到问题线索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四是坚持制度跟进,形成配套完善的遵规守纪制度保障。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省局党组制定出台了《省移民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和《省移民局关于实行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问责追责暂行规定》等一系列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靠制度管事管人。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要以“三严三实”的要求,不断完善遵规守纪的制度规定,进一步明确责任、划分任务、强化举措、巩固成果,真正把党的纪律规矩记在心里、抓在手上,不折不扣地坚决贯彻落实在行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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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知法守法敬法做优秀中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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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到“法”这个字,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那什么是法?我认为法是安全的眼睛,懂法就能辨明邪正,认清是非;法是知慧的窗口,对人的思想进行点拔,行为加以制约。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知道宇宙中的星球,都在按照各自的轨道运行,否则就会发生天体大碰撞;马路上的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然就会发生交通事故。我们生活在社会上,必然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一旦违反法律,也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我们青少年在身体发育成长的同时,也是世界观、人生观逐步形成的关键时期。我们面对的世界,有鲜花也有野草;有阳光灿烂,也有夜暗阴霾,有携手同歌,也有拼搏竞争;在我们渴求知识,崇尚善良的同时,也最容易受到不良社会风气影响,被愚昧左右和欲望诱惑,从而出现违纪、违法甚至犯罪的可怕事件.所以我们要从小就学法、知法,才能宏扬正义,远离邪恶。

人们常说,家庭教育是我们的第一堂课,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记得班里曾做过一次试验.老师问:“如果有人欺负你,你怎么办?”竟然有半数以上的同学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师接着问:“为什么?”那些同学便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 我庆幸,爸爸妈妈从没用这样不正确的思想教育我.但是,那些同龄人的话仍让我震惊.大人们是注意言传身教的啊!难怪因早恋而怀孕的少年犯刘美娜对着她的父亲指责道:“你成天在家看那些三级片,你有什么资格管我!”家庭教育的影响,难道还不足以引以为戒吗?

当今,最普遍也是最为人们关注的话题,大概是“校园勒索案件”了吧.前些天在电视上播放的《今日说法》栏目中,看到这样一个案例:16岁的中学生小天(化名)因多次被所谓的学校“老大”勒索而不敢向家长说明,终于老羞成怒,用匕首将其中一人刺死……小天就这样亲手毁了自己的美好前途,小天的失足,让我们为之谓叹,为之惆怅,为之痛心,为之惋惜……但我们能做的,难道真的就只有这些吗?设想一下,如果小天被逼无奈时能用“法”维护自身的权益,这一切悲剧恐怕就不会发生了吧!

邓小平爷爷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但是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说,我们或许只是一个正在叩响法制大门的学生,对所谓的法制只略知一二,但是迎着时代的朝阳,法制对于我们来说再也不是一个陌生的名词了,它引导着我们的生活,引导着我们的学习,引导着我们前进的步伐。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只有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制知识,才能迈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关键所在。我们广大青少年只有认真学习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知法的人;因为只有知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

同学们,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未来的国家是法制的国家,而法制的国家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造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我们今天的中学生是明天国家各项事业的接班人,将要承担依法建设国家、依法管理国家、依法发展国家的神圣使命。我们只有将法伴随于我们的身边,从自己做起,宏扬法制精神,学法、知法,做守法、用法的中学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十年、二十年、五十年,甚至百年之后,仍可以挺起胸膛,自豪地说:“看,我们做到了!我们做到了‘法在我身边’!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国家,无愧于这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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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优秀党员知法守法敬法学习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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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 这体现了我们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对执政规律的深刻把握、对执政使命的勇敢担当,对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和领导水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作为财政监察机关的一名党员干部,在建设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切实履行好职责,必须结合工作实际,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做到善用法律武器,不断提升工作能力。

一、牢固树立法治思维

法是全社会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社会关系的调节器。法治是利益协调、权益保障的根本依据,也是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有效手段。法治思维是按照法治的理念、原则、精神和逻辑对所遇到的情况进行分析的思想认识活动。

立足工作岗位,牢固树立法治思维,要提高法制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自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要相信法律,主动学习法律基本知识,让自觉运用法律成为一种工作习惯和工作方式;要依法办事,坚持权利义务相统一,尊重客观事实,增强证据意识,讲求工作程序;要更多地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思路,更自觉地用法治手段破解工作难题。

二、切实掌握法律知识

知法、懂法才能更加自觉地守法、用法。当前,积极参加“六五”普法活动,利用集中培训、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学习法律知识。联系工作实际,不仅学习《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财经类法律,还要学习与工作密切相关的《保密法》、《档案法》、《消防法》、《劳动合同法》、《交通安全法》、《食品卫生安全法》、《政务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不仅知晓记牢主要法律条款,还要深入领会立法精神;不仅自己带头学习法律,还要协助领导在全办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认真遵守法律规定

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好财政检查审理工作,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查处的违法违纪行为,督促严格追究责任,该移送处理的及时移送,该处罚的按程序处罚,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依法做好各项行政管理工作,加强政务公开的保密审查,抓好机要室、档案室建设管理使用,强化物防、技防、人防三位一体的保密措施,严防互联网和协同办公平台信息泄密。在机要档案、行政管理、车辆行使、食品卫生、劳动用工、消防安全等工作中,都要依法办事,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把相关法律规定不折不扣全面贯彻落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和每个环节。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履行职责,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运用好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要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框架内,将上级政策文件的要求,细化成具体可操作的实施办法,真正用务实管用的制度措施管人管事。制度的制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广泛征求意见,正确处理各方面关系,有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要严格执行制度,自觉以法律、制度为活动准则,带头按法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办事,妥善处理法、理、情的关系,自觉自愿接受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大力宣传法律,积极推动财政监督检查案例库建设,促进完善财税法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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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做守法小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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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一名小学生,,应当学习法律法规,作一个守法公民.

在我们身边,常常会出现一些坏人,遇到坏人时,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我们也是社会的一员,所以要遵守法律法规.要想遵守法律法规,我们首先要了解法律法规.有些人也许想问:我又不懂法律法规,怎么遵守?其实,法律之所以会出现,就是因为社会上出现了一些不公平,让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的事,大家才会制定一些法律法规,生活中,只要我们做的事合理,公道,就不算犯法.

也许有些人会问:为什么大家都说法律公平,难道就不可能有不公平的地方吗?对此,我的回答是,也许法律有不公平的地方,但人们发现了一定会改,.因为法律是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法则.

有一些犯糊涂的人耐不住性子,会去犯法,可要提醒这些人,:一定不要犯法,犯法后,你就得到了一点好处,但法律法规却会让你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因为法律是公平的.

我们要做尊法,守法,知法,懂法的小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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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银行行长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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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院的安排部署,应中国农业银行扶余支行之邀,2016年7月12日,扶余院联合中国农业银行扶余支行召开展了“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专题讲座会。中国农业银行扶余支行全体员工60余人参加了会议。中国农业银行扶余支行副行长郭成主持会议并宣读了《中国农业银行扶余支行“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活动方案》,之后由扶余院职务犯罪检察部部长(松原市院宣讲团成员)姜清波部长作了“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专题讲座。

姜清波部长围绕“腐败的成因与反腐败的对策、银行系统职务犯罪趋向与预防和如何“知法、守法、敬法”等方面内容,给与会人员上了一堂精彩生动的预防课。姜部长结合当地和外地检察机关办理的金融系统职务犯罪案例,通过案例着重讲了为什么要“知法”、“守法”和“敬法”以及不“知法”、“守法”和“敬法”带来的后果,同时,讲解了职务犯罪的特点、成因、危害,叮嘱大家要加强自身修养,牢守道德底线、纪律禁线和法律防线。姜部长的讲座深入浅出,语重心长,引人深思,发人深省,对于农行系统今后预防职务犯罪、避免金融风险、促进队伍廉政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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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做一个诚信与守法的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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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民族五千年的历史中,流传着无数感人的美德故事。他们追求“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道德境界,他们恪守诚信,与人为善……-

我爷爷是一个诚实守信的菜农,他的信誉很高。他卖菜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刚喷过农药的蔬菜不卖。二是不把坏菜夹在好菜里卖。三是从不短斤少两。菜贩子都喜欢买我爷爷的“放心菜”。

一次,一个菜贩子买了我爷爷200元的大白菜。菜装车后,他掏出一沓钱数好扔给我爷爷开车就走了。我爷爷拿起钱来一数发现多了50元,笑嘻嘻地说:“这混小子。”我高兴地说:“爷爷,你今天发了点小财了,白白多赚了50元。”爷爷突然严肃地对我说:“这钱能拿吗?黄金失去可再得,名誉失去难挽回,不能拿人家的昧心钱。”过了几天,那个菜贩再来的时候,爷爷把钱还给了他说:“小伙子,以后注意点,别再毛手毛脚的了。”那个菜贩子深受感动,到处宣传我爷爷的好人好事。爷爷也一直深受人们敬重。

自古以来,诚信的故事俯拾即是。商鞅立木取信,获得百姓信任,从而推行了新法;臾骈不负信,获得世人尊敬;季扎挂剑了却徐国国君的心愿,传为千古佳话。同时,我们也看到,商纣失诚信,加速了国家的灭亡;楚怀王失信,不但忘了国,还使一代贤臣饮恨汨罗江……故我们不但看过讴歌诚实鞭打无信的故事,我们还传颂着“宁可穷而有志,不可富而无信”之类的民间谚语。不难理解,诚信是人们立身、修德、处事的根本。拥有诚信,一根小小的火柴,可以燃亮一片心空;拥有诚信,一片小小的绿叶,可以倾倒一个季节;拥有诚信,一朵小小的浪花,可以飞溅起整个海洋。相信诚信的力量,它可以点石成金,触木为玉。

我决心也像爷爷一样,做一个诚信守法的好公民,真心帮助每一个需要帮助的同学,学习同学的长处,取长补短,拒绝考试作弊等不良习气,让诚信扎根我的心灵,铭记国旗下的誓言:努力学习,报效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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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学法知法守法作文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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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些事情,需要法律的保护。我们作为一名少先队员,作为一位社会小公民,应该学法、懂法、知法守法,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次,我和妈妈在云和街道行走,看见两个小孩在马路边追逐嬉戏。突然,从左边急速驶来一辆小轿车,那两个小孩仍然在你追我赶,丝毫没有察觉到危险的到来,轿车司机紧急刹车,这才没有引起一场车祸的发生,但却把司机惊出了一身冷汗。

与法同行,让我们懂得岁月之短暂,生命之宝贵;与法同行,让我们摆脱冲动与鲁莽,拥有理智与稳重;与法同行,让我们拥有灿烂辉煌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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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是守法小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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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题记

同学们,你们知道法律吗?你们遵守法律吗?你们接触过法律吗?今天,我们就深入了解“法律”二字。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的规矩。我国熟知的法律有《宪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当遇到危险时,我们应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一日,小明放学时,遇到高年级同学的抢劫,身上所有的钱都被抢走了。回家后,因为不懂法律,并不是立即报案,而是告诉哥哥,让哥哥带了几个人把那些高年级同学打了一顿,最后不仅没报成仇,反而被警方抓住。如果当时小明遭到抢劫后,及时告诉家长或老师,向公安机关报案,那高年级的同学便会得到应有的惩罚,小明他们也不会被抓了。然而小明不懂法律,可见,法律对我们来说是多么重要。

以上的小明是不懂法律才犯得法,还有的同学懂法,却不愿遵守法律,想要自己解决此事,固执地认为自己可以处理好,结果捞得了同小明一样的下场。如果人人都靠自己解决事情,那这个世界将会变成什么样?法律就是为了避免这种情况而建立的,大家一定要知法、懂法,更要最遵守法律,不自作主张、自以为是。

许多同学不愿遵守法律是因为不想把事情闹大,不想让别人知道,要么就自己去解决,要么就忍气吞声。殊不知,当别人侵犯了自己的权益,直到你受到了不小的伤害,甚至死亡时,事情才真正闹大了。我们应当阻止这种事情发生,不让事情“闹大”。

许多人认为,现今世界和平,法律跟我们擦不上边,引而忽视了法律。这样似乎平安无事,但当我们需要法律时,后悔也来不及。你如果轻视法律,那法律也会轻视你,这会造成严重的危害。同学们,从现在做起,真正成为守法的小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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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守法礼让文明出行”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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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市民、驾驶人:

我市正在开展为期三年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为增强市民文明交通意识,维护良好交通环境,夯实文明城市创建基础,规范城区行车秩序,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潜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现向全体市民和全市驾驶人倡议: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践行交通文明、告别交通陋习,守交通安全法、做文明交通人,共同把我市打造成为安全畅通、文明和谐城市。

一、规范停车,确保道路安全畅通。自觉从我做起,做到车辆按规定停放,还道于民,严禁在停车泊位以外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随意停放,临时停车要进入停车场或停放在停车泊位上;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在人行道上施划的停放区停放时,车头朝外、有序停放,杜绝乱停车现象,当规范停车的示范者、监督者。

二、文明行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随意调头,不随意变道或随意超车、不逆向行驶;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飙车、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

三、文明行路,自觉维护交通秩序。做到步行走人行道、过马路走斑马线、不翻越道路隔离栏、不在机动车道散发小广告;自行车、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服从交警指挥管理,杜绝交通陋习,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

四、崇尚礼让,不争道抢行。驾驶机动车要主动礼让行人和非机动车。遇有信号灯让行人通过时,应当停车让行;行经人行横道时,减速慢行;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时,应当主动避让。做到车辆让行人、转弯让直行、右转让左转、超车让对行。

五、注重卫生,拒绝车窗抛物。不向车外吐痰和扔东西,同时提醒和劝告乘坐人员不向车外吐痰和扔东西,保持市容环境整洁。

希望广大市民和驾驶人朋友们积极支持配合公安交管工作,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规范交通行为,营造一个道路畅通、秩序井然、车辆停放规范的交通环境,共同来维护潜江良好城市形象,为创造全国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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