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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遵法守法的作文【实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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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守法的少年作文400字

全文共 6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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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通常我们所说的规矩,就是国家或地方制定的各种法律法规,它是规范人们行为的标准,是约束人们的道德准绳,它是公正的,也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做守法少年。它严惩那些有法不依、违法乱纪的犯罪分子,保护那些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的合法公民,在法制进程日益加快的现代社会,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对法律的认识不足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也被国家摆上了重要日程。

说起学习法律知识,肯定会有不少学生嗤之以鼻,他们总认为法律是对成年人的一种约束以及对那些犯罪分子的一种惩罚,和自己扯不上任何关系。似乎只有听说到某种刑事案件的时候,才会想到法律。可是这种想法实在是幼稚的可笑。就拿一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情来说吧,三年前,我们县两名14岁的中学生在郊外抢劫杀害了一名女出租车司机,在案发前,他们只是手头有点紧,没钱去网吧,就想到了抢劫,可在他们实施抢劫的过程中,由于受害者奋力反抗,这两个少年产生了罪恶的念头,痛下杀手,葬送了一个鲜活的生命,小学生作文《做守法的少年》。被捕后,他们曾多次向警方辩解,“只是想要几个钱,当初并没有想到杀人”。然而,法律更注重的是事实,而不是一个人的想法或出发点。当法官宣布他们将被判处13年和14年的有期徒刑时,这两个少年沉重的低下了头。也是一个14岁的少年,因为忍受不了学习的辛苦,贪图享乐,纠集几个同龄人,背着父母和老师,吃喝玩乐,直至辍学,没钱了,他们就去抢、去偷,最后锒铛入狱,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人生是美好的,为了让更多的人享受到更美好的人生。让我们从现在做起,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合格小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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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诚信守法的作文

全文共 8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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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曾说过:“生命是一条奔流不息的河,我们都是过河的人。在生命之河的左岸是诚信,在生命之河的右岸是守法。我们乘坐着各自独有的船在左岸与右岸之间穿梭,才知道——诚信守法是我们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

“诚信守法”,“诚”就是内诚于己,诚实做人,诚实做事,实事求是;“信”就是外信于人,有信用,讲信誉,守信义;“守”就是遵守、依照;“法”就是法律法规。它们是我们生命中最不可缺少的。

有位伟人曾说过:“失足,你可以马上恢复站立;失信,你也许永难挽回。”由此可见,诚信对我们来说是多么重要呀!拥有诚信就像拥有太阳,无时无刻都照亮着我们的生活,使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而失去诚信则像失去了灵魂,无时无刻都在行尸走肉,生活也就只有阴暗了。

诚信是人生中最珍贵的财富。许多商家因为手握诚信而生意兴隆,可也有一些商家因为眼前的一点点利益,而不择手段,对消费者不讲诚信,最后使得自己臭名远扬,导致失去了财富,失去了名誉,也失去最重要的诚信。我们有目共睹的是,古往今来,没有一个靠坑骗、欺诈消费者而成为誉满天下的商家。而在我的身边也有这样不讲诚信的例子:有的同学没做作业,就抄袭他人的,或者对老师撒谎,更或者为了在考试时拿到“一考惊人”的分数而作弊。这又怎么算得上一名诚实守信的好学生?我们都知道,没有一个学生能通过考试作弊而成为学业优秀的学子,更没有一个靠剽窃他人劳动成果而成为学富五车的大学者。

诚信像我们的左手,而守法就像我们的右手,则诚信守法是我们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当我们拥有了左手,右手也一样会拥有,因为左手与右手之间有韧带与神经相连。

在这个法制的社会里,守法是我们每个人都要做好的。法律法规是我们人生中的保护层。只要我们每个人做好自己,不去捅破这保护层,我们都是最高贵的人。但许多人因为法律意识淡薄,所以就做出了抢劫、偷窃、伤人、杀人、破坏公物、闯红灯等,导致了许多宝贵的生命就这样失去,许多美好的青春就这样在牢房中流逝。而守法,则成就了不一样精彩的人生,演绎了一部属于自己的守法电影。

在我们有限的生命中,握住最重要的“诚信守法”,度过每一天,就是最充实、最快乐的。因为诚信守法是我们最珍贵的财富。

[诚信守法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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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是守法小公民

全文共 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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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题记

同学们,你们知道法律吗?你们遵守法律吗?你们接触过法律吗?今天,我们就深入了解“法律”二字。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的规矩。我国熟知的法律有《宪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当遇到危险时,我们应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一日,小明放学时,遇到高年级同学的抢劫,身上所有的钱都被抢走了。回家后,因为不懂法律,并不是立即报案,而是告诉哥哥,让哥哥带了几个人把那些高年级同学打了一顿,最后不仅没报成仇,反而被警方抓住。如果当时小明遭到抢劫后,及时告诉家长或老师,向公安机关报案,那高年级的同学便会得到应有的惩罚,小明他们也不会被抓了。然而小明不懂法律,可见,法律对我们来说是多么重要。

以上的小明是不懂法律才犯得法,还有的同学懂法,却不愿遵守法律,想要自己解决此事,固执地认为自己可以处理好,结果捞得了同小明一样的下场。如果人人都靠自己解决事情,那这个世界将会变成什么样?法律就是为了避免这种情况而建立的,大家一定要知法、懂法,更要最遵守法律,不自作主张、自以为是。

许多同学不愿遵守法律是因为不想把事情闹大,不想让别人知道,要么就自己去解决,要么就忍气吞声。殊不知,当别人侵犯了自己的权益,直到你受到了不小的伤害,甚至死亡时,事情才真正闹大了。我们应当阻止这种事情发生,不让事情“闹大”。

许多人认为,现今世界和平,法律跟我们擦不上边,引而忽视了法律。这样似乎平安无事,但当我们需要法律时,后悔也来不及。你如果轻视法律,那法律也会轻视你,这会造成严重的危害。同学们,从现在做起,真正成为守法的小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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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学法知法守法作文200字

全文共 2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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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生活中,法律无处不在,它就像一双宽大而温暖的手,轻轻的呵护着我们的成长,保护着我们,它是我们生活中的“守护者”,我们享受权益,要法律的保护,学法、用法、护法,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守法是我们应尽的义务。

我们小学生各方面都还很不成熟。由于我们现在的生活环境非常的复杂,存在着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侵犯青少年合法权益和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我们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当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就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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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争当文明守法青少年作文400字

全文共 7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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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法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一个国家的法律体制完善与否也日益成为衡量这个国家现代化程度高低的标志。我国法律法规也日趋完善,只要留意不难发现我们身边无处不存在法律的气息。《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教师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作为一名中学生应该学法、懂法、守法。 然而,根据管家有关数据表明: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呈大幅度增长趋势,可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对我们来说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青少年违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受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比如在社会不讲社会公德,惹事生非、打架斗殴、偷窃敲诈。在学校不遵守中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这些青少年学生虽然也知道自己所作所为是违法违纪的,但他们无法真心地体会到事态的严重性。因此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屡见不鲜。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被老师批评,没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习惯成自然,违纪就会逐步成违法,以后到社会就有可能作为法的事。

有的同学认为如今是追求个性化的社会,如果被学校这个规那个矩束缚,不利于自己发展,作了违纪的事才能体现自己的潇洒,但是,设想一下,如果学校没有了校规校纪,那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如何保障?一个从小没有遵纪守法的意识与习惯的人,长大了很难说他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

遵纪守法是一种被人们公认的美德。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遵纪是守法的基础,青少年时代是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黄金时代,我们青少年学生要认真学习《中学生守则》、遵守校纪校规,遵纪守法,严以律己,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自强、自尊、自重、自爱,争当一个文明的新时代青少年。

[争当文明守法青少年作文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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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党员干部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21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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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和圆满落幕,全国各地都掀起了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新风。作为一名司法系统普通党员,下面我就谈谈我对此次十八大报告及此次大会中各方面创新之处的理解和感悟。

首先值得一提的是,今年胡锦涛主席在做十八大报告时的一句“不念全文,只讲要点”可以说是开场的亮点,与以往念报告的方式相比有很大突破。这种改变由领导人来带动,看似不经意但是带来的将会是一股会议的新风,这种改变不仅节约了时间,提高了会议效率,更让我们看到领导人于细微之处彰显的睿智、大气、亲和力和创造力。

其次我想就十八大报告中涉及到的内容创新谈谈我的体会。此次党的十八大报告主题鲜明深刻,内容博大精深,提出了一系列的新观点、新论断、新表述、新概括、新要求、新任务和新举措,是一篇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真理之光的纲领性文件。通过对报告的初步学习和梳理,我觉得重大的理论创新和突出亮点主要表现在:

一、对科学发展观作出新的历史定位。党的十八大报告将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列为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实现了党的指导思想的又一次与时俱进。

二、从数字的角度可以看出十八大报告中的理论闪光点。如首次提出“两个同步”: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出“三个自信”:即全党要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提出“四种监督”和“四个意识”:即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而且全党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创新意识、宗旨意识和使命意识”;提出“五位一体”,全面落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其中首次写入生态文明建设;明确提出了“八个坚持”,即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必须坚持推进改革开放,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必须坚持促进社会和谐,必须坚持和平发展,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将“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首次写入党的代表大会报告;

三、党的十八大提出“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从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到十八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虽然只有这一字之改,但却是一个质的飞跃,它把全面小康社会的美好图景更具体更生动地呈现在全国人民面前,也把我们党对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强决心和信心展现出来;

四、党的十八大报告分别从国家、社会和个人三个层面用24个字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了概括,即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五、党的十八大报告对创新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作出新表述,提出了社会建设的两个重点内容—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而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根本。胡.锦.涛总书记在十八大报告中提出,“要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寥寥数十字,高度概括了民生之所需,百姓之所求;充分体现了党对民生事业的关心和重视,表达了我党进一步做好民生事业的坚强决心,透露出浓浓的民生情。

六、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生态文明的论述也有许多新的观点、新的思想和新的阐述,令人耳目一新。比如报告提出的“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等。

七、对执政党建设规律的认识有了新突破。一是把党的纯洁性纳入党的建设的主线中,使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有了更坚实的保证。二是提出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目标。三是提出要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和自我提高的能力。我想无论是专家学者还是普通百姓,大家都能从这些新的提法中找寻到未来中国的发展密码,从中感受出十八大所带来的温暖和感动。我想我们都不会忘记,当胡锦涛总书记作完报告,在其间响起过37次掌声之后,掌声再度响起。这一次的掌声更加坚定,更加热烈,热情澎湃,经久不息。从这阵阵雷鸣般的掌声中,我们不仅读出了人民对党和政府执着的信任、坚定的支持,更读出了中国人民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的共同愿望和顽强奋斗、艰苦奋斗、不懈奋斗的旺盛斗志。至今仍让我感动的是,来自山西的代表巨晓林在朗读自己写的献礼十八大的诗歌中泣不成声,从一幅自创的画有“放大镜中嵌套心形”的漫画中,我们看到了人民的新期盼以及他们对国家繁荣发展的信心,正是这种最朴素的表白映射出人民最忠诚的感情。

除了以上提到的关于十八大报告的量化解读让人感叹外,十八大的会风和语言也令人折服,会风务实高效,语言简练朴实,没有大话、套话和废话,许多还是老百姓日常的大实话,使大家都听得懂,听得明白,听的实在,体现了近年来中央倡导的求真务实的文风。同时报告的语言始终充满着对人民、对国家、对民族的一种深厚感情,近100分钟的报告让人心情激昂,精神振奋,体现了一种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我想每个人对十八大报告都有自己的解读,但无论从哪个角去解读,我们总能找到一种发自内心的感动和幸福,我们也总能看到中国未来的美好蓝图和宏伟画卷!

以上就是我这段时间以来对党的十八大报告的深入学习与体会,作为一名政法系统工作人员,我将继续努力工作,用自己的热情和汗水为美丽中国的发展发光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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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柜员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20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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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是我们评判事物道德的基准,亦是中国人引以为豪的美德。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历程中,诚信仍为整个中华民族、整个社会的支柱,是构建法治国家的精神基石。它不仅支撑着中华民族悠悠五千年的历史文明历程,而且还将一如既往的支撑着中华民族的腾飞。如今,诚信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被赋予了法律的意义,在新的历史时期具有了新的内涵和效力。

正所谓“诚者,信也。信者,专一不移也”“守者,遵循也。法者,规章也。”诚信,讲的就是诚实和信用。守法,讲的就是遵章守纪。诚信和守法相辅相成、密不可分。“诚信”属于信用文化,而它作为道德规范属于意识形态的范畴,它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又反作用于经济基础。诚信是资本市场的灵魂,一个没有诚信、没有秩序的市场, 就无法保障经济的可持续增长, 也就没有公司的一个立足之地。法律制度作为上层建筑,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可以说,有什么样的法律秩序就有什么样的诚信秩序,遵守法律就是要遵守诚信原则,能够恪守诚信,必能奉公守法;能够奉公守法,必能恪守诚信。诚信和守法是相互统一的。法治是规范诚信建设的基础,对诚信形成具有科学导向作用。诚信对促进法治活动发展,加强社会法治具有推动功能。

为推进证券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中信建投证券倡议全体员工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立个人诚信形象,实事求是,真诚待人,恪守承诺。在实际工作当中,株洲营业部会经常举办各种类型的活动和讲座来提高员工的个人素养,促进诚信建设。

一、 惟天下之至诚,为能化

为了让新员工更快的融入营业部这个大家庭,营业部会每月举行青年员工座谈会,座谈会的主题多种多样,在活动中,领导也会有意识的培养新员工的合规意识,指导员工在与客户交流的过程当中,要做的言必行,行必果。例如在于客户推介公司理财产品,要注意合规用语,不能向客户承诺收益,或者夸大产品的收益。我们要对自己的言语负责,不能因为个人的压力而盲目的去开发客户,让客户对我们产生误解,影响公司形象。通过座谈会的交流,让我们员工联系更加紧密,也使我们深刻的认识到诚信是一切关系赖以维系的前提。失信于人,什么工作也就开展不起来。古语曰:索物于暗室者,莫良于火;索道于当世者,莫良于诚。也就是说最好借助于光亮在黑暗中取物;而只有诚信,才能取信于天下。“得道多助”古人尚能如此明白,而作为我们,更应该对客户真诚,诚信做人!

二、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法律是社会诚信与公平的最后一道防线,突破它的行为就应该受到法律制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法律也同样面临着"信用缺失"。目前,我国“有法可依”的局面已基本形成,但是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具体操作层面上,却出现了法律诚信的失范,极大影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挥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导向作用,深入普及法律基础知识教育和实践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讲诚信,先学法”的法治思想。加大对社会存在的不良诚信价值观矫正力度,促进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诚信价值观。在中国证券行业当中,洗钱已非常严重,其主要通道是证券公司营业部,洗钱方式包括支票换现金、转托管、国企高买低卖接盘等多种。为促进和规范证券公司的反洗钱工作,提高证券公司防范洗钱风险的能力,维护国家经济秩序和金融安全,严格执行公司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操作规程,我们营业部按照“证券公司反洗钱工作指引”的要求,结合本营业部的业务特点和实际情况开展反洗钱工作。对任何有洗钱嫌疑的个人拒绝对他开立证券账户,对已经在本营业部开立的不符合要求的证券账户进行处理,对有洗钱嫌疑的证券账户,例如出现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的账户 进行电话回访。以确保落实法制法规。我们营业部也会定期对社会公众宣传反洗钱的法律法规,让更多的公民了解反洗钱法,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

三 、以法治促诚信,以法制保诚信

做人无诚则孤,治国无法必亡。我们从自身做起,做一个诚信之人,保持诚信的态度。用道德建设去培育诚信,通过法制去保障诚信。依靠强有力的法律手段,以法治促诚信,让诚信成为法治社会的一种习惯。在各个领域里肯定诚信,弘扬诚信,维护诚信,制裁违反诚信的不法行为。我们营业部充分认识到诚信建设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紧迫性,建立一套措施有力、责任明确、任务清晰、流程顺畅、考核有效的工作机制。并且结合自己的实际,将诚信建设工作深入到自身经营发展的方方面面,确保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加强对诚信建设的监督检查,加大奖罚力度,严肃追究失信行为的责任。

诚信是立国之本、立业之本,一个健全的社会一刻也离不开诚信。人无信不立,商无信不誉,市无信不兴,企业无信不昌。诚信是基础,守法是必须。只有诚信于别人,才能得到人们的信任,才有往来、合作、帮助等等的可能,也只有守法,才会在规范的尺度里做出合理、合法的事情,才不会违背法律和人们的道德观念。泱泱中华,诚为本;华夏子孙,信为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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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学法知法守法作文200字

全文共 2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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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了一节法制课今天我听了一节法制课,老师问的题,我在心里答,不像有些男孩,老是大声地喊出来,我在心里答着题,有时候答对,有时候答错,比如,老师问:我们的国旗是什么国旗?我就在心里回答:是五星红旗。老师又问:拥有什么才算是真正的中国公民?我又在心里回答:拥有身份证和户口本才算是真正的中国公民。后来,我越听越上瘾,不一会儿,我答题的时候不用想很长时间,就能很快的答出来了。

上完了这节课,我得到的启示是:我作为一个小学生,就应该遵守学校的规定,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也应该遵守中国的法律。我在上这节课的时候听得很认真,并且学到了很多有关法制的知识,我以后上课回答问题的时候一定要举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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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学法知法守法作文200字

全文共 2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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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体人民树立法制观念》中,邓小平爷爷这样说道:“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是呀,我们的身边任何事情都是事实为准绳,以法律为依据。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违法犯罪,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

法律和我们息息相关,从最简单的小事做起。在学校里面保护自己的安全,抵制校园暴力事件。不要有过激的行为,遇事冷静。千万不能等到干出不可饶恕无法收场的事情来,这样一辈子就被毁了。

愿同伴们运用好法律,健康的成长,共享一片美好的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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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农行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8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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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了重要部署,强调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这个法治“春风”持续劲吹的时代,依法治国不仅是国家的事,更需要每个集体、每个人去实践。

作为联动城乡的公众持股上市银行,农业银行具有“一广”(服务广)“四多”(客户多、产品多、业务多、员工多)的特点,在外部监管、合同管理、业务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将面临更严格的法律规制,需防范更显性的法律风险。那么,农业银行应如何推进法治建设呢?一言蔽之,推进“法治农行”建设,应大力倡导“知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文化。

首先要“知法”。因不知法而镗锒入狱者,既可悲,又可怜。一些行为已经触及法律底线,严重者甚至可能会受到刑事制裁。但有人居然不以为然,认为即使被检查发现也就是一般的违规问题,顶多罚点款、给点纪律处分。这一方面反映其法律知识的缺乏,另一方面说明普法教育仍需加强。

面对不断变化的外部法律环境、推陈出新的业务发展格局,全行普法教育任重道远,尚需持续围绕法律“四进”——进高管、进机关、进基层、进员工,重点普及与银行业务经营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建立“机构+员工”全覆盖的普法教育长效机制,形成“人人学法、知法”的法治氛围。

其次要“守法”。如果说“不知法者而犯法”实属可怜,那么“知法犯法者”更是可恨。银行是特殊行业,银行员工面临诱惑多,为谋求自身利益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可谓害己、害人、害单位。

最后是“用法”。法律既是一把定纷止争的尺子,更是维护权益的利器。学法的目的在于学以致用。在日常经营中,处处面对法律问题,如客户经理与客户签订贷款合同时,合同文本的选择、填写、签章、履约、贷后管理等各环节,均涉及法律知识的运用;当出现信用风险时,同样需要法律手段去化解风险,以维护农业银行权益。

法律风险无处不在,但法律风险防范不单是法律专业部门的职责,“涓流汇聚以成大海”,只有全行每个员工立足岗位、见微知著,积极化解法律风险,法治才能真正深深植入农业银行的基因中。

“知法、守法、用法”,话语虽朴,但却切实体现了落实国家依法治国方略、推进农行法治建设进程中的内在逻辑和题中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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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银行行长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1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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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提高依纪依法惩治腐败的能力。当前,长沙市提出了建设“廉洁长沙”的目标,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争当学法敬法守法用法的表率,打造一支过硬队伍,才能理直气壮监督别人,为“廉洁长沙”建设保驾护航。

争当学法知法的表率。法律是社会秩序的保障,是一种宝贵的软实力。实践证明,只有把法律法规学好了、装进脑子了,才能转化为内心的行为规范和工作准则,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执纪。当前,一些党员干部包括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法治观念相对淡薄,还在以人治的眼光看待法治、以人治的思维研判法治、以人治的方式实施法治,显然不符合依法治国、依法执纪的要求。作为肩负监督使命、维护党纪政纪的纪检监察干部,更应该学法、知法、懂法,突出抓好党章、行政监察法、纪律处分条例等的学习,提高依法执纪监督的水平。要注重打造学习型班子和学习型机关,把法律知识学习作为干部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营造比学赶超的学法氛围。

争当敬法畏法的表率。美国法学家伯尔曼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对法的信仰更多体现在对法的敬畏。只有对法律心存敬畏,才能“思”而出乎理智、“做” 而有所顾忌、“行”而不忘法纪。一要内化为一种信仰。法律是公平、正义、道德、伦理的化身,是人类对理想境界和美好生活向往与追求的具体体现。纪检监察干部应怀着一颗忠实、诚恳的心,带头崇敬法律,体味法律的含义和真谛,以自身对法的敬畏引导人们相信法律、依赖法律、信仰法律。二要演化为一种文化。纪检监察干部在对待法律、执行法律上应该充分考虑社会民众的需求和感受,尊重社会习惯和传统基因,让敬法畏法形成良好风气。三要羽化为一种理性。对法的敬畏不是缚住手脚畏首畏尾,不是不思进取的循规蹈矩,而是政治上的成熟稳健,是应有的胸襟和作风。时刻敬畏法律,做事就有尺度,行为就有规范,就会自觉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约束自己,在工作生活中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使自己始终保持公道正派的品质,坚守清正廉洁的操守。

争当依法用法的表率。纪检监察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和业务性强,依法执纪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一要养成依法用法习惯。强化依法执纪意识,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开展工作,既要在了解的基础上用全、在熟悉的基础上用准,又要在精通的基础上用活。二要坚持依法依规办案。对纪检监察干部来说,“违纪违法”是“高压线”,碰不得;“违规办案”是“地雷阵”,踩不得。要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的要求,坚持加大办案力度与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相统一,力求法纪、政治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三要准确定位依法办事。按照“三转”要求,重新审视和准确把握纪检监察工作的定位,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执法的再执法”,把握重点,突出主业,严格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办事,加快推进职能、方式和作风的转变。

争当守法护法的表率。执纪当先守纪,正人必先正己。法律是人们最起码的行为规范,也是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带头遵守的行为准则和基本底线。首先,要摒弃特权思想。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别人的同时也要主动接受监督,坚决克服特权思想,反对特权行为和特权现象,将自己置于法律约束之中和群众监督之下,不当特殊公民,自觉地无条件地遵守法律。其次,要带头遵纪守法,要求别人做的自己带头做,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能越雷池半步。第三,要敢于捍卫法律。己正方能正人。纪检监察干部该碰硬时必须坚决碰硬,对违背原则和明显有问题的事情要敢于说不,坚信邪不压正,勇于并善于排除干扰和阻力,真正做党纪国法的有力“捍卫者”和经得起考验、战斗力强的反腐“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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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是守法小公民

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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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我们就要遵纪守法,我们都知道:“国无法而不治,民无法则不立”的道理。我们的国家是一个依法治国,崇尚法治的国家,所以我们的国家必然是一个充满希望理想的国家,我们的民族也必然是一个受人尊重敬爱的民族。生长在这里的小学生首先要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敬爱我国。

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只有多学习法律知识并且认真学习。要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国家、对人民有贡献的人。

可能有人会说:法离我们很遥远。但是我要告诉大家:法时刻在我们身边的,当你走在马路上看到那些横穿马路、跳跃铁栅栏的人;那些不靠右侧通行、抢红灯的人,和喝醉酒的人,你是否意识到了这些人是在违法,这样子也很不安全;当你看到一些人在公园随意折毁花草,践踏草坪,随意污染环境,玩的时候喜欢摘大树上的叶子,你是否意识到这些人法律观念淡薄;当有些人侮辱谩骂他人,大街上打架斗殴随意破坏社会安宁,打老人,你不觉得他们是在犯法吗?这些事虽小,可这些看似小的事情却都是违法的行为。三国时期的刘备曾告诫他儿子:“勿以小恶而为之,勿以小善而不为”,是啊!“小恶不治,必然发展”,我们千万不要因放纵小错而酿成终身大错,更不能成为人民的罪人!

法律知识对我们小学生来说还很深奥,就像是一只模糊的蝴蝶美丽可又琢磨不透,可我们会在渐渐长大中多学习法律知识,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将“法”根植于心中,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起一片知法、懂法、守法的丽日蓝天。

和谐才有活力,平安才能发展,法治是社会和谐平安的基石,法在心中,自然心安,法在心中,自然理得。让我们心中时刻铭记法律,铭记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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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一:做个诚信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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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是我们经常在数字媒介、报刊杂志上看见的两个字眼。它们看起来似乎不是那么的起眼,可是,你可曾知道,有多少人因为背弃了这两个看似简单的字眼,一脚踏空,永远地坠入了违法的深渊?而又有多少人,因为诚信名扬千古。

季布因为一诺千金而与周围的朋友建起了沟通的桥梁,树立起诚信的榜样,即使最后人头不保,也得到了朋友的拥护,留下了千古美名,至今仍为我们所称颂。曾子杀猪更是家喻户晓的故事:曾子的妻子曾许诺孩子自己赶集回家后会杀一头猪,而妻子的用意只是想哄哄孩子,让他安心呆在家,而曾子却为了教会孩子诚信的道理,杀了一头猪,建起了为儿子沟通的桥梁——诚信是为人之本。这件事给儿子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让儿子在以后的生活中,学习上都以诚信为前提。有一个小朋友更是勇敢大胆,诚信做人。他因为好奇而砍了父亲的一颗樱桃树——这树是父亲最喜欢的。父亲发现树被砍掉后,愤怒不已,并扬言要严惩这个砍树之人。作为儿子的他非常恐惧,在一系列的思想斗争中终于鼓起勇气,向父亲道出了真相,建立起与父亲的沟通桥梁,父亲也原谅了他。他就是美国之父——华盛顿,他的美名千古流传,美国便都有一座以他名字命名的城市。正是因为小时的诚信,长大后也逐渐与人民建立起诚信之桥,深受人民爱戴。

诚信便恰似人最真实却又最华丽的外表,心灵仿佛便是最美丽的那一朵鲜花。正因为基于这些,才能够在诚信这座大桥上安全前行,到达胜利的彼岸。只有诚信,才不会被荆棘缠绕;只有诚信,才不会被风浪击倒;只有诚信,才不会被霜雪冰冻。

但是,有些人却在无形中切断了这座桥梁。古时候周幽王有个宠妃叫褒姒,为博取她一笑,周幽王下令在都城附近20多座烽火台上点起了烽火,使得诸侯们都以为出了大事,匆匆赶来,事后才知道是戏弄他们,于是诸侯再也不相信他了,等到敌军真的来临的时候,烽火已经不起任何作用,他的命运可想而知。

由此可见,诚信是多么重要!

而所谓“守法”,就是遵守相关法律制度。守法,就是一个社会主义大国对人民的基本要求;也是一个人的行为规范。守法有多重要呢?这么说吧,一个强盛的国家一定是一个法制国家,这样说丝毫不为过。我们所强调的“法制国家“,不仅要立法立得好、执法执得好,还在于守法守得好。只要是相关法律所加以鼓励的行为,都是被人们所歌颂的光荣行为;凡是相关法律所明令禁止的行为,都是值得人们谴责的不正当的行为。法制是制度化的,而制度是相对稳定而长远化的,是不可轻易动摇的,每个人都必须遵守。“守法”与“诚信”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诚信”是守法的前提和核心;如果一个人不讲究诚信,他就会无法抵制住金钱、名利的诱惑,亦无法自觉遵守国家法律,从此走上犯罪的深渊。

因此,在我看来,诚信与守法是密切相关的,我们要讲究诚信,亦要遵纪守法,做一个21世纪新中国的优秀学生,为将来祖国的建设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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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学习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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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号角,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从两个规定,中央对外传递出四个明确的信息:

1、彰显一种坚强决心——切实解决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现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仅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规范,适用对象过窄;均为负面清单,缺少正面倡导。

2、树立一条道德高线——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党内廉洁自律规范。针对全体党员,准则提出“四个坚持”;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准则围绕“廉洁”二字,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四个方面,提出更高要求。

3、厘清一份负面清单——充分体现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删除了原条例中与法律法规重复的规定,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利,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强迫命令、办事不公,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违纪条款,实现了党纪与国法的既相互分开又有效衔接。

4、传递一个明确信号——要严格按照党的准则和条例办事,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全体党员心上。立德向善,立规惩恶,准则和条例的出台,进一步扎紧了管党治党的“笼子”。

新的《准则》和《条例》内容清晰明了,对全体党员,全方位规定了党的纪律,即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准则》是目标、是方向,我们重在领会其实质;《条例》是基石、是起点,我们必须逐条掌握内容,做到行有所止。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不但要原原本本学《准则》与《条例》,熟知要义,更要形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标准树起来,把纪律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深入践行《准则》和《条例》。

(一)做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的坚定信仰者。继续加强理论武装,在知党、爱党、信党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忠于党的信仰,坚定理想信念,时刻在灵魂深处反躬自省。要自觉做坚定理想信念的表率、认真学习实践的表率、坚持民主集中制的表率、弘扬优良作风的表率,真正做到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思想上坚信不疑、意志上坚韧不拔、行动上坚定不移。

(二)做党和人民利益的忠诚捍卫者。始终牢记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为民服务,第一选择是对党绝对忠诚,坚决做到“四个服从”,切实增强组织意识、程序意识、原则意识,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要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面对问题和矛盾,无私无畏、不退缩、不避让,牢记责任、迎难而上、积极应对;面对挫折和过失,不粉饰、不诿过,吸取教训、百折不挠、奋勇向前;面对阻力和挑战,不畏惧、不茫然,铁肩担重任、妙手破难题、奋力促发展,切实肩负起历史赋予的职责和使命。

(三)做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严格遵守者。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开展任何工作,都必须以贯彻中央精神为前提,尤其是在重大原则问题上,要坚决服从中央决定,自觉与党中央步调一致,坚决抵制“七个有之”,切实做到“五个必须”。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底线”意识,自觉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上高标准、严要求,做到头顶有戒、胸中有尺、脚下有度。

(四)做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的忠实维护者。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是党领导建设和发展的经验总结,是坚持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基础和保证。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和坚持维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并切实推动落实到位。要坚持依法审计、实事求是,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服务新常态;坚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勤沟通、多补台,一把尺子待人、一个标准行事,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坚决杜绝那种表面一团和气、背后相互较劲设防的虚假团结,努力实现能够掏心见胆、并肩奋斗的真正团结。

(五)做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有力践行者。要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两个党内法规,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部署,真正把纪律严起来、执行到位。党员领导干部要克己奉公、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当好表率,不仅要自己不恋权、不贪财、不好色,做到洁身自好、问心无愧。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在遵守党纪国法上,在勤奋敬业、求真务实上,在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上,狠下功夫,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努力打造政治强、业务精、作风优、纪律严的司法行政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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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大学生村官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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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党章和遵纪守法是党员的义务,党章规定党员的义务有8条,其中一条规定党员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党员干部是我们党事业的中坚和骨干,是我们党的各项工作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党章的总纲第一句话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既然我们身上肩负责那么多的义务和责任,我们理所应当就应该成为“表率”,但是表率不是说出来的,而是做出来的。俗话说得好:干部走一步群众踏成路,党员干部不同于一般的党员群众和人民群众,一马当先方能万马奔腾,可以说不能起表率作用的党员干部,不是好党员、不是好干部。因此能不能起表率作用是能否当领导和能否当好领导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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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领导学习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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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局党组安排,这次中心组学习要我作个中心发言。主要是就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谈点粗浅体会

一、充分认识两项法规修订的必要性和同时发布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 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猛药去病、重点治乱的决心,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呈现出以严治党的新常态,特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纳入法制建设的“五大体系”之列。将“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六大任务”之一,凸显了从严治党的地位和极端重要性。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各类社会矛盾日益突显,在这种环境和条件下,一些党员和党组织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已成为党的一大忧患,现行一些党内监督法规制度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需要。急需修改和完善有关制度和纪律,对广大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进行更为明确的规范和约束。经过几年的实践,修改“条例”和“准则”应运而生。

原《廉政准则》是在1997年《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2010年1月颁布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适用对象过窄,规范的只是党员领导干部,未能涵盖全体党员。二是缺少正面倡导,其中“8个禁止”“52个不准”均为“负面清单”,许多条款与修订前《党纪处分条例》和国家法律重复。三是“廉洁”主题不够突出,有一些内容与廉洁主题无直接关联。

原《党纪处分条例》是在1997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2003年12月颁布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违反党章、损害党章权威的违纪行为缺乏必要和严肃的责任追究。二是纪法不分,近半数条款与《刑法》等国家法律规定重复,将适用于全体公民的法律规范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标准,降低了对党组织和党员的要求。三是有必要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内容纳入条例。基于以上情况,亟须对《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这两项关联度更高的法规先行修订。通过修订,真正把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在全党树起来,切实唤醒广大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提高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则的自觉性,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修订《准则》和《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我们党的力量所在。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保持党员的先进性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生命力的关键。当前我们面临着党的领导弱化和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严峻挑战。党要实现长期执政,永葆青春与活力,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经得起长期执政的考验,就必须加强纪律建设,因此在目前修订《则准》和《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

(二)修订《准则》和《条例》,是党内法规建设与时俱进的实践成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突出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深刻总结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令计划、郭伯雄等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损害党的事业案件的深刻教训;狠抓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言出纪随,寸步不让,敢于较真;加大反腐惩恶力度,注意党纪与国法有效衔接;强化巡视监督,加大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力度,集中清理裸官、人事档案造假等问题,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和执行纪律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近年来,强力的惩治腐败,“打虎”和“拍蝇”的丰富实践为党内法规制度创新奠定坚实基础。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把这些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总结提炼出来,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

(三)修订《准则》和《条例》,是全党发出的道德宣誓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全面从严治党,必然要求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准则》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紧扣廉洁自律、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线,展现了共产党人高尚的道德追求,是向全党发出的道德宣誓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要求广大党员干部扎紧纪律的笼子,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二、学懂弄清《准则》和《条例》的“新”和“严”

(一)两个比较读懂《准则》。 新出台的《准则》,充分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是我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准则》加上导语、小标题仅有281个字,其条文可谓精简之至;然而细究其演变及由来,其内涵又可谓深刻之至。不妨从两个比较来解读。

1.与其前身2010年颁行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比较。现在叫《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两者的差异从两个标题的不同即可一览无余。前身之准则适用对象为党员领导干部,条文有3600余字,内容涵盖“8个禁止”“52个不准”等我们耳熟能详的禁止性条款。修订后的《准则》删繁就简,紧紧扣住“廉洁自律”这一条,其适用范围覆盖全体党员,同时依然突出党员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标准。不再与纪律处分条例相关条款相重复。

2.与同时颁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比较。《准则》共8条,分为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三部分,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重申党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道德情操“四个必须”原则要求。二是围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对全体党员提出“四条规范”。三是围绕廉洁从政,从公仆本色、权力行使、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要求更高的“四条规范”。《条例》有3编11章133条,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三部分,开列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纪律”,其条文甚为周密,共有1.7万余字。两相比较,前者简洁,后者繁密;前者是自律要求,后者是他律戒尺;前者为宣示性的道德倡导,后者是开出的“负面清单”;前者是可见可及的理想情操“高线”,后者为不可触碰的现实纪律“底线”。

(二)新《纪律处分条例》新在哪里?

1.新修订的《条例》有很多创新之处。新修订的《条例》是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从严治党的最新成果,有很多创新之处。与原《条例》相比,明确了《条例》适用范围,使党员清楚了底线、明白了规矩,突出了党纪特色;用负面清单方式列举六大类违纪行为及处分措施,删除与法律重复的大量条款,实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吸收了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成果,将很多新形式的违纪行为纳入处分范围;与《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下称《准则》)同时修订发布,体现了“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的新思路。

2.新修订的《条例》明确了适应范围,突出了党纪特色。在第一条开宗明义指出,制定本条例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第三条进一步指出,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根据党章制定的纪律要求,是管党治党的戒尺,有别于国家法律和社会道德等规则,是比法律更严的规矩。在《条例》分则规定中,将大量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但违反党纪的行为纳入处分范围,既反映了党纪严于国法的要求,也充分体现了政党特色和党纪特色。

3.新修订的《条例》实现“纪”与“法”的有效衔接。为解决原《条例》存在纪法不分,把公民不能违反的法律底线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底线,降低了对党组织和党员要求的问题,修订后的《条例》删除了79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条款。但是,违法始于破纪,删除国法已有规定的内容,并不是说这些行为就不再是违纪,不再给予党纪处分。

《条例》通过设定专门条款的方式,实现党纪处分与国法处理的有效衔接。

一是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二是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这种情况与上一种情况的差别在于,前者规定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情节比较严重;而后者所针对的行为不涉及犯罪,仅仅在客观表现上有刑法规定的行为,但情节较犯罪行为要轻微得多。

三是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对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本条规定针对的是党员有违反刑法以外的其他违法行为,比如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海关法、财政法律法规等行为。

四是规定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以及党员犯罪被单处罚金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这是本次修订新增的内容,以实现纪法之间有效衔接。

五是规定党员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因犯罪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或者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这是沿用和保留了原《条例》的规定。针对的是“党员有犯罪行为,且受到了刑事处罚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的情况。

4. 新修订的《条例》体现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 新修订的《条例》在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中增加了“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的内容。就是要求各级党组织在监督执纪时要准确把握“四种形态”,善于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是极极少数,改变以前那种在调查中不是“好同志”、就是“阶下囚”的状况,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5. 新修订的《条例》吸收了十八大以来提出的八项规定、反“四风”等最新成果。修订后的《条例》吸收了十八大以来提出的八项规定、反“四风”等新的制度成果,体现了时代性。十八大以来一共出台了30多部廉政新规,既有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的,也有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和廉洁纪律方面的。为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条例》将其中最重要的要求转化为纪律条文,成为新的党纪部分。在六大违纪行为中,都补充了新的内容。

例如,在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方面,将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对抗组织审查,党员领导干部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等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的违纪行为纳入处分范围。这些修订内容,体现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分开的理念,有利于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把纪律摆在前面,防止由小错酿成大错、从违纪走向违法。

又如,在廉洁纪律方面,将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适用公务用车或者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接受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违规公务接待纳入廉洁纪律处分范围。

再如,在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将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法活动等行为纳入违反工作纪律部分;将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纳入违反生活纪律的部分。

6.《条例》与《准则》同时修订发布体现了“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新思路。管党治党既要靠党章和党内法规,也要靠道德伦理和理想信念。此次《准则》和《条例》同步修改,一方面是二者紧密联系,需要统筹考虑,另一方面是二者功能有别,需要分别规范。《准则》规定了党员必须遵守的高线道德标准,是共产党倡导的廉洁自律要求,体现了我们党“以德治党”的决心和要求。《条例》是党员必须坚守的底线,用“负面清单”的方式,明确规定了违反六种纪律的行为及处分措施,体现了我们党“依规治党”的决心。

(三)新修订的《条例》严在哪里?

在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要求,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梳理《条例》内容,“全面从严治党”的理念始终贯穿全文。为何要特别强调“严”字?这个“严”字又体现在哪些方面?通过与原《条例》的比较对照,就能找到答案。

1.纪在法前,对党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原《条例》分则中将违纪行为分为:①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②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③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④贪污贿赂行为⑤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行为⑥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⑦失职渎职行为⑧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的行为⑨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10类违纪行为,其中有半数以上条款与刑法等国家法律规定重复,比如贪污贿赂行为(原条例第9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原条例第15章)等。

党是政治组织,党规党纪保证着党的理想信念宗旨,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底线;法律体现国家意志,是全体公民的底线。原《条例》将适用于全体公民的法律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实际上是降低了对党组织和党员的要求。

正因为此,此次《条例》的修订,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作为重要原则。将违纪行为分为了六种:一是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二是违反组织纪律;三是违反廉洁纪律;四是违反群众纪律;五是违反工作纪律;六是违反生活纪律,使《条例》的内容真正回归党的纪律,为广大党员开列了一份“负面清单”。

在中央纪委近期通报的周本顺、杨栋梁、乐大克等人被“双开”的消息中,通篇“纪言纪语”。如,“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之中没有了以往常出现的“违法”二字,过去惯用的“收受贿赂”、“行贿”等字眼也不再出现,行文措辞主要体现违纪问题。这正是纪法分开、纪严于法的生动体现。

2.处分“加码”,违纪将挨更重的板子。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治,要害在严。如果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便容易造成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使党无法充分应对新形势下的风险和挑战。此次《条例》的修订,坚持“严”字当头,对不少处分条款进行了“加码”,倘若今后违纪,责罚的“板子”将打得更重,付出的违纪成本也将更高。

修订后的《条例》第二章第九条规定: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而在原《条例》中,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与受到警告处分相对应的时间则都是一年。虽只有一字之差,却表明党员如果受到严重警告处分,承担的后果将更严重。

类似从严加码的变化还体现在修订后《条例》的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等条款。如,“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的,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有“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等三类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党员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等等。这些都是增补的内容,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和目的。

在增补的同时,新修订的《条例》对原有一些条款也进行了调整。如,原《条例》第六十六条“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等,第七十五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等两项条款,其最重处分为“留党察看”,而新《条例》将此两项的最重处分“升级”为“开除党籍”。

值得注意的是,修订后的《条例》除了加重责罚之外,也注重抓早抓小、治病救人,体现对党员的关心爱护。如,原《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宣布除名”。修订后的《条例》则规定,“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对其进行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予以劝退或者除名”。

3.条款增加,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就是不断扎紧党纪党规的笼子。新修订的《条例》,针对现阶段党纪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和遵守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特别是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相关要求转化为纪律条文,使党纪党规的笼子扎得更紧。

在党的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这次修订后的《条例》,把政治纪律排在“六大纪律”之首。相比原《条例》,在政治纪律的“负面清单”中,新增了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组织或者参加迷信活动、搞无原则一团和气以及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的违纪条款。

除政治纪律外,新修订的《条例》还增加了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反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搞权色交易和钱色交易,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违纪条款。

三、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

(一)要多渠道多形式学习宣传,唤醒党规法纪意识。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不能等同于一般性文件的学习。省局机关各级党组织要以组织学习宣传为契机,唤醒全体党员的党规党纪意识。学习宣传措施要实、形式要新、氛围要浓、效果要好。每个基层党组织、每一名党员,都要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纪检监察室要带头学习好、严格执行好。

(二)要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创新监督执纪方式。一方面,要创新执纪方式,要运用好王岐山书记提出的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即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在重点查处全省移民系统党员干部在十大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同时,也要重视审查一般性违纪行为,逐步加大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比重。认真回应移民群众关切,提升信访主渠道的公信力。全面深化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抓早抓小,关口前移,做到“触角”灵敏,有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有效阻断违纪进程,使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成为极少数。

(三)严格实施责任追究,推动落实“两个责任”。我们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贯彻《准则》和《条例》为抓手,牵住“两个责任”这个牛鼻子,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挺起来。

一是坚持以上率下,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作为纪检组长,我履行着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坚守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协助党组织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认真开展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言行,切实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好、执行好、坚守好。党组各成员履行着“一岗双责”责任,各处室、中心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在遵规守纪上把自己摆进去,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带头遵守党的纪律规矩,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中央权威。

二是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真正使压力在肩、责任压身。党员领导干部既要以身作则,又要教育管理党员干部不踩底线、越红线。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并对照《准则》和《条例》,查摆自身问题,即查即改,立行立改,使每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心有所戒、行有所止。

三是坚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深化“三转”,聚焦主业,加大纪律执行和审查力度,进一步加大对移民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力度。明年省局将结合业务,有效整合工作力量,开展“移民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治理”活动,按照“部署启动、自查自纠、检查验收、整章建制、严格规范”5个阶段,通过开展对移民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治理,以达到资金内审、稽察、监测评估、绩效评价“四位一体”监管全覆盖,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严肃查处和整改贪污、套取、挪用、挤占、截留移民资金等行为,进一步规范移民资金监督管理,保障移民合法权益。做到问题线索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四是坚持制度跟进,形成配套完善的遵规守纪制度保障。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省局党组制定出台了《省移民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和《省移民局关于实行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问责追责暂行规定》等一系列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靠制度管事管人。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要以“三严三实”的要求,不断完善遵规守纪的制度规定,进一步明确责任、划分任务、强化举措、巩固成果,真正把党的纪律规矩记在心里、抓在手上,不折不扣地坚决贯彻落实在行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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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是守法小公民

全文共 7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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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遵纪守法?遵纪守法就是在不一样的地方遵守不一样的纪律,不一样的法则,所以每个人都应该遵纪守法。身为国家的公民,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好公民。有句古话叫“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要不什么也做不了。在学校,我们更应该遵守学校的校规,走出校园我们才能更好地遵守国家的法律。当上课铃响时,有些同学又慢而毫不在乎地走进教室,这必然会影响老师的教学和同学的学习,中午休息时,有些同学大声吵闹、嬉戏打闹,必然会影响别的同学的休息,扰乱学校的秩序;有些同学不听老师的话将零食带到学校,不仅违反了学校的规定,而且吃零食还会影响自己的健康。所有这些小事会对我们的成长造成不利的影响,因此不可轻视身边的一切小事。记得有一次,湛蓝湛蓝的天空漂浮着朵朵白云,爸爸、妈妈带着我到玄武湖公园去踏青,一进大门,空气好清新,公园里的路被园林工人打扫得干干净净,我们走在玄武湖的大道上,享受着大自然的阳光和清新的空气。我从包中拿了一个橘子,扒开皮,将橘子皮扔在了路边。桔黄色的橘子皮地躺在路上十分刺眼,妈妈看了看橘子皮,又看了看我,本来面带笑容的脸突然消失了,她停下了脚步。我莫名其妙地盯着她,顺着妈妈的眼光看到了被我丢在路边的橘子皮,又看看整洁的路面,我的脸刷地红了,赶忙跑过去捡起橘子皮扔进垃圾桶。妈妈的脸上又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她对我说:“这虽然是一件小事,可如果人人都像你这样乱丢垃圾,不遵守社会公共道德,公园会变成什么样呢?”我们作为一个小学生,祖国的接班人,更要遵纪守法做一名合格的小公民。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健康、快乐的成长,社会才会更加和谐。让我们做个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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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是守法小公民

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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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爸爸妈妈就告诉我,要做一个讲文明.懂礼貌.遵守社会公德的小公民,要爱祖国,爱人民, 为祖国贡献的人

我们从小要树立起爱国精神.虽然,我们不能为国家做大事,那我们就从小事做起

在升国旗时,少先队员要行队礼,不是少先队员的同学行注目礼,平时日常生活中要爱护红领巾,应该为自己是合格的中学生而感到骄傲.自豪.虽然,只是一些日常生活中的一些琐碎小事,但是却充分体现出了自己的爱国意识.

讲文明,懂礼貌是我们应该做的,见到老师要问好,在人拥挤的公交汽车上,主动让位给老人.残疾人.

我是一个小公民,从我做起,使自己成为一个文明.善良的人.

爱父母,爱长辈会使我们成为一个对祖国有孝心的人,每当爸爸妈妈回到家时,我们递上一杯暖暖的茶;做自己力所能及的家务;当妈妈腰痛时,我们帮她捶捶背,如果人人都这样,将会是一个讲文明的大家庭.

爱国,做一个合格的小公民要确立一个远大的志向,树立和培育正确的理想信念;对未来充满希望.因此,我们要珍惜时间,抓紧锻炼身体培养高尚的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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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教师学习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19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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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有人说教师是春蚕,孜孜不倦;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自己照亮别人。教师这个职业是伟大的、神圣的、高尚的,人们用了太多的赞美的词汇来形容它。人们给予教师信任之时,也说明着身处这个行业中的我们所要肩负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责任和义务。

与我们教师相关的法律法规很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不断学习。最近,学校组织我们认真学习了这些教育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我收益颇丰,亦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在学习各项法律法规的过程中,我的思想和心灵都得到了又一次的洗涤,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们这群教育工作者指明了目标,端正了方向。

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学习,我认识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一名教育一线的工作者,我们必须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这一方针。学

生在校期间老师不仅要教育好学生学习好文化知识,还要保护好每一位学生的人身安全,心理健康,让学生健康成长。《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其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

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我更加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应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处处做到“身正为范”。

学生们就像是一株株稚嫩的幼苗,需要我们用适当的方法和爱心去培育、呵护和灌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时刻以这些法律法规来鞭策自己,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德、智、体全面发展,这样才能使我们的教育事业经久不息,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关于此次学习的感受和体会,总结观点如下:

一、尽业乐教,爱岗敬业。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我们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仅仅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园丁”,是教育家。南宋哲学家朱熹说:“敬业者,专心致志以事其业也。”敬业是一种美德,乐业是一种境界。

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尽心竭力、全身心地投入教书育人的工作,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既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体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我们要尽职尽责,努力在这个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二、为人师表,身正为先。

为人师表,率先垂范。教师应当在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学识学风等多方面以身作则。教育过程中,要求学生不能做的,我们也坚决不可以做;要求学生必须做的,我们就应当率先完成。既然我们要求学生不迟到,那我们就该在预备铃响前提前到教室门口等待,看似区区小事,实则细微之处见真知。

身正为师,教师不仅是知识的传授者,还是思考教育者和师德示范者。只有教师具备人格的力量,才能令学生敬佩。教师良好的思想境界和行为表现,会积极地影响教育学生,使他们健康成长,教师应把言传和身教完美结合起来,以身作则,行为师范,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仪表端庄、举止文雅,以自己的言行和人格魅力来影响学生。为人师表对学生是一种无声的教育,它爆发的内驱力不可估量。

三、刻苦钻研,终生学习。

技高者为师焉。想要培养高水平的学生,那么先要有具备渊博学识、精深学业、鲜明教育教学风格的良师。这就要求我们:要深入学习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方法等相关知识,把教育理论最新研究成果应用于教学过程之中,使教育教学的科学性和艺术性高度完整地统一起来。能够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恰当有效地选择教学方法和方式,直观形象地展示教学内容,使教学知识传授与创新思想结合起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

主动培养自己的创新精神,积极开展教育和科学研究,探索新的科学教育模式,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和素质水平,提高教育教学技能。一名优秀的教育工作者,时时刻刻闪现着现代教育思想的智慧之光。

通过此次对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我更加清醒的认识了自己,并深感自身之不足。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一定会不断的完善自己、超越自己。履行教师应尽的义务,使自己成为一个真正合格的教师,争做优秀的教师!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不做教书匠,争做教育家!努力把祖国的花朵们培养成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守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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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争做守法小公民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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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上午,闲着没事,一个人来到大街上.一边走,一边想,买什么东西好呢?走着走着,被一家精品店给吸引住了.走了进去,商店那琳琅满目的商品一下就让 眼花缭乱,看中了一款特别漂亮的手表,表盘是心型,上面镶嵌着许多可以活动的钻石,很适合 这个六年级的学生戴.越看越喜欢,于是 决定买下来.可是一看手表的价钱,呆住了:150元.这么贵,买不起呀!只好依依不舍地离开了这家店.

一边垂头丧气地往家走,一边想:要是那块手表再便宜点就好了,妈妈也许会给 钱买呢!突然,发现在一个角落里有一个皮夹.连忙跑上去,用迅雷不及掩耳之速拾起了皮夹,然后快速跑到一个人很少的小区里,忐忑不安打开钱夹.啊,惊呆了!有这么多张百元大钞!心里像揣了一只小兔子,顿时不知该怎么办才好.这时,的脑海中正义和邪恶在争论不休:

你今天真幸运,可以去买手表拉!”

“不,这是别人的钱,你不能拿!”

“得了吧,别装好人,你要是拿回去给失主,就是傻瓜拉!”

“你不要被贪欲冲昏了头脑!为失主想想吧,他该是多么着急啊!这钱可能是失主的救命钱啊!老师不是常常教导你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合格小公民吗?如果你这么做,能配做少先队员吗?”

“别还,别……”

渐渐的,发现正义的那一方声音越来越大了,盖过了另一方的声音.同时 也为自己刚才的想法而惭愧.虽然 喜欢那块手表,但是用这样的钱买来的手表,戴了也不会安心.于是,来到了派出所,把钱交给了警察叔叔.

回家的路上,心里美滋滋的,比买了手表还开心.因为,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合格小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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