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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书 作文(20篇)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食用和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现象受到广泛关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我和书 作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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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一本书的作文怎么写五年级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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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万卷,行万里路。”读一本好书,相当于一次愉快的旅行。这学期,我阅读了许多有趣的课外书籍,认识了许多鲜明的人物形象,如:永远长不大的彼得潘;可爱、善良的爱丽丝;唯利是图的巴伯兰……但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本书,还是《吹牛大王历险记》。

这本书是我在新华书店里买的。有一次我去新华书店里买书,它精美的封面一下子就吸引了我。我便翻看着它,里面的内容丰富多彩,惊心动魄,使我爱不释手。所以我决心要将它买回家。

一回到家里,我就迫不及待的看起这本《吹牛大王历险记》来。其中主人公敏希豪森男爵是一位勇敢的冒险家,它有着许多稀奇古怪的冒险故事,比如:骑着老鹰在天空上翱翔;一口气喝了18桶葡萄酒;提着自己的脑袋作战等等。有一次,敏西豪森男爵一不小心掉进了一条大鱼的肚子里,出不来了。看到这儿我很担心,米希豪森男爵该不会死在大鱼肚子里,再也出不来了吧?但他没有,他极其地镇定,冷静地思考着逃生的办法。突然,他急中生智,像孙悟空一样在大鱼肚子里上蹿下跳,闹的大鱼浑身疼痛,张开嘴巴,叫苦不迭。趁这时候,敏西豪森男爵往外猛冲,顺利地逃了出来。我不禁心里暗暗地佩服他了。平常我遇到了危险,只会扯着嗓子大喊大叫,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可是他在生死存亡的关头,却临危不乱,冷静地想办法。跟他相比,我真是自愧不如!因此我决定要向他学习,成为一个坚强勇敢的人。

《吹牛大王历险记》是一本闻名世界的好书,里面有着许多的精彩故事,如果你还没阅读它的话,那你就赶紧去阅读吧,它会带给你无穷无尽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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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推荐的一本书学生作文

全文共 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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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大作家莎士比亚曾说过:“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

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由徐玲创作的《我要努力去长大》。书中讲述的是一名叫巫当当的男孩,他是一个捡来的孩子。他的胆子很小,不敢一个人待在黑屋子里,不敢走夜路,不敢当着别人的面大声说话,很多时候被欺负了也不敢吭声……更糟糕的是,他还不敢去设想将来,不敢去谈论愿望,可在一次一次爱与被爱的强烈感受中,巫当当渐渐变得自信、勇敢、强大起来。这时他才明白自己存在的独特性,所以他要努力长大。

这本书的语言非常精彩,在第五章有一处描写运用了语言描写、动作描写,还有心理描写,写出了巫当当走吊桥时的害怕。第九章的语言描写非常生动,让人有一直想读下去的冲动。

目前,徐玲创作并出版的书籍还有《永远第一喜欢你》《我会好好爱你》《我的狼妈妈》等。

德国诗人歌德感言:“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希望有更多的人跟我一样喜欢徐玲的《我要努力去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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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引人入胜的书

全文共 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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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班 郑丞熙

放学后,儿子背着包,蹦蹦跳跳地回到了家,手里还拿着一本书。到了家便躲进房里。吃晚饭的时间到了,妈妈又烧了好了一桌好菜。你看,有酸甜可口的糖醋排骨,有鲜嫩的白斩鸡,还有香浓的鱼头…真叫人垂涎欲滴呀!属猪的爸爸闻香而来,一屁股坐在椅子上,拿起筷子,正想吃的时候妈妈没有看见儿子,就叫爸爸放下筷子去叫儿子吃饭,爸爸叫儿子去吃饭可是儿子还在看书,于是爸爸想了想要什么时候儿子就会去吃晚饭了?爸爸想出了一个办法,爸爸进了儿子的房间去告诉儿子吃饭,爸爸知道说了儿子还不去吃饭,于是,爸爸和儿子说你去吃饭,你要是不去吃饭的话,你的妈妈就会生气,儿子想了想就出去房间去吃饭。后来爸爸也迷上了那本书,妈妈看见儿子出来了,可是没有看见爸爸出来了,于是妈妈叫儿子去叫爸爸出来吃饭,可是爸爸已经,迷上了那本书,爸爸看的笑的很开心!

饭已经凉了,妈妈很生气,儿子和爸爸也很饿,妈妈也很饿,妈妈只好煮几碗面了,三人吃的非常的快因为已经十点钟他们一家人才开始吃晚饭,他们一家人吃了很多很多的面,已经十一点半他们一家才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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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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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的营养品。”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书——《秘密 花园》。

《秘密

花园》是由女作家费朗西丝·霍奇森·伯内特所写。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九岁的小女孩玛丽因一场瘟疫变成孤儿后,被送往姑父家寄养。一次神秘的经历,使玛丽闯入禁闭已久的秘密

花园。在姑父的庄园里,她见到了与她同样古怪的柯林少爷。为了帮助柯林,玛丽和她的朋友笛卡儿一起带着柯林少爷来到了秘密

花园。在这里,他们在一起玩耍,玛丽和柯林学会了友善待人,恢复了纯真快乐的天性,身体也强壮了起来。

这本书中人物个性鲜明,其中我最喜欢玛丽、笛卡儿和柯林。玛丽起初是一个相貌平庸,脾气暴躁,自私专横的女孩,后来改掉了坏毛病,变成了一个漂亮可爱的小姑娘。笛卡儿是一个聪明能干的农家孩子,他热情勤劳,对自然界的一切充满爱心,用自己热情和爱心感染了古怪的玛丽。柯林是一个多病、瘦弱、暴躁的男孩,后来变成了一个强壮、聪明的小伙子。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只有活力才会健康。我要热爱生命,热爱自然,不要轻视身边的每一个生命。只有自己学会尊重和关爱,才会得到别人的尊重和友情。我们应该多学习别人的优点来补足自己的不足。就像是书中的迪卡儿、玛丽和柯林三人一样。迪科儿把自己的友善、乐观的生活态度传送给玛丽和柯林。因此玛丽也不再暴躁了,柯林也健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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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和书的故事作文350字

全文共 3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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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每天晚上都会听妈妈给我讲童话故事。比如:白雪公主,七个小矮人,小红帽,灰姑娘……每一个故事都可以让我进入美美的梦乡。

上小学前,我读过非常多的童话故事。每次妈妈给我讲故事时,我就好像进入了童话世界。而现在,当我领略了四大名著的魅力我便更加地喜欢上了读,因为歌德曾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不仅这样,还因为读书,把我拉进知识的大门;读书,助我登上知识的巅峰;读书,让我的知识无限阔大。每次读书,当我看到精彩的部分时,我便会和主人公一起特别激动;当看到让我紧张的部分时我甚至会屏气凝神怕惊扰到书中的人物。人们总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每当我在黄金屋中畅游时,便是我最快活的时光了!

书籍不仅可以为人带来欢乐,还可以在你伤心时给你带来解决问题的方法,更甚至可以给人带来智慧启迪。所以,让我们一起在书的海洋中遨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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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读过的一本书高一作文

全文共 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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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为了让自己的课外知识更加丰富,为了让自己的成绩更上一层楼,我就在自己制订的暑假计划中,又添上一项:看五本课外书。

在这五本课外书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还得属《汤姆索亚历险记》了。《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作者是美国的马克吐温。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顽皮好斗的小男孩——汤姆索亚。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汤姆为了逃避大人的管制而和他的那两个朋友去当海盗,然后不知不觉中又当上了跟踪逃犯的工作,最后成为大家心目中的英雄的故事。汤姆那种顽皮好斗、偷偷离家出走去当海盗的那种性格固然是一种不好的行为。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去想,这种行为刚好说明了汤姆的胆子很大,而且有一种独立自主的性格和属于自己的思维、思想。并不是像现在的“温室里的花朵”,整天只会听爸爸妈妈的,没有主见,没有属于自己的思想和时间。

《汤姆索亚历险记》使我大彻大悟:我们不能老是听爸爸妈妈的话,应该要有主见,而且要养成那种独立自主的性格,不能老是依靠父母,应该靠着自己的力量生活!《汤姆索亚历险记》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使我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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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回乡偶书的作文

全文共 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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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多岁高龄的贺知章辞去官职,决定返回阔别已久的家乡。他走进翠绿欲滴的竹林,快马加鞭的赶回故乡。

他刚一走进村子,就被一群天真浪漫的儿童给团团围住,像十万个为什么似的被追问:“你从哪里来啊?你的家乡是哪里啊?你叫什么啊……”贺知章,捋着胡须,摸着其中一个孩子的头说:“我姓贺,叫贺知章。”孩子们说:“我们为什么不认识你呀?”贺知章捋着胡子说:“你们当然没见过,不过我可认识你们的爷爷,仔细想一下有没有一个姓贺的老爷爷。”孩子们用手挠着头发喃喃自语到:“姓贺的爷爷。”“哦----你是贺知章爷爷吧!”其中的一个小孩说道。贺知章点点头,小孩们撒了欢似的向村里一边跑一边喊:“贺知章爷爷——回来了——,贺知章爷爷回来了——”贺知章把老朋友招在一起,谈笑风声,心中无限感慨便写下了这首千古名篇:

少小离家老大回,

乡音无改鬓毛衰。

儿童相见不相识,

笑问客从何处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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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珍藏一本书

全文共 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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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的珍藏,给人一种踏实感;而精神上的珍藏,给人一种动力。

而我最好的珍藏,就是《狼王》这本,它给了我自信,也给了我动力。在别人眼里,这可能是一本很普通的书,可是对我而言,它是我永远的老师,因为它教会了我人生中最珍贵的道理:坚强、勇敢,学会自信,化沮丧为动力,还有最值得每个人学习的——永不放弃。

我从第一眼看这本书到现在,已经有五年的时间了。在这五年中,我把全部的回忆交给了它,别的书被我看完之后就放下了,只有这本《狼王》,它都一直陪伴在我身边。

记得那一次,我去参加一场跑步比赛。一开始,还挺顺利的,可是,在中途我就感到了全身乏力,手脚也开始麻木了,这时我是倒数第五。我的体力已完全透支。不过,争第一的信念不断支撑着我沉重的身体。

突然,我眼前一黑,倒下了。虽然我还是想站起来,但我的确已经没有力量了。突然,一只小狼的身影从面前一闪而过。是它!没错,就是它-----柯勒,我仿佛看见了它永不放弃的精神,在我信念即将消失时,有一个念头在激励着我——永不放弃。

对,就是永不放弃,这个信念让我重新站了起来,我也仿佛看见柯勒的生命之火烧得越来越旺盛了。

这个信念一直支撑着我,我仿佛有一股新的力量充满了全身。

不过,我还是输了。

虽然我输了,但是这次赛跑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永不放弃。

如今,我还是珍藏着这本书,珍藏着那份信念——永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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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这本书真有趣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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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晚上,妈妈做好了一桌丰盛的晚餐,爸爸下班回到家、闻到饭菜的香味,就立刻坐到餐桌旁,着急着要吃饭。

妈妈微笑着说:“先等等,儿子还没来。”爸爸指着儿子的小板凳气呼呼地说:“这小子又去哪了呀?”妈妈指了指儿子的房间,爸爸一下子就明白了。他大步地走向儿子的房间,敲了敲门,可是没有人回答,爸爸只好推开门大喊一声说:“快去吃饭,饭菜都要凉了!”

这时候,儿子正托着头翘着脚、津津有味地看着。儿子祈求地说:“爸爸,你最好了,让我看完这本书再吃行吗?”爸爸坚决地说:“不行,现在马上去吃饭!”

儿子只好去吃饭,他嘟着嘴依依不舍地走向餐桌。爸爸看儿子走了,心想:这本书很有趣吗?他忍不住瞧了一眼,果然是一本有趣的故事书。

儿子和妈妈在餐厅左等右等,就是等不到爸爸回来吃饭。妈妈可等急了,她指着房间对儿子说:“去,把你爸叫过来 吃饭!”

儿子闷闷不乐地去找他爸爸。他推开房门一看,呀,爸爸也趴在地上看那本故事书呢!儿子可开心了,他马上趴在地上和爸爸一起看书了,父子俩都忘了吃饭的事情。

妈妈饿得都等不及了,一生气就把饭菜全吃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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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推荐的一本书红楼梦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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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的精神食粮,它会给我的知识,会带给我们快乐,会治愈我们心中的伤疤。我认为我们最应该读的一本书是《红楼梦》。

我先简单的介绍一下它。《红楼梦》又名《石头记》。它是曹雪芹和高鹗所著。前80回是曹雪芹所著,后40回是高鹗所续。这是本很深奥的书。它前面的情节往往暗示着后面的最终结果,我如痴如醉地读着它。他是磁铁,我就是铁屑;他是水,我就是鱼儿;他是森林,我就是鸟儿。

《红楼梦》里有几个章节,在我心中曾掀起了巨浪。

第一个是刘姥姥进大观园。刘姥姥是贾家的远方亲戚,因遇事而求助于贾家。这时,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因刘姥姥说话风趣,又因凤姐是一个见风使舵、想逃贾母欢心的人,就把她引荐给了贾母。贾母一见,就真心喜欢。有些小片段不由得让我发笑,因这一笑妈妈就很疑惑的问我。

“你怎么啦?突然笑干什么?发神经啊!”

“我没有发神经!”我反驳道。

“没发神经还笑,肯定是有事情,快说。”

“我看书呢,这个片段很好笑,我就笑笑。”

“哦。”

到这里,你可能会问:到底是什么让我发笑呢?听我一一道来:一直凤姐对刘姥姥偷偷地说,“我们这里有个规则,在饭前要说一段小令。我恐你不会,我给你说一个,记住它“。”刘姥姥明白了。到吃饭的时候,突然站起来口中念道:“老刘,老刘,食量大如牛,吃个老母猪不抬头”。说完,便鼓着个腮帮子,大家呆了一下,便领悟了,接着全都大笑。史湘云一口饭喷出,黛玉笑得俯桌哎呦!宝玉滚到贾母怀中,贾母只叫心肝;薛姨妈喷茶,探春饭合在迎春身上,惜春让贾母给肉肠子,吃饭的人没有一个不笑的。从此以后贾母就越发喜欢她了。但是,吃饭时当刘姥姥不小心落了个小巧的鸡蛋,那一个就价值千金,刘姥姥刚想拿起来,不料被下人拿去喂猫了。这样的行为暗示着后面贾家必然衰败的结果。甚是可惜呀!但忽若一想,这也合情合理。连一个下人都这样不珍惜东西,那就别说其他的人了。

第二个是王熙凤借刀杀人的故事。读完心中充满愤怒和惋惜。王熙凤因为不喜欢尤二姐,便利用秋桐。她假心假意的劝秋桐:“你年纪轻轻不只事,她现在是二房奶奶,我还让她三分,你去硬碰她岂不是自损其死?”秋桐听了,天天破口乱骂,“奶奶是软弱人,那等贤惠,我做不出来,我眼里容不得沙子”。这让很多人误会了尤二姐,后来又请来一个太医,把尤二姐胎中的男胎打了下来。至此尤二姐被凤姐折磨的很糟,最终,吞生金走向死亡。先不说尤二姐吧!秋铜也是一个容易被骗的人,被凤姐的三言两语给骗了,也是被蒙在鼓里的可怜人呀!唉,真是可悲!

第三个是黛玉魂归高天。说起来也觉可怜。当年也是掌上明珠,但常年有病。至此,贾母、凤姐等一行人,为了宝玉而想冲喜,所以瞒着宝黛两人,但傻大姐不小心说实情,黛玉万念俱灰。回至房中,就病情加重。当宝钗成亲那一日,黛玉在那死亡之前,讲那就帕和诗词都烧了。做完之后听黛玉直声叫道:“宝玉,宝玉,你好——”说到好字,浑身冷汗,不做声,身子便渐渐凉了,黛玉香魂一缕随风散,愁绪三更入梦遥。当时黛玉气绝,正是宝玉娶宝钗的时候(刻)。

我又悲又愤,心里琢磨黛玉也是一个痴人,但也可怜,为宝玉而留,为宝玉而去;宝玉也是个呆人,不知娶谁,也糊涂过头了。可是在此之前,宝玉用假意试黛玉,黛玉也如此。这最后结果不是出乎意料,因假意试假意也就可想而知了。但我想,黛玉最后想说的应该是“恨”吧。

满纸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红楼梦》是中国小说的最好的艺术作品。要想了解,请认真去读吧。它是一本应该读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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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推荐的一本书学生作文

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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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们,你们喜欢看吗?我为你们推荐一本好书——《根本就不脏嘛》,作者是德国的万伽欧尔特。

接下来我给大家讲讲这本书的内容吧。有一个小女孩在草地上玩耍,她抱住一只小兔子,一会摸摸它长长的耳朵,一会又摸摸它短短的尾巴。她说:“我刚刚摸了一只兔子,它全身的皮毛雪白雪白的,软绵绵的,怎么会脏呢?”其实兔子身上也有很多细菌,还有寄生虫。小女孩儿摸了摸兔子,又去玩泥巴。她说:“我在玩泥巴的时候手才是真的脏,有了,我在裙子上蹭蹭,手不就干净了吗?”如果在裙子上蹭的话,就会更糟糕,不仅裙子脏了,手还是擦不干净。这时,妈妈叫她洗手吃饭,“哎,为什么总是洗手,可是我一直用的是餐具吃饭啊,手怎么会脏呢?”小女孩说。

吃完饭,小女孩儿又去了池塘边去洗手,妈妈无奈地说:“池塘里的水也不干净。”小女孩儿看了看自己的手指干干净净的,手心白白的,哪里有细菌?“只不过两个手指甲缝里有点儿黑,大拇指上还有一点番茄酱而已。”妈妈耐心地劝导她:“细菌是一种微生物,用肉眼是看不见的,放在显微镜下才能看见。如果吃东西前不洗手,细菌就会跑到你的肚子里,细菌越来越多,很快就会生病的。”小女孩儿急忙说:“我不想生病,我去洗手,我去洗手。”

你们知道我为什么给大家推荐这本书吗?因为我希望大家都讲卫生,身体健健康康,从来都不会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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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书是我的朋友作文350字

全文共 3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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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丰富我们的知识,提高我们的学识,激励我们在成长的道路上更进一步。

小的时候,我是一个爱听故事的小朋友,总是缠着妈妈,嚷着要听睡前故事啦,或是一千零一夜啦等等,每次我都听得如痴如醉,仿佛自己已经被带到童话故事里去了。慢慢地,我长大了……

而当我长大了,认识了许多字,不需要妈妈再给我讲故事的时候,我却渐渐地不太喜欢读书了。

当妈妈也发现我已经不像以前那样热爱故事,热爱书以后,她便每天都催促我读书,还给我们买了许多本新书,并命令我尽快把它们看完。

于是,我就在妈妈的督促下开始看第一本书。我简单地翻了翻,发现它不仅只有文字,还有许多插画呢!我对它们的兴趣一下子燃烧了起来,我从头开始看,呀!还有点儿意思,越往后看,越有意思,令我从此爱不释手。

就这样,我把妈妈给我买的所有书都看完了,在不知不觉中,我又爱上了书。是书让我不断地成长,同时也给我带来了无限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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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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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伟大的文学家高尔基曾经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英国的莎士比亚也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还深深记得邱老师对我们说过:“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在阅读中,我感受到了读书的乐趣,知识的力量。

小时候我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我七岁那年读的第一本课外书就叫《爱的教育》。在书中,描绘了一个个充满爱的,洋溢着浓浓亲情的,友情的真、善、美得故事。文中的那个年轻漂亮的充满爱心的那个“天使”老师是我心目中的偶像,在天使老师的指引下,我与书为友,与文中的卡罗利那成了好朋友。卡罗只是一个八岁的男孩,他从小就失去了母亲,过着孤苦伶仃的生活。我伸出温暖的小手,抚慰他受伤的心灵。我把自己融入书中,和书中的小伙伴同欢乐同哀愁。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还阅读了高尔基的《童年》,认识了正直、勇敢、善良有爱心的阿廖沙;我还阅读了笛福,从鲁宾逊身上学会了勇敢和刚强;还阅读了《安徒生童话》,我为“卖火柴的小女孩“落下了同情的泪水;为丑小鸭变成白天鹅喜极而泣;为那昏庸愚蠢的皇帝自哀自怜……一个个精彩生动的小故事像一块磁块深深吸引我,我喜欢故事中那充满真、善、美的小主人。

上了中学,我读的书更多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鲁迅全集》,《红楼梦》,《名人故事》……书中一个个栩栩如生的英雄人物,是我学习的楷模,是他们给了我前进的动力。

在作文竞赛场上,我挥笔而就,一气呵成写成一篇“大作”,我的名字被印成了铅字。我的作文常常被老师当成了范文,在全班同学面前朗读,在一片片的喝彩声中,我获得了莫大的成就感。我多么渴望自己有一只生花妙笔啊,像张爱玲、冰心、琼瑶、席慕容那样写出优美的文章,留下一些令人珍惜,令人惊叹的不朽佳作来。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让我们记住冰心奶奶说的那句话“好读书,读好书,读书好”,享受读书的莫大乐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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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五年级推荐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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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的有《鲁兵逊漂流记》、《绿山墙的安妮》、《森林报》、《爱的教育》、《昆虫记》在这里,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名叫《森林报》的书。

一听“森林报”这个书名,很多人都会以为它是报纸。可《森林报》并不是报纸,而是一本像报刊一样的书。他是苏联科普作家——维?比安基的代表作。在他的笔下,所有的动物、植物都有着丰富的情感。

不止是我们人类有新闻,住在森林的动物们也有新闻。《森林报》就是来记述这些新闻的。森林里面的新闻可真不少呢!比如说:“兔妈妈什么时候生下了小兔?黄鹂的住宅是什么样的?森林大汉——麋鹿为什么打架?……”这些新闻你都能在《森林报》中看到。

在众多的森林的新闻里,最吸引我的新闻是一个森林起火案:森林里突然起火了,是谁放的火?有许多被怀疑的动物、植物,但都被一一排除了,最后确认为一种非常香的花。原来,那种非常香的花只要一遇到干燥或者是高温的天气,就会自动燃烧。

在这本《森林报》中,你既可以学到知识,也能知道森林中关于动物与植物的各种趣事、新闻。还等什么呢?赶快找到它来读一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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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是一本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4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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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暑假里读过的中,最喜欢的就是叶圣陶的《稻草人》了。

我喜欢《稻草人》,因为里面有很多有趣的故事。如“地球”、“旅行家”、“富翁”、“皇帝的新衣”等。告诉你吧,这里的“皇帝的新衣”可不是出自安徒生,而是叶圣陶根据安徒生的“皇帝的新衣”续写而成的。

这本书对我印象最深刻的当属它的代表作“稻草人”。稻草人看见了人间疾苦,非常伤心。如果它能动的话,一定会帮助人们减少疾苦的,但它只能在旁边静静地看着,却无能为力。还有一篇“旅行家”也特别有趣。这位旅行者来自其它星球,当看到地球上的东西都得用钱买时觉得很不可思议,决定帮地球人改变这种习惯。于是他返回自己的星球,为地球人带来了一台神奇的机器。如果你想要什么,只有对着机器一说,你想要的东西就会从机器里变出来,而且还是免费的。要是我们有一台这样的机器该有多好啊......

《稻草人》真好,要不是老师给我们推荐,我还真不知道有这么一本有趣的书呢!在这里,我要谢谢我的老师,同时也郑重推荐给其他小朋友一睹为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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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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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静的夜里,月亮爬了上来,伴着秋天的小风,一片片小叶缓缓飘荡,我和几位小伙伴躺在草坪上,心旷神怡,望着浩瀚的星空,我心头一亮,想到了那本——《梦想天空》。

在这浩荡的宇宙中,如此之广阔,而我们在这繁星闪烁的地方。因为梦想,我们才能发光发热,追求梦想,奋斗努力,任其他星碰撞,始终不动摇,才会变成那颗最大的恒星。

《梦想天空》这本写了顾家家族在几年来上下老小的梦想,主人公顾小麦与我年龄相仿,可他却已有了自己的梦想,有了奋斗的目标。在那次班会上,他始终坚持着自己的目标,面对同学们的质疑、弓铁索的嘲笑、以及老师的疑惑,他的内心毫无波澜,他对飞机的热爱,对飞行员的喜爱到达了痴迷的程度。

那次班会让他耿耿于怀,他会放弃吗?不,不会!他已将那声音转化成了一种动力,而我们也应有梦想,有目标,像顾小麦一样,坚持自己,并向着目标冲刺,胜利就在前方,有梦你就有希望,梦想不是空想,“梦想+行动”才会有结果。

正是如此:因为梦想,人类登上了月球;因为梦想,核弹成功研制;因为梦想,人们翻身做了主人;因为梦想,破乞丐也能成为举世闻名的亿万富翁……没有梦想,何来胜利,虽然书中没有写一群梦想者之后怎么样,但有了梦想和奋斗两点,就算是咸鱼也一定能跃过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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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一本书高三作文

全文共 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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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大家推荐一本,它的名字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是一本新奇有趣、语言优美生动、情节曲折离奇、人物个性鲜明,思想会给人带来启迪的书。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由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创作。1909年获得诺贝尔奖奖金。拉格洛夫生于瑞典西部的一个陆军中尉家中,幼年时下肢瘫痪,但她爱文学自强不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她的代表作品有:《有形的锁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等。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的主人公尼尔斯。豪格尔森,他之前是一个爱欺负动物又不太听父母话的调皮男孩,动物们都很讨厌他,父母也对他感到失望。在一次奇特的际遇下,尼尔斯见到了传说中无所不能的小精灵,他顿时有了捕捉小精灵的邪恶想法。就在他正得意自己的计划时,小精灵先发制人的把尼尔斯变成了一个小人儿,小得连动物们都瞧不起他。

在后来的日子里,尼尔斯。豪格尔森学会了帮助其它动物,跟动物们交流谈心。他和大雁们经历了种种困难,受到了真正的锻炼,改正了他以往不爱学习、调皮捣蛋的缺点,最后以完美的成长回到了父母身边。

其实,书中的小精灵就是人们心中的小恶魔,来提醒人们不能做什么,也是人们心中的小天使,来帮助人们该如何选择。

我非常喜欢书中的尼尔斯,因为他年纪虽小,却很勇敢。有一次,他被老鹰捉住了,老鹰说要把他吃掉,尼尔斯却没有害怕,反而冷静的待在洞里想办法怎么逃出去。他先给老鹰的`小宝宝们讲故事,等小宝宝们睡着后,尼尔斯就让老鹰去找食物,等老鹰飞远后,他就趁这个时机偷偷逃出去了。

与此同时,尼尔斯非常乐于助人,动物们受伤时,有困难时,他都能解决。比如,有一只松鼠它去找食物,一不小心就把自己的手给划伤了,尼尔斯看见了,就赶紧去安慰它,一边安慰还一边帮它包扎伤口。这让动物们非常的喜欢他,这也是让我喜欢他的一幕。

在《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当中,人类和动物都应该互相尊重,生命都应该珍惜,世界才会充满爱,我们的生活才会如此的美好与幸福。

你们喜欢这本书吗?这是一本成人和学生都可以看的童话哦!喜欢的话,就赶紧去书店买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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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好书推荐600字话题

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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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海一样广,书像蚂蚁一样多,书像花朵一样好看在这么多的书中选一本,实在太难了!

如果一定要选,我会选《林清玄散文》。

《林清玄散文》是分很多篇的文章,都是写一件亲身经历的事和对这件事的评价与感想,每一件事趣味性都很强,让人百看不厌;每一个启示都很深奥,教会我们做人的道理。

所以,我喜欢这本书的第一个原因格式。

但是,如果一本书再好,不认真看,恐怕就没有一本喜欢看的书了。

所以,首先拿到这本书,我会先看题目,猜想内容应该讲些什么。再看作者,了解作者的亲身经历,接着看本书的内容,同时摘抄好词好句和不懂的`句子。看到最后,总结作者的写作方法,解答那些不懂的问题。最终,我会模仿作者的写法,自己也来写下,于是我仿写下了以下文章。跟死神拼搏

有一天,妈妈为了庆祝我单元考考了全班第一,妈妈大大方方地买了一箱螃蟹回家,差不多是在那天后的三天那晚上,当我打开保鲜盖,看见里面装得都是冰,我忍不住用手去摸一摸“哇!好冰!”我忍不住大叫。于是,我就叫来阿姨和弟弟,一起把冰给铲开,没想到铲完之后,突然看见有几只蟹还在动,但马上就不动了!我突然对他们无比敬佩,他们竟然打破生命的限制,克服种.种困难,从死亡线拉回生命线,尽管最终还是死的,但那一只只弱小、柔软的食物,却能有如此大的信心与和死神拼搏的毅力。令我惊叹,心想:食物都有这种心态,人物却未必有这种心态,我们真应该像它们学习。

还有一件事,记得我小区里有位90岁以上的老爷爷,他白发苍苍,皱纹满满。也无儿无女,他就一人住在一座小房子里,靠捡破烂为生。他竟然能在这种环境下存活下来,不需要任何人的帮忙,让我吃惊,他也是克服困难,走出来的,如果是有些人的话,要么就自杀了。生命,是可贵的,生命是有魔法的,它会在你有一种珍惜生命,克服困难的心态上发挥魔力,创造不可能。

书,是精神物质的粮食,最喜爱的书就像精神的粮食,希望我能去阅读并喜爱更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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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推荐的一本书学生作文

全文共 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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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我们提高的阶梯,书籍是我们知识的源泉。如果生活中缺少了书,就会减少很多乐趣。每个人都有自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笑猫日记——小白的选择》。

《笑猫日记》共有十四本,作者是杨红樱。这本书的第一面写着:“逃离了绿狗山庄的小白和地包天,在大家的帮忙下,渐渐恢复了原先的模样。贵妇犬菲娜把小白带到了这座城市最高档的别墅区——樱花巷,期望小白在那里找到一户好人家住下来。在这个萧瑟的冬季,小白在樱花巷的经历竟然如同一场又一场噩梦……阵阵寒风中,在梅园的腊梅树下,小白遇见了一位谜一样的女人,她会成为和小白相依为命的女主人吗?”

就这么简短的几句话,却道明了全书的七万三千字的主题——小白的选择。小白在樱花巷接连换了好几个主人,对他们都不满意:有的太懒,像只寄生虫一样,吃着他的爷爷辛辛苦苦攒下来的积蓄;有的太狠心,在小白到他们家时,把自我以前的爱犬给扔了……

之后,小白遇见了阿贝哥,决定去他家生活一段时间。过了几天,小白明白了阿贝哥的秘密,十分气愤。在一个晚上,当阿贝哥再次和阿贝嫂吵架时,小白跳上去咬住了阿贝哥的手。没过几天,小白又遇上了一位谜一样的女人,和她建立了深厚的友谊。最终,小白如愿以偿地找到了一位女主人。

这些从严冬写到金秋的故事,犹如温暖童年的“心灵鸡汤”,犹如陪伴你成长的“心境宝典”。相信你会在幽默好玩的文字中,发现一条连通现实和幻想的秘密通道;相信你会感动,会流泪,会哈哈大笑,会开始生命中最初的思考。让我们一齐用梦想温暖童年,用智慧点亮童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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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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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架上有很多书,我最喜欢的一本要数我暑假读过的美国女作家苏珊柯林斯的代表作《饥饿游戏》了。这本书最打动我的是女主角凯特尼斯在逆境中不断抗争,在磨难面前无所畏惧、坚韧不拔的精神。

这是一本科幻小说,故事围绕着一个虚拟的一百多年后的美国大陆展开。此时的美国面目全非,一场战争过后,他们引以自豪的民主制度荡然无存,统一的美利坚合众国分裂成了13个区域,新的政权帕纳姆在首都掌控大权,其他的区域负责为首都制造产品。每三年,每个区域都要向首都输送一男一女两名少年,前往首都参加“饥饿游戏”。这是一档电视节目,是新政权为了威慑每个区域接受统治不再反抗而开展的真人秀节目,节目规则非常残忍,选手之间相互厮杀,最后只有一个人能活着走出竞技场。住在12区的16岁少女凯特尼斯代替妹妹参加了“饥饿游戏”比赛,在比赛中她不是体力最强最有胜算的一个,但是她懂得观察,运用环境和自己的优势,在比赛中与同伴一起战胜了猜忌与怀疑,共同战胜了比自己强大的对手,赢得了比赛逃出了竞技场。凯特尼斯与同伴的胜利为其他13个区推翻帕纳姆政权的独裁统治带来了希望,他们联合起来取得了革命的胜利,解放了人民。

苏珊柯林斯虽然是一名女作家,但对书中竞技场、革命场面的描写,能让人身临其境的感受到剑拔弩张的紧张感和热血的气氛,颇有几分男性的大气。而苏珊柯林斯对书中女主角凯尼斯感情及内心挣扎、抗争、痛苦的描写又很细腻,又体现着女作家特有的细致。

《饥饿游戏》每读一遍,体会多一层。推荐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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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推荐一本好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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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数不胜数的,书就像大海一样广阔无垠。在这个世界上,书是永远也读不完,看不完的,但是我们是可以选择自己所喜爱的、感兴趣的书来看,这样以来,不仅乐趣无穷,而且开阔了视野,陶冶了性情。而我最感兴趣的书,那就是《鲁滨逊漂流记》,因为这里面内容十分曲折、奇特、引人入胜。接下来就由我来介绍故事的情节吧!

这里的主人公是“鲁滨逊”他是一个聪明机智、勇敢而又具有坚强毅力的人,并且他还能在恶劣的环境下长达28年的历险生存下来。

鲁滨逊从小就喜欢航海,曾三次离家到南美各地旅行。一日,他怀着云游四海的高远志向,告别家人,越过大西洋和太平洋,在惊心动魄的航海中经历无数的险情,后来整条船在太平洋上不幸遭遇到船底,唯一的只有他一人得以奇迹般地活下来,并只身来到一座荒上。他以绝望的缝隙中得到了生命的启示,性格坚强的鲁滨逊在岛上独立生活了28年。在荒岛上劳作生息,并开拓荒地,圈养牲畜,种植水稻和小麦,年复一年地与孤独伴,克服了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圣经》成为他的精神支柱,凭着惊人般的毅力和顽强不息的劳动,他盖起了房子,收获谷物,驯养山羊,用兽皮制作衣物。他曾与野兽斗智、也曾与吃人肉的野人斗勇。后来,他搭救一个士人,称他为“星期五”,把他收做仆人。一直到算28个年头,一艘英国船来到荒岛附近,鲁滨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这才返回英国。这时,他父母双亡,鲁滨逊收回他巴西庄园的全部收益,并把一部分赠给那些帮助过他的人们,但他念念不忘“领地”,还专程回去“视察”他“领地的居民”,并给岛上带去一些必需品,使荒岛兴旺繁荣起来。

我很喜欢书中的一句名言:“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因为,这本书内容不仅十分曲折、奇特、引人入胜,它还教导我们不要害怕危险,危险的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害怕危险的心理,让人学会面对困难,克服困难,所以我要向你推荐这本书——《鲁滨逊漂流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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