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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读一本书用英语怎么说(汇编20篇)

梁启超幼年时从师学习,八岁学为文,九岁能缀千言,17岁中举。后从师于康有为,成为资产阶级改良派的宣传家。他是怎样教育子女的呢。看看下面的书信作文吧。今天小编为同学们带来了关于我喜欢读一本书用英语怎么说优秀作文,供大家学习,希望你认真看完,会对你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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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冬天的英语

全文共 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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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like winter because I like snow .

Snow is common in winter .When winter comes every year ,I will go outside to play with snow with my friends .

Snow looks very white and pure.We often make snowmen around our houses.Sometimes we go skating on the ice .

It is cool to play with snow in wi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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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相似作文

篇1:我喜欢吃的食物英语

全文共 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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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like banana very much.

banana always grows in the warm area.

its nice to eat, and it is good for our healths.

like us ,monkeys also like to eat bananas.

you can see th is in the zoo.

Im a student.I like eggs and coconut.Because eggs is very good for me .Its very healthy.the coconut is a very sweet .the HauNans coconut is very GREat.I like th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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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书英语作文

全文共 9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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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re are many books in my family, father and mother, and many of them are mine. These books are thick and thin. In my book, what I like most is Tang Sulans school life of the wolf.

It is very interesting, especially when “ although the stupid wolf of art but utterly ignorant of, at the end of the semester, the school talent contest, he won the Wolf Prize, best performing ” Im curious, eager to read. The original is brown bear make practical joke help honest stupid wolf, a fluke, won the best performance award.

This book has a lot of wonderful clips, always makes me uproarious, taught me the truth in life a — — to do a good and honest people. Please have a look at this book! Youre going to love it as much as I do.

我家有很多书,有爸爸的,也有妈妈的,其中许多是我的。这些书有厚有薄,在我的书中,我最喜欢的是汤素兰写的《笨狼的学校生活》。

它很有趣,尤其是看到“虽然笨狼对艺术一窍不通,但是,学期结束时,学校进行才艺比赛,笨狼却得了个最佳演艺奖”时,我充满好奇,迫不及待地往下读。原来是棕小熊搞的恶作剧帮助了诚实善良的笨狼,歪打正着,获得了最佳演艺奖。

这本书还有很多精彩片段,总是惹得我捧腹大笑,教了我一个做人的道理——要做一个诚实善良的人。请有空看一看这本书吧!你一定会和我一样,喜欢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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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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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木偶奇遇记》,当初看到有书的同学们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被寄回来了,就这样我将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放到了“最喜爱”的宝座上。

这部童话的主人公——匹诺曹是个调皮的木偶,他天真无邪、头脑简单、好奇心强。另外,他又缺乏主见、没有恒心、禁不住诱惑。真是因为这样,他经历了许多事情。

我喜欢这个故事,它讲述了木偶匹诺曹为了看戏不惜卖掉课本,在回来的路上受到狐狸和猫的欺骗,差点被他们吊死。被仙女救了之后,他又被傻瓜城的法官投进监狱。出狱后他被迫当了看家狗。夜里,因帮助主人抓住黄鼠狼而重获自由。他一心想成为一个用功读书的好孩子,可是又禁不住诱惑。在坏同学的怂恿下,逃学到海边看鲨鱼。后来他又被卖到玩具国,变成了一头驴子。最后他在鲨鱼腹中意外与父亲重逢,并设法逃了出来。从此,小木偶每天去做工,有空还要学习。最后,仙女把小木偶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

我还喜欢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小木偶匹诺曹那一个个调皮可爱的样子,真是引人发笑啊!

我有一个习惯,一旦看到好书,就想尽快看完它。为了尽快看完这本书,早上一早起来看,吃饭的时候看,晚上我也会看……总之一句话——有时间我就看。但是,只要我看完这本书,你就会想这本书已经没用了,NO!你知道“煮书”吗?意思就是要把一本好书一看再看。没错,我已经看得要把这本书背了出来。

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认识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见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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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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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有自己喜欢做的事。有的人喜欢集邮,有的人喜欢画画,有的人喜欢跳舞。但我却被一本深深吸引了。

我喜欢的这本书,它不是世界著名的《安徒生童话》,也不是海伦·凯乐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它是科学世界的奇迹——《十万个为什么》。

《十万个为什么》是我的自然老师,它让我学到了丰富的课外知识,我之所以会选择这本书,是因为它和我有密切的关系。

一个烈日炎炎的夏日,我大汗淋漓地跑回家,拿起桌子上的一杯牛奶,“呀,怎么这么烫?”我连忙把牛奶杯放在桌子上,又去厨房拿来一个湿抹布,包住奶牛杯后再喝,“哇,牛奶也是热的。”我所急败坏地把包着抹布的牛奶放在太阳底下,心想,你既然喜欢晒太阳,那我就让你晒个够!做完后我就去看电视。过了一会儿,我实在渴得不行了,就去厨房把牛奶拿来喝,喝下去后,我感觉有一股清凉的泉水从我喉咙里流过,顿时感觉神清气爽。“咦,牛奶怎么会变凉呢?”我带着疑问翻开《十万个为什么》,哦,牛奶越晒越凉,是因为包在外边的湿抹布上的水滴把牛奶的热量吸收,所以牛奶会越来越凉。

从那以后,我不仅爱上了看书,还养成了善于观察的好习惯,这可都是《十万个为什么》的功劳呀!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没有收,我的课余生活就不会如此丰富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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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英语作文:我最喜欢的季节春天

全文共 10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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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一年有四个季节,春夏秋冬,各有特色,你最喜欢的季节是什么呢?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英语作文,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There are four seasons in a year.The first season is spring. In spring, almost everything comes back to life. The snow begins to melt, the trees sprout and the grass turns green.Spring is warm so that its a good time to go hiking outdoors. After spring, itis summer. Summer is my favorite season,because I can swim quite often. The third one is autumn. In autumn, the weather is cool and comfortable. Farmers may be the busiest people, because autumn is a time of harvest.Winter is the last season of the year. In winter, the weather is very cold. In the north, it usually snows. Children can play games or make snowmen after snow. It seems very funny. But, because of the cold weather, I dont like winter very much. Whats your favorite season?

【参考翻译】

一年中有四个季节,第一个季节是春天。春天,万物复苏,雪开始融化,树木开始发芽,小草开始变绿。春天是个暖和的季节,是外出徒步旅行的好时机。春天过后就是夏天。夏天是我最喜欢的季节,因为我可以经常游泳。第三个季节是秋天。秋天,天气凉爽舒适。农民是最忙的人,因为秋天是收获的季节。冬天是一年的最后一个季节。冬天天气很冷,在北方经常下雪。下雪后孩子们喜欢玩游戏或者堆雪人,似乎很好玩。但是,由于天气寒冷,我不是很喜欢冬天。你最喜欢的季节是哪一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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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7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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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最好的朋友。为什么要这样说呢?因为人们的生活处处离不开书。

就说我吧,我特别爱看书,每天睡觉前一定要看一会儿书,不然我就睡不着。说到我最爱、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当然是哈利波特系列中的《哈利波特·魔法石》了,它也是哈利波特的第一部。为什么我会喜欢看哈利波特这种书呢?也是出自我的兴趣。我喜欢神奇、科幻,能让人有异想天开的感觉的东西,而哈利波特却完全包含了这些特点,而且内容丰富、情节动人,让我一下子爱上了这本书。

主角哈利是一个孤儿,自幼失去了父母,由姨夫姨妈带着。虽然他活了下来,但受尽苦难和家人的排挤,是一个倒霉、令人嫌弃的孩子。但幸运之神也眷顾着他,让他进入了霍格沃兹魔法学校,一个充满魔法的世界,让人的心情起起落落,这也是这本书的迷人的特点之一。哈利进入学校就交了许多朋友,一起学魔法,面对生生死死的选择,对抗强大的敌人,让他不感到孤单。书中有许多现实中没有的,令人想也想不到的事物和魔法,都能让人深深入迷,无法自拔。

我慢慢看着这本书,心情一下子高涨,一下子低落,看到许多奇特的东西,脑子里就会浮现出许许多多的画面。我仿佛也跟着哈利波特一起骑着魔法扫把,跟着朋友们一起举行魁地奇比赛;我也有一根魔法棒,用神奇的魔法变化着任何事物;我甚至想到我和朋友们一起互相帮助,对抗强大的敌人,和哈利成了知心朋友。这本书,不!这本神奇的书让我想象力大增,还让我体会了哈利的那种生活。

看完这本书,深吸一口气平缓一下,还在回味那些紧张激动的情节,让我难以忘记。我爱这本书,爱它给我那种行走在魔法世界,和朋友经历各种生死的感觉;爱它那个让我身入其境的感觉;爱它给我的世界观又打开了一道门。那闪电刀疤和闪闪发光的红宝石仿佛又出现在我的面前,我又看见了我、哈利一起和朋友们又开始冒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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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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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人人都有自己喜欢,而我喜欢的书就是《笑猫日记----保姆狗的阴谋》。它的作家是杨红樱。

本书讲的是从前有一户人家,那户人家养着一只腊肠狗,腊肠狗在那个家里非常受宠。那家里的腊肠狗具有纯种德国腊肠狗的一切优良品质,比如忠诚、机智、刻苦、坚韧,它几乎就是这家人的骄傲。后来,刚出生不久的牧羊犬帅仔来到了这个家,腊肠狗就成了帅仔的保姆狗。他全心全意的照顾帅仔,几乎寸步不离,帅仔对腊肠狗(老头儿)也是百般依恋。帅仔一天天长大了,越长越漂亮,真是人见人爱。主人们渐渐把对老头儿的爱,全部转移到了帅仔身上,腊肠狗老头儿失宠了。老头儿认为是帅仔抢走了人们对他的爱,所以他嫉妒帅仔,他要除掉帅仔。

后来,保姆狗为了除掉帅仔,在翠湖公园里制造了几起十分可怕的凶案,后来被笑猫和马小跳几个孩子依次救活。最后保姆狗死于一场奇怪的车祸。嫉妒是心灵上的一个毒瘤,它不仅使人,也会使狗,使猫丧失理智,做出一些疯狂的蠢事来。

读了这本书,我的心灵仿佛受到了神圣的洗礼。其实,每个人、每只狗、每只猫的头上,都有一片属于自己的美丽天空,谁都可以在这美丽的天空下,好好活着。保姆狗老头儿也一样,但是他为什么一定要去争夺帅仔头上的那片天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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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的书

全文共 2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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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很多,有哈利。波特,迪士尼公主故事,纳尼亚传奇……而我最喜欢的书是杨红樱阿姨写的笑猫日记。

笑猫日记的主人公是笑猫,他会很多种笑:微笑,狂笑,冷笑,大笑,狞笑,嘲笑,苦笑,连最难的皮笑肉不笑他也会。他还能听懂人话,真是一只与众不同的猫。这只会思想的猫,娶了一只虎皮猫,虎皮猫生了四个孩子。老大叫胖头,胖头胖脑。老二叫二丫,非常美丽。老三叫三宝,长的很可爱。老四叫小可怜,非常虚弱。在四个孩子当中,孩子中三宝继承了他爸爸的笑容,二丫头长得像极了她的妈妈,身上也有一身虎的斑纹,眼看快到春天了,可突如其来的这最后一场暴风雪,把小可怜冻死了,他们一家都非常悲伤……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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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00字

全文共 9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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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得好:“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呼兰河传》这本书。

书目简介:《呼兰河传》是萧红创作的一篇长篇小说,也是她的代表作。1940年写于香港,小说共分七章,前有序后有尾声,著名文学巨匠茅盾作序,书中主要写了那是一个既僻远又热闹的小城,在城中道上有个:“大泥坑”,它常常淹死一些动物和小孩,而人们却在看热闹。小城举行盛举时,人们有跳大神的,唱秧歌的,放河灯的……我的祖父年近七十,他慈祥、温和。我们有几家邻居,西边一间破草屋租给一家喂猪的,还有一间租给了开粉店的,粉坊旁的小偏房里住着赶大车的胡家,养了一个小童养媳——小团圆媳妇以及一连串的趣事。

书评:金庸这样评价:萧红在香港写的《呼兰河传》感人至深,我阅此书后,径去浅水湾她墓地凭吊一番,深恨未能见到此才女。茅盾说《呼兰河传》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图画,一串凄婉的歌谣。而文贵良说:萧红的《呼兰河传》1931年在武汉动笔,1940年在香港完成。《呼兰河传》对呼兰河城的散落追忆,植根于萧红的寂寞中道出的言说。这种言说,塑造了属于萧红个人的“新方言”。在这本奇特的小说里,萧红以她幽默而富韵律感的天才笔触明快而万物有灵的通话风格,早就了一部“回忆式”文学的巅峰之作。

推荐理由:《呼兰河传》这部小说在艺术形式上是比较独特的:虽然写了人物,但没有主角;虽也叙事故事,但没有主轴;全书7章虽然可以各自独立却又依然是一整体。他不是纯粹的乡土文学,也不是纯粹的左派文学,这中有讽刺,有幽默,有反省,也有记录真实生活的一面。就像一个黑白的记录片,间或夹杂着和祖父在小花园玩耍的彩色画面。它是一本回忆童年的散文小说,既有寂寞和伤感;又不全是寂寞和伤害。

这本书用朴实清丽,真挚感人的语言分别描写了呼兰河这个小城,呼兰河的风土人情,我的祖父以及家院的凄凉等几个房面。

虽然作者严厉的批评了故乡人们的愚昧,但作者对故乡和故乡人们始终怀着一种深深的热爱和思念。文中刻画了一个慈祥、和蔼的祖父。这些和祖父度过的美好时光,是一段好的回忆,在这回忆中,有着留恋,有着深深的思念。

作者用自传的方式为我们描绘了丰富的故事和人物,为我们描述了一个复杂的生活空间,告诉我们,应该用一种宽广的胸怀来召唤真情和温暖。大家都来读《呼兰河传》吧,体会一下萧红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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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欢的季节英语

全文共 2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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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favourite season is autumn. The weather in autumn is neither hot nor cold, its so cool, that makes people feel very suitable. Also it is the season that people can get the harvest of the crops from the field. We can go to fly kites in autum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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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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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问我最喜欢哪一类,我最喜欢童话故事书。因为童话不仅能滋润我们的心灵,而且能够让我们徜徉在一个个美好的境界之中。

在童话里,我最喜欢的是《木偶奇遇记》。《木偶奇遇记》是18世纪意大利作家卡洛. 科洛迪留给世人的经典童话故事。

故事的主角是老木匠盖比都亲手雕刻的一个小木偶,他的名字就叫做匹诺曹。匹诺曹出世后,因为缺乏诚实守信在他身上发生了一系列离奇古怪的难以置信的事。最后,在遭遇强盗的绑架后,是青发仙女救了他。为了让匹诺曹改正这个极为不好的毛病,青发仙女要求他必须学会诚信守信,同时,作为一种惩罚的手段,每当匹诺曹撒谎时,他的鼻子就会不断的变长。的确,诚实并不是一种轻松拥有的美德,还没意识到诚实重要性的匹诺曹,他的鼻子越变越长,并且麻烦事接踵而至……

终于,匹诺曹经过无数次的艰辛的磨难和不断的考验,他总算了解到了诚实的含意。而作为仙女的奖赏诺,匹诺曹自己也实现了自己已经期待已久的梦想,也可以说是愿望,变成了一个活生生的人。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用告诫的方式,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千万不要做一个不诚实的孩子,做人要诚实守信,尊老爱幼。这整部作品诙谐幽默,大家如果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你一定会在捧腹大笑中明白一个个做人的道理。

[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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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欢的人物英语

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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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favourite cartoon movie is Kung Fu Panda.

Kung Fu Panda is the lastest project from Dreamworks. It’s a CG-animated comedy about a lazy, irreverent slacker panda named Po Po (Voiced by Jack Black), who must somehow become a Kung Fu Master in order to save the Valley of Peace from a villainous snow leopard, Tai Lung. Prophecy said that Po is the “Chosen One” to save the day. But he appears to be the laziest of all the animals in ancient China. A group of martial arts masters are going to need a black belt in patience if they are going to turn this slacker panda into a kung fu fighter before it’s too late.I like the movie because it is very interesting and funny.The monkey is voiced by Jackey Chan who is my favourite st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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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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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所以我看过许多的书,我认为茫茫大世界中,米饭是我的物质食粮,书则是我的精神食粮。书以伴随我度过了许多个春夏秋冬,在夏天,它就像隐形的风扇为我消除炎热,而在冬天它又好比是一轮太阳,给我带来温暖,或许它的衣服脏了,但它永远都是我的朋友。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叫做《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保尔·柯察金。他是一个勇敢坚强的男孩,他在人们心中已经是一名正直和坚强的象征,是艰苦奋斗和自强不息的象征。书本上的他,是一个嫉恶如仇的男孩,他最看不惯的人就是那些有钱的子弟们,他最喜欢和那些子弟们作对,虽然每次都是被自己那强壮的哥哥打了一顿才算完事。

小时候的保尔因为家里贫困,所以处处遭人的欺负,在校神甫欺负,在外有钱子弟们欺负,不久后就被学校开除在外打工,在他哥哥阿尔焦姆的庇护下慢慢成长,在最后成为了一名伟大的红军战士。

在他当上红军后,他在战争上是上受过严重的伤,死神的魔爪曾一次次的向他伸来,但他一次次都无所畏惧,以坚强的意志力打败了病魔,赶走了死神。他去参加共青团,去消灭一些坏人和土匪,生病了也要坚持去工作,打击不良分子。在他病的无法工作的日子,他绝望了,不过他想到了新的生活方式,就是写作,他要用笔杆子代替枪杆子,最终他出了书《暴风中的儿女》。

我们与保尔相比,这些困难是多么微不足道啊!一个人只有胸怀广大的理想和奋斗目标,才会有无穷无尽的力量,才不会被客观条件所束缚,才能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条件,自己主宰自己的命运。保尔不就是这样的吗?我们也不何尝不可以这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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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欢的书

全文共 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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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四九中队的赵藤宇,今天我来为大家推荐我最喜欢的一本——《伊索寓言》。

这本书是由古希腊伊索著。而且是注音版,下学生们很容易听懂。里面的故事都把要讲的内容讲得井井有条,头头是道。每篇故事读起来都非常有意思。但最重要的就是故事讲完以后,都会告诉我们一个道理。

就拿《偷东西的小孩和她母亲》这篇故事来讲吧。孩子还想的时候就学会了偷东西,母亲就该教育自己的孩子,不要这样了。但是那位母亲不但不教育她的孩子,还表扬他。在孩子长大后,又偷了一件大衣。他的母亲又开始夸他,还为他做大鱼大肉吃,真是溺爱。在孩子长大后,就开始做小偷,偷的东西越来越大,再一次偷东西的时候,他被警察抓住了,而且亲自在现场要断了他母亲的一只耳朵,责怪他母亲没教育他,才得到如此下场。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当在孩子在干小事的时候就应该立刻制止,小错不惩,必酿大错。我们千万不能“恶小而为之”啊!

不光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深刻的道理,其它故事也一样。我们要认真体会道理,才能读好这本书。

我的介绍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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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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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漂流记》是著名的名著之一。中写出了鲁滨逊在孤岛上十八年的奇遇,场景描写得十分好,让人仿佛身临其境。书中鲁宾逊遇到的各种事,都被作者用一支普通的笔淋漓尽致地展示出来,给我的阅读生活带来了无尽的历险。

鲁滨逊原本是一艘船上的大副,在一次事故中,船不幸触礁了,全船只有鲁滨逊一个人生存了下来。

他制作了一艘小木船,把船上的粮食、工具、制作帐篷的帆布竿从船上一一运了下来,并把他们放入帐篷里,以备以后不时之需,他还养了一只山羊,作为食物的来源,还养了猫和狗来把自己一个人在孤岛上的寂寞和恐惧减少了一些。之后,他还用工具打了一个山洞,在里面做了家具。

有一次,他决心做一艘大木船,可以载着自己和食物一直漂流到城市。于是,他便开始做起了大船。他用一把小小的工具,在山上找了一颗巨大的树,一点一点地劈,过了两个月,鲁滨逊终于把树砍倒,他自己也开始有一点要放弃的心理,因为这棵树太大了。可是,他用自己顽强的毅力,压倒了这种心理,继续做下去。又过了两个月,他把树中间变成空心的。又是两个月过去了,他终于精雕细琢出一艘十分美丽的船。可就在他享受着自己劳动成果喜悦的时侯,一件事却像晴天霹雳一样,让他的逃生梦又一次粉碎了。船太大,没有方法推到海里。这让我都十分气愤,可鲁滨逊却十分乐观,认为自己并没有荒废时间,而是做了一件有意义的事。

后来,在第十八年被一艘英国船解救了,从荒岛中逃了出来。读了这本书,我学会了生存,学会了坚强,学会了面对困难不畏惧。作者在书中有一句话让我受益匪浅,这就是“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必定会世世代代陪伴所以世界孩子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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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的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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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自我读过冯骥才的《俗世奇人》之后,对这句话的感悟更深了。

《俗世奇人》是著名作家冯骥才创作的短篇小说集。全由十八个短篇构成,每篇专讲一个传奇人物的生平事迹,故事生动有趣,人物跃然纸上。

这本书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人就是刷子李了。他给自己定了个规矩:每次刷墙穿着黑衣,如果刷墙时身上有白点,就不收工钱。他干活的时候,刷子一举,往墙上一拍,划出一道匀匀实实的白,刷出的墙面好比平平整整打开一面雪白的屏障,刷子发出的声音如同优美的乐章,不禁使人暗暗赞叹。书里有句话说得好:“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社会是一个人才社会,以前这样,现在也是这样,你必须有一技之长才能更好更体面地生存。

有人擅长绘画,如果再勤学苦练,就可以当一名画家;有人善于写作,如果更上一层楼,就能成为一名作家。如今在大城市里,司机都要会讲英语,公司的员工还要会使用互联网。有了一技之长,你就可以在社会上安身立业,而如果你什么都不会,就只能被社会所淘汰。

曾经有一个人在酒店当清洁工,他认真负责,一丝不苟,每天把厕所都洗得干干净净。有一天,一个顾客嫌弃马桶太脏,他当场舀了一杯马桶里的水自己喝下去。顾客惊呆了,问他:“你怎么敢喝马桶里的水?”他骄傲地回答:“马桶是我洗的,我虽然只是一个清洁工,但我能把马桶清洗得非常干净,里面的水都可以喝,这也是一个特长啊!”是啊,他虽然只是个清洁工,但他也有自己的一技之长,虽然微不足道,但也可以凭此立身。

手艺人靠的是手上的绝活,有绝活,吃荤、亮堂,站大街中央;没有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着。

冯骥才笔下的苏七块、蓝眼、酒婆、认牙、泥人张等等都是身怀绝技的普通人,他们都是凭着自身的绝技立足社会。一个普通人,只要肯用功,也可以把事做到极致,变成自己的特长。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手上需要一技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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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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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的籍,以至于人们常用“书海”来形容。可以说,人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我也不例外。在我读过的书中,有一本是我最爱的,那就是《查理九世》。

说起这本书,有些小伙伴可能很陌生,因为这本书是近几年才出版的,而且作者雷欧幻象也没有太大的名气,所以大家极有可能不大知道。

既然大家都很陌生,可我为什么却喜欢这本书呢?

我是经过同学介绍才迷上这本书的。书里的内容十分曲折离奇,很容易带人进入一种冒险状态。由于看书时精神高度紧张和集中,我总会进入忘我状态,周围任何声音都难以把我从书里“拉”出来。

自打看了《查理九世》,只要一看见有人拿着这本书,我一定会磨破嘴皮,使尽浑身解数,死乞白赖的借到手中。后来,我作文得了个特优,为了奖励我,爸爸给我买了两本《查理九世》。自打有了这两本书,我一放学就直往家奔,一到家,放下书包洗完手便捧起我心爱的《查理九世》,饭菜的香味也吸引不了我,直到妈妈在餐厅“吼”起来我才会恋恋不舍地放下书,蹭到桌前坐下来,狼吞虎咽吃完饭,然后又抓起《查理九世》津津有味地读起来。

双休日是我最幸福的日子,因为我可以有更多时间读《查理九世》。通过看书,胆小如鼠的我慢慢地变勇敢了,因为书里的情节很惊险,看着看着,我竟然不再害怕鬼,更不害怕黑夜了。同时,通过看书,我也学会了怎么写人的神态、语言,也记住了许多好词佳句,也知道了如何谋篇布局,写出满意的作文。

《查理九世》是系列书籍,当没有新书时,我就一遍一遍“热剩饭”看旧的《查理九世》。可以说,《查理九世》对我很重要,我把它放在书桌里,不让它卷一个角,也不会弄脏它的耙灰场

哦,《查理九世》,我希望你快点出新的一集,我非常想早点知道那些人物在新书里会经历什么,会遇到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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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喜欢一本书600字作文

全文共 8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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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德说过:读一本好,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我也曾因为一本书沉迷过,思索过,那就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我被这个透彻又不透彻的书名被吸引了,书中的主角海伦·凯勒是一个失明的人。海伦因一场大病失去了视觉和听觉。一开始的海伦,情绪暴躁,行为冲动。其实我很能理解,我很怕黑,在黑暗的夜里,我常常也因为什么也看不清楚而恐惧,躁动。

海伦说,想获得三天的光明,仅仅三天,她希望她能看得见,而且,她很规律地安排了这三天她要看的东西。

她说,第一天,她想看到那些好心的、温和的、友好的、使我的生活变得有价值的人们,想把那些人存进记忆里,尤其是她的老师——莎莉文小姐;她还要看一个婴儿的脸,因为婴儿给她带来蓬勃的生气;还有她忠诚乖巧的宠物狗的脸,因为那样使她温暖。还有美丽的森林,广阔的农田,墙壁上的图画……她都要仔细的看过。

第二天,她要看日出,她认为这是黑夜变成白天的奇观,虽然海伦的世界里从未有过光明,也分不出昼夜,她还是对万物的变化如此好奇。她甚至想把整个世界看一遍!把整个地球的历史读一遍!

最后一天,她依旧要迎接旭日,接着去游览这个城市,游览她一直居住的地方,一直到午夜,到她失去了眼前的光明,再次迎来黑暗——她却依旧说,他的心中充满甜蜜的回忆。

多好的孩子!她渴望着,渴望着拥有光明,哪怕只有三天,她也不懊悔,仿佛她的生命里,已经充满了光明,她又一次接触了世界,用自己的双眼,把世界又看了一遍,这时间虽短暂,却在海伦心中添了一份美丽的梦。

可我更看到了,海伦在书中不断提到“有视力的人”,这让我心中又是一震。她多番提醒,我们都是看得见,她三天里看到的事物,我们都能看见,而且不论何时,我们都有看见那些事物的权利,因为我们看得见。

所以,我们更应该珍惜眼前,我们可以看见春天万物复苏,夏日艳阳高照,秋天硕果累累,冬日大雪纷飞……这些对于失明者来说,都是遥不可及的幸福啊!对于他们来说,就好像生命中缺少了什么一样,他们对我们,必定是羡慕,又嫉妒啊。我们何曾想过,自己,竟是被这样羡慕着的。

所以,我们更应该珍惜眼前,珍惜我们所拥有的。这就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让我感受到的,感谢有这样一本好书,让我更懂得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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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10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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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西游记》,它是我读过的四大名著中的第一本。

小时候,奶奶教我唱:“唐僧骑马咚那个咚,后面跟着个孙悟空;孙悟空,跑得快,后面跟着个猪八戒……”。那是我3、4岁的时候就听奶奶哼唱的儿歌,直到现在,朗朗上口的旋律,节奏分明的短句,憨态可掬的八戒,鬼怪精灵的悟空,憨厚老实的沙僧,老好人唐僧,都在童谣里上蹿下跳。等到我学会了识字,第一次捧起大部头《西游记》 时,我是又惊又喜,终于要跟童谣里的主角们见面了,你们还好吗?

这本书果然对得起我的惊喜,我常常看得忘了形,学悟空转动如意金箍棒,学八戒啃西瓜糊满嘴。

《西游记》讲的是唐僧在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的保护下,骑着白龙马去西天取经,途中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回真经的故事。我最喜欢其中的孙悟空,因为他有一根金光闪闪的金箍棒,一路上斩妖除魔,保护团队去往西天取经。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章节有: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大战红孩儿等等。特别是大闹天宫,精彩极了,我甚至都可以倒背如流了:孙悟空被册封为弼马温之后,不知道头衔的大小,还以为自己是个很大的官,结果玉帝只是让他看守天庭的马匹而已,当他得知王母娘娘宴请各路神仙,却没有他的份时,一气之下偷吃了仙桃,戏耍了神仙,仅凭一人之力就把天宫掀了个底朝天。这只猴子怎么就这么胆大包天呢,真是让人佩服。每次我读得手舞足蹈,将精彩的情节讲给妹妹听时,三岁的妹妹都拍手叫好。她也跟在我后面学起了童谣 ,唐僧骑马咚那个咚,后面跟着个孙悟空……

这本书的作者是明代的吴承恩,我常常想,是不是真的有这么一个美猴王,能上天入地,然后就被吴承恩看见了,想出了这么一个神奇的故事呢?爸爸说,不是的,里面有些是现实中存在的,唐僧在唐朝叫唐玄奘,到古印度取来佛经,这个是真的,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白龙马这些呢就是想象虚构出来的。我真有点失望,还想着能找孙悟空借金箍棒来耍一耍呢。不过这个作家想象力可真丰富呀,故事情节像坐过山车一样刺激,还有他们说话夸张又好笑,我经常被逗得捧腹大笑。从此,我一有空就拿起这本书来反反复复地阅读。

我也喜欢和爸爸妈妈一起分享《西游记》,刚开始,爸爸妈妈说不懂得这本书的内容,我就一字一句的读给他们听。在爸爸妈妈的引导下,我渐渐地能背下一部分精彩章节,在整个分享阅读的过程中,爸爸读,我来背,书房里充满了郎朗的的读书声。

这本书不仅仅情节精彩,更让我懂得了要想办成事情就要有排除万难,必达目的的决心和勇气,在以后的学习中,我也要像唐僧和他的三徒弟,再苦再难也要咬紧牙关,不达目的不罢休。

书是引领我们前进的阶梯,虽然我还只是站在最低的那一级,但我相信,每天前进一点点,我一定会站到塔顶,看到一个美妙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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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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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吹牛大王历险记》,它主要讲了18世纪德国男爵敏豪森所经历的故事,它的作者是拉斯伯和毕尔格。

我喜欢它的原因是因为它里面的小故事都幽默有趣。比如他的马怎么被挂在房顶上的,它的船是怎么被鲸鱼拖走而又弄回来的,他是怎样用猪油猎野鸭的,他是怎样活捉大野猪的,他又是如何在被大鱼吃掉后从鱼肚子里逃生的……

我从这本书中学到了敏豪森坚持不懈的精神。一次,我和爸爸、妈妈去爬紫金山。我们走的是石头小路,走了一小半,爸爸说:“看谁先到山顶,如果我输就请你吃冷饮,不过你输了就要请我吃哦!”我一听,立刻来了劲儿。爸爸一喊开始,我马上向山上冲去。才开始我还有劲儿,一下子就领先了爸爸,不过后来越走越没劲,眼看爸爸就要追上来了,我焦急万分,可又浑身无力,一旁的妈妈劝我认输,这时我想起了敏豪森,立刻向着前面的大石头冲去,向着山顶跑去,看见爸爸和我的距离越来越近,我又加大了马力。哈!我到山顶了,爸爸输了!我吃着最爱的冷饮,心里暗暗感激敏豪森,因为他让我明白坚持不懈就会成功。

同学们,相信读了这本书后你们也会和我一样喜欢它,喜欢敏豪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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