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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民平等的长征历史典故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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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典故成语故事5:唇亡齿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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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候,晋献公想要扩充自己的实力和地盘,就想找借口派兵去消灭虢(guó)国。可是在晋国和虢国之间隔着一个虞(yú)国,讨伐虢国必须经过虞国。“怎样才能顺利通过虞国呢?”晋献公问手下的大臣。大夫荀息说:“虞国国君是个目光短浅、贪图小利的人,只要我们送他美玉和宝马,他会答应借道的。”晋献公一听有点舍不得。荀息看出了晋献公的心思,就说:“虞虢两国是唇齿相依的近邻,虢国灭了,虞国也难独存,您的美玉宝马不过是暂时存放在虞公那里罢了。”晋献公听后,便采纳了荀息的计策。

虞国国君见到这两份珍贵的礼物,顿时心花怒放,听到荀息说要借道虞国时,当时就满口答应下来。虞国大夫宫之奇听说后,赶快阻止道:“不行,不行,虞国和虢国是唇齿相依的近邻,我们两个小国相互依存,有事可以互相帮助,万一虢国灭了,我们虞国也就难保了。俗话说:‘唇亡齿寒’,没有嘴唇,牙齿也保不住啊!借道给晋国万万使不得。”虞公说:“人家晋国是大国,现在特意送来美玉宝马和咱们交朋友,难道咱们借条道路让他们走走都不行吗?”宫之奇连声叹气,知道虞国离灭亡的日子不远了,于是就带着一家老小离开了虞国。

果然,晋国军队借道虞国,消灭了虢国,随后又把亲自迎接晋军的虞公抓住,灭了虞国。

成语“唇亡齿寒”,比喻双方关系密切,利害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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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与帝皇有关的成语历史典故10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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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帝皇除了是历史的统治者,而且还是中华文化的引导者,所以与他们有关的成语历史典故肯定不少。今天就给大家具体分享一下与帝皇有关的成语历史典故10则,希望读者喜欢。

与帝皇有关的成语历史典故10则

一、夏桀

1【桀骜不驯】

桀:历史上有名的暴君,夏朝最后一位当权者。骜:马不驯良。驯:驯服。比喻傲慢,性情强暴不驯顺。

出处:东汉班固《汉书·匈奴传赞》:其桀骜尚如斯,安肯以爱子而为质乎?

二、商汤

2【网开一面】

把捕禽的网撤去三面,只留一面。比喻采取宽大态度,给人一条出路。

出处:司马迁《史记·殷本纪》:“汤出,见野张网四面,祝曰:‘自天下四方,皆入吾网。’汤曰:‘嘻,尽之矣!’乃去其三面。祝曰:‘欲左,左;欲右,右。不用命,乃入吾网。’”

典故:一天,汤在田野散步,看见一人张开大网,喃喃地说:“来吧,鸟儿们!飞到我的网里来。无论是飞得高的低的,向东还是向西的,所有的鸟儿都飞到我的网里来吧!”汤走过去对那人说:“你的方法太残忍了,所有的鸟儿都会被你捕尽的!”一边说着,汤砍断了三面网。然后低声说:“哦,鸟儿们,喜欢向左飞的,就向左飞;喜欢向右飞的,就向右飞;如果你真的厌倦了你的生活,就飞到这张网吧”。“网开三面”这个成语就是由此而来。后来,人们把它改为“网开一面”。

3【顺天应人】

应:适应,适合。顺应天命,合乎人心。常用于颂扬建立新的朝代。

出处:《周易·革》:“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革之事大矣哉。”这里的“汤”指的是商汤,商汤于鸣条之战打败夏桀而灭夏,建立商朝;武指的是“周武王”,武王于公元前1046年打败商纣灭商,史称武王克殷,建立了周王朝;这两场革命史称“汤武革命”。

三、商纣王

4【暴殄天物】

暴:损害,糟蹋;殄:灭绝;天物:指自然生物。指任意残害各种生物,也指不爱惜物品,任意挥霍浪费。拼音:bào tiǎn tiān wù 〔辨误〕殄不能念成zhēn。

出处:《尚书·武成》:今商王受无道,暴殄天物,害虐烝民。

四、周武王

5【爱屋及乌】

因为爱一处房子,也爱那房顶上的乌鸦。比喻爱一个人而连带地关爱与他(她)有关系的人或物。说明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或事物)的关爱到了一种盲目热衷的程度。及,达到。乌,乌鸦。

出处:汉. 刘向《说苑·贵法》:“臣闻爱其人者,兼爱屋上之乌;憎其人者,恶其余胥。咸刘厥敌,使靡有余,何如?”

典故:周武王打败了殷商,但是对于怎样处置商朝遗留下来的权臣贵族、官宦将士,心里还没有谱。他召见姜太公,问道:“该怎样对待他们的人员呢?”太公答道:“我听说,如果喜爱那个人,就连带喜爱他屋上的乌鸦;如果憎恨那个人,就连带夺来他的仆从家吏。全部杀尽敌对分子,让他们一个也不留,您看怎样?”

五、周赧[nǎn]王

6【债台高筑】

形容欠债很多。

出处:《汉书·诸侯王表序》颜师古注:“周赧王负责,无以归之,主迫责急,乃逃于此台,后人因以名之。”责,就是现在的债。

典故:战国后期,周赧王听信楚孝烈王的建议,用天子的名义召集六国出兵伐秦,他让西周公拼凑6000士兵,由于没有军费,只好向富商地主借钱,可六国根本不听他的话,他借的钱很快就花完,债主纷纷上门讨债,他只好隐藏在宫中的一座高台上。

六、秦始皇

7【焚书坑儒】

焚:烧;坑:把人活埋;儒:指书生。焚毁典籍,坑杀书生。比喻对文化和文化人的摧残。

出处:《史记·卷121·儒林列传》

典故:据《史记》记载,前213年,秦统一第八年,博士齐人淳于越在一次朝廷会议上提出恢愎周朝的封建制,秦丞相李斯反对,他以为时代变化,制度应该随之变化,不应该以古非今。李斯建议:“史书只保留秦国史书,其他国家的史书都焚毁;《诗经》、《书经》及诸子百家之书只有博士官可以保留,民间的都限期交出烧毁;医药、卜筮、农业之书民间可以保留;想学法律的人以官吏为师。”秦始皇下旨同意。史称“焚书”。

第二年,即前212年,为秦始皇寻找长生不老之药的术士侯生、卢生寻药未果而出逃,秦始皇大怒,下令拷问咸阳。事后,将相关460人在咸阳坑杀。根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坑杀的人“皆诵法孔子”。

七、汉高祖刘邦

8【韩信将兵,多多益善】

形容越多越好。益,更加。善,好。出处:司马迁《史记.淮阴侯列传》。

典故:刘邦问韩信:“像我自己,能带多少士兵?”韩信说:“陛下不过能带十万人。”刘邦说:“那对你来说呢?”韩信回答:“像我,越多越好。”刘邦笑道:“统帅士兵的越多越好,那你为什么被我捉住?”韩信说:“陛下不善于带兵,但善于统领将领。”

9【秋毫无犯】

秋毫:鸟兽秋天新换的绒毛,比喻极细微的东西;犯:侵犯。指军纪严明,丝毫不侵犯百姓的利益。

出处:《史记·项羽本纪》:“吾入关,秋毫不敢有所近,籍吏民,封府库,而待将军。”

典故:楚汉相争时期,韩信因得不到项羽的重用就投奔刘邦,在丞相萧何的推荐下,刘邦拜他为大将,刘邦问韩信有什么高见。韩信把刘邦与项羽进行一番对比,说刘邦的军队与项羽的军队不同,对百姓的利益秋毫无犯,可以得天下。

10【鸿门宴】

指在公元前206年于鸿门(今西安市临潼区新丰镇鸿门堡村)举行的一次宴会,参与者包括当时两个抗秦领袖项羽及刘邦。这次宴会被认为间接促成项羽败亡以及刘邦成功建立汉朝。后人常用“鸿门宴”一词比喻不怀好意的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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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鲍叔牙荐管仲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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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史使人明智,就是要从历史中吸取经验教训,把理解历史当作把握人生的一把钥匙。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鲍叔牙荐管仲的历史典故,欢迎阅读!

周平王在公元前年把国都迁到洛邑。从这一年起到公元前年周被秦消灭为止,历史上称为东周。东周又分为两个时代,一般把公元前年到公元前年叫做春秋,把公元前年到公元前年叫做战国。东周是个动荡的时期,周天子一天天丧失了权势和威力,称霸的诸侯国的权力大于天子。到后来周天子的国土只相当于一个很小的诸侯国了。

春秋初期,齐(都城临淄,在今山东淄博)是个大诸侯。公元前年到公元前年,齐桓(huán)公在位。齐桓公即位七年后就开始称霸。他得力于管仲,管仲又叫管敬仲,名夷吾,字仲,治理国家的本事很大。齐桓公任命他为国相以后,齐国一天比一天强大。可是以前管仲却是齐桓公的死敌。这是怎么回事呢?那就不能不归功于鲍叔牙了。

原先,齐国的国君是齐桓公的哥哥齐襄公。齐襄公残暴荒唐,连他的两个兄弟都逃到别国去了。这两个兄弟是两个母亲生的。一个叫公子纠,逃到了鲁国(都城在今山东曲阜)姥姥家。一个叫公子小白,就是后来的齐桓公,逃到了莒(jǔ)国(都城在今山东莒县)的姥姥家。公子纠的师傅是管仲,公子小白的师傅是鲍叔牙。

管仲和鲍叔牙从小就是好朋友。他们分别在当纠、小白公子的师傅以前,合伙做过买卖。鲍叔牙本钱出得多,管仲家里穷,出的本钱少。赚了钱呢,管仲倒多拿一份。伙计不服,鲍叔牙说:“管仲家里难,等着钱用,多分点给他我乐意。”他们俩也一块儿打过仗。冲锋时,管仲排在鲍叔牙后头,退兵时,管仲跑在鲍叔牙前头。人家说管仲贪生怕死。鲍叔牙分辩说,管仲不贪生,不怕死,他的母亲老了,多病,不能不奉养母亲。还说:“他的勇敢天下少有。”管仲听了这些话就对人说:“唉,生我的是父母,了解我的却是鲍叔牙!”

公元前年,齐襄公被人杀死了。第二年春天,齐国的大臣派使者迎接公子纠回去做国君。鲁国的国君鲁庄公亲自派兵护送。管仲怕小白抢在前头,就带着几十辆兵车赶紧走。走到即墨(在今山东平度东南),听人说公子小白已经跑在头里了。管仲使劲地追,追了三十多里路才追上。管仲瞧见公子小白坐在车里,也不多说,偷偷地拿起弓箭,对准了公子小白,“嗖”地一箭射过去。公子小白大叫一声,口吐鲜血,倒在车子里。管仲一看,小白死了,急急忙忙带着人马逃跑。他想公子小白已经被射死,公子纠的君位稳坐了。

谁知道公子小白并没有死,只是咬破舌头,弄得满口的鲜血装死。鲍叔牙护着小白抄小道赶到都城临淄(zī),可是公子纠年龄比公子小白大,照理应该立公子纠。鲍叔牙硬是说服了大臣们,立公子小白为国君,就是齐桓公。齐桓公任命鲍叔牙做宰(最高助手),鲍叔牙推辞不做,说管仲才可以当这个官。

不久,鲁国的兵马送公子纠回到了齐国地界。齐国的鲍叔牙立即请齐桓公发兵抵抗,结果鲁庄公吃了败仗,又把公子纠和管仲带回鲁国。不料齐国的追兵追上门来打。鲁庄公没有法子,逼死了公子纠,拿住管仲。鲍叔牙关照齐国的使者对鲁庄公说:管仲射过齐桓公,齐桓公要报一箭之仇,亲手杀了他。鲁庄公只好把管仲装上囚车,押回齐国。管仲明白,自己能活着回去,全是鲍叔牙的主意。原来鲍叔牙要举荐管仲帮助齐桓公治理齐国,怕鲁国先杀管仲。等到管仲一回到齐国,鲍叔牙就亲自到城外迎接。

接着,鲍叔牙大力把管仲保举给齐桓公。齐桓公说:“他拿箭射我,要我的命,你还叫我用他吗?”

鲍叔牙说:“那会儿他是公子纠的师傅,管仲自然冒死帮着公子纠啦。管仲的本领比我强十倍。主公要是用他,他准能给您立大功。”

齐桓公听了鲍叔牙的话,立即拜管仲为相国。鲍叔牙反倒做了管仲的副手。

管仲当相国以后,发挥他的政治才能,大力实行改革,使齐国的国力迅速增强。七年后,齐桓公就称霸四方,不久齐桓公就成了春秋第一霸。他尊称管仲为仲父。鲍叔牙则一心为齐国着想,甘居管仲之下,历史上传为美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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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有关竹林七贤的人物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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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山涛

山涛字巨源,似乎这名字就设定好了他一生,无论是文化造诣上,还是官场政治上,他都是当得上“巨”之一字:身处竹林列七贤,近居庙堂为高官。就连识度——见识气度也绝配那“巨”字,他的妻子在把他和阮籍、嵇康比较时便说过:“你的才气不及他们,但识度胜之。”

他是竹林七贤中第一个真正走出竹林和司马氏合作的人。毋庸置疑,他受到的压力绝非常人所能接受。嵇康当时便写了《与山巨源绝交书》,指名道姓,直接把山涛贬为一介屠夫,说他自己的手占满了血腥污秽还要拉别人一起操刀。朋友的不理解和怒责无疑是巨大的打击,但想必更痛苦的还是山涛他自身的挣扎和矛盾。毕竟能和阮籍、嵇康这般人走到一起的必然不是那只顾追名逐利的俗子。

应该说山涛是挣扎过的,是选择那些隐逸的生活和出色的好友,还是选择民生、国家和功名?山涛最终选择了后者,这个选择要求他必须放低自己的原则,无论是君子还是小人,都要能与之融合而处,不复竹林中把酒闲散的情调,也不及与好友挥琴长啸的自在。官场之中有太多尔虞我诈,他小心翼翼的同时要挣扎着接受那些肮脏。

对于山涛,我们是不够资格责难他的。他虽终向浊世妥协,但他不同流合污,小隐隐于野,中隐隐于市,大隐隐于朝,他做到了;虽然嵇康罹难,官居高位的他为求自保而沉默,但嵇康死后却能将嵇康之子视为己出,不管是不是出于愧疚,都是难得的。就连嵇康自己都对嵇绍说了“有山涛在,你就不是孤儿”这样的话,可见他最后终究是原谅了并了解了山涛。连嵇康都已释然,我们又何必总是耿耿于怀?

总是会把山涛和薛涛弄混,不过这两人均是有才,又同为无奈屈协于浊世,一个是可爱的男子,一个是可爱的女子,有时候会想,他们若生在同一时代,可否作令人羡煞的比翼,连“洵美且异”的连理?又是怪念头。

二、王戎

“亲卿爱卿,是以卿卿,我不卿卿,谁当卿卿?”

多么灵动精巧的话。有妻如此,王戎是有福的,更不难看出,他同他妻子一样,是个灵动精巧的人。

身为高级知识分子,王戎选择的不是加官晋爵、争取功名,相反他做了个商人。巧妙而矛盾:一边是社会顶端的知识分子,受人尊敬;一边又是社会底端的商贾之辈,受人鄙薄。甚至连娶妻也不娶书香门第的女儿,反娶商贾之女。我忍不住要猜测这是不是他对整个世俗的嘲讽。以这样尖锐的矛盾完成这样巧妙的讽刺,这怕在中国史上难寻其二。

说起来他是竹林七贤中最遭后人诟病的——因为爱财。但想必他自己是不在意别人的讽语的,他爱财爱得坦荡荡,更不掩其吝啬,卖李子要钻核,嫁女儿还讨债,侄子结婚送件单衣婚后又要回来。每每想到他和他妻子,一个老翁,一个老妪,挑灯夜战铜板,津津乐道地筹数家资,我就忍不住要乐上一把。《世说新语》中9篇《俭啬篇》,他一人就占了4篇。不怪阮籍酒正酣时要骂他:“你这个俗物中途又来,真是扫人雅兴。”

但换个视角来说,王戎也很有意思的。你看阮籍那般骂他,他还不愠不怒,摸摸鼻子自找台阶:“你们这几个雅士的兴致也未免太容易被人败坏了。”诙谐的动作加上幽默的语气,到底还是个可爱的人,坏就坏在太吝啬,从小时就精怪、不厚道,弄得声名狼藉,贬为俗物。但若无这吝啬,也自然没这精细的怪与可爱。

——若是不怪又何必作那竹林七贤?

三、刘伶

看到刘伶就会想到左思,两人都是相貌极丑却也兼负才情,还放情肆志,同样有魏晋名士之风,同样行趣事万千。很不谦虚地说,刘伶绝对算得上最爱酒之人,只怕酒量在文人之中也是无人能出他其右。这种人,是为了酒可以连命都不要了的。《晋书?列传十九?刘伶》记载刘伶常驾鹿车,携美酒,一路痛饮。还带了个仆人,让仆人扛把锄头,吩咐仆人道:“死便埋我。”爱酒至斯,如此放浪形骸,可见其洒脱。

记得前些日子与人争论竹林七贤之事,他评之“无稽”,还引了刘伶来客不着衣之事——其时值刘伶任建威参军,一日于家中一丝不挂地饮酒,有客人来访,他也不回避穿衣,还狂笑道:“我以天地为栋宇,屋室为裤衣。诸君何为入我裤中?”

当时尚未找到驳斥之语,如今细细想来,不由要赞刘伶聪明。

刘伶此行难免有荒唐之嫌,但若来客是友,必然不会以此惊乍,老友了解刘伶,自也是习惯于他的“荒唐”之举;便是生人,若能释怀,也必是可结交一番的友人。若来客非友,这一句就成了绝妙的讽刺,是漂亮的逐客令。

——事是逸事,问是巧问,自然也只为趣人所设,不是让俗子来搅和的。

何必说他无稽下流?倒应问问自己是不是他眼中俗子。

四、阮籍

始终不能忘记阮籍吐的那数升血。每一滴都是痛心,每一滴都是伤怀,每一滴都是真情,每一滴都是对那浊世的洗礼和反讽。

阮籍的逸事很多,每一件均是至情至性。

送嫂子归家,别人笑他不懂礼法,他不在意,只说:“礼法岂为我辈所设耶?”淡淡的语气,连不屑都是漫不经心的,这是对司马氏所谓以名教治天下的虚伪的一种对抗。

《晋书》中记载他“性至孝,母终,正与人围棋,对者求止,籍留与决赌。既而饮酒二斗,举声一号,吐血数升。及将葬,食一蒸肫,饮二斗酒,然后临诀,直言穷矣,举声一号,因又吐血数升,毁瘠骨立,殆致灭性。”

有的人看的不全,只道他丧母还与人下围棋,不显伤心之色,诟病他不孝。

当母亲逝亡的消息传于阮籍之耳,不是不悲伤,只是棋局未完酒未尽。他的悲伤藏得很深,是下到棋里去的了,饮酒是为浇愁。是因为在座多俗人,所以他才不肯流露真情?许是吧!本性里的骄傲清高在潜意识里阻止他在那么多俗人面前痛苦的,他默默压抑这伤痛,连后来的大食酒肉也是压抑,用我们现代的说法是以暴饮暴食消除悲伤。然,终不可抑,吐血数升。

这种隐匿而真切的悲恸是与那些人前尽丧悲泣、人后瓜分遗产的伪君子形成的鲜明对比。也许正是因为这样对比反衬出那些伪君子的道貌岸然,所以更不容见于那些只拘礼法的俗士和小人吧?才有了指责他不孝的言论。

可以说阮籍是孤独而寂寞的,鲜少有人真正理解他,这种不被人理解的孤独他虽面上若不在意,但这孤独是蛀进骨子的痛。所以当嵇康抱琴携酒而来,“籍大悦,乃见青眼”。当嵇康为他奏曲、陪他饮酒时,他心中的感动和震撼是无以言说的,所以结了这忘形之交。可以说嵇康是他这一生惟一一个真正的朋友,在嵇康死后,孤独加上失落,一起砸回,阮籍是受不住的。

阮籍死前曾对自己的儿子说:“阮咸已经入了我这一流,你不要再学我了。”我不知道这是要有多大的无奈才说得出的话,所有难言之苦经这一句全部道出,否定了他那一生。

如同历史上的文人,阮籍是矛盾的。虽然在最后他否定了自己一生,但同样可以肯定的是——他,不悔!

五、阮咸

阮咸虽然是阮籍的侄子,但他和阮籍却有着不同的性格,他是豪爽而幽默的。

如同历代的世家,阮家也有贫富之分。一边是富丽堂皇、阁楼水榭,一边却是砖瓦不齐、破屋破院。阮咸虽属贫者,但性情格调之高,又岂非常人可及?

当盛夏七月,富人们忙着晒衣物以炫耀时,阮咸也不急不忙地晾晒了一条粗布裤头于街边,末了,别人惊问,还不以为然地耸肩摊手道:“未能免俗,聊复尔儿。”

未能免俗?好一句“未能免俗”!是未能免俗还是已经破俗?

世人糊涂,偏发俗问。还不聪明,没听明白,阮咸在笑他呢!

阮咸的豪爽和幽默从他的“与猪共饮”中也是可以看出的:诸阮皆能饮酒,仲容至宗人间共集,不复用常杯斟酌,以大瓮盛酒,围坐,相向大酌。时有群猪来饮,直接去上,便共饮之。(《任诞篇》)。

阮咸是妙人。以大瓮盛酒,见其豪爽;时有群猪来饮,直接去上,便共饮之,见其幽默洒脱。人猪同好酒,人是妙人,猪是趣猪,人猪同好酒,共饮又何妨?倘若换作那般凡夫俗子,只怕阮仲容反倒还要不乐意了。

六、嵇康

终于写到我最喜欢的嵇康,却不知道从何下笔,明明已经是烂熟于心的故事却理不出头绪,生怕写得俗了,配不上这个男子,反倒辱没了。

——康早孤,有奇才,远迈不群。身长七尺八寸,美词气,有风仪,而土木形骸,不自藻饰,人以为龙章凤姿,天质自然。

《晋书?嵇康传》这样描绘他。

最开始时觉得他应是着一身白衣,在微光中散出一种白新的锐意,是他清高的气韵,隐隐中带一抹孤傲;后来又觉得白衣应是旧的,洗了多篇,以至不再发亮,还泛了些旧旧的黄,很淡很淡,淡出一抹光晕,像是从那逸中开出了朵朵白菊,柔和并给人舒适之感。

思来想去,猛然醒悟,人家嵇康是在打铁——哪里有人打铁时着一身儒装?更何况以嵇康的随意,又哪里会于此斤斤计较?

倒是我自己糊涂了。

不知道怎么说嵇康的收稍。看他站在刑台上而无畏惧,还有三千太学生为之请命,从这一面上来说,是风光的。但还是忍不住的心疼心酸。

——他生命的尽头,手中不是他的笔,不是他的琴,不是他的酒,不是他的铁锤,只有一根铁链铐住他空空如也的手,握着抓不住的空气,贯过去的风,飘逸轻灵而迅捷,像他的一生。

不知他看到三千太学生为他请命,心中会是何等滋味。应该有欣慰吧,有了这么多的肯定,他最后一段路走得那么坚定而平静。似乎不忍《广陵散》那样的名曲一落,他“手挥五弦”遗名曲。

乐音起伏,有些杂乱。

——那日小人钟会前来拜访,喧嚣混杂,他眉头微蹙,不理不睬,不留面子就问:“何所闻而来?何所见而去?”钟会拂袖而去。

乐音回荡,清泠动人。

——是他和向秀、吕安与林间把酒,琴音泠泠,回绕于翠竹之间,久久不去。

乐音高昂,微带怒颜。

——那日听闻吕巽夺弟之妻还反诬吕安,他当即怒起,与巽绝交,不料反遭祸端,但他又何惧?

乐音低沉,哀伤凄冷。

——为什么他愈是珍惜朋友反愈易失?山涛是,吕巽是。他落笔去写那绝交书时心中是何等之痛?

乐音婉转,渐至收稍。

——他眼望三千太学生,指微颤。

音竭,曲终,他长叹起身:“《广陵散》如今绝矣!”

都落幕了,竹林把酒之闲,路边打铁之乐,友人相交之欢,从完美的开端到完美的收稍。嵇康摔琴,从容赴死——如何?你司马氏自以为掌上权便可令我七尺男儿折腰?如何!不过一死,我又何惧。

许是三千太学生中有精通音律之人,听曲记谱,凑成一残曲,得后人修理,终得以流传,但其间只怕已遗韵味万千。便是一模一样的谱子,除了嵇叔夜,谁弹得出那般风骨气韵?

——《广陵散》如今绝矣!

千年历史长河彼岸,那个翩翩浊世佳公子仰天长叹,而于今世,我们以仰望的姿势去看去听去想像,也不得不同叹——《广陵散》如今绝矣!

七、向秀

向秀的印象是和嵇康连在一起的,他是那个会在嵇康打铁时陪嵇康说说话的人,有时也会打打下手吧,但一身儒装很快便被汗水浸湿,毕时举袖擦额。

不知是不是因为他的名字,他给我的第一印象便是“清秀”,原本应该用来修饰女子的词,用在他身上却有了一份男子的儒雅和智慧。他给人的感觉不是大咧的洒脱,而是一种干净清爽的潇洒。比之于山涛,他少一分大志;比之于王戎,他少了一分精细;比之于刘伶,他少了一分放情肆志;比之于阮籍,他少了一分恃酒放旷;比之于阮咸,他少了一分豪爽幽默;比之于嵇康,他少了一分爽朗清举。但向秀便是向秀,他自有他的雅淡和冷静,虽是少了一分放浪形骸,但多了一分书生的清秀文弱。

他是聪慧而冷静的,《晋书》上说他“清悟有远识”,他既没有像山涛一样追求功名,也并不像嵇康他们太沉醉于自己的生活。如果说七贤中有一个“局外人”,便一定是他。

局外人——不是说他不入局,而是说他看的最为清楚。向秀是明白那些林中之日不可长存的。当嵇康孩子一般惹尽麻烦时,他是看得很清楚的,几次欲言又止,一方面他太了解嵇康,知道劝说无用且会使两人横生隔阂,另一方面他自己也不愿意以这些俗世之语坏了竹林的清泠。他不愿意打破那些林间把盏、交心、挥琴、长啸的美好日子,那是竹林七贤共同的快乐和美丽的梦。向秀是比任何一个都要珍惜这场梦的,因为他最清楚地知道这梦有多易碎。

想必他自己也是沉溺到这场梦里的吧,所以纵心间明白,却依旧是可与嵇康“相对欣然,旁若无人”。然而当嵇康死后,向秀清醒地认识到这梦临近破灭了,所以一年后便应司马昭之意出仕洛阳。

不知道途经以前和嵇康、吕安一起住过的竹林时,他心中会是怎样的痛。都破灭了,物是人非,只能思旧,只是“思”,思念的思,思想的思,真正写出来又是另一种欲言不敢言的悲哀。这悲哀不仅仅是在写《思旧赋》的时候有,在司马昭讽他,他不光要忍下来,还要低声下气地去恭维司马昭时更甚。

向秀的心,在那梦幻般的快乐消逝后就已死了大半,剩下的那些是不够他再用以反斥司马氏的。

比之嵇康从容赴死的漂亮收尾,向秀的结局是委屈的,甚至有那么一点窝囊。

曾有一个朋友说竹林七贤都比较孩子气。是的,真是像小孩子的一群怪人。说他们像孩子不仅是因为他们孩子般的执着和脾性,更因他们保有一颗赤子之心。

竹林七贤,七弦古琴。

若将竹林比作琴胆,那七贤便是古琴之七弦,举手抬足间,挥七弦,奏名曲,气韵自生,交响映衬,与林间翠竹中绕了千遍,渐融作一曲绝妙聆乐,冲破那魏晋灰天,无处一片竹林的清明。然,再向外展散,便被那乌云反弹而回,砸断琴弦,砸破琴胆。一把稀世珍琴就这样壮烈地破碎。

七弦古琴名士弹。“琴”毁,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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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历史典故:熟羊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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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熟羊胛 注音 shú yáng jiǎ, 解释 羊胛:羊的肩胛, 用法 作宾语、定语;指时间过得快。下面我们一起来阅读这个故事!

【注音】shú yáng jiǎ

【成语故事】唐朝时期,北方少数民族铁勒的部族很多,其中一个部族叫骨利干,地处瀚海以北,那里的草多为百合,盛产良马,可以日行千里。骨利干北边临海,离唐朝京都长安很远。那里日长夜短,傍晚开始煮羊的肩胛,等煮熟时,东方竟然天亮了。

【出处】日入亨羊胛,熟,东方已明。 《新唐书·回鹘传》

【解释】羊胛:羊的肩胛。比喻时间过得很快。

【用法】作宾语、定语;指时间过得快

【结构】偏正式

【同韵词】伯乐相马、不公不法、黄门驸马、尻轮神马、软裘快马、零敲碎打、现身说法、横行不法、小廉大法、行而世为天下法、......

【年代】古代

[历史典故:熟羊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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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周朝的历史典故故事

全文共 2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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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公姓姬名旦,周武王之弟,周成王之叔。武王灭商两年后去世,年幼的成王即位,不能理政,周公代成王摄政,当时天下很不平静,武王的弟弟管叔、蔡叔不服,阴谋作乱;商后裔武庚图谋反叛复国。

周公在内忧外患的情势下摄政,对内勤政仁治,对外镇压叛乱,夙夜操劳,食不甘味,礼贤下士,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周公为了国家兴旺,十分珍惜人才,热心接待来宾,甚至到了“一沐三握发,一饭三吐哺”的程度。“握发吐哺”后指贤相勤政爱民,为国殚尽竭虑,废寝忘食,公而忘私,忠心耿耿。曹操在《短歌行》一诗中借用这个典故写道:“周公吐哺,天下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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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飞夺泸定桥的长征历史典故

全文共 11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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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年5月,北上抗日的红军向天险大渡河挺进。大渡河水流湍急,两岸都是高山峻岭,只有一座铁索桥可以通过。这座铁索桥,就是红军北上必须夺取的泸定桥

国民党反动派早就派了两个团防守泸定桥,阻拦红军北上;后来又调了两个旅赶去增援,妄想把我红军消灭在桥头上。我军早就看穿了敌人的诡计。28日早上,红四团接到上级命令:“29日早晨夺下泸定桥!”时间只剩下20多个小时了,红四团离泸定桥还有240里。敌人的两个旅援兵正在对岸向泸定桥行进。抢在敌人前头,是我军战胜敌人的关键。

红四团翻山越岭,沿路击溃了好几股阻击的敌人,到晚上7点钟,离泸定桥还有110里。战士们一整天没顾得上吃饭。天又下起雨来,把他们都淋透了。战胜敌人的决心使他们忘记了饥饿和疲劳。在漆黑的夜里,他们冒着雨,踩着泥水继续前进。

忽然对岸出现了无数火把,像一条长蛇向泸定桥的方向奔去,分明是敌人的增援部队。红四团的战士索性也点起火把,照亮了道路跟对岸的敌人赛跑。敌人看到了这边的火把,扯着嗓子喊:“你们是哪个部分的?”我们的战士高声答话:“是碰上红军撤下来的。”对岸的敌人并不疑心。两支军队像两条火龙,隔着大渡河走了二三十里。雨越下越猛,像瓢泼一样,把两岸的火把都浇灭了。对岸的敌人不能再走,只好停下来宿营。红四团仍旧摸黑冒雨前进,终于在29日清晨赶到了泸定桥,把增援的两个旅的敌人抛在后面了。

泸定桥离水面有好几丈高,是由13根铁链组成的:两边各有两根,算是桥栏;底下并排9根,铺上木板,就是桥面。人走在桥上摇摇晃晃,就像荡秋千似的。现在连木板也被敌人抽掉了,只剩下铁链。向桥下一看,真叫人心惊胆寒,红褐色的河水像瀑布一样,从上游的山峡里直泻下来,撞击在岩石上,溅起一丈多高的浪花,涛声震耳欲聋。桥对岸的泸定桥背靠着山,西门正对着桥头。守城的两个团的敌人早已在城墙和山坡上筑好工事,凭着天险,疯狂地向红军喊叫:“来吧,看你们飞过来吧!”

红四团马上发起总攻。团长和政委亲自站在桥头上指挥战斗。号手们吹起冲锋号,所有武器一齐开火,枪炮声,喊杀声,霎时间震动山谷。二连担任突击队,22位英雄拿着短枪,背着马刀,带着手榴弹,冒着敌人密集的枪弹,攀着铁链向对岸冲去。跟在他们后面的是三连,战士们除了武器,每人带一块木板,一边前进一边铺桥。

突击队刚刚冲到对岸,敌人就放起火来,桥头立刻被大火包围了。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传来了团长和政委的喊声:“同志们!为了党的事业,为了最后的胜利,冲呀!”英雄们听到党的号召,更加奋不顾身,都箭一般地穿过熊熊大火,冲进城去,和城里的敌人展开了激烈的搏斗。激战了两个小时,守城的敌人被消灭了大半,其余的都狼狈地逃跑了。

红四团英勇地夺下了泸定桥,取得了长征中的又一次决定性的胜利。红军的主力渡过了天险大渡河,浩浩荡荡地奔赴抗日的最前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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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历史典故:志在四方

全文共 8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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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期,晋献公在宠妾骊姬的挑拨下,杀了太子申生,公子重耳和夷吾也被迫分别逃亡到狄国和梁国。后来,晋献公死了,夷吾在秦穆公和齐桓公的帮助下做了国君,他担心重耳会回来争夺王位,便派人去追杀重耳。于是,重耳又从狄国历尽艰险,逃到了齐国。

齐桓公对重耳以及追随他的子犯、赵衰、狐偃等人都十分优待,还把自己的女儿齐姜嫁给了重耳,送给他20辆四匹马拉的车,并且在各方面都很照顾他。重耳在齐国一住7年,日子过得十分舒服,不想回国了。他的随从子犯、赵衰等人对于重耳如此胸无大志很是不满,但也无可奈何。

不久,齐桓公死了,齐孝公做了齐国的国君。子犯、赵衰、狐偃等觉得齐孝公不是一个贤能之人,不会有什么作为,于是便到桑园里秘密商议,要想办法让重耳离开齐国。

不料,正巧齐姜的一个小丫鬟在树上采桑叶,把他们说的话全听去了,小丫鬟立即把这件事告诉了齐姜。齐姜希望丈夫能做一番大事业,害怕这丫鬟泄露了秘密,就把丫鬟杀了,然后对重耳说:“公子,知道你有远大的志向,我很高兴。你走吧!男子汉大丈夫总得做一番事业,为了实现自己的抱负,不惜走遍天涯海角,留恋妻子和贪图安逸是没有出息的!那个听到你部下秘密商议的丫鬟,我已把她杀掉灭口了。”重耳听了很惊讶,说:“可是我并没打算离开你,离开齐国呀!”

齐姜听了,知道重耳不想走,便不再劝他了,和子犯等人商量了一个计策,把重耳灌醉后,送出了齐国。后来,重耳在62岁的时候,终于回到晋国,当上了晋国的国君,史称晋文公。

形容有远大的抱负和理想,愿意到遥远的地方做一番伟大的事业。

志向高远与否,使人们的性格和行为产生很大的不同。有的人天生没有志向,有的人志向卑微,有的人志向高远,他们进步和成功的程度和他们志向的大小是相称的。“大丈夫四海为家”、“好男儿志在四方”,都说明了人们对于志向的一种追求。不要蜗居于自己的狭小天地之中,做一只井底的青蛙,而应该走出去,去看看外面的大千世界,去关注天下苍生,站在一个更高的立场去看待世间的万物,以一种更广阔的胸怀去面对自己的人生。

[历史典故:志在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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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初中考试作文:孝敬母亲历史典故

全文共 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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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冰求鲤

晋朝时期,有个叫王祥的人,心地善良。他幼年时失去了母亲。后来继母朱氏对他不慈爱,时常在他父亲面前说三道四,搬弄是非。他父亲对他也逐渐冷淡。王祥的继母喜欢吃鲤鱼。有一年冬天,天气很冷,冰冻三尺,王祥为了能得到鲤鱼,赤身卧在冰上。他浑身冻得通红,仍在冰上祷告求鲤鱼。正在他祷告之时,他右边的冰突然开裂。王祥喜出望外,正准备跳入河中捉鱼时,忽从冰缝中跳出两条活蹦乱跳的鲤鱼。王祥高兴极了,就把两条鲤鱼带回家供奉给继母。他的举动,在十里乡村传为佳话。人们都称赞王祥是人间少有的孝子。

有诗颂曰:

继母人间有,王祥天下无;

至今河水上,留得卧冰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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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临池学书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2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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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学习历史典故,让孩子读懂半部中国史!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临池学书的历史典故,供大家参考借鉴,欢迎浏览!

【出处】

《后汉书·张芝传》。

【释义】

临:靠近,挨着;池:砚池;书:书法。指刻苦练习书法。

【历史典故】

东汉末年,敦煌酒泉这个地方,出了一个爱好书法的少年,名叫张芝。在他家附近有一个池塘,池塘边有一块很大的青石。由于家里贫穷,买不起纸,于是张芝每天早早起来,就以这块大青石为桌子练习书法。时间久了,大青石被他磨得平平的。

有一天,他发现自己的白色长罩衫的宽大衣袖可用来练字,便脱下展平在上面写起字来。写满了一只,又换一只。后来,索性连前襟后背也展开弄平当纸来写字。

不知不觉到了中午,一件大长外罩衫上密密麻麻都写满了字。他抖着长衫,看着写满的字,很是高兴。他写的是当时流行的“章草”。他对自己练写的字挺满意,但想起要回家吃饭,就发了愁,怎么向父母交代呢?他怕父母生气,站在这里竟不敢回家。

他一转身,看见自己家屋旁的大池塘,一下有了主意。他拿着长衫跑到池塘边,把长衫浸在池塘里搓洗。结果,字迹倒是看不见了,可是白长衫变成了灰长衫。

他提着灰长衫回到了家,做好了挨训的准备。父母见他的长衫变成了灰色,便问他是怎么回事,张芝很诚实地说了实话。不料,父母听完不但没生气,反而夸他刻苦练字的精神。母亲当即把儿子的长衫拿过来浸在水盆里,重新搓洗。这以后,母亲找一些没用的布帛,给张芝练习书法用。

由于张芝的勤学苦练,他的书法进步很大。但他还不满足,认为不能总是模仿别人,书法同其他事物一样,也应当不断创新。他认真分析自己写过的字,这种字形结构和篆书、隶书等不同,很难记忆,许多笔画勾连不断,不便于拆开辨认。

他想,应该创造出一种易于辨认、易于书写的新书体。从此,他潜心研究、练写,为此花了许多精力,一直没有成功。但他并不甘心,无论做什么,他都思索新的字体。

有一次,他与友人在长江乘船航行。长江水奔腾不息,一泻千里的气势,触发了他的灵感。他终于克服了章草的弊端,创造出一种新的字体——今草。

今草摆脱了章草中保留的隶书字体笔画形迹,使上下字之间的笔势自然牵连相通,既有章法,又有气势。字的偏旁则相互假借,其笔力纵横,形似神变而无极。这就是他受到浩瀚的长江自然景观的启迪而创造的字体。

后来,历代书法家们在今草的基础上又不断创新,最终成了所谓的“狂草”。

张芝的今草对后世历代书法家影响很大。人称张芝为我国书法史上第一个“草圣”,并用“临池学书”来赞誉他。

【成长心语】

张芝不仅勤奋练字,还不断创新,自创了一种新的字体。那他创新的源泉是什么呢?答案只有一个:知识。有了对知识的全面积累,有了对知识的消化吸收,创新才可能实现。广泛而全面地猎取知识的过程就是学习。万事始于学,只有通过学习,才能做好甚至创造性地做好应该做的事情。21世纪是一个创新的时代,学习当然也需要创新,它可以使人思路清晰、开阔,可以使你更聪明,不局限于课堂上所学的内容,可以使人富于联想,理解能力增强,记忆更加深刻。而要做到创新,只有勤奋学习,别无他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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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夸父山和桃林塞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9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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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的灵宝县不是今天的这个名子,叫做桃林,又叫桃林县。桃林县西有座夸父山。这里一直流传着“夸父追日”的故事。

上古时候,我国北方高高的成都载天山上,住着一个巨人族叫夸父族。这个部族的头人夸父,身高无比,力大无穷,有不平凡的的意志。

那时候,世界上很荒凉,毒蛇猛兽横行。夸父为丁本部族的人们能活下去,每天跟洪水猛兽搏斗。夸父率领本族的男女,在斗争中取得了一次又一次胜利。夸父把捉到的凶恶的黄蛇绑在自己的两只耳朵上,抓在手里,高兴得哈哈大笑。

有一年,天大旱。火一样的太阳晒焦了地上的庄稼,晒干了河里的流水,使人热得难受,实在无法生活。夸父就立下雄心壮志,发誓要赶上太阳,把太阳捉住,让它听从人们的使唤。

一天,太阳刚刚从海上升起,夸父就从东海边上迈开大步去追赶它。夸父身高力大,一迈步,震得大地直摇晃。他一脚踏下去,就在浙江临海县的复釜山上,留下一个长长的巨人脚印。太阳在空中飞快地转,夸父在地上疾风一样地追。中午,夸父追赶太阳来到湖南沅陵县一带,他跑得又饿又累,就停下来用三块石头支起锅来做饭。他吃完饭,见太阳已经偏西了,就赶紧迈开大步又追了上去。后来,这三块支锅石就成了辰州东面的三座大山。

太阳快落山了,夸父离太阳越来越近。到了甘肃东部的泾川县,他停下来歇一会儿,把鞋里的土块、石子往外一倒,就成了一座小山。现在人们叫它“振履堆”。夸父跨过一座座高山,穿过一条条大河,在禺谷眼看快要追上太阳了,这时,别提他心里多高兴了。当他伸手就要捉住太阳的功夫,突然,感到头昏眼花,竟渴得晕过去了。他醒来时,太阳早已不见了。他站起来走到东南方的黄河边,伏下身子,猛喝黄河里的水,黄河水被他喝干了,又喝渭河里的水。谁知道,渭河里的水也被他喝干了,还是不解渴。这时,他又打算去山西雁门山一带,去喝大泽里的水,可是,夸父实在太累太渴了,当他走到华山以东、灵宝以西不远的地方,身体再也支持不住,就倒下去死了。夸父死后,他的身体变成了一座大山。这就是现在灵宝县西三十五里灵湖峪和池峪中问的夸父山。夸父死时扔下的手杖,也变成了一片五彩云霞一样的桃林。桃林的地势险要,以后人们就把这里叫做“桃林塞”。

夸父死了,他的后代子孙就居住在夸父山下,生儿育女,传业后世。夸父的子孙居住的村子,就是今天夸父山下的“夸父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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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女娲造人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1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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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古开天辟地以后,天上有了太阳、月亮和星星,地上有了山川草木,甚至有了鸟兽虫鱼,却单单没有人类。这世界不免显得有些荒凉寂寞。

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出现了一个神通广大的女神,叫做“女娲”,据说她一天当中能够变化70次。有一天,女娲走在这片苍莽的原野上,看看周围的景象,感到非常孤独。她觉得在这天地之间,应该添一点什么东西进去,让它变得富有生气。

添一点什么东西进去呢?她一时也想不出来。

她一直走呀走呀,走得有些疲倦了,于是在一个池子旁边蹲下来。澄澈的池水照见了她的面容和身影:她笑,池水里的影子也向着她笑;她皱皱眉头,池水里的影子也向着她皱眉头。她猛然醒悟了,这天地之间不就是少了像自己一样的生物吗?那为什么不创造一种像自己的生物来加入这个世界呢?

这样想着,她顺手从池边抓起一团黄泥,搀和了水,在手里揉捏着,揉捏成了一个娃娃样的小东西。

她把这个小东西放到地面上。奇迹出现了,这个泥捏的小家伙,刚一接触到地面,马上就拥有了生命,活了起来,并且一开口就喊:“妈妈!”接着就是一阵兴高采烈的跳跃和欢呼,表示他对于生命的欢乐。

女娲看着她亲手创造的这个聪明美丽的生物,又听见“妈妈”的喊声,不由得乐在心头,喜上眉梢。她给她创造的这可爱的小东西取了一个名字,叫做人。

人的身体虽然小,但据说因为是神创造的,相貌和举动也有些像神,和飞的鸟、爬的兽都不相同,看起来似乎更有一种管理宇宙的非凡气概。

女娲对于自己这优美的作品,感到十分满意。于是,她又继续用黄泥做了许多能说会走的可爱的小人儿。这些小人儿在她的周围欢呼跳跃,嘴里总是喊着:“妈妈!妈妈!”这使她精神上有说不出的高兴和安慰。从此,她再也不感觉到孤独和寂寞了。

于是,她又继续用黄泥做了许多能说会走的可爱的小人儿。她一直忙碌着,直到晚霞布满了天空,星星和月亮照耀着大地。夜深了,她只能把头枕在山崖上,略睡一睡,第二天,天刚微明,她又赶紧起来继续她的工作。

她一心想用这些灵敏的小生物来充满大地。但是,大地毕竟太广阔了,靠她一个人捏泥人,速度太慢,而她也已经忙碌得有些疲倦了。得想出一个提高效率的办法。想了好久,她终于想出了一个好主意,她从崖壁上拉下一根枯藤,伸入泥潭里,将水搅浑成浑黄的泥浆,向地面上这么一挥洒,泥点溅落的地方,就出现了许多小小的叫着跳着的小人儿,和先前用黄泥捏成的小人儿没有两样。“妈妈,妈妈”的喊声,震响在周围。

用这种方法来进行工作,果然简单省事。藤条一挥,就有许多新的人出现,大地上不久就布满了人。

大地上虽然有了人类,女娲的工作却还没有终止。她又考虑着:人类终究是要死亡的,怎样才能让人类长久地生活在大地上呢,难道要死亡了一批再创造一批吗?这未免太麻烦了。

后来她终于想出了一个办法:就是把那些小人儿分为男女,让男人和女人结合起来,叫他们自己去创造后代,担负起养育婴儿的责任。这样,人类的种子就世世代代绵延下来,并且一天比一天在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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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9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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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此地无银三百两比喻想要隐瞒掩盖某些事,但反而暴露。此话来源于一个故事。以下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历史故事,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拼音】此地无银三百两 cǐ dì wú yín sān bǎi liǎng

【释义】比喻想要隐瞒、掩盖真相;因手法拙劣;反而彻底暴露。

【出处】 民间故事:有人把银子埋藏地下,并在地面留字写道:“此地无银三百两”。隔壁王二偷走了银子,也留字写道:“隔壁王二不曾偷”。

【用法】复句式;作主语、分句;比喻打出的幌子正好暴露出来

【近义词】欲盖弥彰、不打自招

【历史典故

从前有个人叫张三,喜欢自作聪明。他积攒了三百两银子,心里很高兴,但是他也很苦恼,怕这么多钱被别人偷走,不知道存放在哪里才安全。带在身上吧,很不方便,容易让小偷察觉;放在抽屉里吧,觉得不妥当,也容易被小偷偷去,反正放在哪里都不方便。他捧着银子,冥思苦想了半天,想来想去,最后终于想出了自认为最好的方法。

张三趁黑夜,在自家房后,墙角下挖了一个坑,悄悄把银子埋在里面。埋好后,他还是不放心,害怕别人怀疑这里埋了银子。他又想了想,终于又想出 了一个办法。他回屋,在一张白纸上写上“此地无银三百两”七个大字。然后,出去贴在坑边的墙上。他感到这样是很安全的了,便回屋睡觉了。

张三一整天心神不定的样子,早已经被邻居王二注意到了,晚上又听到 屋外有挖坑的声音,感到十分奇怪。就在张三回屋睡觉时,王二去了屋后,借月光,看到墙角上贴着纸条,写着"此地无银三百两"七个大字。王二一切都明白了。他轻手轻脚把银子挖出来后,再把坑填好。 王二回到自己的家里,见到眼前的白花花的银子高兴极了,但又害怕了起来。他一想,如果明天张三发现银子丢了,怀疑是我怎么办?

于是,他也 灵机一动,自作聪明地拿起笔,在纸上写到“隔壁王二不曾偷”七个大字,也贴在坑边的墙角上。

〔注〕:后来人们根据这个民间故事,把这句话“此地无银三百两,隔壁王二不曾偷”当作一个成语,用来比喻自作聪明,想要隐瞒,掩饰所干的事情,结果反而更加暴露明显了。这句成语,被简化为“此地无银”了。 “此地无银三百两”,本来的意思就是这个地方没有三百两银子。后来人们用这个成语比喻由于做事愚蠢,想隐瞒的事情反而被彻底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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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秦王灭六国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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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的伟大,不仅是统一了六国,更因为他谱写了教科书般的统一过程,后世各朝各代新建立,无不学习和遵循始皇开创的历史规律。下面是关于秦王灭六国的历史故事,一起来了解下吧:

秦王政杀了荆轲,当下就命令大将王翦加紧攻打燕国。燕太子丹带着兵马抵抗,哪里是秦军对手,马上给秦军打得稀里哗啦。燕王喜和太子丹逃到辽东。秦王政又派兵追击,非把太子丹拿住不肯罢休。燕王喜逼得没有办法,只好杀了太子丹,向秦国谢罪求和。

秦王政又向尉缭讨主意。尉缭说:“韩国已经被咱们兼并,赵国只剩下一座代城(今河北蔚县)燕王已逃到辽东,他们都快完了。目前天冷,不如先去收服南方的魏国和楚国。”秦王政听从尉缭的计策,就派王翦的儿子王贲(音bēn)带兵十万人先攻魏国。魏王派人向齐国求救,齐王建没有理他。公元前225年,王贲灭了魏国,把魏王和大臣都拿住,押到咸阳。

接着,秦王政就打算去打楚国。他召集将领们议论了一下,先问青年将领李信,打楚国要多少人马。李信说:“不过二十万吧。”

他又问老将军王翦。王翦回答说:“楚国是个大国,用二十万人去打楚国是不够的。依臣的估计,非六十万不可。”

秦王政很不高兴,说:“王将军老了,怎么这样胆小?我看还是李将军说得对。”就派李信带兵二十万往南方去。

王翦见秦王不听他的意见,就告病回老家去了。

李信带了二十万人马到了楚国,不出王翦所料,打了个大败仗,兵士死伤无数,将领也死了七个,只好逃了回来。

秦王政大怒,把李信革了职,亲自跑到王翦的家乡,请他出来带兵,说:“上回是我错了,没听将军的话。李信果然误事。这回非请将军出马不可。”

王翦说:“大王一定要我带兵,还是非六十万人不可。楚国地广人多,他们要发动一百万人马也不难。我说我们要出兵六十万,还怕不大够呢。再要少,那就不行了。”

秦王政赔笑说:“这回听将军的啦!”就给王翦六十万人马。出兵那天,还亲自到灞上给王翦摆酒送行。”

王翦大军浩浩荡荡向楚国进攻。楚国也出动全国兵力抵抗。

王翦到了前方,要兵士修筑壁垒,不让出战。楚国大将项燕一再挑战,他也不去理睬。

过了一段时间,项燕想:“王翦原来是上这儿驻防的。”他就不怎么把秦国的军队放在心上了。没想到在项燕不防备的时候,秦军突然发起攻势,六十万人马像排山倒海似地冲杀过去。楚国的将士好像在梦里被人家当头一棍子,晕头转向地抵抗了一阵,各自逃命。楚国的兵马越打越少,地方越失越多。秦军一直打到寿春(今安徽寿县西)俘虏了楚王负刍。

项燕得知楚王被俘的消息,渡过长江,想继续抵抗。王翦造了不少战船,训练了水军,渡江追击。项燕觉得大势已去,叹了口气,拔剑自杀。

王翦灭楚之后,回到咸阳。由他的儿子王贲接替做大将,再去收拾燕国。燕国本来已经十分虚弱,哪里抵挡得住秦军的进攻。公元前222年,王贲灭掉燕国,还攻占了赵国最后留下的代城。

到这时候,剩下的只有一个齐国啦。齐国大臣早已被秦国重金收买过去。齐王建向来是不敢得罪秦国的。每回逢到诸侯向他求救,他总是拒绝。他满以为齐国离秦国远,只要死心塌地听秦国的话,就不用担心秦国的进攻。到了其他五国一一被秦国并吞掉,他才着急起来,派兵去守西面的边界。

可是已经晚了。

公元前221年,王贲带了几十万秦兵像泰山压顶一样,从燕国南部直扑临淄。这时候,齐王建才觉得自己势孤力单,可是其他诸侯国已经完了,往哪儿去讨救兵呢?没有几天,秦军就进了临淄,齐王建没说的,投降了。

六国诸侯只想保持自己的地位,彼此之间互相攻打,想拿别国的土地来补偿自己的损失,企图维持小规模割据的局面,给秦国以各个击破的机会。秦国当时不但在政治、经济上和军事上占了优势,更重要的是符合统一的历史趋势,所以在不到十年的时间,把六国一个一个灭掉了。

自从公元前475年进入战国时期起,各诸侯国经过二百五十多年的纷争,终于结束了长期的诸侯割据的局面,建立了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封建国家——秦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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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王猛卖畚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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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猛卖畚:用来形容人未得志时,生涯寒贱。今天就给大家具体分享一下王猛卖畚的历史典故,希望读者喜欢。

王猛卖畚

典出《晋书·王猛传》。

晋代的王猛,宇景略,北海人,家住在魏郡。

王猛年轻的时候,家境十分贫寒,不得不在洛阳以卖畚来维持生活。

畚,就是用竹、木、铁片等做成的类似簸箕的器具,专门用于盛垃圾之类的东西。

王猛每天到街上卖畚,很被人瞧不起。

一天,有一人来买畚,主动出了很高的价钱。王猛见状,心中十分高兴。

“可是,我没有带钱。”买畚的人说,“我家住得离这儿不远,你要是真想卖,就跟我到家去取钱。”

王猛本不情愿,但又考虑到那人出的价很高,自己会有大利可图,便答应了。

“请跟我走吧。”买畚的人说。

王猛跟着那人,并未觉得走了多远,但却进入了深山之中。突然,王猛见一位老翁,头发和胡须全白,端坐在椅子上,有十多人侍立在他两侧。

王猛正在发愣,有人来引王猛前去拜见。王猛连忙上前叩拜。

老翁见了,劝阻道:“王公何必要拜呢?”

老翁说毕,给了王猛十倍的畚钱。王猛见老翁给了这么多的钱,正准备推辞,但老翁却派人送王猛回去。

王猛告辞了老翁,出了门。待他回头一看,发现自己原来是身在巍峨高山之中。

后来,“王猛卖畚”这一典故,用来形容人未得志时,生涯寒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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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鲍叔牙荐管仲历史典故

全文共 1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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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叔牙和管仲是朋友,鲍叔牙是公子小白的师父,管仲是公子纠的师父。下面是小编分享的鲍叔牙荐管仲历史典故,欢迎大家阅读!

周平王在公元前年把国都迁到洛邑。从这一年起到公元前年周被秦消灭为止,历史上称为东周。东周又分为两个时代,一般把公元前年到公元前年叫做春秋,把公元前年到公元前年叫做战国。东周是个动荡的时期,周天子一天天丧失了权势和威力,称霸的诸侯国的权力大于天子。到后来周天子的国土只相当于一个很小的诸侯国了。

春秋初期,齐(都城临淄,在今山东淄博)是个大诸侯。公元前年到公元前年,齐桓(huán)公在位。齐桓公即位七年后就开始称霸。他得力于管仲,管仲又叫管敬仲,名夷吾,字仲,治理国家的本事很大。齐桓公任命他为国相以后,齐国一天比一天强大。可是以前管仲却是齐桓公的死敌。这是怎么回事呢?那就不能不归功于鲍叔牙了。

原先,齐国的国君是齐桓公的哥哥齐襄公。齐襄公残暴荒唐,连他的两个兄弟都逃到别国去了。这两个兄弟是两个母亲生的。一个叫公子纠,逃到了鲁国(都城在今山东曲阜)姥姥家。一个叫公子小白,就是后来的齐桓公,逃到了莒(jǔ)国(都城在今山东莒县)的姥姥家。公子纠的师傅是管仲,公子小白的师傅是鲍叔牙。

管仲和鲍叔牙从小就是好朋友。他们分别在当纠、小白公子的师傅以前,合伙做过买卖。鲍叔牙本钱出得多,管仲家里穷,出的本钱少。赚了钱呢,管仲倒多拿一份。伙计不服,鲍叔牙说:“管仲家里难,等着钱用,多分点给他我乐意。”他们俩也一块儿打过仗。冲锋时,管仲排在鲍叔牙后头,退兵时,管仲跑在鲍叔牙前头。人家说管仲贪生怕死。鲍叔牙分辩说,管仲不贪生,不怕死,他的母亲老了,多病,不能不奉养母亲。还说:“他的勇敢天下少有。”管仲听了这些话就对人说:“唉,生我的是父母,了解我的却是鲍叔牙!”

公元前年,齐襄公被人杀死了。第二年春天,齐国的大臣派使者迎接公子纠回去做国君。鲁国的国君鲁庄公亲自派兵护送。管仲怕小白抢在前头,就带着几十辆兵车赶紧走。走到即墨(在今山东平度东南),听人说公子小白已经跑在头里了。管仲使劲地追,追了三十多里路才追上。管仲瞧见公子小白坐在车里,也不多说,偷偷地拿起弓箭,对准了公子小白,“嗖”地一箭射过去。公子小白大叫一声,口吐鲜血,倒在车子里。管仲一看,小白死了,急急忙忙带着人马逃跑。他想公子小白已经被射死,公子纠的君位稳坐了。

谁知道公子小白并没有死,只是咬破舌头,弄得满口的鲜血装死。鲍叔牙护着小白抄小道赶到都城临淄(zī),可是公子纠年龄比公子小白大,照理应该立公子纠。鲍叔牙硬是说服了大臣们,立公子小白为国君,就是齐桓公。齐桓公任命鲍叔牙做宰(最高助手),鲍叔牙推辞不做,说管仲才可以当这个官。

不久,鲁国的兵马送公子纠回到了齐国地界。齐国的鲍叔牙立即请齐桓公发兵抵抗,结果鲁庄公吃了败仗,又把公子纠和管仲带回鲁国。不料齐国的追兵追上门来打。鲁庄公没有法子,逼死了公子纠,拿住管仲。鲍叔牙关照齐国的使者对鲁庄公说:管仲射过齐桓公,齐桓公要报一箭之仇,亲手杀了他。鲁庄公只好把管仲装上囚车,押回齐国。管仲明白,自己能活着回去,全是鲍叔牙的主意。原来鲍叔牙要举荐管仲帮助齐桓公治理齐国,怕鲁国先杀管仲。等到管仲一回到齐国,鲍叔牙就亲自到城外迎接。

接着,鲍叔牙大力把管仲保举给齐桓公。齐桓公说:“他拿箭射我,要我的命,你还叫我用他吗?”

鲍叔牙说:“那会儿他是公子纠的师傅,管仲自然冒死帮着公子纠啦。管仲的本领比我强十倍。主公要是用他,他准能给您立大功。”

齐桓公听了鲍叔牙的话,立即拜管仲为相国。鲍叔牙反倒做了管仲的副手。

管仲当相国以后,发挥他的政治才能,大力实行改革,使齐国的国力迅速增强。七年后,齐桓公就称霸四方,不久齐桓公就成了春秋第一霸。他尊称管仲为仲父。鲍叔牙则一心为齐国着想,甘居管仲之下,历史上传为美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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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历史典故:亲尝汤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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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尝汤药》是一个讲述的汉代文帝孝行的故事,这是《二十四孝》中的第二则故事。前汉文帝,名恒,高祖第四子,初封代王。不妨看看历史典故。以下仅供参考!

【出处】《二十四孝》。

【释义】亲自品尝汤药的热度,是孝顺的一种表现。

【历史典故】

刘恒,是汉高祖刘邦的第三个儿子,初封代王,后来继承皇位,即汉文帝。刘恒是一个有名的大孝子,对他的母后很孝顺,从不怠慢。

有一次,他的母后患了重病,这可急坏了刘恒。他的母后一病就是三年,卧床不起。刘恒亲自为母后煎药汤,并且日夜守护在母后的床前。每次看到母后睡了,才趴在母后床边睡一会儿。刘恒天天为母后煎药,每次煎完,自己总先尝一尝,看看汤药苦不苦、烫不烫,自己觉得差不多了,才给母后喝。

刘恒孝顺母后的事,在朝野广为流传。人们都称赞他是一个仁孝之君。有诗颂曰:“仁孝闻天下,巍巍冠百王;母后三载病,汤药必先尝。”

汉文帝在位24年,重德治,兴礼仪,注重发展农业,使西汉社会稳定,人丁兴旺,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他与汉景帝的统治时期被誉为“文景之治”。后人为了纪念文帝的伟业和仁政以及他的孝道,将其列为二十四孝之第二孝。

【成长心语】

自古道:“久病床前无孝子”,而刘恒却能做到三年如一日。感恩以孝为先,因为父母的付出远远比山高、比海深。学会去感激别人是自己的一份良心、一份孝心,因为如此才会有和睦,有快乐,有彼此间的敬重。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去看待社会,看待父母,看待亲朋,你将会发现自己是多么快乐。打开你的胸怀,让霏霏细雨洗刷你心灵的污染。学会感恩,会使世界更美好,使生活更加充实。

[历史典故:亲尝汤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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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历史典故:立木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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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七雄中,秦国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都比中原各诸侯国落后。贴邻的魏国就 比秦国强,还从秦国夺去了河西一大片地方。 不妨看看历史典故。以下仅供参考!

【出处】《史记·商鞅列传》。

【释义】商鞅为推行新法而取于民的方法。比喻只有言出必行。

【历史典故】

战国七雄中,秦国在经济、军事等各方面都比中原各诸侯国落后。但自从秦孝公即位后,他重用卫国人商鞅变法强国,使秦国一跃成为七国之中最强者。

商鞅在变法前,深知推行新法的困难,为了让老百姓相信自己,他想出了一条妙计。他命人在京城南门立了一根三米长的木杆,发布公告,谁能把这根木杆扛到北门去,就赏十两黄金。

这一举动引来了许多老百姓,他们围在一起议论纷纷。其中一个人说:“这根木杆谁都扛得动,哪儿用得着十两黄金呢?这其中一定有问题!”另一个人说:“大概是跟我们开玩笑吧,不会是真的。”围观的人都认为商鞅的立约不可信,所以无一人去扛木杆。

商鞅见状,便把赏金加大,说道:“如果有人能把这根木杆扛到北门去,我就赏给他五十两黄金。”商鞅的话音未落,百姓又开始哗然。有人嚷道:“大人真会开玩笑,这么简单的事,哪会赏那么多黄金呢?”现在,人们反而更加怀疑了,谁也不敢去扛那根木杆。

过了一会儿,人群中走出来一个人,抱着试试看的态度,说:“我可以把这根木杆扛到北门去。”只见那人蹲下身子,扛起木杆,迈开大步,向北门走去。围观的人们也尾随着他,想看个究竟。那人到达北门后,商鞅立即叫人拿了五十两黄金,交给了他。老百姓纷纷称赞商鞅是守信之人。商鞅以信折服了秦国百姓,他制定的新法颁布后,得到顺利推行。

【成长心语】

商鞅变法重在诚信,所以立木为例取信于万民,说明了他做事的决心和勇气。其实,不只他变法如此,生活中凡是都应以信为重。信用是衡量一个人品格好坏的标准。信守承诺的人,会赢得众人的信赖。古语有云:“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做人就要言出重如泰山,不会轻易改变,如果把说出的话当儿戏,说了不做,言出不行,则会失去很多人对自己的信任,自身形象在别人心中也将大打折扣。

[历史典故:立木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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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历史典故:辽东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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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liáo dōng shǐ

【成语故事】

东汉大将彭宠跟随刘秀打天下,并没有得到重用,他不服幽州长官朱浮的调遣想起兵反叛,朱浮写信给他,说有个辽河农夫因为生了一头白头猪就想去进献给皇帝,可走到辽东一带发现那里都是白头猪就只好打道回府,你就像那个农夫一样。

【出处】往时辽东有豕,生子白头,异而献之,行至河东,见群豕皆白,怀惭而还。若以子之功论于朝廷,则为辽东豕也。 南朝·宋·范晔《后汉书·朱浮传》

【解释】比喻知识浅薄,少见多怪。

【用法】作宾语、定语;指少见多怪

【结构】偏正式

【近义词】井底之蛙、蜀犬吠日

【押韵词】将门无犬子、犁牛之子、不得其死、朱唇榴齿、不入兽穴,安得兽子、珠沉玉磒、忘生舍死、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原来如此、迷金醉纸、......

【年代】古代

【示例】如井底蛙,如辽东豕,如夜郎之不知汉大,如匈奴之自谓天骄。 清·梁启超《中国积弱溯源论》

[历史典故:辽东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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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天狗食月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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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民间传说中,有很多关于月亮的传说,比如嫦娥奔月、吴刚伐桂等等,记得小时候有些小伙伴耳朵后面会长裂口,传说中是因为他们用手指月亮被月亮割耳朵,所以小时候家里老人是不允许小孩子用食指指月亮的。而古代出现月食的时候,就是传说中天狗吃月亮,很多地方救会敲锣打鼓的方式来惊吓天狗,让它把月亮“吐出来”,那么天狗吃月亮的传说是怎么来的呢?

神箭手后羿为民除害,射落了九个太阳,普天下的人都感谢他的恩德;王母娘娘为了奖赏他,便带着众仙女前往后羿打猎的山头来见他。

当时后羿正带着他的猎犬黑耳,在深山里打猎,王母娘娘把后羿喊到跟前,命令一名仙女捧出一个光彩夺目的小匣儿子,取出两颗芳香异常的凡药,嘱咐后羿说:「回去时将凡药煮熟吞服即可以成仙。」后羿接了灵药谢过王母娘娘便欢天喜地带着黑耳回家去。

后羿十分的爱他的的妻子,於是决定与妻子嫦娥有福同享,一起升仙;回家时他便把事情向嫦娥交代一番,留下猎犬黑耳,前往乡亲父老处,准备向他们道别。

嫦娥遵照后羿的嘱托,把凡药放在水里煮熟,等后羿回来一起吃。但馋嘴的她闻到仙药煮熟的香味,便忍不住用勺儿搯吃一粒,吃后只觉浑身舒泰,美味非常,不禁把最后一粒仙丹都给吃下。

天黑了,嫦娥见丈夫还未回来,就出来看看。谁知刚出门,身体便随风飘动,门外的猎犬黑耳眼见嫦娥偷吃仙丹,独自升天,就吠叫着扑进屋内,牠闻到香味,便一爪抓翻了锅,把剩下的人蔘汤舔尽,然后朝天上的嫦娥追去。嫦娥听见黑耳的吠声,又惊又怕,慌忙躲进月亮里。而黑耳毛发直竖,身体不断变大,一下子便扑了上去,一口把嫦娥连着月亮吞了下去。

当时玉帝及王母娘娘正在天宫赏月,忽见天色昏暗,连忙派夜游神一探究竟。夜游神回来报告说月亮被一条黑狗吞吃了,是以才会天昏地暗;玉帝一听,便生气的下令天兵天将去捉拿那只黑狗;当黑狗捉来的时刻后,王母娘娘认得牠是后羿的猎犬黑耳,於是一问,得知了事情原由,就心生怜悯,封牠为天狗,让牠守护南天门。黑耳受到恩封,便吐出了月亮和嫦娥,而嫦娥则被罚永远的居於月亮的广寒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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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平桥豆腐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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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桥豆腐是江苏淮安的一道汉族名菜,属于苏菜-淮扬菜。选用内脂豆腐,将其切成一致的菱形小块,配以鸡肉丁、香菇丁、香菜沫,用鲫鱼脑起鲜,因其起锅时淋了一层明油看似不冒热气,其实很烫,一定要小心慢用。平桥豆腐经济实惠,美味可口,食而不腻,清素入肺。

平桥豆腐含有丰富的营养,具有补五脏、疗虚损的功效,在夏季食用功效更显著,许多中外顾客在当地品尝这道历史名菜后,对其滋味之鲜美,均赞不绝口。肉质细嫩,清香爽滑,口味鲜咸。豆腐鲜嫩油润,汤汁醇厚,油封汤面,入口滚烫。豆腐片洁白细嫩,辅以鸡汁海鲜,味美汤浓,深受食者喜爱。

平桥豆腐是提及这菜的来历,还与乾隆南巡有关。平桥是隶属淮安的一座古镇,濒临京杭大运河的东岸,古色古香的街道,加上淳朴敦厚的乡风民俗,使这里很自然地成为了富有情趣、令人向往的地方。相传乾隆皇帝下江南之时,乘龙舟路经这里。当时有位名叫林百万的大财主,认为这是天赐良机,是讨好皇上的大好时机,于是他依仗自己拥有百万家产,令人在淮安至平桥镇四十多里的路上,张灯结彩,铺设罗缎,硬是把皇上接到了家里。

林百万是个很有心计的财主,早在接驾之前,他就派人探听到皇上的饮食口味,所以他命家厨用鲫鱼脑子加老母鸡原汁烩当地的特色豆腐款待乾隆。乾隆虽然尝遍山珍海味,可是他何曾品味过如此具有地方特色的风味呢?因此他品尝以后,连连称好。接驾以后,鲜美可口的平桥豆腐便不胫而走,从此誉满江淮,成为淮扬菜系里的传统名菜。

平桥豆腐虽然名气甚大,但是它的制作方法并不复杂。烩制时,用原汁鸡汤,加上鲫鱼脑和蟹黄、猪油、葱、姜等佐料,煮沸后,将去卤的精豆腐片和熟肉丁、虾米、少许酱油一起放进锅里。烧开之后,用菱粉勾芡,再加少许味精便可起锅了。若要增加香味,还可稍加一点麻油或胡椒粉。判别是否是平桥豆腐,除了上述的辅佐料以外,关键在于豆腐的刀工。平桥豆腐的碎片,就像瓜子一般,切得越薄,越显出功夫,同时也越入味。

如今漫步平桥镇,已经无法寻觅林百万的子孙后裔了,但是平桥镇的街铺里,还到处悬挂着正宗平桥豆腐的招牌。南来北往的行人,路经这里,免不了要品尝一下。除了那菜肴确实令人回味不已外,那与之并存下来关于乾隆皇帝的传闻,经过几百年来的加工打造,乍一听来,也是津津有味的。

1984年接待美日华侨,1986年接待开发洪泽湖会议的十一个国家的代表,餐桌上皆有平桥豆腐。平桥豆腐受到了中外宾客的一致赞扬。1981年被评为淮安市十佳产品。1984年,北京人民大会堂特派两名厨师专程来平桥学习制作技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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