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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到用时方恨少这句话是谁写的经典20篇

读书是一件莫大的乐事,也是一种学习的过程。那么,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书到用时方恨少这句话是谁写的,供大家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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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推荐一本书

全文共 3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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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好《谷子遇见豆子》。这本书是由汤汤写的。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叫谷子的小男孩儿的故事。他很怕黑,总觉得黑暗像一张大嘴巴,会吞了他。有一天晚上,谷子要睡着的时候,玻璃窗上轻微的叩击声惊着了他。因为房间里面有灯,谷子可以看见窗户外面,有两只棕色的小手,正在卖力地推着窗子。他从窗子上掉了下来,摔了个四脚朝天,谷子救了他,他们成了好朋友。

谷子交的这个朋友名叫豆子。他有一对翅膀,在飞行中一不小心摔断了翅膀。豆子非常喜欢吃包子,每天谷子拿着自己的零花钱去买包子,渐渐地,他的钱花光了,他就去捡塑料瓶子,用捡的塑料瓶去换钱。

过了一段时间。谷子在家里吃早餐,他拿了一个燕麦饼干跑回房间给躲在床底下的豆子吃。豆子手里的燕麦饼干只剩一口时谷子的妹妹可可从外面进来了,豆子没有及时躲到床底下被可可发现了

欲知后事如何,请大家自己去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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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以好书伴我行话题

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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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一缕香,读百味人生。

题记

一剪娴静的光阴。

我愿捧一杯香茗于孤灯之下,任窗外云卷云舒,我自轻叩心灵之门,让自己的思绪如行云流水般潇洒自如,聆听生命的感动之声。

我愿捧一本古书于绿荫之下,任树影斑斑驳驳,我自畅游于文字海洋,感受五指轻触纸张的质朴与真实,轻嗅文字散发出的淡淡墨香,体会百味人生。

手捧心爱的课外书籍,有时会想起小时候嬉戏玩耍的情景。幼时的我并不爱读书,钟情于抱着各种玩具枪与伙伴枪战,痴迷于拿着镰刀铲子玩泥巴,喜欢无休止地问这问那父母试图让我耳濡目染的喜欢上读书,什么《大头儿子与小头爸爸》《葫芦娃》《十万个为什么》,还有少儿版的《水浒传》《西游记》等等等等,可谓是应有尽有,可我对于这些触手可及的书真是熟视无睹。现在想来,父母为了培养我的读书兴趣,真可谓是煞费苦心!

大约是上小学三年级时,有一天父母都不在家,我孤独一人百无聊赖,于是随便翻开几本小人书看了几页,不想书里的内容深深吸引了我,从此那些小册子便成了我的好伙伴,我也不知不觉的喜欢上了读书,像爷爷奶奶、爸爸妈妈那样,随手拿起一本书,如饥似渴地读起来没完。

随着年龄的增长,烦恼也越来越多,学习上的困难,同学间的矛盾,父母的唠叨,老师的批评,但每每翻开那或朴实或华丽的篇章,烦恼便会烟消云散,那优美的文字,精炼的语言,生动的人物,无一不深深吸引着我。在书中,我跟随岳飞奋勇抗金。

感受“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的满怀壮志;感受孔明“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赤胆忠心;感受屈原汨罗江畔对那雷雨的呼唤;感受李白“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旷达胸襟;感受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伟大抱负,感受海明威笔下桑地亚歌的顽强与不屈;感受鲁迅直面惨淡人生时“横眉怒对千夫指”的狂傲与不羁那字里行间燃烧着的激情,平息了我内心的浮躁,点亮了我灵魂的灯塔

一缕书香,一盏明灯,品读经典,伴我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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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优秀作文500字

全文共 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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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说:“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今天向大家推荐一本畅销全球的书——《长腿叔叔》。

这本书是由美国作家韦伯斯特写的,是吉林美术出版社出版。《长腿叔叔》被媒体评价为“百年难得一见的好书”,被欧美15所著名大学评为“影响我成长的十本书之一”。《长腿叔叔》是一部最温馨、最浪漫、最诙谐有趣的成人童话经典之作,美国最脍炙人口的文学经典,被翻译成数十种语言,畅销全球。

这本书讲述了主人公乔若莎在孤儿院长大,对孤儿院的生活感到厌倦,渴望美好的生活。因为自己写的一篇文章,她受到孤儿院一位匿名董事的资助上了大学。乔若莎没有见过这位董事,只是偶然看见董事修长的身影,并戏称他为“长腿叔叔”。后来当她爱上了杰夫。平来顿时,她又向“长腿叔叔”倾诉,正当她考虑一下向杰夫·平莱顿表达爱意时,这位长腿叔叔露面了……

《长腿叔叔》是中英文对照,按照书信格式进行创作的。

读了这本书,我体会了乔若莎对杰夫·平莱顿的爱慕之情,知道了乔瑞沙明白长腿叔叔是谁的那种心情。这本书用诚挚的情感提醒了生活在爱中的人们,在享受幸福和快乐时,要珍惜所拥有的一切,不论是获得还是给予,要心怀感激之情。

这本书的内容新奇,语言优美生动。《长腿叔叔书》中写了76封信,但是长腿叔叔一封回信都没有写,充满神秘感。

你想知道长腿叔叔到底是谁吗?你想知道信中称谓有什么不同吗?你想知道书中有趣、曲折的故事吗?那就打开《长腿叔叔》这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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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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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朋友们,是世界上最好的东西,读书可以让我们变聪明!你们喜欢读书吗?以前,我不喜欢读书,但后来,妈妈想了一个好办法,让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书。你们来听一听吧!

寒假已经过了十天,我天天都出去玩,从来不看书。又过了三天,爸爸出差回来了,手里拿着一个盒子。爸爸神秘地说:“你猜猜这个盒子里是什么?”我说:“是玩具。”爸爸说:“你打开盒子就知道了。”我迫不及待地打开盒子,看到盒子里的东西,我叹了一口气,无精打彩地说:“原来是一本书。”爸爸说:“你一定要好好看,知道吗?”我苦着脸说:“知道了!”可是说得倒好听,我天天都没看。爸爸天天好心劝我看书,可我就是不听,就是不看书。爸爸只好去找妈妈,妈妈对爸爸说:“你怎么这么笨,还是让我来吧!”

妈妈走到我的面前说:“你是不是很爱看喜羊羊和灰太狼。”“对啊!”我开心地说。妈妈说:“你知道,为什么喜羊羊聪明,灰太狼很笨吗?”我说:“不知道!”妈妈又说:“那是因为喜洋洋爱看书,灰太狼只会抓羊,所以喜洋洋很聪明,你想和喜洋洋一样聪明的话,就要多读书。”我听妈妈这么说,就马上拿起书,开始看。然后,妈妈就心满意足地出去了。

接下来的日子,我都在读书,再也没有出去玩。从书中,我已经学到了很多的知识!我知道了很多故事和做人的道理。

开始上学了,我天天都积极举手发言。过了五天,因为我爱读书,老师要给我颁发读书奖,我高兴地走上讲台,领取了奖状。我把奖状举得高高的,开心极了。

回到家,我把奖状给妈妈看。妈妈看了,笑着说:“你真棒!”

书籍,你是我的天使!你每时每刻都陪伴着我,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读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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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好书伴我行600字话题

全文共 7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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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心中都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谁也闯不进去,我同样如此。

记得那是六年级的时候,我的成绩不怎么好,人缘也不怎么好。我对自己的生活感到迷茫,失去了方向。老师在课堂上讲着课,我就在下面掰手指玩。忽然,老师停止了说话,而此时我也屏住了呼吸。因为我们都知道,老师每次上课忽然不讲话,就意味着要点人回答问题了。

你,站起来回答我的问题。

老师语罢,同学们都叹了口气,像是庆幸没点自己,又像是遗憾。而老师点的那个同学自然不是我。这是意料之中的,老师只重视成绩好的同学,自然忽略了我。

突然,阳光透过玻璃折射在我的课本上,正好映在一句话上:“为中华之崛起而读!”而我只是摇了摇头。心里想着:中华的崛起自然有人在努力,但那个人注定不是我。

叮叮叮,周而复始,又下课了。我漫无目的游荡着。“你跟我到办公室来。”突然,耳边响起班主任的声音来,我吓了一跳。班主任可从来没有找过我,难道我犯了什么事,我心里思索着。

进了办公室,班主任就说了起来。“看来你最近的精神状态不是很好啊”。我点了点头。发觉我对面站的是班主任,于是我又摇了摇头。看着我的表现,班主任却没有说什么,只是接着刚才的话说到:“想想你的父母,他们为了让你读书可是付出了很多啊!”我再次点头。

“你多看看书吧,看多了你就会发现它的乐趣。”我想着:“看来看去不就那么几个字吗?有什么好看的。”哎,班主任叹了口气说道:“你回教室吧!”

于是我又回到了教室里,又过着老师点同学的游戏。我的脑海又闪现那句话:“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突然,老师的一段话打断了我的思索。“你起来回答我的问题。”“是我吗?”于是我站起来,回答了老师的提问。

为了回答老师的提问,我努力读书,认真学习。不知不觉原来的我消失了。

读书这两个字在我心中耸立着。阳光继续折射到我的书本上,可我心里暖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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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7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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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如同一叶小舟,带领我们驶向知识的海洋。在我的世界里,书曾经对我有很大的影响,就让我来和你说说我和书的故事

记得在小的时候,我住在外婆家,每天无事可干只好天天看电视。当时姨妈看到了,就对外婆说:“可不要让小孩子从小就看电视,多给她看点书!”说完,姨妈放下一大堆《老夫子》便走了。从没看过书的我,感到十分好奇,随手拿了一本《老夫子》,便开始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我翻开第一页,看见老夫子因为滑倒了而被别人笑,我看了也跟着书中的人哈哈大笑起来。从那以后,我就喜欢上了看书,并一直渴望能拥有一本真正属于自己的书,没想到,这个愿望很快就被实现了。

一年级,开学第一天,老师给每一个同学都发了一本语文书。当书传到我的座位时,我急忙翻书,想要把书里的内容都“吃”进肚子里。看完书,我把语文书抚平,并把语文书轻轻地放进书包里面。回到家,第一件做的事就是在语文书上写上名字,当我把歪歪斜斜的名字写好以后,我高兴地大喊:“我终于能拥有一本真正属于自己的书啦!”我那时候才意识到,原来我对书那么重视。

到了现在,我爱看书的性子还是没有变过,反而比以前更爱看书了。现在的我专挑一些名著来看,什么《《西游记》》,《《三国演义》》,《《水浒记》》我都看过了,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红楼梦》》。《《红楼梦》》讲述的是古代时人们封建的思想,和贾宝玉林黛玉的凄惨爱情。当林黛玉临终前的最后一刻,我留下了眼泪,我为两位主人公的爱情不被人认可感到愤愤不平,也为他们最终没能在一起而感到悲伤。

书,就是你的良师益友,也是陪伴着你成长的朋友,如果你能在茫茫大海里,找到一本你真正喜爱的书,那么就等同找到了一位与你无话不谈的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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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书里有个我初三作文

全文共 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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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文豪朱自清以其著作《荷塘月色》而享誉文坛。他的语言素朴缜密,清隽沉郁,字里行间无不充沛着自己真切的感情。然而,另一篇散文真正触动了我。那便是——《背影》。

《背影》描述了在家庭变故的情况下,父亲送别儿子远行的经过。其中,父亲在我上车前蹒跚地翻越过月台为我买橘子的情形最让我为之感动: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样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

读着读着,我竟不由地想起了自己的父亲,想起了那年那天……

“儿子,背包那么重,爸爸来帮你背吧!”说着他伸手便想来替我背包。我天真地笑了笑,说:“我能行的!”说罢一扭身,躲过了那双大手……到了车站,爸爸陪我有说有笑地等车,在那略显疲惫的脸上,竟也绽开了那么和谐迷人的笑容,他不顾自己是个成熟男人的身份,和我打闹,与我一同欢笑,打发等车这无聊漫长的时间。一会儿,车来了,他笑着送我上了车,我趴在车窗边,冲他招手,他也扬起那只宽厚温暖但有些粗糙的大手,朝我微笑,车子开动了,我却发现,在他转身欲去的那一刹他的眼底透出一丝依恋,一丝不舍,一丝牵挂,一丝落寞……他的背影,越来越小,越来越远,越来越模糊……直至消失在这纷扰的人海中,无处可寻……不知何故,小小的我也默默地留下了眼泪。

他是我父亲,他不是最富有的,不是最温柔的,不是最神气的,不是最完美的。但那些我并不在乎,因为,他是最爱我的,最疼我的,最亲近我的,最关心我的!

父亲的背影,父亲的爱,父亲的笑,我都将一一将其铭刻在心间——那人世间亲情之所在。

从朱先生的《背影》中我看到了人间真情,领略到了深沉的父爱,也想起了这在另一个城市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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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书的味道作文800字

全文共 9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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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读,作者通过他的笔使我感受到酸甜苦辣,令我为书中活生生的人物痴迷。

仿佛又是鲁镇的酒楼,那个穿着破烂长衫的身材高大而又脸色惨白的孔乙己倚在台边,品着温酒,嚼着茴香豆,虽没有进学,但也是天天“之乎者也”。喜欢喝酒,不欠酒钱,却从不靠踏实工作来挣钱。几个小孩向他要茴香豆,他只是看了看豆,慢慢拿起几颗,一颗一颗给,孩子吃了一颗还想要,便眼巴巴地看着盘中豆,他却慌忙用手遮住豆,打发走孩子,暗自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矣。”最后,这位酸腐文人却是因为偷东西的毛病,最后“大约的确是死了”。孔乙己让我品到了酸,是旧社会文人酸腐的酸,是像泡菜腐肉般的酸。

隐约在一轮明月下,带着银项圈的矫健的少年站在瓜田里,那是闰土。他屏着呼吸,小心翼翼的抬起叉子,对着偷吃瓜的猹狠狠刺去。他是迅哥家的长工的儿子,下了雪后,他与迅哥扫开雪,支起一个竹筐,撒一些秕谷,躲到墙后“请鸟入瓮”,两个人小脸都被冻得红扑扑,鼻涕也流了下来,但是抓到了鸟,他们的脸上都洋溢着欢乐。他们一起去沙滩上捡五颜六色的贝壳,去看跳跳鱼。少年闰土和迅哥一起度过了快乐而又甜滋滋的童年。闰土让我尝到了甜,是儿时欢乐玩耍的甜,是像蜜糖一样的甜。

好像又是鲁镇鲁家中,那个终日干活的可怜的妇人祥林嫂。她早早成了寡妇。她模样周正,手脚都壮大,又常常顺着眼,是一个安分耐劳的人,却因丈夫染风寒死了,儿子被狼叼走了,背上了个“克夫”的名。用辛苦挣来的钱给土地庙门槛捐门槛,试图要洗刷自己身上的罪孽也是枉然。某年冬天,当家家忙着祝福时,皑皑白雪中走来破衣烂裳的祥林嫂,她真瘦啊!原本壮大的手脚变成了竹枝似的,身子单薄的就像一张纸。孤苦无依的她,像一片雪花一样轻轻倒在了雪地里,无声无息的带着茫然死去了。祥林嫂让我看到了苦,是妇女被封建社会死死压迫的苦,是像苦茶青橄榄一样的苦,

似乎是未庄赵家,那个赵太爷,衣着打扮整整齐齐,脸上布满了深深浅浅皱纹,没有老人应有的慈祥,而是一味的阴险狡诈。他先是欺负自认赵家亲戚的阿Q,不让阿Q姓赵,后来又担心被高喊“造反了”的阿Q造了反,便使出浑身解数讨好阿Q。在未庄中他表面上是“精神领袖”,其实是拥有钱财却压迫别人的封建阶级,城府极深,毒辣之极。赵太爷让我感到了辣,是封建阶级阴险狡诈的毒辣,是像老姜一样的辣。

每每翻看这些鲁迅先生写的文学作品,细细品味他犀利的笔锋下一个个鲜活的人物,总是那样令人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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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回乡偶书的作文

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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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743年的深秋,长安城里,一个84岁高龄、两鬓霜花的.老人在衙门忙完了公事,正在院中小憩。秋风习习,落叶满地。一阵雁鸣,勾起了老人对家乡的思念。于是,他辞去了官职,决定告老还乡。

老人风餐露宿、日夜兼程,终于踏上了家乡的土地——越州永兴。此时已是初春,老人不禁放慢了脚步,欣赏路边的江南美景。野花遍地,绿树成荫,枝头还有黄莺在歌唱。老人一路兴致勃勃,一想到马上就能见到亲人们,笑得合不拢嘴。

他走近一个小山村,下了马,映入眼帘的是一幕幕既熟悉又有些陌生的画面:一间间矮小的茅草屋,一棵棵高大的刺槐树,一座座碧绿的小山丘,远处的镜湖依旧波光粼粼。他不禁想起了小时候:白天,他骑在黄牛上,去山坡上放牛,放完牛,便和小伙伴们一起捉迷藏,在湖里游泳,打水仗,捉鱼摸虾;晚上,他躺在床上,数着窗外的星星,听母亲讲那遥远的故事。他情不自禁地说:“这么多年了,家乡还是那个样子,还是那么温暖。”

“嘻嘻……”一阵笑声打破了老人的回忆。他抬头一看,一群乡村孩子正在竹林里做游戏。一个年龄稍大的小男孩来到老人身边,打量着这位白发苍苍的老人,笑着用纯粹的家乡话问道:“请问远方的客人,您从哪里来?”老人笑而不答,因为老人又陷入了对往事的回忆。

夜里,老人在自家的茅舍里,拿出纸笔,心中顿时有了灵感,挥笔写下了《回乡》这样的千古名句: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

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

离别家乡岁月多,近来人事半消磨。

惟有门前镜湖水,春风不改旧时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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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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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相伴人一生的朋友,它不会背叛,不会离你而去,反之,还会带来无尽的财富。

我印象最深的是鲁迅的书。刚开始接触他的文章时,他写的那些晦涩不明的语句,让我很是烦躁,写那么些文章,却令人看不懂,有何用处?渐渐的,在学了他的《风筝》后,迷雾中似乎有了些许的明朗,但也仅此而已。再后来,又学习《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又读了《朝花夕拾》,了解了他的生活,总算可以理解大意了,就试着读《呐喊》。

《呐喊》的第一篇《故乡》,可以明显地看出“我”对故乡还有过去的人的怀念,怀念“我”与闰土小时的快乐与长大后的拘束,水生和宏儿也像“我们”,情深意重。小说最后写道“其实地上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给我不小启示:理想的实现与不实现是无法断定的,或许跟在前人的后面,实现的机会更大。

而《药》却又晦涩了。“鲜红的馒头”——馒头为什么红?蘸人血?还治病?而后才揭露是封建迷信作怪。《狂人日记》,更加阴森,难懂,可正是在这黑幕的笼罩下,突出了狂人的正义与反抗,更表现了鲁迅的呐喊——我们要为光明而奋斗。这也与那个时代相契合。

最典型的还是《阿Q正传》。鲁迅笔下的阿Q的确可怜,但可怜人必有可恨处,他的“精神胜利法”使他自我陶醉,引诱他一步步走入深渊,但他始终不觉悟。最终被杀害。值得说的是,阿Q的内心仍向往光明,支持革命,只是不懂何为革命。他代表了那时候懵懂无知的农民阶级,是需要人引导的。

虽然读了这么多,我却觉得我与《呐喊》之间仍有隔膜。这大概与我的阅读和阅历都有关吧。虽然直到现在,对他的一些作品还是一知半解,但那又怎样呢?我可以慢慢翻,反复看啊。不管刚开始怎样,只要静下心来读,鲁迅是绝对会吸引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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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书对我的影响作文

全文共 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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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以物质价值来看,它和纸张的价值是等同的,那为什么书籍被誉为“人类进步的阶梯”呢?书籍和纸张最大的区别便是那些文字。一本书真正的价值不是看它用的纸张的质量,而是看其记载的文字的好处。那文字有好处,这书便是好书,反之,文字无好处,那书便等同废纸。废纸是不能够陪伴一个人的,所以,能够伴一个人成长的,都是好书。

最令我感受至深的是一本家喻户晓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作者柯南·道尔被称为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在他的笔下,一篇篇精彩绝伦的案件一个比一个触动人心,当然,福尔摩斯总能想出解决的办法,这一点必定要归功于他那冷静对待事物的方法。无论是再离奇,再不可思议,他都会比别人更先静下来,整理头绪,心里是十分平静的。在我们此刻的社会中,有几个人会这样认真对待思考问题?平静身心,也是我们要向大侦探福尔摩斯学习的。可是,福尔摩斯也不是没有失败过,他也有挫折,失败过四次,三次败于几个男人,一次败于一个女人,这也很明显的证明,这世界上没有人是东方不败,也没有人是常胜将军。可是在福尔摩斯最忧愁的时候,他不会像其他人一样借酒消愁,也不会自暴自弃,而是悠闲的拉着小提琴,来调节自我的心态,在音乐中找回原先的自我。这也是这个人物成功的一点,也让我在困难面前想到了他,不悲观,不退缩,平静地应对事实。

一本好书真的能让人感悟到很多很多,就像《福尔摩斯探案集》真的使我很受益,小到清茶淡水,大到人生哲理。好书是心灵的血脉,而读一本好书就是为身体换来全新的血液。此刻对我来说,书就是我生活的推进器,它给我启迪,给我目标,给我生活的动力,推进我向前。

读好书,好读书,读好书,这是我读书的目标。一本好书有它无限的魅力,能够吸引全球的目光。让好书陪伴你的成长,让好书陪伴我们的生活,启迪我们一生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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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好书推荐600字话题

全文共 6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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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吧这是知识的源泉!只有知识才是有用的,只有它才能够使我们在精神上成为坚强、忠诚和有理智的人,成为能够真正爱人类、尊重人类劳动、衷心地欣赏人类那不间断的伟大劳动所产生的美好果实的人。”这是高尔基曾说过的话。

我读过的书有很多,《水孩子》、《城南旧事》、《昆虫记》、《我是马小跳》在这茫茫书海中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是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挑出一本中意的书,那就非《我是马小跳》莫属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每当我打开这本书时,就觉得我的童年也是那样精彩。马小跳一生下来,其实不叫马小跳,叫马小骥,一匹骏马的意思,这是他爸爸的爸爸也就是他的爷爷几乎翻烂一本新华字典才取出这样一个好名字的。马小跳一生下来就活蹦乱跳,所以爷爷就让马小跳改了名字。

这本书中描写的主人公有:马小跳、杜真子、丁文涛、路曼曼等。他们都有很多有趣的故事,他们就像我身边的同学、伙伴。马小跳有事不惧怕,长得像“胖狗熊”一样的唐飞最爱吃零食,猴子一样的毛超是个废话大王,总比别人多一个心眼,班长路曼曼又是马小跳的同桌冤家马小跳是一个成绩不太好的学生、一个调皮捣蛋、不怕危险,拥有了一颗积极向上的心的男孩,一个老顽童爸爸、一个天真老妈,一家人又生活在充满活力的家园里。

马小跳有一个好品质,只要他想做的事情就一定会认真去做,坚持不懈,他拥有一颗上进的心,用石头打走了小偷,保护了国家财产,他遇到坏人敢于勇敢面对,当了个小英雄,很值得我佩服。我喜欢马小跳的个性!

《我是马小跳》这本书很精彩,会伴我成长,伴我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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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一本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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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一好的就像是遇到一位好的老师,虽然没有老师的悉心教导,但是自己也一样可以去领悟中精髓。

一本好书,可以改变人的性格。

一本好书,可以改变人的理想。

一本好书,可以改变人的一生。

高一的时候,有一段时间我喜欢故事会。《故事会》是一种课外读物,其中的内容也是丰富多彩的,刚开始是写十多则笑话,常常让人开怀大笑。如果心情低落的时候正适合调整一下心情。之所以称之为《故事会》,是因为它里面的内容都是以生活中的一些小故事来说明一些道理。我喜欢它是因为它是写生活中的小事,同样也就像在我们身边发生的一样。我喜欢它的内容通俗易懂;我喜欢它是因为它的内容也具有教育意义。

我看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位警察由于年纪大了就要退休了,但他有一条警犬陪着他,因此并不孤独,这条狗曾经也立下功劳,一直都与老人在一起,彼此都有一些感情。

那狗长得黝黑黝黑的,毛发都长得非常滑,两只眼睛也是炯炯有神的,让人看了就想到不是一条普通的狗,老人也喜欢得不得了。

世事难料,一次,警局领导说要用毛发长得漂亮的狗来做标本,外表看起来也要威武的,于是他们想到了退休老人家里的那条警犬,那犬符合每一个条件,领导决定就用那条警犬,于是来到老人家里向老人说明了来意。老人听了后当场就傻了,用他的狗做标本;这怎么可能?但是作为一名警察,面对命令,就只能服从,老人一直望着家里的狗,那狗好像知道要发生什么事一样,也一直盯着那老人。一人一狗就那么僵着,到最后,那狗还是被送走了,由老人亲自送去的。

没过多久,那狗就被做成标本放在了警察局里,老人失去唯一的陪伴后变得愈加的忧郁起来,不说话也不怎么吃饭,天天就往警察局跑,为的就是能看到陪伴了自己多年的那条狗,不久后,老人便死在了标本前面。

从这个故事中体现出来太多太多的道理,更教会了我们更多更多的东西,老人把感情寄托在了狗身上,体现了人与动物之间的那种密切的联系。孤独的老人需要更多的关爱与呵护。这些真理都是我在读了这个小故事中体会出来的。

所以,我认为能教育人的书就是一本好书,就是一本值得让人喜欢的书。丰富多彩的内容和育人的真理让我喜欢看《故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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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书是我的好朋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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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让我们更了解这个世界;书给我们带来了精神上的财富;书是过去已知的知识学问和经验的记录,多读书可以帮我们解决问题;书也是我的好朋友

书让我体会到了许多人生中的道理。

在阅读高尔基的《童年》时,我体会到了高尔基生活的艰苦,更体会到了当时政府的腐败,让一些人的生活变得艰苦,让他们受到欺凌。

当我阅读绝境狼王系列的书时,我看到了一只小狼死里逃生,最后当上狼王的那种勇气和坚定的意志。

当我阅读《中华上下五千年》时我更是体会到了中华的强大,以及古时人们的智慧。这让我觉得我们作为祖国的新一代,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像历史中的英雄一样为祖国做奉献。

我认为,了解这个世界最好的方式就是阅读,我认为了解中国历史的最好方式就是阅读史书和古诗词了。

我常常跟随着我的好朋友――书,一起划着小舟,探索着历史。首先,我看到了中国伟大领袖――毛泽东,他的“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的气质,让我看到了红军长征时的情景,他们一次次地克服着困难,为人民付出的精神令我十分感动。慢慢地,我经历了元、明、清朝,在路途中我被于谦那“粉身碎骨魂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的精神给感动了。我来到了宋朝,我看到了辛弃疾眼中的“最喜小儿无赖,溪头卧剥莲蓬”那清静的田园生活。

我乘着小舟,来到了繁荣的唐朝,我看到了诗仙李白那“飞流直下三千尺,疑似银河落九天”的气势和劝酒时那“将进酒,杯莫停。”我也看到了王维那“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的清静生活。我的历史之旅也结束了。

书籍让我明白了历史的美好,也让我更了解了这个世界,书籍就是我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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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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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的是《绿山墙的安妮》。

我之所以喜欢它,就是因为安妮不怕困难,不怕吃苦。这本书让我学会了不要在困难面前低头。如果低头就会让自己走入迷途,一蹶不振,就像高尔基说过的名言一样:生活情况愈艰难,我愈感到自己更加坚强,甚至更聪明,所以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困难能使我们一蹶不振,也能使我们走向成功。而安妮就是一个不向困难低头的人。

安妮是一个孤女,生下来三个月,妈妈突然病死了。几个月后,他爸爸也死了。虽然她身世凄凉,但他并没有成为一个孤僻,内向,自暴自弃的小女孩儿!一对老妇人把她领养回家。这对老妇人家庭比较贫困。但是生活磨练了她,她没有被这不幸的遭遇所打倒。他凭着自己积极向上,拼搏奋斗的精神,考取了女王学校,还获得了学校里的奖学金。她凭着自己坚定的信念和不懈的努力,让自己的梦想出现了,这真是一个奇迹。

动人的故事,精彩的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由此我想到了自己,惭愧不已,在这次期中考试,我考试的分数跟我理想中的差了许多。而且这次期中考试,是我这几年中最差的一次。开始我想要放弃学习,但想起我的梦想和对奶奶许下的誓言。所以我决定要好好学习。不管是什么阻挡了我前进的步伐,我一定会一个个无情的消灭掉。

我一定要像安妮一样,不怕困难,信心百倍,坚持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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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介绍一本书的

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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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成长的岁月里,诸葛亮、刘备、关羽、赵云、曹操等曾经陪伴我度过许多快乐的时光。如果能找来《三国演义》原著读一读,里那些精彩的故事一定会让你着迷,那朴塑迷离的战争世界一定会烫你流连忘返。

《三国演义》这本书是我国著名的长篇历史小说。这部小说写得是三国时期魏、蜀、吴的故事,书中塑造的曹操、刘备、诸葛亮、张飞、关羽等人物形象,家喻户晓。书中有很多很多吸引人的故事,如“桃源结义”“三顾茅庐”“火烧赤壁”“空城计”等。这部书的作者是元末明初的罗贯中。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是“孔明借东风”。里面的内容大概是这样的:诸葛亮草船借箭归来,周瑜十分佩服。

在《三国演义》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诸葛亮,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神机妙算,用兵能以小胜多,真是一个智多星。我最讨厌的事周瑜,他嫉研妒能,想要杀掉比他聪明的人,我不喜欢这样的人,这样的人是不会有好结果的。这本书里面还有更多有血有肉、性格鲜明的人物,如忠厚首信的鲁肃,讲义气的关羽,粗暴野蛮的董卓,深得人心的刘备等,真是各种各样的人都有。 在我成长的岁月里,诸葛亮、刘备、关羽、赵云、曹操等曾经陪伴我度过许多快乐的时光。

如果能找来《三国演义》原著读一读,书里那些精彩的故事一定会让你着迷,那朴塑迷离的战争世界一定会烫你流连忘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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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好书伴我成长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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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书可以让我们拥有千里眼,可以让我们运筹帷幄,决胜千里。所以我喜欢遨游在书的海洋里。

有一本书对我的影响很大《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讲的是出生在英国的鲁滨逊喜欢出海远行。在一次出海远行途中突遇风暴,一个人幸运地活下来,漂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岛上。但他在荒岛上用智慧和汗水改变了生活,奇迹般地在荒岛上度过了二十年,直到一艘英国轮船途经该岛时,才得以回家。面临绝境,鲁滨逊没有坐以待毙,而是积极与困难作斗争。

现实的我简直就是反面教材,遇到困难不敢面对,只会逃避,在学习上更是依赖爸妈,把学习当成了一种非完成不可的任务。

记得有一次考试,我一开始以为只会考一些和平常相似的题目,肯定是小菜一碟,可没想到后面的问答题却都是平时没做过的。我就像热锅上的蚂蚁,急得汗流浃背。怎么办?怎么办?这次再考不好,回去又要挨骂。突然,我想到了鲁滨逊,想到了遇到困难应先冷静。于是,我渐渐地将情绪平静下来,认真地将题目多读几遍,先在大脑里构思,再在草稿纸上计算,一题、两题终于,我把所有的题目都做出来,我激动得差点跳起来。

读书诱发人的思绪,使想象超越时空;读书丰富人的思想,如接触智慧的老人;读书开拓人的精神世界,使人生更加美丽。同学们,热爱读书吧,你一定会和我一样收获意外的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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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在书中找亲属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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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曾幻想前世为佛前一朵金莲,不染纤尘却又贪恋于红尘烟火。今世为人,穷极一生学一份慈悲,悟,何为真佛。

悟空在五指山下修行五百年,方得随唐僧西渡。一路斩妖除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三打白骨精,大闹盘丝洞,磨炼其心志,可见其勇敢;头顶金箍,收敛心性,甘愿护唐僧周全,可见其慈悲;是非分明,不被伪善所囚禁,可见其率真。

本为石猴,却尽有佛祖本色。

我比他幸运,不需要那暗无天日的五百年,也摘下了受制于人的金箍。只身一人行于人世,他学佛,我学他。

也曾身入歧途。心比天高,认为学习皆是无关紧要,大概真的没有吃过什么苦头,对于上课总少了一份崇敬,就算老师讲得声嘶力竭我也只关注那些不经意的错误。当我突兀的笑声在宁静的课堂里充满嘲讽地响起来,我接收到了老师愤怒而不解的目光。那时年少,不懂何为伤害,竟然就那么睁着黑色的瞳孔和老师对视,神态无辜。就像孙悟空大闹天宫那样破开重重阻挡,给人心灵至深处来个致命一击,还可以嘲笑地说你们怎么这么弱。殊不知最可悲的永远不是被伤得最重的,而是给人伤害的那个。

这时,走错路的悟空遇到了他的如来佛祖,给了他用来想清这一点的五百年。

五百年于我不长,就一个暑假,六年级的我升入初中后便正式踏上了取得真经归的路途。班主任像唐僧,把孙悟空从自闭的五指山下救了出来,对于班上一些强盗般的学生永远是舍不得放弃的。冒着九九八十一难的危险也要让妖怪迷途知返。同时总能在孙悟空顽劣时给予他最沉重的打击。

所幸,误入歧途过的孙悟空并没有扰了本心,我还是那个相信“人之初,性本善”的孩子。八十一难不好度,孙悟空也会解不开数学题,也需要面对忽上忽下的成绩,也要为体育测试每天练跳绳,也会在友情里忽冷忽热不知所措。

甚至可以说,悟空的勇敢是生活逼的。

有些事情无可退避,比如升旗仪式的演讲稿偏要一朗读就笑场,丝毫不懂何为庄重的我来读。站在秋天乍暖还寒的风里,我突然发觉,我渺小得像那一片瑟瑟挣扎了一阵,最终还是黯然落下的秋叶。

内心挣扎。然则无果,即使我有那么浓重的忧思,还是站上了冷风吹拂的升旗台。淡红色的稿纸却似随时想离开属于我的手的束缚。

我知道我必须开口,这是我的责任。我的声音通过话筒传播到风里,习主席的治国新标在自己耳边振聋发聩。像孙悟空大闹天宫时那般骄傲。

孙悟空勇敢了一次,所幸成功的信念是强大的。

慈悲源于本心,看到衣衫褴褛,动作畏畏缩缩,仿佛被生活打击透了的老人或小孩,不论真假,总会有一种本能的不忍心。就像我再也不在上课时随便走神。修行路走到一半,原来让别人难过和失望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事。

很奇怪吧。

孙悟空勇敢、慈悲、正义,所以他可以由行者蜕变成大圣,成为真佛。

我于《西游记》中遇见他,他一路伴我于取得学业真经的路上,守护我本心,教会我勇敢,我将毕生的梦想寄托在他身上。

我敬他为长者,是我在万卷中寻寻觅觅,最终给我启示的那个,是冥冥之中的另一种精神世界。

我成不了真正的佛,我不想归西,也做不到放弃人间情爱,但真佛在我心中,不能普度众生,却可度我。让我在社会的淤泥中永远不染尘埃。

生命之上,需虔诚。佛法不朽,敬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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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亲情是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7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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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亲情像一束花,可以使你闻到它的芬芳;有人说亲情是一面镜子,父母的一言一行将影射在自己儿女身上。但我却认为亲情是一本,给予你更多的知识,也可以给予你更多的温暖感动。

那天放学,天公不作美下起了大雨,班级里的同学们陆续被家长一个个接走了,看着他们离开我也开始着急了,心想“爸爸,为什么还没有来接我!”我一边做着作业,一边不时的抬头看看走廊,听听外面的动静,焦急地等待着。突然走廊尽头传来了一阵脚步声,随之出现了一个高大的身影,“爸爸来了!”。我兴奋地收拾好书包,奔跑着朝那个身影跑去。“爸爸,你怎么才来?我等了很久了,同学们都走了!”我委屈地说着,爸爸蹲下来看着我说:“对不起,爸爸刚才有会议,所以来迟了,下次我尽量早点。”看到爸爸愧疚的眼神,我只能点点头。

爸爸牵着我的手走下楼梯,我看到外面下的倾盆大雨,踌躇不前。爸爸紧了紧接我的手,说:“走吧,雨暂时不会停,我们有伞,不会被淋湿的,你放心!”说着我们撑起伞冲入了雨中。看着从我身边经过的路人,急匆匆身影以及溅起的水花,只能感慨“好大雨呀!幸好我们有伞。”走到停车场,爸爸帮我撑着伞,让我坐进了汽车后座;紧接着他也收了伞坐入了驾驶室。我不经意的向前看,突然发现爸爸右边的肩膀全是湿的,再看看我自己身上和身后的书包,我才发现原来爸爸将大半的伞给了我,他自己却淋湿了。看到我在看爸爸,还红了眼眶,爸爸安慰我说:“没事,爸爸是大人了,回家换身衣服就行;你还小会感冒的!”我忍着情续,点了点头。

虽然这件事不大,可能也会发生在很多父母身上,但对我的感触却很深。现在我可能还不能完全理解父母对我的爱,但我至少能感觉到。所以说亲情是一本书,是一本你学不完的书,是一本能给予你更多温暖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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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本好书600字话题

全文共 7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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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一本好,如同交一位益友。知书可以识礼,读书可以怡情。良好的文化底蕴,长久诗书浸染,能陶冶人的情操,提高人的修养,改变人的性格,净化人的品质。

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读书可以博采众长,取贤者之长补拙者不足,从而完善自我。培根说:“读书补天然之不足,盖天生才干犹如自然花草,读书然后如何知修剪移接。”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可以充实心灵,丰富素养,提高写作水平。

“半部《论语》治天下。”读书可以晓人生之情,识天下之礼,可以引领我们大胆创新。追求真理,可以帮助我们安邦治国。

巴金曾经这样说:“在我还是个孩子的是时候,我就从文学作品中汲取大量的`养料。一篇接一篇,一本接一本,我如饥渴的读者平凡入物,日常生活纯真的感情,高尚的情操,激发了我的爱和同情。不知不觉中我逐渐改变人对事物的看法。优秀的作品给了我生活的勇气,使我看到理想的光辉。前辈作家把热爱生活的火种传给我,我也把火种传给别人,我更加热爱生活,热爱光明。”

从巴金所说的话我们可以知道,思想提高自身素养和审美情趣必须要多读文学作品。文学作品中的人物思想,品格都能潜移默化地影响人的气质

我常常捧着厚厚的书,坐在操场或者教室的角落里,不知不觉走进梦一般的精神家园。读书忘情,往往被书中的柔软而真情的温情所打动,心也跟随主人公亦步亦趋,不知不觉中受其影响。

我看过许许多多的书,有玄幻的,科学的,历史的等。令我印象最深的有陆天明的《桑那高地的太阳》、史铁生的《命若琴弦》、李存葆《高山下的花环》,使我感慨于一个人对命运和信仰竟如此执着;周励的《曼哈顿的中国女人》、杰克·伦敦的《马丁伊登》激励着我在成长的过程中要不断努力永不放弃。

读一本好书就等于交了一位良师益友,书使我们更加高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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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500字

全文共 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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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那就是作家曹文轩的《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讲述的是哑巴青铜与妹妹葵花的故事。葵花跟着爸爸来到了大麦地。寂寞的她认识了一个因为火灾变成了哑巴的男孩——青铜。后来,因为爸爸的意外身亡使葵花成为了无依无靠的孤儿,葵花变得不那么愿意说话,本来就内向的她,似乎成了大麦地的一个谜。

而就在这时,青铜家宛如一束阳光照亮了葵花,葵花又恢复了从前的模样。而葵花和青铜也成了形影不离的“兄妹”。在“上学事件”中,青铜在能说话的时候就非常想去上学,每每看到孩子们从家里去上学时,心中就十分羡慕,但他知道,家里穷,上不了学。终于,家里的钱攒够了,可葵花来了,而家里头只能供一个孩子上学。青铜葵花两“兄妹”互相推让,最后决定“抽签”。最后葵花抽到了去上学的资格,不过,青铜比自己能去上学了还开心。

就在葵花12岁那年,命运又将葵花召回了她本该生活的“家”。尽管青铜和葵花没有血缘关系,但他们亲如亲兄妹。失去妹妹的青铜魂不守舍,整天坐在草垛上望着那芦苇荡,最后从心底喊了一个名字——葵花!在草垛旁边的那棵榕树下,承载了他跟葵花的太多回忆,从相识到相知,从相知到相守,从观察对方到了解对方,从形同陌路到形影不离。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触是极深的。它讲述了两个孩子纯真而又真挚的感情!这使我更加相信:爱是可以创造奇迹的,一个因大火而成为哑巴的孩子,在多年未出声的情况下,因为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女孩儿出声了!读到这里我泪流满面,爱得力量是任何人都不能衡量的。

曹文轩在书中写道:我们应当敢于正视痛苦,尊敬痛苦!凡能体会这兄妹的,方懂得人生的价值!是的,青铜与葵花都经历了与凡人不同的痛苦,但,爱给了他们面对一切的力量!

小小的一本书中其实能带给我们很多启示,即使是个孩子,也能被这本书震撼到!想知道爱是如何创造奇迹的,请你打开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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