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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到用时方恨少这句话是谁写的(精选20篇)

读书是一件莫大的乐事,也是一种学习的过程。那么,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书到用时方恨少这句话是谁写的,供大家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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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对我的影响作文

全文共 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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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记忆中,我读过许多,但令我感触最深的,印象最深刻的,要属《女水手日记》日记了。

这本书的主人公——陶雪洛小姐,是一位来自贵族家庭的小姐。她登上了“海鹰号”,噩梦就此开始了。一位具有绅士风度,英俊潇洒的船长接见了她,告诉她:“这些水手粗俗、肮脏,只有我和你是一路人。”陶雪洛在逐渐认识中发现英俊潇洒的船长实际残忍无道,那些粗俗肮脏的水手其实善良可亲。这些水手企图谋反,可因为她的出卖,一名水手遇害了。这使她羞愧难当,雪洛最终加入了他们的行列。刚刚加入水手不久,她却被卷到一场杀人案中,靠她的机智灵敏,除掉了船长,并且接替了他。回到家乡,她已经与家乡封闭的环境格格不入,便又重返了——大海。

这本书好在它的作者艾非将一个少女成长的蜕变描述得活灵活现,重要写出一个无知的少女巨大转变前内心激烈的斗争,家庭封闭的教育与事实说明的一切反差太大,导致雪洛没有主见。批露了当时家庭教育的封闭,与现代的人人平等差别巨大。艾非将陶雪洛的人物特点刻化得十分鲜明,将水手那种不羁之气和向往自由的迫切描写得栩栩如生。

我喜欢这本书。它,犹如漆黑夏夜里一颗光彩夺目的星星,上面写满了快乐的回忆;它,宛如芳草地上盛开的一朵鲜艳的野花,芳香扑鼻。我的灵魂已经飞入艾非的书,那个时代,那艘“海鹰号”,与陶雪洛——“自由之魂”融为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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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好书伴我成长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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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时候籍就像一杯茶,有的淡而幽香,有的久而弥香。可是也有人说:书籍就像听百音盒一直在陶醉;想喝一杯香槟回味无穷;像一杯香浓的咖啡或是热热的牛奶。

一本好书中,拥有美妙的句子、丰富的词汇……一本好书里,蕴藏着无穷的知识;一本好书里,拥有着无穷的智慧;一本好书里蕴藏着许多的秘密。书永远都是最新鲜的东西。当你把一本好书读上一百遍后,你自然会认为他已是你的朋友了!但你读第一百零一遍后,你还是会说:“呵,我还不是那么的懂你呀!”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小的时候,每天晚上妈妈都会给我讲童话书上的故事。那时候,善良的小精灵和公主、可爱的动物和小矮人、可恶的女巫和坏婆婆都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中。也是因为这些书让我知道了好与坏,善与恶。

到了上小学的时候,我渐渐开始自己看一些书,《窗边的小豆豆》、《一千零一夜》、《安徒生童话》,都是我自己开始看的。记得爸爸在我八岁生日的时候,送给我一本《成语故事》,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龟兔赛跑”的故事。它告诉了我: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做任何事都要像乌龟一样坚持不懈,不要像兔子一样骄傲自大。

好书是人的良师益友,它蕴含着深奥的哲理,总能给人带来启示。书的好处实在说不尽,只要你用心去发现,慢慢去挖掘,就能真正领悟到书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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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与书为友五年级

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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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夜的马路上,你抬头一看,会看到一扇窗户散发出紫色的光芒,映着一个小女孩的影子。你可知,在那个房间里有一对好友呢。

那其中的小女孩便是我,我与结友。我正捧着一本安徒生童话,进入了书中世界,书流进了我的心灵。我进入了那书中漂亮的小花园,在那里快乐的玩耍。可不一会儿,我又流泪了,原来我喜爱的人鱼公主就要化为泡沫浮在海面了。童话使我变得善良、真诚,就好像心灵得到了泉水的洗浴。

我不单单与童话故事书结友,也爱与中外名着结友,《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给我毅力和勇气;《童年·我的大学》给我坚强的性格……我还爱与儿童小说结友,他们让我成长中的问题得到解决,《今天我是升旗手》让我学会了关心、帮助同学,给我植入了一颗坚定的爱国心;《我要做个好孩子》让我的心中竖起了一个榜样,促使我努力学习;《拇指牛》、《飞碟狗》等一系列儿童想象小说让我得到了正直的品格……《小哥白尼》、《世界未解之谜》这一本本科普书籍令我在一个奥妙、奇特的科学世界中翱翔……

我不放过每一个与书结友的机会,连吃饭前、上厕所时,我都会捧一本书静静地看。忧愁时看书会让我脱离苦恼,写作业累了看书会让我变得轻松,无聊时看书我会得到灵感……

我离不开书,我愿意一直与书结友。我融入书中,书融进我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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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五年级推荐一本书

全文共 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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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训有言:“宁可一日无粮,不可一日无。”书就是我们的精神食粮,读一本好书能使我们心情舒畅,读一本好书,您增长我们的见识。今天我就给大家推荐一本好书——《我和草原动物朋友》。

《我和草原动物朋友》是著名作家格日勒其木格。黑鹤所写的一本类似于日记的故事集。这本书展示了黑鹤在大草原和森林的生活和成长历程。有嘴对嘴给刚装出生的小鹿喂奶、有救助受伤的小狼、有拥抱小羊羔、有和狗狗比牙齿、也有领着马和犬在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奔跑……等等。

这本书里面让我感到最兴奋的是第7篇:人间有萌物。它讲述了作者养大的猫——麻团——生了一窝小猫仔,小猫们可爱极了,他们可是营地里的第四代驻猫呢;当然,也有让我最伤心的篇章,第66篇——我的老罗杰,它讲述的是跟随了黑鹤15年的狗罗杰去世了,读到这儿我感觉心情异常悲痛,好像我也失去了最好的朋友一样。

我推荐这本书的理由是,黑鹤用一贯富有诗意又干净利落的文笔,用一贯强劲有力度又绝不拖泥带水的文风描绘出这些或忧伤或快乐的故事,他还拍摄了与动物们零距离的150幅照片,让人耳目一新,草原场景一览无余。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谢谢你书籍,你是我最亲爱的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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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以好书伴我行话题

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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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不得是什么时胡候开始,爸爸妈妈教我看识字。日久天长,我渐渐地爱上了书,书成了我真挚的朋友,看书也成了我成长的好伙伴。

书,是人类进步的罗盘;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智慧的宝库。书,能帮助我们揭开大自然的奥秘,战胜一切困难。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可见读书在人们心中的重要性。

我蹒跚学步的时候,爸爸给我买了《看图识字》、《儿童画报》等少儿读物,我一页一页地翻着,一点一点地“啃着”,一幅幅的画面意思终于被我弄明白了:这幅画的是小朋友在玩“老鹰捉小鸡”的游戏,那幅画的是小朋友们在快乐地拍皮球

上小学一年级了,妈妈给我买了《看图识字》、《读读想想报》。有时候,稍有不顺,我急起来,就把书给撕了。可是妈妈并没有责怪我,而是耐心地教我看图识字,把书中的故事讲给我听。直到我弄懂为止,如有不懂时,妈妈仍不厌其烦地回答我。

升到五年级了,我读懂书更多了,有《365夜故事》、《西游记》、《水浒传》、《三国演义》读了这些书,使我知道了女娲补天,黄帝是我们祖先等神话传说。

有时候,我看到一本精彩的书,书中的情节太吸引人,我会一直看下去,舍不得放下,甚至会废寝忘食地看下去。

有时候,当我遇到困难的时候,我会找出《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书中的保尔柯察金仿佛会告诉我,怎样去面对困难,使我找到了战胜困难的勇气。

几年来,书一直陪伴着我。书像一只风帆,把我带进知识的海洋,伴我远航;书给了我启迪;书,陪伴在我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书,是我一生中最好的伙伴,伴随我探索、追求科学的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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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与书的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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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阅读比喻成细嚼慢咽的宴席,荧光幕前的观赏就是便捷的快餐,可口的零食,一样是吃的享受,韵味却大不相同,读就是一种享受过程。

在读书时带给你的是细致,隽永的文字美,拥有深邃的思想与不可磨灭的感情色彩,至于影片则只能给人们以大概情节,反而舍本逐末。所以,虽然它同属艺术,但过程却远不及书本中所含有的各种含义。那才是学习,所以我宁愿高成本地感悟书香,而不愿舍本逐末。

我爱书,爱体现在方方面面,它是我的朋友,老师,不能使它遭到破坏,真正的好书,如《巴黎圣母院》,读后感写过不止一次,但每次翻阅的感受都不同,书上的备注密密麻麻,至今我还仍记忆犹新第一次读完它,那种酣畅淋漓之感,真正的好书,不该沉睡在书柜中,而这样,才是对它最大的爱和呵护。

“当书构成你的一部分后,我们的灵魂必将变得充实而丰富。我们的眼睛必将变得明亮而深邃,我们的行为也必将变得理性而富于创造性。”这句格言是我对书的热爱最完美的诠释。

书与我的故事将永远地进行下去,它早已成为了我生命的一部分,灵魂无法割舍的一部分了,所以这个故事,或许永远也讲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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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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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的精神食粮,在我欢乐时与我一起分享喜悦,在我伤心时帮助我忘掉不快,让我沉浸在诱人的故事中,迫不及待地想要知道接下来发生什么。

我读的第一本书是《幼儿画报》。那时我还在上幼儿园,每天被红袋鼠、火帽子、跳跳蛙带到一个不一样的世界。书里面发生在幼儿园的有趣故事,让不爱上学的我也喜欢上了学校。

从那时起我开始明白,原来和小朋友们一起玩耍是多么有趣的事。于是一回到家,就和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一起分享我在学校的“发现”:谁吃饭把食物弄得满脸都是,谁睡觉时打呼噜等等。

上了小学,我便看起了图画与文字相结合的四大名著,为劫富济贫的好汉们拍手叫好,惊呼孙悟空神通广大,夸着诸葛亮的足智多谋。至于《红楼梦》,我并没有什么兴趣,因为看不懂,直到现在,我对巜红楼梦》还是有点儿偏见,不喜欢读。

到三四年级,我逐渐看一些中外名著。那时看《百万英镑》,似乎并不怎么透彻,只是单纯地看一遍而已。并没有品味出什么韵味。但是从那时起到现在,我一直对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情有独钟;我也很好奇,那些故事是不是真实的,心想:难道他能听明白动物语言?还是他有读心术?

五、六年级时我对小说产生好奇心,有了些兴趣。什么修真小说,玄幻小说,让我逐渐认为确实还有那样的世界。那时学校流行写小说,我当然也参加进来,利用课余时间创作属于我的一“巨著”。我写的小说被同学传看,因为是玄幻的,所以很受欢迎。在这一两年里,我的写作水平似乎提高了不少。

曾经还梦想像小说里的武侠一样仗剑走天涯,现在才知道,现实中这样做保不齐被城管抓走,则不那么喜欢这种不切实际的小说了。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确实是这样,我在书的陪伴下一路成长,随着我的长大,从书中获得的知识也在“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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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七年级推荐一本书的

全文共 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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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我翻阅了不少好,有《草鞋湾》、《哈利·波特》、《象母怨》、《少女的红发卡》、《云雀谣》等,书中的精彩内容都使我记忆犹新,我尤其欣赏《云雀谣》。

《云雀谣》出自曹文轩的小说文集,出版于2014年,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曹文轩文集以落笔唯美、简单质朴,结尾给人遐想而闻名。

离别十年,蓝蓝从农村来到妈妈和外婆身边,外婆是这个城市的市长,蓝蓝从一个乡村丫头摇身一变成了高官家属,蓝蓝不仅要面对身份巨大的转变,更要体验随之而来的人情冷暖和世间百态。妈妈想补偿蓝蓝失去的母爱,又对来自农村的奶奶充满了嫌弃与轻视,终于,奶奶无法忍受妈妈厌恶的眼神而回到了农村,她带走的不止是蓝蓝的心……

本篇文章中那鲜明的人物特点深深地打动了我。外婆十分善良,有耐心;妈妈则势利,以金钱为重;奶奶勤劳、憨厚、老实、隐忍。人物的性格形成了强烈的对比,看得出,作者在刻画人物性格方面十分用心。

除了人物性格之外,生动、感人的故事情节也吸引了我的眼球。在这个支离破碎的家中,妈妈总是对奶奶横眉冷对,弟弟童童更是傲气不已,蓝蓝只能感受到奶奶一人的爱,她被孤独包围了,同时也开始变得多愁善感。

“人,且不说该有多好的境界、多好的德行、多好的品德,但最起码得讲点良心、讲点孝心!”这句话出自外婆的口中,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句,也是使我感触最深的一句。文章中的奶奶最终回到了农村,然而,她却带走了辛劳和痛苦。当然,如果你想细细品味书中的酸甜苦辣,就请打开这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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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好书伴我行600字话题

全文共 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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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以怡情,足以傅彩,足以长才,为何不读书?

题记

俗话说“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可见读书备受推崇。古往今来,好读书者如同恒河沙数,吾亦是其中一份子。

窃认为读书好处良多,但最见于怡情、傅彩、长才三点。

读书足以怡情。其怡情者,最见于心中苦闷、孤独、愤慨与失望无处排遣之时,此时若手上有一佳作,则无限的苦闷与烦恼就都将被灵魂与精神的充实所代替,愤慨也终将化为平静,失望的心也将受到鼓舞。为何读书有此等效果?因为佳作必细细品读,方能解其中味,细读,浸染,尔后超脱。因此吾爱读书,愿能得书香长伴,则人生一大幸事!

读书足以傅彩。其傅彩者,最见于写作时好词佳句信手拈来,不觉有一丝停滞。若能做到常读书、读好书,则心中就能辨别何为好文,在平时阅读中亦能积累丰富的词句,则文章便能写好、写妙、写绝。世间锦绣皆为我所用,何其快哉!故吾爱读书,如得书香常伴,则人生一大乐事!

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可见读书足以长才,其长才者,最见于思维之敏捷,知识之丰富。如使人常读书,则对知识均有涉猎,自然才气滋生,触类旁通。由是则凡人可以此蜕变为有识之士。故吾爱读书,若得书香长伴,则生而无憾也!

由此,读书既有诸多好处,则为何不读书?至此,吾下定决心,凡吾感兴趣之好书者,吾必阅之。吾必不因他事而停止阅读,虽工作紧急、任务繁重,亦要偷闲读书,以书香作伴,用以怡情,用以傅彩,用以长才。

漫漫人生,书香作伴;沉醉于斯,幸福绵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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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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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为哭过。那是一个晚上,我睡不着觉,便偷偷地躲在被窝里看沈石溪的动物小说一一《狼王梦》。

可能是看得太入迷了,以至于妈妈到我房间来,我都没发现。妈妈见我这么晚还没睡,一气之下,把我的书没收了“妈妈,把书给我行吗?”我的眼泪情不自禁地顺着脸颊往下流,我以后一定会按时睡觉的,妈妈,你就再相信我一次吧。”

妈妈看了看我,把书放在我的书桌上。“希望你说到做到!”妈妈有点生气。我关上房间的门,紧紧地把书抱在怀里,泪水落在了崭新的封面上。那晚,我躲在被窝里哭了好久,好久。

但是,我也为书笑过。有一次,学校举行读书节活动,我欣喜若狂,急忙跳进书海中,在书海里快乐地遨游。

那天,我买了一大堆的书。看着那些我喜爱的书,那一刻,我笑了,笑得很甜,很甜。那一天,我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只要手中一有书,我便什么都不想做,唯一想做的,就是读书。

书,是我亲密的朋友;书,是我终身的伴侣我和书的故事还有很多很多,当然,我与书的故事还会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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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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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公斤的希望》作者是安娜· 嘉瓦尔达。她任职于法国教育部,是一位法语教师和获奖小说家。《35公斤的希望》是她的第二部长篇小说,她说:“这部小说是献给我的那些学生们。尽管在学习上他们看上去有点笨,但在其他方面他们都是很出色的人。”

中的主人公格雷古瓦(小名叫多多),是一个差得不能再差的学生,一闻到学校粉笔和破皮鞋的味道就肚子疼的男孩,他是自行创造发明了剥香蕉皮机器图纸的梦幻骑士,两只脚只知道在面粉堆里踩脚踏车的傻小子,整天琢磨着怎么把藏在床底下个骨头给捡出来的瞌睡虫……就是这么一个被学校老师认为无可救要的小男孩,生命里发生了一场巨大的转变。而转变的原因正来自他的爷爷——老莱昂。

格雷古瓦13岁正上初一,或许我们每个人都有是格雷古瓦(我更喜欢叫他多多)的时候。多多说,有谁真正喜欢学校呢?又有谁真正讨厌学校呢?你是否也曾在心里问过自己呢!当多多被学校勒令退学了,他真是烦,好烦…。烦到了我们根本无法想象的地步。还好,这时候多多有唯一给他安慰的爷爷;爷爷的储藏室是这个世界上最让他感到幸福的地方。

在爷爷的储藏室里,爷爷告诉多多:活得不幸比活得幸福要简单的多。爷爷不喜欢那些顺应噩运的人,不喜欢那些只知道唉声叹气的懦夫! 幸福起来,努力做你自己该做的事!让你自己幸福起来!

在爷爷的开导和鼓励下,多多写了十二份草稿给格朗尚中学的校长写信,希望能被学校录取。多多的申请信里写到“生命力不仅有成绩还有动机”, 最终打动了校长被录取了。在格朗尚技术中学里,在绘画和手工劳动课上多多是头儿;在体育课上多多战胜了“攀绳节”。他彻底变样了,他变得意向明确,说一不二;变得爱出门散步。

希望,正如潘多拉的盒子一样,是一直存在的,但也是永远在痛苦折磨之后才出现的。希望不是物质的存在,它看不见,摸不着,但可以产生实实在在的力量。一个孩子就是一个希望,一个独一无二的希望。我们都是希望,无论多少公斤,都一样美好。希望在自己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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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书虫三年级作文300字

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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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身边有一个非常有特点的人,他就是我非常要好的朋友——小吴。

小吴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虫”,为什么要这样说呢?因为他非常喜欢看书。记得有一次,他放学回家后,像脚底踩着风火轮一样冲进自己的房间。这时,只见小吴把书包放到自己的小床上,从里面拿出了今天老师要求做完的作业,开始奋笔疾书起来。过了一段时间后,他终于写完了所有作业。这时,他飞快地收拾了一下书包,然后就马上回到书桌上,捧起一本厚厚的书,开始认真的读了起来。他看书的时候,仿佛在自己的世界里,根本不受外界的影响。小吴仿佛真的沉浸在了自己的书中:当他看到书里的那些好人被杀害的时候,就会感到非常的难过;当他看到书里的坏人想趁机谋杀好人的时候,就会感到非常的害怕;当他看到书里的那些好人打败了坏人,取得胜利的时候,就会感到非常的开心......这时已经到三更半夜的时候,只见小吴的书“躺”在书桌上,而小吴已经靠在了椅子上,甜甜的进入了梦乡。

正因为小吴非常喜欢看书,所以每次考试他总是能名列前茅。而且小吴从很多书里也获得了一些知识、一些道理。这正如高尔基所说的“读书就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这就是小吴——一个实实在在的“小书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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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一本书高三作文

全文共 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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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大家推荐一本,它的名字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是一本新奇有趣、语言优美生动、情节曲折离奇、人物个性鲜明,思想会给人带来启迪的书。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由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创作。1909年获得诺贝尔奖奖金。拉格洛夫生于瑞典西部的一个陆军中尉家中,幼年时下肢瘫痪,但她爱文学自强不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她的代表作品有:《有形的锁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等。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的主人公尼尔斯。豪格尔森,他之前是一个爱欺负动物又不太听父母话的调皮男孩,动物们都很讨厌他,父母也对他感到失望。在一次奇特的际遇下,尼尔斯见到了传说中无所不能的小精灵,他顿时有了捕捉小精灵的邪恶想法。就在他正得意自己的计划时,小精灵先发制人的把尼尔斯变成了一个小人儿,小得连动物们都瞧不起他。

在后来的日子里,尼尔斯。豪格尔森学会了帮助其它动物,跟动物们交流谈心。他和大雁们经历了种种困难,受到了真正的锻炼,改正了他以往不爱学习、调皮捣蛋的缺点,最后以完美的成长回到了父母身边。

其实,书中的小精灵就是人们心中的小恶魔,来提醒人们不能做什么,也是人们心中的小天使,来帮助人们该如何选择。

我非常喜欢书中的尼尔斯,因为他年纪虽小,却很勇敢。有一次,他被老鹰捉住了,老鹰说要把他吃掉,尼尔斯却没有害怕,反而冷静的待在洞里想办法怎么逃出去。他先给老鹰的`小宝宝们讲故事,等小宝宝们睡着后,尼尔斯就让老鹰去找食物,等老鹰飞远后,他就趁这个时机偷偷逃出去了。

与此同时,尼尔斯非常乐于助人,动物们受伤时,有困难时,他都能解决。比如,有一只松鼠它去找食物,一不小心就把自己的手给划伤了,尼尔斯看见了,就赶紧去安慰它,一边安慰还一边帮它包扎伤口。这让动物们非常的喜欢他,这也是让我喜欢他的一幕。

在《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当中,人类和动物都应该互相尊重,生命都应该珍惜,世界才会充满爱,我们的生活才会如此的美好与幸福。

你们喜欢这本书吗?这是一本成人和学生都可以看的童话哦!喜欢的话,就赶紧去书店买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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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介绍一本书的

全文共 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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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是灯塔,为我们指引前进的方向;书是蜡烛,照亮着我们前进的道路;书是信念,向带给我们前进的动力。我们每一天都沐浴在书海中,理解知识的灌溉。你们必须都看过很多古典吧我也不例外。这天我就要向大家推荐——《西游记》。

西游记,大家都再熟悉但是啦。作者吴承恩展开他丰富的想象,将读者们拉进一个奇妙的世界。用生动的语言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后最后到西天取回真经的故事。形象地描绘出了孙悟空、猪八戒、唐僧、沙和尚等个性鲜明的人物。

在这些人物中,我最敬佩的就是齐天大圣孙悟空。他护送唐僧师徒西天取经时忠心耿耿,对妖魔鬼怪毫不留情,为人间打抱不平正义凛然,应对危险毫不畏惧,勇往直前。在我心里,他就是一个机智勇敢,诚实聪明,无所畏惧,嫉恶如仇的大英雄。他敢于反抗天宫,能上天入地、呼风唤雨,多少次濒临绝境,孤立无援,甚至被妖魔缴去金箍棒,他都从不气馁,往往吸取教训,计上心来,重新抖擞精神,继续作战,终於绝处逢生,赢得胜利。他这种不畏艰险,前仆后继的精神令我敬佩。

《西游记》是一部规模宏伟,结构完整,并用幻想形式来反映社会矛盾的。所有看完这本书的人,都会对它赞不绝口。久久回味在曲折的故事中,你对西游记感兴趣吗如果感兴趣的话,就买来看看吧。相信你必须会被里面精彩的故事情节所吸引,对它爱不释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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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和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9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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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有诗气自华,读书万卷始通神……”每当我翻开一本书时,当书中一股熟悉的气息扑鼻而来时,我都会想起那时我与书为侣,与书密切不分的生活。

记得最早读书时是在幼儿园,那时我们只读一些文字较少,插画较多的幼儿书。真正接触到文字书时是在幼儿园毕业时,我的第一本文字书《小兔彼得和他的朋友们》承载了我对书最初的认识和喜爱。这本书是毕业时幼儿园同学送给我的。翻开这本书,一大段一大段的文字印入眼帘,当时的我对这么多的文字有些厌烦,可是读着读着却发现书海中畅游是那么的愉快!而且比读图画书要有趣得多!

开始上小学,我的阅读量大大增加,学会了查字典,也养成了不懂就问的习惯。在上小学中低年级读得令我印象最深的两书:《夏洛的网》和曹文轩的《青铜葵花》,两者各有各的特点,《夏洛的网》作者是E。B。怀特,作者把自己对友谊真谛的体会充分地融入到这本书中。记得读到夏洛为朋友命运而牺牲自己的段落“……在来过集市的数以万计的人中没有一个人知道,一只灰蜘蛛曾经起过最重要的作用,在它死的时候,没有任何一个人陪在它身边……”读到这一段的时候,我忍不住热泪盈眶。文章真挚的、如亲人般的友情深深地打动了我。我相信,这就是书的特点,书的奇妙之处,它总能在你的心灵找不到归宿时给予你一个最温暖的归宿,也能使你丰富自己的心灵,这可是任何一个人都做不到的。

我与书的故事远不只这些。进入小学高年级时,我开始阅读更深一层的文章,如《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平凡的世界》、《简爱》、《红与黑》、《瓦尔登湖》等。而读到《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海伦。凯勒对生活深切的感悟:“有时我想,要是人们把活着的每一天看作是生命中的最后一天该有多好啊!”这时,我仿佛进入了作者心灵的深处,我发现读书不仅可以欣赏,观摩其它作品,书,更是人与人心灵之间的桥梁,通过这座桥梁,你可以进入他人的心中,与作者“聊天”。这使我们的生活不再寂寞,而变得丰富多彩起来。

书是一架时光穿梭机,带我们穿越人类上下五千年的历史闻名;书是一艘神奇的飞船,带我们认识丰富多彩的大千世界;书还是尘世中的一盏明灯,照亮人类前行时的道路;书更是一座通向光明的阶梯,为人类建起知识的道路。

书,是我一生的最好伴侣。让我们都成为爱阅读的人,让这个世界多一种交流,多一份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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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最新推荐一本书五年级

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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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蜘蛛为什么不会被自己织的网粘住吗?你知道萤火虫为什么不会发光吗?你知道蟋蟀为什么会唱歌吗?这些问题都可以在《昆虫记》中找到答案。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这本《昆虫记》。《昆虫记》的作者是法国的让-亨利。卡西米尔。法布尔。法布尔出生于法国普罗旺斯的圣雷恩村的一家农户。生活十分的贪苦没钱买书。但法布尔喜欢昆虫,全身心地投入到各种观察与实验中去,通过自己不懈努力写出了《昆虫记》这本书。

《昆虫记》被译成多种文字出版获得“昆虫的史诗”的桂冠。作者法布尔获得昆虫荷马“科学诗人”等桂冠。这本书生动描绘了几种昆虫的生活,其中包括蜘蛛、蜜蜂、蝎子等。介绍了他所观察和研究的昆虫的外部形态、生物习性,真实地记录了几种常见昆虫的本能、习性、劳动、死亡等。

《昆虫记》这本书让我十分着迷,作者用生动活泼的文字向我们描述了昆虫世界的一幕幕。比如我印象最深的那一段,地上的蟋蟀虽歌声单调,缺乏艺术修养,但它淳朴的声音与万象更新的朴实欢乐又是多么和谐。看,法布尔对昆虫的那份好奇、那份爱,非常人能理解。他笔下的小虫子,一个个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充满灵性,让人看了之后觉得十分可爱。

这就是我推荐的《昆虫记》,让我眼界变得开阔,真是一本值得推荐的好书。快去书店买一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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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我与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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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喜欢听故事,也喜欢读。长大后,妈妈给我订了《儿童文学》。每次收到这本书,我会马上欣喜若狂地打开,一看就是几个钟头。有一回,我又在看书,午饭熟了,妈妈叫我吃饭,连叫了好几声,我都没有反应,妈妈只好将书“抢”了过去,我才恋恋不舍地离开了书桌。

家里的书在我地猛攻之下,再也没有可看的了。我就让妈妈给我买或借书。一个星期天,妈妈从同事那里为我借了三本厚厚的书,我高兴地一蹦三尺高,迫不及待地翻开书看了起来。三本书,不到两周就看完了。这件事,让妈妈和她的同事大为震惊,他们见人就说我如何如何爱看书。

有一天,妈妈为了检查我看书是不是囫囵吞枣,问我书中讲了什么故事?我绘声绘色地给妈妈讲述着,妈妈不住地点着头。 为了看更多的书,我除了买和借外,还经常光顾书店。书店里的叔叔、阿姨对我特别熟。“小姑娘,我们该下班了”常常响在耳畔。此时,我知道该回家了。

我特别喜欢我的绰号“小书虫”,妈妈也经常在别人面前自豪的这样叫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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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与书之间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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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比较晚,第一次完整的看完一本书已经是初一了,注定了我与书相处的时间短,可这短短的时间真的收获不到吗?

第一次看课外书,还是初一时老师推荐的,大冰的《乖,摸摸头》。虽然时间已久,但记忆犹新。起初买来只是看个热闹,读起来就被书中的生活所吸引,这本书像是一本游记,记录了旅途中的生活琐事和那些朋友之间的来来往往。初读,便被书中“老不死”的形象所吸引,大冰写的“老不死”极其有趣,描写他惨不忍睹的样子更有画面感,当时每天晚上闭上眼都会浮现出老兵的样子。

“温故而知新”,课外书也是如此。又在一个假期拿出了大冰的这本书,再读才发现书中“老不死”实则令人心酸,无论是他经历过战争的“破裂”的身体,还是他的种种悲惨的经历,就连一个微笑都让我看起来那么心酸,那么令人心疼。我亦读出了大冰与老兵之间密切的关系,一切感受都与第一次读截然不同。

进入初三,中间夹杂着《亲爱的安德烈》的柔情,《边城》的悲情以及《明朝那些事》的历史,但印象中最深的还是汪曾祺的《生活,是很好玩的》。

汪曾祺的这本书,使我印象深刻的,不仅是因为读的时间最近,还因为这本书中的内容对我的口味,好似美味的甜点,入口即化,令人心情舒畅。如果说前部分写食物有些“浮夸”,那后面的写生活,就真的是接地气了。它更像是随笔或者是日记,至少是我那么觉得。看似轻松悠闲地文笔,却又充满作者的用意,这可能就是写作的最高水平吧。

和蔼的沈先生,爱花的老舍先生,造型奇特的金先生,哈哈笑的林斤澜……这些形象栩栩如生,几乎每个符号中都有着特殊的含义,所以即使我做了大篇大篇的批注,也不感到浪费时间。这本书,值!

我与书,相处时间虽然短,但收获到的一点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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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推荐一本书的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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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有一种艰难,是舍弃无比熟悉的生活,重新开始。

我要推荐的叫《儿童大学》,它的作者是德乌利希·扬森和乌拉·施托伊纳格尔,出自于2007年,由贵州人民出版社出版。

在书里,作者主要讲了许多世界问题,如:人为什么会死?为什么不能多印钱?为什么有火山等。而让我记忆最深的问题是:“为什么不能多印钱?”与“人为什么会死?”

小时候,我经常会想,为什么不能多印一些钱?这样我们就可以成为世界首富了!可爸爸妈妈总是说:“不可以,不可以。”我就在想:“凭什么不行嘛?凭什么!”可爸爸也不知道,于是这个问题像一大沉重的石头似的,挂在我的心上。

直到我读到《儿童大学》这本书时,才知道了为什么不可以多印钱。因为如果多印了些钱,国家就没有平衡的钱去衡量一些商品。更恐怖的是,国家可能会引起经济危机。为什么呢?因为我们要知道,国家的一部分的钱是用来给贫苦人民的,只要多印了钱,那么就找不出相应的钱给老人、贫穷地区的补贴,这会使我们越来越穷,并且还会引起民众的意见,这种危险的问题是什么东西也挽救不回来的。

有一天,我跟着爸爸去老家过年。在乡间里,我听见了有一户人家正在办丧事。我就有些疑惑:人为什么会死?便从书包里拿出来了《儿童大学》,一翻,就找到了答案。原来在我们人体里面,有一种基因,叫做DNA,它会跟着我们人体的变化发生变化。如果我们生病了,那它就会格外软弱,如过我们身体健康,那它就会健康。如果我们快死了,那它就会变得很小,只要它没了,我们也就死了。

更重要的是,《儿童大学》比《十万个为什么》的知识点更广阔的,更有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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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3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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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第一次老师不小心提到一本,我就在书店买了。这本书也是我今天要介绍给大家的。这本书叫什么名字?然后往下看就知道了。

这本书叫《译林》,里面的一篇文章让我觉得很有道理。作家余华知道大约2000个汉字。对于一个作家来说,这是一个缺点,但是中国的批评家们却称赞他的语言简洁。余华坦言:我的语言简洁是因为我不太懂汉字。因为知道的汉字不多,语言简洁,真的是独一无二的优势。巧合的是,一个跳舞的人,跳舞时戴着帽子,左手伸进口袋,后来,这个动作成为代表他舞蹈的经典动作。事实上,他戴帽子是因为他秃顶,左手在口袋里是因为他紧张。一系列的巧合让他成为了一个有自己风格的舞蹈大师,真的很有意思。

这篇文章教会了我,没有必要掩盖缺点,因为有缺点往往会导致你的优点;懂得扬长避短,会让你的生活更加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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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书伴我成长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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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多么美好的字眼,在我的人生成长的道路上,书是不可缺少的。我阅读了许许多多的书,但我最爱《史记》,别看它里面只是枯燥无味的历史故事,但却蕴含着深刻的道理。

缕续书香,像点点萤光指引着我成长的方向。

记得有一次,天空晴朗。妈妈对说:“女儿,今天我们去图书馆,好吗?”“好!”我一听高兴极了,一蹦三丈高。心想:又可以和我的良师益友——《史记》相伴了。我兴高采烈地走进图书馆,在熟悉的书架上一眼望过去,我的良师益友早在那里等着我了,我迫不及待飞奔过去与它握手相欢。我就这样全神贯注地看书,书中精彩的内容就好像馥郁着一个挚友,与我如影相随。我喜欢这种与书交友的惬意,让我的心灵恣意飞翔。

我全神贯注地看书,直到图书馆的管理员走过来,我都没有发现。她微笑着对我说:“小朋友,那边有椅子,你可以坐着看书。”我感谢她后,继续投进书中的怀抱。我在和书中的人物在智慧的天空中翱翔,在快乐的海洋中嬉戏玩耍。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我从书中汲取了许多的营养。有时候读书读到情深处,我会情不自禁地说:“这真是本好书啊!”

直到肚子咕噜噜地叫,我才缓过神来。我抬起头满意地吞了吞唾沫,就好像把书中的知识都吞进肚子里了。我朝四周看了看,发现之前的人山人海现在己经寥寥无几了。原来,已经黄昏时分了,我不得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去。

读书是件多么美好的事呀!我爱读书,读书让我的心变得安静了。老师常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喜欢徜徉在书的海洋里,感谢书,陪我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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