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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阅读边城(热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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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阅读老人与海读书笔记

全文共 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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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与海》篇幅较短小,情节也简单,书中许多内容都是老人的自言自语,还有海明威对故事描写得干净利落,故读起来不会费很大的劲。故事的内容大概是这样的:老渔夫桑提亚哥在哈瓦那近海以捕鱼为生,而且日子过的很是艰难,接连84天没有打过到鱼,受到其他渔民的嘲笑。

他的助手,一个叫马诺林的孩子也在父母的逼迫下离开了他,在别人的眼里老鱼夫已不适合出海,而他决心冲破这一连串的坏运气。第85天,老渔夫一开始捕了点小鱼,到最后终于发觉钓竿又动了起来,凭经验他断定是一条大鱼,它把鱼钩吞进了肚里,拖着船游开了。

老人在等待时机,等待鱼精疲力竭的时候,再拖它上船,却不料大鱼直拉钩丝,因怕断,老人用双手抓得鲜血淋漓,只能吃些生鱼充饥,第二天大鱼终于不动了,血溢出海面,却让鲨鱼闻到了腥味,群拥而上瓜分了老人的猎物,老人用船浆和鲨鱼搏击,等回到港口的时候,大鱼只剩下一具巨大的骨架,老人极度疲乏,进入梦乡的时候,他看见了狮子。

透过故事内容知道《老人与海》这篇小说非常讲究照应的完美。老人独自一人住在海边一座简陋的茅棚里,第85天的黎明他从这里扛着工具由孩子送他出海;三天后的黎明,他独自驾着小船又回到了海边。书中前面提到小男孩马林洛,后面老人在打渔过程中也提到几次要是小男孩在该多好,还有梦见的狮子几次出现,前后互相照应,按合适的情景相继出现,这也算是这篇小说的艺术特色之一吧。

另外,我觉得《老人与海》能够吸引人的地方除了老人不被打败的精神深受读者感动外,还有故事的悬念设置给小说带来了更大的可读性。连续84天没有打到鱼,但85天终于打到了一条难见的大鱼,可是最后鱼却只剩下了骨架,故事总穿插着让人想象不到的结果,增强了情节的转折力度,让人读起来更有故事情节和趣味性。

《老人与海》的艺术成就,我认为在于简明凝炼的言语和优美的文体,选用了具体的感情表达方式,把眼之所见凝于笔端,删繁就减,含而不露,引读者不尽联想,从中体悟深邃的生活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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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相似作文

篇1:阅读《三毛流浪记》有感心得

全文共 4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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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三毛,几代人都熟悉的形象:瘦骨棱棱的身体支撑着硕大的头,却只能顶上三根毛了。他浪迹人间,感受着冷暖与悲欢、战乱与苦难、嬉笑怒骂、憎恶怜爱,无不淋漓尽致地表现。三毛的人生态度是坚韧、乐观、豁达的,这使他走过了几代人的时间和空间仍不见长,还是那副样子——永远的顽童。

我读完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各种不同的童年,知道怎样珍惜童年。三毛的一生坎坷不平,一会儿幸福,一会儿悲伤。他的幸福永远不会多过悲伤。那么多人臭骂、毒打,那么多生活的挫折、打击,三毛却一直没有放弃对“光明世界”的追求,始终坚强地面对着。

三毛很善良,经常帮助与他同样命运的孤儿,不论是谁有困难,他都尽力伸出援助之手给予帮助,及使那个人嘲笑过他,欺负过他他也会帮助那个人。

三毛还揭露了旧社会的丑恶嘴脸:没有钱就没有衣、食、住、行,没有生活的基本保障,甚至要丧失自己的人格尊严。金钱比人更重要。

我读了这本书后觉得这不仅仅是流浪孩子的故事,这个故事还告诉了我们什么才是真正的善良、热情、乐于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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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阅读《三毛流浪记》有感启发

全文共 3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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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书架中,夹着本《三毛流浪记》。这是本漫画书,记载了三毛的流浪生活。其中有泪也有笑,既有社会的冷酷,又有人性的同情。三毛在人们的印象里,永远是个瘦骨如柴、天天以天为盖,以地为庐地流浪的小孩。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还不知道什么是苦,什么是欢,只知道他是个头上有三根头发的小男孩,而且十分搞笑,常常笑得我前俯后仰,如今再回味起来,又想到我们的生活背景,比起三毛,真是天壤之别。我经常随画中三毛的喜怒哀乐而喜怒哀乐。我喜欢三毛,就因为他很有个性、意志坚强;我喜欢三毛,就因为他正直善良、见义勇为;我喜欢三毛,就因为他聪明机智、富有童真;我喜欢三毛,就因为他是不断经历磨难却永不放弃的人。

在三毛身上,背负着旧社会痛苦的阴影,漫画中的三毛仿佛在向世界呼唤和平、呼唤公平、呼唤同情、呼唤文明、呼唤道德、呼唤人性。我也十分希望那些在街头露宿的孩子们能早日走出黑暗,迈向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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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有关阅读初二作文

全文共 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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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吧!尽情地读吧!”我高兴地说。终于盼到了双休日,早早地把作业写完了,我又坐到了我家高高的书柜前面。

我是一个普通的小女孩,但我的爱好是阅读,是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迷”。每天我都要在“书的海洋”里畅游一番,阅读已成为我一天中必不可少的工作,我与书已结下了浓厚的友谊。妈妈有时开玩笑,说我和书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有的同学说,读书多枯燥呀,一点都没有电视好看。可是我觉得如果用真诚的心情去看待这些文字,它们就会动起来,让你感觉到身临其境的奇妙。您瞧,一会儿,调皮的风儿把我吹进无边无际的大海,转眼我已经是美人鱼了;一会儿我又躺在大森林的草地上,和小动物们做起了好玩的游戏;一会儿我又来到了高高的山巅,与白云仙子聊天……

阅读让我走进了神奇的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和哈利_波特一起,挥舞着神奇的魔杖,挑战邪--恶的伏地魔;阅读让我来到了矮人国的知识迷宫,和小精灵一起回答各种各样离奇的问题,享受闯关的快乐;阅读让我坐上了时空穿梭机,穿越时空,与蓝猫、淘气一起探索恐龙时代的奥秘……

阅读,让我张开了想象的翅膀,它不仅给我带来了乐趣,让我的生活丰富多彩,而且它开阔了我的眼界,增长了我的知识,让我成为了同学眼中的“小百科”。阅读真的让我“受益非浅”。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张开想象的翅膀,将“阅读”进行到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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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阅读让生活更美好六年级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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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喜欢在舒适的午后,端坐在阳台,温暖柔和的阳光从窗户透射进来,人沐浴着阳光,感到身心愉悦。这时,手捧着一本有趣的书籍,品味着那美妙、引人思考的文字,这不就是最美好的事了吗?

我是一个真真实实的小书迷。家里大部分书籍都是我的。从小时候看的彩色绘本到现在的各类文学著作、科普小说,我都如珍藏古董般完好无损地保存起来了呢!每当我手捧一本书时,我都会全神贯注去阅读。要阅读,就必须读懂。如了解作者的思想感情,明白人物个性。在阅读中我渐渐地明白一些阅读的秘密:有目的地阅读,有选择性地阅读,按方法阅读,这样阅读能事半功倍。

陈寿曾说过“一日无书,百事荒芜”,确实,我也如此,每当没有时间去阅读的时候,我会感到无聊,像抽了线的木偶似的。可是只要我手捧一本书,我就如在喝饮料,能放肆吸作文吸收着书本里的营养,恨不得能一次吸个精光。最开心的是我的爸爸妈妈有时也会陪伴着我一起阅读。全室书香浓浓,全家其乐融融!

记得有一次,我一段时间都在阅读《数字知识百科大全》,不仅在家用心读,在学校我也会抽空阅读。上课自习阅读,下课如狼似虎般阅读,抓紧一切可利用时间。第二节数学课,下课之后,我又如往常一样,从抽屉抽出那本书,就在这时,郑钧友跑过来向我请教数学课上没有听懂的问题,我认真听完问题,突然想到,这竟是我刚才在课外书上看到的题目吗?我心想:这也太巧合了。我以‘闪电’的速度向郑钧友讲解完。不仅郑钧友目瞪口呆,我也一样,我被自己的速度惊住了,我既感到惊讶又感到无比欣喜。

我在书籍的世界里遨游着,不能自拔。读书的道路还很长,我希望能坚持走下去。阅读,让我的生活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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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个人阅读《小王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8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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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纯净的歌曲在耳边响起,我翻开一旁的《小王子》。这是我第一次阅读他,没来得及看完,便匆匆写下感想,以免以后忘却现在澄澈心灵的悸动。

真的,这本书让我回忆起了小时候最可爱的我们,很天真,却也时常说出令大人震惊的话。小王子唯一的那朵玫瑰花,我想一定是最美丽的。小王子爱上了这亿万颗星星独一无二的一株花,当他看着星星的时候,这就足以使他感到幸福。纵使这朵花不谦逊,也不够诚实,但当我们了解她背后所隐藏的温情,也会原谅她。就像小时候对妈妈一般,看到她身上的不好不知被什么放大,那只是因为我们太年轻,还不懂得爱她。等到我懂事后,就能学会去享受这一切了。

花儿在小王子临别时表现得很坚强,她怕小王子看见她在哭,一朵骄傲的花又怎能容许自己这样做呢?花儿是温柔的,那倔强的外表也是为了保护自己,不让自己的柔弱暴露。在我眼里,这朵花是幸福而又快乐的。因为有一个人会为她感到开心,小王子也是如此,在远方,始终有一朵花在等待,这个牵动他们彼此的感情就是爱吧,最最纯洁的爱意,着实令人羡慕。但其实我们已经拥有很多爱,所以人生不需要太过多余的抱怨世态到底怎么糟糕,去发现一下被你所习惯的爱吧,不要等失去才懂得珍惜。

人们常常会忘记些什么,把爱和天真落在某个角落,谢谢作者带我回顾了以往的那些角落,发现了更多的美好和幸福。让我记住了一朵花和一个小王子之前最真挚的情感,这次,我只歌颂了一朵可爱的花,书中的更多没法详说,但他们带来的心灵慰藉是强烈的。这本书让我了解的更多的是人们所错过的。看着那些文字,此般陌生的熟悉……小王子的结局不管如何,但至少已拥有了一份永恒的挂念。

王子,是住在皇宫吗?享受荣华富贵吗?不,此王子非比王子。他是一位超凡脱俗的仙童,他住在一个比他大一点的星球上。

这本书是一本令我意想不到的书,它并不是一本描写小王子的整天生活,它写了小王子环游了世界,竟找到了自己的理想,那就是爱。

爱,不是被征服,而是世间缺少的爱。

友爱,同学之间发生了矛盾,互不相让,互不关心,谁也不愿意让对方,久而久之,同学的关系不再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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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阅读让生活更美好作文400字

全文共 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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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阅读,从开始认字起,就喜欢喊各种食品袋上的文字。

阅读的启蒙,应该是妈妈给买的一本本故事读本书,妈妈背诵的朗朗上口一首首古诗,从那以后,我知道,读书,可以打开另外一个世界。

上学后识字后,一个个方块汉字把我带入了神奇的故事中,自己能读懂的第一本书是《爱的教育》,通过读这本书,我才真正的懂得爸爸妈妈老师同学的爱在生活中无处不在,我们每天都享受在爱的怀抱中,也让我学会了爱别人,爱世界。

读得最难过的是《红岩》这本书,书中的革命先烈时时刻刻的激励着我的内心,我更加深刻的理解了革命先烈为了新中国的成立,献出了生命和鲜血。渣滓洞里的敌人是那么的可恶,江姐等革命人牺牲在新中国的前夜。我也更加珍惜现在的生活,暗下决心,为了祖国的繁荣昌盛,也要奉献我的一份力量。

读过海明威的书《老人与海》,这样一句话深深的记忆下来:人可以被毁灭,但就是不能被打败。这句话成为了我的座右铭,当我遇到坎坷挫折的时候,我就激励自己,不能害怕任何困难和险阻。

阅读,让我知道了生活的美好,我喜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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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字的阅读日记

全文共 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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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很小的时候,妈妈为了哄我睡觉,总是说“:嘘,别吵,有大灰狼来了。”于是,我赶紧闭上眼睛,不敢发出一点声音,生怕被大灰狼发现。就这样我在妈妈善意的谎言中睡着了。

渐渐地我长大了,上了幼儿园,妈妈给我买来了小人书。每晚睡之前,妈妈都会拿出来给我讲一个故事,但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大灰狼的故事,我逐渐明白大灰狼只在书上和电视里才有,它们出不来,妈妈也不再只是为哄我睡觉而给我讲大灰狼。而是给我讲各种各样的故事,有《童话故事》、《寓言故事》、《三国演义》等等,妈妈说听不懂就问,还要我想象,把自己当故事里面的主人公,每天晚上都在这些故事中睡去,有时梦中还真遇见了他们呢。

转眼我已经上小学了,认识了很多字,还学会了查字典,妈妈也不用再拿着书给我讲故事了。在妈妈的督促下,我养成了看课外书的好习惯,妈妈说每天必须看半小时,这样能增长见识,还能提高写作水平。妈妈忙于工作和家务,也会抽出时间来陪我一起阅读,有时我们你一句我一句地轮着读,有不懂的词语,妈妈仍然会细心的给我讲解,和妈妈一起阅读,我很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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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的阅读故事作文

全文共 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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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你们知道吗?书。被大家称为“朋友”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由此,我和“朋友”结下了有趣的故事,下面就让我和大家分享一下吧!

记得有一次,妈妈让我去买一个东西,可我正在看书,我机灵一动说:“妈妈,我肚子疼,要去厕所”。妈妈亲切地说:“去吧!”我把书藏在衣服下直向厕所奔,我坐在马桶上看着书,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书看完了,我故意冲了一下马桶,藏好书出来了,妈妈说:“舒服吗?躲在厕所里看书”。不好我的诡计被识破了,我不好意思的说:“对不起,妈妈”,我立刻“跪地求饶”,妈妈知道我的刀子嘴豆腐心就原谅了我。妈妈对我说:“你看书,妈妈当然是给的,但是你看书应该在适当的时候看书,如果你在写作业,而你看书,这是不对的,你要知道看书不能在不该看的时候看,记住我说的话了吗?”我惭愧的低下了头。

有一次周五,妈妈在上海给我买了《芝麻开门》这本书,一到家,我就津津有味地“品尝”了起来,转眼间,就到了吃午饭的时间了,妈妈用那“狮吼功”也叫不起来我了,妈妈没办法,唯一能“叫醒”我的办法,当然,妈妈最清楚了,她一把夺过我的书,“啊!”我的书我还要看呢!”我生气的说。吃过午饭,我连嘴都不擦去看我心爱的《芝麻开门》。有时候,我把自己的作业都不做,哎,谁叫那本书那么迷人呢!

有一次,我的同学张雨欣借了一本《初晨是我故意忘记你的》和刘磊借的.《老天会爱笨小孩》两本书,到了晚上,我非常想看完这两本书,因为这两本书有一本内容非常的感人,另本呢?它非常的有趣。我想,我还是不睡觉了吧,干脆读完再睡,那天晚上,我看书看到1点多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可以教导我们,启发我们,帮助我们,今后,我们要多阅读,就能增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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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名人传》阅读体会感想

全文共 9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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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读完《名人传》这本书,我被深深的震撼了,书中的三位主人公就好像三座高峰,屹立在世界上,无法逾越,遥不可及。

我感叹,他们处于精神世界的高峰。他们已走出这个被金钱名利笼罩着的世界,战胜了这个充满残酷现实的世界,熬过了这个没有人道的世界。追求着自己的梦想。

贝多芬,这个伟大的音乐家人所周知,而他悲惨的命运似乎从出生就被祭定了——出身在一个贫穷的家庭,而贫穷在那个年代却是最可怕的,但这阻碍不了贝多芬对音乐的狂热与追求。即使有不少困难迎面而来,让这个音乐家受尽折磨,一直在喜悦、兴奋、失望和痛苦中轮回,但这些丰富的人生体验也正给予了贝多芬无限的音乐灵感。

米开朗琪罗,同样是个闻名世界的人物,像书中所说的“他自幼便知道了人生的凶险与精神的孤独”。所以,他在孤独中受尽挫折,在挫折中不断成就自己的梦想,他将人生变得神圣无比,在面临死亡的边缘的米开朗基罗,早已看破俗世,他想往着天国,向往天国的纯洁,永恒。因为他拥有一颗俨如高高山峰的伟大心灵。

不仅仅是在艺术领域,身在文学领域,同样有一位巨人,他就是俄罗斯的文学光明使者——托尔斯泰。

“一百年前在大地上火光闪亮的伟大灵魂”。他,托尔斯泰,用文学引导了无数陷入阴霾的青少年。托尔斯泰笔下的文字,不仅是让人阅读的,似乎还有药水的功能,治愈人们心灵的创伤,抚慰人们的心灵。总之,托尔斯泰这伟大的文学家用笔写破了金钱名利,写明了当时人们所缺的精神和品格,让人们看到了,见识到了,托尔斯泰所拥有的最伟大的灵魂。

总结这三位巨人的一生,作者罗曼·罗兰的旨意便显示出来:人道主义!现实主义!

同样的,对于现在的我们,这本书像是一面明镜,将那些还陷于物质主义的人清清楚楚的展现出来。似乎在告诫我们,只追求物质上的充足就如昙花一现,只有拥有强大的精神力量,才能实现活着的真正意义。

先不说要像他们一样闻名世界,众人皆知,强大的精神力量往往是实现梦想的第一步。相信每个人心中都怀揣的一个梦想,对这个梦想是无限渴望。也许你的梦想小到只想报答父母,也许你的梦想大到要报效祖国,但无论大与小,都需要有强大的精神力量和一个禁得住风吹雨打的灵魂。

合上书,早已被三位伟人震惊,他们的意志,他们的成就,他们的灵魂与品格早已登上最高峰,此时只觉得自己有多么渺小,但或许,他们就是我的榜样,为自己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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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阅读《三毛流浪记》有感启发

全文共 7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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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看了一本名叫《三毛流浪记》的书,三毛流浪的故事深深地打动了我。每次同亲爱的爸爸妈妈坐在饭桌前吃着可口的饭菜,享受着体贴和温暖,就不由自主地想起了三毛痛苦地流浪生活。

在万恶的旧社会,没爹没娘的流浪儿——三毛机智、勇敢、聪明、还非常有志气。他恨坏人经常同那些欺压人民的坏蛋作斗争,每天都穿着破旧不堪的衣服到处流浪,再看看我们每天都会穿着漂亮的衣服,背着崭新的书包,走向“学习的殿堂”。可这对于三毛来说简直是水中花,镜中月,一种奢望而已。不过我觉得最能体现旧社会普遍现象的是:一位老人摔倒了,一旁的过路人不但不帮忙还笑话她,可三毛看见了赶紧上前搀起老人,回头向那些袖手旁观

的人吐吐舌头,心里想真是些没良心的东西。还有一次,三毛和小男孩外出捡破烂,遇到一个大伯,送来一堆罐头、礼盒,并叫三毛他们拿着这些食品拍照,照完相,大伯突然露出凶相,一把夺过三毛和小男孩手中的食品,赶他们走。三毛和小男孩的照片被贴到救济社的门口,原来是救济社的社长要为自己歌功颂德,把三毛他们找来作假证,三毛和小男孩气愤极了,拿出笔,把照片上的三毛和小男孩都改成社长的样子,还画了一只手,写上‘都是他’三个字,指向社长的照片。一个失去母亲的孩子,是多么的痛苦,三毛是很可怜,但他很坚强,有些人生在福中不知福,不好好珍惜时间,我们要学学三毛坚强的意志。要是三毛还在这个可爱的地球里的话,我多么想将自己得到的和他分享。

读完这本书以后,我体会到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也觉得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时光,不要等到灾难降临时,才后悔莫及。我们也应该像三毛一样,在灾难降临时无所畏惧,就像一个故事所说的那样:杯子里面有半杯水,乐观的人会说,还有半杯水;悲观的人会说,只有半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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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学生阅读骆驼祥子读后感_读书笔记

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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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祥子》这本书大家一定都不陌生吧!它的作者就是老舍,老舍原名舒庆春,字舍予,满族,北京人,中国现代著名作家,杰出的语言大师。

《骆驼祥子》的艺术魅力之一是塑造了以祥子为代表的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文章中有这么一句话“体面的,要强的,好梦想的,利己的,个人的,健壮的,伟大的,祥子,不知陪着人家送了多少回殡;不知道何时何地会埋起他自己来埋起堕落的,自私的、不幸的、社会病胎里的产儿,个人主义的末路鬼!”这就是他的下场,原先的他质朴、勤劳的“青皮后生”经历三起三落后。他堕落为吃、嫖、赌,出卖灵魂的“个人主义的末路鬼”我不觉得祥子的堕落值得太大的批判,因为在那个时代注定无法避免这种悲剧的发生。

祥子的妻子虎妞想必大家都知道吧,她是车厂老板刘四的女儿,她自私、凶导师、贪婪,但她敢于把自己的真实性显露出来,她“自私无法掩盖,算计别人也无法掩。她正面和负面都是活生生的一个欲望人性的标本”但她对爱情专一、能为喜欢的人做出奉献这令值得敬佩。

小福子,是洋车夫二强子的女儿,是一个生性善良、命运悲惨的贫家女子。小福子19岁时被卖给一个军官,不久就被军官抛弃再次回到家中。她与祥子互相喜爱,祥子却怕背上她一家的包袱而离开了她。她为养活两个弟弟,沦落为下等妓女,最终不堪侮辱,上吊自尽。

这两个人物都与祥子有着密切的关系,她们对爱情专一,但因为时代的关系两人一人难产而死,一人自尽。这让祥子精神断裂,过上行尸走肉般的生活。

这样又能如何,在没有公道的世界上,坏人横行霸道,好人受尽磨难,乃都不是最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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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字的阅读日记

全文共 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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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的好处是什么呢?读书的乐趣是什么呢?

刚上学时我可不这么想,觉得还不如在家看看动画片、玩玩电脑游戏、睡睡懒觉好呢!可是当我真正接触到各种有趣的图书,读完一本又一本不同类型的书时,我的想法变了……

年龄小一点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和《一千零一夜》等故事书,它们把我带入了色彩缤纷的童话世界,使我明白了善恶之分。

一年级下学期我迷上了历史书,看了《三国演义》、《上下五千年》和《三十六计》等漫画书,它们把我带入了精彩的小说世界与悠悠历史长河中。特别是《三国演义》看得我爱不释手,整天沉浸在三顾茅庐、草船借箭、火烧赤壁等精彩故事中,还知道了一大批三国时期的风云人物:谋略过人的诸葛亮、义薄云天的关羽、万夫莫挡的张飞、还有那扶不起的阿斗……

二年级我在学校还读了《弟子规》和《小学生必背古诗70首》等书,教育我们要养成孝敬父母、友爱兄弟、志行高洁、为学不倦等优秀品质,同时使我了解了祖国灿烂文明的历史文化,陶冶了情操。

最近我又迷上了儿童小说,像《淘气包马小跳》、《淘气包埃米尔》、《浪漫鼠德佩罗》等等,我还爱看《十万个为什么》、《儿童百科全书》等,到现在我已经看了50多本课外书。

书本开阔了我的视野,让我掌握了很多知识,教我懂得了很多道理,带我了解了很多事情,使我知道了很多故事,读书真好!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快乐读书、快乐成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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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爱阅读作文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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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大眼睛下面长着一个平平的鼻子,鼻子下面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这就是我-----爱看书的梁宇龙。人人都称我"小书迷"。我最喜欢的书是英娃系列的书。

有一天早上,我一边上厕所一边看一本好看的故事书,这时妈妈催我说:“快点儿,快点儿!再不出来就迟到了。”我忙说:“快好了,快好了,你别再催了!”其实我是想把这个故事看完,可最后还是被妈妈发现了。

还有一次,我早上上学前提前放一本书到我被窝里,刚好妈妈要给我整理被子,我也不给妈妈整理,因为我想晚上睡觉时可以利用床头的台灯来看书。一般没过几天,一本书就看完了,看完一本书就换另一本书进去。没过多久,妈妈就发现了我的这个秘密,于是妈妈以后每天一定会检查我的被窝。

另外,我每天中午都会一直看书,下午放学回来,写完作业我就看书,只等爸爸妈妈回来检查家庭作业。

有一次,爸爸严肃地对我说:“我支持你看书,但是你不准在晃动的车厢里看书,也不准走路看书,更不准在强烈的阳光下看书,因为这样会损伤眼睛!”

我爱看书,因为大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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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边城》读书笔记

全文共 7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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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阑人静的夜晚,躲开白天城市的喧嚣,让自我沉浸在一片静穆之中,在属于自我的小天地里细品沈从文先生的《边城》,思绪随着书中人物的变化发展起起伏伏……

边城写的是一个恋爱的故事,情节简朴优美,掌水码头顺顺的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同时爱上了城边碧溪老船夫的孙女翠翠。但翠翠心里爱的却是傩送,当天保明白了这个三角恋爱的实情,深知不能勉强,主动退出了竞争,驾船下辰州,好忘却那里的一切,却不幸遇难,傩送虽然仍然爱着翠翠,但哥哥为此而死,使他心中压抑,又对老船夫有误会,也在痛苦中离家去了桃源。而翠翠独自承担所有的变故,在等着,等着那个也许永远不回来,也许明天回来的人。

如诗的边城,诗意地演绎着人生,诗意地演绎着生活。书中所示的人性美浸透着完美,而翠翠的无限期等待又显示着不完美。她的感情杯具能够说是那个年代造成的,她和傩送本来完全能够结合在一齐,培育出美丽的感情之花,可惜二人却失之交臂,留下了悠长的遗憾。

而此刻谁会放弃自我的感情呢?在当今这个社会谁主动放弃自我想要的东西,完美的感情都是我们想要追寻的。在《边城》中傩送为了亲情而放弃了感情,亲情固然重要,但为了亲情而放弃了感情,也是可悲的。而翠又在不明白天保是因不能得到她的爱而忧郁出走落水身亡,不明白傩送是因为不能得到她的爱而离乡远行,也不明白爷爷突然离世全是由于替自我的幸福思虑奔忙而心力交瘁。之后在陪伴她的杨马兵向她说明后,她才如梦初醒,这实在让人不免为她感到惋惜和可悲。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结局怎样?给人留下了悬念,傩送最终回来了吗?她们俩最终在一齐了吗?我不禁陷入了幻想之中,期望他们有情人能终成眷属。看过《边城》,让我对世间完美的感情又一次产生了怀疑,对人性多了一份了解,但又明白了自我的幸福就应当去争取,争取了,得不到,也就没有什么可遗憾的了。

边城就是这么一出健康纯洁,而又弥漫有淡淡哀愁和浓浓诗意的感情杯具和人性的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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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阅读初三作文

全文共 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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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浸在书海中,细细品味,忘却凡尘往事。——题记

十四五的孩子,总会沉迷于网络、追星的队伍中。而我则非常“另类”。

从小,我就非常喜欢数学,对语文一点也不感兴趣。成绩也总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上。后来,由于语文成绩太差了,妈妈只好来“硬”的。每天都会强迫我写一篇日记,300字的哦,还要读两篇作文。刚开始我觉得非常枯燥,慢慢地就适应了,并且爱上了文学。

经过转变,我的语文成绩提了上去,并且也养成了爱看书的好习惯。在文学的道路上,我走得非常努力,也非常快乐。每天读文章仿佛是我的必修课程,陶醉其中,总能让我感悟许多,如:林黛玉为情病死,让我潸然泪下;保尔的自尊、倔强让我肃然起敬;讲义气、有胆量、武功高强的豹子头林冲让我满腔激情……在种种的黑白人物中我愈加热爱阅读,不再为语文题而感到困惑了。

读书看似是一种无趣、枯燥的事情,其实在读书过程中,你会感到读书的魅力。读书也是一种运动,它能够是你的思维细胞无限跳跃,给与你知识力量,启发智慧。有一次,考试时有一个非常难的作文——《家有喜事》。虽然题目简单,但是我想:大家写出的的作文内容极有可能千篇一律。为此,我煞费苦心。忽然灵机一动,想起以前看过的作文格式,便以对话的形式写了下来,结果可想而知,不仅受到了老师的表扬,还获得了较高的分数。

因此,读书的好处多多。精美的开头让你想入非非;丰富的内容让你流连忘返;巧妙的结尾让你悲叹,让你欢喜。假如你想体会到更多的乐趣,那就请和我一起畅游书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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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阅读的作文

全文共 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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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中午放学,我都会去书城读书。

我最近看的书是《猫武士》。《猫武士》是一部冒险小说,讲述了主人公火星(火爪、火心)的一生。

火星本来是一只宠物猫,每天衣食无忧,随着年龄的增长,它再也不甘心做一只宠物猫,天天望着家门外的世界。终于有一天,它碰见了一只名叫灰条的雷族学徒,火星和它一起跑到森林里,也成了一只雷族的学徒。后来火星发现四大猫族的关系并不简单,经常会为地盘而战斗。在很多次的战斗中,火星都奋不顾身,差点丢了生命,但它从未放弃。在无数次的战斗过后,火星也成了一名九命族长,率领四大猫族赶走敌人——血族,让森林恢复了往日的生机……

当别人笑话它是宠物猫出生的时候,它说:“我虽然是宠物猫出生,但是我只有活在我自己的世界里,才能跟着我自己的节奏生活。”

所以,火星让我明白了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梦想,然后朝着这个梦想去努力,不能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更不能轻易放弃。我还要向火星学习,学习它这种自强不息、坚持不懈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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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阅读围城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1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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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罢《围城》,最爱的自然是唐晓芙,她犹如夏日池塘里的青荷,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活在那样一个时代,那样一个社会,她洁身自爱,不攀高比富,也不愿稍稍俯首,屈低自我的感情。仿佛在那个时代,那个社会,举世皆浊而其独清,举世皆睡而其独醒。

喜欢唐晓芙,那么自然会喜欢她在书中的一句话。她在拒绝方鸿渐时说:我爱的人,他在遇到我之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我!她不能忍受自我去喜欢一个有过去的人,即使她就喜欢着这个人!不喜欢当下很多人宣扬一生只谈一次恋爱会遗憾;也无法理解那些几个星期换一次男女朋友的人;感情不该是奢侈品,而就应是必需品。但是那里所说的感情,绝不会是那些频繁换男女朋友的人所认为的庸俗的感情,而是绝无仅有的真爱!

从小到大,未曾接触过感情,并不仅仅仅是因为父母亲的反对,也是因为从未遇到过一个人,让自我觉得能够一向就这样走下去。我信奉一生一次的爱恋,信奉唐晓芙的`从空白开始,信奉那个对的人会在对的时光来到,无需刻意寻找,刻意制造任何机会。而那个人,只要一牵手,你就明白,那是幸福!

方鸿渐自诩深爱着唐晓芙,之后跟其妻结婚时,不也是一样的义无反顾,那算得上什么感情,唐晓芙爱错了人,幸而并没有屈低自我的感情!

配得上唐晓芙的,就应是这样一个人,他不必须要多英俊,多富有,多有权势,但是他必须务必没有过去,甚至在被拒绝之后,他也就应为其终身不娶;他务必在思想和行动上一齐爱她,甚至愿意为了她放下一切;他务必保证自我的爱不会因为任何人任何事而动摇;他不只就应让她相信自我,更就应让他相信未来!

围城里还有一段话,甚是喜欢。

拿到一串葡萄,你会从好的开始吃还是从坏的开始吃?按理说,从好的开始吃的人理所当然就应比较乐观,因为他所吃到的每个葡萄都是所有葡萄里面最好的;而从坏的开始吃的人,理所当然就应比较悲观,因为他所吃的每个葡萄都是所有葡萄里面最坏的。但事实却恰恰相反因为从坏的开始吃的人,他还有期望;而从好的开始吃的人,只有怀念。

现实正像吃葡萄,往往有其两面性。你所认定的好,或许恰恰就是坏;而你所认定的最糟的境遇,或许就是期望。所以在你身处所谓的幸福时,你要心怀忧患意识;而在你身处险境时,你要学会看到期望。但更重要的是,你要学会分清是非好坏!

#702634阅读围城读书笔记600字6 #702634 Read the siege reading notes600 words 6

《围城》是钱钟书唯一的一部长篇作品,该作品凝聚了他对社会腐败、学术堕落的感叹,堪称一部现代版的《儒林外史》。

钱钟书在文中塑造了方鸿渐、赵辛楣、苏文纨、孙柔嘉、李梅亭等鲜活的人物形象。我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故事的主人公――方鸿渐,对于他,我更深的感触应该说是同情。钱钟书对方鸿渐的描写可谓是出神入化,但最终却为他选择了一个悲惨的命运。方鸿渐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强烈的好奇心促使他走入了围城般的社会。在城中,他感受到了社会的不如意,但想要出去时,却发现城门已经关闭了。抱着无奈的心情,他一头钻进了婚姻、事业和家庭的圈子里。在婚姻的围城里,他爱上了博学多才的苏文纨,但对方的漠然却注定这是一场失败的的单恋。颇有心计的孙柔嘉利用他的同情心,成就了他那并不美满的婚姻。在事业的围城里,方鸿渐同样也不如意,他经历两次转系后大学勉强毕业。在岳父的资助下,他踏上留学之路,却因无心学业而与一纸博士文凭失之交臂。为了搪塞岳父及家人,只好买了一张假文凭交差。生活所迫,回国后的方鸿渐和赵辛楣等人一同踏上了前往三闾大学的求职之路,学校虽地处偏远,但绝非一方净土。清高孤傲、无所作为的方鸿渐终于在十几个知识分子间的勾心斗角中败下阵来。

方鸿渐的性格特点决定了他在围城中的格格不入。方鸿渐自视清高,手持的却是一张假文凭。自我感觉颇好的他,课堂效果却死气沉沉。正是他对自己过高的估计,使他越来越不如意,也使他在围城里陷得越来越深。他渐渐感受到了自己的无知,以及和别人的差距,转而在心中筑起了一座新的围城,一座自卑的围城。其实,这大可不必,只要能认识到自己的不足,虚心求教,并对生活的不如意微笑面对,那座虚幻的围城也就自然消失了。生活中,也有人时常抱怨社会的不公,对生活比自己好的人十分的羡慕,万分的嫉妒。与其嫉妒他人,不如踏踏实实做好份内之事,要相信,机会总是垂青于有准备的人。自视清高或一蹶不振,都不免使人走上方鸿渐的老路,抱憾终生。

还是那句老话,社会是围城,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我们又何必让自己的心态处于围城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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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边城》读书笔记

全文共 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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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用细腻,平滑的手法描绘了又一个世外桃源,没有战争的硝烟,没有车马的喧闹,有的只是山清水秀,山路蜿蜒,即使偏僻闭塞,但依旧有着它的悠闲自得。

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没有众多鲜明的人物,甚至纯真的爱情也只是刚刚萌发,而没有如炽热的火焰。就在这平淡之中,作者向我们展示了一幅恬静的生活画面——茶峒,小溪,白色小塔,一户单独的人家,一个老人,一个女孩,一只黄狗。

边城》讲述的故事凄美动人。它没有惊心动魄的情节,也没有撕心裂肺的感人场面,但他细腻而且真实,描述着一个再简单不过的人间往事,却透露着令人向往的淳朴民风,像一根轻柔的丝线悠悠地牵动你心灵的一角。

《边城》里的人情亦如水,细水长流,却不是如水一样无色无味,而是一如湘西的河川明澈纯净。在阅读的时候,我感受到了人性的芬芳。翠翠和爷爷一起守着渡船,相依为命,彼此关怀。爷爷,一个坚强的老人,同样有着每一位老人都拥有的那份慈爱,为翠翠的未来担心,却从不把烦恼告诉她,只是紧锁在眉头里一个人承担。

我不由的感慨,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结局或许不尽如人意,但不由得为祖孙间的关爱,兄弟间的情谊,男女间的感情而感动。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在这片悠然的土地上孕育着这样一批有着淳朴,美好心灵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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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阅读的好处作文

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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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一个个跳动的文字,听,一页页翻书的声音。我们徜徉在书的海洋中,聆听它优美的旋律,探索那永无止境的真理。

阅读,是我们生命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通过阅读书籍,我们知道了很多大自然的奥秘;通过阅读书籍,我们了解了历史,探索了奥秘;通过阅读书籍,我们明白了怎样做人和做事。

风,从水中掠过,留下粼粼波纹;阳光,从云中穿过,留下丝丝温暖;岁月,从树林中走过,留下圈圈年轮;而书从我们的生活中走过,却留下了无尽的知识。

在书的城堡里,我们可以尽情享受阅读带给我们的快乐。它用优美、华丽的语句向我们展示中华语言的魅力。它用真挚感人的语句让我们明白了人生的真谛;同样,它也以多音字、词语的不同意思向我们表达了中华文字的博大精深。

阅读可以放松心情,对于压力很大的同学来说,阅读则是放松心情的最佳选择。它就像一股清泉,干净而纯洁地流进了你的心房。

阅读可以提高作文水平。多阅读一些文学类的书籍,可以让我们拓宽知识面,这样便可以在考试中,能够灵活地运用好词好句,使自己的作文水平得到大大的提升。

在读书的过程中,我乐在其中。我喜欢读惊险刺激的冒险小说,因为它让我明白了做任何事都要有探索精神。我也喜欢读感人泪下的感动故事,因为它让我知道了人世间爱的真谛。我更喜欢读一些关于历史的名著,因为它让我了解了历史,懂得了落后就要挨打。我还喜欢一些语句优美的文章,因为它让我懂得了如何运用比喻、拟人等修辞手法,来提高自己的作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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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边城》读书笔记[300]

全文共 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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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为什么,初三了,反而更没“正事儿”了,这篇文章,就是我“没正事儿”的结果之一。

读苏北的文章,引出了他的老师汪曾祺先生,了解了汪曾祺先生的生活,又提到了他的老师——沈从文先生,由此,我翻开了《边城》的第一页。

翻开扉页,就见到一座塔,一座孤房,一条渡河,一条渡船。冷清中夹杂这淳朴,宁静中有略显悲哀。那是一座边城,见城如见人,那么善良,那么简单。

摆渡的老者,七十多岁了,和他相依为命的孙女不大,叫翠翠,父母早年因责任、使命不忍私奔,便双双殉情于这座小城,却忍心留下了老人和孩子独自生活。

老人兢兢业业地守着渡船,一生从未离开——那是国家的责任,民众的信任。

日子虽苦,可却有滋有味,我这身在福中亦知福的人也有点向往。

翠翠在听爷爷唱曲儿的日子里长大了,船总的哥俩儿都见了欢喜,那更出息的岳云宁愿为“渡船”舍弃了“磨坊”,老人为孙女的幸福想尽办法,却不经意间被二老家的岳云误会害死了失意而下江的天保大老,岳云内心痛苦地也到下游打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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