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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作文8篇范文【精品20篇】

观后感,就是看了一部影片或连续剧后,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的文章。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新闻大求真的观后感,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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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大求真观后感

全文共 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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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周四6点,我们全家一起看了关于虫类的《新闻大求真》专期,那――实在是太恶心啦!!!

网上有传言:如果家中发现了一只蟑螂,就说明你家藏了一万只蟑螂.貌似听起来挺吓人的,不过科学嘛,就是需要大无畏的精神从.求真记者在长沙某小区内找到一套合租房,由于人多杂乱,又脏又潮湿,非常合适蟑螂的生存条件,专业人员在厨及卫生间这样潮湿温暖的地方喷满了杀虫剂.三天过去,求真记者满怀激动而紧张的心情,进门一看,大家都吓了一跳,那还是原来的那个厨房吗?满地都是蟑螂的尸体专业人员告诉我们,厨房里的尸体目测的话大概有1000―1500只蟑螂,所以,一般的家住环境不可能有一万只蟑螂.而一只蟑螂背后最多有2个蟑螂窝,因为如果数量太多,就会对雌性蟑螂的生殖产生约束.

节目最后,专家给我们介绍了一个见到蟑螂正确的消灭方法:首先是用纸巾裹住蟑螂,放在一个与生活环境隔离的地方(可以在一个盒子里装上土壤,把蟑螂放进去,用热水浇或者直接用火烧)使其完全摧毁卵巢.不然,如果那是只雌性蟑螂且它体内的卵已经成长到30天了,那就完全可以靠吸收母体残余养料成为个体生物,也就是说,你家里极有可能多出50―70只蟑螂,好怕怕!

以后我们一定要注意卫生,在见到蟑螂时一定要用正确的科学方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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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新闻大求真观后感作文

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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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学生身边,有无处不在的危险!它们会给我们的生命带来威胁!如:溺水、车祸、高空跳楼、踩踏事件 ……这些事情都会给我们带来安全隐患!在看过《新闻大求真》之后,我觉得踩踏事件是最可怕的,一起来了解一下。

如果处于人群中,不可以突然蹲下。在20xx年西安海洋馆有这样一起案例!在满满当当的电梯上,有一个男孩突然蹲下,造成多名学生受伤。如果有物品掉落,不可以逆行回头去捡。20xx年12月31日上海外滩踩踏事件正是因为人流逆出,最后造成了摔倒被踩踏。有36人死亡,49人受伤!

出口必须要保持没有杂物。20xx年9月云南昆明明通小学,因为出口有一个海绵垫,造成6人死亡,26人受伤!

如果遇到踩踏事故,要两手交叉,腿微微的弯起来。用自己的肘关节对抗力。如果这是你已经摔倒了,那你就要保持侧身双手抱头,蜷缩膝盖到胸腔前,不要仰卧。还有一个小口诀就是:“人多拥挤易踩踏,认清出口顺序走。人被推挤先护胸,弯腰提鞋万不可。一旦摔倒莫惊慌,保护头胸蜷身体。”要记好这个小口诀哦!

安全隐患在身边,须要谨慎讲安全!踩踏事件虽可怕,要有知识护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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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学校新闻报导

全文共 9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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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我们学校邀请省教研室小学幼教部主任方张松老师对1-3年级全体家长和全体教师进行了一场“从小培养孩子良好的习惯”的专题讲座。讲座由顾伟民副校长主持。

现在大多数家庭都是独生子女,良好的行为习惯、品德要从小培养。方老师结合自己孩子的教育经验,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从最基本的、最细小的事教起。如:教育孩子尊敬长辈,每天上学放学要求孩子和家长打招呼,主动帮助爸爸妈妈做力所能及的事情,使用礼貌用语;教育孩子做事不拖拉,就要要求孩子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作业或做好某件事情,帮助孩子建立时间观念,今日事今日毕……诸如此类的小事,都是教育孩子养成良好习惯的好素材,我们应该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注重孩子良好习惯的养成教育。

二、从自身教起,做孩子的表率。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环境,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作为家长,要言传身教,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要做孩子的榜样。要求孩子做到的自己要首先做到。如教育孩子不打架、不骂人,与小朋友团结友爱,那么家庭就应该创设和谐氛围,尊老爱幼,语言文明,邻里和睦,正确处理方方面面的关系;教育孩子不乱扔乱丢,家长就要把家里收拾得井井有条……身教胜于言教,如果家长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孩子就能在父母的影响下受到潜移默化的熏陶,从而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加强三结合教育。孩子的成长离不开家庭、学校、社会的配合教育。家长应该经常和学校取得联系,和老师沟通,了解孩子在学校的生活、学习、健体等情况,老师更应该如实地把学生在校的表现告知家长,和家长一起探讨教育孩子的良方。只有家校配合教育,孩子们才能沿着正确的轨道健康成长。

方老师生动的讲座吸引了所有的家长,每位家长都聚精会神的倾听。会后,很多家长都深深地感悟到:好习惯是孩子未来成长的关键要素,从小培养孩子良好的做人习惯会使他们终身受益。同时,很多家长也认为自己在教育孩子方面缺少经验,需要专家的引领,今天的讲座就有效地指导大家如何用正确的方法教育子女,并告诉家长怎样做才会对孩子成长有益。还有一些家长提出了自己在教育子女方面的困惑,并希望多组织这样的讲座。

家校协同一直是我校多年坚持的育人理念,家长的教育观念与学校教育相一致,就会产生1+1〉2的教育效果。方张松老师的讲座如同一股清泉,使每一位教育的实践者汲取到甘露,为每一位教育的实践者继续探索教育的奥秘增添了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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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新闻评论

全文共 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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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叶

在假期的时候,我看了一则新闻:8。8四川地震后,近日有关地震的消息都备受人们的关注。根据中国地震台网测定,北京时间2017年8月11日08时05分,在四川阿坝川九寨沟县(卑微33。17度,东经103。87度)发生3。0级地震,震源深度约25公里。

因为这场谁也不想让它出现的地震发生了,我们中国的同胞走了,我觉得我们以后要多节约,不能再浪费地球给我们的资源了,好让那地震再次发生,让那嚣张的地震在我们的身边发生,破坏地球上的点点滴滴,不让我们的家园受到伤害。

我们以后洗脸用的水用完后,我们还可以用这个水拖地,拖完地的水可以充马桶,我们不再让树木失去自己的亲人,我们以后做完的易拉罐可以做一些手工,不看的报纸我们可以把它做成一个足球,我们还可把世界上的万物废物利用。

我们以后再也不能浪费地球给我们的资源。从现在开始,为了我们的家园,从现在开始保护我们的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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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新闻观后感

全文共 7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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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大求真》了解到,每年三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是世界安全教育日。而今年的安全日的主题是——我安全,我健康,我快乐。本期新闻大求真刚开头的时候,主持人姐姐做了一个游戏,让5位小朋友一个连一个的推大力士一诺哥哥,可是大力士一诺哥哥竟然纹丝不动。而在场专家的由此测量出5位小朋友共推出127KG的力。紧接着,主持人让5位小朋友一起往上冲,此时,大力士一诺哥哥没有顶住5位小朋友的力量,场上的专家测出这次5位小朋友推共产生627KG的力。这是一个人无法承受的力。所以,在踩踏

事件中,一群人推的力会让人承受不住,然后摔倒,从而造成了踩踏 事件。接着新闻大求真向我们介绍了在踩踏 事件中保护自己的窍门以及成功活下来的方法。

之后,新闻大求真向我们介绍了一位同学——鲁贝贝。他上学时与同学追逐打闹,过马路时因闯红灯,被他爸爸开车撞到了,幸亏伤势不严重,并及时送往了医院救治;两个月后,他不闯红灯了,每天拿哨子吹来提醒人们是红灯,可是,这个小调皮,不慎将口哨吞入腹中,被街坊邻居及时送往医院救治;之后,他去外公家,外公在院子里用油锅炸鸡翅。鲁贝贝趁外公不在时,私自将冻鸡翅放入油锅,油瞬间沸腾起来,溅到了鲁贝贝的脸上,被油烫伤脸部,幸亏及时送往医院,不然将毁容;又过了些日子,他与弟弟在玩捉迷藏,这个小淘气在二楼爬栏杆,不慎从二楼坠下,身受重伤。

据可靠消息称,每5起中小学生车祸案中,至少有一起发生死亡。近年来,吞入异物而送进医院抢救人数同比201x年增长了百分之十。不慎从楼上坠下而伤亡人数上千人了。从上面的事例中我明白了:只有我们生活中不遵守交通规则才会发生车祸,在拥挤时你推我挤会发生踩

踏 事件。乱吃东西可能会卡住异物。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交通规则,增强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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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新闻通讯怎么写

全文共 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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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讯的种类:一般分为“人物通讯、事件通讯、工作通讯、风貌通讯”

二、 通讯的特点

通讯是一种详细、深入的报道,也是一种具有多种表现方法的新闻媒体,通讯报道生动形象、具有感染力。

三、 人物通讯:是以报道人物为主要内容的通讯。

其基本要求和方法有以下几点:要体现当今的时代特征;要写出人物的特点;要用人物的行为表现人物。一般有两种写法,一是对人物一生或是某个阶段、某一个方面,作比较全面的报道;还有就是不对人物作全面的报道,而是抓住某个特定的情景,简单几笔,把人物的精神、特点写出来,或是作一个侧面报道。

四、 事件通讯:它是以重大的或寻常的事件为报道的通讯类型。是记述新近发生的,受到人 们普遍关注的事件

1、其基本要求和方法有以下几点:叙事要有明确的目的性;事件情节要交代清楚名了,线索要清晰;叙事要生动,灵活运用多种表现手法,突出重点,有详有略;在叙事中要选好人物,写人物时注意精练、生动形象。

2、通讯的语言特点和细节描写:通讯作为一种新闻媒体,语言要求准确严谨,简明扼要,鲜明生动,具体真切,通俗易懂;多运用琅琅上口的群众语言写通讯,要有浓郁的感情色彩。

五、 新闻写作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初学写作可以“描红模子”,从实践出发,边学习边实践,模仿着别的去学。

2、写新闻要有由头,最主要特点就是新,发生的事件离发表的时间越近越好。

3、多写短新闻,可以扩大版面的信息量,是各家报纸都特别提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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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年度质检好新闻”评选活动征文启事

全文共 8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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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新形势下质检工作宣传力度,充分调动新闻媒体宣传质检工作的积极性,动员新闻工作者多写好稿,多出精品,中国质检报刊社拟借助2015“质量之光”年度公众评选活动,组织开展“2015年度质检好新闻”评选。

一、参评要求

1.参评作品为2014年10月至2015年10月期间内首次刊播的、以宣传质量及质检工作为题材的原创新闻作品。

2.参评人员为中央媒体及各行业新闻媒体记者、参评单位为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社(报业集团)、通讯社、以及有资质的新闻网站(不含网络版、电子版)等。

二、评选标准

1.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体现与时俱进,落实“三贴近”要求。

2.作品导向正确,富有时代特色、社会效果好;感染力强,为群众喜闻乐见;在策划与采制过程中体现出较强的创新意识。

3.优先记者到现场采制的短新闻;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要求新闻性强,题材重大,反响热烈,体现时代精神,正确引导舆论。

4.摄影作品要求内容真实,新闻价值高,制作精良。

三、作品要求

本次评选共设置文字类作品,广播、电视作品,网络作品,新闻摄影类作品4个大项。

四、奖项设置

以上各类作品分别设置最具影响力作品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

五、征文时间

1.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11月18日。

2.颁奖时间:2015年12月

六、媒体宣传

评选活动将在中国质量报、中国国门时报刊登启事,并通过质检总局网站、中国质量新闻网、中国质量报微博微信、中国国门时报微信、“今日头条”手机客户端刊登和推送评选活动启事。

有关“2015年度质检好新闻作品类参评申报表”以及参评格式、报送要求等其他信息请登录上述媒体平台查看。

七、投稿方式

1.电子邮件:zjzjggyx@126.com(请在标题上注明“年度质检好新闻投稿”),请注明作者姓名及联系地址和电话。

2.信件:请寄送至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3号中国质检报刊社,邮编:100029,(请在信封上注明“年度质检好新闻投稿”)。

3.联系人:刘伊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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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新闻写作的基础

全文共 47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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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写作的基本要求是由新闻作品的基本特征决定的。真实是新闻的第一生命。如果新闻不能坚持真实性,新闻就失去了它存在的价值。时新性是时间性与新鲜性的合称。新闻写作不但要讲究时间性,还要给人以新鲜感。小编收集了新闻写作的基础,欢迎阅读。

(一) 新闻写作的基本要求

新闻写作的基本要求是由新闻作品的基本特征决定的。

1、坚持真实性

真实是新闻的第一生命。如果新闻不能坚持真实性,新闻就失去了它存在的价值。

新闻真实性的具体要求

构成新闻的基本要素要准确无误;新闻反映的事实的环境条件、过程和细节,任务的语言甚至动作都必须真实;新闻中引用的各种材料,如数字、史料、背景材料等,都必须准确,新闻中涉及到任务的思想认识和心理活动等,都必须是当事人所述。

注意微观真实与宏观真实地辩证结合

整体不是个体的简单相加,宏观也并非微观的简单放大。微观科学固然是客观科学的前提,但宏观科学更是微观科学的指导和保证。在很多情况下,单就某一事实而言是绝对真实的,但是,把它放到全局、大背景下进行考察,就失去了原来意义上的真实性。以点代面、用一个侧面否定另一个侧面、片面性、绝对化等都会造成新闻的“总体失实”。

加强作风建设,消除“客里空”影响

“客里空”是苏联剧作家考涅楚克的剧作《前线》中一个惯于捕风捉影、弄虚作假的前线记者的名字。后来成未记者浮夸作风的代名词。1947年《晋绥日报》开展了长达四个月的“反‘客里空’运动”,新中国成立后,新闻界也曾多次以“客里空”为戒,端正作风。但“客里空”的影响至今仍然存在,具体表现在:为了追求生动感人,“合理想象”(Reasonable Imagination)增加许多不真实的细节;“合理预言”,加大提前量;夸大其词,胡编乱造;见风使舵,强扭角度。

提高记者素质,增强辨别能力

有时记者本意并不想造假,但由于素质上的欠缺,或粗枝大叶,或真假不辨也会造成失实。

2、坚持时新性

时新性是时间性与新鲜性的合称。新闻写作不但要讲究时间性,还要给人以新鲜感。

新闻姓“新”,时间性是新闻的本质特征之一。记者采访必须雷厉风行,随时处于待机状态,争取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在写作上则要坚持新鲜性:内容新(角度新、主题新),形式新(把最重要的信息放在新闻的最前面、寻找“最近点”)。

所谓“最近点”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一点”,即新闻所报道的“何时”要素是指新闻事件发展过程中的一点而不是指整段过程;二是“最近”,即新闻所选择的那一点时间应该尽可能是距离报道事件最近的,是事件发展过程的末端而不是前端。

3、坚持思想性

思想性也可称为指导性,即媒介通过具体的新闻报道,以影响、指导受众的思想、态度、情感和行为,最终把他们引导到一定的目标上去。坚持思想性并不是在新闻中贴上几句政治口号就能做到。必须:

寓思想性于信息传播之中

受众首先是为了寻求信息才接触媒介,继而接受媒介所要传播的思想;思想性是蕴含在事实之中的,是事物本身所具有的本质属性,并不是外加的、主观的东西。

思想性应与针对性结合

抓住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

思想性应与深刻性结合

有了深刻性,但如果对问题研究不深不透,对问题的表述如“钝刀割肉”,毫无尖锐泼辣的锋芒,不能“言人之所不能言”,也会大大削弱思想性的分量。

4、坚持简明性

简明是一切题材的新闻作品的最显著的特征。简练也是最高级的写作技巧,对记者来说,更是语言文字方面的最基本的基本功。美国新闻学者巴克赫斯特说:“写新闻最容易犯的毛病是写得过于复杂。”为此他提出了一个“K

ISS(Keep it simple and Stupid)原则”,要求“以最平实的预言,在最短的空间说完”。具体地说,简明性包含两层意思:

通俗明了

这是新闻作品写作上一个主要特征和主要要求。要达到这个要求,就要:排除“拦路虎”,消除生僻艰深的字句;控制句子长度,中国学者认为,中文句子平均每句以7—20字为宜。

简洁凝练

这是比“短”更高一个层次的要求。邓小平说:“可以不说的去掉,该说的就可以更突出。”

(二)新闻写作的一般规律及认识依据

1、新闻写作的一般规律

从新闻形成过程看,新闻写作的特殊规律,集中表现为:服从事实和事实的报道。真实性是新闻的第一生命,形式受制于事实,具体来说:

新闻写作服从事实和事实的报道规律

立脚点先服从事实,再是要服从事实的报道;

服从事实,报道实事求是,对新闻写作来讲,是根本,是立足点,也是衡量一篇新闻作品成败的基本标准;

新闻写作服从事实的报道,就是要全面把握新闻特性和新闻的传播需要,以事实为本,争取时效。

认识依据:

我们对新闻写作规律总的认识依据是:新闻写作服从事实和事实报道这一规律,归根结底,决定于新闻对事实的依存关系和能动作用。

首先,新闻源于事实、报道事实,没有事实就没有新闻,就是社会主义新闻学在新闻与事实关系上的基本观点;

其次,新闻虽由客观存在的事实构成,却不是事实原封不动的翻版,也不可能是“有闻必录”;

新闻写作服从事实和事实的报道规律,体现了新闻对于反映事实的客观性和主观能动性的统一。

2、由新闻写作一般规律引申的问题

新闻事实与新闻真实的关系

注意的问题之一:不要被表面现象所迷惑,要透过现象看本质;

之二:不能不顾及宏观事实,在微观中顾及宏观。

?主观意愿与客观反映的关系

主观脱离客观的表现:合理想象、表述不当

3、新闻写作的具体要求

新、快、短、活

如何把新闻写短?

a. 直截了当,开门见山陈述事实

b. 空话少说

c. 一事一报

d. 语言准确、洗练

e. 善于删改

怎样把新闻写活?

a. 运用蒙太奇手法,把最重要、最精彩的内容放在最前面;

b. 运用断裂式行文,多分段;

c. 多写视觉新闻

小知识点

断裂式行文:即择取事实点面结合,跳跃式行文;段落简短,叙事简洁,讲究思想的递进和丰富;讲究逻辑衔接,省去铺垫过渡等等。

(三)新闻写作的特殊规律

新闻写作的特殊规律是“用事实说话”(Let the fact speak itself)。我国老一辈新闻工作者吴冷西说过:“新闻应该按新闻的规律办事——让事实说话。”这是对新闻写作基本规律的科学概括。

1、为什么要用事实说话?

“事实”是客观存在,“说话”是主观意图。主观和客观的对立统一形成了新闻写作中的基本矛盾。“用事实说话”正是解决这对矛盾的唯一正确的方法。具体地说,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认识这个问题:

用事实说话符合人们的认识规律

人们认识客观世界总是从具体的事实开始的,没有人先从抽象的概念来认识世界。人们要认同记者所说的“话”也只能是从记者向人们所报道的事实中去理解、去分析。

用事实说话符合受众的接受心理

自尊是人的一项不可缺少的、高层次的心理需求。自尊意味着人们不愿意事事听命于别人,每一个判断,都由别人替他做出。人人都愿意自己做出结论,自己做出判断。用事实说话,就满足了人们的这种自尊的要求。

新闻是一种无形的意见

胡乔木说:“我们人人都会发表有关的意见,新闻却是一种无形的意见。”所谓“无形的意见”西方又称为“无声的意见”(Silence opinion)。“无形”或“无声”是因为“从文字上看去,说话的人,只要客观地、忠实地、朴素地叙述他所见所闻的事实。但因为每个叙述总是根据着一定的观点,接受事实的读者也就会接受叙述中的观点。”(胡乔木)如果新闻不是“无形”或“无声”地发表意见,它就会与文告、广告无异了。

?在现代新闻战中,用事实说话是取得主动权的唯一可靠的武器

对于各种各样的诬蔑、诽谤,唯有用确凿的事实方能予以粉碎;对于各种各样的误解、疑虑,也只有用生动的事实才能消除。

2、不善于“用事实说话”的主要表现

直接在新闻中发表感想和议论

虽然新闻并不一概排斥恰如其分的议论,但事实的叙述必须是主要的和充分的,议论只能是画龙点睛。而不善于用事实说话者,则恰好颠倒了过来。大量的议论不但多余,而且空洞。

不交待消息来源

新闻中的“道理”,不管采用什么方式去讲,都必须以充分的事实为依据。事实不充分,“道理”也就成为了强词夺理。西方新闻学家强调,要想让读者理解记者在稿件中所要表达的道理,首先就要使读者相信稿件中报道的事实,为此,就要交待每一个事实的来源,做到有根有据。而现在很多新闻稿,不但不交待消息来源,而且还经常武断地说:“某某社区的居民们一致表示……”“获得了同学们的热烈赞扬……”这种写法曾经引起过许多外国朋友的反感。一位英国专家指出:两个以上的人不可能说完全相同的一长段话。记者用“广大群众说”这个提法,只不过是笨拙地借群众之口表达自己的意见。

不善于捕捉生动的细节

满足于铺陈廉价的形容词,却不会用生动的细节去展现人物的内心世界。

小知识点

消息来源(source),指新闻信息的出处,或提供信息的人。交待新闻来源或暗示新闻来源,可使读者知道新闻事实是从哪里来的,这样能增加新闻的可信度、真实性、权威性。但此事经常被一些记者忽略,没有新闻来源的新闻司空见惯。

海外记者在处理消息来源问题上,一般的做法是:让新闻事件参与者、新闻事件目击者、新闻事件知情者作为消息来源,并在文中指出。有时,为了保护消息提供人,可用暗示,但不能没有来源。马克思在1848年6月25日巴黎工人起义时,因为交通阻隔,《新莱茵报》无法获得准确消息,只好以号外形式报道《巴黎消息》:“科伦6月24日晚10时。23日巴黎邮件没有收到。据到达这里的信差说,当他离开巴黎的时候,群众跟国民自卫军的厮杀已经开始了。在离城不远的地方,可听到猛烈的炮声。”(《马克思恩格斯全集》5卷/129页)这就是马克思对待消息来源的做法。

3、怎样用事实说话?

“藏舌头”

“藏舌头”是西方新闻界对“用事实说话”的新闻表达方式的通常的说法,是一种形象的比喻。“舌头”是新闻记者要通过新闻作品表达的思想、主题,要说的“话”,但这个“话”并不直接说出来,而是通过精选的事实和对事实的安排,让读者(受众)自己去感觉出来的。“舌头”如何“藏”?可以注意以下方面:

把要表达的意思“藏”在幕后。

把要说的话“藏”在新闻角色的口中。

把倾向性“藏”在背景材料中

把倾向性“藏”在对通篇新闻事实的精心组织之中

用事实说话的具体技巧

如果说“藏舌头”的方法主要是为了达到自己的宣传目的的话,那么,这里的一些技巧则主要是增强新闻报道的可信度。这些方法都十分具体,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一般用第三人称叙述。这样可以减少记者站出来指手画脚地机会,容易做到客观公正;注明消息来源。对那些阐明事件的原因、预示事件发展趋势、解释事实之间内部联系的内容,一般要注明消息来源。特别是内幕新闻,不写明消息来源就无法使读者相信,甚至会以为是记者的瞎猜;对于有争议的、容易引起怀疑的事实,注明消息来源克增强新闻的可信性,同时也有利于读者对这些事实进行分析、判断;对于那些一时得不到官方证实,又十分重要的新闻,几乎每句话都应注明消息来源。消息来源主要包括:新闻事件的参与者、新闻事件的目击者、新闻事件的知情者、权威人士、消息灵通人士等。

注意报道的平衡性。对有倾向性的报道,千万不能顾此失彼,损害了新闻报道的全面性、公正性。客观、公正、全面是新闻报道的基本原则。用事实说话也要说全面、公正的话,不说片面的话。要既报喜也报忧,讲成绩也讲缺点。表扬时不要把成绩说得过满,批评时也不要一棍子打死,要讲出产生问题的主客观原因;报道有争议的问题,要如实报道各方面意见而不能偏袒一方。

再现现场。用记者亲眼所见到典型场景说明要说明的问题,也是用事实说话常用的方法。

捕捉细节。细节对于刻画人物来说,往往能生动真切地展现其个性特征、内心世界;对表现社会生活来说,以小见大,往往能说明能深刻地主题而又有很强的说服力。

通过对比。新旧对比、前后对比、横向对比,比数字、比现象,都是很有说服力的写法。

通过事实本身的逻辑说话。

通过别人的嘴说话。

通过背景材料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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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撰写新闻稿件技巧

全文共 11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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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合工作撰写新闻稿件的意义

首先,我认为结合工作撰写新闻稿件,对于大家提高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会有较大帮助。平常我们经常说,新闻写作是“七分看问题三分写稿件”。比方说,写今天培训班的稿件,就得先搞明白,为什么要办这个班,是因为存在什么问题要解决什么问题才办这个班。于是,我们就可以这样写了:为了提高各级干部的综合业务素质,石景山区人口计生委办了一期培训班。如果面对每一件事情,大家都能够按照撰写新闻稿件的习惯去想,这件事为什么要做,是因为存在什么样的问题才要做,怎么样做才能达到目的、有效果,这种思维习惯养成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肯定能够增强。

其次,结合工作撰写新闻稿件,能够真实、及时、有效地反映工作成果。不论是一个单位还是一个人,一天到晚都在干工作,确实也做出了很多成绩,这些成绩如果能够通过新闻媒体反映出来,可能会得到很理想的效果。平时,某某报纸或电视报道了某某单位或个人的事迹后,我们就经常会听到这样的话:还不如我们做得好呢!这很可能不是一句狐狸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而是真的是他们的工作做得比较被报道的要好,甚至是好很多。因此,在“酒香也怕巷子深”的信息时代里,如何把自己的工作宣传出去,确实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第三,结合工作撰写新闻稿件,能够比较有效地调动工作积极性。平时我们在单位里,早上上班时遇到个人,女的遇到男的,说一句“XXX,你今天看起来好精神啊”、男的看到女的,来一句“啊呀,XXX,你今天又比昨天漂亮了、年轻了”。虽然人还是那个人,脸还是那张脸,而且还只有越来越老的可能。尽管大家都明白这个道理,但是这种“去年二十今年十八”的赞美,因为符合人心向善的逻辑规律,往往能够让大家都感到心情愉悦。而正面的新闻报道也同样有这样的功效。无论是被报道的人和单位,还是撰写新闻的人,都会有成就感在心头油然而生,无形中就有效调动了大家的工作积极性。有些社会效应大的典型报道,这方面的效应尤其明显。

第四,结合工作撰写新闻稿件,会对个人的成长进步形成直接的影响。从某种意义上说,撰写新闻稿件对作者的综合素质是有一定体现的。我不是说能写新闻稿件的都是比别人能力强的,而是指撰写新闻稿件需要作者有一定的查找问题、分析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方案的能力,具有较为扎实的文字基础,还要有较强的协调能力。我相信,如果我们在座的基层人口计生干部中出现这方面的人才,很可能就会得到重用。也许这也正是我们今天要开办这个培训班的目的之一吧。

从上述的四个方面看,虽然大家工作都很忙,但还是值得在百忙之中抽出一定的时间来撰写新闻稿件的。但是,有人也许会说,我们也不是不想搞报道,只是条件不充分,和专业的新闻记者没法比。但我却不这么认为,专业的新闻记者是有他的优势,比如时间、精力上比较集中,掌握了熟悉的技巧等等,但我们也有我们的优势,这种优势主要体现在二个方面,即两个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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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新闻大求真观后感

全文共 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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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完《新闻大求真小学生安全教育》以后感触很深,也懂得了遇到怎样的危险该怎样去逃生和避险。

第一是:发生地震是不该慌乱,如果在家里遇到地震应该拿软的东西盖在头上,躲在躲在空间狭小的地方,闭上眼睛,避免伤到眼睛。如果在学校遇到地震,应该及时疏散不要拥挤,不慌按顺序走,避免踩,躲到安全地带,如果上课时发生地震,不要拥挤,几十名同学不能在同一扇门出去,应该按顺序在前后两扇门疏散,后者躲在书桌下面捂头。

第二是:在家里遇到火灾不能乘坐电梯,应该在楼梯逃生,如果出口被大火封住了,不要跳楼,或者是用家里的床单或者绳子在窗子处逃生,.在学校发生火灾,更不能跳楼,可以大声的呼救。如某所高校一宿舍发生火灾,伤亡比较严重,是一名学生点蜡烛复习,结果睡着了,蜡烛点燃了周边的物体,引起了一场严重的火灾。所以我们平时一定要有安全意识。

第三是:马路上的安全,在马路上不能在车的前后穿梭和乱闯红灯,不应该越过护栏,应该遵守交通规则。

第四是:水上的安全,有用的时候必须有大人陪同,不能去河里或者池塘里去游泳。为了避免下水后腿抽筋,下水前一定要做些热身运动。如果不怎么会游泳,就应该在浅水区练习,不宜去深水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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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新闻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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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在电视机前看《新闻联播》。最使我感兴趣的是:李在火车上召开扶贫开发会议。看了这篇新闻后,我为了中国有那么好的领导而骄傲!世界上有那么多灾民,他们每一个人原本都是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可是,一场大灾难改变了他们所有人的命运。有的家破人亡,有的已经葬身于这场大灾难当中。他们非常的痛苦!我们天天都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而他们呢?他们沉浸在痛苦之中。我们什么都不缺,而他们呢?他们什么都缺。山区的人的科技很落后,他们虽然没有灾民痛苦,但他们也很贫穷。山区孩子除了课本,什么课外书也没有。因为他们每天上学要走很远的路,所以都要很早起床。

他们没有接受最先进的教育。而有些大人则把孩子丢在家里,自己独自工作,只有过年才回来。孩子们很缺少爱,他们盼望有一天能去城市生活,可哪有那么容易?这让我想起了以前的自己:那天,老师让我们回家找一些没用的东西或看完的书带来,明天交。我回家后,看着每一件东西,都很不舍得,即使是垃圾,我也不愿意捐出去。我妈妈叫我赶紧选好。我拿着《爱的教育》和《十万个为什么》这两本书。心想:虽然我看完了这两本书,但是我始终不想捐出去。心里有千千万万个不愿意。那又能怎样呢?我没有选择的余地了,要么捐,要么换其他物品。这真是忍痛割爱啊!第二天,老师说要把昨晚准备捐的东西交上来。我很矛盾,捐的话,这两本书就没了;不捐的话,那些孩子就没书看了。这该怎么办?我打开书包,拿着这两本书。

正当我犹豫不决的时候,我想出了一个办法:只捐一本书就得了呗!虽然还有些不愿意,但又能怎样呢?于是,我捐了《爱的教育》。学校如果有捐钱或捐东西的活动,不管你捐的贵不贵重,只要有自己的一份心意就行了。有义卖活动就可以积极参加,向灾区人民表达自己的心意。一旦有慈善万人行活动,可以去参加,为改造灾民的生活而努力。虽然我的感受用文字可以堆积成很多很多沙子,但是我的行为会像我的感受一样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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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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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风力弱空气可能不太好

记者昨日从福建省环保厅了解到,省环保厅经与气象部门会商,预计未来三天福建省风力较弱,大气扩散条件趋势并不十分理想。

预计全省空气质量方面,今日大气扩散条件一般,全省空气质量以良为主,闽中、闽东、闽西部分地区个别时段可达到轻度至中度污染。

明日,大气扩散条件不利,全省空气质量良——轻度污染,大部分地区个别时段可达到重度污染。其中,傍晚起至夜间,全省受烟花爆竹燃放影响,污染物将在短时间内大量生成,我省空气质量将受到显著影响,多数地区污染水平有所升高,部分区域短时段将达中度至重度污染,局部地区个别时段可达严重污染。

19日,大气扩散条件差,全省空气质量轻度——中度污染,大部分地区个别时段可达到严重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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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cctv新闻频道筑梦中国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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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梦中国》共分“风雨如磐”“中流击水”“正道沧桑”“伟大转折”“世纪跨越”“发展新境”“圆梦有时”7集﹐每集时长30分钟﹐通过回顾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中国人民在屈辱苦难中奋起抗争﹐为实现民族复兴进行的种种探索﹐特别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光辉历程﹐充分展示了中华民族的复兴之路﹐生动阐释了中国梦的深刻内涵。

信念是人生的灯塔,指引前进的方向。片中提及的无论大人物还是普通人,为党和国家作出不平凡贡献的共同原因,都离不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伟大信念。正是这种无私忘我的、时刻把百姓放在第一位的坚定信念支撑着,甘祖昌将军才会主动辞官归故里,将几乎所有收入投入到家乡建设中,其妻龚全珍老人才会在甘将军离世之后继续为祖国的教育事业无私地奉献。若没有坚定的为人民服务的共产主义信念,他们可能会像普通人一样随时退却。可是他们坚持下来了,为人民的事业奋斗终身!

伟大出自平凡、源自坚持。影片中列举了许多平凡却伟大的“小人物”,他们没有轰轰烈烈的大功绩,只是在自己的基层岗位上用尽全力发光发热,将人民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放在心上,急民之所急,忧民之所忧。办好一件事情不难、坚持一年不难,但难能可贵的是,他们坚持为民办好事、办实事,坚持了一辈子!这种平凡经过时间的磨练与考验成就了他们一生的伟大!

禁得起诱惑才保得住本色。当今社会越来越多的诱惑令人眼花缭乱,金钱、美女、权力、地位,无一不在考验着人们的定力。只有保持绝对的冷静与清醒才不会忘记人民公仆的身份,不会丢弃共产党员为民清廉务实的本质。而片中揭露的部分官员迷恋奢侈品、娱乐场所、高档消费这般纸醉金迷的生活,最终落入法网、为人民所唾弃,给我们敲醒了警钟:坚决抵制诱惑,时刻不能忘记“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这个根本问题!

《筑梦中国》的中心是中国梦,而我们每个人尤其是共产党员则是构筑伟大中国梦之大厦的牢固基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就是要紧紧依靠人民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作为一名扎根基层的大学生村官、光荣的中国共产党员,我将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这一信念来指导自己的工作,在工作岗位上热情接待群众,耐心沟通解释,利用本职宣传工作多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惠农政策等,尽力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坚持做好本职工作,脚踏实地、持之以恒,决不因为基层工作繁琐而产生懈怠心理,分配的任务都要做到尽善尽美,并且要紧跟时代步伐前进,不断为自己充电,将工作做得越来越好。

在诱惑面前保持理智清醒,决不因一时的贪图享乐而抛弃共产党员质朴本色,甚至断送前程!

总而言之,我将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坚定信念,坚持努力,抵制诱惑,为实现伟大中国梦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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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政府新闻发布会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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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大家好!

很高兴在这里向大家介绍xx的基本情况。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xx,向在座的各位嘉宾表示热烈的欢迎!

在社会各界朋友的关心和支持下,xx在20xx年的10月27日已正式开业,目前市场运作情况良好。

xx项目总投资3.2亿元,建筑面积

10万平方米,由一栋交易主楼和十二组裘皮风情街群楼组成,拥有商铺390多个,是一座集裘皮服装展销、品牌推广、服装设计、原料销售、商务办公于一体的专业裘皮市场。开业以来,裘皮城引起了国内外裘皮行业人士的高度关注,目前已有200余家裘皮、皮革服装经营户及100余家国内外裘皮服装知名品牌落户裘皮城,正常营业的商铺达238个。截止到2008年1月底裘皮城销售额达3.75亿元。

随着xx品牌效应的扩大,裘皮城正在被越来越多裘皮消费者所瞩目。中国裘皮城已经成为一张展示余姚裘皮产业和园区形象的“金名片”。

成绩只能代表过去,未来需要我们做的还有很多,但是我们有信心把这个市场做得更好。今后我们将继续走高、专、精、细的道路,把中国裘皮城培育成专业、高档的裘皮服装市场,力求代表国内水貂皮服装及裘皮制品的最高水平。

为使我们裘皮城的生意兴旺,永久保持后续的正常运营,我们正着力做好以下几件事:

一是加强市场管理及公司内部管理,在坚持 “精品市场、产业龙头、旅游景点”三位一体的发展目标下,打造裘皮产业“名城”,不断完善裘皮城硬件设施及软件配套,提升市场服务功能。按照创建省工业示范旅游市场及国家著名交易市场的要求。设置楼层分布图和商品导购图;设置公用电话、广播;设置宣传公示栏;设置统一的牌匾、广告牌等

二坚持品牌营销策略。裘皮城市场实行品牌准入制度,按季度对市场内上市的服装品牌作详细的动态调查,了解品牌的名称、产地、经营者是否有特殊经销关系等情况,并由专门管理人员对品牌商品开展索证和监管。经营户必须实行商品特约经销和总经销(代理)备案制度,商标注册证、授权委托书齐全,并按规定实行品牌授权公示制度。目前入住了,兽王、广东世都、香港报喜天使等知名品牌数十个。

三是通过与国外裘皮拍卖行和协会的良好关系,定期聘请海外顶级服装设计师来裘皮城进行裘皮服装品牌展示、发布,同时将定期举办裘皮服装节、裘皮论坛等特色活动,从而保持裘皮城持续旺盛的人气和交易量。

四、加上旅游线路的内容

当然,裘皮城还有许多方面需要我们不断完善,在此,我真心地希望在座的各位领导、各位朋友能在中国裘皮城今后的发展过程中继续给予我们关心和支持。我相信,在我们大家共同努力下中国裘皮城一定会越来越好。

最后,祝各位领导、各位嘉宾: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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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年时事新闻:立法法全文最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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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3月15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0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立法法根据该决定作出了相应修改,并重新公布。

2000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立法法。这次修改立法法,对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好地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这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完善立法体制,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制定行政法规的程序,加强备案审查,对司法解释的规范和监督等。其中,对立法体制的规定作了如下修改: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对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权限进行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2000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法律

第一节 立法权限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三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四节 法律解释

第五节 其他规定

第三章 行政法规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二节 规章

第五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立法活动,健全国家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适用本法。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立法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

第四条 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第五条 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立法公开,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

第六条 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

法律规范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第二章 法律

第一节 立法权限

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第八条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一)国家主权的事项;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四)犯罪和刑罚;

(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六)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七)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

(八)民事基本制度;

(九)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十)诉讼和仲裁制度;

(十一)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第十条 授权决定应当明确授权的目的、事项、范围、期限以及被授权机关实施授权决定应当遵循的原则等。

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但是授权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被授权机关应当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授权机关报告授权决定实施的情况,并提出是否需要制定有关法律的意见;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十一条 授权立法事项,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及时制定法律。法律制定后,相应立法事项的授权终止。

第十二条 被授权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授权决定行使被授予的权力。

被授权机关不得将被授予的权力转授给其他机关。

第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决定就行政管理等领域的特定事项授权在一定期限内在部分地方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法律的部分规定。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

第十五条 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十六条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先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经常务委员会会议依照本法第二章第三节规定的有关程序审议后,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由常务委员会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或者由提案人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

常务委员会依照前款规定审议法律案,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征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意见,并将有关情况予以反馈;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立法调研,可以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

第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法律草案发给代表。

第十八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大会全体会议听取提案人的说明后,由各代表团进行审议。

各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各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根据代表团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第十九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意见,并印发会议。

第二十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经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会议。

第二十一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必要时,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召开各代表团团长会议,就法律案中的重大问题听取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主席团常务主席也可以就法律案中的重大的专门性问题,召集代表团推选的有关代表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第二十二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主席团同意,并向大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二十三条 法律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席团提出,由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作出决定,并将决定情况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报告;也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提出修改方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审议决定。

第二十四条 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各代表团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三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二十六条 委员长会议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如果委员长会议认为法律案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可以建议提案人修改完善后再向常务委员会提出。

第二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不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应当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或者向提案人说明。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二十八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七日前将法律草案发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法律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列席会议。

第二十九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由分组会议进行初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二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的汇报,由分组会议进一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三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由分组会议对法律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

常务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根据需要,可以召开联组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对法律草案中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

第三十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可以经两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调整事项较为单一或者部分修改的法律案,各方面的意见比较一致的,也可以经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即交付表决。

第三十一条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律案时,根据小组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第三十二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可以邀请其他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三十三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提出修改情况的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对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没有采纳的,应当向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反馈。

法律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三十四条 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当召开全体会议审议,根据需要,可以要求有关机关、组织派有关负责人说明情况。

第三十五条 专门委员会之间对法律草案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报告。

第三十六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法律案有关问题专业性较强,需要进行可行性评价的,应当召开论证会,听取有关专家、部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等方面的意见。论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法律案有关问题存在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涉及利益关系重大调整,需要进行听证的,应当召开听证会,听取有关基层和群体代表、部门、人民团体、专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听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将法律草案发送相关领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及有关部门、组织和专家征求意见。

第三十七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后将法律草案及其起草、修改的说明等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委员长会议决定不公布的除外。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十日。征求意见的情况应当向社会通报。

第三十八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收集整理分组审议的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分送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并根据需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第三十九条 拟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的法律案,在法律委员会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前,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法律草案中主要制度规范的可行性、法律出台时机、法律实施的社会效果和可能出现的问题等进行评估。评估情况由法律委员会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

第四十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委员长会议同意,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四十一条 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委员长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法律草案表决稿交付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前,委员长会议根据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情况,可以决定将个别意见分歧较大的重要条款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单独表决。

单独表决的条款经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后,委员长会议根据单独表决的情况,可以决定将法律草案表决稿交付表决,也可以决定暂不付表决,交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审议。

第四十二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因各方面对制定该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重大问题存在较大意见分歧搁置审议满两年的,或者因暂不付表决经过两年没有再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审议的,由委员长会议向常务委员会报告,该法律案终止审议。

第四十三条 对多部法律中涉及同类事项的个别条款进行修改,一并提出法律案的,经委员长会议决定,可以合并表决,也可以分别表决。

第四十四条 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四节 法律解释

第四十五条 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

(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第四十六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

第四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研究拟订法律解释草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第四十八条 法律解释草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审议、修改,提出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

第四十九条 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五十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节 其他规定

第五十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第五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等形式,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应当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和建议,广泛征集意见,科学论证评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确定立法项目,提高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和系统性。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由委员长会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负责编制立法规划和拟订年度立法计划,并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要求,督促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落实。

第五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提前参与有关方面的法律草案起草工作;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法律草案,可以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组织起草。

专业性较强的法律草案,可以吸收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起草工作,或者委托有关专家、教学科研单位、社会组织起草。

第五十四条 提出法律案,应当同时提出法律草案文本及其说明,并提供必要的参阅资料。修改法律的,还应当提交修改前后的对照文本。法律草案的说明应当包括制定或者修改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内容,以及起草过程中对重大分歧意见的协调处理情况。

第五十五条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列入会议议程前,提案人有权撤回。

第五十六条 交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的法律案,如果提案人认为必须制定该法律,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重新提出,由主席团、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其中,未获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案,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第五十七条 法律应当明确规定施行日期。

第五十八条 签署公布法律的主席令载明该法律的制定机关、通过和施行日期。

法律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法律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五十九条 法律的修改和废止程序,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法律被修改的,应当公布新的法律文本。

法律被废止的,除由其他法律规定废止该法律的以外,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六十条 法律草案与其他法律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提案人应当予以说明并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应当同时提出修改或者废止其他法律相关规定的议案。

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认为需要修改或者废止其他法律相关规定的,应当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十一条 法律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分编、章、节、条、款、项、目。

编、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法律标题的题注应当载明制定机关、通过日期。经过修改的法律,应当依次载明修改机关、修改日期。

第六十二条 法律规定明确要求有关国家机关对专门事项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应当自法律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作出规定,法律对配套的具体规定制定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关国家机关未能在期限内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说明情况。

第六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组织对有关法律或者法律中有关规定进行立法后评估。评估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六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有关具体问题的法律询问进行研究予以答复,并报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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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行政法规

第六十五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

第六十六条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总体工作部署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报国务院审批。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中的法律项目应当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相衔接。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及时跟踪了解国务院各部门落实立法计划的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应当向国务院报请立项。

第六十七条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国务院法制机构具体负责起草,重要行政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组织起草。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行政法规草案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国务院决定不公布的除外。

第六十八条 行政法规起草工作完成后,起草单位应当将草案及其说明、各方面对草案主要问题的不同意见和其他有关资料送国务院法制机构进行审查。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向国务院提出审查报告和草案修改稿,审查报告应当对草案主要问题作出说明。

第六十九条 行政法规的决定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十条 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

有关国防建设的行政法规,可以由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共同签署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公布。

第七十一条 行政法规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国务院公报上刊登的行政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七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须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的,应当在四个月内予以批准。

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对报请批准的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查时,发现其同本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的规章相抵触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综合考虑本省、自治区所辖的设区的市的人口数量、地域面积、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立法需求、立法能力等因素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行使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职权。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依照前款规定确定。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已经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涉及本条第二款规定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第七十三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

(二)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除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国家尚未制定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性法规。在国家制定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生效后,地方性法规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定无效,制定机关应当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性法规,限于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制定地方性法规,对上位法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一般不作重复性规定。

第七十四条 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

第七十五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第七十六条 规定本行政区域特别重大事项的地方性法规,应当由人民代表大会通过。

第七十七条 地方性法规案、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案的提出、审议和表决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本法第二章第二节、第三节、第五节的规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规定。

地方性法规草案由负责统一审议的机构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草案修改稿。

第七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大会主席团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经批准后,由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经批准后,分别由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七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本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网站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二节 规章

第八十条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第八十一条 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

第八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

(二)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政府规章,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已经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涉及上述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开始制定规章的时间,与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的本市、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同步。

应当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条件尚不成熟的,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政府规章。规章实施满两年需要继续实施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措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第八十三条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程序,参照本法第三章的规定,由国务院规定。

第八十四条 部门规章应当经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决定。

地方政府规章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决定。

第八十五条 部门规章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地方政府规章由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或者自治州州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第八十六条 部门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地方政府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五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

第八十七条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第八十八条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第八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第九十条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

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

第九十一条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第九十二条 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第九十三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第九十四条 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第九十五条 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

(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第九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机关依照本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的权限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一)超越权限的;

(二)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

(三)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经裁决应当改变或者撤销一方的规定的;

(四)规章的规定被认为不适当,应当予以改变或者撤销的;

(五)违背法定程序的。

第九十七条 改变或者撤销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是: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有权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三)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

(五)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六)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下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七)授权机关有权撤销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必要时可以撤销授权。

第九十八条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三十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

(一)行政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三)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四)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地方政府规章应当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备案;

(五)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应当报授权决定规定的机关备案;经济特区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第九十九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分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

第一百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在审查、研究中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研究意见;也可以由法律委员会与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召开联合审查会议,要求制定机关到会说明情况,再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制定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研究提出是否修改的意见,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反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根据前款规定,向制定机关提出审查意见、研究意见,制定机关按照所提意见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进行修改或者废止的,审查终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经审查、研究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而制定机关不予修改的,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提出予以撤销的议案、建议,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

第一百零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将审查、研究情况向提出审查建议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反馈,并可以向社会公开。

第一百零二条 其他接受备案的机关对报送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审查程序,按照维护法制统一的原则,由接受备案的机关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百零三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军事法规。

中央军事委员会各总部、军兵种、军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可以根据法律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军事法规、决定、命令,在其权限范围内,制定军事规章。

军事法规、军事规章在武装力量内部实施。

军事法规、军事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本法规定的原则规定。

第一百零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主要针对具体的法律条文,并符合立法的目的、原则和原意。遇有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情况的,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或者提出制定、修改有关法律的议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外的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不得作出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

第一百零五条 本法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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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由一则新闻想到的作文800字

全文共 8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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颐和园是我国著名古代的皇家园林,非常美丽壮观,可是今天,我却在妈妈的的手机上看到了一则新闻:颐和园七幅廊头画遭涂鸦。在图中,我明显地看到荷叶上奔跑着一只兔子,还有好几处写着“某某到此一游”。这是我们中国人干的诸多不文明的行为之一。

这样的行为在其他的景区中我们也是有目共睹,比如有人在光天化日之下在一棵古树上随意刻下自己的名字,竟还拍下照向别人炫耀。我想:为什么有些人到景区来游玩就好像自己是什么伟大人物似的非要在那里刻上几句“流传千古”的话。我真的不知道这样有什么意义,顶多也就是让别人对你“另眼相看”罢了。因为你的那些字不是王羲之的《兰亭序》,也不是毛泽东的《沁园春·长沙》,没有人欣赏你的墨宝,只会对你的行为感到不齿。如果你真的想留下一些纪念在这里的话,就请把你的文明留下吧!

我不禁又想起了美国的某个景区的告示牌上写着“中国游客不许入内,请让清洁工休息一会儿吧!”这让我感到非常耻辱,这和当初日本人在租界写的“中国人和狗不准入内”有什么不同呢?我们中国人在外国人眼中怎么会有如此恶劣的印象?我真想对我们的同胞说:“你们看到外国人如此侮辱我们,难道不觉得心里像吞了一只苍蝇吗?”

人必自辱而后人辱之。我身为一个中国人,并非想贬低我们中国人,但是,有些中国人在公共场合做的一些事的确让人不敢恭维。你看,街头又有一些人成群结队闯红灯过马路,这被外国人称为“中国式过马路”,言下之意是只有中国人才会这么做。可是,你又不是日理万机的总理,日进斗金的比尔·盖茨,等上1分钟又会损失什么呢?当然,总理和比尔·盖茨绝对不会这么做。你再看,电影里挂着一块醒目的“禁止吸烟”的警示牌,却有人明知故犯,堂而皇之地在坐满了观众的影厅内吞云吐雾,丝毫不顾忌周围的人正吸着二手烟。

愚昧无知的中国人啊,劝你们赶快改掉这些不文明的习惯吧,就算不为自己祖国的口碑着想,也要为自己的后代着想。当他们因为自己是中国人而被扣上野蛮的帽子,遭受外国人的排斥时,那是多么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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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新闻报道作文400字

全文共 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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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班最亮丽的风景线——“新闻联播”,准备开始播报了。同学们个个跃跃欲试,星期一就是我们“智多星新闻联播组”开播日。

作为“智多星组”的组长,我不仅担心自己,还要担心组员。我迈着看似轻松,实际沉重的脚步走上了台,心里“咚咚咚”打着小鼓,但耳边却传来一个声音:“刘玥彤,你能行!”我自信满满微笑着走了上去,过了一会儿,我不再紧张,流利地播报了我的新闻。

可没多长时间,我又一次紧张,因为我放心不下一个人——严杰。严杰可是班上赫赫有名的调皮鬼。上星期五,我再三叮嘱他:“星期一是我们组第一次播报,新闻一定要找好读熟,不能给咱们组丢丑啊!”严杰立刻摆出男子汉气概说:“一定办到!”虽然严杰这样说,但我还是不放心。马上轮到严杰了,我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儿,吸了一口冷气。但严杰的表现却出乎大家的意料之外。严杰以前总是很调皮,做什么事都漫不经心,而今天他仿佛变了一个人,用响亮的声音播报着新闻。同学们眼睛一下也不眨,听得认认真真,连王老师都在洗耳恭听。

第一次的新闻播报,同学们表现得都不错,虽然有不完美的地方,但相信我们下一次一定会更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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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作文时事素材最新新闻:邓小平动漫形象

全文共 10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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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历史电影《旋风九日》在京首映,并将于15日在全国上映。这部电影首次把邓小平访美险遇刺细节搬上了大银幕。此外,本片还首次在银幕上出现了国家领导人的动漫形象

1979年1月28日至2月5日,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邓小平应时任美国总统卡特的邀请,到美国进行了九天的正式访问。期间,邓小平夫妇在华盛顿、亚特兰大、休斯敦和西雅图等城市访问。

据《旋风九日》制片人吕木子介绍,该片90%以上的影像资料都是从美国买来的,90%以上的现场采访都是摄制组在美国沿着邓小平当年的访问路线实地拍摄的。当年,来自全世界上千家媒体采访、报道了邓小平访美,影片中出现的资料都是从相关档案机构中搜集并购买的。

“这些珍贵的资料,藏有很多不为人知的秘密,在美国也是首次解密,甚至邓小平的家人也从未见过。”吕木子说。

■ 揭秘

小平动漫形象是怎样诞生的

在以往的电影中,通过动漫手段来讲述国家领导人经历的并不多见。而《旋风九日》中把历史影像资料、受访者画面和邓小平动漫视频剪辑在了一起。

吕木子介绍,影片中使用小平的动漫形象足有12段,既有法式、美式、日式动画风格,还有传统皮影风格。

这个首次在电影中亮相的邓小平漫画形象,得到了邓家的认可。

“片方还特别请邓小平的长女、画家邓林把关。片子送过去没多久,邓林就专门打来电话表示同意。”吕木子说。

这些邓小平动漫形象是谁设计,又是如何诞生的?昨日下午,新京报记者在《旋风九日》北京首映礼现场,采访了设计邓小平动漫形象的“90后”朱宇辰。

朱宇辰今年24岁,是北京电影学院动画专业的一名在读研究生,曾为温家宝等领导人画过漫画。去年5月,傅红星通过学院找到他,希望由他来设计邓小平的动漫形象。这是首次尝试在电影中加入国家领导人的动漫形象,朱宇辰一度和自己的导师商量如何把握个中尺度。而他的创作,也包含了从写实到夸张的多样风格。

他回忆,创作过程中至少出过3个版本的邓小平动漫形象,而现在出现在大银幕上的是相对“中间”的一版。其他两个版本中,一个是比较写实一点的,另一个则更卡通一点。“最后是傅导拍板定下来的。”

朱宇辰还说,电影中邓小平的动漫形象也是有变化的。在参加会议时,邓小平的动漫形象往往比较严肃一点;而在参加宴会,比如在布热津斯基家中的晚宴时,就会稍微活泼一些。

在朱宇辰看来,通过动漫形象展示那段历史更多的是为年轻观众考虑。

“动画从表面上看很简单。但事实上,一个晚宴中吃了哪些菜、墙上挂了哪些画,都要进行大量的考证。”朱宇辰说,创作前他们阅读了大量书籍,并观看了不少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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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看了这个新闻,心里暖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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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寒冷的冬夜,一对骑着三轮车的老人,行进在黑乎乎的路上。身后,一辆警车,徐徐跟着,打着车灯给他们照亮前行的路……

多么温暖的画面!

这辆警车射出的橘黄色的光,照亮的不仅仅是老人三轮车下那段几百米的路。

我们相信,它一直照到了两位老人的心里。老人心里,亮堂堂的、暖和和的……

在老人心里,那两位警察,就是他们的守护神,守护他们行走在平安路上,守护他们的平安家园。

感谢网友戴鹏的随手拍。他说:“这么正能量的事,应该让更多人知道,也应该让做好事的人同样感受到温暖。”

戴鹏拍到了开头,但没有拍到结尾。过了几分钟后,警官就请老人上了车,三轮车由年轻的协警帮着骑回家。

虽然浙江衢州公安局柯山分局警察郑士龙和协警杨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不断强调自己只干了一件很小的事,但是,恰恰是这种小事,更能够感动每一个中国人,撩拨每一个充满爱心的中国人的神经。

郑警官也不会想到,那夜,他们警车发出的两束橘黄色的光,会通过网络、手机……照射到我们每一个网友心上,每一个中国人心上。

透过这两束光,我们看到了很多,很多。

这两束橘黄色灯光,射出的是人性的光辉!

郑警官说:

晚上7点10分左右,我们回派出所的路,有一段800米左右的乡道,坑坑洼洼的,没有安装路灯。这时发现前面有辆三轮车。一位老人在吃力地蹬骑三轮车的,三轮车后面坐着一个70多岁的老太,老太太头发花白,身材有些佝偻。

路不平,天又黑,三轮车骑得很慢。我怕他看不清路,就打开了汽车的大灯,一路跟在三轮车后面。

脑补这个温暖的画面,我想起了儒家先贤孟子的名句:“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对老人的关爱,反应了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也反应了社会的人性程度。

我们会被这两束灯光感动,是因为透过它,我们看到了中国的文明,看到了中国的人性。

这两束橘黄色灯光,射出的是传统强权部门的柔情光辉!

警察,在人民心目中,一般都不是如此柔情形象。

正能量的形象,是警察奋战在勇斗匪徒的第一线。

负能量的形象,是有些警察暴力执法,造成警民冲突,最后酿成重大事件。

谈不上正能量还是负能量的,比如警察在路口、车站拦住行人检查身份证,有些人反感,有些人理解。

这一个小小的事件,能够瞬间火遍网络,首先是因为它极大丰富了大家心目中警察的形象。

原来,警察也可以如此让人感动!

其实,警察的这种爱民的行为,并不是真的这么稀有。

郑警官没想到,自己做了一件举手之劳的事,会在网上引起这么大的反响。他一再自谦:“我们干基层民警的,送年老体弱的人回家再平常不过了,有什么值得表扬的?”

其实这种自谦,这种“再平常不过”的感觉,更值得我们肃然起敬。

当权力部门、国家机器以如此温情的面貌出现时,这个国家才是强大的。

因为,强权力在人民面前越温情、越卑微,国家才更加伟大,人民才更加幸福。

我们相信,越是强大的国家,其权力部门对待人民越是柔情。

相反,越是对人民强硬、耍横的政府,越是色厉内荏,越是虚弱。

1792,英国特使马嘎尔尼访问清朝前,他心中还是马可波罗描绘的辉煌盛世。但是等他踏上中国的土地,发现大清的官吏可以随意拉来农民服役,而几乎不用付报酬,还可以随意鞭打他们。那时,英国的使臣就开始轻视大清国了。

一个基层警官的小小举动,可以感动整个中国。因为,这里面有太多的感人因子。

就像戴鹏说的,这是人性之光,“我想要表达的,是对人性的赞美,对车上那位民警的敬意。相信每个关注此事的人,都是一股正能量,并最终汇聚成温暖的海洋。”

是的,我们每个人都能像那两位警察一样,发出自己的光,即使再微弱,也可以照亮、温暖身边的人。

你想让社会充满爱,那就首先爱这个社会,爱身边的人。

有时,你的举手之劳就可以感动中国、影响中国、改变中国。

因为,你怎样,中国就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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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一则新闻给我的启示作文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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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喜欢看新闻吗?新闻可是有很多作用哦!1。增长见识,学到很多知识。2。了解很多世界的动态。3。学习国内外大小事、政治、知识、娱乐、体育……4。让我们开阔眼界。今天,我将跟你们说一件关于热爱生命的一个小新闻,一定要认真听哦!

2017年3月22日河南省唐河县第四中学发生这样一件事:一位高中生刘某因上课拿手机玩游戏,被老师发现并没收,刘某一时想不开下课后从栏杆上跳楼自杀。经人们拨打120后,及时抢救,已没生命危险。

大家看了这篇新闻,是不是都在为那个高中生的行为而生气呢?手机被没收了可以问老师拿回来,也可以通过家长来拿回手机,或者上课好好表现,老师会自动还给他……但是生命只有一次,何必为了一部手机而放弃生命,要是他这次抢救失败,他的家人该多伤心呢!所以大家一定要珍惜生命,不要放弃自己的生命,努力活得更加光彩。

今天分享的小新闻就到这里,感谢大家的观看,同时建议大家多看新闻,做一个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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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论据素材:4月的新闻要闻整理

全文共 2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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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今天是4月10号,关于四月有什么新闻呢,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素材,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日前,国务院安委会8个安全生产巡查组陆续进驻北京、河北、浙江、福建、江西、重庆、宁夏、新疆等8个省级人民政府开展第三批巡查。6月份将对内蒙古、上海、湖北、海南、西藏、甘肃、青海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第四批巡查。今年巡查结束后,将首次实现全国省级政府的安全生产巡查“全覆盖”。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党委书记项俊波,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这是本轮反腐以来,保险监管系统乃至整个金融系统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

9日,经中央批准,王伟中同志不再担任山西省委常委、委员职务。山西省委研究决定,王伟中同志不再担任太原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罗清宇同志任太原市委委员、常委、书记。

香港候任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昨日从香港启程前往北京,将接受国务院总理李克强颁发《国务院令》,任命她为香港特区第五任行政长官。林郑月娥3月26日当选,将于2017年7月1日就职,成为香港历史上首位女特首。

当地时间9日上午,中国海军护航编队在亚丁湾海域营救1艘遭海盗劫持的图瓦卢籍货船。目前船上19名船员均已置于中国海军的安全保护之下。

据中纪委网站消息,经中国进出口银行党委批准,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李昌军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

【国际】

美国第三舰队8日发布声明说,该舰队下属的“卡尔·文森”航母战斗群当天离开新加坡,前往西太平洋朝鲜半岛附近水域展开行动。美军官方人士称,此次行动是对近日朝鲜一系列“挑衅”行动的回应。

9日,埃及北部城市坦塔的圣乔治教堂发生爆炸事件,目前已导致至少30人死亡,70多人受伤。另埃及亚历山大市圣马可教堂周边同日也发生爆炸,系自杀式袭击,已造成16人死亡,40多人受伤。极端组织已宣称对两起教堂袭击事件负责。埃及政府宣布,从今天开始,为两起教堂爆炸事件中的遇难者举行为期三天的哀悼活动。

韩国当地时间9日17时35分,“世越号”整体起浮后的第15天,在8列自行式模块载重车的抬行下,“世越号”船体被缓缓从半潜船上滚卸至木浦新港码头。这也标志着上海打捞局执行的韩国“世越号”打捞工程顺利竣工。

8日,一列由俄罗斯莫斯科开往白俄罗斯方向的火车在紧急避让行人时,由于司机操作失误,与另一列火车相撞,两列火车同时脱轨,造成约50人受伤。俄罗斯紧急情况部9日表示,伤者中有12人住院治疗,其中6人重伤。

英国地标名胜大本钟从当地时间8日开始,展开近三年的维修,预计耗资近2千9百万英镑,约合人民币2.47亿元。维修期间,大本钟将停响数月,只有在重要时间,才会再次响起钟声。

近日,德国制造出重达155克拉的世界上最大合成钻石。这项工艺由德国奥格斯堡大学研发,在约十分之一大气压力下,采用一定方法激活含碳气体,使碳原子在基底上过饱和沉积、生长,从而生成单晶钻石。

【社会】

中国农科院油料作物研究所日前建成世界最大的油料作物种质资源库,共收集保存国内外油菜、花生、大豆等种质30426份,在推进油菜、花生、芝麻高油育种,抗性遗传改良等研究方面跃居国际领先行列。

国家质检总局近期针对网售霾表产品开展风险监测,共抽取30批次样品,无一件样品能够达到在所有测试浓度条件下都符合参考标准要求。监测显示,绝大多数霾表样品在实际使用中容易受温湿度、风速等环境条件的影响,显示浓度的数值通常不稳定。

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昨日通报,该局日前接到报告称,一架由美国洛杉矶飞往国内中转至成都双流国际机场的航班客舱内发现活鼠,检疫人员按规程标准封舱处置。24小时后开舱检查,发现客舱头等舱右侧舱门角落处一块粘鼠板上粘住一只小鼠,身长约6-7厘米,已经死亡。

一颗直径约650米的近地小行星,将以近180万公里(约4.6倍的地月距离),于4月中旬“擦”过地球。人们可在一或两个晚上借助小型光学望远镜观测到它。美国宇航局表示,这颗小行星于2014年5月被发现,下一次接近地球要等到500年后。

【文体】

第28届万景台杯国际马拉松比赛9日在朝鲜平壤举行。比赛起终点均设在金日成体育场,跑步路线途经凯旋门、金日成广场、万景台等平壤地标性建筑。在参赛的1700余名马拉松运动员和爱好者中,有1100多名外国选手。

在9日进行的第39次“林李大战”中,发挥出色的林丹以21比19、21比14直落两局战胜李宗伟,首夺世界羽联超级系列赛马来西亚公开赛冠军,也结束了自己生涯里在东南亚赛事无冠的纪录。

9日,2017F1中国大奖赛正赛在上海国际赛车场举行。梅赛德斯车队汉密尔顿全程领跑夺冠,法拉利车队维特尔发车后跌至第五的不利情况下最终获得亚军,红牛车队维斯塔潘第16位发车最终以第3位完赛登上领奖台。

【今日提示】

● 耳朵不掏会堵塞耳道?正相反!

很多人喜欢掏耳朵清理耳道,专家表示,正常人无需掏耳朵。耳朵中的耵聍,即耳屎,能抑菌杀菌、防止病虫进入外耳道、阻碍声波对鼓膜的伤害等;且一般会随张口,打哈欠等动作自动排出。随意掏耳朵反而可能引起耳朵发炎,刺激耵聍分泌形成栓塞。

这几种情况下需找医生掏耳朵:

耵聍阻塞外耳道刺激鼓膜,出现耳堵闷感,听力下降或耳鸣眩晕;

耵聍刺激外耳道皮肤,引起外耳道炎,耳痛;

耵聍刺激外耳道,迷走神经引起反射性咳嗽;

小孩耳道皮肤娇嫩,出现不适时需请医生帮忙。

【那年今日】

再见,泰坦尼克号

1912年的今天,泰坦尼克号从英国南安普顿出发,开始了它的第一次航行。“快乐的乘客根本没有意识到,他们刚刚登上了一座浮动的坟墓。”4天后,邮轮撞上冰山沉入大西洋,1500多人葬身海底……1997年,电影《泰坦尼克号》问世。露丝和杰克的绝美爱情,是定格,是记忆。

【今日话题】

近日,四川某高校保卫处特设“失物招领费”,要求来领回丢失物品的学生,缴纳5到10元的费用。网友热议后,该高校回应:此费用是为了奖励拾金不昧的行为,如果学生不愿意,学校会代为支付。那么,高校设立“失物招领费”,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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