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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高中生(通用20篇)

运动会是增强学生健康意识的重要方式,接下来小编搜集了《活着》读后感高中生,欢迎阅读查看,希望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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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生存》读后感高中作文

全文共 11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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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年前,一批批殖民者踏上了印第安人的土地,他们叫它美国。美国人伴随着他们的美国梦,扎下深深的根。然而现如今,美国梦已不再局限于是一种相信只要美国不懈奋斗便能获致更好生活的理想,美国人已将“探求”作为他们新的梦——有一群人决定到阿拉斯加去看一看,去寻找自己与自然交轨的人生。

阿拉斯加雪地冰天,又被排除在美国的大版图外,但是它的旷野无际却吸引了无数人欲与之相识。《荒野生存》就描写了这样一个渴望将自己的灵魂献给阿拉斯加的年轻人,以及他真实却近乎残忍的故事。

《荒野生存》由著名作家乔恩·科莱考尔所著,所述是一个真实事件。1992年,在美国阿拉斯加地区的一个废弃的公交车车厢里,人们发现了一具腐烂的尸体,经调查,证实这位死者的全名叫克里斯多福·强森·麦克肯多斯,是个出身于美国东岸富裕家庭的年轻男子,他在1990年大学毕业后,即与家人失去联系。克里斯多福极端向往回归自然的原始生活,尤其是他想走进阿拉斯加,去征服这大自然鬼斧神工的奇葩。于是他改名换姓,烧掉现金,放弃车子和大部分财产,从此开始向他的梦想进军。然而,由于食物短缺和意志崩溃,克里斯多福于阿拉斯加之行结束了生命。这件事经过披露后,在美国社会引起震撼。人们的看法褒贬各有之,有人感佩克里斯多福的勇气;有人却认为克里斯多福太轻忽自然,藐视大自然,竟然没有作充分准备便草率进入美国最不毛、环境最恶劣的阿拉斯加独自生活。

读过这本书后,就个人而言,我是极其支持克里斯多福的行动及观点的。他虽然客死他乡,但是他完成了自己的人生目标——在阿拉斯加的原始森林里住上一百天。且正如书中所言,若非他没有活着回到父母的身边,他一定会被称为英雄!不是吗?他的故事一定会载入史册,会勾起人们对于回归自然的渴望。然而他死了,于是就遭到人们的斥责与鄙视。这不公平吧!

还有人质疑:为什么富家子弟、名牌大学毕业生放弃一切走进阿拉斯加荒野?有人说是因为他对自己的感觉过于良好,导致他认为自己无所不能;还有人说是因为他对社会、人际等现代产物的厌恶,导致他欲远离尘嚣。我认为以上观点是不可立足的,后来通过克里斯多福的日记,人们了解到这位旅行者也曾感到过寂寞,他更写到当他走出阿拉斯加后,他要结婚。通过阅读《荒野生存》后,我觉得他之所以“不自量力”是因为他有个虚伪且龌龊的家庭——他那为身为美国高级航天工程师的父亲在小克里斯多福6岁时,曾一度重婚,甚至在克里斯多福诞生后还与前妻生了一个儿子。这位父亲成功地将此事隐瞒了十余年,但还是被不幸的克里斯多福知道了,且从此克里斯多福再未与他的父亲说过一句话,并于两年后踏上了他的阿拉斯加之旅。

《荒野生存》确实是一本好书,因为它不仅描述了人类渴望追求自由、野性的梦想的崇高精神,更在一定程度上揭露了人的脆弱与其之险恶!这真是一本令人震撼、感人至深的书,相信它会在我的人生之路上给我更多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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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活着》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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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是个永恒的话题,人们不断讨论生的意义,而作家余华直接以《活着》为题,以中国特有的年代,特有的人的方式来展示他心中的话。

与书名《活着》的深沉不同,书一开始描写一个旧社会的地主家的儿子福贵,他嗜赌成性,游手好闲,“这样的人死了也罢了吧,他的生命有什么意义呢”,我心中暗想。不出所料,他很快输光了家里所有的财产,在父亲临终的话下,他开始重新做人,而悲剧从此在他的生活里渐次上演。

他进城为母亲买药被抓了壮丁,在战场上失去了难得的朋友。几经辗转回到家,母亲已死,妻子含辛茹苦养大孩子,可女儿却是哑巴。接着妻子病倒,女儿含泪送人,唯一指望的儿子因给人输血失血而死,女儿在生孩子时死了,女婿又在工地事故中丧生,最后的亲人苦根竟因吃豆子撑死……如果说世上真有因果报应的话,那么福贵一定是最好的体现。

面对无数次的“天崩地裂”,福贵的反应却令人惊叹。他并非拥有处变不惊的能力,而是有着超脱凡人的韧性。倾家荡产,他还有老婆孩子和一小片田地;被抓壮丁,他心里坚定着回家的念头;妻儿死去他还有哑女儿和孝顺女婿;他俩死了还有未谙人事的孙子等他抚养;最后连孙子都离开了他,他就放十块钱在枕头下让人替他收尸,终日以黄牛为伴!从令人憎恨的纨绔子弟,到让人泪流的悲惨农民再到受读者心生敬畏的老者,作者笔下的福贵的一生展示了人的生命的韧劲究竟多大。

我认为他是面对苦难时我们的好榜样,可以称其为生命的不倒翁。任凭残酷生活的拳打脚踢,他总能找到活着的重心,让自己摆回最合适的位置,就算命运残酷的像一把铁锤,将他最后一点的盼望也砸得粉碎,他也要捧起一抔土将它小心埋好,让自己死后的骨灰能与之相伴。

余华以《活着》为题,却专注描写一个小人物的故事,演奏的是壮丽生命诗篇,却以琵琶轻轻弹唱,激起的是深沉的生命鼓点,却像哄孩子一样温柔拍打。正是这样以平淡的口吻诉说着一个平凡人的平凡故事,给人以最朴实、最厚重的生命力量。

活着,在苦难中静静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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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活着》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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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为了活着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的其他事物活着的”,一开始看到这句话的时候不太理解,在听完康老师和其他小伙伴的分享,还有我看见书本作者自序中写到“《活着》是讲述绝望是不存在的”我突然有了自己的理解。

正如余华写到的,绝望是不存在的——像福贵的一生中经历了那么多的苦难,他的亲人一个接一个的死去,但依然没有绝了他要活着的希望,当这些生离死别经过时间的沉淀,再回望的时候可能又不是那么的悲伤了。

就像现阶段生活中,你说为了什么活着,为了亲情,爱情,友情,金钱,地位……但当这些同样经过时间的沉淀,你再看的时候,发现好像也就那么一回事,并没有至于到要去寻死的地步的,就觉得活下来就是挺好的。

这就回到了“人不是为了活着的其他事物活着”,这些我们看似重要的东西,并没有成为牵制我们活着的因素。在经历世事后,最后还是发现活着最重要。

可是问题在于既然最后还是认为活着就很好了,那么坚持活着的意义又是什么呢,我们是为了什么活着呢?都值得我们好好去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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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高中生围城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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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确实是鼎鼎有名,之前随大流瞎读一通,也不知自己读的大概是什么,模糊记得几句钱老先生的俏皮话,闲来无事再来翻看,果然经过社会毒打以后感觉全然不同了,惊异老先生于对生活内核的把握,我们不过全然是凡人罢了,生活就是毫无意义的琐碎与吵闹。

之前有看到各种批评什么方鸿渐的不学无术、软弱无能,孙嘉柔的心机与骗术……还有自认方鸿渐的,我最早也是盯着文中的种种人物,深为不耻,逐渐再想自己就是那个懦弱、不学无术、空想的方鸿渐,再仔细想,我哪里比得上方鸿渐呢,论家庭人家是地主家庭,祖上也是诗书之家;论才学,人家在那个年代就留洋多年,会多种语言;论职业,回来也是去哪里都能拿得出手,不说多么天才,总能应承起来……我哪里能比得上一点点呢,文中种种人物有血有肉,有优点有缺点,也是趁此为文中人物申辩一下,批评前不妨先自我剖析一下。文中韩学愈与方鸿渐一样的“学历”,却能担任历史系主任做教授,是他能力比方鸿渐要强吗?我们现在所拥有的一切是我们靠自己努力得来吗?机缘巧合不过是是社会的宠儿罢了。

你我皆凡人,生在人世间呐,我们碌碌一生,不过终日奔波,间杂着琐碎的生活的吵闹与甜蜜。借用卢梭的话“人是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自以为是其他一切的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这枷锁与围城倒有异曲同工之妙,围城围住的怕远不止爱情与婚姻吧,围住的更是我们的人生吧,能够突破围城与枷锁去审视自己人生的人,像偶尔划过天空的流星一样稀有。我们要么从来不去想,要么安慰自己人生本来从来如此,要么转移重点到批评人家的毛病,却实实在在很少去扛起镐头,去凿开围住自己的城或是打破自己的枷锁,当然,果真去做的话也不见得能凿开或是打碎,难融于社会倒是一定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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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余华的《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0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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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予人们的责任。”忍受,忍受生活赋予的快乐和痛苦,幸福与不幸,悲伤与高兴,以及兴奋与无奈等等。哪怕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的死亡撕扯得粉碎,也要坚强忍受,好好活着

《活着》来源于生活的真实感,不同于80后小说的伤感。作者用冰冷幽默的语言,讲述了徐福贵悲惨而漫长的一生。文字平淡,却令人感到真实,感到亲切。让我们的心灵随着福贵的遭遇被一次次触动。幽默而感人的语言让我们想笑笑不出,想哭哭不出,内心却随着作者的讲述渐渐安静下来。

福贵年轻的时候是个地主少爷,嗜赌成性,赌光家业一贫如洗。贫困之中因为母亲生病去城里求医,半路被国名党拉去做壮丁。后来,等他回来了,女儿因病哑了,母亲也病了。命运捉弄人,令人无法琢磨,令人尴尬的无奈着,痛苦着。然而痛苦才刚刚开始,真正的悲剧才开始渐次上演。大跃进,饥荒饿的妻子家珍驼了背。儿子因为拯救校长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因为抽血过多死了。后来女儿,妻子,偏头女婿,外孙相继死去,只剩下两个老不死的——福贵和老牛。

“笑得方式哭,亡的伴随下活着”作品露出一股悲悯情怀和感伤幽默。揭示了个体生存状态和苦难。经过精简的历史背景,体现出了小人物的悲欢离合和时代的荒谬感。作品的结果虽然温和,但颇令人深思。福贵的一生是一个逐渐演变的过程,对大跃进,__等时期也进行了温和的讽刺。

余华活着读后感。《活着》是余华改变风格之作,放弃先锋文学前卫笔法,走向传统的小说。作品中友朋友,母子,父子,孝悌,夫妻之情都值得我们深深思考。美国短篇小说家艾米丽说:“如果现在要谈一些东西,显然你应该谈些永恒的东西。《活着》就是这样一流的作品。”可见其艺术成就之高。

余华活着读后感。读完小说,最令人深思的就是人为什么活着。有人讲人活着总有理由,富贵年轻的时候生不如死,为自己找一个理由,将爹败掉的一百亩地赢回来。战时九死一生的他,坚持活着,是为了再见老娘,妻子,一双儿女。,极度贫困饱受命运之苦的他,为什么活着,他的亲人需要他。亲人离去,而他还活着。因为传奇而坎坷的一生值得他怀恋回味。也有人讲活着本身是为了什么,为生还是为死,残酷的活着,体味着失去一切的苦楚。“活着是为了本身而活着”人应该学会面对真实,接受不能接受的,改变不能改变的。真实的面对自己,面对自己的人生。

如果是我,早就崩溃了。作为旁观者,只能感叹一个人好好活着不容易,只能佩服富贵活下去的勇气,只能回味祖辈的辛酸与苦楚,只能悼念人如蝼蚁的年代。

余华活着读后感:人生中不可追回的事太多,既然活着还得往前走。也许是我经历的太少,只能说一句:总之,忍着,好好活下去,为了自己,也为了身边爱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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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童年高中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1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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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现在我们的大多数孩子来说看,童年都是备受宠爱、快乐无忧的,是值得回忆和珍藏的的美好时光。但就在高尔基写的《童年》这本书来说,童年无疑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童年》是高尔基的一部自传体小说,真实的再现了高尔基悲惨的童年生活,反映了当时的俄罗斯社会众多的丑恶和苦难,特别是描绘出了一副俄国小市民阶层风俗人情的真实生动的图画。

早在19世纪90年代,高尔基就有谱写传记体作品的念头。在列宁同志的百般劝说下让高尔基造就了一部优秀的现实主义杰作——《童年》。小说是以一个小孩的眼光来描述的,这样就给一幕幕悲剧场景蒙上了一层天真烂漫的色彩。

小说中的主人公阿廖沙三岁丧父,后更母亲回到了外祖父家。外祖父家是一个令人窒息的家庭。外祖父是一个性情粗暴、自私、视财如命的小染坊主。他残酷的剥削雇工,但是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打破了他的发财梦,最终破产成为了一个可怜的乞食者。阿廖沙的两个舅舅也是同样的自私、狡猾,整天为了分家而吵架,以至于这种恶劣的风气浸染到他们的孩子身上。他可怜的母亲改嫁后,经常遭受非人对待,生活过得很不幸福。阿廖沙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饱受折磨,不仅如此,阿廖沙仅仅11岁的时候,就被外祖父残忍地赶出了家门,流落到社会上……

处在这样黑暗、悲惨的现实社会,阿廖沙的心里蒙上了厚厚一层阴影,但幸运的是,他的心灵并没有因此而被玷污。可喜的是,在黑暗的另一面,有一群正直而善良的人也闪烁着光芒。他们给予阿廖沙关环和温暖,赐予他信心和力量,使他的心灵为被扭曲,让他相信未来是光明和充满希望的。

在他的童年时期,对他影响最大的一个人是他的外祖母。文中外祖母的形象是俄罗斯文学中最光辉、最富有人性的艺术形象之一。她不仅乐观、善良、为人公正,而且心里充满了无私的爱,相信善终究会战胜恶。她知道很多优美的故事,常常讲给阿廖沙听,她无私的爱丰富了阿廖沙的视野。

阿廖沙说到:“在她没有来之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里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她马上成为我终生的朋友,成为最知心的人,成为我最了解、最珍贵的人,是她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了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

外祖母用她的温存给予了阿廖沙爱的种子,而真正教他正直的人是老长工格里戈里。而那个善良、乐观、富有同情心的“小茨冈”也同样教会阿廖沙如何面对生活的艰难。正是这些人,给予了黑暗中的阿廖沙莫大的温暖,让他一直充满光明和希望地面对未来……

对比阿廖沙地的经历,我们所处的环境要幸福得多,所以,在任何困难前,我们都应该像阿廖沙一样,不要失去信心,要始终相信,黑暗中会过去,曙光会到来。只要我们正直、善良、乐观,那么终究会战胜一切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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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悲惨世界读后感高中生通用

全文共 10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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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作品是一座大山。”本书作者雨果这样评价。

可以说,《悲惨世界》这部皇皇巨作在写作之时具有深刻的社会根源。据雨果所知,1806年,一个叫彼埃尔的穷苦农民因饥饿偷了一块面包而判苦役;1828至1830年间,雨果先后搜集了有关奥利主教和黑玻璃制造业的材料。此外,雨果参观了比赛特和土伦的苦役犯监狱,在街头目睹了类似芳汀受辱的场面。1848年的革命打断了他的创作,12年后他才回到这部小说的创作中,直到1862年,《悲惨世界》在比利时问世。小说的创作历史三十余年,堪称鬼斧神工。这段时间也是法国的多事之秋,政权在王权制和共和制之间来回变动,雨果在此期间也遭受了种种磨难。

文章的内容是这样的:冉阿让为养活姐姐的孩子因饥饿偷了一块面包,几次逃狱未果,服苦役达19年之久,以致出狱后产生了报复社会的欲望。但因卞福汝主教的感化成为了勤劳致富的马德兰市长。后身份暴露重又逃脱监狱,解救已故女工芳汀的女儿珂赛特。后不断遭警探沙威的追捕,参加了共和起义,并解救了马吕斯。既而,他促成了马吕斯与珂赛特间美满的婚姻。马吕斯却因误会冉阿让的真正身份而疏远了他。在冉阿让临终前,误会得到冰释,他躺在青年夫妇的怀中安然死去。

文章情节曲折跌宕,叙述风格抒情味浓,语言昂扬激越、热情洋溢。

文章的一个突出特点是作者对人物内心活动的描写。在探索人物的心灵时,雨果写到:“在但丁面前也曾有过这样一扇阴森可怖的门,他曾犹豫过,不过我们还是进去吧。”

冉阿让内心善与恶的斗争,似乎失去珂赛特关爱的挣扎,以及告诉马吕斯自己真实身份的矛盾迷惘,小伽弗洛什纯真儿童内心世界,还有外祖父吉诺曼对马吕斯的拳拳爱心与他倔强性格的冲突等等。雨果都使用了大量的笔墨去渲染、勾勒。了解人物的心灵世界,确是一件让好奇心得到满足又使人生悲的事情。雨果将其淋漓尽致地展现在读者面前,文笔细腻激扬,理解和同情的心情油然而升。

文章还有一个特点,便是在情节展开中穿插许多冗长的介绍和议论。譬如,为了介绍马吕斯的父亲如何在战场上被泰纳迪埃解救,作者之前详细叙述了滑铁卢战役的经过;还曾煞费苦心写了一篇有关俚语的论文等等。这些固然不乏真实性,也显示了作者的知识之广与才气之盛,但上百页的篇幅的确影响到了情节的发展。

在情感方面,雨果自己说:“只要因法律和习俗所造成的社会惩罚依然存在,只要本世纪的三大问题还得不到解决,只要在这个世界上,社会毒害的现象依然存在,那么,和本书同一性质的作品就不会是无益的。”

总而言之,《悲惨世界》是人类苦难熔炼的绚烂史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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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活着》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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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个问题。”虽然是薄薄的一本书,可读完后我的心情久久难以平复。

文章运用了朴素的手法记叙了福贵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既经历了战争的腥风血雨,那不堪入目的混乱。不仅如此,他还体验了家族由盛至衰的过程以及家破人亡的悲惨经历。

每当看家珍死亡的部分时,总感到鼻子一酸,一股热泪总涌上眼眶。那是一段最宁静的死亡过程,看着福贵抱着家珍的尸体,一步步艰难地走向西村口,那个埋着儿子有庆的地方,他默默地将家珍也埋了进去。此时此刻,看似平静的福贵,那撕心裂肺的痛感应该早涌上心头了吧!然而,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家族的悲剧并没有到此结束。女儿凤霞生孩子时因大出血而死;女婿二喜在工作时被水泥板夹死;就连他那唯一的孙子也难逃厄运,在吃饭时被噎死了。

但他并没有对命运屈服,独自一人顽强地活着,我想这就是生命的意义吧。人活着时被命运制造的坎坷绊倒是必然的,但唯有你不屈服,才能战胜命运。

面对生与死,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生存。要战胜命运,活得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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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高中论语十二章读后感通用

全文共 10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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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学期开始,我们复习背诵闻名中外的《论语》。这次我以本书中的人物为线索,再次和学生们一起梳理这本书。

还记得暑假里,每每心情烦躁,便提笔书写《论语》。看着一个个字符从笔下流出,莫名地心安。对于我来说,这是继李子柒视频之后,又一部心灵“治愈系”作品。我在这部书中认识了一个率性、明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孔子,一个多才多艺、诲人不倦的孔子,一个懂得生活乐趣的孔子。我更喜欢孔子的直言不讳:“道不行,乖桴浮于海”,这是一种怎样自由洒脱的精神。是啊,世界这么大,我想去看看!

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这里讲的是如何调和“学”和“思”的矛盾。作为一名教师,我觉得我对这个问题有相对深入的理解。只学而不思,不易发现别人的错误,也不容易有自己的思想。就像读《论语》,刷刷几下读完,即使过目不忘,学到的也是别人的东西。思而不学,则会进展缓慢,当然,也有可能容易钻进牛角尖出不来。这时如果能够参考一下以往人们对同一问题的看法,则很可能会有豁然开朗的感觉。所以,孔子告诉我们,在学习中定要把握好“学”和“思”。

这时,我自然地想到了曾子说的一句话: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我一天中多次反省自己,为别人办事够不够尽心呢?与朋友交往够不够诚实呢?老师教的知识够不够熟练呢?背诵着这句话中,我想到了自己。我总是立志要每日写随笔,却总是虎头蛇尾,真是惭愧。以后,我一定要坚持下去,也要像曾子说的那样每日反省,努力遇到更好的自己。我还要继续诵读《论语》,牢记我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继承我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敏而好学,不耻下问。”这是《论语》中给我感触最深的两则。前一则是说几个人走在一起,那么其中必定有可以当老师的人;后一则告诉我们敏捷而努力地学习,不以向不如自己的人请教为耻。这两句话虽然出自两千多年前的孔子之口,但至今仍是至理名言,仍可指引我们如何谦虚为人,如何做学问。“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句话明确告诉我们:能者为师。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每天都要接触的人很多,而每个人都有一定的优点,值得我们去学习,亦可成为我们良师益友。就说我们办公室吧。在这个近40人的大家庭里,就有篮球上的猛将、绘画巧匠、书法好手、作文大师……多向我们身边的榜样学习,慢慢地自己也会优秀起来。即使优秀如组长,遇到电脑上的事情也向年轻人询问,但是正是这样的“不耻下问”而造就了更优秀的人。

感谢《论语》,让我静以修身。未来可期,我们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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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高中生《红楼梦》读后感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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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四大名著《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和《红楼梦》,部部皆是精彩绝伦,而作为一个女孩子,前三部对我而言没有多大兴趣,它们涉及到了军事、政治、神话,所以最吸引我的非《红楼梦》莫属了。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呢。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也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们的家族是因为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这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什么“指腹为婚”,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而且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因为那样可以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被淡忘了,她们又何苦进宫呢?皇帝姥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这一出出的悲剧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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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童年高中800字读后感

全文共 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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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每个人都经历过。童年是美妙的,童年是快乐的,童年是幸福的,童年是值得回忆的……而高尔基的童年却那么的恐怖,悲惨,令人不敢去回想。

可怜的高尔基3岁丧父,失去亲切的父爱,跟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外祖父的一个小染坊。从此,黑暗的生活降临到高尔基的头上。外祖父的脾气十分的暴躁,经常打外祖母和高尔基,使高尔基幼小的心灵出现阴影。

后来高尔基又结识知心朋友小茨冈,两人无话不谈,结下深厚的友谊。可是,好景不常,可怜的小茨冈就被两个凶狠的舅舅给害死。高尔基就这样失去好友。雅可夫和米哈依尔是魔鬼,欧打自己的老婆,还天天闹着要分家产,兄弟之间一点也不团结,两个儿子萨沙也被教坏,处处捉弄高尔基。此后,高尔基又认识木匠“好事情”,成好友。结果被外祖父赶走,高尔基得个继父,十分凶常打人,几年后,最疼爱他的外婆死,母亲也死,就被外祖父赶出门靠捡垃圾为生。

这“一家子蠢货”外祖父卡什林性情暴躁、乖戾、贪婪、自私;俩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也是粗野、自私的市侩,连小孩也与他们一起热烈地参加一份。只有善良、和蔼,富有感情的外祖母让他生活在这种环境下有一丝丝的安慰。

我喜欢文中的外祖母,她似乎有种特殊的亲和力,她有讲不完的故事。而且她是那么爱她的子女。即使是米哈伊尔和雅科夫这两个大坏蛋,她也并没有请求外祖父怎样严厉得处罚他们。一个善良的人,又怎会喜欢在家里发生战争呢?面对外祖父毫无人情的打骂,她也是一忍再忍。

高尔基的童年除一些教育和友谊,没有什么再值得回忆!在欢乐中,在悲伤中,在爱与恨的交织中,他的童年就这样匆匆而过。在阅读中,我发现他的爱,寻思他的恨,品味着冥冥之中黑暗的光明。

我们现在丰衣足食,要什么有什么,又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心肝宝贝”哪能和高尔基那悲惨的童年相提并论,年代的不同就是这差别,一个是天堂,一个是地狱;一个充满阳光,一个到处黑暗。我们现在的童年来之不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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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大学生《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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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淳朴而纯实的人们,为了活着而在奔波,为了活着而在努力奋斗。在夹缝“炼狱”中生存,本道生活太过不易,经历太多生生死死,经历太多喜悦苦痛,大喜大悲之下,最终萦绕在心头的是看清一切的淡然。合上书,抚平自己心中微微泛起的叫做“苦郁不平”的涟漪,认真思考起来。“活着”这个词的本身其实就是对于《活着》这本书最好的诠释吧。

活着,那到底什么才是活着呢?是一生璀璨辉煌,名利双收,就此走向人生巅峰?还是吃喝不愁,放飞自我,肆意挥霍?还是穷苦一生,茫然无助,默然忍受坎坷一生?不,都不是!活着,是繁华落尽一片萧瑟中对生命意义的终极关怀,是以活着为基本目的而产生对生命本身的一种要求。

福贵想活着,于是他就去做了,努力的活着!翻看《活着》一书的评论,是微微有点诧异的。我并不喜欢去反驳别人的想法,但我真的不太认同“富贵的后半生是一种麻木的苟活”的这一类的想法。福贵只是芸芸众生的一员,他有着去补偿他过去所犯下的错误的权利,同样,他也可以有着过一个平凡的生活的权利。前半生,福贵欺民霸市,目无尊上;后半生,他戾气全无,只想为自己的后半生而打拼。福贵想活着,于是他在经历了一次次伤心苦痛后选择了坚强去忍受。曼德拉曾经说过:“生命中最伟大的光辉不在于永不坠落,而是坠落后总能再度升起。我欣赏这种有弹性的生命状态,快乐地经历风雨,笑对人生。”所以,像福贵这种有弹性的承受生活的所有苦难,能接受自己从高处跌落下来的落差,还不足以证明他的努力,他的奋起吗?难道就因为福贵在后半生并没有活出我们期待中的样子,就因为他的沉默忍受,而把他的行为看成是一种“麻木的苟活”吗?不,他能度过生命中的所有不幸,这是他对待生活的态度,一种始终不会出现“绝望”的态度。曼德拉不就这么说的吗?“你若不屈服,这世界又能把你怎样”?

《活着》用一种很平静,甚至很缓慢的方式,将人们在阅读可能存在的一个又一个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幻想逐个打碎。而余华,就像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残酷的本质从一层层的假象里剥离出来。记得余华在他《活着》一书中写到: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就是对感动深刻的理解。真正在苦难的拷打下刻画出的轮廓是坚硬与无奈的,更是无声的。因为习惯苦难,习惯到自己都不觉得它是苦难。福贵经历了太多的坎坷,习惯到最终把自己都当成了一位人生的看客。

福贵生活的时代背景可能就带有点灰色低沉色彩。从国民党统治后期到解放战争、土改运动,再到大炼钢铁运动,自然灾害时期……虽小说有意淡化了社会政治背景,但是这样反而更容易让我们看清楚福贵想挣扎却愈发挣脱不开的无力,看清苦难下一种最原始的生存状态,也因此,让我们更近一层地去感受福贵的忍耐之路的心酸历程。也许,一个人前半生的罪过要拿他整个后半生来赎还,也许一个人不能选择生活的因,一个人生活的果却可以去选择。所以活着的人本身就是伟大的,他战胜了太多的存在和不存在、发生和没有发生的意外。

活着又何必多言。余华在自序中说道:“‘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当我们学着去忍受,当我们学着去用乐观承受生命之重,当我们把活着当成一种责任,那么苦难和悲痛也就不再有刚提起苦难和悲痛的那般苦涩,自然生活中也就不再存在绝望。“千钧一发”大概就是在说这样一种对苦难的巨大承受力吧。活着,责任,乐观,坚持,所有的词汇合起来让我有了一层新的领悟。

淡然!是晚年福贵给我最大的感触。岁月的磨练让心灵在尘埃中洗尽铅华,洁白纯净。游览过万千世界,经历过生命的倾盆暴雨,凝聚而成的却是生命的一泓清水,给似水流年增添了柔和,让生命在落叶中安享静美。恬静的年华里,不再问花开几许,只问是否浅笑安然。一人一牛,乐的安然自在。

整个故事已经读完,人物的结局也已经了解,心中的涩然久久未平,但晚年福贵心中的淡然也算是给我们读者的一丝丝欣慰了吧!

说到这里,我开始感激我现在所拥有的一切,比起福贵的不容易,我实在幸福太多。就让我载着乐观的心态,且歌且徐行,去寻找活着的意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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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悲惨世界读后感高中生通用

全文共 10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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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付出竟然可以超越血缘关系,面对一个失去母爱,过着奴隶般的生活,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小女孩,他会以亲人的身份出现来解救她,尽可能的创造爱的环境来让这个小女孩感受人间存在的温情。他用全部的爱来弥补女孩残缺的内心。这是一个苦役犯冉阿让的崇高行为。

“苦役犯”这个名称就像是个火红的铁器重重的打压在冉阿让身上,顿时冒出了刺鼻的烟气,留下的痕迹永远也无法消除,它就是一个疮疤。直到他死去还是没有改变身份,仍是带着苦役犯这个不了磨灭的身份称号离开人世。是的,曾经他因为犯过错误,这个错误在今天看来是多么的微不足道啊,因此受到判处19年的劳役的惩罚,可是自从遇见神甫后,他改变了,彻头彻尾的改变了。摒弃了之前在牢里埋下的所有恶念,以一副全新的面貌出现,而改名字也是洗心革面的表现之一。从此那个苦役犯的恶劣品质逐渐的离他远去,可以说这个是个虚称。可是人们好像很喜欢记着别人曾经犯的错误,而很容易忘记别人的好。永远也忘不了给冉阿让戴上“神圣的光环”!当然他自己也没有忘记!

一直以来冉阿让对待珂赛特是慈爱的,竭尽全力来爱护她,保护她,两个人相互分享来自彼此的爱。大概存在太大的年龄差距,使得父女间的游戏很少,但这个不善言辞的父亲总是以简单而仔细的行为使他的小天使快乐、无忧无虑。他既是珂赛特的父亲同时也是她的母亲。他依然在默默地付出,不求回报地付出着。

他是位坚韧无言的老人,决定要做的事情从来都不是通过言语来传递的,一切的打算都早已呈现在脑海里,冒着生命危险去救一个叫马吕斯的年轻人,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去救,因为他是珂赛特喜欢的人吗?徒步走在充满危险的下水道里,随时会因为判断错误而走入死尽头,随时会陷入沉积着淤泥的水坑,何况还背着受伤的马吕斯,在几乎面临失去希望的时候,他整个人被水掩埋,下身陷入淤泥中,但他始终没有打算要抛弃年轻人一个人一走了之。凭着准确的判断,这才一次又一次的远离死亡。尽管是个老人,但他的力量永远是那么的强大,永远没有放弃,这都来源于对珂赛特的爱。

他太爱她了,不舍得她离开他,偶尔这个老人也会自私一回,为了满足自己占有珂赛特的欲望而采用一点点小手段让珂赛特和马吕斯分开,但是他的“反抗”并没有持续很长时间,他心里住着的天使已经成为了别人的妻子了,他祝愿她得到了幸福。那股阳光清泉已经离他远去了,一下子老人失去了存活的精神支柱,我想他的心里应该既是快乐的又是空虚的。空空的,感觉像是丢了一件宝贵的珍品!

冉阿让对珂赛特的感情赛过了真正的父女之情。最后老人是带着幸福进入天堂的!他不会再被“苦役犯”打扰纠缠了!他走得很安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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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高中生《简爱》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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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当时的社会环境和简爱简小姐的心理变化读起,简小姐从小由于家庭的变故,被寄养在里德太太的家里,她成了外来人口,在这个贵族家庭,这个如丑小鸭一般的小姑娘处处受欺凌,但她从来不消沉,总会给他们以反击,为自己争取尊严的公平。只有家里的仆人贝茜称呼他为“简小姐”对他倍感呵护,这位朋友就是当初他所谓的伙计。

用一首悱恻哀怨的悲歌来描写简爱生活的艰辛吧:她的双脚疼痛,四肢无力,路远迢迢,山岭荒芜,天上没有月光,唯有苍凉暮色,就要笼罩可怜的孤儿的旅途,为何让她一人远离家乡,来到荒野茫茫,苍岩叠叠之处,人心险恶,唯有善良的天使,注视着可怜的古尔德脚步。夜晚的微风,从远处轻轻的吹来,万里无云,只有晶莹的闪光,上帝慈悲,赐福与人,给可怜的孤儿以安慰和希望。然而,这个可怜的孤儿从没有放弃过,为自己的生命不断注入力量。她和其他的贵族小姐一样的读书习字,最后教书,与期不一样的是,她的读书是不断的强大自己,而不是炫耀自己。

再后来,她在这样黑暗的环境里,也长大。当她第一次面对自己的感情时,为着对爱情的神往,对感情的执着,他深深地爱上了温文和婉的罗切斯特先生,但是,上帝依然捉弄了他,让她的爱情也经历了崎岖和不堪,当罗切斯特先生双眼失明时,是执着让他不离不弃的留在他的身边。而当时的她,用他的话表达为:“你以为我平穷,相貌平平就没有感情了吗?我当你发誓,如果上帝赋予我财富和美貌,我会让你无法离开我,就像我现在无法离开你一样,虽然上帝没有这么做,可我们在精神上依然是平等的。”这就是他的爱情观。平凡里透着伟大。

才觉得人生真的是因为有奋斗才有魅力的,他绝对不是偶然的恩惠,只有不断地向自己的目标看齐,才有实现它的可能。生命才会发光。不要因为自己的梦想卑微,不要因为自己当时的微不足道,也不要为自己的无能为力而自卑不堪,即使这个世界抛弃了你,只要自己不放弃自己,学会与寂寞共舞,永远不堕落下去,梦想总会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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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论语高中读后感

全文共 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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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意思是说:“学了做人处事的道理,并在适当的时候印证练习,不也觉得高兴吗?志同道合的朋友从远方来相聚,不也感到欢乐吗?别人不理解你,而你并不生气,不也是君子的风度吗?”短短的几句话,包含了做人、做事、交友、处世的道理。在论语中,孔子表达的“学”,不仅仅是读书学知识,而是泛指学习做人处事的道理。孔子一生热爱学习,并且乐此不疲,一向到了晚年还刻苦钻研十分深奥难懂的《周易》,故有“韦编三绝”的美传。

关于学习的态度:孔子认为,追求学问首先在于爱学、乐学,这是关键。孔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即真正爱好它的人,为它而欢乐的人才能真正学好它。其次,学习要“默而识之,学而不厌”。即学习要有踏踏实实的精神,默默地记住学到的知识,努力学习而不满足。第三,是要专心致志,知难而进。

关于学习的方法。孔子在和弟子的交谈中多处提及学习方法问题,“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温故而知新,能够为师矣。”与此同时,孔子还异常强调学思结合,勇于实践。他说:“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只读书而不思考就会感到迷惑,只是空想而不读书就会精神疲殆。要求人们把学习积累和钻研思考相结合,不能偏废。

关于学习的目的。孔子认为,学习必须有明确的目的,重点在于“学以致用”。孔子说:“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意思是说,品德不去修养,学问不去讲习,听到正义的事不能去做,有错误不能改正,也就是理论和实际不能结合,这才是我们忧虑的啊。由此可见,读书的目的,不在于死记书本,而在于应用,在于实践。

以上是我学习《论语》后的一点感受,经过这次学习我才明白自我的知识面是多么的狭窄,让我有一种“人生处处尽学问,世间人人是我师”的感觉。今后,我必须要多看一些文学作品,提高自我的文学修养。本次学习,真的使我受益匪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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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国演义读后感高中作文800字

全文共 8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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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读完《三国演义》时,心中除了震撼还是震撼!那一幕幕的画面还在脑海中回放,就仿佛过了一个世纪。千军万马,势不可挡,而在我心中,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绝非是这些,而是被称为“乱世之奸雄,治世之能臣”的曹操!

一开始,我只是听人说曹操并非善类,但当我真正读完这本书时,才发现我错了。鲁迅说过,曹操是个大英雄,至少是个英雄,顺应了历史潮流,统一了北方,为三国乱世结束奠定了基础。虽然有人说他是奸雄,但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只有这样的人才能统一天下。曹操,字孟德,小字阿瞒,一生以汉朝大将军、丞相的名义征讨四方割据政权,为统一中原做出重大贡献,同时在北方屯田,对农业生产恢复有很大作用。他有着一般人没有的勇气,他“挟天子以令诸侯”,利用皇帝的名号,去指挥诸侯;他开启并繁荣了建安文学,给后人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史称建安风骨。我们学过的很多诗都出自他手,例如《观沧海》,《龟虽寿》等等。

曹操一生有许多战役,其中“赤壁之战”最著名,虽然曹操失败了,但并不能说明曹操的军事才能不好,失败原因的其中之一是曹操是北方人,他的军队也是。他们不习水土,必生疾病,这样会使战斗力大大下降;他们也不识水性,接受了庞统的连环计,最后却以失败告终,但即使这样,曹操还是这乱世的领导者,没有人能改变他。还有一场以少胜多的“官渡之战”,曹操奇袭袁军在乌巢的粮仓,继而击溃袁军主力。这一战奠定了曹操统一中国北方的基础。这一战胜利的原因是曹操奇袭乌巢的正确抉择,再加上袁绍的轻敌,才让曹军三四万人打败了袁绍的十万大军。不得不说曹操过人的军事才能,当我看到这的时候,我不禁说了两个字:漂亮!

可是,有才能的人总是离世的早。曹操身上有一种叫“头风病”的病,本来是可以医治得好的,但曹操的疑心实在太重了,华佗说要开脑壳动手术,曹操身经百战,经历了太多事情,他谁都不敢太过于信任,心中总是怀疑有人要害他。哎!无奈一代乱世枭雄,就死于对他人的不信任。曹操离世时才六十五岁啊!

三国,如果没有曹操,战争将会继续下去,曹操是应运而生,他所做出的贡献不是一点两点,我只想称他为——乱世枭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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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追风筝的人读后感高中800字

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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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没想过这是温柔又扎心的故事。被书名的文艺和忧郁感所蒙蔽,就像很多人会被风筝的象征所蒙蔽一样。我真的一直以为这是一部语言嘤嘤嗡嗡的小说。直到我从的书单中把它拿出来,下了死命令去读一样。

下死命令给自己去读一本书,这个经历仿佛多年前阅读《百年孤独》一样。而一如当初的是,这样的决定是正确。

阿米尔终于长大,终于从少年变成了中年。那个被所有人都理解成某类人的哈桑,却仿佛永远停留在记忆里。书中反反复复仿佛呢喃一样的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就像是一个魔咒,给每个人的心里都上了一个锁——关于锁住我们回忆里的单纯、善良和一成不变。

写书的作者,卡勒德·胡塞尼在出版小说后收到了很多读者来信,他说,在这些来信中看到了很多人讲述的故事——羞耻、负疚、后悔、爱情、友谊、宽宥和赎罪。

我想一个正常的人一定会被书中的某些情节、对话打动。我们被打动,是作为人唤醒了某些残存的东西。我说不上那是什么,但那些东西会让我继续努力生活。

政治的背景,宗教的环境,家庭的隐晦,秘而不宣的真相。当一切都被堆砌在一起,真的难以判断好与坏,真实和虚假。我们只是被推着向前走,仿佛望着风筝的去处在追,谁也无法知道那个方向是不是对的,谁也无法预判这里会不会有我们想要的答案。但如果是哈桑,一定会找到的吧?他就是拥有这样的力量,就是拥有这样让人相信的信念。那些让我们由衷嫉妒、艳羡和想要掠夺。

谢谢追风筝的人,谢谢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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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高中生观后感读后感大全

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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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是一部老少皆宜的作品,使我每每读起《西游记》都会情不自禁溶入那精彩的情节之中领略到了文字的魅力。

西游记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为线索,讲述了它们克服种.种困难,历经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了真经的故事。

在《西游记》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齐天大圣——孙悟空。孙悟空他天资聪敏,思想跟行动都敏捷如风,学得一身高强的法术,吹一口气,就能够七十二变,并且有法宝金箍棒,缩小如针,放大如铜棒,筋斗云一驾,就能够上天下地。但最让我佩服的还是孙悟空那宽容的心。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我想孙悟空真正做到了这一点。五百年前他大闹天空后被如来佛压在了五行山下,唐三藏只是撕去了符咒,让孙悟空重获自由罢了。就这点微不足道的恩情,他竟用自己的一生来回报。在护送唐僧西天取经的途中,他斩妖除魔,明察秋毫,为了唐僧有时竟舍命相救。在取经途中,孙悟空多次为师父排忧解难,唐僧却毫不领情,直说孙悟空无故伤人性命,多次把他逐出师门,但孙悟空不计前嫌,一次次宽容师父,定要坚守在师父身边。就拿“三打白骨精”那回来讲吧。白骨精三次化作人形来迷惑唐僧,唐僧是肉眼凡胎,不知她是妖精,看孙悟空三打化作人形的白骨精,便赶走了他,头也不回离开了。孙悟空被逼无奈,虽然回了花果山,但他没有因此怨恨唐僧,当他听到师父有难之时,毅然挺身而出,把师父救了回来,这才化险为夷。孙悟空可真是宽宏大量啊!

读完《西游记》,我明白了要有一颗感恩宽容的心,学会感恩一切,包容一切。如果人人都是如此,世界便会永久和平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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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余华《活着》个人收获读后感

全文共 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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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气读完,心中久久不能平静。泪水多次掉落。有道是男儿有泪不轻弹。但此时此刻我想说的是,命运怎会如此残酷?有种向苍天怒吼不甘的冲动,太多的不甘……

死亡不可怕,也并不以你的可怕而不来找你。真正可怕的是有些时候你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都一一离你而去,而你却一点办法也没有,独留自己一个人,就像本文主人公。

活着,短短一篇。朴实无华的第一人称平淡的道尽了他们的一生。故事从解放前一直到19世纪末。这不正是我们祖辈,父辈,都亲身经历过的那段岁月吗?也包括我们80后的那点有限的童年记忆。那样的年代,字里行间已经令人十分动容,而实际更是不敢想象……小时候常听起祖辈,父辈提起过他们的岁月……而我也仿佛跟随故事跟随儿时的记忆碎片在里面找寻他们的影子。如今,让人不经感叹,我已长大,你也白发,时间都去哪了?让人不胜唏嘘……

活着,活在当下社会是我们莫大的福气。和祖辈父辈以及书中的各种动乱,战乱,饥荒,疾病等等来比现今的我们可算得上是天上神仙的日子。这让我们怎能不好好珍惜呢?没有比活在当下更幸福的事了。好好活着,活出自己的精彩,把美好的.生活一直传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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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名著《活着》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10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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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一书讲述的是中国四十年代至六十年代一个富有家庭里发生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对夫妇,丈夫富贵,妻子家珍。由于吃喝享乐,沉迷于赌博,富贵最终把家里的财产输得一干二净。父亲因为他的堕落气得生病而死。从此,家破人亡,他们两口子不得不面对苦难的生活。

俗话说:“有果必有因”。富贵家境衰落,他妻离子散的悲剧是他走上堕落的不归路,成日不思进取吃喝赌博的结果。在此之外,还有别的原因吗?是不是他的父亲和妻子不关心他呢?答案是否定的。从书中我们可以看得出富贵固执的本性。他漠视父亲和妻子的多次规劝,执迷不悟,最终致使家境衰败、贫穷潦倒,天天过着痛苦的生活。他曾被民党抓住并差点丧命;他曾在被别人鄙视的环境中醒悟。也就是在那时候,他才反省以前的事,才真正懂得幸福的价值。影片中有一个关于他教训孩子的情节值得我们思考。“小鸡长大会成鹅,鹅长大会成羊,羊长大会成牛。”小鸡怎么能变成鹅呢?或许想告诉孩子,再贫困弱小的人也能成为生活的强者吧。是啊!生活虽然不是什么时候都尽如人意,但只要付出努力,拥有信心,明天将会更好。

另外,书中另一重要的人物——家珍又是怎么样的人呢?书中描绘她的部分虽没有富贵多,可是我们可以看出她是个既通情达理又温柔贤惠的妻子。人总是有喜怒哀乐的,家珍有时也生丈夫的气,所以她才在怀孕时带着个哑巴女儿回娘家。可是富贵那时候怎么知道家珍——一个已经把自己的生命交给他,一个夜夜哭泣劝告丈夫不要赌博的妻子正在家乡艰难地供养着孩子,并且期盼着他早点醒悟。要是没有毅力,没有信心,说不定这个柔弱的农村妇女早已经没有勇气生活在这世上了。这个女人的生命是很苦的,也是很坚韧的。怪只怪富贵这个男人不懂得珍惜她,所以他们俩才只能过着艰难困苦的生活。

富贵和家珍的故事伴着前进的历史走到中国建国初期。这期间,他们的孩子友庆被春生(他们的老朋友)骑车撞了。其实春生不会开车,却自以为是,结果这个可怜的孩子再也没有机会品尝妈妈给他做的12个饺子了。作为作者为什么安排了这样一个情节呢?是否想通过加深富贵和家珍的痛苦,来表现他们生活的毅力?我想除此以外,他还想提醒人们,做事时不要不懂装懂,否则酿成悲剧再怨天尤人也无济于事了,有庆的死真是令人扼腕叹息啊!

《活着》是一部意味深长的书,富贵和家珍夫妇的人生经历带给我们的启示是:生活就像是一条路,不总是平坦而笔直的。人只有一勇气、毅力和信心去面对和克服种种的挫折与不幸,体会幸福的不易与甜蜜,才会更加热爱生活,珍惜生命。活着是一种证明,是一种历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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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高中生围城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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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自己最近忙得失去自我了,还是其它缘由,读《围城》,对于方鸿渐的经历,潜意识里总觉得不真实,总觉得是假的,读到小说的最后了,还是觉得故事在铺垫,没有进入正文。也可能和我最近(不是最近,是一直)的生活状态有关系,我总觉得这个生活不是我的,我总在期待另外一种生活,期待另外一个我,另外一个他。

倒是最后钱钟书的夫人杨绛女士的附言更觉真实,不过也确实是写实。

方鸿渐之与四个女人鲍苏唐孙(鲍小姐,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其中主要的是唐和孙,虽然和唐小姐没有结婚,和孙结了婚,但是倒不能说她更爱谁。只是觉得男女之间的种种误会太可怕了,因为误会,因为面子,本来相爱的两个人竟然各奔东西。

偶然想到《婚姻保卫战》里面,最后的总结也是,夫妻之间不要死要面子,要互相体谅,该说的软话就要说,心里要时刻为多方着想。

围城,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但是从很多幸福的人夫妻,前辈,朋友的眼里,我相信还是要结婚的,婚姻的幸福是值得追求的。看了杨绛写钱钟书,就觉得很是羡慕。我就特希望我的先生也是一个才华横溢的人,但是又总怕自己没有能力去欣赏他的才华,不像杨绛女士那样有才气。在她的眼中,钱钟书的很多在常人看来的缺点,她都爱称为“痴”气,这其中凝聚着多少爱,多少包容啊,夫妻能做到这样,也就心满意足了。万万不能像方鸿渐和孙柔嘉那样,本来心里还是想着对方的,但是在一起的时候,就互相伤害,什么硬话都能出口。

夫妻间,不能什么话都说的,伤感情的话尤其不能说。

引用一篇别人的书评,要比我的深刻得多,我这只是看到了表面的荒谬,没有体会到内里的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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