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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高中生汇集20篇

运动会是增强学生健康意识的重要方式,接下来小编搜集了《活着》读后感高中生,欢迎阅读查看,希望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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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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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淳朴而纯实的人们,为了活着而在奔波,为了活着而在努力奋斗。在夹缝“炼狱”中生存,本道生活太过不易,经历太多生生死死,经历太多喜悦苦痛,大喜大悲之下,最终萦绕在心头的是看清一切的淡然。合上书,抚平自己心中微微泛起的叫做“苦郁不平”的涟漪,认真思考起来。“活着”这个词的本身其实就是对于《活着》这本书最好的诠释吧。

活着,那到底什么才是活着呢?是一生璀璨辉煌,名利双收,就此走向人生巅峰?还是吃喝不愁,放飞自我,肆意挥霍?还是穷苦一生,茫然无助,默然忍受坎坷一生?不,都不是!活着,是繁华落尽一片萧瑟中对生命意义的终极关怀,是以活着为基本目的而产生对生命本身的一种要求。

福贵想活着,于是他就去做了,努力的活着!翻看《活着》一书的评论,是微微有点诧异的。我并不喜欢去反驳别人的想法,但我真的不太认同“富贵的后半生是一种麻木的苟活”的这一类的想法。福贵只是芸芸众生的一员,他有着去补偿他过去所犯下的错误的权利,同样,他也可以有着过一个平凡的生活的权利。前半生,福贵欺民霸市,目无尊上;后半生,他戾气全无,只想为自己的后半生而打拼。福贵想活着,于是他在经历了一次次伤心苦痛后选择了坚强去忍受。曼德拉曾经说过:“生命中最伟大的光辉不在于永不坠落,而是坠落后总能再度升起。我欣赏这种有弹性的生命状态,快乐地经历风雨,笑对人生。”所以,像福贵这种有弹性的承受生活的所有苦难,能接受自己从高处跌落下来的落差,还不足以证明他的努力,他的奋起吗?难道就因为福贵在后半生并没有活出我们期待中的样子,就因为他的沉默忍受,而把他的行为看成是一种“麻木的苟活”吗?不,他能度过生命中的所有不幸,这是他对待生活的态度,一种始终不会出现“绝望”的态度。曼德拉不就这么说的吗?“你若不屈服,这世界又能把你怎样”?

《活着》用一种很平静,甚至很缓慢的方式,将人们在阅读可能存在的一个又一个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幻想逐个打碎。而余华,就像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残酷的本质从一层层的假象里剥离出来。记得余华在他《活着》一书中写到: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就是对感动深刻的理解。真正在苦难的拷打下刻画出的轮廓是坚硬与无奈的,更是无声的。因为习惯苦难,习惯到自己都不觉得它是苦难。福贵经历了太多的坎坷,习惯到最终把自己都当成了一位人生的看客。

福贵生活的时代背景可能就带有点灰色低沉色彩。从国民党统治后期到解放战争、土改运动,再到大炼钢铁运动,自然灾害时期……虽小说有意淡化了社会政治背景,但是这样反而更容易让我们看清楚福贵想挣扎却愈发挣脱不开的无力,看清苦难下一种最原始的生存状态,也因此,让我们更近一层地去感受福贵的忍耐之路的心酸历程。也许,一个人前半生的罪过要拿他整个后半生来赎还,也许一个人不能选择生活的因,一个人生活的果却可以去选择。所以活着的人本身就是伟大的,他战胜了太多的存在和不存在、发生和没有发生的意外。

活着又何必多言。余华在自序中说道:“‘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当我们学着去忍受,当我们学着去用乐观承受生命之重,当我们把活着当成一种责任,那么苦难和悲痛也就不再有刚提起苦难和悲痛的那般苦涩,自然生活中也就不再存在绝望。“千钧一发”大概就是在说这样一种对苦难的巨大承受力吧。活着,责任,乐观,坚持,所有的词汇合起来让我有了一层新的领悟。

淡然!是晚年福贵给我最大的感触。岁月的磨练让心灵在尘埃中洗尽铅华,洁白纯净。游览过万千世界,经历过生命的倾盆暴雨,凝聚而成的却是生命的一泓清水,给似水流年增添了柔和,让生命在落叶中安享静美。恬静的年华里,不再问花开几许,只问是否浅笑安然。一人一牛,乐的安然自在。

整个故事已经读完,人物的结局也已经了解,心中的涩然久久未平,但晚年福贵心中的淡然也算是给我们读者的一丝丝欣慰了吧!

说到这里,我开始感激我现在所拥有的一切,比起福贵的不容易,我实在幸福太多。就让我载着乐观的心态,且歌且徐行,去寻找活着的意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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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余华《活着》个人收获读后感

全文共 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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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想先看影版,看到书架里的书就点开一口气读完了。高一时的语文卷有一个老福贵牵牛福贵的片段,才知道这是选自《活着》第一次听说这本书。其实,我很早就接触余华的这部作品了,小时候看过电视剧《福贵》,开头以为是喜剧,没想到越看越悲,每一次甜美的剧情只是为了下一个更悲的剧情做铺垫。我爸有个习惯,总是爱把喜欢的电视剧再看一遍,福贵就是在我爸多次追剧的影响下,我已经明络了大部分情节。我感觉福贵这部剧拍的很好,很多片段都把小说里的情结演活了。尤其是有庆死的时候,福贵埋有庆看的我心都要碎了,电视剧里还原度还是很高的,我也一定要去看看影版。

印象中,电视剧里的结局苦根没死,骑在黄牛身上,福贵牵着牛走在路上…书里,真的很现实,很让人难过。福贵爹娘、有庆、凤霞、家珍、二喜最后连苦根也离福贵而去,只剩下福贵一个人了,经历了大起大落的人生,最后孤独老去。福贵只是那个年代的一个人物缩影,我想,晚年福贵其实并不可怜,他经历了那么多事情,慢慢找回了真正的自己,不去赌,努力生活,疼惜家珍和子女,一直努力的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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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高中生《红楼梦》读后感

全文共 7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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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是成功的。除首联外,句句都似非写月,但句句与月相关。用词典雅含蓄,设意新奇别致。尤其是颔联,对仗工稳,言浅意深,堪称精妙。它最大的优点,是切合香菱自己的身世,借咏月而怀人,流露了真情实感。这样,诗就不是空洞的而是有内容的了。香菱的成功,一方面说明了她自己的聪明与优雅素质,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一个道理,即小说四十九回写众人看了她第三首诗所说的“无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如此,香菱住在大观园里更为名正言顺,她做副册第一人也就顺理成章了。

红楼梦》中有许多诗词,这是今天读者的阅读难点之一。许多人草草看过,以为作者无所用心,这是可惜的。书中诗词,往往是与故事情节融为一体的,每个人的诗作都有自己的特点,表现了不同人物不同的思想性格。有些诗作,还点明了人物的处境与命运归宿。如上引香菱诗第三首中的“精华欲掩料应难”,实际就是在说香菱目前的情况。因此,仔细品味书中诗词,也是欣赏《红楼梦》的乐趣之一。

曹雪芹借写香菱学诗,还表达了自己对诗艺的一些看法。他特别强调诗要有新意,要寄情寓兴,不能以词害意,这是一种通脱明达的认识。从课文中,读者还可以了解到作者比较欣赏唐人诗作,如王维、杜甫、李白等都是曹雪芹心仪的优秀诗人。

香菱要学诗,不拜身边的宝钗为师,却去找黛玉,这也是合乎小说情理的一笔。宝钗博学多才,诗也写得不错,但她并不看重这个,认为“女子无才便是德”。而且,宝钗生性沉稳,不喜欢太麻烦的琐事,所以香菱是不便向她学诗的。黛玉虽然生性孤僻,喜散不喜聚,却也有热情大度的一面。她指导香菱不厌其烦,循循善诱,而且言简意赅,所以香菱才能很快悟入门径,获得成功。黛玉的这种表现,是她性格中另一侧面的反映。从某种角度说,黛玉比宝钗其实更容易相处,也更同情弱者。

课文中写到的其他人物,如探春、湘云、宝玉等,着墨不多,都是陪衬人物。但作者轻点淡染,也颇见精神。如写湘云健谈、探春机敏,就符合她们一贯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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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国演义读后感高中作文800字

全文共 8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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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读完《三国演义》时,心中除了震撼还是震撼!那一幕幕的画面还在脑海中回放,就仿佛过了一个世纪。千军万马,势不可挡,而在我心中,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绝非是这些,而是被称为“乱世之奸雄,治世之能臣”的曹操!

一开始,我只是听人说曹操并非善类,但当我真正读完这本书时,才发现我错了。鲁迅说过,曹操是个大英雄,至少是个英雄,顺应了历史潮流,统一了北方,为三国乱世结束奠定了基础。虽然有人说他是奸雄,但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只有这样的人才能统一天下。曹操,字孟德,小字阿瞒,一生以汉朝大将军、丞相的名义征讨四方割据政权,为统一中原做出重大贡献,同时在北方屯田,对农业生产恢复有很大作用。他有着一般人没有的勇气,他“挟天子以令诸侯”,利用皇帝的名号,去指挥诸侯;他开启并繁荣了建安文学,给后人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史称建安风骨。我们学过的很多诗都出自他手,例如《观沧海》,《龟虽寿》等等。

曹操一生有许多战役,其中“赤壁之战”最著名,虽然曹操失败了,但并不能说明曹操的军事才能不好,失败原因的其中之一是曹操是北方人,他的军队也是。他们不习水土,必生疾病,这样会使战斗力大大下降;他们也不识水性,接受了庞统的连环计,最后却以失败告终,但即使这样,曹操还是这乱世的领导者,没有人能改变他。还有一场以少胜多的“官渡之战”,曹操奇袭袁军在乌巢的粮仓,继而击溃袁军主力。这一战奠定了曹操统一中国北方的基础。这一战胜利的原因是曹操奇袭乌巢的正确抉择,再加上袁绍的轻敌,才让曹军三四万人打败了袁绍的十万大军。不得不说曹操过人的军事才能,当我看到这的时候,我不禁说了两个字:漂亮!

可是,有才能的人总是离世的早。曹操身上有一种叫“头风病”的病,本来是可以医治得好的,但曹操的疑心实在太重了,华佗说要开脑壳动手术,曹操身经百战,经历了太多事情,他谁都不敢太过于信任,心中总是怀疑有人要害他。哎!无奈一代乱世枭雄,就死于对他人的不信任。曹操离世时才六十五岁啊!

三国,如果没有曹操,战争将会继续下去,曹操是应运而生,他所做出的贡献不是一点两点,我只想称他为——乱世枭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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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家的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8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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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这本小说是我读的最快的一本。我读书的速度并不快,但这本书两天便读完了,我自己都有点惊叹这个速度。我想原因有二,一是有任务在身,必须快速读完,二是这本小说确实十分有吸引力,看着看着就全身心融入进去了,等回过神才发现原来已经看了这么多了。

巴金的《家》这部小说,以四川成都为背景,写出高家这个很有带表情的封建大家庭渐趋腐朽的过程,其间表现了觉民兄弟和一群新青年奋起反抗以及深受封建礼教毒害的女性的悲惨命运,控诉了封建制度对生命的摧残,歌颂青年一代的反封建斗争以及民主主义的觉醒。

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就是高家三兄弟了。虽然他们是兄弟,但性格差异很大,所以对比起来就很有意思。

首先是觉新,觉新是一个很可怜的人。他本来也是一个有这自己的梦想和心爱之人的人,但由于封建大家长早就为身为长房长孙的他规划好了一切,安排了他的工作和妻子,觉新没有反抗,家庭的重担落在他身上,他也默默承受。他开始用敷衍的方法来与长辈相处,以避免冲突。于是觉新的朝气与青年梦想被生活磨尽,他处于极度的痛苦之中。后来又因为他的懦弱,妻子在生下二胎后死去,觉新才觉醒,帮助觉慧离开高家。觉新信奉着“作揖主义”和“无抵抗主义”,深受封建毒害但又受一些新思想影响,可悲又可怜。

然后是觉民,觉民是我最喜欢的一位,带金丝眼镜,温文尔雅,比觉慧理智,又比觉新勇敢。为追求爱情,逃出高家,坚决抗婚,最终取得胜利。他是介于觉新与觉慧之间的人。

觉慧可以说是三兄弟中觉醒最早最彻底的一个,或许是因为年少而无畏,受封建影响不深入。觉慧藐视等级制度与丫头鸣凤相爱,反对包办婚姻支持觉民逃婚,大胆揭穿迷信的捉鬼、血光之灾等邪说,最后义无反顾地从封建大家庭出走。但我又觉得觉慧身上还存在着他所出身的那个家庭和阶级的思想印记,比如他对待鸣凤的态度,一边表示着自己的爱慕,说着并不在意鸣凤婢女的身份,但一边又想着要是鸣凤处于琴的地位就好了。如果他没有封建等级观念,或许根本不会这样想,所以我觉得觉慧并没有完全跳出封建的桎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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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活着》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10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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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辰,在空中寂寞的亮着,那点点的冷光,诉说着黑夜:“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战胜黑暗的光明,是生命的坚持。

活着》其实很简单,它只是讲述了每个人无时无刻不在做的事——活着,或者说更好的活着。

《活着》却又很复杂,它将人们放置在了一个充满苦难的时代里,将“活着”最宝贵的信念,完全地剖析在人们面前:以回忆的姿态,去深刻地体会“活着”,艰辛,本然,宁静。就如林荫下的福贵,牵着老牛,念叨着亡故妻儿的名字,依旧充满感情,仿佛他们从不曾远去。

文章的主人公福贵,一生坎坷波折。当所有的亲人都先他而去,亲情的美好被死亡无情的撕碎,他以一种超乎想象的坚毅与执著活着,没有被厄运打垮,扼住了生存的咽喉。

读过《活着》,看到福贵的亲人一个个死于病痛和意外,生死别离剜割着福贵的心,福贵依旧没有放弃,由纨绔子弟变成了有坚定信念的人。由主人公的信念引发了我对生命的思考,对活着的感悟。

文中的活着,决不是无目的地延续生命,而是为了心中的信念,将活着演绎为生命的升华,去战胜一切失败,痛苦,永不放弃希望。

为了活着而活着。

当一个人在经历过生死困境,认识到生命的不易,当活着成为一种信念,而非只是想着自己的功名和后人的褒贬时,人们也许就会像福贵那样:独自一人却不孤寂,因为他能从自然中所有有生命的东西身上找到生命的活力,活着的快乐;也许就可以做到,对于自己的过往,那生与死的别离处之泰然,因为活着已成为心中最坚定的信念,看透活着的真谛,不会因生死别离而有所动摇;也许就可以做到夕阳西下,与老牛相依的淡泊、宁静。

活着是一种本能,是生物本源中对生命的敬畏与向往,活着是纯净美好的,是本真质朴的,人就是为了活着而坚定不移地前进,不论前方是黑暗还是光明,是荆棘密布还是鲜花绽放。人是为了活着而活着——在活着本身面前,其他一切都不足以成为理由。

回到现实中来吧,文中福贵的时代早已过去,福贵的生活方式早已不适合现在的社会,我们不可能像他那样活着。我们应该做到保持本心,认清自己的目标,用尽全力去做真正有益于自己和他人的事,创造自己的价值。在一切困境面前,像福贵一样,永不放弃,为了活着而活着。

放下书,已是正午,秋天金色又带些收获气息的凉爽的风,混着温暖柔和的阳光落在窗沿,吹起窗帘,一阵阵起伏跌宕。心中涌起一股对生命从未有过的强烈力量,对活着的强烈信念——一切如此美好,我们有什么理由抛下这一切轻言放弃呢?

林荫下,一个瘦小的老人和一头老牛,朝着太阳,渐得渐远。

好好的,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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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大学生《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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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这个读后感我不想写,为了和儿子的约定,我不得不第三次重新走进余华的世界。四个小时,八万字的《活着》从我心底平静地流过,不起一丝波澜,我开始分析自己平静的原因,那种初读的感慨万千,仰天无语去哪里了?

大概五六年前,第一次读《活着》,是在沈阳出差,边吃饭边读书,我一下子走进了主人公富贵的世界,跟随他经历一个个亲人离去,看一会儿便仰头望望星空,让思绪任意的流淌,一种无言的沉重压的我无法释怀,一杯酒下去,接着感伤无限。

这次阅读后的平静是我没有预料到的,“是我的内心麻木了吗?没有。”我回答自己。现在的我已经走过了通过富贵的悲惨来彰显自己幸福生活的阶段。如果第一次阅读我写读后感,一定声情并茂,情感满腔,对富贵的遭遇给予最大的同情,对富贵在所有亲人离去后的淡然给予最大的肯定和敬仰,并感同身受。这也是大部分读者的情感。

富贵的人生没有波澜壮阔,如果用笔调去描绘,它一定是黑白的,任何其他颜色都无法添加进去,如果是一碗汤,它一定是苦的,余华吝啬地加一点滋味进去,也是为了发酵过后有更多涩的味道。

富贵的经历是那一代底层人民共同的回忆,经历解放战争,大跃进,,那是一段怎样的历史啊,作为底层人民的富贵,在历史的大潮中随波逐流,哪有资格和能力来改变自己的命运,除了承受,忍受,无奈的面对还能做什么。所以我不会去赞扬富贵失去所有亲人后的淡然,我只是哀伤那一段苦难的历史。

《活着》无疑是一部深邃的作品,它告诉我们,人对苦难的承受力是无限的,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在我们没有经历更多的苦难之前,无论感觉自己有多么深刻,也是没有资格讨论如此一个广大而沉重的话题,在真正的苦难来临时,一切都会烟消云散,我们要做的,除了无法逃避地面对,哪怕有一丝的坦然自若,便无愧此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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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高中生阅读昆虫记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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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是法国人法布尔写成的。上面记载着栩栩如生的昆虫。有它们的景况、昆虫的进食……记录的动物是在是太多了,我数也数不清。

以前,我一直以为萤火虫是吃草的动物,可是我看了昆虫记后,我才知道,它是喜欢吃的食肉动物他有两片变成钩状的颚,十分锋利,却细的跟头发一样。我们都看不见,必须借助显微镜才能看到,弯钩上有一道细细的槽,它像人类奇妙的外科手术一样,对猎物注射麻醉药,使它失去知觉。它还有一盏灯,晚上的时候更利于捕猎。我们也可以抓萤火虫,晚上它可以当我们的小灯用。

我很喜欢昆虫,只有看了昆虫记,我才知道更多的昆虫知识。了解了萤火虫的资料,我还知道萤火虫会发光,属于自然光。这都是靠法国人法布尔告诉我们的。我可以真正了解萤火虫。

有着致命毒液的朗格多克蝎子,它的毒液战无不胜,就连好像刀枪不入似的大孔雀蝶也不是它的对手,还有一些毒液也很厉害的毒虫也不是它的对手。可想而之,朗格多克蝎子的毒液是多么毒。还有一些毒液也很厉害的毒虫也不是它的对手。但是,幼虫对它的免疫力是很高的,幼虫被刺中后并没死,它真厉害。蝎子一般擅长爬墙,以后旧屋子的缝隙中一定不能碰,说不定碰上什么有毒的害虫一类的东西呢。

当我看到朗格多克蝎子的毒液有那么强时,我真很害怕。现在我终于知道了蝎子的危险,它可真毒,居然会放毒液,毒素还那么强,蝎子也是一个害虫。他还攻击人类,它真是十恶不赦,可恶之极。长大后,我一定要了解更多的蝎子知识,让它消失。但是有的蝎子不坏,要好好保护。

法布尔很认真,让我们了解更多的知识,谢谢法布尔。

我喜欢《昆虫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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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高中生观后感读后感大全

全文共 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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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岁的高耀洁已经是一位步履蹒跚、腰背佝偻的老人,但她在实现“但愿人皆健,何妨我独贫”的民间防治艾滋病之路上却迈着坚定的脚步。70岁才开始做防治艾滋病工作,能做到什么时候呢?面对这样的疑问,高耀洁的回答是八个字,“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句常见的书面语让录制现场的观众潸然泪下,自1996年她开始自费进行艾滋病预防和救治工作,已经走访了河南100多个村庄,见到1000多个艾滋病患者。把自己的全部收入都用在了艾滋病防治上,家里仅有的一台电脑还是别人捐赠的。从20__年开始她将主要精力放在对艾滋遗孤的救助方面,至今已花费8万多元,无偿资助了164名艾滋病孤儿。20__年7月,作为中国民间防艾第一人,高耀洁获得了“亚洲的诺贝尔奖”_亚洲拉蒙_麦格塞公共服务奖。面对艾滋孤儿一双双无助的眼睛,本已弱不禁风、应该颐养天年的高耀洁爆发出了巨大的生命能量,但在节目录制现场,高耀洁却脆弱地在舞台上落泪,“从现在再过55天,就是8年,我介入艾滋病已经8年,在这8年的岁月中间,酸辣苦甜不敢想,很多事情让人不敢想。”但她是母亲、是医生、是艾滋病人心头的阳光,她还要继续宣传、写书,并抓紧时间想办法解决孤儿的“生存问题、教育问题和心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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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家的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7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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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是巴金激流三部曲之一,也是最能反映出巴金先生具有反抗革命精神的一部小说。巴金先生生活在一个封建的时代中,他身处的环境是旧的,但是他的思想却是新的。

当代青年们有很多人嫌弃学习辛苦,对学习充满厌恶,逃课、逃学、被劝退以及被开除是常有的事情。可是青年们啊!也许你们还没有读过《家》这一本书,读过之后你们就会感谢上天把你降临在了这个命运可以掌握在自己手里的时代,“我命由我不由天”在我们这一时代成为了现实。每个人都有了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公平”二字,在这个时代发挥的淋漓尽致。

可是你们了解吗?在《家》这本书中,当时的封建社会,人一生下来就有三六九等、贵贱之分。有的人高高在上,有的人却低贱如泥——就如鸣凤、高忠这样一生下来就被贴上仆人标签的可怜生命。由于封建时代的压迫,使他们没有梦想,没有目标,没有追求爱的权利,甚至没有自由和作为人的最后一点尊严。还有人为了生计,不得不为了供富人取乐而让自己烧得满身是伤——就像龙灯玩宝的那个年轻人一般,被高公馆里的五少爷拿着花灯,烧得满身是伤,疼痛不已,却不能反抗。他用自己的痛苦换来了富家人的快乐,以及仅供自己维持生计的“赏钱”。而高公馆里的人丝毫没有同情之心,无论是主子还是仆人,都笑得不亦乐乎。哪怕连觉民、觉琴这样的新青年都心如止水,毫无感想。唯有觉慧一人,对玩儿龙灯的人感到深深的同情,以及对高公馆五少爷的所作所为感到愤怒。他抱怨到“难道你们的幸福要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吗?”可是有谁能够体会、理解觉民这番话?

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们,我们怎能不把握当下,珍惜韶华。命运在我们自己手中紧紧地握着,可以有目标,有梦想,甚至还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将它实现。同学们,让我们共同努力,做当代的好少年,为祖国的蓬勃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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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高中生红楼梦读后感

全文共 10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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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八岁时,常看见妈妈或是姥姥,抱着一本《红楼梦》不分昼夜地读,读得如痴如醉。令我很不解。“一本平平常常的书,有什么好看的?”

“你不知道”姥姥嘴里说着话,但是眼不离书,“《红楼梦》好看得不得了!它包罗万象,医学、文学、政治、艺术,都……”不等姥姥说完,我就摇摇头,走了。

那时的我,理解不了姥姥和妈妈的想法。只觉得这本罗罗嗦嗦的书,一点魅力也没有。

直到九岁多时,我再拿起那本书,才尝到了一点“满纸荒.唐言,一把酸辛泪”的滋味。

《红楼梦》用一段爱情故事做背景,让我们了解了明末清初时一个皇宫贵族家庭兴衰的故事。用细腻的笔墨:人物的言谈举止中的每一个细节,让读者了解到了每个人物之间微妙的关系、促成最后结局的原因。

正如姥姥所说,《红楼梦》包罗万象。举例:医学则有:王太医为黛玉诊脉时道:“肝阴亏损,心气衰耗,只因六脉借弦,因平日郁结所致……”;文学则有:诗词。如:宝玉的《红豆曲》: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开不完春柳春花满画楼。睡不稳窗风雨黄昏后,忘不了新愁与旧愁……、黛玉的《葬花吟》: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睡怜?游丝软细飘春谢,落絮轻毡扑绣帘……;政治则有:贾政执政遇到的种.种问题:他一心想做一名清官,但却管不住手下的人去做坏事、薛蟠在外面闹了人命案,官方的处理;艺术则有:兄弟姐妹们讨论绘画、书法;其中还谈到了当时的种.种礼节等等。总而言之,《红楼梦》中包含的东西实在太多了。

其实,对于《红楼梦》,根本就不存在什么“读后感”。红楼梦是读不完、读不懂的。作者曹雪芹,把每个细节都安排得那样周全,每个人物都塑造得那样鲜活、栩栩如生。走近《红楼梦》,接触《红楼梦》,给人一种梦幻的感觉,让人漂浮在“开辟鸿蒙,谁为情钟”“满纸荒.唐言,一把酸辛泪”的幻境中。在《红楼梦》中,处处都充满玄机。如:贾宝玉与长相相同的甄宝玉,姓氏换成谐音字就成了“假宝玉”和“真宝玉”。这难道是曹雪芹在暗示:贾宝玉不是真正的人,而是历经红尘中悲欢离合的一块石头?这些令人疑惑的事情,难道都是曹雪芹安排好的?所以,当我暂时放下《红楼梦》时,这些众多的思绪涌上心头。《红楼梦》把我迷住了。让我懂得了有团聚必有分离,有欢喜必有悲伤。也让我知道了世界的复杂,懂得了为人要谦和、好学、善良、守信,懂得了只有自己实践、积极进取才能干出一番大事业。但是,让我懂得的这些道理,都隐藏在《红楼梦》的字里行间、每个人物所受到的教训中。也许,这就是《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吧!

以前觉得十分陌生、对它毫无兴趣的《红楼梦》,已经渐渐成为了我的朋友。我也渐渐理解了姥姥和妈妈。也学着她们,慢慢地走入《红楼梦》,体验那种梦幻的、懵懂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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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平凡的世界读后感800字高中

全文共 9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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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以此书,献给我生活过的土地和岁月”,翻开《平凡世界》这本书,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这句话。这是路遥的绝笔之作,在书里,我们更能深深感受到,路遥对于生活的那份执着与热爱,他倾注了毕生的心血和情感,用生命诠释着每一个文字,特别是着力塑造的人物的真实形象常常影响着我对平凡人生的理解和感悟。

平凡的世界里,有一群不平凡的人,这群不平凡的人,组成了这平凡的世界。每翻到这本书的任何一个人物或者一个故事,读后都会让人浮躁的心静下来,重新得到洗涤,更会被书中每一个人物的命运牵绊着,引起共鸣。

我很喜欢书中的两个人物:孙少安和孙少平。哥哥孙少安性情淳厚朴实,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脑袋灵活,勇于进取。他虽经历重重磨难,但从没有放弃也没有退缩,凭借着自己坚强的毅力和智慧的双手,乐观地去生活,最终让自己和自己在乎的人都过上了好日子。弟弟孙少平更是可爱,他虽在上学时受尽了无数的磨难,甚至在填不饱肚子的情况下仍坚持着自己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求,作为读者的我除了隐隐的心疼,多的是敬佩。最终这位了不起的年轻人终于勇敢地走出农村,奉献着自己对生活的热忱,在煤炭事业中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虽然这只是文学创作,但它却与现实是那么惊人的相似。他们的性格各不相同,但有一个共同的优点,就是这对兄弟都有一颗善良、进取的心。虽然出身贫寒的家庭,但正是这贫寒造就了他们的坚强。

虽然这只是文学创作,但它却与现实是那么惊人的相似。人们常说,不吃苦中苦,难为人上人,只有经过苦难的磨练才能取得成就。这将对我们以后的人生道路上带来很大的益处,虽然我们都是平凡人,但我们不能因为平凡而不去生活,我们要在自己平凡的生活中,勇敢的挑战,努力的进取,在平凡中用自己的智慧和双手创造出不平凡。孙少安和孙少平的成功和坚持,都源于对生活的爱,才让他们一直对生活抱有激情,直至越挫越勇,走向成功。

重温《平凡的世界》,不仅净化了我的心灵,也让我意识到了一个平凡的人怎样才能获取生活的认可——那就是永葆自己的真诚和善良。作为一线的教育工作者,我们的工作虽平凡,我们的对象就是一群可爱的孩子们,祖国的花朵们;只要我们对孩子们付出全部的爱,精心呵护、培养、让他们快乐地成长、成才,那我们收获的将是最大的不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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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家的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7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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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巴金先生的代表作之一,《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生动地展示了青年一代的觉醒忽然封建势力的没落,是文学的里程碑。

觉新是这部小说里塑造得最成功的一个人物。由于他处在长房长孙的位置,因此,为维护这个四世界同堂大家庭的“和睦相处”,他凡事都采取“不抵抗主义”。他与他的梅表妹有一段美好的恋情,但是在这个封建大家庭里,婚姻大事是不由得他们作主的。他的父亲为他做了亲,他没有反抗,有的只是默默地接受父亲为他安排的一切。虽然他的内心十分痛苦,但他不敢说一个“不”字。而后他与妻子瑞钰成了亲。祖父死后,陈姨太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许瑞钰在家生孩子,叫觉新送她到城外去。这事对觉新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但他还是接受了,结果封建迷信吞噬了她的生命。而在这之前,他的梅表妹也因为他,郁郁寡欢而死。然而对于这一切悲剧的发生,他无力反抗,甘愿继续痛苦地过着“旧式”的生活。

小说中的另一个典型角色觉慧,觉新的弟弟,却有着与他哥哥完全不同的性格。小说典型地塑造了觉慧这个大胆幼稚的叛逆者的人物形象。他积极参加了学生联合会组织的的反帝反封建活动,猛烈抨击封建家庭。在婚姻问题上,他敢于冲破封建等级观念,毅然和丫头鸣凤相爱。对于长辈们装神弄鬼等迷信行为,他也敢于大胆反抗。最后,他义无返顾地走出了家庭。

《家》还重点描写了几个有着不幸遭遇的女子形象——梅、鸣凤和瑞珏。这三个女子虽然性格不同——梅悒郁,瑞珏贤慧,鸣凤善良却柔中有刚;她们的社会地位也不同,但她们的悲剧结局却是相同的。作品通过对这几位女子悲剧遭际的描写,,进一步控诉了封建礼教以及封建道德对弱小、无辜、善良的人们的,强化了全书主旨。

《家》是一部充分体现了巴金创作成就和风格的优秀作品,它充分显示出了巴金在现代文学小说创作领域中所取得的卓越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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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高中生观后感读后感大全

全文共 1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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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心拜读完鲁迅的孔乙己,那老头就像从纸里走出来,活生生立在我面前,挂在脸上的那幅表情,带着几份欲言又止的呻吟。

孔乙己的一生不被世人所理解,他活得痛苦又寂寞。他到咸亨酒店喝酒,不仅仅是借酒精麻醉自己,他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哪怕是一句嘲笑,孔乙己你又偷书了,哪怕是教小伙计写茴字,哪怕是把自己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子们,至少他可以涨红了脸分辨,至少他可以洋气地回答。回有四种写法,至少他可以在一群孩子面前,用长衫的大袖口遮住盛豆子的盘子,说不行不行,没有了没有了。也许在咸亨酒店的一切,是孔乙己生活中最鲜活的一部分,他需要这份鲜活,来温暖他单调的命运。可是尽管这样,有他的日子酒店的气氛活泼热闹,没有了他,酒店的日子却也一样,没有人关心他是否还有钱买酒吃,被人打得严不严重。

于是在寂寞而痛苦的日子里,他开始变得颓废,从排出九文大钱到最后,用手撑地走到酒店,小说结尾淡淡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个老头的命运戛然而止。

老师最后总结说,这是旧社会封建制度下坑害的一大批人呐!我对这种看法却是不怎么赞同的。孔乙己从一个读书人没有考取功名,以至于后来的偷?最后被人打残致丧命,难道全是社会的责任吗?

一开始,孔乙己是个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学,于是因此放弃了另谋他路。暂且不说什么原因使他没有考中秀才,但当初读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考取功名吗?也许是他并没有做好考中秀才的准备,抑或许他再坚持考一年两年说不定就能考上了,所以说,从读书人的角度讲,孔乙己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是个失败者。如果说社会封建制度腐败,他完全可以不读书呀。他读了书不也年年有的是秀才举人当官发财吗?社会选拔的就是有才学和能力的人,依照后文所说孔乙己好吃懒做,这样的人当然考中不了,幸然孔乙己还比较聪明,考取不了功名却写得一手好字,开始做起了替人抄书的活,能勉强维持生计。可是抄书也不是轻快活呀,无论寒冬还是酷暑,总得一字一字地不停抄,抄完了还得低三下四地向主家讨价钱,孔乙己大抵是受不了这束缚,干脆偷掉了几本书到当铺当掉,这钱来得又快又实在这又和社会制度有什么关系呢?上天赋予他两张大手写得一手好字,他却不肯吃苦非要做偷窃之事;如果说当今社会制度变了,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小偷偷了价值连城的古董人们赞叹他偷盗技艺精湛而赞叹他三分的啊?而孔乙己偷书的坏毛病传出去,就再也没人找他抄书了,一下子断了孔乙己的财路。这可怎么办呢?别忘了,文中提到孔乙己可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啊,他完全可以凭自己的体力混口饭吃,或许是帮别人拉车,或是到酒店打杂之类的。可他偏偏不,他宁愿偷了书,被人家打出伤来,再潇洒地到咸亨酒店排出九文大钱,温一碗酒再要盘茴香豆。血汗钱就这样被他自己挥霍掉,而他却丝毫没有想过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是读书人吗?他不是要面子、要自尊吗?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随地都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他可以改掉好吃懒做的毛病,给别人说句好话继续抄书,他甚至可以去帮工人抬水泥包,到饭店打杂。他还可以借抄书的机会学习,然后再去考试,但是这一切中的一项他都没有尝试过,或是尝试过却失败了,他就因此挫败,沦落成真正的乞人模样。

可这一切真的是怪社会风气不好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关心他人的死活是善举,不闻不问也不是错误。冷酷的封建社会,不也有像咸亨酒店的老板和伙计一样活得自食其力、像咸亨酒店里间的富人活得逍遥自在的人吗?而现代开放的社会,不也不乏像孔乙己这样自暴自弃的底层人士吗?

所以啊,上天给人的机会是均等的,抓住它,改变的是自己的命运。而不是因为有了孔乙己这样不善待机遇的人,给了我们机会来抱怨世界;何尝不问问你自己:当初为什么不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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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高中生名人传读后感

全文共 9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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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到了,我终于有时间看我最爱的课外名著了,于是,我抓紧机会,挑了一本早就想看的《名人传》认真看了起来。

《名人传》描述了处于不同时代、不同民族的三位伟大艺术家的精神力量和心灵之美,他们是19世纪德国伟大音乐家贝多芬、文艺复兴时代意大利着名雕塑家米开朗琪罗、俄国文坛巨子托尔斯泰,写出了他们与命运抗争的崇高勇气和担荷全人类苦难的伟大情怀,贝多芬,米开朗琪罗和托尔斯泰都是世界的征服者。我们享受着他们的天才创作出来的作品,同享受我们先辈的伟绩一样,不再去想听他们流出的鲜血,这无疑是使我们尴尬的事情,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明镜,使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我们宁愿去赞美他们的作品而不愿去感受他们人格的伟大。不是的,伟大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们将在那里获得更大的启示。《名人传》就犹如向我们谱写了一首“英雄交响曲”。我们从中得到的启发是:每个人的身上都会降临苦难与灾害,我们与其怨天尤人,不如努力奋斗,与其羡慕伟人,不如学习伟人人格的伟大,让自己的人生充满意义,与其靠浮躁和急功近利所取得昙花一现的成就,不如坚持自己的信念、真理和正义,让自己跻身人类中的不朽者之列。

这三位名人的努力没有白费,他们让世界记住了他们的名字,让世界看见了他们的执着与坚定,看完了他们的事迹后,我产生了很多想法,也是这种想法,让我再一次成长。

这三位伟人,他们是如此的坚定,我想到了自己的生活,我们在生活中经常会遇见一些困难,这些困难也许会使我们痛苦,我们有两种选择:一种是放弃,另一种是坚持。也许现在让我们来选,我们可以大声的说选择坚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很多人面对困难选择的不是坚持,而是放弃。

那天报纸上刊登了一个报道,一个十五岁的小男孩因为考试失误,在家受到家里人的批评,心里想不开,于是在家里都没人的时候,上吊自杀了。这个报道使我十分震惊,一个花样的年华,在自己的想不开以及偏激中丧生了,这个男孩在困难中选择了退缩,他不能理智的面对生活,困难来了,他放弃了,所以他失去了最宝贵的生命。

我们在生活中又不如意是很正常的,每个人都期望一帆风顺,可是,回顾过去,有哪一个人说自己没有经历过困难,没有经历过失败?也正是失败与困难造就了我们丰富多彩的生活,也就是因为这些困难,所以才成就了那么多的成功人,我们作为新世纪的人们,要勇于面对困难,勇于战胜困难,想《名人传》中的三位伟人一样,坚持不懈,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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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高中生观后感读后感大全

全文共 8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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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书,我认为应该是从题目开始就吸引人,直至结尾都一直好的书。而“好”,则是作者呕心沥血地把无与伦比的语言艺术表现在书或故事中,让读者感觉身临其境,无法自拔。

最近我看了《第七条猎狗》,我认为这是一本好书。这本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它生动地描绘了狼、狗、豺在自然界中的地位以及它们在人么们心目中的形象,并告诉人们要保护自然界中的所有动物。

《第七条猎狗》中以狼、狗、豺为主题分别讲述了几个故事,没一个故事都感人至深,催人泪下,使我久久难忘。比如“狼‘狈’”中的黄狼与“黑狈”,它们在猎捕母猪时同心协力,让它们如愿以偿;它们在面临猎狗的包围圈是,丈夫黄狼对妻子“黑狈”——断了前肢的黑狼不离不弃,在能逃脱包围圈的情况下义无反顾地去援救黑狼。再比如“灾之犬”中的花鹰,由于前任主人艾香宰的迷信被抛弃,后来新主人也发生了不幸的事,也产生了花鹰会带来厄运的想法,就想方设法地丢弃花鹰。可花鹰忠心耿耿,一直守护在主人身旁。不就主人发生危险,花鹰不弃前嫌,牺牲自己救下主人。

最让我感动的是“暮色”。这个故事讲述的是豺王索坨带着饥饿的豺群行走在尕玛尔草原上,它们发现了一个野猪窝,豺王索坨需要一只苦豺。它有两个选择,第一是老公豺达曼洪,第二是索坨的亲生豺娘霞吐。如果选择达曼洪做苦豺,那么索坨的豺王王位则不保,最后是豺娘霞吐做苦豺。如果选择豺娘做苦豺,那索坨的王位还在,但它会受到良心的谴责。在这进退两难的情况下,索坨自愿代替豺娘做苦豺,豺娘不忍儿子这么年轻就牺牲,还是跳出来接受苦豺的命运。着母爱是伟大的,着母爱是值得歌颂的。同样的,索坨身为至尊王者却愿为生命快走到尽头的豺娘献身,也令人震撼。

《第七条猎狗》让我明白,动物也是有感情的,就算在我们印象中最差的狼,也有属于它们的感情。而且动物的感情比我们人类的感情更坚固,更忠贞,它们不会因为利益和诱惑而背叛,而不会因为困难和危险就抛弃。这种感情应该受到人们的尊敬。人们更应该保护动物,和动物和平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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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悲惨世界读后感高中生通用

全文共 9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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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终于看完了《悲惨世界》,心中感慨万千,激动不已,但却不知如何表达我的心情。从前,我只知道这是世界名著,是雨果的作品,也有过几次想尝试阅读,可是看到厚厚的四大本我就动摇了,终于我还是强迫自己认真阅读,想不到我还真得入迷了,不知不觉,仿佛自己就生活在那个19世纪的法国了。这不愧是世界名著,它的美是由内而外的,越靠近就越理解,就越爱不释手。

主人公让。瓦尔让曾经说过:昔日,为了生存,我偷过一块面包;今天为了生存,我不愿意盗窃一个名字。这是主人公悲惨的命运和崇高的人格。为了姐姐的孩子们活下来,不得已他偷了一块面包,却被判为夜间盗窃民宅被送上法庭,做了19年的苦役。在这19年里,他的灵魂上升了,也下降了,正如作者所说:阳光从一侧进去了,黑暗也从另一侧进去了。偷了几次东西后,得到主教的感化和教诲,他开始行善,以马德兰的名字救灾济贫,造福人民,抚养珂赛特健康成长,原谅沙威,救过马利尤斯这一切好事都掩盖了真实的自己让。瓦尔让。

或许博爱才是《悲惨世界》的主旨,一个容忍贫穷的社会,一个容许地狱的宗教,一个容许战争的人类,这真的是一个悲惨的世界。让。瓦尔让因偷盗被判刑19年的悲惨命运,芳婷因贫困孤寂而扔下孤女沦落风尘的悲剧,调皮机灵无家可归的少年加弗洛什的牺牲这一切的悲剧都与这个悲惨的社会息息相关。因此在这样一种社会里,爱就如同冬夜里的一个暖炉,温暖冰冻的心。让。瓦尔让对珂赛特有爱,才会使得珂赛特纯洁美丽的如百合花。芳婷为了给养他乡的女儿,卖掉了自己漂亮的门牙,卖掉了自己美丽的头发,到最后,竟然卖了自己的身体和尊严,这种爱令人肃然起敬。

他把马吕斯从死亡绝地救出,并向马吕斯坦白了自己的身份而遭至误解,从而一个人孤独的承受痛苦

和屈辱。幸好,作者做了巧妙的安排,在冉阿让生命将要走向终点时,马吕斯得知事情真相后和珂赛特及时出现在老人的面前,让老人在爱的守护下从从容容地走完了最后一程。

自己没有写读后感的习惯,往往都是食而不知其味,但这本书读后收获甚多,因此就留个纪念吧!19世纪法国的世界是悲惨的,但有像主人公让。瓦尔让那样撒播爱的人,因此,悲惨就会过去。今天,我们的世界是美好的,博爱更是我们的信念。

世间万物,有生有灭,轮回不息;

人世百态,有哭有笑,才是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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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童年高中800字读后感

全文共 9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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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我观望着深蓝的夜空和天幕上偶尔出现的冷清烟火,觉得自己长大那么多,觉得自己离开童年已经走那么远。看高尔基的《童年》时,我读的是他的故事,震撼的是自己的心。

在高尔基那样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那些吝啬、贪婪的人们利欲熏心勾心斗角。那些最黑暗的东西,他小小年纪却经历那么多。低沉,痛苦,无穷尽。可就算是这样,这个世界上还有掩饰不过的光明和温暖。再黑的屋子里点上一盏灯,也能照亮一切,人的心里也一样。就像他的外祖母哪样博大的胸怀和真诚的笑容,带给一个懵懂的孩子的不是力量,而是勇气、这样的一部小说,能使人们从冷酷无情中看到善良的体现,能从粗暴专横中看到人性的光芒。

在苦难中长大,苦难磨去他的棱角,却意外地给他勇敢和坚强的翅膀,给他爱和阳光。

高尔基的童年,怎样一段单纯可是却近乎残酷的时光里,怎样一种抬头和低头的姿势里,轰轰烈烈又平平淡淡,他就以这样顽强不屈的姿态或者,像一株素面朝天不拘一格的向日葵,不曾被束缚过的向日葵。

我看见高尔基幼小时候的时光在我的掌心中翻涌、升腾,最后归于平静,留下无法抹去的痕迹和似水一般温润平和的年华。

那些明亮的眼神和温和的笑容都留在他不断向后奔跑的记忆中,一切都成他难以抚平的伤痕和无法忘却的几年。他的童年如这般的坎坷悲苦,课高尔基却在这样的环境中炼就自己顽强的性格,在逆境中成长,我想这是我们一直以来都在学习的东西。

那段回不去的时间里有他的那些笑那些年少时光,那些痛那些伪装潇洒。那么小的年纪里他懂那么多,那些悲苦的岁月中,那些善良向上的人们就是高尔基生命中不灭的灯光,他们源源不断发出的光芒照耀着高尔基义无反顾地向成长奔去,不会恐惧不曾恐惧。

这个世界给我们太多东西当然注定会同时也夺走我们太多东西。我记得曾经有人说过,如果你为错过夕阳而哭泣,那么接下来你就要继续错过星星。高尔基没有错过星星,他以如此向上积极的姿态奋斗不息,他最终创造出自己的辉煌成就。

我惊异于高尔基竟然可以用那么淡然的语气讲述自己幼时的如此悲惨的遭遇,那笔调几乎是可以说是有些乐观的,带着一种让人向上的张力,带着一种让人不想放弃的希望。他写出的文字抽象为一幅色彩明丽的油画,直至人心底最纯粹的快乐和哀伤。

最是梦回在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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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论语高中读后感

全文共 10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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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我爱传统文化,《论语》吾之最爱也。

《论语》与我初次结缘

在我读学前班时,妈妈在朋友的介绍下买回一本《论语》,那时我不识字,但翻着那简短的文字,我就很好奇,硬拉着妈妈教我读。刚开始,第一则,妈妈每天教我读5遍。俗话说:“反复是记忆的基础”。到第五天时,我已经能背诵第一则了。在妈妈的鼓励下,我也觉得挺有成就感的。学第二则时,就坚持复习第一则,就这样我坚持了一段时间,我积累的知识越来越多,学习兴趣也越来越浓。我也明白了:“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的道理,尝到了“反复是记忆的基础,记忆是理解的窍门”的滋味。

《论语》与我成为朋友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与这本书成了要好的朋友,它一直就在我的书桌旁陪着我读书,空闲时我随手一翻,它就像变魔术一样,化身为圣人,与我促膝相谈——与君一句话胜读十年书。

在学习中,每当学到《论语》知识我就非常激动,因为我又可以和我的朋友见面了。当老师教我们班的同学读时,我已经会背了,当他们会背,我就会默写了,这时老师就会走过来摸着我的头说:“孩子,你太棒了!”这时我在高兴之余,更要感谢我的好朋友———《论语》

当我学习懒惰做作业不思考时,我的朋友也会敲着我的脑袋说:“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这时我明白了以后做什么事都要三思而后行。

《论语》是我生命中的指路明灯

《论语》是石,敲出星星之火;《论语》是火,点燃熄灭的灯;《论语》是灯,照亮夜行的路,《论语》是路,引我走向黎明。

“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我懂得了如何培养言而有信,严于律己的处事品质。在我们班的同学中,大多数都不能言而有信,严于律己,犯了错误总是想推卸责任,从不找自身的原因。而有修养的人却能在遇到问题时,不断反思自己并修正自己,宽以待人。

如果我们大家都能认真学习《论语》,那么就会成为有良好修养的人,我们这个社会就会更加和谐美好,中国梦的实现就指日可待。

转眼间,我即将结束初中的生活,我的朋友《论语》仍然陪着我,为我的成长指明方向。

传承我国传统文化——《论语》

近年,社会上掀起了传统文化热。各种方式都在普及《论语》。但有的演讲并没有把握它的本质,有的影视剧只为追求收视效果,却不尊重历史,这样普及传统文化并不好。我认为最好的方法就是——反复朗读,知行合一。

总之,我会从现做起,从我做起,带动身边的人诵读《论语》,我也要把这种方法传给我的子孙后代,让他们也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把中国的传统文化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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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父亲上法庭》读后感优秀高中作文

全文共 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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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书包写封信给你这本书里,有许多好听的故事,我今天就讲一个故事,谈谈感受吧。

我要讲的第一个故事,就是父亲上法庭

父亲上法庭讲的是;有一个穷人家,家里的孩子个个身体很好,他们家里没有钱,笑声是他们唯一的财富。

他们的邻居是个富人,穷人家的孩子们每次到楼下玩,都能听到富人家里在炸东西,都能闻到富人家里美味神奇的气味,每次穷人家的孩子吸了香气,都有很好的一种感觉。

穷人家里的孩子个个强壮,可富人家的孩子就变地面黄肌瘦,脸很苍白,好像是贫血了。

当富人家又一次炸东西的时候,富人看见了穷人家的孩子们,他很生气,把所有的窗户都关的很紧,可不管他把窗户关的多紧,食物的香气还是会飘出来。

有一天早晨,穷人家的父亲受到了一封信,是法官来的信,富人把他们穷人给告了。

穷人家的父亲穿上最好的军装,还向他儿子接了一双好皮鞋穿上,去了法院。

他们穷人家是最早到的,过了一会儿,富人的家人、富人和富人请来的律师也到了。

又过了一会儿,法官到了,就开始讨论了。

富人的律师跳了起来,对穷人说:“你承不承认你曾经偷了原告的才富和精华?”

“我不承认!”父亲说。

“当原告的用人们在炸煎肥羊腿或童子鸡的时候,你和你的家人在窗口走动,并且吸取了食物美好的精华。你承不承认?”

“我承认。”

“当原告人的子女面黄肌瘦,你的子女容光焕发。你承不承认?”

“我承认。”父亲说

父亲说:“我要跟原告对质。”

父亲把他身上有的铜币放到草帽里,母亲添了一把银币,儿子们也投入他们的小钱。

父亲到了一个隔间,摇动草帽,里面的钱叮当响。

父亲回到原来的位置,问富人:“你听到了吗?”

富人问:“听到了什么?”

“钱的精华。”父亲说。

富人还想说点什么,可是就昏倒在地了。

我的感受是,骄傲,看不起别人的人,不会有好下场,就像富人看不起穷人,结果晕倒在地。

[《父亲上法庭》读后感优秀高中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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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平凡的世界读后感800字高中

全文共 8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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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二三月间,一个平平常常的日子,细蒙蒙的雨丝夹着一星半点的雪花,正纷纷淋淋地向大地飘洒着”正是随着这样细腻的描写,我走进了《平凡世界》。整部书都是这样朴实的语言,没有一丝的浮华造作。却有一种直入人心的力量,温暖的将我包围。

一群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在世代生活的黄土高原上,平凡地生活。在这平凡的世界里,这些平凡的人,却有着不平凡的闪闪发光的灵魂。少安,一个朴实的农民,地道的庄稼汉,可在我眼里,他是个真正的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六岁开始干农活,十三岁,他以全县第三的成绩辍学,只为分担家庭的重担。二十一岁,面对润叶的告白,他满心的欢喜却只能因为现实的无奈而另娶他人。对于他贫穷的家庭,他从没有过丝毫的嫌弃和抱怨。年迈的父母,多病的祖母,上学的弟妹,连逛鬼姐夫家的日子也要靠他。他以辛勤的劳动喂养着这个大家庭,以一个男人坚实的臂膀诠释着责任的真谛。“一个人生来不是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消灭他,可就是打不败他。”生活的重担并没有将少安压倒,反而加剧了他对未来的渴望,给了他拼搏的动力,一步一步拉近了他与梦想的距离。从一个没钱娶媳妇的农民,到远近闻名的企业家,他付出了多少艰辛与汗水。在砖厂破产时,自己的砖被毁,还有银行的贷款要还,村民们的不满更像是那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压得他喘不过气来。他感到从未有过的绝望。可最后呢,他并没有放弃,他还是以饱满的热情却迎接充满希望的未来。他只是一个庄稼人,不懂得什么名言哲理。他只知道,为了祖母吃得起药,为了娃娃上得起学,甚至是为了打一口体体面面的新窑洞,让村里人看得起,自己必须不断地的努力,决不放弃。“生活不能等别人来安排,要靠自己去奋斗。”这是书中令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了。如果生活要你忍受痛苦,那么你一定要坚持下去。如果你只是一味的抱怨生活的不公,命运的不公,却无所作为,甘于被命运扼住喉咙,碌碌一生,那么你就是真正的平凡了。前路艰险,不要放弃。挫折失意,不要放弃。无论如何,请你相信,苦难是登上成功云梯,而不止的奋斗终会帮你打开成功的大门。愿我们平凡的生命焕发出不平凡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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