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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高中生【实用20篇】

运动会是增强学生健康意识的重要方式,接下来小编搜集了《活着》读后感高中生,欢迎阅读查看,希望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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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活着》六年级读后感

全文共 9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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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开始,我以为是余华自己用第一人称的方式进入主题,讲述活着的义意。心里怀疑这本书的可看性。带着复杂的心情,我随着余华走入这本书。

余华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家业,变成了一贫如洗的人。父亲一气之下去世了。妻离子散,整个家都衰败了。为了生活,福贵开始了艰难的起步,为生活而努力。

两年后,妻子带着年幼的儿子回来了。我为文中的福贵高兴,我以为,他的命运会好转了。没想到,命运如此艰难,岁月不饶人,母亲也由于年老,一病不起。为了生病的母亲,福贵前去城里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抓了壮丁,等他好不容易终于回到了家,女儿已经因为生病而成了一个永远也无法开口再讲话的人,母亲也因病在两年前去世了。

然面这些灾难还只是开头,我为文中的主角们抓了一把汗。心情也随着书的情节动荡起伏。福贵,命运真是不福也不贵啊。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死线上苦苦挣扎。福贵的妻子家珍得了软骨病,生活举步为艰。当饥饿来临时,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有庆,为救县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献出了年幼纯真的生命。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是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随着女儿凤霞的出嫁,孕育,我以为他们从此可以结束悲惨的命运了。但接下来,我不禁有点责怪余华,为什么要把人家写得这么悲惨。女儿因生产而死,妻子也跟着病死了。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吃多了也死了。死亡一个个的接着来,最后,只留下了福贵。最后,福贵老了,故事也就结束了。但年老的福贵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的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我猜测着,余华想不是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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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悲惨世界读后感高中生通用

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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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闻名遐迩的世界名著,它把惨淡荒凉世界中人性的种.种改变尽收眼底,让我不禁感叹人性的微妙。

悲惨世界一书中:当出狱后的冉阿让背负着囚犯的身份,饱受嫌弃鄙视。社会的不公与排斥,消弭了他重新做人,改过向善的信心。是宽大为怀的主教伸出慷慨的援助之手收容了走投无路的冉阿让,他不仅不计较冉阿让偷他的银器具,反而将一对银制烛台送给了他并嘱咐道:“答应我一定要把这些钱用到好的地方。把这些银器卖掉,用这些钱让自己过得好一些。”

我终于相信,人是可以改变人的,正如主教以宽大、仁慈深深感化了冉阿让,给了他无限的希望,使他彻底悔悟,开始新的生活。乐于助人,见义勇为得到人民的爱戴,摇身一变成了受人尊敬的市长。

这一切使我既感动又欣喜。然而欣喜之余却又陷入了深深的思绪之中。从囚犯到市长,简直是天壤之别,这无疑是人性的巨大转变。面对着穷困潦倒,世态炎凉,将会产生两种人:第一种是卑微的人。他们丑陋、自私、贪婪的本性再也无法隐藏。就如书中的德纳第,他为了钱财不惜一切进行诈骗,一会声称是演员,一会儿又变成了画家,但他再高明也掩盖不住他丑陋的本性。

其实在当今社会也不乏有一些为了眼前利益而不择手段的卑鄙小人。如一些凭借职权贪污受贿者;在重大赛事中为得到好成绩而服用兴奋剂者;还有小到考试作弊者……任何刻意的伪装都将被识破,虚伪不可能永久。另一种则无论什么情况都能永保光明、善良、宽容的高尚情操的人。

洗新革面后的冉阿让变得宽大、善良因而感化了冷酷、固执,曾一味追捕他的警长沙威。我再一次被人性的巨大力量震憾。愿我们身边多一些主教般光明的使者,有更多人能加入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队伍中来。社会需要这样的人,世界需要这样的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创造我们的生活,创造出一个善良、和睦、光明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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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高中生《红楼梦》读后感

全文共 7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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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我喜欢扑在书堆里的感觉,嗅着淡淡的墨水香,仿佛亲临了书中的境界。我喜欢外国的短篇小说,也青睐中国的古典巨著。曾多次梦回红楼,让我感激万分。

红楼梦》题名极多:一曰《红楼梦》是总其全书之名也,又曰《风月宝鉴》,是戒妄动风月之情;又曰《石头记》,是自譬石头所记之事也;然此书又名曰《金陵十二钗》,审其名,则必系金陵十二女子也,我认为名《红楼梦》之最也。

我最欣赏的是此书中描写人物的手法,作者将闺中秀女无一不叙述得详略得体,内外兼中,无一疏漏之处。譬如,在描写王熙凤出场时,文笔就非常巧妙,用未见其人,先闻其声的手法衬托出王熙凤的大大咧咧,也表现了她在贾府的特殊地位和身份。勾勒她的外表时,“一双丹凤三角眼,两弯柳叶吊眉梢,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启笑先闻。”从面部到身材的刻化,充分显现出她的刁钻狡黠,谄上欺下。

又如,在林黛玉第一次与宝玉见面时,作者是这样叙述的:“泪光点点,娇喘嫩嫩。娴静时如娇艳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委婉的表现出她的美丽绝伦,聪慧灵秀,体弱多病。

从头到尾,作者把贾府的上上下下都描绘得十分详细,连一个小丫头也不放弃对于她的笔墨。在描写黛玉和宝玉初次见面时,文笔更是清新秀丽,焕然一新。在这一段,作者还用了反复的手法,如宝玉看到黛玉是就想:“好生奇怪,倒像在哪里见过一般,何等眼熟到如此”。在后来跟黛玉说话时,又说道:“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这样的反复描写,从侧面反映了林妹妹和宝哥哥的缘分,好似这段情缘前世就已经注定了;另一方面也为下文作者叙写他们的感情做了铺垫。

我十分欣赏曹雪芹的文学涵养,他的写作风格焕发着一种自然的气息,十分华实,十分到位。

看了《红楼梦》,我也摘抄了不少名句。从中学到了不少描写人物的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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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平凡的世界读后感800字高中

全文共 8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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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初农民子弟孙少平到原西县高中读书,17岁的他,胸腔里跳动着一颗敏感而羞怯的心,由于家里的贫困,他显示出了自卑。后来对条件差不多的郝红梅产生好感,但是郝红梅却与家境优越的顾养民恋爱,这段时间孙少平经历了贫困、饥饿,经历了初恋的煎熬和失恋后的更大的煎熬。但是,失恋并没有将孙少平打垮,反而使他的内心归为平静,凭着自己的顽强和勤奋高中毕业,回到家乡做了一名教师。

在田润叶的介绍下认识了县革委会主任的女儿田晓霞,田晓霞对事物独到的认知深深的引领着孙少平,使少平的眼界大开,田晓霞也慢慢变身成少平心里最重要的人,少平只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学习走出双水村,看大山以外的样子。

少平的哥哥叫孙少安,与润叶从小青梅竹马,但是两人的家庭出身、社会地位不同,即使双方爱意坚定,但还是没有办法走到一起。为了使润叶过上好生活,少安拒绝润叶的爱意,与秀莲结婚,同时润叶也陷入了巨大的悲痛中。为了弟弟少平妹妹兰香能读书,为了帮助家里和全村人能够摆脱贫困,少安辍学回家当起生产队长。

可爱的少安,心里总是想着自己的父母姐妹,却忘却了自己,为了他们,他愿意永远付出,因为他们就是自己的未来。

小说的开篇是以少平和少安两个兄弟为中心,少安是苦难中的仁者,肩负着生活最沉重的包袱,无论命运给予他的是贫穷还是困苦,他都不放弃自己的责任和使命,平穷虽然左右了他的命运,但却让他的内心更加强大。而少平从小就怀揣梦想,不甘于在穷山僻壤里度过自己的一生,他渴望的是外面的世界,这多像奋斗中的我们,这多像不甘于平庸的我们,《平凡的世界》的价值是不朽的,尤其正处于正在奋斗的我们,那是一种永远的感情共鸣与精神鼓励,炽烈、温情、友好、质朴、浓烈的激情。让我们明白,人,无论站在什么位置,无论多么贫寒,只要一颗火热的心在,只要能热爱生活,上帝对他就是平等的。把不幸当做生活的挑战,去做生活的主人。

用自己真诚的心去体验,毕竟生命属于我们切只有一次,所以去奋斗吧,去爱,去生活吧,如同从来没有受过伤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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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红楼梦高中读后感精选

全文共 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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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罢红楼梦,只觉一股清风扑面,亦觉“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作者以贾雨村开篇,道出了这出悲剧本就是梦游蛮荒之作,而贾府的繁华兴衰也就自然是一场梦,可罢了,作者痴其味,读者痴其事。

而我也是众多痴人中的一个,也曾偷偷地为宝黛抹了不少眼泪,暗恨自己不在小说的章节中,不能帮他们一把。有时会为了它坐在角落里暗自伤神,因为,大观园里有在我心中留下抹不去痕迹的人。

此人便是林黛玉,娴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黛玉是美的。她原是三生河畔的一株仙草,集天地之灵气,下世为人,故,她是有灵性的,她的诗也是有灵性的。然而,她的身世却让她的性格十分敏感,有些偏颇,旁人叹她尖刻,而我却觉得恰是如此,她才能诗风玉琢,因为敏感是诗人的神经。“质本洁来还洁去”道尽心中无限事,在我心中,她是纤尘不染的仙子。

此人便是贾宝玉,他生的好皮囊,性虽闹,骨子里却不乏诗气,不乏温柔,他是一块极具情感,极具灵性的顽石。依旧记得他说:“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儿是泥做的骨肉”他总说男儿是须眉浊物。他从不吝惜财物珍宝,只为一情字,他愿舍千金万金。天下难得有情人,于是他便出家了。

此人便是薛宝钗,兴儿说:“自己不敢出气,是生怕这气儿大了,吹倒了姓林的,气儿暖了,吹化了性薛的。”一个小厮的话折射出宝钗的模样和气质。宝钗是冰雪聪明的,也是人情练达的,她深受疼爱。可是,她又是不幸的,她终究是屈从于当时的社会背景的。于是,她少了那份不羁和仙气。宝玉也一心只有林妹妹。

一部红楼梦,它是声声控诉,封建思想毁了多少有情之人,然而,文笔却是美好的,它是用金钗雕刻美玉而成的,扫帚扫去的尘土的都是玉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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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活着》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9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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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某某某某。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某某某某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这部小说的确让我感到沉重,我觉得《活着》是一部超越个体情感而站在人类关怀的高度进行的创作。人的一生都不会风平浪静,会经历无数坎坷风雨,但人就是要默默得为了活着而忍受。这个看似荒.唐的理由却充满了对生命价值的肯定和人文价值的关怀,任何理由都不是人放弃生命的理由和借口,这个简单却又充满思辩色彩的道理被余华用小说的形式进行了活生生地诠释。“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少年去游荡,中年去掘藏,老年做和尚。”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成长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自己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在艰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艰难!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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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活着》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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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妈妈推荐了一本小说《活着》。妈妈看完了以后好像变了个人。

《活着》是余华先生的作品。小说的主人公“富贵”是地主家出身,年轻时是个浪荡公子,经常去城里的一家妓院吃喝嫖赌,可以说在年轻的时候一个典型的败家子。后来一些列灾难降临在他的身上。当他经历了一个个生离死别以后,晚年的他平静的活着。

看了这样的人生经历,我感到一种莫名的沉重。活着一个简单的话题,原来活出了这么多的人生状态。是啊,只是都还“活着”。

推荐给妈妈看的目的是因为妈妈的脚骨骨折,一直在哀怨状态太,她总是对爸爸这样说:“你说,我上辈子做了啥错事,让我现在遭这样的罪。手术化疗,持续的吃药5年的治疗。想不到今天又这样了。我怎么还活着呢……”爸爸只是默默的帮助妈妈做各种各样的事情,但是,没有更好的语言来安慰要强的妈妈。

当妈妈把《活着》看完以后,好像换个了人似的。她给我讲“富贵”一生的破落和坎坷,遇到这么多的磨难,仍然活着。她对我说:“小说中的人,其实就是生活中人的叠加,不过看了之后,我知道我这点挫折不算什么。只要生命不息,我要活出自己的风采。”

妈妈骨子里是个要强的人,这几天伤处不那么疼了,她就自己动手给我和爸爸织袜套。灵巧的双手,毛线在棒针穿梭。一天的功夫,我和爸爸的袜套完工了。妈妈让我们试穿的时候,我感受到了妈妈情绪的转变。

生活中不仅有风霜雨雪,也有鸟语花香。我们要享受有限的人生时光。好好的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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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平凡的世界高中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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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寒假的生活中,我的爸爸推荐我读《平凡世界》这本好书,听爸爸说,它是郑州大学都推荐阅读的丛书,我看了这本书后受益匪浅。

书中主要讲了:有一个黄土高原的人家,他们家的人的姓氏是孙,他们家家境贫寒、没有一点儿钱,他们家的人世世代代是农民,他们家的孩子不服——老大十六岁就当上了生产队长,他想通过自己的努力让全村都过上好日子,村民却开始都不相信他,但经过他自己的不懈努力,村民们从不信到相信又到帮助,把砖厂的生意干的红红火火的,家家户户过上了好日子。老二是由老大赚钱供他上学的,在学校,他连最差的黑馍馍和丙菜都买不起,他却好好学习,每次都考得好成绩。经过他的努力,他由学生到挖煤工,由挖煤工又到作家,过上了富裕的日子。

看了这本书,我对里面的人的贫穷而感到同情,但我又对文中农民的坚持不懈与永不畏惧而感到赞叹。书中的人虽然贫穷,但他们知道学习,懂得体谅家人,既有责任感,又有做一种做事的决心,能靠自己的双手去创造机会,即为自己造福,又带着其他人一同造福。他们虽然很平凡,但我认为他们是不平凡的人,因为他们有着他人没有的良好品质。他们知道,他们对他人帮助、信任他人,他人也会对他们帮助、信任他们。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我想,我要向他们学习,也要知难而进,永不退缩;也要好好学习,考好成绩;也要帮助他人,为己造福。多行好人好事,做一个有良好品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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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高中论语十二章读后感精选

全文共 8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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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儒家的代表作,论语,在中国文化中占了极为重要的地位,它的理念是中国人处事的指导是中国人做人的标准,它是滋养中国文化的精神土壤,古时候便有半部论语治天下的说法,论语提倡积极入世,以克己复礼的思想给众人约束自我智慧于他人的治理理念,让人们能够更好的创造一个有人心的社会,在于天下他汇集了天下,人在于个人,他指导人们实现自我价值,这份传承至今的思想影响了一个又一个中国人,甚至给海外也带来了思想的碰撞。

论语让我直面自己,摒弃坏习惯,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在学习的过程中有时会会遇到一知半解或者一点也不懂的状况。可是为了让自己显得聪明的,或至少不太愚笨,就假装自己已经很懂了,可事实上这才是真正的愚笨,想知道自己哪里不懂并不耻下问,或恭敬地向老师询问才是智慧的体现呀,所以在我们提升自己的过程中,要遵循孔夫子的话才能有所提高,做到能够举一而反三。

论语让我更加深刻的认识到,学习这件事,论语提倡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乐于学习,喜欢学习更能从学习中获得乐趣,得到益处,把学习当做爱好去做,学习的效率更能提高,与此同时我们也要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多学学着,专心多问多思考,才能让自己更好的学习,更能沉浸在其中。

当然论语最重要的还是教给我们做人的道理,这其中有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的淡薄思想有攻自后而博泽于人的宽容态度,有三人行必有我师焉的谦虚精神,也有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的进取态度,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的昂扬志气,在今天的中国这些品质都被我们的追求,我们需要更多的人拥有这样的品质,营造出一个大同的社会,论语无疑是一个权威的指导。

后世的许许多多的思想都源自于论语文人墨客们需要他给予治国的指导,武将们也需要他洗涤内心的力气,而我们更需要将他细细研读,从少年到中年到老年,它会给予我们最积极的建议,让我们在社会中有所一代论语之光将第三10而至,万事生生不息,论语是我国文化历史遗产的一个瑰宝,也是我们每个青少年应该值得品鉴的一本书。论语影响了我,我从以前的,不懂装懂,到不懂就问,我认为我已经明白了这道理,自身的聪明不是装出来的,而是实质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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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家的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8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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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这本小说是我读的最快的一本。我读书的速度并不快,但这本书两天便读完了,我自己都有点惊叹这个速度。我想原因有二,一是有任务在身,必须快速读完,二是这本小说确实十分有吸引力,看着看着就全身心融入进去了,等回过神才发现原来已经看了这么多了。

巴金的《家》这部小说,以四川成都为背景,写出高家这个很有带表情的封建大家庭渐趋腐朽的过程,其间表现了觉民兄弟和一群新青年奋起反抗以及深受封建礼教毒害的女性的悲惨命运,控诉了封建制度对生命的摧残,歌颂青年一代的反封建斗争以及民主主义的觉醒。

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就是高家三兄弟了。虽然他们是兄弟,但性格差异很大,所以对比起来就很有意思。

首先是觉新,觉新是一个很可怜的人。他本来也是一个有这自己的梦想和心爱之人的人,但由于封建大家长早就为身为长房长孙的他规划好了一切,安排了他的工作和妻子,觉新没有反抗,家庭的重担落在他身上,他也默默承受。他开始用敷衍的方法来与长辈相处,以避免冲突。于是觉新的朝气与青年梦想被生活磨尽,他处于极度的痛苦之中。后来又因为他的懦弱,妻子在生下二胎后死去,觉新才觉醒,帮助觉慧离开高家。觉新信奉着“作揖主义”和“无抵抗主义”,深受封建毒害但又受一些新思想影响,可悲又可怜。

然后是觉民,觉民是我最喜欢的一位,带金丝眼镜,温文尔雅,比觉慧理智,又比觉新勇敢。为追求爱情,逃出高家,坚决抗婚,最终取得胜利。他是介于觉新与觉慧之间的人。

觉慧可以说是三兄弟中觉醒最早最彻底的一个,或许是因为年少而无畏,受封建影响不深入。觉慧藐视等级制度与丫头鸣凤相爱,反对包办婚姻支持觉民逃婚,大胆揭穿迷信的捉鬼、血光之灾等邪说,最后义无反顾地从封建大家庭出走。但我又觉得觉慧身上还存在着他所出身的那个家庭和阶级的思想印记,比如他对待鸣凤的态度,一边表示着自己的爱慕,说着并不在意鸣凤婢女的身份,但一边又想着要是鸣凤处于琴的地位就好了。如果他没有封建等级观念,或许根本不会这样想,所以我觉得觉慧并没有完全跳出封建的桎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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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高中生围城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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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看完了《围城》,其实也没有太多的感悟,或许是我囫囵吞枣的缘故吧。这本书也是高中买的了,但一直都没看完,主要是看了几十页就看不下去了,字多没图,一上来就是一连串的人物故事叙述,前两次看都看到睡着,隔久了没看翻开完全没有记忆点,就一直搁置了。当没事干的时候又翻了一下,也许是心情比较平静,没有很着急地赶着看的原因,这次很有耐心地把它看完了。

如书名所言,围城,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是啊,得不到的,我们总是觉得那么美好,或许冲进去之后也是一地鸡毛呢。我们时常对现在的生活状态不满,总觉得要是当初做了不一样的选择,我们的生活该有多美好啊,殊不知哪怕选择不同,只是遇到的事情状况不一样,最终都是殊途同归,该有的荆棘一样不会少,我们只是习惯性对得不到的东西心存美好。

因为书中的内容都是叙述他们留学回来后所面对的一系列生活问题,很写实吧,人物刻画地很细腻,一度觉得这些事情就是曾经真实发生过的,但文末有杨绛先生的附录,她说书中有真实的成分,但没有人物的原型,有些也是编造的,更符合文学的创作。看完此书对“方鸿渐”认知比较深刻吧,第一反应就是不能找这种男的,没啥用还拖后腿,给我的印象就是死要面子,学习不刻苦导致买证回国,做事犹豫不决,没啥魄力,还容易恼羞成怒......也不知道高学历有能力的“柔嘉”为何会看上他,或许是那段旅程让她产生了好感吧,结果婚后一地鸡毛,所以说,婚姻问题还是要慎重考虑。

读这本书,也没做啥摘录,只记了两句:“天上月圆,人间月半”“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但现在仍对书中故事情节记忆深刻,或许有时候不需要做很多的摘录来证明有所收获,只要有所思考也是很棒的读书体验吧。期待下次翻开这本书,会有不一样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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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活着》英语读后感

全文共 19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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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讲述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老人的人生感言,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下面是语文迷为大家提供的活着的英语读后感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To Live

When I read the book To Live, I know I have own a lot of happiness in this period. To Live allowed me to see the people’s suffering and hardship in old China. But the most important is the spirit that age gives to them.

To Live described Fugui’s life who lives in The Cultural Revolution and Great Leap Forward. Fugui borns in a host family, when he was young, he often went outside gambling. So that in the end he spent all the property under the trap which others had designed. At that time, he had got married with his wife Jiazhen. One day, when he went out to borrow money for looking doctors for his parents, he was caught to join the army. Almost all the soldiers had died, but he struggled to live and luckly got together with his family, when his mother had gone and his daughter Fengxia had been a dumb because of illness. His family were very happy because of his coming back. For he had not been assigned to the landlord constituents, they lived a poor and happy life. Of the past with each passing day, his little son was going to middle school, but his disaster began again. His son lost his life for saving his classmate whose father is the mayor of the town. Backlog of the pain and frustration, he and his wife as if had lost a lot and they nearly lost confidence of living. Fortunately, they have a sensible daughter, although she couldn’t talk, but she helped her parents go through the pains. Later Fengxia married to Erxi who is an honest man, but fate still made fun of this hard-working and simple girl, she died from giving birth. And then later, in the heavy blows, Fugui’s wife left him forever.

Life had lost all his family, leaving him, last remaining alive. I don’t know how I can experience his life in that age, his disease that he had to face, but I know Fugui had learnt to respect for life, be properly al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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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高中生阅读水浒传读后感怎样写

全文共 10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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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怎么说也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更何况幼时都读过,自然对此书有点印象—一群大多是农民的武林高手聚在一起,喊着“替天行道”的高亢口号。我想问他们:“天是哪个天,行的是哪个道?”招安前,说是为了保护朝廷,劫富济贫,欺负朝廷没警察,没枪,大肆破坏治安,社会秩序;招安后,到老实了点,替朝廷南征北战,平了辽国,方腊,立了战功。但是,本尿不到一壶的人们更是死的死,伤的伤,残的残,落得一个疏导猕猴散的结局。

看水浒,不外乎看里面一百零八将的性格以及他们的“英雄事迹”:宋江的“忠”与“义”,李逵的“猛和孝”,鲁智深的“智和勇”,花宋的“帅”,吴用的“谋”……一百零八将,性格各不相同,作者将他们描绘得栩栩如生,形象鲜明,怪不得被称为四大名著之一。

再细说两人,一个是宋江,一个是鲁智深。先说这宋公民,外号及时雨,暂且不说,他的“忠”与“义”我是真的不理解。说是“忠”与朝廷,为了不使李逵以后造反,竟邀他一起喝了毒酒,真是够“义”气的!不知李逵泉下有知,估计会跳起来宰了宋江。为了不使“智取生辰纳”一事败露,一刀砍了老婆阎婆惜的狗头,显示出他的“义”,真是与朱元璋杀

人不眨眼一样一样儿的。

再讲鲁提辖,也不愧于那个法号—智深:智慧还真的挺深。他,也算是水浒中我最喜欢的一个人了,在三拳打死镇关西中,他明知道镇关西已断了气,可他还是叫骂着:“鸟!看你再装死,等老子下回再收拾你!”颇有一番放学后别走的架势。等:“吃瓜群众”们反应过来此人已死时,鲁智深早已溜之大吉,此时不跑,还待何时?这一情景,把我深深吸引了,这更体现出了他的智。论到“勇”,他绝对不一般。想那时李逵发现老母被大虫吃了时,也是愤怒到极点才用朴刀捅死老虎。武松更是,只因为糊里糊涂地上了岗,糊里糊涂的地喝到烂醉,又糊里糊涂地打死大虫,成为了所谓“打虎英雄”。而鲁智深倒好,不知是吃错了什么药,竟在乱军丛中一杖击碎了方腊的脑袋。要知道,方腊可是击败过无数梁山好汉的人,这人却轻轻松松,“取敌上将之首级如探囊取物,”真是堪比关羽,比关羽还关羽呀!文末他“悟道圆寂”的场景,更突出了他的传奇。一个平时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的花花和尚,还“看破红尘凡世,大彻大悟”,不能不说他的确是个传奇人物。

说到底,其实我也并不喜欢《水浒》里的某些人。但是,这本书的人物细致入微地描述以及对当朝社会的批判,却是世上的,怪不得,它在国内外知名度这么高,一些史学家也这么感兴趣。唉,世上再无施耐庵,人间再无《水浒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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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红楼梦高中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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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名著,深邃而又神秘,这个暑假,我解读了最难解读的一本奇书——《红楼梦》。

红楼梦主要讲了封建社会里,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由富到衰的全过程,刻画了种种对封建社会的憎恨与无奈,在封建社会里,事实都用权力说话,无人相信法律对于他们来说是公平公正的。

这本奇书看一遍甚难懂得,只有仔细琢磨,才能懂得其中的含义。那通灵宝玉,是贾宝玉的灵魂,佭珠仙草为了报答神瑛侍者——贾宝玉对他的灌溉,化作林黛玉泪洒红尘。前面一段的太虚幻境,别有一番韵味。说是红楼梦,其实本意就是石头记,那块女娲补天留下的通灵石,造成了一场未完待续,永远无法结束的梦境。

最然我憎恨而又同情的便是王熙凤,他害死尤二姐,心狠手辣地逼迫了多少无辜的人。很多人认为他是一个性格泼辣,十分恶毒的人,但是我认为,在这样昏庸无能的社会,她无心无力,为了生存,为了自我利益,他不得不这样做,这一切,都是自找的。

林黛玉和贾宝玉的爱情就像一盘碎渣,贾母觉得林黛玉身子弱,又看到宝玉和黛玉的爱情,不觉同意了宝钗做宝二奶奶的位置。而林黛玉,则因疑心和嫉妒吐血身亡。一个是寄人篱下的孤儿,一个是皇家大商人的女儿。如何攀比?黛玉对宝玉来说,只有怜爱。透过宝玉的眼睛,这位“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的千金小姐美中有自然,她那雪白一般的酥臂,肌肤润泽,仿佛“一池出芙蓉”,不觉动了羡慕之心。林黛玉,这朵病态的红玫瑰,如果在一起,红玫瑰就会凋谢。薛宝钗,,则是脸若银盆,眼如水杏的是白玫瑰,在贾宝玉心中永远取代了这个位置。

红楼梦里还有很多经典片段,如黛玉葬花,宝钗扑蝶。这些令人吸引的部分读的我如痴如醉,一遍再一遍反复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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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大学生《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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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了两晚时间读完余华的作品《活着》,一个字一个字读下去,有些字拦在那里,像一根又一根刺,不仅硬,而且尖。作者在第五次自序中写到:“我在阅读别人的作品时,有时候会影响自己的人生态度;而我自己写下的作品,有时候也同样会影响自己的人生态度。”

确实如此吧!我读得很认真,捧起书就一直一直读下去,中途两耳不闻身外事,我不敢分神,怕自己一个转身一次回头就会丢了什么,那感觉就像在吃一根长寿面,必须一口吃下去才心满意足,中途咬断,心是不甘的,而且晦气,最重要的是,再吃下去,便全然失去了之前的好味道。

读到后半部分,我越发心急,读得速度快起来,又时常把一大段文字反刍,这样,我的眼睛就跟着一会儿一目十行,一会儿一行十目,然后,落下眼泪,一滴接着一滴,有些落在字上,有些流到嘴里,还有些滑到了衣服上,湿了一片。

前后一共哭了五次,一次比一次更难过。

第一次,有庆死。那个还在母亲肚子里就被父亲打,光着脚跑来跑去割草喂羊一天两次跑五十多里路的小男孩,他勇敢地伸出胳膊去献血,因为他们学校的女校长生孩子出了很多血,五年级的学生没一个对上校长的血,除了有庆。有庆以此为荣,医生抽了一点又一点,抽个不停,有庆脸都白了,嘴唇也白了,他说我头晕,没人理会,后来,他失去了心跳。

第二次,凤霞死。从小伶牙俐齿的凤霞在父亲不在家的那段时间,发了一次高烧就再也不会说话了。她短暂的一生中,被送走过两次,第一次,因为家里穷,要供有庆上学,被迫寄养给一户人家做女儿,她过了些日子,哭着跑回了家;第二次,她风风光光嫁给了歪头女婿二喜,二喜心眼好,实心实意爱凤霞,凤霞难产时,医生问保大保小,他毫不犹豫地回答:“保大”,可惜,天不遂人意,留下了小的,大的产后出血不止,命没保住。

第三次,家珍死。家珍家里阔,自小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娇生惯养,上学路上被富贵看上,三媒六聘娶回了家,这个家也阔,更阔,刚过门时有一百亩地,此前有两百亩,被富贵的爹败了一百亩,又被富贵败了一百亩,两代败家子,活活苦了两个苦命的女人,家珍的婆婆好日子没过过几天,家珍,没过过几天好日子。她终日劳作,病了,也要出工,下不了炕,也要缝缝补补,虽整天卧在床上,头发依旧梳得整整齐齐,她放心不下两个孩子,满希望自己苦一辈子,两个孩子往后可以有好日子过,不想,却一次又一次白发人送黑发人,油尽灯枯,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第四次,二喜死。那么硬朗个汉子,好端端的,憨厚壮实能干,一身的力气。他心疼凤霞,相亲第二天,他就带着兄弟来凤霞家干活,屋里屋外收拾打扫修葺,还连夜给家珍做了个小桌子,他倾尽所有将心上人娶回家,婚后百依百顺,小两口手拉手过日子,甜甜蜜蜜,凤霞难产死后,他又当爹又当妈,一个人带个小娃当搬运工,背着抱着领着,一刻都离不开这个越长越像凤霞的小娃,当意外发生,他只留下头和脚完好,其他部位血肉模糊,两排水泥板夹过来,把二喜挤成个扁,最后,他只发出了一声叫喊:“苦根!”苦根是小娃的名字;

最后一次,苦根死。苦根生来命就苦,没了亲妈,又没了亲爸,跟着外公富贵回到了乡下,在乡下和富贵一起下地干活,做了个小镰刀,爱不释手,他听话,他相信“鸡养大了变成鹅,鹅养大了变成羊,羊养大了又变成牛。我们啊,也就越来越有钱啦。”七岁时,他和富贵一起摘棉花,他头晕,头晕得厉害,苦根病了,病得很厉害,富贵老了,糊涂了,心疼苦根,给他熬了姜糖水,喂他喝下去,出工前,又用盐煮了豆子留给苦根在家吃,结果,苦根豆子吃多了,嘴里有两颗豆子还没嚼烂就歪在床上,再也没下床,再也没有去拿他的小镰刀。

是的,我哭了五次,富贵也哭了五次,哭他的儿子有庆,哭他的女儿凤霞,哭他的女人家珍,哭他的女婿二喜,哭他的心肝小外孙苦根,他把他们一个一个送走,葬在一处。富贵享过福,吃喝嫖赌,真正的大富贵,真正的孽子,他见过大风大浪,他经过枪林弹雨,他当过兵扛过炮,他煮过钢铁吃过大锅饭,他卖过菜种过地。

他活着,活了下去,活了很久,他身边还有个伴儿,是一头老牛,名字叫“富贵”。活着挺好,穷了,也要活着,老了,也要活着,病了,也要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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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3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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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得为余华的《活着》写一篇读后感。有哪本书比《活着》更有意义,能更好地有感而发呢?是《青春之歌》,是《兄弟》还是《冷山》?《活着》,一个悲惨的故事。虽然不会像看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时哭得稀里哗啦的,但看《活着》会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一种不肤浅的感觉,一种看了让人深感悲凉凄惨的感觉。这书看过很久了,但余华那淡淡的文字,平凡的故事,还是令我难忘: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

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爱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希望,于是他们也选择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择了后退,后来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小时候,我曾想过自杀。自杀,现在一想,咳!一个惊心动魄的词语!

那是小学时,我的数学糟透了,每天都要被数学老师罚留堂。我写的作文在语文老师的眼里永远都是次等货。那段日子真令我活得心惊胆战的,每天都期待着可爱的老师们不要当着全班五十多位同学的面对我一个人实行鞭策,但老师们还是这样做了。我没了面子,没了自信心,没了立足之地,没了表现自己的机会,没了一切。世界没有了任何色彩。但我还有一条生命,活生生的。我想结束她,结束了她我就可以逃开一切。但当我站在家里阳台向下望时,当我一步一步爬上长城时,我突然发觉,我并不想死。若我想死,我早就可以跨出阳台上的栏杆一跃而下,在长城上可以将扶紧栏杆的两手松开,往后一躺……那是多么触目惊心哪!我不想死了。

后来我找回了自信心,找回了面子,有了立足之地,大家对我有了几分羡慕,自然有了表现自我的机会。我的心情如同拥有了一切一样兴奋。庆幸当初我没有做愚蠢事儿啊!

是啊,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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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高中生《简爱》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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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早上,闲来无事,我打开抽屉,拿出一本浅绿色封面的书,翻开后,一股淡淡的油墨香味扑鼻而来。这本书名叫《简爱》,是我8岁生日时妈妈送给我的。

《简爱》的作者是夏洛蒂勃朗特,这是一本以爱情为主题的小说,主要写了出生于穷牧师家庭的简爱从小就受尽舅母与表兄妹的欺辱,后来被送进了孤儿院。进入孤儿院后,她还是没能摆脱悲惨的命运,唯一开心的是结识了新朋友海伦。后来海伦死去,简离开了孤儿院,成为了一个庄园的仆人,这时她爱上了庄园的主人罗切斯特……最后两人如愿以偿,长相厮守。

在这本书里,使我印象最深的还是简爱这个人物。简爱是一个心地纯洁、善于思考、不甘忍受社会压迫、用于追求幸福的女性。她在社会底层受尽了磨难,生活遭遇更是令人同情,但她自尊自强。她的一句:“我们是平等的……至少我们通过坟墓,平等地站到上帝面前。”令所有人都为之震撼,深深感受到她的崇高精神与人格魅力。简爱认为爱情也应该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并不取决于社会的地位、财富与容貌,只有男女真正爱上对方,才有可能获得幸福。在这点上,简爱就表现出了一心渴望幸福的强烈欲望,尽管自己身处仆人地位,但她还是没有放弃对罗切斯特的追求……

读读《简爱》吧,相信它一定能使你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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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高中

全文共 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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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海伦.凯勒的著作,它讲述了一个真实而又感人肺腑的故事。我一口气读完,从中受益匪浅。

这本书记叙了美国女作家海伦.凯勒一生的经历。海伦一岁半时因病丧失了视觉和听觉,这对于一般人来说是难以想象,难以忍受的痛苦。然而,海伦并没有向命运屈服,在老师的教育和帮助下,她战胜了病残,学会了用手指“说话”,并掌握了五种语言。24岁时,她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著名的哈佛大学拉德克利女子学院。此后,她把毕生的精力都投入到为世界残疾人谋利益的事业中,受到许多国家的政府及高等学院的赞扬和嘉奖。

一个不幸的残疾人能取得如此大的成绩和荣誉,是多么令人佩服啊!如果她向命运低了头,那她可能就变成了一条可怜的寄生虫。然而,她没有向命运屈服,而是以惊人的毅力和顽强的精神走完了人生道路,并为人类作出了贡献,成为一个知识渊博,受人尊敬的人。

海伦.凯勒的一生是不平凡的一生,她给予了我们极大的鼓舞,一个又盲又聋的残疾人都能以自己顽强的毅力克服种.种困难,最后成为一名受人敬仰的作家。而那些健全的人呢?却总把条件差,困难多当作没有取得成功的理由。跟海伦.凯勒相比,我们这些困难显得多么微不足道啊!在宋朝鄂州地方有位妇人,有一天,拿著沙盆到河边去清洗;忽然天下起雨来,她身上的衣服都被雨水淋湿了;因此这位妇人就口出秽言咒骂上天;这时候,突然起了一阵怪风,把妇人卷入了河中;她的丈夫见到了,就立刻跳下河里把妇人救上岸来,而瓦盆的中间却破了一个大洞,刚好扣在妇人的头上,就跟被戴上了枷锁一样,想要脱下瓦盆,妇人就会痛入骨髓;闻风而至赶来她家观看的人,挤得是水泄不通;过没几天,妇人因为忍受不了这样的痛苦,就一命呜呼了! 可见,怨天尤人会的报应,还不如踏踏实实的做好自己的事。

一个人只要树立明确的目标,拥有坚定的意志,就能获得无穷无尽的力量,去努力实现自己的理想。

我们要学习海伦.凯勒那不屈不饶的精神,努力克服一切困难,这样才能达到成功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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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高中论语十二章读后感精选

全文共 9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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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每当我朗诵起《论语》时,都会感叹古人的智慧。中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多年历史的文明古国,她经历过多少荣辱悲欢,多少兴衰成败,留下了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有书法、皮影、戏剧等,数不胜数。

《论语》是众多父母要求孩子阅读的书籍,可见《论语》多么受重视。当然,我的妈妈也不例外。三年级时,妈妈不辞辛劳地把我送到椒江去读《论语》,天天读,一天读六小时。那段时间虽然很枯燥,但我却渐渐喜欢上了《论语》,因为它能使我感觉到古人的智慧。一句句论语,是孔子一生做人的道理,他告诉我们“要像君子一样,不能和小人一样”;一句句论语,是孔子总结出来的学习道理,他告诉我们“学了的知识要巩固复习,这样也可以当老师了”;一句句论语,是孔子让我们明白做人要有礼貌的道理,“礼仪要能够斟酌损益最可贵”……《论语》可以读得抑扬顿挫,也可以读得有声有色,总之,读《论语》会给你带来不同的感受。

其中,我最喜欢“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这句话。这句话的意思是:君子心胸宽阔坦然,而小人,也就是没有品德的人,却每日烦恼缠身。它告诉我,要做君子不做小人,难道有人想做每日烦恼缠身的人吗?不会有的。这也使我想起曾经历过的一件事。

一个中午,我们班邱同学小心翼翼地拿着水杯,放在我的桌子上,拧开杯盖。只见他将水倒进杯盖里,不知怎么就洒在了我的练习本上,湿了一大片。我一下子怒了,对他喊道:“你怎么这么不小心,毛手毛脚的。”等会儿练字时,墨水写到上面就会染开,根本看不清字迹,老师评等级时就会差一等。我心中的怒火越烧越猛,真想发泄一下。我环顾了一下四周,发现了目标——邱同学!我想要好好“教训”他,于是,气势汹汹地向他走去,正要向他开启“唠叨”模式时,心中却蹦出了“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这句话。不行,我要做君子,我要包容他,不然《论语》就白读了。我慢慢压下心头怒火,回到了座位上。

如今,《唐诗》、《论语》、《大学》等这些中国经典著作已经流传到了国外,外国人很佩服中国古人的智慧,有些国家甚至建起了孔子学院。外国小孩都背起了中国古代文学著作,那我们身为名副其实的中国人,是否更应该捧起古人智慧的结晶?我们身为祖国的花朵,更应该弘扬中国传统文化。

“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阅读《论语》,汲取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让阅读《论语》在校园里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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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童年高中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1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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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假期我读过一些文学名著,其中有一篇就是高尔基的《童年》。高尔基出生在俄国一个木工家庭,早年丧父,寄居在外祖父家,十一岁走向社会,饱尝了人生的辛酸。而《童年》正是根据他童年的生活而写成的,可以说是自传体小说,正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状。

小说中的主人公同样是三岁丧父,由母亲和外祖母带到外祖父家。外祖父是一个性情粗暴、自私的小染坊主,但已濒临破产。而两个舅舅也是同样的粗暴、自私的市侩,甚至他们的儿女也沿袭着这样的风气。阿廖沙就在这样的家庭中饱受非人对待:外祖父经常痛打外祖母及孩子们,有一次竟把阿廖沙打的失去了知觉,结果大病了一场。在这样的环境下阿廖沙幼小的心灵能不觉得恐慌和不安吗?!所以这本书都会令我们每一个人感到不快和压抑,这也是必然的,因为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有恻隐之心。

处在这样丑陋的社会,我们不得不担心阿廖沙的心灵会不会也被玷污?但幸好这世界也不完全是丑陋不堪的一面,身边还会有善良正直的人存在,他们给了阿廖沙信心和力量,使他看到了光明和希望,并相信黑暗终将过去,未来是属于光明的。在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便是他的外祖母,她把蜜送到了阿廖沙的心窝中去了。作品中外祖母是最慈蔼、最有人性的形象,她总是用她的温存给予阿廖沙爱的种子,种子发芽了,长成了参天大树,有了羽翼的保护,阿廖沙的世界就不会再任凭风吹雨打了。祖母抚慰了他心灵上的创伤,而真正教他做一个正直的人的是老长工格里戈里。当然那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小茨冈”也同样教会了阿廖沙如何面对生活的艰难,但他却被两个舅舅给害死了,然而我觉得与其说是被他们害死的,还不如说是被这个黑暗的社会所吞噬的。高尔基正是以他无产阶级作家特有的感情和娴熟的艺术技巧,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成功地再现了阿廖沙作为一代新人从觉醒到成长的艰难历程。

高尔基在作品的开头就写到:“有时连我自己也难于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有很多事情我很想辩驳、否认,因为在那‘一家子蠢货’的黑暗生活中,残酷的事情太多了。”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在这黑暗的另一面,还有一种叫做光明的东西在那隐隐发光。只要还对光明充满希望,那么这一点点微弱的火光就可以被放到无限大,直至洒到每一处阴暗的角落。我想这大概就是高尔基想要表达的另一个更直接更迫切的主题:批判俄国几世纪以来形成的小市民习气,痛斥小市民的卑鄙灵魂。让这种卑鄙灵魂消失,正是无产阶级努力的方向,直至今天还在继续……

而我所要说的就是不要对任何不堪的现实失去信心,总会有一些人一些事令你感到痛苦甚至绝望,但你想想,黑暗过去,黎明的曙光总会到来。只要你仍能保持不灭的信心,做一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人,那么你的光明定会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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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高中生围城读后感

全文共 7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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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围城》中,鸿渐是一个失败的人,从一事无成地留学归来,到在银行挂名,到失恋,到失业,至家庭的破裂,鸿渐的生活似乎只能用“失败”两个字来概括了。看着他颓唐地倒坐在躺椅上,眼角留下一抹清泪,沉沉地进入那无梦的睡眠中,心理也不禁为他感到隐隐的难过。

鸿渐的原型无须费心寻找,正是那一时代也是每个时代最多的知识分子形象:志大才疏、满腹牢骚,又狂妄自大,爱自吹自擂。这注定使他成为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他也有一点儿灵气,还可以给苏文纨写上一封消解尴尬的短信。但是一点灵气却也是普通的,庸俗的,只能作为他为人的一点标志,为这个人添了一点的人气。而他的普通却并非是他失败的原因。现在,一个普普通通,甚至庸俗的人,照样也可以活得很成功。而他的失败只是在于他生活在一个不的时代,而这时的他,恰好具有的一种不应在那个时代存活的东西。应该说是“良心”吧。他希望他和苏小姐的“爱情”能够“无疾而终”,不想她难过,他明明骗到“克莱登”大学的文凭,却从来也没有向别人炫耀,或者该说这是一种愚蠢吧。同样是假文凭,韩学愈就可以凭借其成为三闾大学的系主任。而鸿渐讲了良心,便成了副教授,真是“骗了人还要讲良心”的“大傻瓜”。是应该说庆幸么?他没也遗失良知,但却也是无奈吧。这种良知在那个时代,只是一种累赘而已。毫无意义,更使他成为一个失败的人。但也许正是因为这种毫无意义,支持着我们一代代成长。终于没有迷失在历史的洪流之中吧。

在整本书中,作者始终仿佛上一个上帝一样,站在局外,毫无表情地俯视着整本书,整个世界。无疑,作者是不爱他们的,常常对他们进行辛辣的讽刺,但他的话却也是无已辩驳的。让人觉得冷,仿佛是在说自己,却也让人觉得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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