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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高中生(精选20篇)

运动会是增强学生健康意识的重要方式,接下来小编搜集了《活着》读后感高中生,欢迎阅读查看,希望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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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的《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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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讲述的是一位叫福贵的老人悲惨的一生。福贵曾经是一个阔少爷,家境很好,但到了他爹这一代,家道开始衰败,他爹爹生活奢侈、挥霍。而福贵比起父亲来更有过之而无不及,他吃喝嫖赌,无恶不做,终于在一次赌博中,上当受骗,把自己家的土地全部输给了别人。他的家境一落千丈,父亲也被气死。从此,他和母亲、妻子、女儿相依为命,过起了自力更生的农家生活。母亲由于过于劳累,生病在床,一次,福贵去给母亲取药,被抓住,作为庄丁送上前线。战场上,他亲眼目睹了战争的残酷,看到了一次次的死亡,他思念自己的亲人,渴望能够活下去。两年后,他幸运的回到了家,母亲原来已经死了。悲伤之余,唯一能让他高兴的是他有了一个儿子,但是,他不幸命运这时候才刚刚拉开序幕。

福贵家庭虽然贫穷,一家人却生活的非常幸福,儿子有庆也在健康的成长,一次学校组织给县长的太太献血。有庆由于先天的营养不良,再加上抽血过多竟然死去。福贵又受到了一次严重的打击,自此,全家完全沉浸在了一种悲痛的氛围之中。一直到又聋又哑的女儿出嫁时,全家才有了一点欢乐。然而,上天并不怜悯这可怜的人,仍旧一次一次的把难以忍受的苦难向他降临。先是自己的女儿难产而死。接着是自己的妻子难以忍受丧子、丧女的双重打击而去世。福贵只得和女婿二喜以及外甥苦根生活在一起。然而更加让人难以意料的是,二喜却在劳动时,不慎被两块水泥板夹死。自己的唯一一个亲人——外甥苦根最后也意外的离老人而去!!最后,和老人相依为伴的只有一头老牛。

一次次的死亡,都是主人公老福贵不紧不满、平静宁和的叙述出来的,该长哭当哭时,他无动于衷,该唏嘘感慨时,他不肯多谈半点。老福贵把所有汹涌的情感都潜进了冷漠的叙述之中,我的心中却引起的最强烈的震撼。我不敢想象,谁也不敢想象,如果故事里的主人公换作是我们,我们是否还有活下去的勇气!但老福贵却活了下来,而且心里感到无比的踏实。

老福贵是这样说的: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些年。我还是老样子,腰还是常常疼,眼睛还是花,我耳朵倒是很灵,村里人说话,我不看也能知道是谁在说。我是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我也想通了,轮到自己死时,安安心心死就是,不用盼着收尸的人,村里肯定会有人来埋我的,要不我人一臭,那气味谁也受不了。我不会让别人白白埋我的,我在枕头底下压了十元钱,这十元钱我饿死也不会去动它的,村里人都知道这十元钱是给替我收尸的那个人,他们也都知道我死后是要和家珍他们埋在一起的。

我真的不想折腾我的感情,我真的不想继续我的痛苦。但是面对着这样欲哭无泪、欲叹无声的叙述,谁的感情不像一锅煮沸的水呢?人为什么而活着?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但是,我却觉得作者余华说的更有道理。

余华这样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妻子家珍,她对人活着的意义看的明白清楚。她告诉福贵说:“我也不知道什么是福分,只求每年都给你做一双新鞋”。这不是对余华这种“活的哲理”的最好诠释吗?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倾述着一个生命中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卑微生命中蕴藏着些微的却如金子般闪亮的光芒,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好好活着,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好好活着,做好身边的每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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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高中生海底两万里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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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则童话犹如一幅画卷,让人赏心悦目;一个故事犹如一汪清泉,让人澄澈身心;一本好书犹如一阵清风,让人放飞思绪。

最近我看了十九世纪法国最著名科幻作家凡尔纳写的《海底两万里》。讲述的是法国生物学者阿龙纳斯在海底旅行的故事。

1866年前,当人们发现了一只所谓的独角鲸的怪物,阿龙纳斯及他的仆人康塞尔和鱼叉手之王——尼德?兰也参与其中。不幸阿龙纳斯与他的仆人和鱼叉手一起掉入水中,却没想到竟到了怪物的背上。原来这只所谓的怪物其实是一艘神秘的潜水艇。这潜水艇是一位尼摩船长在一座荒岛上秘密建造的,它利用海洋发电。尼摩船长邀请阿龙纳斯先生一起参加海底旅行。他们从太平洋出发,途中经过珊瑚岛,印度洋,红海,地中海,然后进入大西洋。看到过许多罕见的海洋生物。最后,阿龙纳斯等人还是从鹦鹉螺号中出来了,而鹦鹉螺号却神秘失踪,尼摩船长也神秘消失。

主人公尼摩船长是一个很孤独的人,可在这孤独的生涯中,他巧遇了阿龙纳斯一干人等,并与他们共同经历了一幕幕慑人心魄,刺激新奇的故事。

在这本书里,你可以知道海底森林是否能漫游;可以知道在海底是怎么打猎的;还可以知道许许多多新鲜有趣的事情。

这真是一本令人爱不释手的好书。我似乎跟着尼摩船长到了蓝色的大海旅游了一趟;我见识了海上奇妙无比的景象,让人神清气爽,让人心驰神往。我要努力学习,将来有机会到海上探险,挖掘海底丰富的宝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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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活着》读后感700字

全文共 7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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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为什么而活着?”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余华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是啊,人是为自己而活,不是为他人活,更不是为了追求荣华富贵,享受所谓的物质生活而活,我们活着是对生命的渴望,更是对幸福的追求。我是怕死的,因为我亲眼见了亲人是如何离去的,那一刻,我不知道该怎样去形容自己的心情,尽管当时我只有十岁,但从亲人们的痛心与悲伤中,我感受到了死亡的可怕,那时的我开始有了对生命最真切的渴望。

作家余华在这本书中表现的死亡更让我震撼,那些或平淡、或惨烈、或失望的死,无一不让人思考生的意义。主人公福贵的一生坎坷,遭受了种种不幸,家中破产,先后失去父母妻子儿女,他是在死亡的相随下活着的,接踵而至的死亡将他的生活撕裂得粉碎。但是我认为他又是幸运的,在那个漫长黑暗的时代,他娶了一个好妻子,有懂事的孩子,虽然亲人相继逝去,但他乐观又坚强的活了下来。活着不是最大的幸运吗?

余华说“活着”是一个充满力量的词语,它的力量不是叫喊,也不是进攻,而是忍受,忍受生命的责任,忍受现实的幸福或苦难。生活中,总会听到有人唉声叹气,抱怨这个抱怨那个,他们忍受不了生命的责任,所以生活充满了负能量,他们只看到了现实的苦难,却忘记了现实给我们的幸福,忘记了活着可以欣赏生活中的多姿多彩,更可以感受到爱与幸福。读完这本书,我更加真切的意识到活着就应该珍惜当下、活在当下,享受美好的每一天,活得有意义,活出精彩,因为你永远不知道明天将会发生什么?等到哪一天死亡降临到自己身上时,后悔也来不及了。

作为一名中学生,学习生活也会遇到各种困难,有忧伤有失落,但相比富贵,命运对我要慈悲得多。所以我更要好好的活着,只有活着才有希望去享受各种幸福,战胜困难,享受成功之后所带来的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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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活着》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10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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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在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活富裕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活着》就是讲述了一个人与命运间的友情。

地 主少爷福贵,娶了一位温婉的富家千金家珍,年少荒淫,输尽家财千万,一贫如洗,爹被气死。幸得五亩良田以谋生,母亲积劳成疾,福贵在求医的路上被强征当

兵,逃得一命回家。但命运并没有放过福贵,母亲病死,女儿聋哑,儿子有庆被黑心医生抽了过多的血而死,聋哑的女儿凤霞幸运出嫁,又难产死亡,未同甘却共苦

的发妻家珍恸极而亡,女婿二喜做工时横死,剩下的唯一亲人——孙子苦根又吃豆子撑死了。最后,只剩下一位垂垂老矣的老人伴着一头同样唤作福贵的老牛。

《活 着》的语言平淡无奇,仿佛就是是从一位乡里老农口中说出而不是一位着名作家。他只是叙述,冷冷地、十分正常地讲述了这么一个并不正常的故事。这种语调,像

外科医生手中的手术刀,冰冷,锋利,稳健,剖析出生活的残酷,在冷冰冰的叙述中将读者完全带入小说当中——这是那些华丽唯美的文字所做不到的。

余华并不擅长煽情,这种冷冷地叙述手法便源于他自己所说的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所谓超然,应是以旁人的眼光来看待事物,以第三人称来叙述,然而余华却奇怪地选择了第一人称并更加得心应手。这或许就是《活着》的最大魅力。

余 华奇怪的选择造就了沉浸于阅读时,书中情节如同过眼云烟,然而一合上书,却又能在瞬间感受到一种无法言说的悲凉沧桑之感的奇怪现象。于旁人的眼光看来,父

母之死虽是一大哀事,但也寻常,然而极富与极贫的落差,生死一线的煎熬,四次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子女发妻女婿四连过世的噩耗,垂垂老矣孑然一身的孤

独,任何一桩落在常人身上便是令人疯狂的灾难,因此,旁人看到的只有灾难。然而以第一人称叙述,以福贵的眼光来看,没了金钱,亲人都在;没了自由,思念还

在;没了父母妻子女儿女婿,还有孙子。连最后的亲人孙子都不在了,他还有一头相依为命善解人意的老牛。这正是不去想自己得不到和已失去,而关注自己还拥有

的乐观。

佛说,婆娑世界,众生皆苦。婆娑即为忍受,这与余华所言活着的真谛恰恰吻合。又有词云:人生百岁,七十稀少。更除十年孩童小。又十年昏老。都来五十载,一半被、睡魔分了。那二十五载之中,宁无些个烦恼。

由此可见,生命中,悲苦是少不了的,活着的意义,就是忍受这些苦痛,认真地、静静地活着。这是一种态度,代表着尊敬,对生命本身的尊敬。一个尊敬生命的人,就该是被尊敬的,即使他一无所有。

正如朴实的老农福贵凭着那生的意志而显得如此伟大。《活着》的伟大之处,也许只在于简简单单的活着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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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高中生围城读后感

全文共 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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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围城》,没觉得有多大意思。但是作为一部名作,定有它的独特之处。抱着这样的想法,我接着读下去,果真,越到后面越有意思。尤其是形象的比喻,幽默的语言,几次自己乐得笑出声来。

我们每个人的生命里,或曾有过爱慕自己的苏文纨,或曾有过两情相悦却因误会而分开的唐晓芙。我们对爱情充满了幻想,想着某天相亲相爱、心心相印的两个人,走进婚姻,也能举案齐眉、相濡以沫、白头偕老。

“你的好脾气、大度量,为什么不留点在家里,给我享受享受?见了外面人,低头陪笑;回家对我,一句话不投机,就翻脸吵架。”我们曾经或现在,也是这样,对外人客气,跟家人生气。

婚姻就像一座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生活,不止有诗和远方,还有眼前的苟且。以下总结的更有深度:

从婚姻是“围城”,到最后感慨人生是“围城”。方鸿渐不断渴望冲出“围城”,却又不得不进入另一个“围城”。生活好像故意跟他作对,老是与他自己的想法背道而驰:他不想结婚,但父亲却塞给他一个老婆,却也因“祸”得福,有机会出国留学;他不想得什么学位,在父亲和岳父的催促下,才买了一个假文凭充数;他不爱对自己一片痴情的苏文纨,爱上了温柔伶俐的唐晓芙,眼看就成了,却因为误会分了手;到了三闾大学,他不愿意在履历表上填上假学历,以求心理上的平衡,却受到同样是“克莱登大学博士”的外文系主任韩学愈的排挤;他害怕自己爱上孙小姐,却糊里糊涂地答应了孙小姐的婚事……有人认为这是一部“探讨人的孤立和彼此无法沟通的小说”;也有人认为阐释了生活是荒谬的这一哲学命题;还有人把人物的命运和现实的斗争生活结合起来,认为这种荒谬性是由于他们精神上的围城造成的,只有面对广阔的生活,才能摆脱各种围城的束缚。每一种理解都有道理,这也正是小说的魅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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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活着》读后感精选600字

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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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公曾经嫖赌输光了家产,但是亲人并没有抛弃他,这令他悔悟。这时候他明白只要活着贫穷未必不好,只要有爱,有关怀。然而妻子得病,儿子被害,女儿难产致死,女婿事故死亡,孙子被自己的疏忽害死,一切一切的悲剧接连发生,最后只留下自己活着,然而经历了种.种的他却有了超然的心境,面对自己的过去可以冷静的回忆与论述。

他在剩下的日子里与老牛为伴,寄托着自己对亲人的怀念,与对生活的感激,尽管不幸发生在自己身上,但却庆幸自己曾经有那么好的.妻子,懂事的孩子。他的人生了无遗憾!

作者没有发泄,没有控诉或者揭露,而是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生活从来都不容易。看了《活着》,我想,接受现实,努力成长,好好活着,活着,活着就应该学会知足。

但同时,人又不懂知足。追求太多总是难以得到满足的。未经沧桑的人总是容易在现实的捆绑中藉着心灵的不满足幻想着换个环境,一味认为物质的困境使自己忙于无意义的奔波,无暇顾及精神享受。于是,在不如意的现实边缘,痛苦地接受一袭又袭虚无的冲击。却不曾想到,若真有一天,你活在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中,过着看人脸色甚至随时可能遭人毒打,随时可能朝不夕保的日子,你还会为曾经的生活尽不如意吗?或许那时,更多的便只剩下懊恼和追悔了吧。

我也懂得做人应该积极乐观的处世至理,看余华的小说《活着》,我的人生观却没有特别大的改变。要说收获,则无非是在感叹之余,再一次被提醒:人应该知足。

我认为之所以有一部分人像我一样没事胡思乱想,无非是因为人的软弱,因为人的不懂得知足,总是想要得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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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红楼梦》读后感高中作文

全文共 11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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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着辉煌灿烂的文化,有着无数经典的文学作品,而《红楼梦》是世界文学殿堂的奇葩,是世界文化的灿烂瑰宝,是我们的文学宝藏。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深阅它,并理解它所表达的深意。

曹雪芹作为一个落没大家族的子弟,从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公子突然转变为家徒四壁的穷人,他体会了那个时代的人情冷暖。从他的描绘中我们可以在《红楼梦》中找寻它的实际价值,从中找到我们这个时代所需的东西。

贾宝玉作为一个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贵族公子哥,在外人看来应该是个傲气冷漠的人,却会说出“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我见了女儿,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得浊气逼人”这种话。虽说娇生惯养有点小脾气,但对女子却是极好的。他会因为林妹妹心情不好而放下架子去哄人;会因为对自己的丫鬟发了脾气而去道歉;会拿出一箱子名贵扇子给晴雯撕,就只因为她喜欢撕扇子。而贾府作为一个大家族,但是对待外人却也是十分仁慈的。就比如说刘姥姥。刘姥姥曾两次到贾府去攀亲戚,不但没有被敷衍对待,反而得到了不少的好东西。虽然说不是人人都是以真心相待,但也没有仗着家大业大而欺负人。这些都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要求做到的平等。不是一个人要做到平等待人,而是整个社会都要做到。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们都要做到平等待人,在实际生活中努力实践它。

贾雨村作为一个文墨描写并不多,却极其关键的人物,他的变化让人难过。曾作为一个穷书生的时候,他连上京赶考的钱都没有,是当时仍富裕的甄士隐给了他银两,让他能去考试。后来他才可能成为进士,成为一方知府。然而他在处理薛蟠打死人并强抢民女这件事上,因为畏惧四大家族的势力,而放弃了作为一个官的应有的品质。且那被强抢的少女是他恩人甄士隐的丢失的女儿,他也没有帮助这个孤苦伶仃的女孩。他的这些做法,在我们这个时代来说,就是缺失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公正、法治、诚信和敬业。为官,贾雨村没有敬业、公正。为人,他和那些知实情却熟视无睹的人一般,没有诚信待人。这一切,都导致了这个社会的不法治。而作为新时代的我们,我们不能如此,我们一定要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带发修行的小道姑妙玉,本来常伴青灯古佛之人该是有一颗大慈之心的人,可她却为人尖酸刻薄,傲慢无礼。就拿刘姥姥进大观园一事来说,当贾母一行人来到道姑们修行的院子,妙玉便差人去上了茶,茶自然是好的。贾母一高兴就赏了刘姥姥半杯茶。待大家喝完茶之后,道姑收拾茶具,这妙玉便指着刘姥姥用过的杯子说,这等脏污物就不要了。贾府中身价比她高许多的人都不曾如此,她到是如此。待人和善本就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学会。千万不要学这种人的做法。

《红楼梦》当真一本优秀的作品,我们真该好好学习,体会其中乐趣。

品红楼,体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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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高中论语十二章读后感通用

全文共 10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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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吃的问题上,孔子曾有这样一些议论:“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色恶不食,臭恶不食”“割不正不食”——时隔两千多年,我们再来品味这些话,会感到它谈论的不仅是一种饮食习惯,更是一种生活态度,一种阅读品味,一种审美倾向,一种人生追求。——写在前面的话

初读《论语》是在九岁,那时是在父母的要求下无奈地阅读,但是在睡前的半小时仔细品读中,发觉《论语》既朴实无华有秀色可餐,白纸黑字,片言只语就勾画出美好图景。“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道出治国真谛;“三军可夺帅,匹夫不可夺志”,酝酿壮志凌云;“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描摹坚贞意志;“仁者爱人,亲亲爱人”,呼唤人间温情。这些朴素而又睿智的言语使我的心灵干净明澈,引我走进了一个充满智慧的世界。

在时光与岁月的见证中,我慢慢咀嚼《论语》,规范我的言行与学习方法。其中,改变了我的方法与选择的要数那句:“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还记得刚步入初三时,我急于求成,却忽略了对概念定理的理解,这使我学得并不扎实,各种教辅书上的方法使我眼花缭乱,不知所措,成绩是忽高忽低,不能稳定。无意中,我读到了“温故而知新”,如同在黑暗中找到了指路的明灯。从此,我开始勤于思考、努力学习、阶段复习,终于我考上了实验班、实现了长久以来的梦想。而反复品读《论语》,如在品读香茗中嚼出丝丝甜意:做事不能违背原则,否则必然失败。我豁然开朗。

读《论语》至今六年,回味起来,最沁人心脾的是《论语》所蕴含的思想馨香,印象最深的是那一篇《待坐》:孔子“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的思想有悖与国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想,但这种平凡的理想源于生活、源于心灵的根本,让我们的心灵和谐饱满,让我们对生活有热爱、有向往,这种理想也是我们所追求的。

《论语》伴随我走过了六个春秋,无论我面临困难还是身处险境,无论我哭泣悲伤还是吟咏感叹。它就像一位忠实的朋友,为我指引迷途,帮我改变人生轨迹:它就像是一叶轻舟,带我飘过知识的海洋、智慧的溪流,驶向诱人的港湾、神秘的小岛、未知的地方。蓦然回首,我与《论语》相识、相知、相悟,仿若“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换的今世的相遇,我与它应该是两千年前注定的缘分吧!

一句句警示哲理,一次次仔细咀嚼,汇成了浩瀚无垠的书海,畅游其间,采撷下多少?不多,但很有益,就像风尘仆仆的归人接受了家的洗礼,焕然一新。而我还会品味生活,研读《论语》,一点一滴,通透其灵魂,使我的心灵芳香馥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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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高中生观后感读后感大全

全文共 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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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惧怕,你就不是巫师了。巫师是拥有强大的力量和勇气的,大胆去追逐吧!将你心底一直恐惧的事物打败。”——题记你有没有将老龙所消灭?又假若你拥有力量,那你又是否有勇气呢?小雀鹰出生在铁匠之家,从小就显示出巫师法力。后来被最强大的法师所收留,并告知真名—格得。格得来到柔克学院,学习法力且法力强大,但却因为一次意外而导致法力大大削弱,并且一直被黑影所追逐。他为了脱身黑影,竟将老龙制服。他一直在追逐黑影,也遇到重重困难,并最终将黑影消灭……令我感触最深的是小雀鹰追逐黑影的一段。黑黑的天空下,没有一点儿光,小船在海浪上轻轻波动着、摇曳着。格得坐在船头,就那么悄悄地坐着,直到船上发出了声响。他猛地转头,却见黑影就在那儿端坐着。他挥起魔杖,“哗”的`一下,黑影就消失了,他将黑影打败了。在追逐的过程中,格得先是放弃,飞回了师傅的家园。师傅的教导令他茅塞顿开,于是他又义无反顾再次踏上寻找黑影之旅。在他的梦中,总因黑影所惊醒,并满身虚汗地坐起身,开始慌忙寻找。他错过了很多机会,在与黑影的对视中,他看得见却摸不着。黑影经常欺骗他,让他暴露在荒原上、不知所措。广袤苍穹之下,他远远望着黑影,那单薄如纸片的身体在田野上跳动着。他想跑过去,黑影却如幻影般一下子消失不见了。格得被黑影假扮的人所欺骗,这也告诉我们外表不一定是真实的,要看清真实面目并用实力将骗局揭开。只有面对困难,才能战胜困难。如果转身逃避,它将使你更加疲惫不堪。我们的生活中又何尝不是如此,心底惧怕的东西,一直藏在心里是何等的难受,我们要有勇气去折服它。学习格得,打败恐惧,消灭恐惧。格得因为勇气而大胆追逐,因为追逐而取得最后的成功。遇到欺骗与困难不要退缩。即便你很纯洁,可是世上还是会有人欺骗你,你所要做的就是像格得一样勇敢面对。勇于面对自己内心的恐惧,并敢于去追逐自己内心向往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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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论语高中读后感

全文共 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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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意思是说:“学了做人处事的道理,并在适当的时候印证练习,不也觉得高兴吗?志同道合的朋友从远方来相聚,不也感到欢乐吗?别人不理解你,而你并不生气,不也是君子的风度吗?”短短的几句话,包含了做人、做事、交友、处世的道理。在论语中,孔子表达的“学”,不仅仅是读书学知识,而是泛指学习做人处事的道理。孔子一生热爱学习,并且乐此不疲,一向到了晚年还刻苦钻研十分深奥难懂的《周易》,故有“韦编三绝”的美传。

关于学习的态度:孔子认为,追求学问首先在于爱学、乐学,这是关键。孔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即真正爱好它的人,为它而欢乐的人才能真正学好它。其次,学习要“默而识之,学而不厌”。即学习要有踏踏实实的精神,默默地记住学到的知识,努力学习而不满足。第三,是要专心致志,知难而进。

关于学习的方法。孔子在和弟子的交谈中多处提及学习方法问题,“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温故而知新,能够为师矣。”与此同时,孔子还异常强调学思结合,勇于实践。他说:“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只读书而不思考就会感到迷惑,只是空想而不读书就会精神疲殆。要求人们把学习积累和钻研思考相结合,不能偏废。

关于学习的目的。孔子认为,学习必须有明确的目的,重点在于“学以致用”。孔子说:“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意思是说,品德不去修养,学问不去讲习,听到正义的事不能去做,有错误不能改正,也就是理论和实际不能结合,这才是我们忧虑的啊。由此可见,读书的目的,不在于死记书本,而在于应用,在于实践。

以上是我学习《论语》后的一点感受,经过这次学习我才明白自我的知识面是多么的狭窄,让我有一种“人生处处尽学问,世间人人是我师”的感觉。今后,我必须要多看一些文学作品,提高自我的文学修养。本次学习,真的使我受益匪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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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高中生阅读红楼梦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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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这本既是女性的颂歌,也是女性的悲剧的书给我了多少深刻的印象啊!它是了不起的!它在我的心里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它在中国古典文学也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它带来了一个在封建社会前所未有的东西——把女人当人,对女性尊重.封建社会把人不当人,尤其是把女人不当人.这样一比,就看得出《红楼梦》确实伟大.

在曹雪芹的笔下,一个个人物变的栩栩如生.林黛玉、薛宝钗、史湘云、贾探春、王熙凤、鸳鸯、紫鹃……我觉得那几十个女人,不仅仅是外表的美丽,也是内心深处的美丽.就如贾宝玉所坚信的“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儿是泥做的骨肉”。所坚持的“凡山川日月精秀只钟于女人,须眉男子只不过是些肉沫而已”。但我反而认为贾宝玉是“通灵宝玉”,他才是“山川日月之精秀”

读《红楼梦》时,总是觉得贾宝玉有点像鲁迅作品中的“狂人”。细细品味时,一比较,才发觉:那时的贾宝玉比现在的“狂人”更模糊,更薄弱……

书架上的《红楼梦》包含着许多我不知道的东西,等待者我再读《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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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追风筝的人读后感高中800字

全文共 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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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和朋友在定王台买了几本书,开始犹豫不决,不明白买什么书,纠结了大半天最后买了两本卡勒德胡赛尼的书。

初读这本书感觉不怎样读得懂,之后,才发现是没有用心去阅读。《追风筝的人》这本书交织着爱,恐惧,愧疚。。。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

阿米尔为自我的懦弱感到自责和痛苦,无法应对哈桑,于是用计逼走了哈桑。不久阿富汗爆发战争,阿米尔被迫与父

亲逃亡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我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次回到故乡,期望能为不幸

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却发现一个惊天谎言,儿时好友竟然是和自我同父异母的兄弟,为了救赎,他把哈桑的儿子

带到美国,在一次聚会上,阿米尔再次放起了风筝。阿米尔与哈桑从小一齐长大,哈桑对阿米尔呵护极致,两人的父亲也是好兄弟,实际上他们是主仆关系,但是却丝毫没有影响他们俩的感情,相反这种感情得到了延续,哈桑和阿米尔感情个性深,但是因为哈桑是仆人,妈妈抛弃了自我,经常受到同龄人的讥笑,而阿米尔因为有出色的父亲备受大害怕坏人,他很勇敢。随即这引起了阿米尔的嫉妒之心,父亲对哈桑的赞赏与期许更令阿米尔厌恶。他设计把哈桑赶出家门。

哈桑被阿米尔这个好兄弟抛弃,远离了他们的生活,多少年过后,阿米尔明白哈桑是自我的兄弟,他很愧疚于是四处寻找哈桑,找到哈桑又能怎样样,感情再也不能像以前一样了,好朋友的背叛,无疑是对哈桑的巨大打击。

友情这么脆弱,因为身份的差距,因为嫉妒心,竟然被抛弃,阿米尔的愧疚是一辈子的,他与哈桑那放风筝的日子已经远去,断了线的风筝再也不可能回到原点。哈桑依旧,只是他的脸上少了笑容,剩下的只有空洞的眼神。可见阿米尔对友情的背叛给哈桑那个留下了多大的阴影,这一辈子都不可能再愈合。

生命就是那一片天空,或鲜红或湛蓝。望着远方的风筝,我们追寻,我们仰望,在追风筝的路途中,我们诠释一整

个世界。这途中,有沟壑,有山坡;有彷徨,有疲乏。但是,没有人会停下前进的脚步,因为,我们都是追风筝的人。

风筝来来回回,可放风筝的人不再是原先的摸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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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经典名著《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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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讲述了福贵一生的悲欢,表达了福贵一生的起落盛衰,读它,我们会顿悟活着的更深层次的意义。

人要靠记忆来慰藉,要靠倾诉来释然,要靠平静来概括,要靠回首来彻悟。

悲怆的残阳微弱的呼吸着,无意感染了那一个午后的黄昏,带着些许的惆怅,带着些许的悔悟,带着些许的淡然,福贵讲述了自己的一生。

枯草衰杨,曾为歌舞场。“曾经”像一部经典被缩成了记忆。年少的福贵是富少,有着刘村人所不能及的生活,享受着他人所不能享的尊宠。人往往在满足和拥有中堕落,福贵也变得焦躁不安了,烟花柳巷像无形的磁场,福贵一步步陷进其中,当他让青楼女子背着穿梭在大街上之时,他不顾一切,包括他妻子的父亲。他也许从未想到此刻的逍遥只是昙花一现,也许他从未感觉到烟花易冷时的凄凉。他不顾娇妻,他忘怀于纸醉金迷的世界。人总是忘乎所以,放浪形骸,当一切浮华都成为过去时,繁华也就悄无声息了,福贵不知道自己正在给自己挖陷阱,这一陷,福贵再也没有出来过。

烟花柳巷太柔情,而金牌赌场才是富少挥手洒金的地方。福贵比钟爱他的妻子还要钟爱于赌场,天下人熙熙攘攘皆为利,而金钱就是利的实体。赌场上的输赢就像梦一般若真若幻,福贵不知道他正在输掉自己的人生。叹息之余,我感叹人生换位的易,福贵不再是富少了,他的前半生充满了奇幻。当他把家财输地一无所有之时,父亲并没有大打出手,相反他的父亲很平静。其实,人表面的平静是虚伪的,人内心的惊涛骇浪才是真实,福贵父亲的死恰恰给了我们这样的启示。

人一旦被上帝关注,那么他得到的不是垂青,就是遗弃。那一抹悲伤的气氛还未退却,又增加了一份妻离之痛,家珍之父罗鼓声张的接走了女儿,带着福贵未出生的孩子。福贵木讷了,哑然了,没有说一句话。男人一旦犯错就难以让人原谅,男人一旦倾家荡产就少了拥有时的霸气,福贵看着妻子走了,默默耕种着租来的五亩地,他要养活一家人。人往往在容易活的时候不安分地活,而在难以活下去的时候又要竭力地活下去,福贵学会了耕地,看着年迈的老母蹒跚在旁福贵心中也许很痛;看着伶俐的女儿凤霞,福贵也许在狠狠地咒骂自己。我一直认为:亲情是人内心中无形的线,看着亲人为自己所累时,人的自责会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福贵也如此。福贵的人生轨迹从圆滑优美的弧线变的曲曲折折、颠簸不平了,而他在一直竭力的想要好好的活。此时的福贵叫“富贵”,带有点讽刺性的悲凉,但此时的福贵很真实,很认真的在活着。

人一旦真实得活着,那不真实也变的真实了。正如余华自己说的:“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只要活着就有希望,是他带给我们最重要的信息,坚持活着,再苦再难也要活着,因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讲述着一个生命中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卑微生命中蕴藏着些微的却如金子般闪亮的光芒,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其实,自己的生活别人难以懂,别人的生活自己也不会刻意去懂,在这个时代中,我们都要好好地活着,无需惧怕死亡和时代的局限,只需真实的活在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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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活着》读后感350字

全文共 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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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义的本身就是活着

前段时间读了余华的活着。我感到一种荒凉的压力。正像小说中余华用一种苍凉的笔调,用全知者的心态,默默还原悲剧。我面对这个能够看到自己过去模样的老人,用着看似平淡的乐观回顾自己的一生。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小说里福贵的所有亲人,母亲,儿子,女儿一个个离他去,最终只剩福贵一人以及一头老牛。在空旷的世间相依为命,一人一牛,同样的年老,同样孤独,同样活着。

这部小说带给人们的不应该是生活的态度,更应该意识到文中的他不过是千万劳苦大众的一个缩影,从古至今遭受任何磨难人坚持不懈的所有人民。

好好活着,是中国人最朴实的愿望,只有好好活着,才有实现其他愿望的一切根源。

希望我在重新读这本书的时候,能够以一种全新的眼光去看待这个世界,不仅仅局限于人们所认识到的事物。希望大家都能去读读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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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论语高中读后感

全文共 10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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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我爱传统文化,《论语》吾之最爱也。

《论语》与我初次结缘

在我读学前班时,妈妈在朋友的介绍下买回一本《论语》,那时我不识字,但翻着那简短的文字,我就很好奇,硬拉着妈妈教我读。刚开始,第一则,妈妈每天教我读5遍。俗话说:“反复是记忆的基础”。到第五天时,我已经能背诵第一则了。在妈妈的鼓励下,我也觉得挺有成就感的。学第二则时,就坚持复习第一则,就这样我坚持了一段时间,我积累的知识越来越多,学习兴趣也越来越浓。我也明白了:“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的道理,尝到了“反复是记忆的基础,记忆是理解的窍门”的滋味。

《论语》与我成为朋友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与这本书成了要好的朋友,它一直就在我的书桌旁陪着我读书,空闲时我随手一翻,它就像变魔术一样,化身为圣人,与我促膝相谈——与君一句话胜读十年书。

在学习中,每当学到《论语》知识我就非常激动,因为我又可以和我的朋友见面了。当老师教我们班的同学读时,我已经会背了,当他们会背,我就会默写了,这时老师就会走过来摸着我的头说:“孩子,你太棒了!”这时我在高兴之余,更要感谢我的好朋友———《论语》

当我学习懒惰做作业不思考时,我的朋友也会敲着我的脑袋说:“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这时我明白了以后做什么事都要三思而后行。

《论语》是我生命中的指路明灯

《论语》是石,敲出星星之火;《论语》是火,点燃熄灭的灯;《论语》是灯,照亮夜行的路,《论语》是路,引我走向黎明。

“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我懂得了如何培养言而有信,严于律己的处事品质。在我们班的同学中,大多数都不能言而有信,严于律己,犯了错误总是想推卸责任,从不找自身的原因。而有修养的人却能在遇到问题时,不断反思自己并修正自己,宽以待人。

如果我们大家都能认真学习《论语》,那么就会成为有良好修养的人,我们这个社会就会更加和谐美好,中国梦的实现就指日可待。

转眼间,我即将结束初中的生活,我的朋友《论语》仍然陪着我,为我的成长指明方向。

传承我国传统文化——《论语》

近年,社会上掀起了传统文化热。各种方式都在普及《论语》。但有的演讲并没有把握它的本质,有的影视剧只为追求收视效果,却不尊重历史,这样普及传统文化并不好。我认为最好的方法就是——反复朗读,知行合一。

总之,我会从现做起,从我做起,带动身边的人诵读《论语》,我也要把这种方法传给我的子孙后代,让他们也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把中国的传统文化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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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大学生《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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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还未看内容时我曾做过这样的猜想:小说既然取名为活着,那必然是表现主人公在经历万难后仍然坚强的活着。带着这猜疑我细细品读余华的《活着》,读完之后让我倒吸一口冷气。虽为活着,但却让我不断地看着鲜活的生命在这个活着的故事中一个个死去。

《活着》这本书太过沉重,它超出了我的承受底线,那些曾经鲜活,最终变的死寂的生命却已深深的映在我的心上。本书作者余华用冷静的令人发怵的笔调记述着这个故事。

在我看来余华是冷漠无情的,他何以让那么善良的妻子,那么聪明伶俐的儿子乃至更多人相继离福贵远去。只留下我内心无声的叹息和泪水。

福贵的儿子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有庆对生活充满无限的向往和希冀,即使贫苦艰难的生活,即使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他都那么的热爱生活,热爱生命。他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面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衷心的笑了,因为我似乎看见了有庆的希望。

可是令我无法接受的是有庆的突然死去。就像今天我们知道的许多社会底层的人们一样,有庆的死冤枉而荒谬。由于血型与临盆的县长夫人相同,被逼着去献血,他竟因为抽血过多而夭亡的。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不禁有些战栗。全书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更多难以承受的苦痛,我们依然要坚忍,顽强。这或许就是生命的力量,这或许就是活着的呼唤。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

“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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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红楼梦高中读后感精选

全文共 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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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罢红楼梦,只觉一股清风扑面,亦觉“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作者以贾雨村开篇,道出了这出悲剧本就是梦游蛮荒之作,而贾府的繁华兴衰也就自然是一场梦,可罢了,作者痴其味,读者痴其事。

而我也是众多痴人中的一个,也曾偷偷地为宝黛抹了不少眼泪,暗恨自己不在小说的章节中,不能帮他们一把。有时会为了它坐在角落里暗自伤神,因为,大观园里有在我心中留下抹不去痕迹的人。

此人便是林黛玉,娴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黛玉是美的。她原是三生河畔的一株仙草,集天地之灵气,下世为人,故,她是有灵性的,她的诗也是有灵性的。然而,她的身世却让她的性格十分敏感,有些偏颇,旁人叹她尖刻,而我却觉得恰是如此,她才能诗风玉琢,因为敏感是诗人的神经。“质本洁来还洁去”道尽心中无限事,在我心中,她是纤尘不染的仙子。

此人便是贾宝玉,他生的好皮囊,性虽闹,骨子里却不乏诗气,不乏温柔,他是一块极具情感,极具灵性的顽石。依旧记得他说:“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儿是泥做的骨肉”他总说男儿是须眉浊物。他从不吝惜财物珍宝,只为一情字,他愿舍千金万金。天下难得有情人,于是他便出家了。

此人便是薛宝钗,兴儿说:“自己不敢出气,是生怕这气儿大了,吹倒了姓林的,气儿暖了,吹化了性薛的。”一个小厮的话折射出宝钗的模样和气质。宝钗是冰雪聪明的,也是人情练达的,她深受疼爱。可是,她又是不幸的,她终究是屈从于当时的社会背景的。于是,她少了那份不羁和仙气。宝玉也一心只有林妹妹。

一部红楼梦,它是声声控诉,封建思想毁了多少有情之人,然而,文笔却是美好的,它是用金钗雕刻美玉而成的,扫帚扫去的尘土的都是玉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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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家的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9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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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这部书是以中国封建礼教下的大家庭为背景,阐述了在那个时代的青年们如何被摧残。

巴金是以自己的大家庭为背景完成这部小说的。在高家这个大家庭中,主要人物有高老爷子,他是整个家庭封建礼教的主人,也是整部小说悲剧的创造者。高觉新是高家的长孙,是一个拥有现代思想的进步青年,无奈却因要继承家庭,顺承父辈的意思,而断送了大好前程,成为封建主义的奴隶,并在进步思想与封建思想中间夹缝求生。高觉慧是高觉新的同胞弟弟,他同样是爱国的进步青年,他厌恶自己的家庭,并且支持自己的二哥觉民逃婚,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同时他也干预追求自己的幸福,大胆的同丫头鳴凤谈恋爱。或许这样的事发生在现代是很正常的,但在那个时代的婚姻都是讲究门当户对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由此便可看出高觉慧的确是一个用于冲出封建礼教的进步青年。

当然,高觉慧是一个正面的例子,但在封建社会下,更多的是悲惨的例子。比如高觉新,他的婚事原本可以很顺利,不想高觉新的继母和梅的母亲在牌桌上发生矛盾,于是梅的母亲一气之下就退了这门亲事。而高老爷子居然用抓阄的方式来决定觉新的婚事。而觉新的人生悲剧并没有就此停止。在接下来的几年里,他又遇到了他的初恋情人梅,觉新便在梅雨现任妻子瑞钰之间非常矛盾,结果梅却因为觉新而含恨而终,而瑞钰却因难产而死,他纵有万般无奈的怒火却不敢发泄,这一切都因为封建礼教与他自己的不反抗主义而造成的。

觉慧并不像他大哥那样软弱,他决定挑战象征封建主义的爷爷,支持并帮助二哥觉新逃婚,并在他的撮合下,他的二哥觉民终于反抗成功并能够与表姐琴在一起。他自己加入新青年的社团,与社团成员一起出版《新青年》这本杂志来指责所谓的政府军队对学生与百姓们的伤害。尽管他们到处受到政府的打击与排挤,还几次被警告必须要停止出版,但他们并没有停止与恶势力的斗争。继续想办法出版《新青年》,但命运似乎也与觉慧开了一个玩笑,他的恋人鳴凤要嫁给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为妾,而鳴凤因为觉慧而不愿嫁给别人为妾。无奈之下选择投河自杀。觉慧因为鳴凤的死,大受打击,一气之下决定离开这个令人窒息的封建家族。所幸的是在他的大哥和二哥的帮助之下,他离开这个家,走向一个新的天地,上海。

巴金以自己的形象创造这个人物觉慧,我非常喜欢他,有自己的思想,敢于创造机会,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这才象我们现代人一样,有蓬勃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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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活着》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9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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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很久没有读书了,每天将自己用看电视来麻醉自己,我也很佩服自己怎么能将一部500多集的电视剧,用几天时间就看完了。昨天,我克制住看电视的欲望,将《活着》这本书看完了。我想看这本书,源于某天早上起床看到微博上推送的一篇关于《活着》的观后感,文中句句透漏着《活着》的主人公的人生的悲惨,这样的悲惨人生刺激了我去想要去看这本书。我的内心很痛苦,我期待看到更痛苦的人生让自己的内心平衡,不再认为自己是最苦的,也许这就是人性黑暗的一面吧。

我用了一天时间将这本书看完,本来想写一下读后感的,但是由于我的文学水平太低了,酝酿了一天我还是无法深刻的理解作者的意图。我看了很多其他的书评和介绍,才算是了解了这本书的含义。

作者余华说:为了活着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我想说:如果人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不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那活着还有意义吗?主人公可以做到不为任何事物所活着,是因为他别无选择,他的亲人都先后离他而去,已经一无所有的他还能有什么期待或寄托呢?

如今,我们生活在这个富足的社会,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得到极大的满足,亲人、朋友、爱人都围在自己的身边,我们现在的活着还怎么能做到为了活着而活着呢?我们现在更多的是为别人活着,连为自己活着都很难做到,我们为了让父母更有面子,而努力学习考上名牌大学;为了让家人生活过的更好,我们拼命赚钱;而我们想要做自己,却不敢告诉家人。

很多人都在赞美《活着》中的主人公——富贵的乐观精神,有那么多的痛苦经历却还是可以平静的活下去。而我却并不赞同他的做法,既然人生已经无望为什么还要继续下去呢?为了能理解主人公,我试图将那些悲惨的遭遇放在自己身上:假如我经历了所有亲人都离我而去,我是否还能平静的活下去呢?答案是否定的,我不能,因为生活不再有希望,那样的生活也将是没有意义的。现在的我是为了什么而活着?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过上自己想过的生活?还是为了家人,不让父母担心?说实话我也不知道。也许,现在的我不适合看《活着》,去听作者说:为了活着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而是应该去想想《哈姆雷特》里面的一句名言:To

be or not to be,thats a question?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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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活着》六年级读后感

全文共 11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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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的所有作品中,如果要选出一部在我阅读过程中带给我的震撼,并且在读完之后给我深刻的思索,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的作品,那无疑是余华先生的小说《活着》。

《活着》主要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富贵悲惨的人生遭遇。富贵嗜赌如命,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他的父亲被他活活气死,母亲则在穷困中患了重病,富贵前去求药,却在途中被抓去当壮丁。经过几番波折回到家了,却发现母亲早已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的养大两个儿女,此后更加悲惨的命运一次又一次降临到富贵身上,他的妻子、儿女和孙子相继死去,最后只剩富贵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孤独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在阅读这部小说的过程中,我几度落泪,并不是因为作者的写作手法有多么煽情,事实上,这部小说从头到尾都一直用一种平实得近乎冷漠的笔调进行冷静的叙述。然而正是这种朴实、平淡的语言,却能带给人们一种极大地感染力和震撼性。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家珍病重,自知时日无多时对富贵说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看见你们”。不想死,不是为了荣华富贵,也不是为了功名利禄,只是不想离开自己的亲人,只是怕死后再也见不到他们。这朴实的话语所表达的,不正是最真实的最感人的情感吗?

《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说它荒诞,是因为这部小说内容是在一段精简化了的历史阶段里将社会的各种问题夸张化地集中到一个家庭中来表现;说它真实,是因为它所反映的是真实存在的社会问题。这部小说的许多内容还充满黑色幽默的意味,如富贵的儿子给县长老婆献血却被抽血过量而死等内容,然而这种讽刺却是绝望的、无奈的、令人心酸的。

至于这部小说的主题与内涵,一直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许多人都认为这部小说太过于消极,过于沉重,对读者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会有这样的评论也是难免的,因为的确,这部小说从头至尾都浸没在一种悲剧的气氛中,主人公富贵的一生是痛苦的,悲惨的,他的亲人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他生命中那些难得的温情一次次的被死亡撕扯地粉碎。

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直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因此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责任,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因此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责任。

我认为我们年轻人也都该去认真读一读这部作品,让它来教会这些“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年轻人生命的厚重与沉痛,让它来给我们深刻的反思,去思索活着的价值,去担当生命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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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活着》读后感初二作文

全文共 18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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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书,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看的很杂,文学名著,流行小说都看,只要作者的文笔不是太差,总能让我从头到脚看完整本书.只不过很多时候是当成故事来看,看完了感叹一番也就丢下了.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看了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了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了荒唐事,嫖娼,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了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了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了迷途丈夫,撑起了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他活着,接受了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了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应该说是生活,为了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努力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了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了.他想着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了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了俘虏后面对解放军是选择留下还是领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现在想想,如果那时他选择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了俘虏选择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

解放了,土地改革,买了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枪毙了,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了,认命了.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起.

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了.直到……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了,那时有庆已经不行了,可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有庆嘴唇都青了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么当会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人了."?

看到这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了,怎么会如此荒唐怎么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真是什么样的人心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

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因为家珍.儿子有庆死了,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了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了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

小时候生病成了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了,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了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可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了,凤霞却死了.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了.

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希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了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了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了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了.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了.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了,很压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经努力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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