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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高中生【精品20篇】

运动会是增强学生健康意识的重要方式,接下来小编搜集了《活着》读后感高中生,欢迎阅读查看,希望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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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高中

全文共 7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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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吐温曾经说过这样的一句话:“十九世纪有两奇人,一个是拿破伦,一个就是海伦·凯勒。”

奇人?一个聋哑人,一个一生在黑暗中度过的弱女子,一个一生仅希望能获得三天光明的人。却为人间创造一个又一个奇迹。

在书中海伦说道“要是人把活着的每一天都当成最后一天该有多好啊,那就更能显示出生命的价值,然而人利用时间和享受时间却是有限的”看来他写书那时早已不像小时那样的暴躁、任性和孤独。以走出困境,已经走出她那漆黑的世界。对她的人生来说,已经成功了一半。

然后凭着一颗不屈不挠的心,海伦接受了生命的挑战,用爱心去拥抱世界,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就这样,她竟获得哈弗学院博士学位。并用生命的全部力量处处奔走,建起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被美国《时代周刊》评选为20世纪美国十大英雄偶像。海伦的坚强以千种方式将自我的局限变成了美好的殊荣,使自己能够安详而幸福地行走在失去视觉的听力所造成的阴影之中。

世上仿佛只有聋人才珍惜失而复得的听觉?只有盲人才珍惜重见天日的幸福?为什么我们从没有为拥有听觉与视觉而感到幸福。其实,我们真的很幸运,我们永远可以看到黎明时由黑夜变成白昼的动人奇迹;到剧院或电影院享受色彩、优美和动作的完美结合;浏览城市中令人敬畏的建筑艺术;漫步在大街、公园,瞧瞧万花筒般五光十色的景象。这还不够吗?

我们那么幸福,但为什么我们从没有幸福的感觉呢?三天对于海伦凯勒真的是奢望。而我们已经拥有了三千多天的光明,让我们反省一下,我们是否利用这天赐的五官和四肢去感受大自然的美丽和生活的美好了吗?不,没有。而是每日懒懒地生活,懒懒地工作,遇到困难就怨天尤人,抱怨上天不公。就这样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时间如流水飞逝。“善用你的眼睛吧,犹如明天你将遭到失明的灾难。”

我们是不是应该更爱惜自己每一点的所见?

珍惜我们所拥有的吧!尽管是额上一缕发丝,它也是母亲给予你的美好礼物。别再等失去才发现已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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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童年读后感600字高中

全文共 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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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这本书,我就得高尔基的童年是悲惨,他没有父亲的关爱,在他6岁的时候父亲离开他,即使这样他自己很坚强。

《童年》一书讲高尔基的父亲死后,高尔基与他的外祖母和母亲来到外祖父家里。在外祖父家里。高尔基收到外祖母的疼爱,亲眼目睹两个舅舅为争夺家产而吵闹及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出的自私与贪婪。后来,伴随着母亲的去世,高尔基走向人间。

我觉得,高尔基的家庭像一个社会,充满善与恶。高尔基的童年不是像我们一样欢乐的童年。而是充满悲伤与痛苦的童年。他在这样痛苦的童年中能够成长为一位大文豪,是十分不容易的。但,正是因为他童年痛苦的生活激发他写作的灵感,才使他闻名世界。《童年》让我知道只有经历磨难才能获得成功。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的生活和高尔基一样,历经千辛万苦,但他们最终获得成功。音乐家贝多芬遭受病痛,双目失聪,这对一个音乐家来说几乎是灭顶之灾,然而,正是这样的磨难让贝多芬不甘向命运低头,创作向命运挑战的《命运交响曲》。德国音乐家海顿,从生活困苦,正是在这逆境的生活中,海顿勤奋努力,成为一代“交响乐之父”。他们的成功都是源自于苦难的经历。都是不甘向命运屈服的结果。

我相信,你们要是读这一本书,可定也会像我这样喜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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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平凡的世界读后感800字高中生

全文共 8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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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世界》是中国作家路遥所作的长篇小说。平凡的人物,在这平凡的世界,走着平凡的道路,过着平凡的生活;平凡的人物,在这平凡的人世,有着平凡的梦想,有着平凡的追求;可是奇妙的是,平凡的人物,在这艰苦的岁月,却有着不平凡的精神,有着不寻常的毅力;平凡的人物,在这艰难的时代,却有着过人的执著,有着异人的魄力。

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平等人为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生的自尊,自信和自强,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孙少平,是家中的二小子,高中毕业的他回村当了教师。在那个时代,教师已经是份不错的职业了。但他不甘于眼前的平静,满怀着自己的梦想,选择了出门闯荡。他去了黄原城打工,不畏艰苦,最终凭着自己的努力进了矿场工作,还与省报的女记者田晓霞谈起了恋爱。但令人遗憾的是,他的师傅和晓霞都为了救人和他阴阳两隔,而他自己,也为了救人毁了容。但是他并没有被重重困难打倒,坚持着希望,努力生活着。

哥哥孙少安是奋斗精神的另一个代表,与孙少平追求飞扬的生活不同。他的沉稳和精明都是内敛的。长子的家庭责任和过早的承担世事,使得孙少安难以走出土地和家族的束缚,变成了农村变革的先觉者。然而,他的爱情和婚姻都遭遇了挫折。最终,孙少安在初尝成功滋味的时候不得不面对妻子的去世,正如孙少平在享受爱情甜蜜的时候不得不接受田晓霞的突然死亡一样,唾手可得的完美生活消失殆尽。

人生的多雨期免不了有暴风巨浪。它如一条抛物线,即使站到最高点也会摔入深谷的低点,也许你会感到绝望、无助,但是唯一解决的办法就是冷静,平凡的内心世界会为你排除万难,走出深渊,有朝一日卷土重来。波折重重,路途坎坷并不意味你就要低头。

我们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年代,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平凡的,但一定要勇于进取,即使忍受着痛苦也要坚持下去,痛苦不是白受的,它使我们伟大。我们要做一个外表平凡,但精神层面不平凡的人,铸就属于自己的精彩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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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余华《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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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是一本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阖上书本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由作品提供的故事的残酷性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失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然而,所有的情绪都在娓娓叙说的过程中悄悄侵入着读者的思想。

人越惧怕死亡,人就活的越怯懦。

余华在序中这么写,“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本书是以一个老人的回忆展开的,书中就这样以平淡的语调地叙述着一个似乎微不足道而又壮烈的故事。主人公叫“福贵”,一个在现代人看来略显俗气的名字,但是却代表了那个年代天下父母亲对子女的殷切期望。但什么是福?什么是贵?也许他们并不知晓,他们既单纯得可爱,也愚昧到可悲。

小说叙述了福贵一生的悲欢,表达了福贵一生的起落盛衰。福贵,年轻时是一个地主少爷,经常在城里吃喝玩乐,嫖妓、夜以继日地豪赌并乐此不疲,常常十天半月不回家。然而好景不长,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很快让他付出倾家荡产、家破人亡的代价——由于半年赊帐的积累,福贵把祖辈留下的家产在一夜之间输得精光,由远近闻名的阔少爷变成了一文不名的穷光蛋。所有的风光都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荡然无存。他也从此一蹶不振,日子越过越穷苦。父亲亲手处理掉所有的田产之后,在从老宅迁到茅屋的当天死了。他为病了的娘到城里买药时抓壮丁抓走,此后的日子饱尝颠沛流离、飘无定所之苦。快两年时,他终于死里逃生,回到了家,得知母亲已病故,女儿凤霞因为一次高烧,失去了说话的能力。他原以为一家人终于团聚可以过好日子了,谁料,苦难才刚刚开始——唯一的儿子在一次意外的采血事故中被冷漠的医生夺去了生命;女儿凤霞终于长大成人还找到了一个疼爱自己的丈夫却死于了产后的败血症;妻子家珍也死于软骨病;女婿二喜死于工地的事故;不仅如此,死神连他年仅7岁的外孙苦根都不肯放过,竟因吃豆子而撑死了!身边的亲人一个一个相继死去,福贵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亲手埋葬了五个自己挚爱的人。

经历的越多,彻悟的就越深。作者没有发泄,没有控诉也没有揭露,而是向人们展示高尚。那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完美,而是对一切事物明白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着世界。

“人为什么而活着?”

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福贵一生的杯具是自身命运与社会变迁的交织,活着,为了什么,为了这让人撕心裂肺的痛楚吗? 不,正是这种痛楚才使活着的感觉更加强烈。期望破碎后的痛楚使下一个期望更加真挚,使得来的幸福更加珍重。人生来就注定要伴随悲伤,正是悲伤使我们更清醒地活着。如余华自己说的一样:“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 活着,生命就是一个活着,不谈幸福或苦难,生命,只是一个活着的过程。活着吧,活着,生命仅此而已,毕竟,生命还要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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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大学生《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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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了两晚时间读完余华的作品《活着》,一个字一个字读下去,有些字拦在那里,像一根又一根刺,不仅硬,而且尖。作者在第五次自序中写到:“我在阅读别人的作品时,有时候会影响自己的人生态度;而我自己写下的作品,有时候也同样会影响自己的人生态度。”

确实如此吧!我读得很认真,捧起书就一直一直读下去,中途两耳不闻身外事,我不敢分神,怕自己一个转身一次回头就会丢了什么,那感觉就像在吃一根长寿面,必须一口吃下去才心满意足,中途咬断,心是不甘的,而且晦气,最重要的是,再吃下去,便全然失去了之前的好味道。

读到后半部分,我越发心急,读得速度快起来,又时常把一大段文字反刍,这样,我的眼睛就跟着一会儿一目十行,一会儿一行十目,然后,落下眼泪,一滴接着一滴,有些落在字上,有些流到嘴里,还有些滑到了衣服上,湿了一片。

前后一共哭了五次,一次比一次更难过。

第一次,有庆死。那个还在母亲肚子里就被父亲打,光着脚跑来跑去割草喂羊一天两次跑五十多里路的小男孩,他勇敢地伸出胳膊去献血,因为他们学校的女校长生孩子出了很多血,五年级的学生没一个对上校长的血,除了有庆。有庆以此为荣,医生抽了一点又一点,抽个不停,有庆脸都白了,嘴唇也白了,他说我头晕,没人理会,后来,他失去了心跳。

第二次,凤霞死。从小伶牙俐齿的凤霞在父亲不在家的那段时间,发了一次高烧就再也不会说话了。她短暂的一生中,被送走过两次,第一次,因为家里穷,要供有庆上学,被迫寄养给一户人家做女儿,她过了些日子,哭着跑回了家;第二次,她风风光光嫁给了歪头女婿二喜,二喜心眼好,实心实意爱凤霞,凤霞难产时,医生问保大保小,他毫不犹豫地回答:“保大”,可惜,天不遂人意,留下了小的,大的产后出血不止,命没保住。

第三次,家珍死。家珍家里阔,自小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娇生惯养,上学路上被富贵看上,三媒六聘娶回了家,这个家也阔,更阔,刚过门时有一百亩地,此前有两百亩,被富贵的爹败了一百亩,又被富贵败了一百亩,两代败家子,活活苦了两个苦命的女人,家珍的婆婆好日子没过过几天,家珍,没过过几天好日子。她终日劳作,病了,也要出工,下不了炕,也要缝缝补补,虽整天卧在床上,头发依旧梳得整整齐齐,她放心不下两个孩子,满希望自己苦一辈子,两个孩子往后可以有好日子过,不想,却一次又一次白发人送黑发人,油尽灯枯,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第四次,二喜死。那么硬朗个汉子,好端端的,憨厚壮实能干,一身的力气。他心疼凤霞,相亲第二天,他就带着兄弟来凤霞家干活,屋里屋外收拾打扫修葺,还连夜给家珍做了个小桌子,他倾尽所有将心上人娶回家,婚后百依百顺,小两口手拉手过日子,甜甜蜜蜜,凤霞难产死后,他又当爹又当妈,一个人带个小娃当搬运工,背着抱着领着,一刻都离不开这个越长越像凤霞的小娃,当意外发生,他只留下头和脚完好,其他部位血肉模糊,两排水泥板夹过来,把二喜挤成个扁,最后,他只发出了一声叫喊:“苦根!”苦根是小娃的名字;

最后一次,苦根死。苦根生来命就苦,没了亲妈,又没了亲爸,跟着外公富贵回到了乡下,在乡下和富贵一起下地干活,做了个小镰刀,爱不释手,他听话,他相信“鸡养大了变成鹅,鹅养大了变成羊,羊养大了又变成牛。我们啊,也就越来越有钱啦。”七岁时,他和富贵一起摘棉花,他头晕,头晕得厉害,苦根病了,病得很厉害,富贵老了,糊涂了,心疼苦根,给他熬了姜糖水,喂他喝下去,出工前,又用盐煮了豆子留给苦根在家吃,结果,苦根豆子吃多了,嘴里有两颗豆子还没嚼烂就歪在床上,再也没下床,再也没有去拿他的小镰刀。

是的,我哭了五次,富贵也哭了五次,哭他的儿子有庆,哭他的女儿凤霞,哭他的女人家珍,哭他的女婿二喜,哭他的心肝小外孙苦根,他把他们一个一个送走,葬在一处。富贵享过福,吃喝嫖赌,真正的大富贵,真正的孽子,他见过大风大浪,他经过枪林弹雨,他当过兵扛过炮,他煮过钢铁吃过大锅饭,他卖过菜种过地。

他活着,活了下去,活了很久,他身边还有个伴儿,是一头老牛,名字叫“富贵”。活着挺好,穷了,也要活着,老了,也要活着,病了,也要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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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红楼梦高中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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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名著,深邃而又神秘,这个暑假,我解读了最难解读的一本奇书——《红楼梦》。

红楼梦主要讲了封建社会里,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由富到衰的全过程,刻画了种种对封建社会的憎恨与无奈,在封建社会里,事实都用权力说话,无人相信法律对于他们来说是公平公正的。

这本奇书看一遍甚难懂得,只有仔细琢磨,才能懂得其中的含义。那通灵宝玉,是贾宝玉的灵魂,佭珠仙草为了报答神瑛侍者——贾宝玉对他的灌溉,化作林黛玉泪洒红尘。前面一段的太虚幻境,别有一番韵味。说是红楼梦,其实本意就是石头记,那块女娲补天留下的通灵石,造成了一场未完待续,永远无法结束的梦境。

最然我憎恨而又同情的便是王熙凤,他害死尤二姐,心狠手辣地逼迫了多少无辜的人。很多人认为他是一个性格泼辣,十分恶毒的人,但是我认为,在这样昏庸无能的社会,她无心无力,为了生存,为了自我利益,他不得不这样做,这一切,都是自找的。

林黛玉和贾宝玉的爱情就像一盘碎渣,贾母觉得林黛玉身子弱,又看到宝玉和黛玉的爱情,不觉同意了宝钗做宝二奶奶的位置。而林黛玉,则因疑心和嫉妒吐血身亡。一个是寄人篱下的孤儿,一个是皇家大商人的女儿。如何攀比?黛玉对宝玉来说,只有怜爱。透过宝玉的眼睛,这位“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的千金小姐美中有自然,她那雪白一般的酥臂,肌肤润泽,仿佛“一池出芙蓉”,不觉动了羡慕之心。林黛玉,这朵病态的红玫瑰,如果在一起,红玫瑰就会凋谢。薛宝钗,,则是脸若银盆,眼如水杏的是白玫瑰,在贾宝玉心中永远取代了这个位置。

红楼梦里还有很多经典片段,如黛玉葬花,宝钗扑蝶。这些令人吸引的部分读的我如痴如醉,一遍再一遍反复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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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家的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11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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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小的时候就看过巴金老先生写的激流三部曲之一《家》。长大后闲来无事随手还会翻翻这本书。

《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的形象。每个形象都写得血肉丰满、个性鲜明、栩栩如生。

小说中的人物有七十来个,其中既有专横,衰老的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又有敢于向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刚烈丫头鸣凤,温顺驯良的梅芬,善良厚道的长孙媳瑞钰等;以及受新潮思想、向往自由平等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悟者和叛逆者的形象。其实,《家》一书是写在中国社会剧烈大变革时期一代青年走过的历程。觉新、觉民、觉慧三弟兄代表了三种不同的性格,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因为性格的不同所走的人生道路也就完全不同。

觉慧应该是巴金老先生笔下具有一个代表性的新青年的一个典型人物。巴金曾在他的这个第十版序中这样写到:“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不过气来了。”觉慧正是这样一个人物,他有着新思想,看到了社会的弊端,他反对旧礼教。同时,他也很幼稚。但是,他敢于反抗,并且最终冲出了那个封建礼教的大家庭的束缚,乘着不停东流的绿水走入了他向往的新生活。

书中还有一个特别显著的气息:到处闪耀着青春的色彩。这种单纯而自然的环境就是作者本人所写的那样:“永生在青春的原野”,“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它一直是我的鼓舞源泉。”

巴金老先生笔下的《家》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而《家》的那些子弟们正代表了社会中形形色色的人物。例如:高家中专横、衰老、腐朽的最高统治者高老太爷。他代表的正是政府机构中腐败、贪婪的官员。那些官员仗着自己的官职,随意支配人,在无形中,人们对他产生了怨恨,对他也产生了无形的威胁。还有像狡猾贪婪的四老爷克安的贪官,他们运用自己的小聪明,毫无顾忌地从公家手中“榨钱”,行贿受贿是样样不缺。社会中也有像腐化堕落的败家子五老爷克定的青少年,他们整日沉迷于网络的虚拟世界,他们由于承受不了社会各方面的压力自甘堕落。尽管有如此之多的“乌云”,但它永远遮挡不住“太阳”的光辉。

总之,《家》这部作品从思想内容上,对摧残人的青春、生命的封建礼教和封建专制制度进行了愤怒的控诉,对那些在封建礼教的重压下受苦、挣扎最后作了牺牲品的人们寄予了无限的同情,对那些为争取自由的生活而奋斗的人们进行了大力的歌颂。

这个社会永远都是在进步的,并不会因为有什么不进步的羁绊而停止,而且它也不能够停止;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得了时代的潮流。在走过的途中,它会喷发出应由的水花,这就会形成一股股奔腾的不息的激流,具有排山之势,向着唯一的海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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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红楼梦高中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9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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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长相思芳华茂盛,淡紫悠然的日子。无垠的雪地,红衣女子纤弱的背影横置于地,毫无生机;青丝乱散,却掩不住点点殷红,犹如傲雪之梅,似乎是极为熟悉的场景,却又陌生如在天边……泪是她诠释心情的唯一方式,伤心了哭,害怕了哭,生气了哭,高兴了也哭,感动了还是哭。说女人是水做的就是指她吧!母丧父病,家道中落,不得不投靠于贾。纵然是受姥姥的百般疼爱,在封建的背景下也算是寄人篱下。那个时代的女子有才有思想却更受束缚,她爱上了贾宝玉,从此总算有了精神寄托。

红楼梦》缘起灵河畔那一抹降珠草,受神瑛待者灌溉,又因灌溉过多故五内郁结。至于石头如何成了神瑛待者,神瑛待者又如何成了贾宝玉,我们不得而知,只觉得颇有些神化色彩。再说那降珠草下界幻化为人形,名黛玉,以一生泪水报答神瑛待者灌溉之恩。黛玉性格孤僻,并非与天俱来。她幼年丧母,寄居在外祖母家中。但这并非是一个有温暖与爱的家庭,而是一个龌龊之地。

《红楼梦》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为背景,以围绕事关贾府家事利益的贾宝玉人生道路而展开的一场封建道路与叛逆者之间的激烈斗争为情节主线,以贾宝玉和林黛玉这对叛逆者的悲剧为主要内容,通过对以贾府为代表的封建家族没落过程的生动描述,而深刻地揭露和批判了封建社会种种黑暗和腐朽,进一步指出了封建社会已经到了"运终权尽"的末世,并走向覆灭的历史趋势。《红楼梦》以上层贵族社会为中心图画,极其真实地,生动地描写了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全部生活。全书规模宏伟,结构严谨,人物生动,语言优美,此外还有一些明显的艺术特点,值得后人品味,鉴赏。

黛玉在我眼中一直是个爱哭、爱乱想的女子,她自幼丧母,失去母亲的教导,却仍然天真、单纯。或许当初她将自己的心事说出口,贾母会将她许配给宝玉吧。有时,我认为她就好像潇湘馆的竹子,虽外表柔弱,却又坚忍不拔的毅力。她,个性率直,从不阿谀奉承,甚至有些尖酸刻薄,这正是宝钗不及她的地方。宝玉一生痴痴傻傻、疯疯癫癫,最终遁入空门,黛玉整日哭啼、猜猜疑疑,最终香消玉殒。宝钗一生圆滑处世,最终独守空闺,王熙凤一生机关算尽,反误了卿卿性命……

美梦终究一场空。韶华散尽,容颜衰。独坐烛前痴痴叹,才觉泪痕爬满容。过往如云不可及,镜中双鬓已成霜。膝下遗腹已成人,房空冷清如往昔。闲来无事仰望月,无语能诉,唯有泪空流!常听人讨论,宝钗凄惨还是黛玉凄惨?可纵观全文,细细评之,你便会觉得这个问题已不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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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悲惨世界读后感高中生通用

全文共 10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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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付出竟然可以超越血缘关系,面对一个失去母爱,过着奴隶般的生活,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小女孩,他会以亲人的身份出现来解救她,尽可能的创造爱的环境来让这个小女孩感受人间存在的温情。他用全部的爱来弥补女孩残缺的内心。这是一个苦役犯冉阿让的崇高行为。

“苦役犯”这个名称就像是个火红的铁器重重的打压在冉阿让身上,顿时冒出了刺鼻的烟气,留下的痕迹永远也无法消除,它就是一个疮疤。直到他死去还是没有改变身份,仍是带着苦役犯这个不了磨灭的身份称号离开人世。是的,曾经他因为犯过错误,这个错误在今天看来是多么的微不足道啊,因此受到判处19年的劳役的惩罚,可是自从遇见神甫后,他改变了,彻头彻尾的改变了。摒弃了之前在牢里埋下的所有恶念,以一副全新的面貌出现,而改名字也是洗心革面的表现之一。从此那个苦役犯的恶劣品质逐渐的离他远去,可以说这个是个虚称。可是人们好像很喜欢记着别人曾经犯的错误,而很容易忘记别人的好。永远也忘不了给冉阿让戴上“神圣的光环”!当然他自己也没有忘记!

一直以来冉阿让对待珂赛特是慈爱的,竭尽全力来爱护她,保护她,两个人相互分享来自彼此的爱。大概存在太大的年龄差距,使得父女间的游戏很少,但这个不善言辞的父亲总是以简单而仔细的行为使他的小天使快乐、无忧无虑。他既是珂赛特的父亲同时也是她的母亲。他依然在默默地付出,不求回报地付出着。

他是位坚韧无言的老人,决定要做的事情从来都不是通过言语来传递的,一切的打算都早已呈现在脑海里,冒着生命危险去救一个叫马吕斯的年轻人,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去救,因为他是珂赛特喜欢的人吗?徒步走在充满危险的下水道里,随时会因为判断错误而走入死尽头,随时会陷入沉积着淤泥的水坑,何况还背着受伤的马吕斯,在几乎面临失去希望的时候,他整个人被水掩埋,下身陷入淤泥中,但他始终没有打算要抛弃年轻人一个人一走了之。凭着准确的判断,这才一次又一次的远离死亡。尽管是个老人,但他的力量永远是那么的强大,永远没有放弃,这都来源于对珂赛特的爱。

他太爱她了,不舍得她离开他,偶尔这个老人也会自私一回,为了满足自己占有珂赛特的欲望而采用一点点小手段让珂赛特和马吕斯分开,但是他的“反抗”并没有持续很长时间,他心里住着的天使已经成为了别人的妻子了,他祝愿她得到了幸福。那股阳光清泉已经离他远去了,一下子老人失去了存活的精神支柱,我想他的心里应该既是快乐的又是空虚的。空空的,感觉像是丢了一件宝贵的珍品!

冉阿让对珂赛特的感情赛过了真正的父女之情。最后老人是带着幸福进入天堂的!他不会再被“苦役犯”打扰纠缠了!他走得很安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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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悲惨世界读后感高中生通用

全文共 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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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大约七八岁的时候,爸爸给我买了一本名叫《悲惨世界》的书,书中主人公的精神从那时起便一直陪伴和鼓励着我,直到现在。

《悲惨世界》主要讲述了一个名叫冉阿让的人因为饥饿所以偷了一块面包,却被人家当场抓住,被判了五年苦役,其间因为思念姐姐和她的孩子,他企图越狱,共有四次,但不幸的是每一次都被抓住了,每一次都加刑,一共要坐十九年的监狱。十九年,最初却只是因为砸碎了一块玻璃,偷了一个面包

冉阿让感到很愤怒,他认为这个社会愧对了他,总有一天他要报复。在出狱的那天,冉阿让来到了迪涅城。他到处借宿却没有人肯接待他,最后他来到了迪涅城主教莫里哀先生的家中,莫里哀先生热情地接待了他,并请他在自己家中住宿一晚。

半夜,冉阿让忽然醒来,他想起了他痛苦的往昔。他决定偷走主教的东西来补偿自己的人生,冉阿让成功偷走东西后,立刻逃走了。

第二天,女仆发现东西被偷了,便马上告诉了主教,但主教并没有生气。过了一会儿,警察抓来了冉阿让,来到了主教的家中。主教不仅没有怪冉阿让,还把那些东西送给了他。冉阿让感到很吃惊,他说不出来现在是什么感觉,他逃也似的出了迪涅城。

后来受到主教感化的冉阿让决定弃恶从善,他来到了滨海蒙特勒伊城,化名马德兰,并发明了一种东西,成为了本市巨富,成为巨富后,冉阿让经常帮助穷苦的老百姓,被任命为市长。但是好景不长,不久,冉阿让从警察沙威口中得知,偷走主教东西和别人的苹果再次犯案的冉阿让已经捕获了。但他明明还在这里,难道说有人成了替死鬼?

于是冉阿让也关注了这次案件,知道了原来那个替死鬼叫商马第,他其实没有犯罪,他只是从地上捡的苹果枝罢了,并没有偷。如果要证明商马第的清白,他就必须要去自首。冉阿让只要一想到他又要变成监狱里时的样子,便觉得沮丧不已。但他的良知告诉他,他必须要去自首,只有这样才能使商马第不白白受罪。

最后,冉阿让还是决定去自首。虽然他犯了罪,但他的诚实和坦然感动了在场的所有人,也感动了我。舍弃自己好不容易得来的荣华富贵,为了一个不相干的人去自首,这得需要多大的勇气啊!我顿时被冉阿让的可贵的精神感动了。冉阿让的一生,在苦难中挣扎,却有着舍己为人的情操,雨果用这样的人物形象告诉我们:要做一个有价值的人。

每当我拿起这本书,我便想到了冉阿让那崇高的精神和高尚的情怀,他将在今后的岁月里一直陪伴我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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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家的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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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始看这本书的原因是很奇妙的,老师要求看的巴金的《家》和这本书同名,我在网上搜时没有了解作者就开始看了。而看完才发现不是巴金的书,让我哭笑不得。但这本书确实很好,我去搜了作者,甚至都百科不到,我感叹真是“高手在民间”。

我觉得这本书是很贴近生活的一本书,也是最贴近心灵的一本书。而打开这本书,我就被作者的真诚又真实的语言以及书中内容给吸引了。

作者用着七岁孩童的视角描绘自己平淡而又不失涟漪的童年,辛酸的成长历程和自己看到的一切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争吵、悲欢离合。对父母深深的眷恋在作者笔下的一件件小事中体现的淋漓尽致,也让我想起了自己与父母之间的点点滴滴,在回忆中与作者的体会渐渐重叠,温情又矛盾。

文章中的“我”在不知不觉中明白了很多,好像忽然却又不是忽然间,发现自己不再是个幼稚的孩子了。我在成长过程中也是这样因为一些事,即使不那么重要,但就是使我们变了,看懂了从前看不懂的书,听懂了现在大人们说的事。

书中有些短短的句子,却能蕴含饱满的感情,让我读书时也为之流泪,比如“有很多漂亮的霓虹灯,也没有哪一盏是为我而开。”描写出小时渴望长大,对城市的美好期待,在真正长大后才明白生活艰辛时的心酸。

书中各个真实而又鲜明的人物让我印象深刻,母亲早上让人烦躁而又让人怀念的唠叨,父亲沉默严厉的话语和关心,慈祥的外婆为四个儿子的无奈和悲伤,爷爷奶奶互相不理解的无休无止的争吵,和我共同成长陪伴我的哥哥,还有为了家下定决心好好读书却又做不到的我。读着这些人的故事,也让我有些理解了我的家人。

亲人们有时会做一些让我们不能理解的事,从而让我们感到不满。但是他们其实都是为了我们,为了我们的家。我的家人总是吵架,因为一些解不开的误会,或者一些擅自的决定,又或者是对这些决定的阻挠的争吵。但我相信,大家心中都有一句话如这本书中所写:“我只是希望你过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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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活着》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8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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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活着,因为你会死去很久。

不知为什么,很喜爱这句话,如它所言,生命真的在死亡面前就如广袤黑幕中的一瞬流星,只绚烂了那眨眼的工夫,就悄然无影了,似乎人们如此珍惜的生命,只为给那静寂的死亡作铺垫。

一直觉得死亡很远,我的生活从来就如那不起涟漪的小河沟,平凡却很幸福,也大放豪言过:我决不会产生自杀的念头,不得不说,这该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实例演示,福贵坎坷波折的一生,与我的生活简直有着天壤之别,设身处地想想他经历的一切悲欢离合,惊叹于他的人生似乎是在穿越荆棘丝,动辄遍体鳞伤,无法想象他如何熬过,只觉得老是我经历他的一切,该有无数放弃生命的理由吧!

有人说:福贵很冷血,无论是与家人的分别还是目睹亲人的个个死去,从没有痛苦流涕个几天几夜,萎靡不振,寻死觅活,在人们眼中似乎只有当一个人在亲人离去时,马上追随而去,才会被人们所歌颂,但孰不知死亡才是世间的主旋律,你只能活有限年,而死亡是在以后的无限年中,它就如无垠的黑夜,总会到来,你无法逃脱。命运定下我们的生死期限,我们无力回天,为何不让死去的人安息,而活着的人好好活着呢?

也有人说,福贵很坚强,无论遭受何等重创,总能吱牙挺过,在人们眼中似乎在此时只有自杀,结束生命才符合常理,听过,看过太多人因为种种近似月笑的原因而悲壮地选择以死亡来逃避一切,只能说你们玷污了神圣的生命。命运不过给你们开了个小玩笑,你却就此被击垮,所以说不是福贵太坚强,而是我们太过脆弱,其实生命的旅程就如在无所预知的大海上航行,总会在未知的时刻遇到一场甚至前所未有的大风暴,刮断你的船桨,刮碎你的船帆,但风暴总会停息,毕竟“风雨之后才是彩虹”,若你被风暴打败,将永远无法目堵那夺月的霓虹,所以,何不好好活着?

生命之于死亡,的确微渺,但流星与黑幕,人们期盼与为之兴奋的却是微渺的流星,即使你一无所有,你也可以骄傲地说,你还拥有生命,这无尚的财富,所以好好活着。

活着,好好活着,为了活着,也只为活着,而好好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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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家的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9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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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从字面上来解释,就是几个人组成了一个大家庭,但是,我却从巴金爷爷的笔下读出了不一样的情感,因为这里充满了对封建统治的斗争精神。

这部小说主要描写了1920年冬至1921年夏末四川成都一个四世同堂的官僚地主大家庭高公官内部的故事。小说围绕高家第三代觉新、觉民、觉慧三兄弟的恋爱婚姻展开情节,着重描写了觉慧、觉民、琴等青年一代封建道者之间的不幸遭遇和命运。从这部作品中,我看到了社会的矛盾,感受到鲜明的爱与恨。

这部书中使人印象很深的人有很多,但让我印象最深的还是觉民,觉慧两兄弟。他们两人同时受到“五四”运动新思潮的熏陶,但是他俩在美好理想鼓舞下,去迸发出青春的力量,他们富有反抗精神,敢于与旧势力作不妥协斗争,觉民与姑妈的女儿琴相爱,可高老太爷却让他与封建遗老冯乐山的侄女许配给他,他坚决不答应,高老太爷一意孤行,强令觉民答应,觉民就决定逃婚,他可不像觉新一样顺从。后来,高老太爷因克安、克定目无家规,败坏家风,一病不起,弥留之际,他提出要见见觉民,这也就是原谅了觉民,觉民的抗婚行动得到胜利。

而觉慧呢,则是他们家族中反封建态度最为坚决的一个,他敢于公开反抗祖父,把高老太爷气得上气不接下气。强要囚禁他,他也蔑视禁令,仍积极参加学生运动。他在外面瞒着家人参加某周报的工作,撰写介绍新文化活动,抨击制度旧思想,他能够不顾家人的反对,同丫头鸣凤相爱,要她做高家三少奶奶,鸣凤最终的惨苦使得他痛苦万分,同时也使他的反封建礼教的意志更加坚定,他支持二哥觉民反抗旧家庭的精神,批判大哥觉新的无抵抗主义和作揖主义,希望觉新能够早日醒悟,认清封建礼教吃人的本质。

我之所以特别欣赏这两个人,不是他们的行为,而是从他们的所做所为中所显现出来的精神,当今社会上有哪些人能够具有他们身上的这种精神呢?我看恐怕不多吧!我们中小学生,家长让干什么就必须干什么,所有的生活都是由家长来安排的,没有一丝一毫的主观,哪怕家长说错了,也全盘接受,这样怎么能行?家长说错了或是任务太重让我们不能接受时,我们就要敢于向家长提出意见,敢于向觉民,觉慧两兄弟学习,不能畏缩,自己的生活自己做主。

我就是我,我要做一个有个性的我,与众不同的我,青春就要有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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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童年读后感600字高中

全文共 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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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高尔基的著作《童年》,书中形象地描绘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的童年。阿廖沙父母双亡,而外祖父脾气十分暴躁,只有外祖母疼爱他。外祖父不太喜欢他,两个舅舅更是讨厌他。就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他却走过来。其实,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来描述自己的童年。这令我深深地体会到当时那个年代的人的丑陋面目。高尔基的童年跟我们现在比起来,实在是太悲惨!

再看看我们,我们多幸福啊,被父母宠着。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你品尝;你想要什么,就给你什么;如果有人欺负你,大人会毫不犹豫地狠狠地教训那个人一番。而高尔基那个年代呢?高尔基很少有安宁的日子,几乎天天有人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我也有些想不明白,那些人做这一类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干吗呢?这些毫无意义的事情值得他们去做吗?

高尔基这种坚强的品质值得我们的学习,因为童年的艰苦生活,他获得坚强的力量,最终于成一名伟人。他的这种坚强不屈,敢于面对困难并勇于克服苦难的精神是我应该好好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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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活着》六年级读后感

全文共 9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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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开始,我以为是余华自己用第一人称的方式进入主题,讲述活着的义意。心里怀疑这本书的可看性。带着复杂的心情,我随着余华走入这本书。

余华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家业,变成了一贫如洗的人。父亲一气之下去世了。妻离子散,整个家都衰败了。为了生活,福贵开始了艰难的起步,为生活而努力。

两年后,妻子带着年幼的儿子回来了。我为文中的福贵高兴,我以为,他的命运会好转了。没想到,命运如此艰难,岁月不饶人,母亲也由于年老,一病不起。为了生病的母亲,福贵前去城里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抓了壮丁,等他好不容易终于回到了家,女儿已经因为生病而成了一个永远也无法开口再讲话的人,母亲也因病在两年前去世了。

然面这些灾难还只是开头,我为文中的主角们抓了一把汗。心情也随着书的情节动荡起伏。福贵,命运真是不福也不贵啊。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死线上苦苦挣扎。福贵的妻子家珍得了软骨病,生活举步为艰。当饥饿来临时,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有庆,为救县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献出了年幼纯真的生命。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是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随着女儿凤霞的出嫁,孕育,我以为他们从此可以结束悲惨的命运了。但接下来,我不禁有点责怪余华,为什么要把人家写得这么悲惨。女儿因生产而死,妻子也跟着病死了。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吃多了也死了。死亡一个个的接着来,最后,只留下了福贵。最后,福贵老了,故事也就结束了。但年老的福贵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的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我猜测着,余华想不是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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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骆驼祥子读后感1000字高中

全文共 10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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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代末期,北平,战乱,压迫,金钱,人力车夫。

这所有的词融合在一起就是就是两个字——祥子骆驼祥子。

一个来自农村的青年农民——祥子,抛开除了自己就空无一人的家,到城里来,天天省吃俭用,拼命拉着凭来的车,没日没夜,为的只是能攒出钱来买上一辆自己的车。三年在祥子的努力中一晃而过,他有了自己的车,他可以不再受车场主的气,他可以想怎么拉就怎么拉了!可痛快的日子没有持续多久,战乱中的北平危机四伏,正在拉车的祥子莫名其妙的就被军阀的乱兵抓了回去打杂,这一切的困苦祥子都能忍受,但最让他痛苦和愤怒的,是他这辈子唯一的寄托——用三年的心血与汗水换来的新车,被抢走了。祥子历尽艰辛逃回了北平,在“仁和车厂”,压抑着满腔的悲怆和痛苦,继续拉着凭来的车。千辛万苦,当他终于在一个平和善良的人家找到了一份相对稳定的拉包月车的工作后,又因为雇主被特务盯上而被反动政府的侦探以“买命”的名义榨取了他仅有的一点点积蓄,同时也丢了那份安定的工作。面对这一个个接踵而至的沉重打击,他依然骄傲的抬着头。他是年轻气盛,高大健壮的祥子阿!怎么能这么轻易的被困难打倒?他不肯屈服。他要用自己的力气、自己的血、自己的汗来挣出自己和妻子虎妞的饭钱!虎妞以低价为祥子买了一辆车,可本以为又回到从前的祥子却又不得不因为虎妞的丧事而再把车卖掉。

祥子是个善良正直但很要强、肯奋斗的人,他不愿听从高妈的话放贷,不想贪图场主刘四爷的六十辆车,不愿听虎妞的话去做小买卖,因为他认为“有了自己的车就有了一切”。他所梦想的不过是以自己的劳动求得一种独立自主的生活。他不喝酒,不吸烟,没有沾染上一点点地恶习,可上天对这个可怜的老实人还是没有半点的怜悯。无数的打击、挫折,终于把祥子这个“铁打的”人的“铁打的”精神给碾压得粉身碎骨。他不再那么拼命的拉车,不再烟酒不沾,以前善良正直的祥子不见了,只剩下学会了吃喝嫖赌,可以为金钱出卖朋友的行尸走肉。可就像作品中写的那样:“苦人的懒是努力而落了空的自然结果,苦人的耍刺儿含有一些公理。”祥子的堕落不是祥子的错,而是整个社会中的乌烟瘴气使原本善良正直的祥子变了质。

祥子是一个现实主义,他尽了所有的力,也吃了所有的痛苦,但却依然落了个两手空空。如果祥子生活在我们这个年代,也许他就不会变成那样的“刺儿头”了。因为他是那样的要强、那样的善良、那样的正直,为了自己的理想可以放下一切!我们也应当学习祥子的那种“吃得苦中苦”的精神,虽然未必“方为人上人”,但只要努力了,奋斗过了,便能问心无愧。

《骆驼祥子》是一本真正值得每个人去阅读的书,祥子的悲惨遭遇,值得我们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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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高中生观后感读后感大全

全文共 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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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讲的是简爱很小的时候,她父母便双双身亡了,本来很爱她的舅舅也身亡了。舅舅临死让他的妻子简爱的舅妈来抚养他。可是,舅妈讨厌她。约翰是简爱的表哥,把简爱打倒,舅妈假装没看见,并把简爱关进舅舅死的那间红房子里。简爱觉得自己的生命受到了威胁。

后来,她被送到寄养院去读书。难道这样简爱就能幸福吗?当然不是,校长也不喜欢她。每当她遇到伤心事就跟她自己最好的朋友海伦彭斯去诉苦。海伦是个温柔,弱小的女孩。可惜,海伦不幸得了肺病死了。陪伴海伦的只是块冰冷、孤独的黑色大理石。简爱的舅妈不久就死了。约翰也死了。这让我知道恶有恶报。

简爱当了一名家庭教师,她很喜欢这家的主人罗切斯特上校。可是,简爱没有跟他结婚。最让我印象深刻的还是简爱说的:“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也没有心了吗?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跟你一样充实!”她离开了罗切斯特上校,到处流浪,路上又有一个人爱上了她,她没有答应。因为简爱觉得他不懂什么是真的爱情。最后,她回到罗切斯特上校那里,和她结了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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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大学生《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8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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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和朋友的聊天中听到《活着》这本书的,聊天过程中,大家都诉说着自己喜欢的作家,看过哪些书籍。“你看过《活着》没有?余华写的。”“没有。”我不加思索的回答着,那一刻,我感到有些无知了,从他的语调中可以看出他的意思便是,“你竟然没有看过《活着》,你怎么可以没看过《活着》。”“很好看,是真的很好看。”而朋友给我传达的第一个《活着》的印象便是好看,至于为什么好看,好看在什么地方,到底有多好看,我全然不知。

我相信缘分,也相信在你内心中所期待的东西它是默默地靠近你,向你走来的。

有一天下午放学,我走在学校的过道里回宿舍,过道旁边有人摆了个长长地书摊,对于书摊,只要我遇到了,无论多忙,都会停下来看一下书摊里书的内容,以前是这样,现在是这样,未来也会是这样。我看到了几天前让我想要一睹芳容的《活着》静静地躺在那里,黑色的封皮,就像是一个幽灵一样,在众多的书本当中透出一股诡异的黑色的光芒。我并没有像大多数买书者一样在买书前先翻阅一下,以确认书的内容是否是自己喜欢的,我毫不犹豫地给了钱,拿着书就走了。

回到宿舍马上翻阅起来,我承认,这是我二十几年来第一本一口气读完的书。不是出于任何的目的,不出于任何的义务,仅仅是被书里面的情节给吸引着,余华用他那朴实的文风征服了我,采用第三者的诉说,娓娓道来,让我就像是在听一位老者在讲着他们那个年代的事情,诉说着那个年代的故事,我听的入迷,看的入迷。后来我也在我的小圈子里说着余华的《活着》,我也像我的朋友那样问着我的朋友,“你看过《活着》没?那是真好看,只要你一看就会吸引着你看下去的。”

我不会用语言形容一本书的好坏,就像我不会形容一个美女一样,我只会说,好看好看,真好看。我也有过冲动想仿写余华的《活着》,不过刚写了个开头就写不下去了,因为经典是不可复制的。从《活着》开始,到《兄弟》,我渐渐地喜欢上了余华,喜欢上了他的文风,喜欢着他的作品。

我问一个朋友,问她有没有喜欢的作家?她说有,我说为什么?她说因为她的作品悲,对于我来说,越悲越好。我说你这是虐心,那你得看《活着》,她说不,我只喜欢这一个作家的作品,别的我不想看。我说好吧,既然你那么专一。她莞而不语。我们结束了这次对话,别人不想看的,不需要强求的,因为每个人喜欢的东西都不一样,在你心目中像珍宝一样的东西,可能在别人的眼中就像是废品。

看《活着》的时候,我的心里是特别地沉重,在看的过程中,我的心里一直重复着“活着真不容易”这句话,无论生活是如何地艰难,生活还是得继续,人生下来了,就得想尽办法活下去。开始的时候我会对吃喝嫖赌的主人公福贵产生憎恶感,因为他已经结婚了,天天出去风流,趾高气昂地走在大街上,目中无人,当他把家产输光的那一刻,我在心里竟有一股高兴,心里想着“活该”。而我对主人公的同情也从这一句“活该”开始,因为他的悲惨生活也才刚刚开始。

当我看到福贵被捉去当壮丁打仗的时候,我才发觉战争离我是那么地近,那么地残酷,炮弹就在耳边嗖嗖地飞过,吃饭喝水成次要问题,主要问题是忍受着生命随时没有的恐惧。“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响起了这句话。

当我看到有庆为春生输血而死掉时,我心痛地不行,我恨那个抽血的护士,恨那个当官的春生,我不知道生命为什么这么脆弱,这么年轻的生命,没有做任何反抗地就死在了医院里,我木然地让眼泪打湿了眼眶,对一个隔了这么远的年代的读者尚有如此打击,对主人公福贵所造成的伤害更是不用多说了。“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又响起了这句话。

当我看到苦根因为吃豆子吃得撑死了时,我在那一页上呆住了,一个小孩子饿地头昏眼花,走路都没有力气,当好不容易地里的豆子熟了,能填饱肚子了,可是吃的撑死了。世上有各种各样的死法,不过苦根的死法是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的,他的人生就和他的名字一样,生下来就注定了要苦,也注定了要归根。“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再次响起这句话。

家珍的病死,凤霞的难产而死,二喜在工地上被水泥块砸死,每个人的死都深深刺痛着我,也让我不断地同情着主人公福贵,在亲人都去世完,还能买个和自己一样上了年纪的老牛一起活着,并且平淡地活着,这让我同情的同时增加了许多的敬佩。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这是小说的最后一句。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福的,生命仅仅只是一种存在,它和其他万物一样并无任何意义。对命运最有力的反抗,是对生命的召唤。不管是为了崇高轰轰烈烈地死,还是不为任何卑微坚韧地活着,都是一种生命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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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余华的《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1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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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活着》最值得我思考的问题便是: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支撑福贵活下去的究竟是什么?没有了家人、生活拮据的福贵可以豁达生活的理由又是什么?对于这些问题我思考了良久,我所得出的结论是:支撑福贵活下去的便是曾经与家人的所有美好回忆,以及对于自己年少时所犯下的错误的赎罪。

年少时的福贵是一个标准的纨绔子弟,好赌、风流、好色,满足了所有富家子弟的恶习,但是在破产之后,福贵真切的体会到了生活的不易,就如福贵自己所说的:我一个人往家里走去,走走哭哭,哭哭走走。想想自己才挑了一天的钱就累得人都要散架了,祖辈挣下这些钱不知道要累死多少人。到这时我才明白爹为什么不要银元偏要铜钱,他就是要我知道这个道理,要我知道钱来的千难万难。这么一想,我都走不动路了,在道旁蹲下来哭得腰里直抽搐。

家产积累的不易,福贵深刻的体会到了生活的苦,没有了雄厚的家产做支撑,福贵不再是当初那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地主家的大少爷,他也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了,他也要学会耕地劳作,不再穿绸子做的衣服而是穿棉麻所做的衣服。

福贵家中刚破产时正处于战争年代,被拉去当兵充数的福贵再一次体验了生与死,子弹从自己耳边飞过时会有劫后余生的庆幸,会感慨生命的无常,就如老全那样,前一秒还站在你面前和你说,这死去的人里面有四个是他认识的,下一秒的老全也变成了那些人中的其中一个。甚至这样说:如果有人死了,这没什么,如果你还活着那才是稀奇,你应该感谢老天爷还让你活着。

在我看充兵是福贵的转折点,那段时间教会福贵的应该不止惜命,还有对于生命的敬畏。回到家后的福贵看到的依旧是那个贫穷的家,可是福贵却觉得很安心,甚至每晚睡觉是都要确定一下自己的身边是否还有家珍。那是一种真切的描写,一种让我看了会为之心疼的描写,福贵的改变是迫于生活对于他的改变,是深刻很无奈的改变。

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活着?文章的后半部分福贵的家人接二连三的离去,有庆因为给县长的妻子献血过多而死、家珍因病去世,原本出嫁后应该过上幸福生活的凤霞最终因难产而死,最后的福贵一无所有,有的只剩下女婿二喜和孙子,可是福贵的所有运气好似在充兵时全部耗尽了一般,二喜因工离世,就连苦根也吃豆子被噎死了。福贵的活着让我看到的是一个人在绝望后对于生命的最终和对于可以活着的庆幸。

作者以第三视角叙述,福贵在失去所有后还是可以那么的坦然,就好似在回忆着美好的事物,就好似并没有失去什么一样,可以那样精彩的叙述着自己的故事,福贵是懦弱的但也是勇敢的。在我看来,福贵的活着不再是我们所说的对于生活有许多期盼的活着,福贵只是为了生命最基本的要求而活着,只要吃得饱、穿得暖、有一头牛陪着也是好的,也是可以活着的,不论他人如何的嘲笑、如何的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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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高中读《红楼梦》寒假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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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宫花草成幽径,晋代衣冠成古丘”读罢红楼,合上书细细品味,想想这个真实的故事,充满了太多的戏剧化和我们看来不可能的情感和悲欢离合,”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一袭布衫读不出昔日荣华富贵,千言万语只谱在一曲红楼!

贾宝玉,它是将作者的原型和血肉情感融合在一齐的真实主角,说他”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又怎会有“可恨我为什么生长在这侯门公府之家,绫锦纱罗,也可是裹了我这枯株朽木;羊羔美酒,也可是填了我这粪窟泥沟。富贵二字真是把人荼毒了”的叛逆之言?这实则是对于他生在富贵之家的一种否定,也是对古代贵族纨绔的一种睥睨和厌恶,这就是他,古人眼中的恶魔,作者笔下的天使。

薛宝钗,他是人们眼中完美的女子,同时也是封建礼教孕育的傀儡,他就像娃娃一样被人操控,心灵像最温顺的宠物一样没有自我,只能在黑暗的旧社会中摇尾乞怜,她精于世故,像传统中那样彬彬有礼,落落大方,”生得肌骨莹润,举止娴雅。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脸若银盆,眼如水杏。又品格端方,容貌丰美,人多谓黛玉所不及。”这只是她华丽空虚的外表,难掩外表下空虚死板没有个性的心,封建的心,注定了悲惨的结局。

林黛玉,当属当时这般礼教的奇女子,“两弯似蹙非蹙烟眉,一双似泣非泣含露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娴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美丽的外表同时有一颗才华横溢的心“半卷湘帘半掩门,碾冰为土玉为盆。偷来梨蕊三分白,借得梅花一缕魂。月窟仙人缝缟抉,秋闺怨女拭啼痕。娇羞默默同谁诉,倦倚西风夜已昏。”她深爱那个顽放不羁的贾宝玉,却因凤姐的一招掉包计,在病痛中熬夜相思,传来的却是心上人成亲的消息,最终,却落了个“香魂一缕随风散,愁绪三更入梦遥”的悲惨结局。

“天尽头,何处有香丘?”宝玉看破红尘,当了和尚,而黛玉,有葬在了那处香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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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高中论语十二章读后感精选

全文共 9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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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相信很多人都熟悉这几句话,但是你们知道它出自哪里吗?它就是中国古代巨著《论语》里的第一篇。这个寒假,我拜读了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在几千年的华夏文明史中,它一直被人们推崇为经典,这是为什么呢?原来这本书,是后人记录孔子及其弟子言论的一部著作。孔子的治国观点以及他评价古代圣贤的言论,是中国古代最基本、最简单、却又最不可缺少的道德修养准则。在古代这本书被视为儿童的启蒙读物。

我读完这本书后终于明白了它为什么被视为儿童的启蒙读物了。书中有这样几大部分:学而篇,为政篇,里仁篇······。这些篇目中的言论和故事告诉我们如何做学问,如何做人······

比如其中有这样一句话:”日知其所亡,月无忘其所能,可为好学也已矣。“子夏的这句话意思是:”每天学习不知道的知识,每月都不忘自己学过的知识,这样就算是好学之人了。“这里我还看到了一个叫孙敬的好学之人,他经常把自己关在屋子中,不分昼夜,废寝忘食地读书。他刻苦到夜里读书困了,怕自己打瞌睡,就把绳子栓在头发上,把另一头固定在房梁上,这样他就不会看着看着睡着了。他就是凭借这样的刻苦学习精神,使自己成为了一代鸿儒。如果我们现在学习都能有他的这股头悬梁的劲头,还有什么学不成的呢?我想到自己看书时,看一会儿就想去玩,真是惭愧!对,我也要成为好学之人。只要下定决心,我能做到的。

再比如其中的这样一句话:”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始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意思是:”虽然会背《诗经》三百篇,但是把国家政治交给他,却不能治理;让他出使诸国,不能独立办事,虽背得多,但不会运用,又有何用呢?“读到这里我脑中立刻浮现了一个故事——《纸上谈兵》。故事的主人公赵括把兵法背的滚瓜烂熟,谈起打仗,他父亲是赵国有名的大将都说不过他。可赵王让他去带兵打仗,他却不会根据实际灵活变通,结果误国误民,惨死在战场上。这又让我明白了:我们既要成为好学之人多读书,同时也要学会灵活运用,做个会学之人,活学活用,知识才能转变成智慧。

书中还有许许多多深刻的道理,我仔细咀嚼,久久回味,像是亲自聆听了孔子的教导,也希望同学们有空来读一读这本书,体味经典,对话圣贤,它会让你终身受益,带你走向不远处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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