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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高中生(推荐20篇)

运动会是增强学生健康意识的重要方式,接下来小编搜集了《活着》读后感高中生,欢迎阅读查看,希望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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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的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8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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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巴老的《家》,心中充斥了无尽的激动。如何形容呢?这就好比吃过了拌有白砂糖的蜂蜜;比如在寒风凛冽的冬日里,往身上浇滚滚的热水;好比在炎炎盛夏赤脚逛马路的味道。就像是这般的强烈、深刻、挥之不去。这些也许不是很贴切的比喻,却如实地反映了我逼真的心坎感触。

良多人都以为觉慧是巴老在书中的自己。起初,我也是这么认为的。例如:他们都在“外专”读书,爱结交新友人,开办阅报处,都是热血青年。但现在我能感想得到巴老比觉慧更为执着。由于在那些日子里,巴老的性命中不曾有过鸣凤,未曾有过在恋爱中追求包庇的邪念。所以说,他们两人有着类似的性格特点,但等候他们的将会是不一样的命运。

本书中最令我动容之处就是瑞珏之死。觉新是如斯深爱着本人的妻子,但他却拗不外礼数的约束、家族的摆布以及本身的脆弱。就连人类最巨大、最神圣的“恋情”也只可能甘败下风,在觉新眼里首当其冲的就是封建轨制。正所谓性情决议运气,于是觉新就成了封建礼教的就义品,为此他断送了自己的青春、幻想;葬送了自己的前途;更在悲愤中消磨了毕生。瑞珏的死使他曾有过片刻的检查,但未几后,他又成了一个无抵御主义、作揖主义的失去自我的躯壳。一个底本能庸庸碌碌的青年就这样惨逝世于封建礼教的血手之下。作者朴素的文字引发了我更深档次的思考。这所有悲惨的终局毕竟起因于何处?五千年残暴的华夏文化莫非真的是一部吃人的礼教?岂非仍是公民劣根性的问题?仅凭我现有的学识是基本无奈参透的,但从这部小说中我得到了些许的启示。主人公觉慧的形象给悲郁的基调带来了一丝盼望,是全书的亮色之一。他的“不顾虑,不惧怕,不让步”的风格给我留下了深入的印象。或者,我就应当学习他的这种精力,以此作为我解答上面那个问题的有利工具。

鲁迅说不在沉默中消亡,就在缄默中暴发。咱们每个人都应学会在平庸中勃发出一片异彩,更要学会享受守候,休会守候那份异彩爆发前的点点滴滴,居心感悟每一刻的打动,并试着从中寻找自己想要的谜底。相信你必定能够找到。就像小说中的觉慧,就像生涯中的巴老一样可以“守得云开见月明”。信任自己,那一天已经不再遥不可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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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高中论语十二章读后感通用

全文共 10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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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学期开始,我们复习背诵闻名中外的《论语》。这次我以本书中的人物为线索,再次和学生们一起梳理这本书。

还记得暑假里,每每心情烦躁,便提笔书写《论语》。看着一个个字符从笔下流出,莫名地心安。对于我来说,这是继李子柒视频之后,又一部心灵“治愈系”作品。我在这部书中认识了一个率性、明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孔子,一个多才多艺、诲人不倦的孔子,一个懂得生活乐趣的孔子。我更喜欢孔子的直言不讳:“道不行,乖桴浮于海”,这是一种怎样自由洒脱的精神。是啊,世界这么大,我想去看看!

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这里讲的是如何调和“学”和“思”的矛盾。作为一名教师,我觉得我对这个问题有相对深入的理解。只学而不思,不易发现别人的错误,也不容易有自己的思想。就像读《论语》,刷刷几下读完,即使过目不忘,学到的也是别人的东西。思而不学,则会进展缓慢,当然,也有可能容易钻进牛角尖出不来。这时如果能够参考一下以往人们对同一问题的看法,则很可能会有豁然开朗的感觉。所以,孔子告诉我们,在学习中定要把握好“学”和“思”。

这时,我自然地想到了曾子说的一句话: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我一天中多次反省自己,为别人办事够不够尽心呢?与朋友交往够不够诚实呢?老师教的知识够不够熟练呢?背诵着这句话中,我想到了自己。我总是立志要每日写随笔,却总是虎头蛇尾,真是惭愧。以后,我一定要坚持下去,也要像曾子说的那样每日反省,努力遇到更好的自己。我还要继续诵读《论语》,牢记我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继承我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敏而好学,不耻下问。”这是《论语》中给我感触最深的两则。前一则是说几个人走在一起,那么其中必定有可以当老师的人;后一则告诉我们敏捷而努力地学习,不以向不如自己的人请教为耻。这两句话虽然出自两千多年前的孔子之口,但至今仍是至理名言,仍可指引我们如何谦虚为人,如何做学问。“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句话明确告诉我们:能者为师。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每天都要接触的人很多,而每个人都有一定的优点,值得我们去学习,亦可成为我们良师益友。就说我们办公室吧。在这个近40人的大家庭里,就有篮球上的猛将、绘画巧匠、书法好手、作文大师……多向我们身边的榜样学习,慢慢地自己也会优秀起来。即使优秀如组长,遇到电脑上的事情也向年轻人询问,但是正是这样的“不耻下问”而造就了更优秀的人。

感谢《论语》,让我静以修身。未来可期,我们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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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西游记高中生读后感

全文共 10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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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西游记》,想必大家都不陌生吧!《西游记》是我国古典四大名着之一,作者相传是吴承恩,成书于16世纪明朝中叶,主要描写了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悟净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的故事。《西游记》自问世以来在中国乃至世界各地广为流传,被翻译成多种语言。书中孙悟空这个形象,以其鲜明的个性特征,在中国文学史上立起了一座不朽的艺术丰碑。《西游记》不仅内容极其丰富,故事情节完整严谨,而且人物塑造鲜活、丰满,想象多姿多彩,语言也朴实通达。更为重要的是,《西游记》在思想境界、艺术境界上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可谓集大成者。

记得第一次接触她是上小学三年级时,那时家里刚刚买彩电回来,那段时间刚好在播放西游记。那时候对她,我可谓如醉如痴。放学后总是喜欢和小伙伴们托到比较晚回家的我,一放学就飞快都往家里赶,只为观看几集。当时最喜欢的角色是极富正义感的孙悟空,羡慕他拥有七十二变的法术,敬佩他不畏妖魔鬼怪,总能在关键时候排除万难。于是便暗暗的在我幼小的心灵下种下了一个梦——如果我也有七十二变的法力,我就可以在上课的时候把老师给变没了,等下课的时候又把老师变回来;考试的时候,我就把正确答案变到大家的卷子上,这样大家就能都考得100分了……最讨厌的是猪八戒,因为感觉他是一个好吃懒做、贪财好色、相貌很丑的讨厌鬼。

可能是年龄渐渐变大的原因吧!往后陆陆续续的出现了许多的版本,什么《西游记前传》、《西游记后传》、《大话西游》等等,都一一看过,总觉得不及那版经典、耐看。于是便重复看了好几遍,而感悟也随时间的冲洗有了很大的改变。融入生活,细细品味。在取经之前,悟空的脾气个性就像青春期的我们,不想也不甘在一条条框框架架下成长,于是叛逆的我们便成了神仙(家长老师)眼中的“坏孩子”。而八戒则是我们对爱情懵懂的表现,一旦触碰被玉皇大帝(老师家长)发现,后果“不堪设想”。好奇害死猫,当还是身为卷帘大将的沙僧,耐不住对宝灯的好奇与诱惑而犯下大错,这不正是我们对许多比如网络虚拟世界的盲目“探索”吗?

青春是人生中最美好的一个插曲,也是最让人怀念的一段往事。可是生活却是一位严厉的老者,它永远不会让你“为所欲为”。随着时间的流逝,观音菩萨特意的安排,让这曾经毫不相干的四个人聚在一起,共同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朝着一个目标——到达西天,取得真经而努力。经过生活的“洗礼”,九九八十一难足以磨掉他们最初的棱角了,最终他们修成正果,成为大家都认可的人。我们又何尝不是呢?

读经典名着,品百味人生。希望生活不要将曾经所谓的“坏孩子”,毫不犹豫地同化成一个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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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西游记高中生读后感

全文共 8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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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僧师徒四人一路向西,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这不禁使我想起了共产党。伟大的人民领袖毛泽东带领共产党经历了二万五千里长征,最终才把侵略者赶出中国的领土。一个是为了取经造福百姓,一个是为了国泰民安,两者都是为了人民。

现如今的我们早已无法辨别那段充满神奇色彩的故事是真是假,但唐僧师徒四人那种与妖怪斗智斗勇,不惧怕邪恶势力的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去学习。

西游记中为我们塑造了四个鲜明的人物形象本领高超的孙悟空,胆小如鼠的唐僧,贪财好色但不缺乏善良的猪八戒,沉默寡言的沙僧。这四个人性格各不相同,也构成了鲜明的比较。

孙悟空一路上降妖除魔,像“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这些家喻户晓的神话故事都是发生在孙悟空身上。孙悟空也是我在西游记中最喜欢的主角,因为他神通广大、技艺高超,一路保护唐僧成功地取得了真经,他就成了我心目中的英雄。并且在他身上还有一种叛逆心理,以及他敢于和强大势力做斗争的勇敢的精神令我十分欣赏。

而八戒则不一样,他好吃懒惰,常常打退堂鼓,心里老想着高老庄的媳妇;他有时爱撒个谎,可笨嘴拙腮的又说不圆;他还时不时地挑拨唐僧念紧箍咒,让孙悟空吃点苦头,虽然如此,但在战斗中从不退缩,能够说得上是孙悟空的得力助手。

唐僧和沙僧就更不一样了,用此刻的话说就是“慢热型”,他俩给人的感觉就是不急不慌的。唐僧耳根子异常软,经不住挑唆。沙僧没主见,经常附和孙悟空和唐僧,总说:“大师兄说得对”“师傅说得对”,他们师徒经历的坎坷就像我们人生路上的坎坷。

记得有一次,我参加学校的书法比赛,比赛过后,我好几天心神不宁,为了这次比赛我准备了好几天,万一落选,不就前功尽弃了吗?比赛结果下来了,我还是落选了。放学后,我躲在房间里哭了,爸爸特地打来电话安慰我,说:“这有什么好哭的了,照你这样,我生意失败了,我还不得哭死啊,儿子,这就是挫折,哭是没有用的,要吸取这次的教训,争取下一次成功,这才是应对挫折的办法,这个道理你是必须要明白的。”

是啊!人生中的挫折太多了,不能每次都哭啊,就像西游记中孙悟空打妖怪,那也是挫折啊,迟早要懂得去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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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余华《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2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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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来生,要做一棵树,站成永恒,没有悲伤的姿势:一半在尘土里安详,一半在空中飞扬;一半散落阴凉,一半沐浴阳光。非常沉默非常骄傲,从不依靠从不寻找。

——三毛

午后的田野中,老人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里面镶满了泥土,被岁月风干了的枯干的皮肤,因后背的弓起,在胸前皱起一道道的沟壑,俨然一棵饱经沧桑的老树。

一颗种子,在时间的孕育中,悄然诞生。于是,他在彷徨中,随风漂泊,然后,在这厚重的土地上落脚,生根,发芽。他的一生,活着,就好像是惯性,他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事物,即使,他只是泛泛之辈。

命运,将他的最幸福和最痛苦,都深深扎根在这片土地中。命运,让他一生逃不开“孽子”的罪责,曾经的浪荡不羁,年少轻狂,一夜之间,他输光了万贯家产,气死了父亲。命运,也让他在艰苦的劳动中深深忏悔,重新成长。

命运,让他在战火的洗礼中,在饥寒交迫中,在咬紧的牙关里,感受到了生命的可贵,学会了对生命的坚持与执着。命运,也让他在战火纷飞中绝处逢生,奇迹般地回到了家人身边。

命运,让灾难与痛苦代表了他的一生,让他的至亲至爱,一个个记忆中鲜活的生命,相继在他毫无防备中离开,徒留悲凉黄昏中,坟冢前,一双颤抖着的双手,和一双空洞的眼眸。命运,也赋予了他一种沉重的责任,让他在失去至亲的巨大悲痛中,放弃了随之而去的解脱,而选择了留在这个悲伤的世界,去照顾健在的亲人,去尽自己活着的责任。

命运,也恩赐了他一路相伴的幸福,他三生有幸,修来一个贤惠能干的好妻子,无怨无悔,倾尽一世温柔,陪他终老一生,以至于,他可以在她最后的日子里,背着她,在落日余晖的田野中,静静地走着,怀旧地诉说着,欣慰地笑着,悄悄地哭着,陪她走完人生的旅程。

命运,让他在苦难中学会了忍耐,以至于他可以随时从容应对,并倾尽全力让自己以及身边的家人好好地活下来。命运,也让他超脱自己的苦难,用自己朴素的善良的心,来对别的生命给予同情,以至于他救下了要被宰割的老牛,来陪自己安度余生……

如今,当这一切不堪,一切苦难,一切幸福,一切荡气回肠的记忆都随着远方的残阳归于平静的时候,那棵老树依然静静地挺立在那里,不曾弯曲。

他是那样平静,淡然地讲述他的过去,没有哭泣,亦没有逃避。可能是那些陈旧的记忆,已被时间风干,成一枚深红的朱砂痣,凝在心口,揭开衣衫时,只闻到一丝淡淡的暖香,而不见那彻骨的疼痛。但是,那些过往,他讲得是那么细致,每一个笑容,每一滴眼泪,他都记忆犹新。从他浑浊的双眸中,似乎能感受到,他的精神曾在命运的转轮中颠沛流离,几乎支离破碎,但他的灵魂却挣扎着,不曾放弃。

在苦难中忍耐,在忍耐中坚强,在坚强中重生,在重生中幸福,在幸福中再次迎接新的苦难。朝朝暮暮,不断轮回。我想,这便是活着吧。

在老人和老牛远去的背影中,我感到,他,就是那棵诠释了生命的树,站成了永恒,没有悲伤的姿势,一半在尘土里安详,一半在空中飞扬;一半散落阴凉,一半沐浴阳光。非常沉默,非常骄傲,从不依靠,从不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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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高中生围城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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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一句简单的法国谚语就说出了钱钟书想要表达的主题。

高中的时候我就看过《围城》,可是当时也仅仅是走马观花地看了一下情节就放下不看了。记得那个时候语文课本上有一段《边城》的选段,讲边城的时候教师说了一句话我记忆犹新。他说:“在2000年左右的一年,《边城》被评为中国最受欢迎的汉语小说,《围城》排行第二;而在亚洲,《围城》被评为最受欢迎的汉语小说,《边城》排行第二。”当时我一下子想到了这其中的简单原因——《围城》在国外的受欢迎程度要还是很值得肯定的!有时候我觉得我不是很喜欢看钱钟书的文章,尤其不喜欢长时间看。因为总觉得看看的书异常地耗费脑力!就像《围城》,很多时候我得在他那巧妙的比喻中先停顿一下才能够继续前行。于是,断断续续地不明白花了多少时间才第二次把这本书给看完。

《围城》的爱好者应当不止是一类人吧!我觉得从青年到中年甚至老年都有其爱好的理由。青年嘛,正值恋爱的时节,正好有着看这书中曲折的感情故事的心态。中年人嘛,自我的家庭刚刚运营没有多么长的时间,有时候看看这书中的家庭中曲折逗人又有点合乎情理的故事还是很值得他们深思一下,反思一下自我的生活的。至于老年人嘛,老夫老妻们似乎最为津津乐道的一个话题就是这年轻一代的感情生活与家庭生活了,他们是资格最老的观众。

看书的时候有时候也能够看得我有点纠结。为什么纠结呢很简单,一个围城的故事似乎又让我觉得感情与婚姻是一个不好接触的区域。尽管,中国的几千年历史以及国外那些童话传达给我们很多令人向往的感情故事,可是,这些完美的故事比起那种《围城》中的纠结故事来说的话又似乎是地税之余沧海了。有时候真害怕自我将来会成为那大海中悲催的一滴苦水。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冲出来,而我,暂时站在城门口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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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余华的《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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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讲述的是一位叫福贵的老人悲惨的一生。福贵曾经是一个阔少爷,家境很好,但到了他爹这一代,家道开始衰败,他爹爹生活奢侈、挥霍。而福贵比起父亲来更有过之而无不及,他吃喝嫖赌,无恶不做,终于在一次赌博中,上当受骗,把自己家的土地全部输给了别人。他的家境一落千丈,父亲也被气死。从此,他和母亲、妻子、女儿相依为命,过起了自力更生的农家生活。母亲由于过于劳累,生病在床,一次,福贵去给母亲取药,被抓住,作为庄丁送上前线。战场上,他亲眼目睹了战争的残酷,看到了一次次的死亡,他思念自己的亲人,渴望能够活下去。两年后,他幸运的回到了家,母亲原来已经死了。悲伤之余,唯一能让他高兴的是他有了一个儿子,但是,他不幸命运这时候才刚刚拉开序幕。

福贵家庭虽然贫穷,一家人却生活的非常幸福,儿子有庆也在健康的成长,一次学校组织给县长的太太献血。有庆由于先天的营养不良,再加上抽血过多竟然死去。福贵又受到了一次严重的打击,自此,全家完全沉浸在了一种悲痛的氛围之中。一直到又聋又哑的女儿出嫁时,全家才有了一点欢乐。然而,上天并不怜悯这可怜的人,仍旧一次一次的把难以忍受的苦难向他降临。先是自己的女儿难产而死。接着是自己的妻子难以忍受丧子、丧女的双重打击而去世。福贵只得和女婿二喜以及外甥苦根生活在一起。然而更加让人难以意料的是,二喜却在劳动时,不慎被两块水泥板夹死。自己的唯一一个亲人——外甥苦根最后也意外的离老人而去!!最后,和老人相依为伴的只有一头老牛。

一次次的死亡,都是主人公老福贵不紧不满、平静宁和的叙述出来的,该长哭当哭时,他无动于衷,该唏嘘感慨时,他不肯多谈半点。老福贵把所有汹涌的情感都潜进了冷漠的叙述之中,我的心中却引起的最强烈的震撼。我不敢想象,谁也不敢想象,如果故事里的主人公换作是我们,我们是否还有活下去的勇气!但老福贵却活了下来,而且心里感到无比的踏实。

老福贵是这样说的: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些年。我还是老样子,腰还是常常疼,眼睛还是花,我耳朵倒是很灵,村里人说话,我不看也能知道是谁在说。我是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我也想通了,轮到自己死时,安安心心死就是,不用盼着收尸的人,村里肯定会有人来埋我的,要不我人一臭,那气味谁也受不了。我不会让别人白白埋我的,我在枕头底下压了十元钱,这十元钱我饿死也不会去动它的,村里人都知道这十元钱是给替我收尸的那个人,他们也都知道我死后是要和家珍他们埋在一起的。

我真的不想折腾我的感情,我真的不想继续我的痛苦。但是面对着这样欲哭无泪、欲叹无声的叙述,谁的感情不像一锅煮沸的水呢?人为什么而活着?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但是,我却觉得作者余华说的更有道理。

余华这样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妻子家珍,她对人活着的意义看的明白清楚。她告诉福贵说:“我也不知道什么是福分,只求每年都给你做一双新鞋”。这不是对余华这种“活的哲理”的最好诠释吗?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倾述着一个生命中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卑微生命中蕴藏着些微的却如金子般闪亮的光芒,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好好活着,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好好活着,做好身边的每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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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活着》六年级读后感

全文共 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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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有如立体几何图形,它是多面的,而我们却长了一双平视的眼睛。而优秀的文学作品会用语言和文字将你的思维带进它的多维世界,犹如编筐编篓。所以说阅读一本书就是对另一个自己的认知。“余华”的《活着》,似乎是在讲述一个“富二代”的败家史。主人公“福贵”不削眼里只有土地的父亲,那是他的生活。

母亲的溺爱也不过是父亲责罚的挡箭牌,那个活着的“福贵”不过是个肉体,又或者说他从来没活过。时间就是这么奇妙,历史的变革让“福贵”一无所有,然而悲惨却将他揉碎后埋在现实的土壤里生了根,发了芽,这才是一个有枝有叶的“福贵”,真正的“活着”。这也许就是“余华”创作的初心。

面对“活着”这个看似简单而又沉重深刻的话题,这是一个让我们学会思考的作品。我们是要活在别人眼里还是要活在自己的心里?“活着”可以解释为“生存”和“生命”,当然“福贵”也许没有想这么多,他只是觉得“活的像个自个儿”。然而即使是现在,又有多少人能“活的像个自个儿”?又或是说有多少人想过要“活的像个自个儿”!

面对富贵,面对贫穷,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如何“活着”!!也许只有经历过才能领悟。写作,不仅是记录,更是一种对世界认知提高的整理。不用活在别人的观点里,学会深度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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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高中

全文共 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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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海伦.凯勒的著作,它讲述了一个真实而又感人肺腑的故事。我一口气读完,从中受益匪浅。

这本书记叙了美国女作家海伦.凯勒一生的经历。海伦一岁半时因病丧失了视觉和听觉,这对于一般人来说是难以想象,难以忍受的痛苦。然而,海伦并没有向命运屈服,在老师的教育和帮助下,她战胜了病残,学会了用手指“说话”,并掌握了五种语言。24岁时,她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著名的哈佛大学拉德克利女子学院。此后,她把毕生的精力都投入到为世界残疾人谋利益的事业中,受到许多国家的政府及高等学院的赞扬和嘉奖。

一个不幸的残疾人能取得如此大的成绩和荣誉,是多么令人佩服啊!如果她向命运低了头,那她可能就变成了一条可怜的寄生虫。然而,她没有向命运屈服,而是以惊人的毅力和顽强的精神走完了人生道路,并为人类作出了贡献,成为一个知识渊博,受人尊敬的人。

海伦.凯勒的一生是不平凡的一生,她给予了我们极大的鼓舞,一个又盲又聋的残疾人都能以自己顽强的毅力克服种.种困难,最后成为一名受人敬仰的作家。而那些健全的人呢?却总把条件差,困难多当作没有取得成功的理由。跟海伦.凯勒相比,我们这些困难显得多么微不足道啊!在宋朝鄂州地方有位妇人,有一天,拿著沙盆到河边去清洗;忽然天下起雨来,她身上的衣服都被雨水淋湿了;因此这位妇人就口出秽言咒骂上天;这时候,突然起了一阵怪风,把妇人卷入了河中;她的丈夫见到了,就立刻跳下河里把妇人救上岸来,而瓦盆的中间却破了一个大洞,刚好扣在妇人的头上,就跟被戴上了枷锁一样,想要脱下瓦盆,妇人就会痛入骨髓;闻风而至赶来她家观看的人,挤得是水泄不通;过没几天,妇人因为忍受不了这样的痛苦,就一命呜呼了! 可见,怨天尤人会的报应,还不如踏踏实实的做好自己的事。

一个人只要树立明确的目标,拥有坚定的意志,就能获得无穷无尽的力量,去努力实现自己的理想。

我们要学习海伦.凯勒那不屈不饶的精神,努力克服一切困难,这样才能达到成功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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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高中生围城读后感

全文共 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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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围城》,没觉得有多大意思。但是作为一部名作,定有它的独特之处。抱着这样的想法,我接着读下去,果真,越到后面越有意思。尤其是形象的比喻,幽默的语言,几次自己乐得笑出声来。

我们每个人的生命里,或曾有过爱慕自己的苏文纨,或曾有过两情相悦却因误会而分开的唐晓芙。我们对爱情充满了幻想,想着某天相亲相爱、心心相印的两个人,走进婚姻,也能举案齐眉、相濡以沫、白头偕老。

“你的好脾气、大度量,为什么不留点在家里,给我享受享受?见了外面人,低头陪笑;回家对我,一句话不投机,就翻脸吵架。”我们曾经或现在,也是这样,对外人客气,跟家人生气。

婚姻就像一座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生活,不止有诗和远方,还有眼前的苟且。以下总结的更有深度:

从婚姻是“围城”,到最后感慨人生是“围城”。方鸿渐不断渴望冲出“围城”,却又不得不进入另一个“围城”。生活好像故意跟他作对,老是与他自己的想法背道而驰:他不想结婚,但父亲却塞给他一个老婆,却也因“祸”得福,有机会出国留学;他不想得什么学位,在父亲和岳父的催促下,才买了一个假文凭充数;他不爱对自己一片痴情的苏文纨,爱上了温柔伶俐的唐晓芙,眼看就成了,却因为误会分了手;到了三闾大学,他不愿意在履历表上填上假学历,以求心理上的平衡,却受到同样是“克莱登大学博士”的外文系主任韩学愈的排挤;他害怕自己爱上孙小姐,却糊里糊涂地答应了孙小姐的婚事……有人认为这是一部“探讨人的孤立和彼此无法沟通的小说”;也有人认为阐释了生活是荒谬的这一哲学命题;还有人把人物的命运和现实的斗争生活结合起来,认为这种荒谬性是由于他们精神上的围城造成的,只有面对广阔的生活,才能摆脱各种围城的束缚。每一种理解都有道理,这也正是小说的魅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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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活着》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9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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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气把《活着》读完,除了情节的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外,其实我是想早点摆脱这种心灵的沉重之感。这是一次残忍的阅读体验。《活着》可以称得上是中国近代六十年的一部简史,中国这六十年来所发生的一切灾难,都一一发生在福贵和他的家庭上。而作者余华却能以冷漠客观的语调,用福贵的嘴将他一生的厄运和苦难平淡地讲述出来。当我还在为他的打击而黯然垂泪时,又一场更大的悲剧又接踵而至,让人已经心伤得麻木了。

《活着》是一个在历史动荡的背景下关于死亡的悲剧性故事。主人公福贵青年时是一个家有百亩良田的阔少,嗜赌成性的他将祖辈积攒的庞大家业全部输光,父亲为此气死,为母求医半途中被国民党抓了壮丁。县长的老婆生子要输血,结果儿子被不负责任的大夫抽血致死。生死之交春生在经不住迫害,悬梁自尽;女儿凤霞嫁了个歪肩好女婿,可不久死于产后大出血;妻子家珍在“软骨病”和儿女双亡的多重打击下也撒手人寰;女婿二喜在工地事故中惨死,留下了年仅三岁的苦根。苦根因贪吃豆子撑死;最终所有的亲人都离福贵远去。就像作者在小说中所说:“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最终,富贵买了一头待宰的老牛做伴,早出晚归奔波于田间。

我很吃惊的是一个人在经历了家道中落、失去双亲、白发人送黑发人的重重打击下,依然能淡然地存活于世,这需要多少对生活的信念和毅力?多少内心的豁达与乐观?多少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福贵心生敬佩之情。活着就是最大的勇气,最后的胜利。福贵是真正的无名英雄。

“好死不如赖活着”人们总希望活着,因为活着就会有希望,而人每天匆匆忙忙地活着,却忽略了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理由太多。而就我而言,从浅薄狭隘的角度出发,是为了我的家人。用心从事我的事业,让我不仅能实现兑换货币的价值,还能让我能帮助到别人,说得更伟大点,为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做好我母亲的角色,让我的孩子能在弥补我幼时的缺憾下快乐健康地成长。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情。

从不敢试想没有经历过大风大浪的我当遇到挫折后会以怎样的状态迎接?我想没什么事能比家人一个又一个离我们而去更让人绝望伤心的吧!那么生活工作中的事情相比之下,实在是微不足道。顿时有了内心的释然与坦然面对挫折的勇气。我虽然做不到“为活着本身而活着”,我尽量做到不

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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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家的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7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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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巴金的《家》后,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好比在严冬里往身上浇了一盆热水,好比在炎夏中赤脚逛街,心中一直有股劲头在不停的上升,上升。书中形成鲜明对比的两个人物,同时也是兄弟两——觉新和觉慧,他们虽然出生在同一家庭,但是两人的思想完全不同。觉新的“作辑主义”和“不反抗主义”使我义愤填膺;觉慧的初生牛犊不怕虎,追求自己的理想,使人感到一点欣慰。

因为懦弱,因为封建礼教的传统旧思想,断送了觉新这个有为的,年轻的`生命。觉新虽然有过向往“五四运动新潮”的影响,但是在封建家庭的“孝”道的感染下,在全家的封建思想的带动中,他放弃了,他不敢说“不”字。当父亲决定用抓阄的方法决定婚姻时,他默认了;当家人要让瑞钰到城外生孩子是,他更默认了……当他意识到家庭的颓败,正想追求自己的理想时,梅却在忧郁中死去。不久,觉慧又离家出走,这不仅没使他放飞梦想,却让他在颓败的家庭中更加讨好每一个人,更加小心翼翼。因为他在懦弱中更加懦弱。

相反,觉慧这个封建礼教叛徒,这个胆大妄为的青年却在不平中走向光明的大上海。离开了这个关着他18年的恐怕的笼子。

正因为有了觉慧,才使这个生气沉沉的大家庭中带来了一丝朝气,一股清风。“无论如何,我不,跟他们一样,我要走自己的路,甚至于踏着他们的尸首,我也要向前去。”这是觉慧对封建礼教,对就制度发出的一声警告;“我们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把自己的幸福争过来!”这句话证明了觉慧追求自己理想,是个热血沸腾的青年。虽然他没有和鸣凤结合,虽然他努力的想把腐朽的家庭变朝气,但是他失败了,而他在失败中选择了离开和放弃,去追寻自己的理想。

许多人在谴责与犹豫中一直没有正确的选择。可你要知道“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只要坚持自己正确的理想,不要管别人是如何指责,相信自己,向胜利之门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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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活着》读后感精选600字

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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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公曾经嫖赌输光了家产,但是亲人并没有抛弃他,这令他悔悟。这时候他明白只要活着贫穷未必不好,只要有爱,有关怀。然而妻子得病,儿子被害,女儿难产致死,女婿事故死亡,孙子被自己的疏忽害死,一切一切的悲剧接连发生,最后只留下自己活着,然而经历了种.种的他却有了超然的心境,面对自己的过去可以冷静的回忆与论述。

他在剩下的日子里与老牛为伴,寄托着自己对亲人的怀念,与对生活的感激,尽管不幸发生在自己身上,但却庆幸自己曾经有那么好的.妻子,懂事的孩子。他的人生了无遗憾!

作者没有发泄,没有控诉或者揭露,而是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生活从来都不容易。看了《活着》,我想,接受现实,努力成长,好好活着,活着,活着就应该学会知足。

但同时,人又不懂知足。追求太多总是难以得到满足的。未经沧桑的人总是容易在现实的捆绑中藉着心灵的不满足幻想着换个环境,一味认为物质的困境使自己忙于无意义的奔波,无暇顾及精神享受。于是,在不如意的现实边缘,痛苦地接受一袭又袭虚无的冲击。却不曾想到,若真有一天,你活在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中,过着看人脸色甚至随时可能遭人毒打,随时可能朝不夕保的日子,你还会为曾经的生活尽不如意吗?或许那时,更多的便只剩下懊恼和追悔了吧。

我也懂得做人应该积极乐观的处世至理,看余华的小说《活着》,我的人生观却没有特别大的改变。要说收获,则无非是在感叹之余,再一次被提醒:人应该知足。

我认为之所以有一部分人像我一样没事胡思乱想,无非是因为人的软弱,因为人的不懂得知足,总是想要得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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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大学生《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8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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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和朋友的聊天中听到《活着》这本书的,聊天过程中,大家都诉说着自己喜欢的作家,看过哪些书籍。“你看过《活着》没有?余华写的。”“没有。”我不加思索的回答着,那一刻,我感到有些无知了,从他的语调中可以看出他的意思便是,“你竟然没有看过《活着》,你怎么可以没看过《活着》。”“很好看,是真的很好看。”而朋友给我传达的第一个《活着》的印象便是好看,至于为什么好看,好看在什么地方,到底有多好看,我全然不知。

我相信缘分,也相信在你内心中所期待的东西它是默默地靠近你,向你走来的。

有一天下午放学,我走在学校的过道里回宿舍,过道旁边有人摆了个长长地书摊,对于书摊,只要我遇到了,无论多忙,都会停下来看一下书摊里书的内容,以前是这样,现在是这样,未来也会是这样。我看到了几天前让我想要一睹芳容的《活着》静静地躺在那里,黑色的封皮,就像是一个幽灵一样,在众多的书本当中透出一股诡异的黑色的光芒。我并没有像大多数买书者一样在买书前先翻阅一下,以确认书的内容是否是自己喜欢的,我毫不犹豫地给了钱,拿着书就走了。

回到宿舍马上翻阅起来,我承认,这是我二十几年来第一本一口气读完的书。不是出于任何的目的,不出于任何的义务,仅仅是被书里面的情节给吸引着,余华用他那朴实的文风征服了我,采用第三者的诉说,娓娓道来,让我就像是在听一位老者在讲着他们那个年代的事情,诉说着那个年代的故事,我听的入迷,看的入迷。后来我也在我的小圈子里说着余华的《活着》,我也像我的朋友那样问着我的朋友,“你看过《活着》没?那是真好看,只要你一看就会吸引着你看下去的。”

我不会用语言形容一本书的好坏,就像我不会形容一个美女一样,我只会说,好看好看,真好看。我也有过冲动想仿写余华的《活着》,不过刚写了个开头就写不下去了,因为经典是不可复制的。从《活着》开始,到《兄弟》,我渐渐地喜欢上了余华,喜欢上了他的文风,喜欢着他的作品。

我问一个朋友,问她有没有喜欢的作家?她说有,我说为什么?她说因为她的作品悲,对于我来说,越悲越好。我说你这是虐心,那你得看《活着》,她说不,我只喜欢这一个作家的作品,别的我不想看。我说好吧,既然你那么专一。她莞而不语。我们结束了这次对话,别人不想看的,不需要强求的,因为每个人喜欢的东西都不一样,在你心目中像珍宝一样的东西,可能在别人的眼中就像是废品。

看《活着》的时候,我的心里是特别地沉重,在看的过程中,我的心里一直重复着“活着真不容易”这句话,无论生活是如何地艰难,生活还是得继续,人生下来了,就得想尽办法活下去。开始的时候我会对吃喝嫖赌的主人公福贵产生憎恶感,因为他已经结婚了,天天出去风流,趾高气昂地走在大街上,目中无人,当他把家产输光的那一刻,我在心里竟有一股高兴,心里想着“活该”。而我对主人公的同情也从这一句“活该”开始,因为他的悲惨生活也才刚刚开始。

当我看到福贵被捉去当壮丁打仗的时候,我才发觉战争离我是那么地近,那么地残酷,炮弹就在耳边嗖嗖地飞过,吃饭喝水成次要问题,主要问题是忍受着生命随时没有的恐惧。“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响起了这句话。

当我看到有庆为春生输血而死掉时,我心痛地不行,我恨那个抽血的护士,恨那个当官的春生,我不知道生命为什么这么脆弱,这么年轻的生命,没有做任何反抗地就死在了医院里,我木然地让眼泪打湿了眼眶,对一个隔了这么远的年代的读者尚有如此打击,对主人公福贵所造成的伤害更是不用多说了。“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又响起了这句话。

当我看到苦根因为吃豆子吃得撑死了时,我在那一页上呆住了,一个小孩子饿地头昏眼花,走路都没有力气,当好不容易地里的豆子熟了,能填饱肚子了,可是吃的撑死了。世上有各种各样的死法,不过苦根的死法是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的,他的人生就和他的名字一样,生下来就注定了要苦,也注定了要归根。“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再次响起这句话。

家珍的病死,凤霞的难产而死,二喜在工地上被水泥块砸死,每个人的死都深深刺痛着我,也让我不断地同情着主人公福贵,在亲人都去世完,还能买个和自己一样上了年纪的老牛一起活着,并且平淡地活着,这让我同情的同时增加了许多的敬佩。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这是小说的最后一句。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福的,生命仅仅只是一种存在,它和其他万物一样并无任何意义。对命运最有力的反抗,是对生命的召唤。不管是为了崇高轰轰烈烈地死,还是不为任何卑微坚韧地活着,都是一种生命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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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活着》读后感350字

全文共 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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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义的本身就是活着

前段时间读了余华的活着。我感到一种荒凉的压力。正像小说中余华用一种苍凉的笔调,用全知者的心态,默默还原悲剧。我面对这个能够看到自己过去模样的老人,用着看似平淡的乐观回顾自己的一生。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小说里福贵的所有亲人,母亲,儿子,女儿一个个离他去,最终只剩福贵一人以及一头老牛。在空旷的世间相依为命,一人一牛,同样的年老,同样孤独,同样活着。

这部小说带给人们的不应该是生活的态度,更应该意识到文中的他不过是千万劳苦大众的一个缩影,从古至今遭受任何磨难人坚持不懈的所有人民。

好好活着,是中国人最朴实的愿望,只有好好活着,才有实现其他愿望的一切根源。

希望我在重新读这本书的时候,能够以一种全新的眼光去看待这个世界,不仅仅局限于人们所认识到的事物。希望大家都能去读读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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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海底两万里读后感高中作文600字

全文共 9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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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本叫《海底两万里》的书,很好玩。《海底两万里》这本书,我已经津津有味地读了两遍,可还是意犹未尽。每次读这本书,我都有身临其境的感觉,彷佛自己也登上了鹦鹉螺号,随着尼摩船长和他的“客人们”周游海底世界,饱览海底变幻无穷的奇异景观和各类生物。

《海底两万里》这本书他的作者是法国著名的科幻小说家儒勒。凡尔纳。儒勒﹒凡尔纳把海底世界描绘得妙趣横生,引人入胜。可那时人类还没有发明潜水艇,难道他有先知先觉?这真是不可思议啊!

一百多年过去了,在科技高度发达的今天,这一切早已从科幻变成了现实。我想,等我长大了,也要登上潜水艇,作一次真正的海底旅游。那时我还要带上这本书,一边品读着科幻小说一边欣赏真实的海景,那该是一种多么奇妙的感觉啊!

《海底两万里》这本书是讲世界上突然出现了一只“海怪”,这只“海怪”引起了全世界人民的轰动。

一个教授和他忠实的仆人一起去海上观察不明生物。不幸,船被击沉了,他们和尼德兰一起落到了所谓的怪物身上,结果,阿尤纳斯教授和他的仆人——康塞尔还有捕鲸好手——尼德一起发现了那只“海怪”的秘密:那只海怪并不是动物,是一艘叫鹦鹉螺号的潜水艇!

鹦鹉螺号的船长叫尼摩,他带阿尤纳斯教授和康塞尔、尼德一起漫游了海底,参观了南极大陆。

其中我最喜欢的人是康塞尔,因为他就像阿尤纳斯教授的贵重物品一样,随身携带。

当阿尤纳斯教授与尼德意见不和的时候,康塞尔也会帮助阿尤纳斯教授打消尼德的阴谋诡计。

其中,有几章很有意思,分别是:从合恩角到亚马逊河、沉没的大陆、海底电缆、追击……我最喜欢的是沉没的大陆。

沉没的大陆主要讲的是11点时“我”和尼摩船长去海底旅行。一路上,“我”看到了一些可怕的动物:巨大的龙虾藏在岩洞里,瞪着眼睛,挥着大爪,还有庞大的海蟹、大得吓人的章鱼。最终来到了亚特兰帝斯,这可是十万年前的遗迹呀!“我”很惊讶,仔细地看着这里,想要把一切都印在脑子里,过了一个小时才回去。

我读完这本书后深深地感受到这么一个道理:科学造福人类的同时,也可能会被坏人利用,还有,我们不能随便屠杀海底动物。

另外,即使再发达的科学设施也可能会出现意外,像鹦鹉螺号就搁过浅,被土著人袭击过,在南极冰层困住过。所以做什么事情都总认真对待,不能马虎。

《海底两万里》这本书非常好看,我百看不厌。我很喜欢《海底两万里》这本书。我很爱惜它,连角都没有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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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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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的《活着》这本书是通过别人介绍才知道的,当时的朋友对我说这样的书的催泪性很强烈,我一直不大相信,我想可能这样的书一般都是为了骗取不太理智的读者的眼泪而使得他们浪费本身的感情和金钱的,所以,我也就一直没有心情看这本书,直到前天本身百无聊赖的时候突然想,我到要看看这个让无数人或者叹服或者痛斥的书到底有多大的魅力。

作者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富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富贵的富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等他再回到家,女儿已经成了哑巴,母亲也病了,家里一点吃的也没有。命运就是这样的作弄人,这样的令人无法琢磨,令人尴尬的无奈着,痛苦着。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存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饥荒饿得福贵的妻子家珍驼了背。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为救学校校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死了……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是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我真的不想继续我的痛苦,我真的不想再折磨本身,想本身也算是个“久经考验”的读书不少的人了,怎么在这个时候会为了一个并不关乎本身任何前途命运的一本书而“浪费”本身的感情,我当时真的在心里痛斥大骂这个余华,为什么一定要把人家弄那么悲惨,仗着本身有点才华就那么肆意的折腾读者的感情,真是太没人道了,不过,倔强的本身还是顽强的把这本上看完了,另一个心思却不得不叹服作者的文学艺术造化,我不得不承认,这本书是我看过的书中最有艺术价值的书之一,我也因此想到了美国短篇小说作家艾米丽·卡特对中国著名作家余华的长篇小说《活着》的评价,艾米丽对《活着》的语言、情节,娓娓道来的叙述方法,简朴优美,未曾雕饰的魅力及小说中关于生、死、命运的内涵都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艾米丽写道:“如果现在要读一些东西,显然你应该读一些永恒的东西。《活着》就是这样一流的作品”。

余华在书中说“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忍受,忍受生活赋予的快乐和痛苦、幸福和不幸、悲伤和高兴以及兴奋和无奈等等……哪怕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也要坚强的忍受,这个就是书的本意内涵吗?如果从这个意义上理解,我还是可以接受的,这个是我猜测的一种。

“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

少年去游荡,

中年去掘藏,

老年做和尚。”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的讲述者本身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我真的有种不愿意的猜测,余华是不是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福的,生命只是仅仅活着,仅仅只是一种存在,它和其他万物一样并无任何意义。追寻,探究的实质不过是一个大笑话而已等等,而没有其他任何过多的意义?在表达手法上,他用一种近乎冰冷且似乎没有温度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人的命运就是如此这般的循环往复,一代又一代的周而复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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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高中生阅读水浒传读后感怎样写

全文共 10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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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怎么说也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更何况幼时都读过,自然对此书有点印象—一群大多是农民的武林高手聚在一起,喊着“替天行道”的高亢口号。我想问他们:“天是哪个天,行的是哪个道?”招安前,说是为了保护朝廷,劫富济贫,欺负朝廷没警察,没枪,大肆破坏治安,社会秩序;招安后,到老实了点,替朝廷南征北战,平了辽国,方腊,立了战功。但是,本尿不到一壶的人们更是死的死,伤的伤,残的残,落得一个疏导猕猴散的结局。

看水浒,不外乎看里面一百零八将的性格以及他们的“英雄事迹”:宋江的“忠”与“义”,李逵的“猛和孝”,鲁智深的“智和勇”,花宋的“帅”,吴用的“谋”……一百零八将,性格各不相同,作者将他们描绘得栩栩如生,形象鲜明,怪不得被称为四大名著之一。

再细说两人,一个是宋江,一个是鲁智深。先说这宋公民,外号及时雨,暂且不说,他的“忠”与“义”我是真的不理解。说是“忠”与朝廷,为了不使李逵以后造反,竟邀他一起喝了毒酒,真是够“义”气的!不知李逵泉下有知,估计会跳起来宰了宋江。为了不使“智取生辰纳”一事败露,一刀砍了老婆阎婆惜的狗头,显示出他的“义”,真是与朱元璋杀

人不眨眼一样一样儿的。

再讲鲁提辖,也不愧于那个法号—智深:智慧还真的挺深。他,也算是水浒中我最喜欢的一个人了,在三拳打死镇关西中,他明知道镇关西已断了气,可他还是叫骂着:“鸟!看你再装死,等老子下回再收拾你!”颇有一番放学后别走的架势。等:“吃瓜群众”们反应过来此人已死时,鲁智深早已溜之大吉,此时不跑,还待何时?这一情景,把我深深吸引了,这更体现出了他的智。论到“勇”,他绝对不一般。想那时李逵发现老母被大虫吃了时,也是愤怒到极点才用朴刀捅死老虎。武松更是,只因为糊里糊涂地上了岗,糊里糊涂的地喝到烂醉,又糊里糊涂地打死大虫,成为了所谓“打虎英雄”。而鲁智深倒好,不知是吃错了什么药,竟在乱军丛中一杖击碎了方腊的脑袋。要知道,方腊可是击败过无数梁山好汉的人,这人却轻轻松松,“取敌上将之首级如探囊取物,”真是堪比关羽,比关羽还关羽呀!文末他“悟道圆寂”的场景,更突出了他的传奇。一个平时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的花花和尚,还“看破红尘凡世,大彻大悟”,不能不说他的确是个传奇人物。

说到底,其实我也并不喜欢《水浒》里的某些人。但是,这本书的人物细致入微地描述以及对当朝社会的批判,却是世上的,怪不得,它在国内外知名度这么高,一些史学家也这么感兴趣。唉,世上再无施耐庵,人间再无《水浒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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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追风筝的人读后感高中800字

全文共 11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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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的时候就对风筝满怀憧憬,可能是因为当时还不明白飞机是什么玩意吧,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晚上抬头就能看到一闪一闪的眼睛,我抓着爸爸的胳膊让他看会眨眼的星星,之后老爸告诉我那是风筝尾巴上栓着的灯在高高的云朵里穿梭。上初一时我听过一篇学姐的朗诵诗,是透过风筝来写父女间亲情的,当时很感动,从此便爱上了风筝放飞的季节——春、秋。我第一篇被当做范文在全班朗读的作文也是关于风筝的,仿佛只要提起这个名词我心里就会充满许多完美而温润的回忆,此刻在这众多感动之上恐怕还要加上这本《追风筝的人》了。

如果我硬要做个类比的话这本书在主旨上就应与托尔斯泰的《复活》相一致,只是在我的印象中《复活》并没有这种脉脉的温情,而且由于年龄和间隔时光的关系我已经基本忘却了聂赫留朵夫的一系列自我救赎过程,此刻只能就书论书,谈谈《追风筝的人》了。

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有见过阿富汗作家写的书,对这个国家惟一的印象就是无休止的内乱和拉登,甚至不仅仅仅是那里,整个西亚就是铺天盖地的黄土、取之不尽的石油、永远裹着全身的虔诚的伊斯兰信徒,至于具体是阿富汗、伊朗还是伊拉克好像从来都不在我的思考范围之内。这本书很是惊艳地融进了从七十年代到二十世纪初的阿富汗国家背景,透过书内主人公阿米尔的眼看到了共和、苏联入侵和塔利班惊人的破坏力,以童年悠闲的背景与之后回到时所看到的残酷现实做了比较,赤裸裸地揭露了人性的丑恶和战争的杀伤力,这种感觉很像《飘》。

而在一切罪恶都还没开始的时候,那里还是个充满欢笑的国度,有这样两个少年——阿米尔和哈桑。他们从小一齐长大,喝着同一个乳母的奶水,像兄弟一样,可地位却有着天壤之别,阿米尔是少爷,而哈桑只是他的仆人——一个出生后学会的第一句话是他主人名字的仆人而已。阿米尔是懦弱的,在被欺负的时候他总选取忍气吞声,每次都是哈桑为他出头,这使阿米尔的父亲十分苦恼,他期望自我的儿子能像个男子汉一样。对于生来就失去母亲的阿米尔来讲,父亲是他惟一的亲人,他不愿意与人分享父亲的爱,哪怕是同他情如手足的哈桑。他总会想出一些小花招恶意地嘲笑哈桑,可哈桑从来都不会生气。

那个冬天像往年一样举行了风筝大赛,阿米尔成为最后的赢家,父亲为他欢呼雀跃,可他却从此失掉了最忠诚的哈桑。由于哈桑义无反顾的善良使他每时每刻如坐针毡,哈桑像面镜子一样会倒映出他一切丑恶的背叛,他最后赶走了哈桑——以一种及其卑劣的方式。之后苏联入侵,阿米尔和父亲被迫移居美国,在那里他得到了暂时的安宁,直到二十五年之后自伊朗,一个名叫拉辛汗的朋友告诉他:回阿富汗来,那里有能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阿米尔最终还是回来了,已近不惑之年的他却意外得知已经死去的那个曾被他背叛却始终爱着他的仆人哈桑,实际是他同父异母的的弟弟,带着赎罪的心理他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道路。一路的艰辛、危险、命悬一线,最后让他救回了哈桑的儿子——他的侄子——索拉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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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高中生《红楼梦》读后感

全文共 7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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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我喜欢扑在书堆里的感觉,嗅着淡淡的墨水香,仿佛亲临了书中的境界。我喜欢外国的短篇小说,也青睐中国的古典巨著。曾多次梦回红楼,让我感激万分。

红楼梦》题名极多:一曰《红楼梦》是总其全书之名也,又曰《风月宝鉴》,是戒妄动风月之情;又曰《石头记》,是自譬石头所记之事也;然此书又名曰《金陵十二钗》,审其名,则必系金陵十二女子也,我认为名《红楼梦》之最也。

我最欣赏的是此书中描写人物的手法,作者将闺中秀女无一不叙述得详略得体,内外兼中,无一疏漏之处。譬如,在描写王熙凤出场时,文笔就非常巧妙,用未见其人,先闻其声的手法衬托出王熙凤的大大咧咧,也表现了她在贾府的特殊地位和身份。勾勒她的外表时,“一双丹凤三角眼,两弯柳叶吊眉梢,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启笑先闻。”从面部到身材的刻化,充分显现出她的刁钻狡黠,谄上欺下。

又如,在林黛玉第一次与宝玉见面时,作者是这样叙述的:“泪光点点,娇喘嫩嫩。娴静时如娇艳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委婉的表现出她的美丽绝伦,聪慧灵秀,体弱多病。

从头到尾,作者把贾府的上上下下都描绘得十分详细,连一个小丫头也不放弃对于她的笔墨。在描写黛玉和宝玉初次见面时,文笔更是清新秀丽,焕然一新。在这一段,作者还用了反复的手法,如宝玉看到黛玉是就想:“好生奇怪,倒像在哪里见过一般,何等眼熟到如此”。在后来跟黛玉说话时,又说道:“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这样的反复描写,从侧面反映了林妹妹和宝哥哥的缘分,好似这段情缘前世就已经注定了;另一方面也为下文作者叙写他们的感情做了铺垫。

我十分欣赏曹雪芹的文学涵养,他的写作风格焕发着一种自然的气息,十分华实,十分到位。

看了《红楼梦》,我也摘抄了不少名句。从中学到了不少描写人物的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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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平凡的世界高中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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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作者是路遥,他是一名当代作家。在这本书中,他用一种现代主义的笔法,勾勒出一幅宏伟的历史画卷。在里面各个阶层不论性格面貌的人物都栩栩如生。这是很重要的一点,因为路遥的精湛的小说功底,极其严肃的写作态度,使这部小说具备了作为那一段历史的辅助教材。

平凡世界》描述了中国近10年间城乡的巨大的变化与变迁,通过社会各层复杂的关系和矛盾纠纷,塑造了孙少安和孙少平等这些默默承受着巨大苦难的人们。最让人感动的,是孙氏兄弟不甘被命运所摆布,在沉重的生活中发掘自身的价值。

孙少安,他从孩子的时候就成了大人。他今年才二十三岁,但他感觉到他已经度过了人生的大部分时间。没吃过几顿好饭,没穿过一件像样的衣服,没度过一天快活的日子,但是他还是那么顽强地与命运斗争。

劳动者是幸福的,无论在哪个时代。《平凡的世界》正白纸黑字地告诉我们这样的人生真谛。它响亮地提出,人,无论在什么位置,无论多么贫寒,只要一颗火热的心在,只要能热爱生活,上帝对他就是平等的。只有做一名劳动者,不把不幸当作负担,才能去做生活的主人,用自己真诚的心去体验,毕竟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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