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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高中生(精品20篇)

运动会是增强学生健康意识的重要方式,接下来小编搜集了《活着》读后感高中生,欢迎阅读查看,希望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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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围城读后感

全文共 7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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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围城》中,鸿渐是一个失败的人,从一事无成地留学归来,到在银行挂名,到失恋,到失业,至家庭的破裂,鸿渐的生活似乎只能用“失败”两个字来概括了。看着他颓唐地倒坐在躺椅上,眼角留下一抹清泪,沉沉地进入那无梦的睡眠中,心理也不禁为他感到隐隐的难过。

鸿渐的原型无须费心寻找,正是那一时代也是每个时代最多的知识分子形象:志大才疏、满腹牢骚,又狂妄自大,爱自吹自擂。这注定使他成为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他也有一点儿灵气,还可以给苏文纨写上一封消解尴尬的短信。但是一点灵气却也是普通的,庸俗的,只能作为他为人的一点标志,为这个人添了一点的人气。而他的普通却并非是他失败的原因。现在,一个普普通通,甚至庸俗的人,照样也可以活得很成功。而他的失败只是在于他生活在一个不的时代,而这时的他,恰好具有的一种不应在那个时代存活的东西。应该说是“良心”吧。他希望他和苏小姐的“爱情”能够“无疾而终”,不想她难过,他明明骗到“克莱登”大学的文凭,却从来也没有向别人炫耀,或者该说这是一种愚蠢吧。同样是假文凭,韩学愈就可以凭借其成为三闾大学的系主任。而鸿渐讲了良心,便成了副教授,真是“骗了人还要讲良心”的“大傻瓜”。是应该说庆幸么?他没也遗失良知,但却也是无奈吧。这种良知在那个时代,只是一种累赘而已。毫无意义,更使他成为一个失败的人。但也许正是因为这种毫无意义,支持着我们一代代成长。终于没有迷失在历史的洪流之中吧。

在整本书中,作者始终仿佛上一个上帝一样,站在局外,毫无表情地俯视着整本书,整个世界。无疑,作者是不爱他们的,常常对他们进行辛辣的讽刺,但他的话却也是无已辩驳的。让人觉得冷,仿佛是在说自己,却也让人觉得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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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活着》大学生个人读后感模板

全文共 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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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的这本《活着》被几个朋友推荐过了,不知道我是出于偏见还是什么,总觉得这本书大抵描写的也是五六十年代农村的故事,就像《白鹿原》,这类书大多称之为名作,但我好像就是一个单纯喜欢读故事的人,喜欢情节迭起、迂回曲折,对这类太深刻的作品反而是不大感冒的。

和朋友聊起读书,这本《活着》再次被提及,我想是应该看看了,从下载下来到读完,两天时间,像着了迷似的,越读越被深深的打动,越是停不下来。

个人的一生装进了一本仅仅几百页的书,没有对人物心理浓墨重彩的渲染,只是简单的叙述。讲的人娓娓道来,平静的叙述,听的人心里却波澜起伏,久久不能平静,这大概就是余华的高明之处吧!

福贵,又富又贵,多好的名字啊,这也是他的父母对他的期望,光宗耀祖、又富又贵,可他的一生却是潦倒穷困、厄运相随。年少轻狂,仗着家里吃喝玩乐,等到输光家产,父母离世才幡然醒悟,但觉悟、改变并没有阻止厄运的脚步,在那个年代生活本就难以为继,儿子、妻子、女儿、女婿、外孙又相继离世,只剩下他孤零零的活着,他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与一头老牛为伴,书中有一句话说的很好,活着不是为外在的事物而活着,而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活着,对福贵而言只是一种生活状态,他的心经历太多苦难,已变得波澜不惊,看透人生的磨难,才豁然开朗,才能够平静的叙述那些常人难以承受的苦难,才能日出而作日落而归安静的度过人生的黄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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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家的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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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一本书,有很多感想,想要写读后感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巴金的《家》就是这样一本书,这样一本给我很多感想的书。我来谈谈我的感想吧!

经过一个寒假的时间,我终于将巴金的《家》读完,这是一本反映了一个时代变迁的书。《家》以巴金娴熟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的形象。每个形象都写得有血有肉、个性鲜明、栩栩如生。

巴金老爷爷透过对一个大家庭的描写折射出对旧社会旧制度的厌恶与憎恨,家只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通过家来痛斥了人与人在交往中黑暗、违心和奉承,通过三兄弟间性格的不同和对未来社会的不同看法进行了层层更加深入的分析,真让人眼前一亮。

三兄弟中老大觉新的性格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懦弱到极点的那种人,在以前就称他为无抵抗主义,是旧社会、旧体制的积极的拥护者;老二觉民则是站在老三觉慧那边,但他并不像觉慧那样冲动,有着沉稳的性格,对于进步先进思想十分接受,但意志不坚定,在必要的时候也会积极主动的争取幸福,从这点上来说我还是很欣赏他的;我最欣赏的是老三觉慧,他是一个对前途未来充满信心,坚定不移的相信旧社会一定会过去,旧制度一定会被舍弃的有志青年,也就是因为他的这种性格使他和老大觉新的性格刚好背道而驰,就像两条平行线不可能有任何交叉点一样,也就注定着他们走的是截然不同的路。

是的,在《家》中描述的这七十多个人物,各有各的鲜明特点,他们中大部分是旧社会、旧制度的拥护者,是当时社会的主流,但也有像觉民和觉慧这样少部分的旧社会、旧制度的批判者,进步先进思想的接受者。也就是有了这些人,才使五四后中国人民慢慢觉醒,开始接受新的思想和新的文化。

那个黑暗的年代永远地过去了,但《家》在批判那个时代的同时正昭示着青春的可爱,对啊!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激情,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

只要心中还有梦,就能忍住多少痛。无论什么事情发生我们心中都要有梦。

只要心中还有爱,那就离快乐很近,离幸福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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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余华《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8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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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捧着这本被许多国家翻译成的《活着》,像是捧着一颗朴实淳厚的泪滴,明亮但是飘荡着浑浊的埃土。细细读后,感动不已。

余华笔下的"福贵"以自述的口吻向读者展现了他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及对世界乐观的态度。一个纨绔子弟因为种种玩世不恭的行为导致沦落为一个穷酸劳苦的农民。本满满的家,亲人却一个接着一个地离去,留下更多的是悲苦的离愁。然而他并没有放弃活的希望,继续坦然生活。

也许命运的惩罚过于残酷,先使"福贵"倾家荡产,失去了财富与地位,之后再断了他的陪伴与幸福。命运的安排,可能总是有些不尽人意,但活着,坦然地、乐观地活着,才是我们的追求。

梵高与命运的搏斗、苏格拉底对真理的渴望、狄更斯对生活的态度等都给我们树立了良好的.榜样,告诉我们前进的目标以及奋斗的方向。一个人的一生是汗水与苦难打造起的精神堡垒,没有层层的磨砺和坚持就会使堡垒一塌涂地。生命是有离别的见证,生活是有坎坷的伴随。当一步又一步地走向自己想到达的巅峰,但又不小心一落千丈,此时应静放平心态,放手一搏。

曼德拉从小就失去了父亲,苦难伸出魔爪使他贫穷潦倒。他从小就被白人政府的法律所约束,目睹当地大酋长解决部落争端时的无能为力,但他不在乎世上的飞短流言与压迫,顽强地活着,点亮心中的明灯,和"福贵"一样有始终不变的信念:活,为自己、为家人、为一切美好高尚的事情而活!

《活着》这本书以真切的描写将"福贵"这个人物形象淋漓尽致地表现出,其中让人深受感染的地方是老人在拉牛耕地时喃喃道自己亲人的名字,同时鼓励自己像老牛一样勤劳,表达的是他对家人的思念,体现了他的执着与坚持。

移情换景,在学习生活中,很多时候,我们遇到大的困难却总是畏畏缩缩不知道向目标前进。生活的态度应当是乐观和知足,但绝对不等于放纵自己。活着,更应心怀信念与激情,活出真正的精彩。

从余华的作品中,我读到了民风的朴厚,但也见到了不少旧时期的坏习俗。世界存在着真善美,也少不了假恶丑。我会时刻记住余华的一段话:"写作过程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正是作家的真情写作,让我领悟到生活和生命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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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大学生《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2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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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这本书,余华写得平静,没有刻意渲染,我看得也平静,面对书中老人的一生经历,心里并没有波涛翻滚,这是那个社会中再平常不过的生命。

少年去游荡。老人叫福贵,年轻时嫖赌败家,仗着几代家业,不听长辈教诲,辜负对他百般忍让,如故跟着他的妻子,最终赌光了几代人的积蓄,所有的风光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从富家少爷到下层百姓,如同一个晴天霹雳,将这个把灵魂都置于嫖赌中的少爷劈醒,才开始珍惜身边的亲人,打算重新开始。

中年想掘藏。命运似乎因为福贵犯的错而要刻意惩罚他,破产后接连着丧父,为母抓药是被抓去当壮丁,九死一生回了家,母亲早已亡故,女儿凤霞也因一次生病成为聋哑人。后来人民公社成立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归了人民公社。妻子在这期间得了软骨病,而且日渐严重。福贵一家祸不单行,儿子有庆死于采血事故,为救县长夫人被一个无情的医生夺去生命。女儿凤霞死于生产,只留下了儿子苦根,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工地事故,就剩富贵和外孙相依为命了。死神连这仅有的幸福都不肯给福贵,又夺去了苦根的生命。

老年做和尚。福贵亲手埋葬了所有至亲至爱的人,老来却是无牵无挂,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他似乎看透了一切,也不去抱怨,也不去哀悔。路是自己一步一步走过来的,不管是对是错。他说:“这就是命。”他唱响了“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用一句自嘲归结了自己的一生。

福贵的一生就像一叶小船,游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小船的力量又如何反抗海洋呢?福贵只有受着命运的摆布,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一切“稻草”不放手,忍者,活着,就像小船只有随着波涛时起时伏,唯一能做的是不让自己陷下去一样。

福贵的一生是平常的,却有一种力量让人在合上书后为他感叹。是他强忍着亲人生老病死的天灾,社会灰暗的人祸的力量,一种“忍”的力量;是他无论多苦多难,仍然磕磕碰碰地往前走,跌跌撞撞地活着的力量,一种生命的力量。

我常抱怨生活过于乏味,读初三的时候,日日夜夜想着盼着毕业,以为过了中考这一关就可以松一口气了,只要熬过初三,接下来就是轻松愉悦的日子了,好不容易盼着初中毕业了,可这却是高中的起点,还来不及畅快的舒口气,又得咬紧牙,开始高中的马拉松了。我曾问自己,这么苦是为了什么?却总也找不到结果。福贵的一生似乎让我有些明白。这就是生活。

耕牛活着,就得拖起耕犁,忍受风吹日晒,一步一步往前迈;骆驼活着,就得踏上沙漠的征途,忍受风沙和饥渴,一步一步向前走;人活着,就得忍受现实,现实不尽人意,你若无力改变,就必须得受着。福贵被拉去当壮丁时,想着远方的那个家,死里逃生活着回来了,我们在不尽人意的生活中也要牢记着心中的信念,为着信念忍着,看淡物喜几悲,忍住现实的坎坷,活着,好好活着。

身为一个刚步入高中的学生,我经历的磨难是少之又少,与大人比,与福贵比,与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初中坚韧是为了中考,那么高中坚韧便是为了高考。我们应该少抱怨,脚踏实地的前进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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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高中生围城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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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看完了《围城》,其实也没有太多的感悟,或许是我囫囵吞枣的缘故吧。这本书也是高中买的了,但一直都没看完,主要是看了几十页就看不下去了,字多没图,一上来就是一连串的人物故事叙述,前两次看都看到睡着,隔久了没看翻开完全没有记忆点,就一直搁置了。当没事干的时候又翻了一下,也许是心情比较平静,没有很着急地赶着看的原因,这次很有耐心地把它看完了。

如书名所言,围城,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是啊,得不到的,我们总是觉得那么美好,或许冲进去之后也是一地鸡毛呢。我们时常对现在的生活状态不满,总觉得要是当初做了不一样的选择,我们的生活该有多美好啊,殊不知哪怕选择不同,只是遇到的事情状况不一样,最终都是殊途同归,该有的荆棘一样不会少,我们只是习惯性对得不到的东西心存美好。

因为书中的内容都是叙述他们留学回来后所面对的一系列生活问题,很写实吧,人物刻画地很细腻,一度觉得这些事情就是曾经真实发生过的,但文末有杨绛先生的附录,她说书中有真实的成分,但没有人物的原型,有些也是编造的,更符合文学的创作。看完此书对“方鸿渐”认知比较深刻吧,第一反应就是不能找这种男的,没啥用还拖后腿,给我的印象就是死要面子,学习不刻苦导致买证回国,做事犹豫不决,没啥魄力,还容易恼羞成怒......也不知道高学历有能力的“柔嘉”为何会看上他,或许是那段旅程让她产生了好感吧,结果婚后一地鸡毛,所以说,婚姻问题还是要慎重考虑。

读这本书,也没做啥摘录,只记了两句:“天上月圆,人间月半”“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但现在仍对书中故事情节记忆深刻,或许有时候不需要做很多的摘录来证明有所收获,只要有所思考也是很棒的读书体验吧。期待下次翻开这本书,会有不一样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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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活着》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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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泡在图书馆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我不明白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我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

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午时的山头上,听老人默默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我的一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无论巨细。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今日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明白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明明那里就仅有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名字?福贵得意地解释说,:“如果它(牛)明白仅有它在耕作,就会偷懒的。”呵,多么趣味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他们都假想着自我的亲人还在,所以从来不曾忘记。

故事的最终,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仿佛是想要哭出来的,但却又觉得连福贵自我都从未哭泣过,我又在那里流着谁的眼泪呢?

原先,《活着》便是最好的幸运,亦是最大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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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悲惨世界读后感高中生通用

全文共 9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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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5年,令人尊敬的雨果老先生去世了,这位一生为文学呕心沥血,才华洋溢的文学巨匠本可以要求隆重下葬,独自葬在山水秀丽的地方,可这位一生都在为人道主义奋斗的伟大作家却特意留下遗言:要用穷人的马车把他藏到公墓里去。这是为什么呢?怎么会有人放着好事不去享受呢,我十分不解,总有个疑问在脑中回荡。

偶然间,翻开了雨果老先生的著作《悲惨世界》,曲折的剧情把我的眼球吸引住了……

贫苦的冉阿让抚养着姐姐与她的孩子,生活所迫,冉阿让去面包店偷了一个面包,却被抓住了,判了整整五年刑,他惦记着自己的家人,不停越狱,得来的`结果确是加判十四年。社会的无情与监狱的冷酷使他被仇恨蒙蔽了双眼。出狱后,他在莫里哀主教的尽力感化下,冉阿让发誓要成为善人。在他的努力下,他成为了大好人“马德兰市长”,为穷人出了很大的力,可世事难料,他被昔日的囚友认了出来。他被剥夺市长的权利,又被关进了监狱。他为了实现自己的诺言:抚养那位饱经风霜妇女的孩子珂赛特,居然从监狱逃了出来,与珂赛特过着平静的生活。可平静没多久,离家出走的贵族马吕斯爱上了美丽的珂赛特,而珂赛特也爱上了马吕斯。在国民自卫军的反抗中,马吕斯受了重伤,所幸被冉阿让救下。可不明是非的马吕斯知道了冉阿让的身份——苦刑犯后,居然将他拒之门外。在知道冉阿让便是他的救命恩人时,马吕斯与珂赛特赶忙来到冉阿让身边,可冉阿让却永远闭上了双眼……

粗略一看,冉阿让的一生备受挫折,他的经历又是如此悲怆,让人不禁感叹当时封建社会的无情。可一细看,他的一生确实是为“成为好人”而努力着,他做过好人,他的死便是有意义的。不仅是他,警长沙威虽离开了这个世界,却怀抱着良心;妇女芳汀虽离开了这个世界,却怀抱着希望;爱着马吕斯的爱波那虽离开了这个世界,却怀抱着爱情。能有意义地离开这个世界,便是无憾了。

正当我在为故事中一个个人的死去而悲叹时,却看到了这样一行字眼:本小说由真实故事改编而成。我震惊了,这居然是雨果那个时代真实发生的!转念一想,又仿佛明白了雨果老先生的遗言,他是在用身体,来让人道主义更发扬光大!

然而,在所谓已实现人道主义的今天,一些举手之劳在如今社会各种不公平待遇下似乎不值一提,可正是这些举手之劳,如黑暗中的点点星光,给了所有人希望——世界能变得更好的希望。

只要你相信,悲惨世界并不悲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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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高中生阅读红楼梦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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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这本既是女性的颂歌,也是女性的悲剧的书给我了多少深刻的印象啊!它是了不起的!它在我的心里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它在中国古典文学也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它带来了一个在封建社会前所未有的东西——把女人当人,对女性尊重.封建社会把人不当人,尤其是把女人不当人.这样一比,就看得出《红楼梦》确实伟大.

在曹雪芹的笔下,一个个人物变的栩栩如生.林黛玉、薛宝钗、史湘云、贾探春、王熙凤、鸳鸯、紫鹃……我觉得那几十个女人,不仅仅是外表的美丽,也是内心深处的美丽.就如贾宝玉所坚信的“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儿是泥做的骨肉”。所坚持的“凡山川日月精秀只钟于女人,须眉男子只不过是些肉沫而已”。但我反而认为贾宝玉是“通灵宝玉”,他才是“山川日月之精秀”

读《红楼梦》时,总是觉得贾宝玉有点像鲁迅作品中的“狂人”。细细品味时,一比较,才发觉:那时的贾宝玉比现在的“狂人”更模糊,更薄弱……

书架上的《红楼梦》包含着许多我不知道的东西,等待者我再读《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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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大学生《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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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了两晚时间读完余华的作品《活着》,一个字一个字读下去,有些字拦在那里,像一根又一根刺,不仅硬,而且尖。作者在第五次自序中写到:“我在阅读别人的作品时,有时候会影响自己的人生态度;而我自己写下的作品,有时候也同样会影响自己的人生态度。”

确实如此吧!我读得很认真,捧起书就一直一直读下去,中途两耳不闻身外事,我不敢分神,怕自己一个转身一次回头就会丢了什么,那感觉就像在吃一根长寿面,必须一口吃下去才心满意足,中途咬断,心是不甘的,而且晦气,最重要的是,再吃下去,便全然失去了之前的好味道。

读到后半部分,我越发心急,读得速度快起来,又时常把一大段文字反刍,这样,我的眼睛就跟着一会儿一目十行,一会儿一行十目,然后,落下眼泪,一滴接着一滴,有些落在字上,有些流到嘴里,还有些滑到了衣服上,湿了一片。

前后一共哭了五次,一次比一次更难过。

第一次,有庆死。那个还在母亲肚子里就被父亲打,光着脚跑来跑去割草喂羊一天两次跑五十多里路的小男孩,他勇敢地伸出胳膊去献血,因为他们学校的女校长生孩子出了很多血,五年级的学生没一个对上校长的血,除了有庆。有庆以此为荣,医生抽了一点又一点,抽个不停,有庆脸都白了,嘴唇也白了,他说我头晕,没人理会,后来,他失去了心跳。

第二次,凤霞死。从小伶牙俐齿的凤霞在父亲不在家的那段时间,发了一次高烧就再也不会说话了。她短暂的一生中,被送走过两次,第一次,因为家里穷,要供有庆上学,被迫寄养给一户人家做女儿,她过了些日子,哭着跑回了家;第二次,她风风光光嫁给了歪头女婿二喜,二喜心眼好,实心实意爱凤霞,凤霞难产时,医生问保大保小,他毫不犹豫地回答:“保大”,可惜,天不遂人意,留下了小的,大的产后出血不止,命没保住。

第三次,家珍死。家珍家里阔,自小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娇生惯养,上学路上被富贵看上,三媒六聘娶回了家,这个家也阔,更阔,刚过门时有一百亩地,此前有两百亩,被富贵的爹败了一百亩,又被富贵败了一百亩,两代败家子,活活苦了两个苦命的女人,家珍的婆婆好日子没过过几天,家珍,没过过几天好日子。她终日劳作,病了,也要出工,下不了炕,也要缝缝补补,虽整天卧在床上,头发依旧梳得整整齐齐,她放心不下两个孩子,满希望自己苦一辈子,两个孩子往后可以有好日子过,不想,却一次又一次白发人送黑发人,油尽灯枯,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第四次,二喜死。那么硬朗个汉子,好端端的,憨厚壮实能干,一身的力气。他心疼凤霞,相亲第二天,他就带着兄弟来凤霞家干活,屋里屋外收拾打扫修葺,还连夜给家珍做了个小桌子,他倾尽所有将心上人娶回家,婚后百依百顺,小两口手拉手过日子,甜甜蜜蜜,凤霞难产死后,他又当爹又当妈,一个人带个小娃当搬运工,背着抱着领着,一刻都离不开这个越长越像凤霞的小娃,当意外发生,他只留下头和脚完好,其他部位血肉模糊,两排水泥板夹过来,把二喜挤成个扁,最后,他只发出了一声叫喊:“苦根!”苦根是小娃的名字;

最后一次,苦根死。苦根生来命就苦,没了亲妈,又没了亲爸,跟着外公富贵回到了乡下,在乡下和富贵一起下地干活,做了个小镰刀,爱不释手,他听话,他相信“鸡养大了变成鹅,鹅养大了变成羊,羊养大了又变成牛。我们啊,也就越来越有钱啦。”七岁时,他和富贵一起摘棉花,他头晕,头晕得厉害,苦根病了,病得很厉害,富贵老了,糊涂了,心疼苦根,给他熬了姜糖水,喂他喝下去,出工前,又用盐煮了豆子留给苦根在家吃,结果,苦根豆子吃多了,嘴里有两颗豆子还没嚼烂就歪在床上,再也没下床,再也没有去拿他的小镰刀。

是的,我哭了五次,富贵也哭了五次,哭他的儿子有庆,哭他的女儿凤霞,哭他的女人家珍,哭他的女婿二喜,哭他的心肝小外孙苦根,他把他们一个一个送走,葬在一处。富贵享过福,吃喝嫖赌,真正的大富贵,真正的孽子,他见过大风大浪,他经过枪林弹雨,他当过兵扛过炮,他煮过钢铁吃过大锅饭,他卖过菜种过地。

他活着,活了下去,活了很久,他身边还有个伴儿,是一头老牛,名字叫“富贵”。活着挺好,穷了,也要活着,老了,也要活着,病了,也要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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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平凡的世界高中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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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老姐借给我了几本书让我看看,当我读这本书,我感觉很平凡,但却有不一样的感受。

“平凡的世界”里有一群不平凡的人,是这群不平凡的人组成了这平凡的世界,读完这本书后人的灵魂也许得以净化,也许还会改变你现在的很多想法。

“平凡的世界”是路遥文集中份量最重的一部长篇,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平等人位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生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我很喜欢路遥对于这部小说的出发点——“平凡”二字。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当他得到调出煤矿来到城市的机会时,他选择的是煤矿。这不是又无他有多高的觉悟,而是他对自己工作过的地方的热情和眷恋。他选择了平凡。

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公,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都该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

我想我们每个人都会在平凡的世界读后感触倾听那些久远的声音,或许那样我们会在这个因欲望日益膨胀而扭曲的时代,尽快找到自己的方向,不至于到油尽灯枯时,我们还在迷惘……

最难战胜的就是自我。如果超越了自我的束搏,克服了人类最懦弱的本性,那么自卑也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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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高中日记六百字读后感

全文共 7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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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的第一次月考,在上个星期顺利结束。除了英语和语文,大家似乎都考得不太理想。看着自己的成绩一门门的出来,想必大家一定都会有说不出的感受吧。今天缈缈对我说:“现在对分数看得都不是很重要了,要不是那个班是所谓的全年级前50的封闭班,我真心想到你们班去,唉,有时候有些事情还真是不好说。”华华也对我说——“雯姐姐。我好想到你们班去啊。”其实呢,亲爱们,我想说的是,现实真的是很残酷的,或许这世间所有事物的存在,都有着属于它们各自的利弊双刃剑吧。你们反感的是环境的压抑,和那些由郭老师所教授的、令你们困惑至极的数学难题。你们总是抱怨,“郭__太把我们当人才了,每次都讲得那么深奥”。其实啊,我也觉得他的讲课方式,不太适合我。虽然大部分时间,是学生去适应老师,而不是老师反过来适应我们。自从去了6班,这近两个月的时间,我感受到了很多。就“数学”而言,现在这个班教我们数学的刘老师,我就满喜欢他的教学方式的,因为上他的数学课,我都听得懂。而且,刘老师是个注重细节的人,越是简单的数学基础题,他就讲的越细。对于像我这样数学基础差的学生而言,这可真是遇见对的老师了。所以,我都很珍惜他上的每一节课。虽然到现在,我的数学还并没有很明显的进步,但是我绝对不会放弃,在未来的时间里,我会尽快调整好自己的学习方法。

有些时候,距离就是在不知不觉中渐渐拉扯开来的。听着老师说你们这个星期就要开始晚自习,下个星期三就要封闭住校了,心里还是有些说不出的感觉。我总想着,在那些被白炽灯光所拉长的无尽漫漫长夜,还有你们每一次为难题不得解时而皱眉头的时刻,若少了有我在你们身边的陪伴,你们又会是一种怎样的情绪呢?我的感觉是遗憾的。我遗憾那段难熬而珍贵的时光不能近距离的陪伴在你们的身边,陪你们一起疯、一起闹、一起笑、一起流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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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高中

全文共 7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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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吐温曾经说过这样的一句话:“十九世纪有两奇人,一个是拿破伦,一个就是海伦·凯勒。”

奇人?一个聋哑人,一个一生在黑暗中度过的弱女子,一个一生仅希望能获得三天光明的人。却为人间创造一个又一个奇迹。

在书中海伦说道“要是人把活着的每一天都当成最后一天该有多好啊,那就更能显示出生命的价值,然而人利用时间和享受时间却是有限的”看来他写书那时早已不像小时那样的暴躁、任性和孤独。以走出困境,已经走出她那漆黑的世界。对她的人生来说,已经成功了一半。

然后凭着一颗不屈不挠的心,海伦接受了生命的挑战,用爱心去拥抱世界,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就这样,她竟获得哈弗学院博士学位。并用生命的全部力量处处奔走,建起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被美国《时代周刊》评选为20世纪美国十大英雄偶像。海伦的坚强以千种方式将自我的局限变成了美好的殊荣,使自己能够安详而幸福地行走在失去视觉的听力所造成的阴影之中。

世上仿佛只有聋人才珍惜失而复得的听觉?只有盲人才珍惜重见天日的幸福?为什么我们从没有为拥有听觉与视觉而感到幸福。其实,我们真的很幸运,我们永远可以看到黎明时由黑夜变成白昼的动人奇迹;到剧院或电影院享受色彩、优美和动作的完美结合;浏览城市中令人敬畏的建筑艺术;漫步在大街、公园,瞧瞧万花筒般五光十色的景象。这还不够吗?

我们那么幸福,但为什么我们从没有幸福的感觉呢?三天对于海伦凯勒真的是奢望。而我们已经拥有了三千多天的光明,让我们反省一下,我们是否利用这天赐的五官和四肢去感受大自然的美丽和生活的美好了吗?不,没有。而是每日懒懒地生活,懒懒地工作,遇到困难就怨天尤人,抱怨上天不公。就这样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时间如流水飞逝。“善用你的眼睛吧,犹如明天你将遭到失明的灾难。”

我们是不是应该更爱惜自己每一点的所见?

珍惜我们所拥有的吧!尽管是额上一缕发丝,它也是母亲给予你的美好礼物。别再等失去才发现已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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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余华《活着》个人收获读后感

全文共 11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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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怎么样地活?为什么而活?这样的问题,只有我在无聊的时候,才会突然从脑子里蹦出来。可是以我的资质,实在是想不透,想不明这么高深的问题。其实人的出生就很了不起,因为那是一个从亿万个同类中脱引而出的精子与卵子结合的结果。允许我用从这么微观的角度去分析这个出生的问题,我只是想说明,既然人的出生那么地不易,为什么不好好地活着呢?

在很早的时候,朋友就曾推荐我去看老谋子的电影——《活着》。那段期间,我一直很排斥悲伤色彩的电影,所以一直没看。这次,我是很匆忙地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整篇小说给人的感觉就是淡淡的,没有华丽的辞藻,每一个字眼都显得那么朴实,真挚。富贵这不寻常的一生,余华用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而这叙说的语气也是平静的。

富贵的人生,真的是充满了传奇色彩,人世间最最凄惨的事情他都遇上了。从他败家,爹娘死后,再到失去儿子,失去妻子,失去女儿,失去女婿,失去外孙,他的一生都在失去至亲。好在到最后,还有一头老牛陪着他。作者在描写余华的亲人去世的方式的时候,我觉得颇感荒谬。有庆是抽血过度死的,二喜是被水泥石夹扁的,古根则是吃豆子噎死的。我想这样的事情放在当时的背景中,是合情合理的,这也是作者用意之深的地方。在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我能隐隐约约感受到那个时代的种种悲哀。从炼钢这一片段,可以凸显出,人们的无知。可见作者对当时的社会也是批判的。

每当福贵的日子过得稍微好一点时候,他家的谁谁又去世了,而且死的方式总是那么的突兀。可是福贵没有一次次的倒下,最后的结局是买了一头牛和自己相依为伴。可能有些人真的是会找根绳子上吊算了。福贵没有这么做,他仍然选择活下去。他对生活还有期盼吗?他的内心是如此的强大,在古根死后,他还安慰自己,说家里人全是自己送走的,这样很踏实。福贵的有一句话我很印象深刻,他说:“做人还是平常点好,挣这个挣那个,挣来挣去赔了自己的命。”他是拿自己跟龙儿和春生做笔记了,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命,才是最重要的。

我们当代人也常常说,身体是1,其他的都是0。没有这个1,有再多的0也还是0。活着才是硬道理!就像余华作者自己说的那样,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在这个纸醉金迷的社会里,人们越来越追求物质,为了钱,为了名,为了利而活,当他们得到这些东西的时候,该为什么而活呢?

活着,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包含这一种对生命的负责。当我们从竞争中得到生命的那刻起,就已经是一种生命。只有活着,你才可以体会生活的酸甜苦辣,你才可以回顾昨天展望明天,你才可以感受亲情、友情、爱情的温暖。像福贵那样,到了年老的时候,可以静静地跟旁人讲述自己的过去点滴,自己的人生收获

其实,活着就是一种幸福,所以还是乐活乐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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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悲惨世界读后感高中生通用

全文共 10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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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付出竟然可以超越血缘关系,面对一个失去母爱,过着奴隶般的生活,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小女孩,他会以亲人的身份出现来解救她,尽可能的创造爱的环境来让这个小女孩感受人间存在的温情。他用全部的爱来弥补女孩残缺的内心。这是一个苦役犯冉阿让的崇高行为。

“苦役犯”这个名称就像是个火红的铁器重重的打压在冉阿让身上,顿时冒出了刺鼻的烟气,留下的痕迹永远也无法消除,它就是一个疮疤。直到他死去还是没有改变身份,仍是带着苦役犯这个不了磨灭的身份称号离开人世。是的,曾经他因为犯过错误,这个错误在今天看来是多么的微不足道啊,因此受到判处19年的劳役的惩罚,可是自从遇见神甫后,他改变了,彻头彻尾的改变了。摒弃了之前在牢里埋下的所有恶念,以一副全新的面貌出现,而改名字也是洗心革面的表现之一。从此那个苦役犯的恶劣品质逐渐的离他远去,可以说这个是个虚称。可是人们好像很喜欢记着别人曾经犯的错误,而很容易忘记别人的好。永远也忘不了给冉阿让戴上“神圣的光环”!当然他自己也没有忘记!

一直以来冉阿让对待珂赛特是慈爱的,竭尽全力来爱护她,保护她,两个人相互分享来自彼此的爱。大概存在太大的年龄差距,使得父女间的游戏很少,但这个不善言辞的父亲总是以简单而仔细的行为使他的小天使快乐、无忧无虑。他既是珂赛特的父亲同时也是她的母亲。他依然在默默地付出,不求回报地付出着。

他是位坚韧无言的老人,决定要做的事情从来都不是通过言语来传递的,一切的打算都早已呈现在脑海里,冒着生命危险去救一个叫马吕斯的年轻人,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去救,因为他是珂赛特喜欢的人吗?徒步走在充满危险的下水道里,随时会因为判断错误而走入死尽头,随时会陷入沉积着淤泥的水坑,何况还背着受伤的马吕斯,在几乎面临失去希望的时候,他整个人被水掩埋,下身陷入淤泥中,但他始终没有打算要抛弃年轻人一个人一走了之。凭着准确的判断,这才一次又一次的远离死亡。尽管是个老人,但他的力量永远是那么的强大,永远没有放弃,这都来源于对珂赛特的爱。

他太爱她了,不舍得她离开他,偶尔这个老人也会自私一回,为了满足自己占有珂赛特的欲望而采用一点点小手段让珂赛特和马吕斯分开,但是他的“反抗”并没有持续很长时间,他心里住着的天使已经成为了别人的妻子了,他祝愿她得到了幸福。那股阳光清泉已经离他远去了,一下子老人失去了存活的精神支柱,我想他的心里应该既是快乐的又是空虚的。空空的,感觉像是丢了一件宝贵的珍品!

冉阿让对珂赛特的感情赛过了真正的父女之情。最后老人是带着幸福进入天堂的!他不会再被“苦役犯”打扰纠缠了!他走得很安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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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名著《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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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并不是为了其他任何事情活着。”余华如此写道,我感到有些寒冷,虽然我找不到任何理由来反驳这句话。

一般来说,人睡着年龄的增长拥有的一切逐渐增多。作者在这篇杰作里表达于此相反的观点,人在童年的时候是拥有一切,然后慢慢的失去一切,最后老无所依地死去。如此去讲述一个人的一生未免过于残酷,在他年轻的时候他拥有富贵,有一个“上辈子嗷了一生”才有的好老婆。然后所有的一切一点点的离他而去,作者作为这个故事的上帝是否无动于衷,还是说从一开始一切便已失控。不管如何我看到有庆那样死去的时候心里格外难受。金庸说他在写某些情节的时候会痛苦,余华也会为了主角而哭吗?在这个过程中是否如作者所说“是深感幸福”?不想讨论意义之类的,但只是为了把“一个故事讲得如此之好”是否能够让人接受,不过最有趣的是主角的名字居然叫做“富贵”。

萨特的存在主义认为存在就是一切,那么这么小说这这一观点的最好注脚了。但萨特还说过“人的全部意义在于行动”为何在这个故事里却是如此的无力?我们无法将其归结为时代,不然这本书就右倾得太厉害。我只能说余华同志隐藏得太好,作为一个纯粹的讲述者,他无可挑剔,能够将语言运用得如此本土化,不做第二人想。全篇没有看到作家跳出来评论,只是为了故事而故事。不管怎样,我愿意给这本小说以极高的评价,我没有看过余华其他的`作品,但这部《活着》无疑已有了名著的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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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活着》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6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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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得平平常常,我爹指望我光耀祖宗,他算是看错人了,我啊,就是这样的命。年轻时靠着祖上留下的钱风光了一阵子,往后就越过越落魄了,这样反倒好,看看我身边的人,龙二和春生,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摘自余华《活着》

我总认为人世间最伤心的事莫过于亲人对你的不理解,当看完《活着》你会知道,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看着身边一个个亲人慢慢的死去,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着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但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

当生活在80年代的我们还在为物质上的需求挑三捡四时,我们从来不知道上一代人为了生存而挣扎的情形;当我们还在抱怨命运的不公时,是不是也应该想想这世上更苦难的人,与他们相比,我们是不是更应该感到幸运呢!

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当这个贯穿全文的引子让我扪心自问时,我却无从答起。在我脑子里,我仍然清晰的记得前几天报道的那位为钱财而贪污受贿的官员,在法庭宣判前的那一番话:受贿巨款,只是为了下一代过得更好,再说,我所贡献的远比我所得到的多得多。这就是他活着理由吗?

当一次次邪恶的观念充斥着我们的大脑时,我们是不是应该冷静的思考一下人生的意义呢!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第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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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悲惨世界读后感高中生通用

全文共 8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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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惨世界》是法国大作家维克多·雨果在1862年发表的一部长篇小说,是十九世纪最著名的小说之一。

这部著名的小说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冉阿让家里很穷,为了养活姐姐的孩子们,他在无奈下偷了一块面包,却因此成为了苦役犯。出狱后他被大主教感化,从此开始新的生活。他收养了孤儿珂赛特,把她当做亲生女儿看待。珂赛特长大后过上了快乐的生活,找到了自己的真爱马里尤斯,老人不久也去世了。冉阿让的一生十分坎坷,但他拥有着一颗好的心,他顽强、热心而善良,并且很爱珂赛特,她好像就是他生命的意义,如绿叶和鲜花的关系一样,密不可分。

这本名著给我留下的最深印象是它的暗与明的对比:

作家所讲述的这个故事让人感动而又十分有真实感,冉阿让的本意也并不坏,他为了家人的生存而无奈,却只因偷了一块面包而遭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这是“暗”的一面,来自人们的鄙视,来自社会的恶意,使他似乎被深深地烙上了苦役犯的标签,他无论做什么,都不被人们接受,并且伴有无穷无尽的追捕,他的灵魂永不能解脱似的,这是反映当时的黑暗社会的最强有力的一笔!这能让人感觉到作者深深的担忧与叹息和对社会的批判。例如:“我又走到另外一家客店。他们对我说:‘滚!’这家不要我。那家也不要我。我又到了监狱,看门的人也不肯开门。我也到过狗窝。那狗咬了我,也把我撵了出来,好象它也是人似的,好象它也知道我是谁似的。”

作者刻画的冉阿让这个人物,是能让读者感到深深的同情与不平的,能够引起人们内心的共鸣,但人们又怎能不被他的一生所震撼,怎能不被他的高尚精神而感动呢?这便是书中“明”的一面。作者在书中写的一个个小故事都像是平常自然的,但小细节总能让人感觉到其中的深意,每一件事情仿佛在冉阿让的高贵心灵的映照下变得熠熠生辉,笼罩上了纯洁的纱。作家描绘的细节让人惊叹不已,无法不让人产生圣洁的、纯粹的尊敬。作者在述说这悲剧的同时又加入了美好而纯洁的爱情,使这整部小说又透露出一丝生机和希望,也让好心得到了安慰。例如:“马吕斯和珂赛特都不曾想过这样将把他们引向什么地方,他们认为这便是他们最后归宿了。想要爱情把人导向某处,那是人们的一种奇怪的奢望。

《悲惨世界》让我受益匪浅,推荐大家去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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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余华《活着》个人收获读后感

全文共 18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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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余华的《十八岁出门远行》之后,开始对余华有点产生兴趣。课间同学还不停的讨论着。不知谁说他的小说《活着》很有味道,太好看了。于是我抱着一丝好奇借了这本书。10月5号下午,本着无聊便看了起来,谁知道一看就是一下午,知道把它看玩。

《活着》是一个名叫福贵的老人用一天时间对其一生苦难的叙述。在近四十年里,他经受了人间的很多苦难,面临了与一家四代人的生离死别,他本应该死掉,可他活着,甚至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正如作者余华自己所说的那样: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不死,让人很是迷惑,可是他活着,有着自己存在的价值,有着自己活着的意义,有着自己的不死。作者只是用了普通的叙述方法,但却有种特殊的渲染效果。越读越有沉重感。而这种沉重感并非故事情节本身所造成的。而是作者用最普通甚至于冰冷的语气去描述不寻常的事情。而这种沉重以至于难以自拔的感觉就悄悄地潜入我心里。也正因此有人描述说余华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起初,他吸引我的只是福贵的经历,即小说的故事情节。然后是作者的写作风格和特点。直到看到最后,看完了一本书,再回过头来看看作者的简介、别人的评语我又有了新的感觉。

回到本质,我一直在想《活着》的目的何在。仅仅只是为了写小说而写吗。各种人有各种人的说法。有人说他只是为了让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而还又人说:实际上,这又暗示了中国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面对现实的。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意义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

《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这里。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内容,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其实人生就像田地。需要有人来耕作。春天播种自己的苦难,夏天则等待自己的苦难,秋天再慢慢的收获自己的苦难。冬天用苦难去品味自己的苦难。最后等待来年继续播种苦难,直到收获苦难的希望。因为他们就是我们自己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读完这本书,我哭了好几次,泪水打湿了一大片枕巾。第一个让我流泪的地方是有庆给他老师输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地方。多么懂事、可爱的小孩,每天上学前、放学后都去割草放羊,羊就是他的另一半,而且还那么孝顺好学!这不仅让我想起了我的童年生活。我的童年也是和羊一块长大的。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有庆被活活愁死的悲剧呢?我想可能是这个社会现实造成的吧!作为当时的医生,能救活县长夫人是能得到好多好处的,而救不活却可能招来祸患!而一个平常农家孩子的命能值几个钱?臭死了大不了赔几个钱!在他们看来有庆的命就像一只羊、一头猪,用得上已经很好了!这不仅有让我想起了几年前看的一篇报道。同坐一辆车的农民和工程师一块出车祸死亡,工程时被补偿了几十万,而农民却只有5000!难道工程师的命是命,农民的命就不是命了吗?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差距?为什么要分等级?为什么法律上写着平等公平,而一边又做出违背自己诺言的事?我并不是崇洋媚外的人,可在许多方面我们的确应该向西方国家学习!

综观全文,当富贵的父母、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相继一个个去世时,他还活着!但它的活着比死更难,活着在那时需要胆量和勇气!因为只要你活着就要承担责任履行义务,忍受贫困生活与精神的折磨!面对贫困的生活与亲人去世的事实,我敢说有90%的人会失去活下去的勇气,会像县长春生一样选择死亡。其实她那点打击相比富贵又算得了什么?而现实生活中,受到打击挫折如工作不顺利、高考落榜、爱人趋势等而选择死亡的有多少人!他们不知道或者才是勇气、才是胜利!他们的命不只属于他们自己,还有父母等等!他们在这个世上还有未尽完的责任与义务!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爱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所以或者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煎熬!但不管怎样,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像富贵一样,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坚强的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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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3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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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得为余华的《活着》写一篇读后感。有哪本书比《活着》更有意义,能更好地有感而发呢?是《青春之歌》,是《兄弟》还是《冷山》?《活着》,一个悲惨的故事。虽然不会像看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时哭得稀里哗啦的,但看《活着》会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一种不肤浅的感觉,一种看了让人深感悲凉凄惨的感觉。这书看过很久了,但余华那淡淡的文字,平凡的故事,还是令我难忘: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

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爱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希望,于是他们也选择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择了后退,后来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小时候,我曾想过自杀。自杀,现在一想,咳!一个惊心动魄的词语!

那是小学时,我的数学糟透了,每天都要被数学老师罚留堂。我写的作文在语文老师的眼里永远都是次等货。那段日子真令我活得心惊胆战的,每天都期待着可爱的老师们不要当着全班五十多位同学的面对我一个人实行鞭策,但老师们还是这样做了。我没了面子,没了自信心,没了立足之地,没了表现自己的机会,没了一切。世界没有了任何色彩。但我还有一条生命,活生生的。我想结束她,结束了她我就可以逃开一切。但当我站在家里阳台向下望时,当我一步一步爬上长城时,我突然发觉,我并不想死。若我想死,我早就可以跨出阳台上的栏杆一跃而下,在长城上可以将扶紧栏杆的两手松开,往后一躺……那是多么触目惊心哪!我不想死了。

后来我找回了自信心,找回了面子,有了立足之地,大家对我有了几分羡慕,自然有了表现自我的机会。我的心情如同拥有了一切一样兴奋。庆幸当初我没有做愚蠢事儿啊!

是啊,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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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追风筝的人读后感高中800字

全文共 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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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和朋友在定王台买了几本书,开始犹豫不决,不明白买什么书,纠结了大半天最后买了两本卡勒德胡赛尼的书。

初读这本书感觉不怎样读得懂,之后,才发现是没有用心去阅读。《追风筝的人》这本书交织着爱,恐惧,愧疚。。。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

阿米尔为自我的懦弱感到自责和痛苦,无法应对哈桑,于是用计逼走了哈桑。不久阿富汗爆发战争,阿米尔被迫与父

亲逃亡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我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次回到故乡,期望能为不幸

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却发现一个惊天谎言,儿时好友竟然是和自我同父异母的兄弟,为了救赎,他把哈桑的儿子

带到美国,在一次聚会上,阿米尔再次放起了风筝。阿米尔与哈桑从小一齐长大,哈桑对阿米尔呵护极致,两人的父亲也是好兄弟,实际上他们是主仆关系,但是却丝毫没有影响他们俩的感情,相反这种感情得到了延续,哈桑和阿米尔感情个性深,但是因为哈桑是仆人,妈妈抛弃了自我,经常受到同龄人的讥笑,而阿米尔因为有出色的父亲备受大害怕坏人,他很勇敢。随即这引起了阿米尔的嫉妒之心,父亲对哈桑的赞赏与期许更令阿米尔厌恶。他设计把哈桑赶出家门。

哈桑被阿米尔这个好兄弟抛弃,远离了他们的生活,多少年过后,阿米尔明白哈桑是自我的兄弟,他很愧疚于是四处寻找哈桑,找到哈桑又能怎样样,感情再也不能像以前一样了,好朋友的背叛,无疑是对哈桑的巨大打击。

友情这么脆弱,因为身份的差距,因为嫉妒心,竟然被抛弃,阿米尔的愧疚是一辈子的,他与哈桑那放风筝的日子已经远去,断了线的风筝再也不可能回到原点。哈桑依旧,只是他的脸上少了笑容,剩下的只有空洞的眼神。可见阿米尔对友情的背叛给哈桑那个留下了多大的阴影,这一辈子都不可能再愈合。

生命就是那一片天空,或鲜红或湛蓝。望着远方的风筝,我们追寻,我们仰望,在追风筝的路途中,我们诠释一整

个世界。这途中,有沟壑,有山坡;有彷徨,有疲乏。但是,没有人会停下前进的脚步,因为,我们都是追风筝的人。

风筝来来回回,可放风筝的人不再是原先的摸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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