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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高中生【汇总20篇】

运动会是增强学生健康意识的重要方式,接下来小编搜集了《活着》读后感高中生,欢迎阅读查看,希望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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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草人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10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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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叫做《稻草人》的书,这是现代著名作家、现代童话创作拾荒者,叶圣陶的优秀作品之一。

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这篇文章,这个稻草人的骨架子是用竹园里的细竹枝做的,它的肌肉和皮肤是隔年的黄稻草,它的帽子是破竹篮子、残荷叶做的,帽子下面的脸平板板的,分不清鼻子眼睛,一把破扇子就是它的手了。

它的主人是一个命运坎坷的老妇人,先是死了丈夫,哭伤了眼睛,和儿子相依为命,靠耕田生活,三年时间好不容易还清了丈夫的丧葬费,儿子又生了白喉病去世了,又落下了心痛的毛病,她老了,没有气力还得靠耕种生活,艰难的又挨了三年,又遇上两年闹水,稻子收成不好,眼泪流多了,眼睛伤的更重了,看不清稍远点的东西。好久都没笑过了!

稻草人整天整夜的守在田地里,非常的尽职尽责。田野里夜间的风景和情形它最清楚了,下面就是它夜间遇到的几件事儿。

一个满天星斗的夜里,它看着田里的稻子长得好,今年雨水也少,想着肯定是个丰收年,期待丰收那天能看到主人久违的笑容,这时飞来一只灰褐色的蛾子,那可是稻子的仇敌

,想着赶快把它赶走,可是它定在泥土里动不了,扇子也扇不动,蛾子最终还是在稻叶上下了子,它想着可怜的主人,怎么样才能让她看到,挽救损失呢?在主人到田里来的时候,它拼命的摇扇子,可是主人看不懂也听不见。最终稻子被蛾子的肉虫咬嚼了,它想着主人那么辛苦,又白忙一场,禁不住低头哭了。

这时传来一个女妇人的声音,原来有个渔船停在河边,船舱里还时不时传出小孩子的咳嗽声,那孩子渴了想喝茶,可是妈妈在打鱼为明天做鱼粥,腾不出时间煮茶,就舀了河水给孩子喝,稻草人很着急,它想去给孩子煮茶喝,想给孩子一点温暖,可惜它动不了,没办法帮它,越想越伤心,这时又看到一条被扔进水桶里的鲫鱼,由于桶里水少,鲫鱼很痛苦的挣扎着,它渴望稻草人能帮它一把,可是稻草人身不由己没办法帮它,后来鲫鱼因为缺水死了。稻草人抬了一下头,远处那个渔妇,因为太累拉着船绳就睡着了。

这时已夜深了,它看到一个头发凌乱的女人,朝着河岸走去,嘴里不停嘟嚷着,原来是她丈夫赌博、喝醉了就要卖她,又是个悲惨的女人,她肯定是想寻死,这可怎么办才好?它想叫醒熟睡的渔妇,想天快点亮,农人们能看到她救下她,想这晚风吹散她寻死的念头。可是这是深夜,怎么才能救她呢?稻草人心急如焚,却又无可奈何,稻草人急得昏过去了,倒在了田地中央!那女人最终还是跳河了。

这篇文章以拟人手法,把稻草人写的栩栩如生,写出了稻草人的心理,懂得生活的不容易,即使身不由己,还总是为被人着想!现在的我们生活无忧无虑,更应该像稻草人学习,人与人之间应该多点理解,相互包容,相互帮助,这样社会才会更加和谐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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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余华《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6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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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城此文读来乡土气息极重,我十分喜爱,可能因为从小也是长在乡土气息重的县城有关。读此文,就如闻到了故乡的气味。

三四年的边城,如鲁迅的药,冰心的小桔等其他现代小说般,十分多的象征,且善用象征,十分的妥帖,不像如今排山倒海,不入流的东西们般,牵强附会,全是噱头。

但是作为一个水平有限的学生,分析它的象征,实在一件过于高难度的行为,况,70年来,人们所通读透解,加上沈从文先生自己也提过一二,具体他指的是何物,所以我若排除人们所公认的象征,去努力发现新的象征,必然落入晦涩牵强的套路。

故此,我将试着谈论我的感受,沈先生的作品所弥漫出的沁人泥土味道。

边城,出这样一个名字,沈先生显然是想表现不为功利所染的淳朴风土人情。文中所出现背景和事物大都为自然物或与自然融为一体的东西――自然和人互相握手的产物,河流,山,渡头,渡船,竹林,茅屋,小镇。文中的人也是不功利的。爷爷摆渡死不肯收钱,反而到处请人喝酒,买猪肉互相推钱,小镇里婚嫁自由,只要儿女们喜欢。即便是文中最有钱的顺顺,也是一个不十分在意钱的人,慷慨得很。而小镇里,有钱人家的儿子喜欢穷人家的姑娘,抛了门当户对的聘礼,要娶穷人家姑娘,也不是什么新闻。可见,边城,这样一个地方,是重义轻利的,不为商业气息所熏染变质。

看看我们周围的世界,翠翠所象征的文化,到了今天,真的得到好的出路了吗?或许,得到了拯救,或许,只留下了残迹而已。

或许,只有沈先生的碑文永留世间-------照我思索,能理解我;照我思索,可理解人。

只有沈先生描绘的朴实的人的美,是必然留存下去的。或许,为先生写点悼念的话,只能写三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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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骆驼祥子读后感高中

全文共 8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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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中,我趁空余时间,读完了老舍的《骆驼祥子》,其中祥子的曲折经历,让我久久回味。

《骆驼祥子》讲的是一位来自农村的普通人---祥子,认准了拉车这一行,成了车迷,每天早出晚归,省吃俭用,经过了三年时间,终于攒够了近100元钱买了一辆新车,成为了上等车夫,正当他再幻想着将来美好的生活时,不到半年,就被逃兵组成的队伍掳走,失去了宝贵的新车。只好牵回三只骆驼,随后,他又将骆驼给卖了,换来了35元钱,租了一辆车,继续拉客,为了能尽早买回属于自己的新车,他对自己十分苛刻,连菜都不肯吃一口,可还没等他买上新车,又被侦探敲诈,所有的钱席卷一空,买车的梦想再次成为泡影,最后,祥子还是拉上了车,不过这是以和虎妞的畸形婚姻为代价,后来,虎妞死于难产,祥子人财两空,祥子连遭打击,加上又失去了自己喜爱的小福子,祥子彻底绝望了,他不再以拉车为自豪,他开始讨厌拉车,厌恶劳作,成天吃喝嫖赌,靠出卖别人来换钱,成了社会的垃圾。试想,假如祥子生活再现代社会,还可能成为社会垃圾吗?祥子之所以成为了社会垃圾,是当时社会逼迫造成的,祥子两度买车,最终依然一贫如洗,这打击了他的自信心,他不再坚强,虎妞和小福子的接连离去,也使他倍感绝望,最终成为了社会最底层的人物,祥子的一生都是一个悲剧,他的一生,也是当时许多许多劳动人民生活的缩影,祥子其实也不傻,他也经过思考,也有一点点私心,例如,他买从逃兵那儿牵回的骆驼时,害怕别人把他当逃兵,也拔掉胡子,卷起裤脚,可是这个诚实朴实的人依然没能逃出命运的摆布,除了祥子,还有虎妞也是一个鲜明的人物,虎妞生性泼辣,很有心机,关心祥子,最终也因为但是人们的迷信而难产死去,老舍先生是一位幽默大师,但却将这部作品写成了一部悲剧,我想他是想让大家真正关注社会下层的生活,关心下层人民。

现在,在许多的农民身上,依然有着祥子的影子,他们纯朴憨厚,却一直没有过过好日子,我希望祥子越来越少,彻底告别穷苦,让祥子只是作为小说的人物留在大家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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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活着》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6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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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得平平常常,我爹指望我光耀祖宗,他算是看错人了,我啊,就是这样的命。年轻时靠着祖上留下的钱风光了一阵子,往后就越过越落魄了,这样反倒好,看看我身边的人,龙二和春生,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摘自余华《活着》

我总认为人世间最伤心的事莫过于亲人对你的不理解,当看完《活着》你会知道,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看着身边一个个亲人慢慢的死去,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着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但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

当生活在80年代的我们还在为物质上的需求挑三捡四时,我们从来不知道上一代人为了生存而挣扎的情形;当我们还在抱怨命运的不公时,是不是也应该想想这世上更苦难的人,与他们相比,我们是不是更应该感到幸运呢!

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当这个贯穿全文的引子让我扪心自问时,我却无从答起。在我脑子里,我仍然清晰的记得前几天报道的那位为钱财而贪污受贿的官员,在法庭宣判前的那一番话:受贿巨款,只是为了下一代过得更好,再说,我所贡献的远比我所得到的多得多。这就是他活着理由吗?

当一次次邪恶的观念充斥着我们的大脑时,我们是不是应该冷静的思考一下人生的意义呢!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第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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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高中生围城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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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自己最近忙得失去自我了,还是其它缘由,读《围城》,对于方鸿渐的经历,潜意识里总觉得不真实,总觉得是假的,读到小说的最后了,还是觉得故事在铺垫,没有进入正文。也可能和我最近(不是最近,是一直)的生活状态有关系,我总觉得这个生活不是我的,我总在期待另外一种生活,期待另外一个我,另外一个他。

倒是最后钱钟书的夫人杨绛女士的附言更觉真实,不过也确实是写实。

方鸿渐之与四个女人鲍苏唐孙(鲍小姐,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其中主要的是唐和孙,虽然和唐小姐没有结婚,和孙结了婚,但是倒不能说她更爱谁。只是觉得男女之间的种种误会太可怕了,因为误会,因为面子,本来相爱的两个人竟然各奔东西。

偶然想到《婚姻保卫战》里面,最后的总结也是,夫妻之间不要死要面子,要互相体谅,该说的软话就要说,心里要时刻为多方着想。

围城,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但是从很多幸福的人夫妻,前辈,朋友的眼里,我相信还是要结婚的,婚姻的幸福是值得追求的。看了杨绛写钱钟书,就觉得很是羡慕。我就特希望我的先生也是一个才华横溢的人,但是又总怕自己没有能力去欣赏他的才华,不像杨绛女士那样有才气。在她的眼中,钱钟书的很多在常人看来的缺点,她都爱称为“痴”气,这其中凝聚着多少爱,多少包容啊,夫妻能做到这样,也就心满意足了。万万不能像方鸿渐和孙柔嘉那样,本来心里还是想着对方的,但是在一起的时候,就互相伤害,什么硬话都能出口。

夫妻间,不能什么话都说的,伤感情的话尤其不能说。

引用一篇别人的书评,要比我的深刻得多,我这只是看到了表面的荒谬,没有体会到内里的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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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高中生海底两万里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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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着一种好奇心兴奋地打开了这本《海底两万里》。在读书的过程里我仿佛于文中探险者阿龙纳斯一起乘坐这鹦鹉螺号潜水艇开始了充满了传奇色彩的海底探险之路。一起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北冰洋,遇见了许许多多罕见海底动植物,还有海底洞穴,暗道等。

让我明白了大量科学文化的地理地质知识,尤其是光的折射,珍珠岩,珍珠的分类,采集,潜水艇的结构等等这些东西至今早已变成了现实,我感叹了一番,佩服作者的想象力,预料到未来世界,把科学与故事结合,创造出一个神奇的海底世界。

鹦鹉号的尼摩船长是极为神秘的人物,他性格阴郁,却又知识渊博。他在荒岛上秘密建造的这艘潜艇不仅异常坚固,而且结构巧妙,能够利用海洋来提供能源。将一些事情了解到神秘的尼摩船长仍与大陆保持联系,用海底沉船里的千万两黄金来支援陆地的人们的正义斗争。

还有一次在南极探险时,处于一个缺氧的一个状态,可当时只有潜水衣的储存的一丝空气,却把那一丝空气给阿龙纳斯,他为别人的生命不惜牺牲自己生命感动了无数的读者,也感动了我。

读完了后,我明白了一句话是:没有做不到的,只有想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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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海底两万里高中生读后感

全文共 1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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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的阶梯。”读了凡尔纳的《海底两万里》后,我不得不这本科幻小说,巧妙地将科学和幻想结合起来,将水下的生物描绘的淋漓尽致。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鹦鹉螺号”的故事。1866年,有人以为在海上见到了一条独角鲸,出于对航海安全的考虑,也是在公众的呼吁下,由美国派遣了亚伯拉罕·林肯号对“海怪”进行追逐。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教授受邀参加了这次追逐行动。结果,追逐怪物的战舰反被怪物追逐,并遭到“海怪”的凶猛袭击。阿龙纳斯教授和他的助手康塞尔,以及一名捕鲸手尼德·兰落水,被“海怪”所救,此后便被尼摩船长软禁在这艘神秘的潜艇中,之后便开始了海底两万里的环球旅行,并发现这是一艘名为“鹦鹉螺号”的潜艇。最后,他们设法逃走,重回陆地。

在旅途中,阿龙纳斯一行人遇到了无数美景,同时也经历了许多艰难险阻,例如在巴布亚新几内亚他们的船搁浅了,遇到当地土着人的攻击,尼摩船长用他连接在金属梯子上的闪电挡住土着人进入“鹦鹉螺号”;在南极他们被困在厚厚的冰下,潜艇极度缺氧,但潜艇上所有人轮流用工具和开水把底部厚10米的冰盖砸开,逃上大海;在大西洋“鹦鹉螺号”被章鱼所困扰,他们拿斧头和章鱼展开肉搏战,一名船员惨死;在北大西洋“鹦鹉螺号”遇到一艘英国驱逐舰的炮轰,除那三位“俘虏”外个个义愤填膺,用“鹦鹉螺号”的冲角把驱逐舰击沉;在印度洋的珠场和鲨鱼展开过搏斗,捕鲸手尼德·兰手刃了一条凶恶的巨鲨。他们眼中的海底,时而景色优美、令人陶醉;时而险象丛生、千钧一发。经过一系列奇怪的事情,阿龙纳斯终于了解到神秘的尼摩船长仍与大陆保持联系,用海底沉船里的千百万金银来支援陆地上人们的正义斗争。

读完这本书,我十分佩服伟大的儒勒·凡尔纳了,它给人类带来了“鹦鹉螺号”——这艘与人世隔绝,却与人世有着千丝万缕关系的神秘潜艇,他凭借他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向我们展现了深海两万里行程的奇幻旅程。我感叹道:“他真是太厉害了!”

凡尔纳所描绘的那些人物所体现出来的精神也是令我十分敬佩的。“鹦鹉螺号”艇长尼摩又是个身世不明之人,他逃避人类,蛰居海底,而又隐隐约约和陆地上的某些人有一种特殊联系。凡此种.种,都给小说增加了一层神秘色彩。既是小说,人物当然是虚构的,作家给鹦鹉螺号艇长取的拉丁文名字,更明白无误地指出了这一点——“尼摩”,在拉丁文里是子虚乌有的意思。但这并没有妨碍作者把他描写成一个有血有肉、让读者觉得可信的人物。

尼摩船长的热于创造、遇事镇冷、遇到困难不屈服的精神是我们当代中学生应该学习的。现在的我们都是温室里的花朵,经不起一点风吹雨打,受到一点小困难就容易退缩,就容易放弃,今后走向社会,将会有更多的坎坷和艰辛在等着我们,我们要有尼莫船长的不屈不挠、不畏艰险、顽强拼搏的奋斗精神,就会获得成功。

现在,像尼摩船长遇事冷静,敢于建造、发明的人越来越少,一些富翁游手好闲,有的竟骗取国家财产……他们万万没有意识到自己可以创造一样东西,为国家为社会贡献一点别人不能做到的好事。像尼摩船长遇事冷静,阿龙纳斯教授乐于探索,康塞尔的忠实,尼德·兰的勇敢都是我们该学习的。

《海底两万里》委实是一本经典的科幻小说,凡尔纳为我们创造了发展的道路,100多年前人类的幻想今日变成了现实,不禁感叹:“探索是永无止境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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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论语高中读后感

全文共 10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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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曾有这样一句谚语:“最深刻的真理,是最简单和最朴素的。”而《论语》恰恰印证了这一点。

作为一本语录体著作,《论语》记叙了孔子与弟子的对话,朴实平淡却又不失教育意义,彰显出孔夫子仁爱与智慧,也彰显了积聚沉淀中华数千年文化中的力量。书中多是弟子向孔子请教而展开的言论,也不乏孔子个人感悟。

出自《论语·子罕》中的“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是孔子面对奔腾不息的江河的体悟。自然界、人世间、宇宙万物,无一不是逝者,无一不像河里的流水,昼夜不住的流,一经流去,便不会流回来。朴实生动的比喻,化抽象为具象。一种促人及时行动的紧迫感,一种生命价值只有在奋斗中才会实现的历史职责感,都在一声叹息中流露出来,带给人无尽的思考。读及此,顿生惜时之意,也悟到世事无常,需好好把握。

“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论语·述而》短短十字,却高度概括了何为君子、何为小人。君子光明磊落、宠辱不惊、不计较个人得失,淡定从容而挥洒自如,宽广心胸间尽是坦荡。但小人与之相反,终日奔波于算计他人以自利,或嫉恨他人或悲于亏损,却不过是庸人自扰,只得终日郁郁寡欢罢了。让读者铭记于心的是君子之心应时刻恪守,君子之行应体现在生活中的点滴,君子之怀应坦荡磊落、平和敦厚。

在《论语·卫灵公》中弟子子贡问孔子如何修养仁德,“子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意思是要做好工作,先要使工具锋利。工匠做工与思想品德的修养从表面上看来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但实质上却有相通的道理。工匠做工需要做好准备工作,这也表明成功是需要一定的客观条件的,即孔子在这句话后面提到的“事其大夫之贤者,友其士之仁者”。也就是在道德修养上这方面,选择品德高尚的人交往,受他们的影响熏陶,自己的思想境界和道德修养就会在无形中得到提升。同时人也要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打好基础,稳步前进。事先就要把事情计划好,筹划得当。

孔子的另一得意门生颜渊也曾向孔子请教“仁”。在《论语·颜渊》中记载:“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仁”作为孔子儒家思想的核心,孔子对其给出过许多种解释。“克己复礼”便是其中一种。意思是约束自己,使言行符合于礼。这是一种存天理去人欲的境界,但同样对我们为人处事、日常交际有着现实意义,即要严于律己。但无论是弟子就事论事的请教,或是孔子朴实深刻的体悟,都能令人受益匪浅,从中感悟到为人处事的智慧以及高尚的情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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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活着》六年级读后感

全文共 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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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余华在《活着》中写到。

书中主人公福贵,年少时吃喝嫖赌,输光所有家产,那一刻他醒悟了,但父亲依然去了,他们一家住到了茅草屋里。福贵为了给母亲母亲治病,进城去找医生,不料被兵捉去,几年后终于回来,家里却大变模样。

女儿凤霞因高烧变成了聋哑人,母亲已因病去世。安定的生活没过多久,儿子有庆在献血时,血被抽干离去了。妻子家珍又得了软骨病。福贵一下病倒,头发全白。不久,凤霞出嫁,女婿二喜是城里人,福贵家终于享了一会儿福,可没多久,凤霞因难产而死,家珍病死,就连二喜也在工作中意外身亡,福贵只剩下他的孙子苦根,没想到最后,苦根也因一次难得的饱饭给撑死了。福贵后来攒钱买了一头牛,彼此相依为命。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看完《活着》的第一感受,不是难过,不是同情,而是庆幸。活着真好,“死人都还想活过来,你一个大活人可不能去死。”这是福贵对被误会为走资派想自杀的春生说的一句话。活人可以笑,可以哭,可以玩耍,可以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可以在大热天洗冷水澡,可以在冬天吃雪糕,可是死人不行,死人只能静静地躺在棺材里,躺在地底下,不能说话,不能玩耍,不能想。

就算生活再艰难,幸好我们还活着,幸好我们还有去改变的机会,幸好我们还能看见天空,尽管没有那么湛蓝。我们还肩负着责任,我们还有朋友,还有家人。人们想去死是因为什么?大部分都是因为压力,因为不想承担一个承担不下去的责任,因为好像没有人能理解自己,因为好像没有快乐,因为痛苦。因为不想承受痛苦,才会想去死。可是如果去死了,就没有可能会拥有快乐,一切就都结束了。

活在当下,“一个人命再大,要是自己想死,那就怎么也活不了。”看天,看地,看花,看草,看太阳,看月亮,像福贵一样,找到自己的牛,然后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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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活着》读后感精选600字

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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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主要说了富贵一生的遭遇。在他年轻的时候,是地主家的.一个少爷,在年轻的时候败家,吃喝嫖赌是他的恶习,每天都是如此。老爷都管不了他。老爷年轻的时候也是一个败家子,可是年长后就变好了。可是到他这一代也是如此。直到败完所有的家产后,全家都遭罪了。变成一个农民,富贵的亲人都一个个的死去,直到就剩下一个人——自己。全文描述一个悲惨的故事。

我读完全文,不由的想到了一个问题——为什么只有富贵一个人活了下来?对于这个问题我有一个深刻的理解,以下我具体分析:

我觉得是他对于生命有了很深的领悟吧。

他身边的亲人一个个死去,他看透了人生,却也明白了生命的珍贵,在他心里,家珍还有凤霞有庆都还活着,而他也明白自己家人希望自己好好活着。他失去了所有家产,却在打地主的时候得以幸免;他被抓却做了壮丁,却奇迹般地从战场上生还;他的家人一个个死去,他失去了所有的亲人,却由年少的浪荡无知渐渐明白了人生。

他觉得,这就是命,上天都安排好了,他不需要再去争去抢,就简简单单活着,平平凡凡也很好,况且一辈子一转眼就下来了,就简简单单活着,平平凡凡也很好。

他这一生起起伏伏,经历过锦衣玉食,也有过坠入深渊,经历过太多生死,或许已经让他变得通透,只想顺其自然平平淡淡的过完余生,连同逝去的亲人那份一起活着。还有就是他选择继续活着,也是对文题的另一种呼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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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论语高中读后感

全文共 8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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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作为儒家经典,宣扬“仁”。在《论语》中,孝道有着不可动摇的低位。中国人自古认为百善孝为先,把孝道作为道德之根本。

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年轻学德的子游问什么是孝,孔子说,对现在的你来说,你一定认为孝只要做到能养父母孩子吃饭就行了,但狗了、马了之类的动物都会喂饱幼崽儿,如果人不能做到持之一恒的照顾老人小孩,那人还跟动物有区别吗?人与其他动物的区别之一就是可以探知他人的心理,对父母尽孝不只是物质上的供养,还有精神、心理的关爱。

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意思是孩子孝敬父母,不能使父母为自己忧愁。只有自己有疾病时,父母才为自己担忧,其余一切都不能使父母担心。“事父母能竭其力。”一个人通过努力可以做好很多事,让父母欣慰。只有生老病死,这种不是人力所能控制的事,让父母担忧也是没办法。除了这些人力不可控的事,其余的都做好,不让父母担心,这样就是孝。

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孔子说:“当他父亲在世的时候,要观察他的志向;在他父亲死后,要考察他的行为;若是他对他父亲的教诲长期不加改变,这样的人可以说是尽到孝了。”父母都希望子女比自己强,具有良好的品德,这是父母教育子女的出发点。所以为父母提供丰厚的物质不是孝的根本,如果能够按照父母的意愿、教诲行事做人,对得起父母才是真正的孝。

子曰: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这句话告诉我们:侍奉父母,他们若有过失,要婉言劝告。话说清楚了,却没有被接纳,仍然尊敬他们,不要违逆对抗,继续操劳而不怨恨。这句话明确了侍奉父母不能唯命是从,孔子反对愚孝的绝对无违,应该以道义为标准,客观对待父母的对错;如果父母做错了,却不听从自己的劝告,也要履行孝道,绝不能对父母产生怨怼之意。

《论语》告诉我们许多为人处世的道理,是一座思想的宝库。如何做人,是一个终生的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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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高中生围城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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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八、九天的时间吧,把《围城》这本小说读完了。现在回想起书里的内容,虽然“围城”这个词语在书中极少出现,但书中所叙述的发生在中心人物身上的种种事情一次又一次的体现着“围城”这个词语的含义。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句话“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多么经典的一句话。然后再想想我们的生活,其实发生在自己以及所有人身边的“围城”还有很多,比如,工作事业也是一座围城,学习也是一座围城等等,在没有接触这些之前,真的想冲进去体会一下是怎样的感觉,但真正进去后才发现与自己想象的根本不一样,所以又想拼命的从里面逃出来。但是,逃出来又谈何容易,尤其面对人生这座大围城,你有没有想过,我们到底想要怎样的人生,我们应该怎样去做,才能走出这座围城,不陷入围困的人生?

有时在生活中遇到一些困难挫折,比如高考失利,比如爱人出轨,比如公司破产等等。有些人会,丧失对生活的信心,从而逐渐堕落消沉下去,甚至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最终围困在这座围城里终生逃不出去,一辈子过着不如意的人生。而有些人面对这些,依然保持着对生活的热爱和信心,然后积极的去改变这些,相信自己未来一定能战胜这些挫折困难,走向成功。最终从这座围城里逃了出去。由此可见啊,围城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的内心,你的思想。当你有一天练就了面对全世界的勇气,面对一切困难挫折的勇气,那么你一定会过好自己的一生,从而不被围困,走出这座围城,走向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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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家的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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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是巴金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部,通过描写中国的一个封建大家请的没落与分化,描写封建宗法制度的崩溃和革命潮流在青年一代中的激荡。其中,最令我记忆犹深的便是鸣凤要嫁到冯乐山做姨太太的情节。

主人公觉慧对丫环鸣凤一往情深,但他们的爱情被高老太爷发现,认为门不当户不对,就决定把鸣凤送给孔教会长冯乐山为妾,而觉慧却无能为力,最终鸣凤不甘屈辱,投湖自尽……

看到这里,不禁令我讶然。在封建制度下,下人们的命就像蚂蚁般渺小,主人轻轻一掐指便无声无息地死了。难道在黑暗腐朽的封建制度下,人命就这么脆弱吗?仔细想想,这种事情的发生不都是因为这不可理喻的社会制度吗?就是因为在这残酷的制度下,中国的女人才会如此懦弱。

但同时,鸣凤被迫嫁去冯家,而觉慧却眼睁睁看着这事情一步一步地发生下去。可以看出他对鸣凤的爱情是远远不及鸣凤对他的爱那么坚定和忠贞的!我想,就算鸣凤最后没有嫁去冯家,最后也不会和觉慧有好结果的。这无疑是上天给觉慧的一个考验。

回到社会上,可以看到满街都是牵着手,揽着腰的情侣。可是又有谁知道哪一天他们会因为对方的不忠贞而分开了呢?更或许,有些人只是贪图一时新鲜而在浪费青春。也许,也有一部分的男生像觉慧那样,虽说是勇敢,轻易地许下诺言说要守护对方一辈子,转过头来,面对家庭和身边亲朋好友极烈反对,又有几个人真的会抛下现今拥有的一切和对方相守一世呢?觉慧虽说是有进步思想的新青年,但他身上仍存在着封建思想的劣根,使他不能彻底、坚决保护鸣凤。有些人的爱情,终究是悲剧。

“命运哟!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哟!”鸣凤这句时常对自己说的话暗示了她的最终结局。在那个时代下,仿佛一切都是徒然的……鸣凤只是那个社会中的一个代表而已。

这就是鸣凤与觉慧被社会湮灭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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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家的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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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巴金的《家》,一种压抑的心情、愤懑的情绪着我的神经。

这是一个封建制度腐蚀下的大家庭。上演着一幕幕的悲欢离合。有着不可避免的家庭纷争、勾心斗角、与不公。然而,不同的身份不同的抉择铸就了不同的命运。

可以说,故事中的觉新始终是个让人同情又恨得咬牙的角。父亲去世后,他早早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努力撑起这个家,于是,他的青春被剥夺,他必须要面对大家族里的尔虞我诈。“许多有形和无形的箭便开始向他来。”,开始的他并没有选择沉默,“他愤怒,他奋斗,然而奋斗的结果只给他招来了更多的烦恼和更多的敌人。”,他的斗争毫无结果,反而把他拖得更加疲惫。终于,他选择了逃避、忍耐、顺从,只是为了过几天安静的生活,把曾经的梦想抛弃,苟且度日。他曾感叹:“我们生活在这样的时代,只有牺牲的资格。”,他毫无原则的退让令人愤恨,以至想一巴掌打醒他。要知道,牺牲的哪里只是他自己,更有别人的幸福甚至生命。

有人说“生活本身就是一个悲剧”,是这样吗?

命运也许是悲哀的,但我们却可以选择“争斗”的姿态去面对它。

小说中的弟弟觉慧便是对我上面这句话的诠释。觉慧同处在这样一个黑暗的深宅大院里,但他坚持主宰自己的命运。他反对大哥觉新的“作揖”哲学,不受制于封建家族统治,追求自由平等,同情下层。他的言行撼动了这个腐朽没落家族的统治秩序,始终不屈于命运的他,敢于反抗,并最终挣脱了家族的束缚,走出更广阔的天地,走向新的生活。

无论是觉慧的心灵蜕变,还是在大家族影下那些有着令人惋惜结局的人物对命运无声的抗争,透过巴金爷爷的笔,我看到了反抗。命运没有永久的黑暗,只要撷取一缕新鲜纯洁的阳光,抓牢灵魂根处,即使陷入肮脏的泥沼,也依旧挣扎而不甘于沉沦,那么青春的烈火必将彻底地燃烧。

我们正年轻,且不知道生活要把我们载到什么地方去,但起码,我们可以选择人生的方向和生命的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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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追风筝的人读后感高中800字

全文共 2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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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读了美国作家卡勒德·胡塞尼的第一本小说《追风筝的人》,这是一个关于爱、恐惧、愧疚、赎罪的故事。

美丽的故事都是悲伤的,这部小说以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的阿富汗和之后的美国为社会没有前景的友谊,一个令人心碎的故事,小说的高潮如此残忍又如此美丽,但就像《休斯顿纪事报》在评论此书所说的那样:“此书是一部睿智并发人深思的小说:赎罪并不必然等同于幸福。”

风筝,一个用棉纸、胶水和竹子做成的玩具,却始终交织着亲情、友情、感情。在主人公阿米尔的眼里,这也曾一度能弥合父亲与自我的鸿沟,但也因为自我的懦弱,他背叛了那个追风筝的人,那个兔唇的人,那个说出的第一个字是自我名字的人,那个竟然是自我同父异母的弟弟的人——哈桑。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哈桑纯洁善良的写照,是哈桑挺身而出的见证,是哈桑忠志不渝的承诺。这一句话,看似简单却又十分沉重的言语,让阿米尔对自我的懦弱和背叛再也承受不住,最后的选取只能是务必有一个要离开。当哈桑承认那个本不该承认的错误,他和父亲早已明白,是该离开的时候了。也许会有些痛苦,但生活会继续。两人相离,走向了各自的人生轨道。二十年后,哈桑在塔利班统治之下死去,而已经事业有成的阿米尔在得知父亲的罪行和惊人的秘密——哈桑和自我是兄弟后,他带着自我和父亲的罪行赎罪般的努力,最后找到了哈桑的儿子,他也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对于阿米尔的父亲,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而阿米尔,也第一次像个男子汉一样,在满目疮痍和塔利班残酷的统治现实中,找寻回自我二十年前未能拥有的勇气。

在这本感人至深的小说里面,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能够是亲情、友情、感情,也能够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一个不能保护自我的男孩,长大之后什么东西都保护不了”,这是父亲在阿米尔儿童时代无奈的评价。而成年的阿米尔,一向在对哈桑背叛的阴霾下生活着,他背负着罪恶感,最终,他带着救赎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对哈桑来说,风筝代表着忠诚、忠心、毫无回报的付出。他明白阿米尔少爷看到了小巷里面的一切,明白他在那,袖手旁观。哈桑明知阿米尔背叛了自我,然而那次手表风波中还是再次救了他,这个自我尽心尽力去服侍的人,这个自我认为和他是朋友的人,这个自我终被他所背叛的人。难怪阿米尔时至今日也不能够直视像哈桑这样的人,这种说出的每个字都当真的人。因为他明白:哈桑就是这样,他真是纯洁的该死,跟他在一齐,你永远觉得自我是个骗子。可无论怎样,哈桑,还是那个兔唇的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

生活就像是散开的拼图,每一块都有让人想起生活原本就应是另一种样貌,让人想起那个尚未盛放就已经凋谢的梦。读过《追风筝的人》,不禁让我想起今年伦敦奥运会田径赛场上那十三亿人瞩目的未盛放的星,中国飞人刘翔。因为旧伤复发,在冲向第一栏时碰掉栏杆,从而无成绩意外出局,刘翔,你的伤,我们的痛,虽然我们不愿看到四年前北京奥运会上因伤退赛的杯具再度重演,但我明白了,有一种悲壮叫做坚持。这一次,刘翔没有像四年前那样,而是单脚跳完全程,带着破碎的梦想在透过终点前亲吻栏架,那一刻,全国的观众为之动容,为之心痛,但是,我们大家相信,刘翔会是中国男子田径赛场上永不可磨灭的闪亮。我一向都喜欢刘翔的笑容,自信、真实、大度、从容、淡定,就像那飞翔在蓝天的风筝,而他,就是那个追风筝的人。我想,刘翔的风筝早已经翱翔在天际了,在2004年雅典奥运会上,在2007年大阪世锦赛上,在2010年广州亚运会上,我们都早已看到,他的那盏风筝飞得又高又远。其实,每个人都是追风筝的人,刘翔也是,他追逐着梦想,追逐着冲向终点那一刻的释放,追逐着站在领奖台上那一刻的荣耀。《追风筝的人》中有说道:在阿富汗,结局才是最重要的,他们想明白的是结局是不是幸福。而我在刘翔的微博中却看到

这样的几句话:我很享受这些年来努力的过程!更享受拼搏的过程!这也源于我对跨栏的挚爱!我想,对于那些像刘翔一样的奥运健儿们来说,结局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他们享受那个为之而奋斗的过程。“我不在乎,我能等。那就像酸苹果。只要等到苹果熟透,就不会生病。”小说中哈桑的儿子索拉博如是说。而对刘翔而言,八年来的等待,他也不会在乎,他能等,并且也会等到一向追寻而再放飞风筝的时候。

对我来说,读过《追风筝的人》后,我感悟到了一些东西。勇气也许不能够所向披靡,胆怯却根本无济于事。做人就应要有担当,要勇往直前,永不放下。就算是在荆棘中,也要奋不顾身的绽放。不要相信宿命,去追寻自我想要的,不要绝望,不要轻易说放下。一切事情都由自我掌握,其实做一件事,觉得你做到或者做不到,仅在一念之间。有些东西,不是准备好了一切再等你去做的,而是要学会自我去争取,自我去努力。做一个追风筝的人,拥有自我的理想和信仰,无论它渺小或是伟大,也无论它是简单或是困难,不试一试,又怎样会明白呢。其实呢,除了你以外,一切都是未知数。所以说,要相信,追梦者,总会有美梦之时。追风筝的人,为了自我的梦,全力以赴的去追吧!

完美的事物往往是个令人心痛的梦,却也往往是个不愿醒来的梦。加州美梦和喀布尔梦魇,抉择、证明、救赎,是轮回还是重新开始,我想,对于阿米尔来讲,他做了最正确的选取。再次成为好人的路,虽然布满荆棘,是血和泪的交织,但他会勇敢的应对,这一次,不再逃避。在路途中奔跑,我追。风拂过脸庞,挂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在唇上,我追。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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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童年高中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9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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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是什么样的?童年理应是一生中最无忧无虑的时光,五彩缤纷、幸福快乐。然而,对阿廖沙来说,他的童年是灰色的,苦难、悲惨;却也不乏微弱而亮丽的光芒。

阿廖沙三岁时丧父,母亲把他寄养在染坊业主外祖父家。阿廖沙来到外祖父家时,外祖父家业已经开始衰落,由于家业不景气,外祖父变得也愈加专横暴躁。阿廖沙的两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为了分家和侵吞阿廖沙母亲的嫁妆而不断地争吵、斗殴。在这个家庭里,阿廖沙感受到人与人之间弥漫着仇恨之雾,连小孩也为这种气氛所毒害。但在这个污浊的环境里,也还有另外一种人,另外一种生活。这里有正直的老工人葛利高里,还有善良公正、热爱生活的外祖母。后来,外祖父迁居到卡那特街。母亲在一天早晨突然回来了,她的变化使阿廖沙心里感到十分沉痛。后来母亲的再婚,使得阿廖沙对周围的一切都失去了兴趣。由于和后父不合,阿廖沙又回到外祖父家中,这时外祖父已经全面破产。为了糊口阿廖沙放学后同邻居的孩子们合伙拣破烂卖。他以优异的成绩读完了三年级,就永远地离开了学校课堂。

在书中,阿廖沙是不幸的,周围的人是不幸的,社会是不幸的。19世纪的俄国,底层人民麻木不仁,高等贵族贪婪腐败。即使是心地善良的人,也会在生活的苦难及社会的压迫下堕落。小茨冈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留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乐观、俏皮、活泼、善良。他是外祖父最得力的助手,连两个舅舅都对他青睐有加,外祖母和葛利高里对他的评价也很高。因此,阿廖沙和他成为了好朋友。小茨冈的出场仿佛让人眼前一亮,仿佛一缕阳光射进了那个空气污浊、争吵不休的家庭。但是后来,在小茨冈赶集归来时,阿廖沙听外祖母说,小茨冈的一大半东西都是偷来的!而面对这一现象,阿廖沙的两个舅舅不但不制止,反而大加赞扬,导致小茨冈把这种可耻的行为当做一种消遣。最后小茨冈死于非命,两个舅舅却毫无一点同情心。真是人情淡漠,令人唏嘘不已!

但阿廖沙的童年虽然如同暗淡的黑夜,可也不乏明亮的烛火。他的外祖母是个乐观开朗、心地善良的老人。她充满活力,总有讲不完的故事和唱不完的歌谣。她虔心信奉上帝,渴望去到那个光明、美丽的天堂。也就是她教会了阿廖沙在困境中充满希望。故事的最后,阿廖沙走向了人间……

阿廖沙的童年是怎样的呢?是苦难、悲惨,有时也能得到一些温暖的。“此时虽是黑夜,前方仍有光亮”,这些经历,也成就了以后的高尔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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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活着》读后感精选600字

全文共 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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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周末的空余时间,我看完了余华的《活着》。心想,这本书究竟写了什么,是我内心如此感触,我合上书,呼之欲出的答案流淌在笔尖。

这本拥有黑色封面的薄书更具有不凡的重量,余华在书中说道:“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富贵则就经历了一生的苦难与失去,成为余华笔下的那个人。从他的身上,折射出中国几十年来的动荡局面。从他身上也折射出父辈与老一代的隐忍和坚强,从他身上更能折射出了中国人的朴实与勤奋。

富贵是一个英雄吗?是的。他是一个英雄。而困苦却伴随了它一生,他从一个阔少爷走到一个下田耕作。为生计而发愁的庄稼人。恍惚回首,这一生究竟要经历多少磨难。而人究竟需要多大的忍耐力,才能扛起这些从天而降的沉酷负担。再看到现实中,在这个科技与事业飞速发展的现代城市中。压力无疑是存在的。挫折在每个人的道路上都会遇到。但是否每个人都会勇敢的去面对它呢?“人生的意义究竟在哪儿?”我接着在书中寻找答案。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余华如此说道。但我并不这么赞同。人活着应该是去追求梦想。为了那一丝希望而活着。为了达到那个目标。完成自己最初的梦想而活着。书中说:“一个人命再大,要是自己想死,那就怎么也活不了”要一遇到挫折就放弃,时间还久,路还长,只要我们坚持下去就一定可以看到结果。

从莫种意义上讲,荣华富贵并不值得羡慕。艰难困苦并不需要规避,活着就是生命的体验,我们活在这个时间上,就应该勇敢执着的去追求自己的梦想,让自己的“活着”变得更加有意义,每个人都应该用不通的方式活着,每个人的目的也是不同的,但本质是一样的,每个人都想要获得精彩,获得幸福。黄昏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富贵守着时光如常般活着,然后无惧的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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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活着》大学生个人读后感模板

全文共 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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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的过程中我就在不断的问自己,不断地换位思考,如果我是福贵我会怎么选择怎么面对,我是否能够承受得住,亦或是我在什么时候会承受不住。很多问题,很多思考,这就是一部伟大文学作品的魅力和意义。活着,应该是一种来自本体的意念吧。

个人都以不同的方式和姿态活着,但是每个人活着的目的不一样,但其实本质上来说都是一样的。只要拥有活着的意念,就能单纯的做到活着,有生命。

福贵经历了太多的苦难,什么价值观、世界观、人生观更是被扭曲的,可单单就是这样一个被毁三观的人,却幸运的被扭曲到了一种人生的理想状态。我猜,他也曾崩溃过,也曾麻木过,但是“活着”的意念,这种人的本性从根本上对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经历过生命中难以承受的大悲之后,眼中也就只容得下幸福和快乐了。活着,就是为了追求为了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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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国演义读后感高中心得体会

全文共 18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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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四大名著之一,文学浓墨重彩的一笔。在中国,无论是乳臭未干的孩童还是风烛残年的老者,只要你提及《三国演义》,他们都能与你乐道几句。相比《三国演义》,它的“老祖宗”——前四史之一的《三国志》也是毫不逊色。这个国庆假,《三国演义》读过不谈,恶补了一下《三国志》,那么,就分享一下我对两部宏伟巨著的小看法和小感触吧。

两者,一为正史,一为野史,或者是小说更加恰当。这很大程度决定了两者的不同,小说是写给读者看的,所以它需要很多精彩的故事情节,和成功的人物形象支撑。正史写给当朝统治者看的,所以它需要的是在政治方向正确的情况下,尽量还原历史原貌。

既然这样,那陈寿和罗贯中笔下的同一段历史,肯定会碰撞出不少火花。举几个让我印象最深的例子吧。在众所周知的《温酒斩华雄》中,关羽第一次展现了自己的高超武艺,在群雄中脱颖而出。正史却记载,华雄是死于孙坚的古锭刀下。当身边有些人还以为阿斗是孙尚香所生的时候,《三国志》却只是“权稍畏之,进妹固好”一笔带过。黄巾军起义首领张角,演义中说他乃是个“不第秀才”,然而当时还未有科举制,汉朝还是用“举孝廉”选拔官员,科举是隋文帝之后的事,三国时,哪来秀才之说?要说演义中刘关张一同作战,最经典的桥段非《三英战吕布》莫属了吧,结果《三国志》一翻,妈耶,虎牢关一战,吕布也是败给了孙坚!可怜了我的江东之主呀,功劳全算在了刘关张头上去了。这也让我发现了一个问题,罗贯中神话了刘关张一波人,丑化了我们的“奸雄”曹丞相,于是小说善恶两派全了,“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我们同样人才济济的江东,就只能沦落到打酱油的尴尬境地了。

刘关张赵马黄诸葛的神化形象已经深入人心,即使他们可能不那么真实,但他们已经不仅仅是历的人物了,而更是伟大的艺术形象,当然,这都没什么。但是,在这里我得为被丑化的曹丞相“美言几句”。这位世人皆知的大奸雄,在演义中是名奸诈多疑的角色。让他成为奸雄的,有这句“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的大“功劳”。演义中记载,曹操欲刺董卓未遂,于是四下逃命,逃命过程中,借宿在父亲结义兄弟吕伯奢家,夜里听到磨刀声,疑心人要杀他,便屠了别人一家。“却见缚一猪欲杀”,原来是要款待他,便继续奔逃。路上偶遇“手携果菜而来”的伯奢,曹操虽然知道他是好意,但怕伯奢知道后带人追杀,“知而顾杀”。陈宫问其何故,曹操便留下了这么一句豪言壮语。这句话《三国志》中不曾记载,它的出处是在《三国志》裴松之注引,具体有三个版本,《魏书》说,伯奢儿子要打劫曹操,曹操被迫杀人。还有一种说法是,曹操怀疑人家要他命,便杀了他们。《孙盛杂记》中说是曹操听到人家“食器”声,以为人家要杀他,杀了人全家,“既而凄怆曰‘宁我负人,毋人负我!’”,显然罗贯中选择了《孙盛杂记》的说法,但他改编的有些不那么真实,说磨刀就算了,还说是杀猪,难道,曹操能听到微小的磨刀声,却听不到撕心裂肺的猪叫么?就算曹操真的说了这么一句“宁我负人,毋人负我!”,我依然要说,首先曹操是凄怆地说的,只代表当时就事论事,而不是他的人生观,更没有说是“天下人”。其次,这句话,我觉得有两种意思,宁可以译为“宁可”,但也不是不能翻译成“难道”,类似于“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同时“毋”也有“不能”和“没有”两种意思,那么就是说这句话,也可以翻译成“难道只要我负了他人,就没有别人负我的地方吗?”裴松之是公元372年出生的,是南朝人,当时没有标点,我这么翻译也不能算错。

如果说曹操还有什么黑历史的话,那就是大军屠城徐州了。演义中说陶谦手下投降的黄巾军又惹事,杀了曹操父亲夺了其家产,落草为寇,然后曹操蛮不讲理屠了徐州。而《三国志》中则是直截了当的说杀他父亲的人正是陶谦,虽然手法还是很极端,但是,杀父之仇,不共戴天,也不是完全不能理解。

毛主席,也非常欣赏、推崇曹操,主张坚决为曹操翻案。1918他还曾特地前去许昌瞻仰魏都遗迹,并与罗章龙合作一首《过魏都》。在他的《沁园春雪》中也可以看出,他认为,无论是秦王汉武,唐高宋祖或是成吉思汗都缺乏文采,然而曹操不仅是颇有军事才能,还能称得上一位伟大的诗人。历代皇帝能说在文学上有造诣的,能和曹操相提并论的只有李煜了,但高晓松却说:“光从统治者的层面来看的话,李煜都不配给他提鞋,两只手都提不起一只。”

其实,对于三国,还有很多可说的,但由于篇幅原因,我选择了这个性格复杂,后人颇多争议的,也是我很喜欢的人物——曹操。一孔之见,翘盼高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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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高中生观后感读后感大全

全文共 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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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接触这本书,是老朋友推荐的,它算是一本心理类的书。最喜欢里面的一句话:“亲爱的,外面没有别人,只有自己。”很多时候,我们更多的去关注别人,却忽略了自己。

它主要讲述了名校毕业生的女白领若菱在生活中经历的起起伏伏,以及她与一位老者的对话,由此教我们去探寻内心深层的自己,让我们逐渐去了解认识内心更存粹的自己,让我们离最真实的自己越来越近。

在书中,作者从身体,情绪,思想,身份认同四个方面去讲述,并切实有效的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意见,通过团队性咨询,个别的疗愈,或者是练习体验的方式来帮助解决现实生活中遇到的种.种难题,进一步疗愈自己的内心。无法预测未知的自己,只能用自己的勇气解决当下的问题,期待未知的自己和生活。遇事时,多看看自己,从自己找原因,认清最真实的自己。曾经修的一门心灵修养课,老师说过的一句话,我至今还记得,人最重要的是认识自我,发现自己,探寻未知的自己。

其实,无论在书中,还是现实生活中,我们不得不相信:“这世界上从来没有自己消失的问题,当碰到问题时,就得面对,处理,放下,解决。”如果当你看完这本书,你可能会更加相信,任何事情,跟自己的勇气比起来,真的不算什么。很多时候,不同的人面对问题,想法不尽然一样,但一样的是:成功的那些,往往是能够克服自己的怯懦,提起勇气解决问题的。希望看到这些的你,亦能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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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高中生阅读红楼梦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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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红楼梦开篇即一个“泪”字,从中不难品味出红楼一梦的辛酸、悲哀。

说到泪,大家一定会想到位居十二钗之首的黛玉。

黛玉多愁善感之极,常常触景生悲:听到女孩子们演习戏文时唱到“如花美眷,似水流年”,便想到诸如“水流花落两无情”的话语,不禁“两眼泪汪汪”了;看到落花,立刻又勾起伤心,一人到葬花处痛苦一场;看到宝钗母女共叙天伦,不禁又心酸落泪?

其实,黛玉原本也是“雪为肌肤,花为肠肚”的人,只是年幼的父母双亡,寄人篱下,促使她成了那种遇事哭哭啼啼的人了。

黛玉的泪,不只是为自己而流,更是为自己的男颜知己|——贾宝玉所流的。

宝玉,一出生就有一块通灵宝玉,自幼被贾母疼爱,照理说,他这个“富贵闲人”应该别无所求了吧,然而,在这个“大观园”中,他其实也是很无奈的:与丫环金钏儿的几句玩笑话,却使得她投井身亡;晴雯只是不安现状,反抗,而落得病死的下场?宝玉,虽然是贾府的少爷,但却无力反抗?当他好不容易“等”来一个知他的黛玉,却又“迎”来了金玉良缘?

按理说,宝玉与黛玉,一个喜欢一个爱,两人情投意合,这哪里有错,没有错嘛,但这错就错在两人生在富贵世家。

贾府表面上金钱、利益源源不断时,他正在迅速破落下去,他需要薛府的财力支持,再加上“金玉良缘”之说,于情于理,似乎宝玉与宝钗非得在一起了,于是,便有了悲剧的开始?

红楼梦看似以“宝黛”二人感情为基础,展示了一个家族的兴盛衰败,实则,讽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红楼梦的价值,已超出了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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