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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高中生(精彩20篇)

运动会是增强学生健康意识的重要方式,接下来小编搜集了《活着》读后感高中生,欢迎阅读查看,希望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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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高中生读后感

全文共 10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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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悟空这个角色我认为很真实,因为他就像一个人的一生。从一个大闹天宫的齐天大圣;到一个被压了500年后的“乖乖猴”;到最后功成名就的斗战胜佛,又是什么改变了孙悟空桀骜不驯的性格,让他能每天打坐念经的和尚呢?

就说最简单的三打白骨精。在三打白骨精中,孙悟空第一次打死了白骨精的时候,被唐僧口口声声“诬陷”打死了好人,而“忍气吞声”,要知道在以前,孙悟空可是个上过天见玉帝如凡人一搬;下地府划除生死簿的齐天大圣啊,到了现在就只落的这样的下场?究竟是什么改变了他呢?或许是被压了五百年压怕了?或者放弃了抵抗,甘心这样?还是认命了,想怎样就怎样?是他变了么?他被命运打败了么?

我们从另一个角度想想,如果孙悟空没有这么做,而是去反抗呢?当他被唐僧冤枉了,就直接走了,回花果山当大王去了,他可能就会变成一个妖怪,唐僧也会被白骨精抓走,就算有沙僧和八戒在,救到了唐僧,也可能只剩下白骨了……最后呢?悟空会被怪罪没有好好保护唐僧,而被再压五百年呢,而这件事也肯定会牵扯到他的师弟身上,八戒就只好回高老庄去,沙僧更惨,只能回流沙河当妖怪。

为什么会这样呢?也许是怪悟空吧。因为唐僧只是个凡人而已,沙僧和八戒也没有火眼金睛,没办法分辨是非,再说了,八戒好吃,沙僧老实,听师傅的,只能是悟空去承担责任,谁让你有火眼金睛呢?但如果从本性上来说,沙僧老实,八戒贪吃,悟空桀骜,唐僧迂腐,好像谁都没错,但从个人阅历上来说,沙僧只是因为打碎琉璃盏被贬下界,八戒调戏嫦娥被扔下天庭,唐僧更只是个取经的使者罢了,只有悟空是受过最大惩罚的,试问,谁能跟大闹天宫被压五百年比?沙僧和八戒比起来最多只能算背个“处分”。所以说悟空应该是最懂犯错承担后果的严重性了,也应该是最能理性判断的一个,如果这样了还不能约束自己,只能说他“缺心眼”。

所以悟空“忍气吞声”并不是懦弱的表现,而是成熟的表现。

有人说那悟空最后这样的结果又如何呢,不还是个和尚么?什么斗战胜佛不就是个称号么,他现在不照样要每天打坐念经?

我认为其实并不是这样,斗战胜佛是只是个称号,但他这个称号并不是为了别的,只是对悟空取经的一路上的总结,代表的是悟空的功绩,而悟空最后也并不是为了“斗战胜佛”而取经的,我想这个称号只是为了惊醒他不要忘记得到这个的过程,这个车不够好责备么来的为了告诉他“力量不是你狂妄的资本,是你成功的‘助推器’”。

所以说斗战圣佛的故事很像一个人的一生,你的结果并不是为了获得什么财富、名声,只是为了在你得到这个结果中所付出的一切,这些让你不断成长,充实自己的过程,所以悟空并不是失败者,他是个成熟的成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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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高中读《红楼梦》寒假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8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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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红楼梦》,一部含笑的杯具。《红楼梦》不只描述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由荣华走向衰败的三代生活,并且还大胆地控诉了封建贵族阶级的无耻和堕落,指出他们的种种虚伪、欺诈、贪婪、腐朽和罪恶。它不单指出这一家族的必然崩溃和死亡,同时也暗示了这一家族所属的阶级和社会的必然崩溃和死亡。

《红楼梦》是一部有关感情的小说,但作者并没有把着眼点完全放在故事情节上,而是在人物塑造方面下足了功夫,显示出高度成熟的艺术水准。全书共刻画了四百多号人物,不一样的身世命运,不一样的生活情景,在曹雪芹的笔下,人与事的来龙去脉,一概井然有序,从容自然。

上至皇庭贵妇,下至走卒车夫,其神色、语言及个性,都纤毫毕现。贾宝玉,荣国府的嫡派子孙,衔玉而生。前世为女娲补天剩下的一块灵石。

从小淘气异常,但其聪明乖觉处,百个不及他一个。贾宝玉是小说的核心人物。他聪慧异常,出类拔萃,但他不肯“留意孔孟之间,委身于经济之道。”他是大家庭中的宠儿,但命运却不由得自我做主,与林妹妹相契相知,抒发真性情真心意,却被逼着娶了宝钗,终离了俗世,走入茫茫大雪作者充分运用了我国书法,绘画,诗词,歌赋,音乐等各类文学艺术的一切优秀传统手法,展示了一部社会人生杯具。

如贾宝玉,林黛玉共读西厢,黛玉葬花,宝钗扑蝶,晴雯补裘,宝琴立雪,黛玉焚稿等等,还表此刻人物塑造上,如林黛玉飘然的身影,诗化的眉眼,智慧的神情,深意的微笑,动人的低泣,脱俗的情趣,潇洒的文采……这一切,都是作者凭借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厚艺术素养培育出来的,从而使她在十二钗的群芳中始终荡漾着充满诗情画意的特殊韵味。

飘散着东方文化的芬芳《红楼梦》在思想资料和艺术技巧方面的卓越成就,不仅仅在国内成为“中国小说文学难以征服的顶峰”。并且在国际上也受到许多国家学者的重视和研究,有法国评论家称赞说:“曹雪芹具有普鲁斯特敏锐的目光,托尔斯泰的同情心,缪塞的才智和幽默,有巴尔扎克的洞察和再现整个社会的自上而下各阶层的本事。”是一部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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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活着》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6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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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得平平常常,我爹指望我光耀祖宗,他算是看错人了,我啊,就是这样的命。年轻时靠着祖上留下的钱风光了一阵子,往后就越过越落魄了,这样反倒好,看看我身边的人,龙二和春生,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摘自余华《活着》

我总认为人世间最伤心的事莫过于亲人对你的不理解,当看完《活着》你会知道,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看着身边一个个亲人慢慢的死去,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着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但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

当生活在80年代的我们还在为物质上的需求挑三捡四时,我们从来不知道上一代人为了生存而挣扎的情形;当我们还在抱怨命运的不公时,是不是也应该想想这世上更苦难的人,与他们相比,我们是不是更应该感到幸运呢!

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当这个贯穿全文的引子让我扪心自问时,我却无从答起。在我脑子里,我仍然清晰的记得前几天报道的那位为钱财而贪污受贿的官员,在法庭宣判前的那一番话:受贿巨款,只是为了下一代过得更好,再说,我所贡献的远比我所得到的多得多。这就是他活着理由吗?

当一次次邪恶的观念充斥着我们的大脑时,我们是不是应该冷静的思考一下人生的意义呢!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第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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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高中生观后感读后感大全

全文共 7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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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格先生是《八十天环游地球》书里的主人公。他同几个人打了个赌,要八十天环游地球,赌金是两万英镑,最后他赢了。

福格先生环游地球的路线是伦敦—苏伊士—孟买—加尔各答—香港—横滨—旧金山—纽约—伦敦,如果福格环游的是中国,我肯定会对他的行程感兴趣,没准儿还会花上一些时间和精力来求证环游路线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行性呢!

好啦,现在我们不谈环游路线了,单说福格靠什么要素赢了这场赌注吧!

首先,福格先生的成功得益于他平时严谨的做事态度。

福格先生很像一面钟表,有它自己的行动规律。他对自己的生活周密计划,什么时间吃饭,什么时间看报,什么时间打牌,什么时间睡觉等等,所有计划好的事情,他都严格贯彻执行。

也许有人会说福格先生真是教条古板得可以,这样生活岂不是太累了吗?但是,我想说正是他对于时间的掌控如此严谨和认真,才为他后面的成功奠定了基础。

福格先生极富正义感和同情心。

面对可怜的乞讨女人,他慷慨解囊,伸出援助之手。

看到即将屈死的艾娥达,他见义勇为,甘冒风险。

遭遇印第安人劫火车,他临危不惧,大胆授命。

……

福格先生遇事镇静,有着超强的自制力、思考力和决策力。

八十天环游地球,福格先生遇到了很多困难和阻力。但我看到的福格先生总是“并没有为此表现出丝毫的喜悦”、“不慌不忙”、“平静”、“不放弃”、“一言不发”、“心平气和”、“镇定自若”、“沉默寡言”、“脸上没有一丝失望的痕迹”、“冷静”、“沉着”、“安静”、“脸上没有一丝异样的表情”、“表情仍和往常一样平静”、“脸上一点激动的表情也没有”……

没有什么事能难住福格先生!暴风骤雨吗?不!铁路断修吗?不!火车遇劫吗?不!面临审判吗?不!哪怕是面临巨大的失败,他倒下了吗?没有!他充分展现出其沉着冷静、勇敢无畏的人格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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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西游记高中生读后感

全文共 8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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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僧师徒四人一路向西,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这不禁使我想起了共产党。伟大的人民领袖毛泽东带领共产党经历了二万五千里长征,最终才把侵略者赶出中国的领土。一个是为了取经造福百姓,一个是为了国泰民安,两者都是为了人民。

现如今的我们早已无法辨别那段充满神奇色彩的故事是真是假,但唐僧师徒四人那种与妖怪斗智斗勇,不惧怕邪恶势力的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去学习。

西游记中为我们塑造了四个鲜明的人物形象本领高超的孙悟空,胆小如鼠的唐僧,贪财好色但不缺乏善良的猪八戒,沉默寡言的沙僧。这四个人性格各不相同,也构成了鲜明的比较。

孙悟空一路上降妖除魔,像“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这些家喻户晓的神话故事都是发生在孙悟空身上。孙悟空也是我在西游记中最喜欢的主角,因为他神通广大、技艺高超,一路保护唐僧成功地取得了真经,他就成了我心目中的英雄。并且在他身上还有一种叛逆心理,以及他敢于和强大势力做斗争的勇敢的精神令我十分欣赏。

而八戒则不一样,他好吃懒惰,常常打退堂鼓,心里老想着高老庄的媳妇;他有时爱撒个谎,可笨嘴拙腮的又说不圆;他还时不时地挑拨唐僧念紧箍咒,让孙悟空吃点苦头,虽然如此,但在战斗中从不退缩,能够说得上是孙悟空的得力助手。

唐僧和沙僧就更不一样了,用此刻的话说就是“慢热型”,他俩给人的感觉就是不急不慌的。唐僧耳根子异常软,经不住挑唆。沙僧没主见,经常附和孙悟空和唐僧,总说:“大师兄说得对”“师傅说得对”,他们师徒经历的坎坷就像我们人生路上的坎坷。

记得有一次,我参加学校的书法比赛,比赛过后,我好几天心神不宁,为了这次比赛我准备了好几天,万一落选,不就前功尽弃了吗?比赛结果下来了,我还是落选了。放学后,我躲在房间里哭了,爸爸特地打来电话安慰我,说:“这有什么好哭的了,照你这样,我生意失败了,我还不得哭死啊,儿子,这就是挫折,哭是没有用的,要吸取这次的教训,争取下一次成功,这才是应对挫折的办法,这个道理你是必须要明白的。”

是啊!人生中的挫折太多了,不能每次都哭啊,就像西游记中孙悟空打妖怪,那也是挫折啊,迟早要懂得去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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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稻草人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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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叶圣陶先生的《稻草人》后,我想到了很多。

书中描写了好多人物形象:有调皮的猴子,温顺的老牛,也有善良的稻草人和奸诈的飞蛾。我最喜欢稻草人了!因为他尽职尽责、乐于助人。

稻草人虽说是农民亲手造出来的,可他努力保卫庄稼的精神实在让我倍感佩服。他不吃饭,不睡觉,不管烈日怎样暴晒,无论狂风肆意吹打,他总是直挺挺的站在那里,手里轻轻摇动着扇子,赶走前来破坏庄稼的敌人,无怨无悔地守卫着田地。

有一次,稻草人看到一只小蛾子落到了稻叶上,他马上认出了那是稻子的天敌,他努力的挥动扇子,想把它赶走,但他使出了全身的力气,最终还是由于距离远风小,没能将小蛾赶走。他痛苦极了,恨自己的没有能力。小蛾终于飞走了,但稻叶上却留下了小蛾的卵。主人来查看稻子的长势,但由于主人年迈眼花,没有看见致命的蛾卵。稻草人十分着急,他用力抖动着臂膀,想引领主人发现并铲除祸根,但主人并不知道发现他的苦衷。他彻底失望了。几天后,蛾子的幼虫将一大片稻子啃了个精光,稻草人难过得哭了。他为自己无能为力而感到惭愧,为农民伯伯的劳动成果被葬送而心痛!

这一情节,使我颇受感动。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稻草人的珍贵之处,他毕竟是一个不能走动的草扎人,可他已经尽力了,他的善良,他的忠于职守,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我决心从现在起,学习稻草人的奉献精神,培养自己不求索取的品德,刻苦学习,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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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红楼梦高中读后感精选

全文共 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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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罢红楼梦,只觉一股清风扑面,亦觉“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作者以贾雨村开篇,道出了这出悲剧本就是梦游蛮荒之作,而贾府的繁华兴衰也就自然是一场梦,可罢了,作者痴其味,读者痴其事。

而我也是众多痴人中的一个,也曾偷偷地为宝黛抹了不少眼泪,暗恨自己不在小说的章节中,不能帮他们一把。有时会为了它坐在角落里暗自伤神,因为,大观园里有在我心中留下抹不去痕迹的人。

此人便是林黛玉,娴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黛玉是美的。她原是三生河畔的一株仙草,集天地之灵气,下世为人,故,她是有灵性的,她的诗也是有灵性的。然而,她的身世却让她的性格十分敏感,有些偏颇,旁人叹她尖刻,而我却觉得恰是如此,她才能诗风玉琢,因为敏感是诗人的神经。“质本洁来还洁去”道尽心中无限事,在我心中,她是纤尘不染的仙子。

此人便是贾宝玉,他生的好皮囊,性虽闹,骨子里却不乏诗气,不乏温柔,他是一块极具情感,极具灵性的顽石。依旧记得他说:“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儿是泥做的骨肉”他总说男儿是须眉浊物。他从不吝惜财物珍宝,只为一情字,他愿舍千金万金。天下难得有情人,于是他便出家了。

此人便是薛宝钗,兴儿说:“自己不敢出气,是生怕这气儿大了,吹倒了姓林的,气儿暖了,吹化了性薛的。”一个小厮的话折射出宝钗的模样和气质。宝钗是冰雪聪明的,也是人情练达的,她深受疼爱。可是,她又是不幸的,她终究是屈从于当时的社会背景的。于是,她少了那份不羁和仙气。宝玉也一心只有林妹妹。

一部红楼梦,它是声声控诉,封建思想毁了多少有情之人,然而,文笔却是美好的,它是用金钗雕刻美玉而成的,扫帚扫去的尘土的都是玉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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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名著《活着》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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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葛优的电影才跑来看这本书的。

不得不说,《活着》是我看过哭的最惨的电影。每一处伏笔铺垫的恰到好处,每一个对比转折让人来不及喘息。时代背景,人性善恶,人情冷暖,人生动荡。里面走过的那些人,远的近的,善的恶的,来的去的,都去了。也无非是留下一张嘴,一个饭桌,吃着一顿饭,忙着下一顿饭。在最艰难的时候,维持活着最基础的需求的时候,才知道什么是最珍贵的,当最珍贵的一点点被剥离的时候,才发现总能活下去,还能活下去。而希望总是会有的,妻子儿女,外孙,还有那些叽叽喳喳的小鸡。慢慢长大吧,变成鹅,变成羊,变成牛。带着一个越来越好的希冀,活下去。

这本书跟电影还是有相当大的出入,可以说,电影中虽然将有些因果变得分明了些,譬如春生和福贵家的恩怨,但是电影还是没有舍得把书中的所有苦难都包裹进去,没有把最冷酷的人心包含进去,也还留了个温暖的结尾。

在这本书里,我真的觉得孩子的本真和纯洁是多么多么的让人心疼。这里的孩子都是好孩子,有血有肉,单纯的那么傻,相比于很多书本里古灵精怪的孩子们,这些孩子好像很早就没有供她们任性的土壤了,他们只能以一颗不谙世事的纯良的心,承担着被催熟的懂事,肩负着疼爱家人,照顾家人的累但却幸福的事。

人不该贪念太多,可以披被温暖,饱含善念,就很幸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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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悲惨世界读后感高中生通用

全文共 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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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惨世界》的主人公冉阿让当时正处于资本主义社会贫苦阶层。由于不忍心看着七个外甥过着挨饿的日子而偷了一块面包,先后坐了19年的牢。

出狱后,冉阿让饱受欺凌,招人歧视,处处受到排斥,是仁慈的主教伸出了援助之手收留了走投无路的冉阿让,他不仅不计较冉阿让偷了他的银器具,还把银烛台送给了他,并教导他好好做人。冉阿让被主教博大的胸怀深深震撼了。在主教的感化下,他成了一个胸怀坦荡,勤劳正直的人,并且当上了受人尊敬的市长,拥有很多财产。可他却把绝大多数钱给了需要帮助的穷苦人。

看到这里,我不由地思绪万千。冉阿让由一个苦役犯变成了一个市长,让我感到很欣慰。但又是什么力量使他对那些跟他毫无相干的人给予莫大的帮助呢。那就是爱的力量。一个心里充满了爱的人才会懂得去关爱别人,无私地去奉献。以至于他为了帮助实现芳汀临死前想见女儿一面的愿望,他又一次入狱。这一次入狱对冉阿让来说则是终生苦役犯的代价。虽然芳汀最终没能如愿就死去了,但冉阿让始终坚持着。他在土伦港趁救一名水手的机会,跳入海中逃走。他去德纳第家,救出了芳汀的女儿珂赛特,并用毕生的精力照顾她,把她当自己的女儿一样,两人相依为命。

我们的社会需要更多像冉阿让这样的人,宽容、善良、乐于助人,正是他的这种高尚的品德使得冷酷、固执、曾一味地追捕他的警长沙威因内疚自责而跳河自杀了。

冉阿让一生的道路是那么坎坷,他遇到的磨难是那么严峻,他的生活充满了惊险,但是他以惊人的刚毅、非凡的体力,凭着机智的头脑,一次又一次地克服了种.种艰难险阻。他的精神已到了崇高的境界。

冉阿让安详地离去了,尽管他的命运曲折离奇,然而他身后却留下了一曲曲爱编织的篇章,久久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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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高中生作文:《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11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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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默地合上书本,闭着眼深呼吸,这本叫做《童年》的书,是在某个很平凡的下午翻开它的第一页。 《童年》是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讲述了阿廖沙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前苏联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写出了高尔基对苦难的认识,对社会人生的独特见解,字里行间涌动着一股生生不息的热望与坚强。 当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感觉有些压抑,可能是被文中的气氛给感染到了吧。 阿廖沙的父亲在他三岁的时候已经离开了他,虽然阿廖沙那时候还很小,不过我猜阿廖沙也很心疼吧,自己深爱的人离开了自己,能不心疼吗?躺在昏暗昨小房子里,穿着一身白衣裳,光着脚的那个人,已经不能再见到了, 失去了父爱的童年不是一个完整的童年。阿廖沙的母亲在知道自己心爱的丈夫离开人间的时候,想在孩子面前树立自己的坚强形象,可是眼泪还是不争气地往下流,她在哭,哭到手都抖了,可见她是多么喜爱她的丈夫。 没人知道她有多么想替躺在地上的这个男人与这个世界别离。 因为父亲的去世,令到他们母子两个没办法在这里生存下去,就这样,阿廖沙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 外祖父是个很奇怪的人,脾气时好时坏,阿廖沙经常遭受到他的毒打,阿廖沙某次毒打过后,外祖父却“意外”地来看望他,还给他说了很多自己的故事,阿廖沙从那天起觉得外祖父并不是很可恶。善良的外祖母也经常处处护着阿廖沙。在外祖父的家中,阿廖沙认识了他的亲戚,两个贪得无厌,自私自利的舅舅,为了争夺财产不停地在吵架,我猜那时候阿廖沙的心情应该很沉重吧,明明是一家人,应该开开心心地生活在一起,互相帮助,却因为财产的问题每天闹得不可开交,谁不想拥有一个和和气气的大家庭?谁不讨厌那个自私自利的混蛋? 其实他也想过调节家里的关系吧,只是他没有能力。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贪婪,残忍,愚昧,亲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中度过的。虽然这样,不过他认识了深爱着自己的伙伴“小茨冈”,每次遭到外祖父毒打的时候,小茨冈都会用胳膊挡住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我猜那时候阿廖沙的心里面很幸福吧,除父母跟外祖母外还有人对自己这么好。小茨冈那么好的人,有时候却去偷窃东西,外祖父知道后不但没有批评,反而表扬,从这里可以看出外祖父的贪得无厌,小茨冈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阿廖沙那时候肯定好心疼吧,不过应该也有些麻木了吧,已经是经历过一次了。 我在想,小茨冈在他的年龄段正处于自由自在,无忧无虑地玩耍,可是却因为家庭的环境被迫谋生,从前的我还一直抱怨着什么,不过看完小茨冈的经历以后,我会好好地珍惜着我眼前的一切,我不想后悔,我会抓紧我现在所拥有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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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感恩》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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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是一个让人感动的词,读了题目《感恩》你们肯定会问:向谁感恩呢?为什么要感恩呢?哈哈,那就从我的文章里找答案吧!

这篇文章主要写一位大姐姐在学校进行毕业典礼,这所学校在她的心目中,有数不尽的眷恋,想起家长将自己送到学校,当时爱哭、爱闹、爱撒娇,可现在确实响铛铛的大队长,在这所学校里不知道有多少美好的记忆。现在,她毕业了学会了心存感恩,她永远也不会忘记她的学校、学校里的老师,甚至学校里的一草一木!

每当分别的时候,心中总会有无限的眷恋,回忆以前的时光:老师手把手地叫我们写字到温州市书法比赛二等奖,从一加一等于二到四年级段24比赛二等奖,从“春天在哪里啊,春天在哪里……”到四年级段唱国歌比赛第一名。我在我的学校里也有许多美好岁月。回顾校园的每一个角落,都是非常熟悉的,学校里的每一个人在校外碰到,都感到非常亲切。如果遇到的是同班同学,我们更是会跑上去你一句我一句地说个不停。那感觉真好!

学校是知识的天堂,是书的海洋,是学习的摇篮,让我们在这个地方自由自在地遨游,自由地畅想,在这所百年老校里读书,是我的光荣,是我的骄傲,我们一定要发奋学习,积极向上。不浪费时间,珍惜生命,为爸爸妈妈争光,为学校争光,为祖国争光。

[《感恩》读后感高中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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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高中生围城读后感

全文共 7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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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围城》中,鸿渐是一个失败的人,从一事无成地留学归来,到在银行挂名,到失恋,到失业,至家庭的破裂,鸿渐的生活似乎只能用“失败”两个字来概括了。看着他颓唐地倒坐在躺椅上,眼角留下一抹清泪,沉沉地进入那无梦的睡眠中,心理也不禁为他感到隐隐的难过。

鸿渐的原型无须费心寻找,正是那一时代也是每个时代最多的知识分子形象:志大才疏、满腹牢骚,又狂妄自大,爱自吹自擂。这注定使他成为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他也有一点儿灵气,还可以给苏文纨写上一封消解尴尬的短信。但是一点灵气却也是普通的,庸俗的,只能作为他为人的一点标志,为这个人添了一点的人气。而他的普通却并非是他失败的原因。现在,一个普普通通,甚至庸俗的人,照样也可以活得很成功。而他的失败只是在于他生活在一个不的时代,而这时的他,恰好具有的一种不应在那个时代存活的东西。应该说是“良心”吧。他希望他和苏小姐的“爱情”能够“无疾而终”,不想她难过,他明明骗到“克莱登”大学的文凭,却从来也没有向别人炫耀,或者该说这是一种愚蠢吧。同样是假文凭,韩学愈就可以凭借其成为三闾大学的系主任。而鸿渐讲了良心,便成了副教授,真是“骗了人还要讲良心”的“大傻瓜”。是应该说庆幸么?他没也遗失良知,但却也是无奈吧。这种良知在那个时代,只是一种累赘而已。毫无意义,更使他成为一个失败的人。但也许正是因为这种毫无意义,支持着我们一代代成长。终于没有迷失在历史的洪流之中吧。

在整本书中,作者始终仿佛上一个上帝一样,站在局外,毫无表情地俯视着整本书,整个世界。无疑,作者是不爱他们的,常常对他们进行辛辣的讽刺,但他的话却也是无已辩驳的。让人觉得冷,仿佛是在说自己,却也让人觉得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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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活着》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10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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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在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活富裕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活着》就是讲述了一个人与命运间的友情。

地 主少爷福贵,娶了一位温婉的富家千金家珍,年少荒淫,输尽家财千万,一贫如洗,爹被气死。幸得五亩良田以谋生,母亲积劳成疾,福贵在求医的路上被强征当

兵,逃得一命回家。但命运并没有放过福贵,母亲病死,女儿聋哑,儿子有庆被黑心医生抽了过多的血而死,聋哑的女儿凤霞幸运出嫁,又难产死亡,未同甘却共苦

的发妻家珍恸极而亡,女婿二喜做工时横死,剩下的唯一亲人——孙子苦根又吃豆子撑死了。最后,只剩下一位垂垂老矣的老人伴着一头同样唤作福贵的老牛。

《活 着》的语言平淡无奇,仿佛就是是从一位乡里老农口中说出而不是一位着名作家。他只是叙述,冷冷地、十分正常地讲述了这么一个并不正常的故事。这种语调,像

外科医生手中的手术刀,冰冷,锋利,稳健,剖析出生活的残酷,在冷冰冰的叙述中将读者完全带入小说当中——这是那些华丽唯美的文字所做不到的。

余华并不擅长煽情,这种冷冷地叙述手法便源于他自己所说的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所谓超然,应是以旁人的眼光来看待事物,以第三人称来叙述,然而余华却奇怪地选择了第一人称并更加得心应手。这或许就是《活着》的最大魅力。

余 华奇怪的选择造就了沉浸于阅读时,书中情节如同过眼云烟,然而一合上书,却又能在瞬间感受到一种无法言说的悲凉沧桑之感的奇怪现象。于旁人的眼光看来,父

母之死虽是一大哀事,但也寻常,然而极富与极贫的落差,生死一线的煎熬,四次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子女发妻女婿四连过世的噩耗,垂垂老矣孑然一身的孤

独,任何一桩落在常人身上便是令人疯狂的灾难,因此,旁人看到的只有灾难。然而以第一人称叙述,以福贵的眼光来看,没了金钱,亲人都在;没了自由,思念还

在;没了父母妻子女儿女婿,还有孙子。连最后的亲人孙子都不在了,他还有一头相依为命善解人意的老牛。这正是不去想自己得不到和已失去,而关注自己还拥有

的乐观。

佛说,婆娑世界,众生皆苦。婆娑即为忍受,这与余华所言活着的真谛恰恰吻合。又有词云:人生百岁,七十稀少。更除十年孩童小。又十年昏老。都来五十载,一半被、睡魔分了。那二十五载之中,宁无些个烦恼。

由此可见,生命中,悲苦是少不了的,活着的意义,就是忍受这些苦痛,认真地、静静地活着。这是一种态度,代表着尊敬,对生命本身的尊敬。一个尊敬生命的人,就该是被尊敬的,即使他一无所有。

正如朴实的老农福贵凭着那生的意志而显得如此伟大。《活着》的伟大之处,也许只在于简简单单的活着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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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余华《活着》个人收获读后感

全文共 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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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想先看影版,看到书架里的书就点开一口气读完了。高一时的语文卷有一个老福贵牵牛福贵的片段,才知道这是选自《活着》第一次听说这本书。其实,我很早就接触余华的这部作品了,小时候看过电视剧《福贵》,开头以为是喜剧,没想到越看越悲,每一次甜美的剧情只是为了下一个更悲的剧情做铺垫。我爸有个习惯,总是爱把喜欢的电视剧再看一遍,福贵就是在我爸多次追剧的影响下,我已经明络了大部分情节。我感觉福贵这部剧拍的很好,很多片段都把小说里的情结演活了。尤其是有庆死的时候,福贵埋有庆看的我心都要碎了,电视剧里还原度还是很高的,我也一定要去看看影版。

印象中,电视剧里的结局苦根没死,骑在黄牛身上,福贵牵着牛走在路上…书里,真的很现实,很让人难过。福贵爹娘、有庆、凤霞、家珍、二喜最后连苦根也离福贵而去,只剩下福贵一个人了,经历了大起大落的人生,最后孤独老去。福贵只是那个年代的一个人物缩影,我想,晚年福贵其实并不可怜,他经历了那么多事情,慢慢找回了真正的自己,不去赌,努力生活,疼惜家珍和子女,一直努力的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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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百年孤独高中生读后感

全文共 9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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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怎么去看布恩蒂亚家族呢?家族的第一人被绑在树上,家族的最后一人被蚂蚁吃掉。

漫长的百年,几代人的智慧,有的聪明机智,有的求知若渴,勇敢坚强……他们虽孤僻,却有着自己坚毅的眼光,以独特的个人魅力吸引着美丽、个性的女性。其实谁也说不清这个命运多舛的家族到底有什么致命的弱点,但事实就是仅经过百余年,随着风雨袭来,这个家族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但你若是仔细品味,你又会发现好像没有什么可以值得叹息的地方。

但是又如同题目《百年孤独》一样,"孤独"成为了所有人物的一种基调。整个家族的人,都笼罩着一种孤独,他们都不会表达自己的情感,沉默寡言,却又可能为了一个目标疯狂的去努力,不会考虑别人的感受,渐渐的布恩蒂亚家族变的与世隔绝,疯狂至死。整个家族的第一位女性——乌苏娜为了改变家族孤独的局面做出了很大的努力,可是最终,她失败了。每一个孩子都一步步重蹈覆辙,迈向了孤独的深渊。

深层次的说,布恩蒂亚家族百年来的兴衰荣辱,其实映照的是拉美历史的变迁。整个家族由于内战和外敌,命运急转直下对应的正是拉丁美洲的内战和殖民者的入侵。而家族内部的落后:成员之间的乱伦更是与拉美整体文化程度低下相关联。总是这个家族的孤独与苦难正是拉丁美洲人民的痛苦与血泪。科技的发展,城市文化的推进,殖民者的入侵,拉美人民从一开始的奋起反抗到最后的安于命运的安排,这既有着孤独的基调,又让人仿佛置身于情境之中。

其实在生活之中又何止书中的百年孤独,每个人都有孤独,每个人都会孤独,这与开朗活泼的外表无关。在现代化的都市之中,夜晚华灯初上,灯红酒绿,可无论外面多么喧嚣,总有人在某一时刻感到孤独,难以抗拒。你或者想着逃避,或者想着抵抗,无论用什么样的方式,是《百年孤独》里的疯狂,还是现实生活中的挣扎,无论何种方式,都充实了我们的生活。但是否我们在这重复的方式里失去了方式,丢失了真实的自我?

如果孤独不能避免,那就尝试去享受它吧。不去像布恩蒂亚家族一样抵抗孤独,最终只会体力不支,被孤独吞噬。谁也不想这样,到不如换一种方式,以骄傲的姿态俯视它,独自承受一切,承担自己的责任,毕竟总有一个人的时候,若是学会了适应孤独就再也不会害怕了。

去体验人生,勇于面对一个人时候的挫败。孤独可以帮助我们认清自我,孤独是一场自我对话,可以听清自己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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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高中生围城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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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自己最近忙得失去自我了,还是其它缘由,读《围城》,对于方鸿渐的经历,潜意识里总觉得不真实,总觉得是假的,读到小说的最后了,还是觉得故事在铺垫,没有进入正文。也可能和我最近(不是最近,是一直)的生活状态有关系,我总觉得这个生活不是我的,我总在期待另外一种生活,期待另外一个我,另外一个他。

倒是最后钱钟书的夫人杨绛女士的附言更觉真实,不过也确实是写实。

方鸿渐之与四个女人鲍苏唐孙(鲍小姐,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其中主要的是唐和孙,虽然和唐小姐没有结婚,和孙结了婚,但是倒不能说她更爱谁。只是觉得男女之间的种种误会太可怕了,因为误会,因为面子,本来相爱的两个人竟然各奔东西。

偶然想到《婚姻保卫战》里面,最后的总结也是,夫妻之间不要死要面子,要互相体谅,该说的软话就要说,心里要时刻为多方着想。

围城,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但是从很多幸福的人夫妻,前辈,朋友的眼里,我相信还是要结婚的,婚姻的幸福是值得追求的。看了杨绛写钱钟书,就觉得很是羡慕。我就特希望我的先生也是一个才华横溢的人,但是又总怕自己没有能力去欣赏他的才华,不像杨绛女士那样有才气。在她的眼中,钱钟书的很多在常人看来的缺点,她都爱称为“痴”气,这其中凝聚着多少爱,多少包容啊,夫妻能做到这样,也就心满意足了。万万不能像方鸿渐和孙柔嘉那样,本来心里还是想着对方的,但是在一起的时候,就互相伤害,什么硬话都能出口。

夫妻间,不能什么话都说的,伤感情的话尤其不能说。

引用一篇别人的书评,要比我的深刻得多,我这只是看到了表面的荒谬,没有体会到内里的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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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名著《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7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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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爱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希望,于是他们也选择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择了后退,后来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小时候,我曾想过自杀。自杀,现在一想,咳!一个惊心动魄的词语!

那是小学时,我的数学糟透了,每天都要被数学老师罚留堂。我写的作文在语文老师的眼里永远都是次等货。那段日子真令我活得心惊胆战的,每天都期待着可爱的老师们不要当着全班五十多位同学的面对我一个人实行鞭策,但老师们还是这样做了。我没了面子,没了自信心,没了立足之地,没了表现自己的机会,没了一切。世界没有了任何色彩。但我还有一条生命,活生生的。我想结束她,结束了她我就可以逃开一切。但当我站在家里阳台向下望时,当我一步一步爬上长城时,我突然发觉,我并不想死。若我想死,我早就可以跨出阳台上的栏杆一跃而下,在长城上可以将扶紧栏杆的两手松开,往后一躺……那是多么触目惊心哪!我不想死了。

后来我找回了自信心,找回了面子,有了立足之地,大家对我有了几分羡慕,自然有了表现自我的机会。我的心情如同拥有了一切一样兴奋。庆幸当初我没有做愚蠢事儿啊!

是啊,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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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国演义读后感高中心得体会

全文共 18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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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四大名著之一,文学浓墨重彩的一笔。在中国,无论是乳臭未干的孩童还是风烛残年的老者,只要你提及《三国演义》,他们都能与你乐道几句。相比《三国演义》,它的“老祖宗”——前四史之一的《三国志》也是毫不逊色。这个国庆假,《三国演义》读过不谈,恶补了一下《三国志》,那么,就分享一下我对两部宏伟巨著的小看法和小感触吧。

两者,一为正史,一为野史,或者是小说更加恰当。这很大程度决定了两者的不同,小说是写给读者看的,所以它需要很多精彩的故事情节,和成功的人物形象支撑。正史写给当朝统治者看的,所以它需要的是在政治方向正确的情况下,尽量还原历史原貌。

既然这样,那陈寿和罗贯中笔下的同一段历史,肯定会碰撞出不少火花。举几个让我印象最深的例子吧。在众所周知的《温酒斩华雄》中,关羽第一次展现了自己的高超武艺,在群雄中脱颖而出。正史却记载,华雄是死于孙坚的古锭刀下。当身边有些人还以为阿斗是孙尚香所生的时候,《三国志》却只是“权稍畏之,进妹固好”一笔带过。黄巾军起义首领张角,演义中说他乃是个“不第秀才”,然而当时还未有科举制,汉朝还是用“举孝廉”选拔官员,科举是隋文帝之后的事,三国时,哪来秀才之说?要说演义中刘关张一同作战,最经典的桥段非《三英战吕布》莫属了吧,结果《三国志》一翻,妈耶,虎牢关一战,吕布也是败给了孙坚!可怜了我的江东之主呀,功劳全算在了刘关张头上去了。这也让我发现了一个问题,罗贯中神话了刘关张一波人,丑化了我们的“奸雄”曹丞相,于是小说善恶两派全了,“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我们同样人才济济的江东,就只能沦落到打酱油的尴尬境地了。

刘关张赵马黄诸葛的神化形象已经深入人心,即使他们可能不那么真实,但他们已经不仅仅是历的人物了,而更是伟大的艺术形象,当然,这都没什么。但是,在这里我得为被丑化的曹丞相“美言几句”。这位世人皆知的大奸雄,在演义中是名奸诈多疑的角色。让他成为奸雄的,有这句“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的大“功劳”。演义中记载,曹操欲刺董卓未遂,于是四下逃命,逃命过程中,借宿在父亲结义兄弟吕伯奢家,夜里听到磨刀声,疑心人要杀他,便屠了别人一家。“却见缚一猪欲杀”,原来是要款待他,便继续奔逃。路上偶遇“手携果菜而来”的伯奢,曹操虽然知道他是好意,但怕伯奢知道后带人追杀,“知而顾杀”。陈宫问其何故,曹操便留下了这么一句豪言壮语。这句话《三国志》中不曾记载,它的出处是在《三国志》裴松之注引,具体有三个版本,《魏书》说,伯奢儿子要打劫曹操,曹操被迫杀人。还有一种说法是,曹操怀疑人家要他命,便杀了他们。《孙盛杂记》中说是曹操听到人家“食器”声,以为人家要杀他,杀了人全家,“既而凄怆曰‘宁我负人,毋人负我!’”,显然罗贯中选择了《孙盛杂记》的说法,但他改编的有些不那么真实,说磨刀就算了,还说是杀猪,难道,曹操能听到微小的磨刀声,却听不到撕心裂肺的猪叫么?就算曹操真的说了这么一句“宁我负人,毋人负我!”,我依然要说,首先曹操是凄怆地说的,只代表当时就事论事,而不是他的人生观,更没有说是“天下人”。其次,这句话,我觉得有两种意思,宁可以译为“宁可”,但也不是不能翻译成“难道”,类似于“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同时“毋”也有“不能”和“没有”两种意思,那么就是说这句话,也可以翻译成“难道只要我负了他人,就没有别人负我的地方吗?”裴松之是公元372年出生的,是南朝人,当时没有标点,我这么翻译也不能算错。

如果说曹操还有什么黑历史的话,那就是大军屠城徐州了。演义中说陶谦手下投降的黄巾军又惹事,杀了曹操父亲夺了其家产,落草为寇,然后曹操蛮不讲理屠了徐州。而《三国志》中则是直截了当的说杀他父亲的人正是陶谦,虽然手法还是很极端,但是,杀父之仇,不共戴天,也不是完全不能理解。

毛主席,也非常欣赏、推崇曹操,主张坚决为曹操翻案。1918他还曾特地前去许昌瞻仰魏都遗迹,并与罗章龙合作一首《过魏都》。在他的《沁园春雪》中也可以看出,他认为,无论是秦王汉武,唐高宋祖或是成吉思汗都缺乏文采,然而曹操不仅是颇有军事才能,还能称得上一位伟大的诗人。历代皇帝能说在文学上有造诣的,能和曹操相提并论的只有李煜了,但高晓松却说:“光从统治者的层面来看的话,李煜都不配给他提鞋,两只手都提不起一只。”

其实,对于三国,还有很多可说的,但由于篇幅原因,我选择了这个性格复杂,后人颇多争议的,也是我很喜欢的人物——曹操。一孔之见,翘盼高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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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论语高中读后感

全文共 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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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意思是说:“学了做人处事的道理,并在适当的时候印证练习,不也觉得高兴吗?志同道合的朋友从远方来相聚,不也感到欢乐吗?别人不理解你,而你并不生气,不也是君子的风度吗?”短短的几句话,包含了做人、做事、交友、处世的道理。在论语中,孔子表达的“学”,不仅仅是读书学知识,而是泛指学习做人处事的道理。孔子一生热爱学习,并且乐此不疲,一向到了晚年还刻苦钻研十分深奥难懂的《周易》,故有“韦编三绝”的美传。

关于学习的态度:孔子认为,追求学问首先在于爱学、乐学,这是关键。孔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即真正爱好它的人,为它而欢乐的人才能真正学好它。其次,学习要“默而识之,学而不厌”。即学习要有踏踏实实的精神,默默地记住学到的知识,努力学习而不满足。第三,是要专心致志,知难而进。

关于学习的方法。孔子在和弟子的交谈中多处提及学习方法问题,“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温故而知新,能够为师矣。”与此同时,孔子还异常强调学思结合,勇于实践。他说:“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只读书而不思考就会感到迷惑,只是空想而不读书就会精神疲殆。要求人们把学习积累和钻研思考相结合,不能偏废。

关于学习的目的。孔子认为,学习必须有明确的目的,重点在于“学以致用”。孔子说:“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意思是说,品德不去修养,学问不去讲习,听到正义的事不能去做,有错误不能改正,也就是理论和实际不能结合,这才是我们忧虑的啊。由此可见,读书的目的,不在于死记书本,而在于应用,在于实践。

以上是我学习《论语》后的一点感受,经过这次学习我才明白自我的知识面是多么的狭窄,让我有一种“人生处处尽学问,世间人人是我师”的感觉。今后,我必须要多看一些文学作品,提高自我的文学修养。本次学习,真的使我受益匪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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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悲惨世界读后感高中生通用

全文共 9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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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法国著名作家雨果享誉世界的代表作之一《悲惨世界》。

这本书叙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平民冉阿让由于饥饿过度偷了一个面包,使他在监狱里度过了黑暗的19年。出狱后,他受到了人们的歧视,受到一次又一次不公平的对待,冉阿让再度陷入绝望之中,他决定报复这个社会。就在他实行报复行窃大主教的第二天就被警察抓住,以为将再次面临牢狱之灾的时候,奇迹出现了,这位善良的主教没有告发他,而是用他的仁慈之心改变了冉阿让的后半生,几年后,他改换身份,尽全力帮助别人,想多做些好事来弥补从前犯下的罪过。但当人们知道他从前是个苦役犯后,都带着歧视、刻薄的眼光看他。最后,冉阿让奋不顾身地将在街垒战中受伤的马利尤斯救出,成全了一对年轻人的婚姻,但自己却一度受到误解,抑郁成疾,最终凄惨地死去了。

“人间所有的勇气,所有的美德,所有的英雄品质,所有的神圣精神,他都具备。”这是在小说末尾,贵族青年马利尤斯知道冉阿让的身份后对他发出的评价。

有时候,人犯错不是因为自身的问题,而是因为被逼到了黑暗的角落,如果能给犯错的人一束阳光,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让他从黑暗中走出来,那该产生多么巨大的变化呀!

雨果认为,世界上存在着两种法律:高级的法律是仁慈和爱,它可以杜绝罪恶,唤醒良知;低级的法律是刑罚,它只会激起人的反叛心而加深犯罪。前者体现者为卡福汝主教,他用道德感化和博爱唤醒了冉阿让的良知,使他成为真正的人;而后者的代表是警探沙威,他如鹰犬一样跟踪冉阿让,迫害走投无路的芳汀,如冷血动物,他最后的投河,标志着当时法律在崇高道德面前的渺小。

“只有爱,才能消灭世界上的一切不幸”现实生活中,平凡的爱随处可见:当你沮丧不已时那温暖的拥抱;当你激动万分时那热情的击掌;当你愤怒难堪时那理解的目光……是的,爱或是一句亲切的问候,或是严厉的批评,或是人们之间的互帮互助,爱或许只是一个微小的动作。

愿人与人之间少一点自私、贪婪和算计;愿我们每个人都像冉阿让一样怀着一颗博爱、宽容、感恩的心去看待这个社会,去对待周围的人;愿人们的灵魂都是高尚、谦卑的。这样,不论你的出身、地位、学历、财产如何,你只要有一颗高尚纯洁的心灵,就可以照亮身边的人,也只有这样的人,才配称得上一个真正高贵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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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活着》读后感作文1500字

全文共 20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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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生活的每一天

——记读《活着》有感

一口气在网上看完了余华的《活着》。

他笔下的故事令人深思。

《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徐福贵的老人的故事……

他是一个出身良好的富家子弟,但却因为赌博、上妓院,而输光了祖上留下的一百多亩地,把祖祖辈辈住的大房子也抵了出去。他的父亲因为儿子的不争气,气得病重,最后因为从村口的粪缸上掉下来而摔死。自此,他从一个富贵人家的少爷变成了一个要从别人手中租田的佃户;他开始有悔改之意,便想踏踏实实地用自己的双手养活一家人。

他的母亲也老了,最后病重。他的妻子拿了几块银圆让他去城里请郎中。可郎中没请成,却被一个国民党的小小的连长逼去拉了大炮,成了一个没天都不知自己能否见到明天太阳的炮兵。

炮兵的生活是艰苦的,他们的粮食都要争抢着吃。好在认识了两个朋友,生活也就不会太过乏味。(虽然其中一个叫老全的人还未摆脱那样黑暗的生活就先在战场上死了)

他们这一连的炮兵从不打仗,却也每天有成批成批的人死去。好不容易他和他的另一个朋友春生捱到了全国解放,他领了共产党团长给的盘缠,踏上了归家的旅途。

他回家了。在这两年玩命似的时间里,他无时无刻不想着这个小茅房。他看见了他的女儿、他的儿子,还有他日思夜想的妻子。当天晚上他夜不成眠,搂着妻子在门口看着星星想了一整夜:我回来了。

悲惨的生活从此开始。

他的母亲在他离开的两个多月以后就死了,现在他要和妻子一起养活两个孩子。可是他的儿子徐有庆毕竟要读书,家里的口粮就成了问题。他的女儿徐凤霞因为小时发高烧,留了后遗症,从此变成了聋哑,不然到了出嫁的年龄不会没人来提亲。因此,他和妻子商量把女儿送人。

他的妻子虽然不舍,却也被生活逼迫,把女儿送给一个老夫妇那里干活。他的女儿偷偷跑回来了,可他送女儿回城里,就快到时,他却忽然心疼他的女儿了:他的女儿很懂事,他不舍得送人。于是,便背着女儿回家。当晚,他告诉他妻子:“就是全家都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

他们一家靠者微薄的收入,艰难地生活着。虽然贫穷,但他始终不抛弃人性中最使人温暖的那一面。

可是,噩耗却紧接着传来。他的妻子得了当时无法医治的软骨病,渐渐地干不动活,又变得走不动路,最后连一根针都拿不牢了。他的妻子本以为她会先行离开家人。但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的儿子才10岁,小小年纪便魂归西天。

他们村的县长的妻子因为生孩子时大出血,急需输血。但却没人的血型对得上。碰巧,他的儿子的血型正好相同,于是,医生便开始抽血。本来现在未成年人是不允许献血的,且献血的血量有一定的限制。可是当时的医生是极度不负责任的,可以说是根本没有道德。这血一抽上就停不下来了。他可怜的儿子徐有庆就这么被活活地抽干血,死了。

埋了他儿子,他始终不敢告诉他妻子。但最后他的妻子还是知道了,哭得伤心欲绝。时间是治愈心病的最好良药,渐渐的,想起他们的儿子也只是悲伤一下了。他们便开始烦恼怎么才能找个好婆家,把他们的女儿嫁出去。终于,在同村村民的帮助下,他的女儿凤霞嫁了个好丈夫。女儿虽然是个聋哑,但他的女婿仍是十分疼爱他的女儿。不久,他的女儿就怀孕了。

这本事一件喜事,可似乎到了他们家就成了丧事。他的女儿分娩时,却也因为大出血,而永远离去。

女儿生了一个男孩。他的妻字看着她的外孙这么可怜,刚出生就没了妈,便给这个男婴起名为“苦根”。

真的是“白发人送黑发人”啊,他的妻子原以为自己快要死了,却亲眼看着自己的儿女双双在自己前面死去。不久以后,她也撒手人间。

他的女婿自从他女儿死后,就把苦根当命看。他的女婿是个搬运工,天天上工都背着苦根。好了,等到苦根会说话、会自己走路、自己玩的时候,苦根的父亲也丢下他命归西天了:他的女婿是被两跨水泥板活活压死的,整个人被压得扁平,成了一摊肉酱!

他就承担起了养育小外孙的责任。

苦根一天天长大,也渐渐懂事,会帮他外公做一些田里的活了。这自然让他十分高兴。可天不尽人意,苦根有一次发高烧了,他却浑然不知,等到烧得厉害了,才知道,他的外孙生病了。当时家里多穷,跟本没钱买药。听说姜汤可以治感冒、发高烧,他便去弄了碗姜汤来。可有觉得这样太苦太辣,就又向村里人借了一点糖。本来要还,别人知道他家的处境,可怜他,也就叫他算了。

外孙喝了姜汤自然好了许多。他就为自己原来外孙生病了都不知道而感到内疚。于是煮了一大晚豆子放在桌上,还放了点盐(当时的糖和盐对老百姓可都稀有着)。他可怜的小外孙,就因为这么一碗豆子,而活活被撑死!

自此,这么一个贫困的家庭就破裂成如此,全家就只有他一个人还活着。

于是他买了一只原本要宰杀了的老牛做伴。“两个老不死”就这么过着平凡的生活……

如果有人遇到了如此的人生待遇,想必他一定是不愿在回首。可这位老人却依旧如此详细得同作者娓娓道来,仿佛在活了这么一段人生。

且不说这个,许多人,遇到一点生活的挫折就喊“活不下去了”,更何况是老人遇到的这种艰难: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可老人依旧活下去了,而且活得充实、快乐。所以我们遇到的所有困难都是可以解决的,我们不可能要做一只胆怯的蜗牛。

想必,这就是作者余华所要告诉我们的人生道理。如同书名——《活着》。

要知道,活着,就是在创造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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