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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刻苦读书的经典故事精彩20篇

《狼王梦》是一部以自然主义观点写的动物小说。它以尕玛尔草原和卡日曲雪山为背景,讲述了母狼紫岚如何培育三只小公狼成为狼王的经过,把在大自然挣扎求生存的狼,及因求生存而发展出来的“狼道”,刻画得淋漓尽致。现在开学吧为同学们带来了关于刻苦读书的经典故事优秀作文,供大家学习,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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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故故事

全文共 28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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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传春秋时代,秦穆公有个小女儿,非常喜欢西戎国贡献的一块碧玉。穆公便给女儿起名为“弄玉”。

弄玉公主长到十几岁,姿容无双,聪颖绝伦,但性情孤僻,尤其厌恶宫里繁琐的礼仪。她经常一个人呆在深宫里,品笛吹笙。穆公见她这么喜欢笙,命名匠把那块美玉雕成碧玉笙送给她。公主自从得了碧玉笙,练习吹笙的时间更长了,技艺也更加精湛了。

穆公欲为女儿召邻国王子为婿,将来可做国君夫人。但弄玉不从,自有主张,若不是懂音律、善吹笙的高手,弄玉宁可不嫁。穆公珍爱女儿,只得依从于她。

有一天夜里,公主在月光下赏月,倚著栏杆吹起笙来。这时似是有一阵袅袅的仙乐,在和著公主的玉笙。公主仔细一听,是从东方远远传来的洞箫声。一连几夜,都是如此。公主趁闲谈的机会,把有人在远处为她伴奏的事情告诉了父亲。穆公便派大将孟明根据公主所说的方向去寻访吹箫的人。一直寻到华山,才听见樵夫们说:“有个青年隐士,名叫萧史,在华山中峰明星崖隐居。这位青年人喜欢吹箫,箫声可以传出几百里。”孟明来到明星崖,找到了萧史,把他带回秦宫。

萧史来到秦宫,正好是中秋节。穆公见他举止潇洒,风度翩翩,心里十分高兴,马上请他吹箫。萧史取出玉箫,吹了起来。一曲还不曾吹完,殿上的金龙、彩凤都好像在翩翩起舞。大家不约而同地齐声赞道:“真是仙乐!真是仙乐!”

萧史和弄玉结成夫妻。从此萧史就教弄玉吹箫,学凤的鸣叫声。学了十几年,弄玉吹出的箫声就和真的凤凰的叫声一样,甚至把天上的凤凰也引下来了,停在他们的屋子上。秦穆公专门为他们建造了一座凤凰台。萧史、弄玉就住在那里,不饮不食,不下数年。

一天晚上,奏完笙箫之后,萧史对公主说:“我很怀念华山幽静的生活。”公主也说:“这宫廷生涯,我压根儿就厌烦,我愿意与你去同享山野的清静。”从此二人便隐居在华山的中峰之上。有一天,弄玉带著玉笙乘上彩凤,萧史带上玉箫跨上金龙,一时间龙凤双飞,双双升空而去。当时的人们便把萧史称为乘龙快婿。

原文:

却说秦穆公有幼女,生时适有人献璞,琢之,得碧色美玉。女周岁,宫中陈晬盘,女独取此玉,弄之不舍,因名弄玉。稍长,姿容绝世,且又聪明无比,善于吹笙,不由乐师,自成音调。穆公命巧匠,剖此美玉为笙,女吹之,声如凤鸣。穆公钟爱其女,筑重楼以居之,名曰凤楼。楼前有高台,亦名凤台。

弄玉年十五,穆公欲为之求佳婿。弄玉自誓曰:“必是善笙人,能与我唱和者,方是我夫,他非所愿也!”穆公使人遍访,不得其人。

忽一日,弄玉于楼上卷帘闲看,见天净云空,月明如镜,呼侍儿焚香一炷,取碧玉笙,临窗吹之,声音清越,响入天际,微风拂拂,忽若有和之者。其声若远若近,弄玉心异之,乃停吹而听,其声亦止,余音犹袅袅不断。弄玉临风惘然,如有所失,徙倚夜半,月昃香消,乃将玉笙置于床头,勉强就寝。

梦见西南方,天门洞开,五色霞光,照耀如昼,一美丈夫羽冠鹤氅,骑彩凤自天而下,立于凤台之上,谓弄玉曰:“我乃太华山之主也。上帝命我与尔结为婚姻,当以中秋日相见,宿缘应尔。”乃于腰间解赤玉箫,倚栏吹之。其彩凤亦舒翼鸣舞,凤声与箫声,唱和如一,宫商协调,喤喤盈耳。弄玉神思俱迷,不觉问曰:“此何曲也?”美丈夫对曰:“此‘华山吟第一弄也!”弄玉又问曰:“曲可学乎?”美丈夫对曰:“既成姻契,何难相授?”言毕,直前执弄玉之手。

弄玉猛然惊觉,梦中景象,宛然在目。

及旦,自言于穆公,乃使孟明以梦中形象,于太华山访之。有野夫指之曰:“山上明星岩,有一异人,自七月十五日至此,结庐独居,每日下山沽酒自酌。至晚,必吹箫一曲,箫声四彻,闻者忘卧,不知何处人也!”

孟明登太华山,至明星岩下,果见一人羽冠鹤氅,玉貌丹唇,飘飘然有超尘出俗之姿。孟明知是异人,上前揖之,问其姓名。对曰:“某萧姓,史名。足下何人?来此何事?”孟明曰:“某乃本国右庶长,百里视是也。吾主为爱女择婿,女善吹笙,必求其匹。闻足下精于音乐,吾主渴欲一见,命某奉迎。”萧史曰:“某粗解宫商,别无他长,不敢辱命。”孟明曰:“同见吾主,自有分晓。”乃与共载而回。

孟明先见穆公,奏知其事,然后引萧史入谒。穆公坐于凤台之上,萧史拜见曰:“臣山野匹夫,不知礼法,伏祈矜宥!”穆公视萧史形容潇洒,有离尘绝俗之韵,心中先有三分欢喜,乃赐坐于旁,问曰:“闻子善箫,亦善笙乎?”

萧史曰:“臣止能箫,不能笙也!”

穆公曰:“本欲觅吹笙之侣,今箫与笙不同器,非吾女匹也!”顾孟明使引退。弄玉遣侍者传语穆公曰:“箫与笙一类也。客既善箫,何不一试其长?奈何令怀技而去乎?”穆公以为然,乃命箫史奏之。

萧史取出赤玉箫一枝,玉色温润,赤光照耀人目,诚希世之珍也。才品一曲,清风习习而来;奏第二曲,彩云四合。奏至第三曲,见白鹤成对,翔舞于空中;孔雀数双,栖集于林际;百鸟和鸣,经时方散。穆公大悦。时弄玉于帘内,窥见其异,亦喜曰:“此真吾夫矣!”

穆公复问萧史曰:“子知笙、箫何为而作?始于何时?”

萧史对曰:“笙者,生也,女娲氏所作,义取发生,律应太簇。箫者,肃也,伏羲氏所作,义取肃清,律应仲吕。”

穆公曰:“试详言之!”

萧史对曰:“臣执艺在箫,请但言箫。昔伏羲氏,编竹为箫,其形参差,以象凤翼;其声和美,以象凤鸣。大者谓之‘雅箫,编二十三管,长尺有四寸;小者谓之‘颂箫,编十六管,长尺有二寸,总谓之箫管。其无底者,谓之‘洞箫;。其后黄帝使伶伦伐竹于昆溪,制为笛,横七孔,吹之亦象凤鸣,其形甚简。后人厌箫管之繁,专用一管而竖吹之。又以长者名箫,短者名管。今之箫,非古之箫矣。”

穆公曰:“卿吹箫,何以能致珍禽也?”

史又对曰:“箫制虽减,其声不变,作者以象凤鸣。凤乃百鸟之王,故皆闻凤声而翔集也。昔舜作‘箫韶之乐,凤凰应声而来仪,凤且可致,况他鸟乎?”

萧史应对如流,音声洪亮,穆公愈悦,谓史曰:“寡人有爱女弄玉,颇通音律,不欲归之盲婿,愿以室吾子。”

萧史敛容再拜辞曰:“史本山僻野人,安敢当王侯之贵乎?”

穆公曰:“小女有誓愿在前,欲择善笙者为偶,今吾子之箫,能通天地,格万物,更胜于笙多矣。况吾女复有梦征,今日正是八月十五中秋之日,此天缘也,卿不能辞!”

萧史乃拜谢。

穆公命太史择日婚配,太史奏今夕中秋上吉,月圆于上,人圆于下。

乃使左右具汤沐,引萧史洁体,赐新衣冠更换,送至凤楼,与弄玉成亲。夫妻和顺,自不必说。

次早,穆公拜萧史为中大夫。萧史虽列朝班,不与国政,日居凤楼之中,不食火食,时或饮酒数杯耳。弄玉学其导气之方,亦渐能绝粒,萧史教弄玉吹箫,为《来凤》之曲。

约居半载,忽然一夜,夫妇于月下吹箫,遂有紫凤集于台之左,赤龙盘于台之右。萧史曰:“吾本上界仙人,上帝以人间史籍散乱,命吾整理,乃以周宣王十七年五月五日,降生于周之萧氏,为萧三郎。至宣王末年,史官失职,吾乃连缀本末,备典籍之遗漏。周人以吾有功于史,遂称吾为萧史,今历一百十余年矣。上帝命我为华山之主,与子有夙缘,故以箫声作合,然不应久住人间。今龙凤来迎,可以去矣!”

弄玉欲辞其父,萧史不可,曰:“既为神仙,当脱然无虑,岂容于眷属生系恋耶?”于是萧史乘赤龙,弄玉乘紫凤,自凤台翔云而去。今人称佳婿为“乘龙”,正谓此也。

---《东周列国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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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和读书的故事优秀作文

全文共 4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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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确,经常阅读会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会给我们带来丰富的知识,还会给我带来许许多多的好处。

读书可以开阔我们的视野。记得八岁那年,我家的小狗欢欢一见熟人就摇头摆尾,这是为什么呢?我心中便产生疑惑,于是,我找到了《十万个为什么》。啊,真是“得来全不费功夫”呀,原来,狗也是有感情的,家狗与人处熟了,见到熟人就会兴奋,摇头摆尾就是它们表达高兴心情一种方式。瞧,生活中有不懂的问题,在书中就能找的期待的答案,可见多读书有好处。莎士比亚说“书是世界的营养品。”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们得多读课外书。

也许有人会说课外书谁不会读?当然,只要识字就会读书,但怎样读好呢?我觉得首先是要带着新鲜的感觉去读第一遍。第一遍下来会有一些疑问,这时候再去读第二遍,对心中的一二做出来解答。第三遍就要拿出笔和纸,记书中的优美的词语,记描写的精彩段落。做笔记能够锻炼我们的记忆力,也增强了我们的理解力。第四遍就仔细读,到读懂为止。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啊,希望大家多读书,做一个知识丰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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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11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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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学者培根说过:“知识就是力量。”读书,是最直接、最迅速地吸收知识的方法。而莘莘学子一心苦读,谈及读书,酸甜苦辣便会涌上心头。

读书自是“苦”字当头,古时即有“十年寒窗苦”之说,除了头悬梁、锥刺股者,更有凿壁偷光、映书以观者。读书虽有些苦,却也其乐无穷。读一本好书,或为之喜而付之一笑,或为之悲而感慨万千,细细品味,真是妙不可言。读文学历史如此,学数理化亦然。每遇难题,冥思苦想而不得其解,经学友稍加点拨,恍然大悟,顿感快乐无比。学术之精深、学友之情谊,让人不禁对读书更为钟爱。

读书的时间因个性、习惯等而不同,有人喜欢沐浴朝露清风早读,有人喜欢在午后或落日余晖中感受读书之趣,而我认为最引人入胜的莫过于夜读。夜深人静,灯火阑珊,面对窗外点点繁星,扭亮桌上的台灯,手捧一本好书,轻轻翻动,实乃一天中最惬意的时刻。一杯热茶在手,心便融入了那份淡雅的香气之中,进入了奇妙的书之世界,任由思绪在时空里尽情徜徉,分享书中主人公的喜怒哀乐。

书是一片夜空,让我的梦自由飞翔,在书里,我认识了许多中外名人,了解到许多科学知识,更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正是在读书中,我们一天天长大。“养心莫如静心,静心莫如读书。”读书同心境有关。这是所有读书人的共识。雨天读书,心无旁骛,窗外,蒙蒙细雨飘飘落下来。这时,坐于窗下,摒弃一切杂念,捧读一本好书,在茶香与书香的相融交映里,你会感到一种别样恬静的人生。

我一直认为雨天是读书的佳日。如今暑意已去,于是开窗纳新迎雨。雨飘飘而来,轻灵动听,洗涤了浮躁的尘埃秽物,消除喧嚣的市井杂音,使读书有了一种怡然自得的氛围。“细雨鱼儿出,微风燕子斜,”有时燕子穿飞的窗外,从屋外树枝或淡淡的烟雨中不时传来几声动听的鸣语。春天到时,我和书的距离似乎更近了。感觉更加亲切。带着春雨的暖意,燕的呢喃飞进窗口,余音绕梁,别有一番诗情画意。这时,似乎眼前的每一个字都生动鲜活起来,书便读得更有韵味情趣了。

书,使一个人由无知变为渊博;书,给一个人正确的思想观点。读书,使躁动的心变得宁静;读书,使枯寂的生活变得润泽;读书,使贫瘠的生命变得丰富多采;读书,使平庸的人变得多姿多彩。书像一壶浓茶,苦而微甘,而读书则与品茶一样,当耐下了性子忍受寂寞之后,那书中的丝丝香味就会慢慢地给你带来无尽的欢乐,永恒的欢乐。

读书,同样需要执著。王云五先生,家境贫寒,自幼失学,但是,求知的渴望却在他的心中生根。为购买一套百科全书,他做了许多苦力的工作,以换取薪资。他不断涉猎各方面的知识,最终成了一个饱学之士,发明了四角号码而受人敬仰。他虽饱尝了读书之苦,却因执著而获得成功。

朋友们,请不要因为尝到了读书的痛苦,而放弃读书最终的甜美,只要坚持,只要努力,读书便能引领你获得成功。有这么一句话:“含泪播种,必欢笑收割。”这用在读书中,真是再恰当不过了。我想,只要勇往直前,我必能抹掉嘴角的一丝苦味,采撷诱人的甘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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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历史典故:麻姑献寿的故事

全文共 19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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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候,人们为老人祝寿,是有男女之分的,男的挂男寿星图,女的则挂女寿星图。女寿星图上通常画的就是麻姑,因此称为《麻姑献寿》。画上的麻姑美若天仙,腾云驾雾;或是飘然行走于云端;或是双手托盘奉献寿礼:一壶美酒,数枚仙桃。酒是麻姑自己酿出来的长寿酒,桃则是王母娘娘所赠送的蟠桃;有时候是她肩挑一根细长的竹枝,枝上挂一壶美酒,旁边一个童子背着一个巨大的仙桃相随。但是,不管哪样的麻姑图,桃和酒总是必不可少的东西,因为在人们的心中,桃和酒都是长寿的象征,《麻姑献寿》图就是通过献桃与献酒来表现出献寿的。

麻姑是南北朝时期北方后赵的一位少数民族姑娘。长得俊俏美丽,穿着光彩夺目的衣裳,头顶结一个大大的发髻,脑后的长发乌溜溜的垂到了腰间。麻姑不仅长得好看,而且心地善良,常常帮助穷苦的人。但是,麻姑的父亲却是性情暴虐、凶神恶煞、傲慢专横、心存歹毒,经常欺压老百姓的人。

虽然她父亲名声不好,但是作为女儿的麻姑仍然很孝顺他。有一次,麻姑到山里去采果子,好不容易才摘得一个桃子。那时候,桃子可是水果中的上品,是非常难得的东西。麻姑自己舍不得吃,就把桃子揣在怀里,回家拿给父亲吃。

麻姑拿着桃子往家里赶,忽然看到路边上围着一群人,于是她就好奇地走过去看个究竟。原来是一位身穿黄色衣衫老婆婆病倒在路旁,已经奄奄一息了。围观的人说:“这老婆婆肯定是饿坏了,要是能给她一点东西吃,或许还能活过来。可是这兵荒马乱的,到哪里去找吃的呢?”因而大家只是站在那里,你一言我一语地说话,并没有人走回家去给这老婆婆拿什么吃的东西来。眼看老婆婆很快就不行了。麻姑实在看不过去了,赶忙从怀里拿出那个桃子来,蹲下身子,一小口一小口地喂着她。

这是一个又大又甜、汁水很多的桃子,老婆婆吃了之后,很快就苏醒过来了。旁观的人忍不住地啧啧称赞麻姑心眼好,并说她定会得到好报的。

老婆婆实在是太饿了,吃了桃子后,虽然醒过来了,但是还是没有力气,于是开口对麻姑说:“好孩子,太谢谢你了,请问你还能不能给我煮点粥汤喝呀?”

那时正值灾荒,人们都只有不多的粮食,还有很多的人都因没有吃的而饿死了,所以粮食显得极为珍贵。但是,麻姑确实不忍老婆婆饿死,就爽快地答应道:“我这就给你去煮点东西来,您在这里等我一会儿。”说完麻姑就飞快地跑回家给老婆婆做粥去了。

不巧,麻姑的事被父亲麻秋知道了,当他听说麻姑把桃子给老太婆吃了,而且还在给老太婆做粥,非常生气,就把麻姑关了起来,不准她出去。

可是麻姑怎么也放心不下路边的老婆婆,等到半夜里,她的父亲睡着了,麻姑悄悄地端着粥出了门。可是等她来到白天老婆婆躺着的地方时,却不见老婆婆的一点影子。月光下,在老婆婆坐过的地方,有一个桃核留在那里。再也找不到老婆婆,麻姑只好捡起地上的桃核回了家。到家躺在床上,麻姑一合眼,就看见白天的那个老婆婆,仍然穿着黄色的衣衫,笑呵呵地朝她走了过来:“好孩子,委屈你了。你不用难过,我还好好的。以后我们也还有机会见面的。”说着,就飘然逝去了。

早上,麻姑起床之后,就把晚上捡来的那颗桃核种在自家的院落子里。一个月之后,就长成了一棵又高又大的桃子树。第二年正月,桃树上就结满了又大又红的桃子。麻姑用这些桃子来救济逃难的老人。奇怪的是这些老人吃了麻姑的桃子之后,不仅不觉得饿了,而且精神倍增,连以前的小毛病也没有了。麻姑也这才明白当初的那个老婆婆是天上的神仙下凡来的,并不是一个要饭的叫化子。

后来,麻姑的父亲麻秋因为打仗立了很大的功劳,皇帝封了他一个大官,并要他负责新建皇宫。麻秋为了早日修好皇宫,以便能到皇帝那里去邀功受赏。于是就拼命地奴役老百姓,让他们没日没夜地干活,根本没有休息的时间。麻秋还规定,只有当鸡叫了时,老百姓才能有片刻的停歇。麻姑非常同情这些老百姓,于是到晚间的时候,她就躲在鸡窝边学鸡叫。这样,只要麻姑一叫,所有的鸡就会跟着叫起来,这样老百姓就有了休息的时间。可是这件事很快就被麻秋发现了。他查出来竟是自己的女儿在妨碍自己的功名,十分的恼怒,便要狠狠地痛打女儿一顿。

麻姑听到这个消息,就逃到山上去了。麻秋怒上加怒,决心烧山,要把女儿烧死。正在这危急的时刻。王母娘娘经过此地,她早就听说过麻姑做过很多好事,现在见她受到如此的灾难,当下就把麻姑救了出来,并收她为弟子。

到了三月三日王母娘娘的诞辰,天间举行蟠桃大会,各路神仙都来祝寿。百花、牡丹、芍药、海棠四位花仙特来邀请麻姑一同参加。四位花仙子送上各自的仙花为王母娘娘祝寿。麻姑没有带花,只带了一个极老的坛子,里边装的就是在绛珠河畔用灵芝酿造成的寿酒。这酒特别的醇厚,一打开坛盖,立即浓香四溢。来祝寿的各路神仙都夸麻姑心灵手巧,赞王母娘娘有口福。王母娘娘也美美地赞扬了麻姑一番。这就是麻姑献寿的来历。麻姑由此被王母娘娘封为“女寿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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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乐不思蜀的历史典故故事

全文共 19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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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不思蜀,很快乐,不思念蜀国。比喻在新环境中得到乐趣,不再想回到原来环境中去。下面请欣赏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乐不思蜀相关典故内容。

乐不思蜀的意思

[释义] 蜀:指三国时蜀国。蜀后主刘禅投降司马昭后;被安置在洛阳仍过荒淫生活;快乐得不想回国。比喻乐而忘返或乐而忘本。

[语出] 清·王韬《淞隐漫录》:“如果没于洪涛;获此妙境;真觉此间乐不思蜀矣。”

[正音] 乐;不能读作“yuè”。

[辨形] 蜀;不能写作“属”。

[近义] 乐不可支 乐而忘返

[反义] 叶落归根 恋恋不舍

乐不思蜀的成语典故

三国时期,刘备占据蜀地,建立蜀国。他死后,儿子刘禅继位,又称刘阿斗。刘禅昏庸无能,在那些有才能的大臣死后,公元263年,蜀国就被魏所灭。刘禅投降后,魏王曹髦(máo)封他一个食俸禄无实权的“安乐公”称号,并将他迁居魏国京都许昌居住。

魏王自己也无实权,掌大权的是司马昭。在一次宴会上,司马昭当着刘禅的面故意安排表演蜀地的歌舞。刘禅随从人员想到灭亡的故国,都非常难过,刘禅却对司马昭说:“此间乐,不思蜀。”他一点儿也不想念蜀国。

人们根据这个故事,引申出“乐不思蜀”这个成语。

用乐不思蜀造句

1) 而此时的龙文傲,根本不知道危险正在悄悄向他逼近,还是天天沉浸在温柔乡里,乐不思蜀。

2) 赵钢镚眼睛一亮,自己到摩洛哥都没有看到她,还以为她跟自己的老子双宿双飞乐不思蜀了呢,没想到这时候却是突然出现了。

3) 两人在船上谈谈说说,天南海北,流连忘返,不觉日已平西,小岛的阴影覆盖了这条石舫,这两个被美景被理想所陶醉的女孩子,乐不思蜀,把什么都忘了。

4) 特罗赛斯也是与艾尔玛等人会合,那满头大汉以及兴奋的神情,显然之前对战两名少将让他很是激动,若不是受大阵的影响,恐怕都乐不思蜀了。

5) 说真的,这云中客栈真是一流,光是这一道道闻之垂涎的美食,就足以让人乐不思蜀了。

6) 你到了外国,可不能乐不思蜀,忘记养育你的故乡故土啊!

7) 这个富翁到了纸醉金迷的巴黎后,便乐不思蜀,决定不再回香港了。

8) 久在北京的他有点乐不思蜀了。

9) 哪知他人到了外国,就乐不思蜀,连信都不写回来了。

10) 总统的演讲是对这种乐不思蜀的乐观主义当头一棒,他对澳大利亚领导人耳提面命,告诉他们一个令人不快的事实:美国的确中国当做主要战略对象,而且双方之间的角力正迅速升级。

11) 世界最大的一个对冲基金的研究主管称,最近是一个"乐不思蜀"的氛围,主流基金和对冲基金都采取同样的策略:从债券市场跳到股票市场,然后转向外汇市场,再转向新兴市场。

12) 他们已经出国玩了几天,竟然一点都不想家,简直乐不思蜀呢!

13) 有的人一到城里,狠快沉迷于五光十色中,乐不思蜀,早忘故乡事了。

14) 你到了国外,可别乐不思蜀,忘了我们。

15) 想不到他上台北后,就乐不思蜀,怎麽也不肯回来了。

16) 眼前景色如此优美,我都有点乐不思蜀,不想回去了。

17) 我们身负重任,来此办正事,怎能乐不思蜀?

18) 这里一到秋天枫红染遍群山,你休怪我滞留良久,乐不思蜀。

19) 我不会忘记责任,更不会乐不思蜀,一旦学成,就会返国。

20) 伴随着这些娱乐设施,林峰还真有点儿乐不思蜀的感觉,同时也和龙组的其他人拉近了不少关系,当然龙组里本来也有几个林峰认识的,都是刘家军校的。

21) 这小子,一下去还真有点乐不思蜀的意思了,不会是淹死了吧。

22) 金钱,美人,权力,应有尽有,保证你乐不思蜀永远活在快乐中。

23) 是啊,更好玩的,更刺激的,保证让你们乐不思蜀!

24) 在确定了自己的环境安全以后,潘浩倒也乐不思蜀,安心养起伤来。

25) 或许是因为认清了自己的优势和劣势,放弃当首席执行官或是在皇家学院展出画作的虚梦,学会即使身为分公司经理助理仍能心满意足,自己的画作即使在教堂游乐会展示亦能乐不思蜀。

26) 程勃棋走在田埂上,哼着自己改编过的甜咪咪,乐不思蜀。

27) 多日后,在国外玩的乐不思蜀的小娃娃们,在街头看到自己家大人时,一个个眼睛瞪的比驼铃还大,第一反应,那就是跑。

28) 难道,大宇宙神的位面就那么好么,让你乐不思蜀了。

29) 略有怨懑,几天的花天酒地下来,也只剩此间乐不思蜀了。

30) 我来找你啊,有这么漂亮的美女陪着,你乐不思蜀。

31) 刘弈这么一揉,就有些乐不思蜀了。

32) 慕容倩看杨易这段时间玩的有些乐不思蜀,提醒杨易并不是没有事情做。

33) 钟万仇沉迷几女之间,旦旦而伐,颇有几分乐不思蜀的味道。

34) 他后来解释道,他把自己当作一位专家,"与周边我的年龄群的大多数姑娘们经历恋爱与调情后",我乐不思蜀。

35) 理查森在受到如此款待之后,他开始更认真地着手写一本关于毕加索的传记,尽管他还总是能够敏锐地发现虚伪矫饰的地方,而且对人类的古怪与愚蠢的性情表示乐不思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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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有趣的读书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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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都有自己独特的读书故事,我也不例外,一起来听听吧!

有一次,爸爸说带我去图书馆看书,我高兴地一蹦三尺高。来到了图书馆,我的眼睛在书的海洋中急切地寻找着,突然几个醒目的大字像磁石一样把我吸引过去了。原来是《三国演义》,早就听说《三国演义》中的空城计和草船借箭的故事非常好看。而我最期待的就是草船借箭,因为同学们说诸葛亮只用了一些草船就从曹操那里取到了十万多只箭来,原本就很想看,听同学们这么一说,我就更想看了。

我急忙打开书,从第一页,一个字一个字认真的看起来。时间总是过的很快,一眨眼,一个小时过去了,我怎么还没有看到草船借箭的片段呢?正当我还要继续看下去的时候,爸爸说他有事,要回家了。我说,“可我的书还没看完呢“!爸爸就把那本书给我买下来了,这一下我高兴极了,可以在家慢慢的看了。

回到家中,我赶紧打开书继续看。几个小时过后,终于看到了《草船借箭》,仿佛一切事物都打扰不了我。终于看完了《草船借箭》的片段。这让我不得不折服诸葛亮的聪明才智。

这就是我独特的读书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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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的读书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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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知识的海洋,我对书那是如痴如醉。比方说因为看书我忘了睡觉了。

记得有一次,我和妈妈去买东西,我看到了新华书店,便向妈妈请求到新华书店去看书。在我的裤苦苦征求下,妈妈最后答应了。可要求是在三点以前回家,我为了读书顾不上那么多了,只好答应妈妈的要求。我兴高采烈地跑下书店,在跑过去的时候就心想:上次那本《世界历史》读哪了?它好像在文类书籍地二排第五行,对了!这是我已经跑到书柜前了。我用我那双眼睛急切地寻找着,哦!原先它在那里,这已经不是上次的地方了。我把书捧在怀里找了一个安静的地方读了起来每次读一本书,我首先会看它名字,作者为什么要去这个题目,这个名字有没有和资料有关,然后,我会看这本书的作者资料和书本的介绍,最后我才去看那本书我津津有味地读那本书,根本没有在意一分一秒的过去。突然,一个陌生的声音出此刻我的耳边:*,书店关门了,回家去了吧我一看,原先是书店的叔叔,我一看时间,啊!六点多了呀!我急忙回了家、这就是我的读书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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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长征———前所未闻的故事》读书笔记

全文共 19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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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偶然的机会我听到了一首老歌《十送红军》,使我又想起了伟大的长征。

一次听到长征应该是在中学的课堂上,毛主席的那首诗:

七律·长征 一九三五年十月

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

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

金沙水拍云崖暖,大渡桥横铁索寒。

更喜岷山千里雪,三军过后尽开颜。

从此以后,长征的事迹就深深的刻印在我的脑海里。后来又偶然看了哈里森·索尔兹伯里哈所著得《长征-前所未闻的故事》,里面记叙了我们前所未闻的长征故事,这让我更深切感受到了红军长征的伟大。读过哈里森·索尔滋伯里的《长征——前所未闻的故事》再回味毛主席的诗,那一幅幅波澜壮阔,铿锵壮烈的画面再次浮现……也只有读过《长征》一书才能对毛主席这寥寥数字的诗有更深的感慨。

长征的故事总有这样一种力量,让人一旦想起便感动不已。正如埃德加·斯诺就这场“激动人心的远征”说过的:“它过去是激动人心的,现在它仍会引起世界各国人民的钦佩和激情。” 但是斯诺没能写出长征的全过程,他有个遗愿:“总有一天会有人写出一部这一惊心动魄的远征的全部史诗。”这一天一直等到一九八五年十月,这一人便是哈里森· 索尔兹伯里。像斯诺一样,在他眼中“长征是一篇史诗。这不仅是因为纯朴的战士及其指挥员们所体现的英雄主义精神,还因为长征实际上成了中国革命的熔炉。它锻造了在毛泽东的领导下打垮蒋介石、夺取全中国的整整一代人和他们兄弟般的革命情谊。”他在书中还写道:“它将成为人类坚定无畏的丰碑永远流传于世。阅读长征的故事将使人们再次认识到,人类的精神一旦唤起,其威力是无穷无尽的。”

长征的精神的光芒永远闪耀着,但也永远褪不去那血腥的悲壮,那饥寒的艰苦,那亲友的生离死别。长征就是一部红军艰苦斗争的史诗。长征的斗争不仅仅是与国民党战略战术、枪林弹雨的斗争,与大自然冰天雪地、草地沼泽的斗争,与饥寒劳累、人类极限的斗争,更关键的是共产党内部领导人与领导人一种方针政策与另一种方针政策之间的斗争。毛泽东与张国焘两种路线的分歧至少造成了四方面军五万人的损失。足见最后一种斗争关乎红军内部的团结,关乎革命道路的选择,关乎国家和民族的命运。

哈里森·索尔滋伯里是优秀的记者。1984 年哈里森·索尔滋伯里以七十六岁高龄和自己七十岁的妻子及好友用了 74 天时间沿当年的红军长征路实地考察。“只有亲身走过这段路程的人才能以现实主义的方式描绘出长征中的战斗和艰难困苦——特别过雪山和草地。”索尔兹伯里以他的热情,坚持,努力完成了《长征》,完成了他多年的素愿。他让我感受到了一位记者的职业精神,一位外国友人的关切之情,一位老人的热情执着。哈里森·索尔滋伯里在某些程度上可以说是不幸的,因为他不能直观感受那个时代,直接询问那些主角。这是他写《长征——前所未闻的故事》的艰难之处。然而庆幸的是虽然长征已过去了半个世纪,一些叱咤风云的人物已经逝去,但是还有一些人仍然活着,他们是长征最鲜活的历史。

不仅仅感动于索尔滋伯里的记者精神,也佩服他采写能力。在采访前,他做足了功课,在北京查找长征的资料,咨询专家,比如中国军事博物馆的馆长、长征历史专家秦兴汉将军。在北京他还对幸存下来的高级将领、党的重要人物及其遗孀进行“旋风式”的采访。在重走长征的路上,他采访仍然健在的老红军,曾经摆渡过红军的老船工等等。并且把这些数百次采访以及从文件和档案中搜集来的庞杂的资料有机的组合在一起,详略得当。在叙述长征的主线中,适当的嵌入背景资料,不失时机的把目光拉回现实的中国,精妙的摆出历史事实和现实状况,发人深思。叙事总体基本客观平衡,能看出其对中国红军长征的敬意和肯定,但是没有煽情的言词,并且很客观的写到了一些负面的事实,比如写到了红军俘获传教士,地主的上了年纪的亲人以威胁交赎金,但是他们经受不住长征的艰苦,导致死亡。并且写作态度认真严谨,多达六十多页的注释不仅注明了引用的出处,历史资料的详解,甚至还包括出于哪段采访。最为难得的是作为外国的记者,他深谙中国历史文化,社会状况,能从更深的层次理解长征,并把它付诸笔端,让更多的人了解长征的故事。

这陡然间的转变,让我无法接受。仿佛一架经历了狂风暴雨的飞机终于成功的完成了一段航程之后,在下一段航行的开始便从内部开始暴乱,不得不迫降。那一段历史的主角竟然以这样的结局退出历史的舞台。很难有人说得清为什么。幸好,不倒的小平爷爷还在,中国,再次起航。

索尔滋伯里说长征也是党内一路斗争的征途,这之后党内的斗争依然存在。历史给出了党内团结的结果——长征的胜利,也给出了党内恶性斗争的结果——文革的破坏。党内必须团结,才能团结大众,正确引导大众。长征中那种摒除矛盾,精诚合作,生死与共的精神必须回来!我们要让这种精神融入血液,让我们血肉相连的同胞团结一致,继续长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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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的读书故事

全文共 1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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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没有书籍,就好像大地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如鸟儿没有翅膀。所以书籍使我们生命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是世界上唯一不会腐朽的东西。

我是一个名副其实的“书虫”,对家里最感兴趣的就非爸爸那黄褐色的大书柜莫属。书柜里装了很多书,我拿不着,就踩着椅子拿。不料,书没拿到,反而摔了一个大跟头。从那以后,爸爸不准我一人拿书,只能叫大人帮着拿。时钟三兄弟整天你追我赶的,时间一下子就过去了。转眼间,我上六年级了,可是我跟书之间的感情却历历在目。

我的读书故事之——喜

一年级的时候,我天天都读爸爸书柜里的书,直到我把书都差不多读完了,爸爸就带我去了书城。那次,我和爸爸买了很多很多的书,有《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屋顶上的小孩》、《城南旧事》等等,各种各样的书籍应有尽有,都可以堆成一座“小山”了。我高兴的一蹦三尺高,整天都把书捧在手心里,爱不释手。我上哪儿都带着书,逛街、旅游,甚至睡觉都要把书放在枕头底下。没过几周,爸爸就会带我去一次书城。每次去书城,我都会去汲取书的“营养”。书,可以提高我的写作能力、丰富我的想象力和获取一些课外的知识。

我的读书故事之——怒

一天,我全神贯注地在课桌上看书,一位同学向我借书,我毫不犹豫地把我那本《城南旧事》借给了她。几天后,我来取书,却看到那本书已经损坏了。书上的一层薄膜被撕了一半,书中的页数已经不完整了。当时我看到这一幕时,气极了。真想把那位同学的书也撕了。那位同学看到我很生气,就对我说:“对不起,我会帮你补好的。”听到这话虽然还是很愤怒,但是还是觉得她说了应该能做到。于是让她把书带回家去补好。后来,她真的把书补好还给了我,虽然书上有些粘补的痕迹。

我的读书故事之——哀

偶然有一天,我在书店的书架上发现了一本《蓝色的海豚岛》,一看到这本书的书名,我就被吸引住了。我不假思索的掏出了三个月的零用钱买下了它,我走到了公园的石凳上津津有味的看着。看着看着,肚子自己叫唤起来了。不过高尔基说过:“书中自有面包在”,我立刻感受到书中的知识填充了饥饿的肚子。我把书里的营养当作午餐,这比真正的午餐更有“味道”。渐渐到了下午,到了该回家的时间,正准备回家,忽然看见一位老人没站稳,上前扶了她一下,然后就回家了,直到回到家里了才发现书还放在石凳上,等回到原处的时候,书早已不见了踪影。

我为失去了一位良师益友而感到哀伤。

我的读书故事之——乐

我从开始认字时,就开始拿书玩。后来认识很多字的时候,就开始看书。我读书的时候速度很快,爸爸就对我说:“不用那么着急,要细细品位书中的知识,会对你受益匪浅的。”后来,爸爸给我讲了毛主席“三温四复”式的阅读方式和“读得多,想得多,写得多,问得多”的习惯,在书上重要的地方画上符号。还买了一个小本子要我摘抄书中的好词、好句、好段和写阅读心得。

从一年级到六年级,我都一直坚持着,已经用了四个本子了。现在,我每遇到一本书,宛如一匹饿狼看见一块肉一样。“吞掉”那块“肉”,“咬碎”它的“骨头”,直到书中所有的“纤维”和“筋肉”成为我的一部分。

一天,我写的作文在《青少年报》上发表了,我心里乐滋滋的。这一切都是我自己的努力和书籍的“帮助”结合的成果,“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我享受着收获成果的喜悦。我暗暗下定决心下次还要发表。

我的读书故事里有喜怒哀乐,我认为书籍是培育我们的良师,无需鞭答和根打,不用言语和训斥,不收学费,也不拘形式!!我可以发自肺腑的说一声“我爱读书!没有书的灵魂是不完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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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的读书故事

全文共 8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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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伴我成长至今,让我获得许许多多的知识,许多书中的人物和各种各样的动物,给我的生活增添了无限的乐趣。有机灵的蜘蛛夏洛;有可怜的小猫杜威;还有懂事的孩子姚果粒,这些从小陪伴着长大的一本本书,犹如春雨点点滋润着我。书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没有了书,生活就感到枯燥无味;没有了书,生活就没有了乐趣,我再也开心不起来。

我从小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书是我的良师益友,也是我的最爱,书对我来说,就像鱼儿离不开水一样。近来摆放在书柜里的书我都看过了,今天星期天,做完作业再想找本书看看,结果找了半天也没找到。我决定自己去书店买书,便拿着平时节省下来的零花钱,兴冲冲往书店走去……走到半路,只见天空乌云密布,而且响起了“隆隆”的雷声,一场大雨马上就要来临,我事先怎么没注意到。当我来到书店买了两本书正准备回家时,外面已经下起了倾盆大雨,老天真是的,早不下,晚不下,偏偏我回家时下起雨来了,我心里咯噔一下:完了,我忘带伞了!怎么办?我想,反正书店离家也不算远,我于是决定冒雨跑回家。我把刚买的两本新书小心翼翼地装进塑料袋,抱在胸前,冲进大雨往回跑。刚到家,我顾不上湿漉漉的自己,拿出抱在胸前的书,呀,完好无损!我开心地笑了。妈妈看见了我这个“落汤鸡”,连忙用毛巾把我身上擦干,边擦边怜爱地说:“真是个小书迷。”然后又给我换上了一身干净的衣服。刚换好衣服,我便迫不及待地拿起刚买的新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书本给了我生活的乐趣,还能教会我许多做人的道理。一次在家,我不小心把家中已存放多年的一只花瓶打碎了,当时,我急得快要哭了,怎么办?当我想到在一本书上看到的一个小故事:调皮的小华盛顿砍了爸爸的樱桃树,主动认错受到他父亲的表扬,这个故事也深深的触动了我的心灵。我也向爸爸妈妈认了错,爸爸表扬了我。后来爸爸还带我到古玩市场,让我挑了一只花瓶给他。我明白了做人要诚实,不虚伪,要有勇气承认错误,争取得到别人对你的谅解。

春暖花开,书就是芳香的花朵;夏日炎炎,书就是一阵阵凉爽的风;秋高气爽,书就是甜蜜的果实;寒风刺骨,书就是冬日里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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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的读书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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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这个词承载的是我童年的记忆。它对我来说,是一个神奇好玩的世界,也是一位教会我成长的良师益友;更是一颗散发出神秘美艳光芒的宝石,有无限的价值和财富。只是它现在静静躺在泥土里没被我们发现、挖掘……

在我小时候,总喜欢妈妈给我读那梦幻、美丽的童话故事,只要妈妈读完一个又一个的故事后,我会躺在床上,沉浸在刚才的故事情节中,不知不觉,我便睡着了,在梦里展开一段刺激、好玩的童话冒险。

在梦里,我看到了身世无比可怜的丑小鸭,看着它忍受着饥寒交迫,我不禁泪落如珠。可是你没想到,当它蜕变成美丽的白天鹅时是多么神圣、快乐!这让我明白了:在成长的道路上难免会遇到挫折,但只要我们勇敢面对困难,便会成为奇迹!

就这样,我对书产生了一种共鸣,从那以后,我便开始手不释卷的读书史了。

长大后,我便喜欢上了文学。每当从好友那借来自己喜爱的书时,我所有的烦恼都烟消云散了,我忘了外面的一切,专心致志的读了起来,常常是忘了吃、忘了睡,直到读完这本书后才从美梦中清醒过来,走在路上时难免会想起那美好的结局。

能快乐地从书中取知识,是最美妙不过的事了。周末,都会要求大人带我去书店里读书、买书,到书店时,我便像发现新大陆一般,这里摸摸,那里瞧瞧。所以,一本书,真像暗难为情随时想去就去的故地,带你继续去领略那儿的美丽……

于是,我发现了生命中那颗最珍贵的宝石——书。它带给我美好的童年回忆,也带给我爱和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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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的读书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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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的时候,知道了许多问题的答案,懂得了许多道理。比如:我从《十万个为什么》里知道了月亮为什么一会儿圆,一会儿弯。为什么呢?因为太阳照在哪儿,哪儿就圆。还有,我从《愚公移山》里知道了做事要下定决心,努力地干,才能干成等。

大家都说,书是知识的海洋,的确是。读书使我学到了很多知识,知道了很多信息。就拿语文书说吧,我知道了有些植物长得很快,有些则长得很慢;有的长得很高,有的却很矮。从品德书上得知,现代的通讯技术很发达,环境却很糟糕等。

现在,书已是我的好伙伴。我想只要我多读书,就能干大事。我的书已经装满了我的书柜,但是,我觉得这肯定还不够,因为,世界上的书多着呢!读也读不完。所以,我都是捡着最有用、最好的书看。

而且,我发现学习的知识其实都是从书上来的,学习知识离不开书,所以,其实我们每一天都在读书,而且是每一种书都读。仔细想想,书其实是你离不开的东西。不管你喜欢什么,书都能帮助你。不信你自己想想。

后来,我逐渐发现,生活其实也需要书,需要书为我们指南,为我们服务。

书是神奇的,我们时时刻刻需要书。所以,我们一定要勤奋读书,努力学习,创造美好的将来!

读书,会使我们的国家兴旺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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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经典故事-猴子捞月亮英语作文

全文共 11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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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 day,a little monkey is playing by the well.

He looks in the well and shouts,“Oh!My god!The moon has fallen into the well!”

An older monkeys runs over, takes a look,and says,“Goodness me!The moon is really in the water!”

And olderly monkey comes over.He is very surprised as well and cries out,“The moon is in the well.”

A group of monkeys run over to the well.

They look at the moon in the well and shout:“The moon did fall into the well!Come on!Letget it out!”

Then,the oldest monkey hangs on the tree up side down,with his feet on the branch.And he pulls the next monkeys feet with his hands.

All the other monkeys follow his suit.And they join each other one by one down to the moon in the well.

Just before they reach the moon,the oldest monkey raises his head and happens to see the moon in the sky.

He yells excitedly “Dont be so foolish!The moon is still in the sky!”

一天,有只小猴子在井边玩儿。

它往井里一瞧,高喊道:“噢!我的天!月亮掉到井里头啦!”

一只大猴子跑来一看,说,“糟啦!月亮掉在井里头啦!”

老猴子也跑过来。他也非常惊奇,喊道:“糟了,月亮掉在井里头了!”

一群猴子跑到井边来。

他们看到井里的月亮,喊道:“月亮掉在井里头啦!快来!让我们把它捞起来!”

然后,老猴子倒挂在大树上,拉住大猴子的脚。

其他的猴子一个个跟着,它们一只连着一只直到井里。

正好他们摸到月亮的时候,老猴子抬头发现月亮挂在天上呢。

它兴奋地大叫:“别蠢了!月亮还好好地挂在天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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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名人故事读书笔记

全文共 8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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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顿,是一位闻名中外的物理学家和数学家。他提出的力学三定律和万有引力定律,取得了划世纪的成就,突破了平凡的17世纪。把手表当鸡蛋烧、忘了客人的存在。这些牛顿的事例无人不知,自从读了《牛顿的故事》后,我收益非浅。 牛顿在一身中,把全身都投入到了科学研究当中去,从来不分心,和罗丹。这样的人一样,具有着全神贯注的精神,这种精神才会使牛顿成为17世纪的顶峰人物。 有人问牛顿为什么能取得如此大的成就?牛顿说:“如果我看得比更远,那是因为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巨人?一开始,我以为,巨人就是那魁梧高大的身材,使你两眼忘不到头的人,后来,我知道我错了,牛顿所指的巨人指的是胡克、笛卡儿、伽利略、哥白尼这些在科学上有着突破性的人物,他们的科学知识,给牛顿的研究打好了良好的基础。在生活中,也是如此,我们学知识就是因为有了书本,有了身边朋友与亲人的劝告、教诲,才使我们拥有了巨大的智慧,我们就站在了教诲、劝告。的肩膀上,它们使我们更加出色。 牛顿还说过:“其实,我不过像一个在海滨玩耍的孩子,偶尔拾到几颗光滑美丽的贝壳。但那浩瀚的大海,却还在我的前面未曾被我发现。”从牛顿的这句话中,我明白了做人要谦虚,不要仅仅有了一点知识和智慧,就炫耀,真正的知识是没有边境的,有个成语不是这样说吗:学海无涯。知识是没有边境的,它大得无法琢磨,千万不能有了半肚子墨水就晃啊晃,其实根本没有分量啊! 看到牛顿有如此大得成就,是否忽略了他的童年?牛顿的童年,让你听了会觉得不可思议。牛顿出生是一个戏剧性的事情,伽俐略死于1642年,而牛顿出生也恰恰是这一年的万圣节,难道这就意味着牛顿有着伽俐略的才智?不是,小时侯,牛顿十分内向、老实,常常被人欺负。一个叫汤姆的孩子总爱欺负牛顿,牛顿因为愤愤不平,所以和他打了一架,这一架,是牛顿不甘屈辱的一架,他立下决心要让同学看看,他并不柔弱。我们也应该是这样,有一颗不服输的心,才会让自己更加前进,不服输,才会进取,会觉得要超过别人,不能柔柔弱弱,被别人比上了,也若无其事 。 牛顿这位17世纪的伟大人物,将永远永远印在我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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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历史典故之丝绸之路的故事

全文共 21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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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探险家、大外交家张骞在汉武帝初年做郎中时,匈奴中有人投降了汉朝,他们说敦煌(在今甘肃敦煌西)和天山当中有个月氏(rùzhī)国,恨匈奴,想报仇。汉武帝想跟月氏联合起来切断匈奴跟西域各国的联系。他下诏征求精明强干的人去联络月氏,张骞应征了。有个投降过来的匈奴人叫堂邑父,还有一百多个勇士都愿意跟着张骞一块儿去找月氏国。

公元前138年,汉武帝派张骞为使者,带着一百多人从陇西(治所在今甘肃临洮南)出发。陇西外面就是匈奴地界。张骞他们走了几天,终于给匈奴兵围住,做了俘虏,只好住在那边,一住就是十多年。别人都分散了,只有堂邑父跟张骞在一起。日子久了,他们说话、做事,跟匈奴人没有什么不同,匈奴人对他们的看管也放松了。

有一天,张骞和堂邑父带着干粮,趁着别人不留心时,骑上两匹快马逃了。他们要到月氏去,又不知道月氏在哪儿,只往西走。他们跑了几十天,逃出了匈奴地界,闯进了一个叫大宛(在今中亚细亚)的国家。

大宛在月氏北边,是出产快马、葡萄和苜蓿(mùsù)的地方。大宛是匈奴的邻国,懂得匈奴话,张骞和堂邑父都能说匈奴话。大宛人向国王报告,大宛王早就听到过在很远的东方有个中国,地方很富庶,吃的、穿的、住的讲究得没法说,金银财宝、绸缎布帛多得用也用不完,这会儿听到汉朝的使者到了,连忙欢迎。

张骞见了大宛王,要求国王派人送他们去月氏。大宛王就派人送张骞他们到了月氏。张骞见了月氏王,说汉朝愿意跟月氏联合起来共同去打匈奴。

可是,月氏王不想这样。原来月氏老王被匈奴杀了以后,月氏人立他的儿子为王。新王率领着全部人马和牲畜往西逃,一直到了大夏(今阿富汗北部)。月氏人打败了大夏,就建立了一个大月氏国,月氏王不想再去跟匈奴作战,只是很有礼貌地招待汉朝使者。

张骞和堂邑父在月氏住了一年多,没法叫月氏王去打匈奴,只好离开了月氏回国,经过康居(约在今巴尔喀什湖和咸海之间)和大宛,到了匈奴地界,又给匈奴逮住了。他们只好又在那边过了一年多。匈奴的太子和单于争夺王位,国内大乱。张骞同堂邑父就逃回来了。汉武帝见了十三年未见的张骞,拜他为太中大夫,封堂邑父为奉使君。

张骞还想再到西域去。他向汉武帝说:“我在大夏看见邛(qióng)山(在今四川)出产的竹杖和蜀地(今四川成都)出产的细布。大夏人说是买卖人从身毒(juāndǔ)——天竺(今印度)买来的。大夏在长安西边一万二千里。大夏人从身毒买到蜀地的东西,可见身毒离蜀地不远。我们要是从蜀地出发,走西南那条道儿,经过身毒到大夏,就不必经过匈奴了。”

汉武帝听了,打算用礼物和道义去跟这些国家联合起来对付匈奴。他再一次派张骞为使者,从蜀地出发,带着礼物去结交身毒。这次,张骞把人马分成四队,从四个地点出发,走了两千里地,有的给当地的部族打回来,有的给杀害了。往南走的一队人马绕过昆明,到了滇国(今云南南部)。滇国的国王原来是楚国人,很客气地招待使者,愿意帮助使者找道儿去身毒,但昆明人不让过,张骞只好回到长安。汉武帝认为这次在南方结交了一个从没听到过的国家,也很满意。

后来西域一带有许多国家看到匈奴被汉朝打败,就不愿意再向匈奴进贡、纳税。汉武帝趁这个机会,再派张骞去通西域。张骞说:“匈奴西边有个乌孙国(在今新疆)。皇上不妨先结交乌孙王,跟他和亲。乌孙以西的国家,像大宛、康居、大夏、月氏,就容易结交了。”

汉武帝派张骞为使者,拿着汉朝的使节,带着三百个勇士,每人两匹马,还有牛、羊一万多头,黄金、钱币、绸缎、布帛等价值几千万的礼物动身了。

到了乌孙,乌孙王出来迎接。张骞把一份很厚的礼物送给他,对他说:“要是大王能够搬到东边来,皇上愿意把那边的土地封给大王,还把公主嫁给大王做夫人,两国结为亲戚,共同对付匈奴。这对咱们两国都有好处。”

乌孙王请张骞暂时休息几天,自己召集大臣们商议商议。乌孙王和大臣们都害怕匈奴,商议了好几天,决定不下来。张骞就打发他的副手们拿着使节,带着礼物,分别去联络大宛、康居、大月氏、大夏、安息(古代波斯)、身毒、于阗(tián)(今新疆和田一带)等国家。乌孙王还派了几个翻译帮助他们。许多使者去了好些日子还没回来,乌孙王就打发张骞先回去,他借着送张骞回去,派了几十个人到长安去探看一下。

张骞带着乌孙的使者来见汉武帝。汉武帝见了他们已经很高兴了,又瞧见乌孙王送给他的几十匹高头大马,喜欢得了不得,格外优待乌孙的使者。

过了一年,张骞害病死了。又过了几年,张骞派出去的那些副手们都带着各国的使者陆续回来了。汉武帝非常高兴,他知道了西域有三十六国,他们害怕匈奴,只好把自己的奴隶和财富交给匈奴。这会儿汉朝跟这些国家交好,他们不必纳税,都很很乐意地跟汉朝结交。

乌孙王不愿意搬到东边来,汉武帝就在那边设立了两个郡,一个叫酒泉郡(今甘肃酒泉),一个叫武威郡(治所在今甘肃民勤东北)一年到头有官员和兵士守卫着,不让匈奴南侵。

汉武帝派张骞出使西域。西域三十六国都知道张骞心眼好,够朋友。因此,在很长一个时期,汉朝和西域的友好关系就建立起来了。汉朝从西域那边得到了高头大马、葡萄、苜蓿、胡桃、蚕豆、石榴等几十种物产;西域各国从中国得到了丝和丝织品,学会了耕种、打井和炼铁,发展了生产。张骞走通西域的这条路促进了中外文化交流,后来人们就叫它“丝绸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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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的读书故事作文

全文共 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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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格外晴朗的星期天,我在家里闷得慌,就给妈妈打了个电话,问妈妈我应该干什么呢?妈妈说:“你没事干去图书馆看看书去吧”。

我来到图书馆,心想我喜欢看什么书?应该看哪本?我转过来转过去,左思右想。哎,过了好大一会儿,我总算找到我喜欢的一本书了。这本书的名字叫《西游记》,这个书名一定会有很多人熟悉吧,可是我就不怎么熟悉它,那我可要从第一页开始好好读。

哦,原来是这样!一页,两页,三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我的腰真酸呐,不得不趴在桌子上读。我越往后看,就越想看看后面的。我看得真是津津有味,如痴如醉呀!有很多在书馆的人都夸我呢,我谦虚地说:“这有什么啊,我们是小学生,我们就应该多读一些课外书的。”

一天,两天,我只要一有时间就在图书馆读书,除了读《西游记》,我还读了《爱的教育》、《笑猫日记》、《小学生获奖作文大全》……还读了很多很多呢!

通过这样的阅读,我才知道了读书是一件多么有乐趣的事情,我们应该多读书,这样才能长见识,长大以后才能有出息。同学们,吃饭很重要,读书也很重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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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勤奋读书的成仿吾名人故事

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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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仿吾是我国当代著名作家。他4岁开始读书,记忆力很好,他的祖父很喜欢他。其实,祖父更喜爱成仿吾那自觉的学习态度。每天,他黎明前就自行起床,在高脚油灯下朗读古文,早饭后又写字、作文。这些好习惯,直到晚年,他还坚持不懈。8岁时,他每天步行20多里,到一个设在祠堂里的私塾去读书,朗读、书写、背诵,成绩优异,10多天就练写一篇文章。10岁时,他到离家80多里路的西门书屋上学。西门书屋全校有七八十个学生,年龄最大的20多岁,成仿吾最小,学习成绩却在众人之上,是西门书屋就读学生中的佼佼者。12岁时,为了获得更多的知识,成仿吾执意一人到县城去读官办小学,后来因病才辍学。

13岁时,成仿吾的母亲戴氏病逝。大哥成劭吾回国奔丧。料理完丧事后,就带着成仿吾前往日本读书了。哥哥一人的公费,供兄弟两人留学之用,生活自然十分艰苦。但仿吾的学习却更勤奋了。他学外语总学在别人前头,一天能背熟100多个外语单词。成仿吾先在名古屋第五中学上学,不到一年,就完全掌握了日语,说、读、写,样样都很自如。同学们学日语时,他已经开始学英语了。同学们学英语时,他又学德语了。经过一生的艰苦努力,最终,成仿吾精通了日、英、德、法、俄5种语言。后来,郭沫若在《创造十年》里就非常赞赏地说:“他很有语学上的天才,他对于外国语的记忆力实在有点惊人。”在古诗词方面,郭沫若又说,成仿吾“到日本时年纪很小,但他对于中国的旧文献也很有些涉猎。我们在冈山同住的时候,时常听见他暗诵出不少诗词。这也是使我出乎意外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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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现代名人读书小故事

全文共 2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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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身健即是福,种树开花亦是缘。”好一个读书人,好一片读书的心境。从古到今有很多关于名人读书小故事,下面为大家分享了现代名人读书的小故事,欢迎大家阅读!

鲁迅在“三味书屋”

鲁迅小时候非常淘气。一天,镇里的戏台正在排戏,鲁迅听到外面的锣鼓声,便在家里坐不住了,趁着父亲不注意,他一溜烟儿地跑到戏台前看热闹。这时,戏台周围已经挤满了人。突然,热闹的锣鼓声停了,从后台走出一个人,对台下一拱手说:“哪位小兄弟愿意上台?我们让他客串阎王殿里的小鬼。”那些平时非常调皮的孩子这会儿却你推我、我推你地谦让起来。

“我来!”小鲁迅走上台去,让戏班的人画了个花脸,然后拿起一把钢叉就舞起来,戏台下马上响起叫好声。他得意极了,舞得更得劲儿了,小伙伴们都非常佩服他的勇气。

鲁迅12岁那年,被父亲送进了一所叫“三味书屋”的私塾就读。初入学时,鲁迅对百草园中的那些小精灵非常感兴趣。他在园中想起古人东方朔说过有一种虫叫“怪哉”,用酒一浇,便会消失不见。鲁迅非常想知道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便悄悄地问私塾的先生:“先生,这‘怪哉’虫是怎么一回事呢?”

先生却板着脸,很不高兴地回答:“不知道!”

后来,鲁迅慢慢体会到学生应该读书,先生不喜欢学生问各种古怪的问题。于是,鲁迅开始刻苦读书。起初十分严厉的先生也开始喜欢鲁迅的聪明刻苦,态度渐渐和蔼起来。鲁迅为了勉励自己学习,制作了一张小书签,书签上有10个正楷小字:“读书三到:心到、眼到、口到。”读书时,他把书签夹在书里,每读一遍就从上往下盖掉一个字,读过几遍之后,就用默读来加深对课文的理解,用不了多久,他就能熟练地把课文背出来了。后来,同学们也都向鲁迅学习,纷纷制作“读书三到”的书签。

陈景润认真读书

陈景润小时候经常和哥哥姐姐一起玩捉迷藏。不过,陈景润捉迷藏时有点特别。他常拿着一本书,藏在一个别人不容易发现的角落或桌子底下,一边津津有味地看书,一边等着别人来“捉”他。看着看着,他就忘记了别人,而别人也忘记了他。

上学期间,陈景润酷爱数学。当老师讲解数学题时,他总是集中精神认真听讲。课后布置的习题他也认真去做。陈景润在解题的过程中得到了无限乐趣。数学是心智的比试和较量。陈景润对于解题,向来不吝惜时间和精力。陈景润不懂就问,别看他平时沉默寡言,但向老师请教时却毫不羞涩和胆怯。他的求教方式很特殊:看到老师外出或者老师从高中部到初中部去,他就紧追上去,和老师一起走一段路,并且一边走,一边问问题。

陈景润在福州英华中学读书时,有幸聆听了清华大学沈元教授的课。沈元教授给同学们讲了世界上一道数学难题:“大约在200年前,一位叫哥德巴赫的德国数学家提出‘任何一个偶数均可表示成两个素数之和’,简称‘1+1’的理论。但他一出生也没有证明出来,哥德巴赫带着一生的遗憾离开了人世,却留下了这道数学难题。长久以来,‘哥德巴赫猜想’之迷吸引了众多的数学家,但始终没有结果,并成为世界数学界一大悬案。”沈元教授把“哥德巴赫猜想”作了个形象的比喻,他把数学比喻成自然科学的皇后,把“哥德巴赫猜想”比喻成皇后皇冠上的明珠!沈元教授讲解的“哥德巴赫猜想”像磁石一般吸引着陈景润。

许多年之后,陈景润终于如愿以偿地进入了中国科学院数学研究所。1966年,他发表了《表大偶数为一个素数及一个不超过两个素数的乘积之和》(简称“1+2”),这在“哥德巴赫猜想”研究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他所证明出的那条定理震动了国际数学界,后来这条定理被命名为“陈氏定理”。

爱读书的陶行知

陶行知小时候十分聪明。他常到邻村叶家玩,看到厅堂里的对联字画,就用竹条在泥地上描摹。他到了读书的年龄,家里却无力缴纳学费,幸好有位秀才在附近开馆教书,很喜欢聪明好学的陶行知,愿意免费收他为学生。这样,6岁的陶行知就得到了接受启蒙教育的机会。9岁时,陶行知来到外婆家,外婆见他聪明伶俐,就把他送到吴尔宽先生的学堂伴读,陶行知这才正式入学。在那里,陶行知练出了一手好书法。启蒙教育结束之后,他便进入学堂,读四书五经。

10岁时,因父亲失业,陶行知只得半工半读。他每天砍一担柴,挑到城里卖掉后再去上学,每天往返20里,就这样学完了四书五经。这时的陶行知已深知读书对穷孩子来说是多么不容易,因此学习更为刻苦自觉。他听说距黄潭源村15里的小南海航埠头曹家,有一位满腹经纶的前清贡生王老先生在主持学馆,便前去求学。王老先生被他的诚意所感动,便免费让他伴读。

少年陶行知迫于生活的压力,不能一心读书,必须经常参加劳动。他有时替父亲挑瓜、挑柴进城出售,有时帮母亲挑水、洗菜。崇一堂校长见陶行知勤奋好学,便允许他免费入学。这样,15岁的陶行知进入了崇一学堂。由于基础扎实,他一入学就直接被编入二年级,毕业时,他的成绩名列第一。在崇一学堂读书期间,陶行知既学现代科学知识,又没丢下古典文学。因为家境不好,他向崇一学堂的同学借来唐诗选本,在吟诵之余将一本书工工整整地抄完了。还书时,同学的父亲问陶行知唐朝诗人中最推崇谁。他不假思索地回答:“杜甫和白居易。”并说::“杜诗沉郁有力,多伤时忧国之作;白诗通俗易懂,道出民生疾苦。”同学的父亲为陶行知有这样的想法而感到惊奇,他认为陶行知一定会有所作为。

后来,陶行知成为我国著名的教育家。

王亚南睡三脚床:

王亚南小时候胸有大志,酷爱读书。他在读中学时,为了争取更多的时间读书,特意把自己睡的木板床的一条脚锯短半尺,成为三脚床。每天读到深夜,疲劳时上床去睡一觉后迷糊中一翻身,床向短脚方向倾斜过去,他一下子被惊醒过来,便立刻下床,伏案夜读。天天如此,从未间断。结果他年年都取得优异的成绩,被誉为班内的“三杰”之一。

鲁迅嚼辣椒驱寒:

鲁迅先生从小认真学习。少年时,在江南水师学堂读书,第一学期成绩优异,学校奖给他一枚金质奖章。他立即拿到南京鼓楼街头卖掉,然后买了几本书,又买了一串红辣椒。每当晚上寒冷时,夜读难耐,他便摘下一颗辣椒,放在嘴里嚼着,直辣得额头冒汗。他就用这种办法驱寒坚持读书。由于读书刻苦,后来终于成为我国著名的文学家。

施洋搓脚夜读:

二七大罢工著名的工人领袖施洋,幼年家道贫寒,买不起灯油。村里有一座叫隆兴观的古庙,庙里点有一盏长明灯,他就在古庙里读书。冬季寒冷,脚冻得难受。起初他不时地站起来跺脚,后来觉得这样浪费时间,便削了一根圆滑的木棍,放在脚底下,一边读书一边来回用脚搓木棍,搓暖了脚,他又能安心读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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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的读书故事作文450字

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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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很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百科全书》。

那本书是爸爸从“万通书城”给我买的,里面有许多的动物和植物。有一天,我和爸爸在街上散步,爸爸看到了自己的同学,就站住一起说起话来。爸爸的同学的孩子,一见到我就特别害羞。这时,我想起了我的百科全书上面写的含羞草,只要用手碰到它的叶子,它的叶子就会缩起来……我明知故问,想考考爸爸:“您知道含羞草的老家在那里吗?”爸爸说:“新加坡。”“不对。”我摇摇头说。爸爸想了想,又说:“是日本。”“也不对。”“印度?”“还是不对。”“我猜不出来了,你告诉我吧。”爸爸无可奈何地求饶道。“好吧,我还是告诉你吧,是巴西。”我回答说。爸爸说:“原来是巴西呀,你怎么知道呀?”回到家里,我拿出《百科全书》,给爸爸展开含羞草的章节,书上说:只要用手碰到含羞草的叶子,叶子就缩了起来……

看完书,爸爸点着头说:“你真棒,这个知识我不懂,我输得心服口服。”

就这样,《百科全书》里的小知识,让我获得很多知识。让我更加喜欢《百科全书》,也让我更加喜欢读书,因为书里有很多知识和有趣的故事。我想,我和书的故事永远也不会画上休止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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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与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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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非常爱看书,我有许多读书故事

记得一个晚上的深夜,我悄悄地把一本《三国演义》藏在了被子里,

等妈妈睡着了我再看。我等啊等啊,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扭来扭去忍着不睡。“呼噜••••••呼噜••••••”妈妈终于睡着了!我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急切地读着。当我读到诸葛亮一下子借来十万只箭时,我大叫一声:“诸葛亮真厉害,诸葛亮万岁!”这时,妈妈醒了,她大声地说:“那么晚了还不睡,这本书我末收了,拿来!”我灵机一动,趁妈妈不注意,把《三国演义》藏在了被子里,说:“书不见了,我去找找!”妈妈忙说:“不用找了,快睡觉!”我等妈妈睡着了,又接着看,当我看到诸葛亮去世时,忍不住哭了。我哭了很久才睡觉。

书,是我最亲密的朋友。她给予了我知识,给予了我力量,给予了我灵魂。我在书的王国里快乐地生活着,读书已经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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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的读书故事作文450字

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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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我忠实的朋友,它永远在我的心里,徜徉在书的海洋里,我一路欢歌,快乐成长。

从海底拾取各种各样在拼音插图的童话书就成了我的精神粮食。年龄稍长,自然就开始了殖民扩张,从小学的《格林童话》到现在的《三国演义》,《水浒传》的都成了我征服的对象。一个个都被我折磨的残缺不堪,用大人的话就是书都被我看坏了,我迷上了读书

我看书已经“走火入魔了”,父母怕我不能自拔,从而影响学习,于是帮不了几条禁令:吃饭时不准看书;晚上睡觉前不能看书;上厕所也不能看书。我表面上是满口答应,可实际上依旧是我行我素:到小房间里看书;躲在床底看书;甚至于在被窝里用手电筒照着看书。到处都留下了我窃读的中继,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还是被父母发现了,尽管照单没收,尽管下了死命令,但我依旧是我行我素之至,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徜徉在书里就犹如走进书里,化身书中,与人物同喜同悲,徜徉在书里如同品味一杯浓香美酒,时间越长久,味道越醇厚,徜徉在书里我的心灵如秋风流水般沉静,我的生活是彩色云霞般绚丽,我的人生像天际划过的流星一样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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