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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惨世界内容读后感初三【20篇】

幸福就是春天看见第一抹绿色映入眼帘,感受温暖微风吹过发帘;是夏天看见骄阳四射百花盛开,坐在海边看潮起潮落;是秋天看见漫天红叶飞舞,拉着长长的影子在夕阳里散步;是冬天看见到处白雪覆盖,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悲惨世界内容读后感初三,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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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演义读后感高中作文800字

全文共 8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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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三国演义》一书,使我受益匪浅,于是写下这篇三国演义读后感。中国四大名着之一的《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着。《三国演义》刻划了近200个人物形象。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在三国中,我最佩服的人是关羽,他不但武功好,而且人也好。在跟曹操打仗时,他因带着二嫂,所以才假装投降。其实他还是一心想找到刘备,保护好二嫂的。等到他得到一匹“赤兔马”时,便立即骑着这匹“赤兔马”又去找刘备了。在山下遇见二嫂,他也不忘把二嫂带回去,真是一名当之无愧的好汉。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他不但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最强,一点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险。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伏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还有像凤雏:庞统、姜维、徐蔗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吴,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

这些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着成功。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要忠义,也应该要有诚信吧。如果一个人把现实生活中最为宝贵的诚信也丢掉了,那这个人还有什么呢?金钱、地位、官职?这些都是次要的。诚信是一个人的永久身份证,如果没有了诚信,大家都不信任你,而且又在你背后指指点点,你不会难过吗?这些又岂是金钱、地位、官职能弥补的?我相信,你也不想做一个缺点多的不胜枚举的人吧!所以,让我们打开诚信的大门,用我们永久的身份证去面对人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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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弟子规初三读后感

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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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十月,我们培新小学举行“书香校园”活动。老师不仅让我们认真学习《弟子规》,还要会背诵。回家后,我让爷爷帮忙找到《弟子规》这本书,每天中午,都坚持读一小段。

《弟子规》相当于我们现在的语文课本,是古代儿童的启蒙教科书,对现在的我们也有很大的启示。它让我们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如:讲孝顺、讲礼貌……书中写到“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我承”,这句话的意思是父母所说的、所做的,都是为我们好,我们应当听他们教诲,应虚心接受,不能强词夺理,让父母伤心生气。我清楚的记得一则公益广告:一个小男孩,吃力地端着一盆水,天真地对妈妈说:“妈妈,洗脚”。这则公益广告打动了千千万万人的心,它深深体现了小男孩对妈妈最真挚的爱。我更想到乌鸦反哺这个故事,连小乌鸦都知道孝顺父母,小时候听父母的话,长大了喂父母食物。而以前,父母让我做事,我总是推三阻四,或者找借口不能按时完成。现在想起来,真是非常后悔,以后我要变得勤快,父母叫我,立刻就能答应;长辈说我,我也能安安静静的听,让长辈们开开心心。

当我读到“出必告、返必面”时,我深深的感觉到,以前不管是我早上出门不打招呼,还是放学时迟迟不出校门,让父母在校门外焦急等待这些行为是多么槽糕。父母的心始终联在我的身上,所以我以后出门,不够有多么着急,也要和他们打一声招呼。放学不管有多少事,一定要及早出校门,让父母看见我都身影,不再为我担忧。

《弟子规》这本书对我的触动很大,

它告诉我学习中、生活中许多做人的道理,它还能教我如何做一个有修养的人。“百善孝为先”,我一定要好好学习《弟子规》里的话,做一名懂道理、讲孝顺的好学生,把中华文明的优秀品质传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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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拒绝浮躁的初三

全文共 9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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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躁作为现代人的一种流行病,是缘于人们觉得人生短促,世事纷繁,自己作为匆匆过客,必须活得紧张而又明白,才有意义,拒绝浮躁作文。然而,这种明白只能是自以为明白,其实是地地道道的糊涂。浮者,根基不牢也;躁者,耐性不足也。浮躁之人,由于对人生信念不明晰,(.)对生活真谛不了解,尽管整日忙忙碌碌,实际上还是莫名其妙。

从本质上来说,浮躁正是一种无所适从的生活状态。有人用浮躁一词来概括今天的心态世相,仔细想来,确是一针见血。君不见人世间有多少真善美被浮躁之人轻视,有多少价值观被浮躁之人错位,有多少清澈纯净的心泉被浮躁之人淡漠。浮躁,这个可恶之物,使多少人对虚荣、利益按捺不住,使人生失去根基,使人的激情退化,情感失态,缺失对美的追求。我们不能在告别物质贫穷的同时,走向精神的贫穷。因此,我们在建立物质家园的同时,必须注重建立精神家园,以达到物质与精神的平衡和谐。人们在红尘滚滚、物欲横流的现实中,一定要拒绝浮躁,审视本心,内守精神,崇尚文明,给心灵一片和谐滋润的绿地。拒绝浮躁,要做到三点:一靠正气定力。正气来自心正,心正则有定力。有了这种定力,面对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竞争激烈、信息爆炸的多元世界,面对诱惑多多的情势,就不会着急上火、神不守舍,甚至疲于奔命。任凭风浪起,任凭诱惑多,就是不走神,始终做到志存高远,淡泊名利,宠辱不惊,远离浮躁。二靠涵养静气。这是一种气质、一种修养、一种境界,

也是东方智慧之一。诸葛亮《诫子书》上说:夫君子之行,静心修身,俭以养傅。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这是诸葛亮激励后人的千古名句,每每读之,总是发人深省。在紧张的时空中,面对有形无形的压力,静下来,可使头脑清醒,深谋远虑,鉴天地之精微、察万物之规律,把握大势,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三靠知识支撑。知识是战胜愚昧的最有力武器,更是涵养静气的摇篮。无论多忙,都要及时充电,忙里偷闲,挤出时间,多读点书。越是博学的人,越是视野开阔,越是做事心中有底,主心骨不变。越是读书多、知识面宽广的人,越是气质高雅。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应该拒绝浮躁。大声地呵斥自身浮躁的本性,将其从自己的生活中革除是我们方该做的。浮躁存在于我们每个人的身上,拒绝浮躁就能够离成功更进一步;拒绝浮躁就能够使生命绽放;拒绝浮躁就能看见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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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名人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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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因为有了梦想,而拥有了生机;水因为有了梦想,而拥有了活力;我们因为有了梦想,就有了攀登的目标。我的梦想是当一名画家,可是我很担心梦想不会成功。那是因为,画画又苦又累,遇到困难,我最先想到的就是放弃,不免也就没有了信心。可读了《不可不知的世界名人故事》故事后,我便重拾信心,向着梦想迈出了第一步。

拿破仑想当将军,可他面黄肌瘦,连二等兵都不能胜任,当将军便成了天方夜谭。可他并不放弃,他这样说:“不想当将军的兵不是好兵。”为此他不断努力,自强不息,最后,成功当了将军。他永不放弃的精神成就了他。

我想到了教科书中曾学到过的布鲁斯王子,为抵抗外国的侵略,屡败屡战,最终胜利。这正说明了“有志者事竟成”的道理。我一直坚信,有梦就要坚持去努力,持之以恒就会成功。

我喜欢画画,已经坚持画了三年,每次我都会早早地来到老师家上课。老师会教我们许多画画的技巧,我总是一笔一画认真地学着。记得有一次,老师让我们画在听音乐的大白鹅。我们照着老师的临摹。我觉的画得很像,再和老师的一比,差远啦!怎么办?只能重画了。于是我拿起画笔,先打好轮廓,然后再细心勾线。就在这时已经有同学画好了,我有些焦躁不安,不是勾弯了就是勾错了。这时,老师看出了我的心思,一边教我画,一边语重心长地对我说: “画画需要细致和耐心,别气馁,你也能画出栩栩如生的大白鹅。”老师的话给了我坚持的动力。终于,一幅惟妙惟肖的画出炉了。为了早日达到老师的要求,我坚持每天练习,画纸用去了一袋又一袋,笔用去了一支又一支,我现在仍坚持在画。

读了《不可不知的世界名人故事》这本书,我受益匪浅,为梦想努力,最终到达梦想巅峰的拿破仑,成为了我的偶像。相信坚持不懈,梦想一定会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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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平凡的世界》读后感初中优秀

全文共 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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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你一定得看看!”老爸神色激动地把一本很厚重的书硬塞到我的手上。“什么嘛!”我瞥了一眼书的封面,《平凡的世界》没听过嘛!这么厚!书页都泛黄了,老爸是从哪儿搜罗来的啊!我不由怀疑地打量着老爸。但终于经不住他的要求,我犹豫着翻开了第一页,读了下,不一会儿便深深地沉醉于其中……

这部小说中的主人公们都极具个性。尽管只读了一小部分,但我就已经充分感受到孙少平、孙少安、润叶等的朴实与真挚。他们生活在不同背景的家庭中,也担任着不同的社会角色,他们有血有肉,敢爱敢恨,讲义气,重亲情。虽然身处黑暗但仍有对光明的向往;虽然身处于贫困但仍企盼着美好的未来;虽身处于平凡,但仍追求着似锦的前程。所以,尽管被禁锢于平凡的世界,平凡的家庭中,平凡的岗位上,他们也能演绎出不平凡的伟大。一口气读了几章后,我便深有感触: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社会背景发生了许多改变,困苦压迫着许许多多的农民及其子女。对于身为21世纪的我们来说,那个时代已经太久远了。没有生活负担的我们自然体会不到那时生活的酸涩。但透过这本书,我不由被那时的人们所感动。在那个平凡的社会上,有这样一群人努力着,演绎出不平凡的人生。现代社会亦是如此,在被那些所谓的条条框框束缚着的同时,我们不应该只是想着如何去冲破它,而是做好自己的本分,不断进取,乐观地生活。正如生长在墙缝中的野花一样,它并不去冲破墙角的抑制(它知道这么做是徒劳的),而是努力地生长、再生长,等到它长得比墙高时便会明白原来在墙角也一样可以开出最美丽的花,也一样可以欣赏墙外的景色,而且比任何人都要看得更清晰、更远。

在茫茫人海中,在平凡的世界中,你,会是那个不平凡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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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地心游记》读后感

全文共 9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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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乃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古至今,书一直是人们的充电机。我也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在我读过的书中有一本叫作《地心游记》,它的内容非常精彩,可以说它是我小学阶段读过的众多书中最爱的书之一了。

第一次目睹《地心游记》的“芳容”是在学校的操场上。那天学校老师请同学们上台自由推荐自己最爱的书,一位男同学上台介绍了这本书,说这本书是多么的好看,主人公黎登布洛克教授是他最崇拜的人。最崇拜的人?我的好奇心被激起了,仔细地看了一下封面,书面印刷简洁醒目,橙红两色相间,上面有四个大字:“地心游记”。字上方一个红色方框内是黎登布洛克教授正在探险。他惊讶的神情让我很想知道发生了什么。我暗暗在想,回家一定要让妈妈买给我。谁知学业繁忙的我竟然把这件事忘到了九霄云外,差点与《地心游记》失之交臂。

不知过了多久,在一个星期天,妈妈带我去新华书店看书,我意外的又发现了它的踪迹。在那一堆琳琅满目的图书中,我一下就看到了《地心游记》,它不仅是新课标必读名著,还是全国优秀畅销书。我如获至宝,立刻拿起它走向妈妈,告诉她我想买这本书。妈妈翻看了简介和目录,说:“嗯,这本书还真挺好的,但是它的版本很多,我们回家上网看看在网上买是不是便宜些。”我有些失望,但想想妈妈说的也有道理,就恋恋不舍地和《地心游记》道别了。回到家里,妈妈上网搜到了这套书,但因为网上显示在世界读书日当天买书有更优惠的活动,妈妈就说等几天再买。谁知后来和我一样“贵人多忘事”的妈妈竟把买书的事给忘了。可怜的《地心游记》又再次与我“擦肩而过”!

也许我和这本书有缘分吧!一天,我不小心把后排同学桌上的一本书给碰翻了掉在了地上,我捡起来一看,竟是《地心游记》,我立即激动地叫起来!再看看我心爱的书,感觉它是多么期待被我阅读啊!这次我不敢再拖延了,立刻写了一张小纸条放在了笔袋,晚上一回家就让妈妈赶紧给我买。妈妈满怀歉意,立刻下单了。第二天放学回家,一本崭新的《地心游记》就送到了我的手中。我赶紧翻开它,细细阅读。它果然不负所望,非常精彩。黎登布洛克带着他的侄子开启了一次惊心动魄的地心历险,虽然一路上遇到许多艰难险阻,但黎登布洛克教授凭着自身的智慧和勇往直前的精神把这些困难都一一克服了,并最终回到了意大利。我读了无数遍后现在几乎能倒背如流。每当我向别人推荐它时,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得到它时的不易,就觉得倍加珍惜。

这就是我寻找最爱的书的故事,你是不是也觉得有点神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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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说陪你到世界的终结的内容

全文共 5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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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1

安颜洛从小就是老师眼中的三好学生,家长眼中的乖乖女,同学眼中的乖女孩。待在自己的象牙塔中快乐、幸福的生活着。每天按照父母给她的计划,学钢琴、学书法、学绘画、学舞蹈,忙得不可开交。但她总是用微笑来面对,根据她的一句至理名言“笑一笑,没有什么事情过不了的。”她有一个一起长大的好朋友,叫沐雪颜。雪颜喜欢写文章,从小便因写文练得一手好字。她喜欢把感情寄托在文字上,按部就班的上学,没有像安颜洛那样。不过,安颜洛和沐雪颜都是性格比较内向的人,所以就很容易玩到一起。

“雪颜,我们要一直当好朋友哦!”

“洛儿,我会一直陪着你的。”

“雪颜,姐姐说过,好吃的东西要和好朋友一起分享的。所以,我所有的好吃的,都要留一份给你呢!”

“洛儿,这次钢琴考级,你一定可以过的,加油!我就是你强有力的后盾。”

“雪颜,我活得好累,每天都要学这学那的,真的好累。我都不想干了。洛儿,你要听你爸爸妈妈的话,你爸爸妈妈都是为了你好,再说,无论发生什么事,我都会在你身边陪着你,安慰你,为你加油的!

。”

安颜洛每当和沐雪颜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她最快乐的时候因为面对沐雪颜,她总能活出真正的自己。一个爱撒娇、爱耍小脾气、爱吵、爱闹的小女孩。安颜洛心里一直在想,除了爸爸、妈妈、姐姐外,沐雪颜就是她最重要的人。我以后要和雪颜一起去旅行,一起工作,一起找男朋友……..绝不和她分开。沐雪颜从遇到安颜洛的那一刻起,就在心里说,我要陪着洛儿到世界终结。ps:雪颜,这一篇是我边吃包子边喝水写完的。呼呼!

Chapter.2

还记得那年初见沐雪颜。

安颜洛四岁,刚上幼儿园大班,沐雪颜六岁,也在。“大家好,我是安颜洛,喜欢弹钢琴,以后请大家多多指教。”安颜洛带着自信而勇敢的笑容说。这是安妈妈教安颜洛说了六七遍的台词。当到沐雪颜时,“大家好,我是沐雪颜。我喜欢灿烂而阳光的笑容,希望以后与大家共同进步。”沐雪颜自信而坚定的说。随即,全班的自我介绍便结束了,因为沐雪颜是最后一个。当安颜洛看到沐雪颜的那一刻,她似乎便觉得世界上有了可以让她敞开心扉的人,不在于亲情,而是友情。安颜洛是幼儿园大班年龄最小的孩子,而且学东西特别快,每次的比赛、考试总是第一。因此被幼儿园的老师称之为神童。其实,安颜洛很认真的在学,只是别人不知道而已。沐雪颜是第二,她s们两个人总是一起学习。她和安颜洛自从那次自我介绍后,便与对方因为一个苹果而结为朋友.她们两个自此之后,每天都黏在一起,陪伴着对方走过了幼儿园生涯。

Chapter.3

还记得那曾经的小学——樱川小学。这座小学,是安颜洛和沐雪颜快乐的小窝。每年春天,学校里的樱花树都开了,洛儿和雪颜总会手牵着手一起去学校后山坡的树林里观赏樱花。这里是樱花树最多的地方,洛儿和雪颜总会跑到树林的最深处,躺在草地上,一起看着天空,享受樱花瓣并着阳光飘落在脸颊上的感觉。“雪颜,等我们工作后,再回到这里看樱花,好不好?”安颜洛突然灵光一闪说。“嗯,好呀!我们以后自己在这里再种一棵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樱花树。”沐雪颜开心的说。“雪颜,我们再在樱花树下埋两个许愿瓶吧!让它承载着我们的愿望,好吗?”安颜洛带着撒娇的语气。“洛儿,我答应你哦!”雪颜温柔的抚摸着洛儿的头。沐雪颜那时心里想的愿望就是能一直陪伴着安颜洛。安颜落的愿望就是可以和沐雪颜在一起。她们两个人的愿望就是这样的纯朴而又简单,不在利益,不在权,只在友情。在买许愿瓶的时候,她们都不许对方看,因为这是一个不能说的秘密。安颜洛总是感觉沐雪颜的笑容能够温暖她的心。

时间就这样在她们日益增长的感情中过去了。一天,安颜洛被她们班级里的一个男生欺负了。主要事件就是安颜洛在收作业的时候,那个男生和洛儿玩,结果就用翻盖手机屏在洛儿的脸颊上打了三下,安颜洛当时就直接被气哭了。因为从小到大,除了安妈妈以外,还没人打过安颜洛的脸颊呢。安颜洛当时很生气,把那个男生狠狠踢了一脚完全不在意自己的形象究竟如何。安颜洛是她们班的小淑女,出了名的脾气好。但第一次被人气的发飙。安颜洛的心中因为这件事而心里堵得难受,气得哭了好一会儿才好。沐雪颜那天因为生病而请假,否则依沐雪颜对安颜洛的疼爱,肯定会把那个男生狠狠骂一顿。雪颜后来知道这件事后,就一直骂安颜洛。“洛儿,你怎么那么笨呢。被人欺负了,你知不知道,我会很担心的,以后我教你练散打,以后要是再有人欺负你,你就给他双倍的奖励。”沐雪颜是出身于散打世家的,她们一家人散打都很厉害,她还得过全国青少年散打冠军呢。对于沐雪颜的关心,安颜洛觉得心里暖暖的。从小,安颜洛就被家人灌输,这个世界上你只能靠自己,靠别人是靠不住的。所有的事情都要自己解决的思想。安颜洛一直就是这样生活的,没想到沐雪颜会这样疼爱自己,把自己当作手心里的宝。沐雪颜从这件事后,就在心里暗暗发誓,她要保护安颜洛一生,不让她受伤害。

Chapter.4

因为梦见你离开,我从哭泣中醒来,看夜风吹过窗台,你能否,感受我的爱。等到老去的一天,你是否还在我身边,看那些誓、谎言,随往事慢慢飘散。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时容颜,可是谁愿承受岁月无情的变迁。多少人曾在你生命终来了忧患,可只有你一生我都陪在你身边。——前言

还记得我们一起买入初中。

安颜洛以全县第一的好成绩进入子衿中学,沐雪颜也以第二名的成绩进入。他们两个总是形影不离。无论是考试或比赛,她们两个总是第一、第二。别人都称她们为“洛雪二人组”。安颜洛很开心,一直有这么一个人陪着她,让她的世界不再孤单,可以与她一同前行,沐雪颜一直很努力的追上安颜洛,与安颜洛同在。一天,沐雪颜和安颜洛一同去送沐雪颜的哥哥---沐凌风去当兵。因为沐雪颜的关系,沐凌风从小便认识安颜洛。所以安颜洛也称呼沐凌风——凌风哥哥。凌风很疼爱洛儿的,每次洛儿跑到雪颜家,凌风总会带着安颜洛和沐雪颜出去玩。渐渐的,安颜洛对沐凌风有了依赖感,总会黏着沐凌风。“凌风哥哥,你到部队之后要写信给我哦。”安颜洛不舍的说。“嗯,洛儿

,我会的,你也是一样哦。”沐凌风带着淡淡的微笑。“哥哥,你在部队一定要照顾好自己,不要让我们担心。”,沐雪颜的眼里闪着泪花。“嗯。你们也一样。”沐凌风说完便踏上了远去的列车。那车,随即便开动了。沐雪颜和安颜洛在车开动的那一刻,都暗自流泪。坐在车里的沐凌风也流泪了。他心里想着“爸爸、妈妈、雪颜、洛儿,你们一定要照顾好自己。等我三年后退役回来,再来与你们团圆。洛儿,等我。”沐凌风其实喜欢洛儿已经九年了,从洛儿来他家找雪颜的那一天就是,他从一开始的心疼到现在的喜欢,这种情愫在他的心里已经扎根很久。他只是一直没说,因为他要等洛儿长大,等洛儿成年之后,现在的洛儿13岁,他17岁。等他三年后回来,在部队历练成为一个可以保护洛儿的男生。沐凌风走后,安颜洛一连几天都愁眉不展的,似乎感觉心里好像有一个缺口,在沐凌风走后久留了下来。在这个忧伤而明媚的三月,你从我单薄的青春里打马而过。穿过紫堇,穿过木棉,穿过时隐时现的悲喜和无常。

Chapter.5

距离沐凌风离开已经两年时间。安颜洛和沐雪颜也在读高二了,她们两个人的关系还是那样的好。高二文理分科,沐雪颜选了文科,因为她喜欢古典文学。安颜洛选了理科,她比较懒,文科要背的东西太多。与安颜洛分开后的沐雪颜,每次都是文科第一,安颜洛是理科第一。沐雪颜每天放学后都会等安颜洛一起回家,即使有时候的理科老师拖堂,她也会等。只是她瞒了安颜洛一件事情,就是沐凌风,每次寄给安颜洛的信,她都没给安颜洛,而是直接放在箱子里。安颜洛一直写信给沐凌风,跟他讲自己的心情,最近发生的一些事情。虽然现在是信息时代,可以上网聊,但安颜洛一直喜欢这种写信的方式,所以就一直写信联系。终于有一天,沐凌风给安颜洛打电话,安颜洛问他为什么不回信给自己,沐凌风说他每一封都有回,不过寄到家里了。安颜洛当时就明白了,原来是沐雪颜把信没给她。她跑到沐雪颜家里质问。“雪颜,你为什么不把凌风哥哥写给我的信给我,为什么?我讨厌你。”安颜洛生气的说。“洛儿,那些信被我、被我放在箱子里了。”沐雪颜支支吾吾的。“雪颜,你为什么不给我?为什么?为什么要放在箱子里?”安颜洛用质问的语气。“洛儿,因为我哥哥喜欢你,你还小,我不想让你太早就碰到爱情,这个东西很伤人的,我担心你会受伤,所以就没给你。”沐雪颜心疼的语气。安颜洛却在此刻沉默了,心里想凌风哥哥竟然喜欢她,这不可能吧?他不应该只把她当做妹妹一样疼爱吗?怎么会?怎么会呢?安颜洛同时也在想,她对沐凌风到底是什么感觉?是对哥哥的喜欢?还是对异性的喜欢?她想了好久也没明白。突然,听到一阵声音,好像是沐雪颜在叫她,“洛儿,洛儿,你没事吧!我是沐雪颜,你没事吧?”沐雪颜看着陷入沉思的安颜洛,焦急的问。“嗯,雪颜,我没事,只是太惊讶了!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安颜洛的眼眸中散发出天真的感觉。“嗯,可以,问吧。”沐雪颜感觉有点奇怪。“雪颜,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就是那个对一个男生的喜欢是怎样的?”安颜洛好奇地问。“洛儿,喜欢一个人就是一直想和他在一起,当回忆起你们两个在一起的画面时,你会很开心的,他的一举一动都会印在你的记忆中之中。”沐雪颜微笑着说。“雪颜,你可不可以把那些信给我?”安颜洛甜甜的笑容似乎让这个世界都变暖了。“嗯,我去取箱子。”沐雪颜在床底下取出了箱子递给安颜洛。安颜洛便抱着箱子回家了。

Chapter.6

当他回到家后,她把自己一个人锁在屋子里,坐在床上,一封一封的阅读沐凌风给她的信,看着看着,泪水布满了她的脸颊。

“洛儿,你每天都要好好吃饭,好好休息。不能再挑食了,那样对身体不好。也不许忙起来就忘记吃饭哦!”

“洛儿,凌风哥哥好想你,我今天学了格斗呢,以后一定会保护你的。”

“洛儿,我今天吃的是回锅肉哦,待遇好吧!你今天吃的是什么呢?不会又是土豆、胡萝卜吧?嘿嘿。”

“洛儿,这是我写给你的第一百封信,不知道你有没有长高一点、吃胖一点?凌风哥哥每天的生活都是千篇一律的,不过我今天当班长了。”

“洛儿,凌风哥哥知道你喜欢旅游,等我回来后,每到假期就陪你去旅游。好不好?”

当安颜洛看完这些信后,她的心中悸动不安,似乎已经停止。她知道凌风哥哥是真的喜欢她。她也明白了自己对沐凌风的感觉,就是对异性的那种喜欢。安颜洛想起这些年沐凌风对她的关心、爱护,心里甜滋滋的。她还记得八岁那年,她从早上到学校后就一直发高烧,沐雪颜请假把她带回了她家。因为那两天安妈妈出差去了,不在家。等到中午沐凌风放学回家后,听沐雪颜说她生病了,在沐雪颜的房间里,他急忙跑去,看到安颜洛昏睡的脸颊,心里很心疼。连忙问沐雪颜,她吃药了没?沐雪颜说吃药了。沐凌风的心就放下一大半,他打电话向老师请了半天假,然后就端了一盆热水,拿了一条毛巾来,把毛巾放在水里浸泡,然后拧干,敷在她的额头。就这样,来来回回。当她醒来时,沐凌风已经累的趴在床边睡着了。她想下床找点水喝,可是却把沐凌风惊醒了。沐凌风醒来就摸摸她的额头,说“幸好,烧退了。洛儿,你好点没?”她说:“凌风哥哥,谢谢你照顾我,我已经好多了。”他从此便更加依赖沐凌风。

一缕暖阳斜射进窗户,安颜洛也从回忆中醒来。她决定要和沐凌风在一起,她要去打电话告诉沐凌风——她喜欢他。安颜洛是一个说做什么事就会立刻去做的人,当即便打电话,当电话接通的那一刻,他突然很紧张,脸瞬间也变得红红的。“喂,凌风哥哥,我、我、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她的语气结结巴巴的。“洛儿,我喜欢你好久了呢!”沐凌风开心的说。“那我们在一起,,你当我男朋友,好不好?”他一个问句出来,沐凌风沉默了,在这一刻,似乎连针尖落在地上的声音都那样清晰。“你现在才15岁,等你成年后,我们再在一起吧!好吗?”沐凌风压住自己心中的迫切,用平和的语气说。沐凌风是想等洛儿长大,现在的洛儿还小。他害怕在一起会影响洛儿的学习。“凌风哥哥,那好吧!”你的用意我懂,所以咯,你在我18岁生日前要紧紧抓住我的心,不要被别的男生追走哦。嘻嘻。”安颜洛调皮的说。“嗯,我知道,我会努力的。”沐凌风微

笑着。“那,凌风哥哥,午安咯!”安颜洛随即便挂断了电话。现在的安颜洛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对于安颜洛来说,这似乎就是童话的开始,她的王子出现了。

Chapter.7

转瞬已到了大学,沐雪颜和安颜洛不出意料的在一所大学。安颜洛在这所大学认识了两个新的朋友。一个是唐亚轩,一个是陈晓落。她们四个人是一个宿舍的,同时也是死党。沐雪颜是武术冠军,安颜洛琴棋书画样样皆通,唐亚轩是恋爱专家,陈晓落弹得一手好琵琶,四人各有千秋。

据唐亚轩说,她从初中到大学都不知道有多少男朋友了,所以她们一有感情问题就找唐亚轩。每次总会得到解决。雪颜的白马王子也出现了,是尹木槿。听说雪颜和尹木槿是寒假才在一起的,因为她去旅游了,所以对具体的过程不了解。雪颜是先告诉他开头,然后直接说结局。凌风哥哥已经回来了,我们也在一起了。陈晓落是安颜洛的知音人,她们用钢琴和琵琶作了一曲初遇,纪念她们的友情。(ps;这篇小说就这样写完了,累的呀。现在是晚上:22:03,奋斗了四天。各位亲们,看完别忘给个评论。洛儿在此先谢过各位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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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平凡的世界读后感怎样写

全文共 6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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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遥的笔下,在平凡世界里,有一群敢于奋进,勇于进取的年轻人,他们是平凡的世界里的一点不平凡,代表了那个时代的声音。

孙少平是全书的主人公,是一个新时代有理想,有思想的青年。孙少平上学时,家境是艰苦的。高中时,每天吃不饱,穿不暖,但是生活上的艰苦,并没有使他失去面对生活的勇气,这个衣着不合体的高个学生,在精神上是富有的。他积极阅读,在学习的同时,也树立了初步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可以说是阅读使得孙少平变得和其他的人不一样,这不仅表现在他的处世态度上,也表现他的行为言语上。

孙少平有着乡下人勤劳朴实的一面,又有着知识分子肯学上进的一面。他的身份虽然在变,可是他的思想却一直没有变。相比较,现在的人,对于信念的坚持很容易就受到外界的影响而改变,我们其实都在社会或者是周围的影响下改变着什么。如果我们都能像孙少平一样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不放弃追逐自己的理想,执着于完成自己既定的人生目标的话,我想许多人的人生一定会比现在好上很多。

在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处理上,孙少平也能拿捏得当。在亲情上,他始终深知家中的疾苦,从不因为自己而给家中添加负担。在友情上,少平有一个的朋友——金波,他们都深深地了解对方,建立起了深厚的友谊。在爱情上,孙少平和田晓霞从相识到相知到相爱感动了无数人。

我一直在想,《平凡的世界》到底是什么地方吸引着我。孙少平的人格魅力,他的执着,他的爱情,无一不在牵动读者的眼睛。这也正是我们需要学习的,一个人吸引别人的是他的品格而不是外在的虚华或贫穷,无论怎样都不能丢掉人最宝贵的品格,要坚持原来的那份美好,即使出淤泥,也要不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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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写回忆往事初三

全文共 8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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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经历了许多事,多的我都想不起来,我到现在还记得我小时候2年级数学考试100分,英语考试100分,唯独只有语文考试没有得到100分最多才有93—94分,一天就写了4份,再上床睡觉,还有那时考试很少两三个星期才考一次,所以老盼考试,天天放学问老师明天考还考;第二天老师让我们写作文,我当时就愣了,因为我好不容易的一个星期的努力全白费了,最后,作文我只得了20分,满分30分,我之后再也没有复习过,但语文考的确比另外两科都高,但那都是另外的一件事,我当时总结出来了一个结论,平时好好上课听讲,下课好好写作业,只要这些做到了考试考好,并不难。

这是我回忆起来的另一件事了那时候在幼儿园上大班学钢琴,一开始特别容易,我特高兴当时天天练,但当我刚练半年时我就不想我就不想弹了,因为之后越来越难,而且我已经过了对这个事物新鲜劲了,我又去练长号当时五年级好不容易拼上了首席,我又不想吹了,最后在我爸妈的劝说下坚持了下来,我又总结出来了一个坚持不懈的结论。

我从回忆一下往事就可以总结出许多我现在的缺点或对我有用的知识,这不,我又想起来一件事情,那时发生有我大约三四年级的时候,但我,大概记不起来了,因为过了太久都快忘了。

那个时候我出去到一家咖啡馆去听三人的铜管音乐会,当时我还没吃晚饭,我记得我去点了一些马卡龙坐那里边吃边听,我旁边有一个孩子在玩游戏一点也不安静还有停发出杀杀的声音。后来被他的妈妈骂了一顿把手机给没收了因为那样影响别人去听音乐会,同时又是对台上人的不尊重,从这里我又总结出来了一点很有用的结论。

从这里所有总结出来的东西都很有用在学习中或者是生活中都对我的用处很多。

最后我想往事或许就是回忆一些我做过干过的事吧,可能往事这个词并不单指这一个含义,或许还有别的意义吧,至少回忆一次对我的帮助很大,同时也让我回想以前做过的一些笨事,对自己所做所为感到搞笑或愚笨。

除了这些事我还有一些事没有想起来,所以我肯定也没法写在这里了。不过我还在努力去回忆,俗话说不能半途而废,我也不能去想到一半就去干别的因为这样就不会想到一些小时候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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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哲理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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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男孩身世悲惨,六岁被生母所卖,五年后又因养父母生了弟弟而被抛弃。四处流浪,经常挨打使他变得冷酷无情。

到了少保中心,依然恶习难除,常用欺负同学的方式求得短暂快乐,发泄心中的怨恨。

男孩的自暴自弃让老师心痛,为了给予他更多的关爱,老师决定住在中心。但他却无视于老师的存心,反而更加怀念无拘无束的流浪生活。在决定逃离的当晚,落地时崴伤了脚。幸而被焦急寻找的老师及时发现,送往医院。

老师如母亲般彻夜不眠守护在病床旁,悉心的照料。男孩冰冷的心开始融化了,在打骂中成长的他,从未得到过一丝温暖。当老师为他泡脚、按摩时,终于忍不住扑进了老师的怀中,一遍遍地哭喊着「妈妈,妈妈……」

人间的至真至美莫过于这份爱,它可以温暖冷酷的心,唤回内心的良知,重新燃起本善的人性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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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全文共 1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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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我挺喜欢阅读课外书籍,尤其是一些具有励志意义的名著。在高中时,学校没有像大学一样丰富的图书资源,我们只能靠自己买书来看,可是实际上一本好书的价格是挺昂贵的,这让农村的孩子是望尘莫及。所以高中我也没看过多少书,只是利用了学校的图书阅览室看了杂志,报纸。

我记得上高中时语文老师强烈推荐我们看《平凡世界》、《百年孤独》,她是个有才华,学识渊博的老师,所以她在我们班甚至学校挺有权威。她告诉我们读这两本书会让我们受益匪浅,指导我们的人生、未来,就因为这样,我们班的许多同学纷纷买了这两本书来观看。我也偶尔向他们借来观看。《平凡的世界》展现的是一个自强不息的群体的奋斗史,体现出敢于和现实顽强抗争但又不时地屈从于命运的安排,在遇到困难时不时又灰心丧气,勤劳朴实,珍惜亲情友情,富有同情心,胸襟开阔,同时对生活充满理想和激情等积极的精神品质。正如书中所说的那样“人生时刻处于零公里处,那么要旨还在于我们不断的奋斗,并且将这种精神提升到生活所要求的那种高度”。

这一部伟大的巨著,解说了平凡和苦难,阐释了生活的意义。书中为我们描述了一个平凡的世界,一个黄土地上的世界。这里生活着一群世世代代面朝黄土北朝天的普通人,他们演绎着一幕幕生与死、贫与富、苦难与拼搏、世事变更的戏剧。我们当今社会的生活比他们不知好多少倍,然而,我们是怎么做的,我们是什么状态。所以作为现在的我们应该从中吸取精华,向他们学习,做有志青年。

读书的意义莫过于此,阅读书籍除了增强我们的学识,了解更多我们未知之事,最重要的是教会我们做人,教会我们生活。

愿望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现实生活中要去展现老一辈那种精神可能已经不太现实。我们有太多的束缚和无奈,如宿友都找到了女朋友而你没有时,同学都去聚会而你缺席时,别人都在狂欢而你却一个人静坐时,你还能从容的享受精神生活吗?尽管你不喜欢聚会,不喜欢唱歌,但是你别无选择。的确,这就是生活,有得有失。当少平得知小霞死亡的消息时他能接受吗?当少安收到润叶给他的那封告白时,他的痛苦你能理解吗?生活真如歌德所说的那样,我们每个人都在推着石头到达山顶,然后石头滚下来,我们接着把它推上去,周而复始。我们能做的就是尽我们最大的努力做好自己,尽量做到无愧于心,无愧于自己,无苦于家长,无愧于时代。

书中写到孙少平进入农村高中学习,渴望吃到乙等饭菜,他那不是因为嘴馋,不是太奢侈多么豪华的生活,他只是想像普通的农村家庭一样,过着平凡而有尊严的生活。看到这,我不禁觉得《平凡的世界》里的生活和我的现实生活有着太多的相似之处,但与主人公的经历比起来,我是多么渺小。

我也是来自农村的,我自小就和爷爷奶奶生活,从小就参与家庭劳动,为家人分担力所能及的事。我的家庭也十分贫困,在学习生活中也感到有一点自卑,我没有他们一样的家庭,我缺乏自信,我也不奢侈城里富裕人的生活,我也只是希望我有一个普通的家,读着《平凡的世界》,我能深刻的感受到他那种生活。

在慢慢的成长过程中,我得到老师,同学们的鼓励,支持,我感受到了温暖。20_年的高考,我的分数线达到二本,但仅是二本,我还是我们村的第二个二本生,他们为我骄傲,家人更是把未来寄托在我的身上。农村的他们不知道有研究生,博士,他们以为大学毕业就有了辉煌的人生,其实不然,现在的社会是竞争的社会,每年有几百万大学毕业生,竞争压力很大,但《平凡的世界》一书让我知道,人的命运一部分是人的性格造成的,一部分是自身素质造成的,一部分则是社会环境造成的,命运发展并非不可知的,关键取决于我们自己。

人生来是没有差别的,然而经过了不同的境遇和发展之后,人与人之间便产生了巨大的差别。而在这期间,对于人生的认识不同,对产生这样的差别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正如我们考到大学的时候,在学习方面,我们没有太多的差别。然而,经历了四年的大学生活之后,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又是何其巨大。宰相刘罗锅在和绅临终前对他说:“其实,每个人的结局,都是他自己一手精心设计的。”我们出生于贫苦的农民家庭——永远不要鄙薄我们的出身,它给我们带来的好处将使我们一生受用不尽;但我们一定又要从我们出身的局限中解脱出来,从意识上彻底背叛农民的狭隘性,追求更高的生活意义。首先要自强自立,勇敢地面对我们不熟悉的世界,不要怕苦难!如果能深刻理解苦难,苦难就会给人带来崇高感。如果生活需要你忍受痛苦,你一定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才能走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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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跌倒的初三

全文共 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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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是一场人生的旅途,布满荆棘,梦想中的那座美丽城堡,伫立在荆棘中,被大片的绿色掩着,显得那么朦胧。在成长的旅途中,少不了迷茫,少不了彷徨,我们在一次又一次的跌倒和爬起中努力登上那富丽的城堡,将会成为人生的赢者。

我从小生活在父母的呵护中,享受着父母无微不至的关爱。爸妈就像是温暖的港湾,我不敢眺望远处那一望无际、波涛汹涌的大海。

我很小的时候,便热衷于舞蹈。每天早上起床都会回顾和练习上一节课老师所教的动作。那次,我刚学会了一段芭蕾舞,便又蹦又跳地跑到叔叔阿姨面前炫耀一番。我沉静于优雅的动作中,踮起脚尖,翘起芭蕾手位,望着大家投来赞赏的目光,不禁骄傲地昂起了头,像极了一只自豪的白天鹅。我正快乐地转着圈时,突然脚一扭,整个人跌倒在粗糙的水泥地上,腿和手臂都破了皮。我鼻子一酸,泪水在眼里打转,第一反应就是望着妈妈,习惯性地向她伸出了手。

一秒,两秒,三秒,妈妈竟然出乎意料地无动于衷。周围的阿姨要来扶我,妈妈却无情地制止了他们,望着我严肃地说:“自己爬起来!”我的心情一下子跌到了低谷,望着缓缓流出的血,我不禁流下了眼泪。一秒,两秒,妈妈还是没有反应。我委屈极了,一串串眼泪潮水般地涌出眼眶,我再也忍不住了,放声大哭。

只见妈妈转过身进了房间,连一个回头都没有。于是,我只好停止哭泣,用牙咬住嘴唇,紧皱着眉头,用手撑着地面,努力让自己站起来。起来后,我手扶墙壁,先迈出一只脚,脚尖轻点着地,再将重力向前倾,另一只脚再小心地迈出去……我还是可以站起来的!最后,我在一番努力下,拍拍灰尘,一拐一拐地向前走去。顿时,我心中那股委屈与胆怯渐渐淡去,代替的是坚强、勇敢的喜悦。原来,战胜困难并不是我想的那么艰难。

那一刻,我学会了克服挫折,学会了笑着爬起,心中的小宇宙瞬间强大了许多。在之后的成长旅途中,我也经历了不少困难,碰到了不少绊脚石——竞选失败、受到批评……它们不断地向我涌来。面对一次又一次的彷徨,一次又一次跌倒,我告诉自己:爬起来,胜利就在前方!我成长着,慢慢离开从前那温暖的港湾,勇敢地驾驶着帆船航行在一望无际的大海上,去迎接每一天新的挑战。

成长是一场人生的旅途,磕磕绊绊必不可少,就让我在跌倒中成长,扬起生活的风帆,穿过重重迷雾,去触摸那最耀眼的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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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孤独的世界高中

全文共 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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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的家乡在今天的重庆市封都县,母亲的家里很贫穷,在母亲很小的时候,就被送到重庆市的一个银行老板家里去帮佣,母亲在重庆度过了她的童年和青年时期,因此,封都老家对于母亲来说,只是一个出生地,一个符号,一个记忆,一个概念上的“家”。

我从来没有听到母亲提起我的外公外婆,我也没有敢问起这事,我估计连母亲自己都说不清。只是在我小的时候,听母亲提到过她有两个哥哥,一个哥哥很早就出去当兵了,母亲曾经到处打听过这个哥哥,没有找到。另一个哥哥在家乡,几十年后,当母亲千方百计的和家乡取得联系,家乡的这个哥哥也早已经离开了人世。

记得我还在母亲身边的时候,母亲经常对我说:“要是能够找到你大舅该多好啊!”,可见,母亲对大舅很是想念。母亲还说:“要是老家还有亲人,妈妈一定带你回老家,带你去看封都鬼城,妈妈带你从重庆坐轮船,过三峡到你爸爸的老家武汉”。说这些话的时候,母亲的表情明显流露出对亲人的的渴望,对家乡的眷念。

特别是年龄大了以后,妈妈和所有的老人一样,希望落叶归根。可是,当我有能力带母亲重返故里的时候,母亲的身体已经经不起长途劳顿了。但母亲经常一个人独自坐在门前愣神,我从母亲忧郁的眼睛里,读出了母亲的孤独,每当这时候,我的心情也特别沉重。

1994年母亲去世了,由母亲带我回家乡乘轮船,过三峡到武汉的愿望再也不能实现了,每每想到这些,我心里就特别难受。为了了却母亲生前的宿愿,1999年我和老公领着女儿,从重庆坐轮船专门去了一趟封都鬼城,我双手捧着母亲的相片,站在封都县城的大街上,心里默默的对母亲说:“妈妈,我们回来了,您睁眼好好看看,您的家乡是不是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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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平凡的世界小说读后感写作模板

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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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平凡的人都有一个不为人知的不平凡的世界,每个平静背后都有激情澎湃。这个寒假,我开始读路遥的《平凡的世界》。

路遥的这部小说是围绕着孙玉厚一家展开的。这个家里,年龄最小的是兰香,她从小就十分懂事。上小学时,别人家的孩子穿的是一件件新衣服,而兰香穿的是破破的旧衣服。虽然如此,她却从不向家人要新衣服。因为她知道,这个家实在是太穷了。每当家里有一些好吃的,她也总是找借口躲得远远地,她要把好吃的留给年迈的奶奶。

兰香不仅懂事,而且十分勤劳。当她还只是一个七八岁的孩子时,每天放学回到家,她就会提起她的小篮子,到山坡上拾柴火。她年龄小,拾的少,但每天拾得柴火也够妈妈烧两锅哩。兰香还是个聪明好学的孩子。小时候,她的爸爸和哥哥们围在一起算账,她在旁边看,一口就说出了答案。课堂上,兰香的数学老师写了一黑板的数学题,刚写完,兰香就站起来说:“这道题等于零。”

兰香只是书中的一个人物,还有许许多多的让我十分感动的人物。有吃着黑馍配雨水菜汤却仍然坚持学习的孙少平,有十三岁就扛起家庭重任的任劳任怨的孙少安,还有润叶、金波、田晓霞……他们青春的勇气给了我非常大的触动,我们拥有如此美好的生活环境,又怎能不好好珍惜,好好学习呢?

我是一个平凡的小学生,我要通过自己不断的努力,在平凡的世界中不断知难而进,努力执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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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平凡的世界读后感心得体会1000字

全文共 10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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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著名作家路遥之手的这部小说,自问世以来影响了几代人。

在这平凡世界之上,有多少平凡人在过着自己平凡的生活,为了生活奋斗。上世纪七八十年代,黄土高坡上有这样一群有志青年,谱写着自己的生活篇章。它们有着自己的追求,一代代年轻人从这里成长起来,有的像自己的父母一样,继续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生活,有的为了改变命运去上学,去打工,去创业,使平凡的人生不再平凡。

书中的主人公孙少平,从小就饱受苦难,吃不饱穿不暖。高中念书时,只吃得起一份“丙菜”——萝卜辣子汤和又硬又干的黑窝头。他也曾因为家里的贫穷自卑过,但他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努力学习。

当时的学校是半天劳动半天学习,书籍贫乏,年幼的少平认为这样自己学不到什么。于是就在闲暇的时候,四处找书看,他不断吸取着课外书籍中的知识,提升自己的文学品味。他还从朋友田晓霞那里借来《参考消息》,遍览国内外大事。他和晓霞共同讨论国家政治,海阔天空地发表自己的高谈阔论,以求精神上的慰籍。

高中毕业后,同学们各奔东西,晓霞考上了大学,前途一片光明。而少平成了一名揽工汉,身处社会最底层,干最苦最累的活。这两个人似乎不相干了,但是他们突破了社会阶层,将友情发展为爱情。晓霞毕业后成为了一名记者,而少平成为了一名煤矿工人。社会地位的巨大差距没有拉开他们心灵的距离,他们约好了回乡,但好景不长,命运跟他们开了一个残忍的玩笑,晓霞在一次水灾中为救人而牺牲了自己年轻的生命!少平也在一次矿难中受伤,留下了一道难看的疤痕,而更深的疤痕刻在了他心上,他失去了最亲爱的人。

书中还有其他的人物,他们生活在同一个时代,忍受生活带来的苦恼,同时用自己的力量去改变生活。

命运,多么沉重的两个字。许多人认为,命运是老天爷在出生时就安排好了的,无法更改。另一些人认为,命是一定的,但运就不一定了,它可以更改。就像少平,他不愿当一辈子贫农,毅然离开家乡,哪怕是从最卑微的工作开始,他也从没有低看过自己,在挣命般的劳碌苦涩中不忘本真,追逐光明,坚信梦想。他的哥哥少安,在祖辈生活的乡村,办起了烧砖窑,凭借超人的辛劳付出,收入滚滚而来,改变了他们家的命运。

生老病死的自然规律是不可逆的,但命运是可逆的。在贫穷面前,要动手创业。改变命运,就是最好的解脱。就像书中的每个人一样,我们应向命运的不公发起挑战,主动去改变。

平凡的世界注定不平凡,什么事都将发生,而生活在这世界中的我们,就一定要勇于奋斗,挑战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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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路遥平凡的世界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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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世界》是由作家路遥所著,这本书分三部,分别是__时期、责任制初期、80年代之时。里面的人物被他写的平凡而又不平凡,不平凡而又平凡。

话说在书里的创业人士中,最拔尖的就是孙少安。他是一个要么不干,一干就要干到极致的人。在一开始上学时,次次考班上前几名。后来干活时,是一个经验丰富的庄稼人,他当生产队长时,次次都是成倍的收获,干了几十年活的老农,都佩服地五体投地。后来,他把握时代的潮流,开办砖厂,几经风雨,最终年赢上万元。

他很为双水村的人着想。在大家都吃不饱饭的情况下摸索着把土地分产到户,为的是百姓能有更多的盈利。扩大砖厂规模,是为了添加劳动力来劳作,使得他们能收获一些化肥钱和饭钱,更让双水村的那些闲人可以有工作,也能为家里做出些贡献。另外他和少平用积蓄和自己的砖盖起全村最美观的砖窑,改善了父母的生活条件。

他最值得我敬佩的是那百折不挠的精神。土地分产到户后,遭到了舆论压力可想而知。但他不放弃,等待时机的到来。第二次开厂,一窟砖的技术问题导致整体工厂倒闭,舆论压力更大了,几千元的工钱付不出来,一万元贷款的利息像雪球越滚越多,但他经过几番努力,从泥潭里走了出来,走向了事业的巅峰。

从他身上,我知道了:人生中,你会遇到很多困难,但要努力想办法去应付,因为办法总比困难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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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红楼梦》读后感

全文共 9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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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捧一本《红楼梦》,不自觉地嘴里就念出了这些话“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可偏偏是这些荒.唐言,道出了多少人的辛酸苦辣。

初读红楼梦,我处在云雾中,众多的人物,绕口的古文,丰富的对话都是我目不暇接。只记得了些大概的故事情节,几个重要的人物。当时,你若要问我这些人物关系,我是不清楚的。我印象最深的是林黛玉,贾宝玉和王熙凤。林黛玉动不动就掉眼泪,这样的人我是有些鄙视的。同时,她又爱在言语上计较,动不动就不理别人,我对她是没有什么好感的。再就是宝玉,说他对黛玉有情,他偏偏又周游在那些个姐姐妹妹中,说他对黛玉无意吧,他偏偏就招惹了。所以,对于宝玉,我也是有几分看不起的。对于开始时的王熙凤,我是有几分欣赏的,她精明能干,心直口快,能说会道;但后来她对尤二姐的步步紧逼,以及为了一点财产而做伤天害理的事,我对她又产生了一点厌恶。总之,开始我对《红楼梦》的印象不是很好。

后来,随着对《红楼梦》背景,作者等方面的了解,我开始理解那些人的行为了。黛玉虽然多愁善感,但这也是她所处的环境所定的。想想一个小女孩背井离乡,来到外祖母家,虽然有血缘关系,但总觉得自己是个客人,每个行为动作都万分谨慎,生怕叫人耻笑了去。后来遇到所爱之人,可惜天不遂人愿,到最后还是含恨而终。一句“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道出了黛玉一生的悲与苦。如此看来,她倒也确实可怜。就如她自己所说“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至于熙凤,人们说她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没错,她机关算尽,以权谋私,但她也是个率直泼辣之人,是一个有血有肉有性格的女子。她不完美,不是个好人,也许《红楼梦》中没有一个实在的好人,他们是真实写在书中的人,而不是一个完美的影子模范。

真实而又有性格的他们与她们在一本名为《红楼梦》的书中活着,那一群人的生活反映了一个时代的生活。他们为现在的我们打开了一条通往那个时代的时光隧道。

此刻,我回想着书中的情节,人物,对话,我觉得那就是一场梦,朦胧而又真实,心里觉得它是凄美的,但又不知它凄在何处,美在何方。就如书中所说的“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真真假假,虚虚实实才是本书的真谛吧!

“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在一个寂寞的午后,我们也来读《红楼梦》,为书中的人物痴狂,体会其中的滋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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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写与梦想同行初三

全文共 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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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的人不会孤独,有梦想的人不会迷茫,有梦想的人才会成功。

梦想——朋友

梦想是每个人的朋友。当我们在困难中挣扎时,如果我们能想一想自己的梦想,梦想就会鼓励着我们,为我们指点迷津,走出困境;当我们取得成功时,梦想又会提醒我们——其实这些成功离真正的梦想还很遥远,所以我们就不会得意忘形。

梦想——果实

在人生这棵大树上,最值得盼望的就是结出果实。可我们现在离“秋天”还很遥远,为了能让果实更饱满,我们不得不施肥除草,而这些归结起来就是努力学习。只要我们把人生的梦想放在心里,并为之奋斗,理想之花最终能结出硕果累累。

梦想——天堂

梦想是每个人的天堂。天堂是美丽的,实现梦想也是美丽的。对于我来说,实现梦想最快的就是努力学习。

我与梦想同行,就像黑夜中有月光为我照明;

我与梦想同行,让成功不再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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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悲惨世界读后感2000字

全文共 1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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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惨世界是19世纪法国作家维克多雨果的一部长篇小说,故事讲述了酷刑犯冉阿让跌宕起伏的一生。

主人公冉阿让是一名诚实的工人,他帮助姐姐抚养7个可怜的孩子,有一年的冬天,冉阿让找不到工作,为了不让姐姐的孩子挨饿,他偷了一块面包,却因此被判五年的有期徒刑,服刑期间因受不了牢狱里面的生活,他逃跑四次无果反而使得刑期从五年被加至十九年。

假释出狱之后的一个晚上,冉阿让来到了米利埃主教家门前,仁慈的主教和他一起进餐并收留他过夜,在那个夜里,冉阿让却偷了主教家里的银器,被主教发现之后还将其打伤,冉阿让携带银器在逃跑的途中被巡逻的警察发现并且逮捕至主教门前,在这个关键时刻,主教米利埃却和警察说冉阿让身上的银器是他馈赠给他的,并且当着警察的面,他将自己家里的银烛台也一并取出赠送给了冉阿让,就这样冉阿让被释放了,主教的善良宽厚与仁慈给了冉阿让新生的勇气,那一个晚上,冉阿让的灵魂因为一袋银器得到了救赎。

从那以后,冉阿让更名换姓为马德兰,并开始了新的生活。通过十年兢兢业业的努力冉阿让成功地蜕变为一名成功的商人,他开办了工厂,并乐善好施,兴办福利,救助孤寡等等义举得到了市民们的爱戴与尊敬,还当上了市长。

也是在兴办工厂期间,他认识了一位名叫芳汀的女工,这位女工貌美,却因年轻时候的无知与天真,真心地错爱上了一位大学生并失身怀孕还产下一女柯赛特,这位大学生薄情寡义,不久便离开了芳汀,芳汀为了养活女儿,将其寄养在一户贪婪的人家:泰纳迪埃的家里,芳汀自己外出打工并每月寄生活费给女儿。在马德兰的工厂工作的芳汀却因美貌遭人嫉妒而被举报她养有一私生女,马德兰知晓此事之后因尊重当地风俗给了女工芳汀50法郎并让她离开,从此芳汀开始了她悲惨的生活,芳汀被解雇之后再也无人雇佣她,失去经济来源的芳汀变卖头发和牙齿,最后穷途末路之下沦为了娼妓,保受社会歧视的芳汀去街上揽客,却遭到恶少无情的戏弄,将雪团硬生生塞进芳汀内衣里,芳汀奋起反抗,却遭到了冷面警官沙威的逮捕,马德兰得知此事后出面干涉却被警官认出他就是当年偷东西的罪犯冉阿让,罪人永远是罪人这种观念在沙威脑子里根深蒂固,他写信告发,却没得到理睬。马德兰将芳汀救出之后知道她的真实遭遇,感到十分的内疚与自责,并起心要照顾好芳汀母女,在芳汀病入膏肓之后又一烧心事件接踵而来。

当地一个叫尚马蒂厄的老头被当成冉·阿让正在接受审判,冉阿让再次陷入纠结之后,如果他去自首,则又将陷入牢狱之灾,无法继续照顾芳汀母女,而如果任之由之,那个无辜的老头将代他受牢狱之灾,身为市长的马德兰良知在左,最终还是走上了法庭,勇敢的站出来并承认自己就是当年那个冉阿让,从此便又走上了被通缉的道路。读到这里,忍不住掩面沉思。

面对沙威警官的穷追不舍,冉阿让在救出柯赛特之后带着这个小女孩在修道院里度过了一段相对平静的日子,并将其抚养成人,不久后法国大革命爆发,而与柯赛特相恋的马里尤斯却要去巴黎参加起义,冉阿让为了成全二人,亲赴战场寻找马里尤斯,却恰好碰见起义军将要处决被俘的沙威。冉阿让最终以德报怨,放走了沙威。而沙威也受到了感化,相信犯过错的人真的会幡然醒悟,重新做人,最后革命失败,冉阿让冒险救出受伤的马里尤斯,在成全他与珂赛特的婚事后离世。

故事讲到这里便结束了,读这个故事始终让我的心揪着,再让我如释重负,在这本书里,在某一个角色里,你总能看见自己的影子,主人公冉阿让见识了金钱的丑陋,人性的贪婪与冷酷,但他始终坚持用当年主教的善良去温暖身边的所有人,每一个时代都有它的局限性与悲惨性,但冉阿让让我在他的世界里看见了温暖,细腻与真实,他始终坚持着努力着去以德报怨,用自己的力量温暖这个世界。

人情反复,世路崎岖,但我选择相信,人性本善。希望我们每个人都有能力,继续以秋衣扎进秋裤里,秋裤扎进袜子里那般的温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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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哈姆雷特读后感初三作文

全文共 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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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我怀着寻找英雄的心情去读了戏剧大师莎士比亚的著作,同时是四大悲剧之一的《哈姆雷特》。正所谓“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而在我眼中,他,不是个英雄。

读完这本书之后,我深深地认为,哈姆雷特是个无勇无谋的懦夫,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身为丹麦王子的他,从父亲亡魂口中得知是叔叔卑鄙地杀死了父亲——那个正直的丹麦王;又阴险地诱惑他的母亲——那位外表十分贞淑的王后;再使用诡计,骗过了所有的丹麦国民,占有了本不属于他的一切。得知真相后,哈姆雷特实在要负起复仇的责任,但是他除了嚷嚷着一定要报仇外,却没有干过一件对复仇有帮助的事。

他那“精明”的复仇计划中,除了装疯卖傻就毫无有效的措施,而且他装疯卖傻的用意让人难以理解。如果说他装疯卖傻是为了接近那个奸人,掩人耳目,倒也可以理解,甚至要为他的聪明才智拍手叫绝。然而,他这样做除了证实这个奸人所做的坏事,让他确信这是个谋杀兄长、篡夺王位的小人外,我实在看不出如何有助于复仇。他一点谋略也没有。

如果这是他绞尽脑汁想出来的“高明”的计策的话,我便无话可说。但他尽可运用他那出众的剑术,三下五除二了结了这个奸人,可是他却没有勇气去做,还要给自己的怯弱戴上“谨慎”的桂冠。他没有一点点气魄。

虽然最后奸王是死在了他的剑下。但是,从当时的情形来看,他是趁着情况混乱,看到母亲已经中毒身亡,而自己也身中剧毒,无药可救,被形势所逼,才举起手中那迟迟疑疑、犹犹豫豫,几次想举起又从未举起的复仇之剑。如果当时没有外部因素的刺激,哈姆雷特就还不能下定决心去复仇。

我始终不觉得他是个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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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告诫的作文初三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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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小到大,我经历过如星辰一样多的事儿。有高兴的,有难以忘怀的,有难过的,也是有内心不是滋味的......多得数也数不尽。

在二零__年十一月十九日凌晨两点五十九分,我终于看到了外面的世界。听妈妈说,那时候我仅有五斤二两,护士姐姐将我拉出去的情况下,我都沒有又哭又闹,直至他们拍我臀部时.我哭的。并且我喝母亲的乳汁的時间比一般的小孩的时间较短,我只是喝过八个月。直到如今母亲都很怪异,为何他人的小孩喝乳汁时一直那麼达到,那麼开心,可是我一直对奶水那麼的抵触。 __ Fifty -nine points, I finally saw the outside world.Listening to my mother said that at that time I had only five pounds and two or two. When my sister -in -law pulled me out, I didnt cry and make trouble until they patted my hips. I cried.And my mothers milk time is shorter than ordinary children, I just drank eight months.Until now, my mother is weird. Why does the children of others have been reached so much when drinking milk, so happy, but I have been so resistant to milk.

大概在二零零六年,我的第一颗牙刚光荣“撤出岗位”。在拔牙齿的那一天,我的心里一直在扑通扑通的跳个不断,如同海洋中的波浪纹,一会儿高,一会儿落,变幻无常。去到牙科医院,我心更为焦虑不安了,两腿不断地发抖,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再再加上牙科医院里冷气开放,也有满屋子的消毒水味,令我不仅仅是焦虑不安了,更加上了一层担心,终究那是我第一次把牙啊!猛然,我感觉到自身赶到了十八层地狱,身旁站着极其威武的阎罗王,一直盯住我不会动,要我不寒而栗。拔牙齿的医师来啦,他一手拿着钳子,一手拿着棉絮和棉签。医师先在牙內部帮我涂了一层刺鼻的药液,随后在我没反应回来时快速拔出了我的牙,随后往我嘴里塞到了棉絮。就是这样,我的牙没什么痛楚的“离休”了。原先拔牙齿是这般的简易,自身仅用坐着桌椅上,细心的等候牙科医生濑把自己的牙就可以了。

这就是我人生道路中最难忘的事,每当我想起这件事情时,从会感觉那时候的我是那麼天真无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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