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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读书笔记心得精选

全文共 10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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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红楼梦》的思想,我觉得《红楼梦》的思想有几个重要方面,一个贾宝玉所代表的是什么样的思想,从小说故事来讲,贾宝玉年龄也不大,说的话疯疯癫癫,有时是你听得明白的,有时弄不明白,究竟什么意思呢?譬如说他自己一辈子什么也不想干,就想跟姐姐妹妹在一起,混这一辈子,自由自在,死了以后化做一阵青烟散了就完了,看起来好像弄不清楚什么意思,但是其中有一条不肯读书,反对仕途经济。他本来跟薛宝钗还不错,有一次薛宝钗跟他讲话,就提到你也该读读书了,年龄也不小了,要准备考试了,要走仕途经济的路了,结果他就马上把脸翻了,你给我出去吧,我这个地方没有你的地方,我这个不懂仕途经济的,你们赶快出去。一点不含糊,弄得薛宝钗下不了台。

那么把这些内容跟他的自己无所作为的人生思想结合在一起,实际上他是通过这个情节写贾宝玉反对当时的科举制度,反对走仕途经济道路,你们读书我就不读书,要读书《西厢记》还可以,挺有意思,读读,什么其他的《大学》、《中庸》、《论语》、《孟子》四书五经,它都是杜撰的,杜撰的话讲得很凶,讲得很厉害的,但实际上你要看指什么杜撰的呢?主要是程朱理学,你们都是胡编的,孔夫子的话是不是值得一试很难说,你们硬说是这样,你们来杜撰的。贾宝玉绝对不走仕途经济的道路,也不去求什么其他的名,我就要跟大家姐姐妹妹在一起,高高兴兴自由自在的过一辈子就行了,实际上他宣传的是一个什么呢?从当时阶级安排的道路来讲,他是对抗统治阶级安排的道路,因为当时知识分子读书就是做官,就是参加科举考试,没有第二条路,他坚决不走这条路,他自己的路,就是跟姐姐妹妹们在一起,过自由自在的无拘无束的生活,实际上他是宣扬那种自由人生的道路。因为那个时代毕竟离我们太远了,他找不出另外别的路,他不可能想出更好的道路来,问题是不走你安排好的读书做官的路,我走我自由自在的,我想怎么就怎么,这样一个自由人生的道路,这一个思想那么比过去的所有的不做官的人的思想就不一样了,五十年来,论证的时候有一种看法,认为贾宝玉不肯做官,这个也没什么了不起,嵇康、阮籍都不愿意做官了,陶渊明也不愿意做官的,觉得没有什么稀奇,这个不能这么比,嵇康和阮籍的时代跟曹雪芹的时代完全不是一回事,两种不同的做官的行为,它的内涵完全不一样,《红楼梦》里说的不做官,是跟仕途经济对抗的人来说,否定读书人做官考举的道路,这对清代的许多知识分子是一个另外的诱导,封建王朝要把读书人都诱导到参加科举考试做官,然后呢,帮他来巩固统治政权,《红楼梦》里主导的思想叫他不要走这个路,完全是相反的道路,就是《红楼梦》第一个方面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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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鼹鼠的月亮河》读后感与读书笔记

全文共 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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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王一梅:1970年出生于江苏太仓,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国家一级作家,江苏省作家协会理事。王一梅从1994年开始童话创作,是中国抒情童话的代表作家。主要作品有长篇童话《鼹鼠的月亮河》、《木偶的森林》等,系列童话《米粒与挂历猫》、《糊涂猪》等,童话集《书本里的蚂蚁》、《大狼托克打电话》等,另有图画书《蔷薇别墅的老鼠》、《兔子的胡萝卜》等。作品获得第十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入选作品奖,中国作家协会第五、六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第五届国家图书奖,冰心儿童图书奖和陈伯吹儿童文学奖等奖项。

人物性格特点:

米加:志向远大,勤于思考

尼里:关心别人,体谅他人

尼比:活泼可爱

刺猬先生:待人和蔼,待物认真

读后感

我读了鼹鼠的月亮河,我很喜欢换米加,因为他很可爱,他是鼹鼠家里最小的一个,是老九。他很贪睡,一点也不像八位哥哥一样淘气。

有一天,米加在月亮河旁边看见了鼹鼠尼里,尼里也是他们家最小的一个,所以所有衣服都是尼里洗的。米加觉得尼里很辛苦,于是就准备给尼里做一台洗衣机,以前,他听说只有城里有零件,应为装洗衣机需要零件,所以他准备去城里买零件,临行前,尼里送给米加了一个鹅卵石。米加的行李也就是鹅卵石。

到了城里以后,米加与见了一位魔术师,名字叫咕哩咕,米加觉得咕哩咕很厉害,觉定拜咕哩咕为师,咕哩咕是黑熊剧院的演员,于是米加也来到了黑熊剧院,有一天,米加的妈妈爸爸在电视上看见了米加,很兴奋。又有一天,米加挣了很多的钱,想退出剧院,去做洗衣机,洗衣机做好了,咕哩咕把米加变成了一只乌鸦,最后米加有变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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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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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中午,该吃饭了。香喷喷饭上来了。可还是不见儿子。妈妈就着急了。妈妈就让爸爸去找儿子。爸爸在房间里发现了儿子。原先儿子在看书。

爸爸就让儿子去吃饭,儿子极不情愿的离开了。爸爸看了下书,就感觉这本是很好看。就趴下来看了。妈妈问儿子:“爸爸去呢了?”儿子摇摇头的说:“不明白。”儿子就去找爸爸了。儿子看到爸爸和自我一样在看书。儿子就生气了。就叫爸爸吃饭。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父子心永远在一齐。就像这幅画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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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1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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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这个词,我们可以轻松用笔在几秒钟之内写完,而真正的意义,却要用一生去诠释。我固然相信“人定胜天”这个说法,但是很多时候,人力在命运面前是显得那么微不足道,甚至于每一次的挣扎却是推向更深的深渊的魔手。

他们,是的一部分;他们,进行着爱与恨、情与理的冲突;他们,或压抑,或挣扎,或抗争;他们用自己的方式奏着生命之歌。

《家》给我们塑造了专横、衰老的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这些形形色色的人物。又有敢于向死向封建抗议的刚烈丫头鸣凤,温顺驯良的梅芬,善良厚道的长孙媳瑞钰等。以及接受新潮思想、向往自由平等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悟者和叛逆者的形象。

最让我同情的不是投湖自尽的鸣凤,也不是守寡病死的梅芬,而是处于“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的觉新。他爱着一个人,却同另一个人结婚生子;而后陪着与自己相守的人,又放不下爱着那个人。从始至终,除了最初他和梅芬的那些相处,我看不到他真实的灵魂。不是不想逃,不是不想任性,不是不想挣扎,只是身份将他压在了无形的五指山下,所以,他不能。觉慧口口声声称他的哥哥为“无反抗主义者”,却不知大哥注定是十字路口上最艰难的徘徊者,时代的牺牲者,他上承高老太爷的威严,下启羡慕着觉慧的勇敢与追求。如果他处在觉民觉慧的位置,他断不会再这样压抑着自己。他很清楚地明白若自己放下了这些担子,这个腐烂、溃败的封建大家庭只有走向灭亡的道路了,这对一个骨子里还很传统,舍弃不了“大家”的男人是无法容忍的。于是他选择放弃自己的幸福,埋葬自己的感情去成全这个家庭。我们没有权利去批判他的选择是对是错,只能说这个看似可以选择的题目,其实只有一个选项。最终,他只能将自己的愿景寄托于觉慧,希望他享受不到的可以由自己的弟弟去领略,这不是他的放弃,恰是他的希望,让别人替自己幸福也是一种无奈的幸福。

这是一个默默承受,不懂反抗的人,那么反抗的人有什么结果呢?

作为高府丫鬟的鸣凤用死亡控诉了这个吃人的封建的社会。最初,她以为可以用自己的方式爱着高高在上的觉慧,她不求相守,只愿可以一直远远望着,不奢求,不指望能进一步靠近,出乎意料的是觉慧竟也爱着她。看似毫不费力就可以满足的愿望,鸣凤却不能,因为她只是一个丫鬟,丫鬟没有过自己想过的生活的权利,从被主人买下的时候开始,她就没有了主宰自己命运的权利。只是她太晚才看清。鸣凤久久等着希望的火光,她单纯的以为和覚慧的爱情可以改变她的命运,仍摆不脱命运的安排,她被要求嫁给一个老头子,尽管她怎样恳求,也逃不了,绝望中她只能选择长眠地下。湖水成了她的最终归宿,这是一个悲剧,也是美好的结局,没有屈服,而是自已选择归宿这就是很勇敢的,在那个年代来说。觉慧开始让我认为他是爱着鸣凤的,而后我越来越怀疑,那是爱吗?有那种爱,即使爱的人死了,却只有叹息,而没有多少悲痛表现的吗?我本以为在鸣凤死后,觉慧会哭天抢地,甚至于撕心裂肺的“殉情”,哪知他会那么淡定,然后渐渐淡忘,又去追逐自由。其实这只是一种小青年的反抗心理吧,不想接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追求一种新鲜的感情,并非什么爱。只可怜了鸣凤,死心塌地换来一场空。悲哉!

小说中一个又一个的人物,向我们控诉着封建礼教对人生活的残骸,想说不能说,想爱不能爱,有的是无止境的约束和看不到光明的未来,不挣扎不甘心,挣扎了又是徒劳,怎样都是错,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就一个字可以形容——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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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3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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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新装》是一篇十分搞笑的童话故事。讲的是从前有一个皇帝十分喜欢穿新衣服。他把所有的钱都花在买衣服上。一天,城里来了两个骗子,说能给皇帝织一件十分奇特的衣服,只有聪明的人才看得见。其实什么也没有,他们骗走了所有织衣服用的钱。皇帝还以为这真是一件神奇的衣服,就穿着它到大街上游行。最后一个孩子说出了实话。

读了这篇文章,我感受到:

1、人的嗜好往往能够给骗子有可乘之机。

2、成人总会有虚荣心,爱面子,这就使他们往往成为最愚蠢的人,不辨是非。而天真的小孩子往往能看清事物的本质。

3、这两个骗子很聪明,因为他们利用了大人们的虚荣心,欺骗了那么多人。连皇帝也敢骗。

4、皇帝的一生中对衣服痴迷,使他把心思都放在了衣服上,最后吃了苦头。这使我想到“玩物丧志”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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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鲁滨孙漂流记》的读书笔记1000字通用

全文共 1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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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时,我认为它只是一篇平淡而又普通的人物传记,没有任何特别之处。读到后来,我渐渐被文中跌宕起伏的情节吸引了,尤其是在鲁滨逊漂到岛上后,我的灵魂仿佛都被吸进了书,与情节融为一体。他会活下去吗?他会在岛上建一座房屋吗?岛上有什么?许多问题加快了我读书的速度。他在船上搜集有用的东西时,我仿佛看见了他绞尽脑汁弄来了将近一英担的铅,费尽力气才搬动其中的一些箱子,巧妙地拆下了船上的一些木头。我还对他的作为颇有同感,平时的我也喜欢把一样东西的有用性挥发到极致,即使是一个矿泉水瓶也能在我的手上变成一个迷你台灯架。

他在建造他的小房屋时,更是让我激动不已:我最喜欢建筑房屋了。他为防御岛上可能有的危险而做的防御工事在我的想象中栩栩如生,仿佛我来到了故事里,而不仅仅是有画面浮现在我眼前。这些都让我感同身受:如果我没有足够的工具来造房子的话,那么只要把天然的山洞加固一下就可以当做天然的储藏间了。而且如果我在一个陌生的岛上且独自一人的话,我也会筑起一些防御工事因为在那时我会很缺少安全感。

我的心与内容发生了强烈的共鸣,这使我怀着以前读书从来没有的热情和同情心来阅读这本书。其中的《圣经》中的精神层面在我看来虽然有些夸张,但还是能在一个人精神和肉体都需拯救的时候安抚前者。当他遇到“礼拜五”时,我更是由衷的为他感到高兴,尽管我并无法理解鲁滨逊是怎么样才让礼拜五那么快就掌握英语和许多知识的。

笛福通过这本书向我们展现了鲁滨逊从不甘于现实生活的普通,出海去探险到他流落荒岛,为生存而奋斗,最后被解救,过上了美好的资产阶级生活这样一个故事。笛福通过这样一个鲜为人知的角度向人们展示了早期英国殖民主义,不仅没有被当局发现,还由于当时注明文学家的误读而宣扬它是一部经典名著,让这部英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长篇小说成为一部声名远扬的史实记载体。

笛福的写法让我惊叹。只能让大家看见里面的批判内容和历史记实的作家,并不厉害;真正深藏不露的大作家就像笛福一样,让人阅读了一个惊险精彩的故事后只感受到了鲁滨逊的力量强大,并未发现这是一部描述殖民主义的小说,笔法之神,令我佩服。另外,这部小说的字数多达190943字(不同版本之间可能有误差),作者的耐心也令我惊讶。在写过长的随笔时,开始时我热血沸腾、奋笔疾书,直到因为写作某些原因打断或是我心中有了新的灵感时,我的写作速度就会时快时慢,直到写了很多部分后,火热的心已冷却下来,只是缓慢的给随笔添上一个结尾,结束这一篇。单篇写作字数不会超过1万字,比起笛福来,真是沧海一粟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所收获的不仅仅是鲁滨逊的经历,更是他的经历中那些为他指明方向的心灵灯塔,以及我与他那段心有灵犀的历程。

书中不仅有一段耐人寻味的故事,还有一些可爱的小错误。在前文中作者提到在萨累当奴隶的除他之外没有英格兰人,但后一页就说到了“那个木匠也是沦为奴隶的英格兰人”这个小纰漏,还有非常明显的一个:作者说鲁滨逊给了西班牙人和礼拜五的父亲一份书面指示,但在好几年前他就没有墨水了。这种有些俏皮可爱的错误在全书中还有许多个,但是越发让我喜欢这本书了,而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虽然其中的一些语言有些不通顺,但这可能是由于翻译的错误而导致的。在写完一篇作文后,我往往都会再读一遍,改正那些不恰当的语言和错别字。而作者笛福如果也那么做的话,那他实在是一个了不起的作家:仔细地看了975多万个字母,要保证其中没有拼写错误,还要检查语言的通顺性和连贯性,且光是单纯的看一遍就要花费很长时间,更别说改的或是写的时间了。况且在如此高龄写下这本小说,他是有多么坚持不懈,才能够完成这样一部巨作!回想我自己,有时连写完几百字的作文都懒得再看一遍,检查错误,导致了整篇文章没有达到“力所能及的完美程度”。一件事不可能做到完美,但关键是你做了没有和你的尽力与否。人不可能创造完美,但可以趋向完美,只要他努力过。

这本书让我与鲁滨逊结伴同行,“看”到了许多新奇的东西。最重要的是,懂得了要坚持、要自信,还要在危险与挫折面前,让心灵去指引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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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八年级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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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看了《王梦》这本长篇动物小说。我曾经对狼的认识是:狼是贪婪的、自私的,所有的狼跟狐狸一样是狡猾的,跟受伤的大象一样是不顾死活的。但是这本书却给我展现了狼的另一面:她们有梦想、有坚持、有伟大的爱。

主人公紫岚是一只模样漂亮的母狼,它终其一生,呕心呖血,为了孩子们能够登上狼王宝座而不停地奋斗。紫岚冒着生命危险产下了五头小狼,但是不幸的是其中一头小狼在暴雨之夜夭折了。紫岚没有因为失去孩子而精神萎靡,她还是尽心尽力地去照顾剩下的四个孩子。她有梦想,她觉得自己的长子黑仔长得很像自己已经死去的丈夫黑桑,便把登上狼王宝座的愿望寄托在他身上。所以她有点偏爱长子,每次打猎回来,她都把上好的肉给他吃。她用激将法使黑仔的狼格本性暴发,重塑王者品格。但是,因为紫岚早早让还没有长大的黒仔跨出石穴,蹅进充满危险的丛林,引来金雕抓走了自己几个月以来精心培养的“超狼”,紫岚的努力白费了。

接着,她又陪养次子蓝魂儿。蓝魂儿虽然也成长得很快,变成了一只强壮的大公狼。每次蓝魂儿都是猎食的领头人,在前面猛扑猛咬,处处带头。在猎食狗熊时,她能够做到成年大公狼也难以做到的引熊出洞,创出了奇迹。然而,紫岚太大意,没有教给蓝魂儿如何避开猎人的陷阱方法,在他猎食山羊时,不小心跌进猎人的陷阱,魂断捕兽夹。

紫岚一度心灰意冷,然而,她终究还是不肯向命运低头,她很坚强,又开始训练第三个儿子,也是她最后的希望--双毛。为了重塑双毛王者品格,她假戏真做,付出自己的健康。她为了激发双毛优秀的狼格,自己也摔断了腿,一幅失魂落魄的样子,使自己提前衰老了。可是双毛却在与狼王决斗中的最后一刻不敌狼王,被狼王和狼群活活咬死。

最后只剩下女儿媚媚,媚媚是一只母狼,无法继承王位。紫岚面对一次次竹蓝打水一场空,她只好把希望寄托于狼孙身上。紫岚不去计较媚媚把她赶出石洞的不敬,不去计较媚媚抢走了自己的心上人卡鲁鲁。在媚媚生产的时候,为了保护自己未曾见面的狼孙们,为了媚媚和卡鲁鲁的幸福,紫岚选择了咬死当年抓走黒仔的金雕,与其同归于尽。

为了孩子们,紫岚怀抱梦想、用她的坚持、全部的母爱耗尽了自己的一生。正是《狼王梦》这样一本书,使我改变了对狼的看法。她们所以凶残、贪婪、自私、狡猾,那是因为她们为了能够在大自然中生存下去的生存之道。通过《狼王梦》这本书,让我看到了紫岚伟大的母爱、博大的胸怀,也看到了她的坚持,看到了她为了梦想不求回报、无私地为孩子们的奉献付出,直至最后用自己的生命谱写赞歌。我由衷地赞叹她们,她们不仅是智慧的精灵,更是大自然的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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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猪唏哩呼噜》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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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小猪唏哩呼噜》这本书里的故事之一——《哇呜老师很和气》。

故事内容讲的是:小猪唏哩呼噜在家很淘气,猪爸爸就送它去上学。小猪听说老师是一只大儿狼,害怕的不敢去。白白告诉它老师很和气,小猪半信半疑,第二天还是去了学校。

到了学校,小行发现大狼老师喜欢吃烤白薯、糕点渣子等,跟本不吃学生,是一个善良、亲切的老师。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遇到事情不要轻易相信别人的话,要自己去实践证明,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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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简爱读书笔记七年级

全文共 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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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是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成名之作,夏洛蒂以自己的人生经历为原型,创作了这本著作。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孤女简·爱的经历。在她年幼时,父母双亡。她被寄养在舅舅家,在舅舅去世后,她受尽了舅母的虐待。后来被送进了一所孤儿院,她在这里受尽了精神和肉体上的摧残。她在孤儿院学习了六年,任教两年,厌倦了那里的生活,她就去了桑菲尔德庄园给一个不到十岁的小女孩当家庭教师。后来她与庄园主罗切斯特相爱,几经周折,有情人终成眷属。

在这个故事中,简受尽了生活的折磨与苦难,她几次想要放弃希望,又几次勇敢度过难关,我们要学习简爱这种永不放弃的精神,在生活中,我的性格非常内向和胆小,我有时还不敢自己去买东西,需要他人的帮助。老师也总在给我的评价中写要多在课堂上发言,展现自己优秀的一面。我相信我也一定能变得外向和开朗。只要努力,没有什么做不成的事,永远不要放弃希望,这就是《简爱》所告诉我们的道理。

我推荐大家也读一读这本书,相信你也可以从书中各有特点的人物和变化曲折的事件中,明白这个道理,你也一定会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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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红楼梦读书笔记心得精选

全文共 8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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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作为中国四大名著之首,一共刻画了327个人物形象,从封建高层到社会底层,无不包含涉及,并且一个个人物在曹雪芹的笔下显得栩栩如生,真实形象,让人觉得活灵活现,喜爱不已。并且关系错综复杂,情节量庞大,读起来令人反复咀嚼。而这样的一部精华佳作不是一蹴而就,其中蕴藏这作家曹雪芹的多少社会功底。

由于出身显赫的官宦之家,曾祖父曹玺曾深得皇上的信任,这样的家世背景使得曹雪芹对贵族家庭的奢侈生活有很深刻的体验,才足以将贾家的生活刻画的如此细致。并且曹雪芹的祖父也曾做过康熙皇上的伴读,书香世家,使得曹雪芹自小受到文学艺术的熏陶,有深厚的文学素养。

不料,在曹雪芹十二三岁时候开始家道中落,二十岁之后,曹家彻底败落,沦落到穷困潦倒的地步。这样的转折变迁,让曹雪芹经历了世态炎凉,人情冷暖,“生于繁华,终于沦落”的身世经历使曹雪芹体察到复杂尖锐的社会矛盾和黑暗丑恶的世道人心,加深了就他对社会生活的认识,并积累了丰富的创作素材。他深刻体验并且明白人生的悲哀,世道的无情,看到了封建贵族的颓败之势,欺凌之恶,曹雪芹这个艺术天才,加上自身的桀骜不驯,清高傲骨,将自己的所有心血都寄托在了这一伟大著作—红楼梦上了。

而在红楼梦之中我却最最爱林黛玉。我觉得这个女子,虽是柔弱,却孤傲,灵动,骨子里深驻着自己的梦想,想那一经典画面,手提着锄子,挽着篮子,葬一方落红,那是自己的心迹。落红飘飞下,那是多么唯美多么凄美。家道中落,无奈进京,寄人篱下,心寄宝玉。在当时迷乱的贾府,在当时奢靡的贾府,在当时礼尚成风的贾府,在当时上行下效的贾府,在当时唯利是图的贾府,在当时人心险恶的贾府,她没有薛宝钗的处事圆滑,稳重端庄,但是她却有自己的冰洁,自在,潇洒,恬然。

她她像水一般,安谧却灵动不已。身躯虽是瘦弱,但看到的是多少男儿所不曾却若天地一般,有大美而无言。在当时考取功名利禄为驱动的时代,她却没有极力劝说宝玉读书考试,不屑日日与人争斗,时时绑紧神经,心怀诡计,而是在琴棋书画中寻觅黄金屋颜如玉,与贾宝玉一起畅游西厢记!在爱情里,她坚守,她坚持!让我看到一个在如此封建的社会中却又多么勇敢的知识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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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哈姆雷特读书笔记高中

全文共 10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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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著名的—部悲剧,它突出地反映了作者的人文主义思想。莎士比亚说过,他的作品就是“给自然照一面镜子,给德行看一看自己的面目,给荒.唐看一看自己的姿态,给时代和社会看一看自己的形象和印记”。《哈姆雷特》正是一个时代的缩影。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美好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颠倒了。戏一开头,作者就展现了一幅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政变,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满朝臣子趋炎附势等等。世界仿佛到了末日。于是这个王子喊出了“时代整个儿脱节了”的吼声。人们强烈地感受到这是“时代的灵魂”本身在呼喊。哈姆雷特本是个正直、乐观、有理想的青年,在正常的环境下,他可以成为一位贤明君主;但是现实的社会迫使他不得不装疯卖傻,进行复仇。他是英国那个特定的动荡不安时代的产物。

在《哈姆雷特》这部戏剧中,处处可以看出作者着意把自己心目中的典型人物塑造成一个英雄形象的匠心:哈姆雷特很有心计,在敌强我弱的恶劣情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他击破了奸王设下的—个个圈套:先是戳穿了波洛涅斯和罗森克兰等人进行刺探和监视的把戏;又使王后发现天良;接着采用“调包计”除掉了奸王的两个走卒,把奸王“借刀杀人”的阴谋击得粉碎;最后“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把双重陷阱——毒剑和毒酒还给了奸王。在每一回合的斗争中,哈姆雷特都显得形象高大。所以有评论说,《哈姆雷特》是一出“巨人型”的悲剧,此话不无道理。

但哈姆雷特决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相信人民。他说:“时代变得越发不像样子,—个农民的脚趾竟然这么靠近一个朝臣的脚后跟,擦伤了后者的冻疮。”可见哈姆雷特的社会改革与农民所要求的变革相距甚远。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

《哈姆雷特》描写人物心理的语言十分丰富,这在莎士比亚所有悲剧中也是十分突出的。如哈姆雷特的性格大部分是以“疯话”表达出来的,他的“满口荒.唐言”就像迸发出来的火花。克劳迪斯阴阳怪气的语言则照映出了他口蜜腹剑的丑态。波洛涅斯爱用诗体语言,给人以滑稽可笑的印象。

总之,《哈姆雷特》是一出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悲剧,是欧洲文艺复兴土壤里长出来的一朵长开不败的艺术之花,直至今天,还在散发出它所特有的馨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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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傅雷家书读书笔记

全文共 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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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着《傅雷家书》,我有着满满的感动、感慨,收获颇多。

《傅雷家书》是我国文学艺术翻译家傅雷及夫人写给傅聪、傅敏等的家信摘编,写信时间为一九五四年至一九六六年六月。一封又一封的家书,凝聚着傅雷对祖国、对儿子深厚的爱。同时,也表达了傅雷在做人做事方面的价值观,是我们年轻人提高自我修养的优秀读物。

读着这本书,我感触最深的是书信中流露出的细腻而深刻的爱子之情。

孩子是父母生命的延续。父母对儿女之爱,自然而又沉甸甸。在一封信中,傅雷这样表达他对孩子的思念之深:“亲爱的孩子,你走后第二天,就想写信,怕你嫌烦,也就罢了。可是没一天不想着你,

每天清早六七点钟就醒,翻来覆去的睡不着,也说不出为什么。好像克利斯朵夫的母亲独自守在家里,想起孩子童年一幕幕的形象一样,我和你妈妈老是想着你二三岁到六七岁间的小故事。”这段话表达出的感情真切、自然,读到人的心坎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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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丑小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2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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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丑小鸭》,它讲了:丑小鸭刚生下来,长得非常丑陋,人们和动物都非常讨厌它。在寒冷的冬天里,它受尽了折磨,幸亏被农夫救了,最后丑小鸭变成了一只漂亮的白天鹅。

读了《丑小鸭》的故事,使我想起,每当我在生活中遇到什么困难,总是让妈妈来帮助,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去解决,通过这件事情,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情,不要怕自己笨,不要怕自己做不好,只要用心去学习去做,就一定能成功,我坚信,无论今后遇到任何困难,我一定会像丑小鸭一样,通过自己的努力“飞”起来,飞向那向往的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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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初二读书笔记

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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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了双眼,就无法看到这炫丽多彩的世界;没有了双耳,就无法停下来,倾听鸟儿们的“大合唱”;没有了嘴巴,就无法向别人分享自己的快乐,倾诉自己的痛苦。

假如你失去了双眼、双耳和嘴巴原有的能力,将会变成什么样子呢?我们简直无法想象!

当知道写《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海伦女士是位聋哑人时,我十分震撼。我佩服她,佩服她身残志坚;同时,也佩服莎莉文老师,是莎莉文老师打开了海伦内心的窗户,成为了海伦新生活的引导者,使海伦对生活重新充满了希望,充满了激情。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海伦的自传作品,分两个部分,四个章节:《开启心灵的眼睛》,《我的求学之旅》,《迎接新生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前半部分主要写了海伦变成盲聋哑人后的生活。刚开始的海伦对于生活是失望的,用消极的思想去面对生活,情绪非常暴躁,常常发脾气,扔东西。后来在沙莉文老师耐心的指导下,海伦学会了阅读,认识了许多的字,也让她知道了爱,感受到了身边无处不在的爱。在海伦的求学生涯中,她遇到了许多困难,但同时她也结识了许多朋友。她的努力得到了回报,成功实现了她的大学梦想,进入了哈佛大学。

相比较海伦而言,我们是多么幸福啊!每天早晨睁开眼就能看见这绚丽多彩的世界,支起耳朵就能听见大自然的各种声响,张开嘴巴就能说话能诵读,“咯咯”的笑声、“朗朗”的读书声伴随着我们度过人生美好的时时刻刻……我们真应该好好珍惜生命,珍惜时间,热爱生活,关爱他人。

同学们,去看看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吧,相信读完之后,你也一定深受鼓舞,收获成长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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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读书笔记培根随笔600字

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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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根随笔》为英国十七世纪著名思想家,政治家和经验主义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所著.本书分为《论美》、《论善与性善》、《论真理》、《论家庭》、《论友谊》等多篇随笔.内容涉及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语言简洁,文笔优美,说理透彻,警句迭出,几百年来深受各国读者喜爱。培根学识渊博且通晓人情世故,对谈及的问题均由发人深省的独到见解。

在《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可见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相当重要的.

在《论友谊》中,培根说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这说明了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一个角色,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在这数十篇随笔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论美》。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语言简洁,内涵深刻,充满哲理。“美”本身是个很广泛的问题,本文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所以,不要抱怨自己外在的缺陷,只有内在的美才是永恒的美。美德重于美貌,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美才能真正发出光辉。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形体是一个人的整体形象,体形。颜色指五官相貌,主要是脸部,是局部的。而行为之美,指举手投足的动作神态,是后天的,是内在美的折射表现,在三者中最高。

如今,有些人只注重外表的美丽,而忽略了内在,他们虽然具有美貌,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所以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

因此,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才会放射出真正的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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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论语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10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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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口气买下了宋代大儒朱熹之《四书集注》、钱穆老先生的《论语新解》和杨伯峻先生的《论语译注》,准备要好好的读读《论语》。不是为了其他的,以前南怀瑾老先生的《论语别裁》和于丹大姐《论语心得》也都读过,只是想了解得更深入、更系统些。

记得梁启超老先生在讲到读国史典籍一个很重要的方法就是要善于做学案,学案的浅层次就是读书笔记,所以便欣然从之,既算是对学问的一种自我领悟,也是对坚持的一种自我历练。我人生第一本真正好处上的读书笔记正式开始(颇有些感叹为时已晚,自愧啊)

1·1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上学以来,我们就一向朗诵着,但是我们很多同学往往只记住了前两句,而把最精髓的一句给落下了,这句就是:“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能够说,此段既有学习方法的阐述,又有学习态度的思考,更有学术境界的提炼,切不可肤浅析之。

从学习方法言,学习务必“时习”,即“当日复日,时复时,年复年”,反复不已,老而不倦,个性是此中之“习”,不能简单理解为温习,其还有“演习”之意,因为孔子个性要求所学务必与当时的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密切结合,即学习务必与实践相结合,不能是空洞的理论、说教。

从学习态度言,一为“说”“乐”,即务必对学习感兴趣,学为乐,在学习中感觉到快乐,把学习读书当做是一件快乐之事,有兴趣才能有所成,有所成才能“有朋自远方来”,钱穆老先生就说:“学者惟当牢守学而时习之初境,斯可有远方朋友来之乐。”二为“不愠”,即学习的目的是为了什么,不是为了扬名天下,让人“知”,不是为了追求功利,成为谋生手段,而是为了成为“君子”,何为“君子”,乃成德之名。

从学习重要性言,朱熹老夫子在其《四书集注》中有云:此为书之首篇,故所记多务本之意,乃入道之门、积德之基、学者之先务也。”而首篇之第一段,也是全书的第一段就将学习之要,由此可见学习对于做人做事的重要性。孔子一生重教,孔子之教又重在学,孔子教人以学,又重在学为人之道。列此为篇首,实有深义。

从学习境界言,在此余颇同钱穆老先生言,其曰:“学而时习,乃初学事;有朋远来,则中年成学后事;不知而不愠,达于最高境界。”解之,“朋”之义,不仅仅仅是指“朋友”,更多所指"“求学者”或“弟子”;“不知”之义,乃指学日进,道行越深,至于别人已不能领会,就像孔子自己所言:“知我者其天乎。”此段实乃叙述一理想学者之毕生经历,实亦孔子毕生为学之自述。

由此所感,《论语》的确博大精神,半部《论语》治天下在此就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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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500字小学作文

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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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我读了《三毛流浪记》,受到了很大的教育。这本书是张乐平爷爷创作的一本漫画小说。这本小说的主人公叫三毛,他是一个生活在旧社会的孤儿,过着流浪、无助、饥饿、受欺负的悲惨生活。

虽然三毛的生活很悲惨,但在他身上显示出的许多可贵的品质是值得我们好好学习的。

三毛是一个极有同情心的孩子。

当他看到一个老人饿了,他毫不犹豫地把自己的烧饼分一半给老人,那个烧饼他一直收着舍不得吃。当他看到老人没有吃饱还是很饿,三毛把剩下的一半也给了老人,而他自己饿得肚子一直叫。

三毛是一个正直的孩子。

当他看到一个高大的男孩任意欺负一个小男孩时,他不顾他的个头比对方要矮得多,勇敢地冲过去帮助小男孩,并击退了那个欺负人的大男孩。

三毛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孩子。

有一次,小朋友摘了附近的野花,不小心掉进了河里,三毛恰巧路过,于是毫不犹豫地跳进河里,把小朋友救上岸。

三毛还是个不向命运屈服的孩子。

三毛独自一人,吃过浆糊,睡过垃圾车,忍受着各种各样的磨难,但他从未气馁,没有绝望,没有放弃生存的希望,一直顽强地活着,奋斗着。

与三毛的黑暗生活相比,我们作为新中国的“祖国花朵”快乐成长着,现在的生活太美好,太幸福了。我认为,我们应该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去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生活,学习三毛的优秀品质,加倍努力学习,掌握技能,长大后回报祖国,为社会做出更多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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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鲁滨孙漂流记》二年级读书笔记300字作文

全文共 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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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之后,我的感受颇多,特别是鲁滨孙的行为与动作描写,心理描写也是十分细致的。很好的刻画出了鲁滨孙那高大、坚强的人物形象和品德,从而使读者们更加感觉到他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一个栩栩如生的生存者。在读完了这本书时,鲁滨孙他那光辉的形象一直浮现在了我的眼前。

这一个漂流的故事,要从一艘翻了的小船说起。有一艘船不幸翻了,船上的人几乎都丧命了,可是一个叫鲁滨孙的水手在这一场灾难中幸运的活了下来,他找到了一个四面为海的小岛,开始了他的生存之旅。在这场生存的过程中,他从一个迷茫的求生者,逐渐成为了“探险者”,就在28年之后,他成功的逃离了这一座孤岛。在如此危险的环境中,他仍然临危不乱,沉着冷静的解决了困难,他靠着自己生存的信念,最终克服了困难。

在这一场与孤岛抗争的时期中,鲁滨孙有在抗争中胜利的时候,也有失败的时候。可是他最终战胜了战争,他完全征服了这一个强大的“巨人”。鲁滨孙在这座小岛上并不孤单,因为在这一座岛上还有他的动物好朋友—猫,他曾丢失的老猫神奇地回来了,还带回了三只小猫,可是后来猫越来越多,鲁滨孙越来越烦,只能将它们都赶走。后来食人的野人来了,常常在小岛上开起血淋淋的“人肉宴”。这些野人常常将自己同伴当成食物吃,鲁滨孙想救下几个野人,所以他发起了进攻,救下了一个野人,并将他命名为“星期五”,他教会了他英文,从此他们两个成为了好朋友,这了是他第一个在岛上结交的朋友,他不再孤单。28年后,他把“星期五”带回了英格兰。他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在“星期五”生命受到了食人族的迫害时,他不顾自己的安危,救下了他。

整整28年,要是平常人,在岛上可能一个星期都活不下来,鲁滨孙的坚持、乐观、冷静的态度值得我们学习和发扬。他在没有别人帮助的情况下,自己动手为自己创造出了一个世外桃园,精神可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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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猪唏哩呼噜》读书笔记 周楷文

全文共 2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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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看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小猪唏哩呼噜》。我觉得最好笑的故事情节是:猪先生数孩子的时候。因为他是这样数的:一二三五六八…猪太太都帮它改正过来了。

唏哩呼噜是其中的一只小猪,也是最小的一只小猪却非常聪明活泼。因为它曾经从狼口逃生熊口幸存。我们要学习它的聪明机智。

篇五:《小猪唏哩呼噜》读书笔记刘津源

星期五老师布置了阅读作业。昨天在家我读了《小猪唏哩呼噜》前三十页,原来他的名字是因为吃饭声音太大才被马小姐那么叫的。我觉得小猪唏哩呼噜吃饭的声音很难听。

读书的过程中,我有很多声调没读准,还有几个词语不知道什么意思比如蹑手蹑脚,我妈妈给我讲了它的意思。看来我以后得多多学成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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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百万英镑》读书笔记

全文共 3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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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暑假里,我看了马克?吐温写的《百万英镑》。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贫穷、诚实的人,也就是故事的主人公——亨利?亚当斯。他收到了一对兄弟的信,信里面送给了他一百万英镑。原来是这对兄弟打了一个赌,如果一个既贫穷又老实的人收到一张一百万英镑会怎样。哥哥认为他会饿死,弟弟认为他会过得很好。于是兄弟将钱给了这个贫穷的人。结果他利用这笔钱,过上了很好的生活,有了一笔真正属于自己的一百万英镑,而且还赢得了一位美丽小姐的爱情!

看到这,我很羡慕这位如此“幸运”的主人公,但同时我又想:“人们之所以讨好他,就是因为人们看到了他手里这张百万英镑。所以由此可以看到人们把钱看的太重了

作者马克吐温用略带夸张的手法,形象的描写出了资本主义社会人们的拜金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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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全文共 2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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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笔下的散文集《朝花夕拾》,这本书主要讲了鲁迅先生回忆童年、少年、青年的生活。

《阿长与》主要回忆保母阿长的善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回味了纯真而快乐的童年生活和在三味书屋里读书的日子;《琐记》主要写了鲁迅先生在南京读书的经历;《藤野先生》主要写了鲁迅先生怀念在日本留学时的老师藤野,写了作者弃医投文的经过。

鲁迅先生热爱并向往童年时期的生活,向往自由,向往大自然。

《朝花夕拾》写出了对逝去日子的回忆,对真挚的情怀,有无奈的感伤。

这本书会使我们跟着鲁迅先生去回忆童年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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