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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昆虫记》优秀读书笔记

全文共 9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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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小小的昆虫竟有如此多不为人知的秘密。《昆虫记》给了我真实的昆虫世界,《昆虫记》给了我美丽的昆虫物语,《昆虫记》给了我细腻的昆虫写照《昆虫记》带着我遨游了昆虫的海洋。

法布尔以不同的目光看待这个昆虫的世界,他将这看成拥有文明、文化的小人国;法布尔用现实反驳了拉封丹的观点;法布尔用尽毕生的精力告诉了我们昆虫的文明;法布尔能通过小昆虫发现人类不能及的能力;法布尔经实践告诉我们昆虫的智慧。

小小的昆虫世界折射出了人类的社会。看呐!寄生虫鬼鬼祟祟的在蜂巢前,打算找一个机会牺牲别人,以便安置自己的家。这是一种叫金蜂的家伙,他外表美丽,你怎么也不会把他与一个穷凶极恶的大坏蛋联想到一起。金蜂会将卵产在另一种蜂的茧子里,等它的卵孵化成幼虫,茧子的主人就是它的第一顿大餐。这些从茧子里出来的便是沾满无辜者鲜血的金蜂了。

法布尔它不仅敢于创新,他还敢于质疑,并能用实践证明他的观点。拉封丹的蚁和蝉的故事人人皆知,但法布尔发现的却截然不同。蝉潜伏在地下四年,只为出土放声歌唱一夏,便完结了它的生命,冬天不会有蝉的出现。其次,法布尔也通过自己的实践与观察反驳了这个观点。蝉在夏季放声歌唱,同时也用自己胸前的一个小吸管刺穿树皮,做成一口小井,在口干舌燥时喝个够。这时蚁也会口渴,便厚着脸皮来抢劫,最后蝉不得不放弃自己做的小井,另寻别处了。这个事实不正与寓言相反吗?对于一切人、一切事、一切物我们都有质疑的权力。“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一切事物,只有实践过后我们才有权力去肯定它。

看那拥有纤细的腰肢,玲珑的身材,娇小的赤条蜂。谁能想象他捕食的样子呢?赤条蜂的食物是毛毛虫,他捕食的时候,像一个经验丰富的外科医生,它用自己的刺在毛毛虫的每一节上刺一下,它知道刺在哪一个神经中枢上能使毛毛虫麻醉但不致死。

这小小的赤条蜂竟然懂得如此精湛的技术,我们人类难道不应该自愧不如吗?一切事物都有它的好处与坏处:蝇虽然有很多细菌,但他却是高级净化器,这些动物的好处与坏处不就类似于人类的优点与缺点吗?所以我们不仅要人人平等,还要物物平等,因为我们共处同一片蓝天,共享同一缕阳光,我们与其它动物有什么不同呢?

人们常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而我便是“读昆虫记,晓世间理”。《昆虫记》教会了我不要懒惰,教会了我从不同的角度看事物,教会了我要敢于质疑与实践,教会了我不能自以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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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弟子规》读书笔记心得体会

全文共 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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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老师让我们去自学国学知识,建议我们先去背《三字经》、《弟子规》、《千家文》、《千家诗》这些国学典籍,今天,我就来说说我背弟子规的体会吧。

《弟子规》原名叫《训蒙文》,是清代李毓秀写的,主要讲的是要对父母孝敬、对兄弟友爱,言行谨慎,做人要诚实守信,对他人仁慈博爱,还要多学习,多读书,向圣人学习。《弟子规》中有一段话:“读书法、有三到,心眼口,信皆要。方读此,勿慕彼;此未终,彼勿起”。意思是读书的方法是要注重心到、眼到和口到,要专心致志,一本书开才始读,不要又想看别的书。

而我读书时,总是忘了做到这三到,有时看书时不够专心,一边看书,一边想我家养的两只小白兔怎么样了?它们爱吃的萝卜吃光了没?它们现在是在睡觉还是在抢东西吃?想到这,我就坐不住了,忍不住要去兔笼边瞧瞧,结果,什么内容也没记到脑海里。

读了《弟子规》这段话后,让我更加体会到读书不专心,效率就很不高,花很多时间在学习上,结果仍学不好,今后我读书时一定要做到心到、眼到和口到,以较少的时间获得最好的学习效果。这就是我学习《弟子规》后的一点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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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500字小学作文

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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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本书《三毛流浪记》。

三毛是个流浪儿,也是个孤儿。天天在大街上流浪。

三毛在这么多年的风风雨雨中,他不知受了多少辱骂、多少的苦。。最终依然孤独。

三毛是一个助人为乐的孩子。有一次,一位老人滑倒时,旁边的人都笑他,三毛看见了,就帮这位老人扶起来。老奶奶很饿,他就拿出一半的包子给老奶奶吃,后来又把剩下的一半也给了他,自己却饿的肚子,他做过报贩、擦过皮鞋,但他靠自己的意志,克服困难,一直没有放弃、

每当三毛非常饿的时候,他都趴在肉店的窗户上,流着流口水,可是他没有钱,旁边是小吃街,有的卖油炸,有的卖包子,还有的卖臭豆腐。他摸着自己的肚子闭着眼睛往前走,眼前不断的呈现食物,想知道三毛多饿呀,他多么需要食物呀,可是他却没有钱买,只好饿着肚子。你想,他是多么的可怜,是多么的需要帮助呀。

一个失去母亲的孩子,是多么的痛苦,三毛是很可怜,但他很坚强。,在季羡林的文章中说过,没有母亲的孩子是一个灵魂不全的人,三毛也正是如此,但他很坚强。。有些人生在福中不知福,不好好珍惜时间。我们要学学三毛坚强的意志。要是三毛还在这个可爱的地球里的话。我多么想将自己得到的和他分享。

我多么希望每人多一份这样的爱心,关心像三毛这样的的流浪儿,给他们一份温暖。看完这本书后,我十分希望那些在街头流浪孩子们早日走出黑暗,迈向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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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笑猫日记塔顶上的猫读书笔记 江旭

全文共 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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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中,我读了塔顶上的。笑猫是一只通人性、懂人话的猫,我特别喜欢他。虎皮猫每天在塔顶上幸福的发呆,我真想知道她在想什么?为什么虎皮猫最后不见了呢,我真想不通呀。在这本书里我还知道了老鼠也是有良心的。我也很喜欢可爱的老老鼠,他是一只老的不知道活了多久的老鼠。翠湖公园里所有的老鼠都是他的子子孙孙,他最爱说的一句话是“不对猫有研究,我能活到今天这把年纪吗?”他是不是很可爱呀?

我读了这本书一遍又一遍,才写出了这篇读书笔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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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学生阅读骆驼祥子读后感_读书笔记

全文共 12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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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祥子》是“人民艺术”老舍先生的代表作品。这是一篇赋有哲理的小说,意味深长,让人回味无穷。通过祥子的苦难史,描绘了旧社会如何把一个正直,好强,好体面,自食其力的洋车夫从肉体到灵魂加以毁灭的过程。祥子来自乡间,带者中国农村破败凋敝的大背景,带者农民的质朴与固执。当他认准了拉车着一行,他就成了“车迷”,一心想买上自己的车。凭着勤劳和坚韧的精神,他用了三年的时间,省吃俭用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成为一名自食其力的上等车夫。但当时中国军阀混战的社会环境不容他有丝毫的个人幻想,不到半年他就在兵慌马乱中被逃兵掳走,失去了他心爱的洋车,只牵回了三匹骆驼,这便和骆驼搭上了干系。

但祥子并没有灰心,他依然倔强地从头开始,更加克己,更加勤奋地拉车攒钱。但天意难料造化弄人,还没等他再买上新车,所有的积蓄又被侦探敲诈洗劫一空。买车的梦想成为了泡影,又加上生活上连番的打击,祥子在也无法鼓起生活的勇气,不在象从前那样以拉车为豪,他开始厌烦拉车,厌烦劳作。生活捉弄了他,他也开始游戏生活来报复这个可恶的社会,他吃喝嫖赌并以出卖他人来换取生活的的来源,祥子彻底的堕落为城市的垃圾,成为了一具失去灵魂的行尸走肉。

骆驼祥子善良淳朴,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精神,他的唯一愿望就是买一辆自己的车来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他相貌一般,块头大,跑得快,不怕吃苦。他有理想的职业—拉车。他有追求的目标—买车。流了三年的汗水,终于换来了一辆自己的新车。那是抗战时期,北平乱成一团,祥子稀里糊涂地被大兵抓去打杂。车子是他生命的一部分,被夺走了。有一天,炮声把营里的兵吓住了,他们决定迅速转移。祥子趁乱带上兵营里的几匹骆驼,溜了。他卖了骆驼,凑了三十几块大洋,又回到“仁和厂子”拉车。厂主刘四爷的闺女虎妞,都三十多了还没找到婆家,就是因为太泼辣了。虎妞看上了祥子,诱惑祥子,祥子栽在了她的怀里,祥子后悔,准备一刀两断。可虎妞骗祥子“有了”,祥子是丢不掉她了,最终与她成了亲。虎妞死于难产,又不得不卖掉洋车以料理虎妞的丧事。后来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熄灭了他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生活的任何乞求和信心,从此,祥子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坠落。

祥子的命运,是旧中国广大城市贫民悲惨命运的缩影。祥子的堕落是令人心痛的,但这是对吃人的旧社会的有力控诉。祥子的三起三落,不免让人同情,真的。我们不该对祥子太苛刻,不是他的错,只能说他是社会病胎里的产儿。这是社会环境造就的。其实,有时候想到自己,又何常不像祥子呢?但,总不能太消极了,即使没有成功。做人总应该努力的。

这个故事,反映了北平当时劳动人民的生活、命运与遭遇。祥子本是一个对生活充满希望的人,他热爱生活,热爱北平,一系列的挫折使他恨透了整个世界!祥子这一人物,他不是时代的产物,是社会的产物。小说令人惊心动魄地写出了魔般的社会环境,残酷地,一点一点地,不留余地地剥掉了祥子的农民美德,将他的性格不断的扭曲,直至变形,最后终将一个树一样执拗的祥子连根拔起,抛到了城市流氓无产者的行列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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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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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有一个叫盖比都老头,创造了一个活木偶,而且还给木偶取了一个名字叫匹诺曹,匹诺曹非常不听话,他的一些缺点和我可不一样。

小木偶很爱撒谎,有一次仙女问小木偶四块金洋在哪里?小木偶说‘掉在森林了’仙女说‘那?我们去森林里找金洋吧’然后小木偶又说‘哦,我突然想起在喝水的时候不小心把四块金洋吞下去了。’话题刚落,突然小木偶的鼻子变长了,仙女说‘你一定在撒谎’小木偶承认了自己在撒谎,还有小木偶也不听别人的劝告,有一次青发仙女遇到它觉得他很可爱,就把他带回家了,小木偶很高兴又见到青发仙女。小木偶就向仙女承诺,以后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仙女把他送到学校,他从一年级到二年级,考试每次都考第一,他还有很多小伙伴,小伙伴里面有几个学习很差的小伙伴骗他去海边玩,他高高兴兴地答应了,到了哪里,小伙伴们说‘我们玩捉迷藏吧’小木偶说‘行’小木偶去抓那些小伙伴可是玩着玩着,大家却出现了矛盾,还打了起来,可有个人不小心用书砸住了小木偶的好伙伴,小木偶发现小伙伴被砸晕了,非常着急。这时警察来了,其他的人都纷纷离开了,警察就认为是小木偶干的事,准备逮捕他,小木偶只好跳进海里匆匆而逃。

这些慌慌张张的毛病我也有,我以后要把这些毛病改掉,做一个听话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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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西游记》读书笔记400字

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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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改变了我的生活方式,要强,事事以自我为中心的我渐渐的从书籍中获得了做人的道理:“退一步海阔天空。固执、不懂得变通的我从书籍中懂得了灵活变通的重要性,懒散,拘泥于时事的我从书籍里明白了时间的可贵。”

暑假里我读了《西游记》这本金典小说。《西游记》以丰富瑰奇的想象,描写了师徒四人在去西方取经的路途上,和琼山恶水、妖魔鬼怪斗争的历程,并将所经历的千难万险形象华为妖魔鬼怪所设置的九九八十一难。以动物幻化友情的精怪。师徒四人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取回了真经。

在《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因为他聪明、有感、机灵,而且对师傅勤勤恳恳,即使他的师傅会用紧箍咒让他痛的死去活来,他也不会怀恨在心。

而我就不一样了。因为想下楼与同学们玩,所以把作业都乱写一通,就和他们一起去玩了。在奥数课上,老师因为这件事情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批评了我,并让我回家重写,因为这件事让我恨极了那位老师。早上我到教室,也不向她问好,上课时也心不在焉。现在想起来真后悔极了。老师对我提出这样的要求其实是为了我好,我不领情反而记恨她这样是不对的。

我想:我今后一定要虚心听取他人的建议,改正错误。就像孙悟空那样尊敬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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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高中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全文共 8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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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我读过很多书,我还读了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的另一本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海底两万里》这本书。《海底两万里》我才看了几页就被里面的内容深深的吸引了,因为这本书实在是太好看了。

这本书讲得是尼摩船长、阿龙纳斯教授和康赛尔听说海里经常有大海怪出没,于是他们乘着“鹦鹉号”潜艇去寻找大海怪。旅途中,他们虽然遇到了冰山、章鱼的攻击等困难,但是他们最终找到了大海怪。大海怪像鲸鱼

,比鲸鱼游得快,阿龙纳斯教授把它归为鲸鱼科,海豚目。

他们还发现了许多美丽的海洋生物,比如五颜六色的珊瑚、海胆,奇形怪状的海星、海葵,滑溜溜的海藻、海苔等生物。

主人翁尼摩艇长是一个带有浪漫、神秘色彩的人。他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精心设计、建造了一只独角鲸大怪物——潜水艇(鹦鹉螺号),他用潜水艇在海底进行大规模的科学探险,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他又巧遇了阿罗纳克斯并与他共同经历了一幕幕惊心动魄,扣人心弦的事件。遭遇了冰山封路,空气缺氧等许多险情。书中主要讲了法国博物学家阿洛纳克斯教授应邀登上一艘驱逐艇,参与追捕当时盛传的海上“怪兽”,不幸被“怪兽”俘获。而所谓的“怪兽”竟是一艘当时一艘当时无人知晓的潜水艇。潜水艇艇长尼摩邀请阿洛纳克斯教授一行三人作海底旅行。沿途他们饱览了神秘的海底世界,有海底平原、海底森林、海底墓场、珍珠世界、沉没的大洲和古城堡。最后,当潜水艇到达挪威海岸时,阿洛纳克斯教授一行三人不辞而别,将他们所知道的海底秘密公诸于世。

这本书让我感触最深的还是尼摩船长他们经历了风风雨雨、困难、挫折,但他们没有后退,遇到困难就想方设法克服它,不悲观、不气馁,经过了大风大浪才取得了最终的胜利!

读了这本书,我不仅读到了引人入胜的故事和精彩的海底描写,还感受到了鲜明的爱憎和广博的地理知识,使人们在获得极大的精神享受中,感受自然的神奇和科学的力量!

这本书不但好看,还让我了解了海洋里的生物。我要把它珍藏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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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鲁滨孙漂流记》的读书笔记1000字通用

全文共 9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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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漂流记(英文原名:Robinson Crusoe,,直译作鲁宾逊·克鲁索)是一本由丹尼尔·笛福59岁时所着的第一部小说,首次出版于1719年4月25日。这本小说被认为是第一本用英文以日记形式写成的小说,享有英国第一部现实主义长篇小说的头衔。下面是一篇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读《鲁滨逊漂流记》时,我看到了扉页上的“谨以此书奉献给那些时时处处依赖父母、依赖学校的青少年朋友们”这句话,觉得有点不服气,心里嘀咕着:“别小瞧了我们!我倒要看看,你凭什么这么说……”但是我读完后,我曾一直思考着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我是鲁滨逊……

如果我是鲁滨逊,当船在暴风雨中失事,我会像他那样不向命运低头而继续远航吗?不,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才不会去接受那充满困难和挫折的生活,因为我没有他那样的坚强。

如果我是鲁滨逊,当独自一人置身于荒岛之上,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时,我会像他那样不自暴自弃,努力求生吗?不,我不可能像他那样随机应变,积极自救,因为我没有那种能力,我更没那份自信。

如果我是鲁滨逊,当看到食人族用人开宴会时,我会像他那样勇敢地站起来,在仅有一个助手的情况下同他们搏斗吗?不,我宁可躲得远远的,祈祷他们永远不要发现我,因为我没有那种胆量。

我现在不得不承认我与鲁滨逊相比,自己是软弱与无能的。从呱呱坠地到背上书包,父母、学校为我们铺设了成长的道路。我心安理得地在这条平坦的大道上走过了一年又一年,没有挫折,没有风浪,而我还整天抱怨这个,抱怨那个。其实我根本没有品尝过生活中的苦涩,我是幸福的。然而处在幸福中的我根本没有意识到,能吃饱穿暖,背上书包去上学,每天接受家人们的关爱和社会的关注,是一种莫大的幸福。

“一本好书能拯救一个人。”现在我百分之二百相信这句话。这本书向我展示了鲁滨逊自信、自立、自强、永不满足、不甘平庸、勇于创业的精神;告诉我鲁滨逊靠自己的善良、智慧和坚毅,去创建、去开拓。我想我应该拿出所有的精力努力地向他学习,不仅仅是为了社会,为了父母,更是为了我自己的将来。他的那种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热爱生活,热爱生命的精神深深的感动了我。跟鲁滨逊比起来,我们现在的生活环境是多么的丰富多彩,因此,我们更应该要珍爱自己的生命,崇尚我们的生活,为我们的未来画上绚丽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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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父亲的病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5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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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鲁迅的父亲得水肿了。”我读了文中的第一段后,就不禁感叹起来。接着,我便颇有兴趣地往下看。

看完了这篇课文,我便把自己看过的内容又重复了一遍:鲁迅的父亲得了小肿,在家人的考虑下,他们决定请一位名医来治,他叫陈莲河。可是陈莲河这个办不妥帖的医生,瞎配了一些药方,还要鲁迅寻找药引,简直是自欺歁人吗!可是,到了最后,果然如我想的一样,最终,这位有名无实的名医,把爸爸给折腾死了。

父亲过世后,衍太太给他换了衣服,又将纸锭和一种《高天经》烧成灰,用纸包了给他捏在拳头里,我只认为这是一种迷信。衍太太见父亲要断气了。便让鲁迅叫,叫越大声越好。父亲忽然紧张了,仿佛有一些苦痛。我就想如果是我,我肯定不会这样,我只想让父亲在人生中的最后一刻,能安心的和我们“再见”,我不想让他太累。不过鲁迅叫完后,便和我想得一样,他觉得这是他对父亲最大的错误!

我的心情十分的复杂,我在思考每一件事的起因,经过和结果。一刻、两刻……我终于明白了,这篇文章开始是误,经过是误,结果还是误,他们犯了许多次的错误。是鲁迅的错,是陈莲河的错,是衍太太的错,更是封建社会的错误。在这篇文章里,我希望迷信的人们,可以振作起来,走出迷信的包袱吧!

人生中错误像繁星一样多,不过请永远记住错误会让人更加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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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父与子》读书笔记 叶铭臻

全文共 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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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认认真真地再次把《父与子》这本书从头到尾看了一遍。读《父与子》有感

《父与子》这本书非常搞笑。《父与子》系列漫画出自德国漫画大师埃·奥·卜劳恩之手,整部作品创作于1934年——1937年之间。当时德国的报刊杂志被纳粹政府控制,刊登的内容枯燥无味。幽默漫画《父与子》的出现为人们带来了惊喜和快乐,受到了热烈的欢迎,并且在几十年时间里一直受到人们的关注,被誊为德国幽默的象征。现在《父与子》早已跨越国界,成为全世界人们可贵的精神财富了!

其中,最令我难忘的是“机会难得”这一篇了。这一篇是说:“有一天,父与子的家里着火了,父亲和儿子连忙把家里的东西拿出来,然后,儿子在书包里拿出学习用品出来,把那些学习用品扔进去着了火的地方。”这真是难得不用读书的机会啊读《父与子》有感!

书到最后,突然看到父与子成名了,各种父与子品牌的烟灰缸,服装,甚至还有杂技演出,雕塑等出现在了市场。而我们的父与子呢?他们不是贪慕虚荣的人,父亲最终拉着儿子的手消失在了天空与世界的尽头,最后一幅图上,我们只看到了一颗最闪亮的星星在月亮下亮的耀眼。

虽然这本《父与子》每一集很搞笑,但是,我们不能像父与子那样笨,不然生活中就会想父与子那样有许许多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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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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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小女孩。去年暑假我读了许多书籍,有令我苦泪的《夏洛特的网》,有趣味无穷的《安徒生童话》,有超好笑的《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还有情节感人的《红楼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红楼梦》。

《红楼梦》这本名著很感人,别看我年纪小,才读了一遍,但我还真懂得了不少,也时常掉眼泪。我觉得,当时的社会很奢侈,贾府的贾母很有权势,说话很有分量,贾府上上下下全是听她的。她很疼爱贾宝玉,把他当作自己的心肝宝贝。也许是因为贾府上上下下都是姑娘,男的太少了吧。

贾宝玉有一个表妹叫林黛玉,她很爱哭,但很有才华,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她和贾宝玉很谈得来,经常一起玩耍,两小无猜。只是后来,黛玉没有和宝玉在一起,年纪轻轻就死了,我感到心里一阵悲痛,很为他们惋惜。薛宝钗是宝玉的表姐,很受大家欢迎。她说话做事很有分寸,和大家相处的很好,后来在凤姐的设计下,嫁给了宝玉,但是也因此杀死了黛玉。总之,我还是比较喜欢黛玉的,她又聪明又美丽,性格有点像我。

看了《红楼梦》以后,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我很佩服曹雪芹,他可以写出这么好的作品,把里面的人物写得那么栩栩如生,好像就站在我面前。我要向他学习,练好作文基本功,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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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城南旧事》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6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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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是人的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她是那么的天真可爱,是美好记忆的开始,也是人生旅程的起点。童年亦真亦梦,回忆童年总能含泪带笑。

我是在无意间接触到的一本书,打开她的第一眼,作者就将我带到了20世纪20年代北京城。而我,也来到了作者的童年。

英子生活在北平城城南四合院内的一户温馨的大家庭中。随着一页页的深入,许多鲜活的人物与生动的故事映入了我的眼帘,在我脑海留下了一副副画面:我与“妞儿”一起快乐的看小鸡捉米;我在床头静静地听秀贞“疯言疯语”;与“小偷”一起待在草丛里谈心,答应与他一同去看海,辗转于“兰姨娘”与“德先叔”之间为他们做红娘;与“宋妈”一起寻找小丫头片子;答应父亲考上了年级第一却永远告别了父亲……一件件童年的往事描绘出了一副童年的画卷,平淡而引人入胜。

倘若这本书中,有最吸引我的,那便是《我们看海去》。可最让我思考的却是《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这篇文章描写的令我伤感:那年,英子终于毕业了,她作为一名优秀毕业生代表同学上台领毕业证书并致谢词,他实现了父亲当年的梦想,可她的爸爸却躺在医院见不到这一幕。当他拿着毕业文凭急忙忙赶回家时,得到的却是爸爸的永别。那一瞬间,他似乎还是小孩子,但那一瞬间,他似乎长大了,再也不是小孩子了。读后,我想:似乎,这就是成长吧。

合上书,我依然意犹未尽,英子童年有快乐,有忧愁,有相聚,有爱,有恨。作者从英子独特的视角展现了他童年的平凡小事,但其中却蕴含许多深刻道理,他提醒我们无论经历了什么,都将成为人生中的财富。

童年像一个百味瓶,装满了酸甜苦辣,同时也绽放着耀眼的光芒。都有最为珍贵的记忆,它就是我们最珍贵的宝物,深深地埋在我们的心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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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百万英镑》读书笔记

全文共 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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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读了很多有意义的好书,其中最令我难忘的是一本叫《百万英镑》的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亨利·亚当斯在被确定是一个诚实但贫穷的人后,受到一对奇怪的兄弟为了打赌而“借”给他的一百万英镑。他的遭遇也十分有趣,人们先是从穿着上看不起他,当他拿出一百万英镑希望别人找钱时,人们不但对他点头哈腰,卑躬屈膝,而且就连对亨利来说比较昂贵的一些费用也不需要他马上支付,甚至有些人都愿意直接不要钱,因为他们不但找不开钱,而且坚信这位百万富翁,一定不会在意这点“小”钱的。最后亨利不但如获至宝地得到了一位如花似玉的妻子,还获得了三万英镑的利息

这本书讽刺了那些把钱看得很重的人,比如那个服装店的老板和店员,看到那张一百万英镑之前和之后的态度截然不同,看到前对他不理不睬,很轻视。当看到那一百万英镑后,对他点头哈腰,把亲王定做的衣服给他,还愿意等他无限期的付钱。我最后想说一句:金钱不是万能的,世界上还有许多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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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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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段时间不读这类的作品,我通常喜欢把文字分类。简单的、沉重的、激励的、消沉的……这本书是被我化为沉重的一类,我不大触摸这一类,情绪难以平静。

记得上大学的时候,友人推荐我看这本书。不明白什么原因一向拖到这天。当翻开这本书,读过第一章,我就被深深的吸引了。伏案苦读了三天,这天早上最后泪眼婆娑的结束了这部作品。但是一向到下午我仍回旋在故事当中,感受着一个个主人公的生与死,爱与恨。

回族女作家霍达用玉和月两条鲜明的主线,以独特的结构阐述了一个穆斯林家族60年代的兴衰、三代人命运的沉浮以及在不同的宗教信仰下的感情杯具。当看到书的题目时,我认定这是个杯具,葬礼,从字面意思看,肯定有主人公死了。看完才明白,书中的葬礼不仅仅仅是生命的结束,还埋葬了汉人与回回之间不同宗教信仰下的感情。感情在那个年代,穿但是伦理、世俗和信仰的鸿沟,杯具一个接一个的产生。无论你爱的多么执着,那么激烈。我不禁为美丽而聪颖的新月和才华横溢的楚老师惋惜,也为玉儿和韩子奇感到悲哀。

作者的笔法也令人佩服,该书以玉和月为主线,自然也少不了对他们的描述。玉给人以纯洁、灵气的感觉,月给人以恬静、幽美,但是玉是易碎的,月是悠远的。故成就了如此让人回味、清美忧伤的作品。

记得上学的时候写读后感通常是把书中的人物和故事情节拿出来评论一大段。我不明白真正的读后感是不是该那样,那时是为了完成任务凑齐字数。如今不会去在意那些,真正对穆斯林的葬礼有兴趣的人会亲自去领会其中的意境的。何须咀嚼别人品尝过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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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5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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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本童话书,书名是《皇帝新装》。

从前,有一个皇帝,他什么也不关心,只喜欢他的新衣服。别人找不他时,他就在更衣室里换衣服穿。

有一天,来了两个骗子,说自己是织工,能织出最美丽的布,能缝出最最美丽的衣服。这衣服,不称职的人,不聪明的人,笨的人都看不见。 皇上一听,很好,就付了许多钱给这两个骗子,让他们马上开始工作。

皇帝想知道衣服织到什么程度了, 就派诚实的老大臣到织工那儿。这位善良的老大臣来到那两个骗子的屋子里,看见他们正在空织布机上忙碌地工作。他把眼睛睁得特别大,“我什么东西也没有看见!” 但是他没敢把这句话说出口来。他想,“ 难道我是愚蠢的吗? 决不能让任何人知道。

老大臣说”哎呀,美极了!真是美极了!“后来,皇帝也去了,他也什么都没看见,但是他也不敢说!皇帝心里想,”难道我是一个愚蠢的人吗? 难道我不够资格当皇帝吗?这可是最可怕的事情。“ 于是皇帝说:”哎呀,真是美极了!我十二分地满意!“ 还就决定穿着这衣服去参加游行大典。

那天,皇帝把他所有的衣服都脱下来了,穿着这衣服走在大街上。 一个小孩子说:” 他什么衣服也没穿!“ 最后所有的百姓都说” 他实在没穿什么衣服呀!“

读完后,我觉得皇帝太傻,也太爱美。让我值得学习的是 —— 那个小孩和老百姓,他们诚实,勇敢。我以后要做一个诚实、勇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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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窗边的小豆豆》读书笔记

全文共 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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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把《窗边的小豆豆》读完了。我觉得书的主人公小豆 豆 虽然好像有点“问题”,但她又非常活泼可爱,再加上她那善解人意的品格,很惹人喜欢。

这本书是日本的黑柳彻子写的,主要写了作者小时候所发生的真实的故事:小豆豆一年级没上几天课就退学,后来进巴学园上学后,又发生了许多有趣的故事。这些事情发生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的东京。

我读了这本书后,觉得小豆豆是一个性格开朗、喜爱和同伴们一起玩的孩子。不仅这样,小豆豆还是个不嘲笑别人的孩子。在小豆豆第一天读的“巴学园”里,认识了很多新的朋友,唯一的一个男孩山本泰明,他患了小儿麻痹症。所以走路很不方便。有一次小豆豆带泰明一同来到她自己的那棵树那儿,想让泰明能看到更远的东西,小豆豆先去校工叔叔的工具房里拖来一个梯子,很快地爬了上树,然后让泰明爬上来,经过泰明自己的努力和小豆豆的帮助下,他终于爬上了树上,与小豆豆一起放眼看世界。从这一件事情可以看出小豆豆不但不嘲笑一个患了小儿麻痹症的同龄男孩,而且还很乐意帮助他,很喜欢和泰明玩。小豆豆这一种不嘲笑别人的品格,不仅使我佩服得五体投地,还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可是,我们身边有的人,却以着自己家里富有,就经常买一些名牌的衣服,穿回学校炫耀自己的衣服多美,而看到哪个同班同学穿得不比自己好,就会嘲笑那同学,让人心中非常不高兴。我们是学生,就应该不攀不比,做一名团结互助,充满爱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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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8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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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大哥的觉新样貌清秀,品学兼优,本有着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在吃人的封建礼制面前他屈服了,接受了,忍受着别人难以明了的苦衷,博得长辈们表面上的暂时的友好对待,但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他被迫与所爱的梅分离,娶了另一个少女,梅却被嫁到赵受气,不满一年即守寡回娘家,最后含恨而终。他也热烈地爱着她的妻——一个善良贞静的女子,但他却不能保护她,让她任人摆布,听着她在为他生第二个孩子时的痛苦的呻吟声却不能进房看她,知道妻因难产而殒逝却不能与之见最后一面,却只能够忍受。他甚至还做过封建礼教的刽子手,逼二弟觉民完婚,但最后,他有了一点觉悟了,他终于帮助三弟成功地逃出了这个可怕的”家”!

我讨厌觉新这样的人,他是那样的懦弱,那样的无能,他不去争取他所爱的梅,也不能保护他所爱的妻,他还是一个男人吗?他眼睁睁地看着这个他一直维系的家扼杀他最爱的两个女人的生命,是他的懦弱害了她们啊!他的顺从扼杀了他自己,也摧毁了她们。然而,他却是最值得人同情的,前途失去了,美景幻灭了,一切都在黑暗中挣扎,没有幸福可言,更没有希望所在!这是多么可悲的一个人物!这是怎样一个吃人的世界!我诅咒这个黑暗的世界,但对于觉新,我就能够憎恨他吗?他是最大的牺牲者啊!我是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啊!

二哥觉民,拥有进步思想,但不坚定,他是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己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助,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他可以说是《家》中最幸运的一个了!

三弟觉慧,不但拥有进步的思想,而且意坚定,他最初与俾女鸣凤相爱,但无情的长辈把鸣凤迫得投湖自尽,这成了觉慧心中一道永远的痛!在这一点上,我比较讨厌觉慧,因为他的自私,连鸣凤向他诉说一切的机会都给扼杀了,他还曾想过放弃鸣凤,让这样一个十七岁的纯结少女嫁给六十多岁的老头做姨太太,任人糟蹋,然而,鸣凤为他牺牲了,她为他留下了一具清白的湿淋淋的尸体,和一个苍白的吻。觉慧的反抗为他赢得了光明的前途,他终于摆脱了这个家,然而,他不是成功的,他为了事业失去了爱情,或许在那个时代,爱情的位置是何其次要的,但在今天,在我看来,没有爱情的人生是不完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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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名人传读书笔记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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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我读过很多关于名人大家的书籍,这些书大都写的是人物的光辉事迹,而那些黑暗辛酸的历史却很少提及,往往是一笔带过。而《名人传》则用这些悲剧的故事铸造了一个有血有肉的人。

《名人传》由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米开朗基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组成。

他们的主人公分别为音乐家、雕塑家和小说家,不过,虽然他们的职业和所处的年代各不相同,但他们所追求的理想却是相同的——为了真理和正义所做出的努力。

读完整本书,我发现书中的这三个人物是伟大的同时也是孤独的,他们的行为都得不到人们的肯定,反而时常受到打压和嘲讽,但他们都默默的忍受着,心中坚信在暴雨的背后一定会有彩虹,最终他们成功了,而付出的代价也是巨大的。

刚开始对于这本书在我的脑海中并没有什么印象但是总觉得好像在哪听过……看到目录,是分为三块……第一块是《贝多芬传》,第二块是《米开朗基罗传》,而第三块为《托尔斯泰传》然后我便乖乖地开始看了起来……看了4天也算是看完了……

第一篇是讲贝多芬的,这个人我也是比较清楚的,德国人,作曲家,钢琴家和指挥家……他一生创作了非常非常多的作品,这些作品对后人还有音乐史都是有着非同凡响的影响的……因此他被世人尊称为乐圣……他生于贫寒的家庭,父亲是歌剧演员,性格粗鲁,爱酗酒,母亲是个女仆……然而其童年生活过得也并不快乐……他十一岁加入戏院乐队,十三岁当大风琴手。十七岁丧母,他独自一人承担着两个兄弟的教育的责任。后来耳朵开始越来越差后来他还爱上了2个姑娘但是后来都是以失败告终,所以他可以说是一个极为悲催的人物……

第二篇讲得是米开朗基罗,我是因为这本书才认识他的,原本我是根本就没听过有这么一个人,雕塑家,建筑师,画家和诗人,他本人的脾气本生就不好所以导致他天生的不合群但是他的一生追求艺术的完美,坚持自己的艺术思路……所以他和达芬奇和拉斐尔并称“文艺复兴三杰”……也算是个大人物

第三篇讲得是托尔斯泰,对于此人我也是并不了解,全是靠书中了解到的……俄国的作家和思想家……写了很多的书,对后人很有影响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我们现在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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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巴掌童话读后感与读书笔记一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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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看了一本书叫《小巴掌童话》。这本书我很喜欢,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五颗甜蜜蜜的葡萄》这一篇章。

夏日里,只剩下最后一串葡萄,三只小松鼠都爱吃。第一只小松鼠拿了青葡萄说:"我吃了酸的,妈妈就可以吃甜的了!"另一只小松鼠拿了五个小葡萄说:"我吃了小的,妈妈就可以吃上大的了!"最后一只小松鼠走上前把破葡萄摘了,说:"我吃破的,妈妈就可以吃上好的了!"

三只小松鼠多么孝顺自己的妈妈呀!它们都很喜欢吃葡萄,可在美食面前,它们一下子就想到了妈妈。看到这里,我感到很惭愧。我会对妈妈乱发脾气,惹妈妈生气。有一次妈妈教我做作业,有些字写得不好叫我重写,我一听,火冒三丈,大声说:"我不要再重写、不要写了!"妈妈听了之后,转过头,伤心极了!结果那次作业我只得了"良",还被老师批评了。回家后,我跟妈妈说了这件事,本以为她会批评嘲讽我,没想到妈妈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以后作业要认真、不能再乱发脾气啦!来,妈妈跟你一起学!"妈妈多么爱我呀!

妈妈的爱像天空一样广袤,我是小鸟,在爱里自由飞翔;妈妈的爱像大海一样深邃,我是小鱼,在爱里自由地游来游去;妈妈的爱像泥土一样肥沃、我是小绿芽,在爱里茁壮成长!妈妈的爱是最温暖、最无私的!

以后,我要像三只小松鼠那样孝顺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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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八年级狼王梦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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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看了《王梦》这本长篇动物小说。我曾经对狼的认识是:狼是贪婪的、自私的,所有的狼跟狐狸一样是狡猾的,跟受伤的大象一样是不顾死活的。但是这本书却给我展现了狼的另一面:她们有梦想、有坚持、有伟大的爱。

主人公紫岚是一只模样漂亮的母狼,它终其一生,呕心呖血,为了孩子们能够登上狼王宝座而不停地奋斗。紫岚冒着生命危险产下了五头小狼,但是不幸的是其中一头小狼在暴雨之夜夭折了。紫岚没有因为失去孩子而精神萎靡,她还是尽心尽力地去照顾剩下的四个孩子。她有梦想,她觉得自己的长子黑仔长得很像自己已经死去的丈夫黑桑,便把登上狼王宝座的愿望寄托在他身上。所以她有点偏爱长子,每次打猎回来,她都把上好的肉给他吃。她用激将法使黑仔的狼格本性暴发,重塑王者品格。但是,因为紫岚早早让还没有长大的黒仔跨出石穴,蹅进充满危险的丛林,引来金雕抓走了自己几个月以来精心培养的“超狼”,紫岚的努力白费了。

接着,她又陪养次子蓝魂儿。蓝魂儿虽然也成长得很快,变成了一只强壮的大公狼。每次蓝魂儿都是猎食的领头人,在前面猛扑猛咬,处处带头。在猎食狗熊时,她能够做到成年大公狼也难以做到的引熊出洞,创出了奇迹。然而,紫岚太大意,没有教给蓝魂儿如何避开猎人的陷阱方法,在他猎食山羊时,不小心跌进猎人的陷阱,魂断捕兽夹。

紫岚一度心灰意冷,然而,她终究还是不肯向命运低头,她很坚强,又开始训练第三个儿子,也是她最后的希望--双毛。为了重塑双毛王者品格,她假戏真做,付出自己的健康。她为了激发双毛优秀的狼格,自己也摔断了腿,一幅失魂落魄的样子,使自己提前衰老了。可是双毛却在与狼王决斗中的最后一刻不敌狼王,被狼王和狼群活活咬死。

最后只剩下女儿媚媚,媚媚是一只母狼,无法继承王位。紫岚面对一次次竹蓝打水一场空,她只好把希望寄托于狼孙身上。紫岚不去计较媚媚把她赶出石洞的不敬,不去计较媚媚抢走了自己的心上人卡鲁鲁。在媚媚生产的时候,为了保护自己未曾见面的狼孙们,为了媚媚和卡鲁鲁的幸福,紫岚选择了咬死当年抓走黒仔的金雕,与其同归于尽。

为了孩子们,紫岚怀抱梦想、用她的坚持、全部的母爱耗尽了自己的一生。正是《狼王梦》这样一本书,使我改变了对狼的看法。她们所以凶残、贪婪、自私、狡猾,那是因为她们为了能够在大自然中生存下去的生存之道。通过《狼王梦》这本书,让我看到了紫岚伟大的母爱、博大的胸怀,也看到了她的坚持,看到了她为了梦想不求回报、无私地为孩子们的奉献付出,直至最后用自己的生命谱写赞歌。我由衷地赞叹她们,她们不仅是智慧的精灵,更是大自然的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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