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盗墓笔记有声小说结局(汇编20篇)

穿越小说是网络小说最热门题材的一种。其基本要点是,主人公由于某种原因从其原本生活的年代离开、穿越时空,到了另一个时代,在这个时空展开了一系列的活动,情情爱爱多为主线。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盗墓笔记有声小说结局,希望您喜欢!

浏览

3296

作文

349

你好旧时光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5446 字

+ 加入清单

《你好,旧时光》是青春文学作家八月长安所作的青春小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你好旧时光小说大结局,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你好,旧时光》的结局:

周周和林扬在一起了。

其他:辛美香最后出现是她家的小店关门,温淼去了新加坡没上高三,在那里遇到海葵,番外有提到。余周周的同父异母弟弟最后释然了,决定不再活在自己和妈妈造成的周周的阴影下。凌翔茜和蒋川在一起了。

小说简介:

由八月长安著作,一部盛大的记忆共鸣曲,写给每个女孩的“成长之书”,带你重回“最美的时光”,网络原名《玛丽苏病例报告》,2009年12月由新世界出版社初版。

第一本属于八零九零后的记忆之书,那些长大的时光,满是无法替代的美好。网络原名《玛丽苏病例报告》,“玛丽苏”是一种“自以为是主角”的病,我们都是患者。感染无须惊慌,它只宣告成长的开始。这是一个小女孩的成长故事,这或许也是你的故事。她是女侠、雅典娜、月野兔、花仙子、希瑞、白娘子……她以为所有人都爱她,世界等着她拯救。却没想到,这世界无人可以拯救,她所能做的,只是长大。彼得潘终于走完了小时候,彼时的少年站在成长的尽头,回首过去,一路崎岖竟已遍地繁花盛开。

作品前言

2012版后记·神社的玛丽安

写下这个题目的时候,我想到的是2008年12月31日的深夜,我裹着一件白色的毛线外套,从早稻田的留学生公寓溜出去,沿着门前的小路一直走到街角的小小地藏庙。

日本的习俗是在新一年的1月1日合家去神社祭拜祈福,我一个人在异乡,也不打算排长队去凑热闹。儿时物质精神都很匮乏,那一点点期待都被积攒到节日的那一天释放,随着年纪越来越大,早已经对这一类的庆典失去兴趣和新鲜感。

不过我依然记得初高中时还会在每个新年前夕的夜里,点亮台灯为新一年的自己写一封信。

“亲爱的新一年的我,展信安。”

信里总结上一年的经验教训,给未来的自己提提建议,说不定可以总结出来一二三四的阶段性计划……合上日记本的那一刻,心中满足得仿若新一年真的会不一样似的。

人是需要仪式感的。仪式感让人活得庄重。

说真的,初中一年级的时候,我的日记本中“未来计划”甚至还包括考上哈佛这种话——也只有过去这么多年,我才敢笑嘻嘻地将当年那个小小的自己的雄心壮志公布出来。

计划这种东西,只有既相信自己也相信命运善待的人才有心力去制定。

所以渐渐被我放弃的“一二三四”,究竟是因为我不再相信自己,还是不相信命运会善待我?

异国他乡并不浓厚的新年气氛却让我忽然有了兴致,虽然并不清楚应该去哪里。可能是觉得自己即使不再给2009年什么特别期许,也至少应该尊重这个马上就从身边溜走的2008年。

或许只是想要站到街上,看着自己经历过的几百个日夜在灯红酒绿的街上聚首,然后一齐从东京的车水马龙中倏忽不见。

就在这时候忽然下起了雪。

我抬起头去看泛红的夜空。下雪最迷人的地方在于,当我努力仰起头向上看的时候,总是会不由自主地想要追寻他们最开始出现的踪迹——然而我的眼睛追不到它从天而降的漫漫前路,所能捕捉到的,只是它靠近我那一瞬间的无中生有。

无中生有,在路灯下给我的眼睛变了一个戏法,一刹那落了满身。

我一直都记得那一秒钟。人生中有那么多一秒钟,像落了满身的雪,都被我们在前行中抖落,也许就幸存那么一片,化成了水滴,落在心上。

我记得自己抬起头寻找雪花踪迹的瞬间。甚至我听见心底里有个声音说,你会记得这个瞬间,不为什么,总之你会记得。

可惜东京的雪总是下不大,再唯美的意境,一旦想到我那个美利坚室友说的“好像上帝在挠头皮”就会煞风景地笑出声。我就沿着小路走走停停,从一片橙色的路灯光圈走进另一片橙色的路灯光圈。流浪猫偶尔会跳上人家的院墙,跟我走一段,然后又悄然隐没于夜色中。

就这样走到了街角的小地藏庙。

这种小小的地藏庙在日本四处可见,木头搭建的神龛,里面供奉着一个缠绕着红布条的石雕地藏,当然那块勉强能看出人形的石头很难让我相信他们真的雕刻过。

我从来没有去了解过日本本地的神话传说和这些地藏庙的供奉规矩,我一直是个很典型的中国人——对于神明宁可信其有,但是似乎又没有那么相信。

虔诚皆因有所求。

不过,留学期间,每每路过这里时我还是常常会驻足停留,幻想一下,这个小地藏眼中的这片管辖守护之地在一千年之中曾经发生过怎样的变迁,是不是几百年前也有一个赶路的少女停下来,坐在神龛边的树荫下歇歇脚?她当年歇脚的大树,不知怎么就拔地而起一片方方正正的高楼。

街角的地藏庙处在小路和主干道的交叉口上。我呆站了一会儿也不知道应该做什么,倒开始心虚自己一直鬼祟地站在这里,看起来会不会很像图谋不轨的浪荡少年。

突然背后响起很温柔的声音。我回过头,一个经过主干道的上班族打扮的女孩子主动问候了我,指指地藏庙,问我是不是外国人,是不是想要写“绘马”—— 她说着就走向神龛前面的一排架子,上面已经用红色丝带系满了许愿的木牌。

许愿。多少年没有做过的事情了。

我在她指点之下买了这样一张十五厘米见方的小木牌,一面用来写字,另一面则画着和风海浪。

她笑着对我说新年快乐,然后消失在了十字路口。

留下我一个人对着木牌发呆。

巴掌大的地方,要写什么?

我跑去看架子上其他人写好的卡片,发现日本人的愿望和我们国人的愿望也没什么太大不同——希望临产妻子母子平安,祈求大学联考能够升入东京大学,马上要毕业了请神明赐我好工作……

大多都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可以实现的事情。写在卡片上,既是祈祷,也是自我勉励。

这样的许愿,只是想要告诉神明:我相信我自己,我只希望当我足够努力的时候,你可以让命运善待我。

那么我自己呢?

什么事情是我自己真心希冀、可以足够努力、却不知道命运是否能够善待我的呢?

这三点里面,我最不确定的反而是前面两点。

我想要什么,我又是不是真的渴望到了愿意为之付出所有的地步?

命运善待我的时候,我是不是会足够坦然?

2008年12月31日时,我21岁。

我出生在北方,在北京读书,跑到东京去做交换生。我在很好的学校读书,我未来可能成为一个金融或会计从业者,做个上班族,在没有上一辈原始积累的情况下靠着自己闯入成年人的世界之中,为未来的自己勉强挣得房子和大城市户口,有一块不大的立足之地,生儿育女,留下很多遗憾的同时,也欣慰自己没有错过任何一步“正常的人生路”。

这样,有朝一日,我即使没办法成为什么大富大贵的人物,也至少能让我父母在和别人攀谈的时候,骄傲于自己女儿在人生指标check list(清单)上的主要选项上都打好了对勾。

“别人们”用世俗的眼光早早就划好了人生考卷的复习范围,我们就在这个题库内努力地答题,总归要及格才算是对得起父母。

这样一想,那么我的眼前就摆着太多可以写的东西。父母康健、朋友平安、功课进步、找到好工作、嫁个高帅富、赚大钱发横财、周游世界……

表面上我的欲望实在太普通真挚了,和所有人都一样,面面俱到寸土不让,膨胀拥挤到“绘马”完全装不下,恨不得标注“见背面”才好。

可是拿着笔的那一刻,我知道这些都不是我想要的。

我忽然想起了玛丽安。

玛丽安不是一个人。它甚至不是一个具体的指代,但是在我的心里,这三个字却比一切都清晰。

玛丽安是一个咒语。

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们学校有一个很不负责任的保健课老师,她懒得讲课,有时候就会糊弄我们这群学生,搬把椅子坐到讲台前跟我们胡扯些她昨天看过的电视剧、电影剧情,哄得班里的同学们如痴如醉。

可我觉得她的故事讲得逊毙了。

直到有一天她终于把她那裹脚布一样的电视剧讲完了,没话可说,忽然问有没有同学看过有趣的电影或者故事,到讲台前给大家讲一讲?

我鼓起勇气举了手。

可我没有讲任何我看过的电影电视剧。我张口就胡编了一个通体雪白的会预告死亡的鸟儿与一个患了心梗的老知青的故事。

那个时候我十一岁,老知青这三个字还是我外公教给我的,而外公就是因为心梗去世的。我甚至不知道知青到底指的是哪一群人。

那个故事把大家听呆了。我在讲每一句的时候,都不知道下一句会是什么,然而这个行为本身,让我痴迷至今。

这个世界最迷人的是人本身。人身上永远有故事。

怎样的人都会有故事。

我是那个讲故事的人,我却不知道自己将会讲出一个怎样的故事。我在精彩别人之前,先精彩到了自己。

当台下的同学们齐刷刷地用着迷的眼神看着我的时候,我觉得我是这个世界的王。

然后这个世界的王走下讲台,回到现实中,重新成为一个不快乐的小孩。表面顺从而乖巧,内在早熟又乖张,抗拒自我的生存环境,却又没有能力逃离,甚至连逃跑的念头都不甚清晰。

讲故事这件事情发生的那天晚上我和爸爸妈妈一同去某个饭局。饭桌上大人们继续吹牛说闲话,说不过了就把各自的孩子们再拉出来一较长短。饭店里的电视机一直在放《狮子王》的第三部,我看得入了迷。

彭彭和丁满一直在寻找他们乌托邦一样的乐园,他们叫它“哈库那玛塔塔”(斯瓦西里语,寓意是无忧无虑的乐土)。我看着一只野猪和一只猫鼬在电视上寻找他们的“哈库那玛塔塔”,圆桌边一群喝多了的大人在吹牛吵闹、道人长短、攀比财富,狭隘的眼界和价值观是我脚下的土地,长出一片遮蔽天空的树荫,所有人都坐在这片树荫下乘凉嬉戏,一点也不想看一看远方。

那一刻,我忽然觉得,自己也一定要有这样一个咒语。

在邻居叽叽喳喳念叨谁谁家的姑娘嫁到了局长家买了宝马车“可算有个好着落”的时候,在亲戚们说人生最大的成功就是赚得多嫁得好守着一方山头做山大王的时候……我一定要记得在心里不停地念这个咒语。它会是我的结界。

我知道这些有钱有房有车的标准未必不是幸福,那也是某些人的某种好人生。但是我害怕久而久之,耳濡目染,这些备受推崇的别人的“好人生”,会成为我潜意识的范本。我的翅膀还没长成,我飞不了;但真正令人恐惧的是,当我的翅膀长成,我却忘了自己要起飞。

所以我需要一个咒语,一个不需要很复杂,更不需要别人理解,但是只要不停地念着,就不会弄丢了自己的咒语。

我不记得自己为什么会选择玛丽安这三个字。我想这并不重要。即使过了很久之后,这三个字开始不再被我成长后的审美观所喜爱,它也始终刻在我的脑海里。

余周周心里有一个从未离开的小女侠。而玛丽安,则是我内心想要成为的人。一开始只是一个模糊的影子,后来开始有血有肉,随着我的成长,这三个字所代表的内涵愈加丰富。

玛丽安是一个讲故事的小姑娘。

玛丽安是远方,是自由,是无限的惊喜,是从来不会被框定的未来。

我其实非常羞于向别人描述这个我根本描述不清楚、却非常轻易就能让你们误读的“玛丽安”,回头看我上面刚刚写下的那几行字,我发现,我对玛丽安这个概念的叙述完全跑偏了。

但是没有办法,我尽力了。

她本来就不是为了让别人理解而准备的。她是为了让我自己能够理解我自己。

我人生中大大小小的快乐和悲伤,坚持与放弃,每一次抉择,我都会在心里默念这三个字。

她是我印在心上的标签。

所以请你让我成为玛丽安。

我想要成为玛丽安。

……

我站在雪中面对着木牌,从讲台前和酒桌边,从十一岁的课堂上穿越回来,种种措辞和情绪在脑海中碰撞,可是笔尖却毫不犹豫地写下了这句话。

“亲爱的神明:我会成为玛丽安。”

我会成为玛丽安。

我不求你帮我。我只希望,当我剥离了一层一层包裹着的欲望,你能看到我真正的野心。你是一个小小的地藏菩萨,你一直坐在这里,看见过高楼拔地而起,看见过大厦倒塌倾颓,阅读过无数人的许愿卡,看他们头顶形形色色的渴望在街上来来往往,看他们相聚又分离,得到或失去。

你见证过太多,我希望你见证我。

2008年的12月31日就这样过去了。

2009年的12月,《你好,旧时光》首次出版。

2009年12月到2012年,它经历了几次加印、再版,也让我经历了官司风波。

而如果你看得够仔细,你会发现,2008年12月31日,那个抬头去看雪花的瞬间,也在2011年被我从记忆里小心地拿出来,放在了《你好,旧时光》的番外篇《蓝水》里面。

2012年,它再次以崭新的面目出现在你们面前。

我从来不知道一本书会这样改变我的人生,但又觉得一切是顺理成章的。我的小小玛丽安已经等了我许多年。这许多年中,我曾经被别人的光环晃瞎了眼,妄图去成为一个踩着十厘米高跟鞋背着笔记本电脑今天法兰克福明天纽约证交所的精英女性,却发现自己实在不是这块料;也曾经因为成人世界的丑恶面目与赤裸裸的不公平气闷得嚎啕大哭恨不得自己的亲爹是李刚……我做过许多荒唐的事情,走过的弯路纠结成一圈又一圈。

但是不管怎么走,玛丽安都在路的尽头等我。

过程比结果重要——世界上可以有无数人对这句话提出反对,运动员、高考生、谈判代表、以及和死神赛跑的主治医师——然而作为一个作者,我对这句话的热爱超乎你的想象。

做错事,走错路,爱错人……“错”对我来说都是不存在的。

对一个讲故事的人来说,生命的过程就是结果。

我曾是那样一个循规蹈矩的人,做一切事情都要留足后路,所以才去学自己并不喜欢的经管,因为好找工作,所以才没有在少年时期破釜沉舟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因为“没保障”。

我就这样成为了一个“对得很乏味”的人。

对玛丽安来说,这才是“错得太离谱”。

上一次再版的时候,我写过一篇后记,那篇后记可以说是送给所有患过幻想症的朋友们的。

但是这一次,请允许我自私地将这篇散乱的后记送给我自己。

我知道作为一个小说作者,我并不算天赋异禀,而且也没有足够努力。但是我知道,我已经做到了第一步。

因为《你好,旧时光》,我有机会重新成为了一个讲故事的人。我热情地去生活、去了解人、去听故事。我从来没有这样地自由和爱自己,因为我正在做一件让我快乐的事情。

我重新站上了小学四年级的那个讲台。

当然,我的野心不止这一点点。

可我相信世界这么大,我的野心再大,它也一定装得下。

八月长安

2012年7月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作文

篇1:夏至未至小说结局简介

全文共 530 字

+ 加入清单

立夏突然想到呕吐不是现在七七应该做的事情吗,于景哈哈大笑起来。那些带着滚滚而下的泪水的笑容,是这一生里最难忘的笑容吧。 回到工作室的时候,傅小司已经从浴室里出来了。新换的衣服散发着干净的洗衣粉味道。

可是,现在的小司还干净吗? 立夏看着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的小司,眼睛里涌起的泪水在黑暗里没有人看到。以前一直觉得小司像是一个天使一样,甚至连自己和他接吻,都会格外紧张,甚至觉得这样会弄脏这个干净漂亮的男孩子,可是现在,自己从小到大的好朋友,告诉自己她有了面前这个自己曾经以为是天使的男人的孩子。

立夏强迫自己不要去想小司和七七亲热的镜头,可是,那些画面源源不断地从脑海里冒出来,傅小司身上的味道,七七女生光滑的皮肤,傅小司从来不让人随便摸的头发,七七精心护理的手。所有的东西都纠缠在一起,甚至可以听到傅小司低沉的呼吸和七七的呻吟,胃里恶心的感觉越来越浓。立夏紧闭着嘴,怕自己忍不住吐出来。 小司,我去武汉的时候,你和七七去喝酒了吧?

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 那个女孩,教会我爱 他们曾经出现在我的生命里 然后又消失不见 可是,我不相信他们是天使 他们是世间最普通的男孩和女孩 所以我就一直这么站在香樟树下等待着 因为我相信,他们总有一天会回来 回来找我,教会我更多的事。

展开阅读全文

篇2:思美人小说结局

全文共 481 字

+ 加入清单

《思美人》讲述了屈原的故事,yuwenm小编整理了思美人小说结局,欢迎欣赏与借鉴。

出身名门望族的少年屈原时常做一个离奇而美丽的梦,梦中的女子为山鬼,屈原为此魂牵梦绕。

屈原梦中的山鬼和莫愁女长的竟然一摸一样,一次机缘巧合之下,两人意外相识。

而屈原的故乡楚国内忧外患、危机重重,屈原和莫愁女虽相知相恋,却不能相守相依。

虽然两人为了能够冲破命运的枷锁在一起做了不少事,但是屈原还是娶了别的女人。

过程中,屈原渐渐走上了拯救国家伟大道路,只可惜,最后年过花甲的屈原有心报国却无力回天,备受现实打击、心如死灰的屈原最后跳下汨罗江。

深知屈原爱国情怀的莫愁女在得知屈原投江的而死消息后,悲痛万分,万般无奈,选择驾舟远去,从此荡舟江湖,但是心中对屈原仍然难以忘怀。

剧情的一开始,屈原心目中深爱的女子确实是莫愁女,而邵碧霞深爱着仓云,但是屈原与邵碧霞对于他们的婚姻都非常的抵触,但是令人痛心的是,仓云辜负了邵碧霞,导致她万念俱灰,某天,邵碧霞身陷困境,屈原伸手相救,碧霞对屈原逐渐有个好感,最终屈原为了顾全大局还是选择迎娶了邵碧霞,两人最终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但是莫愁女却以悲剧收场。

展开阅读全文

篇3:关于余罪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239 字

+ 加入清单

余罪是最近很火的一部片子,这是根据同名小说改编,由童星张一山主演,深的90后00后小朋友们的喜欢。目前已经上映了余罪1和余罪2,余罪3还未上映。余罪结局如何?余罪小说结局是怎么样的?余罪小说女猪脚结局分别怎么样?以下是小编整理关于余罪小说结局是什么的资料,欢迎阅读参考。

余罪第二季结局预告三下手势是什么意思?余罪3第三季什么时候开拍播出 网络剧《余罪》自播出后,一直备受观众好评,张一山的演技简直逆天了,演技受网友好评,那么在看完《余罪》第二季结局后,很多网友表示看不懂结局余罪三下手势是什么意思,是救安嘉璐了还是去穿警服了?这结局是留下悬念暗示余罪有第三季吗?一起跟小编看看吧!

余罪第二季结尾那个手势的意思应该是以打手势的方法告诉那些警察事情,因为纸条写了只让他一个人去,那就不能和那些警察直接说,所以打手势告诉他们。 余罪第三季还没开拍,官方也为回应是否有第三部,但是张一山微博都确认有第三季。

余罪第三季安嘉璐被谁绑架了 第三季余罪会和林宇婧在一起吗

《余罪》第二季的结尾可以看到,傅国胜被抓了,余罪也从他的口中知道了沈嘉文的真实身份,于是余罪和林宇婧开着快艇,极力抓捕沈嘉文,当他们发现了沈嘉文的船时,林宇婧立马跳上渔船,和毒贩搏斗。在情急之下,沈嘉文拿出了自制的炸弹,想要和余罪谈条件,放了自己,她就放了林宇婧。

最后沈嘉文选择乘坐渔船离开,余罪只好紧追其后,两支船相撞爆炸,沈嘉文却再一次失踪了。在欢迎余罪归队的时候,所有人就等着余罪走过去,这时候有一个人骑着自行车划过,余罪收到了一张纸条和秘密信物,纸条上写着:安嘉璐和我在一起,想救她,自己一个人来。

因此,在第二季的大结局中,安嘉璐被沈嘉文绑架了,她不但没有死,还绑架了安嘉璐来威胁余罪,余罪选择去救安嘉璐,在结尾的时候打了一个手势,意思就是告诉那些警察,他还不能归队。这次的网络剧《余罪》的上线方式不是采用以往的季播模式。

因此,在第二季的大结局中,安嘉璐被沈嘉文绑架了,她不但没有死,还绑架了安嘉璐来威胁余罪,余罪选择去救安嘉璐,在结尾的时候打了一个手势,意思就是告诉那些警察,他还不能归队。这次的网络剧《余罪》的上线方式不是采用以往的季播模式。

余罪小说的结局:余罪和大胸姐在一起 当上警察 走上人生高峰

在小说余罪的第七卷《真实的谎言》中:余罪为了让被审查的林宇婧自由,接了特情任务,扮黑警,收黑钱,当保护伞,敲诈勒索,最终抓出了内鬼,林宇婧自由了,也被余罪感动了,因为他为了就她有了污点,仕途不顺了,而大家看的网剧一二季只是小说前三个章节,后面余罪还会碰到很多红颜知己,不过最后他还是和管的住他的大胸姐结婚了,而电视剧里好多情节是和小说不一样的。

而剧中余罪的女神安嘉路最后还是和解冰结婚了。解冰在出任务时受伤断了一条腿,和安佳璐结婚后一起去了警校当教官培训学员。而徐处退休,余罪有能力但是不服管教,又迫不得已必须用他破案,所以给他了个代理局长的位置,于是余罪成为了史上最年轻的警察局长,娶了大胸姐逆袭变成人生赢家。

展开阅读全文

篇4:夏至未至小说结局原文

全文共 3307 字

+ 加入清单

郭敬明同名小说改编《夏至未至》,大家是否关注呢?小说的结局结尾是如何的呢?

《夏至未至》电视剧正在热播当中,比起男一号陈学冬观众们似乎更喜欢白敬亭,在小说中陆之昂结局是因为故意杀人被判的无期徒刑,但是在电视剧中陆之昂将和两个女生有情感纠葛,一个是两兄弟都喜欢的立夏,还有一个是在小说中一笔带过的颜末。

陆之昂刚开始喜欢的人是立夏没错,但是傅小司同样也喜欢立夏,三个人之间有着微妙的关系,陆之昂一开始不知道傅小司喜欢立夏,在后来得知傅小司也喜欢她,就选择了退出一直默默守护着她。直到后来命运让他遇到了颜末,一个非常像立夏的女孩,所以他们在一起了。

看过小说的小伙伴满应该都知道,《夏至未至》故事结局最后是傅小司长大以后成为了一名出色画家,却被人质疑抄袭,导致胜败名列,便和七七发生了关系,但是傅小司只爱立夏,七七出于嫉妒,把怀孕的事情告诉了立夏。

在小说中对于七七为什么背叛立夏这件事并没有详细的说明,但是七七一句“我喜欢了你七年”足可以看出七七背叛立夏的原因,七年,对有些人说很短,但是对七七来说那是多么漫长的一段时光,爱而不得成为七七黑化的最大原因!

因为七七的怀孕导致立夏选择了离开这个城市。至于陆之昂,是因为在画展上看到了那个诬陷傅小司抄袭的女画家,实属气不过,就拿瓶子砸了那个女画家的头,在傅小司的帮助下逃离现场,最后变成了通缉逃犯。

但是电视剧经过了改编,给了陆之昂一个好的结局。来看看这位颜末到底是怎样一位姑娘吧!

《夏至未至》郑合惠子饰演的校花颜末,正如所有充满青春的气息的校花一样,颜末可以说是浅川高校的一位风云人物,是学弟学妹口中口口相谈的学霸女神。虽然顶着学霸和校花这两大头衔,但是真实的颜末却是个可爱的小姑娘,单纯善良的她和立夏一样也经常做出一些特别“二”的行为,在朋友眼中是一个“女神经”的存在。

在《夏至未至》已经曝光的片尾曲MV以及颜末的个人特辑中,我们可以看到颜末与陆之昂之间充满着小清新的甜蜜的暧昧情愫,真的是太甜了。小编细数了一下各种虐狗的两人之间的甜蜜:高跟鞋杀、公主抱杀、浴袍杀、单膝跪地杀、可乐杀等等一个个小粉红的举动都让众网友心甘情愿吃下这碗狗粮。

小编真是非常期待《夏至未至》颜末和陆之昂之间的戏码,真是让人心生荡漾,欲罢不能啊!

夏至未至小说结局各人物命运 傅小司和立夏遗憾错过

结局是立夏和傅小司没有在一起。

七七的确在小司醉酒后与她发生关系,也确实怀孕了。但是小司一直爱的是立夏,出于嫉妒,七七才告诉了立夏。而立夏太善良,她问小司时小司又迷迷糊糊地的那样回答,所以她决定离开。

立夏又遇到了另一个爱她的人,尽管她不再会像爱小司一样的爱他了,但是还是决定嫁给他,毕竟,她和小司再无可能。

至于七七,她会一直缠着小司吧,每一次的热情却换来小司每一次的淡漠。就像立夏永远不会忘记小司及高中时的美好回忆一样,小司也永远不会忘记立夏。他们两人说到底还是有缘无分吧。

小司和立夏,也只有在香樟树下遥遥思念了吧。

《夏至未至》结局原文

咖啡吧里,七七坐在一个安静的角落里,靠着街边的落地窗。看到立夏走进来,她站起来朝立夏挥手。

眼前的七七年轻漂亮,而立夏在坐下来的时候,甚至都说不出自己是什么感觉。脑子里还是回荡着电话里她最后的那句"我现在肚子里,有傅小司的孩子"。这句话像是魔咒一样,瞬间将立夏的声带剥夺,张着口,却无声发出任何声音。 在张了好多次口之后,那一句"是什么时候的事情"突兀地出现在空气里。立夏自己听到都觉得可笑,完全像是另一个人在说话。

"是什么时候的事情?"这句话仔细想来都让立夏觉得肮脏。 "就是在《屿》的第三本画集首发式的时候,那个时候你提前去了武汉,那天晚上正好我找小司喝酒。他因为正在为抄袭的事情烦心,所以就喝多了,"七七低着头,也听不出话里是什么口气,"而那天……我也喝多了,所以,后来就一起去了酒店。" "够了。"不想再听下去。心里涌起一阵一阵的恶心。 "立夏你恨我吗?"七七抬起头,眼里已经有了泪水。

立夏看着她,心里一片空白。恨七七吗?还是应该恨傅小司?或者谁都不恨?又或者,应该恨自己? "那……孩子,你准备怎么办?打掉吗?"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立夏突然对自己极度厌恶。这样的话竟然是从自己的嘴里说出来的,那一瞬间立夏讨厌极了这样的自己。可是要自己平静地说出"生下来吗"这样的句子,那不是太残忍了吗 "立夏,"七七的手覆盖在自己的手背上,是冰凉的温度,"我可以生下来吗?可能你一直不知道,我,喜欢傅小司七年了。

立夏在那一刻听到有什么东西从高处摔下来,掉落在自己的心里摔得粉碎的声音。满心房的玻璃碎片,琳琅满目,反射着杂乱的光芒。而之后,又像是谁在手在自己的心脏上用力地捏了一把,于是那些碎片就全部深深地插进心脏里面去。 是痛吗?连痛字都觉得形容不了。 已经不是什么酒后性的事情了。这也不再是单纯的肉体出轨的事情了。立夏望着七七,心里绝望地想,你现在告诉我你喜欢了他七年,又算什么呢?而我,又算什么呢? "立夏,求你了,"

七七的手像冰一样的冷,"让我生下来吧,我喜欢小司的程度,一点都不比你少。如果你愿意让给我的话,我发誓一定给他幸福。如果你不愿意,也没有关系,我会悄悄地把孩子养大,就当是小司给我的礼物吧……" "别说了,"立夏突然站起来,指着泪流满面的七七,"程七七,我从来没有讨厌过你,从前没有,现在没有,以后也不会,可是,你如果要继续说下去的话,我会觉得很恶心。" 连立夏都很奇怪自己竟然会如此平静地讲出这些话,对面泪流满面的七七和自己,到底谁才是被伤害的角色呢?连立夏自己都有点糊涂了。 "对不起,你别生气,"七七有点慌,拉着立夏坐下来,"我没有要炫耀什么的意思。" 立夏看着眼前的七七,是啊,你从来没有想过要炫耀什么,那是因为你从小到大什么东西都比别人好,根本不需要炫耀。 擦了擦眼泪,七七坐直了一些,她看着立夏,考虑了一会儿,然后一字一句地说,立夏,你想过小司现在的情况么?我可以帮他度过现在的困境。比如我可以叫公司找小司和我一起代言一两个公益广告,我可以让公司配合立通传媒封杀关于小司的负面新闻,谁都知道立通传媒最大的敌人就是我的公司华力唱片啊。立夏,我可以做的事情,比起你能帮他做的事情,要多太多了。

立夏站起来,摔开七七的手。她说,你让我考虑一下吧。然后转身走出了咖啡厅。 看着立夏的身影消失在大门外面,七七拿出手机,拨通了电话。 刘医生,我上次约的堕胎手术帮我安排在下周做吧。麻烦你了。 走出咖啡厅,眼泪在瞬间就流下来。 七七,我以前从来没有讨厌过你,现在也没有。我讨厌的是自己。我讨厌这个什么都不能做的自己。 那些各种各样的事情纷乱地在脑海里出现,所有的画面,所有的声音,甚至连一些具体的气味都出现在立夏的脑海里,立夏差点蹲在路边吐起来。胃疼得难受,坐在马路上,春天的风还是很冷。

立夏突然想到呕吐不是现在七七应该做的事情吗,于景哈哈大笑起来。那些带着滚滚而下的泪水的笑容,是这一生里最难忘的笑容吧。 回到工作室的时候,傅小司已经从浴室里出来了。新换的衣服散发着干净的洗衣粉味道。

可是,现在的小司还干净吗? 立夏看着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的小司,眼睛里涌起的泪水在黑暗里没有人看到。以前一直觉得小司像是一个天使一样,甚至连自己和他接吻,都会格外紧张,甚至觉得这样会弄脏这个干净漂亮的男孩子,可是现在,自己从小到大的好朋友,告诉自己她有了面前这个自己曾经以为是天使的男人的孩子。

立夏强迫自己不要去想小司和七七亲热的镜头,可是,那些画面源源不断地从脑海里冒出来,傅小司身上的味道,七七女生光滑的皮肤,傅小司从来不让人随便摸的头发,七七精心护理的手。所有的东西都纠缠在一起,甚至可以听到傅小司低沉的呼吸和七七的呻吟,胃里恶心的感觉越来越浓。立夏紧闭着嘴,怕自己忍不住吐出来。 小司,我去武汉的时候,你和七七去喝酒了吧?

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 那个女孩,教会我爱 他们曾经出现在我的生命里 然后又消失不见 可是,我不相信他们是天使 他们是世间最普通的男孩和女孩 所以我就一直这么站在香樟树下等待着 因为我相信,他们总有一天会回来 回来找我,教会我更多的事。

[夏至未至小说结局原文

展开阅读全文

篇5:女医明妃传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968 字

+ 加入清单

导语:《女医·明妃传》是根据历史人物事件改编的古装传奇励志剧。明代著名女医谭允贤凭借对医学的痴迷和热爱,克服重重困难,开创并建立女医制度,最终成为一代女国医的经历。下面是yjbys作文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女医明妃传》取材自真实历史人物,在明代的传统风俗中,女子为官行医几乎是不可能的,但刘诗诗饰演的谭允贤梦想便是悬壶济世,最终她成为一代女国医,名扬天下。《女医明妃传》从一开始就融入了破除封建礼教,号召男女平权的思想,女性独立自强意识对当代女性也深受启发。网友称该剧是古代版的《杜拉拉升职记》,“十分励志。主题积极向上,杭小娘子的一番话进步而勇敢,让人忍不住为这部剧点赞。”

《女医明妃传》中,刘诗诗饰演的谭允贤不圣母玛丽苏也不任性,不卑不亢、外柔内刚、慈悲为怀。前两集出现的少女允贤好学善良,有点冲动但很有主见有志气,口齿伶俐,开错方子自责愧疚也勇于承担。有剧评人对谭允贤这个人物给予高度评价,“东方女性的坚韧智慧美不仅仅是暗藏在红颜杀脂粉斗的深宫重闱之中,更应该是像谭允贤这样有自己的主见,在强大的医学精神信仰下散发学术智慧之美,甘苦钻研心怀民生体现心灵之美。”

更多网友表示,《女医明妃传》是《琅琊榜》之后唯一想追的古装剧,“绝对良心。中医知识也很吸引人,刘诗诗将谭允贤的少女时期演的入木三分,一颦一笑眼神到位,剧情剪辑紧凑不拖沓,全程无尿点,男女主都是好看的冒泡泡,两集完全看不够。”

霍建华演逗比任性皇帝

嘴毒心善,笑点多多哒!

霍建华饰演的皇帝朱祁镇,虽然前两集出场戏份不多,但他和刘诗诗互相看不顺眼在马车上斗嘴的戏份俏皮逗趣,观众直呼“欢乐好笑”。

从《花千骨》到《他来了,请闭眼》,霍建华最近的荧屏形象都是高冷、禁欲系。《女医明妃传》中,霍建华饰演的明英宗朱祁镇以玩世不恭、任性自我的形象出场:在朝堂上玩蛐蛐,微服出巡偶遇刘诗诗饰演的谭允贤,出手相助之余也不忘半真半假地“撩妹”,张口闭口,“屁”、“狗屁”,急眼了还会 “霸道总裁”上身,直接将刘诗诗扛在肩上丢进马车。网友表示,“逗比皇帝的出场真是好欢乐啊!那痞痞的小眼神简直被秒杀!喜欢这样些许坏坏的霍建华!”更有网友被霍建华的毒舌震惊到,“华叔要是吐槽春晚,可以吐的央视台标都看不见,满满的笑点。”

每个药方都来自医书

一边看剧一边学中医,棒棒哒!

《女医明妃传》中古代医学贯穿始终,前两集通过药草铁皮石斛止血、徐太夫人中风、燕子窝和油治恶疮、于家夫人小产血流不止等诊治案例对传统医学的展示,让不少观众感慨中医学的源远流长,表示“可以一边看剧,一边学中医知识。棒棒哒!”

据悉,编剧张巍在创作过程中,请教了多位中医专家,坚持做到“所有的方子都从明以前的医书上摘得。”且涉及方面不仅是治疗,更有养生古方和美容古方等实用性古方流传。刘诗诗表示,为了演好女医,进组拍戏之前专门找了中医老师,学习基本的中医知识,学习基本的把脉、针灸手法,还有简单的穴位等等。随着剧集的深入,出演女中医的刘诗诗,不仅在剧中施展仁心妙手,行救死扶伤的医德医行;同时还是宫廷保养大师,为后宫三千佳丽做出“明代面膜”,备受妃子宫娥追捧。刘诗诗说,“拍了这部戏,自己也更注重保养了。”

明代“时装秀”

原来棒子都是学我们哒!

《女医明妃传》华美大气的明制汉服让很多观众直呼“太美,超乎想象”、“画风有一股小清新之风。”

据制片人黄澜介绍,《女医明妃传》在道具美术服装造型上,参考史书,力求还原明代生活之美。如在服装上力求将大明服饰的明朗线条和华美表现出来,包括立领、宽衣大袖紧袖口、大褶裙装和金属领扣等细节。剧中龙袍、官服、素服等皆有不少的手工刺绣,盔甲也是独特设计纯金属打造。

首播后,也有不少网友质疑《女医明妃传》的服饰是抄袭韩国古装剧。有好学网友立刻热心出来科普,“之所以很多人觉得有韩服即视感,是因为先入为主了。朝鲜曾经是明朝的附属国,衣冠制度都是大明天子赐的。国内拍明朝的剧一是少,二是乱穿衣服,所以大家对于这种很复原的造型反而起了疑。” 被科普后的网友们奔走相告,“明朝的衣服真好看,原来棒子都是学我们的。”

创作背景:

该剧取材自历史人物。历史上的谭允贤出生于医学世家,祖父曾任南京刑部郎中,是当地的名医,祖母对医药也十分精通,秉承家学的她十来岁时即攻读各种医学典籍,是历史上少有的女医家,还留下了《女医杂言》 一书传于世。但是,历史上的谭允贤并没有留下与当朝皇帝的交往纪录,剧中的情感线属于虚构。

该剧编剧张巍表示,自己想写中医的故事很多年,想过很多种可能性,包括把背景设在汉代、民国,但都没有合适的背景可以承载。这样的女性其实非常不凡,应该有艺术作品对其进行挖掘、戏剧加工。此外,该剧虽然有不少宫廷戏份,但张巍强调该剧是古装职场剧而非宫斗剧,相对现代来说,在古代要做一名职场女性阻碍太多太难。

展开阅读全文

篇6:青春最好时小说结局

全文共 2434 字

+ 加入清单

青春最好时》是念若青衫的力作,讲述了一对双胞胎姐妹因命运交错互换身份,而展开的寻找身世之谜的校园故事。下面是青春最好时小说结局,一起来看看:

夏儿和齐晓儿视频,她看到老师和同学们都很关心她,纷纷安慰鼓励她,倍感温暖。吕老师为夏儿的事忧心忡忡,她和蓝老师并排走在校园,蓝老师让吕老师闭上眼睛深呼吸,偷偷亲了她一下。

吕老师找到史老师给夏儿请假,史老师经过上次妮可和爸爸的事反思到自己以前对学生太过于苛刻,她批准了夏儿的请假。史老师还找到初音音,为之前一些不近人情的批评道歉,初音音没有生史老师的气,她反而感谢史老师帮她成长。许空凛让李白帮忙查查他学校账号的登陆情况,想找到之前擅自改他调研报告的人,李白查到登录地址竟然是女生宿舍。许空凛去找李妮可,他们一起来到校园。许空凛询问李妮可还记不记得调研报告F的事情,这一次,李妮可没有任何欺骗,承认事情是她做的。原来妮可在图书馆偷听到许空凛和初音音的谈话,她知道许空凛要和初音音一起考F后,不想看着和自己青梅竹马的许空凛为了别人放弃前途,就想办法复制了他的账号和密码,把许空凛的作业修改了,结果拿到了A。

现在的妮可,已经深深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面对妮可所做的一切,许空凛没有责备,反而自责一直以来都忽略了妮可的感受。为了帮初音音能尽快想起往事,许空凛给她打电话,约她明天跟他去一个地方。第二天,许空凛带着初音音去了游乐园,在游乐场的长椅上,他把调研报告F事件的真相告诉了初音音,初音音欣慰不是许空凛背叛了她。二人一起坐云霄飞车,初音音的脑海里突然回想起了离家出走时的一些事,因为一次测试没考好被妈妈骂,想用一起考F来试探许空凛是真正爱自己,还是只在乎她的成绩,结果许空凛考了A。回家妈妈知道她故意考F打了她一巴掌,她又从妮可口中知道了妈妈的血型,并且在家里找到了初明珠收养她的协议,于是便感觉自己一直生活在谎言中,十分痛苦。这时又她收到陌生人的短信后,说她有一个妹妹在新南方,她才会去新南方。初音音还想起一件事,她的网络相册和手机同步,手机丢了,但使用手机的人只要拍照,就会自动传到网络相册,她记起了网络相册的密码,看到相册里有陌生人的自拍,这个人应该就是“拖鞋”的同伙。

许空凛让初音音赶快把照片传给陈警官,他给陈警官打电话说明了情况,要尽快帮夏儿洗脱嫌疑。许空凛回家到处翻找之前初音音送他的篮球衣,觉得上面可能会有什么线索。他终于在爸爸的坐垫下找到了那件上衣,就把球衣拿去学校交给初音音,初音音看到球衣后记起上面写的那个数字指的是图书馆里的莎士比亚文集。其实那时她想离家出走,但一个人害怕,想让许空凛陪着她。两个人正说话的时候,同学郝恬走了过来,郝恬知道他们在查找给她发短信让她去新南方的人,她承认发短信的人就是她。

郝恬承认是她给初音音发了短信,原来郝恬经常上网买东西,有一次看到夏儿在网上卖东西,看到长得和初音音一模一样,又听到妮可说初明珠血型的事,好奇心起,就给她发了短信。因为初音音提供的照片,打劫她的嫌疑人被抓到,夏儿被洗清冤屈。李白和夏儿知道了很高兴,一起在校园长椅上谈论此事,夏儿决定这学期结束后回新南方上学,争取考一个好的大学。这时初音音和许空凛过来找他们,初音音希望找到亲生父母,但夏儿觉得现在姐妹重逢,他们有初明珠和夏建国的疼爱,生活也很美好,消除误会的姐妹俩紧紧相拥在一起。

吕老师在课堂宣布,初音音和许空凛并列第一,直接拿到了常春藤的入学名额。经过警察调查,夏儿已经洗脱打劫嫌疑,同学们纷纷鼓掌。老师走后,妮可来到初音音面前,向她真诚祝贺。而此时,夏儿和李白躺在校园的草坪上,感慨青藤竞争大,她打算周末去新南方看同学们。夏儿回到新南方,齐晓儿他们都很高兴,都为新的一年做好了准备。夏儿听到冷少和齐晓儿在一起的消息更是开心,这时朱老师走过来,听夏儿下学期要回来复课,准备考大学,夸她懂事了。

杜紫紫也看到了夏儿,告诉她刘强已经去实习了,至于夏儿的欠款,初音音帮她还了一半,其余的就当做初音音给他们补习英语的学费了。初音音要出国了,到新南方寝室和室友合影留念,纪念那段难忘的生活。夏儿到敬老院看养父,夏儿告诉养父,初明珠想接他到城里住,但夏建国已经习惯了敬老院的生活,不愿离开。夏建国拿出了夏儿和初音音襁褓中合影的照片,许空凛发现照片后面有字,夏儿把照片反过来,上面写着“小乐和小欢姐妹,生于1988年4月10日,姐姐小乐耳后有痣,望有缘人好好照顾,无以为报”几行字,许空凛在初音音耳后发现了一颗痣,姐妹之争也算有了结论,不过这一切都不重要了。李白告诉妈妈,如果她觉得和现在的男朋友不合适就分开,要找个真正爱她的人过一辈子,陈娇娇感觉儿子长大了,懂事了。许空凛回到家,看到一向喜欢打游戏的爸妈呆呆地坐在沙发上有些奇怪。他主动要求和爸妈一起玩游戏,自责对父母关心太少,许爸许妈已经知道了他通过面试要出国的消息,卖掉了游戏账号和装备给儿子准备了学费,看着妈妈把银行卡交到自己手里,许空凛感觉沉甸甸的。

许妈还告诉儿子,陈娇娇要开美容院,已经拉到了资金,他们准备入股。蓝老师正式向吕老师表白,吕老师经过慎重考虑,答应了,他们的爱情也修成正果。许空凛要到补习班做兼职,以减轻父母经济压力,初音音知道许空凛出国是为了陪自己,她突然问许空凛愿不愿意和他一起放弃出国名额,最近经历了这些事,让她对人生有了新的思考,从前自己最在乎的所谓的荣誉、骄傲,并不是自己内心真正想要的,她想留下来和妈妈、夏儿在一起,许空凛握着初音音的手承诺,无论她做什么决定,他都支持她。许空凛和初音音放弃了出国名额,妮可拿到了这个名额,她向袁野告别,袁野的父母已经给他安排了出国留学,这样他们可以结伴同行了。

许空凛和李白决定重回校篮球队,一起打学校最后一次联赛。校联赛,许空凛和李白配合默契,为青藤一次次赢得加分,夏儿、初音音、妮可、齐晓儿和同学们都来加油助威,激烈的比赛场,欢呼声、加油声此起彼伏,快乐在每个人心里荡漾,尽情享受着这最美好的青春年华。

展开阅读全文

篇7:小说楚乔传大结局

全文共 518 字

+ 加入清单

燕洵在少年时亲眼看着家人被杀光,从此内心蒙上阴影,走上复仇之路。李策表面放荡不羁却只为隐藏自己,不想别人看到自己软弱的一面。他狡猾如狐,可内心深处的孤寂无人能懂。诸葛玥对楚乔默默付出不求回报。他有勇有谋,胆略过人,却不沉溺权势。他重情重义,认准一人便是一生。

楚乔,她本可以逃离奴隶生活,却为“家人与整个诸葛府为敌,以弱小的身躯保护弟弟妹妹。她虽是现代人,却不怕吃苦,心性坚韧。

虽然结局楚乔和诸葛玥得到了幸福,但是李策悲凉死去,燕洵孤苦一生,楚乔心中渴望的平等也没有实现,她和诸葛玥只能在青海偏安一隅。但这样的结局又是最合适的,奴隶制在古代社会根深蒂固,本就不是一人之力就可以推翻,况且在那个争权夺利的时代,能有几人保持本心?

《楚乔传》赵丽颖饰演的楚乔是一名奴籍少女,一开始被燕洵所吸引,后来又爱上宇文玥。窦骁饰演的燕洵虽然很喜欢楚乔,但是最后因为信念不得不与楚乔分开。而林更新饰演的宇文玥,也就是小说中的诸葛玥,全世界都知道宇文玥爱楚乔,两人结局也是圆满。

李沁饰演的元淳喜欢燕洵,在一开始是一个率真可爱的公主,但是因为国变,元淳的性格也改变了,一心只想着报仇。而最近在《欢乐颂2》中大火的邓伦这饰演默默守护楚乔的李策,期待他的精彩表现。

展开阅读全文

篇8:关于小说上海往事的结局

全文共 16310 字

+ 加入清单

导语:毕飞宇,男,1964年1月生,江苏兴化人。1987年毕业于扬州师范学院(现扬州大学)中文系,著名作家、南京大学教授、江苏省作家协会副主席。中国作协第九届全委会委员。 获文学学士学位,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小说创作,作品曾被译成多国文字在国外出版。第八届茅盾文学奖获得者。2017年8月21日 ,荣获法兰西文学艺术骑士勋章,总领事阿克塞尔·科瑞欧为毕飞宇授勋。以下是小编整理关于毕飞宇小说上海往事结局,以供参考。

我都没有弄明白那具尸首是谁。从河边回来小金宝就把自己关进了房间。小金宝安静了,大草屋也就安静了。整个孤岛都一起安静了。

黄昏时分小金宝开了门。出门时脸不是脸嘴不是嘴。我在门缝看见了她的一脸死相。我从门缝后头猜测她的心思。翠花嫂送晚饭来了,我听得出她的脚步。她拉开门,留出一颗脑袋的缝隙。小金宝和翠花嫂就在这个观察点里打了个照面,两个女人的这次照面在我的眼里都有些猝不及防。翠花嫂对小金宝点头一笑就低下了脑袋,似乎很不好意思。翠花嫂走过时只用眼睛瞄着小金宝的脚尖。翠花嫂低下头,小金宝这才想起来补一个笑脸,笑得极快,极短暂,稍纵即逝,但翠花嫂已经走过去了。小金宝点头一笑过后也没有再看翠花嫂,目光中气不足,又陷入了先前的恍惚。翠花嫂刚一走过小金宝就把门掩上了。我感觉到不对,怕惹出什么事,也忙着把脑袋收了进来。

小金宝没有到阿贵的房间里吃晚饭。我吃完饭给小金宝盛了一碗,是稀饭。我把饭碗放到小凳子上,小金宝只用筷子挑了几下,推开了,掉过头去。这样坐了很久。我看见小金宝呼地一下站起了身子,直冲老爷的房门。我站在过道里预感到要发生些什么,便走进了自己的屋子。老爷的门不久被敲得震天价响,是那种不恭不敬的放肆响声。我坐到床上,把身子贴在了木墙上,眼睛在耳朵里瞪得滚圆。门打开了。

但接下来便没了响声。这次寂静的过程极其漫长。很久之后才传出老爷的一句话,老爷拖了腔说:"我的钱,正过来是我的面子,反过来还是我的面子!"我听得出老爷的声音有些不耐烦,随后便没了声息。又过了一刻老爷拖了腔说:"你说怪谁?这种事你说能怪谁?——要真的怪谁,还得怪你,你晚上要是不乱跑乱动,我还不知道那边有人呢。"

接下来又好一阵沉默。我猜不出小金宝在一阵沉默的过后说了一句什么。这一句话声音不太大,但一定戳到老爷的疼处。老爷"咣当"一声扔掉了手里的瓷器,瓷器碎片在老爷屋子里四处飞迸。老爷怒吼道:"拉屎把胆子拉掉了,谁敢对我这样说话!"

夜笼罩了孤岛。是大上海的夜色笼罩了孤岛。我听见小金宝从老爷的屋子里走了出来,由西向东。她的脚步声中有极大的破坏性,是那种贸然放肆的破坏性。我听见她一脚踢开了房门,我的耳朵被黑夜塞满了。

这样的夜谁能入眠?

说句实话,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弄不清,怎么小金宝惹上谁谁就得倒大霉。她的身上长满了倒霉钩,她一动就把别人钩上了。你不喜欢她时她是这样,你喜欢她时她依旧是这样。我不知道她这辈子真正喜欢过什么人没有,在我的眼里她对桂香不坏,桂香立即死了儿子;她对翠花嫂也不错,翠花嫂一转脸就失掉了心上人。我不知道她的倒霉钩将会钩住什么。

黑夜的孤岛上水汽真大。小金宝的背影在这股潮湿的黑色中悄然走向了翠花嫂家。我拿着伞,沿着小金宝的背影跟了上去。翠花嫂家亮着灯,在这样的孤岛之夜那盏灯光给人以归家的感觉,我跟在小金宝身后,但不敢太靠近,我担心我一靠近反而招来厉声呵斥。

小金宝敲开门,微笑着站在翠花嫂的面前。她的脸上很清爽,看不出任何事情。翠花嫂热情得有些过了头,她端着灯一个劲地把小金宝引向屋内。

翠花嫂和阿娇正在编席。她们的屁股下面是厚厚的一叠。眉苇子都泡到了好处,又柔又韧,在手里欢快地跃动。小金宝咧开嘴,笑着说:"正忙哪?"

翠花嫂放下灯就进了屋去,小金宝有些纳闷,弄不懂她慌里慌张做什么去了。翠花嫂出来时手里捧着一件上衣,不好意思地说:"我正想给你送去,昨天你来借衣服,我头疼,也没给你挑一挑,这件好,你换了。"

小金宝怔了一下,接过衣服侧过了头去。阿娇在灯下对她一笑,她也就笑了一笑。小金宝想了想,说:"今晚上你可要好好陪我说话了。"翠花嫂低下头,坐回到苇席上去,不敢看小金宝的眼睛。翠花嫂吞吞吐吐地说:"昨晚上真是对不起小姐了,我有些头疼。"翠花嫂侧过脸关照阿娇说,"阿娇,睡觉去。"阿娇噘着嘴,扭了扭屁股,不愿意。小金宝笑笑说:"我也常头疼的。"翠花嫂抬起头瞥一眼小金宝,又笑了一回,眉不是眉眼不是眼。

"你今年多大了?"小金宝问。

"属马。"

"你怎么老成这样?"小金宝说,"你还是我阿妹呢!"

"老点好,老了蚊子咬不动。"

"你怎么不改嫁?"

"小姐又瞎说了,又不是城里头。"

"心里头有人了吧?"

"小姐就喜欢拿我取笑——阿娇,去睡觉!"

"我就不信,嫂子这样,就没男人喜欢?"

"小姐……"

"我给嫂子说一个。"

"姨娘,我阿叔喜欢我阿妈。"阿娇突然插话说。

"阿娇!"

小金宝点点头,目光却散掉了。

翠花嫂见瞒不过去,也就不瞒了。翠花嫂低下头,低声自语说:"其实吧,也不是外人,就是死鬼他三弟。"

翠花嫂脸上溢出来的幸福光彩一点一点刺进了小金宝的心窝。

"人呢,倒不错,就是太木,也没什么大本事——他还嫌我不是黄花闺女呢,我就开导他,是你亲哥哥,又不是人家,肉还不是烂在自家锅里!他一听,也就不提这事了。"

"你们什么时候成亲?"

"死鬼去了三年了,"翠花嫂想了想,说,"个把月后,我也给他守了三年寡了,再有个把月,我也不住在这个鬼地方了,就跟了他,到镇上去了。"

小金宝一把捂住了翠花嫂的手,一时却又说不出话来。"……等你成亲,告诉我一声,我送你两床缎面被子,两只鸳鸯枕头,把你的屋子里插满红蜡烛,贴满红双喜,到处红彤彤亮堂堂的,到处喜气洋洋的。"小金宝望着小油灯,目光有些收不拢,小金宝的脸上渐渐失去了刚进门时的好兴致,脸上疲乏了,弥漫出一股青灰的光。"要不我送嫂子一件白婚纱,最好的白婚纱,法国料子,毛茸茸的,让两个穿西服的童男子拖着纱脚,一路都是鲜花、马车,还有好听的歌,一直通到大教堂去。"

"小姐!"翠花嫂的脸上难看了,翠花嫂顺下眼皮说:"小姐可不要拿我们这样的人穷开心。"

小金宝的目光却收不回来了,她一把抓住翠花嫂的胳膊,自语说:"女人家,谁不想当新娘,当多少回也值得。"

翠花嫂捋着眉苇子,没有接话茬。

"我要能像你,在岛上有人疼,有人爱,平平安安过一辈,有多好。小姐还没有成亲?"

小金宝"唉"了声,脸上走了大样。她的泪水涌了开来,在小油灯下默然一点头,不吱声了。

"小姐这个岁数,也该嫁了。"翠花嫂说,"我第一眼见到你,就猜你命不顺……"

"我不知道,我还能不能成亲……"小金宝的泪在往外涌,她用力忍住,失神地说。

"小姐怎么说这样的话?"翠花嫂用眼睛骂她了,"女人的命,是等的命,什么事都要等,全靠等,只要你真心,耐着性子等,苦苦地等,慢慢地等,好运道总会来到。"

"嫂子!"小金宝失声扑进了翠花嫂的怀里,身子弓成了一只虾米。小金宝说:"嫂子……"

翠花嫂抱着小金宝,抚着她的头,轻声说:"阿妹。"

小金宝的两只胳膊无力地沿着翠花嫂的肩头向上攀缘,十只指头一起乱了方寸。

"嫂子……"

"你不要太伤心,你看看我,那时候……真像死了一样,现在不也好了,阿妹,慢慢等。"

阿娇瞪大了眼睛,似乎吓着了,呆呆地望着这边。

我坐在门外,怀里抱着雨伞。我弄不懂两个女人哪里有这么多的话要说。她们安顿了阿娇,头靠着头,守在小油灯底下,就这么在夜的深处说着。她们说话的声音极低,到后来只有她们自己听到了。我慢慢打起瞌睡,在门外睡着了。

翠花嫂开门时天已经大亮。她的开门声惊醒了我。翠花嫂手里端着灯,她是在看见东方的晨曦后吹灭手里的油灯的。我睁开眼,一缕弧形猩红正从东方的天边流溢而出,一副大出血的样子。一块云朵被烧得通红,使我想起了铁匠炉里烧得通红的铁片。太阳一点一点变大了,带着一股浓郁的伤心和绝望。小金宝和翠花嫂一齐望着初升的太阳,她们的脸上笼罩着血腥色,笼罩着倾诉了一夜过后的满足与疲惫。小金宝长长地吁了一口气,说:"多乖的太阳,我都十几年看不见这样的太阳了……"

我半躺在墙角。大地一片阴凉。我挪了挪身子,腿脚全麻了,站不起来。我的动静惊动了小金宝,小金宝回头时脸上吃了一惊。小金宝疲惫的脸上布满了疑虑。小金宝说:"你怎么在这儿?"我抱紧了雨伞,说:"外面水汽大。"小金宝半信半疑地望着我,不相信地说:"你在这里躺了一夜?"我点点头,我想应该是一夜。

小金宝走到我面前,拉我起来。她摸了摸我的头,带着一股很怪的表情。她的脸上全是太阳反光,那种古怪的表情也如同清晨一样清冽而短促。她背过身,对我说:"我们回去。"我听清楚了,她说,我们回去。我觉得她说的我们很好听,洋溢着小镇雷雨之夜她身上的温馨气味。

老爷出门吃早饭成了今天的开门彩。他一出门就显得容光焕发,老爷步伐矫健神采奕奕。阿贵、阿牛、翠花嫂、阿娇和我正在老爷对门的屋子里,围着桌子准备开饭。老爷的门打开了,老爷笑眯眯地凑上来,说:"今天有什么好吃的?"大伙一见是老爷,众星捧月喊了一大通老爷。翠花嫂第一次见老爷,有些紧张,顺了眼笑着说:"老爷早。"老爷的兴致极好,说:"你就是翠花嫂吧?"翠花嫂听到老爷叫出她的名字,有些受宠若惊,说:"老爷怎么知道我的名字?"老爷大声说:"天天喝你熬的鱼汤,怎么敢不记住你的名字?"阿贵和阿牛就大笑,好像老爷的话句句都有天大的笑料。老爷说:"翠花嫂,等你什么时候有空,我派人接你到上海玩两天——这是阿娇吧?"老爷转过脸问。老爷坐下来,把阿娇抱到自己的腿上,动作又慢又轻,看了好大一会儿,说:"小丫头多俊俏,跟小金宝当年一个样——小金宝呢?"老爷回过头关照我说:"去把小姐叫过来。"

小金宝已经来了,正站在门口。她的站样有些松散,两只手不撑也不扶,就那么垂挂在那儿,脸上是没睡好的样子,流溢出乏力浮肿的青色。老爷还是第一次看小金宝的农妇装扮,咧开嘴说:"嗯,你别说,你这身打扮还真是不错。"老爷回过头对阿贵说:"回头也给我找一件,我也再做一回庄户人。"阿贵答应过了。老爷说:"小金宝,你看看这孩子和你那时候像不像?"随后大声说:"来,认孩子做个干女儿。"阿娇从老爷的怀里挣脱开来,抱着小金宝的两条腿,仰着头就小声喊:"干妈!"小金宝极疲惫地一笑,样子有些凄艳。翠花嫂说:"阿妹,我给你炸了几个糍粑,凉了就不脆了。"小金宝没有动,只是低着头用手指顺阿娇的头发。翠花嫂一把拉过阿娇,对着老爷大声说:"还没有叫干爷爷呢!"屋里顿时静了下来。我在翠花嫂的身后轻轻拽了一把她的上衣下摆,翠花嫂以为自己挡住小金宝的路了,忙退回一步,笑着说:"小姐,你阿爸真好,一点没架子!"老爷大声说:"你们看看,不就成一家子了?"大伙又一阵哄笑,暗地里松下一口气。老爷坐下来,笑着说:"吃早饭吃早饭。"没人敢坐。老爷说:"不要拘礼了,随便坐。"阿贵阿牛歪着屁股坐到了老爷对面。小金宝站着没动,老爷说:"吃饭了。"小金宝没好气地说:"几天没刷牙了,嘴巴臭。"老爷挪了挪身子,依旧是一脸的笑。老爷用手指头轻轻点了点身边的凳子,声音里头却是威严。小金宝不敢违抗,走了过去。阿牛见小姐过来了,拍了个高级马屁,说:"嘴巴臭有什么不好,就当吃臭豆腐,闻起来臭,吃起来香!"阿牛一说完自己先笑了,小金宝毫无表情地落座,阿牛见马屁没拍到位置,脸上极不自然,咧开一嘴大黄牙。阿贵见小姐的脸绷着,拉下脸说:"笑什么?一嘴臭豆腐!"

翠花嫂给每个人盛上饭,老爷说:"翠花嫂,中午杀两只鸡,下午我有客人来。"翠花嫂应了一声,老爷把嘴巴就到小金宝的耳边,轻描淡写地说:"是约翰和郑大个子。"小金宝的肩头猛地一个耸动,她顺势一手端起碗,一手执筷。小金宝的这次细微惊慌瞒过了所有的人,却没有逃得出我的眼睛。小金宝的眼珠子从老爷那边移向了手里的稀饭,却又放下了,说:"我不饿。"

郑大个子从小船舱里一出来就大呼小叫:"他妈的,老子憋死了!"老爷和小金宝一副乡下人模样,站在栈桥迎候宋约翰和郑大个子的到来。宋约翰和郑大个子穿着渔民的旧衣,样子很滑稽。宋约翰没戴眼镜,立在船头弯着腿眯着眼睛四处张望。郑大个子把宋约翰扶上岸,宋约翰才摸出眼镜,戴上了。宋约翰和郑大个子走到老爷面前,招呼过老爷。老爷笑得如一朵秋菊,满脸金光灿烂。宋约翰说:"大哥的伤怎样了?"老爷摊开双手,做出若无其事的样子来。宋约翰松了一口气,说:"这样就好。"郑大个子迫不及待地摸出一根粗大的雪茄,点上,美美地深吸一口。宋约翰望着小金宝的鞋尖,喊了声小姐。小金宝则微微一笑,说:"你好。"郑大个子大声说:"才几天,怎么客套起来了?"老爷背着手,望着宋约翰,轻声问:"那边怎么样了?"宋约翰从怀里掏出几张报纸,递到老爷面前。老爷一边看,一边满意地点头。郑大个子衔着雪茄,把手伸到裤带里去,说:"我这儿还有几张。"三颗上海滩的巨头就凑在了一处。老爷的后脑勺倾得很长。小金宝的目光如春草的气息慢慢飘向了老爷的脑后。宋约翰的眼睛敏锐地捉住了这股气息,目光就试探着摸了过来。他们的目光在老爷的后脑勺上轰然相遇,舌尖一样搅在一块。没来得及花前月下,就匆匆宽衣解带,颠鸾倒凤起来。老爷说:"干得好!"四条目光正搅到好处,宋约翰花了好大的劲才撕了开来,小金宝在另一处娇喘微微。这个慌乱的举动如风行水上,只一个轻波涟漪,即刻就风静浪止,默无声息了。

老爷把报纸折叠起来,郑大个子伸过打火机,啪一声点着了。老爷望着报纸一点一点变成灰烬,长长舒了一口气。三个人会心一笑,老爷说:"我这一刀子,值得!"郑大个子背着手,衔着雪茄阔步而行,大声说:"值得值得!"宋约翰说:"大哥,还是要多小心。"老爷拍着宋约翰的肩说:"多亏了你们两个。"宋约翰说:"都是按大哥的吩咐做了,主要是大个子。"老爷又拍了一回,说:"大哥我心里全有数。"

小金宝侧着身子,立在一边抿着下唇,胸口里的小兔子们又一阵乱跳。我站在阳台上,像二管家关照的那样,一一招呼了宋爷和郑爷。

我记得就是宋约翰和郑大个子上岛的这天夜里我的肚子开始疼的。肚子疼有点像天上的第一个雷,它说来就来。我想肯定是那个夜里睡在外头着了凉了。肚子疼得真不是时候,它发生在整个故事的最后阶段。然而,肚子疼得也是时候,要不然,许多大事我真的没法看得见。

小金宝在这一夜里没有睡竹床,而是卧在了地板上。半夜里小金宝伸出头,如冬眠的蛇那样伸出头,轻轻撑起上身,用耳朵四下打量一遍,站起来了。小金宝卷起被子,踩上去,朝门那边摊开来。她一边退却一边卷被子,再转过身,把被子朝门那边延伸。小金宝出了门,把门钩好,再用刚才的办法一步一步向东移去。到头了,小金宝没有从木质阶梯上下地,而是把被子轻轻丢在地上,再趴下来,吊吊虫那样爬了下去。

这个机密的动静本来完全可以避开我的,但我的肚子把我疼醒了。我捂着肚子意外地听到了动静。我不知道时间,只是看见小金宝的身影鬼一样飘了出去。我只好取过伞,往外跟,但我只走了两步就发现不对劲了,小金宝没有向南,而是朝东走进了芦苇丛。我弄不明白她走到那边做什么,屏住气,紧紧张张地跟了上去。

但我立即看到了一个黑影。那只黑影是从地上突然站立起来的,这个黑影吓了我一跳,我猜同样也吓了小金宝一跳。小金宝怔住了。不过小金宝似乎立即认出对面的黑影是谁了,我也认出来了,我是从那人脸上的玻璃反光认出他是宋约翰的。

两条黑影在芦苇丛中只静立了一瞬,就拥在一处,胡乱地吻了。夜风荡漾起来,芦苇的黑影在秋风中摇曳得极纷乱,鬼鬼祟祟又慌乱不安。小金宝的双臂紧勾住宋约翰的脖子,身体贴在了他的身上。宋约翰吻了一半就抬起头,机警地张望四周。小金宝张着的双唇沿着宋约翰的脖子努力向上攀援,喘着气用心追寻。宋约翰再也不肯低下头了,小金宝的喉咙里发出了焦虑喘息。宋约翰的双手托住小金宝的腰,用气声说:"老家伙是不是怀疑上我了?"小金宝用力甩动头部,嘴唇像雨天水面的鱼,不停地向上蹿动。"是不是怀疑我了?"宋约翰问。"我在等你,你爱不爱我?"小金宝的喘气声透出一股伤心热烈的气息。"我在等你,大上海我就剩下你这么一点指望了。""老家伙让我来干什么?"宋约翰急切地说。"我在等你!我天天在等你!"宋约翰极不耐烦这样的疯话,双手一发力,小金宝的下巴就让他推开了。这个推动过于生硬,小金宝突然安静了,下巴侧过去,放在了肩上。宋约翰公鸡吃食那样在小金宝的脸上应付了几下,哄着她说:"告诉我,是不是怀疑我了?"小金宝一把抓住了宋约翰的手,捂在掌心里头做最后一次努力,"我们走。"她仰着头说,"我们离开上海,你让我当一回新娘,我依着你一辈子!"

"你要到哪儿?"宋约翰问。

"随便到哪儿。"小金宝说,"只要能像别人那样,随便在哪儿我都跟着你。"宋约翰拥住小金宝,柔声说:"我会让你做新娘的,可不能随便在哪儿,等我把上海滩收拾了,我让你成为全上海最风光的新娘,你要耐心,你要听我的话——老东西到底让我上岛来干什么?"

"你烦那么多做什么?我们离开,我们一了百了。"

"他不会平白无故把我叫到这儿来,"宋约翰森森地说,"他一定有大事情——你是不是把我卖了?"

"我能卖谁?"小金宝凄然一笑,"我是卖到上海滩的,我能卖谁?"

"大个子是不是来过岛上?"宋约翰好像突然记起了一件事,有些突兀地问。

"他和你一起来的,我怎么知道。"

宋约翰意义不明地笑了笑,拥住了小金宝。他吻着小金宝的耳坠,小金宝站着没动,平静地望着他处。"你尽快给我弄清楚,"宋约翰说,"你明天一定要给我弄清楚。"

"好,"小金宝说,"我天亮了就问老爷,你知不知道你的兄弟想抢你的椅子,他还抢了你的床!"

宋约翰不吱声了,他的嘴巴堵住了小金宝的双唇。这次封堵很漫长,宋约翰的双手爬上小金宝的胸脯,小金宝感觉到自己的胸脯不争气地起伏了。我蹲在远处,看见两条黑影慢慢倒在了芦苇丛中。我听见了两个人无序有力的喘息,他们的喘息此起彼伏,在黑寂里像两条耕地的水牛。

我捂紧了肩,夜里真凉。

第二天我开始了拉稀。我什么也没有吃可就是不停地拉。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肚子里怎么会有那么多东西拉出来,我担心这样拉会把自己全拉出去的。我拉了一趟又一趟,拉回来之后就软软地倒在床上。中午时分小金宝来到了我的床边,她脸上的气色因为一夜的折腾变得很坏,但我想我脸上的颜色一定比她更糟。我们两个病歪歪地对看了一眼,小金宝说:

"你怎么回事?"

"我拉肚子了。"

"你瞎吃什么了?"

"我没有瞎吃什么。"

"好好的怎么会拉肚子?"我不再说话,她这样的话听起来叫我伤心。我望着她,她也就无声地望着我,再后来她好像想起了什么事。小金宝不声不响地走到灶前,点上火,开始烧水。我倒在床上,望着她烧火的样子,觉得她实在是太笨了,烧水这样的事都做不好。但她烧火时的模样实在是好看,炉火映在她的脸上,实实在在的就是一个村姑。我看着她的样子,觉得"逍遥城"里的一切真的都是梦。

我又要拉了,匆匆下了床出去。草草处理完毕我只得再一次捂着肚子回来。阿牛和阿贵坐在栈桥上吸烟,阿牛跷了一只脚,对我大声喊道:

"臭蛋,你一上午都拉了几趟了?"

"六趟。"我嘟囔说。

"下次给我走远点,"阿牛大声对我说,"你自己也不闻闻——这屋前屋后你摆了多少摊了?再乱拉,小心我揍你!"

我点着头,小心地上了栈桥。其实我不点头也像是在点头。我的肚子里全空洞了,走起路来像鸡,头也就一点一点的。

我进屋的时候小金宝的手里正握着一把菜刀,她用菜刀的刀把碾碎大盐巴,碾好了,把刀放在了灶台上,然后把盐末放进碗里去,舀出开水。她一只手拿一只碗,两边对着倒,一边倒一边吹。我不知道她在干什么,我只是觉得她上锅下厨时的样子像我的姐。她把水弄凉,端到我的身边,说:

"喝了。"

"我不渴。"

"喝了,"小金宝拉着脸说,"再拉,你就走不动路了——是盐水,全喝了。"

阿牛和阿贵恰巧走到我的门口,阿牛看见我在喝水,倚在了门口,说:"好你个臭蛋,你还在喝?你还想拉到什么时候?"

我望着小金宝,不知道该说什么。

小金宝的两只手也抱到了胸间,一步一步走到他们面前,一副成竹在胸。她瞟了一眼阿贵,眨巴一下,又傲气十足地把眼珠移向了阿牛。"阿牛,"小金宝说,"你是怎么说来着?怎么着臭?怎么着又香了?你再说给我听听。"阿贵一听这话捂着嘴就要笑,阿牛猛一回头,恶狠狠地盯了他一眼。小金宝送出下巴,笑盈盈地说:"说。"阿牛舔舔嘴唇,说:"闻起来臭,吃起来香。"小金宝鼻孔里冷笑一声。"好你个阿牛,"小金宝说,"你讨了便宜还卖乖!"小金宝虎地就拉下一张脸,骂一声"下作",张开胳膊,一手拉过一扇门,"乒乓"就两下,关死了。夏末的夜晚入了夜竟有些秋意了,云朵大块大块地粉墨登场。月亮照样升起,一登台就心神不定,鬼鬼祟祟地往云后钻。月亮在云块与云块的裂口处偶一亮相,马上又背过身去,十分阴险地东躲西藏。秋虫们很知趣,该在哪儿早就蹲在了哪儿,大气不敢出。月亮在黑云的背面寓动于静,如不祥的预感期待一种猝然爆发。

我又捂着肚子下床了。老爷的房间里传出零乱的洗牌声。老爷的一阵大笑夹在牌声里,是那种杠后开花式的大笑。我愣了一会儿,阿牛跟在身后,小声对我说:"走远点,给我走到水边去!"我不敢违抗,黑头瞎眼直往水边的芦苇丛中钻。芦苇丛一片漆黑,仿佛里头藏了许多手,随时都会抓出来。我犹豫了片刻,有点怕,不敢弄出声音,蹑手蹑脚才走了两步,就在芦苇丛边蹲下了身去,我蹲下之后刚才的急迫感反倒荡然无存了,我就那么蹲着,想一些可怕的场面。这时候一颗水珠掉在我的脸上,随后又是一颗。我伸出手,夜雨就凉凉地下了。

一个男人的说话声就在这时响了起来。声音不大,但在这样的时刻我听上去如雷轰顶。"妈的,下雨了?"一个男人在芦苇丛里说。我的后背猛然间排开了凶猛芒刺,我的手撑在了地上,嘴巴张得像狗一样大。我不敢动,不敢碰出半点声响。

"下雨好。下雨天办事,我从来不失手。"

"宋爷怎么了?怎么想起来杀小金宝?"

"你别管。两点钟小娘们一进来,你就上,用绳子勒。"

"宋爷说用刀子的。"

"你别管,细皮嫩肉的,弄破了还有什么意思?"

"雨再大,我们躲到哪儿?"

"躲到水里头。"

我如一条蛇开始了无声爬动,爬得极慢,极仔细,爬一阵停一阵,再仰起头吐一吐蛇信子。我大口地喘气,心脏在喉咙里无序地狂跳。我爬了一路。雨点大了,天破得如一只筛子。我匍伏在草地上,四只爪子慌乱地舞,快到大草屋时我趴在了地上,静了一会儿,站起身,一起身就对了大草屋撒腿狂奔。

我推开门,整个大草屋"砰"地就一声,我没来得及站稳身体就被门后的两个男人摁住了。小金宝坐在对门。老爷、宋约翰和郑大个子同时回过来三张惊愕的脸,我喘着大气,一身的泥浆,两只手全剐破了,血淋淋地在胸前乱比划。"小姐!"我上气不接下气地说,"芦苇丛!芦苇丛!两点钟,你千万别到芦苇丛!"

小金宝飞速瞟一眼宋约翰,呼地站起身,厉声说:"你胡说什么?"

"是真的。"我急迫地辩解说,"来了,宋爷派人来了,要杀你,芦苇丛!"

郑大个子从桌面上抽回手,插进了口袋。

我挣扎了两下,身后的手却摁得更紧了。老爷给了一个眼色,那双手便把我推到老爷的面前。老爷说:"把他放了。"老爷的目光一直穿透到我的瞳孔的最深处。我没见过老爷这样生硬坚挺的目光,不敢看了。"臭蛋,"老爷说,"望着我——你重说。""我拉肚子,芦苇丛,有人说话。一个说,下雨了。另一个说,下雨好。一个说,宋爷怎么了,要杀小金宝。另一个说,两点钟,小娘们一来,用绳子勒。一个说,宋爷叫用刀。另一个说,弄破了没意思。"

老爷点点头,要过我的手,正反看了一遍。又要过另一只,正反也看了一遍。老爷的脸上没有表情,但眼睛里头上知天下知地了。老爷只是伸出手,平心静气抓过一张牌。

我不敢吱声,偷看了一眼宋约翰。他的眼睛正对着我平心静气地打量,然后,小心地移到了老爷的脸上。小金宝一动不动,眼里空洞了,像极干净的玻璃,除了光亮,却空无一物,她就用那种空无一物的光芒照射宋约翰。只有郑大个子显得高度紧张,两只眼珠子四处飞动。

老爷的牌放在手上,转动着敲打桌面,却不打出去。整个小屋里就听见老爷手上的牌与桌面的敲击声,空气收紧了,灯里的小火苗都快昏过去了。老爷粗粗出了一口气,看着桌面说:"小金宝和余胖子的事,今天在场的可能都听说了——没有不透风的墙,我这张脸算是丢尽了。"老爷抬起一双浑浊的眼伤心地望着宋约翰,说:"我知道你对大哥的一片心,可我舍不得,你先放她这一码。"老爷把牌打出去,说了声二条,询问宋约翰说:"你派了几个兄弟?"

宋约翰有些摸不着底,犹犹豫豫地说:"十八个。"

老爷望了望小金宝,慢吞吞地说:"你瞧瞧,十八罗汉都给你用上了。"

小金宝的双手扶着牌,不动了,脸上却有了笑意,怪异而又妖娆,在小油灯的那头楚楚动人。宋约翰低下头,稳一稳自己,从一二三条中间抽出二条,冷静地打出去,说:"跟大哥。"郑大个子懵里懵懂地伸手去抓牌。小金宝用手拦住,笑开了,虽没有声音,却咧开了,脸上的样子像自摸。"宋爷,"小金宝说,"光顾了跟大哥,都当了相公了。"宋约翰一凝神,还过神来,掩饰性地跟着就笑,笑得太快,太仓促,都不像笑了。头上竟无端地晶亮起来。郑大个子看着老爷,越来越觉得不对,满脸狐疑,随便抓过一张,只看了一眼又随随便便打了出去。轮到小金宝了,小金宝却不出手,她就那么对着宋约翰笑,痴了一样,让所有的人害怕。她的目光与笑容如入无人之境,蛇一样在宋约翰的眼前无声缠绕。她从自己的牌里夹出一张,用中指和食指夹出来,以戏台上花旦的手型把自己的牌摞在了宋约翰的那张"跟"牌上,指头修修长长而又娇娇柔柔,也是一张二条。随后就把手指头叉在一处,搁到下巴底下。"我跟你。"她对宋约翰撒了娇说。宋约翰的头上慢慢排了一行汗珠,但他毕竟心里有底,显得并不慌乱。宋约翰沉沉着着地摸出手绢。"宋爷,你出汗了,"小金宝说,"都说吉人自有天相,你的额头的汗珠排得都有样子,是一把通天和,小七对呢。"宋约翰把手绢团在手心说:"小姐也当相公了。"小金宝的笑容如同橘灯的最后一阵光亮,在凄艳之后缓缓退却了,眼里恢复了先前的空洞,目光也收了回去,眼里的泪却一点一点变厚。"我哪里是当相公,"小金宝噙了两颗大泪珠子说,"我是当!"

我立在一边,看不出头绪。老爷侧过头,和颜悦色地对我说:"臭蛋,去睡吧,这里没你的事了。"

小金宝却把我叫住了。她从手里抓了一摞子洋钱,塞到我的手上,看了我一眼,说:

"去睡吧。"

我刚出了门,木门迫不及待地给关紧了。所有的人和所有的事全关在了里头。我没有走回厨房,一个人走到草地上解下裤子,蹲了下去。老爷的房门关得很紧,屋里安静得听不到一丝声音。仿佛是一座空屋,没人了,只有门缝里杀出一条扁扁的光,看起来特别地刺眼,那道光如一把利刀把外面的黑色分成了两半。

一队黑衣人从过道里快步向芦苇丛跑去,他们走过那条光时手里的家伙通通一闪。

我知道小金宝不会挨刀子或挨绳子了。但我突然记起了小金宝刚才的表情,她似乎知道这件事,她似乎很害怕我当着那么多人说出这件事。我的手里握着银洋,我感觉到了银洋的潮湿。

天边滚过又一个雷。大雨就要来了。

我不知道自己睡着了没有。我是在听到外面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后坐起身子的。我听得出脚步很乱,脚也出乎意料的多。草地上一定积满了水,急促的脚掌踩在草地上一路发出吧叽吧叽的水声。我下了床,打开门,过道里没有一线光亮,所有的房间全黑透了。这样的场面不同寻常。我倒吸一口气,隐隐约约看见草地上有人正拖着东西往东边的远处去,被拖着的东西像人,是死去的人。我伸出头,深夜大雨如注。远处有一盏孤灯。灯光下站着高高低低的人们。

我不敢在这里久留。我走进了雨中。沿着灯光小跑而去。满地的尸体被人拖着飞跑。灯光越来越清晰了,老爷挺挺直直地站在一张雨伞下面,站得很高,他的脚下是一片新翻的泥土,身后是郑大个子。几个男人从地下的大土坑中钻出来,雨网使他们的黄色背脊恍如梦景。他们把大铁锹插在地上。这时候一路尸体正好拉过来。人们闪开道,尸体在老爷的面前横得到处都是。

但这次闪道给了我极意外的发现。我借着这道缝隙看见了五花大绑的宋约翰,离老爷五六丈远。我正想上去看个究竟,一只手拽住了我。阿贵正在这里守戒。阿贵说:"别动,再过去你就没命了。"

宋约翰站在雨里,四周没有人说话,气死风灯的残光团中,一条一条的雨丝格外清晰。宋约翰站得很直,也很稳,他再也没有风流倜傥的斯文模样了,头发被淋透了,西瓜皮一样贴在了脑袋上。

老爷望着他,一言不发。

宋约翰只是盯着郑大个子,宋约翰说:"大个子,你怎么忘了上海滩是谁的了?姓唐的还能有几天?"

"我怎么会忘?"郑大个子说,"上海滩怎么弄,当然是你的主意好,可老大必须是大哥,这是一条死理,谁要想对大哥有二心,他是神仙我也得和他对着干。"

"你是一头猪。"

"猪又怎么了?大哥让我做,我就做,像你这样不仗义,要我做人我都不做!"

"姓宋的,"老爷笑着说,"这回你可花了本钱了,想当年在十六铺那阵子,我想让你的十八罗汉救救急,你都没肯,这回,你可动了血本了。"

"你那一套,上海滩快用不上了。"

"你别忘了,我在上海滩这块码头撑了多少年了?"

"要说打打杀杀,你有一手,可拿锄头铲刀的手,再也把不稳大上海的船了!"

"上海滩我是要回去的——到了上海,我就说是余胖子杀了你,我会给你披麻戴孝,让上海滩看看我唐老大的大仁大义,然后,我和大个子还要替你报仇呢,我那一刀子旧账,顺便也了了。上海滩,还得姓唐,这回你总算明白了?"

宋约翰望了望土坑,心中有些发毛,脸上做不了主了。宋约翰回头看了一眼老爷,口气突然有些软了:"大哥。"

"是不是想叫我饶了你?"老爷笑着说,"老弟,不饶人处且不饶——饶你?让你来就为了这个!"老爷往远处一送下巴,商量着对郑大个子说:"大个子,就埋了吧?"

宋约翰身后的男人猛一发力,宋约翰咕咚一声栽进了坑里。他在下滑的过程中脸上的眼镜飞到了一边,几把铁锹一同挥舞起来,地底下传出了宋约翰与泥土猛烈的撞击声。老爷俯身捡起宋约翰掉在泥地上的眼镜,在手里翻动了几下,对郑大个子叹了口气,说:

"今晚的麻将是打不成了。"

小金宝被-个家丁押了过来。她没有被绑,就那么走到了老爷的身边。雨水把她的长发淋得披头盖脸,她冲了老爷走过去,松松地将胯部送去,屁股扭得又快活又。"把我埋在这儿?"小金宝歪着嘴唇说。

"你还想在哪儿?"

小金宝用目光数了数,说:"十九个,老爷,你也真是,等你入了土,这不明摆着是你的十九顶绿帽子嘛!他们谁的尺码不比你长?"

小金宝向四处看了看,地上横的全是彪形死尸。"也好,"小金宝说,"十来个大小伙子——老爷。我可不是省油的灯。"

老爷的脸顿时就黯下去了。

小金宝妩媚地斜了他一眼。"你瞧你,又吃醋了,都吃到死人的头上去了。"

小金宝走到郑大个子面前,摸摸他的脸,对老爷说:"你别说,你这么多兄弟里头,还就数他不好色——男人家,不好色能有多大出息?"

"小金宝!"

小金宝拖了腔答道:"老——爷——"

"你还有什么要说?"

小金宝抬起头,想了想。她突然看到了远处的孤灯,那是翠花嫂的窗前等待与期盼的灯光。

"我是有一件事要求你——翠花嫂和阿娇,你放了,她们和这件事没关。"

"我没白疼你这么多年,"老爷说,"就数你明白我的心思,小阿娇我当然留下来,到上海调教调教,过几年,又是一个小金宝,翠花嫂,只能怪她自己命不好。"

小金宝在乱发的背后瞪大了眼睛。"——姓唐的你这!"

老爷笑起来,说:"小金宝,要怪还得怪你,谁让你那天夜里对她说了那么多,我的规矩,你又不是不知道。"小金宝张开嘴,一时找不到话说。小金宝的目光移向了孤灯,两行泪顿然间汹涌而出。小金宝回过头,回头扑向老爷,满头长发飘扬起来,像一头受伤的母狮。"!我挖了你的眼!"

小金宝刚一上去身后的男人就把她反揪住了,小金宝的腹部在灯光下剧烈地起伏,她的双腿乱蹬,脚下飞起一片污泥浊水。我知道他们要埋小金宝,我大叫一声,挣开了阿贵,向老爷飞奔过去,我的头一下撞到了老爷的肚子,一同倒在了泥浆之中。

"唐老大,你!我要杀了你!我在地下天天睁着眼,天天在你的脖子上瞪着你!"

一只脚踢在了我的头上,我什么也听不见了。

雨后的早晨格外干净。天更高,气也更爽,郁郁葱葱,在夏末晨光中做最后的姿态。初升的太阳停在山头,黄灿灿的,又湿润又干爽。我从昏沉中醒来,第一眼就看见了那把刀和那只碗,搁在灶台上,那是小金宝给我做盐水的大海碗。我的眼红肿着,头疼得厉害,伤心的雨夜极顽固地留在我的脸上。我托着那只碗,沿着草地来到了小金宝的墓前。但地上没有墓,只有一片新翻的泥土,散发出一股铁钉气味。我站在新土旁边,泪水滚下来,咸咸地流入嘴角。

我的记忆在这一刻彻底中止了,脑海里一片虚空。我放下碗,准备蹲下去。我在下蹲以前打量了一趟四周,这个打量要了我的命。不远处的小丘之上竟凭空坐着一个女人,散了头发,模样和小金宝如出一辙。这个骇人的画面使我如雷轰顶,我一个惊吓就跪了下去。我看见了鬼。我用力眨巴一下眼睛重新睁开来,那女人依然端坐在高处,对着初生的太阳一动不动,头发蓬松开来,打了一道金色边沿。我从坡后绕过去,从女人的身后悄然爬上高处。我明白无误地看清了面前的女人是小金宝。我小心地伸出手,我要用手证明我面前的这个是人,不是鬼。我小心伸出手,向她摸过去。

小金宝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回过了头来。我的手僵在那儿,不敢前伸也不敢回收。小金宝的脸上又空洞又疲惫,无力地眨一下眼,显然是活的。小金宝无力地说:"臭蛋你干什么?"我说:"你有没有死?"我把手抽回去了,蹲下身紧张地问:"你到底有没有死?"小金宝充满了怜爱。"我好好的。"小金宝无力地说。我勇敢地伸出手,抚摸小金宝的脸,温的,我托住小金宝的下巴泪水飞涌出来,小金宝平静疲惫的脸极伤心极难受地笑了。满天满地全是鲜嫩的太阳。小金宝贮着满眼的泪,把我揽进怀里,望着初升的太阳说:"又是一个乖太阳。"我抱紧小金宝的腰,满眼是血色的晨光。

身后传来了一个女孩快乐的笑声。是小阿娇的笑声。小金宝似乎被小阿娇的笑声烫着了,呼地站起身,远远地朝草地上望去。青黄色草地上夏末阳光分外灿烂。阿娇正搀着老爷的手在草地上一步一跳,如一只红色蚱蜢,老爷慈爱地望着阿娇,依旧穿着农夫的衣裤,像领着小孙女赶集的阿公。小金宝拉了我就猛跑过去,阿娇说:"爷爷,我到了上海,有没有好衣服穿?""有。"老爷拖了腔调说。"有没有金戒指?""有。""手镯呢?""有,都有。""我也要像姨娘那样!"阿娇满脸自豪地说。老爷轻轻抚摸着阿娇的脸蛋,眯着眼说:"好,也像姨娘那样。"小金宝猛地从小坡上冲下来,跑过去,在离老爷不远处立住脚。我看见小金宝的眼神霎时间如水草一样呈现出秋水姿态,有一种不确切的粉碎与波动的绝望。小金宝望着阿娇。她正勾过老爷的脖子,亲老爷的腮。老爷的目光像绒毛,亲切慈爱地吹拂小阿娇的面庞,微笑得如同秋日里的另一颗太阳。

"阿娇!"小金宝这样神经质地叫道。

小阿娇张开双臂,扑向了小金宝的怀抱。小金宝模糊的眼里小阿娇如同水面的一道清纯小波浪,哗地一声,爬上了小金宝的心灵之岸。"姨娘,我要上大上海啦。"阿娇高声说。小金宝拥住阿娇,一个劲地亲,两只眼却盯着老爷。"我妈先去了,"阿娇说,"我妈夜里头让老爷接到上海啦!"小金宝不说话,看着老爷向她笑盈盈地靠近。老爷回头看一眼草屋,静静地说:"都干净了。"老爷说着话就接过阿娇,摸阿娇的小辫子,小金宝一把反抢过阿娇,努力弄平静说话的语调。"阿娇,听姨娘话,"小金宝说,"我们不去上海。"小金宝才说了两句语速就快了,收不住,一句连一句往外蹿。"阿娇你不能去上海,那是个坏地方、鬼地方,到处是大老鼠……"阿娇眨了一下眼睛,顽皮地说:"我不怕,我们家就有老鼠。""阿娇。"小金宝急了,"听姨娘话,你不能去!"阿娇望着小金宝的疯样有些害怕,抱住老爷的一条腿,抬起头看了看老爷。老爷正对着她慈祥地微笑。阿娇竟也笑了。"姨娘你骗我,"阿娇说,"我妈还在上海呢。"小金宝说:"阿娇!姨娘带你在岛上,我们哪里也不去!"阿娇抱紧老爷的腿,只是摇头。"阿娇!"小金宝大怒说,"你不许去!你不许去上海!"阿娇把身子转到老爷的身后去,伸出半截脑袋,不高兴地说:"我妈早就说了,你这人不坏,就是说话不讨喜,哼!"

小金宝的脸上一下就傻掉了。

老爷抱起阿娇,哄了两句,对小金宝说:"你这是怎么弄的,怎么到了岛上,你连谎也不会说了?"

"我这是怎么弄的,"小金宝耷拉着脸自语道,"怎么连谎也不会说了。"她的声音没气力了,闷在喉咙里。小金宝自语说:"我连谎也不会说了。"

小金宝回到草屋后就坐在了床边,一言不发。阳光从窗子里爬了进来,斜印在地板上,留下窗棂的阴影。我从厨房里出来,看见老爷正站在阳台朝着河边对着谁点头。芦苇的顶上一只白帆被人扯上去了,只扯了一半,又停住了。那张破帆像一张裹尸布,弥漫出一股尸臭。

老爷很开心的样子,对我说:"臭蛋,叫小姐收拾收拾,要开船了。"

我站在过道与小金宝和老爷刚好形成一只三角。我对屋内说:"叫你收拾收拾,要开船了。"

"告诉他,我不回上海。"小金宝轻声自语说。

"小姐说,她不回上海。"我对着阳台传过话去。

"叫她别怕,"老爷大大咧咧地说,"我不会把满汉全席扔到黄浦江去。"

"老爷让你别怕,"我接着说,"他不会把满汉全席扔到黄浦江去。"

"别人不扔,我扔。"小金宝说。

"别人不扔,她扔。"我对着太阳那端说。

"我手下留一口气,是天大的面子了。"

我朝屋内说:"手下留一口气,是天大的面子了。"

"他想要,就拿去。"

"你想要,就拿去。"

老爷愣了一下,大声说:"臭蛋你瞎说什么?"老爷故意加大了嗓子说:"小姐怎么会说出这种混账话!"

我傻站住,不敢再传话。

"臭蛋,告诉他,小姐说了这样的混账话!"

我预感到不对,慌忙看一眼老爷,轻声说:"小姐。"

小金宝站起来,走到门槛前大声说:"你说,我不是他妈的小姐!"

老爷听见了。老爷什么都听见了。老爷拉下一张脸,临走时对我说:"臭蛋,帮小姐收拾收拾,回家了。"

我紧张起来,和小金宝僵持在门槛两侧,小心喊道:"小姐。"小金宝吁出一口气,平静了,好像扫干净胸口里的一口恶气,她摸着我的头,轻轻松松地说:"帮我收拾一下,我要回家了。"

我点点头,走进小金宝的房间。小金宝倒过身,却进了厨房。我帮小金宝折叠好上衣,放在一块布上,扎成褡裢。我回到过道,看见厨房的门关上了,顺手推了一把,却关死了。我敲敲门,叫"小姐"。里头传出了咣当一声,像是刀子掉在了地板上。我重敲一遍,说:"是我,臭蛋!"这时候门槛底下很意外溢出一丝鲜红的东西,洋溢出一股浓郁的腥气,我蹲下去,汪汪鲜血又迅猛又困厄地汹涌而出,冒着浓腥的热气。

我刹那间明白过来,伸出手用力捂住缝隙,死死往里堵,仿佛捂住了小金宝的汹涌伤口,不让血流出来。我大声说:"别淌血了,姐,你别淌血了!姐、姐、姐你别淌了。"

老爷赶了过来,我张开血手,一把扑向了老爷。

我的脚被阿牛捆上了,拴到了船帆上。阿贵和阿牛一扯风帆,我倒着身子被扯了上去。我口袋里的洋钱随着身体的上扯全都掉进了船舱,在船舱里四处飞奔,阿娇说:"爷爷,怎么把臭蛋哥吊起来了?"老爷摸着阿娇的腮,笑着说:"他没听话,做错事了,长长记性。"老爷高兴地对郑大个子说:"我早说过,这小东西是块姓唐的料,我还真有点喜欢,好好给几鞭子,驯服了就好了。"

郑大个子说:"是。"

我被一顿猛揍,倒悬在桅杆上。水面上一片刺眼的水光。小船启动了。老爷和郑三爷坐在船帮看阿娇在舱里嘻笑。阿娇极开心,心中装满大上海,笑脸格外甜,眼睛格外亮,声音格外脆。老爷说:"阿娇,告诉爷爷,你最喜欢做什么?"阿娇并了脚尖,在屁股后头掰着手指头,撒了娇说:"唱歌。"老爷就开心,老爷说:"阿娇唱一个给爷爷听听。"阿娇看一眼我,说:"把臭蛋哥放下来吧?"老爷说:"你唱你的,阿娇,等他听话了就放他下来。"

"到上海就要听话吗?"

"到了上海就要听话。"

阿娇想了想,说:"我给老爷唱外婆桥,好不好?"

"好!"摇啊摇,摇到外婆桥。

外婆说我好宝宝,

又会哭,又会笑,

两只黄狗会抬轿。老爷顺着阿娇的节奏轻轻摇晃上身。小木船一左一右轻轻摇晃起来。湖面和孤岛以倒影的形式在阿娇的歌声里一点一点远去。孤岛在摇晃,被新鲜的太阳照耀得安详宁静优美妖艳。我的泪水涌上来,孤岛和水面就浑浊了。船一晃,泪水掉进鼻孔里去。孤岛和水面又清晰如初。阿娇唱得正起劲,船晃得愈厉害了,孤岛和水面就又一次晃糊涂了。摇啊摇,摇到外婆桥,

桥上喜鹊喳喳叫。

红裤子,花棉袄,

外婆送我上花轿。

摇啊摇,摇到外婆桥。

……我猛一阵咳嗽,血往头上涌,我的头疼得厉害,快裂开来了。我的眼眨了几下,昏过去了,银亮雪白的水面夜一样黑了。

展开阅读全文

篇9:《夏至未至》小说结局

全文共 2251 字

+ 加入清单

再一次来到浅川,我已经没什么印象了。从北京回到室县之后,我几乎很少再去浅川。家乡的人和曾经的同学都好奇怪为什么北京大学的我会回到乡下来,我也没想去解释,只等时间冲淡一切。

于是日子就真的那样平淡地过下来了。平淡地找了份工作,平淡地认识了新的男孩子,平淡地和他谈婚论嫁。只是再也不会有曾经对傅小司的那种感情了。

那样的感情,一辈子,只有一次。

在北京那个炎热的夏天,就被消耗干净了。

不会再去那样地想一个人了。也不会再去那样地挂念一个人了。也不会再去那样地担心一个人有没有吃饭有没有在冬天里穿着温暖的袜子了。也不会再去因为他的一次皱眉而紧张得不知所措了。也不会再去连续熬通宵为了让一个人工作轻松了。

再也不会有那样的时光了。

就像再也不会有那个曾经为了爱奋不顾身的立夏了。

有时候从室县去浅川办些事情,每次事情办完之后,我都会在浅川待上一天,走一走那些熟悉的街道,看一看那些熟悉的风景。

很多时候我都会看见遇见,可是我不敢叫她。记忆里的她,像一只华丽的燕尾蝶,翱翔在山谷的泉水之上。很多时候,我都是安静地看着她,看着她在路边等候,看着她去买东西,看着她和青田一起走过黄昏的街道,就像多年前看着他们一样。

我总是假装着也和她一起享受着这些平凡的幸福,假装着我们还在一起。

即使我们不在一起了。

我没有告诉她我已经回来了。在她的心里,肯定还以为我在没人知道的一个地方吧。

记忆里只剩下一些发亮的细节,在无数个大雨的夜里,重新回到我的梦境中来。

那些梦境中的你,依然是穿着CK的白色T恤,依然被我不小心弄上了便当上的油渍,依然瞪着双大雾弥漫的眼睛对我面无表情。

那些梦境中的你,依然削好了一支铅笔从前面默不作声地递给我,依然会带着我翻过学校高高的围墙,依然是那个当年全中国似乎只有我才知道的小画家祭司。

那些梦境中的你,依然在大雨里站在公寓的门前等我下楼,依然开心地吃着我从家乡带来的甜点,依然是在冬天里都还是穿得单薄都不怕寒冷,依然和我一起,在文理分科的表格上,做了一样的选择。

那些梦境中的你,依然是在大雪里用大衣包围着我,依然会对我微笑说早安,无论是多么疲惫的一张脸,依然会为了我的一时兴起而认真是去学校查地图然后带我去没有去过的乡村。

可是那些梦境中的你,早就死在2003年的夏天。死在那个连太阳都会觉得发烫的夏日。

重新站在浅川一中门口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你曾经躺在我的腿上,对我说,立夏,什么时候,我们一起回浅川去看看那些香樟吧。

而现在,当初说着一起看着香樟的人,只剩下我一个人回到曾经的这个地方。小司,你知道吗,那些从学校里面走出来的女生,好多人都抱着你的画集,甚至可以听到她们口中的你,都已经是被神化之后的你了。很难想象,一个曾经学校里平凡的男孩子,会成为流传在一届又一届学生口里的传奇。你听了,肯定会好开心吧。而曾经的我,也是那样一个抱着你的画坐在浅川一中的树一睡着的女生,只是,那个时候,我不知道被我整天抱在怀里的祭词,原来就和我每天呼吸着同样的空气,走着同样的路。

我甚至在那一瞬间有点微微想起你难得一见的笑容,差点就在马上就要结婚的丈夫面前哭起来。

他也很温柔。

他也很体贴。

他也会在我生病的时候买药给我。

可是他却永远都给不了我你曾经给我的那些色彩。有时候都觉得你太过自私,带我看过了那么美好的风景,却又中途离开,而我以后的路途,从此变得没有任何可以超越从前的惊奇。

明天我就要结婚了。

今天来浅川挑选装饰家里的饰品。当我路过一家油画店的时候,我惊讶地发现了好多你的画。好多好多,你成名前的,和你成名后的。一幅一幅的画全部挂在墙上,我一幅一幅地看过去,时光在眼前缓慢地流逝,我像是看着你曾经的岁月又在我的面前轰隆隆地跑过去。带出地动山摇的震撼力。像是当年我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一样。

我告诉我的丈夫,说这些画都是我高中时代最喜欢的画家画的。于是他笑眯眯地对我说,只要你喜欢,我们家里可以全部挂起这些画。

我说好,也只有这些画,才配得上装点我的青春。

我说这句话的时候,心里面像是在黄昏时突然拉起窗帘,一下子全暗了。

我突然想起在大学的时候我们一起看过的话剧,那是《罗密欧与朱丽叶》,里面的一句台词就是,外面的天亮了,我们的心暗了。

那个店的老板还开玩笑说我真年轻,因为现在喜欢这些画的都是那些高中的女孩子。我只是笑了笑,没说话,因为我怕一说话,他们就听出我声音里悲伤的情绪。

我叫丈夫帮我挑第一幅,他指给我看墙角的那一幅,说他很喜欢。我抬头看过去,是那幅《从未出现的风景》。我去付钱的时候,放在最上面的那幅,就是这幅《从未出现的风景》。那一瞬间掠过脑海的,是画面上那个从天国俯下身去亲吻男孩的女孩,那个女孩的白衣裳,和那个男孩明亮如星辰的眼睛。以及,在那个除夕夜的晚上,你在窗边对我说的:

立夏,接吻吧。

所有的过去,所有的岁月,所有的散发着油墨清香的试卷,所有在夏日的暴雨里打篮球的湿漉漉的男生,所有在湖边安静地背着长长的英文词条的女生,所有盛开在夏天末尾的凤凰花,所有离开的人,所有归来的人,所有光芒万丈的诗篇,所有光阴暗淡的日记,所有离散的时光,所有重建的家园。所有溃烂在雨水里的落叶,所有随着河流漂远的许愿瓶,所有黑夜里唱起的歌,所有白天里飘过的云,所有的幸福和泪水,所有的善良和自由。

都在很多年前的那个夏天里,一起扑向了盛大的死亡。

只剩下连绵不绝首尾相映的香樟,像海浪一般覆盖了整个城市。在一年一度的潮湿的季风掠过树梢的时候,它们才会默默地低声传诵。

传诵着传奇的你们。

和你们留下来的,永不磨灭的传奇。

那些男孩,教会我成长。

那些女孩,教会我爱。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关于小说伪装者的结局

全文共 11654 字

+ 加入清单

导语:这是最残酷的殊死较量!他们于层层伪装之下,共同演绎了一段荡气回肠的千秋家国梦,一场惊心动魄的隐秘对弈!以明家姐弟的故事开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讲述一个家族在国家兴亡面前的决断和大义之举。一玉口,一瓦顶。国和家,如泰山与鸿毛的譬拟。以下是小编整理关于小说伪装者的结局,以供参考。

“你怎么不说话?”明镜注视着明楼,明楼站在小祠堂门口贴着门注意倾听着门外的声音,门外很安静。

明楼依旧没有说话,他走过来,拉住明镜的手,说:“大姐,我们进密室。”他也不等明镜表态,直接按动按钮,打开密室的门,他拉着明镜走进去,反手关上了门。

明楼打开电灯,小祠堂的方桌上供着明家祖父母、父母的灵位。台布落了些灰尘,很久没人进来打扫了。

明楼几乎是在用力将明镜推送到椅子上坐下。

“大姐,我只有半个小时的时间,超过半小时,就会引起‘孤狼’的怀疑。在这半个钟头里,我希望您能平心静气听我说,并且,记住我所说的一切。”

明镜睁大眼睛,完全有点懵。

“什么‘孤狼’?你什么意思?什么叫只有半个钟头的时间,明长官,你要觉得到了这里,你还要撒谎的话——”

“明镜同志!”明楼说。

明镜顿时呆住。

“明镜同志,我现在代表中共中央南方局特派委员跟您谈话。”

明镜看着他,她脑海里处于一片真空的状态。

“我知道,一时半会您很难接受。”明楼略作停顿,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缺了角的法币,说,“这是南方局董书记交给我的缺角法币,那块撕下的一角,在您这里。您可以核对。”

明镜僵硬地站起来,掏出一把钥匙,打开小方桌下的夹层抽屉,从里面取出一角法币,二者合一,的确是一张完整的钞票。

“你到底是什么人?”明镜问。

“我是您的家人,姐姐。”明楼迅捷掏出打火机,当着明镜的面焚毁了那张法币,相当于当场毁灭能够指证自己的一切证据。

明镜觉得头疼、眼花、四肢乏力。她的眼光像一片薄凉的刀片刮在明楼的脸上,仿佛此人完全陌生。

“你骗了我多少年?一次又一次?”明镜终于质问了,“你们一个个都欺骗我,我却一个都不舍得抛弃!”

“大姐。”

“知不知道什么叫做‘失家’的女人?二十年前我曾有过一段良缘,是我自己为了家庭选择放弃。我也有自己崇高的理想和奋斗的信仰。可是,我不能放弃两个兄弟,我不能甩手而去。我守着家和业,至今未嫁。我抚养你们,家和业始终要交给你,而明台,我想给予的是幸福生活,无忧无虑,我甚至连生意场上一点点生存技巧都不肯教他,不想让他变得有一丝一毫龌龊、算计。到头来,该读书的去了战场,该算计生意的在算计人的‘身家性命’。家和业,在你们眼里分文不值。早知如此,我——”

“不是的,大姐。”

“不是什么?我苦心经营的一个家,被切割成碎片。明台离我而去,除非战争结束,他永远都不会再有机会回家。而这个家,对于你来说,就是一个可用可弃的棋子。你一直知道我是谁,而我对你却一无所知。就算是到了现在,我依然分不清你是妖是魔是人还是——”她又停顿下来,她恨自己,恨自己连一个“鬼”字都忌讳得不敢说出来。她害怕有一天真的失去。

“大姐。”明楼双手握住明镜的手,靠着她的双膝蹲了下来,他在尽全力控制明镜激动失控的情绪。

“大姐,您冷静下来,听我说,我们的确欺骗了您。可是,我们没有欺骗生活。”

明镜说:“有没有想过,我是你的什么人?如果,你这位超然的棋手一着失手,棋局适得其反呢?你有没有想过我的感受?有没有?”

“有过。所以,我很内疚。”明楼的眼里隐隐闪烁着泪光,“我错了。我知道,自己很久以前就错了。对于姐姐来说,我是情理双亏的人。”他低下头,调整了一下讲话的节奏,他有的时候恨自己每次讲话都在思考,从无真性情流露,他深知习惯成自然,他并非刻意为之,但是,在明镜的眼中,真的太虚伪,太假,太可恨。

他自己无力纠正,他恨自己的心态过于保护自己,心理已经很不正常。

“姐姐孤独,痛苦。二十年前姐姐放弃了唯一一次真爱,为了把我和明台养大,您牺牲了应该属于您的爱情生活。您苦心营造的一个家,被我们给打碎了。因为,国碎了,家碎了,您的心也碎了。血与火锻造了我们的坚强,我和明台都是军人,军人是国家的脊梁!我们无愧于家国,无愧于军徽,我们唯一愧对的就是姐姐。”他说到此处,千不该万不该,他居然下意识地去看手表。刚刚动了情的明镜一下就心火直蹿,一脚把他踹翻在地。

“知道你为什么让我嫌恶吗?你回家,你诉苦,你认错,你不是屈服于亲情的压力,你是带着任务来的。你跟明台比起来——你——”

“明台让您怜爱,是因为他还有选择的余地,对于亲情、爱情,甚至信仰,他都有选择的余地。可是我,没有。”明楼必须快刀斩乱麻了。

果然,明楼的这句话打乱了明镜的思维,打乱了明镜要质问他的次序。明镜的思绪跳跃、混乱。

“没有多余的时间了。”明楼站了起来,很严肃很着急地说,

“大姐,您听我说,日本人有一列火车满载着三十节车厢的生铁要开往满蒙,这批物资对我们来说太重要了。南方局经研究决定,在苏州段进行列车接轨行动,将这批货运往第三战区皖南。”

明镜愣愣地看着明楼,终于平静下来。

“需要我做什么?”明镜问。

“我需要您设法上那辆列车。”

“那是货车。”

“不是货车,日本人怕路上抗联打这批物资的主意,用的是普通列车,前面的车厢还载有日本华侨。押运物资的日本宪兵都化装成乘客,但是,他们身上都有武器,列车一旦遭到攻击,他们就会大开杀戒。我们的目标就是将后面装载生铁的车厢脱钩,尽量保住车上的旅客。尽量不惊动车上的宪兵,把行动连带损失降低到最低。”他看看表,加快语速,“您将以带着明台骨灰回苏州安葬为由,登上那辆列车,我会安排阿诚以护送您为掩护,带一组小分队上去。”

“明台会上车吗?”明镜突然插话。

“不会,他的任务是在苏州站完成对接,他将和锦云登上对接后的火车,前往第三战区。”

明镜眼中浮现出一丝失望。

“大姐,还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我要提醒您,桂姨是日本间谍。”

“什么?”明镜的眼珠子又瞪圆了,她张着嘴,难以置信。

“但是,我们现在得留着她,您还得带上她一起上列车。”

“为什么?”

“她的身份,就是掩护我们上车的一张‘无形通行证’。您切记,上了车,就听阿诚指挥,他会保护您安全抵达苏州。”

“桂姨呢?”

“阿诚会牢牢控制住她,到了苏州,我们会解决她。”明楼说。

“大姐,我得走了,咱们姐弟之间的不和睦还得接着往下演。等您下次回来,明楼再向您请罪吧。”

明镜冷笑道:“你还知罪吗?”

她一冷笑,明楼倒放心了,她又恢复了大家长的状态,证明她并没有被一系列的“欺骗”行径打垮。明楼笑起来,说:“姐姐,您虽然历经风霜,却没有沾染一点世俗的尘埃,我真的是由衷佩服。”

“呸!下次回来,你看我怎么收拾你。”她永远不在弟弟们面前落下风。

“那我就先撤了。”明楼说。

“滚吧。”明镜说。

明楼站起来,打开密室的门,请明镜出来。姐弟二人走到小祠堂门口,明楼忽然对明镜做了一个“按捺住性子”的小暗示。

他大声地说:“大姐,您为什么这样顽固不化呢?明台是捡来的孩子,我才是您的亲弟弟!难不成,他有什么特殊来历,让您这样费尽心思?他已经死了!他跟汪曼春一样!头七过了,七七过了!他死了!”

明镜虽然知道他做戏,可是那一句“他有什么特殊来历”摆明了讽刺自己是否行为不端,明楼撩拨人心火的本事,可谓炉火纯青。明镜刹那间一股气凝上心田,狠狠地给了明楼一记耳光,打得他口角顿时溢出血丝,步履踉跄。明楼顺手打开门,显得很狼狈,他说:“我真怀疑,您是否精神出了问题。”说完,飞奔而出。

明镜此刻醒悟过来,捶胸顿足地哭起来,她顺着楼梯追下来,喊着:“明台,我那可怜的小弟。明台,你们把小弟还给我。”

桂姨赶紧上前搀扶明镜。

明楼一边跑下来,一边擦拭口角边的血迹,他走到门廊下,对仍旧跪在那里的阿诚说:“我们走!”

阿诚会意,他从台阶上站起来,跟随明楼直下草坪。

明楼上了汽车,阿诚立即开车驶离明公馆。他们听见公馆里传来明镜的哭声和稀里哗啦餐具落地的声音。

大姐开始用全新的目光去看待自己了,配合有效,明楼心中掠过一丝暖意。这么多年,这么多重身份的自己,终于被爱自己、关怀自己的亲人彻底接受了。

他心尖泛着一丝酸楚。

阳台外,黎明的脚步越来越快了。明台看着天边一缕绯红的晨霞,心有所系。他凌晨接到黎叔的电话,说早上南方局的同志会来见他,他就一直睡不踏实,他知道,南方局对于自己的档案审查,肯定有什么结果了。

因为明台出身军统,所以,黎叔认为他更加适合从事谍报工作,而不是进入前线作战部队。黎叔将明台的材料交由南方局高层处理,现在看来,果然有了最新的决议。

对于明台来说,他的身份已经在敌占区彻底暴露了,继续留在上海是不理智的,尽管他热爱这个城市,留恋上海的生活,可是,现实是无法改变的。

楼下响起汽车喇叭声,三声急促一声长鸣,喇叭声急促戛然而止。明台意识到了什么,他披上外套,走了出去。

薄薄的晨雾笼罩着石库门,墙角阴暗处停放着一辆汽车。阿诚远远地站在巷口望风,小街上空无一人。

明台看见阿诚有些愕然,他不是很适应。他等的是南方局的领导,而不是他大哥。他正在狐疑,就看见明楼从汽车里走出来,他很潇洒,没戴眼镜,也没戴帽子,却裹了一条灰色的长围巾,一双眼睛炯炯有神。

“过来。”他说。

明台看见大哥,多少还是有些畏惧,他走向明楼,兄弟二人面对面站着。

明台喊了一声:“大哥。”

他们隔得很近,明楼闻见他头发上带着柠檬的香气,混杂着湿漉漉的雾气,他笑笑,说:“还是大姐疼你。都这么大了,她还当你是孩子。”他意指明镜给明台洗头。

明台不知怎么接话。

“你没话跟大哥说吗?”明楼问。

明台想了想,说:“谢谢大哥。大哥救了我的命。”

“除了这个,你就没别的话啦?”

明台又想想,说了句:“大哥注意身体,多保重。”

明楼叹了口气,说:“看来我们两兄弟的确生疏了。”他看了看天色,意味深长地说:“我们都在黑暗里摸索,道路越黑暗,内心就越渴望光明。”

明台很想开口问明楼的到来是否与南方局有关,可是,他忍住了,他等明楼开口讲话,他不愿意冒一丝一毫的险。

接下来,他果然听到明楼阐述自己的身份了。

“我是军统局上海站A区情报组组长,代号‘毒蛇’。”

明台不意外,他有过这方面的猜想,他在明楼面前,自然而然地就站成了立正的军姿。

“稍息吧。”明楼说,“我们平级。”

明台稍微调整了一下自己的站姿,但还是不敢太放肆。

明楼看了看他,拍了拍身后靠着的车身,说:“过来,陪大哥说说话。”明台走近他,然后斜倚在车门旁。

“我能抽烟吗?”明台问。

“能。”明楼说,“你想抽就抽。”

明台从口袋里掏出香烟来,点燃。

“‘死间’行动,你功不可没,我已呈文上峰对你进行嘉奖。你现在以‘毒蝎’的身份成功打入共产党内部,为军统局在边保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这是歪打正着,军统局已经批准了你进入延安、长期潜伏的计划。”

明台的眼睛真是忽明忽暗,心里一阵阵怦怦狂跳,明楼仿佛是一根针时不时地就扎在自己的要害穴位上。

他这是要干吗?长期潜伏?双面特工?明台稳住心绪,他不发言,他把发言权全部交给这个神秘莫测的大哥。

“我们军统局在延安部署有自己的特工小组,其中一组代号‘203’,由你全权指挥。我是你唯一上线,你只需对我一人负责即可。如果有一天线断了,军统局高层会有人跟你联络,这个人你也认识,就是宁海雨,王天风的把兄弟。”

提到王天风,明台把头低下去。

“‘天风’‘海雨’都是代号,就像‘毒蛇’‘毒蝎’一样。”明楼说,“你也不要过于内疚,我们都不知道王天风有心脏病。你在坟场一骂成名,全局上下都知道王天风被你活活骂死了!由于保密条例,我们现在还不能公布王天风是‘死间’中的烈士,他现在的身份依旧是军统局的叛徒,民族的败类。”

明台觉得浑身上下冷飕飕的,他的脸色也越来越差。明楼却视而不见,依旧娓娓而谈:“一部间谍史,就是真真假假、假假真真的历史。我们是战士、是烈士,一往无前的勇士,却不是能够站在阳光下接受胜利欢呼的人。因为,我们的背后始终都有阴谋,有算计,有陷阱。”

“能告诉我‘死间’行动的全过程吗?”明台问。

“为什么?”

“我想知道。”

“知道了,岂不会更加痛苦?”

“至少,我会知道我为什么而痛苦。”

“好吧,我告诉你。”明楼说,“记得那份第二战区日军军事部署计划吗?”

“记得。”明台说。

他的眼前浮现出在日本大使馆,自己击毙桃子小姐的情景。当日,他和锦云在一家小型旅馆拍摄了日军第二战区计划。

明楼说:“长话短说。为了牵制日军的火力防线,我们明目张胆地窃取了日军第二战区计划,其实,那套方案是日军的预备案。我们走出第一步,就是告诉敌人我们拿到了第一手资料。然后,我们根据这套预备案制订了假的攻防计划,为了达到麻痹敌人的目的,做到万无一失,军统局高层制订了‘死间’计划。即由王天风诈降76号,投靠汪曼春,出卖A区行动组,让‘假’的第二战区军事部署计划落入76号手中,逼真上演一场誓死保护情报的大戏。伪造一切信息,故意放下诱饵,指鹿为马,让日本军方有理由相信,他们获取了最真实、最可靠的火线情报。他们调整所有的火力防线,按照我们的意图进入我们的口袋,彻彻底底为第二战区的日本鬼子敲响丧钟。”

“为什么选我们?”明台问。

“你们小组焚毁了一船,死罪难逃。这次行动可以让你们死得壮烈、死得体面。这是局座的决定。”

“为什么一定要派王天风来?”

“他知道的太多了。”明楼说这话,眼皮都没有抬。

“那,你呢?大哥你知道的难道不多吗?”

“想‘策反’啊?”明楼笑起来,似嗔非嗔。

明台心一紧,他的烟灰烫着了手指,疼得钻心。

“说实话,对于王天风的死,我比你更加纠结。我跟他是一起加入蓝衣社的,也就是军统前身。我们在一起工作过一段时间,在法国,我救过他的命。”

“老师去过法国?”明台惊异。

“你以为他是土包子?他会伪装,会掩饰,行事低调。不像你,一味的高调、逞能、不懂事。”明楼说,“当日,他把你带走,他也是束手无策,他不知道怎样跟我说。后来,我知道了,我托人给他捎带了一个口信,口信很毒。我就不复述了。我真是又急又怕,怕你就此像流星一样消逝了,我从未如此惧怕过,你军训的那段时间,我几乎夜夜噩梦缠身,梦见你无数次被执行枪决,梦见你一个人在荒凉的孤冢里哭。”明楼眼圈湿润。

明台被他感染了,觉得自己在家庭面前是一个犯了错的孩子。他说:“大哥,我现在不是好好的吗?”

“其实,我很自私,我为你能够出色地完成任务,能够活下去,我费尽了心思,算计了一次又一次,差点算掉你的性命。”明楼深深叹息,为自己,为兄弟,为死去的烈士们。

“为了国家,我们有可能失去彼此,失去亲情友爱,失去爱情,失去曾经美好的日子,我们不是傻,也不是愿意去死,去走一条不归路。我们是箭在弦上,有进无退。进则死得壮烈,退则活得可耻。”明楼的眼神里包含了一层深意,他看着明台,满溢着关怀和温暖的气息。

他继续说:“在这个蜘蛛网般盘结的谍网中,黑中藏白,白中有黑,黑白又衍生出灰暗……书归正传吧。”

明台心中大为诧异:“什么叫做书归正传?难道,刚才那一番话都是闲话?”

“我现在代表中共中央南方局特派委员跟你讲话。”明楼例行公事般说出这句话,明台惊奇地睁大了眼睛。

“我没有精神错乱,你也不要用这样的眼光来审视我,你今天在这里等的,并不是军统局的‘毒蛇’,而是南方局的委员,不是吗?”

明楼似乎没有考虑给他留下一定的适应空间,而是继续自己的发言,“黎叔送给南方局有关你的一切档案和你的自述说明,这个我们不用再说了,你的档案我几乎倒背如流。我们现在来说说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明台完全处于一种被动的状态,他眼里对明楼流露出的不仅仅是感激而是充满了敬畏的眼光。

“你将以双面间谍的身份去延安,加入边保的谍报纵队。南方局方面,我是你的直接上线,你所有的行动只对我一人负责。如果弦断了,南方局的董书记会派人跟你联络。现在是你进入边保的蛰伏期,也就是说,你现在是一名沉睡者,一切要看将来的战事发展。”

“军统方面呢?”

“同样是蛰伏期。军统局需要你长期潜伏,打入中共内部;南方局需要你伺机而动,成为将来国共博弈中一枚关键的‘反间’棋子,代号沿用‘203’。明台,你记住,你现在已经是一名共产主义战士了。你不仅需要卓越的勇气与智慧,还要有无比坚定的信仰与忠诚。解放大业需要你。”

好一个峰回路转,柳暗花明。明台顿悟,原来如此。

自己将成为军统局认为埋在延安的一颗定时炸弹,而自己这颗炸弹将来会起到不可替代的“反间”作用。

一场精心策划好的“反间”局已渐渐浮出冰山一角。

“三天后,你将参与一次代号为‘越轨’的行动计划,到时候黎叔会告诉你具体行动细节,你将在苏州站完成列车接轨任务,押运一批生铁,前往第三战区。我们的军工厂急需这批军用物资。到达第三战区后,你和锦云就奔赴延安。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吗?”这是明楼要离开的信号。

“我明白。”明台说。

“对了,说起黎叔来。我看过他的档案,他的档案里提及他妻子的死因,以及他失去的儿子。虽然是只言片语,我还是派人做了具体调查,调查结果是……”

“我不想知道。”明台截住明楼的话。

“为什么?”

“我……我怕大姐知道后会伤心。”

明楼沉吟片刻后说:“原来你已经知道了。你有这种想法,足以证明你是一个有良心的孩子,但是,父子天恩,骨肉亲情,是不可隔绝的。无论出于何种理由,你身由他出,焉可明知天伦而拒,以至孝义有亏?我们明家没有这种规矩,当然,如果你还想姓明。”

“我永远都是明家的子孙。”明台说。

“那就好。出发前,你就和他相认吧,二十年了,哪一个父亲不是肠断心裂,他等了二十年和你相认。出发后,谁能知道下一秒的结局?”明楼严肃起来,“你必须认他,这是命令。”

“南方局的命令吗?”明台低着头问。

“不,大哥和大姐的命令。”明楼抬头答。

天光渐亮,阿诚从巷口走了过来。

“先生,我们该走了。”阿诚说。

“大哥……”

明楼回头,说:“多保重,好好照顾自己。”

“大哥。”明台抿了抿嘴,忍了忍心酸,说,“我这一去,就泥牛入海了。我舍不得大哥和大姐。”

他终是少年心性,朝明楼扑过来,明楼展开双臂,兄弟俩在车前拥抱。

“祝一切顺利。”明楼拍了拍明台的肩,“祝福你和锦云,一生美满幸福。”

“谢谢大哥。”明台让开车门,“大哥再见。”

“再见。”明楼上车,阿诚关上车门。

明台看见明楼的汽车从眼帘划过,绝尘而去。他心里瞬间感受到一种亲人间生离死别的痛楚,他步履瞒跚地朝小阁楼走去。

阁楼里有人在刷牙,在晨光中拉开窗帘,打开窗子,迎接一个晴朗的早晨。而明台满眼都是墙上窗下挂的常春藤,一种湿气逼人的绿色直渗到心头。

春天来了。

上海的春天,延安的春天,属于自己和锦云的春天,还有,黎叔的春天。

熙熙攘攘的上海火车站,人流在月台前逐一分流。明镜穿了一身黑色旗袍,手里捧着一个黑布包裹好的骨灰盒在阿诚等人的护送下,登上一辆普通列车。桂姨拿着一个小包裹跟在明镜的身后,她上火车前,四处看了看,确认有特高科特务一路相随后,转身上车。

明镜和桂姨坐在一个很干净的卧铺包间里,阿诚忙着给她们拎水泡茶。

火车准点开车。

在明镜的眼底,火车站犹如人生和往事的聚散之地,来来往往,上上下下。譬如二十年前,她站在这里与所爱过的男子分手,她看着他登上火车,在自己视线内慢慢离去,正如她现在看见站台在视线内慢慢倒退,二十年流光碎影,倒映在心间,仿佛过去的光阴,稍纵即逝。

她有一种预感,这趟列车也许会成为自己永恒的归宿。

她不知道,这种预感从哪里来的。

她不畏惧,因为无所畏惧了。

苏州城郊外,火车铁轨旁。

黎叔、明台、锦云正在为晚上的错轨、接轨做最后的准备丁作。他们都换上了伪满的铁路制服,在一座铁桥的前面,设立了临时停车点。

“这里没有日本人的警戒线,一条车道通向满铁的南满线,一条通向苏州站。这个错车道,是我们唯一的动手机会。”黎叔说。

“车上有我们的人配合吗?”明台问。

“有我们一个小分队,大约有7个人。”

锦云爬上铁桥,设置一个观察哨。明台向铁轨的另一侧的隧道口走去。黎叔问:“你到哪里去?”

“熟悉熟悉环境,今天晚上就要错轨、接轨,我先适应一下我的新工作。”

“我跟你一起。”

“您不用担心。”

“担心你是我的责任。”黎叔说。

明台心里一震,回头看看他。黎叔快步跟上。他们二人一前一后走进隧道口。里面光线很暗淡,明台拿出手电筒来照路。

突然,一辆小型货车呼啸而来。昏暗中,黎叔一把抱住明台滚出隧道外,五节小货车轰隆隆地开走了,像是平地里刮起一阵飓风。

“你没事吧?”黎叔的话里充满了关切。

明台心情复杂,想着明楼临行之际吩咐自己的话。他最敏感的神经被挤压了,问道:“您有家吗,黎叔?”

明台一句话出口,自己都觉得自己愚蠢透顶,什么不好问,脱口而出就是这句话。

“是人谁没有家啊。”黎叔坐在草地上,“我有过最美好的家庭生活,贤惠的妻子,可爱的儿子。”他回头看明台,明台的心怦怦乱跳。

黎叔拍拍他,说:“别想太多了,大战在即,准备战斗吧。”

晚上,七点钟左右。

阿诚开始有所行动了。他的小分队已经在食物里下了,在餐车里很顺利地清理了伪装成旅客的日本兵,缴获了武器。他们把旅客车厢的门一个个反锁起来,虽然造成了不小的骚动,但是,都被他们有效地控制住了。

桂姨去开水房打开水,前脚进去,后脚门就被反锁了。桂姨知道出事了。她不清楚自己是如何暴露的,但是,她清楚地明白,只要自己能够及时控制住明镜,自己就可以保住性命,甚至控制大局。她打开列车的车窗,狂风乱刮,她毅然将头钻了出去,然后是手和脚,她徒手爬向明镜的包间。

她刚爬出去,没有多久,火车居然开始减速了。

很明显的,列车开始松闸。

铁桥下,列车开始错轨。

“例行检查,请等待。”穿着满蒙铁路制服的明台在喊。

阿诚布置好人手,在中间车厢预备人、货分离。他急匆匆到贵宾包间来接明镜出去。他刚一推开包间的门,就看见桂姨拿枪对准了明镜。

“放下枪。”阿诚以最迅捷的动作,举起。

“阿诚,你想干吗?我是你的母亲。”桂姨阴森森地笑。

“你别做梦了。”阿诚冷冷地说,“我已经知道你是谁了。你是‘孤狼’,日本人的间谍走狗!”

“阿诚,别管我。做你该做的事。”明镜喊,

“闭嘴!该死的臭女人!”桂姨嘴里恶毒地咒骂着。

“桂姨!”阿诚冷声怒喝,“我真该一上车就开枪打死你!”

“我是你的亲娘。你居然要打死我?”桂姨的眼睛里闪动着诡异的光芒,“当初我为什么要到孤儿院去领你啊?因为你是我的孩子,我亲生的孩子,你是我的私生子,虽说这个称呼对你来说,并不光彩。可是,事实就是事实。”

“事实很清楚。当年,你的确跟一个姓于的湘绣商人有私情,你们生下了一个孩子,那个年月,姑娘家还没结婚就生下孩子是一件非常可耻的事情。于是,于老板骗你,叫你先找一家主雇做佣工,孩子送进孤儿院,他跟院长嬷嬷讲好了,院长嬷嬷会很好地照顾那个孩子。他答应你,等他回湖南安顿好了,就来接你们母子。于是,你就进了明家帮佣,一干就是两年。他没来找你,你这才慌了神,你害怕他彻底抛弃你,你想到了那个孩子。”

桂姨的脸瞬间煞白。很显然,阿诚早有所备,她根本就伤不到他一根筋。

“嬷嬷给了你那个两岁的孩子,就是我。你当年爱如珍宝,你觉得只要有孩子在你的手上,你的那个于老板终有一天会来找你。你手艺很巧,明家很多湘绣制品都出自你手,你在明家勤勉劳作,称得上是一个好母亲、好佣工。你时常买东西去孤儿院看嬷嬷,打听那个男人有没有来找过孩子。嬷嬷都支吾过去了。终于有一天,那个嬷嬷得了绝症,快死了,你拿了米和面粉去看望她,她良心有愧,就对你说了实话。她告诉你,那个孩子早就被于老板给抱走了,她给你的那个孩子,就是一个孤儿,跟你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当初,她收了于老板的钱,所以欺骗了你。你从此以后就彻底疯了。你开始虐待我,我悲惨的童年就开始了。你说,我说的对不对?啊,桂姨?一个男人骗了你的感情,偷走了你的孩子,你就把无穷的怨恨施加在另一个无辜孩子的身上,何其狠毒?何其残忍?”

“你是怎么知道的?”桂姨的脸有些扭曲,“你说!”

“我去过那家孤儿院,找到了那个得了绝症的嬷嬷,她还没死,她只是眼睛瞎了,看不见了。她心里清楚得很,她得知我是那个孩子后,还感到欣慰,说我命好,遇到你这个善良的女人,在得知我不是自己的孩子后,还能爱我,把我抚养成人。她还叫我好好待你,说她对不起你。”

“这个该死的女人!居然还没有死!”桂姨咆哮起来,她一把抓起明镜,她的枪指着明镜的头,对阿诚说,“你什么都知道了!还等什么?我要杀了你们!我恨你们,恨所有的人!我要把你们斩尽杀绝!”

“疯婆子!”阿诚冷静地看着她,说,“你谁也杀不死!你的枪膛里没有子弹。”

桂姨一愣,就在她一愣之间,阿诚手举枪响,打掉了桂姨手上的枪,鲜血从她的手掌间蔓延开来,她大声惨叫着。

“大小姐,过来。”阿诚人到手到,将明镜拉到自己身后。桂姨试图俯身去捡枪,阿诚喝道:“别动,再动就打死你!”

桂姨满脸狰狞,吼叫起来:“你打死我吧!我恨你们!我为明家卖命地干活,得到了什么?一个大少爷一句话,就可以把我扫地出门。我找不到工作,流落在大街上,谁肯帮我?是南云小姐收留了我,是她把我带到了东北。是她想办法替我找到了那个姓于的,可惜,他死了!我只看到了他的墓地,他跟他那个不会下蛋的老婆埋在了一起!我是什么?是他借用的生育工具。我还有个孩子,也是个湘绣商人,可是,他好端端的被水匪给杀了!我什么都没有了!是日本人赏给我一口饭吃,让我重新认识到自己的价值。我在沈阳一个音乐家家里做佣人,帮助南云小姐挖出了抗日分子的窝点,把他们统统送进坟墓!”

“你这个疯子。”明镜说。

“你才是疯子!”桂姨扑过来,“你这个共产党!”

枪声响了,桂姨扑倒在阿诚脚下,血污溅了阿诚一裤脚。

“阿诚。”明镜喊着。

“我没事,大小姐。我们走。”阿诚提枪,带着明镜走出包间。明镜手里仍然拎着那个假的骨灰盒。

小分队的人开始全面后撤。

突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眼看就要迈过最后一道坎,到达目标时,置放杂物的车厢发出巨大的响动,防水布被逐一揭开,原来,此处隐藏着一个日本秘密护送小分队。

目标,就在眼前。

牺牲,也在眉睫。

开枪了。机关枪、步枪,火舌凶猛,小分队的人员立即迎战。瞬间,血河飞溅,陈尸狼藉。

血染在车厢过道上。

阿诚拼死护着明镜冲到了目标口。

黎叔、锦云、明台在分割车厢处一边火力增援,一边准备等阿诚他们一过来,就分离挂钩。

明台看见了明镜,大声喊着:“大姐,过来,我掩护您。阿诚哥,小心。”他平枪而射,一梭子子弹打到阿诚背后的敌人脸上。

明镜向前腾了一下,突然,她腿上一热,她知道自己中弹了。

“大小姐。”阿诚惊叫了一声。

日本小分队成员集中火力,猛烈扑过来。

阿诚奋力反抗。他大声喊着:“大小姐,我掩护您,跳过去。”

明镜的腿传来撕裂般的剧痛,鲜血直喷,她知道,她伤到大动脉了,她根本无法移动。

明镜知道,自己走不了了。

她不能因自己一人之故,毁掉整个计划。

她大叫一声:“阿诚!”阿诚一回头,她奋力将阿诚推出车厢门,阿诚不提防她仓促一击,滑落在车厢分离的铁链上,被锦云和黎叔两个人接住。

明镜一下转过身去,她手中犹自抱着那个假的骨灰盒。她大叫了一声:“明台,分离挂钩。”

一梭子的子弹打在明镜的背后,打穿她的前身。

“大姐!”明台大叫。

“分离挂钩。”明镜面对明台微笑,拉响了手中的炸药。

几乎与此同时,明台惨叫了一声:“大姐!”他忍着心头剧痛,亲手把挂钩分离。

轰隆隆震天雷动,一片火焰硝烟。

两段车厢全速分离。

明台眼睁睁看着明镜消逝在一片火海之中。

“大姐!”明台在飞速倒退的车厢前厉声惨叫!

硝烟、大火弥漫。

缓缓地、缓缓地离开了明台的视线,明台昏厥在车厢门上,他仿佛听到黎叔、锦云在叫自己的名字。

但是,他满耳都是那一句话,四个字“分离挂钩”。

明镜去了,没有一句遗言,只有这四个字留给了明台。

满载着三十节车厢的生铁被顺利运往第三战区。《南京新报》上刊登了,共党袭击普通列车,导致平民伤亡的报道。报道中称,南京政府官员明楼的胞姐也在遇难旅客之列,明氏金融陷于瘫痪,明长官悲痛欲绝,誓与斗争到底,云云。

明公馆的小祠堂内。

清香袅袅,明镜的灵牌立在了供桌上。

明楼形容枯槁,在小方桌上摆弄着一架老式留声机。他从明镜匣子里取出一张存放的粤语唱片,小心翼翼地把唱片放进留声机里。

留声机开始转动,嘶嘶哑哑地唱起来,曲调无比凄惶、沧桑。

“烽烟何日靖,待把敌人尽扫清,卿你奋起请缨,粉骨亡身亦最应。他日沙场战死,自育无上光荣。娥眉且作英雄去,莫谓红颜责任轻,起救危亡,当令同胞钦敬。”

明楼肝肠寸断,痛不欲生。

明镜的音容,历历在目。

明楼脑海里浮现一组组数字,那是明台到延安后,第一次用密码跟他联系。

“任务完成。大姐牺牲。”

“临终遗言?”

“分离挂钩。”

“……做得好。”

“……何时相见?”

“等待命令。”明楼用密码发给明台的最后一句是,“她一生都怕失去我们,到头来,我们失去了她。”

他可以想象,明台在发报机前的痛哭失声。

“光荣何价卿知否,看来不止值连城,洒将热血亦要把国运重兴。娇听罢,色舞眉飞,愿改初衷,决把襟怀抱定。”

明楼忍痛在明镜灵前祭拜。

“佢临崖勒马,真不愧冰雪聪明。又遭以往痴迷今遽醒。昔年韵事己忘情。要为民族争光,要为国家复仇,愿你早把倭奴扫净。”

他缓缓推开了小祠堂的门。

家里空荡荡的,异常凄清。阿诚孤零零站在门廊下。明楼正面朝着大厅,眼光锐利,耳边粤曲犹在。

“……他日凯旋歌奏,显威名……”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盗墓笔记电影观后感

全文共 429 字

+ 加入清单

今天刚看了盗墓笔记,有一些亮点,但还是感觉总体效果不好,相信有很多盗墓笔记的粉丝,不知道大家怎么看。

1,选角色方面,个人感觉井柏然很不错,非常符合闷油瓶的气质。鹿晗比预期要好,但演技还能提升,感觉如果找影帝级别的演员,我想不到十分适合小三爷这种呆萌气质的。至于三爷和胖子,非常失望,三爷是气质完全不符,胖子……我根本没看出来胖的感觉。由于和原著相差太大,其余演员没法评价,并不十分出彩。

2,剧情方面,完全懵B,把几本书强行混到一起,还有各种强行CP,看书看了至少4本才看出来的感情线,这tm在20分钟之内就强行展开了。而且整部电影跟盗墓笔记没啥关系,没什么代入感,裘德考最后还被强行……(涉及剧透)。总之看起来不像盗墓笔记,只是用了盗墓笔记里主人公的名字。

3,最后一点希望有人可以帮我解答,为什么不从头开始,像哈利波特一样拍成一个系列,就算开始拍不好也可以改善,这拍的没头没尾的让人难以接受。

总之,作为看过全书的读者,我对这部片子评价不高,不知道大家怎么看。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寻秦记的小说结局介绍

全文共 1767 字

+ 加入清单

寻秦记讲的是21世纪的未来世界,有关当局多年来一直进行秘密研究,终于制成全世界第一部时空穿梭机。特种部队精英项少龙(古天乐饰),机智过人,身手不凡,千挑万选之下,他被选中成为首位穿梭时空的实验者。接下来小编为你带来寻秦记小说结局,希望你喜欢。

寻秦记小说中善柔最终没有死掉

善柔与主角项少龙并非一开始即相识,项少龙回到古代遇见的第一个女人是美蚕娘。而遇见善柔则是项少龙乘坐赵穆马车时被误当做赵穆遭到刺客毒蛇袭击,这是善柔初次登场,但是小说当时并没有表明善柔身份。后来善柔于赵致混入赵穆府中,伺机刺杀赵穆,被易容成马痴董匡的项少龙阻止。后来双方逐渐熟识,项少龙答应替善柔报仇,生擒了赵穆。成功逃离了赵国,善柔此时欲去刺杀田单,少龙阻止不过,只好任她前去,并答应以后可以去秦国找他。后来田单来到秦国,认出项少龙就是当时的马痴董匡,拿出一幅画卷,项少龙看图中善柔目光呆滞,疑善柔刺杀失败自刎而死。项少龙眼中射出仇恨的火焰,狂喝道:"不用说了,若田单你能活着返回齐国,我项少龙这三个字从今以后倒转来写。"可见项少龙对善柔并非毫无感情,亦是用情颇深。此后项少龙开始刺杀田单的计划。后来项少龙发现善柔没死,仍全力对付田单,却只能杀掉田单的替身,被田单返回齐国了。善柔在项少龙到楚国助庄夫人复国(滇国)及助李园政变(消灭春申君集团)时再遇项少龙,和项少龙一起回咸阳,后来又离开项少龙改嫁齐国解子元。

电视剧中善柔

黄易玄幻小说《寻秦记》里面的女配角,本是孤儿,自小被杀手组织 的首领(曹秋道)收养,不得已被训练成一个杀手。目睹组织内的残酷无情,她在杀人的时候从无手软。从来没有人对她好,所以在项少龙用一块水晶折射出彩虹送给她时,她真的受宠若惊,虽然明知道他送的这份礼物是有目的的。一路上,她时刻保护这个言行怪异的男子,又不得不完成组织交给的刺杀任务,甚至为了替项少龙能够在这个时代站稳脚,她机关算尽的帮他得以拜墨家剑法高手(元宗)为师,并取得可以统领天下墨家弟子的矩子令。可惜正因为她处处为项少龙算计的太周到,反而让项少龙认为她冷酷无情,而跟她分道扬镳。面对误会,她没有为自己辩解,只是默默地替这个男人做着她能做到的一切。

其后项少龙每次遇险,都在她的帮助下化险为夷,不能说别人无法可以跟项少龙同甘共苦,但每次项少龙身临险境,善柔都会奋不顾身的相救。如果说项少龙一开始拒绝了乌廷芳是因为担心自己要回到现代,没办法扔下她一人不管,那拒绝善柔则是因为她是个杀手,本身大家路不同,无法为谋。那样的出身,那样的道路不是她一介女子能够选择的。生逢七国混战的乱世,即使寻常男子亦无法保证可以生存下去,她一介弱质女流,却凭借一身武功,一副聪慧头脑而顽强如铁。她聪慧机敏,却不如琴清有个闻名天下的师傅,有个可以读书的机会,她美貌如花,比乌廷芳更早结识项少龙,却没有乌廷芳那样自由自在,有家可以依靠的大小姐身世,她也有不幸经历,却在杀手组织挣扎这么多年,早就学会独自坚强,无法在心仪男子面前做到楚楚可怜以搏同情。如果没有善柔的多次救命,项少龙断不可能活到最后,如果没有善柔的资助,那些孤儿早就饿死病死,与其他难民一样,如果没有善柔的斡旋,乌廷芳一个大小姐再受到那样的侮辱之后,缘何能活到最后?她是集所有女子所长,却最终无法得到项少龙的心,不为别的,就因为她太强,太有能力,甚至项少龙自己都承认,如果在未来世界,她一定是个女强人。这样的女子放在现代尚且少有人敢问津,更别说在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古代。善柔,也想做一个只让人疼就好的女子,可惜,时运,天运,命运,皆造就了如今的她。命该如此,即使她想从善,可偏偏要拔剑杀人。

大结局的时候,项少龙一手揽着琴清,一手揽着乌廷芳,一道彩虹落在他们手上,正是当日项少龙送给善柔的那块水晶折射出的彩虹。清清江水边上,善柔微笑着俯下身,将额头靠在项少龙的肩头,问项少龙已经娶了两个老婆了,也不介意多一个吧?项少龙一副无福消受的口吻与表情,善柔却是敛下眉眼,因为她知道,这个所爱的男人,根本不是个滥情之人,更何况她从来都是把自己摆在一个生死与共的朋友的位置上,她今生能从他身上偷来的温暖与安慰,甚至仅有的幸福,也就只有这一刻而已、而已。 。。

看着善柔的表情,忍不住泪流。有时候,太坚强,太好胜,太不敢面对,最后独自承受苦痛的时候,流泪的也就只有自己!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太子妃升职记小说:杨严结局

全文共 686 字

+ 加入清单

剧中不仅火了太子盛一伦和太子妃张天爱,九王的小跟班杨严凭借逗比耍宝的性格,和剧中暗着恋明着恋太子妃的“超级云备胎”九王之间过于亲近的行为举止,让不少少女粉直呼好暧昧好粉红。有不少网友就开始好奇杨严的结局是什么,杨严和九王之间真的有点什么吗?杨严喜欢九王吗?

杨严或许真的能拯救可怜的小备胎九王满足少女粉们的幻想吗?

剧中杨严的扮演者是在未出演太子妃升职记之前,就已经在网上小有名气的“国民校草”郭俊辰。在未出道时,郭俊辰因其清秀靓丽的长相就受到了主流平台的关注,这次在剧中郭俊辰他一改往日清新活力的十八岁阳光少年形象,在太子妃升职记中化身的逗比耍宝的九王小跟班,杨家将军之子。

郭俊辰的喜剧潜能分分钟就被发挥出来,在与太子妃的对手戏处处体现逗趣可爱的一面,收获了不少少女粉的喜爱。郭俊辰因自带可爱表情包的搞笑天赋被称新一代萌神,超高颜值被网友称:嫩得掐出水来。有的网友评论:杨严的招风耳很可爱、现代装比古装帅、清奇可爱、好帅,嫁给我吧!

据悉,《太子妃升职记》是郭俊辰的第一部作品,杨严这个角色对他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挑战,剧中杨严逗比耍宝的角色形象与平日里本人的生活形象截然不同。郭俊辰饰演的杨严不仅轻功了得,和女主还是非常投缘的吃货CP,两人间的台词雷翻观众,两人一起深夜吃桂花糕,翻墙爬树等桥段中,郭俊辰表现抢眼,搞笑十足。

在最新播出的剧集中杨严更是为了满足太子妃张芃芃想吃鸭脖鸭翅鸭架的心愿,大半夜冒险潜入太子妃的宫中,为太子妃千里送鸭脖,两人蹲坐在椅子上一边流着眼泪一边吃特别辣的鸭脖,辣得杨严和太子妃张芃芃又蹦又跳,这一幕逗笑了不少观众,观众直呼:杨严太仗义了!太可爱了!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秦时明月之丽姬传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387 字

+ 加入清单

结局

荆轲、丽姬本是青梅竹马。丽姬由于倾国倾城的美貌,被秦王政掳走。

几个月后,丽姬在秦宫生下荆轲之子。秦王政虽然知道不是自己的儿子,但由于之前丽姬的请求,也把荆轲之子视为己出。这个孩子被取名为天明(此时仍跟随秦王政的姓氏)。

后丽姬得知荆轲将刺秦,丽姬托付韩申(荆轲知己)与伏念,带天明逃出秦宫(天明从此开始恢复本名:荆天明)。秦王政念情感,放过众人。

由于卫庄的阻拦,荆轲刺秦失败,最后被秦国的卫士们砍成肉泥。荆轲与荆天明从未见过一面。

刺秦事件发生后后,秦王政再三思考,最终不再念旧情,派出四大护卫“风林火山”追杀天明。“风林火山”日夜追赶。易水之寒,乌江之畔,芦苇丛中一战,韩申为了保护荆天明,与双锤山同归于尽。幸赖荆轲友人“天下第一剑”盖聂及时赶到,施展百步飞剑后诛杀剩下的三大高手。从此,荆天明与伏念、盖聂、盖兰(盖聂之女)开始了逃亡之旅。

荆轲和丽姬育有一子,叫荆天明。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小说原文结局

全文共 543 字

+ 加入清单

凌晨的时候,安生产下一个女婴。因难产而去世。

七月26岁的时候,有了收养的女儿。

她给安生的孩子取名叫小安。她相信这是新的安生。就像安生说的那样,是鲜活洁净的灵魂和肉体。而旧的躯壳就可以腐烂。

小安有一双漆黑明亮的眼睛。七月把她抱到家明的家里去,家明的母亲非常喜欢。

她抱着小婴儿说,应该送礼物给小宝贝啊。家明,你从小戴的那块玉牌呢。虽然破了一角,但是可以用来辟邪。家明和七月都装作没听到。

那块玉牌随安生一起火葬了。

七月总是憨憨的样子。

有时候不知道真相,不了解本质的人,是快乐的。而能够假装不知道真相,不了解本质的人,却是幸福的。

只有一些人例外。比如家明在酒吧邂逅的那个十六岁的女孩。她透过喧嚣的音乐和烟雾,笑着对他说,家明,你的眼睛好明亮。这样的女孩直指人心。但是她不告诉他,她喜欢的绿镯子还是白镯子。她的快乐模糊而暧昧。却不知道躲藏。所以让自己无处可逃。

在幽深山谷的寺庙里,他们看着佛像。她坐在他的身后,轻轻地问他,他们知道我喜欢你吗。他转过身看着她。她掂起脚亲吻他,在阴冷的殿堂里面。

阳光和风无声地在空荡荡的屋檐穿行。

那一刻,幸福被摧毁得灰飞烟灭。

生命变成一场背负着汹涌情欲和罪恶感的漫无尽期的放逐。

半年以后,安生的书出版。书名是七月和安生。

七月和家明过着平淡的生活。

他们没有再要孩子。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终结的炽天使小说结局

全文共 747 字

+ 加入清单

终结的炽天使》是由镜贵也原作、山本大和作画、降矢大辅分镜构成 ,新连载在2012年9月4日发行的集英社旗下杂志月刊《JUMP SQUARE》2012年10月号上的奇幻类少年漫画 。

该作由集英社《JUMP SQ》杂志与讲谈社Ranobe文库两大编辑部合作企划 ,亦有同名广播剧及TV动画、 前传轻小说、改编游戏与音乐舞台剧等作品。

至2015年12月01日,漫画单行本累计销量突破500万部。

创作背景

2011年4月左右,山本大和作画的漫画《红kure-nai》完结之际,开始为下部漫画寻找原作。讲谈社ラノベ文库的编辑栗田晃宏知道消息后,便对镜贵也提出了讲谈社和集英社一同企划小说与漫画的想法。第二天他就打电话给集英社《JUMP SQ》的编辑小菅隼太郎,对方表示很有趣,二人见面后便将这件事谈妥。[4]

此后一年半的时间里,镜贵也开始了作品的构思,创作了15稿的漫画脚本。这期间的设定与连载时有很大不同,如“妖怪”和“山中的祠堂”。由于最初的目标就是海外市场,担心作品在海外卖不出去,所以变成了“吸血鬼”。[4] (最初设定是一个登山时祠堂倒塌,被放出来的妖怪诅咒的故事。[7] )

当漫画第1话实现连载并获得排名第1位时,镜贵也无比喜悦而坚定了创作信心。因为降矢大辅在山本大和连载《红kure-nai》时就为其绘制分镜,[4] 由此,漫画《终结的炽天使》的三位作者的共同创作便正式开始了。

剧情简介

在不知什么时候,整个世界被突如其来的未知病毒攻袭,几乎彻底毁灭。

但是只有13岁以下的孩子不被病毒所感染,侥幸活了下来。

可是这些孩子们却被从地底出现的吸血鬼所统治,并作为提供血液的家畜饲养。

故事的主人公——百夜优一郎和百夜米迦尔就是被抓住的孤儿们之一,而面对不堪的命运,他们没有屈服,开始计划逃亡与复仇……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伪装者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2680 字

+ 加入清单

中国苏州

一处古朴的庄园里,一行黑衣人正在悄悄地翻找着什么。

“什么人在里面?”不小心弄出的动静还是惊醒了值夜的老管家,老管家一声惊呼,急忙叫来了保安。

一番搜寻,没有发现什么,但是室内凌乱的摆设还是昭示着有人动过他们。

“你们带着几个人看住这里,别让别人再进来,一切等到先生回来再说。”一个老管家低声交待着,没有选择报警。

“是。”训练有素的保安点头答应,整齐划一的守候在房间的周围。

暗中

“成哥,咱们还要不要继续。”一个人悄悄地问着。

“不能,楚家的保安可是退役的特种兵,你们是有多大的能耐!”被唤作成哥人也是一脸焦躁,这要是没有完成上面交代下来的任务,不知他们是什么后果。

“但是......”那人自然也想到了这一层,还要再问。

“闭嘴,我知道,先撤......”成哥压低声音,向其余的几人挥手示意。

一袭人摸索着退出了楚家大宅。

“什么?没找到?”蒙面的女子凌厉的嗓音吓得几人心惊胆颤,如若不是有把柄在她手上,说什么他们也不会给她卖命的!

“我告诉你们,钱一分你们也别想拿!”女子砸了桌上的玻璃杯,应声的一个巨响,吓得几人差点倒地。

“小姐消气,你也知道楚家不是一般的人家,你再给我们些日子,我们一定把那个日记本给您拿出来,您看成吗?”成哥一脸狗腿的凑到那女子面前,小心的给她顺着气。

那女子冷静下来,也自然想到了此事急不得,楚家是什么人,不是一般人轻易进得去出得来的。

“给你们一个月的时间,否则,后果自负!”她阴冷的说到,声音如同暗狱的修罗,鬼魅的令人毛骨悚然。

“是是是,当然当然!”几人连忙附和,不敢有丝毫的迟疑。

几人离开后,那女子拿起电话,播出一串数字。

上海

“叔叔,事情有些难办,我们还需要些日子。”

“我知道,这事急不得。”那边是一个中年男子,带着一丝慵懒与不屑。

“叔叔,您放心,我会把东西带回来的。”

“曼曼啊,不着急。”

那中年男子把电话扔到床头,看着报纸上漫天飞舞的照片,勾出一个阴冷的微笑,“文忠国,我等着你身败名裂的那一天,到时候文家欠我们的,自然是要还回来的!”

意大利,米兰

“父亲,您找我?”安逸有些疲惫的推开书房的门,看着依然硬挺的老父亲,不明所以,他刚刚参加完楚钰嫣的婚礼,从丹麦回来,就被他父亲叫到了书房里。

“阿逸,你回来了。”安念南转身看向自己最引以为傲的小儿子。

“嗯。”安逸神色淡然,也是,谁愿意看着自己爱着的女人嫁作他人妇。

安念南有些心疼,他经历过这种痛苦,这种义无反顾的单恋,最是磨人,奈何情爱之事,不是简单就能解开的心结。

“阿逸,有些事情,你该学会放手。”他说着自己也无法信服的话,否则他怎么会给自己的名字改成安念南呢!

安逸苦笑一下,没有接话。

安念南也不再劝,多说无益,有些事情,自己想不通,又何必再说。

“你看看这个,这是你不在这两天,董事会拿出的提案。”安念南递给安逸一份文件。

“《关于中国市场的报告》?”安逸有些诧异的看着自己的父亲,他有两个哥哥在上面,而父亲把这么重要的事交给自己,他有些受宠若惊,毕竟他还是这么年轻,他怕自己不足以支撑起亚洲的市场。

“安逸,你大哥在你这么大的时候已经只身闯美国了,你有什么不敢的!”安念南很清楚自己小儿子的心性,一方面是有着纨绔子弟的顽劣,但是另一方面有着和他大哥同样的魄力和开拓能力,这也是他为什么把这么重要的事情交还给他的原因,安氏家族在意大利不过几十年光景,如今正是进军亚洲最好的时机。

“是!”安逸明白自己的责任重大,他二哥不喜从商,对惟利是图的商人嗤之以鼻,他选择了做最淳朴的医生,加入无国界医生组织现如今正在非洲,所以家族的重担自然交到了他和他大哥的手中。

“阿逸,爸爸相信你!”安念南看着这个最像自己年轻时的儿子,郑重的说到。

从书放出来,安逸没有马上回房间,而是踱步在月光下,看着院落中的紫葡萄藤,零落着的枝条,飞虫曼舞于林间,静谧安好。

“阿逸!”带有磁性的声音在安逸背后响起。

“大哥。”安逸淡然的转身,看着走来的安然。

“我还记得有一年楚钰嫣和你在这片葡萄藤下,那时楚钰嫣大概也就十八岁吧!”安然回忆着。

“是啊,转眼间,她已经到了嫁人的年纪了。”安逸叹了一口气,疏解着心中的苦闷。

“阿逸,她不适合你,即便她很好,但是你们真的不合适。”安然看着自己最小的弟弟,扶正他的肩膀,身高差不多的两人几乎平视。

安逸疑惑的看着他。

“阿逸,她的身世太苦,她需要的不是单纯的恋人或者爱人,她的男人,既是爱人亦是父兄,那种生命带来的厚重,不是你能拥有的,你感觉不到她的苦痛。”安然平静的分析着。

安逸定定的看着他,不知该说些什么。

“阿逸,人要向前看,如果你因为错过月亮而哭泣,那么你也将错过群星。”

中国上海

军区大院,本应该安静的沉睡着人此时却站立在书房的书桌前,黑暗的楼房里,唯有这一间小屋透着光亮,看着有些清冷。

老人站在一幅珍藏已久的画卷面前,黯然伤神,年老的双眼中,竟渗出几滴浊泪。

苍老的双手以前所未有的轻柔抚摸着眼前画卷上的人,拂过她的眉眼,耳鬓,腰身......

“你说,这些事情,到底对不对......”

这章算是给第二卷开个头,交代一下几个家族的恩怨情仇。

安逸这个人物不是凭空出现的,请注意他父亲的名字“安念南”,提醒一下,楚钰嫣的母亲叫楚南。

开头的时候说到的曼曼,自然是罗曼,提一下醒,请看“第二十四章(上)——印证同心临绮阁,影传笑吻粲兰房。”的最后一句话,安家和罗家也是有些瓜葛的,不过罗曼家的纠葛主要还是和文家楚家的,而安家的纠缠主要是安逸父亲安念南和楚南。

至于文家和楚家也是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的,我在“第五章桃花落, 闲池阁, 山盟虽在, 锦书难托。”交代了一个开始,也就是楚钰嫣的身世问题。

总的来说,有些饶人,在这里总结一下:

文家和楚家的纠葛在祖辈,也就是楚钰嫣的爷爷(文忠国)和外婆(李香兰)(感情纠问题)。

罗家和文家的纠葛是罗曼的叔叔(罗杰)和文家的文忠国(楚钰嫣的爷爷,利益和政党),还有罗曼叔叔的父亲(罗勇),也就是罗曼的爷爷(罗勇)和文家楚家的祖辈(感情问题)。

安家可以基本上置身事外,因为安念南是一个君子,属于痴痴地守候的哪种人,不介入几大家族的矛盾,但是会帮助楚钰嫣。

至于之前提到过的明楼的父母,和罗曼的叔叔是有关系的,但是不是感情的关系,只是利益纠葛,所以明楼也可以置身事外。

很乱,希望我写的时候不会把自己写乱了。

文家是军政世家,那么势必会牵扯到政党之争,也就是,罗家和文家的根本冲突所在,再参杂着罗勇与文忠国和李香兰之间个人的恩怨问题,就更显得复杂了。

好像前面明楼的二叔明德说过明家世代不得参政参军,这件事情与他们都没有关系,就是简单的不希望子孙后辈参与政事,我没有想把明家也掺乎进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穿越婚然天成的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7751 字

+ 加入清单

穿错越的软妹纸,决定发家致富、做个学霸,谁料愿望刚启程,就被外表冷硬、内里腹黑的军佬拐回家做了媳妇。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穿越婚然天成的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最终,禾薇没有剖,直接顺产。

人从病房推至产房,产道就已全开,肚子里的小家伙迫不及待地临世了。前前后后加起来统共还没半小时,这就生好了。

饶是生过俩回孩子的禾母都愣了:这么快?

禾父也不敢置信地脱口而出:“这么顺利?”

“怎么说话的!”回过神的禾母,没好气地赏了丈夫一记手拐子,“那是薇薇福气,你嫌她太顺利了还是咋地?会不会说话!”

禾父憨憨地挠着头笑:“我那不是太惊讶了嘛!”

他都做好陪闺女生上半天的思想准备了,还拉着女婿坐长椅上说“有的等”来着,结果爷俩个还没唠上几句,产房里就有护士出来通知生好了,这会儿正给孩子清理。能不惊讶么。

“你当年生冬子,太阳落山推进去,一直熬到第二天早上朝阳开起来了才生。生闺女那次算快得了,那也生了六个多钟头。”禾父回忆道。

这倒是实话。禾母点头。顺产五六个钟头的确算快了,一般得熬七八个甚至十来个钟头;慢的,生上一天一宿的都有。想她当年生儿子,就足足熬了一宿半,差点没把她累死。想来那是头胎的缘故。

可同样是头胎,闺女生娃的速度……啧!简直和老母鸡下蛋有的一拼。

啊呸!怎么比喻的!禾母暗地里给了自己一嘴巴。打完又禁不住笑。闺女生好了,她当外婆了。啊哟喂!这心情咋那么美妙呢!

贺大少一听宝贝媳妇生完了,哪还坐得住,腾地跳起来,攥紧了拳头来来回回地在产房门口打转。直到护士推着清理干净、并裹上医院统一的襁褓的女婴出来,蓦地僵在原地不知所措了。

禾母好笑地瞥了女婿一眼,走过去接过推车,一边打量外孙囡,一边赞叹:“长得真秀气,和薇薇小时候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我看看,我看看。”禾父也开心地凑过来看外孙囡,顺嘴唤女婿,“阿擎,你别傻愣着啊,快来看看你闺女。怎么?薇薇给你生了个闺女,你不高兴啊?”

咋可能呢!他这不是高兴坏了嘛。突然间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宝贝闺女那么小、那么娇嫩,他怕自己这一身蛮力、不留神伤到了她。

禾母倒是从闺女那儿听说过女婿的心思,确实想要个儿子不假,却不是因为重男轻女,而是太稀罕闺女了,怕被家里有小子的顾绪等人,拐去当儿媳妇。于是一心盼着先得个男娃、过几年再要个女娃,好让哥哥保护妹妹。因此听禾父这么说,并没变脸色,但做为丈母娘,该敲打的还是要敲打,免得闺女受委屈:

“这年头生男生女都一样,先要个闺女也好,闺女懂事早,又是娘的贴心小棉袄,过几年再要个男娃,还能帮着带带弟弟。我是尝过同时带俩孩子的苦,那会儿冬子不到上学的年纪,薇薇又还没学会走路,家里头乱得哟,天天都像战场,骂完儿子喂闺女,喂完闺女收拾乱摊子,这还没收拾完哪,臭小子又搞破坏了,那可真叫累……”

贺大少压根就没听出丈母娘的弦外之音,径自打量着酣睡中的宝贝闺女,看着她红扑扑的小脸蛋露在襁褓外面,翘挺的小鼻尖抵着襁褓的边……原来宝贝媳妇小时候是这样子的呀?好可爱好可爱……可爱得他心都化了。真想把闺女抱起来贴在胸口疼。可惜刚出生,骨头还没长好,他没敢抱,就这么蹲在推车前,着迷似地欣赏闺女的睡颜。

禾母见说了半天,女婿没反应,仔细一看,得!看着迷了!这副样子哪里是在嫌弃外孙囡,分明是捧到手里怕摔了,含到嘴里怕化了。也就老禾同志这个呆瓜看不出来。

禾母放心地笑了。把外孙囡留给俩爷们照看,自己跑去问闺女的情况。生完了该转去病房了吧?虽说本来就在住院,可先前住的是内科病房,这会儿得住妇产科病房。

海城一院的病房素来紧张,尤其是妇产科,几乎就没有一天是空缺的。但轮换的也快,顺产一般三五天出院,剖腹产最多七天,一拨拨产妇来了走、走了来新的。因此,禾薇这厢一说要生,那厢就安排上病房了。只是没料到她会生得这么快,病房还没收拾出来,得去催催。

另外还要给亲戚朋友报喜。禾母一个人忙不过来,就把报喜的任务交给了禾父。

贺擎东听到丈母娘的吩咐,才有种魂魄归位的赶脚。不好意思地抓抓头,他这么个大老爷们在,哪有让丈母娘奔波的道理。果断地让丈母娘留下照看孩子、丈人负责报喜,他则去盯病房、照顾宝贝媳妇。

禾薇直到生完都还云里雾里的。

这就生好了?不是说顺产起码得先在产房外的等候室躺上半天、经历着一阵通过一阵的阵痛、不时有护士过来查看产道开没开?开了几指?等到全开了才慢条斯理地推你进产房、扶你上产床;然后在一阵撕裂般的疼痛以及煎熬地等待后,方能迎来孩子的诞生。

她都做好剖宫产的准备了,突然间说产道开了、直接顺吧。

被动地爬上产床,满脑子的混乱还没理清,又听接生医生说:“出来了!很顺利!是个女娃!”

接着,负责她的护士倒提着一个满身红溜溜的小家伙,在她眼皮子底下拍了几下,听到哇哇哇的婴啼,笑着告诉她:“孩子很健康,身高49公分、体重3.3千克。”

禾薇下意识地瞅了眼从头到尾没给她纠结地选择到底是“剖”还是“顺”的闺女,这才反应过来:她揣了九个月的胎,已经瓜熟蒂落。

各地的亲朋好友收到禾薇平安顺产的消息,都在电话里欢喜地恭喜,还说一放假就来清市看新出炉的贺家小千金。

最兴奋地当数禾曦冬这个新鲜出炉的大舅了,差没把新买的智能手机摔了。

禾父咧着嘴无声地笑,嘴上却道:“都当大舅的人了,咋还这么毛毛糙糙。”

“我激动啊。”禾曦冬一点不介意被自己老子打趣,“唉哟!爸你说我送外甥女什么好呢?妹妹醒了,小外甥女出世了,双喜临门的大好事啊,不行不行!我得好好筹划筹划,庆祝一下。”

“都过年了怎么庆祝?还是等你妹满月了再大办吧,这几天就算了。”禾母捞过丈夫的手机,对儿子道,“你还是早点回来吧,现在你妹都醒了,医院病床紧张,住不了几天就要回家,阿擎要照顾大的,妈要看顾小的,你回来和你爸交换着开车。”

“得令!”禾曦冬二话不说应道。他这几天之所以待在京都,是在为妹妹的病奔波。虽说贺擎东那边已经聘请到了几名专家赶到海城会诊,可一直诊不出个结论总归不是事。他索性就留在京都,和梅子一起,分头跑医院,中医馆、西医院,一天跑俩处、三处,带着妹妹的病情说明,逮着有点名气的医生就挂号问诊。

如今妹妹既已苏醒,还平平安安地生下了据说很可爱、很漂亮的外甥女,他还留在京都干嘛?回家过年咯!

和他一道回海城的自然还有梅子、禾鑫、周洁莹。夫唱妇随说的就是他们。圆圆童鞋瞅着这两对不秀恩爱就不痛快的小情侣一脸牙疼:“我说,梅子跟着我冬子哥回去也就算了,毕竟她家就在海城。周洁莹你怎么也跟来了?你还没正式嫁给我鑫鑫哥呢,跟着他回家不怕被说厚脸皮呀。”

“要你管!”周洁莹朝圆圆做了个鬼脸,“我就厚脸皮了咋地?我就喜欢和他在一起咋地?你有意见?”

“没意见没意见!”圆圆摇头摇得像拨浪鼓。

得罪谁也不能得罪恋爱中的女人啊,因为她身后站着一个随时可以为她冲锋陷阵、扫除障碍的男人。

果然,禾鑫揉揉周洁莹的头,宠溺地笑笑,对圆圆说道:“我妈正月初三生日,今年五十岁,打算办几桌热闹热闹,特地交代我让我把莹莹带去的。”

周洁莹嘚瑟地朝圆圆昂了昂下巴,傲娇地哼了一声。

圆圆佯装惶恐地朝她作揖:“真是对不住!我误会你了!你其实没那么厚脸皮!”

“贺许诺!别以为薇薇不在,我就不敢打你了,看招!”

“怕你呀!哈哈哈……”

除了这帮小部队叽叽喳喳地开进禾薇的病房,给她无聊的月子生活带去数不尽的欢乐,徐太子为首的大部队,也于次日从京都开来了。

一伙人争相要抱小千金,最后还是猜拳定先后,最先抱上的居然是小笼包。

徐海洋郁闷地不行,瞅着还没他齐腰高的小笼包问顾绪:“才几岁啊,你就教他猜拳?”

“有些东西,左右要学点,干啥不早点学?”顾绪淡定地回答。

周悦乐在一旁抽嘴。心说拉倒吧!还不是喝点小酒就喜欢逗你儿子玩,玩着玩着就猜起了拳。偏儿子又是个聪明的,凡事教一遍他就会。亏得没喝酩酊大醉,还知道分寸,晓得哪些该教、哪些不该教,不然她绝对跟他急。

没抢到“首抱”的徐太子等人只得乖乖等小笼包抱完了好轮到他们抱。想着他一个小屁孩,力气不大抱不了多久,没想到一等二等的,都过去两分钟了,小屁孩还稳稳地抱着小千金不撒手。

“我说老顾,你忒狡猾了吧?派你儿子出马,准备这会儿就把阿擎的宝贝闺女抢回家做儿媳妇是吧?”石渊最没耐性,第一个发牢骚。

“这可不行啊老顾,你把儿子带来了,我们几家可没带。这有违公平竞争的原则啊。”徐太子手肘搁在顾绪肩上,一副哥俩好的商量态度。

徐海洋也道:“就是就是!说好的公平竞争,老顾你不能抢跑。”

“老子哪儿抢跑了?”顾绪一脸无辜,心里早就乐坏了:儿子喂!你可真给老子长脸!这么小就知道先下手为强。不错不错!再接再厉!老子看好你哦!

安顿好媳妇的贺大少走过来,看似小心翼翼、但众人就是从他的动作里砸吧出了一股“抢夺”味道地从小笼包怀里接过被小笼包有模有样地抖啊抖给哄睡着的宝贝闺女,放进和禾薇床贴床的小推床里,并朝小笼包竖起食指“嘘”了一声:“妹妹要睡觉了,等她醒了再抱。”

小笼包乖乖地退到一旁,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熟睡状态的小千金,大有“我就在这儿等、等妹妹醒来我抱她玩”的架势,把禾母几人逗笑了。

贺大少的俊脸黑的不行。妈蛋!老子那是客气话!懂?

顾绪也看到儿子的动作了,噗嗤乐出了声。好儿子!追媳妇就是要这么滴无惧无畏、厚脸厚皮。

贺大少一个冷眼射过去。差点忘了这货才是罪魁祸首。还有旁边一二三几个,宝贝闺女才出生就嚷嚷着要抱回去做儿媳妇,有考虑过他这个当爹的感受吗?心塞!

果然头一个就该生儿子,等儿子长到小笼包这般大、知道保护妹妹了再要个宝贝闺女,家里有一大一小俩爷们守着,就不信他们还能抢得去。

不过……贺大少眼角瞥到安静地守着小推床的小笼包,心塞得不止一星半点——防得了大的、防不了小的啊。

……

清市有双月子的习俗,意即家境好的,坐满两个月再出月子,这样据说对产妇恢复身体有极大的帮助。

禾母说不清到底有哪些帮助,但家里有这个条件,不由分说,押着闺女坐了两个月月子。

出月子时已是冰雪消融的阳春三月。

当初办婚礼时,老爷子就拉着亲家俩口子约好了:禾薇坐月子在娘家,但满月酒得回京都办,而且得大办。

禾父禾母一听就知道亲家爷爷这是在给闺女撑腰,断没有拖闺女后腿的道理。因此,禾薇还没出双满月,禾母就已经开始收拾上京都要带的行李了。每天都整理一个包,并且记下哪些打包好了、哪些还缺着,免得要临出门了手忙脚乱。

禾薇被她娘盯着,老老实实地在床上躺足了两个月,头一个月的时候头发不让洗、澡不让冲(顶多用烧开的热水放温点擦擦全身)、电视报纸不给看……总之,除了一日三餐外加喂奶,她能做的就是躺床上睡觉或是睡饱了坐落地窗前晒晒太阳逗逗闺女。一切娱乐活动均和她无关。

好不容易熬满一个月,她娘还是不许她出门见风,但总算能洗头洗澡、看新闻看报纸了。单满月这天,禾薇扎扎实实地泡了个长达一个半小时的热水澡,神清气爽地从浴室出来,贺少将眼神火辣得几乎要将她吞噬。

“我妈说了,那个、那啥,必须等我双满月了才行。”禾薇俏脸一红,连忙搬出母上大人。

贺大少眼神幽了幽,随即跨前一步,打横抱起她来到床上,嘴角噙着笑回道:“嗯,我不那啥,我就摸摸。”

之前禾薇嫌自己头发臭、身子臭,坚持不肯他近身。丈母娘又看得紧,以至于禾薇坐月子的这一个月,贺大少饱尝相思之苦。好不容易等到满月,媳妇儿也允许他近身了,岂有只看不碰的道理?

至于丈母娘的交代,贺大爷表示:先吃半顿解解馋,等出双满月了再吃下半顿。

“等那时,你可别哭着喊着求爷放过你。”他狠狠地吻了小妮子一通,然后揉搓着她胸前两坨明显比怀孕前大两号的玉峰,哑声道。

禾薇被他一通揉捏,舒坦得不知今夕是何年。歪在他怀里无意识地咕哝:“谁喊谁是小狗……”

贺大少忍不住勾起嘴角。

双满月这天,禾薇童鞋见识到了禁欲数个月的男人是何等疯狂。

被他抗进婚房煎饼似地翻来覆去,唯有缴械投降的份。要不是怜惜她生完孩子才两个月,这天晚上她甭想睡。

尽管只被他索取了两次,可第二天还是累得爬不起来。早上七点左右被他拉起喂了碗什锦米线后继续补眠,再睁眼,日头挂中空了。

禾薇囧得不好意思回隔壁娘家吃饭。才出月子,就睡懒觉,还一觉睡到大中午,谁还猜不出昨晚干什么坏事了呀。单光爹妈两个也就算了,偏她哥、梅子、老爷子、老冯等等都在她家呢。

“别恼了,大伙儿注意不到这些无关紧要的小细节的。曜南俩口子来了,都忙着和他们说话呢。乖,换好衣服去吃饭。还是说,要老公我帮你换?嗯?”

禾薇拍开他不安分的手,等等,“你说谁来了?”

“曜南和他媳妇,昨晚坐高铁来的,今天早上到的。说是来看你,我看未必,找老爷子谈收养的事才是主要目的。”

“什么老爷子,爷爷就爷爷,没礼貌!”禾薇睨了他一眼,起身换衣服。

“好,我改还不行么,保证不教坏妮妮。”

妮妮是贺大少给闺女取的小名儿,小妮子的妮。也就他知道,这是爱屋及乌呢。

大名还没定,谁让老爷子取一个不满意、再取一个还是不满意呢。说再等两天,等他翻遍华夏大辞典,看能不能取到更满意的。老贺家第一个曾孙辈,取名一事怎能马虎?

索性户口要回京都上,迟几天也无所谓,就由着老爷子高兴了。

小俩口手牵手出现在禾家。

正好赶上禾母摆饭。

“你个小懒猪,总算起床啦?早饭都要阿擎端去喂,羞不羞?”禾母撩着围裙打趣了她几句,“正想喊你们过来吃饭呢,来了就快坐下,天冷饭菜容易凉,大家都坐下开吃。老禾,你去把锅子端出来,别逗你外孙囡了,吃过午饭有的是时间让你抱。”

禾父憨笑着跟去厨房帮忙。

妮妮由梅子接了手。

禾曦冬围在旁边,一个劲地说:“我外甥女就是乖!别人家孩子一天哭好几回,我就没见她哭过。饿了尿了也是咿咿呀呀地像是在和你说话。咱们以后要是也生这么乖巧的闺女,生他个十七八个我都乐意……”

招来梅子一记白眼:“你当我母猪哪。”十七八个?亏他说得出口!

“能这么说话呢吗?你要是母猪,我岂不成种猪了?”禾曦冬一本正经地驳斥。

“噗……”大伙儿喷笑。

胡慧看着这一幕,说不出的羡慕。

她一直以为禾薇家就一普通商户,充其量比她娘家好点儿。之所以在京都那么吃香,纯粹靠她那门刺绣手艺撑门面,以及攀上了一个好干娘、好婆家。

来了清市才发现,似乎错了。

禾家的木器生意在清市小有名气不说,禾记的网上旗舰店连她都登陆、网购过。猎鹰驻地家属院里的那套木艺沙发和躺椅就是在禾记买的。可见生意之好。难怪住得起这么高大上的别墅。她刚才由禾母领着屋前屋后一圈参观,羡慕得不得了。尤其是禾家俩口子费心思给外孙囡整的一块安全活动场,更是深深刺痛了她的心。

她没有这么能干、热心又有钱的父母,这是一道硬伤。可最让她羡慕的是——禾母待未来儿媳妇的态度。

倘若她婆婆待她能有禾母待梅子的一半,她的生活何至于落到现在这般地步。

想到家里那个拎不清的婆婆,胡慧黯了神色。

吃过午饭,胡慧陪禾薇坐在她娘家的房间喂奶。落地窗拉上了一道薄薄的轻纱,阳光直射不进来,却很温暖。

“恭喜你。”胡慧羡慕地望着一个喂、一个吮的娘俩,由衷地贺喜。

“谢谢。”禾薇微笑着朝她点点头,下意识地想接句“你将来也会有的”,蓦地想到胡慧已于两个月前彻底失去了做母亲的资格,及时止住了口。

胡慧自嘲地笑笑:“我已经没这个资格了,被我自己生生掐断了机会。”

禾薇不知怎么劝她好。设身处地,倘若自己成了这样,想必别人无论说什么都会很难过的吧?

“禾薇,你知道吗?我一直都很羡慕你。最早羡慕你有个好干娘,能有许家那样的家庭给你做后盾。后来又羡慕大哥对你的各种好,这一点,曜南怕是这辈子都比不上……今天来了你家,看到你和你爸妈、还有你哥他们的日常相处,才明白,和乐的家庭才是第一位的。我婆婆要是能有你妈一半开明、理解,该多好……有时候我也在想,是不是老天爷看我得到的太多,所以收走了我的生育能力……”

“慧慧姐……”

“你不用劝我,其实我都知道,今天来,一方面是看你,另一方面,我和曜南想找爷爷谈谈,把那个孩子……”

说到这里,胡慧顿了一下,眼底闪过一抹讽刺,看着禾薇说,“你应该听说了吧?曜南在外面有了个私生女,之前妈就想让我收养,我过不了心里这一关,始终相信我会有自己的孩子、不需要收养别人的孩子,何况那个孩子还是……曜南也答应我这几年不谈孩子的事。可才几天,他又突然改变主意,说想把那个女孩儿带回家养育。我很痛心,觉得一直以来的努力全都付诸了流水。没人在乎我的感受。被车撞上的一瞬间,我甚至觉得:就这样死去也好,省得不得婆婆欢心、老公又夹在中间难做人……”

禾薇看她哽咽地说不下去,安抚地拍了拍她的手背,轻声说:“慧慧姐,别的不说,曜南哥对你的好是真的,爷爷、二叔他们也都很尊重你。你不能因为个别的不愉快,就否定了这个世界。”至于贺二婶,那真的是一颗毒气弹,到哪儿都膈应人。

“是啊,你这话我直到车祸醒来才想明白。”胡慧长长地呼了口气,同样很轻声地说。

小妞妞喝完奶已经睡着了。

禾薇把她放到小床上,拨正了挂在妞妞脖子上的祖母绿小平安扣。那是经系统君加固过的。

之前那块祖母绿翡翠卖给了徐太子表兄,对方磨了几块孩子带的平安扣和女士们适合做戒指或吊坠的戒面送她。她一一让系统君加固了才送出去。给自己留了一颗戒面、两块平安扣。一块给妞妞带上了,另一块将来送兄长的孩子。有它的存在,禾薇也放心不少。

盖妥被子,拉着胡慧坐在落地窗的另一角边晒太阳边小声说话。

“想明白后,我和曜南说了,把那个孩子接回来,当成自己的孩子抚养。哪怕将来朱敏那人再出现,只要孩子是非明、三观正,我又有什么好怕的?”

不知想到什么,胡慧说到一半,嘴角泄出一抹舒心的笑意,微仰头,眯眼看着屋外暖融融的冬阳,语气雀跃地说:“你还不知道吧?我公公这次是铁了心要和婆婆离婚了。如果接纳那个孩子能让婆婆滚蛋,我也是乐意之极的。”

禾薇:“……”

老爷子到底还是同意了胡慧和贺曜南的请求。其实他内心也是希望把那孩子接回来的,到底是老贺家的骨血,任她孤苦无依、漂泊在外,多少总归不忍心。何况孩子是无辜的,上一辈犯的错,没有让孩子承受的道理。

心结一了,胡慧和贺曜南面带喜意地去边城接人了。

临走前,胡慧拉着禾薇的手说。由衷地说:“听爷爷说,你们过几天就要回京都办满月酒了,我和曜南会尽快赶回去。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尽管说。好歹让我这个堂妯娌做点事。”

“好。”禾薇含笑着应道。

是夜,禾薇被贺大少牵着回到他们自己的家、相拥在一起看白天给闺女照的相片时,说起胡慧俩口子的事。

“如果一开始,两人就敞开心扉地正视这桩事,也不至于拖到现在……好在慧慧姐福大命大,躲过了这一劫,不然你那堂弟怕是要悔死……”

“老婆!”贺大少一个翻身,将宝贝媳妇压在身下,与她鼻尖相贴,“一个晚上尽聊别人家的事,看来歇得差不多了。咱们继续吧。”

继续什么呀!禾薇啼笑皆非。

可两人的体力差,永远都是不对等的存在。

没一会儿,她就体力全无、任君采撷了。

夜正浓,幸福的日子也还很长……

(全剧终)

贴上一则迷你小番外:

妮妮小公举三岁时,迷上了王子、公主一类的童话故事,成天缠着禾薇讲给她听。

禾薇心血来潮把前世的经历改编了一下,讲道:从前,城堡里有个王子,过得很不快乐,一位勇敢的公主闯进城堡去救他……

妮妮偏着可爱的小脑袋问:然后呢?

禾薇:公主死了。转世再遇,两人快乐地生活在了一起。

妮妮皱眉头、噘小嘴:……妈咪错了,书上不是这样讲的!

禾薇:“……”都听过了为嘛还老缠着她讲呀,听完又嫌弃。做娘好难,嘤嘤嘤……那谁——小笼包!快把你家媳妇领走!

临近翩翩少年郎的顾小少爷,表情酷酷、动作却相当轻柔地哄走了妮妮小公举。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玻璃鞋》小说的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68 字

+ 加入清单

玻璃鞋》是一部爱情小说,那么它的结局是什么呢,据说有两个结局哦,让我们看看下面的内容吧。

在原著小说中,《玻璃鞋》小说分成六部,有两个结局,一个喜剧结尾,一个悲剧结尾。

悲剧结尾是,在男女主角解除一切误会要幸福生活时,男主角居然得了绝症,并在女主角怀中死去。

喜剧结尾是,男主女主结婚了,婚后第七年,欣桐产下第二胎。他们同时领养了两名育幼院的孩子,利曜南的腿已经能正常走路,外表看不出来双腿微跛, 然而他左眼的视力始终没有起色。只能在明亮的环境中,感觉到些微光影。但他感恩这微薄的代价,仅以视力换回他深爱的妻子,他知道,老天爷非常的厚爱他。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小说天眼结局

全文共 5954 字

+ 加入清单

一、后记

《天眼》的整部小说至此为止,所有铺垫故事全部结束,从第三卷起,将进入真正的主线故事。

在《天眼》重写版第一卷的后记中讲过,《天眼》这部小说是由数个每个均独立成章,但又会与前面部分有千丝万缕联系的独立故事组成,每个故事为一卷。更为准确的描述应该是:《天眼》是由三卷或四卷故事组成。

之所以会说三卷“或”四卷,是因为《天眼》这部小说从第三卷开始,将会有两种不同的版本——《严肃版》与《传奇版》。

其中《严肃版》到第三卷为止,谜底全部揭开,整个故事结束。而《传奇版》会有四卷,在第三卷故事之后还会有一个篇外篇,也可以理解为《天眼》的外传。

可能很多读者朋友会问我,为什么一定要写作两种版本的结局呢?我想,这主要是为了满足不同阅读取向读者群的要求,也算是我的一种尝试吧。

其实两种版本的故事在主体结构上是基本相同的,情节也大致相同,所差的就是在人物设置和故事的最后结局上略有不同。除此以外,《传奇版》会比《严肃版》多一个铺垫性故事,因而在字数上会长十万字左右。

作为作者本人的建议是:《严肃版》适合年龄偏大一些,读书取向比较趋于严肃、传统和成熟的读者;而《传奇版》则倾向于更年轻一些,较开朗而且能够接受新鲜事物的读者。

至于问到我自己的偏好,我会更喜欢《传奇版》的故事。因为如果你能够接受《传奇版》中一些较为传奇且超常规的故事设置,一定会同意:传奇版的人物和故事更感人!

《天眼》是一个逻辑结构极为庞大的故事,我相信很多看完第二卷小说的朋友,肯定觉得这个故事似乎已接近尾声。而实际上,《天眼》的整部小说到第二卷为止,仅仅是铺垫部分的故事刚刚讲完。《天眼》的全部第一、二卷故事加在一起,只是整部小说的冰山一角而已。

那么,从《天眼》的第三卷开始,究竟会讲述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我想有一些朋友肯定已经知道了,尤其是那些看过《天眼》老版本,也就是大陆作家出版社版本及台湾滚石出版社版本的读者。

《天眼》的真正主体故事,是讲述明末抗金英雄袁崇焕的。在这里,请允许我引用一下老版本《天眼》的后记:

二、《天眼》老版本后记

〖明朝末年,是一段内忧外患、民不聊生的历史。崇祯年间,饥民四起、饿殍遍地、百姓易子而食。关外,大清虎视眈眈;关内,皇帝虽勤勉有加,但刚愎自用、昏庸无能,黎民煎熬在水深火热之中,生不如死……

但是乱世,往往又是英雄辈出的时代!每每念及那一段动荡非常、不堪回首的历史,袁崇焕、熊廷弼、孙承宗、努尔哈赤、皇太极、多尔衮、李自成、张献忠……一个个古往今来屈指可数、豪气干云的英雄便一次又一次浮现在我脑海。他们的故事波澜壮阔、跌宕起伏、荡气回肠,却往往催人泪下、发人深省。

因此,对明末这段历史,我一直怀有极为浓厚的兴趣,也正是这个原因,我也一直想写点什么:关于这一段历史,关于生活在这一段历史的人们、关于这一个乱世中辈出的豪杰们……

于是,我想到了袁崇焕。袁崇焕是一个几乎为后人所遗忘的英雄,是一个像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他有着极其崇高的品格,有着不屈不挠的性格,有着那个时代少有的勇气,当然,也有着无可匹敌的军事和战略才能。他穷其一生,为风雨飘摇的大明江山守卫北方边关,他一生从未打过败仗,他的勇猛摧败了当时不可一世的清朝八旗军;他的勇气碾碎了当年八旗军不可战胜的神话;他的炮火甚至轰毙了也是几乎一生未尝败绩的金人首领努尔哈赤,他被时人称作大明江山的“万里长城”。

然而,他却死在自己的皇帝手中,死在他为之奋斗一生、深受其护的大明百姓手中,他死时被京城的百姓生啖其肉、弃骨于市、死无完尸,每念于此,我都不禁潸然泪下……那是怎样一段历史?!

于是,我决定去写袁崇焕,去写那段风雨飘摇的历史,去写一个应该为每一炎黄子孙所毕生景仰的真正英雄。这个念头从我很小就开始,甚至长久以来,是我一直的梦想。

但经过长久的思索,我考虑如果写一本纯粹历史小说,会非常枯燥,内容枯燥,自己枯燥。当然,读者也会读得枯燥。于是,我选择了另外一种形式,在文中增加了更多的悬念与推理,文章将会有一个很长的铺垫,希望广大读者能够接受和喜欢。

了解袁崇焕,始于我不到五岁那一年。1974年的冬天,父亲带我坐车经过位于北京城东的广渠门,父亲手指着车窗外不远的地方对我说道:“那里,就是三百多年前袁崇焕与清兵血战的地方。”

我问:“袁崇焕是什么人?”于是,父亲给我讲述了袁崇焕的故事。在此后数年中,随着我逐渐长大,翻阅了大量史料之后,终于真正地明白了袁崇焕究竟是怎么样一个人。

袁崇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正如《天眼》老版本后记中讲述的一样:袁崇焕是一个如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但遗憾的是:袁崇焕又是一个几乎被后人所遗忘了的英雄。

曾经在网络上看到过一句名言,我深以为然:如果你要考量一个人是否强大,那么,你就要看他的对手究竟有多么强大!

所以,既然要了解袁崇焕,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袁崇焕的对手吧:袁崇焕的主要对手,是清太祖努尔哈赤与清太宗皇太极。

大清国的祖先,其实就是我们极为熟悉的宋朝时期的大金国,那是一个极为彪悍而善战的民族——女真族,也就是现在的满族。

公元1115年,女真人历史上第一位伟大的人物——完颜阿骨达率领女真人打败大辽国,在阿什河畔称帝建立了大金国。十年后的公元1125年,大金国灭掉辽国政权。

两年后,即公元1127年,大金国第二代皇帝金太宗完颜吴乞买灭掉北宋,俘虏宋徽宗与宋钦宗,这也就是我们熟知的“靖康之变”。宋朝抗金名将岳飞那首脍炙人口的《满江红》词中“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指的便是这件事情;而金庸先生的《射雕英雄传》中“郭靖”与“杨康”的名字,也是由此而来。

当时的大金国极为强盛,占领了秦岭、淮河以北的广大地区。但由于他们并未消灭掉南宋的主力部队,在此后连年征伐中,再加上自己内部的争斗,终于耗尽了全部实力。公元1234年,大金国被新兴的蒙古政权灭掉,金朝灭亡。

女真人所建立的大金政权从公元1115年完颜阿骨达称帝到公元1234年灭亡,历时119年,更换了九位皇帝。此后,女真人隐入了长白山的白山黑水之间,继续以游猎为生。

公元1559年,在大金国灭亡的325年之后,女真族第二位伟大的人物诞生了,他就是后来的清太祖努尔哈赤。

公元1583年五月,24岁的努尔哈赤以13副甲胄和部众30人起兵,用了33年时间,先后吞并了数十倍于己的其他建州众部落,打败了百倍、二百倍于己的海西叶赫、乌拉、哈达强部,降服了“建州”、“海西”、“野人”数以万计的女真部队,终于在公元1616年建立后金国,可以说是真正的白手起家。

两年以后,公元1618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对当时在女真人看来极为强大的明朝宣战。女真人与汉人的第二次战斗,开始了!

让我们来看一看当时大明王朝的情况吧:明王朝自公元1368年朱元璋称帝,至公元1618年为止,这时已经走过了整整250个年头。

虽说已经过了明王朝最辉煌的时期,但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当时的大明王朝对于一个人口仅几十万,偏安于中国东北一隅的后金国来说,还是太强大了。

明王朝当时的皇帝是万历,公元1618年是万历四十五年。万历朝的前十年,是明王朝最为强大的十年,那时万历皇帝还小(万历皇帝登基的时候,只有10岁),大学士张居正辅政。

张居正是历史上有名的贤臣:对外,数次打败北方蒙古人的入侵,在南方,已基本平定了少数民族的叛乱,而东南沿海地区的倭寇,也被戚继光等名将击溃;对内,将泛滥成灾的黄河与淮河治理好,发展生产、鼓励耕织,国力空前强盛。

那时候,中国是全世界当之无愧最强大、最富有、最文明的国家,仅以人口一项,当时的中国就有一亿人。

我有时候常想,如果当时就需要所谓的“世界警察”,那么除了中国以外,就不可能再是其他的国家;如果当年中国的各大书院可以招收留学生的话,大明王朝一定会对外开设中文的托福、GMAT、GRE、雅思之类的考试,外国人中也一定会出现类似俞敏洪那样的集语言、考试及商业才能为一身的成功商人,在除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开设新“西”方学校,教授那些削尖脑袋想往中国钻的老外们,如何在大明王朝的托福、雅思考试中投机取巧、获取高分,拿到大明王朝各大书院的0ffer……

一句话,当时的大明王朝是极其强盛的。努尔哈赤觊觎大明江山的难度,不亚于今天越南想要吞并掉美国一样。

然而,努尔哈赤最终做到了。

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的第二年,公元1619年,后金攻占了辽东重镇抚顺,明军大败,总兵官张承荫战死,一万多明军全军覆没。明王朝在准备了一年之后,万历皇帝派出四路大军共22万人马,对外号称47万,北出山海关平灭后金。这场战役,就是后来非常有名的“萨尔浒之战”。

萨尔浒一战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当时后金部队全加在一起仅6万人,对明军的22万人,人数上是1比4,除此以外,明军装备还要远远优于后金部队,当时大明军队普遍配备火器,有红衣大炮、神机营等,而后金部队则基本上是冷兵器。

然而努尔哈赤就凭这6万人马,仅用了5天时间,先后歼灭了明军东、西、北路大军,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刘铤、杜松和马林全部阵亡。

这一役,明军阵亡文武官员三百一十多人,士兵死亡五万余人,而后金只阵亡了两千余人。

在明军阵亡将领中,东、西、北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均为大明王朝著名的骁将,尤其是东路军总指挥刘艇,一生戎马,先后平定过缅甸、朝鲜、倭寇、播酋、彝族、罗雄的叛乱,身经数百战,威名震动海内外。他所用的镔铁刀重一百二十斤,比关羽的青龙偃月刀还要多三十九斤,在马上舞动起来,轮转如飞。

然而,就连这样的骁将最终也死在了努尔哈赤手上,大明王朝举国震惊,并且自此,一直到袁崇焕出场,大明的军队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屡战屡败,而且每一次后金都是以少胜多。小的不说,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袁应泰指挥7万大军,全军覆没;天启二年(公元1622年),王化贞指挥十四万大军,同样全军覆没……

明王朝对后金的恐惧达到了极点,提起“辫子兵”,朝廷上下无不谈虎色变。

还记得在我中学上历史课的时候,每每老师讲起历史上有名的“以少胜多”战役,无不口沫横飞,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而对于努尔哈赤来说,所谓“以少胜多”简直不值一提。他一生身经数百仗,从13副盔甲、30个人起兵,最后打下明朝一亿人的江山,几乎每一仗均是以少胜多。

当然,努尔哈赤也并非没有打过败仗,不过只有过一次。这一仗是他一生的最后一仗,他自己就是死在这一仗上的,因为他这一仗的对手——是袁崇焕!

其时努尔哈赤以13万大军围困袁崇焕驻守的仅有1万兵力的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而归,自己也被红衣大炮击中,数月后龙驭归天。努尔哈赤临死前召集了所有王公贵族,只说了一句话:“朕用兵以来,未有抗颜行者。袁崇焕何人,乃能尔耶!”

在袁崇焕出场前,清兵对明军的所有战役,屡战屡胜,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少胜多;而自袁崇焕出场,清军对袁崇焕的战役,是屡战屡败,一直到袁崇焕死,清军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多败少,丢脸之极。

努尔哈赤死后两年,崇祯2年(公元1629)十一月,大清第二位皇帝清太宗皇太极由于始终无法突破袁崇焕把守的关宁防线(山海关、宁远),于是绕道古北口围攻北京。袁崇焕得讯,星夜驰援,仅带几千轻骑兵赶到北京,在广渠门外与镶蓝旗、镶白旗、正白旗三路数万清兵决战,战斗一直打了四个时辰八个小时,清兵大败,袁崇焕一直追杀到运河边上方止。这场血战中,袁崇焕以几千劳顿之师,对抗清兵数万精锐,大败清军,其中清军劲旅阿巴泰、阿济格、思格尔三部都被击溃。可以想象,袁崇焕部队的战斗力是何等厉害。

皇太极大败后,召集诸贝勒,讲道:“十五年来,我们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厉害的对手。”于是皇太极施反问计,借崇祯皇帝的手,除掉了自己心腹大患袁崇焕。

袁崇焕死后,尸体被当时愚昧不明真相的京城百姓吃掉,仅剩一颗头颅,挂在他数月前曾经与清军血战过的广渠门外。当天夜里,袁崇焕一佘姓部下冒死爬到旗杆上偷下袁崇焕的头颅,埋在自己家后园,发誓世代为袁崇焕守灵。

这一守,就是三百多年,到今天为止,佘家的第十七代后代依旧忠心耿耿地为袁崇焕守灵。袁崇焕的祠堂就在北京广渠门内花市斜街,佘家第十七代守灵人,是佘幼芝女士。〗

有时候我常常想,一个什么样的人才能够让其他人在他死后,在没有任何外界支持的情况下,默默地、不计任何回报地、忠心耿耿无怨无悔地为他守灵数百年。袁崇焕的品格,一定有着那种无与伦比的魅力和感染力。

二十四史的最后一部《明史》是后来的清朝人写的。清朝人在撰写这部《明史》时,对他们这位敌人,这位甚至击毙他们第一位皇帝的敌人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除前面列举的努尔哈赤与皇太极的评价外,在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之后,《明史》写道:“我大清举兵,所向无不摧破,诸将罔敢议战守,议战守,自崇焕始。”

《明史袁崇焕传》的最后一句话是这样写的:“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能让敌人给予这样的评价,应该是最高评价了。

第三卷中,我们将回到三百多年前,回到明朝末年那段动荡非常的年代,回到明朝末年那段金戈铁马、英雄辈出的时代,我们一起,亲自去结识这位原本绝不应该,但到今天为止已几乎被历史淹没了的英雄——

三、小说天眼结局

德宗十五年,祈王反,勾结东夏入侵,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率军抗敌。东夏王战中身亡,大皇子哈尔墩退,三皇子伊诺伤,群王争储,东夏陷入五十年混乱。

德宗十六年,祈王降,赐死,谥号“狈”。战后,南平郡王携妃叶氏与江北扶无名灵枢归京,途中诞一子,今上喜,赐名天佑。

德宗十七年,叶柳两家多番协商,无名灵枢入叶家祖坟,立碑叶柳氏,引多番猜疑,柳家及南平郡王妃皆不语,成千古悬案。

德宗十八年,神武将军秋老虎德行出众,太后懿旨,尚守寡多年的荣阳公主,夫蛮妻悍,兴致相投,举案齐眉。

德宗十九年,南平郡王妃诞一女,封华河郡主。

德宗二十三年,太后薨。

德宗三十四年,帝崩,太子登基,改年号德明。

德明三年,南平世子夏修文勤学苦读,中举,南平郡王携妃于秦河岸摆十日流水宴,奢华无度。据载,妃醉,拍案:祖宗十八代庇佑!南平郡王醉答:全因像我!华河郡主曰:妹愿助你继续头悬梁锥刺股。

德明四年,南平世子逃亡。

德明五年,南平世子抓获,娶翰林院学士嫡长女林氏为妻。

德明六年,华河郡主逃亡。

德明七年,华河郡主下嫁游击将军嫡次子。

德明十五年,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解甲挂帅。

德明十六年,南平郡王携妃逃亡,大江南北,市井江湖,皆出现其行踪。行侠仗义之举,时有闻之,受百姓深爱。

德明二十三年,南平郡王携妃归。

德明二十八年,南平郡王薨,享年六十有八,妃哀。葬于皇陵,百姓皆称“侠王”墓。

德明三十年,南平郡王妃薨,享年七十有二,三军送葬,帝亲率百官至,追封太子太保,宣武公,谥号“忠贞”。立碑撰《女将军书》,民间戏曲评书《叶家女将》《女从军行》《贞烈传》流传千古。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