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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宪法》(精选20篇)

弘扬法治精神,懂得法律知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开学吧小编整理了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简报,欢迎欣赏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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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在我的心中作文800字

全文共 8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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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宪法,可能有的同学觉得陌生,但说起“法律”二字,许多人肯定会说,太熟悉了。其实,宪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曾有人形象的将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比作“母子”关系,这就很好地诠释了宪法的重要地位。所谓“依法治国”其实质就是依宪治国。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依法依宪治国,指出“要努力建设法治中国,以更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的确,法治是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保障,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几千年来无数仁人志士不断追求的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神,更是我们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保护神。

邓小平爷爷曾经说过,法律要从娃娃抓起,作为小学生的我,必须从小就积极自觉的学法,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孩子,让法律伴我健康成长。

我曾在电视上看到过这样一则新闻:一个地方的部门法规与宪法精神相违背,后被依法取消,这就凸显了宪法的严肃性。

曾作文吧http://wwW.ZuowEn8.coM/作文吧听老师讲过这样一个故事:一名本来成绩很好的中学生,因沉溺于网络导致学习成绩下降,受老师批评后心里不服,逃学旷课,连家长的话也不听,慢慢发展到骗钱偷钱上网,最后竟为了筹到上网的钱而去抢劫杀人,一朵本该是花季的人生过早的凋落了。这样害了别人也毁了自己。

在学校,老师经常告诫我们:不玩危险游戏,不能追逐打闹,上、下楼要排队慢行,上、下学要遵守交通规则——因为一个小小的过错,有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在家,爸妈常跟我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从小就要做个守规矩有责任感的人,说话做事要诚实守信,要孝亲敬长,要爱国明礼。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无规矩不成方圆”。作为学生的我,不仅要学宪法等法律知识,还要大力宣传法律知识,更要遵法守法用法,用法律约束我们的言行,用法律指导我们前行。

我们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未来,让法律之花在我们的心田绽放,愿我们在法治的蓝天下健康成长,希我们的校园更加和谐,我们的社会更加美好。

[宪法在我的心中作文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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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拓展:2024国家宪法日活动总结

全文共 7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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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的12月4日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也是全国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为积极贯彻实施2017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我校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在教体系统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主题,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统一部署,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全面开展。

在2017年12月5日活动当天,学校各部门、各班主任都以《活动方案》的具体要求,如实地开展了各项活动,全校师生在本次活动当中受益匪浅,知道宪法作为国家要本大法的重要性,知道设立“国家宪法日”的根本意义。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确保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全面落实。 我校历来重视对师生法制精神的培养,在宪法宣传日的活动中,全校有重点地开展了系列活动,具体活动内容有:

1. 举行升国旗仪式。在12月5日上午举行一次专门的升国旗仪式,由少先大队辅导员向师生介绍关于宪法、国旗的相关规定。

2. 上一节宪法教育课。11月28日-12月2日的班会课围绕今年的宪法学习日主题,以专题教育、社会实践、班队活动、远程学习等形式组织学生集体学习宪法和其他法律知识,使学生懂得遵纪守法、崇尚科学,学会自立自强,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

我保护意识。

3. 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进校园”活动。根据学生年龄特点,采取多种教育方式,开展喜闻乐见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班会、国旗下讲话、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对全校师生进行普法专题宣传教育。

总之,我校对"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始终能够做到领导重视,全员参与,措施到位,使宪法教育工作真正成为我校教育教学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今后,我校将进一步做好师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维护学校和谐稳定,为促进学生地健康成长,继续做出我们最大地努力,进一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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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镇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简报

全文共 2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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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宣传宪法,增强法制观念,弘扬宪法精神,12月4日起,我县开展宪法日暨“12.4法制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县四大家领导邱晓燕、张翠梅、任各、李志龙出席宪法日宣传活动。

据悉,本次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制永寿》为主题,紧紧围绕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为宣传重点。活动从11月8日起至12月20日,将开展县级系列示范活动,法制文艺精品制作、征集和推荐活动,窗口单位宪法宣传活动,全屏宪法宣传活动,宪法精神网络传播活动,公务员法律培训,干部理论知识考试,宪法日宣传活动等多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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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学宪法讲宪法

全文共 8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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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大学生,首先要知道什么是宪法,在高中我们就学过,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基础,是公民权利的根本法律保障,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基础,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依据,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

其次,我们还要了解宪法的历程,了解她的辛酸与不易。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一八四0年以后,封建的中国逐渐变成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中国人民为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和民主自由进行了前仆后继的英勇奋斗。从1954年的第一部宪法,到现行的宪法,无数人的贡献,无数人的期盼,带给中国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上翻天覆地的变革。

如今,在我们这个法制社会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我们每个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我们生长在法制社会,我不知道没有法制的社会会是什么样子。从小处说,我们放眼看去,我们能幸福快乐的生活是因为我们有若干法律法规的保护。从大处说 因为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才能得以和平。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学习法律,了解法律,尊重法律。

的确,宪法意义重大,但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道路上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宪法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但不容否认的是,一段时间以来,在保证宪法实施方面,我们的不足也很明显。宪法“高高在上”,成为纯粹的政治宣言;一些地方政府屡屡出台立法性红头文件,“违宪”现象频发;人民群众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这样的大背景下,举办学宪法讲宪法的活动更像是一项人心工程。通过一种常在性的典礼和仪式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让尊重宪法成为社会信仰,这对于我们不断提高宪法的影响力和实施水平,意义重大。

宪法很薄,也很沉。宪法精神的内在价值是以人为本,而一个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也是以人为本。我们需要做的正是去弘扬宪法以人为本的这种精神,让宪法之光普照四方,切实地保障每一个农民工、每一个劳动者、每一个公民的权利,建设一个法制的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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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观后感心得

全文共 20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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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小学生的犯罪率越来越多,法制教育课只有教会中小学生如何学法、用法、从而守法,只有法制教育课成为中小学生的一门基础学科,我想这样中小学生的犯罪率就大大的降低,下面我谈一下几点想法:

一、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是规模初中培育规模优势的有力“法宝”。

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是现代化教育思想的具体化和形象化,是确保规模初中“大而壮、壮而优”的有力法宝。如果弱化或淡化了这一点,规模初中很有可能步入“胖而不壮”的尴尬境地,甚至成为“泥足”学校。众多的事实证明,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在培育规模优势,实现规模效益方面发挥了并发挥着基础性,前瞻性和伸延性作用,表现为:

第一、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是“以人为本”的战略思想的成功体现,是培育青少年健康成长和未来发展的积极举措,更是党的教育方针在学校教育中主生的真切效应;

第二、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有利于进一步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增强教师“敬业爱岗、依法执教”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教师培育自身人格魅力的内驱力,有利于学校将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思想落实在实处;

第三、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有利于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促进学生的道德内化,增强学生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生存、学会交际的自主性和积极性;

二、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应成为规模初中追求自主发展,自主完善和自我超越的持续行为。首先是要重视抓宣传阵地建设,运用文化刊物、黑板报,发挥社会团体的纽带作用,密切与新闻媒体的联系等等,努力使青少年法制教育拥有良好的舆论氛围。其次要重视抓理论阵地建设,坚定不移地用党的教育理论、政策法规、科学思想武装师生的头脑,同时坚持学习、培训和研讨一齐抓,做到常学常思,常思常进。再次是要重视文化阵地建设,把优化校园环境,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和青少年法制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把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和青少年法制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再者要重视抓基地建设,如办好青少年法制学校、家长学校、少年团校,拓宽社会实践领域,努力使青少年法制教育拥有良好的内外环境。

一切精神文化都离不开物质载体。如何使青少年法制教育落实在实处,而且转化为青少年学生追求自主发展、和谐发展的自主行为。

另外,青少年法制教育还需要跟一些专题教育----国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理想教育、安全教育、环境教育等有机结合起来,达到“侧翼衬扶,壮实主干”的教育境界。

建立和完善科学的评估机制是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保障。

要集聚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成功动力,增强法制教育的能见度,更需要一套导向、激励、监督和考核互为协调的评价机制,以客观公正地评价法制教育的效益。

1、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对教师的评价要有明确的指导思想。

要充分发扬民主。评价方案的制定,需要广泛地征求大家的意见。这种征求意见的广泛性不仅包括询行家或专家的意见,征询评价对象的意见,而且包括要征求学生家长的意见等,使评价方案在一开始制定上,就尽可能地建立在比较客观公正,比较切合实际的基础上。要实事求是。首先不能感情用事,不能凭感觉印象,要充分肯定被评价者的优点和成绩,实事求是地指出其缺点和不足。其次,实事求是的评价应当是全面评价,诸如对法律课教师的评价应从教育思想、业务水平、教学态度、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着眼,同时也可推行学生民主评议教师制。只有坚持全面评价,才能体现教育目的对教育质量的全面要求,才能更好地防止以偏概全的片面性与不科学性,最大限度地调动教师的积极性。

要评出方向。要在“三个面向”的方针指引下,从有利于推动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角度出发,使国家参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要求在评价准则中得到有机体现,以优化工作质量,促进教师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和信心,将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融为一体。

三、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对教师的评价要突出三个性

第一、发展性。学校领导要注重教师的个人价值、论理价值和专业价值,进一步落实评价者和评价对象共同承担实现发展目标的职责,让教师充分了解学校对他们的期望,促进教师心态和学校氛围的融合,促进教师受益和学校受益的理想化。

第二、科学性。学校在确定各项指标的评价标准时,既要考虑到指标本身的科学内涵,又要考虑到切合实际;既要注意方便实用,又要力求具体明确。另外,要注重评价手段的科学性,应坚持与质相统一的原则,经常性考查和阶段性总评相结合的原则,自我评价和他人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积极性。学校领导要引导教师讨论并制定“评价方案”,在讨论和制定的过程中,必须体现群体智慧和岗位特色。教育和考核相结合。评价内容的实,如果只反映在纸上,没有反映在教师的岗位和行为上,那么这样的评价是虚的。要鼓励冒尖,在分配机制上向有科研行为、科研成果和出色成绩的教师倾斜。通过各种形式,引导教师积极参与评价。

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是一项艰巨而光荣的工程。规模初中要在素质教育天地里营造强势,迈出坚实的步伐,应当牢固树立教育大环境思想,正确处理好教育为经济建设发展服务的关系,要把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作为提高学校整体素质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融入学校的办学思路,敢出新招,干出经验,积极发挥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出好人才,亮出品牌,形成特色,鞠躬自己走上一条持续,健康的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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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在青少年心中播下宪法的种子征文优秀作文

全文共 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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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我们德州晚报小记者走进了神圣而庄严的地方——人民法院。

到了那儿,我们非常的兴奋。我们迈过了很多台阶后,才到达了法院的大厅内。讲解员阿姨对我们说台阶高象征着法院的神圣而庄严,台阶多是为了让那些罪犯们通过走台阶反省到自己的错误。讲解员阿姨给我们介绍了调解室和法庭,法庭很漂亮。我们也模拟了一次开庭,非常精彩。圆形围桌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让那些罪犯们很快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从而改正。我采访了一位阿姨,通过对阿姨的采访后我得到了一些知识:14岁以上的孩子触犯法律后,应该受到法律的处罚。14岁以下的儿童如果犯了特别大的错误后也会受到法律的处罚,如果犯的错误没触犯法律,就让家长或老师管教。我还知道了什么是法,法就是法律的概念,是与同学们密切相关的法律。宪法包括道路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犯罪法、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宪法里面包括着许多重要的法律,是法律的总纲领。

在生活中,我们一定要学会好好利用法律,并用法律保护自己,让法律成为保护自己的重要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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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学宪法讲宪法

全文共 1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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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创造者给我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

——波斯纳

回顾中国历史,西周的封建制和礼制,汉初的无为而治,唐的三省六郡,宋的官员的选拔制,满清的督抚制等历代政治智能中都蕴涵了法制的重要概念。虽然它们各不相同且变化极大,可是站在历史的角度我们可以看到,它们都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并反映了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

近代以来,人类在多种选项中选择了法治这种国家治理方式,而在法治之中,宪法又是其核心。从初中学习政治开始,我们就熟知一句话“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可是,在社会生活中,我们似乎又感受不到宪法的存在,感觉不到宪法与自己的生活之间的关系,至少是对宪法的感受没有对具体的行政法律那样强烈。那么,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宪法的身影在何处呢?

宪法在根本上和宏观上确定着控制国家权力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基本方法。而宪法确定这些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基本方法的最高价值是维护人的尊严,可以说,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基本方法都是围绕着如何更好地维护人的尊严而展开的。在这一最高价值指导之下,宪法设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国家的各项基本制度、国家机构及其具体运行、公民的各项基本权利。特别是,依照这一最高价值,设定了控制国家权力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一切国家权力

均来源于宪法并受制于宪法,宪法不仅控制着整个国家权力,而且国家权力之组成部分的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运行和展开,均需遵从宪法的最高价值和由这一最高

价值所决定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因此,我们所直接体验和观察到的国家权力的运行包括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运行和展开,都是宪法影响社会生活的具体体现。

宪法的内容比较原则和抽象,立法机关的基本职责就是依据宪法而制定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这就要求立法机关必须依据宪法积极地进行立法,使得宪法的实施获得制度性支持。简而言之,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接触到的一些如《婚姻法》《刑法》《交通法》等行政法律法规就是按照宪法制定的,是宪法的体现,并且是以宪法的最高价值——维护人的尊严为准则。宪法与具体法律的关系,就像一片文章的中心思想和每个段落,也就真正符合了“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这句话。

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只有在维权或违法的时候才能真正的接触到法律法规。在维权时,我们会觉得法律是这样的平易近人又不可或缺,它帮助我们获得了应得的利益,保护了我们。而在违法时,我们又会觉得它是这样的冷酷无情又令人生厌,在很多时候我们对于这样一些框框条条总是无法理解。于是开始质疑,宪法的最高价值真的是为了维护人的尊严吗?

事实上,如波斯纳所说,宪法创造者给我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我们是在宪法的指引下去寻找幸福的方向,是在不断探寻中前进,而并非许诺我们一个美好的蓝图。也许它给了我们制约、束缚,可是它维护了大多数人的利益,维持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公民,维护宪法,更是在维护我们自己的权利。

而对于国家行政管理部门而言,我们作为人民的公仆,将宪法放在心中,维护法律,不仅表现在认真履行自己的职

责,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好公民权利。更表现在,将宪法作为行为准则,让我们在代替国家和人民行使权力,时刻提醒自己,约束自己的行为,不滥用职权,做一个内外兼修,业务精湛,品格正直的人。这样才能保持社会秩序的良好运作,保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好环境。让公民在法律上的权利能够得到有效保障,这也是宪法与公民联系的重要体现。

总之,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作为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我们必须始终将宪法放在心中,保护公民权利,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我们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只有为人民谋取幸福和安宁的义务,没有侵犯公民权利的特权。这是我们神圣的宪法责任,也应是我们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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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学宪法讲宪法

全文共 12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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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从荆棘中绽放,你从崎岖中走来,我们的法制进程。

你束起凌乱的长发,披上遮体裘衣;结绳以记事,刻骨以铭文,铸鼎而铭记。终有那世袭替代禅让,高低贵贱始有分别,赢得泱泱大国“礼仪之邦”的赞誉。然“对‘太阳’之咒骂,对酒池肉林的痛恨,烽火戏诸侯的儿戏中”,国之厦为之倾斜。“窃钩者盗,窃国者诸侯”各地诸侯历新法强国力,秦盛商鞅裂,吴兴李悝亡。

“劳力者食人,劳心者食于人”。始皇立而一统天下,君主制立于中国。“焚书籍,坑儒生”,一统钱币经济兴,一统文字文化盛,皇权集于一身,开始了文明古国千年封建之旅,终难脱人治大于法治的绳缚。江山代改,人才辈出。在重兵压城城欲摧之时,南唐后主不思励精图治,变法兴国,以跪拜佛堂而抵兵戎,以吟诗作画而自醉,一江春水不敌兵,终败送大好河山。宋太祖赢得大宋一统,但沉疴难除,旧疾不去,法之立服务于高主,黎民广大难逃重压。君主悟而臣子励,王安石受命危难,为振兴国力,欲破而后立,不惜以身战旧法。张居正“一条鞭法”为黎庶,为百姓,众说纷纭。精美设想,英雄无数,只能改经济不能改政治,政体不变,经济之变革如昙花一现,香存而花败。法制之改革不动根本,难植新芽。

在盲目与固执中,枪炮声响彻耳畔,强盗闯进家园,掠走珍宝,窃贼分割了土地,痛苦的呻吟中,雄师觉醒。戊戌变法学西洋,改旧习,可刚一触及旧统治者利益,法治便又为人治。“百日维新”成了“戊戌变法”的代名词。民国初立,国权归于民,但 为了新法之立,孙逸仙出生入死,出广州,战军阀,以血肉之躯抵旧思潮的炮火,民国终于站立。“民族,民权,民生”,孙先生为立新法除旧制,鞠躬尽瘁,死而不已,随着先生的故去,新法也被“蒋氏”政权遗弃,民不聊生,法虽立而无用武之地。

黑夜终会逝去,曙光定会来临。春雷阵震,雄师跃起,伟大民族屹立东方,毛主席振臂高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法制步入正轨。当人大代表步入会堂,当新宪法诞生,我们泪飞流而心欢喜,不再沉迷,不再壅塞,民权合乎民意,欣欣向荣,春芽萌发,法治社会逐步建立。事事终须磨砺,芬芳出自严寒。十年浩劫,法被践踏,人被压抑,从高官到小民无不被黑云笼罩,你——法的进程几乎停滞。伟大的中国人民终究挑开乌云见月明,人心思进出新生。邓小平书记领导下,十一界三中全会出台利国、利民新法律,家家欢呼,人人雀跃。社会主义法制社会日新月异。江书记“三个代表”壮心志,新社会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胡锦涛书记带领我们开创未来新世纪。和谐社会,法制社会,人人欢喜。看蓝天下,从小儿垂髫到耄耋白发,《未成年人保护法》让儿童健康成长;《老年人保护条例》,社会保障系统让老人安心安逸;《经济法》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选举法》让你行使政治权利;《兵役法》保国为民,《消费者权益法》让你放心去消费生活。走在街头,游于园中,无时无刻我们不被法律呵护。

中国的法制历程,历尽千载风尘,吐故纳新绵延不绝,法制社会人心所向。我深爱的祖国,你的春天鲜花烂漫;法制社会让你四季如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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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个人观后感

全文共 3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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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中学生犯罪问题十分突出,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重视,对如何预防中学生犯罪,专家、学者以及热心于预防青少年工作的人员提出了很多有见地的办法。若事后惩罚,只能治标,不能治本。只有教育在先,预防在先,用法律来约束行为,才能从根本上减少青少年犯罪。因此,在对中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是十分重要的.

一、中学生犯罪的成因

(一)现实社会中的丑恶现象不时地腐蚀着中学生纯洁的心灵

中学生的生活离不开五彩缤纷和充满形形色色诱惑的现实社会。他们从思想认识到行为习惯无一不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然而,当今社会贫、富差距加大,功利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等不正常观念的影响诱发中学生向往金钱物质,使得一些中学生为获取不义之财而疯狂作案;随着互联网、影视文化等大众媒体的普及传播,各种文化思潮令人目不暇接,过多的选择使身心都不成熟的中学生难以抉择。由于大学毕业生就业压力增大,这严重地影响了中学生求学的兴趣,使其产生厌学情绪,经常逃学,整日无所事事,久而久之走上犯罪道路。社会上偷盗、抢劫、黄赌、斗殴、色情等犯罪案件的潜移默化,也诱发一些中学生走上犯罪道路。有些不法经营的娱乐场所成为中学生犯罪的温床,一旦误入,则令其盲目追求异端,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这些社会上的丑恶现象已成为毒化社会风气、污染社会环境、严重影响中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精神毒剂。

(二)不正确的家庭教育造成中学生的人格障碍

家庭是自然形成的教育场所,是未成年人孕育、成长的摇篮。因此,家庭教育是整个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教育的早期开发工作、长期感染作用、环境熏陶作用都是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所不能替代的。家庭是中学生的第一课堂,父母是第一任教师,正确的家庭教育对中学生的健康成长是极其重要的。不正确的家教会造成中学生的人格障碍,进而形成不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家庭教育不当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有些父母教育方法简单、粗暴,他们恨铁不成钢,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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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的内心感受,经常对孩子大打出手,在这种“高压”下,孩子容易产生畸形心理;二是过分溺爱孩子,视子女为掌上明珠,重视物质方面的满足,忽视思想品德的教养,对子女娇生惯养,天长日久,助长了子女的自私和奢侈;三是有的父母没能很好地履行法定的监护义务,对子女漠不关心、不闻不问,任其发展。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之下,久而久之,使中学生变得孤独、自卑、怨恨、狂妄,极易被坏人所利用,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另外,有的家庭发生变故,如父母离异、死亡或父母犯罪等,都有可能会使子女失去家庭的温暖和精神支柱,产生孤傲冷漠、报复等病态心理,有的甚至过早辍学流入社会,与社会不良青年为伍而误入其途。

(三)学校没能提供给学生一个全面发展的良好环境

学校是中学生除家庭以外最主要的生活、学习场所。作为“人类灵魂工程师”的老师是与中学生关系最为密切,是对其影响最大的人之一。一般来说,学校和老师对中学生的影响仅次于中学生的家庭和家长,有的甚至超过了家庭、家长的影响力。但现行的教育制度存在着弊端:一是素质教育虽然已经实行多年,但有些学校仍然热衷于应试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德育教育,对于基本的社会常识、做人道理和社会公德规范的教育重视不够;二是法制教育缺乏,很少给学生开设法制课,进行必要的普法教育,这样造成一些学生不懂法,不讲道德,不懂得自尊、自重和自爱,缺乏修养,无正确的人生观和奋斗目标;三是有些教师歧视学习成绩差的学生,不是放任不管,就是讽刺挖苦、打骂体罚,有的甚至把差生编入差班、后座,禁止其他同学与之接近,这导致一些学生出现新的“厌学”情绪,进而退学,过早地走向社会。由于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他们极易被社会上的坏人拉拢腐蚀,甚至被教唆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四是学校缺乏与家长的联系、沟通,没能及时掌握学生的心理、情绪变化,无法及时对学生的不良“苗头”性问题进行抑制;五是班主任缺乏对本班学生的了解和关心,对学生的情况缺乏全面掌握。

(四)中学生自身的生理、心理特点较易走上人生的歧途

中学生正处于生理和心理发育成长阶段,这一时期的少男少女们,朝气蓬勃,精力旺盛。但是也存在着办事莽撞、缺乏理性思考、热情过高、理智不够、辨别是非、区分良莠和抵御外界影响的能力差、自控力弱、好冲动、行为不稳、模仿力强、易被诱惑实施犯罪的缺点。有些家庭经济困难的中学生与家庭经济状况优越的同学进行盲目攀比,容易产生心理不平衡,甚至萌发不良企图。有的中学生对社会上的一些不良风气、种.种诱惑,以及一些低级趣味的色情文化,产生好奇心,抱有试试的心理,最终走上犯罪道路。还有的学生成绩较差,经常受到老师、同学的冷眼歧视,这造成这部分学生不能用正确的态度和方法来处理其所面临的困难,而是以反抗、捣乱等行为平复心中的失意。久而久之,不良行为就演变为违法犯罪。

二、加强中学生法制教育的具体措施

针对中学生犯罪的特点和其违法犯罪原因的复杂性,要使中学生法制教育取得

成效,必须从多方面着手,标本兼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从而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中学生犯罪现象的发生。

(一)家长必须真正承担起对子女进行教育的法定义务和社会道德义务

有些中学生有“金钱万能观”的思想,他们把钱看得比什么都重要,这往往是中学生犯罪的一个动机。作为家长应时刻提醒孩子金钱不是万能的,并不是什么都可以用金钱来衡量的。比如,亲情、友情,并给他们做出表率。家长要顾及孩子的内心世界,不要对他们非打及骂,这样容易使中学生产生暴力倾向。当中学生犯错时应以说服教育为主。家长要循循善诱地对孩子进行道德教育,使他们懂世事、有礼节,会处理自己遇到的各种问题,会理智地协调好生活中的各种人际关系。同时,家长要特别注意子女的不良倾向,应及时加以引导,使其明白发展下去的后果,教会子女正确思考和面对人生。家长还应教育孩子谨慎交友。古人说过:“与善入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即与之化矣。与不善入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亦与之化矣。”

(二)要给中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生活环境

社会方面,要加强对游戏厅、网吧等娱乐场所的管理,为中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全社会应严厉整顿和治理校园周边地区治安,打击组织、教唆、胁迫、引诱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等活动。同时,也应加大对营业性舞厅等娱乐场所执行“不得接待未成年人”规定的督查力度;严厉查处经营赌博游戏机的违法活动,加大对网吧的管理,加大对下载、传播反动、淫秽内容和有害信息活动的查处力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青少年推销、演示、提供宣传凶杀、暴力、恐怖、色情、危害社会稳定等内容的出版物、电子游艺产品和软件产品,努力为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学校要加强对中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

学校方面,在传授知识中让学生体验到学习乐趣的同时,还应注重学生思想品德和体质的提高,不以成绩论“英雄”,培养健全人格,使学生终身受益。古人云:“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才,成天下之才者在教化,教化之所本在学校”。①因此,学校可以通过开设法律教育课,定期邀请政法干警、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到校举行法制讲座,或组织学生定期观看法制教育片等多种多样的形式,提高中学生的法律意识,树立知法守法的观念。学校的共青团组织,更要负起责任,帮助中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格观的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同时,学校要与家庭建立长期的联系,及时了解学生的生活实际和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教育。对于学习有困难、品行有缺陷的学生,对单亲家庭、身体有残疾的学生,应给予格外的关心、帮助,不应歧视,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

(四)要加强对失足中学生的帮教工作

中学生犯罪后,无论是家庭还是社会都不能弃之不理。失足未成年人原本也是一张能画出最美最好图画的白纸,当他们失足后,与其关上他们眼前的一扇门,不如给他们打开一扇能够看到希望的窗。要结合中学生具有的可塑性强的特点,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把着眼点放在对他们的感化、挽救上,使有心理阴影的中学生处于爱与责任的环境中,感受爱与关怀,使他们正面认识社会,以积极的因素抵制消极的因素,达到尽快顺利回归社会的目的。

加强中学生法制教育迫在眉睫,势在必行。要从根本上解决中学生犯罪问题,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共识,齐抓共管,建立起一套立体化、全方位的维权、普法和帮教体系,只有这样才能让中学生在优良的环境下健康成长,成为未来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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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弘扬宪法精神征文2000字

全文共 17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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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不仅是一句响亮的政治口号,而且是跨越宪法学、政治学与社会学的极富哲理的最新命题,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宪法是规范、限制国家权力,保护、保障人民权利的法律。宪法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是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划分、国家权力的运作与公民权利的保障。所谓宪法精神,指的是人民权利高于国家权力,国家权力从属于人民权利,即人民主权。正是基于对宪法的理解,伟大导师列宁曾一阵见血地指出,宪法是“一张写满人民权利的纸”。

我国宪法是社会主义的新型宪法,是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代表了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国《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因此,人民主权同样是我国宪法的精神。我国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江平先生曾极为精辟地指出,所有的公法都写着两个字,那就是“限权”;所有的私法都写着两个字,那就是“维权”,所有的社会法都写着两个字,那就是“扶弱”。因此,“限权”、“维权”、“扶弱”应是我国宪法精神的具体体现。

新世纪新时期,要弘扬宪法精神,就要依照《宪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尊重和保障公民的人权;就要依照《宪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保障公民的政治权利;就要依照《宪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使公民的人身、人格尊严和住宅不受非法侵犯;就要依照《宪法》第四十一条,保护公民的监督权;就要依照《宪法》第十三条,保护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就要依照《宪法》第三章第一节和第五节,真正落实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作为国家和地方权力机关的地位;就要依照《宪法》第九十二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三十三条,使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真正对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负责;就要依照《宪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一条,使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真正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总而言之,就要求依照《宪法》第五条,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要求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单位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就要求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新世纪新时期,党中央向全国各族人民发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号召,全国各族人民积极响应、衷心拥护、坚决支持,神州大地已形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热潮。

和谐,是中华民族的道德要求和传统美德。今天,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权利观念、主体观念和利益要求有了较大程度提高,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但是,由于少部分人法律意识淡薄、道德观念缺失,以至于因利益问题产生的不和谐现象逐渐增多。在正在奔向小康社会的当代社会主义中国,仅有物质富裕是远远不够的,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万万不可遗忘。因此,党中央适时向全国各族人民发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号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要求处理好人与人、人与社会和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要处理好这三方面的关系,一要依靠党的政策,二要依靠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传统美德,三要依靠宪法和法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必须以人为本,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妥善处理因利益问题产生的各种纠纷,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形成人人心情舒畅、个个关爱他人、互谅互让的良好社会氛围。今年,包括我省在内的全国各地公、检、法机关开展的大接访活动,就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此举解决了一些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积案、陈案,人民群众欢欣鼓舞,也进一步提升了公、检、法机关的整体社会形象。

弘扬宪法精神,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弘扬宪法精神。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必须弘扬“人民是国家权力的源泉,国家机关及其干部是人民的公仆”这一宪法精神;必须使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政治权利、自由权、财产权和监督权不受侵犯,并落到实处;全社会尤其是国家机关及干部必须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依照宪法规范国家机关的权力运作,自觉接受国家和地方各级人大的监督。在党的正确领导下,把弘扬宪法精神与构建和谐社会紧密结合,我们就能真正建设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安定有序、充满活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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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年与宪法同行征文600字

全文共 5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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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不起眼的小事,比如:“在楼道上堆放杂物、在公共场所或在家里制造噪音。”这些事情看似小事,其实都和法律有关。

在我们居住的小区,有部分人喜欢在楼道上堆满杂物。平时大家都不怎么在意,只要过得去就行了,所以就没人管。有一天,不知道谁家把二十几盆兰花摆在了过道上,大家走路都小心翼翼。虽然大家心里不舒服都只在私下议论:“是谁呀?”“太没有公共道德了。”一个腿脚不方便的叔叔走那过不小心打碎了几盆兰花。摆兰花的那家人就和叔叔吵了起来还要叫叔叔赔。邻居们看了都过来劝。我当时在想:“怎么办呢?如果家家都这样的话,那还创什么文明城市呢?”事后我看成都电视台有一个节目叫〈〈庭审进行时〉〉上面讲了一个跟这个差不多的案例,法官最后判摆杂物的人把东西搬回走。因为楼道是公用区域,不是私人财产,这个人违反了占用公共区域法。哦,原来法律就在我们身边。

平时在家里唱歌、跳舞觉得影响不到别人,其实在国外如果你在家里唱歌、跳舞,声音大,影响了邻居。邻居们就会去投诉你,严重的还可能让警察抓你。不过,最近几年我国这方面也在加强管理,每年高考、中考国家制定了一些法律法规不能影响考生有良好的学习和休息的好环境。

所以,我们从小要学法、懂法,就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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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学宪法讲宪法

全文共 6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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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它同一般法律相比,有以下3个特点:第一,从地位看,宪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和基础。宪法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统一到哪里?统一到宪法。从法律体系内部来说,宪法是母亲,一般法律是子女,正如人们通常说的,宪法是“母法”,一般法律是“子法”,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第二,从内容看,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也就是说,宪法解决的是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带全局性、长期性、根本性的问题。一般法律只是解决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某一领域的问题。第三,从效力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这里,“各政党”当然包括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宪法上述规定同《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的规定是一致的。

坚持以宪法确认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要位置,使人民群众在改革开放中得到更多实惠,更好地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坚定不移的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与其他各项改革,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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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高考作文素材:宪法的故事

全文共 4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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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高考素材,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2014年12月4日,必将是一个值得永远铭记的日子。在这一天,我国将迎来首个国家宪法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2014年12月4日,必将是一个值得永远铭记的日子。在这一天,我国将迎来首个国家宪法日。

对宪法重要性的认识从未像今天这样高——正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所指出的,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现行宪法是在怎样的历史背景下制定的?修改宪法应当遵循什么原则?为什么说宪法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让我们通过几位亲历者、专家学者的忆述和思考,一起来了解宪法、学习宪法、信仰宪法。

从五四宪法到八二宪法

十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干了大半辈子的立法工作,参与制定或修改的法律数以百计,然而,让他印象最为深刻的还是1982年宪法的制定。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先后制定了4部宪法,即: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1982年宪法。4部宪法,见证了新中国的历史变迁,无不留下时代的烙印。

“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由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形式上看,这部宪法是对1978年宪法的修改,实则不然,它并不是以1978年宪法为基础的,而是以1954年宪法为基础,在党中央的领导下,经过全民讨论,把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见结合起来、统一起来,重新制定的新宪法。”杨景宇回忆说。

为什么要以1954年宪法为基础?“实践证明,1954年宪法是一部好宪法。”杨景宇指出,1975年宪法是在“文革”那段特殊历史时期制定的,它以错误理论指导下的错误实践为依据,受那段特殊历史时期“左”的错误影响,存在严重问题,可以说是1954年宪法的倒退。1978年宪法虽然恢复了1954年宪法一些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并增加了一些新的规定,但当时党还来不及领导全党全国人民对“文革”错误进行全面清理,不可能完全摆脱“文革”的影响,是存在严重缺陷的。

“因此,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1980年9月举行的五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接受中共中央建议,决定全面修改1978年宪法,是完全必要的。”杨景宇说。

1980年9月15日,宪法修改委员会举行首次全体会议,宣布正式成立;1982年4月28日,宪法修改草案全文公布,交付全国各族人民讨论,全民讨论至8月31日结束。

“全民讨论宪法草案达4个月,讨论规模之大、参加人数之多、范围之广、影响之大,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历史上是空前的。”杨景宇对这段历史记忆犹新。

杨景宇回忆说,在整个修改过程中,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先后专门讨论过八次,宪法修改草案每一稿都是经党中央原则同意的,每一稿又都经过充分发扬民主,把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见结合起来,使宪法修改草案一稿比一稿更完善。

1982年12月4日,几经修改的宪法修改草案提请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全体会议采取无记名方式表决,参加投票的代表3040人,投票结果,赞成的3037票,弃权的3票。宪法修改从启动到出台,历时两年三个月。

“新宪法既是高度民主基础上高度集中的产物,又是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的体现。”杨景宇说,这样制定出来的新宪法,理所当然地受到了国内外的高度评价。全国人民普遍反映,它科学地总结了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经验,反映了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合乎国情,是一部有中国特色的、适应新的历史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能够长期稳定的宪法。

以修正案形式与时俱进修改宪法

现年83岁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宪法学研究会顾问廉希圣是1982年宪法起草的参与者之一,此后还多次参与宪法修改工作,是历史的亲历者和见证者。

“宪法应当是稳定的,但同时又必须根据现实需要适时进行修改。”廉希圣说。

32年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1988年4月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993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999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2004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先后4次对宪法部分内容作了修改。

廉希圣回忆说,1987年党的十三大后,党中央领导同志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研究对现行宪法作第一次修改时,就确定了两条原则:一是,,改革要遵守法律,法律要为改革服务;二是,修改宪法,只只限于不修改就会妨碍改革的条款,可改可不改的不改,有些问题采取宪法解释的办法去解决。

“这样做,有利于宪法的稳定,有利于国家的稳定。至于修改宪法的方式,经过慎重研究,确定采取修正案的方式,这是借鉴美国修改宪法的方式。美国宪法制定于1787年,200多年来宪法原文一直未动,采取修正案的方式修改18次,共27条,它比法国、苏联和我国过去采取的修改宪法的办法要好。八二宪法历次修改,都是遵循了同样的原则,采用的都是修正案的方式。”廉希圣说。

4个宪法修正案,共31条,主要内容包括确立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明确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肯定改革开放的基本方针、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确定了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定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等等。

“对宪法所作的这些重要修改,都是关系国家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大问题,既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又反映了全党全国人民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认识的深化,从而使宪法更加完善,更加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要求,成为体现时代特征、符合国情、与时俱进的宪法,并没有因此而影响宪法的稳定,也没有因此而损害宪法的权威和尊严。”廉希圣指出。

不过,廉希圣也指出,1982年宪法毕竟是在计划经济形势下制定的,后来经过修正案,加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内容,但是,经过修正宪法就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和改革发展吗?还有哪些规定与实行市场经济、改革发展不够协调?这些都还需要认真研究,不断完善。

宪法与公民日常生活密切相连

“1982年现行宪法通过之时,我正在吉林大学法律系念本科二年级。”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会长韩大元回忆说。32年后,他依然清晰地记得当时的情景:“学校宣传栏几乎贴满了宣传宪法的文本和图片。课堂上,老师一条一条地给我们讲解宪法文本,点燃了我们学习的激情。”

韩大元认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保障人民的根本权益,应当充分发挥宪法作用,让宪法走进公民的日常生活。2009年,他主持的课题组曾经对1300多名领导干部宪法意识做过一次问卷调查。调查发现,大部分人认为宪法的主要作用就是规定国家基本制度,而认为宪法的核心是限制国家权力、保障人权的,加在一起才三分之一。

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缺乏宪法意识,导致了种种乱象:有的拆迁案件中,公权力与私权利发生冲突;还有一些地方,用土政策对抗国家法律。

“宪法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承载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社会的价值共识。宪法来源于人民,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韩大元说。他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设立国家宪法日,这本身就是提高公民宪法意识尤其是领导干部宪法意识的一个具体举措。应当在全社会进一步开展宪法宣传和教育,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切实保障宪法的全面实施。

27年的宪法学教学与研究生涯中,韩大元经常有机会去国外进行学术交流。每当看到一些国家的宪法纪念馆,整理留存宪法发展过程中的文献和资料,他都心生羡慕,因而在各种场合呼吁建立我国的宪法纪念馆。他还倡议在公共场所放置宪法文本,免费发放给公民,公民特别是公务员要携带宪法文本,培育宪法文化,自觉维护宪法的尊严。

韩大元表示,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展望未来,应通过宪法的实施,落实“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

他认为:“宪法的实施不只是一套技术,更是一种价值和理念。通过宪法的实施,要构建一种公共生活,让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切身感受宪法的实际意义,能够在宪法的阳光下获得尊严的、体面的生活。”

让宪法成为每一个人的信仰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林来梵从年轻时代就开始学习宪法、信仰宪法。

20世纪80年代末,林来梵东渡日本学习宪法,一去就是8年。

“我本科在福建师范大学学的是政治教育专业。政治学与宪法学关系密切,所以逐渐就对宪法学产生了兴趣。20世纪80年代有一个氛围,学术界、思想界都在讨论中国该向何处去。选择宪法这个专业,完全出自自己的兴趣,也可以说是读书人的情怀。”林来梵说。

留学日本期间,曾有老师提出,希望林来梵改学民商法学。他半开玩笑地回答:“民商法是齐家的学问,而宪法是治国平天下的学问,还是更喜欢后者。”

林来梵回忆:“那时候一边学习,一边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宪法不只是治国平天下的学问,还是普通老百姓

手中的法宝。只要制度齐备,灵活运用,宪法就能成为每个公民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武器。”

作为战败国家,日本的和平宪法是当年盟军主导制定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日本人接受了这部宪法的理念,平时可以看到街头巷尾,很多普通的日本人都在谈论宪法上的问题,这给林来梵留下了深刻印象。“原来宪法是这么生动活泼、平易近人,与每个人的关系如此密切。”他说。

1954年,新中国制定了第一部宪法,成为法治建设史上一个里程碑。但随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宪法和法律被束之高阁,导致了惨痛的教训。改革开放以后,民主法治建设逐步回到正轨。

“宪法一方面制约公权力,一方面保护人民的基本权利。所以列宁有一句名言,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林来梵指出,当前宪法实施还存在一些问题,是建设法治中国过程中必须解决的。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林来梵认为,加强宪法监督,追究和纠正违宪行为,是推进宪法实施的重要内容。

“是不是设立一个专门机构,来监督宪法的实施,目前社会各界的共识还不够。但是加强宪法监督有多重路径,还有很多事可以做,比如通过强化宪法解释来推进宪法实施,这也是四中全会的明确要求。”林来梵说。

他还表示,已有的一些制度也需要激活。比如立法法第90条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等机关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与宪法条文相抵触时,可以书面提出审查要求。根据这一规定,地方法院在受理具体案件时,遇到合宪性问题,可以先中止诉讼,逐级将问题上报到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审查。他把这个做法称为“合宪性审查优先移送机制”。

“现在大家都在讨论对宪法的信仰。我认为,一是要把立法法等现有的制度规定用足用好,二是要调动老百姓的积极性,让大家都参与进来,从宪法实施过程中尝到甜头,自然而然就能形成对宪法的信仰。”林来梵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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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学生宪法观后感700字

全文共 8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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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中国历史,西周的封建制和礼制,汉初的无为而治,唐的三省六郡,宋的官员的选拔制,满清的督抚制等历代政治智能中都蕴涵了法制的重要概念。小编为你整理了小学宪法观后感400字,希望对你有所参考帮助。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个国家的总章程。它规定的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其它法!

律必须以宪法为依据。所有违反宪法的法律都是无效的。宪法日的由来事实上,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法律界由来已久的呼声。12月4日是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作出《关于设定国家宪法日的决定》。通过法律的形式将12月4日设定为“国家宪法日”,对国家和全社会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来积极主动和有效地进行宪法宣传活动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这项决定也是党的政策及时转化为国家法律的经典范例,对推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所规定的各项法治改革措施的及时出台,具有非常积极的影响作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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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学宪法讲宪法的观后感四年级

全文共 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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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懂法律,遵守法律,这样才能保护自己不受伤害,让自己不受侵害。学习法律可以让我们明白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能做,规范自己的行为举止,避免触犯法律。

这儿有一个例子;有一个品学兼优、善良可爱的小学生——小民,他经常受到家长和老师的表扬。有一次,他在巷子里看见几名同学聚在一起,过去才得知他们要去网吧。

“网吧”这个家伙对小民来说,非常新鲜,他耐不住好奇也跟了去 。长期沉迷于书海的他还从未玩过网络游戏,一下子就着迷了。一开始还是用自己的零花钱和早餐钱,上完课才去上网,紧接着上课也想着网络游戏,变得心不在焉,而后,他找遍种种借口旷课,逃学,整天泡在虚拟世界里,夜晚也称在同学家整晚不归,最后他没钱了,就以大欺小,抢低年级同学的零花钱,结果在一次抢钱时,被警察当场抓住,拘留了,因耐不住时时刻刻向他攻击的网瘾,撞墙自杀了。

像这样的悲剧还少吗?悲剧的发生一半原因在于小学生不懂法律,不知道未成年人不可进网吧,一半原因在于老板一时贪钱,不去遵守法律,才酿成如此众多的悲剧。同学们,我们要做一个遵守法律的好公民,不落入他们的后尘。

我想说一句,如果人人都去“学法、知法、守法、用法”,那世界上还会有如此众多的悲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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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征文

全文共 11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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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作为国家宪法日,我们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征文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宪法观念就是对宪法的忠诚和信仰,是一种伟大的公民精神,这种精神凝聚起来,必将形成一种追求正义的宏大力量,蓬勃地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

12.4作为国家宪法日。在今年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全面、深入地弘扬宪法精神,对于提高全体公民的宪法理念和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依法管理的水平,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居于至高无上的地位,马克思称之为“法律的法律”,有人也称之为“母法”。宪法规定了比普通法律更为重要的内容,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它规定了国家的权力。特别是,它界定和协调了国家权力和公民个人权利的关系,并且是侧重于通过限制国家权力的范围及监督国家权力的行使,来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因此,宪法被称为是一种权利保障。

我们弘扬宪法精神,就是要再广大干部群众中进一步牢固树立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的观念、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公民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观念、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观念,增强公民对宪法的忠诚与信仰,提高公民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自觉性,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保障和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顺利健康发展。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观念,首先要弘扬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根本的活动准则。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一切组织和个人均居于宪法之下,任何组织和个人所行使的权力和拥有的权利均源自于宪法的规定。国家的权力必须源于宪法和法律的明文规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行使,公民义务也必须来源于宪法和法律的设定,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迫他人履行法定范围之外的义务。

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我们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必须确立宪法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一切重要领域,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社会主义宪法是体现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的,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我们要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体现和维护人民民主,就必须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就是树立人民的权威;对宪法和法律权威的侵犯就是对人民意志和根本利益的侵犯;没有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社会主义民主就得不到保障,社会主义法治也无法实现。

我们深知,人们对未来生活的强烈愿望和坚强的信心,必然依托于对宪法的忠诚和信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依托于人们宪法观念的不断增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将依托于我们对宪法精神正确与坚定不移的贯彻;而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宪法观念的增强,国家各级行政机关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水平的提高,必然转化为支持公安工作的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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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第二届学宪法讲宪法观后感

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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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观看了《第二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团体总决赛》。节目中声情并茂的演讲,精彩纷呈的抢答,惊心动魄的辩论,无不令人拍手叫好,啧啧赞叹!让我明白了一把我们生活中的保护伞――宪法。

宪法好似中华民族一位默默无闻却又无处不在的母亲,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地滋养着全国人民。节目中天津队的演讲十分令我感动:四级考试的考场上,小倩靠在角落里,手指一遍遍地抚过那张试卷,最后,交了份白卷,因为她是一个盲人。双目失明不仅让她远离了这个色彩斑斓的世界,更让她远离了自己的梦想和希望。我心中忽地涌过一片哀伤,掺杂着呐喊苍天不公的愤懑与心疼。但还好,故事并没有就这样结束。2015年,宪法规定四级考试正式启用盲文试卷,小倩终于实现了她的梦想。

宪法好似一盏明灯,为人间带来福音——许多个如王德志一般的公交车司机可以为自己的权益申诉并获得成功;无数个像陈超一样在北京街头露宿的流浪汉可以申办一张暂住证获得居留权;女孩子也可以上学读书,不必因为偷看弟弟的语文书而遭到父母的呵斥……这一切的一切,都源自于宪法所保障我们的平等权、受教育权、人格尊严权。

表面上,宪法就是一些文字,实质上,她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作为中学生,我们当下能做的就是学习宪法,知法守法,约束自己的行为,履行自己的义务,尽到一个合格公民的责任——践行宪法,宣传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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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学习宪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16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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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们学校组织学习宪法方面的知识,使我又得到了一次学习的机会。下面就我个人的体会谈一下我的学习心得

一、充分认识到了这次修改宪法的意义

刚刚结束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现行宪法的第四个修正案。这份修正案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时代气息浓郁,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引和保障作用。它反映了全国人民的意志,特别是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一起作为我们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这是中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进入新世纪之后在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方略过程中所取得的一项重要成就。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我国宪法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必须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的各项政治主张,通过修改宪法的程序,将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变成国家意志。现行宪法颁布以来进行的4次修改,都是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之后,在执政党确立了新的指导思想和制定了新的行动纲领的前提下,通过修宪,及时地反映执政党的最新执政理念。此次修宪是新一代党的领导集体执政治国理念的集中体现,具有历史的进步性。

二、充分了解到了这次修改宪法的特点

从修正案的内容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现实性

这次宪法修改通过对以下几方面的补充和调整,进一步保证了宪法与现实的统一。

一是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宪法的指导思想。宪法的指导思想是宪法的灵魂,是引导国家各项工作和实施宪法的指南。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宪法,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团结奋斗提供了共同的思想基础。

二是进一步明确国家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在宪法中规定经济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宪法的基本特征之一。现行宪法制定时我国还处于计划经济时期,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很小,宪法没有明确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宪法修正案把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纳入统一战线的范畴,表明我国政权的基础扩大了,合法性增强了,对于维护国家稳定,保护劳动者的积极性,促进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是完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规定。自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后,特别行政区就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组成部分,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派自己的代表。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59条第1款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规定中增加“特别行政区”,符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实际情况。

四是关于国家主席职权的规定。改革开放以来,国家间的交流和合作越来越频繁,客观上要求国家主席参与更多的国事活动。宪法修正案根据现实需要赋予国家主席“进行国事活动”的职权,是非常必要的。

二、以民为本

宪法修正案充分体现了对公民权利的关注和保护。

第一,宪法修正案确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把人权由一个政治概念上升为法律概念,把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主体由党和政府上升为国家,突出了人本精神,对于保障人权,推动我国的宪政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完善对私有财产的保护。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公民拥有的私人财产有了不同程度的增加,越来越多的公民有了私人的生产资料,人们对用法律保护自己的财产有了更加迫切的要求。这次修改,一是规定了国家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权的职责;二是用“财产权”取代了原条文中的“所有权”,明确了“私有财产权”的概念,私有财产权成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三是规定一切合法的私有财产都受保护,公民的生活资料受保护,公民的生产资料也受保护;四是规定对私有财产的征收、征用制度。

第三,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社会保障制度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14条中增加一款:“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这样修改必将有力地推进社会保障的立法进程,更好地保障公民特别是困难群体的基本生存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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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学四年级宪法作文

全文共 7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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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如果没有很好的法律法规,国家就不会和谐、安定。

以前,我总以为法律是大人们的事,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懂不懂法无所谓,后来,我在电视上看了一篇报道,对我感触很深,我领悟到,作为一名小学生,不仅要懂法、守法,还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报道内容是这样的:有一个女孩,天生有残疾,从出生她的父母就不喜欢她,后来又给她生下了一个弟弟,生下弟弟后,女孩的日子更难过了,她吃不饱,穿不暖不说,她父母还让她去当乞丐。每天到集市上去讨钱,把她当成摇钱树,邻居们实在看不下去,反映到了民政部门。后来民政部门取消了她父母监护人的资格,把女孩送到寄宿学校去读书,并责令她父母每月支付200元生活费,谁知她父母不但不给钱,还恶狠狠地说,就是不给钱,看你把我怎么样。女孩见父母如此无情,万般无奈之下,只好向人民法院起诉,她父母因犯虐待罪,受到了应有的制裁。可女孩心里并不高兴啊,她更多的是难过,为父母难过,为自己难过。

可怜天下父母心,我们哪个同学不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倍受父母的关爱和呵护。谁愿意起诉自己的父母?如果那个女孩的父母有一点点良知和爱心,有一点点的法律意识,我想他一定不会如此虐待自己的骨肉。

尊老爱幼是我们的中国人的传统美德,而对于小部分狼心狗肺、不守规则的人来说,只能用法律去约束他们,所以我们青少年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我们不仅要自己懂法,还要宣传法律,让我们的父母和身边的人都知法、懂法。

亲爱的同学们,法律是一柄双刃剑,它能惩治坏人,也能约束自己,遵纪守法,从小事做起,比如每天上学放学过马路不闯红灯,爱护公物等。只要我们每个人都懂法、守法,我们的国家一定会更加和谐、美好。

[小学四年级宪法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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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宪法的小学生作文

全文共 6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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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多么圣神的名字!它是现代的包拯,那么大公无私;它是正义的化身,为受害者讨回公道;它是一架天平,永远不会向一边倾斜。确实,如果世界上没有了法律,那么人间将是一个百年的噩梦!

我曾今在报纸上看见这样一则新闻:一个小男孩叫小健,他11岁时父母离异,他被法院判给了母亲,但不久,母亲因病去世。小健的父亲此时已再婚并育有一女,不愿意再承担抚养小健的义务。由于无人监护,小健一直被寄养在外婆家。可是外婆年纪大,身体又不好,根本无力照顾小健,无助的小健将父亲告上了法庭。法庭民事审判庭的李法官认为,如果立案,就会出现父子对簿公堂的情形,容易使小健的心灵受到伤害,也不利于父子日后生活,应尽可能在诉前调解,于是法庭通知小健的父亲到庭谈话。在第一次谈话中,小健的父亲态度强硬,强调当初小健的母亲声称不需要他抚养儿子的。李法官指出,依据我国民法通则,未成年人的父母都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因父母离婚而取消,如果遗弃未成年人,则要承担法律责任。数天后,法院再次通知小健的父亲到法庭谈话,李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再次耐心为其解释我国民法的监护规则,劝其克服困难,承担起抚养小健的义务。经过李法官的多次努力,小健最终于父亲接回家一起生活。

我想:是法律帮小健找回了家,但是,小健的爸爸是被动抚养的,应该不会对小健很好。可是,小健还那么小,那么可爱,就受到了那么大的打击,小健能承受住吗?

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变得更加美丽;有了法律,人间的悲剧将不再重演;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有了保障。我们一定要把法律放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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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年我与宪法同行的征文

全文共 10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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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法律,人们总有一种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法律与纪律、道德准则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举止。正是因为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我们这个社会才变得有条有理;正是因为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了应有的保障,我们应该感谢法律带给我们的一切。

最简单的例子就是走路了,人们走在马路上要受交通规则的约束。“红灯停,绿灯行”,人人都知道,但并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这样,法律就起到了它的作用。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纠纷的出现也意味着法律的到来。它可以合理解决纠纷,可以让一切平息。没错,如果没有人违反规则,就没有事故的出现,也就不需要法律的裁决。所以如果我们从一开始就与法同行,那么一切都不会发生了。

中学生的社会经验不足,却喜欢独来独往,而有时却又怀疑自己的能力,需要寻求他人的帮助,因此有些学生喜欢拉帮结派,重“感情”,讲“义气”,崇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有人更是无法无天,强行索取他人的财物,打架斗殴。当他们在家庭、公共场所遇到难题时,只相信自己的狐朋狗友,而不听家长、长者的劝阻。喜欢“先动手”,“后动脑”。直到发现闯了大祸,才惊慌失措。也有些人沉迷于网络、电子游戏之中,因没钱玩游戏,常常干出不可饶恕的事情来。这时,一切的一切已经迟了。

下面我讲个有关于迷恋电子游戏机的故事。王彬是某小学五年级学生,成绩优秀,还是班干部。有一次,他考试考得特别好,爸爸就奖励了他10元零花钱,王彬和同学商量怎样庆祝一下,有人提议去打电子游戏机,并说打电子游戏机特别新鲜、刺激。抱着试试的心理,王彬和同学一起去了一家电子游戏厅学打电子游戏。没想到这么一脚迈进,他就被游戏机迷住了。学习时间越来越少,成绩越来越糟糕,视力也在不断下降。父母给的零花钱根本就不够用。怎么办呢?他铤而走险,干脆去偷。他从家里偷到学校,从学校偷到附近的商店。有一次,他实在没有钱去打电子游戏了,就想到一家超市偷些值钱的东西去换钱。当时,超市里只有一位收银的老太太,没想到在出口处被当场发现。为了不被抓住,他居然随手拿起啤酒瓶朝老太太的头部连击数下,致使老太太当场死亡。痴迷于电子游戏机会使他丧失人性,由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沦落成了一个杀人凶手,这是多么可怕啊。

在人的一生中,总会有相互对立的力量在起作用,正与邪、善与恶、真与假、美与丑,交织在一起,影响着每一个人。我们要时时提醒自己,做一个尊法、学法、守法的好学生,在法治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成为新世纪的栋梁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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