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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图腾小说介绍(推荐20篇)

引导语:应该很多人有过跟别人介绍朋友的经历,而要怎样写狼图腾小说介绍呢?接下来是小编为你带来收集整理的文章,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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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来了请闭眼小说剧情介绍

全文共 9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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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霍建华、王凯、马思纯、张鲁一领衔主演的悬疑推理剧《他来了请闭眼》正在东方卫视、搜狐视频独家热播中。这部改编自丁墨同名畅销小说的虐心剧,本周剧情悬念再度高能。剧中,王凯饰演的刑警李熏然受困精神折磨难以自持,性情骤变,为了保持自己最初的本性,他对自己“举枪”痛下狠手,虐心十足。

随着剧集播出渐入尾声,李熏然这一角色的使命感和镜头感也达到了全新的一个故事高潮。导演和观众们想要的那个干练刑警与王凯契合度极高,镜头的代入感强烈而准确。昨日的精彩戏份,王凯仅五分钟的出场时间却牢牢抓住了每一个观众的心。“身穿病号服的李熏然面对纽约警察的严正警告,依旧举枪相对,涣散的目光暗示他精神恍惚,已完全丧失了自主意识,不幸沦为谢晗的杀人工具。”就是这样一场戏,从眼神到神态再到简短的台词,充满病态气息的“李熏然”呈现在了观众面前,也让观众从每一个细节去体会人物内心的世界。

薄靳言(Simon) 霍建华 全球着名的犯罪心理学专家

简瑶(Jenny) 马思纯 薄靳言的助手

谢晗 张鲁一 冷漠残忍的鲜花食人魔

李熏然 王凯 热血刑警

尹姿琪 章龄之 薄靳言的姐姐,企业高管

傅子遇 尹正 薄靳言最亲密的好友

简萱 曹苑 简瑶妹妹

他来了请闭眼剧情简介

神秘的犯罪心理学专家薄靳言(霍建华饰),招募大四学生简瑶(马思纯饰)作为翻译和生活助手,他一方面用自己的高智商和专业知识教导简瑶,将她培养成探案助手,二人携手侦破青少年连环失踪等棘手凶杀案件;另一方面,在朝夕相处中薄靳言对简瑶渐生情愫,而他高智商低情商的巨大反差也给这段情愫增添了不少波折与乐趣。二人感情逐渐升温之际,危险也在悄然降临。数年前,作为马里兰大学犯罪心理专业最年轻教授的薄靳言,在美国时曾追查轰动一时的“鲜花食人魔”案,为了保护人质,自己也成为受害者,被囚禁半年,饱受折磨。为了脱身,他伪装出热爱犯罪的第二人格,获得罪犯信任。因为“食人魔”谢晗(张鲁一饰)在他回国后破获的第一起案件里留下讯息,他在第二起案件设置陷阱,差点将之抓获,也因此惹恼谢晗,利用他身边人的软肋,将简瑶劫持,而这一切竟只为了逼迫出薄靳言所谓的第二人格。为救简瑶,薄靳言在好友李熏然(王凯饰)傅子遇(尹正饰)等人的帮助下,与谢晗巧妙周旋,不惜身败名裂,佯装公开“第二人格”,再次获得谢晗信任,终于救回简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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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妖神记小说结局介绍

全文共 59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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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神一出,谁与争锋。最强妖灵师聂离因为一本神秘的时空妖灵之书重生年少时代,修炼最强功法、最强的妖灵之力,踏足武道巅峰! 前世的仇人,全部清算。既然重生,这一世我便是主宰一切的众神之王,让一切都在我脚下蛰伏颤抖吧。接下来小编为你带来妖神记小说结局介绍,希望对你有帮助。

《妖神记》小说版由作者“发飙的蜗牛”独自在“起点中文网”进行连载,文章趋向于东方玄幻,全书以主人公前世所携带的《妖灵时空之书》将其灵魂穿越回少年时代为文引,讲述了今生主人公绚丽多彩的传奇故事。文章条理明朗,叙述激情澎湃,但偶有排版错误及用词不当,阅读之时需揣摩文意。

小说版起初为一日两更,后周更、月更(看作者心情),第一百三十三章起收费阅读。

作者简介

发飙的蜗牛,真名王泰,男,生于1987年3月25日。籍贯浙江台州,临海人,东华大学06级,从大学开始抱着尝试的心态踏上了创作之路从而一发不可收拾,现为起点的签约作者。著有《网游洪荒之神兵利器》、《网游之练级专家》、《贼胆》、《天域神器》、《无上龙脉》、《重生之贼行天下》、《独裁之剑》、《九星天辰诀》、《神纹道》等作品。

蜗牛的写作风格偏向热血快餐爽文,大多是网游类主题小说,因社会阅历及人生经历所限而拙于写实及细节勾画,与另一网络写手失落叶同为小白升级流网游作品代表人物,曾凭借成名作网游作品《重生之贼行天下》夺得起点月票月度冠军。《妖神记》是其向玄幻题材的转型之作。

角色介绍

聂离

融合妖灵:影妖(一次异变神级成长刺客妖灵)、虎牙熊猫(一次异变神级成长狂战妖灵)、圣血翼蛟(【异变】神级成长龙血妖灵)

出身:天痕世家(二十个贵族世家之一,原贵族世家最末,后因聂离崛起)

灵魂海:红色灵魂海、前世呈现散乱的形状、无属性

灵根:天灵根八品(在测完结束前便抽回手,疑似是天灵根九品)、前世只有地灵根七品

修法:天道之力(天道神诀)、法则之力(光明、黑暗、死亡)

武器法宝:梦魇妖壶、天陨神雷剑、万里河山图、时空妖灵之书残页等

灵兽:金蛋

故事的男主角,光辉之城没落世家的子弟,为人重情重义,运气绝佳,善于思考。

前世在经历了九死一生的逃亡后,聂离独自活了下来,穿越了无尽荒漠、剧毒森林等地。尽管天赋一般,但聂离凭借着自己对生存的敏锐,踏寻了整个圣灵大陆。直至被圣帝和六只神级妖兽围攻,力战而亡。凭借时空妖灵之书,灵魂重生,回到了十三岁。

今生的他重回光辉之城,聚集伙伴,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重新向着巅峰强者迈进。因修炼天道神诀,最多可融合七只妖灵。洞察力惊人、头脑灵活、思维敏捷,擅长布阵、炼药、镌刻铭文及鉴别宝物。拜冥为师在羽神宗潜心修炼。现成为羽神宗宗主。

前世共有两位伴侣,初期为叶紫芸(情人),叶紫芸(挚友)死后聂离来到龙墟界域,遇到萧凝(基本确定为肖凝儿化名)。

叶紫芸

漫画版少年叶紫芸

融合妖灵:风雪皇后(神级成长 )

出身:风雪世家(三大巅峰世家之一)

灵魂海:青色灵魂海、冰凰形的灵魂形态、风雪系

灵根:天灵根九品

修法:九转冰凰决

武器法宝:深邃宝石、风雪灵珠

光辉之城传奇妖灵师叶墨孙女、光辉之城城主叶宗女儿、叶家嫡女,聂离前世今生挚爱之人。心地善良、大家闺秀、天赋绝顶、饱读诗书。与肖凝儿为发小,并称“圣灵学院女神”。

前世为保护聂离,死在妖兽手里。前世死时为黄金级一星妖灵师。

今生被聂离义无反顾的追求着,并被其赠予九转冰风诀(功法)、风雪皇后(妖灵)、风雪灵珠(法器)。光辉之城大战后与聂离订婚,在前往龙虚界域前,亲眼看到父亲被妖主所杀,冥界通过测试后拜灵韵为师,毅然前往龙虚界域修行,升为天命后被聂离赠予异变的神级成长龙血妖灵。在天音神宗秘境闭关修炼期间,被天音神宗视为天才,未来天音神宗宗主。

肖凝儿

漫画版少年肖凝儿

融合妖灵:风雷天雀(神级成长),赤雷神鸟(【异变】神级成长龙血妖灵)

出身:翼龙世家(七大豪门世家之一)

灵魂海:绿色灵魂海、翼龙形、风雷系

灵根:天灵根九品

修法:风雷翼龙决

肖家嫡女,除聂离外对待他人冷若冰霜,被圣灵学院的学生们称为“冰美人”,天资聪慧。与叶紫芸是发小,并称“圣灵学院女神”。

前世修炼不当,顽疾缠身,卧床两年,修为大减。性格坚强,因不愿嫁给神圣世家的沈飞而出走,独自前往圣祖山脉中的黑魔森林,下落不明,但可能生还并前往了龙虚界域,并化名萧凝。前世失踪时为白银级五星妖灵师。

今生被聂离治好顽疾而心生感激,勇敢追求着聂离(在小说456章聂离承认她是自己的女人),被聂离赠予风雷翼龙诀(功法)、风雷天雀(妖灵)。后拜灵韵为师,前往龙虚界域修行。与叶紫芸同被天音神宗视为天才,在随师门拜访羽神宗时被聂离赠予异变的赤雷神鸟(妖灵),并决心回到天音神宗为聂离收买人心,为聂离的未来铺平道路。

杜泽

少年杜泽

融合妖灵:冥虎(神级成长)、天麟妖兽(幼崽)

出身:杜氏宗族

灵魂海:黄色灵魂海、天麟雷云形态、雷火系

灵根:未知

修法:天麟决

聂离生死与共的兄弟,其人重情重义、有勇有谋。虽然家境不好,但无论前世今生,杜泽都很努力,其天赋不错,凭着一己之力,在前世成为了一个黄金妖灵师,带领家族走出贫困。

前世光辉之城破城时,为了光辉之城奋战到最后,直至战死。

杜泽前世

今生与聂离依然是好友,在圣灵学院时为平民子弟的领袖,被聂离赠予天麟决(功法)、冥虎(妖灵),天麟妖兽(妖灵)。后前往龙虚界域修行。

陆飘

融合妖灵:赤血魔豹(神级成长)

出身:陆家 (小型贵族家庭)

灵魂海:红色灵魂海、赤阳形状、混沌系

灵根:天灵根五品

修法:混沌圣灵诀

聂离生死与共的兄弟,虽然满嘴放炮、油腔滑调、并且好色,但很讲义气,为人机敏。

前世光辉之城破城时,为结为夫妻的萧家小姐萧雪慷慨就义。

今生与聂离依然是好友,被聂离赠予混沌圣灵诀(功法)、赤血魔豹(妖灵),未婚妻为萧雪。后拜冥为师,与聂离一起前往龙虚界域羽神宗修行,升为天命后被聂离赠予异变的神级成长龙血妖灵,并与聂离在大世界里共创“妖盟”。

卫南

融合妖灵:风灵兽(神行系)

出身:平民

灵魂海:红色灵魂海

灵根:未知

前世他们都是杜泽的得力助手,很讲义气,对杜泽忠心耿耿,光辉之城破灭时与杜泽一同战死。

今生依然追随杜泽,得到聂离认可和帮助,目前在龙虚界域修行。

朱翔俊

融合妖灵:未登场 (圣火系)

出身:平民

灵魂海:红色灵魂海

灵根:未知

前世他们都是杜泽的得力助手,很讲义气,对杜泽忠心耿耿,光辉之城破灭时与杜泽一同战死。

今生依然追随杜泽,得到聂离认可和帮助,目前在龙虚界域修行。

张铭

融合妖灵:未登场 (圣疗系)

出身:平民

灵魂海:红色灵魂海

灵根:未知

前世他们都是杜泽的得力助手,很讲义气,对杜泽忠心耿耿,光辉之城破灭时与杜泽一同战死。

今生依然追随杜泽,得到聂离认可和帮助,目前在龙虚界域修行。

萧雪

出身:光辉之城萧家(与陆飘家族为邻居)

融合妖灵:未登场

灵魂海:未知

灵根:未知

与陆飘相爱,具有不错的修练天赋。前世在聂离和杜泽的见证下结为了夫妻,今生为陆飘未婚妻,是陆飘惧怕之人。与叶紫芸、肖凝儿一同拜灵韵为师,前往龙虚界域修行。

段剑

出身:黑龙世家(龙族混血)

融合妖灵:未登场

灵魂海:未知

灵根:未知

来自黑狱世界,背负血海深仇,经聂离激化龙血后,拥有传奇武者都无法伤害的身体。自恃终身为聂离的仆从。光辉之城大战时以一人之力拖住沈泓。后与妖主一起拜师前往龙虚界域修行。

羽焰

火之灵神,实为龙墟界域大帝级女神,金焰神女,身化天神祖地镇压圣帝的一道魔骨,本命心火掉入小玲珑世界重身为火之灵神并且实力仅为天命级,且封闭了自己前身的记忆,在小玲珑世界远古时代人类和妖兽大战时神格崩碎,失去肉身,被妖族封印在黑泉之地。

后在黑泉之地传授聂离法则之力,并在聂离的帮助下加快重塑神体。体内有五道金色光芒,为羽焰女神的本命所在。

现随同聂离一同在龙墟界域修炼,藏在万里河山图中,后来恢复记忆疯狂修炼中

萧语

出身:冥域世界

融合妖灵:未登场

灵魂海:未知

灵根:天灵根七品

修法:万道鸣龙诀

为小玲珑世界冥界掌控者“冥”的义子,实为女性,聂离朋友,在九重死地相遇,与聂离产生友谊。一起进入龙虚界域羽神宗修行。天赋卓越,拥有天灵根七品,可惜修炼并不得当,导致修为长期处在地灵界。在聂离帮助下成功进入天命级,被聂离赠予神级成长性龙血妖灵。看到聂离与其他女孩子在一起,喜欢聂离经常吃醋。

龙羽音

出身:龙印世家(羽神宗三大家族之一)

融合妖灵:未知

灵魂海:未知

灵根:天灵根七品

修法:未知

龙印世家嫡系宗亲,第七顺序继承人,与应月茹为师姐妹。性格娇蛮,内心孤独,身材火爆,面容绝美。

前世因应月茹杀师而报复,杀害应月茹,桀骜不驯,霸道至极,一手造成了羽神宗的分裂,为聂离不共戴天的仇人。

今生被聂离教训后,收敛秉性,崇拜聂离并拜其为师,是龙印世家的天才少女,为胡勇未婚妻,但自己并不承认,除聂离外对其他人依旧冰冷蛮横。

喜欢聂离,在聂离策划下开始争夺龙印世家家主。

顾贝

出身:顾氏世家(羽神宗三大家族之一)

融合妖灵:龙骨翼虎(神级成长龙血妖灵)

灵魂海:未知

灵根:天灵根七品

修法:未知

自称贝爷,顾氏世家的嫡系。为人放荡不羁,著名的浪子,但实际重情重义,忍辱负重,与陆飘臭味相投便称知己,剑法超群。现已悟通剑意。

前世成为羽神宗的支柱,剑法出神入化。

今生跟聂离、陆飘成为至交,在聂离的帮助下成功夺取顾氏世家第一顺序继承人之位,与聂离、陆飘在大世界成立“妖盟”,并逐渐把其发展壮大。

光辉之城

天痕世家

聂雨

聂离堂妹妹,六七岁的小女孩,具万中无一的天痕之体。前世达到了黄金级妖灵师,一直庇护聂离和天痕世家。今生被聂离赠予天痕之体的修炼法决,修为突飞猛进,后于聂离一起搬到城主府居住,在聂离的指导下达到黑金级巅峰。

聂海

天痕家族家主,黄金一星妖灵师。

聂恩

天痕家族长老,和聂离属同一分支,黄金三星武者。

聂鸣

聂离父亲,与聂开是亲兄弟。后来接任明堂执事一职,负责掌管财务。

聂开

聂雨父亲,比聂鸣小三岁,与聂鸣是亲兄弟。后来接任农事堂执事一职,负责掌管药草、农作物的种植。

肖芸

聂离母亲。

苗玲

聂雨母亲,聂离婶婶。

聂冲

聂离邻家家主。

聂龙

聂冲儿子,青铜一星妖灵师。

聂晓风

二十多岁,白银二星妖灵师,在聂离资助下得到卓越级成长性的白银妖灵。

聂晓日

两兄弟年龄比聂离要大上几岁,白银一星武者,曾打了天翎世家的人。

聂伟

原天痕家族的执法长老,聂晓风、聂晓日的爷爷。後来在杨欣的压力下除去职务。

聂羽

二十多岁,白银二星妖灵师,在聂离资助下得到卓越级成长性的白银妖灵。

风雪世家

叶宗

风雪世家家主,光辉之城城主,叶紫芸的父亲。风雪世家第五辈天赋最强的存在,光辉之城第二战力。平日里不苟言笑,为光辉之城尽心尽力。曾在天幻圣境里面,得叶延始祖教习七篇修心之法。前世为黑金级五星妖灵师。今生进阶至传奇妖灵师,为守护光辉之城被妖主击杀。

融合妖灵:黑鳞地龙、风雪巨猿。

叶墨

传奇妖灵师,叶宗的父亲,叶紫芸的爷爷,光辉之城第一战力,神级的存在。孩儿时是平民,入赘风雪世家。体内具有风雪灵神的灵格。喜欢到光辉之城外探寻秘境。现在代替死去的儿子叶宗守卫光辉之城。

融合妖灵:天翎圣鸟。

叶寒

叶宗养子,天赋卓绝,拥有青色灵魂海。二十岁,便已黄金级三星妖灵师。可惜为人城府极深,心胸狭窄。因不满叶宗的决定,而将其刺杀叛变,后投靠黑暗公会,再逃到巫鬼世家,在九重死地受聂离重伤后跌入深渊,下落不明。

融合妖灵:金甲地龙。

叶修

风雪世家排名第三,黑金妖灵师,修为仅次于叶墨和叶宗。经常跟着叶墨四处游历,很少呆在光辉之城里。曾进入天幻秘境受叶延始祖教导。

叶朔

风雪世家排名第四,仅次于叶墨、叶宗、叶修,为人低调,主管情报暗杀类工作。为聂离在圣兰学院时在外旁听的神秘人物。

叶胜

圣兰学院副院长。学识渊博,爱惜人才。

叶鸿

风雪世家年轻一辈的领头。

薛姨

叶宗二任妻子,铭纹师,平日教导叶紫芸学习,曾自叹不如聂离,并称聂离为铭纹大师。

神圣世家

沈鸿

神圣世家家主,光辉之城第三战力。在位时勾结黑暗公会,打压光辉之城各世家,并暗中杀死叶宗妻子。城府极深,老谋深算,在光辉之城大战中被段剑牵制,后因畏惧万魔妖灵阵的法力逃走时,被叶宗用剑贯穿身体而亡。

融合妖灵:圣火鹏雕。

沈飞

神圣世家谪系大公子,黄金级一星妖灵师。为人风流,沾污不少女性。原本与肖凝儿订立婚约,但肖凝儿对此则极其反感。后随神圣世家的背叛而被擒获。

融合妖灵:赤炎黑虎。

沈越

神圣世家嫡系二公子,聂离同班学生,青铜一星妖灵师。前世与叶紫芸达成婚约,但结婚前光辉之城破灭,弃城而逃。后随神圣世家的背叛而被擒获。

沈秀

沈鸿的妹妹,原学院老师,白银级妖灵师。为人尖酸刻薄,因与聂离打赌赌输而辞职。在光辉之城大战时被风雪世家高手打成重伤,被擒获。

融合妖灵:烈焰妖狐。

沈冥

神圣世家执事长老,白银妖灵师。

融合妖灵:雪熊。

沈宁

二十岁,白银五星妖灵师,神圣世家附属分支的子弟。与聂离在天才之战中交锋,败北。

融合妖灵:圣焰妖熊。

沈啸

二十三岁,黄金级一星妖灵师,神圣世家附属分支的子弟,经常跟沈宁一起修炼。与聂离在天才之战中交锋,败北。

融合妖灵:龙炎枭鹰。

沈元

神圣世家长老,黑金级一星的武者,能发动影魔之术,在光辉之城大战中被叶修发动的风雪灵神击杀。

沈旭

神圣世家长老,黑金级一星的武者。

沈炎

神圣世家强者,黑金级武者。因挑衅聂离,被段剑一脚所废,震惊整个宴会厅。

炼丹协会

古炎

炼丹协会会长。满头白发,已经六十多岁,高级炼丹大师。前世古炎跟城主一起战死。

杨欣

二十多岁的美女,曾为孤儿。炼丹协会理事。前世掩护光辉之城的居民们转移时被妖兽杀死。

穆阳

初级炼丹大师,聂离的主考官。

呼延明

初级炼丹大师,聂离的主考官。

小兰

初级炼丹学徒,炼丹师协会大厅负责接待的人。

圣冥世家

陈剑林

圣冥家族谪系独子,圣冥世家未来继承人。为人豪爽、有骨气、恩怨分明。前世在光辉之城破城时战死,斩杀了叛逃的神圣世家六名成员。今生为十五岁,青铜级五星妖灵师,具有一班跟随者,喜欢寻宝,被人称为“陈少”。

翼龙世家

肖云峰

肖凝儿父亲,翼龙世家家主。

肖翼

翼龙家族长老,曾对肖凝儿有偏见,是肖凝儿嫁入神圣世家的策划者。

呼延世家

呼延雄

呼延世家家主,呼延若兰父亲,是风雪家族的左膀右臂,为人粗中有细。

呼延若兰

呼延世家家主女儿,十六七岁的大美女,心气高傲,白银级三星妖灵师。前世为呼延世家代家主,黄金级一星妖灵师,光辉之城破城时战死。今生曾经喜欢叶寒,在赏识聂离的才能后,公开宣告要追求聂离。是聂离较为头疼的人之一。

黑暗公会

妖主

前身为大帝级强者,在反抗圣帝时陨落,这一世因为仇恨创立黑暗公会。为施展了灵宿的人,杀人无数,现具有无上之体,修炼黑狱法则,通过冥界掌控者测试在龙虚界域修行,在小玲珑世界杀害叶宗,后来得到道藏祖师传承,目前是聂离复仇的对象。

融合妖灵:八臂魔怪。

鬼煞

黑暗公会黑金级高手。

融合妖灵:嗜血鬼魔。

龙煞

黑暗公会传奇级高手。

融合妖灵:黄金翼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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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大好时光小说剧情介绍

全文共 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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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情简介:袁浩(胡歌饰)是个事业上小有成就的旅行社首席代表,英俊潇洒、单身多金,是大多数女人梦寐以求的结婚对象。正值而立之年的袁浩,可谓正值人生的大好时光,但由于自小成长于破碎的家庭,又遭受着女友死缠烂打般的疯狂逼婚,使袁浩对婚姻恐惧更甚,并标榜自己是不想结婚的男人。直到有一天,见着女人就能变成“耗子”的袁浩,却阴差阳错地遇到了“猫”一样敏捷、聪慧的女人茅小春(王晓晨饰)。身世复杂、还有着一段不同寻常感情经历的医院护士茅小春,后来也成了一个不婚主义者;她和袁浩不打不相识,两人由一见面就互掐的关系,渐渐发展至擦出火花,这对不想结婚的男女,最终还是克服所有障碍,一起走进了结婚礼堂。

电视剧《大好时光》将视角对准了都市“避婚”男女,以轻喜剧的风格犀利拷问男人“为什么不结婚”,“你们可能想不到,最早结婚的是90后,最犹豫结婚的是80后,所以胡歌在剧中饰演的80后男主角很有看头。”

继电视剧《媳妇的美好时代》走出国门、《生活启示录》连获奖项之后,有“金牌编剧”美誉的编剧王丽萍最新力作《大好时光》12日在沪开拍。据王丽萍介绍,这部新作品是基于长期深入现实生活的素材积累,将聚焦时下最热门的男女情感话题,解剖都市生活中“逼婚”“闪婚”“恐婚”,甚至“避婚”等社会新现象。

电视剧《大好时光》讲述了“20、30、40”三个年龄段三对男女“不走寻常路”的恋爱和婚姻历程,从幽默诙谐的男性视角观察不同境遇下都市男女的价值观碰撞,以及他们的人生选择,其中也不乏对“拜金”“崇洋”等一些热点社会现象的深度解剖。

该剧主创团队汇聚了著名编剧王丽萍、导演夏晓昀、摄影师阿迪江等,堪称国内都市题材影视创作的“黄金组合”。演员阵容包括胡歌、王晓晨、许亚军、徐百卉、鲁伊莎等。值得一提的是,两岸话剧界知名“戏骨”吕凉和方芳也将在剧中“过招”,上演精彩对手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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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狼图腾的观后感

全文共 10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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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本关于写人、、自然之间复杂微妙关系的书,是一本关于遥远、古老、胜于哲学的书,也是一本可以唤醒人们对沉睡的狼图腾精神重新信仰的书。

在这本书中,狼这个种群在草原老人内心里是作为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精神寄托而存在。草原人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生活,必须与动物、自然和-谐相处,就不得寻觅一种信仰安抚自己。而这种信仰,就是狼。

自古以来,在中华民族里,狼从来都是被奸诈、狡猾、恶毒这些贬义的形容词所禁锢,而狼的真正面目却无人所闻。看完这本书后我才知道,原来狼才是真正存在着的最原始、最动人牵肠、最崇高古老无比的智慧动物。

狼教会了草原人怎么面对大自然,怎样团结地生活,怎样战胜困难,在草原上,草原人才是名副其实的学生,用特别的方式接受着狼奉献给人类的智慧。

狼教会人们如何在战斗中取胜。狼将埋伏、打围、踩点、进攻、堵截、等兵法的实战实用;团结、勇敢等精神的集中体现,这些都比人所了解的兵法、所常挂嘴边的精神更实际更真切,而不是所谓纯粹的纸上谈兵、故弄玄虚。近来塞车频繁、救助制度不完善这些事情却没有相关部门的及时出面处理。

狼教会人们如何在恶劣的草原中生活下去。狼知道生物链的重要作用,知道把食物冻结在冰下留给明年春天和吃大留小,却非人的肆意破坏自然和恶意破坏秩序,于是漏油事件发生使“海洋生物"遭灾、高管富人有优待权利。如果人继续不遵守食物链规则,继续肆意乱砍伐乱排放,继续对日益恶劣的坏境视而不见,狼也会跟着受到大自然无情的惩罚。那么,人距离自取灭亡的时候也就不远了。

狼教会人们如何保护和教育后代,非人对孩子的过分溺爱与缺乏管教。现实社会中持刀伤亲或者虐儿、高-官子女蓄意伤人的新闻却屡见不鲜。

狼教会人们怎样与人相处。狼有自由、自尊,而非人的俯首帖耳;狼群服从命令,狼群组织严密,而非人的故作清高、轻视蔑视。狼有感情,狼会憎恨伤害它的人,狼也会知恩图报,而非人的冷血无情、恩将仇报。近来老人摔倒无人敢扶抑或无故冤人新闻的却频频出现,确实发人深思。

狼教会人太多太多了。狼还知道奉献不求回报,对任何事做得不要太绝……狼的精神在当今社会仍有重大的意义……

但是,人是如何对待作为人的老师狼呢?打狼、灭狼、掏狼崽?把狼视为凶神恶煞的大罪犯,誓死诛九族?到底狼群犯了什么错,以至于遭到人们如此凶狠、恶辣的毒手?

是狼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保护了大自然却违背了人的利益原则?是狼护儿育儿阻止了人对自然科学的真正研究?还是狼自卫自救践踏了人可笑无耻的自尊?

我认为不是。

只是,人才是真正饰演那个负心自私、凶恶狠毒、无恶不作的角色,而并非狼。

狼图腾的精神不仅需要草原上的人去崇尚、去信仰,也需要我们现代人去思考、去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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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经典的小说介绍

全文共 12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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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王蒙向百花园杂志社推荐了一篇小说,是北京一个初中生写的《不灭的绿意》。后面还附了一段点评。作者的名字我记不清了,内容更是不知道,也不是因为时间长忘了,而是当时看了几遍,根本就没看懂。以前我总认为自己虽谈不上聪明,但也绝不是太笨。除了诗歌看不懂外,像小说,诗歌这样的东西看上个一二遍还是基本会懂的。现在才发现以前的那些认为全是错误的,一篇千把字的小说看了几遍除满脑子充满了绿以外,其它全不知所云,看的晕头转向如坠雾中。网络可真是个好东西,帖子一贴出来,像这些笨人看不懂的东西,聪明人立马就把它夸成了经典,佳作,就差没说,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看来以前“两个凡是”的方针政策历经几十年现在还能用。也对,名人嘛,凡是名人推荐的东西肯定是好东西,凡是名人说好的东西我们要始终不渝地拥护。假如要是换成我推荐,保准会被骂成垃圾。

现在我才发现当今的名人也有当今领导的功能。领导说是,下面肯定一群人也跟着说是,不是也是,领导说不是,这群人肯定会比光速还快的改口说不是,是也不是。鹿能当成马,那肯定猪也能当成牛,同理把狗当成驴也不足为奇,这样一来,也有好处我们又多了几个成语用。厉害吧,名人就有这种功能,这正好也符合英雄人物推动了社会的发展这个哲学道理。名人说什么是经典,那肯定不是经碘,名人说什么是垃圾,那肯定不是好东西。

一般情况下,经碘不会变成经典,但有名人参与那就不一样了,经碘只需名人经(过一)点,立马“点石成金”就变成了经典。

这篇《不灭的绿意》如果是单纯的,经碘——经点——经典,推荐给百花园杂志社也无可厚非,关键是它根本不是小说而是散文,散文怎么能上小说刊物呢,就算后门比前门的威力大,能上,那也应该注明它是散文而不是小说啊。记得以前看武打片,但凡是武林高手就经常说,武术的最高境界是以不变应万变。难道对文学作品认识的最高境界是把散文当成小说,或把小说当成诗歌。

大家都知道是金子才会发光,看来会发光的不一定是金子,碘也会,只是光的颜色不同罢了。金子发的是黄光,碘发的是白光。你要知道这年头白的比黄的贵,不信你拿白金和黄金比一下就知道了。

记得以前看过一则消息说,诺贝尔文学奖评委最喜欢那些看不懂的东西,以至评出的东西连好多作家都看不懂。我就想啊,如果把这篇看不懂的散文当小说投过去,保准那些评委目瞪口呆找不着北的称其为经典。这样一来说不定一下就打破了中国没有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的纪录。到时候,咱也可以自豪的说,中国是文化大国,我是中国人,我们写的东西可以相互转化,你们看都看不懂。

最后告诉大家一个事,你们可不能笑话我没出息。刚看到这篇被大师垂青被网友称为经典的《不灭的绿意》,要不是朋友劝,我差点就惭愧的撞豆腐自杀。后来想想,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咱还有机会,说不定哪天哪个名人看走眼,咱写的那些经碘作品经点也能变成经典。以前只知道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现在又知道了个经典是怎么炼成的,经典是经过名人(点)众人(吹)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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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作文:读狼图腾有感

全文共 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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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看完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 刚看到这本书时,我感到很奇怪,因为我们是汉族人,自古以来都只认龙图腾。怎么会有图腾? 前期,读这本书才几页,觉得没什么。可是越是往后读越觉得这本书太有趣了,好像唤醒了我的野性,让我敬畏狼,向往狼,崇拜狼。

因为从小就是听《狼外婆》等故事长大的,起初以为狼只是喜欢群居且狡诈的野兽,凭借着数量的优势欺负一些小动物,苟且偷生的活着而已。在我心目中狼的地位是很尴尬的。凶猛不及狮虎,速度不及猎豹、猎狗。同为食肉动物,它也只能去欺负狐狸等小动物。然而,读《狼图腾》,随着故事情节的深入,我越来越明白我以前的想法是多么的无知。甚至有点愚昧。狼才该是动物之王。狼是智慧的,勇敢的,团结的…

在草原狼捕杀猎物的时候体现的淋漓尽致,它们的每一次进攻都堪称经典.它们不打无准备之仗,踩点、埋伏、攻击、打围、堵截,组织严密,很有章法。为了不使狼群暴露,独处而被人发现的狼,往往逃向与狼群相反的方向。牺牲自己,保全群体。这绝非聪明,而是智慧。

狼从来都不畏惧死亡,它们为了冲垮马群,不惜牺牲老弱的狼去撕撤外围壮马的肚皮,与马同归于尽。

狼为什么打仗总是赢,狼不是全靠勇气和智慧的,更多的是团结。就像古时打仗,军队中一个不配合,就将全军覆没。

狼之所以活了那么久就是因为它们的精神永不灭。而蒙古为什么可以灭了金国百万骑兵,把南宋灭与巨大的包围圈内。不都是从狼哪儿学来的吗? 狼图腾不仅可作为草原图腾,更是世界图腾!

[作文:读狼图腾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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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东野圭吾小说介绍

全文共 7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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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野圭吾的小说玩的大都是“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的招数,看多了不免感到同质化,但依然吸引我一本接一本,废寝忘食地看。这几天一连看了《分身》、《黑笑小说》和《嫌疑犯X的献身》,今晚在网上又将《嫌疑犯X的献身》的视频拿下,边看边抖豁:

1、《嫌疑犯X的献身》中受害人遇害的日子是12月2日,今天恰好也是12月2日。早不看晚不看偏偏今晚看,吊诡伐?12月2日星期四农历10月27,80%逢双,应该蛮吉利的呀;

2、白日里闲来无事在网上乱逛,看见韩寒生女的消息,还有他的老婆叫金丽华——又是一个“丽”字辈!(关于“丽”字辈的故事以后详谈。)又瞎逛,陡见郭敬明搬家,不管三七二十一闯进去瞧瞧,看到这个自诩为优秀商人的暧昧写真,以及他的女友痕痕,挺漂亮,但没金丽华清纯。接着打开郭的博文《我只在乎你》,突然我的博客电台响起邓丽君的同名歌曲,一首老掉牙的情歌竟然唱得我鸡皮疙瘩锡粒锁落掉了一地~~~此为吊诡之二;

3、1不过2,2不过3,我不由得检视今天一天里发生的所有的事。老公10点半出发去医院配药,1小时不到就全部搞定,因为他持有专家门诊预约券;而我的舅妈大清早去同一家医院排队,辗转普通门诊、专家门诊,终于在正午之前得到一沓化验单以诊断究竟得了什么病。同一时间去同一家医院看病,因为是亲戚吊诡之说似乎牵强,但事先毫无通气,365天单单是今天、全市几十家三级甲等医院偏偏同一家却也是不争事实。

人的一生总会碰到几件吊诡之事吧?表面现象的底下究竟隐藏着什么,穷极所有也许也找不到答案,成为又一个斯芬克思之谜。《嫌疑犯X的献身》中的罪犯——一个天才数学家说“看上去是几何问题,实际上是函数问题”,也许道出了其中的奥秘和精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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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狼图腾观后感

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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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们的眼中一直是一种狠戾的角色,好像狼就是一种坏的代表。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狼图腾》的长篇小说,它没有通过人们往常对狼的看法去写,而是描述了一个与人们心中对狼的印象截然不同的形象。

这本书主要描写了一个汉族知青陈阵跟随毕力格老人在额仑草原渐渐迷上了狼图腾。跟踪狼群,见识狼群狩猎、偷袭羊群、挖狼洞、养育小狼崽……这些事渐渐扭转了陈阵对狼的印象,让他对狼越来越着迷。狼的智慧,狼的勇敢,狼的团结,仿佛都是与生俱来的。

虽然狼会捕食人的牲畜,但这并不能掩盖狼的勇敢、聪明和非凡的威力。狼会捉食草原上的鼠类,使草原的鼠灾难得到缓解;狼会为了自己的目标去努力奋斗,在这一点上,我们人有时候就逊色了不少。

凡是都有两面性,狼虽捕羊,但也帮了人不少。如果只是抓住狼的缺点不放,无止境的消灭狼,那么不久后,我们人类也许会面临更大的灾难。

在这本书的结尾,作者讲述了一个惨烈的悲剧:因为人类对狼的大量捕杀,额仑草原的生态失衡,变成了一个荒漠般的地方,再次来到草原的陈阵心中充满了悲痛。

在自然面前,任何生物都是平等的,没有谁能肆意剥夺其他生物的生存权利。如果有谁触犯了自然的法规,那么它将受到自然给它更重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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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有关狼图腾读书笔记

全文共 18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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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时间拜读了姜戎的《图腾》,一改以前“畏狼如虎、憎狼为灾”的看法,姜戎笔下的草原狼,是生物的狼,也是人文的狼;是现实的狼,也是历史的狼。因之,这是一部狼的赞歌,也是一部狼的挽歌。

狼在农耕民族看来是危害人和家畜的坏蛋。我们小的时候都听说过狼外婆的故事,大灰狼是农耕民族谈之色变的危害极大的动物。以前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可我看了,《狼图腾》一书后我的观点改变了。是啊!狼是陆地上生物最高的食物链终结者之一,由于狼的存在,其他野生动物才得以淘汰老、弱、病、残的不良族群,也正因为狼的威胁,奇特的动物(包括我们人类自己)才被迫进化得更优秀。

弱肉强食,适者生存,草原上没有了狼群,就要得“瘟疫”,所以,狼使生态相互于一种平衡状态,况且,狼是群居动物中最有秩序、最有的纪律的族群,狼的十大特点:卧薪尝胆、众狼一心、自知之明、顺水推舟、同进同退、表里如一、知己知彼、狼也钟情、授狼以渔,以及狼的“团队精神”都是值得现代人学习的,而最值得我们称赞的是狼的战斗精神、协同作战、顾全大局,为了胜利,不惜鞠躬尽瘁、以身殉职……

狼是游牧民族的图腾。比我们农耕民族的龙图腾有过之而不及。狼在游牧民族心中是神乎其神,无所不能。书中讲到了“狼的作战,生活,本领,母爱,及群之间的协作团结及狼在草原的巨大贡献。把狼看作了比人还要高尚,比人还要聪慧的动物。”

书中几十个狼的故事有机连贯,一气呵成。情节曲折紧张,场面宏大而神奇。有大青马勇敢镇定地独闯狼阵,狼口脱险;有蒙古女人和九岁小孩与狼徒手搏斗,生擒恶狼;有蒙古猎人坐山观狼群设伏黄羊,渔翁得利;有石圈里的飞狼之谜,惊人推断;有狼群与军马惨烈的生死决斗,同归于尽;有白毛风和蚊虫的天灾人祸,生死存亡;有狗和草原狼的你死我活,不共戴天;有人与狼的殊死较量,相存相依;有作者千辛万苦喂大的小狼,狼性不改;以及小狼非凡的命运和悲壮的一生……最后作者道出了对小狼的忏悔,对蒙古老人的忏悔,对草原的忏悔。震撼了我们现在已经不会轻意感动的灵魂,让我们在读过之后会不由自主地产生无尽地思索。

狼的视死如归和不屈不挠,狼群的中的友爱亲情无不震撼着我们的心灵。狼在捕食时表现的确极为凶残,但狼只有在饥饿时才捕食,只有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才会攻击牲畜和人。这比饱暖思淫欲,物欲横流贪得无厌的人不知要高尚多少倍了。狼天性怕火、怕光、怕人,唯独不怕苦、不怕累、不怕死。在这本书里狼性与人性的碰撞给了我很多的启示。

1、要有勇气和血性

身处草原,就会置身于这个巨大的食物链中,各种生物都摆脱不了吃或被吃的命运,要想占据食物链上端的有利位置,就必须在残酷的现实中磨练自己的神经,造就卓越的品质。草原残酷的生存状态就是“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生存的法则就是“弱肉强食”。

几千年过去了,草原狼顽强的生活了下来,靠的就是那股血性。当狼逃生时,它甚至可以咬断伤腿,刮骨疗毒是治伤,而狼是自伤,颇有壮士断腕的壮烈。当狼袭击马群时,它甚至可以选择最广告的自杀式打法。当搬迁时,小狼宁愿被勒死也不屈从,让人感慨训老虎易,训小狼难。狼与生俱来的血性和傲气,帮助它们在恶劣的草原环境中生存下来。草原上以前也有老虎等其它动物,之所以只有狼独存,原因就在于此吧!工作中如果没有应对困难的勇气,你就很难生存下去。有了勇气,还要有狼一样的血性,积极的主动的去迎接挑战。只有在不断的面对困难战胜困难的斗争中,人才能进步,才能体会成长的快乐。

2、要讲究策略

《狼图腾》很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它向我们展示了草原狼丰富多彩的杀敌方法。开篇就是一个草原狼围捕黄羊的大战役,波澜壮阔,动静结合,一气呵成。真正的作战时间不过十几分钟,但作战前狼群耐心的伏击、精妙的设围、细致的观察,营造了“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压抑、紧张而又亢奋的氛围;而作战时的迅雷不及掩耳、放掉还有战斗力的黄羊而击其余部的智慧、颇有些卑鄙却极其实用的狼抓黄羊的绝招,又让我们拍案叫绝,赞叹不已。

这动静之间,却将草原狼卓越的智慧、耐性、组织性和纪律性淋漓精致的表现了出来。另一个经典的战例就是草原狼全歼军马群了,狼群占据了天时、地利、人和,自然胜利在握了。

天时,借白毛风肆虐的恶劣气候,发动闪电战;地利,将马群往大泡子里赶,与泡子地形成前后夹击的态势;人和,人们频繁的掏狼崽激怒了母狼、将狼群的黄羊偷走更是断了狼的退路,狼带着一腔的仇恨和怨气作战,自然格外的凶狠和残暴。

哀兵必胜,古来有证。草原狼的进攻,闪烁着智慧的光芒。其战术安排的严谨、对天时地利的把握、耐性、组织性和纪律性,颇有战略家的味道。甚至我们会忍不住想,如果我是一匹草原狼,那工作起来又会是怎样一番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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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狼图腾英语读后感带翻译

全文共 2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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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the vast sea of books, I finally found a good book my liking, or even jiang rong, it is "the Wolf totem.

Jack Ive ever read. Londons "love life" of the tenacious struggle of the sick Wolf, I read the sidonians wang lo bo the Wolf brave brave Wolf king, "Wolf totem" is the first I see the writing of this description, the research of coyotes. This work vividly portrays the coyotes movements, the prairie Wolf is a peculiar species, wisdom and brave solidarity, it is the vertical and horizontal grassland powerful Mongolian soldiers teacher. Coyotes taught them all kinds of tactics, lifestyle and pasture breeding. If there is no the prairie Wolf, Im afraid the whole Mongolian will disappear from the world.

Today, after and breadth of Mongolian wolves, freedom through nomadic grassland has a little bit, a little gradually disappear from people in your mind. If it is not the book, once memorable coyotes, will gradually fade in our life, like dust.

"Wolf totem" is a very worthy of a look book, not only wrote a fear of wolves, wrote the beautiful scenery of the Mongolian steppe. Where beauty is like a fairyland, a flock of sheep are eating grass in the lush grass, from time to time, to drink water in the lake. Trees, flowers in full bloom. Say good landscape, trees, flowers, still have to say Mr Or write well!

Book has a very classic places: plot is vivid, kind nature. The author but not where rhetoric pile, but according to your real thoughts, natural go write, very touching. The hero - Beijing educated youth, Chen has experienced many things: he cut the Wolf pups, owned a small Wolf, Wolf had fought, and Wolf also touching, and with his dear little wolves and dogs share of suffering, pain experienced youth nomad "spirit".

Now, read this, you will have one big question mark! Dont ask me, as long as open the book, the question mark will one satisfactory solution!

在茫茫书海中,我终于找到了一本合我心意的好书,它就是姜戎之作——《图腾》。

我读过杰克。伦敦《热爱生命》中顽强挣扎的病狼,我读过西顿《狼王洛玻》中威猛勇敢的狼王,可《狼图腾》却是我看的第一本描写、研究草原狼的奇书。这部作品生动刻画了草原狼的一举一动,草原狼是个奇特的物种,聪明智慧而又勇敢团结,它是纵横草原强大的蒙古兵的老师。草原狼教会了他们各种战术、生活方式和牧场的繁殖。如果没有草原狼,恐怕整个蒙古民族就会从世界上消失。

如今,蒙古铁骑和蒙古狼群纵横驰骋、自由穿行的游牧草原已经一点点、一点点逐渐的从人们脑海中消失淡化。如果不是此书,曾经令人记忆深刻的草原狼,也会渐渐在我们生活中淡化,像灰尘一样消失。

《狼图腾》是一本非常值得一看的书,不但写了令人害怕的狼群,还写了蒙古大草原的美丽景色。那里美如仙境,羊群在茂盛的草丛中吃草,不时,去湖里喝水。绿树成荫,鲜花盛开。要说景好、树美、花香,还得说是姜戎先生写得好!

本书还有一个非常经典的地方:就是情节生动,亲切自然。作者并没有用华丽的词藻堆砌,而是按自己的真实想法,自然的去写,非常感人。文中的主人公——北京知青陈阵,经历了许多事:他掏过狼崽,养过小狼,与狼战斗过,也与狼缠绵过,并与他亲爱的小狼和猎狗共担苦难,经历了青年时代痛苦的“精神游牧”。

好了,读到这里,你们也会有一个个大大的问号了吧!不用问我,只要打开这本书,问号就会一个个圆满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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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介绍狼图腾

全文共 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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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又读了《图腾》,讲的是4个北京知青掏了7只狼崽后又绕开了路走,因为怕狼妈妈跟上来。到了家,道尔基把小狼拨开,一看就知道是4只小公狼,3只小母狼。并抓出最大的一只公狼崽给了陈阵,自己也养了一只。剩下的5只可就惨了,陈阵想:可不可以把剩下的小狼再送回去?可又一想,母狼一定发现小狼没了,正在发大怒。如果回去送小狼,岂不是把自己的小命也给送了?所以,陈阵只好让道尔基处理剩下的五只狼崽。道尔基的做法太残忍了,把小狼一个一个扔上了天,后再摔死。

道尔基又聪明又残忍。聪明是因为陈阵、杨克、梁建中谁也看不出一只狼崽是公还是母,而道尔基一眼就可以认出来。残忍是因为人家小狼好好的,为什么非要摔死它?如果是我,我一定把它好好地养在家里,每天给它们吃肉。自从我读了他们有了可爱的小狼一节,我就十分想养一只自己的小狼崽,每天带它去学校,然后,它再自己回家,这样想着觉得太好了。

陈阵真是爱狼呀,还想把另外五只小狼送回家,可是,这可能小狼还没有被送回,陈阵就已被大狼咬死了。

如果有机会,我也一定要去蒙古大草原见识一下凶猛勇敢的蒙古狼和同样聪明的蒙古牧民,也掏一只自己的可爱机灵无敌小狼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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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介绍狼的六年级作文

全文共 6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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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家里都有养过狗吧,它们是人类忠实的朋友,你们知道吗?狗的祖先其实是

狼比狗厉害得,因为狗是狼在人间慢慢退化而成的,它们的凝聚力、团队精神是它们生死存亡的决定性因素。它们团结、合作、执着、拼搏、坚强、有耐力,是许多人敬佩的动物。

狼过着群体生活,一般七匹为一群,每一匹都要为群体的繁荣与发展承担一份责任。狼与狼之间的默契配合成为狼成功的秘方,不管任何事情,它们总能依靠团体的力量去完成。

狼是犬科中体型最大者,外形与狼狗相似,体长1。50米—2。05米,肩高50—70厘米,体重26—79千克。狼四肢矫健,适于奔跑;唇部略尖,耳廓直竖,尾毛长而蓬松。它们主要以野兔、鹿类、牛、羊、马等食草动物为食。

狼可敬可佩,是一种非常聪明的动物。它们适应大草原的生活,带着保护草原的重任。因为它们是野生的,所以它们有着一颗野心,它们很坚强,从不屈服,他们的耐力更使人赞叹。

我听过这样一个故事:一匹狼看中了一只膘肥体壮的黄羊,它可知道,黄羊有个保护层——跑步的速度,要是硬去追,没什么可能捉得住。因此,它一直盯着那只黄羊,黄羊吃饱了,正睡着觉,要是狼这样下手,一们捉不住,因为黄羊的耳朵是不睡觉的,稍有动静,它就会撒开四蹄跑掉。所以,狼继续等着,直到黄羊睡醒,憋了一大泡尿,刚准备撒尿时,狼就立即扑上去,黄羊憋着尿跑得较慢,狼一个漂亮的“流星式”扑击,准确地咬断黄羊的喉管,一只黄羊就这样到手了。

怎么样?狼聪明吧!现在,因为人类大量地捕杀狼类,所以部分草原已经沙化,失去了美丽。现在,我们要保护狼类,只在这样,草原才会美丽。一起保护狼吧!不要再存对狼的恐惧和仇恨,为了大草原的明天,一起行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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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狼图腾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23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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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特别喜欢人与动物之间发生的故事,所以特意买来姜戎所著51万字的长篇小说《图腾》,花了4天时间断断续续地读完了。书写的很精彩,特别是对草原生活完全陌生的我来讲。

我记得在人类学学过:图腾,其实是一种宗教符号,代表了一种信仰,一种精神崇拜。而把狼作为图腾崇拜的蒙古草原游牧民族,他们敬拜的是狼的那种智慧、力量、坚忍、团结、狡猾、宁死不屈的精神。虽然狼每年都会吃掉牧民大量的马驹和羊群,会使用疲劳战术把人狗折腾的精疲力竭再进攻,也会诱使人中圈套而逃跑,但这些却使当地牧民更尊敬草原狼。因为人可以制服草原的一切生物,除了狼以外。有了狼,草原和草原上各种食肉、食草动物才能保持均衡发展,可以迫使马群羊群保持健康的数量和质量,同时也给他们不断带来动物肉、皮、毛、油等各类副产值。所以蒙古人不是把它视为一般的动物,而是草原的守护神,狼值得每个人敬畏,因为狼是有灵性的。小说中德高望重的蒙古族毕利格老人说:“草原上唯有狼是冲着天嗥,为啥?狼是腾格里(天神)的宝贝疙瘩,狼在草原上碰见麻烦,就冲天长嗥,求腾格里帮忙。草原万物,只有狼和人敬腾格里。”所以,狼被视为几乎是与人的灵魂同样高贵的生物。他们甚至把狼供起来,活着的时候学狼,死了还把自己喂狼,这样他们的灵魂才能被腾格里接走。后来当毕利格老人知道汉族知青陈阵偷偷养了一只小狼崽时,非常愤怒地说:“你咋能要把阿爸的灵魂带上腾格里的狼养在狗窝呢?腾格里兴许就不要你阿爸的灵魂了,把我打入戈壁下面又呛又黑的地狱。”(P.173)可悲的是,被陈阵当作高贵宠物养着的小狼,最终还是死于陈阵自己的棍棒之下。

按照作者的描述,传统蒙古人是有神,灵魂,地狱等概念的,对自然神也充满敬畏,认为狼是神差派的天使。可惜,他们把狼性看得过高,甚至把神性也放置在狼身上,认为狼代表了神圣不可侵犯的自由、独立和尊严,所以死后也愿意像草原狼的灵魂那样自由飞翔。但他们却没有认识到狼其实只是神放在草原食物链中的一环,不是它们有高瞻远瞩、胜过其他生物的智慧来守护草原,而是神在使用它们来制衡食物链的发展。它们的一切本领,都只是蒙神所赐,他们出于本能地捕杀马群和羊群,保存和储备食物。如果它们是高智慧的灵性生物,也不至于被人抢杀并驱赶出草原。所以很可惜,蒙古人没有去敬拜创造狼的神,反而去敬拜被造的狼。或许是因为他们经常眼目所见、与之交战的,就只是活生生、充满神秘力量的狼,而不是以灵存在的神吧。正如罗马书所说:他们用必朽坏的人、飞禽、走兽和昆虫的形象,取代了永不朽坏的神的荣耀。他们虽然知道神,却不尊他为神,也不感谢他,反而心思变为虚妄,愚顽的心就迷糊了。(罗马书1:20-23新译本)

作为社科院研究员的作者姜戎,在小说故事结束之后,专门写了篇幅长达42页的关于狼图腾的草原民族性对整个中国文明的深入影响。由此可以推论,作者写这本书最想表达的,不只是一个知青下乡的回忆录,也不仅仅是试图解释蒙古草原沙化引起北部环境污染的原因,而是在证明:以草原狼为图腾的个性文化,正是蒙古族(以成吉思汗为代表)曾经叱咤风云、横扫欧亚大陆,也是帮助华夏民族成就五千年不衰文明的重要原因。作者意指:中华民族要想腾飞发展,需要重视和发展以狼图腾为代表的个性和文化。

没错,一个国家或民族的整体个性会影响其历史发展。不过,不管是狼个性还是羊个性,狼文化还是羊文化,任何一种个性和文化都有其自限性,需要平衡和中和,需要向那位至善公义的神来求智慧。如果说清朝末期因软弱的羊个性导致灭亡,那么认真、严谨、坚强的德意志民族和智慧、团结、自强不息的日本民族却在20世纪先后都走上了法西斯道路,影响和祸害了整个人类,而他们从某种意义上都是有着让人敬畏的狼的个性。所以,若单方面高举一种个性或文化都是很危险的,因为人自身的受造就决定了人的不完美,软弱和有限。而人因着从始祖亚当夏娃而来的罪性,也注定了每个民族都有其贪婪、悖逆、掌控、靠自己的个性。

习惯了靠人马的智慧和力量与狼、狐、鼠等斗智斗勇的草原游牧民族,很自然地以为要想胜利必须靠人的智慧和车马的勇力而得胜。但圣经却说:“君王不能因兵多得胜;勇士不能因力大得救。靠马得救是枉然的;马也不能因力大救人” (诗33:16-17)有人靠车,有人靠马。但我们要提到耶和华我们神的名。(诗20:7)那么依照作者提出的问题:五千年中华文明延续下来的秘诀是什么?我认为不是靠狼图腾的强者个性和文化。那么是因为中国人比其他民族人都聪明吗?未必。每个民族都有智慧之人。是因为中国人口基数大所以不容易消亡吗?也不是。当初巴比伦帝国古文明也是人口众多却依然消失了。其实人类在面对重大瘟疫疾病或战争时都非常脆弱。

那么什么是人类历史发展的推动力?是那些历史英雄人物吗?是人类的生存欲望或创造力吗?这些都是,但这些因素同时也是使今日世界自然和人文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主要推动力。圣经说“因为万有都是本于他,倚靠他,归于他。愿荣耀归给他,直到永远。”(罗11:36)神才是整个人类历史发展的主因,而人是神造在地上管理一切的有灵的生命。所以自然环境是否改善,社会是否良性健康发展,其根本,不是一套政治民主制度和教育体制就可以解决的。因为这些有限的制度无法遏制人的贪欲,无法使人拥有超越国家民族和地区限制的眼光和协作,无法使人因敬畏神而有智慧。根本的解决之道,还是在于个体的人,是否被福音所拯救和更新,是否明白这世界被造的目的,明白人活着的目的,按着神的心意去想去做。如果政府团体和民间团体的成员都有这些基本的价值观和共识,只要他们在一起,共同寻求上面来的智慧,才能合理使用神所赋予人类一切的权柄和资源。既不把有着神的形象的人看得过高,也不会过于贬低。既为“神用祂全能的命令托住万有”而感恩,也知道“行事为人当与蒙召的恩相称”。如此,我们才可以正确解读和解决这个世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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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搜读小说阅读器V2.0.9.2介绍

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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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读小说阅读器 V2.0.9.2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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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狼图腾读书笔记九年级

全文共 7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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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心中从来都是一种凶狠甚至绝情的动物。但是,读完狼图腾之后,我彻底改变了这种想法。

狼图腾是一本引人深思的书,它主要讲了:知青陈阵和杨克到蒙古额仑草原插队,在这段时间里,他们深深的迷上了狼,敬起了狼,明白了狼图腾的真正意义。

读了《狼图腾》,我才知道草原上的狼有多么的不容易,是这本《狼图腾》让我了解草原,让我了解狼性。狼性,并不是简简单单字面上的意思,它代表着狼这个顽强生命的勇敢,智慧,团结。这本书让我完全脱离了教科书上大灰狼、狼外婆的愚昧认知,让我明白了狼的精神。虽然,人类驯服得了马,猪,狗,牛等生物,但是,人类永远也驯服不了狼,只因,狼是永远不会向任何人低头的!因为他们的骨子里就有一种放荡不羁的狼性。狼性使它们变得具有如此的王者风范。

以前,我非常的讨厌狼。什么狼心狗肺,狼子野心,狼狈为奸、引狼入室......人们对狼的偏见已经产生不止一两千年了。狼在人们心中的地位是残忍的,狡猾的,又是愚蠢的。它没有狮子威风,豹子敏捷,狐狸狡猾......在人们眼中,狼似乎只是一种不值一提,提起来只会受人白眼的动物。可,有谁能理解狼的悲哀?

草原上的狼被一些无知的人肆意残杀。他们开着飞驰的吉普车,拿着射程极远的拼命追杀狼群,把一只只狼逼上了绝路。一只狼在被追了20公里后,终于带着不屈的眼神轰然倒地了。他的眼神里含着一种哀怨和一种不解,至死还未散去:人们,你们为什么要这样对我?我为草原消灭了草原的天敌:黄鼠,野兔,黄羊......可,你们却这样恩将仇报......看到这里,一股酸涩涌上了我的心头。人与狼,都是自然界当中的一份子。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看着一个个原本放荡不羁的生命就这样失去,我的心里一阵疼痛。

当延绵而悠长的狼嚎声再次响起时,我似乎懂得了狼图腾的真正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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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楚乔传小说结局介绍

全文共 9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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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丽颖主演电视剧《特工皇妃楚乔传》正在热播,楚乔已经升级为宇文玥(小说里是诸葛玥)的贴身婢女,世子燕洵和李策都对楚乔情有独钟,单相思的元淳公主对燕洵爱而不得。因爱生恨再加上因家仇国恨,最终几位主角命运有喜有悲。接下来小编为你带来楚乔传小说结局介绍,希望对你有帮助。

《楚乔传》各人物命运结局曝光

《楚乔传》楚乔结局曝光

赵丽颖饰演的楚乔奴籍少女,为自己信仰为之奋斗最开始是和燕洵在一起的,但是燕洵后来为了权利可以出卖自己的一切,最后楚乔伤心投入到了宇文玥的怀抱,结局就是二人放弃了权利的斗争,隐居生活在一起了。

《楚乔传》宇文玥结局曝光

宇文玥是大夏国几大世家之一宇文家的四少爷,从小并不得宠,但顽强上进,性格从少年的冷酷逐渐历练到了冷峻和凌厉,成长后的他开始掌控四方,忠诚爱国,有着杰出的军事、治国才能。一直在楚乔背后默默地支持她、爱护她。看似淡泊,才智多谋,全世界都知道他爱楚乔。

《楚乔传》燕洵结局曝光

燕洵结局并没有死,燕洵从小入京为世子,目睹了父亲及家人被大夏皇上害死的场面,立誓要报仇。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择手段,牺牲自己的亲人、爱人、老师、朋友、盟友也在所不惜。燕洵当初如果听了楚乔的话,他们两个仍然在一起,燕洵还是可以当上皇帝的,天下和楚乔可以兼得。最后大结局燕洵反复问自己是不是后悔了,其实他真的后悔了,最后燕洵和楚乔分道扬镳

《楚乔传》元淳结局曝光

元淳是一个心肠狠毒的人。剧中的元淳是大夏公主,初期性格率真可爱,喜欢燕洵,但在遭遇心上人逃婚、叛国以及被燕北军侮辱后,性格转变为阴险腹黑 ,一心只想报仇。元淳从单纯善良的高贵公主,到经历家国骤变、际遇颠沛后的冷冽尖刃,命运轮转令人惋惜扼腕。

《楚乔传》萧策结局曝光

唐国太子后登基为皇,表面放荡不羁实则头脑精明,默默守护楚乔。萧策中了他母妃和妃子的几刀,就要这样的离世!所以最后萧策应该是死了,还是被自己的母亲杀死。

《楚乔传》萧玉结局曝光

萧玉是一个悲剧人物,燕洵是萧玉深爱的男人,但是为了守护自己心爱的男人,吃尽了苦头,但是令人心疼的是,燕洵的心里一直装着另外一个女人,那就是我们的女主角楚乔,我们都知道楚乔是由实力派的演员赵丽颖饰演的,但是可悲的是,楚乔的心里却没有燕洵,这样就陷入了无尽的死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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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说鬼吹灯主要人物介绍

全文共 18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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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吹灯》是2015年青岛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天下霸唱。下面是相关的人物介绍,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胡八一(胡说胡有理)

敢想、敢说、敢做、敢闯、敢革命,一句话概括就是敢造反,总能找到理由说服自己和别人,红卫兵、知青、工兵、野战军、个体户、掌握寻龙诀的摸金校尉,一腔剩勇。(原名:胡建军,后因为在幼儿园时全班叫建军太多而改为胡八一。)

胖子王凯旋(只信任胡司令一人)

毛主席说“粪土当年万户候”,既然立志以天下为己任,不狂妄不牛逼怎么行?狂妄靠的是实力,牛逼凭的是魄力,这就是喧哗上等性格比较二,认钱不认人,枪法第一,将门之后高干子弟,除了怕高别的都不在乎,不仅具备完善的斗争理论,更可贵的是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乐于斗争。

Shirley杨(信仰上帝)

美籍华裔,卓越但不高傲,美国海军学院毕业,放弃从军改做摄影师,支持民主党,继承了家族中密而不传的搬山分甲术。

明叔 雷显明(破产的投机港商)

祖上拜十三须花瓷猫,以背尸翻窨子起家,又在南洋跑船致富,继承了民间散盗的一切优良传统,专业从事不法勾当,座右铭是不赌不知时运高。

大金牙(最喜欢古玉)

传统市侩,满身老旧习气,潘家园旧货商人之王,跟老胡胖子同是老插,由于身体素质不好,所以在内心深处比较推崇和信任胡八一,希望能跟着他发财。

陈瞎子(算命者)

祖上是湖南湘阴显赫一时的世家,到他这代已经做了三代卸岭盗魁,生的一双夜眼,民国期间做过三湘四水显赫一时的卸岭盗魁,后去云南献王墓的时候死了不少兄弟并毁了一对招子。从此退隐,以算命为生。平生忌讳之事,就是见到社区红袖章大妈。

丁思甜(胡八一和胖子的红卫兵战友)

唱歌跳舞文艺全能,内蒙古草原插队,心地单纯善良,崇拜苏联作家奥斯托洛夫斯基。(原名:丁乐乐,后在忆苦思甜时期改为丁思甜,在饥荒中饿死)

阮黑(航海经验丰富的船老大)

越南籍华人,反VC者,流落海岛打渔为生,朴实可靠,识风信,知水性,洞悉海底地型。(被虎鲸咬死)

古猜(龙户)

古代疍人后代,在海中来去自如,彪悍绝伦,最善赴水采珠,周身纹有“透海阵”。

鹧鸪哨(最后的搬山道人)

心狠手辣,杀人如麻,嫉恶如仇,黑夜的宠儿,身手超凡脱俗。Shirley杨的外祖父。后拜了尘长老为师学习摸金校尉的手艺.因其擅长模仿各种动物的声音 人送外号鹧鸪哨。

阿香(明叔的干女儿)

科学教的牺牲品,孤苦无依,缺乏主见,拥有佛经上所描述的本能的双眼。

张赢川(胡八一的师兄)

甘于平凡,貌不惊人,穷通易学,推天道明人事,《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作者张三链子的后代。

初一(昆仑山的向导)

沉稳干练,打狼好手,刀不离身酒不离口的藏族汉子。(和昆仑山白狼王同归于尽)

英子(鄂伦春族向导)

性格火辣,倔强直爽,游荡在山林中的猎鹿人,精于养獒。

安力满(维族老向导)

总是以胡大的旨意为借口,逃跑起来毫不迟疑,沙漠里的老狐狸和活地图。

老羊皮(接收丁思甜插队落户的牧羊人)

秦腔与马头琴之达人,迷信思想严重,平时沉默寡言,拥有一肚子的苦水和秘密,五千年沧桑写了满脸。与兄弟杨二蛋曾做过倒斗的生意。(死的离奇诡异,死后尸体被雷击中)

封学武(孙教授)

化名孙学武,表面看是苦干实干派,其真实身份是观山太保的后人,一辈子没自在过,连个能说心腹的朋友也没有,唯一可信任的,也仅仅是藏在棺材峡的那头巴山猿。

销器儿李(老掌柜李树国)

蜂窝山,七十二行里的手艺人,专门制作个人销器儿的工匠,手艺技术高超,是解放前有名的高手,黑白两道无不相识。曾按照金算盘留下的图谱和合金比例的秘方制造出一把金刚伞。后中日战争爆发,逃难入川,又化了一个假名,开间店铺买卖杂货,实际上还是想做老本行。

陈教授(学院派)

慈祥和蔼,学识渊博,对年轻人总是寄予厚望,痴迷考察文物古迹,拥有极强钻研精神的工作狂,一度由于受到打击过重导致精神失常。

张三爷(清末盗墓行里的老夫子)

一人挂三符,人称张三链子,真名不详。阅人无数,生平积案无数,而官府不敢动也。本身也经历了无数此的磨砺,深通风水之术,写有《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详细记载着张三爷生平所学。门下党徒众多,家财不计,更广交无数达官贵族,是当时首屈一指的人物。

张三爷有四个徒弟,分别为金算盘,铁磨头,阴阳眼孙国辅,和日后出家了的了尘长老,个个身手不凡。

天下霸唱新书《贼猫》中的张小辫,据传便是张三链子年轻之时。

掰武(崇拜同行大金牙)

在海岛黑市上经营酒馆和青头货的华裔残疾商人,祖上曾在前清水师营听差,海事通吃,无差别交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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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高考小说阅读题应试策略方法介绍

全文共 1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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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08?宁夏、海南卷)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二十年以后

欧?亨利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人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

男了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小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啰!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察先生。”

“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

“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哦,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

“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吉米?维尔斯。”他说,“20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被捕了,鲍勃。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

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A.鲍勃对警察说“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表现了他在和老友见面前的愉快心情。

B.鲍勃说“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反映出他负罪在逃的窘迫之状。

C.鲍勃给警察讲述他和朋友约会的缘起,是为了缓解他害怕被逮捕的紧张心理。

D.高个子男子担心鲍勃很快认出他不是吉米,便把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E.鲍勃读便条时微微颤抖,表现了他当时惊愕、恐慌、尴尬等复杂的内心活动。

2.小说两次写到“一陈冷飕飕的风”,有什么作用?(6分)

答:。

3.小说中的鲍勃具有什么样的性格?请简要分析。(6分)

答:。

4.小说描写了警察吉米和通缉犯鲍勃“二十年以后”赴约的故事,在“情与法”的冲突中,两个人都面临艰难的抉择。有人说鲍勃值得同情,有人说他罪有应得;有人说吉米忠于职守,有人说他背叛了友谊。你的看法呢?请就你认同的一种观点加以探究。(8分)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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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说剧狼牙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40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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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锐的这声吼叫让哨兵们都跑了出来手里紧紧抓着抵着肩膀的95自动步枪,随即脚步都停下了。他们惊讶地看着林副大队长抱着一个穿着白色裙子的女孩旋转着,笑着哭着。

“徐睫——我可等你回来了!”林锐紧紧抱住她,“这次你不走了吧?”

“我不走了。”徐睫笑着流泪。

“她退出一线了。”王斌一脸坏笑,“按照我们的规定,她应该被妥善安排到一个安全的地方。部里面考虑再三,可能还没有比特种部队更安全的。——当然,是在我的建议下。”

“什么你的建议,是征求我的意见以后…”徐睫笑着说。

“啊——”林锐不顾徐睫的尖叫横抱起来她高喊,“徐睫,我们结婚吧——”

哨兵们都惊了,然后发出哄笑。

林锐抱着在挣扎的徐睫就往大队里面跑:“我现在就带你去找旅长!”

哨兵们想拦,但是互相看看都算了。王斌拿出警官证晃了一下,他们就都笑着看抱着女孩跑过去的林副大队长。

王斌苦笑:“我早说过——你要控制自己的情绪。”

直升机在空中飞翔,后门已经拆掉。舱里站着背着伞包的战士们,他们都看着面对他们站着的大队长张雷上校。

“翼伞的跳伞不是那么简单的。”张雷强调,“你们都是第一次跳翼伞,现在我先来做个示范。”

“张大队,找你的。”驾驶舱开了,机长探头说。

张雷走过去戴上耳机:“我是闪电,讲。”

“闪电,我是利剑。你现在听我命令,目标——着陆场正中的一辆伞兵突击车。重复一遍,着陆场正中的一辆伞兵突击车。完毕。”刘晓飞的声音从电台里面传来。

“我不明白。”

“重复我的命令。”

“目标——着陆场正中的一辆伞兵突击车。”张雷重复。

“好,你现在可以开始。”刘晓飞有笑声,“如果拿不出来你的手段,跳错了位置,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张雷很纳闷,但是还是摘下耳机戴上伞盔走到舱门口。

刘晓飞坐在伞兵突击车的驾驶座上点着一支烟,抬头看天空。

一个黑影跳出舱门。

张雷在空中看见了那辆伞兵突击车,他默默数着秒数,打开背后的翼伞主伞。红白相间的翼伞一下子打开,他在空中调整方向直接就奔向伞兵突击车。他的技术很好,风速也不大,所以距离伞兵突击车越来越近。

“哪儿那么容易?”刘晓飞坏笑着倒车。

张雷撑开翼伞追逐着伞兵车。

一只白皙的手拉了伞兵突击车的手闸,伞兵突击车一下子停住了。刘晓飞笑着转过脸:“我操!果然是一夜夫妻百日恩啊!”

张雷的双脚稳稳落在伞兵突击车的前鼻子上,翼伞飘落在他身后。他敏捷解开伞扣:“刘晓飞你搞什么名堂?!”

刘芳芳在副驾驶的座位上站起来,眼中流着热泪。

张雷睁大眼睛。

“张雷…”刘芳芳含着热泪。

张雷一下子彻底解开背上的伞扑到车前玻璃上抱住刘芳芳。

“我回来了…”刘芳芳哭着说。

“我爱你。”

张雷的嘴唇覆盖在她的嘴唇上。

“*,老子不当电灯泡。”刘晓飞跳下车跑了,回头喊:“我说,这个干爹我当定了!”

“干爹?”张雷转头看刘晓飞的背影。

“拉姆措尿了!”

张雷抬头看去,刘勇军抱着一个孩子在着陆场旁边着急地喊。

刘芳芳立即要跑过去,张雷一把拉住她:“我的孩子?”

“还能是谁的?!”刘芳芳含着泪就要抽他,张雷挡住了。

“我的孩子?!”张雷高喊着。

“你放开我,拉姆措尿了!”刘芳芳着急地说。

张雷敏捷地翻身到驾驶座位上,利索地发动突击车。突击车极其麻利地原地掉头,直接就冲向刘勇军。

吱——

张雷飞身跳过车前玻璃,踩着车头就过去了。

“我的孩子?”张雷含着眼泪慢慢接过拉姆措,吻着她娇嫩的脸蛋,抚摸着她衣服胸口的闪电利剑标志。

刘芳芳走过来,手放在张雷肩膀上。张雷一把抱住妻子和孩子:“你们都是我的,谁也不许走了…”

“我说了你先写报告!”雷克明好不容易才把林锐按在沙发上转身拿起钢笔,“好,我签字——你告诉我签哪儿?”

徐睫红着脸站在边上:“雷旅长,您别介意,林锐就这个脾气。”

“我介意什么啊?”雷克明拿着钢笔笑,“我高兴还来不及呢!不过凡事都得有个程序不是?你没报告我怎么签字啊?”

王斌在一边乐了,看林锐脸红脖子粗就捂住嘴咳嗽两声。

“我这儿有纸笔,你就跟这儿写吧。”雷克明苦笑。

林锐稳定一下自己,从胸口的兜里取出一个信封打开。

徐睫睁大眼睛诧异地看着他。

林锐慢慢抽出一个叠好的信纸打开,摊在雷克明办公桌上。

雷克明看着结婚报告:“好你个林锐啊!怎么你未卜先知啊?“

“我每个月都写。”林锐说。

徐睫眼中涌出热泪。

“我一直在等你回来,我的朱丽叶。”林锐转向徐睫用英语说。

雷克明二话不说当即签字。

“林锐——”徐睫哭喊着抱住林锐。

头发几乎全白的萧琴坐在沙发上看照片,满茶几都是照片。她拿着放大镜在一张一张看,都是刘勇军个人照片和全家的合影。

有车声,萧琴没有起身。

门铃响,她很奇怪地抬头:“小岳啊,去看看是谁?”

小岳开门,惊喜地:“芳芳姐!”

萧琴一下子站起来,腿都软了往门口跑。她摔倒在门口,向着门口伸出手老泪纵横。

“妈——”刘芳芳跑过来抱住萧琴。

萧琴张着嘴说不出话,流着眼泪抚摸女儿的脸。

张雷抱着拉姆措站在后面不说话。

萧琴转向张雷,急促地呼吸着跪起来磕头。刘芳芳抱住萧琴哭喊着:“妈——”

“我有罪…”萧琴哭着喊出来,“你们让我赎罪吧,不要不给我机会…”

张雷低下头,萧琴看见拉姆措伸出双手。张雷低头把拉姆措给她,萧琴抚摸着拉姆措的脸亲吻着,她哆嗦着站起来拉着刘芳芳进来。刘芳芳看见满桌子的照片流着眼泪,萧琴把拉姆措给她,自己颤抖着打开身边的柜子。

里面都是小孩衣服。

萧琴拿出一件来比着拉姆措,不合适,赶紧又拿出一件来。正好,她笑了,给拉姆措穿着衣服。

张雷掉开自己的脸,不让眼泪掉下来。

“妈!”刘芳芳抱住萧琴哭着说,“这么多天,你都在看照片做衣服?”

“让我赎罪吧,芳芳…”萧琴抱着拉姆措拉着女儿,“让我赎罪吧,不要不给我机会…”

刘芳芳转向张雷,张雷不说话摘下军帽长叹一口气:“杀人不过头点地…过去了…”

萧琴大哭一声对着张雷跪下,张雷急忙拉住她。萧琴看着张雷老泪纵横,哭得说不出话。

刘勇军慢慢走进来,看着萧琴。

“老刘,我有罪啊…”萧琴又要跪下,刘芳芳和张雷急忙架住她。

“你给我机会…”萧琴拼命想往下跪,“给我最后一次机会啊,我想赎罪…”

刘勇军看着曾经年轻丰韵的妻子已经彻底失去了魂魄,不说话。

萧琴挣脱张雷和刘芳芳,跪在刘勇军跟前张大嘴却哭不出声音。

刘勇军不看她,萧琴绝望地低下头。

一只粗糙的手抚摸在她的头顶,萧琴抬头抱住这只手哭起来。

“哇——”拉姆措哭起来。

“又尿了!”刘芳芳抱着孩子喊,“张雷赶紧去车上拿尿布!”

“这里有这里有!”萧琴跑向柜子,打开翻出一厚沓做好的尿布,“我都准备好了…”

张雷和刘勇军站在门口,看着萧琴和刘芳芳忙活着。

小岳小心地站在刘勇军身后:“首长,给您和张大队长也备饭吧?”

张雷看刘勇军,刘勇军长叹一口气:“可以。”

“是!”小岳兴奋地跑向厨房。

军区总院的草坪上,小兵兵苦着脸被陈勇拉着练马步:“爸爸,我不想学武术…”

“屁话!”陈勇脸一黑,“当兵的哪儿有不练武的?”

“我没当兵呢!”小兵兵说,“我才7岁!”

“生在兵家,就是当兵的!”陈勇黑着脸,“给我练!”

“妈——”小兵兵转向正坐在草坪上在打毛衣的方子君,“你看爸爸!”

方子君苦笑:“你爸爸那是把你当少林小和尚了!陈勇!”

“到!”陈勇转身立正。

“你几岁开始学武的?”方子君问。

“8岁!”陈勇说。

“那兵兵八岁开始练,现在休息。”方子君头也不抬继续打毛衣,守着旁边的婴儿车。婴儿车里面是个还在学步的女孩,呀呀叫着。

“妈妈真好!”小兵兵被解放了,跑向方子君从背后抱住妈妈撒娇。

陈勇无奈苦笑。

张雷和刘芳芳抱着拉姆措站在草坪上,方子君抬起头逗女孩,看见他们俩站起来。

“芳芳!张雷!”方子君惊喜地笑。

陈勇也笑了:“芳芳回来了?!”

“张叔叔!”小兵兵飞跑过去,“我要跟你坐直升机!”

张雷把小兵兵抱起来:“坐直升机啊——嗖嗖——”他把小兵兵扔起来,小兵兵欢快地笑着:“不够高!再高!”

方子君走到刘芳芳跟前,惊喜地看着拉姆措:“这是你们的孩子?”

“女孩,八个月了。”刘芳芳笑着说。

方子君抱过来:“兵兵,来见见妹妹!”

“又一个妹妹啊!”小兵兵从张雷肩膀跳下来,“这是小妹妹,那是大妹妹!”

“小雨的孩子?”刘芳芳眼睛一亮。

“嗯。”方子君点头。

刘芳芳走过去抱起这个女孩:“真漂亮,和小雨一样!”

“这下我们三姊妹的孩子都齐了啊!”方子君笑。

“多快啊。”陈勇看着三个孩子感叹。

张雷点头:“是。”

“好像都在昨天一样,也好像在上个世纪。”陈勇感叹。

“本来就是上个世纪的事情啊!”张雷一拍他肩膀,“陈大队长!你过糊涂了啊?”

林锐和徐睫手拉手跑过来:“哟!你们都在啊,我给你们介绍一下——”

“不用介绍!”陈勇一挥手,“我知道是谁?”

徐睫一阵紧张,看林锐。林锐也纳闷:“我没跟你们说过啊?”

“你睡觉老念叨,海训住一个帐篷晚上也叫人家名字!”陈勇指着徐睫说,“我知道你的名字——你姓朱,叫朱丽叶!对吧?”

徐睫哈哈大笑,其他人反应过来也哈哈大笑。

“我说的不对啊?”陈勇纳闷,“你晚上是叫这个名字啊?”

“对对对!”方子君擦着笑出来的眼泪,“走吧,都来齐了我们去看小雨!”

几个人抱着孩子走到病房门口,从观察窗看见刘晓飞坐在病床前。方子君示意大家安静,拉到一边:“他们见一面也很不容易,我们等会再进去吧。”

刘晓飞笑着坐在小雨床头:“小雨,你又漂亮了。”

何小雨静静躺在病床上,脸上似乎有笑容。

“医生说你情况很好。”刘晓飞握着着何小雨的手,“你要安心养伤,很快你就会恢复的。”

何小雨的眉毛动了一下。

“看,你现在眉毛会动了,手指也能动了。”刘晓飞抚摸着妻子的脸,“他们都说你很快会好起来的。”

何小雨的食指在刘晓飞手心里轻轻滑动着。

刘晓飞吻着妻子的手:“小雪会说话了,她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妈妈。”

一滴眼泪流出何小雨紧闭的眼睛。

“我给你唱首歌儿吧。”刘晓飞擦去妻子的眼泪,“我知道我唱得不好听,不过你肯定喜欢。”

他吻了妻子的眼睛一下:“是你最喜欢的那首《闪亮的日子》,我们一起走过的闪亮的日子…”

刘晓飞轻轻咳嗽两声,缓缓开始唱:

“我来唱一首歌,古老的那首歌。

我轻轻地唱,你慢慢地和。

是否你还记得,过去的梦想,

那充满希望灿烂的岁月。

你我为了理想,历尽了艰苦,

我们曾经哭泣,也曾共同欢笑。

但愿你会记得,永远地记着,

我们曾经拥有闪亮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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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骆驼祥子全文阅读:小说主要内容介绍

全文共 3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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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主要内容:旧北京人力车夫的辛酸故事

从祥子力图通过个人奋斗摆脱悲惨生活命运,最后失败以至于堕落的故事,无情地批判了那个社会——不让好人有出路。《骆驼祥子》问世后,被译成十几国文字,产生较大影响。

祥子来自乡间,日益衰败的农村使他无法生存下去,他来到城市,渴望以自己的诚实劳动,创立新的生活。他试过各种工作,最后选中拉洋车。这一职业选择表明祥子尽管离开了土地,但其思维方式仍然是农民的。他习惯于个体劳动,同时又渴望有一辆像土地那样靠得住的车。买车,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这是他的志愿,希望,甚至是宗教。”城市似乎给了祥子实现志愿的机遇,经过三年奋斗,他买上了车,但不到半年,竟被大兵抢去;但祥子仍然不肯放弃拥有自己的一辆车的梦想,尽管他对自己的追求不无怀疑,几度动摇,但仍然不断振作起来,再度奋斗。应该说,祥子以坚韧的性格和执拗的态度与生活展开搏斗,构成了小说的主要情节内容。而搏斗的结局,是以祥子的失败告终的,他终于未能做成拥有自己一辆车的梦。这部小说的现实主义深刻性在于,它不仅描写了严酷的生活环境对祥子的物质剥夺,而且还刻画了祥子在生活理想被毁坏后的精神堕落。“他没了心,他的心被人家摘去了。”是这个社会让原本对生活充满美好幻想且勤劳善良的农村青年,就这样成为一个行尸走肉般的无业游民。

祥子本来生活在农村,18岁的时候,不幸失去了父母和几亩薄田,便跑到北平城里来做工了。生活迫使他当了人力车夫,他既年轻又有力气,不吸烟,不赌钱,咬牙苦干了3年,终于凑足了100块钱,用96块钱买了一辆新车。这使他几乎激动得哭出来。自从有了这辆车,他的生活过得越来越起劲。他幻想着照这样下去,干上两年,就又可以买辆车,一辆,两辆……他也可以开车厂子了。

祥子每天放胆地跑,对于什么时候出车也不大考虑,兵荒马乱的时候,他照样出去拉车。有一天,为了多赚一点儿钱,他冒险把车拉到清华,但是在抄便道的途中连车带人被十来个兵捉了去。这些日子,他随着兵们跑。每天得扛着或推着兵们的东西,还得去挑水烧火喂牲口,汗从头上一直流到脚后跟。他的心中仿佛忘记了任何事情,只知道跑和睡觉。他恨透了那些乱兵。他自食其力的理想第一次破灭了。

一天夜里,远处响起了炮声,军营一片混乱,祥子趁势混出了军营,并且顺手牵走了部队丢下的3匹骆驼。天亮时,他来到一个村子,仅以35元大洋就把3匹骆驼卖给了一个老头儿。一次,祥子突然病倒了,在一家小店里躺了3天,在说梦话或胡话时道出了他与3匹骆驼的关系,从此,他得了“骆驼祥子”的绰号。祥子病好以后,刻不容缓地想去打扮打扮。他剃了头,换了衣服鞋子,吃了一顿饱饭,便进城向原来租车的人和车厂走去。

人和车厂的老板刘四爷是快70岁的人了。他在年轻的时候当过库兵,开过赌场,买卖过人口,放过阎王债;前清时候打过群架,抢过良家妇女,跪过铁索;民国以后,开了这个车厂子。他这儿的车的租金比别人贵,但拉他车的光棍可以住在这儿。

刘四爷只有一个三十七八岁的女儿叫虎妞。她长得虎头虎脑,虽然帮助父亲办事是把好手,但因为相貌和性格,没人敢娶她作太太。刘四爷很喜欢祥子的勤快,虎妞更喜爱这个傻大个儿的憨厚可靠,称祥子傻骆驼。祥子回到人和车厂以后,受到了虎妞的热情款待。祥子把30元钱交给刘四爷保管,希望攒满后再买车。

祥子没有轻易忘记自己的车被抢的事。一想起这事,他心中就觉得发怵。他恨不得马上就能买上一辆新车。为此,他更加拼命地挣钱,甚至不惜去抢别人的生意。祥子在杨先生家拉包月,受了气,只待了四天就离开了杨家。

心事忡忡的祥子回到车厂已经是晚上11点多。刘四爷离开家走亲戚去了。涂脂抹粉,带着几分媚态的虎妞看见祥子,忙招呼他到自己的屋里去。桌上摆着酒菜。虎妞热情地劝祥子喝酒。三盅酒下肚,迷迷糊糊的祥子突然觉得这时的虎妞真漂亮,不知咋地,便和她睡在一起了。醒后的祥子感到疑惑、羞愧、难过,并且觉得有点危险。他决定离开人和车厂,跟刘四爷一刀两断。

在西安门,祥子碰到了老主顾曹先生,曹先生正需要一个车夫,祥子便高兴地来到曹家拉包月。曹先生和曹太太待人非常和气,祥子在这里觉得一切都是那么的亲切、温暖、浑身有使不完的劲儿。他去买了一个闷葫芦罐,把挣下的钱一点儿一点儿往里放,准备将来第二次买车。

一天晚上,虎妞突然出现在祥子面前,指着自己的肚子说:“我有啦!”祥子听后惊呆了,脑子里乱哄哄的。虎妞临走时,把祥子存在刘四爷那里的30元钱还给他,要他腊月二十七——她父亲生日那天去给刘四爷拜寿,讨老头子喜欢,再设法让刘四爷招他为女婿。这天晚上,祥子翻来覆去睡不着觉,他觉得像掉进了陷阱,手脚全被夹子夹住,没法儿跑。

祥子一次送曹先生去看电影。在茶馆里碰见了饿晕倒在地的老马和他的孙儿小马。老马是一个有自己车的车夫,他的悲惨遭遇给祥子最大的希望蒙上了一层阴影。他隐约地感到即使自己买上车仍然没有好日子过。

祭灶那天晚上,铺户与人家开始祭灶,看光炮影之中夹杂着密密的小雪,热闹中带出点阴森的气象,街上的人都急于回家去祭神。大约9点,祥子拉着曹先生由西城回家,一个侦探骑自行车尾随他们。曹先生吩咐祥子把车拉到他好朋友左先生家,又叫祥子坐汽车回家把太太少爷送出来。祥子刚到曹宅要按门铃时,便被那侦探抓住。原来这侦探姓孙,是当初抓祥子的乱兵排长,他奉命跟踪得罪了教育当局的曹先生。孙侦探告诉祥子说,把你放了像放个屁,把你杀了像抹个臭虫,硬逼着祥子拿出闷葫芦罐,把他所有的钱都拿走了。祥子第二次买车的希望成了幻景,他带着哭音说:“我招谁惹谁了?!”

不久,曹先生一家离开了北平。第二天祥子只得回到人和车厂。虎妞看见祥子回来,非常高兴。刘四爷的生日很热闹,但他想到自己没有儿子,心里不痛快。加上收的寿礼不多,他指桑骂槐,把不满倾泻在祥子和虎妞身上。他不愿把女儿嫁给一个臭拉车的。更害怕祥子以女婿的身份继承他的产业。要祥子滚蛋。虎妞并不买父亲的账,撕破了脸公开了自己和祥子的关系,并说决心跟祥子走。

和父亲大闹了一场后的虎妞,和祥子在毛家湾一个大杂院里租房子成了亲。婚后,祥子才明白,虎妞并没有真怀孕。祥子感到受了骗,十分讨厌虎妞。虎妞打算把自己的400多元体已钱用完以后,再向父亲屈服,承受老头子的产业。祥子认为这样做不体面,说什么也不干,坚决要出去拉车。虎妞拗不过他,只得同意。

正月十七那天,祥子又开始拉车,凭的是拉“整天儿”。拉过几个较长的买卖,他觉出点以前未曾有过的毛病,腿肚子直发紧,胯骨轴儿发酸,汗拍嗒拍嗒的从鼻尖上、脸上一个劲儿往下滴嗒,接钱的时候,手都哆嗦得要拿不住东西似的。他本想收车不拉了,可是简直没有回家的勇气。他感到家里的不是个老婆,而是个吸人血的妖精。

如今的“人和车厂”已变为“仁和车厂”。刘四爷把一部分车卖出去,剩下的全倒给了西城有名的一家车主,自己带着钱享福去了。虎妞听到这消息后,非常失望,她看清了自己的将来只能作一辈子车夫的老婆,大哭一场后,给祥子100元钱,买下了同院二强子的一辆车。

不久,虎妞真的怀孕了。祥子拼命拉车、干活儿。祥子病倒了。这场大病不仅使他的体力消耗过大,而且虎妞手中的钱也用完了。为了生活,祥子硬撑着去拉车。虎妞的产期到了,由于她年岁大、不爱活动、爱吃零食,胎儿过大,又是头胎,难产死去。为了给虎妞办丧事,祥子被迫卖掉了车。这样,他到城里来几年的努力全部落了空。

祥子要搬出大院了。邻居二强子的女儿小福子来看他,表示愿意跟他一起过日子。祥子从内心喜欢这个为了养活弟弟而被迫卖淫的女人,但又苦于无力养活她们全家。看着眼已哭肿的小福子,祥子狠心地说:“等着吧!等我混好了,我一定来娶你。”祥子又在雍和宫附近的夏家拉上了包月。年轻的夏太太引诱祥子,使祥子染上了淋病。

病过之后,祥子几乎变成了另外一个人。身量还是那么高,可是那股正气没有了,他不再要强了。刮风下雨他不出车,身上有点酸痛,一歇就是两三天。染上了抽烟、喝酒、打架的陋习。对车座儿,他绝不客气,讲到哪里拉到哪里,一步也不多走。在巡警眼中,祥子是头等的“刺儿头”。

冬天的一个黄昏,祥子在鼓楼前街拉着一位客人向京城跑。后来才发现这人原来是刘四爷。他把刘四爷赶下了车,感到出了一口恶气。

祥子没有办法,又找到曹先生家里,把自己的一切告诉了曹先生,要曹先生给他拿主意。曹先生要祥子回他这儿拉包月,答应让小福子来曹家帮忙,还同意让出一间房子给他们住,祥子心里充满了一线希望和光明。祥子带着这个好消息去找小福子,可福子两月前因不堪娼妓的非人生活上吊死了。

祥子在街上失魂落魄,终于完全堕落。他吃、喝、嫖、赌,还染上淋病,而且变得又懒惰又滑头,还做出卖朋友的事。他没有回到曹先生家,最后靠给做红白喜事的人打杂来维持生计,祥子走到了自己的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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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介绍狼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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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着和狼狗差不多的身材,区别大都在于狼的棒状尾巴和单一的毛色。有的人把丛林狼和狼混淆,其实它们俩完全不是一个特种,狼的毛色通常为黄和黑,丛林狼毛色通常只为黄色的,尾尖是黑色的。

狼的食谱很广,主要吃羊类、鹿类、兔类、鼠类等。狼是群居动物,一般种群狼的匹数量最多达十二只,最少八只;狼群的社会等级十分明显,地位较高的一般是健壮的年轻狼,反之,如果是老弱病残的地位就低些。等级在进食时很明显:等级高的狼先吃最嫩最美味的肉,等级低的狼只落得啃骨头的份。狼性凶悍、残忍,在食物极度缺乏的情况下,他们有伤害同类的现象。

狼的幼崽生长速度很快,幼狼在一个月后断奶,以后吃母亲吐出的半消化的肉。3至5个月后就可以和自己的群体一起旅行了。

嗥是狼类独有的本领。狼嗥声能传到十千米以外,狼用嗥叫声来发泄情绪、确定领地、宣战、联络等。

狼有很强的领地观念,它们绝不会让外族狼进入领地。狼之所以比狗聪明,比丛林里其他许多动物都聪明,就是因为它们时时刻刻都要为生存而拼搏。狼所具有的生命力和适应性的最好的表现是:在各种恶劣环境和条件下,总能捕捉到事物。

狼是一种极善于团队合作,极善于协同作战的动物,是所有群居动物中最有秩序,最有纪律的种群,狼的集体意识与协作精神远远胜于人类。

人类对狼有很深的误解。狼在以前曾是数量最多、分布最广的哺乳动物,由于人们过分地夸大狼的凶猛特性,使狼受到过度的捕杀,现在在某些它们出没的区域都绝了迹。

狼是食物链中不可缺的重要一环,它有它存在的权利,请尊重它们,给它们一片生存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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