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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图腾小说介绍(经典20篇)

引导语:应该很多人有过跟别人介绍朋友的经历,而要怎样写狼图腾小说介绍呢?接下来是小编为你带来收集整理的文章,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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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图腾好句摘抄

全文共 13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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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开《图腾》,呈现在你面前的是一首以狼为叙事主题的精美史诗;也是我们这个时代享用不尽的关于狼图腾的精神盛宴。

在蒙古人眼中,狼是一位伟大的导师!它们不通《孙子兵法》,却是世界一流的军事家,甚至可以说是最有智慧的军事天才!它们上通天文,下通地理;它们会观察气象,也会精心选择地势;它们知道静待时机,也精通战略战术。它们擅长夜战,更擅长偷袭!更为不可思议的是,它们懂得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而且每次大规模的围歼都是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地排兵布阵,以实现全歼敌群的战略意图。它们纪律性特强,一切行动听从狼王的指挥。只要狼王一声令下,群狼便会以排山倒海之势,勇往直前。即使它们深陷重围,四面楚歌,它们依然会镇定自若,保持阵型,有序突围,哪怕只剩下最后一匹狼,也会战斗到底!由于有了这位优秀的导师,才有了蒙古骑兵横扫欧亚大陆,创造了世界历史上版图最大的蒙古帝国的奇迹。也是因为有了狼,才有了草原的生态平衡。

作者在书中重笔渲染了驯养小狼的故事,小狼宁死不屈的精神令人对狼产生了更深一层的敬畏!难怪蒙古人将狼视为图腾,对狼至尊地崇拜,因为很多时候,在精神层面上,人真的赶不上狼!狼的精神值得学习!

以下是狼图腾的好句摘抄

1、没有捕捉不到的猎物,就看你有没有野心去捕;没有完成不了的事情,就看你有没有野心去做。

2、没有猎物我们就去寻找猎物,发现猎物我们就去追逐猎物。寻找、发现、追求、获得———这就是狼的生活要素。

3、尽管面对上万只的黄羊,面对凶猛的老虎,我们都毫不退缩。但是面对人类的枪口,适当的转移是明智的。我们不缺乏成功的信念,但是我们绝不是痴心妄想只会送死的傻瓜。

4、追逐猎物仅仅靠猛跑是不够的,尤其在对付大群猎物的时候,必要的准备和步骤是获得成功的基础。而谋划是实现这一切的唯一保障。

5、我们绝对不会花费任何多余的时间和体力在无意义的事情上,因为我们的眼睛永远只盯着猎物。

6、自然是神圣伟大的,生活在这万能自然之神的庇护下本身就需要很强的能力,如果不能改变自然。就只有适应自然。

7、如果注定要承受痛苦,那么就把痛苦当作是一种磨练,既然一切不可避免,就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一些吧!

8、要想能做大事,就必须要能屈能伸,只要能达到最终目的。过程可以有很多选择。

9、燃烧人生并不是一味地透支,即使是再强壮的身体也有疲劳的时候,劳逸结合是一种生存的策略。身体是生存的本钱,休息是狂奔的前奏。

10、家乡固然值得眷恋,但是危险降临,生存受到威胁的时候,我们会选择离开。离开家乡不是逃避,是为了寻找更美好的明天。

11、在草原上,即使我们什么都没有了。至少我,还有勇气。这是我们最大的财富,有了勇气就可以得到一切。

12、在狼的眼睛里,永远看不到失败的气馁,因为它们知道,不管经历过多少次失败,最后的成功一定是属于它们的。所以狼永远是草原上的王者。

13、有时候,靠单纯的判断并不能确定成功的几率,与其在等待中浪费青春,不如在追求中燃烧生命。

14、没有固定的规则就是永恒的规则,自然界变化无常,人世间瞬息万端,只有不拘泥于过去,才能活得更好。

15、只看看猎物永远不会填饱肚子,天上只会下冷雨,掉馅饼这种事情永远不会出现,只想获得猎物,唯一的方法就是靠自己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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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狼图腾的观后感

全文共 10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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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本关于写人、、自然之间复杂微妙关系的书,是一本关于遥远、古老、胜于哲学的书,也是一本可以唤醒人们对沉睡的狼图腾精神重新信仰的书。

在这本书中,狼这个种群在草原老人内心里是作为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精神寄托而存在。草原人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生活,必须与动物、自然和-谐相处,就不得寻觅一种信仰安抚自己。而这种信仰,就是狼。

自古以来,在中华民族里,狼从来都是被奸诈、狡猾、恶毒这些贬义的形容词所禁锢,而狼的真正面目却无人所闻。看完这本书后我才知道,原来狼才是真正存在着的最原始、最动人牵肠、最崇高古老无比的智慧动物。

狼教会了草原人怎么面对大自然,怎样团结地生活,怎样战胜困难,在草原上,草原人才是名副其实的学生,用特别的方式接受着狼奉献给人类的智慧。

狼教会人们如何在战斗中取胜。狼将埋伏、打围、踩点、进攻、堵截、等兵法的实战实用;团结、勇敢等精神的集中体现,这些都比人所了解的兵法、所常挂嘴边的精神更实际更真切,而不是所谓纯粹的纸上谈兵、故弄玄虚。近来塞车频繁、救助制度不完善这些事情却没有相关部门的及时出面处理。

狼教会人们如何在恶劣的草原中生活下去。狼知道生物链的重要作用,知道把食物冻结在冰下留给明年春天和吃大留小,却非人的肆意破坏自然和恶意破坏秩序,于是漏油事件发生使“海洋生物"遭灾、高管富人有优待权利。如果人继续不遵守食物链规则,继续肆意乱砍伐乱排放,继续对日益恶劣的坏境视而不见,狼也会跟着受到大自然无情的惩罚。那么,人距离自取灭亡的时候也就不远了。

狼教会人们如何保护和教育后代,非人对孩子的过分溺爱与缺乏管教。现实社会中持刀伤亲或者虐儿、高-官子女蓄意伤人的新闻却屡见不鲜。

狼教会人们怎样与人相处。狼有自由、自尊,而非人的俯首帖耳;狼群服从命令,狼群组织严密,而非人的故作清高、轻视蔑视。狼有感情,狼会憎恨伤害它的人,狼也会知恩图报,而非人的冷血无情、恩将仇报。近来老人摔倒无人敢扶抑或无故冤人新闻的却频频出现,确实发人深思。

狼教会人太多太多了。狼还知道奉献不求回报,对任何事做得不要太绝……狼的精神在当今社会仍有重大的意义……

但是,人是如何对待作为人的老师狼呢?打狼、灭狼、掏狼崽?把狼视为凶神恶煞的大罪犯,誓死诛九族?到底狼群犯了什么错,以至于遭到人们如此凶狠、恶辣的毒手?

是狼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保护了大自然却违背了人的利益原则?是狼护儿育儿阻止了人对自然科学的真正研究?还是狼自卫自救践踏了人可笑无耻的自尊?

我认为不是。

只是,人才是真正饰演那个负心自私、凶恶狠毒、无恶不作的角色,而并非狼。

狼图腾的精神不仅需要草原上的人去崇尚、去信仰,也需要我们现代人去思考、去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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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狼图腾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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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自然而然吧,似乎在人们的印象中,,永远是凶神恶煞的存在,是童年记忆中,阴险狡诈的大灰狼;是罗斯福总统荒谬的指令中,残暴可怕的畜生。但就是这样的狼,却是我最敬佩的动物,而这样的看法,源自《狼图腾》。

“狼,是种很奇特的野兽,它总是行走于寒冷幽冥之中,故意躲开阳光,生怕暖洋洋的温度,使它淡忘了这个世界是多么残酷和偏狭,为了使它记住这一点,它非常地痛苦、坚忍,即使对待自己的同类,也没有丝毫的影响。”是的,狼,就是这样一种生物。我从未在马戏团见到它矫健的身影,它不屑成为人类消遣赏玩的工具,高傲而有尊严。宁死不屈,纵使被逼至绝境,也会拒降自刎。为了生存,它可以忍受剧痛,舍弃自己中弹的腿,在没有打麻醉剂的情况下,用锋利如刃的獠牙连骨带筋地咬掉,却绝不会向敌人竖白旗,不论老弱病残。为了冲垮马群,可以与之同归于尽;在与群狗的争斗中,同样前仆后继,如同坚韧不拔的战士,视死如归。在狼王的带领下,狼群如排山倒海,势不可挡。即使陷入了敌人的包围圈中,四面楚歌,十面埋伏,也依旧临危不乱,镇定自若。论勇猛,狼绝不亚于虎,输于豹,在它们面前,狼同样可以以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睥睨它们。

论世界上最顽强的生物,狼,当之无愧。令人望尘莫及的毅力,持着坚定不移的信念,百折不回,不屈不挠,名副其实的草原霸主——致,使我不得不为之折服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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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狼的复仇_小说作文

全文共 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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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仇在南美洲有个亚马逊河,河水清凌凌的,河畔鸟语花香,这有着无数的动物在此定居。因此,这个热带雨林成了当地猎人的致富场所。

一天,一个猎人来到森林。忽然,他看到一只公狼在一个洞口徘徊,他猜想那洞中一定有小狼。于是,他举起猎枪,瞄准公狼。“砰”的一枪公狼倒在了血泊之中。随后,他便走入洞中,发现洞中有5只小浪。他想:母狼一会儿就回来了,此地不能久留,便抱着5只小狼,扛着公狼走了。

猎人刚走,母狼便回来了。她发现自己的孩子和丈夫都不见了便急忙跑出洞去。发现猎人坐着小木船向下游划去,心中充满了复仇的意念。

又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猎人再度来到森林,希望像上次那样满载而归。但这次可没那么幸运了--他迷路了。到了晚上,他仍然没有找到回家的路。他只好倚靠在一棵树上过夜。这时,周围不知什么地方响起了“呜、呜”的狼叫声。在这空旷寂静的山谷中,是那么的阴森可怕,使猎人感到无比恐惧。他紧紧地握着手中的枪,想使自己更加安全。最后,他还是睡着了。

第二天,猎人发现自己安然无恙,但猎枪却不见了。没有了猎枪,自己的人身安全就时刻受到威胁。他突然看到了那只狼仇恨的眼睛,猎人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发疯似的向前跑去。他那急促的跑步声、大口大口的喘气声,更助长了在他身后的狼的威风。

他跑到亚马逊河边,希望能找到自己的小木船。但是,他找遍了自已所能看到的河面,仍然没有找到。猎人彻底绝望了。这时,他转过身来,发现自己已经被6只狼包围了。在那6只狼的中间是那只失去丈夫和孩子的母狼。“哈哈哈哈…”猎人一阵狂笑,向着苍天喊道:“上帝啊,我真是自作自受啊!”…

那只母狼仍然动不动地站在原地。在它凶恶的目光中分明闪烁着晶莹的泪花,它想起了丈夫和孩子… 指导老师:乔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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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中学作文:读狼图腾有感

全文共 1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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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的雨声由缓到急,密密地与阳台外的铝塑窗顶迸击出有如马蹄般密集的踢踏之声,就是在这样的夜里,这样的雨声,相伴着我把一整本《图腾》看完了,关上电脑,窗外雨声依旧,而自己却冥冥中听到了源自于蒙古大草原的万马嘶鸣、群狼夜嗥、历犬狂吠交杂着牧民高亢、旷远的下夜驱狼之声,轰轰烈烈、惊天动地,那种恢弘的气势让我发肤之下的每个细胞都处于一种莫名的澎湃之中,一种感动久久地在心海萦徊,陡然间升腾起的那种敬畏一阵一阵袭击了我的心房。

以往动物世界里也在时刻追踪着千奇百怪的各类动物生息繁衍的形态,但是从此书中感受到的是千万年以来那些蒙古草原狼随时呼啸而出的各种求生技艺,远非人类的思维所能超越。狼对侦察、布阵、伏击、奇袭的战术运用到了一种出神入画的境界;狼对气象、地形、对手的分析也到了一种登峰造极的地步;狼族中的母对子的亲情,头狼对家族的责任都让人类为之振撼;狼与草原万物的惺惺相惜的关系也让人类为自身在不断扩张的过程中所造成的苦难而反思。

而狼性所展示的这一切,无一不鞭策着我们去思考,中华民族现代人类社会的文明精神的传承到底还存在哪些的疑问,中华民族在不断的进程中还会遭遇多少的考验?从雪灾到网络上各类“**门”事件到的喧嚣到血淋淋的地震到一泻千里的洪灾到日益委缩的股指到动荡不止的汇率,也无一不产生出强烈的疑问,中国到底怎么了?

乍看之下,狼与我们中华民族的千年文化几乎毫无关联,国人也一直以龙为尊、以龙为崇尚的神物而鼎鼎膜拜。在含毛茹血的原始时代,生产活动使人们同大自然的接触越来越宽泛,自然界作为人之外的不可思议的力量对人们精神世界的撞击也越来越大,那些与人相处的动物的行为和变化不已的自然天象对古人来说,是无法理喻的,于是龙便以一种主宰万物的神奇来慰藉了人们对自然界懵懵恫恫的末知的恐惧。龙只是作为一种虚无的精神再支撑着人们,而只有狼却是真实地用它们的血肉之躯在亿万年浩瀚的历史长河中,奏响了一部生生不息的顽强的进化历程。时下里人们对狼定义了诸多的一如狼子野心、狼狈为奸、狼心狗肺等等一系列的贬义,这其实只是人类在不同角度对一种物体的形象的扭曲,只有去伪存真,让狼性的智慧、顽强、执着为国人真正的崛起推波助澜。

乍看之下,狼与我们目前所有的动荡不安更无关联,它只是一种生长在茫茫大草原上的千万动物的一个种类,它只是为了他的生存在不停的掠夺着它所需求的食物,正因为有了它的这种需求,才在整个生物链上浓墨重彩地绘出了最为精彩的生存大格斗。在此书中,大草原上老猎手放狼、杀狼、敬狼的举措实际就昭示了生命生息繁衍过程中环环相扣,紧紧衔接的生命密码。这些年人们在通过种种灾难的提示下,越来越意识到了生物链对于环境的重要性,人为地去改变生物链中的每一个环节,都将造成不可预估的灾难,很多人都在呼吁尊重生命的同时,还有更多的人们还在为他们日益膨胀的利益在不断地略夺生存的这块土地,他们为自己膨胀的虚荣不断地鼓吹他们所谓的人定胜天的理念,他们为了满足自己的一已私欲一边道貌岸然地宣讲文明,一边骄奢淫逸的去生活,人性扭曲了比狼性更为可怕。

珍惜生命,更要尊重生命,让生命活得高贵,活得干净!

[中学作文:读狼图腾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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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狼图腾观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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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腾》是一部非常出色的影片,值得一看。我不是商业影片的经纪人,也不是剧组雇来的枪手,只所以感动,才遏制不住地想谈谈感受。

故事讲述的是1967年北京知青阵阵和杨克在上山下乡期间来到了内蒙古额仑大草原插队。在大草原上,他们结识了内蒙古族牧民毕利格一家,他见识到了草原上最令人敬畏的动物:狼。在与狠群的接触过程中,阵阵对这一物种有了强烈的兴趣,甚至有了自己想养一头小狼的念头。但就是此时,一群外来人贪婪地掠夺了狼群贮存过冬的黄羊,打破了狼群与牧民之间的生态平衡。而以场部主任包顺贵为首的生产队员更是发起了一场灭狼运动,让狼群与人类之间的关系陷入到了剑拔弩张的地步。

看完电影,感慨良多。法国大导演让·雅克·阿诺不愧是“世界上最会拍动物”的导演,他完全脱离了小说《狼图腾》的固有框架的束缚,精心编织故事情节,使这部影片更加丰满,更具现实意义。

有价值的作品往往是关注人的生存和命运的,但伟大的作品则往往是贯注了人的生命燃烧,情感表达,是关注人类与自然界的和谐共存的。这也是中国道家哲学的最高境界:齐物我,泯主客,一生死。它体现人类的最大悲悯和人文关怀,有着超越意识形态的普世价值。《狼图腾》在某种意义上就具有这样的特质。

在荒野生态哲学的视界之内,人、动物、自然界都是上帝的子民,他们生而平等。这让我想到了一个词:尊严!在我们的大多“官方意识”(这是深具批判意义的文学理论家巴赫金提出的重要理论)的叙事中,小人物的尊严往往被忽略。而在这里,我要强调的是,这个尊严不单是人的,同样也是动物们的。动物可否谈尊严?大自然是否有尊严?在主客对立的二元世界,在人类中心主义的逻辑思维中,肯定不存在这一疑问,但在荒野哲学的视界内,包括动物、植物、大自然均有尊严。正因为如此,我们才要去尊重它、呵护它、爱惜它,相互共生,和平共处。

我认为《狼图腾》的电影改编是成功的,它超越了小说的某种局限,特别是它突破了小说对狼性的的极度张扬和崇拜。他在缅怀早期人类的图腾(自由、独立、顽强、勇敢的精神,永不屈服、决不投降的性格、意志和尊严)的同时,着眼于人类精神家园的命题,把人类的生存与狼的生存并置于生态大草原的背景之下,着力表现人类自以为是的傲慢与偏见,为所欲为的强权与霸道,自私与冷漠。影片具有强烈的批判现实主义和反思意义,具有强烈的悲悯情怀。特别是在现代工业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之下,生态问题已然成为全球性问题,环境破坏和污染已经成为地球这个“村落”里人人感同身受而又无法回避的生存危机问题。我特别感动于让·雅克·阿诺,他是一位深具人类情怀的导演,他有着世界一流艺术家的艺术水准和人文情怀,因此,他的镜头下,就不会像中国导演那样,只会夸张地展示狼性,只会把狼性作为卖点进行肆意渲染,进行娱乐化、商业化放大,从而使人类意识与自然意识完全被遮蔽,张扬狼性成了这部电影的价值卖点,那就会使这部本来有意义的作品流于平庸,且会误导观众。

生态文学古已有之,回溯中国几千年的文学书写就会发现,对自然环境、对生态的书写不但在诗词歌赋之中均有佳作,但那时的生态文学,是建构于农耕文明的基础之上,大多是歌咏赞美寄怀之作,而现代意义上的生态文学,或者说文学中对生态环境的观照和书写,是现代工业化迅猛发展之后,人类对自身生存危机体认和反思的结果。在他们的作品中,一反传统文学中“自然”被借用的状态(要么是文人骚客抒情言志、感时伤怀的工具,要么是咏史怀古、气氛渲染的“用物”),而是确立了自然生态的主体性地位,以自然生态的“在场”,去展示工业化之后,人类中心主义和工具理性时代,技术“座架”一切,人与自然生态的尖锐对立所导致的人类深刻的生态危机,从而呼唤生态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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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狼图腾读书笔记

全文共 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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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腾》的作者是姜戎,三十多年前,他作为一名北京知青,自愿到内蒙古的额仑草原插队,长达十一年。在草原上,姜戎钻过狼洞,掏过狼崽,养过小狼,与狼战斗毂,也与狼缠绵过。蒙古狼带他穿过了历史的千年谜雾,径直来到了迹团的中心。是狼的狡黠和智慧、狼的军事才能和顽强不屈的性格,草原人对狼的爱和恨、狼的神奇魔力,使作者与狼结下了不解之缘。这些片段详细地写出了狼的每一次侦察、布阵、伏击、奇袭的高超战术;狼对气象、地形的巧妙利用;狼的宾至如归和不屈不挠;狼与草原万物的关系;倔强可爱的小狼在失去自由后艰难的成长过程。

《狼图腾》的主人公是陈阵,陈阵也是一名从北京来的知青,一起来的还有杨克、张继原等人,他们三人是同一个宿舍的,杨克和陈阵是羊倌,张继原是马倌。草原人崇拜的是腾格里,有一次陈阵从狼窝里抱出了七只狼崽,把五只摔死了,剩下两只各由陈阵和道尔寄养。陈阵看到了小狼的成长过程,小狼在进食的时候翻脸不认人,还从小狼身上看到了草原狼宁死不屈的精神,小狼在搬家的时候怎么也不肯走,结果喉咙里弄出了一道很大的伤口。过了不久,许多特等射手把草原狼的头狼和巨狼杀得所剩无几,草原狼们逃出了边境,又被边境另一边的狼打得落荒而逃。当白狼王在急切地寻找和收拢被打散的残兵时,小狼听到了呼嗥,小狼听到了狼嗥声,唤起了小狼的全部希望、冲动、反抗和求战欲,变得很疯狂,让喉咙里的伤,伤上加伤,血从喉咙里吐得不止。毕利格老人给小狼止住了血,让陈阵杀死苟延残喘的小狼,满足了小狼战死的愿望,陈阵就用铁钎杀死了小狼。

陈阵养的小狼让我懂得了草原狼宁死不屈的精神,我仿佛看到了狼图腾,看到了小狼不屈的灵魂。在内蒙古草原上出土的玉龙是狼头龙身的,我知道了龙可能是由狼演变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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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狼图腾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10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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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宝

,是一个古老而又神秘的存在,是一个令人闻风丧胆的存在,是一个自古就以奸诈狡猾形象存在的存在,但在一望无际的蒙古草原上,却是蒙古人的信仰。

一名知青,一次下乡插队,造就了一次奇妙的相遇,一场民族间的碰撞。《狼图腾》是由几十个关于狼的故事一气呵成的。天性桀骜不驯的狼,竟然被陈阵与众不同的“养”了起来,当我看到这里的时候,内心其实挺纠结的,一边是坚持己见反对养小狼的蒙古族人们,一边是坚持留下小狼,相信会有奇迹发生的陈阵。或许我会支持陈阵多一点,毕竟这个想法从未有过,也从未有人实现过。正因如此,所以会成功也不一定呢。而天性崇拜狼的蒙古族人们,则认为狼,这个从战场里拼杀出来的种族,这个高傲残暴的如同地狱里的修罗一样的种族,这个被他(她)们敬仰,被他们当做高贵的图腾的种族,是不允许,不允许他们卑躬屈膝的对人类示好,不允许他们被人类俯视,不允许他们放下自己的傲骨!只因为他们骨子里就烙印上的浑然天成的高傲的尊严!尽管那只是一头刚出生的、懵懂的小狼!蒙古草原上的狼,宁可战死,也不能被人当宠物般圈养!这就是自古以来狼族的规则,同时,也是蒙古人的信仰。

刚出生的小狼,与平常的小狗没有什么区别,但是,渐渐地,时间长了,这种差别便如影随形的一点一滴显现出来了。

陈阵收养小狼,是冒蒙古人之大不韪而做出的决定。虽然最后也获得了蒙古人的同意,但同意却并不代表真正意义上的认可。因此小狼想要存活下来是极其困难的,尤其是小狼越长越大,它体内的狼族本性,它高贵的血统也逐渐被激发。日复一日的狼嗥,让所有人都提心吊胆,却更加激发了小狼体内的野性和狼性,激发了小狼想回归狼族的本性。可这注定是奢望,只依靠陈阵喂食的小狼,早已失去了捕食的本性和逃命的本领。这样的小狼太渺小,也太让陈阵放不下心。

等到小狼长大,这便更加可望而不可及了。疾病之痛和相思之苦,反反复复地侵袭着小狼,终于,陈阵做出了一个让人心痛,却对小狼来说是最好的办法——让小狼像一位狼族战士那样,尊严地死去!看到这一幕,我的眼泪无声地流了下来,此刻竟开始怨恨陈阵,如果当初小狼没有被陈阵收养,或许小狼的生活要比现在幸福的多,那怕战死在草原上呢?我闭上眼,泪水缓缓流下,更多的是对小狼的心疼。或许,还有内疚。

世间万物相生相克,相辅相成,一直持续得很好,可是人类的出现,却打破了这种平衡。最后,蒙古草原的大结局,是满目苍夷。人类本性的丑恶被完全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令人心惊,却又无可奈何。草原曾经的霸主——狼,几乎再也没有出现过。

现在的我们,是否该反思自己究竟干了多少这种破坏自然,令世间生灵涂炭的事?难道,一己私欲,真的如此重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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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左耳小说人物介绍大全

全文共 1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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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耳》讲述的故事有着作者特有的快速推进、曲折并意外不断的特点,四个主要人物的塑造尤其成功,是一部倾注着真诚情感同时真实深刻表现青春少年们生活、理想与爱情的优秀作品。

李珥(温心),许弋(蒋劲夫),张漾(林更新),吧啦,黑人,尤他,夏米米,夏吉吉,蒋皎(蒋雅希),赵海生,琳。

1.小耳朵(李珥)

温柔坚毅的女生。一直是听话的乖孩子,个性里却有着执着和爱的倔强。在情窦初开的年纪,她喜欢上了好男生许弋,为了这份单恋付出了很多,为了许弋,即使被打得头破血流也在所不惜,因为她知道,吧啦会保护她的。她不顾众人的反对,和坏女孩吧啦成为了好朋友。吧啦在离开人世说的最后一句话就是“谢谢你小耳朵”。最终,小耳朵爱上了张漾,找到了真正的归宿。她对许弋说:我心居然再无波澜,好像年少的坚贞只是一场梦。她对张漾说:跟着你,在哪儿,做什么,都好。她对吧啦说:你是我的好朋友。请记住,这个美好的女孩。

PS:喜欢纯牛奶,喜欢粉红色T恤。喜欢在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里拉开窗帘。

乖乖女的外表下,隐藏着深度倔强。

李珥失聪的左耳耐心等待,终于听到了,最动听的誓言。

“跟着你,在哪儿,做什么,都好。”

2.张漾

有一点坏,有一点酷,非常英俊的男生,吧啦的爱人。曾经因为自己的母亲抛弃自己嫁给许弋的父亲而对许弋满怀仇恨,以至利用吧啦报复许弋,想使其身败名裂。但是他也真心爱着吧啦,吧啦的死让他深深愧疚。后来,父亲告诉了他“母亲改嫁”的真相……张漾的心里终于没有了仇恨。爱上小耳朵,爱上那个单纯的女孩。不惜一切,要让小耳朵幸福。最后,他在许弋报复蒋皎的时候挺身而出,从着火的酒吧救出了很多的人,自己短暂失忆,最终回到了小耳朵的身边。

PS:天中历史上最帅的男生,可能也是最骄傲的一个。年少的骄傲,总会伤害最爱的人,只可惜,张漾当时不懂得。

当他终于放下仇恨,为亲人冲向火海的那刻,才是真正长大了。

所以,才拥有了重新幸福的权利。

“甜言蜜语,一定要说给左耳听。”

3.吧啦(黎吧啦)

张扬,放肆,敢爱敢恨,向日葵一样妖艳的女生,喜欢绿色眼影——LANCOMECOLORFOCUS,DEEPFOREST(深深的丛林),妖艳不可方物。爱上了帅气的张漾,不惜为他去欺骗许弋。结识了乖乖女小耳朵,对生命中唯一的好朋友心怀感激。吧啦最后死于车祸,一生唯一的好朋友就是李珥。

PS:吧啦,她的出现曾经轰动整个天中。

她摧毁的,不只是许弋的乖孩子生涯。

连带的,还有蒋皎的骄傲,张漾的不羁,还有李珥纯白的信仰。

她的消失,像一颗种子被埋下。

4.许弋(许帅)

纯洁的好孩子,像是被放逐凡间的天使,但是吧啦的出现改变了他的生活,吧啦死后,他变得不相信爱情,自己的家庭也迭遭变故。他短暂放任过自己,却因为另一个女孩夏米米的出现,找回纯真的初恋感觉。但是夏米米最终被蒋皎的经纪人吴明明害死,可惜许弋以为夏米米是被蒋皎害死。所以许弋不顾一切找蒋皎同归于尽,在他离开这个世界以前,在小耳朵的博客里写下:小百合,我一直记得爱过你。

PS:其实,许弋一直都没有变坏。他只是一直没学会如何去爱。对于这个男生,我们总是不懂得如何责备。

还是请记得,他为了爱情奋不顾身的模样。

还记得,他也曾经深深地,爱过你们。

可怜的孩子,我们永远也回不去

“小百合,我一直记得爱过你。”

5.夏米米 夏吉吉

夏米米夏吉吉:长相很相似的两姐妹,性格却全然不同。她们的父亲是怀才不遇的画家,后来落魄而死。米米为了生存,为了姐姐,可以利用别人,不顾一切,对世界尖锐,对亲人温柔。米米当上歌手以后,认识了许弋,两人相爱,却被蒋皎的经纪人害死……

夏吉吉:这个世上仅存的天使,在她的身上,有着其他人没有的宁静,温柔和包

容。张漾曾经用一元钱买下她的画,从而铸就了一段缘分。她用她自己的平淡守护米米的精彩,米米死后,也是她主动宽释了一切仇恨。吉吉也爱着张漾,并在酒吧里救出了张漾。但是最后,他还是将失忆的张漾送回了小耳朵的身边,自己放手,云淡风轻。

“我早已经是没有了翅膀的鸽子,怎么还可以飞翔呢?”

6.蒋皎(蒋雅希)

许弋的初恋情人,后来爱上了张漾,因为张漾爱上了吧啦和小耳朵而痛苦不堪,性情大变。被父亲捧成歌星后,她不顾一切地抓住许弋,甚至不惜害死夏米米。被仇恨煎熬的她最后死于许弋制造的酒吧大火,这对她而言,未尝不是一种解脱。

PS:美丽富有的蒋皎其实很有资格骄傲。她的卑微,只是面对一份永远得不到的感情。

这个女生的身上,其实有巨大的能量。像一颗流星,与天空摩擦发出巨大的光。

“过去的过不去明天不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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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愉此一生小说结局原文内容介绍

全文共 1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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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川出国最顺的路是从重庆下巫山经过武汉到上海,坐车离开成都的时候,柳愉生的目光一直在车窗外,想到要离开这里去到遥远的地球的另一端,心中不舍不免越重。因为战争关系,他们一路上走走停停,加上周耀华一路上又去拜访了一些诸如世交、诸如父亲旧友之类的大人物,到上海的时候已经是仲夏时节了。

美利坚在日本投下的□□轰动世界,日本军因《波茨坦公告》必须撤军,□□和国民党已经在筹划重庆谈判,但是“李闻血案”以及国民党特务对□□的暗杀,让有政治敏感度的人都知道两党在暗地里的波涛汹涌,即使谈判,恐怕最后也不会有什么结果,周耀华说“内战不可避免”。柳愉生看着报纸一直唉声叹气。

虽然看着自己的祖国战乱不断让人心情憋闷,郁郁难平,但是坐着豪华客轮里的头等舱去美利坚的行程却是非常美好的,周耀华每日都教他说些最常用的英语,柳愉生体力不行,但脑子在学习方面却很有天赋,学起语言来最开始有难度,但过了一个坎,有了语感,就觉得非常容易了。

周耀华还夸他说他天生就是学语言的料,因为他的这一句话,柳愉生在心里暗自高兴了很久。 周耀华自然也对这一路行程分外满意,一路和柳愉生恩爱不断,身心舒爽。 到达美国后,周耀华先带着柳愉生一起去了洛杉矶的周家大本营,拜见了一众长辈,介绍柳愉生是他的大学同学,是来美利坚留学的,周家人不知道柳愉生和周耀华的关系,自然待他非常热情。

在洛杉矶没有呆多久,周耀华便带着柳愉生回了新奥尔良的家。 柳愉生因为要去伯克莱加州大学读书,周耀华便跟着过去做生意。 柳愉生因为周耀华夸他在语言学上有天分,便选择了英语语言学的学习,但因为怀念故土,想将博大精深的汉语传播向世界,之后成了一位著名的汉语言学教授。

他相信周耀华对他的爱情,但是,他从不认为爱情是持久的事情,爱情在他心里只是璀璨的但是瞬间明灭的烟花。 作为一个男人和周耀华在一起,他以为他们两人的关系能够持续几年便已经很不错了,于是从没有想过要依赖周耀华过一辈子,他努力学习,从大学助教开始,先教了一段时间的英语,然后又转教汉语,在报纸杂志上发表了不少文章,出过自己的散文诗集小说

六年之后,周家人才发现他和周耀华之间的关系,自然勒令周耀华和柳愉生断绝关系,柳愉生以为这就是他和周耀华的结局,到这时候,他已经在美国站稳了根,并不会有初到陌生地方的惶恐,虽然难过,但他觉得将关系结束在最美好的时候也是不错的。

周耀华并没有如他所想的按照家里的要求和他断绝关系回家结婚生子,而是拒绝了家里的要求,选择了和柳愉生在一起。 因为柳愉生实在太思念故土,但是却无法回国,周耀华为他建了一座愉生园,里面按照柳愉生当年在成都时的柳家公馆的样子修建,然后增加了一个小湖泊,湖边建成“临湖望月”“烟柳长堤”等七景。

两人互相扶持生活,在二十年后,周家老爷子去世,周耀华的母亲病重,柳愉生作为周耀华的伴侣的身份才得到周家的认同。 周耀华也从周家过继了一个十岁的养子周淙文,成为他的继承人,在他七十岁,便将所有的事务与权力都交了出去,从此和柳愉生过起了自在的生活。

到世纪之交,柳愉生才和周耀华重新踏上故土,这里的巨大变化让两人都欣慰不已。 当柳愉生再回来成都,记忆里的府南河再不是原来的模样,以前在这里的那些痕迹再也无法寻觅。不过,只要身边的人还在,或者,即使他和身边的人都不在了,那些美好的记忆,和一辈子在一起相互扶助而过的生活,都将不会因他们的消失而消失,那些记忆都被印在了他们的灵魂里,若是还有下辈子,那么,他们还会因为这些记忆而相逢,无论性别,无论年龄而在一起。他的一生被他写进了书里,只要有人会去看,就能够体会到他和他在一起的美好,会理解他们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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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狼图腾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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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心目中由于这本书,改变了,以前的时候,狼,这个词好像只有坏没有好,从来都是坏人的象征,狼吞虎咽,形容吃东西又猛又急的样子,好像是狼在吃东西一样。

你在意过吗,天上可能还有一个星座,天狼星,狼,腾格里的宠儿,一个神的宠儿,可想而知他的地位,狼,真的就是一个凶残的字眼吗,那些狼心狗肺,狼狈为奸,都应该用在狼的身上吗?

狼是不是草原的霸主,我想它们应该就是腾格里派来的守护草原的霸主,这就是我所认识的蒙古狼,它的野性,不是鲁莽,它很理智,不会像童话故事里的狼那样的愚蠢,速度,杀气,让人看着就闻风丧胆的一双绿莹莹的闪着皎洁的目光的眼光,它们不服输,看看我们忠实的狗,也许你会想,还是狗狗好,但是,你有没有想到,狼,是一个奴性强的动物吗,它们的心中是野性,它们心中向往的不是丰衣足食,它们可以战死在战场上,就如我认识的那只陈阵养的小:倔强的小狼被拖了四五里,它后脖子的毛已被磨掉一半,肉皮渗出了血,四个爪子上厚韧的爪掌,被车道坚硬的沙地磨出了血肉。当小狼再一次被牛车拽倒之后,耗尽了体力的小狼翻不过身来了,像围场上被快马和套马杆拖着走的垂死的狼,挣扎不动,只能大口喘气。继而,一大片红雾血珠突然从小狼的口中喷出,小狼终于被项圈勒破了喉咙。陈阵吓得大喊停车,迅速跳下马,抱着全身痉挛的小狼向前走了一米多,松了铁链。小狼拼命喘息补气,大口的狼血喷在陈阵的手掌上,他的手臂上也印上了小狼后脖子洇出的血。小狼气息奄奄,嘴里不停地喷血,疼得它用血爪挠陈阵的手,但狼爪甲早已磨秃,爪掌也已成为血嫩嫩的新肉掌。陈阵鼻子一酸,泪水扑扑地滴在狼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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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繁星四月》小说人物介绍

全文共 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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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星四月是漫画岛独家连载的漫画。 yuwenm小编整理了《繁星四月》小说人物介绍,欢迎欣赏与借鉴。

肖寒

34岁,摩羯座,傅夏的表舅,叶繁星的男友,阳光百货集团执行总裁,行事冷峻,手腕强硬。

傅夏的叛逆出走使得肖寒不得不接手了阳光百货,他多年来的苦心经营让阳光百货即将成为颇具规模的上市公司,而他对傅夏看似超乎寻常的严苛正是为了好好培养他、以便将来能把集团放心交给他。

叶繁星

31岁,天秤座,SHOWTIME传媒集团当家花旦,能力出众、美丽大方。

叶繁星原名严晨曦,3岁时从孤儿院被一直没有孩子的叶广国和崔凤萍夫妇收养,改名叶晨曦。7岁时,养母崔凤萍生下了妹妹叶繁星。妹妹的出生夺走了小晨曦所有的幸福,在又一次被妹妹欺负后,忍无可忍的小晨曦一时冲动、狠心丢弃了妹妹,却未敢告诉任何人真相。为了安慰悲痛欲绝的崔凤萍,小晨曦改名为叶繁星。

傅夏

24岁,双子座,阳光百货集团正牌继承人,性格阳光,集天使的无辜与恶魔的狡猾于一身,四月小学时的好朋友。

十年前父母车祸双亡,得知真相的傅夏一直不愿意原谅外公,叛逆出逃,游学列国,与叶繁星不打不相识。为了躲避肖寒的控制,意外进入了SHOWTIME,成为了叶繁星的助理。

闵四月

24岁,白羊座,阳光百货集团VIP室服装导购员,性格冲动,敢爱敢恨,家境贫寒,与养母闵秋霞相依为命。

与偶像叶繁星的相遇相知令她兴奋不已,与小时候资助自己读书的大哥哥肖寒重逢令她重新燃起了爱的火花,而她超强的服装时尚感更是赢得了阳光百货VIP客户崔凤萍的盛赞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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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芈月传小说全文阅读及介绍

全文共 6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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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325年秋,朔风飒飒,威武的槐树也抵不住秋风的扫荡,叶落纷纷,铺陈出一地的金黄。

此时,在风中站着两个人,一个是秦惠文王嬴驷,另一个是秦相国张仪。

两人望着宫墙外的一棵老槐树发呆。

嬴驷的脸有点儿发白,这使得他脸上的棱角越发分明,阳光透过树叶,映射在他的脸上,斑驳的光线让这张年轻的脸布满了沧桑。他伸出手摸了摸颌下的胡须,淡淡地道:“你看这些落叶,满地皆是,遍目所及,尽是金黄,像不像现在的秦国?”

张仪愣了一下,他看了眼这位怀揣雄心大志的秦王,此时他的神色比任何时候都显得严肃,整张脸竟冷得像冰。张仪暗暗地打了个寒颤,一时不敢置言,只是两片薄薄的嘴唇一撇,从鼻孔里发出“哼”的一声,算是应和。

“五国攻秦,公孙衍着实厉害!”嬴驷发出一声冷笑后又道:“这满地的落叶,便如五国的甲士,把我大秦围得水泄不通啊。”

秦国自秦孝公和商鞅变法之后,励精图治,奋发图强,他们对内奖励耕种,以法治国,对外和楚联姻,与齐、韩、赵等国联盟,内修外治,国力日强,到了秦惠文王,已摘掉了“弱秦”的耻辱帽子,一跃成为列国之中的“强秦”。

特别是惠文王任公孙衍为秦国大良造之后,公孙衍率军伐魏,斩首魏军八万,迫使魏国割地求和,一举夺回了秦厉共公时被魏占据的河西之地,洗刷了百年之辱。

河西是秦国走向中原的重要门户,此门一开,秦国便有可能入主中原。然也正因如此,引起了各国的警惕。正值列国对秦虎视眈眈之时,张仪入秦,因其与公孙衍政见不合,将公孙衍排挤出秦。

公孙衍退出秦国后,回到了他的母国魏国任大将军,遂联合韩、赵、燕、中山等四国相王,欲借五国之力,攻击秦国,使秦国一下子成了众矢之的。

张仪迎着风缩了缩脖子,他似乎还有些不习惯这突来的寒流。嬴驷瞄了他一眼,这位大秦的相国由于早年游走列国,饱经风霜,虽道只是而立之年,看上去却比同龄人老了几岁,若非穿了锦衣华服,却是活脱脱一个农夫。此时缩着脖子,两手拢在袖里,那形象越发不堪。嬴驷“嘿”地笑了一声,“相国不说话,是怕了吗?”

张仪搓了搓手,讪笑道:“怕倒也未必。适才臣想了想,公孙衍的合纵之策并非牢不可破。”

嬴驷“哦”的一声,转头望着张仪道:“倒是说来听听。”

“联合诸弱国以抗强国,是为合纵,公孙衍四处奔走,联合了韩、赵、燕、中山四国,势头凶猛,表面上看来确实吓人。”张仪微微一哂,“实际上这五国之间,各怀鬼胎,即便是有了盟约,也不过是一盘散沙而已。”

嬴驷饶有兴趣地问道:“如此说来,相国已有妙计!”

张仪自信地点了点头,然后伸出四根手指头,说道:“四个字,联齐盟楚。而且只需王上再入一次洞房,此危机便可解矣!”

嬴驷闻言,越发有兴趣了,笑道:“往下说。”

张仪道:“此大乱之世,虽道是诸国并列,然唯以秦、楚、齐为最强,只要我们与楚、齐联盟,五国相王,何足惧也。”

“此计大妙!”嬴驷笑道:“秦楚早有联姻之先例,若能成此好事,可解当下之危。唔…都说楚女腰细,如风中之柳,妙是妙也,不知相国有几分把握?”

“王上只管养好身子,做新郎便是!”

翌日,张仪离秦,他这一走,走出了大秦帝国一个新的时代,引出了一位奇女子。

楚国都郢。

是日晌午,演武堂内宾客满堂,堂下的人有的跷着二郎腿,在太阳底下悠闲地喝着茶,有的则围在演武台周围,大声疾呼。

演武台上正有两人在比武,台中央的照壁之下放着一桌子的金银,敢情是比武的赌资。

战国时期,各国尚武,因此朝野上下,无不以习武为荣,民间似这种比武之事,更是随处可见,有的时候官家的一些公子哥儿也要到这种地方来一试身手,出些风头,以便将来去军中任要职。

是时,台上便有一位公子哥儿,据说还是令尹的一个什么亲戚,一身拳脚功夫十分了得,不到三五十招,就把对手打下了台。

台下买了那公子哥儿胜的人高声欢呼,兴奋得不得了。那公子哥儿听得底下阵阵欢呼,也是十分兴奋,趾高气扬地在台上走了几圈,向下面大喊:“还有谁敢上来!”

台下顿时鸦雀无声,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不敢上去。

正值此时,突然有人喝了一声,走上台去。

那人体形魁梧,一脸的虬髯,上得台时,两眼一瞪,喝了声:“来吧!”便冲将上去,抡拳便打。那公子哥儿见对方若铁塔一般,一时心虚,被打得迭连后退。

这个大汉名叫魏冉,也就是后来名震战国的穰侯,在秦国称雄四十余年。不过此时他还是个小混混儿,与同母异父的姐姐芈氏相依为命。他天生神力,那手臂仿如铁制的一般,舞将起来,呼呼生风,不出十招,就把公子哥儿一脚踢下了台。

公子哥儿觉得受了奇耻大辱,起身后,一边大声咒骂,一边又上得台去。魏冉冷笑道:“还没被我揍够不成?”

“知道我是谁吗?”

“却是不知!”魏冉道:“我只知来此地把人揍倒了便能挣银子!”台下人一阵哄笑。公子哥儿气怒已极,脸上青一阵红一阵,恶狠狠地道:“我叫昭雄,乃当今令尹大人昭阳的侄子。”

魏冉“呵”的一声,笑道:“好大的来头!你可是说你是令尹大人的亲戚,我便揍你不得?我且与你说,我到这里是来挣银子的,只认银子不认人,如今你被我揍倒了,那些银子便是我的了。”说话间,便走到桌前,要去拿银子。昭雄右腿一扬,“啪”的一声踢在桌子上,金银哗啦了一地。魏冉勃然大怒,喝道:“你究竟要如何?”

昭雄道:“想在这里挣银子可没那么容易。”话落间,抡拳又打。魏冉此时也被激怒了,“打坏了你,可怨不得人!”他的力气异于常人,昭雄根本不是他的敌手,但昭雄好面子,几次被打翻在地,依然强撑起来再战,最后让魏冉一记重拳,打得飞出台外,一命呜呼。

人命关天,非同小可,在场人等都着了慌。魏冉虽说生性好武,可毕竟从未打死过人,见那昭雄吐着血沫子死了,也不由得慌了神,拾了台上的银子就想跑,却被众人堵在了里面,脱不了身。不出多久,令尹府的人赶到,魏冉被一群带刀的甲士带走了。

楚都郊外,云梦泽。

所谓云梦泽,实际上是楚地洞庭湖一带由水洼变成的沼泽地。由于这一带依山带水,适宜耕种,便居住了不少人。

是日,一群姑娘正在山上采茶,突听见山下有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跑过来,边跑边大声叫道:“出人命啦,魏冉让人抓了…”

山上的采茶姑娘均是闻言色变,当中有一位姑娘,十八九岁的样子,听了这一声喊,花容失色,扔下茶篓子,飞一般地往山下跑。

少年跑到那姑娘近前,气急败坏地说:“芈姐姐,坏了,坏了,魏哥让人抓走了!”

原来这少年每天跟在魏冉屁股后面厮混,魏冉在演武堂比武时,他就在台下观斗,魏冉被人带走后,他便跑来向芈氏报信。

芈氏听了演武堂之事后,惊叫了一声,“这死小子活腻了不成,如何就把人给打死了?”说话间便风风火火地赶去令尹府。

少年问道:“你要去做什么?”

芈氏边走边道:“去要人!”

少年知道令尹是楚国最高的官儿,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连楚怀王也要给他几分面子,魏冉落在他的手里,无疑是凶多吉少,倘若芈氏再赶去胡闹,不过多搭一条命进去而已。想到这一层,少年急得直跺脚,“魏哥杀人了,杀的是令尹的侄儿,你拿什么去要人?”

芈氏道:“若要不回我弟,我也不回了!”

令尹府外,芈氏刚到大门口,那边正好有一辆马车停下,从车里下来一个三十岁上下的中年人,他皮肤黝黑,一脸的风尘之色,倒有几分像是刚赶集回来的农夫。不过看其穿着打扮,以及所乘的马车,异于寻常百姓,该是个什么地方的官儿。

芈氏见他走上台阶去与看门人说话,心想要是叫他一耽搁,说不定我弟的命就没了。她忙冲了上去大呼道:“这位兄弟,见令尹大人须讲个先来后到,你停车之时,我已先到此处,劳烦你等一下,让我先见了。”

那中年人上上下下打量了她一番,见其穿了身杏黄色衣衫,且是民间布坊所出的最普通的粗布料,显然是一个民女,便说:“我有军国大事在身,烦请姑娘先等一等吧。”芈氏一听,顿时就急了,说道:“国家的事就是大事,老百姓的生死便不是大事了吗?”

在战国时期,社会风气奔放自由,人与人之间虽有官民之分,却是没有森严的等级之别,这中年人被她一番抢白后,也不生气,只是笑道:“原来姑娘也有大事,那一同去见如何?”

芈氏虽寄居乡野,实是望族之后,生来七窍玲珑,眼珠子滴溜溜一转,便生出一计,心想我要是硬闯进去,未必能见到令尹,与他一同去反倒便捷了。当下微微一笑,说道:“我见你也是个斯文人,便不与你争吵,请!”

中年人道了个谢,向看门人报了名讳,叫其前去通禀。芈氏待门童进去后,把那中年人拉过一边,笑道:“原来你叫张仪,是秦国来的使者!”

“不错。”

“咱们在此相识,可算是有缘?”

张仪游走列国,凭的就是智谋和一张利嘴,他一听这姑娘口风,就知她有事相求,眼下五国围秦,他身负邦交重任,自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微哂道:“姑娘可是有求于张仪?张仪千里迢迢而来,饱经风霜,国事在身,姑娘的事还是自行解决吧。”

“你这人好没善心。”芈氏瞪了双大大的眼睛道:“当真见死不救吗?”

张仪讶然:“何人要死了?”

“我!你要是不帮我,我便一头撞死在这里,临死之前,用血在这墙上写下大大的四个字,张仪害我!”见张仪一脸惊恐,芈氏收起了激昂之色,却是突然咯咯一笑,“不瞒你说,那令尹蛮横霸道,抓了我弟,一会儿你只需带我进去,但要他们还了我弟,我马上就走,绝不会连累于你。”

张仪一来不明究竟,以为不过是小事一桩,二来实在是逃不脱纠缠,心想当是做了件好事罢了,就答应了下来。及至门童回禀,带着芈氏进了令尹府。

楚令尹昭阳是个清癯的老者,虽道形色消瘦,双目却炯炯有神,眼珠子转动间满是狡黠之光,见了张仪便要上去打招呼,芈氏怕他们一说开了便是没完没了的军国大事,抢身上去,挡在了两人之间,大声道:“两位且莫谈国事,把我的事先解决了再谈!”

昭阳不知此女是什么身份,看了张仪一眼,问道:“她是何人?”

芈氏哼的一声,“你可是有个叫昭雄的侄子?”

昭阳脸色一沉,说道:“正是!”

“你侄儿在比武时被我弟魏冉打败了,却依然胡搅蛮缠,不依不饶,结果我弟失手,不慎将其打死。虽说打死了人确实下手重了些,但事情须讲个因果,若不是你侄儿纠缠在先,自然也不会出了人命。”芈氏理直气壮地说了一通之后,把手指向张仪,继道:“他就是来为我主持公道的,你要打也好,要罚也罢,总之不能将我弟杀了抵命,不然的话,于理不公!”

张仪听完,脸色顿时就变了,他号称以一张利嘴称雄于天下,周旋于列国之间,今天倒好,话没说上一句,就摊上了人命官司。刚想要开口说话,就听见昭阳一声暴喝:“好你个泼妇啊,人都让你杀了,倒还像你占了理儿,我若是说个是非,讨个公论,却是于情不合了?”

昭阳越说越气,指着张仪说道:“还有你,你到楚国是来挑梁子的吗?”

“我…”张仪正要辩解,陡听芈氏也是一声暴喝,“我告诉你啊老头,其一,是你侄儿蛮缠在先,我弟才将其一拳打死了;其二,比武约斗,伤也罢,亡也罢,在所难免,总之,让我弟抵命,有失公允。”

昭阳虽官至令尹,但并不是个能言善辩之人,气恼之下要把张仪和芈氏两人都轰出去。

张仪忙道:“大人息怒啊,这事与张仪没什么干系,张仪是来联姻的!你要是不由分说,把我也轰了出去,可真就坏了大事了!”

昭阳虽在气头上,但仔细一想,张仪刚刚入楚,就算与芈氏一道来,也未必便是帮凶,若是就此将他赶了出去,与楚国无益。心念电转,让家丁把张仪留下,架了芈氏出去。

芈氏闹了半天,徒劳无功,眼看着就要被拖出府去,救弟无望,急中生智,就着张仪的话头接着说道:“既然是来联姻的,把我拖出去,就不怕坏了大事吗?”

昭阳怒斥道:“楚秦联姻,与你何干?”

“如何与我无干?他要联姻的人正是我!”芈氏指着张仪,信口便道:“来此之前,我们就已说好,我也答应了嫁去秦国,不然我如何会与他同道而来?”

张仪一听这话,脸色煞白,想他张仪纵横列国,无往不利,今天算是遇上克星了,她这信口一说,言之凿凿,他即便是跳到黄河也洗不清了。

二、张仪论时局,楚廷斗群臣

昭阳把一张老脸憋得通红,紧蹙着一对白眉,伸出干瘦的食指颤抖地指着张仪,抖了两下嘴,被气得硬是没说出话来。他觉得此事岂止是自己受了奇耻大辱,连楚国也一同受辱了。侄儿被杀,张仪上门问罪,是没把他令尹放在眼里;明知那疯丫头是凶手之姐姐,张仪却还暗中与之联姻,莫说他这个令尹不知此事,连楚王也一并儿蒙在鼓里,这是没把楚国放在眼里。故昭阳认定,张仪此行名为邦交,实为宣战。

昭阳跺脚低吼道:“秦国虽强,但楚国也非欺软怕硬之辈,你要宣战,何须这般辱我!来人啊,把他们给我轰出去!”

张仪和芈氏两人被一帮家丁轰出了令尹府,这样的事情在张仪的邦交史上实属首次。然叫人赶也好骂也罢,都是小事,他游走列国,阅尽人事,不会将这放在心上,眼下让他操心的是,五国围秦,倘若楚国也从中插一脚,六国大军挥师函谷关,秦国就真的危在旦夕了。

想到此处,张仪恨不得将那芈氏生吞活剥了。可是沉下心来仔细一想,那昭阳并非心胸豁达之人,事到如今,就算再进去辩解,也可能会越描越黑,无济于事。思忖间,看了旁边的芈氏两眼,心想此女野蛮泼辣,与大家闺秀截然不同,我王见惯了文弱温柔的女人,对那些名门闺秀未必会放在眼里,说不得此等野性十足的丫头反而会勾起其一时的涉猎之心,若果然如此的话,也算是歪打正着了。

张仪想到此处,暗地里把牙一咬,下了个决心,索性将错就错,把这疯丫头接去秦国,反正人并非这丫头所杀,昭阳还能不依不饶不成?眼下最关键的是去说通楚王,只要楚王那里不追究,此事便算是成功了。

思忖间,看了芈氏一眼,若有所思。芈氏情知闯了大祸,而且适才听昭阳的语气,似真有开战的意思,此时见张仪那眼神怪怪的,不由得缩了缩身子道:“你想怎样?”

张仪沉着脸问道:“你真想去秦国?”

芈氏一听这话,便知张仪不会拿她泄愤,心里的底气也就上来了,说道:“只要能救出我弟,何去何从,悉听尊便。”

“你须知道,适才你闯下了弥天大祸,倘若两国真的开战,便会有成千上万的将士战死沙场,无数的百姓流离失所,那样的场面你可愿看到?”张仪的这番话,把芈氏吓得花容失色,那双大眼睛里竟似有泪光在闪烁。张仪见状暗笑,又道:“要想止息两国之兵戈,救出你弟,须依我一件事,不然的话,莫说救不出你弟,便是你也会成为千古罪人!”

芈氏忙不迭地点头,殷切地看着张仪往下说。

张仪望了眼令尹府,说道:“等会儿你就跪在令尹府外,负荆请罪,若非令尹大人放了你弟,不然你就别起来。”

芈氏愕然道:“若是他不放了我弟,难不成我要永远跪在他家门前?”

张仪道:“我这便去见楚王,只要说通了楚王,可教你弟无忧也。”

“可有把握?”芈氏紧张地问道。

张仪不置可否,说道:“你只管去跪在令尹府外,把昭阳阻在府内,不叫他出门便是。”

事实上张仪也没有把握,对他来说,与楚联姻本是小事一桩,轻而易举之事,可如今与人命官司纠缠在一起,而且死的还是令尹的侄子,万一楚怀王与令尹一个鼻孔出气,非要让魏冉抵命,那么秦楚联姻之事也就泡汤了。

芈氏无奈,在一家客栈讨要了两根柴枝,插于后背,便走到令尹府前跪了下来。一时迎来路人围观,芈氏却道:“非我有罪,乃因家弟与令尹大人的侄儿赌斗,家弟不慎失手,打死了他家侄儿,奈何令尹大人要杀家弟抵罪,这才在门前负荆谢罪。”如此一来,众人七嘴八舌地说将开来,围观之众越来越多。

楚王宫内,两班文武赫然在列,楚怀王端坐王位之上,待张仪参拜之后,也没见他有什么动作,只不冷不热地说了句免礼,便没了任何话语,整个楚廷也是鸦雀无声,氛围显得有些怪异。

这是张仪首次面见楚王,却是并不陌生。作为杰出的纵横家,对列国的那些主要人物他是了然于胸的,楚怀王的形象与他之前想象的相差无几,肥头大耳,白白胖胖,若非穿着国君的衣服,走到大街上,十有九人会认为这是位唯利是图的富商,一个贪字分明写在脸上。因此,即便是面对此时这种怪异的氛围,张仪也并不为意,提了一口气大声道:“张仪此行,乃为秦楚两国联姻而来,不知楚王看了国书后,意下如何?”

“呵!”楚王怪笑一声,阴阳怪气地道:“联姻吗?你是来挑衅的吧?”

“此话差矣!”张仪一听这语气,便知昭阳虽没到,却已然有人将令尹府发生之事告知楚王,当下淡淡一笑道:“敢问楚王,若为挑衅,秦国可会派一国之相来做此事?若为宣战,一纸战书足矣,何须千里迢迢赶来杀人?”

楚王“嘿”的一声,虽没接话,但语气显然少了些许敌意。张仪亢声道:“大王该知眼下公孙衍挑唆五国,合围秦国之事吧?”

“知道又如何?”楚怀王不由然接了话头。

“这便是了。秦国不傻,张仪自问也并非毫无头脑之辈,在五国围秦之际,张仪千里赶来,挑衅楚国,与秦何益?恐是再痴傻之人也断然做不出此等荒唐之事。”张仪两手一拱道:“张仪此行,诚心与楚结盟,天地可鉴!”

“哈哈…”楚怀王陡然仰天长笑,直笑得泪水都出来了。

张仪眉头一沉,问道:“大王因何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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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狼图腾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11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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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前机遇巧合,我无意间阅读了《图腾》这本书。那时阅读吸引我的是“狼性”,对于我,狼是陌生的、可怕的,是低级动物,是不如人的,可是当我看完这本书后,我改观了,狼是聪明的,人在某些方面远远不及狼,甚至应该向狼学习。

今天我再次拿起这本书重新看,有些惊叹,人在不同时期不同背景下所领悟到的东西,竟然也是不同的,感动的东西不再是映入眼前的“狼的表面的描写”,而是一种真理的渗出。相信看过《狼图腾》的人,都会被狼性的不屈不挠的战斗精神,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打动。不管这本书的文字水平和叙事结构如何,这本书的许多东西值得借鉴。正如海尔集团董事主席张瑞敏看了这本书后的评论:其一,不打无准备之战,踩点、埋伏、攻击、打围、堵截,组织严密,很有章法;其二,最佳时机出击,保存实力,突然出击,置对方于死地;其三,也是最值得称道的,是战斗中的团队精神,协同作战,甚至不惜为了胜利粉身碎骨,以身殉职,在商战中这种对手最恐惧也是最有杀伤力。而作为我们医务工作者会得到哪些启发?我认为有这几点:

首先,我们要了解所处环境,具备自知之明。狼都懂得熟悉环境,不打无准备之战,懂得知己知彼,百战百胜的道理,作为一名医务人员,难道不应该了解自己,看清周围环境吗?我们现在所处的环境是一个充满竞争的环境,如果我们没有真才实学,就不具备谋生的条件,更不用谈及所谓的成功。狼胜利的战术不是凭空想出来的,是在残酷生活斗争中积累下来的。同样,我们也应该在工作实践中总结经验,充实自己,不断吸取好的经验教训为我所用,更好的为病人服务。

其次,我们要努力协作共同打造和谐、友善、互帮互助的团队精神。狼在生存中捕获食物都懂得集体的力量,有章有法,责任明确有大小强弱之分,作为我们医务工作者更要知道团队的重要性。和谐环境让人赏心悦目,和谐的团队更能把作用发挥的淋漓尽致。组建一支好的医务团队,我们必须从自身出发,相互之间要友善,工作中你弱我帮,你强我让,你漏我补,拧成一体才能发挥集体的团队作用。

再者,遵守纪律服从组织安排。狼群由狼王统一指挥,进则同进,退则同退,协同作战,无往不利。比如围捕黄羊的时候,有狼去寻找大雪坑,有狼去骚扰,有狼去伏击,在总攻的时候也是井井有条,狂而不乱。更让人称绝的是,狼群即使在撤退的时候也井然有序,猛狼冲锋,狼王靠前,巨狼断后,完全没有鸟兽散的混乱。狼是勇敢的, 组织性纪律性强,如同一支铁军,威不可当!所以我们的团队更需要有组织有纪律!现实工作中,我们就要听从组织安排,自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

最后,要学会与狼共舞。狼是可怕的,但是要战胜狼,首先必须接近了解它。如同困难和挫折,学习工作中你惧怕就会退缩,如果你靠近它,磨砺自己,你就会越挫越勇。

有句话说的好:做事先做人,做人先修心。不要在忙碌的工作中、竞争的压力中埋藏了你的心,狼的心比草原大,我们的心更应该比天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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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狼图腾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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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就不高,从描写狼的成语、诗句中就可以看出,如“狼子野心、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吞虎咽、狼嚎鬼叫”等等。可以说,中国成语词典上记载了许多相关批评狼的成语,而赞美的却少得可怜。在童话里,狼的形象再一次被贬低,狼竟成了邪恶的象征,妄图吃了“小红帽”。即使你从没看见过,仅凭这些,就让我们已经不寒而栗了

但是,当我最近看了一本叫《狼图腾》的书后,我对狼的形象给予了重新的认识。起码在这本书里,狼已不在是残忍的、粗暴的……而人类却扮演了狼的角色。在皎洁的月光下,在内蒙广袤的大草原上,曾生活着狼,它们在这儿自由地奔驰、与人类斗智斗勇。然而,一群见识短的人竟然闯进这个属于狼的世界,进行了一次残酷的杀戮,多么惨无人道!多么淋漓尽致!

这就是《狼图腾》中讲述的故事。在这本书中,主人公陈阵与几名知青,去了呼伦贝尔大草原,看到了草原人民与狼的搏斗,看到了狼的兴衰起伏,由开始的害怕狼,到最后与游牧民族同化,近乎到了崇拜狼的地步。这几十个紧张离奇的与狼相关的故事,将我吸引到了一个狼的世界,似乎真的与这些狼共同生存在一起。

在这本书里,我看到的狼是智慧的、顽强的。它们生命不息,战斗不止,以团队的名义,与人类进行抗争。狼的视死如归和不屈不挠,狼群中的友爱与亲请无不震撼着我的心灵。狼在捕食时表现的确极为残忍,但狼只在饥饿时才捕食,只有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才去攻击牲畜和人,这比饱暖思欲,物欲横流,贪得无厌的人不知高尚多少倍。狼天性怕光、怕火、怕人,却惟独不怕苦、不怕累、不怕死。这种精神不正是强悍进取的精神吗?我也深深地被这种“令人不得不崇拜的、不可抗拒的魅力和强悍智慧的精神征服力量”所折服。

学会像狼一样,强悍智慧,勇于进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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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狼图腾读书笔记

全文共 1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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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之前就有听说过《图腾》这部作品,无奈一直没有时间,阅读的计划也就此搁置着。直到最近,我在图书馆闲逛时无意中发现她,惊喜之余不免觉得相见恨晚了。

在阅读此书之前,对狼也只能用知之甚少来形容。不懂得狼的特别在哪里,更不知道何为狼性。一直以为狼只是喜欢群居的野兽,凭借着数量的优势扑捉一些弱势的小动物,苟且存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一种生物而已。在我心目中狼的地位是很尴尬的.凶猛不及狮虎,速度不及猎豹。同为食肉类哺乳类动物,它也只能去欺负狐狸。它的存在仿佛只是为了衬托虎豹们的勇猛,就像在一部电影里,它永远只能做配角。然而,随着故事情节的深入,我越来越明白我以前的想法是多么的无知,甚至有点愚昧。

狼自古以来就是一种神秘的动物,出没在蒙古草原上,它们就在那里繁衍生息。狼,是蒙古人的图腾,是蒙古人的灵魂。

然而人对狼,似乎并不和善,人们给予狼的,只有无情的子弹。因为我们始终认为狼非善类,而狼之所以被人们认为是凶残、恶毒的动物。那是因为在生存的食物链中它永远都是捕食羔羊、山羊、绵羊等羊类的杀手。在人们看来,羊是毫无战斗力的弱势动物,在凶残的狼面前,它们没有任何攻击力,只是一只任狼屠杀的羔羊而已。但这个时候狼为了生存,没有表现出一点同情心,依然凶残地捕食着自己的食物。狼只是为了生存才表现得如此凶残。而人呢,他们捕食羊甚至更多的弱势、强势动物,却是为了更好的生存,以致享受生活。这样看来,我们却是比狼更加凶残百倍、千倍。那么,用“人心狗肺、人狈为奸、白眼人、披着羊皮的人”等词汇来做形容词或许更加地确切一些。还有”从“狼”字就看得出来。“狼”去掉一点是“狠”,可见,狼在人心目中,就是凶恶、狠毒的杀手。但是,它们在毁灭狼的过程中忽略了一点,正是这被忽略的一点便可能使草原变成一片茫茫沙漠。

草原狼的作战计划,可谓是天衣无缝。狼与狼之间的默契配合,根本不用狼嚎联络,只需动动狼耳,甩甩狼尾,对方便心领神会。围攻、偷袭,还有声东击西、出其不意、趁火打劫……这些计谋,几乎是它们与生俱来的。就如同书中的陈阵养了一只小狼,小狼从没见过别的狼,却能做出标准的嚎叫动作,发出一声声嘹亮、悠远的狼嚎。

狼的每一次侦察、布阵、伏击、奇袭的战术;狼对气象、地形的利用;狼族中的友爱亲情;狼与草原万物的关系;小狼艰难成长过程等等,无不使我联想到人类。人类社会的精神和性格日渐颓靡雌化的今天,读到《狼图腾》这样一部以狼为叙事主体的小说,是一种幸运。

狼是智慧的。这一点在草原狼捕杀猎物的时候体现的淋漓尽致,它们的每一次进攻都堪称经典。它们不打无准备之仗,踩点、埋伏、攻击、打围、堵截,组织严密。好像在实践孙子兵法,‘多算胜,少算不胜’。在狼与人的争斗中,这种智慧也随处可见,为了不使狼群暴露,独处而被人发现的狼,往往逃向与狼群相反的方向,牺牲自己,保全群体。这绝非聪明,而是智慧。

狼是团结的。它们很少各自为战,所有的行动都是在狼王的统一调度下进行。只要狼王一声令下,群狼便会排山倒海勇不可挡。即使是它们被牧民和猎狗围困,四面楚歌,它们依然镇定自若,阵形不乱。

狼是勇敢的。狼从来都不畏惧死亡,它们为了冲垮马群,不惜牺牲老弱的狼去撕撤外围壮马的肚皮,与马同归于尽.与群狗的争斗中狼也是前赴后继,即便是战斗到最后一条也毫不畏惧。

在草原上,人类成了名副其实的学生。人从狼那里学来了智慧,团结和勇敢。忽而又想到那天看的视频里有关日本人的故事。日本这个国家之所以能从二战战败国的废墟里迅速走出来并成为当今世界当之无愧的第二大经济体,是有很重要的原因的,而在这里我愿意把他们与狼性联系起来。

俗话说“一千个读者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即便是同一本书,不同的人看了也有不同的感受。《狼图腾》的作者以狼为标准进行了反思,虽然我对“图腾”的了解还很局限,但我知道,那是一种积极的生活方式,一种顽强地拼搏精神,一颗永不放弃的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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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经典的小说介绍

全文共 12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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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王蒙向百花园杂志社推荐了一篇小说,是北京一个初中生写的《不灭的绿意》。后面还附了一段点评。作者的名字我记不清了,内容更是不知道,也不是因为时间长忘了,而是当时看了几遍,根本就没看懂。以前我总认为自己虽谈不上聪明,但也绝不是太笨。除了诗歌看不懂外,像小说,诗歌这样的东西看上个一二遍还是基本会懂的。现在才发现以前的那些认为全是错误的,一篇千把字的小说看了几遍除满脑子充满了绿以外,其它全不知所云,看的晕头转向如坠雾中。网络可真是个好东西,帖子一贴出来,像这些笨人看不懂的东西,聪明人立马就把它夸成了经典,佳作,就差没说,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看来以前“两个凡是”的方针政策历经几十年现在还能用。也对,名人嘛,凡是名人推荐的东西肯定是好东西,凡是名人说好的东西我们要始终不渝地拥护。假如要是换成我推荐,保准会被骂成垃圾。

现在我才发现当今的名人也有当今领导的功能。领导说是,下面肯定一群人也跟着说是,不是也是,领导说不是,这群人肯定会比光速还快的改口说不是,是也不是。鹿能当成马,那肯定猪也能当成牛,同理把狗当成驴也不足为奇,这样一来,也有好处我们又多了几个成语用。厉害吧,名人就有这种功能,这正好也符合英雄人物推动了社会的发展这个哲学道理。名人说什么是经典,那肯定不是经碘,名人说什么是垃圾,那肯定不是好东西。

一般情况下,经碘不会变成经典,但有名人参与那就不一样了,经碘只需名人经(过一)点,立马“点石成金”就变成了经典。

这篇《不灭的绿意》如果是单纯的,经碘——经点——经典,推荐给百花园杂志社也无可厚非,关键是它根本不是小说而是散文,散文怎么能上小说刊物呢,就算后门比前门的威力大,能上,那也应该注明它是散文而不是小说啊。记得以前看武打片,但凡是武林高手就经常说,武术的最高境界是以不变应万变。难道对文学作品认识的最高境界是把散文当成小说,或把小说当成诗歌。

大家都知道是金子才会发光,看来会发光的不一定是金子,碘也会,只是光的颜色不同罢了。金子发的是黄光,碘发的是白光。你要知道这年头白的比黄的贵,不信你拿白金和黄金比一下就知道了。

记得以前看过一则消息说,诺贝尔文学奖评委最喜欢那些看不懂的东西,以至评出的东西连好多作家都看不懂。我就想啊,如果把这篇看不懂的散文当小说投过去,保准那些评委目瞪口呆找不着北的称其为经典。这样一来说不定一下就打破了中国没有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的纪录。到时候,咱也可以自豪的说,中国是文化大国,我是中国人,我们写的东西可以相互转化,你们看都看不懂。

最后告诉大家一个事,你们可不能笑话我没出息。刚看到这篇被大师垂青被网友称为经典的《不灭的绿意》,要不是朋友劝,我差点就惭愧的撞豆腐自杀。后来想想,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咱还有机会,说不定哪天哪个名人看走眼,咱写的那些经碘作品经点也能变成经典。以前只知道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现在又知道了个经典是怎么炼成的,经典是经过名人(点)众人(吹)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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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介绍狼的六年级作文

全文共 6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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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家里都有养过狗吧,它们是人类忠实的朋友,你们知道吗?狗的祖先其实是

狼比狗厉害得,因为狗是狼在人间慢慢退化而成的,它们的凝聚力、团队精神是它们生死存亡的决定性因素。它们团结、合作、执着、拼搏、坚强、有耐力,是许多人敬佩的动物。

狼过着群体生活,一般七匹为一群,每一匹都要为群体的繁荣与发展承担一份责任。狼与狼之间的默契配合成为狼成功的秘方,不管任何事情,它们总能依靠团体的力量去完成。

狼是犬科中体型最大者,外形与狼狗相似,体长1。50米—2。05米,肩高50—70厘米,体重26—79千克。狼四肢矫健,适于奔跑;唇部略尖,耳廓直竖,尾毛长而蓬松。它们主要以野兔、鹿类、牛、羊、马等食草动物为食。

狼可敬可佩,是一种非常聪明的动物。它们适应大草原的生活,带着保护草原的重任。因为它们是野生的,所以它们有着一颗野心,它们很坚强,从不屈服,他们的耐力更使人赞叹。

我听过这样一个故事:一匹狼看中了一只膘肥体壮的黄羊,它可知道,黄羊有个保护层——跑步的速度,要是硬去追,没什么可能捉得住。因此,它一直盯着那只黄羊,黄羊吃饱了,正睡着觉,要是狼这样下手,一们捉不住,因为黄羊的耳朵是不睡觉的,稍有动静,它就会撒开四蹄跑掉。所以,狼继续等着,直到黄羊睡醒,憋了一大泡尿,刚准备撒尿时,狼就立即扑上去,黄羊憋着尿跑得较慢,狼一个漂亮的“流星式”扑击,准确地咬断黄羊的喉管,一只黄羊就这样到手了。

怎么样?狼聪明吧!现在,因为人类大量地捕杀狼类,所以部分草原已经沙化,失去了美丽。现在,我们要保护狼类,只在这样,草原才会美丽。一起保护狼吧!不要再存对狼的恐惧和仇恨,为了大草原的明天,一起行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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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狼图腾中精彩的句子

全文共 33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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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群在发动总攻之前,往往主动脱离它们要攻击的目标,故意后撤以再一次迷惑人畜。

2、狼之所以个个顽强,不屈不挠,不是因为狼群里没有“汉奸”和软蛋,而是因为残酷的草原环境,早把所有的孬种彻底淘汰了

3、几条大狼巨狼还使出了蒙古狼极其残酷的战法:以轻伤换重伤,以重伤换敌命,故意露出非要害处让大狗咬住,然后置自己伤口于不顾,而猛攻狠咬狗的喉咙和肚子。

4、这是道尔基家的一群全场出名的杀狼大狗,个个都是职业杀手,组合配对极佳,八条狗齐心合力,分工明确:快狗纠缠,笨狗撞击,群狗咬定,恶狗一口封喉。它们与狼交战从不分兵,集中兵力,各个击破。

5、天下的机会只给有耐性的人和兽,只有耐性的行家才能瞅准机会。光靠狼的狠劲还不成,还得靠狼的耐性。

6、只有最精的黄羊,才能舍得身子底下焐热的热气,在半夜站起来撒出半泡尿,这就不怕狼追了。

7、打仗,狼比人聪明。打仗的输赢,全看你是狼,还是羊……

8、速度是黄羊抗击狼群的主要武器,一旦丧失了速度,黄羊群几乎就是一群绵羊或一堆羊肉。

9、狼群如此艰苦卓绝地按捺住暂时的饥饿和贪欲,耐心地等到了多年不遇的最佳战机,居然就这么轻而易举地解除了黄羊的武装。

10、这是一场真正的屠杀,也是智慧对愚蠢和大意的惩罚。

11、你要是头狼,准得饿死。一次打光了黄羊,来年吃啥?狼可不像人这么贪心,狼比人会算账,会算大账!

10、草原上,谁活着都不容易,谁给谁都得留条活路。

13、黄羊能把狼群引开,狼去抓黄羊了,牛羊马的损失就少了。

14、蒙古人一半是猎人,不打猎,就像肉里没有盐,人活着没劲。不打猎,蒙古人的脑子就笨了。

15、我跟巴雅只挖到了一只,其它几只是先回来的几家人送给咱们两家的。他们说,这是额仑草原的规矩。杨克笑道,咱们跟着老阿爸真是占大便宜。老人也笑了笑说:你们也是草原人了,往后也要记住草原的规矩。

16、在草原,对朋友耍滑要吃大亏的。

17、在蒙古草原,平安后面没平安,危险后面有危险。

18、马群在大开杀戒以后,迅速调整队形,怯马在内,强马在外。用爆发有力、令狼胆寒的铁蹄,组成连环铁拳似的后卫防线。

19、这是在马上用马棒打狼最有利的位置,也是巴图此夜所能得到的绝佳杀狼机会,关键就看胆量和手上的准头了。

20、狼的最坚硬但又最薄弱,也是最致命的部位——狼牙。

21、狼的自杀是极其残忍痛楚的,因此狼也就不会让它的陪命者死得痛快。

22、但残酷的草原蔑视弱者,依然不给弱者最后的一点点怜悯。

23、你看,狼懂气象,懂地形,懂选择时机,懂知己知彼,懂战略战术,懂近战、夜战、游击战、运动战、奔袭战、偷袭战、闪击战,懂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还能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地实现全歼马群的战役意图。

24、在这持久战争中,人与狼几乎实践了后来军事学里面的所有基本原则和信条,例如:知己知彼。兵贵神速。兵不厌诈。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常备不懈,声东击西。集中兵力,各个击破。化整为零,隐避精干。出其不意,攻其不备。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走。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

25、在草原上,做什么事都别做绝,兔子急了还咬狼呢,母狼急了能不拼命吗?

26、头狼这么干不是狠毒,是在发善心,是怕伤狼落到人的手里,受人的侮辱!狼是宁死也不愿受辱的硬汉,头狼也不愿看自己的兄弟儿女受辱。

27、你想草原上的狼,战斗力为什么那样强?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头狼会干脆地杀掉重伤兵,可是这样一来也就减轻了狼群的负担,保证了整个队伍的精干快速有力。了解狼的这个特点,你在跟狼打仗时候,就能把形势估计得更严重一些。

28、以后咱得像狼一样,尽量减少常规打法,要胡打乱打、出其不意,停停打打、打打停停,乱中求胜,虽然乱,不合兵法,但让狼摸不到规律,防不胜防。

29、它不会受狐狸甩动大尾巴的迷惑,能直接咬住狐狸尾巴,然后急刹车,让狐狸拼命前冲,再突然一撒口,把狐狸摔个前滚翻,使它致命的脖子和要害肚皮来个底朝天,黄黄再几步冲上去,一口咬断狐狸的咽喉,猎手就能得到一张完好无损的狐皮。

30、陈阵发现蒙古牧民擅长平衡,善于利用草原万物各自的特长,能够把矛盾的比例,调节到害处最小而收益最大的黄金分割线上。

31、想睡安稳觉的人不是个好兵。

32、草原上的人狼战争真是残忍之极。人和狼都在用残酷攻击残酷,用残忍报复残忍,用狡猾抗击狡猾。如果这样恶恶相报,近朱者赤,近狼者势必狠了,从此变得铁石心肠,冷酷无情?

33、打猎不能问数,一说数,就一个也不上夹了。人把前面的事做好,后面的事就靠腾格里。

34、打狼就是打仗,斗体力,斗精力,斗智斗勇,三十六计除了美人计使不上,什么计都得使。

35、在残酷竞争的世界,一个民族,首先需要的是猛兽般的勇气和性格,无此前提,智慧和文化则无以附丽。民族性格一旦衰弱,就只能靠和亲、筑长城、投降称臣当顺民和超过鼠兔的繁殖力,才能让自己苟活下来。

36、我刚才忽然想起鲁迅先生的一段话,他认为,西方人兽性多一些,而中国人家畜性多一些……

37、在草原上,人完全掌握着狗的生杀大权,人是靠强大的专制暴力和食物的诱惑将野狗驯成家畜的。

38、在人类社会,如果专制镇压的力量太强大,时间又太久,人群也会渐渐丧失人性中的兽性,而逐渐变为家畜性十足的顺民。顺民多了,民族内部的统治也顺利了,可是一旦遭受外部强大力量的入侵,这个民族就丧失了反抗能力。或者俯首称臣变成异族的顺民,或者被彻底毁灭,变成后人考古发掘的废墟。多少灿烂辉煌的农耕文明,现在只能到历史博物馆去看了。

41、能当着那么多的狗吃北京奶糖,是草原狗莫大的荣誉。

42、只有一条被两人共同套住的狼,稍有争执。毕利格老人一句话也就定判了:卖了皮子打酒,一人喝一半。

43、我倒是越来越欣赏二郎了,人是得有点狼性才成。我没套住那条狼,不是技术问题,是我胆气不够,手软了。

而狼却不是,它珍视自由也珍爱生命,狼被俘之后照吃照睡,不仅不绝食,反而没命地吃、敞开肚皮地吃,吃饱睡足以后,便伺机逃跑,以争取新的生命和自由。

44、成吉思汗极其重视狩猎,他常说,行猎是军队将官的正当职司,从中得到教益和训练是士兵和军人应尽的义务,他们学习如何追赶猎物,如何猎取它,怎样摆开阵势,怎样视人数多寡进行围捕……当他们不打仗时,他们老那么热衷于狩猎,并且鼓励他们的军队从事这一活动。这不单为的是猎取野兽,也为的是习惯狩猎训练,熟悉弓马和吃苦耐劳。

45、在草原和狼打交道必须明白“什么可能都会出现”。这是草原狼教给蒙古战士的最基本的军事条令。

46、额仑草原的杆子马都有胜则躁进、败则气馁的特性。

47、狼群杀那么多的黄羊,不是为了好玩,也不是为了抖威风,它们是为了给狼群里的老弱病残留食。狼打食想着自个儿也想着狼群,还想着跟不上狼群的老狼、瘸狼、半瞎狼、小狼、病狼和产崽喂奶的母狼。

48、人心不如狼心齐啊,狼打仗的本事还好学,可狼的齐心就难学了,蒙古人学了几百年还出不了师。

49、劳动光荣,劳动神圣。勤劳是华夏民族的一大优势,是未来民族复兴的雄厚资本。但是劳动不是万能的和无害的,劳动之中还有奴隶劳动,奴役性劳动,专政下的劳动,劳改式的劳动,做牛做马的劳动。这种劳动光荣神圣吗?可以赞美吗?而奴隶主,封建主最喜欢和赞美这种劳动。自己不劳动甚至剥削别人劳动的人,同样也会高唱赞美劳动的歌曲。

50、他相信小狼会教给他更多的东西:勇敢、智慧、顽强、忍耐、热爱生活、热爱生命、永不满足、永不屈服、并藐视严酷恶劣的环境,建立起强大的自我。

51、难道像有些牧民说的那样,狼的哭腔,是专为把人畜哭毛哭慌,搅得人毛骨悚然,让人不战自败?草原狼莫非还懂得哀兵必胜、或是精神恐吓的战略思想?

52、艺高狼胆大,胆大艺愈高。

53、这就叫做群狼战术,全面出击,四面开花。声东击西,互相掩护,佯攻加主攻,能攻则攻,攻不动就牵制兵力,让人顾头顾不了尾,顾东顾不了西。狼群的这招要比集中优势兵力,各个击破的战术更厉害。

54、草原人其实是运用了草原辩证法的高手,还特别精通草原的“中庸之道”。不像汉人喜欢走极端,鼓吹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草原人善于把草原上的各种矛盾,平衡控制在“一举两得”之内。

55、立下军功应及时奖励,这是古今中外的传统军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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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说介绍

全文共 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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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寞空庭春欲晚》是最能代表匪我思存工笔画般细腻文笔的作品,皇族规矩、嫔妃服饰、古代风俗……

作者都做了细致的研究与考究,参考数百万字历史资料,写就这一部荡气回肠的帝王情殇,笔力通透、情节跌宕起伏,成为古代言情的必读经典。

这篇文说白了就是讲了一个身世似林黛玉却很低调的才女的故事,原型是八阿哥的母亲卫妃。

一次行围,康熙拾得随行宫女卫琳琅的帕子,算是邂逅。期间听到箫声,随行的纳兰知道这是自小寄居在自家的表妹琳琅所奏,而纳兰自小与琳琅便有情,但琳琅是家道中落,与自己不可能,才入宫,此时听到很是动容。康熙见了边有意将吹箫女子赐给纳兰,但受命的裕亲王认出琳琅就是与皇帝邂逅的宫女,于是移花接木选了他人给容若,而琳琅则被安排到了御前当差。皇帝对琳琅与容若的关系也不知情,而在对琳琅的感情上也越来越无法自拔。就在两人情意正浓时,康熙却知道了琳琅和容若的过去,顿时大怒,故意冷落了琳琅一阵,还间接导致她流产。对此,皇帝知道后万分悔恨,才发现琳琅对自己万分重要,也不去介意琳琅的过去了。但老祖宗知道了康熙的心事,害怕他走上顺治的老路,虽然不讨厌琳琅,但却不允许康熙和琳琅走的太近,还以琳琅的性命威胁。结局就是康熙以大局为重,也是怕自己把持不住,真的没怎么去看望琳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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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说类文章:狼王魂

全文共 13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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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陵兰岛南部,森林深处,时不时传来豹群的嘶吼声。

一匹即将分娩的母,双眼通红,不停的摩擦着刀锋般的尖牙,仿佛那撕心裂肺的痛苦充斥在她身体的每一个角落。冷风与寒雪刮在她身上,很冷,也很痛。

她叫“晓岚”,她的丈夫“子翰”是狼族的新一代首领,这位元首曾带领着狼族与白豹展开过一场庞大的战争,结果:狼族伤亡一百三十七,豹族伤亡二百零六。很明显,这位狼王是一个优秀的领导,也是一个健壮的雄狼。锋利的爪牙,炯炯有神的双眸,令人胆寒。

这一刻,子翰并不在这儿,她该怎么办?腹中狼崽即将出世,后方豹群穷追不舍。她似乎感受到了绝望。这时,冷风又一次闪过,但,却像是拯救了晓岚的心。是子翰。还有后面尾随上千匹战狼,气势磅礴,有顶天立地之势。

树梢上同时跳出几匹“袭击者”,瞬间,豹群变得不知所措。近一个时辰后,豹群全歼,。子翰领着晓岚,躲到背风坡,替她抵挡风寒,并帮助她尽快分娩,天晓得什么时候,豹群又会覆扑回来袭击。

第一头狼崽落地了,晓岚忍着痛苦,推着小腹,第二头狼崽也出世了。终于,晓岚因疲劳过度,昏迷在冰冷的茫茫大雪中。子涵的眼神中充满了怜惜,“辛苦你了,晓岚。”说着,他背起晓岚,叼起两个柔弱的小狼崽,顶着冽冽寒风,逐渐消失在茫茫白雪之中。

三年后,两个小狼崽,“狩”和“矢”已经长大,拥有了锋利的牙齿和狼爪。冰冷的一天,狼族征讨白豹。这既是胜利的一天,也是苦痛的一天。

“今天,狼族即将崛起,直取白豹,一雪前耻!”

“雪耻!雪耻!雪耻!”狼族高傲的嗷叫,响彻云霄!当然,谁都没有预知未来的能力,谁又会知道,接下来等待他们的,将会是阵亡。

一匹匹战狼们向着目的地前进着,庞大的队伍气势磅礴。忽见前方一支毫不起眼的白豹小队,他们惊慌失措地向营地逃去。狼族当然不会放过这样的好机会,“嗜血猎手”般的战狼们扑杀过去,却没注意到附近的那一双双毒辣的眼。子翰带领着狼群大举进攻,晓岚与狩、矢在后方带领小分队做补给支援。突然,矢注意到后方有一束束白影从树丛中窜来,刺骨的寒风迎面袭来,不妙!一个急刹,回身,独自与白影扑在一起。果然是白豹!狩也赶了过来,一个回身踢,弹开几只雪豹。后勤部队又和雪豹纠缠在了一起。此时,前线也受到了三面来袭,中了诱敌计!风中参杂着寒冷和血液的气息,这一场艰难的厮杀持续了很久,白豹首领被矢撕裂背脊,失血而死,矢助骨重伤;狩和子翰父子联手,消灭了白豹族,狩失去右眼,子翰身上多处伤痕,躺倒在地;晓岚带领着狼群重创白豹群,只可惜狼族剩余不足八十匹战狼。

子翰努力地挣扎着,却始终没有起来。狩走到父亲旁边,沉重的宣誓道:“父亲大人,我一定会让狼族再度辉煌起来!您一定要撑住!”

“我的时日已经不长,顶不住……住了。狩、矢,你们过来”

两人会意的来到子翰身边。“狩,你有着很好的领导力,从此,新一代狼王之位就交给你了!”狩俯下身,接受了狼王传位之礼。“矢,你拥有极强的格斗力,前线元帅的职位,以后就由你来承担吧!”矢同样接受了授权礼。“晓岚,以后,你要好好协助他们,管理狼族。各位们,狼……狼族,全靠……靠你们……了!”

寒风天冽,飘雪掩盖了狼王雄壮的躯体,矢,伫立在冰冷的血泊之中,仰天长啸。

狩无情地撕咬着树木;晓岚在狼王旁失声痛哭;将士们纷纷俯首示敬。

此刻,刺骨的寒风夹着冰雪刮过,所有人的心都冷了。很冷,也很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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