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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司马相如的轶事典故(精品20篇)

传经韦相:讲述韦贤父子两代丞相,韦家满室书香,都以通晓经书而做高官,门第显赫的故事。后来,“传经韦相”这一典故,用来称人以诗书传家,家风淳雅。今天就给大家具体分享一下关于司马相如的轶事典故,希望读者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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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神榜的历史典故长篇

全文共 2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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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神,其实就是从修真界和人间选出三百六十五位神仙,然后进行册封。而这张册封的名单,就叫“封神榜”。这张榜单是谁定的,名单上都有哪些人物,这还都得从武王伐纣的故事说起。

商纣王名叫殷受,本是个明君,虽说不是兢兢业业,殚精竭虑,但至少也是每日临朝问政,亲近贤臣,听取忠言,可为什么后来会变成人人得而诛之的暴君呢?他的转变与一个女人有莫大的关系。

那年正好是纣王在位七周年,他传下旨意,要在三月十五这天,率领众臣到女娲宫降香。消息一出,都城朝歌的百姓都沸腾了。大家一个个欢天喜地,举家庆祝。大王降香老百姓乐什么呢?你想想,大王为什么去上香呀,还不是为了给百姓祈福,祈求这一年国泰民安、百姓安居乐业,这让百姓怎么能不高兴呢?

三月十五这天,商纣王带着文武大臣浩浩荡荡地来到女娲宫。此时,正逢女娲娘娘的真身云游天宫,殿内无人,只有金童玉女守在两侧。只见殿内云烟缥缈,幔帐内悬挂着女娲娘娘的圣像,若隐若现,一派肃穆庄严的景象。忽然,一股轻风刮来,掀起幔帐,恰好露出了女娲娘娘的圣像。那纣王刚好此时抬头,他一见女娲娘娘的塑像,顿时目瞪口呆。哎呀,这女娲娘娘实在太漂亮了,简直是国色天香啊。虽他看到的只是雕像,但这雕像中却透着一种超凡脱俗的气质,令人仰慕不已。那纣王看得如痴如醉,他看着看着,竟然色起心头,提笔在神殿的柱子上写了一首淫诗。

不久,女娲娘娘回到神殿,看见纣王题的诗,顿时羞得满脸通红。她怒从心起,狠狠地骂道:“好你个昏君,竟敢在如此神圣的地方羞辱我,看我怎么惩治你!”说完,只见她玉手一招,手里顿时多出一个金光灿灿的葫芦。女娲娘娘将葫芦口的封盖解开,摇了摇,从里面倒出一面幡,这可不是一面普通的幡,它是专门用来招妖的。

女娲娘娘摇动了几下招妖幡,顿时,天地间刮起一阵阴森的狂风,紧接着是一片幽幽的雾气,四面八方的妖魔鬼怪一齐冒了出来,恭敬地跪成一排,准备接受女娲娘娘的法旨。女娲娘娘望着众妖,将手一挥,说:“千年狐狸精、九头雉鸡精和玉石琵琶精留下,其他人暂时退下。”众妖听令后,除了被点名的三妖留下,其余的立即退下了。

女娲娘娘对三妖说:“商纣王荒淫无道,商朝气数已尽。在凤鸣岐山,有个叫西周的地方,那周武王将会取代商朝。我要你们隐藏妖形,进宫惑乱军心,助将来武王成功伐纣。但是,你们要切记,不可祸害众生。否则将会受到严厉的惩罚,知道了吗?”三妖连连点头称是,随后化成一股疾风离去了。

再说那商纣王,回到皇宫后,日日茶饭不思,惦念着女娲娘娘的美貌,最后连朝政都不理了。当时闻太师在北海打仗,朝廷被费仲和尤浑两个奸臣把持着。为了升官,诸侯们都对他们百般巴结,只有冀州侯苏护根本不把他们放在眼里。费仲和尤浑气不过,正好纣王此时又对女娲娘娘的美色念念不忘,于是,他们装作一副替纣王分忧的模样,禀告纣王说:“大王,听说苏护的女儿像天仙一样美丽,堪比女娲娘娘。您何不把她招进宫来,以解相思之苦?”纣王听了,觉得他们说得有道理,立刻下旨,命苏护把女儿送进宫来。

苏护知道后非常生气,在午门上题下一首大骂纣王的诗后就回了冀州。纣王一看,这苏护不但不积极献女,竟然还写了这样一首诗,他恼羞成怒,决定出兵攻打冀州。

苏护早就料到会有这样的结果,一回冀州就开始部署兵马,准备迎战。这时,西伯侯姬昌给苏护寄来了一封信,信中说道:“苏护啊,你还是把妲己送到朝歌去吧,不要因为爱女儿而使冀州的百姓遭受战争的痛苦啊。”

苏护看完信后,想了想,觉得姬昌说得有理,便决定依着他的意思,把女儿妲己送给纣王。于是,当晚他们一家抱头痛哭,忍痛别离。第二天,苏护便带着女儿和家丁,快马加鞭向朝歌赶去。

几天后,他们来到恩州驿馆,此时天色已黑,苏护决定先休息一夜,第二天再赶路。谁知驿丞却面露难色,说:“大人有所不知,我们这里妖精时常出没,您还是去别的地方休息吧。”苏护从不相信这些邪鬼传说,再说此时早已经入夜,还能到哪里住宿?他便坚持住了下来。为了确保妲己的安全,他特意把女儿和自己安排在一个房间里。夜里,妲己在卧室睡觉,苏护就在客厅守着。

二更时分,窗外突然吹来一阵阴风,吹到苏护身上,苏护顿时觉得毛骨悚然。就在这时,窗外传来仆人的叫喊声:“妖精来了!妖精来了!”苏护吃了一惊,赶紧冲进卧室去看妲己,他轻声问:“女儿,你还好吗?看见妖精了吗?”

“父亲不必担心,我并没有看见什么妖精。”妲己回答说,“一路劳累,我刚才睡得很香甜。不过有人喊‘妖精来了’把我吵醒了,我刚睁开眼睛,爹爹就来了。”

听女儿这么一说,苏护那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转身离开了卧室。其实,他根本不知道眼前的这个妲己已经不再是他的女儿了,就在他进门的那一刻,他女儿的魂魄已经被千年狐狸精给吸走了。

他们一路奔波,多日后,终于到达了朝歌。纣王看到妲己,果然如仙女般美貌无双,顿时血脉贲张,激动得说不出话来。此时,他哪儿还顾得上计较苏护辱骂自己啊,眼里心里只剩下眼前的美人妲己了!为此,他还特别嘉奖了苏护,给他加了薪俸。

打这以后,纣王就迷上了妲己。他封妲己为娘娘,天天和妲己在寿仙宫寻欢作乐,对朝廷的事一概不理。

一位在终南山上修炼的神仙——云中子察觉到了这只藏在宫里作乱的狐狸精。他特地来到王宫,警告纣王说宫中有妖怪,并送上一把可以除妖的松木宝剑,让纣王挂在分宫楼上。

说来也巧,这剑刚刚挂上,妲己就突然得了暴病。

“爱妃,你这是怎么了?”纣王焦急地问。

“大王,都是那把剑把我害成这样的。”妲己气喘吁吁地说,“我刚才走到分宫楼,突然看见把宝剑,心里吃了一惊,不由得吓出一身冷汗,回来就病倒了。”

听了妲己的话,纣王立刻命人把剑取下来烧掉。不用说,妲己的病自然也就好了。

自从妲己进宫以来,纣王便夜夜升歌,与妲己厮混。朝也不上,奏章也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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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历史典故成语故事3:老马识途

全文共 2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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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时期,齐桓公发兵攻打无终国。齐军胜利返回时,因为不熟悉地形,走进了一个峡谷,迷失了方向。足智多谋的齐国军师管仲对齐桓公说:“老马识途,无终国的马很多是从山戎弄来的,不如挑选几匹无终国的老马,让它们在前边走,兴许可以找到出去的路。”齐桓公虽然将信将疑,但又没有别的办法,就同意试一试。

于是管仲挑了几匹老马,让它们在前边走,大队人马跟在后头。几匹老马不慌不忙地走着,果然走出了迷谷,回到了原来的路上。大家死里逃生,都佩服管仲足智多谋。

从此,“老马识途”也成为一句广为流传的成语。比喻有经验,能带领新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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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历史典故:鹏程万里

全文共 7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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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语“鹏程万里”出自战国时期道家代表庄周《庄子集释》卷一上〈内篇·逍遥游〉,后人以之比喻前程远大。不妨看看历史典故。以下仅供参考!

【出处】(战国)庄周《庄子·逍遥游》。

【释义】鹏:传说中的大鸟;程:路程;万里:远大。相传鹏鸟能飞万里路程。比喻理想宏伟,前程远大。

【历史典故】

传说,在遥远的北方,有块不毛之地,那里有个无边无际的大海,名叫天池。天池里有一种鱼,其身宽达几千里,没有人知道它有多长,它的名字叫鲲。鲲变成了一只大鸟,就是鹏,它的脊背好似巍峨的泰山,它展开双翅,宛如遮天的乌云一样。

大鹏鸟乘着旋转的狂飙盘旋向上,搏击一下翅膀,就激起海面三千里的浪。它乘着旋风,直向高飞去,扶摇直上,冲入云霄,一下子就可以飞出几万里。如此远的距离,大鹏鸟要过半年才能飞回到原来的住所休息。

沼泽中有只小小的雀儿,看见大鹏在高飞,不以为然地笑笑说:“它将飞到哪里去呢?我跳跃飞腾,悠然向上,不过几丈高,又回到地面上,在蓬蒿丛中飞来飞去,自由自在,这也是极得意的飞行啊。它飞飞向几万里外的地方,是为什么呢?”

后来,人们常用“鹏程万里”作为祝贺或自勉的话。李白在《上李邕》中,写道:“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宋代女词人李清照在《渔家傲》中,写道:“九万里风鹏正举。”

【成长心语】

俗话说:“石看纹理山看脉,人看志气树看材。”一个人如果没有志气,就不会奋发向上,也成不了一个有成就的人。立志是成功的起点,一个人只有具备明确的目标和远大的理想,才会朝气蓬勃,勇往直前。志有高下之分。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志向,就像登山一样。有的人发誓要登上最高的山,有的人却只想攀上丘陵。登高山固然辛苦,只要坚持到底,必能如愿。那种“一览众山小”的境界,岂是登丘陵的人所能感悟和企及的?唯有具备远大的理想,经过努力之后,才能取得骄人的成就,因为伟大的动力来自伟大的目标。

[历史典故:鹏程万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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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来自历史典故的歇后语

全文共 2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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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曹操的饭,想刘备的事人在心不在

关帝庙里挂观音像名不符实

关胜战李遣大刀阔斧

董卓进京来者不善

关云长刮骨疗毒全无痛苦之色

董卓进京不怀好意

关云长刮骨疗毒若无其事

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关云长刮骨下棋若无其事

徐庶进曹营一言不发

张飞吃豆芽小菜一碟

刘备借荆州有借无还

张飞穿针大眼瞪小眼

司马懿之心路人皆知

刘备报仇因小失大

刘备摔阿斗收买人心

刘备借荆州有借无还

刘备卖草鞋有货

刘备的江山哭出来的

刘备见孔明如鱼得水

刘备上黄鹤楼胆颤心惊

刘玄德得了赵子龙甭说多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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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海神妈祖的神话典故

全文共 1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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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祖我国西南沿海救苦救难的第一女海神。她是五代闽王都巡检史林愿的小女儿,名叫林默。林默自幼好道,后来传说又得到观世菩萨的超度,就成为了海上女神,庇佑出海航行的人们,又因为的巨大善心,被人们尊为“天妃”。

故事还得从头说起。话说五代的时候,在福建湄州,有一户世代从事海上经商的林家。这年,林家的老爷刚刚去世,从此出海的任务落在儿子林愿的身上。但是林愿第一次出海就极为不顺。原来,在这里,做生意没有官司府的保护是寸步难行的。林愿也这才弄懂他父亲在世时非得买个巡检史的真正原因。林愿也学他父亲的样,花了很大一部分的家产买了一个方便经商的巡检史。于是林愿一下就由一个布衣摇身变成了官老爷。他不仅可以收过往般只的税,而且自家不必征税,所以自从林愿做官之后,林府在海上的生意就很快就红火起来,林家也就变得相当富有了。

后来,林愿取了一个名叫小华的妇女为妻。小华没几年就为林家生下了四个儿子,但是不知什么样原因,这四个儿子看上去一点都不出众,体格也很羸弱。林家怕将来自家香火不旺,就陪着妻子到普陀山去还愿,请求观世音菩萨再赐一子。其实林家一直就十分信奉观世音菩萨,从小华的婆婆到小华都是这样。

观世音菩萨早就知道林家好道乐施,为官清廉,慈悲为怀,并且不远千里来普陀山还愿。随即就对身边的徒儿龙女说:“龙儿,后日你就投胎到林家,以了结这个缘分,你去了之后,到时也可收伏海上妖魔,替天行道!”

龙女听了,极为不解地问道:“可是师傅,林家求的是儿子呀!”

“这是天意,你不要再问,快些下凡去吧!”观世音菩萨不紧不慢的说。

龙女知道不便再问,就投胎到林家去了。

再说,林愿夫妇从普陀山还愿意回来,不几天就怀上了身孕。到来年的三月二十三日,午时时分。青天白日,一声巨响。只见林家前后,红光闪闪,林府周围的街头都清香扑鼻。林家就产下了一千金。虽然生的是一个女孩,但毕竟是观世音菩萨显圣,林家一家上下都十分欢喜。也因为妈祖一生下来就很少说话,总是默默然的样子,所以家里就给她取名为“林默”。

自打林默稍大的时候,她就经常到海边去看大海,为出海经商的父亲祈求平安,也为所有出海的老百姓祝祷。而且,她有着一种神奇的能力,就是能够预知海上的风暴,知道哪里会不会发生海难。据说,有一次林愿跟大儿子出海了。妻子天天在家里为这父子两个祝福,这天晚上她又在月下为他们祈祷,忽然听到默儿在睡房里左翻右滚的,就连忙带着丫环走到林默的屋子里,只见默儿正在做恶梦。屋子里很暗,还充满着的一股檀香的味道,月光被紧紧关着的窗户挡在门外,只有豆点的灯芯在烛台上跳动着,好像快要熄灭的样子。林默睡在床上,一点都不安静,翻来滚去,一会儿抓着床沿,一会儿拽紧蚊帐。林夫人非常担心女儿,赶忙将女儿叫醒。

默儿梦中醒来,吃惊地对林夫人说:“妈妈,不好了,大哥掉到海里去了!”母亲听后吓了一跳。林默从床上坐了起来,埋怨母亲道:“妈妈,父亲他们在海上遇到了很强大的风暴,很多船都快翻了。刚才我双手各拉着一条船,左手拉着哥哥的,右手拉着父亲的那只。当我正想把他们的船靠近,可是你把我叫醒了,匆忙之中,我松掉了左手,大哥的船就翻了。”

林夫人目瞪口呆,不知所措。最后等到林愿从海上回来后,果然就不见了大儿子。这件事传出去之后,人们都觉得林默很不平常,说她是天上的仙人下凡。

到后来的北宋宣和年间,给事中路允迪出使高丽,在归来的途中突遇风暴,但是由于得到妈祖的保佑,最终逃过了的风暴,安全返回了大宋。回来之后,路允迪到宋徽宗那里,请旨下诏,求皇上加封海神妈祖。宋徽宗对妈祖林默的事迹早有所闻,听到这件事后,特敕封林默为“湄洲神女”,并题庙额“顺济”,就是救人苦难的意思。朝廷还派人在湄洲修了“妈祖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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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吃醋”的典故故事

全文共 8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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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醋”一词通俗之至,大家都明白,它是形容男女之间由于对方一时忽视自己而产生的一种失落情感,人们会由此嫉妒甚至愤恨情人所关注的对象,有时说起话来都带着酸味十足的嘲讽。这比喻手法出自何时、来自何典呢?

《隋唐嘉话》里记载,有一次唐太宗赐给管国公任瑰两位漂亮的侍女,然而任瑰带回去之后不久就出事了。因为他的妻子很有个性,容不下丈夫身边再有女人,一时发狠用药毁坏了两位侍女的满头秀发。太宗皇帝听说后很是生气,马上召见其妻,指着旁边准备好的一坛子毒酒威胁说:“妇人妒忌,理当七出。如能改行无妒,则勿饮此酒;不尔,可饮之。”这女子也很干脆,答曰:“宁妒而死。”抱起坛子一饮而尽。可是,饮酒之后人并没死,没想到坛中不是毒酒只是美味的香醋而已。太宗皇帝也无奈,当时就说,你们家的事情我这个皇帝也管不着了。结果“吃醋”一词便由此流传开来。

还有一种说法出自《国史异纂》,认为吃醋之典来自房玄龄的故事。房玄龄所娶夫人美丽无双,但是他年轻时贫寒之至,为此,房玄龄曾经表露害怕妻子看不起他、抛弃他另就高枝的顾虑。当时他妻子二话没说,抓起剪刀自刺一目,表示永不变心,并且施展其女杰才分,全力支援丈夫成就大业。由于这一经历,房玄龄非常敬重他的妻子,他妻子也百般呵护和捍卫他们的爱情。房玄龄作为宰相对缔造贞观盛世功劳至巨,唐太宗为了犒劳他,曾经下旨赐给他几位美人,但是房玄龄却推托不受,皇帝知道房玄龄顾及夫人的感受,只好央求皇后召见房玄龄的夫人,劝解说,人们纳妾本来就有常制,完全符合规矩,而且司空(房玄龄官号)年高体弱,皇帝想用多个女人照顾他以表开心。

可是房夫人对这些毫不领情断然拒绝。皇帝勃然大怒,给出两个出路让她选择,一是改变初衷,不再妒忌,这样可以安然活下去;二是可以继续妒忌成性,但必须被处死。房夫人毫不犹豫表示宁可为妒而死。皇帝拿出一坛子毒酒给她,房夫人一饮而尽。皇帝最后只好说:“这样的女人我这个做皇帝的都害怕,何况是房玄龄呢!”当然皇帝赐给房夫人的也不是毒酒,而是香醋,所以也有人认为这个故事就是吃醋的最早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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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萧规曹随的典故

全文共 12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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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朝的开国皇帝刘邦死后,大汉王朝就处在了风雨飘摇之中。

继承皇位的是幼小的刘盈,但真正的大权掌握在他的母亲吕后手里。这个早年善良贤惠,宽厚容忍的吕雉小姐,已经变成了心狠手辣,权欲熏心的吕太后了。她一心要除去所有刘姓诸侯和开国将帅,因为她相信这些人将来都会和惠文帝刘盈夺权。

幸而有个大管家萧何,支撑局面,平衡关系,一方面阻止吕后过分伤害刘氏政权,一方面疏导功臣对她的不满,避免强烈内争,造成皇朝崩溃。

但是萧何积劳成疾,重病不愈,不就去世了。

接替相国位置的,是曹参。刘邦死时有遗诏,萧何生前有推荐,这个位子非他莫属。

这个曹参,最早和刘邦,萧何一起闹革命,久战沙场,出生入死,身上有七十多处伤口。他资格比萧何老,战功比萧何大,却位居萧何之下,所以两个人的关系有点不对付,有点小杂音。

为了刘氏江山不变颜色,他们抛弃前嫌,完成了历史性的交接班。

奇怪的是,曹参这个猛将上任以后,没有点起“三把火”,却来个“新官上任三壶酒”,每天日夜饮杯,醉眼惺忪。上朝不是打盹就是打哈欠,官员将领们堵他的家门,他是兵来酒挡,将来也酒挡,谁来都是一句话:“请进!有酒!”扭住不放,一杯一杯地碰,一杯一杯地干。你要开口,他马上把酒递过去:“喝!喝!”不容说话,不喝个烂醉如泥,不放回去。相国府后院的小花园,成了官员们饮酒作乐的酒馆酒吧。

积压的公文堆积如山,他不看一眼,奏请的急件连篇累牍,他置之不理。他见人最常说的话就是“喝酒”。

上行下效,宫廷内外,一片豪饮之风。还有人不知好歹,密报相国府,说下面有人能饮酒误事云云,曹参亲自下去视察,到了现场,端起酒杯,就开始劝酒。大家喝得七倒八歪,他才心满意足地离开。

“能喝五两喝一斤,这样的同志咱放心。能喝一斤喝五两,这样的同志不培养。能喝白酒喝啤酒,这样的同志让他走。能喝啤酒喝饮料,这样的同志不能要。”必知这话是不是从那时传下来的。最后,连日夜沉醉在酒里的刘盈也看不过去了。这是哪门子相国?吊儿郎当,不务正业,是不是等着让我炒鱿鱼了?就把曹参叫来问话。

曹参反问刘盈:“陛下自认为在贤明方面,与先皇比如何?”

“朕哪敢与先皇相比!”

“那麽陛下认为我与萧相国,哪个更贤明?”

“说实在的,你差一大截子。”

“陛下讲得非常对,我们是不如他们。既然高皇帝和萧相国制定了非常完美的法令规章,臣的任务就是递守职位,按既定方针办,维持这套制度,让它化为习惯啊。”

好一个“萧规曹随”!刘盈茅塞顿开。原来曹参是有意降低政府效率,使吕后一党急于改变行政制度的种种努力被搁置,被延误,从而维持一个安定清静的政局。高,实在是高。

曹参当相国期间,无为而治,清静理国,坚守善法,以静制动,使得老百姓得以休息养生,安居乐业,在那个表面平和,实则波涛汹涌的年代,不愧是一个好的掌舵者。

可惜三年后曹参病逝。是不是死于酒精中毒,史无记载。如果是,真应该给他上报一个“因公殉职”,因为喝酒劝酒实在是他的重要工作之一。不管怎样,“萧规曹随”,以酒治国,以醉治国,留下了千古美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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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历史典故:明成祖迁都北京

全文共 1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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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明成祖迁都北京,是指明成祖朱棣将明朝的首都从南京迁往北京,是具有中国历史重大意义的事件,其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造成的影响一直延续到现代。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索整理的历史典故,欢迎参考阅读!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朱棣在南京做皇帝,一刻也没有忘记他的军事与政治根据地北平。当年,他就改北平为北京,作为陪都,并着手迁都北京的工作。

北京在辽和金代都做过都城,元代称为大都,更成为全国的政治文化中心。虽然在元朝末年,北京城市受到严重破坏,经济凋敝,人口减少,但是北京在政治、军事上的重要性却更突出了。当时,威胁明朝安全的主要力量,仍然来自退守到关外的元朝残余势力,他们一直想打回北京,复辟元朝。将明朝的京城迁到北京,将能更有效地组织力量,抵抗元朝残余势力的侵犯。明成祖就曾多次从北京出发,征讨瓦剌等蒙古贵族。

明成祖在北京镇守过二十多年,既熟悉那里的一切,又有盘根错节的势力和深厚的感情,建都北京,自然更能巩固他的统治。

早在永乐元年以后,明成祖就多次命令将江苏、浙江、山西等九省大批富足的居民迁到北京;又在昌平营建他的陵墓。

公元1416年,他命令文武大臣讨论营建北京城的方案。第二年,任命泰宁侯陈为营建北京的总指挥,前后从全国各地招来二十多万工匠,上百万的民,还有难以计数的军队。建城所需材料来自全国各地。百年以上的珍贵木材,是从湖广、四川、贵州等地采伐,经过千山万水运送到北京的;城砖与墙砖,则在山东日夜烧制;宫内铺地的“金砖”(大方砖),则烧制于苏州。

营建北京,主要是建设宫城(紫禁城)和皇城(包括祭坛和官署)。明代的紫禁城建在元代皇宫大内的旧址,但略向南移,南北方向上则扩大了许多,长九百六十米,东西宽七百六十米。周围城墙高十多米,在东西南北的正中分别有东华、西华、午、神武四座城门。午门南面是皇城的南门,称承天门,就是今天的******。皇城外有宽五十二米的护城河。紫禁城中的宫殿分前后朝。前朝(外朝)有皇极、中极、建极三大殿,后朝有乾清宫、交泰殿、保宁宫三大殿。六座大殿都位于全城的中轴线上,布局非常严整。

营建北京的工程中,明成祖重用了一个能工巧匠蒯(kuǎi)祥。蒯祥是苏州人,出身于木工世家。他父亲主持过南京城宫殿木工活的制作。蒯祥也学得一手好手艺,建房造屋,估计尺寸,量度长短,布置间架结构,与设计不差分毫。他还精通泥、石、漆、竹等手艺。据说,他能够双手各拿一支笔,同时画两条龙。画成后,两条龙龙身可以完全重合在一起。

蒯祥隶属于工部管辖。紫禁城开始修建后,他被明成祖召到北京,担任“营缮所丞”(负责工程的设计与施工)。紫禁城的布局,多出于他的巧妙设计。他还常常解决一些技术难题。据说,有一次,一个木工锯皇极殿宫门门槛时,不小心将木料锯短了一尺。这根木料是缅甸进贡的珍贵巨木,这个工匠立即面临杀身之祸,吓得没了主意。蒯祥来看后,端详了一会,说:“没有关系,可以补救。”他让闯了祸的木工将木料的另一头也锯短一尺。那木工却不敢下手。蒯祥便接过锯来就锯。锯完,按尺寸另外雕刻了两个口中含珠的龙头,用活动头装到锯短了的门槛上。再把门槛安装到门上,尺寸完全吻合,而且便于拆卸。这种装置,被称为“金刚腿”。

还有一次,宫殿上梁时,一端的头怎么也投不准,在场的工匠毫无办法,又请蒯祥来解决。他爬到梁上,看准位置,猛一斧头,两根梁木就服服帖帖地吻合到一起了。蒯祥因此被人称为“蒯鲁班”。他后来做到工部尚书(负责建筑、制作的最高长官)。直到明天顺年间,明朝宫廷内的所有营缮、建筑,都还由他负责。

经过多年的修建,北京宫城与皇城终于基本建成。明成祖于公元1420年,正式将京城迁往北京。原京城应天府,改为南京,作为副都。

明成祖在北京,还让他的大臣姚广孝为他建造了两口青铜巨钟。人们推测,这是因为明成祖在“靖难”之役中屠杀过的人太多,心里恐惧,而希望建造这样两座充满法力的大钟,来保佑他的心灵的平安。这两座大钟,现在还剩一口,重四百多公斤,高七米,外径三米三,上面铸满二十多万字的经文,成了北京的传世珍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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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4清明轶事作文的高4

全文共 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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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着淅沥淅沥的小雨,清明来了。

一大早,爷爷奶奶准备好祭品,带着一家人去给去世不久的太婆扫墓。

墓地静悄悄的,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忧伤,我这个“乐天派”也把那扬起的嘴角垂了下来。

我们走到了太婆的墓前,静静地在那站着,不说任何话,也不做任何事,只是静静地站着。我知道,家里人都在回忆,回忆太婆生前所做的善事,回忆太婆那双慈祥的眼睛……

“彬艺毛,出来出来,太婆给你一样好东西。”太婆对着正在大厅里玩耍的我招手。

“嗯?什幺东西呀?”

“呶,一盒糖。我知道你喜欢吃糖,就给你买了一盒来。”太婆小心翼翼地从她那褪色的黄布包里掏出一小盒巧克力,用她那粗糙又瘦弱的手,努力地举到我面前。我开心地接过了那盒糖,继续玩耍。天知道这样一盒巧克力,要用太婆多少汗水才可以换来啊!我当时怎幺就想都不想,就理所当然地接受了,而且还连句谢谢都没说?

“珍莹毛、彬艺毛,过来过来。”太婆向我和姐姐招唿着。

“太婆,什幺事啊?”

只见太婆向草丛中唿唤了几声,一只毛色雪白的小奶狗就飞快地奔向了我们。太婆慢慢抱起它,放入我们怀中。我们开心得直笑,太婆也笑了……

我依旧没有道谢。

“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将我从回忆中拉了出来,摸摸眼角,有了些许湿润的感觉。

我看向坟墓,默默地说:太婆,谢谢您一直以来对我的照顾。

但愿,我迟到的“道谢”,天堂的太婆能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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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读书轶事作文

全文共 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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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名字叫书怀。我曾经好奇地追问过爸爸妈妈,为什么给我取一个这样奇怪的名字。爸爸妈妈说,他们是在上大学时认识的,为了纪念学校里美好的时光,就准备孩子取名为书怀,意思是怀念读书的时候。就这样,在我还没出生时,就与书结下了不解的情缘。

我3岁时,因为爸爸妈妈都要去上班,就把我寄托在一位住在图书馆里面的阿姨家里,那位阿姨非常喜欢我,经常带我去看书。有时候,阿姨会拿出几本没用的图书,让我在上面写写画画,书成了我最好的玩具。从那时起,我走进了书的世界,与书结下了亲密的情缘。

上小学后,我认识了字,书成了我最好的伙伴,我最开心的事是上新华书店买书。我和书形影不离,课间看书,走路时看书,睡觉前看书,就连上洗手间都要看书,真可谓小书迷,因此,我又多了个绰号“书呆子”。可不是嘛,在我的房间里,书就占了四分之二的空间。读书是最快乐的时候。读书时我总是专心致志,谁也打扰不了我,我沉浸在书的世界里;看到卖火柴的小姑娘在寒风中瑟瑟发抖时,我伤心落泪;看到城里姑娘把乡下姑娘的蛋打碎时,我无比愤怒;看到狐狸被聪明的小公鸡骗了时,我高兴地拍手大笑;看到贫困的山村安上了自来水时,我的心里乐开了花。每次,妈妈叫我吃饭时,我总是漫不经心地回答:“来了来了,再等一会儿。”直到妈妈喊了多次,声调越来越高以后,我才恋恋不舍地走进厨房,吃饭时,我一手拿着筷子,一手继续翻看着书,妈妈说我这个习惯不好,可我老改不掉。不知不觉地,我已经与书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情缘。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相信将来,好的书还将继续陪伴着我,鼓励着我不断努力奋进,争取长大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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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历史典故:大器晚成

全文共 8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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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器晚成原意是大材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成器,后来常用以比喻一个人成材成名较晚。小编整理了大器晚成的历史典故,欢迎欣赏与借鉴。

【释义】大器:大才。大才需要经过长期的磨炼方能成就。能担当重任的人物要经过长期的锻炼,所以成就较晚。

【历史典故】

三国时期,袁绍身边有一位门客,名叫崔琰(yǎn)。

他从小学习武艺,不过直到二十三岁才开始读《论语》、《诗经》等书籍。崔琰为人耿直,很有见识,朝廷的官员们对他十分推崇,连曹操都很敬重他。当时,袁绍手下的士兵非常残暴,甚至挖开坟墓毁弃敌人的尸骨,于是崔琰劝说袁绍命令士兵不要这样做,袁绍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就听取了他的建议,并且封他为骑都尉。

崔琰后来跟随曹操的时候,为曹操出了不少主意。曹操想立曹植为嗣子,崔琰就反对说:“自古以来的规矩都是立长子,怎么能立小儿子呢?这是不可以的啊!”曹植虽是崔琰的侄女婿,但他也不偏袒,曹操很佩服他的公正。

崔琰在对人才的识别方面,有着独到之处。崔琰有个堂弟名叫崔林,年轻时没有什么成就和名望,亲戚朋友都瞧不起他。但是崔琰却对这位堂弟相当器重,常常对别人说:“此所谓大器晚成者也,终必远至。”意思是说,能做大事的人往往要经过长期的锻炼,崔林将来一定会成大器。后来,崔林受到重用,先是在曹操手下担任主簿、御史中丞等官职,后来在魏文帝曹丕朝中担任司空,被封为安阳乡侯,成为魏国的重臣。

“大器晚成”原意是大材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成器,后来常用以比喻一个人成材成名较晚。

【成长心语】

怀才不遇是一件让人感到可惜与遗憾的事情,这使得很多想要成就一番事业的人,在伤心失望之余放弃了最初的理想,等到机遇来临的时候,对他们而言,已经毫无意义了。但是,是金子总是会发光的,任何人都不要轻易地放弃自己的追求与理想,坚持下去,或许现在前面是一片黑暗,但谁又能保证这不是黎明前的黑暗呢!历史上大器晚成,干出一番事业的人有很多。只要坚持不懈,成功,只不过是时间问题。

[历史典故:大器晚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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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历史典故

全文共 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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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秦国有个名叫孙陽的人,善于鉴别马的好坏,只要让他看一眼,便能分辨出马的优劣。因为传说伯乐是负责管理天上马匹的神,于是人们都把他称为“伯乐”。为了不让自己的一身绝学失传,他把自己多年积累的识马经验写成一本书,名为《相马经》,书中图文并茂地介绍了各类好马。

孙陽的儿子资质很差,却想继承父亲的事业。在熟读了这本书后,他以为自己学到了父亲的所有本领,便拿着《相马经》去找千里马。《相马经》上说:“千里马的主要特征是:高脑门,大眼睛,蹄子像摞起来的酒曲块。”他按照这个特征找了很久,也没有什么收获。

有一天,他发现路边有一只蹦蹦跳跳的动物,他看了很久,觉得这个东西很像《相马经》中所说的千里马,于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这个“千里马”捉住,并带回家。一进门,他便嚷着说:“我找到了一匹千里马,它长得和《相马经》中说得差不多,就是个头小了点,蹄子差了些。”孙陽一看儿子手里捉着的居然是一只癞蛤蟆,真是哭笑不得,只好回答说:“傻儿子,你拿的是一只癞蛤蟆,根本不是什么千里马啊!你这样按图索骥是不行的,要学相马的本领,就得多去看马、养马,深入地了解马才行啊!”儿子听了羞愧不已,从此便一头钻到马群中去研究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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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历史典故:一诺千金

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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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末年,在楚地有一个叫季布的人,性情耿直,为人侠义好助。只要是他答应过的事情,无论有多大困难,都设法办到,受到大家的赞扬。楚汉相争时,季布是项羽的部下,曾几次献策,使刘邦的军队吃了败仗,刘邦当了皇帝后,想起这事,就气恨不已,下令通缉季布。这时敬慕季布为人,都在暗中帮助他。不久,季布经过化装后到山东一家姓朱的人家当佣工。朱家明知他是季布,仍收留了他,后来,朱家又到洛阳去找刘邦的老朋友汝阴候夏候婴说情。刘邦在夏候婴的劝说下撤消了对季布的通缉令,还封季布做了郎中,不久又改做河东太守。有一个季布的同乡人曹邱生,专爱结交有权势的官员,借以炫耀和抬高自己,季布一向看不起他。听说季布又做了大官,他就马上去见季布。季布听说曹邱生要来,就虎着脸,准备发落几句话,让他下不了台。谁知曹邱生一进厅堂,不管季布的脸色多么阴沉,话语多么难听,立即对着季布又是打躬,又是作揖,要与季布拉家常叙旧。并吹捧说:“我听到楚地到处流传着‘得黄金千两,不如得季布一诺’这样的话,您怎么能有这样好的名声传扬在梁、楚两地的呢?我们既是同乡,我又到处宣扬你的好名声,你为什么不愿见到我呢?”季布听了曹邱生的这番话,心里顿时高兴起来,留下他住几个月,作为贵客招待。临走,还送给他一笔厚礼。后来,曹邱生又继续替李布到处宣扬,季布的名声也就越来越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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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典故故事

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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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奴隶社会中,等级制度在奴隶主阶级内部也十分森严。

按照周礼规定,演奏乐舞的行列,天子可以用八佾(yì),即八行八列,共六十四人所组成的乐舞队进行演奏和舞蹈;诸侯则用六佾,共三十六人;卿大夫用四佾,共十六人;士则只能用二佾,即只有四人。

如果谁违反了这些规定,就是违反了周礼,应该受到惩罚。

当时,鲁国有一个卿大夫,叫季平子。季氏世代为卿,权重势大,操纵着国家政权,国君实际上已在他的控制之下。作为卿大夫,他本来只能用十六人的乐舞队,可是他自比天子,便在自家的庭院里用六十四人的乐舞队奏乐和舞蹈。

这件事被孔子知道后,认为季平子破坏了周礼。

有一次,孔子谈论季平子,在谈到这件事的时候,孔子愤怒地说:“他竟然敢在自家的庭院里违背周礼,用六十四人的乐舞队奏乐舞蹈,对这样的事情如果能容忍的话,还有什么事情是不能容忍的呢!”(原文是:“八佾舞于庭,是可忍,孰不可忍也!”)

后来,人们就用“是可忍,孰不可忍”这句成语,指事情恶劣到了让人不能忍耐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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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王母娘娘骗字历史典故

全文共 2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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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年,玉皇大帝下旨重修南天门,新的南天门气势宏伟、高耸庄重,仅仅缺一块匾。

有一大臣奏言道:“尘世王羲之极善书法,只要他的字能力与南天门相配。”玉皇大帝当即派王母娘娘与一仙女下凡请王羲之写匾。

这一天,王羲之玩耍以后返家,途中遇一老妇和姑娘在烙馍,老妇捏一个馍便从阁着的门帘丢进房子里间,正巧落在锅上。

王羲之惊叹不已,老妇称:“你写字的手法才高明呢。”王羲之谦逊地说他实际不过是徒有虚名而已。

老妇很不振奋,硬要他在案板上用扫帚写下“南天门”三个大字,与王羲之比凹凸。王羲之无法只好写了。

老妇喜上眉梢,捧起案板,说了声“多谢书圣写匾”,便一道白光升上苍空,本来老妇是王母娘娘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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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有关名人的经典故事

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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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祖国的大地上,一个瘫痪女孩谱写的高昂生命之歌,震撼了亿万青年的心灵,人们从她身上汲取强大的精神力量,使自己情操变得更加高尚。她是谁?她就是八十年代的新雷锋--张海迪。

命运向张海迪挑战。五岁时,她就得了硬脊膜外血管病变。此后的十六年间,她先后动过四次大手术,摘除了六块脊椎板,使她从第二胸椎以下,即占三分之二的躯体失去了知觉。

张海迪的命运是很不幸的,可是在党和人民的抚育、关怀和帮助下,她没有沮丧,而是以顽强的毅力向命运挑战。她克服种种困难,自学了小学和中学的基本课程,阅读了一千多册政治、文学、医学、外语等方面的书籍;自学英语达到大学程度;翻译了十六万多字的英文作品和资料;她还不顾自身的病痛,用自学的医学知识和中医针灸技术,为群众治病一万人次以上。她满腔热情地帮助周围的青年学习、工作和进步,使他们奋起革命精神,在工作中做出贡献。她在高考预选中得四百三十六分而不能跨进校门,却鼓励和帮助别的青年进了大学,她自己不能进工厂劳动,到边疆保卫祖国,却鼓励和帮助别的青年成为先进生产者、战斗英雄。

这是一个奇迹吗?确实是一个奇迹。那么是什么力量使这样一个不会走路的女孩生活得如此坚强呢?是她对人民、对共产主义的道德信念的驱使。她说过:“只要我活着,就要为人民服务。我愿意把自己的一切献给党,愿意把自己的青春献给壮丽的共产主义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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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歇后语的典故及历史

全文共 1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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歇后语典故历史

1.刘备摔孩子——收买人心

2.徐庶进曹营——一言不发

3.刘备借荆州——有借无还

4.诸葛亮吊丧——装模作样

5.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6.诸葛亮泪斩马谡——顾全大局

【典故】

1.刘备摔孩子,收买人心:

刘备,三国时蜀主。赵云在长坂坡救了刘备的儿子阿斗,来见他时,他故意将阿斗摔在地上,说,为了救你,差点伤了我一员大将。事出《三国演义》。此语用来指那些虚假的笼络人心的行动。成语:虚情假意。

2.徐庶进曹营——一言不发

徐庶北上归曹以后,心中仍十分依恋故主刘备和好友诸葛亮。尽管他有出众的谋略和才华,但不愿为曹操出谋划策,与刘备、诸葛亮为敌。因此,徐庶在曹魏历时数十年,却从未在政治军事上有所作为,几乎湮没无闻。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徐庶进曹营,一言不发”。

3.刘备借荆州——有借无还

建安十五年,刘备陪妻回家省亲,到江东见孙权时,提出让东吴让出江陵,孙权当时未正面答复。刘备回荆州后,鉴于江陵为荆州咽喉,势在必得,便有武装夺取的打算。不久,周瑜病死,鲁肃为巩固联盟,建议将江陵“借”给刘备。孙权亲攻合肥虽已失败,但此时仍视曹操为主敌,仍需孙刘联盟,特别是鉴于若刘备从上游攻江陵,便不好防守这一事实,便将江陵借给了刘备,这就是“刘备借荆州”的历史事实。

4.诸葛亮吊丧——装模作样

话说诸葛亮三气周瑜之后,周瑜长叹“既生瑜,何生亮”(既然生了周瑜,又何必要生诸葛亮呢?)而亡。孙权知道周瑜死后,非常伤心,并照周瑜遗书命鲁肃为都督,总领兵马。诸葛亮得知此事后,与赵云引五百军乘船去巴丘吊丧。途中,诸葛亮知周瑜灵柩已到柴桑,便率部前往。当诸葛亮一行来到柴桑后,周瑜部将想杀诸葛亮,但见赵云在其身旁便不敢下手。诸葛亮读了祭文后,伏地大哭,连鲁肃都很受感动。其实,诸葛亮并不是因为周瑜的死而伤心,他是哭给周瑜的部下看的,真正目的是消除东吴的敌意,维持孙刘联合。

5.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赤壁之战时,孙权命周瑜为大都督对抗曹操。为了让使曹操上当,周瑜和黄盖决定使用苦肉计。于是在军事会议上,黄盖假装与周瑜意见不和,甚至出言不逊。于是周瑜大怒,下令将黄盖斩首,众将苦苦求情,周瑜便将黄盖处于杖刑,将黄盖打得卧床不起。这正是做给诈降周瑜的蔡中蔡和看的。于是阚泽为黄盖献诈降书,蔡中蔡和又恰好将这一假情报传回了曹营,曹操就相信了黄盖,之后赤壁之战爆发,诈降的黄盖开船来投降曹操,不料曹操中计,曹操的船团被黄盖的火船击中而着火,加上庞统的连环计和诸葛亮招来的东风,曹操军溃不成军,经过周瑜的奇袭后几乎全军覆没,甚至到了差点要被关羽所杀的地步。之后曹操惧怕周瑜,一直不敢南下。

周瑜打黄盖后来演变成一条歇后语: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用以比喻两方面都愿意的事情

6.诸葛亮泪斩马谡——顾全大局

话说生于公元一九○年,死于公元二二九年,马良之弟,蜀国将领。字幼常,襄阳宜城(今湖北省宜城)人。

司马懿派兵来夺街亭,马谡因为纸上谈兵,自以为是,导致街亭失守。之前马谡曾立下军令状,诸葛亮虽不忍心,但为顾全大局,也只能处斩马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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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炎帝的神话典故

全文共 10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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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神炎帝是女娲升天若干年以后,出现在大地上的又一位大神。他和他的玄孙火神祝融共同治理着南方一万二千里的大地,主宰着南方的生命。

炎帝是一位慈爱仁厚的大神。他在世的时候,大地上的人类由于不断的生息繁衍,自然界生产的食物已经不足以满足人们的需求了,于是,仁爱的炎帝便教给人类如何播种和收获五谷,用自己的辛勤劳动来换取生活所需要的一切。

当他要教给人类种五谷时,从天空纷纷降落下许多谷种,他收集起这些谷种来,播种在已经开垦出来的土地上。一次,他看到一只浑身通红的鸟,嘴里衔了一株九穗的禾苗在空中飞过,穗上的谷粒落在地上,炎帝把它们拾起来种到了田里。

这些谷物长成后,人们吃了不但可以充饥,而且还可以长生不死。人类从此有了足够的粮食,生活就非常安定了。

那时候,人类共同劳动、互相帮助,既没有主人,也没有奴隶,人们收获的果实大家平均分配,感情亲如手足。

为了能让人类过上更加幸福的日子,炎帝又让太阳发射出足够的光和热,使五谷更加茁壮的生长,使人们生活在灿烂温暖的光明中。从此,人类再也不愁衣食,人们非常感谢炎帝的恩德,便尊称他为“神农”。那时,炎帝的样子是牛头人身,这大概是与他的这一贡献分不开的。

炎帝是农业之神,同时又是医药之神。因为,太阳光是健康的源泉。炎帝有一根神鞭,被称做赭鞭。他用这根鞭子来抽打各种各样的药草,药草经过赭鞭的抽打,有毒无毒、或寒或热的各种药性就很明显地呈现出来。于是,他就根据这些药草的不同药性来治病救人。为了更加确定药性,他还亲自去品尝百草。为了尝药,他曾在一天里中毒过70多次。一次,他尝了一种有剧毒的断肠草,竟然被烂断了肠子。

炎帝看到人类虽然丰衣足食了,但在生活上却还有诸多不便,于是又让人们设立了贸易市场,把彼此需要的东西拿到市场上来交换。在市场上,可用五谷换兽皮,或用珍珠交换石斧等。有了这种交换,人们的财富就更加丰富起来了。

那时没有钟表,也没有其他记录时间的方法,凭什么来确定交换的时间呢?人们又不能放下手中的活儿,整天地守在市场上。于是,炎帝又教给人们一个方法:当太阳照在人们头顶上的时候,就到市场上去进行交易,过了这段时间,大家便自动离去,也就散市了。在当时,人们实行起来,感觉又简便、又准确。

在他的教育下,他的后代也为人类作出了许多贡献。如他的重孙殳制作了射箭用的箭靶;鼓和廷又制作出了一种叫“钟”的乐器,后来,他们两人又经过努力,制作了许多歌曲,使音乐在人间得到广泛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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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掩耳盗铃的典故及意思

全文共 2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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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掩耳盗铃本义捂着自己的耳朵去偷铃铛,原为盗钟掩耳,为一中国成语,偷钟怕别人听见而捂住自己的耳朵,明明掩盖不住的事情偏要想法子掩盖,比喻自己欺骗自己,通常是比喻自欺欺人的意思。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掩耳盗铃的典故及意思,欢迎大家参考!

历史典故

从前,有一个人很愚蠢又很自私,他还有一个爱占便宜的坏毛病。凡是他喜欢的东西,总是想尽办法把它弄到手,甚至是去偷。

有一次,他看中了一家大门上挂的铃铛。这只门的铃铛制作得十分精致好看,声音也很响亮。他想,怎么样才能弄到手呢?最后决定把它偷走。

他知道,只要用手去碰这个铃铛,就会"叮零叮零"地响起来。门铃 一响,耳朵就会听到铃铛的响声,有了响声,就会被人发现了。那可就得不到铃铛了。那怎么办呢?

他突然想出了一个办法。他认为门铃一响,耳朵就会听见了,如果把自己的耳朵掩住,不是就听不见了么?于是,他自作聪明地采用这个方法去偷门铃。

有一天晚上,他借着月光,蹑手蹑脚地来到这家大门前。他伸手向上摘铃铛,但是,门铃挂得太高了,怎么也够不着,他只好扫兴地回来了。回到家,他又想该怎么办呢?

他想叫邻居聋子一起去偷铃铛,踩着他的肩膀就能够摘到铃铛了。

可是又怕别人不干,不和他一起偷东西,只好自己踩着凳子摘铃铛吧。第二天晚上,他带着凳子,又蹑手蹑脚地来到这家大门口。他踩着凳子,一手掩住自己的耳朵,一手摘这只铃铛。谁知他刚碰到铃铛,铃铛响了,这家主人发觉后,就把他抓住了。因为别人的耳朵并没有被掩住,仍然能够听到铃铛的响声。

掩耳盗铃:原为掩耳盗钟,为一中国成语,偷钟怕别人听见而捂住自己的耳朵,明明掩盖不住的事情偏要想法子掩盖,比喻自己欺骗自己,通常是比喻自欺欺人的意思。

故事就是这样了,到最后,他也没有得到铃铛,反而别抓了。

英文版本

Plug One' s Ears While Stealing a Bell

Once upon a time there was a very foolish thief. Do you know what he did one day? well, he wanted to stealthe bell on his neighbor s door. He walked up to the door, took hold of the bell and pulled hard. The bell made a very loud noise. The thief was frightened and ran home. Then he sat down to think. "I must do something about the noise, " he said. He thought and thought. At last he had an idea. "Ah, I ll put some cotton in my ears. Then I wont be able to hear the noise. " The next day he went to the door of his neighbor s house and took hold of the bell. This time he pulled even harder. The bell rang loudly but the thief did not hear anything. With another hard pull he got the bell out. Just then the neighbor came running out.

"Steal my bell? I ll teach you a lesson, " the angry man shouted, and he hit the thief on the nose.

The foolish them did not know how the neighbor found out he was stealing the bell. "Why not he come out just then? " he wondered.

成长心语

铃声是客观存在的,不因为你堵住耳朵就消失了;世界上的万物也都是客观存在的,不因为你闭上了眼睛就不复存在或者改变形状。对客观存在的现实不正视、不研究,采取闭目塞听的态度,这是自欺欺人,终究会自食苦果。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当你想要做什么事情的时候,不要只从自己的立场出发,想想别人看到你的举动会有什么样的反应。如果已经决定要做的事情,至少应不损害别人的利益,才能被人接受。自欺欺人蒙住的只是你自己的双眼。唯有站得正、行得端,你才能成为一个不被人诟病的大写的“人”。

掩耳盗铃造句

1、掩耳盗铃最后的结果就是你自食其果。

2、掩耳盗铃是一种看上去很聪明其实很愚昧的方法。

3、难道你不觉得你这样掩耳盗铃的听课是完全没有任何意义的事情吗?

4、不要再自欺欺人了,那样的话只会是掩耳盗铃。

5、做事情一定要诚恳,不要万事都是掩耳盗铃的。

6、掩耳盗铃是一种自欺欺人的行为。

7、他光明正大,从不做掩耳盗铃的怪事。

8、就是因为你上次在这个知识点上的掩耳盗铃导致了你这次考试没有及格。

9、个人主义严重的人;常常会干出掩耳盗铃的蠢事;这又有什么奇怪呢!

10、他这个人从来都不会做掩耳盗铃的事情。

11、我们在对待学习的态度一定要诚恳,要踏实,不要掩耳盗铃,自欺欺人。

12、如果你在这件事情上对我掩耳盗铃的我一定不会放过你的。

13、我们在做学问上一定不能掩耳盗铃,要的是实事求是。

14、你这样做,跟掩耳盗铃没什么分别。

15、你太愚蠢了,不要再做掩耳盗铃的事情了。

16、这件事并不是你想象的那样的,实质上在掩耳盗铃。

17、你这种愚蠢的做法无疑是掩耳盗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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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悬梁刺股历史典故

全文共 10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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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梁刺股”这个成语虽然告诉我们废寝忘食地刻苦学习是值得提倡的,但是我们也要认识到为了学习也不能一直努力到累垮自己的身体,读书也是需要适可而止的。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悬梁刺股的历史典故,欢迎大家阅读。

悬梁刺股:发奋刻苦,求学始成

【出处】《战国策·秦策一》暨宋·李昉《太平御览》卷三六三引《汉书》。

【释义】股:大腿。将头发悬在梁上,用锥子刺大腿,以防止打瞌睡。形容读书学习发愤刻苦。

悬梁刺股的【历史典故】

战国时期,有一个人名叫苏秦,字季子,是当时有名的政治家。他年轻时,曾与张仪一起师从鬼谷子学习兵法。学成之后,他到各国去游说,希望各国的君主可以采纳他的政治主张,但却始终一无所获。最后,他的钱全都花光了,只能回家。

回家后,家人对他也很冷淡,瞧不起他,邻居们也都在暗地里嘲笑他,这对他的刺激很大。所以,他下定决心,发愤读书。从此,他闭门不出,埋头苦读,常常读书到深夜,有时疲倦得直打盹,想睡觉,他就用冷水冲醒自己。但是,到后来冷水也没有什么用了,于是他想出了另一个方法,准备一把锥子,一打瞌睡,就用锥子往自己的大腿上刺。这样,猛然间感到疼痛,使自己清醒了,再坚持读书。

几年的苦读之后,他掌握了丰富的知识,于是他再次去游说,后终于成为一位声望颇高的大纵横家。

东汉时期,也有一个像苏秦一样勤学苦读的人,他叫孙敬,字文宝,是当时著名的政治家。开始由于知识浅薄得不到重用,于是,他下决心认真钻研,经常关起门,独自一人如饥似渴地读书。每天从早到晚读书,常常是废寝忘食。读书时间长,疲倦得直打瞌睡。他想了很多办法来刺激自己,但是到后来都失去了效用。

他怕影响自己读书,就想出了一个特别的办法。他找来一根绳子,一头牢牢地绑在房梁上,一头则绑住自己的头发。当他读书疲劳打盹时,头一低,绳子就会牵住头发,这样就会把头皮扯痛了,自己马上清醒,再继续读书学习。功夫不负有心人,孙敬后来终于成为一个大学问家。

悬梁刺股的【成长心语】

拉美特利说过:“大海越是布满暗礁,越是以险恶出名,我越觉得通过重重危难去寻求不朽是一件赏心乐事。”在逆境中,只有懦夫才会一蹶不振,视此为人生的终结。综观历史,强者都是在大苦大难中取得成就的。求知也是如此,不经历风雨,怎么会见到美丽的彩虹?没有百转千回的“山重水复疑无路”,又何来“柳暗花明又一村”?要想获得大幅度的提升,便要经历“华山天险一条路”,要有百折不回的韧劲、闻鸡起舞的苦干、悬梁刺股的志气和奋发,这样才能够“破壁”,一定能够“走通”,一定能够华山登顶、一览众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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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历史典故:破天荒

全文共 7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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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pò tiān huāng

【成语故事】

天荒,本指浑沌未开的原始状态,比如盘古开天地。这里的天荒是指荒凉而落后的地区。把荆南地区称做"天荒",是讥笑那里几十年没能有一个人上榜提名。

唐宣宗大中四年,荆南应试的考生中终于有个叫刘蜕的考中了,总算破了"天荒"。当时,魏国公崔弦镇守荆南一带,得知刘蜕考中进士,便写信表示祝贺,并赠他70万"破天荒"钱。刘蜕不肯接受崔弦所赠之钱,在给崔弦的回信中,他写道:"五十年来,自是人废;一千里外,岂曰天荒。"

旧时文人常用"破天荒"来表示突然得志扬名。现在用来指从未有过或第一次出现的新鲜事。

典故】唐荆州衣冠薮泽,每岁解送举人,多不成名,号日天荒解。刘蜕舍人以荆解及第,号为‘破天荒’。

宋·孙光宪《北梦琐言》第四卷

【释义】指从来没有出现过的事。

【用法】作宾语、定语、状语;指从未出现过的事

【结构】动宾式

【近义词】前所未有

【相反词】司空见惯

【押韵词】人谋不臧、捉贼捉赃,捉奸捉双、搅海翻江、软玉娇香、杨虎围匡、化被万方、行不逾方、乞穷俭相、鲁殿灵光、志洁行芳、......

【年代】古代

【灯谜】战胜自然灾害

【歇后语】半天云里长满草

【英文】occurforthefirsttime

【德语】nochniedagewesen

【日文】破天荒(はてんこう),未曽有(みぞう),前代未聞(ぜんだいみもん

【法文】sansprécédent

【成语例句】

◎ 男人的一半是女人,妈死了,他就这样形同虚设,这回他破天荒地用满是老茧的手摸摸我的头。

◎ 但是一天晚上,海门抱着他的宝贝儿子找到我门上来了,进门就一个劲地让他儿子叫叔叔,这可是破天荒第一回。

◎ 今年春节,叶家终于破天荒杀了年猪,人均比上年增收300多元。

[历史典故:破天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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