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关于司马相如的轶事典故合集20篇

传经韦相:讲述韦贤父子两代丞相,韦家满室书香,都以通晓经书而做高官,门第显赫的故事。后来,“传经韦相”这一典故,用来称人以诗书传家,家风淳雅。今天就给大家具体分享一下关于司马相如的轶事典故,希望读者喜欢。

浏览

6720

作文

1000

历史典故:大手笔

全文共 856 字

+ 加入清单

历史故事】

东晋文人王珣从小才思敏捷,胆识过人,20岁时担任大司马桓温的主簿。他经常是口若悬河,下笔成文。一天晚上王珣做了一个梦,梦中有人送给他一支像椽子那样大的笔,预感有大手笔的事情要做。第二天果然被叫去为晋孝武帝写祭文。

出处:

1、指朝廷诏令文书等重要文章。后亦指杰出的文辞、书画。

①《晋书·王珣传》:" 珣 梦人以大笔如椽与之,既觉,语人云:此当有大手笔事。俄而帝崩,哀册谥议,皆 珣 所草。"

②《陈书·徐陵传》:" 世祖 、 高宗 之世,国家有大手笔,皆 陵 草之。"

③清 宣鼎 《夜雨秋灯录·迦陵配》:"﹝ 李太守 ﹞闲步殿上,观西天像,突见墨荷,惊为 八大 再来人,问谁之大手笔。"

2. 称工于文辞有大成就的人。

①唐 白居易《冯宿除兵部郎中知制诰制》:"吾闻 武德 暨 开元 中, 颜师古、 陈叔达 、 苏颋 称大手笔。"

②宋 何薳 《春渚纪闻·作文不惮屡改》:"虽大手笔,不以一时笔快为定而惮於屡改也。"

③明 陈继儒《袁伯应诗集序》:"因以徵言于海内大手笔,凡可以不朽两亲(袁可立夫妇)者。"

④ 陈毅《湖海诗社开征引》:"若无大手笔,谁堪创世纪?"

⑤明·沈鲸《双珠记·风鉴通神》:"官样文章大手笔,衙官屈宋谁能匹。冀得鸿胪第一传,平地雷轰声霹雳。"

3. 手面阔绰的人。

《负曝闲谈》第十五回:" 金慕暾 又是个大手笔,整把银子撒出来,毫无吝色。"

释义:

典故】此当有大手笔事。 《晋书·王珣传》

【释义】指伟大的着作或大行动。

【用法】作主语、宾语、定语;指作家或作品

【结构】偏正式

【近义词】大笔如椽

【同韵词】仅此而已、好事不出门,恶事传千里、余钱剩米、绸缪帐扆、为仁由己、喻之以理、卑身贱体、万丈高楼从地起、奉公克己、损人益己、......

【年代】古代

【英语】well-knownwriter

【法文】écrivaincélèbre

【俄语】мáстерслóва

【成语造句】

◎ 他最近写出了一个大手笔。

◎ 我们认为只有立足"三个面向"的高起点,才能形成文化规划的大视野、大思路和大手笔。

[历史典故:大手笔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作文

篇1:相思树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474 字

+ 加入清单

在巨源镇月亮湾码头银河航线的一侧有两棵榆,这两棵树根缠着根,枝绕着枝,相依相生,像一对缠绵的情侣,当地人称这两棵树为“相思树”。在当地还流传着相思树的一段凄美的故事……

金天辅七年5月的一天,金都城上京(哈尔滨市阿城区)东南上空突然雷声滚滚,出现了一条几十米的黄龙。上京地区的所有人都跑出门来竞相观看,还没缓过神来,便看见有红云自西北方向滚滚而来,云中传来凤鸟嘹亮的长鸣。黄龙和红云交汇于空中,便向西方而去,在空中持续了半个时辰才消失得无影无踪。所有人都惊呆了。正在监国的太宗吴乞买便派快马将此事报与他的兄长,亲征大辽的金太祖完颜阿骨打。阿骨打正与大臣们议事,听此情景,大臣们便躁动起来,议论纷纷。便不约而同地转头把目光投向了阿骨打,即是皇帝也是个大萨满的阿骨打(可以与神沟通的人)沉吟了片刻,便哈哈大笑,对大臣们说:不妨事,此乃祥瑞,将有帝后降世,说完众大臣纷纷欢呼:祝我大金国祚永传。

这一年,太祖第五个儿子完颜宗辅的妻子生了个胸口生有北斗形状七个黑痣的男婴,便取名乌禄(完颜雍即后来的金世宗)。一个月后女真乌林答部酋长石土黑将要生产的妻子突然身放奇香,不久便生了个的女儿,取名乌林答。对于这两个孩子,大家都纷纷称奇,称这两个孩子将来必将贵不可言。完颜宗辅见了石土黑,便对石土黑说我们一定结为亲家。

金天会五年(1127年)五岁的乌林答就和五岁的完颜雍订了婚。由于女真族是个渔猎民族,那时松花江巨源段是金国贡鱼的地方,也是春水(皇帝春天用一种叫海东青的鹰捕获天鹅的活动)、捺钵(皇帝捕鱼活动)的圣地。女真人经常在这里从事捺钵活动。那时的松花江边开满了荷花,很小的乌林答和完颜雍就经常到松花江边玩耍。一天,他们在一个荷花池边上做老鹞子叼小鸡的游戏的时候,完颜雍不小心把膝盖卡破了,小乌林答一边哭一边从衣服上扯下一条布为完颜雍包扎伤口,完颜雍对着乌林答说:我一定一辈子保护你,不让别人欺负你,我们在这里建个房子,厮守一辈子。小乌林答含着眼泪笑着点点头。

光阴荏苒,一晃儿,完颜雍和乌林答都已经18岁了,完颜雍长得体貌奇伟,美髯过腹,是个名副其实的美男子,他性格仁孝、沉静、练达,又善于骑射。每次出猎,很多老年人都跟了去看,赞赏他的骑射技术,“国人推为第一”。乌林答也出落成一个美丽端庄的少女,她聪敏孝慈,容仪整肃,在父母家时,家族人都很敬重她。这一年他们结了婚,举国为之轰动。不久,他们的儿子完颜允恭出世,更给生活增添了新的光彩。完颜雍为人宽厚,常随叔伯们四处征战,将士都很推崇爱戴他。金熙宗皇统年间完颜雍以宗室子弟授光禄大夫,封葛王,又因为完颜雍机智果敢,屡立战功,被封为兵部尚书。乌林答也长随其左右,她知书达礼,文采超群,侍夫教子,贤良无比。这一对恩爱夫妻本应就这样相亲相爱地生活下去,只恨生在帝王家。

到了金熙宗后期,熙宗疑心很重,经常肆酒发狂,无缘由的肆意杀人。悼平皇后裴满氏趁机专权,许多朝臣无端遭贬遇害。

这使官居兵部尚书的完颜雍如履薄冰。对此,乌林答建议完颜雍把公公完颜宗辅当年攻宋时得的一件稀世之宝白玉带献给熙宗。因为完颜雍的父亲宗辅在完颜13岁时就病逝了,是出家的母亲含辛茹苦地把他拉扯大。白玉带是父亲留下的传家宝,看见了白玉带完颜雍就好像看见了父亲。完颜雍始终犹豫不决。乌林答就劝完颜雍说:“人若不在,宝传谁家?”完颜雍沉思片刻,咬咬牙下定了决心将玉带献了出去,熙宗、悼后大喜,认为完颜雍非常可靠。这不仅使完颜雍保住了兵部尚书之职,而且在熙宗大肆杀戮皇亲贵胄和开国功臣时,也没有对猜忌完颜雍,对此完颜雍更爱乌林答了,他们度过了第一个灾难。

展开阅读全文

篇2:经典历史典故:姽婳将军

全文共 1064 字

+ 加入清单

姽婳将军,明朝末年人。姽婳将军的故事是怎么样的呢,下面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红楼梦》第七十八回中,贾政讲述了“姽婳将军”林四娘的故事。当年一位恒王出镇青州,他“好武兼好色”,令一班美女习战斗攻拔之事,其中林四娘“姿色既冠,武艺更精”,恒王让林四娘统辖诸位美女,称为“姽婳将军”。

当然了,这位恒王是一个真正的“须眉浊物”兼草包,竟被“流贼”杀死。文武官员纷纷要献城,“不期忠义明闺阁”,林四娘带领众美女夜袭贼营,力战不支,殉王报国……有人考证,曹雪芹并非杜撰,历史上确有其人其事。林四娘是明末崇祯年间的秦淮歌妓,后成为衡王朱常庶的宠妃,平生只参加过一次战斗,在战斗中香消玉殒,被人们称为“姽婳将军”。

到了清代,蒲松龄还把林四娘写进了《聊斋志异》。

此事的考证是否可靠不得而知,但是历史上层出不穷的“姽婳将军”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她们不爱红装爱武装,不系明珠系宝刀,艳李浓桃临战场,让婀娜和娇媚在刀光剑影里亮丽着。她们上马杀敌,就是将军;下马后娴静美好,是为“姽婳”,称之为“姽婳将军”,用《红楼梦》中的说法,是“妙极神奇,更觉妩媚风流”。

我国有文字记载的第一位“姽婳将军”是妇好,她是商王武丁的妻子。甲骨文中有关她的记载有二百多条,她曾率领一万多人的军队去攻打前来侵略的鬼方,并大胜而归,因功勋卓着而深得国民的爱戴。

后来,她的墓中出土了带有“妇好”铭文的“钺”,是妇好生前曾使用过的武器,重八点五公斤。另一件虎纹铜钺重九公斤。妇好使用如此重的兵器,可见她武艺超群,力大过人。

在历史中,虽然这些巾帼英雄不让须眉,屡立功勋,但正式被皇帝册封,列入国家编制的女将军只有一位,她就是明末的女帅秦良玉,她也是中国历史上唯一封侯的女将军。

秦良玉是一位苗族姑娘,她骁勇善战,足智多谋,自幼从父习文练武,善骑射,通诗文,战功卓着。她统帅的“白杆兵”更是威名远扬,这也是她自己独有的一支部队。

崇祯二年十二月,清兵绕道喜峰口,直抵北京城下。崇祯皇帝匆忙下诏征调天下兵马勤王。秦良玉闻讯,火速“出家财济饷”,率“白杆兵”兼程北上。当时各地赶来的十余万官军互相观望,畏缩不前。唯独秦良玉率先奋勇出击,收复永平、遵化等四城,解除了清兵对北京的威胁。

为此,崇祯皇帝召见了富有传奇色彩的女将军秦良玉,封其为一品夫人,充总兵官,加封少保。崇祯感慨万千,写下四首诗赐给了秦良玉,夸赞她的功绩。其中“世间多少奇男子,谁肯沙场万里行”这一句是非常值得体味的。在国家危在旦夕的时候,崇祯皇帝对男人们也许是不抱什么希望的,他们是靠不住的。明末的男人们也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这一点。

展开阅读全文

篇3:2024高考作文素材:历史典故赵武灵王胡服骑射

全文共 1951 字

+ 加入清单

合纵、连横,动荡不定。公元前302年,赵武灵王决定进行军事改革,改穿胡服,学习骑射。

赵武灵王是一个眼光远、胆子大的君主。赵国的大臣楼缓、肥义、公子成,全是他的帮手。赵武灵王想改革军事已经想了很久。有一天,他对楼缓说:“咱们北边有燕国,东边有东胡,西边有林胡、楼烦、秦、韩等国,中间还有中山。四面八方全是敌人,什么是咱们的保障呢?自己要是不再发愤图强,随时都能给人家灭了。要发愤图强就得做好些事情。我打算先从改革服装着手,接着说可以改变打仗的方法。你瞧怎么样?”

楼缓说:“服装可怎么改呢?”

赵武灵王说:“咱们穿的衣服,袖子太长,腰太肥,领口太宽,下摆太大。穿着这种长袍大褂,做事多不方便。”楼缓把话接过去,说:“还费衣料。”

赵武灵王把袖子晃了晃,下摆兜了兜,说:“多费衣料倒在其次,穿上长袍大褂,不但做事不方便,而且走起路来摇摇摆摆的,干起活儿来就迟慢。因此,也就减少了急起直追的精神。全国的人全都这样,国家哪儿强得起来?我打算仿照胡人(西北方的游牧和半游牧民族)的风俗,把大袖子的长袍改成小袖儿的短褂,腰里系(jì)一根皮带,脚上穿双皮靴。穿上这种衣服,做事方便,走路灵活。你再想大模大样、摇摇摆摆地走也就办不到了。”

楼缓听得很高兴地说:“咱们仿照胡人的穿着,打起仗来灵便,是不是?”

赵武灵王说:“是啊!咱们打仗全靠步兵,就是有马,只知道用马拉车,可不会骑着马打仗。我打算穿胡人那样的衣服,学习胡人那样骑马射箭。那可多么灵活!”

楼缓听得来劲,就去告诉肥义,肥义也很赞同。

第二天上朝的时候,赵武灵王、楼缓和肥义,都穿着小袖子的短战衣出来。一般大臣们瞧见他们这个样子,吓了一跳,他们还以为赵武灵王跟那两位大臣犯了疯病呢。赵武灵王把改变服装的事宣布了。大臣们总觉得这太丢脸了。这不是把中原的文化、礼义都扔了吗?可是赵武灵王下了决心,非实行不可。他拿种种理由把他那个最顽固的叔叔公子成说服了。大臣们一见公子成也穿上了胡服,只好随着改了。

然后赵武灵王下了一道改革服装的命令。过了没有多少日子,全国的军队不分将军士兵,全部穿上了胡服。在民间,有的人起头觉得有点不像样,后来因为胡服比起以前的衣服实在方便得多,反倒时兴起来了。

赵武灵王第二件向胡人学习的事,就是骑马射箭。不到一年工夫,赵国大队的骑兵训练成了。军事改革后,赵武灵王亲自把临近的中山国从魏国接收过来,又收服了东胡和临近的几个部族,接着打发使者去联络秦国、韩国、齐国、楚国。赵国就这么强大起来了。到了实行胡服骑射的第七年,不但中山、林胡、楼烦都已经收服了,还扩张势力,北边一直到代郡、雁门,西边到云中、九原,一下子增加了好些土地。

接着,赵武灵王打算到秦国去摸摸底。国内的事由谁管呢?他见小儿子很能干,就把太子废了,传位给小儿子,就是后来称为赵惠文王的,自己改称为主父。赵主父拜肥义为相国,李兑为太傅,公子成为司马,封大儿子为安阳君。国内的政权布置妥当之后,他要动身去考察秦国的地理形势,还要去侦察一下如今在位的秦王,看他是怎么样的一个人了。

赵主父打扮成个使臣,自称为“赵招”,带了几十个手下人,上秦国去访问,沿路察看山水要道,画成地图。他到了秦都咸阳,以使臣的身份见了秦昭襄王,还向他报告了赵武灵王传位的事情。

秦昭襄王问他:“你们的国君老了吗?”他回答说:“还正在壮年。”秦昭襄王就问:“那为什么要传位呢?”他回答说:“我们的国君叫太子先练习练习。国家大权可仍然在主父手里。”

秦昭襄王跟这位“使臣赵招”瞎聊天。他说:“你们怕不怕秦国?”“使臣赵招”说:“怕!要是不怕,就用不着改革服装,练习骑马射箭了。好在如今敝国的骑兵比起早先来增加了十多倍,大约能够跟贵国结交了吧!”秦昭襄王听了这话,还挺尊敬他。“使臣赵招”辞别了秦王,回到驿馆里去了。

当天晚上,秦昭襄王想起赵国使臣的谈话,又文雅、又强硬,态度又尊严、又温和,倒是个人才。他还想跟他谈谈。第二天,秦昭襄王派人去请他。“使臣赵招”的手下人说:“使臣病了,过几天再去朝见大王吧。”就这么又过了几天,秦昭襄王又派人去请赵国使臣,一定要他去。可是“使臣赵招”不见了,他的随从人员也不见了,使馆里只留下一个人,自称是赵国的使臣赵招。

秦昭襄王的手下人就把他带到秦昭襄王跟前。秦昭襄王问他:“你既是使臣赵招,那么上次见我的那个使臣又是谁呢?”

真赵招说:“是我们的主父。他想见一见大王,特意打扮成使臣。他嘱咐我留在这儿给大王赔罪。”

秦昭襄王咬牙切齿地说:“赵主父骗了我!”立刻叫大将白起带领三千精兵,连夜追上去。他们追到函谷关,守关的将士说:“赵国的使臣已经出关三天了。”泾阳君白跑一趟,只好回去向秦王报告。秦昭襄王没有办法,索性大方点儿,把那个真赵招也放回去了。

赵国的改革,也增强了合纵国的力量,对秦国也是一种威慑。

展开阅读全文

篇4:有关马的典故二——伯乐相马

全文共 362 字

+ 加入清单

伯乐本来的名字叫孙阳,他是春秋秦穆公时的人,很会辨别匹的好坏,是著名的相马师,所以人们叫他伯乐(天上星宿名称,传闻专管天马)。

有一次,伯乐经过虞阪,眼睛一亮,看见一匹千里马;但是这匹马却被人当成劣马,用来拉车。伯乐觉得十分的痛心,不禁泪如雨下。

这匹马彷佛也知道伯乐很同情它,也口吐白沫,连连嘶叫起来。伯乐有一个朋友名叫方九皋,也很会相马。有一次,他找来了一匹骏马,告诉秦穆公说这是黄色的雌马。秦穆公牵来一看,却是一匹栗色的雄马,不禁大失所望。

事后,穆公对伯乐说:「方九皋连雄马、雌马,以及毛色都分不清楚了,怎么可能看得出马的好坏呢?」伯乐不以为然,他认为方九皋看重马的内在精神,而不重外形。穆公听了,再牵出马仔细的察看,果然是天下最好的马。

人们常把具有赏识人才的眼力的人比做伯乐,而把有用的人才比做千里马,这就是伯乐相马

展开阅读全文

篇5:潘多拉的盒子历史典故

全文共 229 字

+ 加入清单

潘多拉是希腊神话中第一个尘世女子。普罗米修斯盗天火给人间后,主神宙斯为惩罚人类,命令神用黏土塑成一个年轻美貌、虚伪狡诈的姑娘,取名“潘多拉”,意为“具有一切天赋的女人”。并给了她一个礼盒,然后将她许配给普罗米修斯的弟弟埃庇米修斯“后知”)。埃庇米修斯不顾禁忌地接过礼盒,潘多拉趁机打开它,于是各种恶习、灾难和疾病立即从里面飞出来。盒子里只剩下唯一美好的东西:希望。但希望还没来得及飞出来,潘多拉就将盒子永远地关上了。“潘多拉的盒子”被用来比喻造成灾害的根源。

展开阅读全文

篇6:泼水节的由来典故

全文共 585 字

+ 加入清单

在缅甸、泰国等国都有过泼水节的习俗,而我国每年的4月中(傣历六月),云南西双版纳的傣族人民也要欢度泼水节,这是他们辞旧迎新的传统节日。

传说,傣族家乡美丽富饶,人民丰衣足食。后来,来了一个火魔,整日横行霸道,为非作歹,把傣族家乡变成酷热干旱、五谷不生的地方。人民对火魔恨之入骨,千方百计想消灭它。

火魔接连抢了7名年轻美貌的傣族姑娘。其中最小的姑娘叫依香(也有说叫南粽布的),她骗取了火魔的宠爱,在傣历六月的一天陪火魔饮酒。

当火魔喝醉了的时候,侬香故意吹捧火魔的本领说:“你什么都不怕,真了不起。祝大王千秋万岁!”火魔喝醉了酒,得意忘形,脱口而出:“我什么都不怕,就怕一样:怕我自己的头发丝勒住我的脖子。”www.gs5000.cn

浓香趁火魔醉得酣然大睡时,乘机从火魔头发上拔下一根头发,把火魔的头勒下来了。正当侬香惊喜交集的时候,那魔头却似一团火球,滚到那里烧到那里。

侬香大声呼叫,六姐妹急忙赶来,七手八脚把魔头提起来。说也怪,魔头一离地,火就灭;一着地,火又起。

于是七姐妹只得轮流抱住魔头,不让它落地。魔头滚烫,大家只能不停地泼水降温。她们一人抱一年,直到7年以后,魔头才死去。

七姐妹为民除了害。从此,傣族人民为纪念她们的功劳,每年傣历六月都要举行泼水节,庆贺打败妖魔的胜利。年轻人放鞭炮、赛龙船、载歌载舞,持续三四天。

这个民间传说,反映了人类战胜旱灾、祈求丰收的愿望。

展开阅读全文

篇7:成语故事典故不翼而飞

全文共 556 字

+ 加入清单

战国时,有一年秦王派大将王稽攻打赵国的都城邯郸,一连攻了十七个月,也攻不下城池。

王稽非常烦恼,有个名叫庄的人向王稽献计说:“你如果犒赏部下,就可以鼓舞他们的斗志,邯郸攻破是有希望的。”

王稽不耐烦地说:“我是统帅,只知道服从国王的命令,别的事情管不了那么多。”

庄并没有被王稽的不耐烦而吓退,他继续说道:“你这样讲不太对。即使是父亲给儿子下命令,有的可行,有的就不可行。……我看你一味媚上欺下,独断专行,轻视士兵已经很久了。我听说,假如有三个人谎称老虎来了,那么听的人就会信以为真;如果有十个人合力弯一个木槌,就能把木槌弄弯;如果大家都口传消息,要求你改变指挥方法,这消息没有翅膀也会飞得很远。这说明众部下的力量是巨大的。因此,你还是赏赐一下你的将士们吧!”

可是,王稽还是听不进庄的意见。

几天之后秦军果然发生叛乱,严重地影响了战事的顺利进行,秦王很是恼怒,就把王稽处死了。

不翼而飞这个成语较多形容东西突然不见了,看完今天的故事后大家知道它的另一层含义了吗?它也可以比喻事情传播得很迅速。

故事中的王稽不听信士兵庄的建议,奖励士兵们这个消息传播的很快,几天后秦军发生叛乱,严重影响战事的顺利进行,最后秦王恼羞成怒处死了王稽。

这个成语教育小朋友们,要争做一个好孩子,这样佳名以飞快的速度传播出去,大家都会喜欢并且尊重你的。

展开阅读全文

篇8:烟神和火神的典故

全文共 3890 字

+ 加入清单

传说,烟神和火神是一对夫妻,丈夫名叫雷豹,妻子叫作云仙子。雷豹夫妻百年好合的约定,与火有关,这也是雷豹被封为火神、云仙子被封为烟神的原因。

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很厉害的魔王,据说他能呼风唤雨,排山倒海。但是这个魔王有一个软肋,就是火!因为魔王曾经在碰到火时,被火灼伤,这是它成为魔王之后不多的几次受伤中印象最深刻的一次。火看起来是那么的柔弱,偏偏威力那么大!魔王心中就对火产生了恐惧。

为了杜绝有人利用火来暗害自己,也为了自己能够继续称霸世界、为非作歹,魔王就下了大力气把火收到了自己的魔宫里。魔王甚至在魔宫专门用一个坚固的屋子来锁住火,让火无处逃窜,只能在这间封闭的屋子里艰难度日。

也因为魔王的霸道专横,从此人间也就再没有了火。这下,百姓们就惨了,大家再也不能吃熟食了,只能吃些生硬冰冷的食物,也没有热水可喝,甚至在大冬天也只能用冷水度日。许多人因此而生病,甚至死亡。人间再没有一丝活力,只剩下阴沉沉的气息。

天宫里善良的三公主在偶尔路过凡间时,看到了凡间的凄惨情况,非常吃惊。因为在她的印象里,凡间应该是其乐融融、安康幸福的,绝不是现在这般死气沉沉,阴冷得没有一点儿活力。三公主很惊诧,就去查这件事,在清楚了原委之后特别生气,对魔王的自私残暴也极其愤恨。于是,三公主就决定亲自去魔宫见魔王,把火夺回来,还人们以温暖的生活。

三公主正要上路,突然想到了自己的三儿子雷豹。雷豹已经成年,而且武艺练得也不错,但还是缺乏历练。于是三公主就决定把这项任务交给雷豹,希望他在与魔王交锋的过程中能够成长起来。

雷豹领了母亲的命令,信心十足地承诺自己一定能把火夺回来,不夺回火,决不回天宫。说罢,雷豹就带着自己的武器——一支银枪,来到了凡间。让雷豹犯愁的是,他找不到魔王的踪迹。除了在人间四处询问,雷豹别无他法。但是人间大都是凡人,他们只知道现在的生活里再也弄不出火来,对原因却一无所知。雷豹找得辛苦不已,却毫无进展。

这一天,雷豹来到一条小河边,恰好看到一位晕倒在河畔的阿婆。雷豹赶紧过去,发现这位阿婆是过度疲累又加上缺乏营养才晕倒的。于是雷豹赶紧用法术让阿婆醒过来,并把阿婆背回了家。阿婆的子女都已经因为食用生冷食物而染病过世,如今只剩她一个人,身体还很不好,雷豹不忍心撇下老人,就留下来照顾阿婆。

魔王一直都没有消息,雷豹对自己毫无希望的寻找感到很疲惫。在阿婆家里,两个人像母子一般相依为命,雷豹还认阿婆做了干娘。平淡的生活,让雷豹渐渐忘了自己寻找魔王夺回火的使命。

直到三年后,干娘看雷豹渐渐大了,就决定给他娶一房妻子。于是,阿婆就让雷豹去东山找雷爷爷,她说:“雷爷爷认识的人多,一定能帮你找个好媳妇的!”

雷豹听到干娘要给他娶媳妇,才想起自己神的身份,也想起了自己来凡间的任务,不由得一阵羞愧:怎么能这么轻易就把如此重要的任务忘了呢?难道要让百姓们一直这样辛苦地过日子吗?于是雷豹就谢绝了干娘的好意,说:“干娘,我明白您的心意,但是我本是神,来凡间就是为了帮大家找到火。任务还没有完成,我怎么能先想婚事呢?”

干娘听了,微微一笑,说:“傻孩子,干娘明白!但是你成亲不耽误寻找火啊!找到了好媳妇,让她照顾你,和你一起找火不是更好?去吧,你雷爷爷见多识广,一定能给你帮助的。”

雷豹还想说点什么,但是看着干娘脸上期待的微笑,只好点了点头,说:“好,我这就去,我不在,干娘您要照顾好自己。”看干娘慈爱地答应了,雷豹才拿上自己的武器,向东山出发。但是,雷豹绝不是为了让雷爷爷给自己找妻子,何况自己也不该跟凡间的女子成亲,他是因为干娘说雷爷爷见多识广,希望雷爷爷能给他一些关于魔王的消息。

经过一番长途跋涉,雷豹终于来到东山,找到了雷爷爷。雷爷爷的头发、胡须都雪白雪白的,却精神矍铄,看起来很有智慧的样子。雷豹看着雷爷爷,终于又燃起了一点儿希望。他赶紧拜见雷爷爷:“雷爷爷,您好,我干娘让我过来找您,希望您能帮助我,告诉我一些关于火和锁起火的魔王的消息。”

烟神和火神的故事

“嗯?”雷爷爷笑眯眯地看着雷豹,过了好半天,才问,“你干娘真的让我给你一些魔王的消息?”

雷爷爷虽然一副弥勒佛的模样,那眼神却看得雷豹心里发虚,他只好说了实话:“雷爷爷,对不起,我不该说谎。干娘让我来找您,希望您帮我找一个好媳妇。但是我答应我娘,要找到魔王夺回火的,连自己承诺的事情都做不好,我又怎么能娶妻呢?希望您能帮助我。”

“哦!”雷爷爷摸摸胡子,沉思了一会儿,才抬头对雷豹说,“这样,你先到后院里,那里有片竹林,你要把每棵竹子都爬一遍,而且都要爬到顶端,不许偷懒耍滑。如果你能做到,我就告诉你一些事情。”

雷豹听了有些无奈,但是又没有更好的办法,只好来到后院,开始爬竹子。竹子很多,但是雷豹为了能完成自己的承诺,就给自己打气,让自己能坚持下来。花了整整九天时间,雷豹终于把竹子都爬了一遍。疲惫不堪的雷豹赶紧去找雷爷爷,期待雷爷爷给自己一些提示。

雷爷爷笑眯眯地说:“小伙子不错,有毅力。你明天中午到西边的湖畔,那里有一棵大树,树上会挂着一些衣服,你把其中的一件粉红色的拿走,然后就坐到树后的坡上等找你要衣服的人。”看雷豹有些疑惑,雷爷爷哈哈一笑,说:“天机不可泄露,听我的话没错,去吧!”雷豹只好闷闷地回去休息,等着第二天的到来。

第二天中午,雷豹就在暖洋洋的阳光里来到了湖畔。这里果然有一棵大树,雷豹费了好大劲儿才找到放在密密匝匝的树枝间的衣服,他拿了那件粉红色的就要离开,却突然听到了银铃般的笑声。笑声清脆婉转,而且从湖里传来,好奇的雷豹忍不住观看,这才发现,湖里有好几位漂亮的女子在洗澡戏水。这些女子大约没料到自己会被偷窥,都玩得非常开心。雷豹立马想明白了,这些衣服一定是那几位戏水的美丽女子的。他知道自己不该看也不该偷走人家的衣服,但是想到这可能是寻找魔王的唯一线索,就咬咬牙,带着衣服躲到了树后的坡地上。

果然,在太阳西下的时候,那些美丽的女子都上了岸。只见她们身姿轻盈地飞上树,找自己的衣服穿戴好,就一个个飘飘然往天上飞去。原来都是仙女啊,难怪这么漂亮!雷豹想着,更加不知道自己做得对不对。

正想着,雷豹就听到有人在喊:“哎,那个人!你拿我的衣服做什么?快还给我啊!”

雷豹四处张望,终于看到了躲在树上的一位美丽女子。女子借着树叶掩盖身体,脸色通红地对雷豹说话。雷豹脸也红了,赶紧要把衣服给她,转念又想起,万一她穿上衣服也飞走了怎么办?自己承诺了母亲,在夺回火之前是不回天上的,肯定追不上她,必须先问她才行!

想到这里,雷豹站起来,紧张地说:“你先回答我,你知道锁住火的魔王吗?是否知道他的踪迹?”

“你问这个做什么?那个魔王很凶残,谁都不愿招惹!”女子奇怪地问。

“我是天宫三公主的三儿子雷豹,母亲派我到凡间找魔王夺回火,让人间能过上正常的日子。为了百姓们,我也一定要打败魔王,夺回火来。所以希望你知道的话,能够告诉我。我不是故意拿你的衣服的,现在我就还给你。”雷豹终究觉得自己做得不地道,就把衣服抛到了树上。

“哦,你就是雷豹啊!我并不知道魔王的消息,但是我知道,雷爷爷一定知道!但是魔王太强大,你一个人恐怕不行的。这样吧,我帮你一起去找魔王吧,多一个人,总归要好一些。对了,我是云仙子。”女子穿上衣服就跳下树,站在雷豹对面笑吟吟地说。

雷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自己冒犯了云仙子,她竟然还不计前嫌要帮助自己!激动之下,雷豹赶紧道谢,带着云仙子就回去找雷爷爷。

雷爷爷正坐在院子里喝茶,看到雷豹和云仙子一前一后地进来,就发出一阵爽朗的大笑:“嗯,好小子,把媳妇儿领回来了!”

雷豹一听就紧张得不行:“雷爷爷,不要说笑,云仙子答应帮助我打败魔王的。”再看向云仙子,却发现云仙子分明是一脸娇羞地看着自己,转而才向雷爷爷盈盈一拜:“谢雷爷爷赐婚。”

雷豹这才明白过来,这就是雷爷爷给自己找的媳妇儿!云仙子都同意了,自己对这样一位善良勇敢又漂亮的妻子还有什么可说的!当即,雷豹也赶紧拜谢雷爷爷。

雷爷爷满意地点点头,才收起笑容,对小夫妻说:“魔宫的地址我会告诉你们,但是魔王在魔宫里,是非常强大的。你们要小心相互照应,相互配合,才能战胜魔王,夺回火。这是地图,你们去吧!”说罢,雷爷爷就不见了,桌面上缓缓出现一张兽皮模样的地图。雷豹一阵大喜,飞快地展开地图看了一番,就带着云仙子上路了。

他们跋涉了整整一个月,终于找到魔宫。休整了一番,雷豹就当前锋,带领云仙子冲进了魔宫。魔王发现有人闯进来,自然非常愤怒,大吼一声就冲了过来,雷豹赶紧上去迎战,并嘱咐后面的云仙子照顾好自己。

魔王的确非常强大,就算是武艺出众的雷豹也应对得非常辛苦。开始因为有云仙子不时使出法术帮助,还能勉强抵抗。但是云仙子的力量很快就不足了,雷豹就只能被动地防御,不多时就受了好几处伤。

就在雷豹快要被魔王给压制住杀掉的时候,云仙子清脆的声音传来:“万恶的魔王,受死吧!”接着,一团火球就被抛过来砸在了魔王身上,魔王对火极其恐惧,看着这一大团火球立马吓得嘶吼起来,雷豹趁机一枪刺过去,杀死了魔王。

原来,刚才云仙子发现自己和雷豹两个人的力量并不能制住魔王,就趁雷豹还有力气的时候去寻找火。凭借自己对云烟气的敏感,云仙子很快找到火并取出来,这才救了雷豹。

夫妻俩高高兴兴地带着火回来,送给凡间,百姓们感激不尽,雷豹和云仙子看着幸福生活的凡人也非常开心。终于完成了任务,雷豹长吐了口气,带着云仙子回到了天宫拜见三公主。

三公主看着长大了的儿子非常高兴,更高兴儿子还找了这么好的媳妇儿,就封雷豹为火神,封云仙子为烟神。这样,才有了今天我们传颂的烟神和火神,他们都是善良勇敢、为百姓奋不顾身的神,值得人们尊敬。

展开阅读全文

篇9:高考作文素材之外国典故盘点

全文共 2490 字

+ 加入清单

导语:在我们在生活、学习中经常会遇到一些国外的典故,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作文素材,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1.潘多拉的盒子:潘多拉是希腊神话中第一个尘世女子。普罗米修斯盗天火给人间后,主神宙斯为惩罚人类,命令神用黏土塑成一个年轻美貌、虚伪狡诈的姑娘,取名“潘多拉”,意为“具有一切天赋的女人”。并给了她一个礼盒,然后将她许配给普罗米修斯的弟弟埃庇米修斯(意为“后知”)。埃庇米修斯不顾禁忌地接过礼盒,潘多拉趁机打开它,于是各种恶习、灾难和疾病立即从里面飞出来。

盒子里只剩下唯一美好的东西:希望。但希望还没来得及飞出来,潘多拉就将盒子永远地关上了。“潘多拉的盒子”被用来比喻造成灾害的根源。

2.达摩克利斯剑:达摩克利斯是希腊神话中暴君迪奥尼修斯的宠臣,他常说帝王多福,以取悦帝王。有一次,迪奥尼修斯让他坐在帝王的宝座上,头顶上挂着一把仅用一根马鬃系着的利剑,以此告诉他,虽然身在宝座,利剑却随时可能掉下来,帝王并不多福,而是时刻存在着忧患。人们常用这一典故来比喻随时可能发生的潜在危机。

3.缪斯:缪斯是希腊神话中九位文艺和科学女神的通称。她们均为主神和记忆女神之女。她们以音乐和诗歌之神阿波罗为首领,分别掌管着历史、悲剧、喜剧、抒情诗、舞蹈、史诗、爱情诗、颂歌和天文。古希腊的诗人、歌手都向缪斯呼告,祈求灵感。后来,人们就常用“缪斯”来比喻文学、写作和灵感等。

4.斯芬克斯之谜:斯芬克斯是希腊神话中以隐谜害人的怪物,埃及最大的胡夫金字塔前的狮身人面怪兽就是他。他给俄狄浦斯出的问题是:什么东西早晨用四只脚走路,中午用两只脚走路,傍晚用三只脚走路?俄狄浦斯回答:是人。在生命的早晨,他是个孩子,用两条腿和两只手爬行;到了生命的中午,他变成壮年,只用两条腿走路;到了生命的傍晚,他年老体衰,必须借助拐杖走路,所以被称为三只脚。俄狄浦斯答对了。斯芬克斯羞愧坠崖而死。“斯芬克斯之谜”常被用来比喻复杂、神秘、难以理解的问题。

5.皮格马利翁:皮格马利翁是希腊神话中的塞浦路斯国王。他憎恨女性,决定永不结婚。他用神奇的技艺雕刻了一座美丽的象牙女像,并爱上了她。他像对待自己的妻子那样抚爱她,装扮她,并向神乞求让她成为自己的妻子。爱神阿芙洛狄忒被他打动,赐予雕像生命,并让他们结为夫妻。“皮格马利翁效应”后来被用在教育心理学上,也称“期待效应”或“罗森塔尔效应”,比喻教师对学生的期待不同,对他们施加的方法不同,学生受到的影响也不一样。

6.犹大的亲吻:犹大是《圣经》中耶稣基督的亲信子弟12门徒之一。耶稣传布新道虽然受到了百姓的拥护,却引起犹太教长老司祭们的仇恨。他们用30个银币收买了犹大,要他帮助辨认出耶稣。他们到客马尼园抓耶稣时,犹大假装请安,拥抱和亲吻耶稣。耶稣随即被

育儿网幼教网奥数网中考网高考网留学网作文网英语网e度视频捕,后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人们用“犹大的亲吻”比喻可耻的叛卖行为。

7.诺亚方舟:出自《圣经》。上帝对人类所犯下的罪孽非常忧伤,决定用洪水消灭人类。诺亚是个正直的人,上帝吩咐他造船避灾。经过40个昼夜的洪水,除诺亚一家和部分动物外,其他生物都被洪水吞没。后被用来比喻灾难中的避难所或救星。

8.伊甸园:出自《圣经》。上帝在东方的一片富饶的平原上开辟了一个园子,里面有果树和各种飞禽走兽。上帝让亚当看守园子。为排解他的寂寞,上帝从亚当的身上取出一根肋骨,造成一个女人——夏娃来陪伴他。他们过着无忧无虑的日子。人们用伊甸园比喻人间的乐园。

9.禁果:出自《圣经》。亚当和夏娃住在伊甸园中,上帝允许他们食用园中的果实,唯独“知善恶树”上的果实不能吃。狡猾的蛇引诱他们吃了禁果,从此他们懂得了善恶,辨别出真假,而且产生了羞耻之心。上帝因此将他们逐出伊甸园。禁果比喻被禁止得到而又渴望得到的东西。

10.多米诺骨牌,这是一种西洋游戏,将许多长方形的骨牌竖立排列成行,轻轻推倒第1张牌时,其余骨牌将依次纷纷倒下。用于比喻时,“多米诺骨牌效应”常指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即“牵一发而动全身”。

11.象牙塔。出自19世纪法国诗人、文艺批评家圣佩韦.查理.奥古斯丁的书函《致维尔曼》。奥古斯丁批评同时代的法国作家维尼作品中的悲观消极情绪,主张作家从庸俗的资产阶级现实中超脱出来,进入一种主观幻想的艺术天地——象牙之塔。“象牙塔”被用来比喻与世隔绝的梦幻境地。

12.滑铁卢。1815年,在比利时的滑铁卢,拿破仑率领法军与英国、普鲁士联军展开激战,法军惨败。随后,拿破仑以退位结束了其政治生涯。“滑铁卢”被用来比喻惨痛的失败。

13.鳄鱼的眼泪。西方传说,鳄鱼捕到猎物时,一边贪婪地吞噬,一边假惺惺地流泪。喻指虚假的眼泪,伪装的同情。又被引申为一面伤害别人,一面装出悲天悯人的阴险狡诈之徒。

14.山姆大叔。是美国的绰号,产生于1812年美英战争时期。纽约州一位诚实能干的肉类包装商被人们亲切地称为“山姆大叔”。他担任纽约州和新泽西州的军需检验员,负责在供应军队的牛肉桶和酒桶上打戳。人们发现该厂的牛肉桶上都盖有E.A—U.S.标记。本来,E.A是一个军火承包商的名字,U.S.是美国的缩写。碰巧山姆大叔(UncleSam)的缩写与美国的缩写(U.S.)相同,人们就管美国叫“山姆大叔”。美国人把“山姆大叔”诚实可靠、吃苦耐劳以及爱国主义精神视为自己民族的骄傲和共有的品质。1961年,美国国会正式承认“山姆大叔”为美国的民族象征。

15.阿喀琉斯之踵(Achilles‘Heel),是指致命的弱点,要害。传说古希腊神话中的阿喀琉斯是海神之子,荷马史诗中的英雄,他的母亲曾把他浸在冥河里使其能刀枪不入。但因冥河水流湍急,母亲捏着他的脚后跟不敢松手,所以脚踵是最脆弱的地方,一个致命之处。因此埋下祸根。长大后,阿喀琉斯作战英勇无比,但终于给人发现了弱点,在特洛伊战争中,阿喀琉斯杀死了特洛伊王子赫克托耳,因而惹怒了赫克托耳的保护神阿波罗,于是太阳神用毒箭射中了阿喀琉斯的脚后跟,送了这位勇士的命。这就是至今流传在欧洲的谚语“阿喀琉斯之踵”的来历。任何一个强者都会有自己的致命伤,没有不死的战神。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历史典故:张学良枪毙张学狼

全文共 1054 字

+ 加入清单

导读:世间事多有稀奇古怪者,重名的人很多,生活轨迹相交的重名者也很多,但是,生活轨迹相交却必须拼个你死我活的重名者就比较稀少。民国年间,有这么起重名事件,发生在了鼎鼎大名的张学良身上。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索整理的历史典故,欢迎参考阅读!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1934年,张学良从海外归来。34岁的他被任命为“豫鄂皖三省剿匪总司令部”副总司令,当时蒋介石是总司令,被称为“剿总”,而张学良实际上代理了总司令的职务。这是针对中国共产党进行的一次“围剿”,而我党也开始了英勇的“反围剿”斗争。然而,张学良在担任副总司令期间,却也剿灭了不少真正的土匪。

在他上任不久,有天,突然接到一份部下送来的呈报。张学良一看,这心里的火就直往上冒。呈报里边说,皖豫交界处有支土匪队伍,活动异常猖獗,他们为非作歹,在附近村子里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激起了当地百姓的公愤。更凑巧的是,这土匪头子名叫张学良,竟然和他大名鼎鼎的张作霖得意公子同名。居然有个土匪头子和自己重名,真是辱没了“学良”这俩字!这怎能不叫少帅张学良气愤不平!

少帅张学良马上命人调查这个土匪张学良,看其是什么来历。原来,土匪张学良是安徽阜阳人,恰恰比少帅张学良小7岁。这人的来历也不简单,也曾是功勋人家出身,他父亲为北洋军军官,后来竟然成了土匪。而这位学良打小就非常勇猛,和他老爹一个性子,甚至比老爹还剽悍。虽生下来就是土匪,可土匪爹却不让儿子做自己这行,于是这位生在土匪窝的16岁少年就参加了北洋军,因为作战勇敢颇受赏识,也是战功赫赫,不久升了营长。

很快,军阀混战的时代来临,土匪张学良失去了靠山,于是打道回府,子承父业,干起了土匪的勾当。那时候,少帅张学良正是声名鹊起之时,土匪张学良也听说了这个大名鼎鼎的人物,他为这同名的事情颇感得意。等到听说和自己同名的张学良担任了副总司令,他就更加肆无忌惮起来,自封为司令,危害百姓的营生越做越猖獗,他甚至假借着“张学良”的名号令四方。比如在1933年8月,土匪张学良就率领着数千匪徒在皖豫之间大肆抢掠财物,仅在太和县就杀了有80多人。

土匪张学良的事报上来后,少帅张学良一声令下,士兵出动,将土匪张学良打得连连后退,其势力也越来越弱,终于只剩了他老巢那一小片。1934年11月,土匪张学良在阜阳南乡徐园子被抓获。当抓获匪首的文件到达少帅张学良的案头时,下级问他该怎么处理。少帅张学良连眉头都没皱一下,立刻提起红笔在文件“张学良”的“良”字旁加了一个反犬旁,并且画了红叉。于是,“良”变成了“”,得名为张学狼的匪首被迅速正法了。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十三棍僧救唐王的历史典故推荐

全文共 1004 字

+ 加入清单

隋朝末年,天下大乱,诸侯各霸一方,战乱连年不休。王世充霸占洛阳后,自立皇位,定国号为郑,封其侄儿王仁则为领兵大元帅。这叔侄二人终日东杀西战,民不聊生。那时候,洛阳城郊十五里的柏谷庄,有少林寺千亩田地,住着十三个有武艺的和尚,专管种田护园。一日,饲养牲口的和尚智守,听见有人在谷草垛后嘀嘀咕咕说,原来他们是青泥沱人,听说唐王那里年景好,在闯潼关逃荒要饭时,拾到上书秦王之印玉印一个。丢印的是一个被抓的郎中。智守听完以后,把这夫妇带进庄院,让他俩把经过又说了一遍。寺主僧志操,留下玉印,打发逃荒夫妇走后,十三武僧议论起来,说郎中可能是李世民。都说唐王李渊父子办事顺天理和人情,关内五谷丰登,军队秋毫无犯。王世充自称皇帝,祸国殃民,实属蟊贼,要设法搭救那个郎中才是。最后上座僧善护决定,搭救李世民立即奔洛阳,十三人扮成挑柴汉子,混在人群里。

来到禁地洛阳监狱那里,在距监狱门口不远的地方,正好碰上一个巡逻禁卒走来。普胜来个猛虎跳涧势,飞上去卡住了禁卒的喉咙,象提小鸡一样,毫无声息的将那个禁卒提到僻静之处,昙宗得到钥匙,又将那总管捆了手脚,嘴里填上东西,推到墙角暗处,昙宗开了监门,背起李世民跑出内监,智守、普胜紧紧跟上,三人一起离开了禁地。他们当即拿定主意: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兵分两路,一路护送李世民出城,到洛阳桥头相等;一路去捉贼子王仁则。在善护带领下,昙宗、明嵩、善护等五人,穿过伊洛街口,见星光下三四个郑兵在一座高楼前游荡,便抓住其中一个让他领到王仁则院前,又想办法打开了房门。

屋内的王仁则正奸淫一女子,忽见有人进屋,劈头就是一剑,昙宗来个镏金沙飞掌,拨过来剑,闪进屋中,两人就在屋内相斗起来。几个回合,昙宗伸手抓起一泡菜缸上的石磨照着王仁则砸去,只听啊呀一声,王仁则倒在地上。昙宗一脚踏在王仁则身上,让姑娘开门、点灯。明嵩进到屋里,用绳子将王仁则一绑,昙宗象扛粮食袋子似的,往肩头一放,五个僧人一同赶往洛阳桥。再说志操他们,在官马棚牵了十四匹战马,把李世民扶上马,破门来到洛阳桥头等候。昙宗扛着王仁则来到桥头,翻身上马,用胳膊夹着王仁则,十四匹战马直向西而去。不远遇见了李世民的唐营兵将,十三个少林和尚,把俘虏到的郑将王仁则和那块玉印,一并交给了李世民,便得胜回柏谷庄去了。唐王李世民当了大唐皇帝之后,便封昙宗为大将军,其他十二个和尚因不愿做官,各自云游四方去了。这便是历史上有名的十三棍僧救唐王的故事。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亲尝汤药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647 字

+ 加入清单

历史典故,我们从小到大听过多少,知道多少,了解又有多少,今天,小编特意为大家推荐亲尝汤药的历史典故,希望大家喜欢!

亲尝汤药: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出处】

《二十四孝》。

【释义】

亲自品尝汤药的热度,是孝顺的一种表现。

【历史典故】

刘恒,是汉高祖刘邦的第三个儿子,初封代王,后来继承皇位,即汉文帝。刘恒是一个有名的大孝子,对他的母后很孝顺,从不怠慢。

有一次,他的母后患了重病,这可急坏了刘恒。他的母后一病就是三年,卧床不起。刘恒亲自为母后煎药汤,并且日夜守护在母后的床前。每次看到母后睡了,才趴在母后床边睡一会儿。刘恒天天为母后煎药,每次煎完,自己总先尝一尝,看看汤药苦不苦、烫不烫,自己觉得差不多了,才给母后喝。

刘恒孝顺母后的事,在朝野广为流传。人们都称赞他是一个仁孝之君。有诗颂曰:“仁孝闻天下,巍巍冠百王;母后三载病,汤药必先尝。”

汉文帝在位24年,重德治,兴礼仪,注重发展农业,使西汉社会稳定,人丁兴旺,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他与汉景帝的统治时期被誉为“文景之治”。后人为了纪念文帝的伟业和仁政以及他的孝道,将其列为二十四孝之第二孝。

【成长心语】

自古道:“久病床前无孝子”,而刘恒却能做到三年如一日。感恩以孝为先,因为父母的付出远远比山高、比海深。学会去感激别人是自己的一份良心、一份孝心,因为如此才会有和睦,有快乐,有彼此间的敬重。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去看待社会,看待父母,看待亲朋,你将会发现自己是多么快乐。打开你的胸怀,让霏霏细雨洗刷你心灵的污染。学会感恩,会使世界更美好,使生活更加充实。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读书轶事

全文共 799 字

+ 加入清单

虽说爸爸妈妈的文化程度不高,但是其实我们全家都喜欢看书的啦!尤其是我的爸爸,他在我们家算是本“百科全书”了。有问题向他请教,他基本上都晓得。妈妈嘛,也别说,听说她先前是不喜欢看书的,直到遇上我的爸爸,被我的爸爸“传染”了,然后就生下了我。我自认为还是比较爱看书的,只要一有空,手边有书,就会捧起来读。但是要是没书,我就是挖地三尺也得找出一本书来看。

如果你到我家来,肯定很惊讶。为什么?因为我家书报一大堆,都叠在大门后面呢!首先我家厕所有书报,客厅有书报,卧室也有书报,几乎到处都是书报,随手一翻就有。

“钦钦,快过来呀看呀!是关于猪流感的新闻。”说着,妈妈拿着报纸甩了甩。我刚想过去拿下报纸,“这猪流感啊,应该是一个人传给猪,然后猪再传给人的……”妈妈说道。爸爸也插了进来:“外国已经死了很多人呢!……”

对于报纸上的头条新闻,爸爸妈妈和我都是非常感兴趣的。对于书本上的内容,我们的兴趣也不低哦!

“爸爸妈妈,我给你们讲故事,你们来抢答故事中的道理,好吗?”我捧着《智慧背囊》,满怀期望地说。“好啊好啊!”妈妈高兴的说道。“嗯,不错。好像很有趣嘛!”爸爸也点着头说。

游戏开始了,我清了清喉咙,读了起来:“我读的故事是《把碗晾干》。一个云游的道人来到酒馆前,酒馆老板……”“我知道了,”妈妈连忙举手回答,“这则故事的道理是:有时,遥远而美丽的目标,我们也许该放弃,把重点放在伸手可及的眼前。”“很好!回答的很棒!加一分。”我大声说道。“接下来是《朝闻道,夕可死》。汉宣帝下了一道诏书……”由于妈妈对历史不感兴趣,爸爸就率先举手回答:“这则故事讲的是:人随时随地都可以学习,无论在什么地方,身处什么环境,都不要放弃学习的机会,这会让你受益无穷!”“嗯,加一分!”

爸爸妈妈的比赛不相上下,他们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想在我面前好好赢对方。

书让我们全家受益匪浅,书让我们全家得到了许多的道理,得到了许多知识……作文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成语韦编三绝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505 字

+ 加入清单

出处:《史记.孔子世家》孔子晚而喜《易》,……读《易》韦编三绝。曰:“假我数年,若是,我于《易》则彬彬矣。”

释义:“韦”是熟牛皮;“韦编”指用牛皮绳编连起来的竹简书。“三”是概数,表示多次;“绝”是断的意思。孔子为读《易》而翻断了多次牛皮带子的简。后人用“韦编三绝”这个成语加以概括。用来形容读书刻苦勤奋。

故事:春秋时的书,主要是以竹子为材料制造的,把竹子破成一根根竹签,称为竹“简”,用火烘干后在上面写字。竹简有一定的长度和宽度,一根竹简只能写一行字,多则几十个,少则八九个。一部书要用许多竹简,这些竹简必须用牢固的绳子之类的东西编连起来才能阅读。像《易》这样的书,当然是由许许多多竹简编连起来的,因此有相当的重量。

孔丘花了很大的精力,把《易》全部读了一遍,基本上了解了它的内容。不久又读第二遍,掌握了它的基本要点。接着,他又读第三遍,对其中的精神、实质有了透彻的理解。在这以后,为了深入研究这部书,又为了给弟子讲解,他不知翻阅了多少遍。这样读夹读去,把串连竹简的牛皮带子也给磨断了几次,不得不多次换上新的再使用。即使读到了这样的地步,孔子还谦虚他说:“假如让我多活几年,我就可以完全掌握《易》的文与质了。”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倚门倚闾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795 字

+ 加入清单

倚门倚闾的历史典故让我们知道了母爱是滋润我们生命的水,不可或缺。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具体典故,一起来看一下吧。

【出处】(西汉)刘向《战国策·齐策六》。

【释义】闾:古代里巷的门。形容父母盼望子女归来的迫切心情。

【历史典故】

战国齐湣王时,燕、秦等国联合攻齐,燕将乐毅领兵侵入齐都临淄,齐湣王逃亡卫国。楚国派大将淖齿率领军队前去援助齐国,其实楚国并非真心救齐,淖齿杀死了齐湣王,和燕国分占齐国领土和宝器。直到田单大破燕军,才收复了齐国的失地。

齐王的宗族王孙贾,十五岁就被召进宫当齐王的侍臣。他母亲很爱他,每当他入朝,总要再三叮嘱他早些回来。如果他回家晚了,母亲就会焦急地倚在门外等他。

齐湣王外逃时,王孙贾没有跟在身边,后来想要去寻找的时候,却失去了齐王的消息,于是便回家了。王孙贾的母亲见儿子回来了,便问他:“燕兵来了,你为何不保护齐王?”王孙贾回答说:“我不知道大王在什么地方。”

母亲听了很生气地说:“平时你早上出去,回来晚了,我都会倚在家门口等你;如果你傍晚出去,好半天不见回来,我更要到巷口去等你。你十五岁起就跟在大王身边,身为大王的侍臣,竟然不知道他去哪里了,那你还回家干什么!”王孙贾听了,很惭愧,连忙去寻找齐湣王,多方打听下落。当得知齐湣王已经被害时,立即号召百姓,宣誓起义,当场就有四百人响应。

【成长心语】

没有水的世界,生命荡然无存;没有母爱的世界,生命岌岌可危。面对母爱,任何语言似乎都是苍白的;面对母爱,任何艰难困苦都是不堪一击的。对母爱的鉴赏和领略,是我们一生永远做不完的作业。当你在外面玩疯了、忘记时间时,母亲一直站在门口等你回去;当你闹别扭不吃饭,母亲热了又热,只怕饿坏了你;当你过生日邀请同学来家里的时候,母亲忙前忙后,准备了丰盛的饮食,只为了让你与同学玩得开心……你平安、快乐,便是她最大的幸福。不要再嫌弃母亲唠叨,因为她的衰老是你成长的前提,感恩母亲,就从这一刻开始吧!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八大碗”的由来典故

全文共 368 字

+ 加入清单

相传八仙过海惹怒龙王,久战难胜,劳累疲惫,退踞海滩稍憩,颇觉腹中空空,饥饿难忍,便分头寻食充饥,哪知一眼望去的海滩薄地,荒无人烟。除曹国舅一人未回其余个个扫兴而归。

曹国舅一人不辞劳苦,腾云驾雾,行至内地,一股奇香扑鼻,不觉垂诞三尺,立即寻香进入凡间一庄上,乔装农家村夫在庄主宅院窥视,只见四方桌上八人围座、猜拳行令、畅怀痛饮、诱人的菜肴一个接一个地上。国舅寻思道:我原乃朝廷国舅,宫廷菜肴我享用得发腻,农家菜肴我未曾见过,何不先让我大饱口福,忽想众仙友腹空我不可独享,继而采带了七样菜肴,又想起仙姑不食荤,所以又为其独带了—素菜—青菜豆腐,计八大碗并留言:国舅为众仙借菜八碗,日后定当图报。

八仙狼吞虎咽更觉奇香无比,酒足饭饱之后精神倍增,再战龙王大获全胜。

以后人们为讨吉庆改方桌为八仙桌、坐八客、食八菜(八冷碟、八大碗菜)一直流传到今。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关于李时珍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297 字

+ 加入清单

导语:李时珍是中国明朝也是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医学家、药学家和博物学家之一,其所著的《本草纲目》是本草学集大成的著作,对后世的医学和博物学研究影响深远。以下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关于李时珍的故事典籍,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人物简介】

李时珍 -明朝医学家

李时珍(明武宗正德13年-明神宗万历21年,即1518年-1593年),字东璧,晚年自号濒湖山人。蕲州(今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蕲州镇)人,生于蕲州亦卒于蕲州。李时珍是中国明朝也是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医学家、药学家和博物学家之一,其所著的《本草纲目》是本草学集大成的著作,对后世的医学和博物学研究影响深远。

李时珍,好读医书,医家《本草》,自神农所传止三百六十五种,梁陶弘景所增亦如之,唐苏恭增一百一十四种,宋刘翰又增一百二十种,至掌禹锡、唐慎微辈,先后增补合一千五百五十八种,时称大备。然品类既烦,名称多杂,或一物而析为二三,或二物而混为一品,时珍病之。乃穷搜博采,芟烦补阙,历三十年,阅书八百余家,稿三易而成书,曰《本草纲目》。增药三百七十四种,厘为一十六部,合成五十二卷。首标正名为纲,余各附释为目,次以集解详其出产、形色,又次以气味、主治附方。书成,将上之朝,时珍遽卒。未几,神宗诏修国史,购四方书籍。其子建元以父遗表及是书来献,天子嘉之,命刊行天下,自是士大夫家有其书。时珍官楚王府奉祠正,子建中,四川蓬溪知县。

故事典籍

1.一天,李时珍的大徒弟王广和来到湖口,见一群人正抬着棺材送葬,而棺材里直往外流血。王广和上前一看,见流出的血不是淤血而是鲜血,于是赶忙拦住人群,说:“快停下来,棺材里的人还有救啊!”众人听了,面面相觑,彼此都不敢相信。人已死矣,再开棺惊动故人,不是太不吉利了吗?可万一……王广和当然看出了大家的心思,于是便反复劝说,终于使主人答应开棺一试。王广和先是进行了一番按摩,然后又在其心窝处扎了一针,不一会儿,就见棺内的妇人轻轻哼了一声,竟然醒了,于是,人群欢动。不久之后,这名妇女又顺利产下一个儿子,原来这名妇女是因难产而陷入假死。于是人们都传言王广和一根银针,救活了两条人命,有起死回生的妙法。这就是王广和一针救两命的故事。

2.还有传言李时珍“活人断其死”的故事。传说李时珍在以一根针救活母子两人后,许多人都想见一见这位神医。一天,有家药店老板的儿子正在柜台上大吃大喝,听说了之后,也想去看看热闹。他费了好大力气终于挤到李时珍面前,问道:“先生,你看我有什么病吗?”李时珍见此人气色不好,赶忙给他诊脉,过后,十分惋惜地说道:“小兄弟,可惜呀,年纪轻轻,活不了三个时辰了,请赶快回家去吧,免得家里人到处找。”众人都不信,那个药店老板的儿子更是大骂不止,后来在众人的劝说下,方才气咻咻地走了。果不其然,不到三个时辰,这个人便死掉了。原来是此人吃饭过饱,纵身一跳,肠子断了,内脏受损。由此,人们更是惊叹李时珍的神奇医术了。

尽信书上所说的。古书上也说过,『食黄金能成神仙』,但有谁见过有人成了神仙呢?秦始皇、汉武帝都是吃仙丹望长生,结果还不是死了吗?所谓仙丹的成分,大多是有毒的物质,吃了不但不能长寿,反而会令人中毒死。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润笔的典故故事

全文共 2301 字

+ 加入清单

某喜读杂文,曾经看一篇杂文写道一市委书记喜好书法,经常有经商者求字,并送润笔若干,一时间满城皆是X体书法(这个X当然是书记大姓)后来书记事发,巨额财产来源剖析,光润笔就收了一千多万,其中还不乏美刀,这笔钱若是折算古代货币,恐怕唐宋八大家之首的韩愈,独创一派书法的颜真卿,柳公权也自叹不如。

润笔这个典故出自二十四史的《隋书》,这是《郑译列传》里的一段玩笑话,郑译曾为朝廷重臣,后来被劾疏于职守,不孝母亲而遭贬官。但是不久隋文帝重新起复郑译,“上顾谓侍臣曰:‘郑译与朕同生共死,间关危难,兴言念此,何日忘之!’译因奉觥上寿。”郑译毕竟是个人才,又是开国将相,所以文帝下诏让他参与制定律令给予沛国公爵位,任上柱国,说完上面那段话后当即命令内史令李德林作诏书。这个时候和郑译一起跟着皇上打天下的丞相高颖就开起了老朋友的玩笑:“老郑,笔干了哎,这诏书写不了啊。”“译曰:‘出为方岳,杖策言归,不得一钱,何以润笔?’上大笑。”这郑译假装一本正经的把玩笑话接了下来,产生了非常幽默的效果,所以把心情本来就不错的皇帝也逗乐了,你看人家这官当的,一头讨好皇帝,一头在五千年历史上留下一道笔墨,后来人一提起润笔,大多一下就想到了这位1400多年前的幽默大师了。

其实稿费这个东西并非郑译独创,包括高颖调侃的笔干,其实也是古代文人不好意思开口讨取稿费的旁敲侧击。经郑译这么一说,文人讨取润笔就稍微理直气壮了。

最正当讨取润笔的理由是帮人写墓碑,中国人信奉人死为大,而这人死后的墓志铭,就是重中之重,不仅显示死者的身份,也与生者混的怎么样有关。古代大家族,高官一般都是请名士或者书法名家来写墓志铭,故而不少中国古代书法家的书法都是通过墓志流传下来,可谓是墓志铭对中国文化的一大意外贡献吧。

柳公权的字很好,又有身份,请他写墓志铭的人就很多,润笔费用也高的吓人。柳老头倒是不很在乎钱,就图写了个乐,后来这润笔越来越多,家人监守自盗柳公权也是睁一眼闭一眼。乃至他把写墓志赚来的银器放在一个柜子里,过一段时间银器消失了,他叫管家来问怎么回事,管家还理直气壮的说真怪事啊,柳公权笑笑说:“是啊,大概这些银器都升仙了吧。”

还有一位写墓志收润笔很有名,那就是韩愈,连他的弟子都嫌老师给别人写墓志写的太多了。为什么呢,因为帮人写墓志,尤其是收了润笔的,就不能写的太实在,多半是只讲优点有大的缺点实在不能不谈的一笔带过,象著名的鲜于仲通神道碑就是这样的情况。韩愈的弟子就讥讽韩愈写的都是阿谀奉承的“谀墓”,但是老韩一生写的最优秀的墓志铭,可是没收钱的,那是为老朋友写下的《柳子厚墓志铭》,韩愈,柳宗元一生相交,读了这份墓志铭,那份尽在不言中的友情与哀伤不知不觉的就把人往那个时代扯,也许生活在古代的中国人远比我们更重情义,更懂生活。

开头说的那位书记,大家知道生活中是有原形的,他的润笔不是因为道德文章或者书法超过了古代的某位大家,而是其厚颜无耻的程度已经足够我们整个民族唾弃了。

青州从事与平原督邮

这事啊,发生在三国的时候。

下面有看官说了:“哦,知道了,这是要说张翼德怒鞭督邮的事。”

这位却错了,首先怒鞭督邮的是刘备,其次我们这里说的是酒而不是人。

《世说新语》是本好书,可谓魏晋笑话大全,里面记载曹操为了节约粮食,曾明令禁酒,恒温手下有一名书记官善饮,而且他不是一般的善饮,只要酒一入口,就能知道是好酒坏酒,但是喝酒明说出去可是要杀头的,于是他就卖弄个关子,好酒称之为青州从事,坏酒则为平原督邮。

这是为什么呢?说来很有意思,青州的辖境内有个地方叫齐郡,“齐”通“肚脐”,好酒叫做“青州从事”,是因为好酒喝下去后,酒气芳香可以一直通到脐部;他把坏酒称做“平原督邮”,是因为平原的辖境内有个地方叫鬲县,“鬲”通“膈”,大约就是盲肠一带,意思是说坏酒喝下去,酒就全奔膈部去了。

曾经和一朋友逛民俗村,见一仿古酒肆,内书一联,“尽是青州从事哪有平原督邮”某大喜,不待朋友看水牌就大叫一声:“小二,拿酒来”上的是桂花米酒,果然芬芳醇厚。

古人其实很善于用身体部分打比方的做借喻的,这里有件比较近的事,大家回去问问家里的老人兴许还知道,说两三百年前康熙朝的时候吧,康熙到自己的重臣明珠家里去做客。明珠人称明中堂,本是落魄旗人,和康熙是患难之交,位极人臣,不过呢明珠这学问可就不咋的,虽然也是进士出身,但是他这个进士水分相当大,首先他这个是相当于一科补考的进士,其次当时主流的汉族文人都拒绝满清的科考,所以明珠呢也就是个工农兵大学生的水平吧,可是明珠毕竟做到了一品大员,也就好附庸个风雅,自己学着写几首诗,还让府里的师爷帮忙点评一下。这天师爷出去玩,恰巧师爷给明珠诗句留下的评语就被康熙看见了,这评语是两句:“似在杜下,又在息上。”康熙文武全才,学究天人一看这两句就犯了嘀咕了:“似乎在杜甫之下?哎呀那我这明中堂这诗可不会太差,可是这息上是什么意思呢?有姓息的著名诗人吗?我怎么就不知道呢”这个时候旁边近侍的带刀侍卫大老粗一个什么也不懂,也跟着皇帝嚼开了:“皇上?这?肚子以下,膝盖以上……那不就是吗”…………………………………………………………………………

呵呵,写了两段酒,不小心把酒虫勾了上来,随便写段不入流的笑话压压瘾,这里再向大家推荐一首五言绝句,短小精致,回味无穷,酒香四溢,与天下好酒者共品:

绿蚁新醅酒

红泥小火炉

晚来天欲雪

能饮一杯无

哎,收笔时又是一声长叹,真羡慕那个时代的普通人,活的如此潇洒,一不小心,名字就写入了中国的典籍,刻印在了一民族的心里流传千年万年,刘十九,你一定是一个好酒客,某十分愿意与你共饮一杯,顺便聊聊白居易邀你喝酒时写下的《问刘十九》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开卷有益历史典故

全文共 681 字

+ 加入清单

开卷有益这则成语的意思是打开书本,总有益处。常用以勉励人们勤奋好学,多读书就会有得益。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开卷有益历史典故,一起来看一下吧。

出处:宋。王辟之《绳水燕谈录.文儒》太宗日阅《御览》三卷,因事有阀,暇日追补之,尝曰:“开卷有益,朕不以为劳也”。

释义:“开卷”就是翻开书,表示读书。比喻读书有好处。

历史典故:

太宗日阅《御览》三卷,因事有缺,暇日追补之。尝曰:开卷有益,朕不以为劳也。

宋朝初年,宋太宗赵光义命文臣李防等人编写一部规模宏大的分类百科全书《太平总类》。

这部书收集摘录了一千六百多种古籍的重要内容,分类归成五十五门,全书共一千卷,是一部很有价值的参考书。

这部书是宋太平兴国年间编成的,故定名为《太平总类》。对于这么一部巨著,宋太宗规定自己每天至少要看两、三卷,一年内全部看完,遂更名为《太平御览》。当宋太宗下定决心花精力翻阅这部巨著时,曾有人觉得皇帝每天要处理那么多国家大事,还要去读这么部大书,太辛苦了,就去劝告他少看些,也不一定每天都得看,以免过度劳神。

可是,宋太宗却回答说:我很喜欢读书,从书中常常能得到乐趣,多看些书,总会有益处,况且我并不觉得劳神。

于是,他仍然坚持每天阅读三卷,有时因国事忙耽搁了,他也要抽空补上,并常对左右的人说:只要打开书本,总会有好处的。

宋太宗由于每天阅读三卷《太平御览》,学问十分渊博,处理国家大事也十分得心应手。当时的大臣们见皇帝如此勤奋读书,也纷纷努力读书,所以当时读书的风气很盛,连平常不读书的宰相赵普,也孜孜不倦的阅读《论语》,有半部论语治天下之谓。后来,开卷有益便成了成语,形容只要打开书本读书,总有益处。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历史典故:掩耳盗铃

全文共 823 字

+ 加入清单

【出处】(战国)吕不韦《吕氏春秋·自知》。

【释义】掩:遮盖;盗:偷。偷铃铛怕别人听见而捂住自己的耳朵。比喻自己欺骗自己,明明掩盖不住的事情偏要想法子掩盖。

历史典故

从前,有一个人很愚蠢,还爱占小便宜。凡是他喜欢的东西,总是想尽办法弄到手,甚至是去偷也在所不惜。

有一次,他看见邻居门口新挂的铃铛十分惹人喜爱,这只铃铛做得十分精致,声音也很响亮,在很远的地方便能听见。于是,他动心了,他边走边想:怎样才能弄到手呢?最后他决定等到没人的时候,把它偷走。

他知道,只要用手去碰这个铃铛,就会“丁零丁零”地响起来。铃铛一响,就会被人发现,那样就得不到铃铛了。该怎么办呢?他冥思苦想,始终也想不到一个好办法,他的一个朋友帮他出主意说:“只要把耳朵掩起来,不就听不到铃声了吗?”听了这个主意,他大受启发,他想:只要把自己的耳朵掩住,就听不见铃声了。于是,他自作聪明地用这个方法去偷铃铛。

一天晚上,他借着月光,蹑手蹑脚地来到邻居家门前。他伸手摘铃铛,但是,铃铛挂得太高了,怎么也够不着,他只好扫兴地回去了。

第二天晚上,他带着凳子,又蹑手蹑脚地来到邻居家门前。他踩着凳子,一手掩住自己的耳朵,一手摘铃铛。谁知他刚碰到铃铛,铃铛就响了。铃声惊醒了睡梦中的人们,众人纷纷披着衣服出来,想看个究竟。邻居走上前,当场抓住了偷铃铛的人。这个人看着大家奇怪地问:“我都把耳朵掩上了,你们怎么还听得见啊?”

【成长心语】

铃声是客观存在的,不因为你堵住耳朵就消失了;世界上的万物也都是客观存在的,不因为你闭上了眼睛就不复存在或者改变形状。对客观存在的现实不正视、不研究,采取闭目塞听的态度,这是自欺欺人,终究会自食苦果。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当你想要做什么事情的时候,不要只从自己的立场出发,想想别人看到你的举动会有什么样的反应。如果已经决定要做的事情,至少应不损害别人的利益,才能被人接受。自欺欺人蒙住的只是你自己的双眼。唯有站得正、行得端,你才能成为一个不被人诟病的大写的“人”。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