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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司马相如的轶事典故【20篇】

传经韦相:讲述韦贤父子两代丞相,韦家满室书香,都以通晓经书而做高官,门第显赫的故事。后来,“传经韦相”这一典故,用来称人以诗书传家,家风淳雅。今天就给大家具体分享一下关于司马相如的轶事典故,希望读者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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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名人的经典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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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有许多着名的科学家的家境是清贫的。他们在通往成功的道路上,都曾与困苦的境遇作过顽强的斗争。科学家牛顿少年时代的境遇也是十分令人同情的。

科学家牛顿一六四二年出生在英国一个普通农民的家里。在科学家牛顿出生前不久,他的父亲就去世了。母亲在他两岁那年改嫁了。当科学家牛顿十四岁的时候,他的继父不幸故去了,母亲回到家乡,科学家牛顿被迫休学回家,帮助母亲种田过日子。母亲想培养他独立谋生,要他经营农产品的买卖。

一个勤奋好学的孩子多么不愿意离开心爱的学校啊!他伤心地哭闹了几次,母亲始终没有回心转意,最后只得违心地按母亲的意愿去学习经商。每天一早,他跟一个老仆人到十几里外的大镇子去做买卖。科学家牛顿非常不喜欢经商,把一切事务都交托老仆人经办,自己却偷偷跑到一个地方去读书。

时光渐渐流逝,科学家牛顿越发对经商感到厌恶,心里所喜欢的只是读书。后来,科学家牛顿索性不去镇里营商了,仅嘱老仆人独去。怕家里人发觉,他每天与老仆人一同出去,到半路停下,在一个篱笆下读书。每当下午老仆人归来时,再一同回家。

这样,日复一日,篱笆下的读书生活倒也其乐无穷。一天,他正在篱笆下兴致勃勃地读书,赶巧被过路的舅舅看见。舅舅一看这个情景,很是生气,大声责骂他不务正业;把科学家牛顿的书抢了过来。舅舅一看他所读的是数学书,上面画着种种记号,心里受到感动。舅舅一把抱住科学家牛顿,激动地说:“孩子,就按你的志向发展吧,你的正道应该是读书。”

回到家里后,舅舅竭力劝说科学家牛顿的母亲,让科学家牛顿弃商就学。在舅舅的帮助下,科学家牛顿如愿以偿地复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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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萧规曹随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2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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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萧规曹随”,以酒治国,以醉治国,留下了千古美谈。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历史故事,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汉朝的开国皇帝刘邦死后,大汉王朝就处在了风雨飘摇之中。

继承皇位的是幼小的刘盈,但真正的大权掌握在他的母亲吕后手里。这个早年善良贤惠,宽厚容忍的吕雉小姐,已经变成了心狠手辣,权欲熏心的吕太后了。她一心要除去所有刘姓诸侯和开国将帅,因为她相信这些人将来都会和惠文帝刘盈夺权。

幸而有个大管家萧何,支撑局面,平衡关系,一方面阻止吕后过分伤害刘氏政权,一方面疏导功臣对她的不满,避免强烈内争,造成皇朝崩溃。

但是萧何积劳成疾,重病不愈,不就去世了。

接替相国位置的,是曹参。刘邦死时有遗诏,萧何生前有推荐,这个位子非他莫属。

这个曹参,最早和刘邦,萧何一起闹革命,久战沙场,出生入死,身上有七十多处伤口。他资格比萧何老,战功比萧何大,却位居萧何之下,所以两个人的关系有点不对付,有点小杂音。

为了刘氏江山不变颜色,他们抛弃前嫌,完成了历史性的交接班。

奇怪的是,曹参这个猛将上任以后,没有点起“三把火”,却来个“新官上任三壶酒”,每天日夜饮杯,醉眼惺忪。上朝不是打盹就是打哈欠,官员将领们堵他的家门,他是兵来酒挡,将来也酒挡,谁来都是一句话:“请进!有酒!”扭住不放,一杯一杯地碰,一杯一杯地干。你要开口,他马上把酒递过去:“喝!喝!”不容说话,不喝个烂醉如泥,不放回去。相国府后院的小花园,成了官员们饮酒作乐的酒馆酒吧。

积压的公文堆积如山,他不看一眼,奏请的急件连篇累牍,他置之不理。他见人最常说的话就是“喝酒”。

上行下效,宫廷内外,一片豪饮之风。还有人不知好歹,密报相国府,说下面有人能饮酒误事云云,曹参亲自下去视察,到了现场,端起酒杯,就开始劝酒。大家喝得七倒八歪,他才心满意足地离开。

“能喝五两喝一斤,这样的同志咱放心。能喝一斤喝五两,这样的同志不培养。能喝白酒喝啤酒,这样的同志让他走。能喝啤酒喝饮料,这样的同志不能要。”必知这话是不是从那时传下来的。最后,连日夜沉醉在酒里的刘盈也看不过去了。这是哪门子相国?吊儿郎当,不务正业,是不是等着让我炒鱿鱼了?就把曹参叫来问话。

曹参反问刘盈:“陛下自认为在贤明方面,与先皇比如何?”

“朕哪敢与先皇相比!”

“那麽陛下认为我与萧相国,哪个更贤明?”

“说实在的,你差一大截子。”

“陛下讲得非常对,我们是不如他们。既然高皇帝和萧相国制定了非常完美的法令规章,臣的任务就是递守职位,按既定方针办,维持这套制度,让它化为习惯啊。”

好一个“萧规曹随”!刘盈茅塞顿开。原来曹参是有意降低政府效率,使吕后一党急于改变行政制度的种种努力被搁置,被延误,从而维持一个安定清静的政局。高,实在是高。

曹参当相国期间,无为而治,清静理国,坚守善法,以静制动,使得老百姓得以休息养生,安居乐业,在那个表面平和,实则波涛汹涌的年代,不愧是一个好的掌舵者。

可惜三年后曹参病逝。是不是死于酒精中毒,史无记载。如果是,真应该给他上报一个“因公殉职”,因为喝酒劝酒实在是他的重要工作之一。不管怎样,“萧规曹随”,以酒治国,以醉治国,留下了千古美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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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名人故事:女皇帝武则天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6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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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是个精明能干的皇帝,但是他的儿子高宗却是个庸碌无能的人。唐高宗即位以后,自己不会处理朝政大事,一切靠他的舅父、宰相长孙无忌拿主意。后来,他立了皇后武则天,情况就发生了变化。

武则天本来是唐太宗宫里的一个才人(一种妃嫔的称号),十四岁那年,就服侍太宗。当时太宗的御厩里,有匹名马,叫“狮子驄”,长得肥壮可爱,但是性格暴躁,不好驾驭。

有一次,唐太宗带着宫妃们去看那匹马,跟大家开玩笑说:“你们当中有谁能制服它?”

妃子们不敢接嘴,十四岁的武则天勇敢地站了出来,说:

“陛下,我能!”

太宗惊奇地看着她,问她有什么办法。武则天说:“只要给我三件东西:第一件是铁鞭,第二件是铁锤,第三件是匕首。它要是调皮,就用鞭子抽它;还不服,用铁锤敲它的头;

如果再捣蛋,就用匕首砍断它的脖子。”

唐太宗听了哈哈大笑。他虽然觉得武则天说的有点孩子气,但是也很赞赏她的泼辣性格。

唐太宗死了后,按照当时宫廷的规矩,武则天被送进尼姑庵。这当然是她很不情愿的。

唐高宗在他当太子的时候,就看中了武则天。即位两年后,他把武则天从尼姑庵里接出来,封她为昭仪(妃嫔的称号)。后来,又想废了原来的王皇后,立武则天做皇后。这件事遭到很多老臣的反对,特别是高宗的舅父长孙无忌,说什么也不同意。

武则天私下拉拢一批大臣,在高宗面前支持武则天当皇后,有人对高宗说:“这是陛下的家事,别人管不着。”唐高宗这才下了决心,把王皇后废了,让武则天当皇后。

武则天当了皇后以后,就使出她那果断泼辣的手段,把那些反对她的老臣一个个降职、流放,连长孙无忌也被逼自杀。

不多久,那个本来已经十分无能的高宗害了一场病,成天头昏眼花,有时候连眼睛都张不开。唐高宗看武则天能干,又懂得文墨,索性把朝政大事全交给她管了。

武则天掌了权,渐渐不把高宗放在眼里。高宗想干什么,没有经过武则天同意,就干不了。唐高宗心里气恼,有一次,他跟宰相上官仪(上官是姓)商量。上官仪是反对武则天掌权的,就说:“陛下既然嫌皇后太专断,不如把她废了。”

高宗是个没主意的人,听了上官仪的话,说:“好,那就请你去给我起草一道诏书吧。”

两个人的说话,被旁边的太监听见了,那些太监都是武则天的心腹,连忙把这件事报告武则天。等上官仪把起草好的诏书送给高宗,武则天已经赶到了。她厉声问高宗说:“这是怎么回事?”

唐高宗见了武则天,吓得好像矮了半截。他把上官仪起草的诏书藏在袖子里,结结巴巴地说:“我本来没这个意思,都是上官仪教我干的。”

武则天立刻下命令把上官仪杀了。

打那以后,唐高宗上朝,都由武则天在旁边监视;大小政事,都得由皇后点了头才算数。

公元683年,高宗死了。武则天先后把两个儿子立为皇帝——中宗李显和睿(音ruì)宗李旦,都不中她的意。她把中宗废了,把睿宗软禁起来,自己以太后名义临朝执政。这一来,又遭到一些大臣和宗室的反对。

有个官员徐敬业被武则天降职,借这个由头,在扬州起兵反对武则天。武则天找宰相裴炎商量。裴炎说:“现在皇帝年纪大了,还不让他执政,人家就有了借口,只要太后把政权还给皇帝,徐敬业的叛乱自然会平息。”

武则天认为裴炎跟徐敬业一样,都想逼她下台,一气之下,就把裴炎打进牢监;又派出大将带领三十万大军讨伐徐敬业。徐敬业兵少势孤,抵抗了一阵,就失败了。

接着,又有两个唐朝宗室——越王李贞和琅琊王李冲起兵反对武则天,也被武则天派兵镇压了。

经过这两场小小的兵变,全国恢复了安宁,没有人再敢反对武则天。武则天巩固了她的统治,就不满足太后执政的地位了。

有个和尚猜到了太后的心思,伪造了一部佛经,献给武则天。那部佛经里说,武则天本来是弥勒佛投胎到人世来的。

佛祖派她下凡,就是要让她代替唐朝皇帝统治天下。

又过了几月,有个官员名叫傅游艺,联络了关中地区九百多人联名上书,请求太后即位称帝。武则天一面推辞,一面提升了傅游艺的官职。结果,劝她做皇帝的人越来越多。据说当时文武官员、王公贵族、远近百姓、各族首领、和尚道士,上劝进表的有六万多人。

公元690年九月,武则天接受大家的请求,自称圣神皇帝,改国号为周。她就成了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

[名人故事:女皇帝武则天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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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历史典故:第一女皇武则天

全文共 20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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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武则天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位登上皇帝宝座的女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历史典故:第一女皇武则天,欢迎阅读!

唐高宗李治即位后,做了又一件震动朝野的事,那就是他执意废掉了原来的皇后王氏,改立他宠爱的武昭仪为皇后。这位武昭仪后来就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武则天。则天是她退位后,唐中宗给她上的尊号,也是她死后的谥号。

武则天十四岁时,被唐太宗召入宫,封为才人(唐代一种妃嫔的称号),赐号武媚。她称帝后,又特地造了一个“瞾”字作为自己的名字,表示日月当空的意思。

唐太宗病死后,武则天等妃嫔被遣送到感业寺当尼姑。高宗李治在当太子时,就在太宗宫中见过武则天,彼此倾心。高宗即位后,有一天到感业寺拜佛,与武则天再次相见。武则天一面跪接,一面禁不住哭泣起来。高宗很感动,就想找机会把她接入宫中。

高宗的皇后王氏性情高傲,对上不肯奉承皇帝,对下人也不知体贴,再加上没有生育皇子,已被冷落多年。高宗的淑妃萧氏生有一子,封雍王,深受皇帝宠爱。当时后妃之间的争斗越演越激烈。王皇后知道高宗思念武氏,就想利用武则天来打击萧淑妃。她派人让武则天留起头发,后来又把武则天接进宫中。高宗见了正合心意,就将武则天封为昭仪,越来越宠爱她。

武则天从小就聪明,有智谋。当年她被征召入宫时,母亲为她送别,哭得很伤心。武则天却神色自若地说:“我去见皇帝怎知不是福分呢,何必像小儿女那样悲伤。”她母亲倒不好意思再哭了。武则天还有很好的文史知识修养,爱好文学、书法。她出众的才华,使得只知道为争宠而争斗的皇后、淑妃,在她面前相形见绌。高宗便产生了废黜王皇后,改立武则天的心思。

高宗知道,改立皇后是件大事,必须听取长孙无忌、褚遂良等老臣的意见,因为他们是太宗临终时托付过后事的顾命大臣。为此,他还亲自到长孙无忌家去说明心愿。但长孙无忌和褚遂良都坚决反对,他们认为王皇后出身名门,是太宗皇帝为李治迎娶的,不能轻易废掉;就是要改立皇后,也应当从名门望族中选择更好的女子。武则天的父亲,当年只是一个木材商人,只是因

他们的意见,代表的是士族地主阶级的利益,而武则天代表的则是庶族地主阶级。从南北朝以后,士族地主阶级的势力就在不断跌落,庶族地主阶级的势力则在不断上升。而唐高宗当时又想摆脱顾命大臣对他的控制,这就使他必然要依靠有才干的,但是庶族出身的武则天。

一天,属于元老派的李入朝觐见高宗。高宗便问他:“朕想立武昭仪为皇后,可是褚遂良很固执,坚持认为不可。他是顾命大臣,事情弄到这样,该怎么办?”

李回答说:“改立皇后是陛下的家务事,何必去问外人!”

听了李的回答,李治便下定了改立皇后的决心。公元655年,高宗李治下诏,将王皇后和萧淑妃都废为庶人,打入冷宫;将武则天封为皇后;又将那些反对此事的大臣或诛杀,或放逐,连他的舅父、顾命大臣长孙无忌也被逼自杀。

高宗在公元660年以后,头晕病日益加重,使他不能正常地处理朝政。武则天对政治很有兴趣,而且权力欲也很强,因此百官的奏章常由她代批。从此以后,武则天便参与国政。她极力树立自己的权威,不久就凌驾于高宗之上。高宗心里很不痛快,西台侍郎上官仪便对高宗说:“皇后专权,有失民心,请陛下废黜她。”高宗就让上官仪起草废后的诏书。

不料,此事立刻被人通报给武则天。武则天闻讯赶来,厉声责问高宗。高宗吓得把责任一古脑儿推在上官仪身上。不久,武则天就找了一个罪名,杀掉了上官仪。

从此以后,高宗上朝,武后垂帘并坐。不论大小政事,都由武后说了算。公元674年,高宗称天x,武后称天后,朝廷内外,将他们二人并称为“二圣”。

公元683年,唐高宗病亡。武则天先立儿子李显为帝,就是唐中宗。但中宗只是个傀儡,所有朝廷大事都由武则天说了算。中宗很不甘心,便自作主张,把皇后的父亲从小小的参军提升为刺史,并打算再把他提升为侍中。

武则天对此十分愤怒,立刻把中宗贬为庐陵王,另立豫王李旦为帝。但只过了半年多,她又把睿宗李旦废了,改元为光宅,亲自掌握朝政,并重用武氏家族。武则天随便地废立皇帝,是对封建社会男权的挑战,也是传统的男尊女卑思想不能容忍的;加上武氏家族仗着她的势力横行霸道,李唐皇族人人自危,因此引起一些人公开反对她。

先是徐敬业、骆宾王等人在扬州揭竿而起,他们公开提出口号:****武太后专权,拥护李显复位。不几天就聚集了十万之众,攻占了润州(治所在今江苏镇江)、淮阴等地。为了号召全国响应,作为唐代着名文学家的骆宾王,还亲笔写了讨伐武则天的檄文。这篇檄文是一篇文采飞扬、脍炙人口的好文章,千百年来一直为人们所称颂。檄文中,有些文字把武则天责骂得非常厉害,但武则天看了以后却赞不绝口。她不仅不生气,反而认为朝廷没能任用骆宾王,实在是“宰相之过”。由此可见这位女皇帝的胸襟肚量。

武则天派大将军李孝逸,率领三十万大军,镇压了徐敬业。此后又有唐宗室诸王起兵,反对武则天,但也被武则天镇压了。

公元690年九月,武则天将国号改为周,自己加尊号“圣神皇帝”。就这样,她成了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位登上皇帝宝座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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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项羽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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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折沙尽血洗风,七载成败转头空。荡恨笑饮苍天泪,段韧傲刻夕阳红

——题记

有一霸主,名曰项羽;有一英雄,名曰项羽;有一传奇,名曰项羽;项羽!你的豪情,似熊熊烈火,燃尽天边;你的壮志,如万里凌云,腾飞天穹;你的名字,若夺命利刃,让敌人闻风丧胆。

巨鹿之战,你受楚怀王之命前去援救陈余,我想你心里会万分激动,身为一代名将一次次的胜利都会是你的勋章,你怒杀儒臣宋义,当你孑然一身带军攻敌,当天下人都觉得你会就此停止攻敌的脚步时,而你并未放弃。你让军队破釜沉舟,断了后路,誓要拼死一搏,我都可以想像当时的你是多么的果断,又是多么的无奈。你带领的人马无不是以一当十,奋勇厮杀,呼声动天,杀声震地,以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之势大破秦军。这一役,诸候相随;这一役,浩浩荡荡;这一役,名动千古!

你成为了西楚霸王,威风凛凛,但又有数不尽的沉重与惆怅,谁又会知道你也会在一个月夜中,叹气哀伤,也会担心若败了,若亡了又该如何!你与刘邦终还得你死我活,这世间拥遵循着胜者为王的道理;你与刘邦之大将韩信在垓下展开激战,这一回,你中了韩信的十面埋伏,你虽有一支绝世画戟,有鈡离昧,季布伴于身侧奋力相助,血眼杀散数层汉兵,血流千里,狼狈逃出包围,可兵将战马失了八成,你心中无限悲伤。自起兵以来,像这样的失败,且是第一回儿。你想起那些残伤的楚兵,又怀念远在天边的家乡,既然选择了这样一条英雄之路,又哪能回头?哪能后悔?你喝下一坛又一坛的烈酒,面对多年伴你弛骋战场的骏马,面对一直深爱的美人虞姬,感概良多,心如万丈波涛,难以平静,禁不住高声悲歌: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你知自己大势已去,此后一切必将会烟消云散。你这时完全可以退出战场,归隐山林,可你身为西楚霸王的威名不允许,身为一个领导者的责任不允许,还有你!项羽的尊严也不允许,这些顾虑太沉重,终还是放不下啊。

残阳的最后一抹余晖覆盖乌江,金色的光辉闪烁,血阳照耀下的萧索草木如同泣血,这诡异的艳丽附着地上蜿蜒干涸的血河,和数不尽的将士尸首构成了一幅永远定格的画面。怆地呼天,狼烟漫漫,你败了,败的彻彻底底,呆滞着看见虞姬一身盛装笑着望着你,你有些恍惚,你似乎看见了过去你最辉煌时刻,她以翩跹舞姿,千般柔情,万般妩媚,欢歌为你起舞。而此时的你,有的只有苦笑,这时,虞姬说道;“妾生随大王,死随大王,今大王危,妾深知已是拖累,愿大王前途保重!”她一转身,突然从你腰间拔出利剑,向自己脖上一抹,衣角在空中划着绚丽的花,就此香消玉碎。你颤抖跌倒在地,抚尸大哭,悲恸欲绝,虞姬的青丝随风飘动,漫天飞花飘舞,落地百里。雪落了,虞姬走了,你恨自己不能挽留住她的生命,恨自己不能与她就此厮守。你不能逃走!你不能忍受自己就这样回去,又怎样去面对江东父老。可你累了,不想争了,你不再愿战火燃尽江东之水,不愿苍生黎民再受战乱之苦,你愧对忠心耿耿一生追随你的生死弟兄,仰天长叹:“天亡我也,非战之罪!”说罢,便把刀往喉脖上一横,坠落金灿乌江中。江水泛起一片血色波澜,漾起一阵巨大的涟漪,天下英雄尽悲恸。是啊,苟活千世,非霸王所为!“兵败乌江,宝马赠亭长,头胪送故人!”

你的一生,定让人敬,让人畏,又让人感;让人叹,让人悲,又让人回味。你的一生,就应该是这样的铁血柔情,万丈豪气!千古战场风雨沧桑路,无尽征程多少豪杰故,今有霸王名项羽,一代英雄却乌江水边白骨枯!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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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历史典故:霹雳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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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pī lì shǒu

历史故事】

唐朝时期,年轻漂亮的裴琰之任同州司户参军,刺史李崇义看不起他,给他出难题,把州中积压多年的旧案数百件交给他,让他短期内判完。裴琰之很快判完,而且判词非常妥当。李崇义大吃一惊,从此刮目相看。裴琰之因此获“霹雳手”的美称。

【出处】崇义大惊,谢曰:‘公何忍藏锋以成鄙夫之过!’由是大知名,号为‘霹雳手’。 《旧唐书·裴漼传》

【解释】指断案敏捷的人。

【用法】作宾语、定语;指能吏

【结构】偏正式

【同韵词】面朋口友、酒肉朋友、章台之柳、竹马之友、出乖露丑、寓言十九、出入相友、赞不容口、貂裘换酒、山行海宿、......

【年代】古代

【示例】诉牒旁午来,剖断不留宿,虽非霹雳手,遇事颇神速。 明·于谦《昼夜昼夜长短》

[历史典故:霹雳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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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阿里山的传说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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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湾嘉义市的东面,有一座海拔两千多米的高山,名叫阿里山。山上生长着大片的原始森林,台湾三宝(大米、甘蔗和樟树)之一樟树就大部分生长在这里。这儿,一年四季鸟语花香,是台湾有名的游览胜地。特别引人注目的是半山腰上的一棵参天的大桧树。据说,这棵桧树已经有三千多年的树龄了,所以人们都管它叫“神木”。

从前,因为阿里山全山上下不长一棵树、一棵草、一朵花,所以它又叫秃山。那么,这座秃山是怎样有了树木和花草呢?又为什么改名叫阿里山呢?当地有这样一个传说

从前,在这座秃山北面的一个沟岔上,住着一个以打猎为生的小伙子,名叫阿里。有一天,阿里到北山坡上去打猎,突然,看见山下有一只吊睛猛虎正在追赶两个采花姑娘。阿里急忙从山坡上跑下来,一下跳到老虎的背上,手起刀落,只听“咔嚓”一声,老虎脑袋被砍落在地,顺着山坡滚了下去。两个采花姑娘得救了。

他刚要回北山坡上打猎,又见从天上落下来一个手持龙头拐杖的白胡老头,老头一边笑,一边拽着两个姑娘的胳膊往南山坡上拉。阿里是个见义勇为的好小伙,他见这两个姑娘刚脱离虎口,又遭到这坏老头子的耍戏,心中燃起阵阵怒火。他大喝一声:“住手!”便一个箭步冲到那个坏老头的面前,夺下他的龙头拐杖,狠狠地照着老头的前额打了一下。那老头痛得大喊一声,放开那两个姑娘,再看他的前额起了一个很大的疙瘩。他一甩袖子,向空中飞去,一转眼,就不见了。

没过多久,晴天响起了雷声,那雷声由远而近,越来越大,只见那两个采花姑娘吓得浑身乱颤,她们焦急地说:“这下可糟了,这下糟了!”

阿里奇怪地问:“这是怎么回事?”

两个姑娘说:“我俩本是天宫里的仙女,听说台湾岛景色怡人,就偷偷来到这里。不想,遇见了恶虎,多亏你救了我俩的性命。谁知,由于贪恋这里的美景,误了回去的时辰。玉帝派老寿星下来捉拿我俩回天宫治罪。我们惧怕玉帝的刑法,不愿意回天宫。正在老寿星拉我们的时候,你却跑过来把他打跑了。他把这件事告诉了玉帝,玉帝震怒,下令让雷神用雷火将这一带的生灵全部烧死。”

阿里听她俩这么一说,大吃了一惊,没想到自己做好事反而给这一带的生灵带来了大灾难,于是焦急地说:“难道就没有什么办法,搭救这一带生灵吗?”

两个仙女说:“有倒是有,不过要有一个肯于牺牲自己性命的人,跑到南面那座秃山顶上,把雷火引开,使雷火不能蔓延,才能保住这一带的生灵。阿哥你赶紧躲到安全的地方去,我俩这就到秃山顶上去引雷火。”

阿里摇着头说:“不,老寿星是我打的,祸是我惹的,怎么能让你们去呢?还是让我去引雷火吧!”说罢,他就拿起那根龙头拐杖,急忙向南边的那座秃山上跑去。不大一会儿,他就登上了秃山的山顶。他仰起头来,朝着天空高声喊道:“雷神!老寿星是我阿里打的,那两个仙女是我阿里放的,祸是我阿里惹的,这一切都是我一手造成的,与他人毫无关系!你那雷火,朝我阿里身上击吧!”

这时,雷神正好来到秃山上空。他举起雷钻和闪锤,只听“轰隆”一声响,一个响沉雷,一下子把阿里的身体击个粉碎,雷火在秃山顶上燃烧起来。雷神见火着起来了,转身到天宫交差去了。因为这座山上光秃秃的,没有树木和花草,雷火还没燃烧到半山腰,就自己熄灭了。

阿里虽然被雷火击死了,但他死后不久,这座秃山的漫山遍野却长出了一片片的树木。人们都说,这些树木,是阿里被雷火击碎了的皮肉和头发变成的。那棵神木呢?据说就是老寿星的那根龙头拐杖所变成的。那两个仙女,见到这种情景,深受感动,她们合计了一下说:“阿里哥是为我俩和大伙儿而死的,他死后,皮肉头发都变成了树木,为人们造福。我们俩就变成花草,好给阿里哥做伴,也为人们造福。”

从此以后,这座一无所有的秃山有了漫山遍野的树木和花草,树木郁郁葱葱,花草飘香。人们为了纪念这个舍己为人的好后生,就把这座山改名叫阿里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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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历史典故:孟子不尽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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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在殷商末年,周武王继位后的第四年,周武王得知商纣王的军队主力远征东夷,朝歌空虚,即率兵伐商。周武王率军队,进至牧野。

商纣王闻讯后,仓促调动少量的防卫兵士和战俘,开赴牧野迎战。后来,《尚书·武成》中说:“受(纣王)率其旅如林,会于牧野。罔有敌于我师(没有人愿意和我为敌),前徒倒戈,攻于后以北(向后边的自己人攻击),血流漂杵。”

战国时期的孟子,有一次读到这里颇有感慨地说:“尽《书》,则不如无《书》。吾于《武成》取二三策而已矣。仁人无敌于天下。以至仁伐至不仁,而何以血之流杵也?”按照孟子的看法,像周武王这样讲仁道的人,讨伐商纣王这样极为不仁的人,怎么会血流成河呢?肯定是《尚书》的记述有问题。

经验是一个既有用又无用,既有利又有害的东西,用得好可以使你不断成功,用得不好则会让你一败涂地。书上说的只是理论和经验,要通过自己亲自去实践去验证,得到的才是对自己有用的东西。书也有错的时候。如果一味相信书本上的东西,就有可能被误导,反而不如没有书本了。在现实中,我们也经常看见一些所谓的“专家学者”,死抱着书本,两眼不见现实,进行所谓的研究。他们的作为充其量不过证明他们自己是书呆子而已。

[历史典故:孟子不尽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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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高考论据素材:智慧人生的经典故事之断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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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相信自己的意志,永远也做不成将军。

春秋战国时代,一位父亲和他的儿子出征打仗。父亲做了将军,儿子还是马前卒。又一阵号角吹响,战鼓雷鸣了,父亲庄严地拖起一个箭囊,其中插着一只箭。父亲正重对儿子说:“这是家袭宝箭,佩带身边,力量无穷,但千万不可抽出来。”

那是一个极其精美的箭囊,厚牛皮打制,镶着幽幽泛光的铜边儿,再看露出的箭尾,一眼便能认定用上等的孔雀羽毛制作。儿子喜上眉梢,贪婪地推想箭杆、箭头的模样,耳旁仿佛嗖嗖地箭声掠过,敌方的主帅应声折马而毙。

果然,佩带宝箭的儿子英勇非凡,所向披靡。当鸣金收兵的号角吹响时,儿子再也禁不住得胜的豪气,完全背弃了父亲的叮嘱,强类的欲望驱使着他呼地一声就拔出宝箭,试图看个究竟,骤然间他惊呆了。一只断箭,箭囊里装着一只折断的箭。“我一直刳着只断箭打仗呢!”儿子吓出可一身冷汗,仿佛顷刻间失去支柱的房子,轰然意志坍塌了。结果不言自明,儿子惨死于乱军之中。

拂开蒙蒙的硝烟,父亲拣起那柄断箭,沉重地啐一口道:“不相信自己的意志,永远也做不成将军。”把胜利寄托在一只宝箭上,多么愚蠢,而当一个人把生命的核心与把柄交给别人,又多么危险!

温馨提示:自己才是一只箭,若要它坚韧,若要它锋利,若要它百步穿杨,百发百中,磨砺它,拯救它的都只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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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有关马的典故二——伯乐相马

全文共 3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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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乐本来的名字叫孙阳,他是春秋秦穆公时的人,很会辨别匹的好坏,是著名的相马师,所以人们叫他伯乐(天上星宿名称,传闻专管天马)。

有一次,伯乐经过虞阪,眼睛一亮,看见一匹千里马;但是这匹马却被人当成劣马,用来拉车。伯乐觉得十分的痛心,不禁泪如雨下。

这匹马彷佛也知道伯乐很同情它,也口吐白沫,连连嘶叫起来。伯乐有一个朋友名叫方九皋,也很会相马。有一次,他找来了一匹骏马,告诉秦穆公说这是黄色的雌马。秦穆公牵来一看,却是一匹栗色的雄马,不禁大失所望。

事后,穆公对伯乐说:「方九皋连雄马、雌马,以及毛色都分不清楚了,怎么可能看得出马的好坏呢?」伯乐不以为然,他认为方九皋看重马的内在精神,而不重外形。穆公听了,再牵出马仔细的察看,果然是天下最好的马。

人们常把具有赏识人才的眼力的人比做伯乐,而把有用的人才比做千里马,这就是伯乐相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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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哪吒闹海的典故

全文共 12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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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商末时期,陈塘关总兵李靖的夫人怀胎3年6个月,最终生下一个肉球,肉球中跳出一个伶俐可爱的男孩。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历史典故,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从前有一位大将军,叫做李靖,他的夫人生孩子,生下来一个圆圆的肉球,在地上滚来滚去,李靖说:“这一定是个妖怪。”拿出宝剑来,朝着那肉球一劈,真怪,那肉球一裂开,从里面跳出一个男娃娃来,胖胖的脸,可逗人喜欢了。李靖看呆了,正不知道该怎么好,一位神仙找他来了。这位神仙说:“恭喜,恭喜!我知道你生了个男娃娃。这娃娃很了不起,让我收他当徒弟吧。”说着,拿出一个镯子,一块手帕,交给李靖,“这是我送给徒弟的礼物,这镯子叫做乾坤圈,这手帕叫混天绫。”

这娃娃就是哪吒。七岁那年,一天天气热极了,他到大海里去洗澡,拿着混天绫在水里一晃,就掀起大浪,大浪把东海龙王的水晶宫震得东摇西晃。龙王吓了一大跳,就派了一个夜叉上去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夜叉钻出水面一看,原来是个娃娃在洗澡,举起斧头就砍。哪吒可机灵啦,连忙把身于一闪,取下乾坤圈,向夜叉扔去。别看这小小的乾坤圈,它比一座大山还重,正好打中夜叉的脑袋,一下就把他打死了。

龙玉听说夜又给打死了,气得一个劲地吹胡子,就叫他的儿子三太子带上兵,去把哪吒捉来。他的兵是什么呀,是虾、鱼、蚌、螃蟹,哩哩啦啦的一大串。

三太子冲出水面,对哪吒说:“打死我家夜叉的是你吗?”

哪吒说:“是我,是我。我好好儿的在洗澡,你家夜叉话不问一句,就拿斧头劈我,我用乾坤圈碰了他一下,他就死了。他那么大的个儿,怎么一点儿也挨不起打呀?”

三太子蛮不讲理,举起枪就刺,哪吒让了他好几次,可是三太子就是不放过他。哪吒急了,就把混天绫一扔,这混天绫马上喷出一团团火焰,把三太子紧紧裹住,怎么也逃不掉。哪呢又拿乾坤圈一打,把三太子也打死了,吓得那些虾兵蟹将连滚带爬地钻到水里去。

三太子一死,就现出原形来了,原来是一条小龙。哪吒把他拖到岸上,心想:爸爸少一根腰带,我把这小龙的龙筋抽出来,搓一根腰带送给爸爸不好吗?他就把小龙的龙筋一根根的抽了出来,带回家去。

龙王听说自己的儿子也被哪吒打死了,又是伤心,又是生气,就变成一个读书人的样子,离开水晶宫,来找李靖了。龙王气冲冲地对李靖说;“你生的好儿子,打死了我家夜叉,又打死我的三太子!”

李靖说;“你弄错了吧,我的儿子哪吒才七岁,能打死人吗?”

龙王说:“你不信,就把他找来问一问。”

李靖找了前屋我后屋,又找到花园里,哪儿也没找着哪吒。原来哪吒躲在一间小屋子里,在搓龙筋呢。李靖好容易才找到他:“你在这小屋子里做什么?”

哪旺说:“爸爸,我今天打死了一条小龙,抽了他的筋,正在给你搓腰带呢。”

李靖这才知道哪吒真的闯了大祸。只好带了他去见龙王。哪吒看见龙王就说:“老伯伯,请您别生气。我不是故意打死你家三太子的。他用枪刺我,我让了他好几次,可是他还一个劲地追着打我。我没法儿了,才还了手,不小心把他打死了。您瞧,这是从他身上抽下来的龙筋,还给您就是了。”

龙王看见儿子的龙筋,更加伤心了,就说:“我的儿子能让你白白打死吗?我要到天宫去告你的状。”说完,就乘着云彩上天宫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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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驼背老老和香蕉崽崽的典故

全文共 10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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驼背老老在一条曲曲折折的小溪边种了几十株芭蕉树,树上结满了大串大串的香蕉。他弓着背,每天挑着香蕉上集市去卖,因此,日子过得挺富。

驼背老老孤孤单单的一个人,没有妻子儿女。他每逢见到别人家的孩子,总是过去摸头摸脚,不知不觉流下泪来:“唉,我有一个孩子就好了。

可是,当他蹲在小溪边,望着芭蕉树上一串一串的香蕉时,就会自宽自慰地说:“这不就是我的孩子吗?”

有一年,突然下了一场大雪,把芭蕉树打得稀烂。接着,又刮了一阵西北风,把所有的香蕉都吹得横七竖八地倒在地上。

驼背老老心疼死了。

第二年春天,只有一株芭蕉的根子冒出芽来,驼背老老弓着背,忙着浇水施肥。

这株芭蕉长得很快,三个月工夫就结了一个香蕉。驼背老老见只结一个香蕉,心里感到烦闷。可是,他又转念一想,觉得总比一个也不结的好。

这香蕉越长越大,大得有水桶那么粗,坐在树顶上,把树也压弯了腰。

有一天,一只美丽的孔雀飞来啄了香蕉一口,又飞走了。香蕉皮“叭”的一声响,裂开个大缝缝。一个白胖胖的小孩从缝缝里跳下来,他跑到驼背老老面前,抱着驼背老老的腿,“爹爹、爹爹”地叫个不停。

驼背老老弓着背,抱起小孩子,亲着他红润润的脸孔。老人替孩子取了个名字,叫做香蕉崽崽。

香蕉崽崽一年一年地长大了。父子俩从别处移来很多芭蕉树,又种满了溪边,芭蕉林里挂着大串大串的香蕉。

驼背老老的背越来越驼了,做事也越来越吃力了。

香蕉崽崽见爹爹的背驼,心里很难过。一天,他说:“爹爹,我出门去找药来医你的背。”说完就走了。

一路上,香蕉崽崽逢人就问:“有医驼背的药吗?”人家都摇摇头说:“不晓得啊!”

有一天,香蕉崽崽走到一座大青山里,看见一个穿着五彩衣服的姑姑在溪边梳她那长长的头发。他走过去问道:“姑姑,你晓得医驼背的药吗?”

姑姑说:

东山岩洞深又深。

石乳珠来放光明,

肚里吞下石乳珠,

腰舒背直好精神。

香蕉崽崽依照姑姑的话,走到东山,钻进深深的岩洞里,看见有颗石乳珠嵌在石头上。他摘下石乳珠走出洞来,往家走去。走到一个坡上,看见一个牧羊的孩子倒在地上哭。孩子一只手折断了,满身是血。香蕉崽崽走上去问他为什么哭。孩子说:“两头牛打架,我去赶开,被牛角触断了手。”

香蕉崽崽心里盘算:“我这石乳珠可以医驼背,大概也可以医断手。”他立即把石乳珠放进那放羊孩子的口里。孩子吃了石乳珠,忽然站了起来,手不断了,血不流了。

香蕉崽崽送走了放羊孩子,又回身到大青山去寻找那位姑姑。

姑姑坐在溪边洗着长长的头发。香蕉崽崽把经过的情形告诉她,又央求她指点去找医驼背的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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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古人尊师重道的典故故事

全文共 1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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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师重道”,意为“尊敬师长,重视老师的教导”。这一成语出自范晔《后汉书孔僖传》,要求学生的言行举止体现出对老师的尊敬和礼貌,更要从内心敬重老师。教师节来临之际,讲一讲古代名人尊师重道的小故事,把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传承下去。

程门立雪

理学家杨时:程门立雪尊师典范  “程门立雪”这一成语家喻户晓。它出自北宋著名理学家杨时求学的故事。杨时,将乐县人,四岁入村学习,七岁就能写诗,八岁就能作赋,人称神童。他十五岁时攻读经史,熙宁九年登进士榜。有一年,杨时赴浏阳县令途中,不辞劳苦,绕道洛阳,拜著名理学家、教育家程颐为师。  时值冬季的一天,杨时因与学友游酢在对某问题有不同看法,为求正解而一起到老师家请教。他们顶着凛冽寒风来到程颐家时,适逢先生坐在炉旁打坐养神。杨时二人不敢惊动打扰老师,就恭恭敬敬侍立在门外,等候先生醒来。  过了良久,程颐一觉醒来,从窗口发现侍立在风雪中的杨时和游酢,只见他们通身披雪,脚下的积雪已一尺多厚了,赶忙起身迎他俩进屋。此后,“程门立雪”的故事就成为尊师重道的千古美谈。

子贡结庐

儒商始祖子贡:尊师至诚孝道楷模  子贡,孔子杰出弟子。后弃官从商,成为孔子弟子中最富有者,商界历来公认他为“儒商始祖”。  公元前479年,中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圣人孔子溘然长逝。孔子死后,众弟子皆服丧三年,相诀而去,独有子贡结庐墓旁,守墓六年,足见师徒情深,尊师之诚,实属中华尊师孝道楷模第一人。后人感念此事,建屋三间,立碑一座,题为“子贡庐墓处”。因子贡为孔墓所植为楷树,后世便以“楷模”一词来纪念这位圣徒。

为师穿鞋

军事家张良:访贤求师终获真传

张良,秦末汉初时期杰出的军事家、政治家,汉高祖刘邦的谋臣,“汉初三杰“(张良、韩信、萧何)之一。  张良年轻时,曾计划要刺杀暴君秦始皇,失败后,为躲避官府通缉,潜藏在下邳。有一天,张良闲游到一座桥上,遇见一位穿褐衣的老翁。那老翁见张良走近,便故意将鞋坠落桥下,让张良下桥去捡。张良很不高兴。等张良把鞋捡上来交给老翁时,老翁又让他帮着把鞋穿上。于是,张良跪着帮老翁穿上了鞋。老翁没客气,笑眯眯地离开了。临走时留下了一句话:“小子可教矣!5天后黎明时分在这里等我。”  张良按老翁的指示,5天后天刚亮,他就来到桥上,不料老翁早呆在那里,见了张良便怒斥道:“跟老人约会迟到,岂有此理。过5天再早些见我。”说完就离去了。  又过5天后,鸡刚打鸣,张良便匆匆地赶到了桥上,可是不知怎么的,他还是比老翁来得晚。老翁这回更不高兴了,只是重复了一遍上回说的,就拂袖而去了。这下张良可点急了,又过了5天,他索性觉也不睡了,在午夜之前便来到桥上等着。一会儿老翁来了,见着他便点头称是。从袖中拿出一本书,很神秘地说:“你读了这本王者之书,就可以做帝王的先生了。10年之后,兵事将起。再过13年,你到济北,可以与我重逢,谷城山下的那块黄石,便是我的化身。”

说完飘扬而去。天一亮,张良打开书一看,原来是太公望兵法书。张良特别高兴。后来,张良认真研读黄石老翁授给的那部兵法书,真的当上了汉高祖刘邦的高级参谋,帮助汉高祖刘邦统一了全中国,开创了历史上有名的大汉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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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过河拆桥典故

全文共 8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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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元史·彻里帖木耳传》治书侍御史普化消有王曰:“参政可谓过河拆桥者矣”。释义比喻达到某种目的后,就把帮助过自己的人一脚踢开。故事元朝的大臣彻里帖木耳,处理公务精明干练,善于决断。有一年他在浙江任职,正好逢上省城举行科举考试。他目睹了这场考试,从官府到考生都花费了许多钱财,并且免不了有营私舞弊的情况。他暗暗下了决心,待到自己掌握了大权,一定要促使朝廷废除这种制度。后来,他升任相当于副宰相的中书平章政事,便奏告元顺帝,请求废除科举制度。中国科举制度隋唐以来已实行了七百多年,要废除它是一件非常重大的事,在朝中引起了巨大的反响。大师伯颜表示支持,但反对的很多。有位御史坚决反对废除科举制度,他请求顺帝治彻里帖木耳的罪。不料顺帝虽然很昏庸,但对废除科举制度倒是赞成的。因此不仅不支持那位御史,反而把他贬到外地去当官。不久,他命人起草了废除科举制度的诏书,准备颁发下去。书还未下达,地位略低于平章的参政许有王,又出来反对废除科举制度。他对伯颜说:“如果废除科举考试制度,世上有才能的人都会怨恨的。”伯颜针锋相对地说:“如果继续实行科举考试制度,世上贪赃枉法的人还要多。”许有王反驳说:“没有实行科举考试制度的时候,贪赃枉法的人也不是很多吗?”伯颜讽刺他说:“我看中举的人中有用之材太少,只有你参政一个人可以任用!”许有王不服气,举出许多当时中举的高官来反驳伯额。伯颜当然不会改变自己的观点,于是两人争论得非常激烈。第二天,满朝文武被召到祟天门听读皇帝下达的废除科举制席的诏书,许有王还特地被侮辱性地通知在班首听读。看来,皇帝特意要让这个反对者将诏书听得明白些。许有王心里非常不愿意,但又惧怕得罪皇帝遭到祸害,只好勉强跪在百官前列听读诏书。听读完诏书后,百官纷纷回府,许有王满脸不高兴地低头走路。有个名叫普化的御史特地走到他边上,凑着他的耳朵冷嘲热讽他说:“参政,你这下成为过河拆桥的人啦。这话的意思是,你许参政是靠科举当官的,现在宣读皇上关于废除科举制度诏书,你跪在最前面,似乎是废除科举制度的领头人,就像一个人过了桥后就把桥拆掉一样。许有王听了又羞又恨,加快步伐离开。之后他借口有病,再也不上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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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辛弃疾壮志难酬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20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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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弃疾,南宋豪放派词人、将领,有“词中之龙”之称。下面是小编分享的辛弃疾壮志难酬的历史典故,欢迎大家阅读!

与陆游同时期的辛弃疾,是南宋著名的爱国词人。他和陆游一样,是一名坚定的反投降、反妥协斗士。

辛弃疾,字幼安,号稼轩,山东济南人。辛弃疾出生时,北方大片地区已成为金朝的统治区。辛弃疾自幼丧父,他是由祖父辛赞抚养长大的。宋朝廷南渡时,辛赞因受家口拖累,只能留在北方,并且担任了金朝的开封府知府等职。但辛赞“身在曹营心在汉”,念念不忘的是大宋政权。他常带领子孙们登高望远,放眼山河,希图恢复中原。他对辛弃疾寄予的期望尤其殷切,曾两次让辛弃疾去金都燕京参加科举考试,乘机侦察、了解金人的形势。

在祖父的培养教育下,辛弃疾不仅诗文写得好,剑术高超,而且从小就立下了抗金爱国的大志。他曾豪迈地说:“我要用词骂尽天下的贼,用剑杀尽天下的贼!”

公元1161年,金国的海陵王完颜亮率兵大举南下,想灭亡南宋,统一江南。但这时中原地区的百姓因不堪金朝的压迫,纷纷起义。当时二十二岁的辛弃疾,也毅然率众起义,组织了有两千多人的队伍。后来他又带领起义部队,投奔了在山东影响最大的农民起义军领袖耿京,受到耿京的器重,让他掌管全军的文件和大印。

1162年,完颜亮被杀,金世宗完颜雍即位。他对起义部队采取了劝降诱降、分化瓦解和调集兵力、严酷镇压相结合的政策。耿京领导的起义军,是他们重点镇压的目标。

面对这样的形势,辛弃疾力劝耿京取得南宋朝廷的支持,接受南宋朝廷的领导,与宋军配合作战。耿京即派辛弃疾等十一个人为代表,去和南宋朝廷联系。宋高宗在建康接见了他们,并任命耿京为天平军节度使,辛弃疾为天平军掌书记。

辛弃疾等人回山东复命,走到海州(今江苏东海附近)却听到了一个坏消息:耿京的部下张安国、邵进等人在金朝的收买下,杀死了耿京。起义军大部分溃散了,一小部分被张安国带去投降了金兵。张安国也被金兵任命为济州(今山东巨野)的知州。

辛弃疾既愤怒又悲伤,他立即约海州统制王世隆,带了五十名精锐人马直奔济州,捉拿张安国。到达济州的那天晚上,张安国正和金朝的将领在中军帐中喝酒。辛弃疾率众出其不意地闯进有五万金兵的大营,活捉了张安国。他还向金兵宣称:宋军十万人马即将开到,劝他们赶快投降。军中不少将士都是耿京的旧部下,听辛弃疾这么一说,当场就有上万人投到了辛弃疾一边,跟着他南下。张安国后来在临安被斩首示众。

辛弃疾的壮举在南宋朝野引起极大震动,不仅军民们非常敬佩,连宋高宗也连声赞叹。

此后,辛弃疾便留在了南方。他被朝廷派往江阴做官。江阴虽靠近前线,但在主和派的势力下,辛弃疾的抱负和才能根本无法施展。宋孝宗即位后,重用主战派的张浚,南宋王朝第一次主动出击。但张浚在符离大败,宋金签订了“隆兴和议”,主和派又占了上风。

尽管如此,辛弃疾仍向宋孝宗上奏了他的著名的《美芹十论》(又称《御戎十论》)。在文中,他分析了当时宋金双方的形势,从而提出了恢复中原的大计和克敌制胜的战略战术。但他的主张、建议都没引起朝廷的重视,这使他感到了极大的悲愤和苦闷。这时期他写了不少词,大都是抒发自己报国无门、壮志难酬的不平和悲愤的。

从1168年起,辛弃疾先后到建康府、滁州等地任职,后来又当过江西、湖南的安抚使,成了职位颇高的“封疆大吏”。可是主和派当道,他职位再高也实现不了杀敌报国的志向。他只能花力气整顿地方政府,并创办准备北伐的“飞虎军”。这却又给主和派们抓到了把柄,公元1181年,他被主和派排挤,罢官回江西上饶的带湖闲住。

十多年后,直到宋光宗绍熙年间,他才又被起用,担任过福州知州、福建安抚使等职。不久又被罢官。公元1203年,他再度被起用,担任了绍兴知府、浙东安抚使等职。

在绍兴期间,他特地去拜会了年近八十的陆游。这对文坛骁将、抗敌志士喝酒做诗,相见甚欢。这年底,宋宁宗召辛弃疾去临安,征求军国大计。临行前,辛弃疾又去向陆游告别。陆游特地写了一首七言长诗《送辛幼安殿撰造朝》,为他壮行。诗中有“稼轩落笔凌鲍谢”,“青史英豪可雄跨”的句子,这是陆游称赞辛弃疾的词作超过南北朝的著名诗人鲍照、谢灵运,并且具有非凡的才能,可以超过历史上的英雄们。陆游对这位文坛后起之秀,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公元1205年三月,辛弃疾被任命为镇江知府。正当他积极备战时,朝廷却以他所推荐的官员有不法行为而把他连降两级,后来又把他罢了官。公元1207年,宰相韩侂胄(tuozhou)在北伐失败后,又召辛弃疾等人去挽救局势。可是辛弃疾已重病在身,于当年九月十日与世长辞,终年六十八岁。

辛弃疾去世后,留有词集《稼轩长短句》,后人辑录的有《辛稼轩诗人钞存》,存词六百多首,数量为宋代词人之冠。他的词继承苏轼的风格,以慷慨豪放为主,是南宋词人中豪放派的杰出代表,在文学史上与苏轼并称为“苏辛”。他的作品内容丰富,有写自己的报国心声的,有倾诉壮志难酬的悲愤的,也有揭露主和派投降丑行的,也有吟咏大好河山的。但作品的中心主题只有一个,那就是抗金御敌,恢复中原。

此外,辛弃疾的文章也写得很好,特别是政论文,和他的词一样大气磅礴,充满激情,很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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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历史典故:安步当车

全文共 11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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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时齐国有位贤者,名叫颜蜀。齐宣王十分仰慕他,便把他召进宫来。颜蜀走进宫内,来到殿前,就停住了脚步,不再前进。齐宣王叫他上前,颜蜀不仅一步不动,还叫齐宣王下来迎接他,说:“如果是我走到大王面前,说明我羡慕大王的权势;如果是大王走过来,说明大王礼贤下士。与其让我羡慕大王的权势,还不如让大王礼贤下士的好。”齐宣王生气地说:“到底是君王尊贵,还是士人尊贵?”颜蜀不假思索地说:“当然是士人尊贵!从前秦国进攻齐国的时候,秦王曾经下过一道命令,有谁敢在高士柳下季坟墓五十步以内的地方砍柴的,格杀勿论!他还下了一道命令,有谁能砍下齐王脑袋的,就封为万户侯,赏金千镒。由此看来,一个活着的君主的脑袋还不如一个死了的士人的坟墓呢!大禹的时候,诸侯有万国之多,是因为他尊重士人;到了商汤时代,诸侯有三千之多;如今,称孤道寡的才二十四个。由此看来,重视士人与否是得失的关键。从古到今,没有不务实事而成名于天下的,所以君王要以不经常向人请教为羞耻,以不向地位低的人学习而惭愧。”

齐宣王听到这里,才觉得自己理亏,于是对颜蜀说:“听了您的一番高论,茅塞顿开,希望您接受我拜您为师,今后您就住在这里,饮食有肉吃,出门有车乘,您的家人个个衣着华丽。”颜蜀拒绝道:“玉,产于山中,一经匠人加工,就会破坏;虽仍宝贵,但失去了本来的面貌。士人生在穷乡僻壤,如果选拔上来,享有利禄,他外来的风貌和内心世界就会遭到破坏。所以我希望大王让我回去,每天到点吃饭,像吃肉那样香,安稳而慢慢地走路,足以当做乘车。平安度日,并不比权贵差。清净无为,纯正自守,乐在其中。”颜蜀说罢,向齐宣王拜了两拜便离开了。

形容人能安于淡泊的生活而不追名逐利。

在大富大贵面前,颜蜀能够安于淡泊的生活而不追名逐利。做人需要几分淡泊,只有如此才能豁达地面对人生的得失。淡泊,是一种境界,是一种从容不迫的生活态度。有时候追求的目标因能力所限无法达到,并不能代表没有获得或距离成功很远,只要思想达到了,结果必然是一样的。坦然地面对生命中的荣辱、得失、进退,其实是人生命中最为可贵的品格。我们所看到的世界,被我们渐染了内心的色彩,如果我们先把内心描绘得五彩缤纷、色彩斑斓,世界就是光明和美好的。

学习资料:

【读 音】ān bù dàng chē

【英 文】to walk over leisurely instead of riding in a carriage

【用 法】作谓语;中性词;形容轻松缓慢地行走。

【结 构】偏正式

【近义词】缓步代车、安贫乐道、安贫守道

【反义词】急于求成、迫不及待

【同韵词】肥吃肥喝、一枕南柯、祝鲠祝噎、山耶云耶、豪厘不伐

【灯 谜】过河兵卒

【解 释】安:安详,不慌忙;安步:缓缓步行。以从容的步行代替乘车。 后来人们就以“安步当车”表示不乘车而安然步行又比喻安于现状,不求显贵。安,安详不慌不忙;步,步行

[历史典故:安步当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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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历史典故:贵人多忘事

全文共 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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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guì rén duō wàng shì

【成语故事】唐朝时王泠然虽然中进士但没有授官职,他日夜思索如何跻身于官场,想起自己曾与御史大夫高昌宇有过交往,只是当官后把他给忘了,于是提笔给他写信,信中用威胁的口吻说如果因做官成贵人而把朋友忘记,将来朋友做官也会以牙还牙的。

【出处】倘也贵人多忘,国士难期,使仆一朝出其不意,与君并肩台阁,侧眼相视,公始悔而谢仆,仆安能有色于君乎? 五代·王定保《唐摭言》卷二

【解释】高贵者往往善忘。原指高官态度傲慢,不念旧交,后用于讽刺人健忘。

【用法】作定语、宾语;用于讽刺人健忘

【相近词】贵人多忘

【示例】你老是贵人多忘事了,那里还记得我们?

【其它使用】

[历史典故:贵人多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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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曹冲称象典故故事

全文共 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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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冲,字仓舒,他是三国时魏王曹操的小儿子,天资聪慧,思维敏捷,五六岁时的智力已和成年人不相上下。

大约在曹冲十岁的时候,有一次,吴王孙权派人给曹操送来一头大象。大象生长在南方的丛林里,北方人极少看到。因此,曹操带着儿子们和文武官员一起前往观看。

大伙儿看着这庞然大物,纷纷议论。谁都想知道它的重量,但哪儿有那么大的秤呢?

曹操也很想知道大象的重量,就问文武百官说:

“你们谁能想办法称出它的重量?”

文武大臣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个个束手无策。这时,曹冲上前对曹操说:“父王,我有一个办法,可以称出大象的重量。”

曹操知道曹冲一向聪明过人,平常也很喜欢他,就说:“你说说看,用什么办法?”

曹冲说:“用一只大船,先把大象安置在大船上,在大船吃水的深度刻上一个记号,然后把大象牵上岸。再把一些石块装到船上,让船沉到原来刻上记号的深度。只要称一称石块的重量,就可以知道大象的重量了。”

曹操听了,连声称赞说:“好!这个办法好!”

于是,曹操马上让人准备船只和石块,果然很快就称出了大象的重量。

后来,“曹冲称象”这一典故,用来称颂人年幼聪颖,才智过人。(雅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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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穿小鞋”的传说典故

全文共 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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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传北宋时,有一个名叫巧玉的姑娘,长到了该出嫁的年龄,她的后娘要将她许配给一个又聋又哑的娘家侄儿做媳妇,巧玉坚决不从。后娘也没有办法,便暗暗想法子整治她。

不几日,恰逢有一位媒婆前来提亲,要把巧玉说给一位秀才。巧玉很中意,就答应了下来。可是,这时后娘的脸色却不好看了。

后娘为了刁难巧玉,就在背地里剪了一双很小的鞋样子,让媒婆带给男方。男方看到鞋样后,也很满意,就根据这双鞋样做了一双小绣鞋连同聘礼一起送到了巧玉家。

巧玉出嫁那天,这双鞋怎么也穿不上,害得她上不了花轿。她又羞,又恼,又急,一气之下便上吊自尽了。人们非常婉惜。

后来,人们便将这种用阴谋整治人,或者利用职权给他人制造困难的行为,叫做给人“穿小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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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司马光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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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少帝曹芳恨透了司马家族,结果被废黜,司马师立曹丕的孙子曹髦(mao)为帝。可是,曹髦空有皇帝的虚名,手中却没有实权,只是个傀儡(kuilei),连任命一个朝廷官员都做不了主。朝中的全部权力都集中在司马师和他弟弟司马昭手中。

司马昭是司马懿的第二个儿子,哥哥司马师死后,他接替做了大将军。司马昭同父亲、哥哥一样,工于心计,谋略过人。司马昭刚刚坐上大将军的宝座,镇东大将军诸葛诞谋反,司马昭率兵讨伐,大胜而归。司马昭为人奸诈,他认为魏国完全是依靠司马家族才得以有了今天,因此他进进出出都有三千名手执武器的护卫前呼后拥,所有的事情也不禀报朝廷,而直接由他决断。

曹髦做了几年有名无实的皇帝,他对司马昭大权独揽,自己不能亲理朝政,越来越不满,更担心自己有朝一日会像曹芳一样,被司马昭废掉。他想了好几天,终于作出了决定。

这天,曹髦把平日里还比较听他话的王经、王沈和王业三位大臣召入宫内,从怀中取出事先写好的讨伐司马昭的诏书,说道:“三位爱卿,司马昭大权独揽,野心勃勃,他称帝之心连过路人都知道。我决不能坐以待毙,等着他来废掉我。今天,我决定和你们一起去讨伐他!”这就是成语“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的来历。

听了这话,三位大臣呆若木鸡,半晌才回过神来。

王经跪下身,一边叩头一边劝阻道:“陛下,这可万万使不得啊!从前鲁昭公不能容忍季氏专权,结果是失败亡国,被天下人耻笑!现在司马昭专权并非一天两天的事,朝廷中他的爪牙也不是一个两个,而宫中肯听命于您的,实在是太少了!您赤手空拳,拿什么去讨伐?如果不成功的话,恐怕祸患更大。还请陛下慎重考虑,从长计议!”

曹髦激动起来,咬着牙说:“我实在是忍无可忍了。我已下了决心,做好了死的准备,还有什么可怕的?何况我们不一定会死!”

说完,他径自入后宫,向太后禀报去了。

王沈和王业清楚地知道曹髦根本不是司马昭的对手,肯定必死无疑。他们生怕司马昭以后会治他们的罪,立刻溜出大殿,直奔司马昭府中告密去了。

曹髦手持利剑,带了一百多名童仆刚出宫门,迎面遇上了司马昭的心腹贾充奉令带了一队人马赶来。双方动起手来,曹髦持剑大喝一声:“我乃当朝天子,你们冲入宫中,难道想杀君谋反不成?”

这一声大喝把贾充的手下全吓得一动也不敢动,有几个胆小的甚至想转身逃跑。贾充见这情形,扯着嗓子对一个名叫成济的手下人喝道:“司马公平日里养你们是干吗用的?难道不正是为了今天这样的时刻吗?”

成济哆哆嗦嗦地问:“您看该怎么办?是杀还是绑起来?”

贾充瞪着眼说:“司马公有令,只要死的。”

成济这才壮起了胆,拿着长矛一直冲到曹髦的车前。曹髦大声说:“你小子竟敢对我无礼?”谁知话还未说完,已被成济一下子刺穿胸膛,从车上跌了下来,当场断了气。

司马昭没想到曹髦真的被手下人杀死,他有些心慌,更有些心虚。他马上把大臣们召集起来,装出非常伤心的样子,挤出几滴眼泪,假惺惺地说:“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大臣们心中都明白,却谁也不敢吱声。

司马昭又问老臣陈泰:“发生了这样的事,天下人会怎样看我呢?”

陈泰想了想,说:“只有杀了贾充,才可以向世人谢罪。”

这话让司马昭听了不顺耳,他又问:“您再想想,还有什么其他办法吗?”

陈泰说:“实在没有比这更好的办法了。”

司马昭不再吭声,心里暗暗地盘算着这事如何处置才好。最后,他决定将罪责归于成济一人,下令将成济斩首示众。

就这样,司马昭把杀曹髦的事轻易地掩饰了过去;接着,他立曹奂为帝,即魏元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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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乌鸟私情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8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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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情(wū niǎo sī qíng) 成语。古时传说,小乌能反哺老乌。比喻侍奉尊亲的孝心。不妨看看历史典故。以下仅供参考!

【出处】(晋代)李密《陈情表》。

【释义】乌鸟:古人传说,小乌能反哺老乌。比喻侍奉尊亲的孝心。

【历史典故】

李密,名虔,字令伯,武陽人,西晋文学家。李密从小境遇不佳,出生六个月就死了父亲,四岁时舅父又强迫母亲何氏改嫁。他是在祖母刘氏的抚养下长大成人的,李密以孝敬祖母而闻名。相传,祖母生病的时候,李密痛哭流涕,每天晚上衣不解带,守在祖母的身旁,侍奉其左右。所有的食物、汤药,一定要先自己尝过,然后才给祖母进食。

蜀国灭亡后,晋武帝准备让李密做太子洗马这个官,郡县不断催促他前去任职。这时,李密的祖母已九十六岁,年老多病,李密舍不得离开祖母,于是,就上书给晋武帝,陈述家里情况,说明祖母年老多病,需要人侍奉,这就是著名的《陈情表》。李密在《陈情表》中恳切地说:“如果没有祖母就没有今天的我,今天祖母需要我,否则就不能安度晚年。据说乌鸦都知道喂养衰老的母鸟,人岂能不如鸟呢?况且陛下是以孝道治理天下的,许多官员都受到您的垂怜,何况我比他们更加特别。我请求陛下准许我奉养祖母,让她安度晚年!”

《陈情表》言语恳切,委婉动人,晋武帝看了,为李密对祖母的一片孝心所感动,赞叹李密“不空有名也”,不仅同意暂不赴诏,还嘉奖他孝敬长辈的诚心,赏赐奴婢二人,并指令所在郡县,发给他赡养祖母的费用。

【成长心语】

孔子说一个人有没有学问,就在于这个人能否对父母尽孝,对兄弟姐妹、亲朋好友乃至陌生之人是否友爱。“人不孝其亲,不如禽与兽。”语句直白而深刻。孝是一切道德和爱心的根源,是一个人为人处世的根本,是做人的基本要求。其实,孝敬父母,不需要作出多伟大的事业。每天早晨,让我们用一句关爱的话语、一个亲热的动作,或任何一个微小的进步,就可以表达我们对父母的爱与孝心。最重要的是,当父母需要我们的时候,我们一定要在他们触手可及的地方,让他们感受到我们对父母的爱。

[乌鸟私情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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