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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神秘岛的读书笔记(合集20篇)

读书对于智慧,就像体操对于身体一样。下面是开学吧网整理的读书的好处英语作文,希望你喜欢。现在开学吧为同学们推荐了一些关于神秘岛的读书笔记优秀作文,欢迎查阅,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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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馆》读书笔记以及心得

全文共 8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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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对我们来说,已经是很熟悉的一位作家了,在此也就不多介绍了。倒是写作背景得说说:话剧《写于1956至1957年间,它是老舍一生中最优秀的戏剧创作,正像曹禺先生所说,它是“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老舍写小说很少,却写了不少的戏。在写《茶馆》之前,他写了话剧《春华秋实》、《西望长安》,在《茶馆》之后写了《红大院》、《女店员》和《全家福》等。《茶馆》跟这些配合时事政治的作品,在题材、风格以及创作模式上,都大不一样,他重新写起了解放前写惯了的“陈年往事”。

每一本书,都是一个很好的时代缩影,《茶馆》也不例外。这本书包含了三个时代,每一幕就是一个时代。

故事发生在一个茶馆里,时代在变,茶馆也在变。“这三幕共占了五十年的时间……”“这就是说,用这些小人物怎么活着和怎么死的,来说明那些年代的啼笑皆非的形形色色。”这是老舍自己评价《茶馆》时说的。那人物究竟是怎么活的?又是怎么死的呢?我们就拿茶馆的掌柜来说。

“我……当了一辈子的顺民,见着谁我都鞠躬,请安,作揖。”这是王掌柜他自己说的。王利发精明、善良、勤劳,善于经营。他胆小怕事,本着莫谈国事的处世原则,靠自己的力气挣钱度日。可是,他越怕国事,这国事就越是不断地往他的茶馆里钻。他信奉改良主义,可改来改去,这茶馆越改越糟。在第三幕里,王掌柜似乎看透了一切,他也变得老于世故了,再也不像从前那样见人陪笑、作揖、夹着尾巴做人了。人生的磨难,使他变得倔强起来。

可最终他是怎么死的呢?他自己上吊死了。临死前,他把家人打发到解放区去,自己和常四爷、秦二爷聚在茶馆里撒起纸钱来。三位老人苦中作乐,为自己送终,聊以宽慰,这令人怜悯。一辈子渴望改良的人就这样稀里糊涂地死了。这就是王利发的人生悲剧。

《茶馆》里的其他人,儿子还是遵循老子的处世态度,有的甚至变本加厉。这是时代的悲哀。

《茶馆》让我们看清了那三个黑暗时代,也看清了那些生活在底层的人民,一个个破落、衰败。《茶馆》不愧为“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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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学生《沉默的大多数》读后有感之寒假小说读书笔记

全文共 12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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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时间我该反省,我做了什么?很少有时间看书,很忙,无厘头,不过还是要分享这本书。王小波的文字并不是那么容易看懂的,他的性格也很独特,大概就是某个老师说的他是个有个性的人!

看到了一个新名词——“行货感”,这是我们会有的感觉。至于为什么有这种感觉,能说明的就是:人家那你干了什么或对你有什么任何一种评价,都无须向你解释或征得你的同意。王小波给出的解释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我不是王;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我又不是王。”王小波给出这个名词是为了引申到中国的文化现状,那我想,大的文化方面先不说,就看看我们现在的生活,就很能说明这样的现象。

高校中非常普遍,借用某个老师说的一句话说,“高校的学生干部是社会最大的腐败的毒瘤。”这句话我认为,大部分我是赞同的,具体为何,我也就不一一道明了,相信能明白的人就自然会明白,不能明白的说了怕是要举报我了。这种事在中国古代就存在,到如今也没有什么变化,不知是“奴性”还是什么因素。

说到“奴性”,王小波也没有直接道破,而是给我们展示了一个有双性恋的性虐待倾向的洋鬼子见到中国男人唯唯诺诺,妇女裹足,中国人给人跪地磕头等事时倍感兴奋的故事。看了这一篇章,我确实有被恶心到,但是事实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像现在,这样的人,我们的身边不多吗?别说身边的人了,我们自己本身也是这样的吧!当然可以说是顺应时代潮流的发展,但同时,我们确实也不能否认这个事实的存在。

关于真实,王小波如是说,在“真实”这个论域里,假如你让我说话,假如是,我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绝不乱说,《圣经》上就是这么说的:再多说一句,就是出于那伪善者。自我反省一下,毫不避讳的说,我就是个伪善者,这点我做的很差。

就比如说,今天有很多要我做的事(这个时候又能看出我的“行货感”了),我累的睡着了,醒来被消息轰炸,我一一回复,还加上了自己解释的理由。很可能,别人不需要我的理由,可我却说了我自以为要说的很多。这点,我该多加注意,别人问起缘由我就说,不问就不说。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我想提到的,“中国的人文知识分子”,有种以天下为己任的使命感,总觉得自己该搞出些给老百姓当信仰的东西。这大概可以理解为强迫性的一种方式,只是被现在的文人们美化了说法,不过确实也不是可以称得上是思想自由的方式,文人不是也该打脸了!按照中国的知识分子的中古遗风来说,知识分子就算得上是有些过分了。

很多自以为优秀的文人(包括大学生)都不自觉有种感觉,比如说,人家不知道鲁迅、郭沫若了,就把这些人归为无知一类。但是,为什么一定要知道鲁迅、郭沫若呢?而且,知道这些人,但是也仅仅只是知道,又有什么样的用处吗?知识分子自命不凡,喜欢踩着弱势上去。这大概也是自以为是,只知道用自己的标准评判别人的知识分子形象。这一点,我也同样需要反省。

说了这么多,但也只是《沉默的大多数》中的一小部分。以前,我也没觉得自己是这么恶劣。需要学习的还有很多,更该关注的就是“人性”。这本书,我建议每一个文人、知识分子都好好看看,吃一吃里面的见解,反省反省,自己是不是条条中招。我想,多少是有些用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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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鲁滨孙漂流记》的读书笔记1000字通用

全文共 11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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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常觉得在书海里遨游是最幸福的,读书可以带来许多许多的知识、可以增加课外知识、可以使我们的心智更加开豁,因此我也非常非常的爱书,我读过许多名着:《悲惨世界》告诉我们“只要这土地上有着无知和悲惨,像2本书一样的性质就不无禆益。”《巴黎圣母院》告诉我们:“人的嫉妒心是不可以太强的……”《三国演义》告诉我们:“不要硬和别人比高下……”许多的书给了我许多道理,不过我最爱看的书还是《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的主人公鲁滨逊是一个具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精神的人,他从小就渴望着能独自一人去海上冒险,可是这个愿望只会被严格的父亲扼杀,有一次,鲁滨逊终于有机会去海上冒险,可是却遭到了极大地意外,因此船上的人无一幸免,只有鲁滨逊一个人活了下来,他被意外冲上了一个荒岛,这个小岛荒无人烟,人在这里根本难以存活,如果不幸的话,还有肯能会被残酷无情的野蛮人活生生地吃掉。

可是,鲁滨逊却靠着顽强的意志力克服了种.种困难,才得以活下来,他在一次对付野蛮人的时候,意外救下一个俘虏,由于那天是星期五,所以给俘虏取名“星期五”星期五办事能力强,成为了鲁滨逊得力的助手和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鲁滨逊从那只遇险的船上找到了许多对现在自己的情况有利益的东西,食物、制作帆蓬的布、枪支、弹药、淡水、酒、衣服、工具等一些物品,鲁滨逊利用空余时间做了一个屋子,作为自己的栖身之处,并靠船上剩下的食物来维持生,鲁滨逊深陷困境却还是坚持每天读书,这不正是“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吗?

后来,鲁滨逊无意中发现了一些小麦的种子,便想要在岛上种植大麦和水稻,可是,每当即将丰收的季节,乌鸦就回来啄食,使大麦和水稻的收获率大大减少,鲁滨逊想了许多办法终于逼退了那些丑陋的乌鸦,他还制造了许多工具,学会了制作粗糙的面包,还捕捉了一些山羊作为肉食的来源,还养了一只鹦鹉作伴,鲁滨逊还自己圈养了许多牲畜、还利用工具做了许多家具,一开始做的并不好,但到最后鲁滨逊的技术越来越精湛了,他吧把自制的家具摆在了自己的屋里。

若干年后,鲁滨逊在孤岛附近发现了一艘英伦船,终于和星期五离开了这个荒岛。算一算,鲁滨逊在这个荒岛上共生活了28年。

每次读完这本书我都会有一次深深地感触,一个具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精神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也终将会成为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事实的确如此,一个面对一些挫折而就退缩不去面对的人有什么资格成为一个成功者,他注定会事一个失败者,社会的一个败类。面对危险,我们应当勇敢去面对,勇敢去克服,勇敢去解决,而不是像缩头乌龟一样而直接放弃,“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只要竭尽全力就一定会成功,无论再多困难的事也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鲁滨逊漂流记》的作者笛福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这也是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我觉得做人的确一定要学会生存、学会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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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神秘岛读书笔记400字

全文共 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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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终于读完了凡尔纳科幻小说《神秘岛》。

这部小说讲的是美国南北战争期间,六个里士满的俘虏——工程师史密斯、他的仆人纳卜、他的爱犬托普、记者史佩莱、水手潘克罗夫和史佩莱收养的少年赫伯特,乘上一个热气球逃走了。最后掉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

上岛以后,他们并没有绝望,而是凭着集体的智慧和勤劳的双手开垦了荒岛。在凭着团队的勇气好团结打败了海盗和野兽、远赴另一个小岛接回被流放的艾尔通后,遇难者们已经拥有了两套差不多的住宅、自制的饮料、面包,甚至是牧场、磨坊、家禽场,过上了富足的生活。

在他们上岛以后,岛上发生了许多的怪事:史密斯的神奇获救、托普的神秘出现、炸毁海盗船的水雷、装满必需品的箱子、小野猪体内的枪弹……

最后他们知道了,这一切都是隐居海底的尼摩船长做的。可当史密斯他们找到船长时,他已经奄奄一息了,几天后,他安详地里去了,随后,小岛也因为地震而迸裂、沉没了。遇难者们带着老船长留下的财富乘上接艾尔通的“邓肯”号回到美国,用老船长留下的财产买了一块土地,重建了那神秘的小岛。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深地感到,做任何事都要乐观、勤奋,不论遇到什么情况,都要积极应对,不然史密斯他们不可能等到“邓肯”号的到来,我们也不会有大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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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父亲的病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6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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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病》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也许,后来鲁迅去日本学医也有此原因吧。文章一开始讲述了一位名医的事迹,而后引入到少时鲁迅为父亲请医找药治病,与两位重金聘请的所谓的名医周旋数年的经历。文章以生动的语言描写出几位名医明知病无法治疗还骗取医费,治不好就开些奇怪的药引,故弄玄虚,或者推卸责任说一句“医能疫病,不能医命,对不对”。他们种.种行为都是为了金钱。也表达了作者对庸医误人的深切的痛恨,对父亲的不舍与愧疚之情。

我想,周父的病在现在哪怕治不好,可那些神奇的药方一拿出来,也一定会成为人们的笑柄,两个“名医”也会被揭穿,被世人所唾弃。可在那个时代,那个社会背景下,这样的医生反而受人推崇,身价不菲,人们对其毫无质疑。反映了旧中国的科学、医术的落后和平民的愚昧无知,封建落后的思想深入国人。这不仅仅是医学技术的低人一等,在思想观念上、综合国力上又何尝不是是固步自封。人们对中医盲目相信,而对西医却一无所知,甚至反对。那时的社会也就像周父一样病入膏肓,鲁迅通过讽刺那些庸医来对当时的封建腐朽的社会进行批判。到篇尾,衍太太唆使作者大叫父亲,是父亲痛苦死去,遗留给作者的"的错处"与无尽的悔恨。这也是因为当时的人们腐朽封建的思想。在欧洲人经过工业革命进入了机械的时代,中国却盛行女人“裹足”、“巫医不分”,延续了千年的封建思想、迷信意识,使中国人难以走出落后的泥沼。

所以,我们如今更丢弃封建腐朽的思想,相信和努力发展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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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简爱读书笔记七年级

全文共 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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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简爱之后,我渐渐觉得,一个心灵契合的人比所有虚荣和狂喜都重要。也许罗切斯特先生和爱小姐并不完美,没有流畅的面部线条,没有白皙的肤色或者红润的面颊,表情不是严肃就是淡然,看起来也不讨喜,但是他们心中对爱的热切,是无人可比的。我常常想象在某个深秋的夜晚,罗切斯特强壮的手臂会紧紧搂着简的腰际,那是因为在那场可怕的事故中后他失去了视力,更是因为失而复得的喜悦,令他更加珍惜。也许年龄和阶层会成为鸿沟,但爱从来不分等级,在世俗人眼中罗切斯特如同父亲的严肃粗阔形象会让人觉得和简的爱情来得不合时宜,但是只有他们两个人自己知道,那真真切切是丘比特的祝福使他们陷入柔情。

也许在罗切斯特先生逐渐恢复视力的那些日子,他曾在夜里借着烛光细看简熟睡的脸庞,不难想象他雕塑般一板一眼的脸上洋溢着的柔情该是如何令人动容,也许他心里一直有着一丝希望,这就是为何在陷入黑暗之后他依旧需要在屋内点燃烛光“照明”。

简从小失去被爱的“资格”,罗切斯特自年轻时就被迫陷入旧社会的圈套里去,这两者之所以在外人面前不够“好看”,也许是因为粗旷和苍白是他们的保护色,但我相信罗切斯特先生温柔的目光和简红润的脸颊也是他们最真实的本色,这个世上很多人都很契合,也许利益使然,或许门当户对,兴许一时甜蜜,再或因为好看的面容而赏心悦目.....但这些都不是永驻的真意,契合的灵魂和相通的心境才是世间此般难得的真情。如同神话故事中的爱情,若爱德华是古铜色的火神,简爱就是透白的精灵——在精灵冰凉透明的身躯里,透露着靠近炙热的渴望,而当精灵靠近火神时,火苗的光影便会将精灵照亮成火红色,使精灵惨白的面颊上染上红晕。

这个世界还不完美,但因为人性的存在依旧有很多美好的东西,也许一些不可多得的友情、亲情和爱情,是人性光辉存在于世间的另一种胜似于神迹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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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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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假期我和不满6岁 的孩子一起欣赏了德国幽默漫画大师埃·奥·卜劳恩创作的《父与子》。故事中的两位主人公并不完美,肥胖的父亲有很多缺点,偶尔会误解孩子,有时也会耍耍家 长的威风,但他不失善良,乐于助人,有一颗强烈的爱子之心;故事中的儿子有着所有孩子的共性,聪明善良,但有时也会调皮甚至恶作剧。但正是这对不完美的父 子,演绎着一个个动人的故事,历经将近百年,依然备受全世界人民的喜爱。

这本深受大家喜爱的连 环画,情节非常简单,漫画中,父亲和儿子的生活和我们平常人一样,但每一个平凡之中都饱含着温情,充满着欢乐。尽管有的故事常常意味深长、令人掩卷深思,孩子不懂深意,但还是被里面的诸多故事情节逗得哈哈大笑。比如,“引人入胜的书”这一章,讲的是一家人用餐前轮流被这一本充满魔力的书吸引,父亲叫儿子去吃饭而自己却被该书吸引忘了吃饭,趴在地上像儿子一样托着下巴津津有味读书的情景。这章虽然只用了6幅图画,但很清晰的表达了这本书的“魔力”所 在。再比如“孩子吵架大人闹”这一章,讲了两个小孩打架,两家大人都认为自己孩子受了委屈怒气冲冲去找对方,结果话不投机两家大人大闹起来,拳打脚踢,而 两个孩子在旁边早已和好如初,又开心地玩游戏的情景。使得孩子在捧腹大笑的同时,又给我们成人上了多有教育意义的一课。

虽然我们生活中会有许多的烦恼或挫折,但是它并不能泯灭人类对 美好生活的憧憬,那一幅幅精湛小巧的画面闪烁着智慧之光,温暖着每一个读者的心灵,使得每一个喜爱漫画的孩子绝对不容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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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西游记》读书笔记400字

全文共 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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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它就是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它的作者是吴承恩,全书共有100回。

孙悟空是从石头里跳出来的,因发现水帘洞而成了大王。在天宫偷吃了仙桃,变成了不坏之身。他一路上英勇善战,让我们学习他的勇气和智慧。

猪八戒原为天上的天蓬元帅,因调戏嫦娥而被罚下界,错投了猪胎。被唐僧收做徒弟后一直保护唐僧左右。一路上虽然不是吃就是睡,但他也是十分忠心。为了救师傅也是十分勇敢、英勇,在路上总是吃苦耐劳。

沙僧又名沙和尚,原为天上的卷蓬大将,因打破琉璃盏而被罚下界,是唐僧师徒中最吃苦耐劳的。他身上总是挑着重担,一路上从不叫苦。我们要学习他这种吃苦耐劳、默默付出的精神。

唐僧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僧的师傅。一路上受尽苦难,但却从不放弃取经,一直是一行人中信念最坚定的。他是一个勇敢顽强的人。

唐僧一行人都有让我们终身受益的东西,我们要向他们学习。我感悟到人生中的路有很长。也许遇到困难时,你会选择放弃。但只有不放弃,才是真正的成功者。就算失败了,也不会那么失望。也只有不放弃,才算是最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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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鲁滨孙漂流记》的读书笔记1000字通用

全文共 12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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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读完了妈妈给我买的《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使我深有感触。

这本书是英国小说家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描述了主人公漂流海岛,战胜困难,艰苦创业的故事,故事讲了:鲁滨逊出身于一个体面的商人家庭,渴望航海,一心想去海外见识一番。他瞒着父亲出海,第一次航行就遇到大风浪,船只沉没,他好不容易才逃出保住性命。第二次出海到非洲经商,赚了一笔钱。第三次又遭不幸,被摩尔人俘获当了奴隶。后来他划了主人的小船逃跑,途中被一艘葡萄牙货船救起。船到巴西后,他在那里买下一个庄园,做了庄主。他不甘心于这样发财致富,再次出海,到非洲贩卖奴隶。船在途中遭遇风浪,船上的人全部遇难,唯有鲁滨逊一个人幸存下来,只身飘到一个无人的孤岛上。他用沉船的桅杆做了木筏,一次又一次地把船上的食物、衣服、枪弹、工具等运到岸上,并在小山边搭起帐蓬定居下来。他还用削尖的木桩在帐蓬周围围上栅栏。他用简单的工具做了木椅、桌子等家具,猎野味为食,饮河里的水,度过了困难。

翻开第一页:“谨以此书奉献给那些时时处处依赖父母,依赖学校的青少年朋友们”。当我读完这句话使我有点反感,想到了:我们在家任性、娇气、依赖性强、而动手能力差,这是我们大多数人的缺点,但我们不是为了做得更好吗?

当读到最后一页,我被震撼了,一个个问号不由地在我心头转。

如果我是他,船在暴风雨中失事的时候,我不会像他一样不向命运低头继续远航。我一定会放弃远航,坐船回家。如果我是他,一个人在荒岛上看见野人在吃东西,我不会像鲁滨逊一样勇敢。我一定会吓得逃走,想回家。这些原因都是因为父母过于溺爱我们,我们也很依赖他们,才会这样。

记得有一次,我要一个人走夜路去姐姐家,爸爸妈妈不在家,要我去姐姐家过夜。到了晚上,妈妈让我一个人去,我虽然有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但妈妈的话我不敢不遵,只好一个人走出家门。虽然姐姐家和我家在一个小区里,可我还是很怕,天黑得很快,我出去时,已经很黑了,一路上只有几盏灯,路上没有人走,只有我一个,偶尔身后有几辆车骑过,但很快就消失在黑暗中了。我害怕极了,真想快点到姐姐家,虽然我已经十几岁了,但这是我第一次走夜路,因为妈妈从来不会让我自己一个人走。突然我看见前面有一个东西在跳,我吓得直跑,刚吓我的估计是一只虫子。走着走着,终于到姐姐家了。可我刚上楼,就看见一个影子。我站在原地不敢动,我以为是坏人,他没有注意我匆匆地走了。姐姐家这栋楼灯坏了,还好我眼睛好,摸了半天才到3楼,姐姐家在五楼,过了好长时间我终于爬到5楼,敲响了门,姐姐过来给我开门。我当时可真高兴,因为是第一次走夜路。

现在的生活中有许多父母过于溺爱孩子。这些简单的小事父母很少会让自己的子女做,比如:叠被子、收拾房间等家务全是由家长来做。这样我们就失去了动手能力,做什么事都依赖父母,自己从不想办法解决,总认为父母可以解决。

我们应该学习鲁滨逊这种面对困难不屈服,勇敢前进的精神。读了这本书,使我明白了:不管做什么事不能总依靠父母,能解决的自己解决。不能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要勇敢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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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童年学生假期读书笔记1200字通用

全文共 11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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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就像一杯纯净无瑕的白开水。无论我们添加什么原料,它都会被仔细收集并永远铭刻在我们的脑海中,这让我们不愿意放弃它,更不愿意去触摸那些美好的回忆。

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世界闻名。一个夏天的下午,我打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中宋人物的黑线而波动。

这本书主要是关于阿丽莎的童年生活。这部小说始于我和妈妈去爷爷家,止于爷爷让我去世界各地吃饭。我祖父开了一家染坊,但随着他家族生意的逐渐衰落,他变得吝啬、贪婪、专横和残忍。他经常殴打我的祖母和孩子,残酷地剥削他的工人。年轻的阿莱莎被他用树枝打昏了他还偷偷以高利率借钱,甚至鼓励他的助手偷东西。这两个叔叔也是粗鲁自私的非利士人,为了他们的财产整天争吵和争斗。在这样一个充满残酷和仇恨的家庭里,年轻的阿莱莎过早地意识到了人类的痛苦和丑陋。叔叔们为家庭财产争吵和争斗的场景吓坏了小阿丽莎。这一幕真实地反映了俄罗斯下层人民沉重的生活状况,批判了普通公民的自私和残忍。

然而就是在这样一个可怕的环境里,也有温暖与光明。这就是阿廖沙的外祖母和另外一些人,过的另外一种生活。外祖母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对谁都很忍让,有着圣徒一般的宽大胸怀。她如一盏明灯,照亮了阿廖沙敏感而孤独的心,她对阿廖沙的影响,正像高尔基后来写的那样;在她没有来之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外祖母使他在黑暗污浊的环境中仍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并逐渐成长为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和充满爱心的人。

幸福的童年都是相似的;不幸的童年各有各的不幸。《童年》以小主人公阿廖沙在外祖父家的生活经历为线索,刻画了一群性格鲜明,生动的人物形象:这里有严厉而暴躁的外公,有慈祥的外婆,有爱喝酒闹事的舅舅,有漂亮而忧郁的妈妈,还有会跳舞的小茨冈:有抬起长腿踢妈妈的继父,有称为奶奶的绿老太婆,有孤僻而执着于化学实验的房客好事儿,有自杀的小偷彼得伯伯,还有一群玩草鞋大战,去冰天雪地的小岛上偷木板过活的善良小流浪汉

而小阿廖沙正是以一颗脆弱而敏感的童心生活在这群人中,体验着人生的酸甜苦辣。爱丰富了他,使他充满了坚强的力量去应对困苦的生活;苦难让他明白,俄罗斯人大多像小孩子似的,喜欢拿忧伤来逗乐,玩弄,不为做不幸的人而羞愧正是从这个足迹里,走出来了一个文学巨人,世界因他而增辉。《童年》,也为我们认真了解一个伟大民族打开了一扇小小窗户。

想想我们的童年真是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有老师辛勤的培育;有父母的疼爱;有爷爷奶奶的呵护。但拥有着这些的我们似乎并不知足,有些人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他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这些人是多么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应该不再浪费;应该学会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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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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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一本有趣的书,叫《小木偶奇遇记》,这本书讲了一个叫匹诺曹的小木偶成长为男孩子的故事。

故事大概讲的是:一个叫杰佩罗的老头没有孩子,他用木头雕刻出一个木偶,还给他起了一个名字叫匹诺曹。匹诺曹一直想做个好孩子,可是他经不起诱惑。他逃学、撒谎、结交坏朋友,几次上当还屡教不改。有一次,他受到狐狸和猫的欺骗,差点就被它们吊死,多亏了蓝色头发的仙女解救。仙女叫他不要撒谎,不然每撒一次谎他的鼻子就要长长一截。他连撒了三次慌,鼻子在屋子里转都能不能转了。皮诺曹这时才开始醒悟,但他还是经不住朋友的诱惑,又跟着到玩儿国去了。由于他过于贪玩,头上长出来一对驴耳朵,变成了一头驴子被卖到了马戏团。在紧急关头,还是仙女解救了他。最后他们父子在鲨鱼腹中相见,并设法逃出来了。皮诺曹最后决定痛改前非,终于变成了一个诚实、勇敢、聪明、帅气的男孩子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我们要诚实、勇敢、好好学习。只有勇敢地去面对眼前的困难,不被困难吓退,才能实现自己人生目标。有错要勇于改正错误,只有这样,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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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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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假期,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是《爱丽丝梦游奇境》这本书是英国作者刘易斯·卡罗尔写的。这本书把我带进了美妙的童话王国,使我受益匪浅。

故事是这样讲的,爱丽丝做了一个奇怪的梦,在梦中,她看见了一只穿着衣服的白兔跑过去,她十分好奇,就跟了上去,当她走进黑洞的时候,发生了一些不可思议的奇怪的故事,她喝了一杯水,却长高了,长到十英尺高。她吃了一块蛋糕,却又变矮了,后来她遇上了坏脾气的老鼠,爱砍别人脑袋的王后,就在王后要看爱丽丝头的时候,爱丽丝从梦中醒来了。

爱丽丝是一个勇敢,乐观,乐于助人的小女孩儿,在面对各种稀奇古怪的人和物的时候,能保持冷静,坚持自己的判断,爱丽丝的故事告诉我,在今后的生活里,可以向她一样机智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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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学生《沉默的大多数》读后有感之寒假小说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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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了数周之后终于开始动笔了,感到很欣慰,哈哈。

这本书是我时隔2019年后第二次看,很感慨,得出个结论,书确实是要这样看的。众所周知王小波是一位特立独行的作家,他自认为是小说家,这是他在写作末年开始写的所有杂文总编,编者是他的妻子李银河,并不是按照时间顺序,而是从内容上的连贯性出发而组织的,客观背景大致如此。

至今我仍然认为,大多数小说作家并不会写很多杂文其实是一种害羞自卑心理,相比较而言,我倒认为王小波在这方面确实是有斗士的精神。我们都知道杂文的精髓在于批判,而“胆子”似乎是很关键的一环。本书的开篇《沉默的大多数》,给我们讲述了他的动机,但看起来更像一杯壮胆的烈酒。他说自己因为“幼年的经历、家教和天性谨慎,是我变得沉默的起因”,这在我看来是一个对我们整个社会文化环境的隐喻。我同意这一点。人口数量和弱化隐私的文化传统让中国人在对外表达上有极为独特的风格,这也被很多人拿来当做东西方文化最大的区别。所以我们的“阳”的一面确实与西方“阳”的一面非常的不像,“阴”的一面却显得极为庞大,作者就把自己作为“大多数”中的一分子,而且是当中奋不顾身的勇敢者,甚至是起义者,用这文字作为武器,挺枪刺向“阳”的一派。

其实,我用“斗士”为题,并不是站在赞美的立场。任何时代任何一场战争中的斗士,其实本身是不是在真理的一方,都很值得商榷,只不过他们自己非常坚信而已。这种坚信、善意、责任以及勇气,便是一个完整的斗士了,至于“对”或“不对”,并不相干。而真正“客观”一些来看,偏见的成分是有的,而且是一定有的。

一、大体上,本书从国学的讨论开始,涉及了东西方思想及比较、科学观、性、艺术、新事物、电影、风俗等等,内容很多很广,其中最大篇幅的就是对中国传统文化和思想的批判,而且这种批判相当彻底,可以说是完全不接受。有关这个问题,我是持完全反对意见的,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是否能找到他这种观念的原因。他说:“我对国学的看法是:这种东西实在厉害。最可怕之处就在那个”国“字。”(《知识分子的不幸》)“为什么在中国,一说到文化,人们就往伦理道德方面去理解。我认为这是种历史的误会……”(《我看文化热》)“从孔孟以降,讲的全是行货言论,尤其是和《独立宣言》对照着读,更是这样。”(《“行货感”与文化相对主义》)王小波推崇的则是以罗素、萧伯纳、尤瑟纳尔等等人所提倡的”以人为本“、科学至上、真理至上的客观哲学。对中国哲学体系则归纳为臆断的(没做对过什么习题,没编对过什么程序,只是忽然间想通了一个大道理,觉得自己都对,凡不同意自己的都是禽兽之类……——《皇帝做习题》)、机械的(我们知道,儒士的基本功是要背书,把圣人说过的每一句话都牢牢记住……此种怪诞的情形提示了儒学的精神:让儒士成为圣人的精神复制品。——《文化之争》)、浅薄的(具体在《我看国学》,稍后详论)。最集中的体现在《我看国学》和《智慧与国学》这两篇。而且可以推断,他因为发表这些言论受到了很多攻击,并且他本人认为自己并不是所攻击的”民族虚无主义者“,反而认为攻击他的人有”狭隘民族主义“倾向(《警惕狭隘民族主义的蛊惑宣传》、《优越感种.种》),且接受传统文化的人群有心理问题(《对中国文化的布罗代尔式考证》、《人性的逆转》、《弗洛伊德和”受虐狂“》)。

事实上,当年我高一时第一次看这本书,对于全书的每一个字都感觉像是自己说出来的,从而生发出对王小波的无比认同感。今天可以猜到,因为我当年正处于叛逆期而已。直到这十多年来,我本人接触了很多古籍,而且我自己认为我接触的过程是非常健康的——我先从《三国演义》看起,然后又去看《三国志》,然后再向前看前三史和春秋时的文章,顺带看些《世说新语》等。这跟王小波的过程截然相反,在《我看国学》中他提到,因为老师说他“国学底子不行”,于是发奋将四书五经孔孟杨朱看了一遍,而且是越看越烦(“虽然没有很钻进去”),我更相信是“翻”了一遍,至于具体的历史上的记载,从他引述中从未出现并不“广为人知”的事迹这一点可以看出,他反而了解极少。当然更为重要的是他的青少年成长经历,在思维形成的重要阶段,我们可以相信,这对于一个思维坚强的人是一个极大的否定理由,所以我们看到他用来证明自己的各种结论的例子最多的便是那段时期发生的人和事。另外一个原因便是他在这段时间里由于自然的排斥民族文化转而接触了大量的西方读物,于是我们看到他对于西方的价值观是无条件的接受与褒奖,并举了相当多的例子:罗素等人不用说了,在他心中是无与伦比的伟人,就连科学人士也不例外——”我承认自己很佩服法拉第……牛顿、莱布尼兹,特别是爱因斯坦,你都不能不佩服,因为人家想出的东西完全在你的能力之外。“而对于传统文化或者说国学,他的说法是:“这些人(上述西方人)有一种惊世骇俗的思索能力,为孔孟所无。”“按现代的标准,孔孟所言的‘仁义‘啦,‘中庸’啦,虽然是些好话,但似乎都用不着特殊的思维能力就能想出来……”“如果说,这就是中华文化遗产的主要部分,那我就要说,这点东西太少了,拢共就是人际关系里那么一点事,再加上后来的阴阳五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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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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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在我的印象中狼是一种凶猛而又狠毒的野兽,但是自从读了沈石溪先生写的《狼王梦》之后,我对狼有了新的看法。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产下了四只狼崽,为了让其中的三只公狼崽成为狼王,紫岚费了很大的心血,最后三只公狼崽还是不幸死去了。

虽然狼十分凶恶,但它们在对自己的孩子时却让人感动。因为它明白在狼群的社会里,既没有世袭也不存在禅让,是要靠血腥的拼斗才能争夺到狼王的位子的,这就必须有特别健壮的体魄和出众的胆略。表面上母狼紫岚对待孩子非常严厉,但它至始至终都是爱孩子的,它用它独特的方式爱着它的孩子们,因为它明白,如果溺爱这些小狼,不严格要求这些狼崽,这样的狼崽最终成为不了狼王,会在激烈的竞争中淘汰。要不断的训练它们,它们才会更加强大!我不禁想起了生活中我的同学常常会抱怨自己的父母太严格、太没人情味,抱怨父母不理解他们,甚至认为父母根本不爱他们。

父母用他们认为的方式,不顾一切的去锻炼我们,请不要误解你的父母,他们的出发点都是希望你能更加茁壮的成长,让我们成为一只真正的狼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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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百万英镑》读书笔记

全文共 2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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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他一出门就把信封打开了,却发现里面有一张一百万元的钞票。在这段时间内,人们对这位突然暴富的罕见富翁竟拼命地拉拢着,从面费吃饭,买衣服,到免费住宿,一个个像乞丐一样讨好他,并不段提高他的社会地位,一直到了除王室外最高的公爵之上!不光如此,还得到了一位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最后还从两兄弟那儿得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过着非常幸福的生活。

读完之后我感受到了:金钱不是万能的,金钱能买到家却买不到幸福,金钱能买到血液却买不到生命,金钱能买到钟表却不可以买到时间······我们所要做的是用一颗坦然的心对待自己的生活,自己的生活要靠自己去争取,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勤劳的人才会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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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全文共 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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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朝花夕拾》 ,是鲁迅写的。听说鲁迅写得书独是一无二,我倒要看看有多好!

鲁迅曾住在百草园里,所以就写了一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也是我最喜欢的一篇。

鲁迅的百草园面积很大,鲁迅小时候在那儿获得许多乐趣,比如说,鲁迅翻开了断砖,看见了斑蝥,脊梁上一按,后窍喷出烟雾;下雪了,如果雪比较厚,鸟儿们无处找食,闰土就带着鲁迅捉鸟……但到后来卖给了朱熹的孙子,从此很少去百草园。读到这,我觉得非常可惜,一个多好的百草园!可惜,就这样卖了!多可惜呀。

或许我们的童年早晚有一天会离去,《朝花夕拾》却可以了解一下鲁迅的童年,体会童年的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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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500字小学作文

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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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哥送给我一本《三毛流浪记》。我看了一遍又一遍,爱不释手。书中的那个小三毛的经历,深深地打动了我的心。

三毛是个没有父母的苦孩子。他整天在上海的街头流浪,看见小猫、小狗都有妈妈,可他自己却连这些动物还不如,他很伤心,忍不住抱着一只小狗痛哭起来。不管春夏秋冬,三毛身上都只有一件破背心,寒风凛冽的冬天,他裹着床破席子,蜷缩在墙角下,冻得打哆嗦,而富人家的太太牵着的小狗身上却穿着华丽的衣裳。那时,穷人还不如一条狗呢!

三毛虽然是一个苦孩子,但他倔强勇敢,爱憎分明。他常常遭到伪警察的毒打,受到富人们的唾骂……他对那些富人们充满了仇恨,而对穷人们,却只怀着一颗善良的同情心。有一次,他看到一个穷人家的孩子不小心掉进了湖里,就毫不犹豫地跳下水去,把小孩救了出来。还有一次,他看到一位老爷爷丢了钱包,就捡了起来。当时,饥饿寒冷正在折磨着小三毛,他多么需要钱啊!可是他想那位老爷爷挣点钱不容易,丢了这些钱,也许他全家人都得挨饥受冻的。于是他紧紧裤腰带,忍着饥饿追上前去,把钱包还给了老爷爷。生活在旧社会的小三毛的遭遇是悲惨的,可他的心却是多么美好!虽然他自己总是帮助比他更不幸的人们。

三毛非常渴望学习。又一次,他谁在冰冷的地上做了个梦,梦见自己长了一双翅膀,飞进了儿童学园。在那里,他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欢迎。他洗了澡,捧着新课本,和同学们一道坐在了明亮的课堂里。可这仅仅是一个梦,多么让人失望啊!在旧社会,三毛历尽了人间苦难,哪有上学的权利呀!

合上书,我也做了个梦,梦见三毛穿上了漂亮的衣裳,来到我们校园,和我们一起吃饭,和我们一起上学,和我们一起做游戏……三毛的美好愿望终于实现了。

三毛真令我同情!真令我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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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年西游记600字初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6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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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一定非常熟悉《西游记》吧,里面的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历经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到了真经。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他不但能七十二变,还有火眼金睛,能看出常人肉眼所看不到的妖怪真身。一路上,他打死的妖怪最多。四人之所以能取到真经,大部分都是他的功劳。

然而猪八戒的可爱、贪吃,也令我对他有了好印象,他虽然贪吃,可是心地善良,一路上也没有丢下师傅独自离开,而且还会向别人要斋饭给师傅吃,虽说本领不强,但我认为他能在取经路上给大家带来快乐。

对于唐僧这个人物,我却不怎么喜欢,因为孙悟空凭借火眼金睛看到的妖怪,唐僧却只看表面现象,差点把这个好徒弟丢了。

我一直都很喜欢读《西游记》,因为它教会我不管做什么事都要有毅力,无论有什么困难都不要放弃,坚持到最后就会有好的结果。

寒假,我又重温了吴承恩的《西游记》。《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我已经读过几次,但总是百读不厌。

《西游记》讲述的是唐僧师徒四人不远万里、历经劫难,去到西天求取真经的故事。在取经的途中,他们经历了凡人和仙人给他们“制造”的九九八十一难,但是唐僧一直非常坚定,即使就要丢掉了性命,也始终秉持他心中的信念,最后终于取到了真经,修成了正果。

在这个故事中,最让我感动的就是他们克服困难,勇往直前的精神。现在我是一名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困难,如果有了难题就去回避,那永远也学习不到真正的知识,只有克服困难、勇往直前,我才能学好基础知识;等我以后走进社会,就更应该发扬这种迎难而上的精神,只有不在困难面前低头,积极地想办法战胜困难,才能让自己不断进步,才能成就一番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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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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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和她的姐姐坐在草地上看书。爱丽丝看着看着就睡着了,她看见一只穿着背心的白兔子从她的旁边跑过去,还拿出怀表看时间,她很好奇,就去追那只兔子,一下子就掉进了兔子洞。兔子洞很深,她在洞里吃了喝了一些奇怪的东西,身体就一会变大一会变小,她遇见了各种的会说话的动物。看到了小老鼠,他参加了老鼠跟小动物们的会议式赛跑;她在给兔子比尔拿扇子和羊皮手套时,在他家吃了蘑菇她变大了······

后来,她来到花园遇到了一整副的扑克牌,牌里有粗暴的红心王后,在这个稀奇古怪的世界里,爱丽丝经历了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可是最终却发现这一切原来竟是她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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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万个为什么读书笔记

全文共 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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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我读了《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书中有很多知识都是我不知道的。

通过阅读我知道了很多人体和大自然的奥秘。使我知道了眼睛是人体最不怕冷的英雄,而鼻尖、耳廓和指尖是最怕冷的。还知道发烧是人体对病菌入侵的一种生理防卫反应,对机体有保护作用。还知道了我们现在经常使用的铅笔芯并不是铅做的,它的学名叫“石墨”,是没有毒的。还有纯粹的“煤气”是无色无味的,一旦从管道泄漏出来,人们很难察觉,这样就很容易引起中毒和形成火灾。出于安全考虑,人们便在煤气中加入了微量的臭剂硫和苯,它们是有味道的,一旦煤气泄漏出来,人们马上就可以觉察,从而避免事故的发生。

学到了这么多知识多亏了这本书,书里还有好多好多的知识在等着我去发掘,以后我会利用空余的时间多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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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苏菲的世界读书笔记及感悟

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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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苏菲世界》的朋友一定会这样认为:它是一本简单而又深奥的小说。它曾经一度地使我拿起,一度地使我放下,它一会使我兴趣十足,一会又使我失去耐心,我便在这矛盾中断断续续地读完了整本书。

14岁少女苏菲收到的陌生来信带她走进了一个她几乎从未接触过的世界,引导她的思维走进了人类更深、更本质的思考。

这本书从哲学的角度向人们解释了世界和大自然等的形成与发展,告诉人们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是一个怎样的世界。本来我认为哲学是比较枯燥乏味的,但《苏菲的世界》一书却截然不同。它向读者讲述哲学的同时,运用了生动形象的语言描绘了一个耐人寻味的故事,使读者阅读时产生一种像读侦探小说般的心情。文中的苏菲她具有强烈的好奇心,和求知欲。这致使她走上了通往解开世界谜团和哲学的大门。并且,苏菲她还具有持之以恒,锲而不舍的精神。这一点是十分值得我们学习的。只有有了持之以恒,锲而不舍的精神,我们才有机会去做好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书中的一段话令我记忆深刻:世界就像魔术师变出的白兔,人类生活在白兔皮毛的最深处,把所有一切都当作理所当然,而哲学家们都是充满好奇心的孩子,他们不断攀登白兔的毛发,目的是为了看清魔术师的真面目,也就是看清世界,看清人生的意义。《苏菲的世界》一书使我觉得世界上还有很多事情等着我们去探索,大自然的秘密使永远也揭不完的,从前的哲学家为我们解开了不少世界之谜,使后人变得聪明起来;我们不也应该向他们学习,运用哲学的观点揭开自然与人类社会的奥秘,也为我们后人做一点事吗?

《苏菲的世界》就是一部深入浅出的人类哲学史。它不仅能唤醒人们内心深处对生命的敬仰与赞叹、对人生意义的关心与好奇,而且也为每一个人的成长——使生命从混沌走向智慧、由困惑而进入觉悟之境,挂起了一盏盏明亮的桅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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