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刘公岛景区导游词完整版经典20篇

高考结束迎接中考,距离中的时间已剩不多,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各地中考作文题目,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浏览

5208

作文

354

哥哥给我一个完整的家

全文共 1437 字

+ 加入清单

在我上小学一年级的时候,父母总是吵架,噩梦一般的,好像永无止境。哥哥那时候正在上初二,爸妈每天晚上的折腾让他无心学习。所以那时我发现,原来那个努力向上的哥哥消失了,电脑游戏逐渐变为他的归宿。于是他的成绩便从全校前十落到了全班倒数第二十。老师们估计是异讶于哥哥的变化,便请了爸爸去学校。我清楚地记得那晚,爸爸不顾妈妈的阻拦,拿着鸡毛掸子进了哥哥的房间锁上了门。晚风通过窗隙吹进客厅,妈妈紧紧地抱着我坐在沙发上,她的眼泪无声地落在我的脖颈上,冰凉。房间里不时传来鸡毛掸子落在皮肤上的清脆声响和哥哥的痛呼与啜泣。每一声,都是妈妈的心,在抖。

不久,爸妈就离婚了。我和哥哥跟着妈妈,搬进了一个租来的房子里。房子不大,但是没有了爸妈的吵架声,这便是令人愉快的事了。哥哥又做回了原来的那个好学生、好儿子,尤其是对妈妈,他表现出格外的温柔与顺从,孝顺地可以与二十四孝中的任何一孝媲美。我虽然不如哥哥那般懂事,但毫不害臊地说,我也是一个挺听话的孩子,从来不跟长辈犟嘴。所以我常常听到别人对妈妈说:"你真是修了八辈子的福气了,有这样好的两个儿子!"妈妈听后笑得像春花一样,很美丽。

我上了三年级,正是活泼好动的年纪,在学校三天两头地闯祸,这让妈妈非常头疼,过度操劳使她的身体变得憔悴起来。医生说妈妈是负担太重了,身体迟早会吃不消,应该特别注意休息。于是哥哥主动提出要帮妈妈分担,自此,他一下子就辛苦了起来。哥哥当时在市里的一所非常优秀的中学上高一。他是班长,所以在学校的时候非常忙碌。听我家隔壁一个和哥哥同班的男生说,哥哥课余时间一直在写作业,然而晚自习的下课铃一打,他必定是最早冲出教室的人。我自然明白哥哥如此珍惜时间的原因,因为每晚哥哥回家,还要干很多事:催促妈妈睡觉,帮我洗澡、检查作业,教我读英语,哄我上床••••••一切做完,月亮都早已熟睡了。 有一次,我在半夜突然醒了,却发现房间的台灯还亮着,转头看见哥哥苦读的背影,我的心经不住酸涩起来。"哥••••••怎么还不睡?"我小声地问。哥哥见我醒了,连忙起身把我摁进被窝里,温和地说:"吵着你了么?对不起。你快点继续睡,明天还要上学呢。"说完,他又回到书桌前,开始翻动那翻不完的书页。

周六的时候,哥哥一上午都有课,下午他放假,就带我和妈妈去公园玩,顺便去超市买点东西。晚上我和妈妈一起看电视时,哥哥就呆在房里写作业或学习。

我之所以一味地害怕周日的到来,是因为每逢周日,哥哥就会由"慈兄"变为"严父",盯着我读书、练字、练琴,还教我一些三年级课本里根本涉及不到的、令人费解的知识。当时我还不明白哥哥为什么不让我玩,所以我只要一想到我的同伴们在窗外愉快地玩耍,而我却只能在哥哥的逼迫下干一些枯燥乏味的事情,心里就委屈地很不是滋味。况且哥哥在我学习方面又抓得特别严格,哪怕只是因为我在练琴时走神了,或者练字时稍微马虎了一点,就要被哥哥骂得眼泪直流。我也曾经试图逃避或耍小性子,但是戒尺上身的感觉实在是让人难以忍受。

现在我上了六年级,成熟了不少,对哥哥的心思也略有了解了。更何况我发现,当许多同学脑袋里的知识还局限于小学的那"沧海一粟"时,我却已经对初中的一些知识了如指掌;当一大部分同学的字还乱如蚁爬,我的字却能在中学的书法社里展览了。而至于我的成绩一直居高不下的原因,恐怕也是被哥哥的戒尺所赐吧。

有时候想想,虽然我的成长路途缺少了父爱的见证,但是我有一个如父的哥哥,疼爱我、鞭策我;有一个天使般的妈妈,陪伴我、呵护我。我还比别人缺少什么呢?!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作文

篇1:长城导游词

全文共 446 字

+ 加入清单

各位旅客,大家好!我是你们的导游何宜臻,大家可以叫我小何。这次很荣幸能和大家游览长城

远远望去,长城像一条巨大无比的长龙。近看,长城一眼望不到头。站在长城上看,一座座烽火台屹立在长城上,像一个永远不会倒的不倒翁。

长城还是古代一项重要的防御工程,从燕国开始修建长城,长城现在已经有2000多年历史了!

关于长城还有一个感人的传说。在修建长城的时候,除了60岁以上的老人不用去修建长城,其它的青年都得去修建长城。苏州书生范喜良,为了逃避官府的追捕,不得不四处躲藏。有一次,他逃到了孟家花园,无意中碰到了孟姜女。孟姜女是一个聪明美丽的姑娘,她和父母便一起把范喜良藏了起来。两位老人很喜欢范喜良,就把孟姜女许配给他作了妻子。但是,人有旦夕祸福,天有不测风云,新婚不到三天,范喜良声就被官兵捉走了。后来,孟姜女千里迢迢地来到长城找丈夫。谁知,民工告诉她,范喜良已经死了。她便在长城脚下痛哭,不知哭了多久,只听“轰隆”一声,长城倒了几公里。

旅客们,请不要随地扔垃圾,和在城砖上乱涂乱刻。我们7点在城门集合。

展开阅读全文

篇2:导游词作文:三清山导游词

全文共 650 字

+ 加入清单

各位游客朋友: 大家好!我是“三清山之旅”的导游胡可意。今天,我将带领大家去游览被誉为“江南第一仙峰,天下无双福地”的三清山。 三清山位于江西省上饶市境内,是我国的道教名山。它风景秀丽,1988年8月被列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2008年7月又被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名录”。三清山景区总面积达229平方公里,“东险西奇,北秀南绝”,尤其以奇峰、响泉、彩瀑、神光最为奇特。 首先,我要带领大家游览的是三清山一绝——司春女神。朋友们,请随我手指的方向看:前面那座奇峰高80余米,她多像一位端庄秀丽的少女,高高的鼻梁,樱桃小口,圆圆的下巴,一头齐肩秀发。她正襟端坐,双手托着两棵青松,温柔地俯视着大地,仿佛要把春天播撒人间。传说这位女神是西王母第二十三女,名瑶姬。世人认为她是春天的化身,因而称之为“司春女神”。 接下来,我要带领大家去游览三清山另一处绝妙的景观。看,那座石峰像什么?不错,像一条巨蟒。它高120多米,从幽深的峡谷中蹿出来,高昂着头,守护着三清山,这就是有名的“巨蟒出山”。朋友们,你们再换一个角度看,它又像什么?它的下半截像一位老者,正在急匆匆地赶路,上半截像一位10岁左右的孩童,骑在老者肩上,两眼注视着前方。整座巨峰犹如父亲驮着儿子赶赴考场,当地人称它为“望子成龙”。这真是大自然鬼斧神工的杰作,令人叹为观止。 三清山的绝妙景观还有很多很多,如海狮吞月、观音听琵琶、神龟探海、仙人晒鞋游客朋友们,你们若是时间充裕的话,那就在三清山住上两天,我将带领你们游遍三清山,把三清山的美景一一道来。

展开阅读全文

篇3:中国反恐法全文发布完整版

全文共 14914 字

+ 加入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认定

第三章 安全防范

第四章 情报信息

第五章 调查

第六章 应对处置

第七章 国际合作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防范和惩治恐怖活动,加强反恐怖主义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依法取缔恐怖活动组织,对任何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恐怖活动,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为恐怖活动提供帮助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国家不向任何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作出妥协,不向任何恐怖活动人员提供庇护或者给予难民地位。

第三条 本法所称恐怖主义,是指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

本法所称恐怖活动,是指恐怖主义性质的下列行为:

(一)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危害的活动的;

(二)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或者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的物品,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的服饰、标志的;

(三)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

(四)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

(五)其他恐怖活动。

本法所称恐怖活动组织,是指三人以上为实施恐怖活动而组成的犯罪组织。

本法所称恐怖活动人员,是指实施恐怖活动的人和恐怖活动组织的成员。

本法所称恐怖事件,是指正在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危害的恐怖活动。

第四条 国家将反恐怖主义纳入国家安全战略,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加强反恐怖主义的能力建设,运用政治、经济、法律、文化、教育、外交、军事等手段,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

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以歪曲宗教教义或者其他方法煽动仇恨、煽动歧视、鼓吹暴力等极端主义,消除恐怖主义的思想基础。

第五条 反恐怖主义工作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防范为主、惩防结合和先发制敌、保持主动的原则。

第六条 反恐怖主义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应当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民族风俗习惯,禁止任何基于地域、民族、宗教等理由的歧视性做法。

第七条 国家设立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国反恐怖主义工作。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在上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领导和指挥下,负责本地区反恐怖主义工作。

第八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应当根据分工,实行工作责任制,依法做好反恐怖主义工作。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织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军事法规以及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并根据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部署,防范和处置恐怖活动。

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联动配合机制,依靠、动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的义务,发现恐怖活动嫌疑或者恐怖活动嫌疑人员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对举报恐怖活动或者协助防范、制止恐怖活动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作出其他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一条 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民或者机构实施的恐怖活动犯罪,或者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恐怖活动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使刑事管辖权,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 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认定

第十二条 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根据本法第三条的规定,认定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由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予以公告。

第十三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家安全部门、外交部门和省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对于需要认定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应当向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提出申请。

第十四条 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对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公告的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资金或者其他资产,应当立即予以冻结,并按照规定及时向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家安全部门和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 被认定的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对认定不服的,可以通过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申请复核。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应当及时进行复核,作出维持或者撤销认定的决定。复核决定为最终决定。

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作出撤销认定的决定的,由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予以公告;资金、资产已被冻结的,应当解除冻结。

第十六条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管辖权的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在审判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可以依法认定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对于在判决生效后需要由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予以公告的,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 安全防范

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反恐怖主义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反恐怖主义意识。

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将恐怖活动预防、应急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

新闻、广播、电视、文化、宗教、互联网等有关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反恐怖主义宣传教育。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加强反恐怖主义宣传教育。

第十八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进行防范、调查恐怖活动提供技术接口和解密等技术支持和协助。

第十九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落实网络安全、信息内容监督制度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传播;发现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相关记录,删除相关信息,并向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网信、电信、公安、国家安全等主管部门对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及时责令有关单位停止传输、删除相关信息,或者关闭相关网站、关停相关服务。有关单位应当立即执行,并保存相关记录,协助进行调查。对互联网上跨境传输的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电信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技术措施,阻断传播。

第二十条 铁路、公路、水上、航空的货运和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应当实行安全查验制度,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依照规定对运输、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对禁止运输、寄递,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客户拒绝安全查验的物品,不得运输、寄递。

前款规定的物流运营单位,应当实行运输、寄递客户身份、物品信息登记制度。

第二十一条 电信、互联网、金融、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对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得提供服务。

第二十二条 生产和进口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对枪支等武器、弹药、管制器具、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核与放射物品作出电子追踪标识,对民用爆炸物品添加安检示踪标识物。

运输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对运营中的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核与放射物品的运输工具通过定位系统实行监控。

有关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对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严密防范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扩散或者流入非法渠道。

对管制器具、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特定区域、特定时间,可以决定对生产、进出口、运输、销售、使用、报废实施管制,可以禁止使用现金、实物进行交易或者对交易活动作出其他限制。

第二十三条 发生枪支等武器、弹药、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核与放射物品、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被盗、被抢、丢失或者其他流失的情形,案发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同时依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公安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开展调查。有关主管部门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制作、生产、储存、运输、进出口、销售、提供、购买、使用、持有、报废、销毁前款规定的物品。公安机关发现的,应当予以扣押;其他主管部门发现的,应当予以扣押,并立即通报公安机关;其他单位、个人发现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二十四条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依法对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履行反恐怖主义融资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涉嫌恐怖主义融资的,可以依法进行调查,采取临时冻结措施。

第二十五条 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有关单位实施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发现资金流入流出涉嫌恐怖主义融资的,应当及时通报公安机关。

第二十六条 海关在对进出境人员携带现金和无记名有价证券实施监管的过程中,发现涉嫌恐怖主义融资的,应当立即通报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

第二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组织实施城乡规划,应当符合反恐怖主义工作的需要。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组织、督促有关建设单位在主要道路、交通枢纽、城市公共区域的重点部位,配备、安装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等防范恐怖袭击的技防、物防设备、设施。

第二十八条 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对宣扬极端主义,利用极端主义危害公共安全、扰乱公共秩序、侵犯人身财产、妨害社会管理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公安机关发现极端主义活动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将有关人员强行带离现场并登记身份信息,对有关物品、资料予以收缴,对非法活动场所予以查封。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宣扬极端主义的物品、资料、信息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二十九条 对被教唆、胁迫、引诱参与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或者参与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人员,公安机关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所在单位、就读学校、家庭和监护人对其进行帮教。

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加强对服刑的恐怖活动罪犯和极端主义罪犯的管理、教育、矫正等工作。监狱、看守所对恐怖活动罪犯和极端主义罪犯,根据教育改造和维护监管秩序的需要,可以与普通刑事罪犯混合关押,也可以个别关押。

第三十条 对恐怖活动罪犯和极端主义罪犯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监狱、看守所应当在刑满释放前根据其犯罪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服刑期间的表现,释放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等进行社会危险性评估。进行社会危险性评估,应当听取有关基层组织和原办案机关的意见。经评估具有社会危险性的,监狱、看守所应当向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安置教育建议,并将建议书副本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

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对于确有社会危险性的,应当在罪犯刑满释放前作出责令其在刑满释放后接受安置教育的决定。决定书副本应当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被决定安置教育的人员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安置教育由省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安置教育机构应当每年对被安置教育人员进行评估,对于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安置教育的意见,报决定安置教育的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决定。被安置教育人员有权申请解除安置教育。

人民检察院对安置教育的决定和执行实行监督。

第三十一条 公安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将遭受恐怖袭击的可能性较大以及遭受恐怖袭击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者社会影响的单位、场所、活动、设施等确定为防范恐怖袭击的重点目标,报本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备案。

第三十二条 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防范和应对处置恐怖活动的预案、措施,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二)建立反恐怖主义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制度,配备、更新防范和处置设备、设施;

(三)指定相关机构或者落实责任人员,明确岗位职责;

(四)实行风险评估,实时监测安全威胁,完善内部安全管理;

(五)定期向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城乡规划、相关标准和实际需要,对重点目标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行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技防、物防设备、设施。

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值班监看、信息保存使用、运行维护等管理制度,保障相关系统正常运行。采集的视频图像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九十日。

对重点目标以外的涉及公共安全的其他单位、场所、活动、设施,其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

第三十三条 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对重要岗位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对有不适合情形的人员,应当调整工作岗位,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公安机关。

第三十四条 大型活动承办单位以及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对进入大型活动场所、机场、火车站、码头、城市轨道交通站、公路长途客运站、口岸等重点目标的人员、物品和交通工具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违禁品和管制物品,应当予以扣留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现涉嫌违法犯罪人员,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三十五条 对航空器、列车、船舶、城市轨道车辆、公共电汽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营运单位应当依照规定配备安保人员和相应设备、设施,加强安全检查和保卫工作。

第三十六条 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掌握重点目标的基础信息和重要动态,指导、监督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履行防范恐怖袭击的各项职责。

公安机关、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重点目标进行警戒、巡逻、检查。

第三十七条 飞行管制、民用航空、公安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空域、航空器和飞行活动管理,严密防范针对航空器或者利用飞行活动实施的恐怖活动。

第三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军事机关应当在重点国(边)境地段和口岸设置拦阻隔离网、视频图像采集和防越境报警设施。

公安机关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应当严密组织国(边)境巡逻,依照规定对抵离国(边)境前沿、进出国(边)境管理区和国(边)境通道、口岸的人员、交通运输工具、物品,以及沿海沿边地区的船舶进行查验。

第三十九条 出入境证件签发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对恐怖活动人员和恐怖活动嫌疑人员,有权决定不准其出境入境、不予签发出境入境证件或者宣布其出境入境证件作废。

第四十条 海关、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发现恐怖活动嫌疑人员或者涉嫌恐怖活动物品的,应当依法扣留,并立即移送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

检验检疫机关发现涉嫌恐怖活动物品的,应当依法扣留,并立即移送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

第四十一条 国务院外交、公安、国家安全、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旅游等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境外投资合作、旅游等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中国在境外的公民以及驻外机构、设施、财产加强安全保护,防范和应对恐怖袭击。

第四十二条 驻外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制度和应对处置预案,加强对有关人员、设施、财产的安全保护。

第四章 情报信息

第四十三条 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国家反恐怖主义情报中心,实行跨部门、跨地区情报信息工作机制,统筹反恐怖主义情报信息工作。

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反恐怖主义情报信息搜集工作,对搜集的有关线索、人员、行动类情报信息,应当依照规定及时统一归口报送国家反恐怖主义情报中心。

地方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应当建立跨部门情报信息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反恐怖主义情报信息工作,对重要的情报信息,应当及时向上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报告,对涉及其他地方的紧急情报信息,应当及时通报相关地方。

第四十四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依靠群众,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基层情报信息工作力量,提高反恐怖主义情报信息工作能力。

第四十五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事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因反恐怖主义情报信息工作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察措施。

依照前款规定获取的材料,只能用于反恐怖主义应对处置和对恐怖活动犯罪、极端主义犯罪的侦查、起诉和审判,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四十六条 有关部门对于在本法第三章规定的安全防范工作中获取的信息,应当根据国家反恐怖主义情报中心的要求,及时提供。

第四十七条 国家反恐怖主义情报中心、地方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以及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应当对有关情报信息进行筛查、研判、核查、监控,认为有发生恐怖事件危险,需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应对处置措施的,应当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和单位,并可以根据情况发出预警。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通报做好安全防范、应对处置工作。

第四十八条 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有关部门和单位、个人应当对履行反恐怖主义工作职责、义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予以保密。

违反规定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 调查

第四十九条 公安机关接到恐怖活动嫌疑的报告或者发现恐怖活动嫌疑,需要调查核实的,应当迅速进行调查。

第五十条 公安机关调查恐怖活动嫌疑,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嫌疑人员进行盘问、检查、传唤,可以提取或者采集肖像、指纹、虹膜图像等人体生物识别信息和血液、尿液、脱落细胞等生物样本,并留存其签名。

公安机关调查恐怖活动嫌疑,可以通知了解有关情况的人员到公安机关或者其他地点接受询问。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调查恐怖活动嫌疑,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相关信息和材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

第五十二条 公安机关调查恐怖活动嫌疑,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查询嫌疑人员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查封、扣押、冻结的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情况复杂的,可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五十三条 公安机关调查恐怖活动嫌疑,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根据其危险程度,责令恐怖活动嫌疑人员遵守下列一项或者多项约束措施:

(一)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指定的处所;

(二)不得参加大型群众性活动或者从事特定的活动;

(三)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者进入特定的场所;

(四)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五)定期向公安机关报告活动情况;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公安机关保存。

公安机关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方式对其遵守约束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

采取前两款规定的约束措施的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不需要继续采取约束措施的,应当及时解除。

第五十四条 公安机关经调查,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的,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立案侦查。本章规定的有关期限届满,公安机关未立案侦查的,应当解除有关措施。

第六章 应对处置

第五十五条 国家建立健全恐怖事件应对处置预案体系。

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应当针对恐怖事件的规律、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分级、分类制定国家应对处置预案,具体规定恐怖事件应对处置的组织指挥体系和恐怖事件安全防范、应对处置程序以及事后社会秩序恢复等内容。

有关部门、地方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应当制定相应的应对处置预案。

第五十六条 应对处置恐怖事件,各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应当成立由有关部门参加的指挥机构,实行指挥长负责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负责人可以担任指挥长,也可以确定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其他成员单位负责人担任指挥长。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发生的恐怖事件或者特别重大恐怖事件的应对处置,由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指挥;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发生的涉及多个行政区域的恐怖事件或者重大恐怖事件的应对处置,由省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指挥。

第五十七条 恐怖事件发生后,发生地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应当立即启动恐怖事件应对处置预案,确定指挥长。有关部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织,按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和指挥长的统一领导、指挥,协同开展打击、控制、救援、救护等现场应对处置工作。

上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可以对应对处置工作进行指导,必要时调动有关反恐怖主义力量进行支援。

需要进入紧急状态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国务院依照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决定。

第五十八条 发现恐怖事件或者疑似恐怖事件后,公安机关应当立即进行处置,并向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报告;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发现正在实施恐怖活动的,应当立即予以控制并将案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尚未确定指挥长的,由在场处置的公安机关职级最高的人员担任现场指挥员。公安机关未能到达现场的,由在场处置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职级最高的人员担任现场指挥员。现场应对处置人员无论是否属于同一单位、系统,均应当服从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指挥长确定后,现场指挥员应当向其请示、报告工作或者有关情况。

第五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境外的机构、人员、重要设施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恐怖袭击的,国务院外交、公安、国家安全、商务、金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旅游、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启动应对处置预案。国务院外交部门应当协调有关国家采取相应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境外的机构、人员、重要设施遭受严重恐怖袭击后,经与有关国家协商同意,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可以组织外交、公安、国家安全等部门派出工作人员赴境外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第六十条 应对处置恐怖事件,应当优先保护直接受到恐怖活动危害、威胁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六十一条 恐怖事件发生后,负责应对处置的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可以决定由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对处置措施:

(一)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二)封锁现场和周边道路,查验现场人员的身份证件,在有关场所附近设置临时警戒线;

(三)在特定区域内实施空域、海(水)域管制,对特定区域内的交通运输工具进行检查;

(四)在特定区域内实施互联网、无线电、通讯管制;

(五)在特定区域内或者针对特定人员实施出境入境管制;

(六)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抢修被损坏的交通、电信、互联网、广播电视、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

(八)组织志愿人员参加反恐怖主义救援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人员提供服务;

(九)其他必要的应对处置措施。

采取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的应对处置措施,由省级以上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决定或者批准;采取前款第六项规定的应对处置措施,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决定。应对处置措施应当明确适用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第六十二条 人民警察、人民武装警察以及其他依法配备、携带武器的应对处置人员,对在现场持枪支、刀具等凶器或者使用其他危险方法,正在或者准备实施暴力行为的人员,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紧急情况下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第六十三条 恐怖事件发生、发展和应对处置信息,由恐怖事件发生地的省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统一发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发生的恐怖事件,由指定的省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统一发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事件信息;不得报道、传播可能引起模仿的恐怖活动的实施细节;不得发布恐怖事件中残忍、不人道的场景;在恐怖事件的应对处置过程中,除新闻媒体经负责发布信息的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批准外,不得报道、传播现场应对处置的工作人员、人质身份信息和应对处置行动情况。

第六十四条 恐怖事件应对处置结束后,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帮助受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尽快恢复生活、生产,稳定受影响地区的社会秩序和公众情绪。

第六十五条 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给予恐怖事件受害人员及其近亲属适当的救助,并向失去基本生活条件的受害人员及其近亲属及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卫生、民政等主管部门应当为恐怖事件受害人员及其近亲属提供心理、医疗等方面的援助。

第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对恐怖事件立案侦查,查明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和结果,依法追究恐怖活动组织、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六十七条 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应当对恐怖事件的发生和应对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总结评估,提出防范和应对处置改进措施,向上一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报告。

第七章 国际合作

第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平等互惠原则,与其他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开展反恐怖主义合作。

第六十九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授权,代表中国政府与外国政府和有关国际组织开展反恐怖主义政策对话、情报信息交流、执法合作和国际资金监管合作。

在不违背我国法律的前提下,边境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经国务院或者中央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与相邻国家或者地区开展反恐怖主义情报信息交流、执法合作和国际资金监管合作。

第七十条 涉及恐怖活动犯罪的刑事司法协助、引渡和被判刑人移管,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七十一条 经与有关国家达成协议,并报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家安全部门可以派员出境执行反恐怖主义任务。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派员出境执行反恐怖主义任务,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第七十二条 通过反恐怖主义国际合作取得的材料可以在行政处罚、刑事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但我方承诺不作为证据使用的除外。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七十三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事权划分,将反恐怖主义工作经费分别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国家对反恐怖主义重点地区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对应对处置大规模恐怖事件给予经费保障。

第七十四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有关部门,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职责,建立反恐怖主义专业力量,加强专业训练,配备必要的反恐怖主义专业设备、设施。

县级、乡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指导有关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建立反恐怖主义工作力量、志愿者队伍,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

第七十五条 对因履行反恐怖主义工作职责或者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导致伤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待遇。

第七十六条 因报告和制止恐怖活动,在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中作证,或者从事反恐怖主义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经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申请,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应当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禁止特定的人接触被保护人员;

(三)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四)变更被保护人员的姓名,重新安排住所和工作单位;

(五)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前款规定,采取不公开被保护单位的真实名称、地址,禁止特定的人接近被保护单位,对被保护单位办公、经营场所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以及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第七十七条 国家鼓励、支持反恐怖主义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开发和推广使用先进的反恐怖主义技术、设备。

第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因履行反恐怖主义职责的紧急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任务完成后应当及时归还或者恢复原状,并依照规定支付相应费用;造成损失的,应当补偿。

因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对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补偿。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补偿。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九条 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恐怖活动,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的物品,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的服饰、标志,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提供帮助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条 参与下列活动之一,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二)制作、传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的;

(三)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服饰、标志的;

(四)为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实施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活动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

第八十一条 利用极端主义,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强迫他人参加宗教活动,或者强迫他人向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提供财物或者劳务的;

(二)以恐吓、骚扰等方式驱赶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离开居住地的;

(三)以恐吓、骚扰等方式干涉他人与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交往、共同生活的;

(四)以恐吓、骚扰等方式干涉他人生活习俗、方式和生产经营的;

(五)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六)歪曲、诋毁国家政策、法律、行政法规,煽动、教唆抵制人民政府依法管理的;

(七)煽动、胁迫群众损毁或者故意损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国家法定证件以及人民币的;

(八)煽动、胁迫他人以宗教仪式取代结婚、离婚登记的;

(九)煽动、胁迫未成年人不接受义务教育的;

(十)其他利用极端主义破坏国家法律制度实施的。

第八十二条 明知他人有恐怖活动犯罪、极端主义犯罪行为,窝藏、包庇,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或者在司法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三条 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对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公告的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的资金或者其他资产,未立即予以冻结的,由公安机关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八十四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未依照规定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进行防范、调查恐怖活动提供技术接口和解密等技术支持和协助的;

(二)未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停止传输、删除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保存相关记录,关闭相关网站或者关停相关服务的;

(三)未落实网络安全、信息内容监督制度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造成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传播,情节严重的。

第八十五条 铁路、公路、水上、航空的货运和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实行安全查验制度,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未依照规定对运输、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的;

(二)对禁止运输、寄递,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客户拒绝安全查验的物品予以运输、寄递的;

(三)未实行运输、寄递客户身份、物品信息登记制度的。

第八十六条 电信、互联网、金融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的,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依照规定对枪支等武器、弹药、管制器具、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核与放射物品作出电子追踪标识,对民用爆炸物品添加安检示踪标识物的;

(二)未依照规定对运营中的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核与放射物品的运输工具通过定位系统实行监控的;

(三)未依照规定对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情节严重的;

(四)违反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对管制器具、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决定的管制或者限制交易措施的。

第八十八条 防范恐怖袭击重点目标的管理、营运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制定防范和应对处置恐怖活动的预案、措施的;

(二)未建立反恐怖主义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制度,或者未配备防范和处置设备、设施的;

(三)未落实工作机构或者责任人员的;

(四)未对重要岗位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或者未将有不适合情形的人员调整工作岗位的;

(五)对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未依照规定配备安保人员和相应设备、设施的;

(六)未建立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值班监看、信息保存使用、运行维护等管理制度的。

大型活动承办单位以及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未依照规定对进入大型活动场所、机场、火车站、码头、城市轨道交通站、公路长途客运站、口岸等重点目标的人员、物品和交通工具进行安全检查的,公安机关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九条 恐怖活动嫌疑人员违反公安机关责令其遵守的约束措施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九十条 新闻媒体等单位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事件信息,报道、传播可能引起模仿的恐怖活动的实施细节,发布恐怖事件中残忍、不人道的场景,或者未经批准,报道、传播现场应对处置的工作人员、人质身份信息和应对处置行动情况的,由公安机关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一条 拒不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安全防范、情报信息、调查、应对处置工作的,由主管部门处二千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的,由主管部门处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九十二条 阻碍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阻碍人民警察、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装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第九十三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情节严重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从事相关业务、提供相关服务或者责令停产停业;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有关证照或者撤销登记。

第九十四条 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有违反规定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有关部门接到检举、控告后,应当及时处理并回复检举、控告人。

第九十五条 对依照本法规定查封、扣押、冻结、扣留、收缴的物品、资金等,经审查发现与恐怖主义无关的,应当及时解除有关措施,予以退还。

第九十六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照本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章 附则

第九十七条 本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同时废止。

展开阅读全文

篇4:小学作文:西湖导游词

全文共 384 字

+ 加入清单

大家好!今天将是我来带大家来西湖一日游。我姓李,李宇春的李,大家可以叫我李导。

杭州西湖是今年六月二十七日才列入世界文化遗产的,西湖又位于浙江省杭州市的西面。

首先,我来到的是位于西湖东面的柳浪闻莺。柳浪闻莺的意思就是在岸边的柳树在起风的时候像波浪一样飘呀飘的,在此是那一些小小的鸟儿也会一边叫。

我们再一直向南走,就来到了著名的雷峰塔。想必雷峰塔大家一定很熟悉吧。传说,以前有一个叫白娘子的蛇妖被一位高僧法海压在了雷峰塔下。

走过了南边的雷峰塔,我们再走去北边看一看传说中许仙和白娘(转载于:www.hNNsCy.coM:小学作文西湖)子相聚的地方——断桥。这一条断桥是白娘子和她的前世救命恩人许仙相遇的地方。

走过了这么多景点再让我们回到出发点西湖吧。西湖在此时此刻水面静得就好比是一块果冻,滑滑的。船在果冻上滑来滑去。大家一定要注意爱护卫生,在看西湖的时候别掉进水里去哦。

展开阅读全文

篇5:在碎片化的时代追寻完整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150 字

+ 加入清单

碎片化”一词是近年来的讨论热点,许多人都认为碎片化现象是我们需要警惕的。在我看来,碎片化阅读、碎片化学习、碎片化购物、碎片化社交,它们的确是弊大于利的。我们无意中就给自己的时间冠上了“碎片化”的名号,觉得活得很累、时间越来越少,其实,并不是时间变得碎片化了,而是我们被一种浮躁的氛围带跑了。

这都是一些很明确的事实:流传在朋友圈里的“超强记忆方法”并没有帮助我们背下更多单词;一篇篇义愤填膺的文章,或是一个个温暖人心的故事,在第二天清晨睁开眼的时候就已被大脑干干净净地遗忘;方便快捷、看似划算的碎片化购物并没有给我们省下多少钱;不同社交软件里发来的一条条信息,其中又有多少是真挚的、能让我们毫无顾忌的话语……我们的时间被这些事情排得慢慢当当,但这完全称不上是高效的,我们到底获得了多少有用的东西呢?

这不禁让我想起进来的国学热,国学知识试卷、国学知识竞赛层出不穷。那一道国学试题举例——问:将《孟子》由子部入经部的人物是谁?答:朱熹。是的,我知道了正确答案,但是,子部和经部这两个分类中分别都是写了些什么的?朱熹和《孟子》一书有何联系,题目中所提之事到底经历了什么过程?这些对我来说还是未知的。但是试卷的题目不会在这里停下,接下来出现的是更多跨越各个朝代、范围广阔的题目。一些同学为了赢得竞赛各处搜集资料背诵,但他们可能并不会去完整地阅读一本经典。这就是碎片化知识的弊端了,各个知识点间没有联系,不成体系的知识更容易遗忘,也无法化为属于自己的、能够实际运用的知识。

有的人听到“体系”一词就会不耐烦或者选择放弃了,他们觉得这要花费许多时间和精力,很累也不值得。但是这才是真正的学习啊!阅读和学习都是如此,了解基本概貌是基础,对于一个个点,就要乐于去探索、发掘,让它变成一条线。

要做到这一点,也就是拒绝碎片化、追求完整化,那我们就需要正确地管理时间,将破碎的时间拼起来,变成能够高效利用的时间。方法说来也很简单,那就是明确你想做事,然后用“刷手机”的时间专注地完成这件事。许多人都很容易陷入一种恶性循环,觉得累了想要放松一下,但一下子放松过了头,就很难重新打起精神去做正事,然后带着深深的自责,继续沉溺于怠惰的泥沼之中。玩手机就是这么一个道理,克服懒惰的确很难,每个人都知道还是早早了断为好,这都取决于自己的选择。

有句话说得很有道理:“时间就是选择。”你的时间被用来干什么事,你的生活是不是碎片化的,尽管也许会被社会的大流所影响,最重要的还是自己的坚守和努力。在如今的社会,各类难辨真假的信息令我们无所适从;一些负面的情绪传播极广,我们有时难免受其影响;更可怕的是,这样的浮躁风气使越来越多的人忘记了深度的思考,忘记了认知这个世界的正确方法。

总之,愿人们在这趋于碎片化的时代,都能有心去寻找属于自己的完整。

展开阅读全文

篇6:游嵊泗“和尚套”景区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5 字

+ 加入清单

随着三个半小时的陆路和一个多小时的水路,我们终于来到了嵊泗。在路上很多标牌上都写着:离岛?微城?慢生活。大概意思就是嵊泗列岛是一座离开大陆的岛屿,它就像一座微型城市,想给游客带来舒心的慢生活。

我们的目的地是“和尚套”景区。沿着环环绕绕的盘山公路,我们的汽车在绿意盎然的山里穿梭,沿途能看到一片又一片的沙滩,几经周折,我们看到了和尚套景区的真面目。这里,海风呼呼地吹着,浪哗哗地拍打着沙滩,我很纳闷“和尚套”这个名字。后来慢慢才知道,原来当年一个和尚逃难时被困在了此处,而无法逃脱,所以就地起家,造了一个庙,就一直都住在庙里,最终修练成了一位高僧。

我们沿着一条狭长的围山栈道游和尚套景区。海浪冲刷着礁石,哗哗声就如同大自然的音乐。海风呼呼地吹,带来海里的咸腥味,海风吹到海边的山崖上,一丛丛的芦苇哗哗作响,白色的芦苇就像猎猎的小旗。海风吹来,把爱美的姑娘的纱巾向着天空的方向飞舞,这倒成了摄像头里最美的风景,在海边观景得做好防嗮工作,戴帽子的游客得注意头上的帽子,小心别被海风吹到大海里去!

夕阳西下,将近黄昏,“和尚套”更添了一份妖娆和诗意。时间不早,我们只好身披霞光离开,去往下一个目的地。

展开阅读全文

篇7:游刘公岛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2 字

+ 加入清单

今天10月3日。国庆喜悦的气氛已慢慢逝去。我们却异常的喜悦,因为我们今天就要去刘公岛了。

车跑的飞快,我们到了刘公岛的候船大厅,一会儿,我们便坐上了开往刘公岛的船,到了刘公岛。

然后我们便坐上了海上环岛游的船只,播音员讲到:“曾经这是一座无名小岛,岛上有一户姓刘的人家,经常帮助落水遇难的人,后来人们为了纪念他们,将这座岛叫刘公岛。”我们又看到了像众星拱月般的小岛围着刘公岛,有日岛,龟岛等等。

下了船,我们到了“甲午战争纪念馆”。

我们在这里了解到了像民族英雄邓世昌,丁汝昌,弹尽粮绝之后以身殉国的故事。是什么让堂堂“天朝大国”变成“东亚病夫”?又是什么让沉睡的东方雄狮从噩梦中苏醒?我们要珍惜今天所拥有的一切,因为这是一群民族英雄的鲜血换来的。我们更要奋发图强使中国永不衰败。

吃过午饭,我们来到了刘公岛动物园,看到了憨态可掬的大熊猫,可爱的梅花鹿等小动物。因为长期跟岛上的居民接触,所以,这些小动物最大的特点就是不怕人,可以和游客愉快玩耍。

而刘公岛虽然现在祥和美丽,但是曾经它被英国强租了49年,直到1986年9月才正式开放。

最后一班出岛船来了,我们恋恋不舍的回家了。

展开阅读全文

篇8:第九部分**景区旅游开发保障措施

全文共 1399 字

+ 加入清单

一、坚持旅游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保持区内自然和人文风貌

**旅游区内生态环境良好,在旅游开发过程中也应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控制废水、固体垃圾外,针对区内的古生态环境,控制好区内的建筑风格、建筑项目。实行统一规划,分期建设;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报批报审制度,专地专用,严格控制规划区内建设项目、道路建设以及各种经营活动,实行规划区内建筑风格、建筑高度、规模、色彩等方面的严格控制,严禁与**禅宗主题、历史文化主题和自然生态主题和风格无关的、不健康的以及环境污染较大的项目和经营活动,保持**旅游区古生态环境和禅韵、古风的人文和自然环境风貌。

二、加强文物保护工作,通过旅游开发,促进文物保护和文化传承

在**旅游区旅游开发过程中,要将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紧密联系起来,一方面将规划区内及店前、冶溪两镇的其它文物古迹在保护的基础上适度开发,作为旅游景点,促进**旅游区、店前、冶溪两镇旅游的发展;另一方面通过旅游开发促进文物保护和**、店前、冶溪两镇历史文化传承。

三、积极招商引资,多渠道筹措开发资金

一是招商引资,广泛宣传岳西县、安庆市旅游开发和经营的优惠招商政策和景区宽松的投资环境,采取合资、合作或独资开发单项项目等多种形式,吸引国内企业或个人与外商投资;二是基础设施政府安排项目投资。争取立项,在基础设施项目如道路建设、通讯设施改善、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退耕还林、珍稀濒危动植物保护等方面争取政府投资。三是依托银行信贷和社会风险投资机构,筹措旅游项目建设资金:五是实施资金积累,滚动发展。

四、吸引规划区内农民参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高度重视旅游开发与区内农民生活、农村经济发展的关系,采取主动地解决方案,积极、主动地引导规划区内的农民参与到**旅游开发和经营中来,形成旅游区开发和经营与当地农村、农民之间和谐发展的关系。

五、加强与周边地区合作,促进旅游开发与运营

**旅游区旅游开发过程中应充分发掘**作为禅宗二祖的道场、禅宗名山的地位,与中华佛教禅宗一祖祖庭河南**山少林寺、**三祖寺、湖北**四祖寺、五祖寺,广东六祖祖庭**寺一起组成禅宗寻根游;与**归元寺、江西**云居山真如寺、**东林寺,河南**山少林寺、**三祖寺、湖北**四祖寺、五祖寺一起构成禅宗主题文化游;

与**周边的天峡景区、明堂山景区、妙道山景区、茅山大峡谷景区、天仙河景区、**山景区、花庭湖景区、鹞落坪国家自然保护区、湖北**吴家山景区等旅游区形成区域旅游线路,互为顺访旅游目的地。

发挥整体效益,形成多条主题旅游线路,通过联合攻关和整体营销,发挥聚集效应,减少成本,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

六、落实旅游衍生产业,促进社会经济和城镇发展

在**旅游区开发和经营过程中,在规划伊始就高度注重旅游经济的社会效应和带动作用,衍生并落实包括:旅游交通、餐饮、山村农家乐以及农村旅游服务产业等多种旅游衍生产业,充分发挥旅游经济的社会效应和带动作用,促进**旅游区内及周边农村乃至店前、冶溪两镇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七、加强旅游管理和旅游软件建设

在**旅游区旅游开发和经营过程中,高度重视旅游管理工作,推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逐步建立一套科学严谨、行之有效的旅游开发和经营管理制度,完善督查考核体系,使景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对旅游区景点、宾馆饭店、旅行社导游等各类工作人员逐步全面实行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制度,确保旅游区整体服务质量的提升。

展开阅读全文

篇9:残缺中的完整作文800字

全文共 928 字

+ 加入清单

当清风将春天吹远,当蝉鸣叫醒夏天,脚步声在被晒得滚烫的柏油路上一深一浅时,我就知道,那个瘸了一只腿的乡下老奶奶又该来了。

夏天,最让我期待的不只是暑假,还有那个为我送来一满箱冰淇淋的亲切的老奶奶。记得第一次见她时,她还带了她的孙女。年纪和我相仿,穿着一条很漂亮的粉色公主裙,头上还带了一个嵌了钻的小皇冠。我很喜欢她这一身装饰,这可能是每个小女孩都希望拥有的穿着吧!相反,那个老奶奶则衣着朴素而干净,浑身上下可以用黯然无光来形容。她那张和蔼的脸,让我见了一次面便铭记于心。她说她的孙女在城里学跳舞,得了各种各样的奖,满脸都写着骄傲。

第二次见她是我读小学三年级了。她来我家串门,汗水浸透了背脊,她一直在喘气,像跑了一场马拉松,但手中的那箱冰淇淋却紧紧地拥在怀里,感觉那对她很重要。她将那箱冰淇淋递给了我,再抹了抹额头上的汗珠,说:“我是从乡里走过来接我孙女的,在路上我想着你应该喜欢吃冰淇淋,也就给你买了些,不要嫌便宜,是奶奶的一点心意。”我开心地笑了,看着她劳累的样子,我便提议要和她一起去接她的孙女,她欣然接受了。到了那,我便坐上了一个板凳,静等着她和她的孙女出来。突然,我看见她的孙女甩开了她准备牵手的手,说:“你下次不要来接我了,同学们会笑话我的,我已经让爸爸妈妈来接送我了。”说完,她的孙女便坐上了她父母的车,走了。

我看着落魄的她,跑了过去,她没说话,只是看起来很悲伤。在我和她一起往回走的时候,她说了很多话,听的出她很爱她自己的孙女,也可见她孙女并未理解这份爱。她说她在和孙女一起时,通常会压低脚步,让自己显得像个正常人,也会很在意他们的感受,家务活由她来承包,也尽量不让自己生病。说着说着,她的泪便不住的涌了出来。

完整为了完整的爱,把自己装饰得美丽。她哭的样子像个受尽了委屈的小孩,把长年压抑在心中的自己释放了出来。从此以后,她每年夏天都会来城里送我一箱冰淇淋,这一送,就是五年。

最后一次见她,是一个晴朗的夏天。我和她一起去放风筝,我欢愉的跑着,她笑着坐在草坪上看着,我累的气喘吁吁,但心中无比轻盈。

又是一年夏天,蝉鸣如期而至,只是我期待的那个老奶奶“失约”了。我的生活好像缺失了什么,又好像一切都没变,从她身上我看到了她那渴望被珍惜的完整的爱。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千岛湖景区作文_写景700字

全文共 655 字

+ 加入清单

我记得踏入千岛湖景区的那一刻,倏忽间一阵疼痛掠过,像一只鸟,迅速消失在路旁的桂树丛中。我自言自语地嘀咕了一句,但身边的好友点点头,体谅地笑了。

水是有灵魂的,我相信这一点。按照物理学给出的解释,生物的体液携带电荷,而运动着的电荷产生磁场。比如说,正常人脑的磁场强度微小到最精密的仪器才能将其记录和捕捉。至于磁场可以记录下影像和声音,并在某些时候回放出来,已是现代人的生活常识。自然界中,“体液”最丰沛的是什么?海洋、河流、湖泊,无以计数的水分子动荡不息,谁曾记录下它们的磁场和记忆?

我在紧邻湖畔的酒店房间里乱七八糟地想着这些。是在早晨。隔着十一层楼的距离,千岛湖的千顷湖水端凝不动,是一张偌大的风景明信片嵌在视野之中。

到了晚间,千岛湖在窗外沉入暗夜。在那里,那些本来应该是湖水的地方,你甚至不能称它们黑夜。它们比夜更黑,更深不可测,像失语者巨大的沉默。我明白了:湖水在白昼映照出天光,像一枚镶嵌在大地上的月亮。但在夜里,这片大水并不会反射此岸的光线,而彼岸呢,又是如此遥迢无边。

我最早知道千岛湖是因为新安江。我最早知道新安江是因为唐寅——那时候,我正在写一部关于他的传记。这个被民间演绎成传奇的才子,在他二十七岁的那一年,由苏州出发,经运河到杭州,再经富春江到新安江,复由兰溪过龙游至衢州。然后从江西玉山进入上饶江,再从铅山穿过武夷山脉,经崇溪到达他此行的目的地:福建仙游。

因为终生未曾踏入仕途,唐寅真实的足迹并未被史家确凿记录。所以那一次,我只能沿着他与他朋友们的诗文,以及后人的只言片语,追索出他当年的行程。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碎片与完整作文800字

全文共 797 字

+ 加入清单

在如今越来越现代化的社会,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将生活逐渐碎片化。

碎片化的生活给我们带来了无数便利,例如购物,想什么时候买就可以什么时候买,想聊天了,就可以在任意时间聊天,可谓是想做什么事,都可以随时随地在移动设备上完成。

但与此同时,碎片化的生活也使得我们的心态和认知改变了。

首先是我们对于要完成的事情的看法,不将它当成一次能做完的事情,总是想着,今天一点,明天一点,不能连贯,久而久之,应对所有的事都是断断续续的,甚至会出现不能坚持的情况,没有了坚持,也不会有毅力。缺少这两样,成功的希望也随之渺茫起来。

其次便是我们的生活习惯,随着碎片化的生活,日常生活也被改变。许多的外卖软件带来的不只便利,还有危害,吃饭一天一顿,两顿的人有,但比起吃饭不规律的人来说,他们所受的危害便小多了,这里的吃饭不规律包括了暴饮暴食,无固定吃饭时间的人,暴饮暴食会导致肥胖,三高,脂肪肝等问题,会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就是碎片化生活带来的没毅力,连食欲都控制不了的程度,一定要吃到涨,无固定吃饭时间的原因也来源于此。最后便是认知障碍。互联网发达导致的认知障碍,真真假假碎片化的知识,导致逻辑混乱,不能良好地整理自己所得到的信息,由此便会被误导,导致认知错误。

正如椅子对中国文化的影响,互联网也在慢慢影响我们。

我们要运用互联网,而不是被互联网所奴役。

要合理运用互联网,将碎片化与完整相融合,最本质的是完整。一个完整的人才是我们所追求的,心灵的完整,灵魂的完整才是最重要的。

心灵的完整,不会因为生活碎片化,而使他的心理认知改变,只有这样做,才能不被互联网所奴役,成为互联网的使用者。

互联网是人们所创造出来,用来提高人类生活品质的工具,是无意识的,是冷冰冰的死物,沉溺于其中,被它所改变是极其愚蠢的行为。

因此,我们要做的是运用互联网,提高做事效率,而不是降低,是运用,而不是沉溺,将碎片化生活与完整的生活结合起来,提高生活质量。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未完成的歌,完整的人生作文1500字优秀篇

全文共 1513 字

+ 加入清单

“在这里,我要唱一个人。他不是将军,却立了无数功勋;他不是文豪,却写下了不朽诗文;他如此平凡,如此年轻,像一滴小小的春雨,却渗透亿万人的心!”他是机器上的一颗螺丝钉,机器有许许多多的螺丝钉的联接和固定,才成为一个坚实的整体。螺丝钉虽小,但他却依然甘愿做一个永不生锈的螺丝钉。他做的是世界上最光荣的事——劳动,它是世界上最体面的人——劳动者,他就是那个全心全意为人名服务,一心想着社会主义的爱党先驱——雷锋!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一曲《爱的奉献》之所以那样就唱不衰,是因为它唱出了大家共同的心声,奉献是不计报酬的给予,是“有一份热放一份光”,是我为人人。奉献着付出的是青春,是汗水,是热情,是一份无私的爱心,甚至是无价的生命。回顾历史上所有奉献人生价值的人,他们为人们积累的财富有些是取之不尽用之不尽的,雷锋就是最典型的一个。

“他呵,是刚展翅的鸟,却能够,一心向着党飞!他呵,是才点亮的灯,只不过,每一分光都没浪费,他呵,是刚敲响的鼓,却能把,每一声都化成雷!”还记得一九六一年,雷锋应邀去外地做报告为人民的服务的机会数不胜数,人们流传着这样一句话:“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

雨子弹般往下坠,落在地上,发出滴滴答的响声,雷锋冒雨要去沈阳,一大早,他为了赶早班,带了几个馒头,披上雨衣就上路了。雨水模糊了他的视线,隐隐约约看见一位妇女背着一个小孩,手还牵着一个小女孩,一家都艰难的向车站走去。雷锋见状,立即三步并两步,一路小跑过去,脱下自己身上的雨衣披在大嫂身上,又抱起满身泥泞的小女孩。那位妇人先是一愣,然后满脸感激。就这样,雷锋陪他们来到了车站。待上车之后,雷锋见小女孩,嘴唇发紫,冷的发颤,又急忙把自己的贴身线衣脱下给了她穿上。小女孩穿上带有体温的衣服,温暖了许多。雷锋估计她们还没来得及吃早餐,把自己带的馒头送给她们。火车终于到了沈阳,天似乎被雷锋的言行举止感动了,眼泪依然刷刷向下流,雷锋又一直把她们送回了家,妇女眼眶泛起泪光,捉住雷锋的手,激动不已:“同志,我可怎么感谢你啊,你真是党的好儿子!”雷锋笑着推开妇女的手,然后消失在雨幕中。那单薄的身子在雨中飞奔……

泪渐渐湿透我的衣裳,我冲出思绪中。是啊!雷锋是一个实干家,是一个勇于探索的探索者。他总是把实现崇高的理想落实到本职岗位,说到做到,表里如一。他把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看作是最大的快乐和幸福。他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用生命践行了为共产党主义事业毕生奉献的誓言。

“呵雷锋!你不为自己编歌曲,你不为自己织罗衣;你不为自己梳羽衣,你不为自己个人流一滴泪。呵雷锋!你,《国际歌》里的一个音符,你,红旗上的一根纤维;你,花丛中的红花一瓣,你,浪花里的一滴水!青春!永生!壮丽!看列兵雷锋呵,一步一个回响,一步一个歌曲。直响透未来的无穷世纪!”雷锋这个光辉的名字,在我们的心中闪烁这不灭的光辉。他把自己旺盛的青春全部献给了党,献给了人民。他的崇高的理想,信念,道德,情操,必将在我们这新一代身上不断发扬光大,他那不可磨灭的美好形象,将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如果你是一线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分黑暗?如果你是一颗粮食,你是否哺育了有用的生命?如果你是一颗最小的螺丝钉,你是否永远守在你生活的岗位上?如果你要告诉我们什么思想,你是否在日夜宣扬那最美丽的理想?你既然活着,你又是否为了未来的人类生活付出你的劳动,使世界一天天变得更美丽?我想问你,为未来带来了什么?在生活的仓库里,我们不应该只是个无穷尽的支付者。”耳边回想起这段话,眼里模糊起那个22岁的身影……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兵马俑导游词

全文共 643 字

+ 加入清单

尊敬的各位游客,大家好。我是西安旅行社的导游,我姓郭,大家可以叫我小郭。今天我们要参观的是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秦始皇兵马俑,秦始皇兵马俑是秦始皇13岁登基时就开始修建的一座伟大工程。直到1974年在西安临潼被发现并出土,它以其雄伟、罕见的气势名誉中外,被誉为“世界八大奇迹”之一。

首先我们来到一号坑,一号坑是三个坑中最大的一个坑,它的坑深5米,面积大约14260平方米,怎么样,够大了吧!一号坑不但大而且兵俑也多,坑内大约有600余陶人、陶马,他们井然有序的排列成环形方阵,坑的东端有三列横排武士俑,他们手执弓、弩等远射类兵器,似为前锋部队。后面是600多铠甲俑组成的主体部队,手执矛、戈、枪等长兵器,同35乘驷马战车十一个过洞里排列成38路纵队和三十八路纵队。在一号坑中一共发掘出武士俑500余件、战车6乘、驾车马24匹。一号坑中的兵俑神态各异、形象逼真、活灵活现。你们看:有些兵俑在笑着,好像想出了战胜敌人的法宝;有的仰头望着天空,好像在思念远方的亲人;有的表情严肃,好像在暗下决心保家卫国;还有的紧握拳头,怒视前方,好像随时要冲锋陷阵。这些神奇的兵俑和战车,真正体现了一代帝王——秦始皇统一六国的雄心壮志。

现在请大家自由欣赏,请大家自觉遵守博物馆的有关规定,不要乱丢垃圾,不要随地吐痰,更不要乱涂乱画。好了,请尽情欣赏这座凝聚了我国古代劳动人民智慧和血汗的伟大奇迹,去感受那段荡气回肠、气势浩荡的历史吧!

今天的兵马俑之游就告一段落了,希望大家再来古城西安游玩。谢谢大家,再见!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碎片化的生活,完整的自己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72 字

+ 加入清单

现代生活和娱乐方式的多元化,让我们在分分秒秒间对信息的处理应接不暇,我们不得不将事物分散成一块块残缺的碎片,重新进行细节化的整合。碎片化的生活,意味着也要承担更多的风险。

互联网为我们提供了便利,人们不必再为一件事到处奔波。表面上这样的生活,带给我们极大的利益,随时随地可以进行的阅读、社交、娱乐等,让我们的生活变得简单,然而与此同时,我们不再容易集中精力去完成更复杂的任务了,我们的思维模式也逐渐变得单一化。碎片化的生活意味着我们有时会失去一些固有的能力,而造成这一切的正是我们不正确的观念所致。

过去,没有互联网的时代,也有碎片化的生活。人们在没有高科技帮助的情况下,要充分利用碎片化的时间做事,使解决问题的效率提升,也能节省下更多时间学习、思考,从而形成一个良性循环。

现在,是一个有互联网的时代,人们从一种积极的心态逐渐转变得消极、不思进取,碎片化的生活更多地折射出人们的一种价值观,放大了人的惰性,比起过去珍视时间,把握更多使自己变强大的机会,现在碎片化的生活更多地是在打发时间。在这个快节奏的时代,你追我赶,竞争愈加激烈,有些人没有适当地注重效率,却企图在速度方面分个上下,导致最后看似赢得了片面的胜利,实则不念大局,最终一事无成,这其实也是一种主次颠倒的表现。我们所做的从原来需要花费很多时间和精力才能完成的工程变为一个草草了事的过程,一旦习惯于这种碎片化的生活,我们很难还有进步的空间,长时间下去不仅耽误了自己的前途,还会与生活的正轨渐行渐远。

碎片化的生活意味着我们未来的不确定性,纵使这种生活方式可以谋得了一时安逸,但在未来迎接我们的结局,始终取决于我们持有的生活态度。

这样的选择权交到我们手中,如何才能利用好碎片化的时间就显得尤为关键。碎片化的生活并非就是杂乱无章的,合理安排时间,制定好自己的计划表,在规定时间内尽自己全力做好每一件事,那么即使是茶余饭后之际,每天利用零碎的时间弥补自己的不足,巩固自己的长处,那么到了关键时刻,成功也就是水到渠成的事了。

碎片化的生活中,我们不能在不属于自己的世界呆的太久,因为那样会迷失自我。我们不能轻易为虚假的快乐动摇,因为现实中还有更多值得我们去争取、为之背水一战的荣誉和信仰。但我们必须要记得,时刻为自己而战,那么即使在碎片化的生活中,在无法轻易改变处境的情况下,我们也能找到完整的自己!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游览长城导游词_600字

全文共 566 字

+ 加入清单

大家好!我是一位小小导游。今天,我就给出大家介绍一下着名的世界遗产——长城

毛主席曾经说过:“不到长城非好汉。”今天,你们要登长城做好汉了!祝贺你们!你们知道吗?长城被列入“世界”遗产的时间是1987年12月。长城是中国的像征,身为中华儿女的我们,又怎么能不骄傲呢?

大家记得古时候有一个传说吗?那是勤劳的孟姜女为了找被官兵捉去建筑长城的丈夫,经过许多艰难困苦,来到长城边。当她四处打听,才知道丈夫被活活地累死了,于是,她在长城哭了三天三夜。突然,只听”轰隆“一声,长城被哭倒了800里。游客们,这是多么感人的故事啊,可见,万里长城凝结了千万人民的血汗,是中华人民智慧的结晶。

长城总长约6700千米,最有名的八达岭长城随山势起伏,南北两边都有高峰耸立着。大家请跟我来。看,长城主要由关隘、城墙和烽火台三部分组成的。城墙是长城的主要工程,特别坚固,是用巨砖、石条等材料砌成的。关隘就是长城沿线的重要驻兵据点。大家请看看旁边,城顶上有一个垛口,每个垛口上都有一个小口,那就是嘹望口。垛口下面都有一个枪击口。至于烽火台,是有军情时点燃烽火来传递信息的建筑。现在,大家站在长城上远眺,是不是前看不到头,后见不着尾呢?

游客们,我先介绍到这里了,请大家漫步欣赏。大家注意了,在游览时,不要乱丢垃圾,乱涂乱画,爱护长城这一人们用血汗换来的世界遗产。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故宫导游词

全文共 534 字

+ 加入清单

大家好,我叫吴文倩,大家叫我吴导吧!现在我们要游览举世无双的北京故宫

你们看,我们来到了雄伟的故宫,故宫又称紫禁城,是明清两代的皇宫;故宫是世界上规模最大最完整的古代木结构建筑群,为我们国家最大的古建筑群。它使建于明永乐(公元1406年),14年才完工呢,有24位皇帝在此登基。“好了,我们现在准备去大殿里,请游客朋友们跟上队伍,千万别掉队,否则走丢了,就找不到我们了!”好,现在跟随我进入大殿,故宫有三座大殿:太和殿,中和殿和保和殿。大殿建在汉白玉砌成的8米高的台基上,远望犹如神话的琼宫仙阙。太和殿是最富丽堂皇的建筑,俗称“金銮殿”,是皇上举行大典的地方,这座殿高28米,东西63米,西北35米,有直径达1米的大柱92根,其中6根围绕御座的沥粉金漆的潘龙柱。御座设在殿内高2米的台上,前有造型,美观的仙鹤,炉,鼎,后面精雕细刻的围屏。整个大殿装饰得金碧辉煌,庄严绚丽。中和殿是皇上去太和殿举行大典前稍事休息和演习礼仪的地方,保和殿是每年除夕皇帝赐宴外潘王公的场所。游客朋友们先休息一下,观赏下这三个大殿,可以摸一摸,等下我们去内延,以乾清宫,交泰殿,坤宁宫为中心,东西两翼有东六宫和西六宫,是皇上平日办事和妃子居住的地方。“好,今天的活动到此结束!祝大家玩得开心”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2024年鸡年春晚节目单完整版

全文共 699 字

+ 加入清单

新的一年里,愿你脱去一身的疲惫,将精神振奋;忘却一年的伤心,将快乐装备;抖落一切的郁闷,将朝气携身;愿你沐浴在友谊的阳光下,奋勇前进。祝新年快乐!以下是小编带来的2017年央视春晚节目单,希望对你有帮助。

2017年春晚节目单尚未公布。

相关阅读

2017年央视春晚总导演的人选已基本确定,连续多年参与春晚工作、导演了多台大型晚会的央视资深导演杨东升将出任2017年央视春晚总导演。经过四五个月的悄然筹备之后,2017年央视春晚相关工作正式开始。

记者昨天从央视工作人员处获悉,杨东升执掌2017年春晚的事,早在一个多月前就已经在央视内部确定,等合适的时间正式对外宣布。作为央视大型节目中心的制片人、资深导演,杨东升在央视工作多年,擅长歌舞类节目编导。早在《同一首歌》的孟欣时代,杨东升就与孟欣搭班子导演大型文艺晚会。近年来他多次担任国庆晚会的总导演。杨东升还连续多年进入春晚导演组。

据了解,早在今年4月央视就成立了专门办公室,开始2017年春晚的相关准备工作,语言类节目已经在5月开始启动剧本和节目征集。曾经担任过5届央视春晚总导演的郎昆以及连续担任过十多届央视春晚总策划、总撰稿的秦新民,都已经投身到春晚筹备工作中来,他们与杨东升一起组成2017年春晚导演组的核心层。上个月郎昆还出面组织了一次春晚沟通会,征询相关人士对春晚的意见。目前,春晚相关工作人员已经深入到湖北、湖南、四川、重庆等地进行调研,向基层老百姓征集春晚意见。

“擅长歌舞类节目的杨导,是否会消减语言类节目的分量?”对此,央视工作人员表示,尽管目前谈到具体节目还为时过早,但根据以往情况来看,整台晚会节目占比不会有太大调整。

更多热门文章: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残缺的苹果完整的核高一作文

全文共 590 字

+ 加入清单

她算不上美丽,但柔弱的外表下有一颗坚强的心,让她清澈的双眸中有一种不可言喻的力量,那力量足以使命运低头。

这个叫雪瑛的女孩,有着极为不幸的家庭:因为车祸,父亲去世,母亲疯了,一个4岁的弟弟需要她照顾。她一边上学,一边照顾家,日子过得很艰苦。后来,幸运女神眷顾她:赵花匠娶了她妈妈,她又有爸爸了!可是好景不常,赵花匠在一个雷雨夜变成了植物人。大家都认为雪瑛不会照顾赵花匠,想让赵花匠的儿子回来。但雪瑛没有向命运低头,她想尽一切办法为赵花匠治病。终于,赵花匠在她的悉心照料下苏醒了……

雪瑛的遭遇虽然不幸,但她能乐观地去面对。这让我想起一句话:每个人都是上帝咬过的苹果,所以每个人都不完整,上帝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那苹果太诱人了,他爱不释手!是的,每个人的命运都不是一帆风顺的,正如再伟大的音乐也有高潮和低谷。不要惧怕坎坷,也许它会磨破你的双脚,让你跌进泥泞,但是在你努力挣扎着站起来的那一刻,你不是也感到自己的勇敢了吗?就像那些残缺的苹果,它们还有完整的、坚强的核——它们依旧在成长,尽管这个过程很痛,但只有坚强地走下去,才能获得独特的芳香。

真正的强者,是敢于和暴风雨搏斗的人。不要害怕伤痛,伤痛会给你留下刻骨铭心的坚强回忆,那是你奋发向前的动力!只要足够乐观,你便会发现生活中虽然有坎坷,但是磨砺自己的意志,让自己真正强大起来的,正是这些坎坷。

残缺的苹果,完整的核;不幸之人,坚强的心!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6旅游胜地——双龙景区

全文共 713 字

+ 加入清单

旅途是漫长的,我们在这漫长的旅途中,期待着那令人神往的双龙风景区。天上的云朵不时变化,山也越来越多,我们的睡意也渐渐浓了起来。“到了。”随着司机一声欢呼,我们惊醒了过来。

匆匆准备行装,急急去买门票。最后终于知道,还要乘车登山。“哎”。说到乘车,一阵睡意又爬上了我的眉梢。经过一条蜿蜒的环山公路,我来到了五百十五级台阶跟前,我努力攀登,最后终于征服了它。

啊,那冒着冷气的朝真洞在向我们招手,我连忙进了去,“哇”。冻得牙齿打颤的我不禁一叫。但是我很快便恢复了正常,跟着导游,进入了洞内。沿着一级级陡峭的台阶,望了望那些飞来飞去不时发出怪叫的蝙蝠心中忽然涌起一股莫名的恐惧。旁边是一个池子,听说只有到了一定的时间,它才会装满水。我心中因此而产生了疑问。来不及等我多想,我的身体就不犹自主地随着导游离开了这个地带。来到洞穴内部,一块裂了一道口子的巨石隔在了一旁,听导游说,这是黄大仙和蝙蝠精大战时,用利剑劈开的,听了这话,游人便都围上去看,这个指指,那个点点,有的甚至还给它照了相。我望了望这个黑漆的洞,看看那五颜六色的怪石,感到了新奇。往前走了几步,不禁意间,我瞥见了黄大仙之像,(是石头形成的)这个黄大仙有鼻子有眼,惟妙惟俏,恰似真的一般。一些游客都上前膜拜,我呢,观赏完了之后,就不心翼翼地走出了这个洞。接下来,我们又去了桃源洞、双龙古堡、双龙洞和冰壶洞。其中双龙古堡曾经拍过《天龙八部》呢!冰壶洞里面,有一条雄伟壮观的瀑布,而且,洞内凉风习习,让人感觉凉飕飕的,真冷!

这些洞都有一个共同点——黄大仙都去过,并在那儿修炼过。

沿着公路从山上飞驰下来,望着旁边的树木,还真有点儿不得离开这儿……夏天,来金华双龙洞玩,会令你不亦乐乎。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描写刘公岛的作文400字

全文共 619 字

+ 加入清单

来到青岛的第二天,我们去了威海的刘公岛

我们乘上了海轮,呜呜轮船启动了,我站在甲板上,低头向下望,一朵朵雪白雪白的浪花撞击着船舷,溅了起来,在空中跳舞,仔细一看,浪花就像一位位少女排成一个三角形的队伍,向我们走来……向东远眺,一座座高大的建筑物模模糊糊地耸立在眼前,碧绿的草坪像绿色的海洋,火红的太阳照得人心真暖呀!

一会儿功夫,刘公岛到了,踏上岛,绿绿的草坪向我们扑来,两棵大桦树屹立在大门两旁,像两位威武的士兵在为我们守门户呢,踏上宽敞的路,就能看见一棵棵绿葱葱的松树站在路两旁,仿佛是导游,在向我们介绍刘公岛呢!

刘公岛上有著名的甲午海战博物馆,我们观看了举世闻名的甲午海战的电影,当时的战争场面汹涌澎湃,非常壮烈,我了解到,在清朝时,我们的中国是一个经济落后的国家,日本就趁机来侵略我们,战争中,没有贵重的大炮等先进武器来打仗,因此,我们中国军队全军覆没,北洋海师就消失了。通过这段历史,我深深体会到了,现在我们要努力学习,长大后为祖国做出贡献,把我们的国家建设得更加强大,这样才没有任何国家敢欺负我们了。

离开了这段沉重的历史,我们来到了美丽的沙滩,望着蓝蓝的大海,我的心情也舒畅了许多,大海无边无际,一眼望不到边,阳光照在碧蓝的大海上,大风吹过,泛起层层亮晶晶的波纹,像金黄的鱼鳞。我们捡了许多美丽的贝壳,一阵清凉的海风拂过脸面,舒服极了……

刘公岛之旅,我既了解了历史,又享受了美丽的风景,真是不虚此行啊!

[描写刘公岛的作文400字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