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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范爱农主要内容(热门20篇)

读书笔记是指读书时为了把自己的读书心得记录下来或为了把文中的精彩部分整理出来而做的笔记。在读书时,写读书笔记是训练阅读的好方法。接下来是小编给你们推荐的关于读书笔记范爱农主要内容优秀作文,仅供大家参考,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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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爱农读书笔记

全文共 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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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这篇作品,我深有感触。

鲁迅在安徽巡抚思铭被刺杀后的同乡会中,发现一个高大身材,长头发,眼球白多黑少的人,对鲁迅的意见大抵是反对。一问才知道:他叫范爱农,是徐伯荪的学生。

鲁迅就愤怒起来了,觉得他太不勇敢,自己的先生被杀了,连打一个电报也害怕,于是坚持要发电。于是两人便成了冤家,致使鲁迅厌恶范爱农甚过满人。

直到革命前一年,两人才在绍兴相见,成了好朋友。一同喝酒时鲁迅又翻出那段往事,范爱农与鲁迅处处作对,原来是鲁迅再税关的一次摇头,使范爱农以为鲁迅瞧不起他。

这告诉我们,要与他人多交流、沟通,阐明自己的想法,就能够避免很多误会。如果鲁迅在同乡会上问一问范爱农,或许两人早就成为朋友了。

我们要使自己的心胸更加宽广,对他人的错误行为加以体谅,毕竟每个人都不可能不出差错。但原则上的问题不能让步。鲁迅和范爱农都没有站在对方的角度去思考、分析。因此,我们还要学会换位思考。

同时,我们对事物也不好太敏感,范爱农把鲁迅的一次摇头当作轻视,实在不就应。

总而言之,只要有宽广的心胸,就会避免很多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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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笑猫日记塔顶上的猫读书笔记 江旭

全文共 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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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中,我读了塔顶上的。笑猫是一只通人性、懂人话的猫,我特别喜欢他。虎皮猫每天在塔顶上幸福的发呆,我真想知道她在想什么?为什么虎皮猫最后不见了呢,我真想不通呀。在这本书里我还知道了老鼠也是有良心的。我也很喜欢可爱的老老鼠,他是一只老的不知道活了多久的老鼠。翠湖公园里所有的老鼠都是他的子子孙孙,他最爱说的一句话是“不对猫有研究,我能活到今天这把年纪吗?”他是不是很可爱呀?

我读了这本书一遍又一遍,才写出了这篇读书笔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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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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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是由安徒生所篇写的,他的这篇《皇帝新装》,顾名思义就是说衣服,但在安徒生笔中的衣服却有大有文章,是怎样回事呢?那么就让我们一齐走进安徒生的童话世界吧!

这个故事是说一个皇帝请了两个人给他做衣服,这两个人表面上做衣服,实际是骗取金钱,什么衣服能够测量愚蠢,都是一派胡言,许多人都不甘是蠢,几乎都捂住良心说谎话。唯独到最后,一个小孩子大胆的站出来说:“皇帝没穿衣服”。

一个一眼就能够看穿的骗局,竟令皇帝,甚至广大百性几乎人人背着良心说谎,这不是一个天大的笑话吗?然而,却被一个天真的小孩子说出了真相:“我看见了王帝没穿衣服。”这代表小孩子就是愚蠢吗?不,这孩子聪明极了,王帝是没穿衣服。那么,就是说大臣们都是愚蠢的吗?其实,他们都明白真相只是怕说出来,就把自我的良心给蒙蔽了。是啊,谁会认自我是一个愚蠢的人呢!

此时,我想起哥哥留下的一句话:做人别自欺欺人,凡是实事求是。

自欺欺人好熟悉的字眼,不是吗?同学们考试是不是也干过这样的事吗?回家没好好学习,考试的时候就悄悄地抄别人的、传字条,就是因为抄答案就取得个优异的成绩,而不用让老师罚留堂而暗喜。其实,你在欺骗自我和别人。如果这样,不如自我实实在在考回来更有好处,至少你对得起天,对得起地,对得起你自我,对得起信任你的人。

试问,天下间有谁会喜欢那些“骗子”结伴为伍。其实,一种行为改变一生命运,任何人都是自我幸福的工匠,别做自欺欺人的人,让自我幸福点。

点评:从国王和大臣的愚昧中,明白了不要自欺欺人的道理,并能联系到自我的生活实际来论述,分析得比较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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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1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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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在,闲来无事,靠着巴金先生的《家》,度过了这个漫长的冬天。回味至此,甚是有些感触。

朋友们,在外最温暖的家

昨夜风雪弥漫,如客忽至。总算是有了点冬天的模样。

雪花零星,又像什么呢,纷纷扬扬地。阴冷的天气莫名地好心情。如果是几年前,或许尚有心情为自己沏一壶茶,算一算积年的过往。可如今,也只是一杯开水,呆怔几秒罢了。你们,早已不需我的牵挂与惦念。

想起《平生欢》最后的句子:从前的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无端念起那些执笔为你写信的日子,无论和如何现在也静不下一丝一毫的心绪去花费大量的时间去描摹那些平凡到极致的琐事,并企图还原了。但,终归有过那样的经历,也不枉,这些年。

是个太没耐心又冷淡的人吧,一如你所言,果真是“十分冷淡存知己”。连鼓励的话说多了也觉矫情。毕竟许多事只能自己经历自己走出去,但那时的自己却也是盼望着轰轰烈烈的救赎,却终不知到底在企盼些什么。如同我知道你需要,却不知你需要些什么,很是纠结,安慰也变得有气无力。

如同我想念你们你们却也不会出现,索性连思念也省去。是这样倦怠。当年那些费心费力收集的许多聱牙诘鉏的词语也通通消散在空气中。只剩下最平实的诉说。

多希望你们还在,多庆幸你们不在了;多想要把你们忘记,多害怕有一天会再也记不起。我出现的季节不对,一开始便走了相反的。但许多当时刻意的喜好经年累月,却蜕变成了习惯。就像在身体里播种了一粒种子,经年累月,藤蔓与血肉紧紧缠绕,难舍难分,变得看不清彼此。

我有一碗酒,可以慰风尘。终归是要启程的吧。就这样好了,把你们装进密封的小翁,再经年累月,或许就有了几分香醇的味道。待到客至,聊以,慰风尘。

家人,无论何时最挂念的那个家

写到这里,不禁想到这样一段话:“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现在细细想来,心中难免伤痛,我们总是走的太快,以至于忘记了时间的流逝,忘记了父母正在老去。年幼的时候父母总是想将我们推出去,让我们去见识外面的世界,去学会独立,学会自强。现在我们长大了,父母有心让我们留下陪伴他们,却发现已经追不上了。只从我们的背影中读出了,我不必追。

其实,在很多时候并不是孩子们去看长辈的背影,而是多数的时间里我们承受着爱我们的人宠溺的目光,时刻追随着我们。我们在不知不觉间,就承受到了,来自他们眼神中的不舍,担忧,种种难言之隐。我们却不曾回头多看一眼

在我的印象里最深刻的一件事是以前回老家,每次离开钱前,自己在门前低头穿鞋,偶尔谈起头,总看见姥姥穿着围裙用衣角不停的擦拭眼睛。那时候自己还小很不以为然,又不是再也不见,为何搞得如此伤感。但是现在想来,当时还是太小,真的难以理解老人心中的情绪,假如真的有一天这简单的分别成为了最后一次。不管我如何离开,都不再会有一人在门口因你留恋,为你挂牵,为你等待,待你消失在街角,默默拭去眼角的泪水。就算有千万次的回头,又有谁会一直目送着你的离开。我们的这一生,被父母目送着,然后我们会目送着我们的孩子蹦跳着离开。但是我们都很难去回头张望,只因我们知道那份可以依靠的爱一直坚实地存在着。

我们这些做小一辈的要明白,在长辈的有生之年,让他们的眼睛多点落在我们的面孔上,而不是含泪看着我们的背影,渐行渐远消失在他们的视线里。

虽然我们不听的长大,知道有些事情总要一个人去面对,但也不要忘了,不时的回头,给背后目送你的亲人一份安慰。告诉他们,我还好,勿念!这种眼神的转述胜过留给他们一个孤单的背影。

无论何时,家都是我们最坚实的后盾。巴金先生笔下那个黑暗的时代已经过去。我们应该行动起来了,抽出时间多陪陪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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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背影》读书笔记

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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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想想,我那时真是太聪明了。”相信有读过〈背影〉一文的人,一听到这句话就能知道它的出处。这是朱自清对于他对父亲所说的话感到后悔,全文充满着父子亲情,也是这文章令我喜欢的原因。

文中的朱自清原是一位不懂得体谅父爱的人,认为爸爸坚持要送他搭火车,令他丢脸;认为爸爸说话的技巧拙劣,连杀个价钱都花费那么久的时间,直到他看见父亲为了他爬月台买橘子的背影,让他深受感动,眼中的泪水也一涌而出。

当我读完一遍又一遍的文章时,心中反复思考,我是否成了年轻时的朱自清?不懂父亲的爱及关怀,甚至不把父亲的爱当作一回事。然而,在一次的机会中,听到了学校里,演讲者正在解说〈背影〉这文章,又令我思索再三。没错,“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我们如同文章结尾,不能等到父亲行将就木了,才体会到父亲的爱,那时已经太晚了。

于是回到家中,正想问爸爸以前是否体会得到父亲的爱,却看到了父亲满头大汗的煮着菜的背影,我不明白,明明只是看见父亲辛苦的背影,却让我杵在厨房门口五分钟。当我回过神时,是爸爸叫醒了我,一时惊慌失措不知该说什么好,于是我问候了爸爸,然后快步的跑上楼。

我思索了一整晚,是不是要当上了父亲才能体会父亲为什么可以无怨无悔的付出?那天晚上,我又把〈背影〉读了一遍,这文章给我的启发,不单纯只是懂得父亲的爱而已,同时也让我思索到为什么父亲可以无怨无悔的付出又毫无保留,这就是我喜欢此文章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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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水浒传》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6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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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捧上手的《水浒传》是少儿版的,彩色的图,带着拼音的楷书,简短的文字,却还是让当时六岁的我看不懂,但是每当看到书中的好汉把“反派”打得落花流水,鼻青脸肿时,我总会拍手叫好。这个周末,我再次打开少年版的《水浒传》,却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豪爽感。

细细品读一遍后,我不禁哼上了那首耳熟能详的好汉歌:“大河向东流,天上的星星参北斗哇……”颇有一番梁山好汉豪放的气势。书里记录了一百零八个头顶,排定了“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的座次,《水浒传》里好汉聚集了四大高贵品质:忠、信、义、勇,让我崇拜得五体投地,以他们为榜样,故事中让我最喜欢的人物有:力大无比的鲁智深,机智冷静的林冲,英勇无畏的武松,还有千万人敬佩的宋江,因为他们都具备忠、信、义、勇!

最让我体会到好汉精神的情节是“景阳岗打虎”。 武松,人称“行者”, 他武艺高强,嫉恶如仇,又行侠仗义,好打抱不平。一天,他去镇上会哥哥,在景阳岗旁的一家小酒馆里喝酒,一碗又一碗,第四碗时,老板不让他喝了,毕竟这可是“三碗不过岗”的超烈性酒,可他执意又来了几碗,不听劝告,不顾旁人阻拦过景阳岗,遇上了白虎,借着酒劲儿,空手打死了凶猛的白虎,他为老百姓除了害。他当时的无畏,连白虎见了恐怕也会心虚。看到这儿,我不禁联想到了中国共产党党员们,他们就像无畏的武松,带领人民打倒一批批凶猛的白虎,毫不畏惧,勇往直前。

古往今来,有多少位好汉舍身取义,难道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我们也要学习好汉的精神,为国家做更多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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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列那狐的故事》2024读书笔记

全文共 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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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那是一只聪明的狐狸,因为它躺在地上装死,混进了鱼贩子的车厢里,偷车箱里的鳗鱼带回家和妻子、孩子一起吃。还有一次它饿了,看见树上有两只乌鸦,于是,列那躺在树下伸出舌头装死,一只乌鸦把列那装死当真了,它就飞到了列那的嘴旁,它刚说没事,就被列那咬死了。它也骗了大灰狼,让大灰狼用尾巴钩鱼,害大灰狼尾巴冻住了,猎人过来了,大灰狼逃走了,但它尾巴没了。

还有一次,它捉弄公鸡,说它手里拿的,是狮王亲手写的,所以公鸡们都出了围栏,可是列那吃掉了一些幼儿,吃掉了母鸡,公鸡它们怎么也是少公鸡和小鸡。记的还有一次,它骗了狗熊,说自己吃蜂蜜吃坏肚子了,狗熊两眼放亮,问哪里有蜂蜜?列那说树桩里有蜂蜜,狗熊一下子扑进去了,猎人发现了狗熊,狗熊就拼命地逃了出去,只是,它的耳朵有一只掉了,也掉了一块头皮,它只好这样回去了。

列那是一只热心的狐狸,因为它用一天时间准备了草药,还需要大灰狼的皮、猫伯伯的皮、鹿的角和猪的一颗獠牙。把鹿角烧一下,然后把烧过的鹿角和獠牙剁开在和草药一起搅拌,给狮王吸了吸,狮王吸后大打喷嚏,列那给贴上膏药,狮王就好多了。

列那对狮王说:“明天再治一次,您就康复了。"第二天,列那又给狮王治了一次,狮王就和狮皇谢谢列那治好狮王,所以列那是一只热心的狐狸。

在生活中,我也是一位热心的学生,可是,有一次我发现又一个人东西掉了,我好心给它捡起来,他却说我偷他东西,真是想做好人真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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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皮皮鲁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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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荏苒,时光似箭。转眼间,三十一天过去了。在这一个月里,我又得到了一本好书,如果我把它评为——我暑假里最有趣的书,它也受之无愧。他就是在暑假里给我欢乐最多的——《皮皮鲁传》。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发生在皮皮鲁——这个成绩平平的中学生身上的一系列有趣又充满想象力的故事。

读了这本书后,我觉得皮皮鲁身上有许多地方跟我很相似:调皮,活泼,可爱,风趣幽默······但是皮皮鲁敢想敢做,敢作敢当。虽然我也敢作敢当,但我却敢想不敢做。我还年纪轻轻,假如一不留神一命呜呼,挂了怎么办???!!!皮皮鲁做事从不考虑后果。

其实,我对皮皮鲁是羡慕嫉妒恨!他总会经历种.种大难:世界大战,绑架,······但每一次他都脱险而走,真是福大命大啊!

说完皮皮鲁,我们在聊聊本书作者——郑渊洁。他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他的文章诙谐幽默,语句生动美妙,使人身临其境。他说的一句话我十分赞同:“考试充其量是考记忆力。”

《皮皮鲁传》大大的丰富了我的想象力。

想象没有极限——这是我读完《皮皮鲁传》感悟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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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昆虫记》读后感读书笔记

全文共 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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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昆虫,也曾饲养过昆虫,在草丛中寻觅,在谷物中翻找那些蹦跳的、蠕动的小家伙是我的一大乐趣。起初只是出于好玩,为了满足好奇心,而把虫子作为自己的宠物。自从看了法布尔的.《昆虫记》以后,我对昆虫有了许多新的认识,再也无法把这些小生灵纯粹当做小宠物来看待了。

曾在草丛深处捕获了绿蚱蜢,关在玻璃瓶中,放入几根草饲养着,但没过多久它就绝食自尽了。对此我纳闷了好久,实在想不出这是为什么。看过《昆虫记》后,我知道了原因,法布尔写道:“一个休息日,我正在门外散步,突然有什么东西从树上落下,还不停地叫着。我跑过去一看。原来一只蚱蜢正在贪婪地撕咬一只蝉得腹部。蝉徒劳地叫着,不断挣扎,蚱蜢则死咬住不放,把头深深扎在它的内脏中,一小口一小口地拽下来。”原来,蚱蜢是食肉昆虫呀!

有了养蚱蜢的经验,我对于饲养昆虫更加谨慎了。在了解到蝉吃树叶的汁后,我事先放入了几片树叶,再把“囚犯”关入牢房,满心欢喜地等待着它的变化。大约过了20个小时,当我再去观察它时,却发现这可伶的小蝉“六脚朝天”地躺着。我拉开纱窗,想借光细看它时,这小囚犯竟然“死而复生”,飞走了。看来这小昆虫也会骗人啊!

在《昆虫记》中,作者法布尔告诉我们许多昆虫不为人知的另一面:从圆网蛛到圣甲虫,这两位看似冷酷的妈妈实则是不惜用尽自己最后的精力为儿女毫无保留地献出所有的丝,所有精致的食物;总被人认为温柔可爱的萤火虫竟会以闪电的速度猎食蜗牛;看着笨拙的“大孔雀”蛾幼虫会织出构造巧妙的茧……这些事例都表明了昆虫拥有人类难以想象的智慧。

记住虫子并不渺小,虫子也有值得我们人类尊重的大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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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骆驼祥子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5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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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祥子》是发生在20世纪的事件,当时正是中国最黑暗,混乱,灾难连连的时代。讲述了祥子经过3年的奋斗拼搏,终于买上了自己的车,但不幸被乱兵给抢走了;后来,在刘四爷的手下当一名车夫。但所赚的钱被孙祯给敲诈掉了。;不仅如此,还被迫与虎妞结婚,但最后,为了给虎妞置办后事,把爱车给卖掉了。三起三落,让他看清楚了自己的处境。在那个时代通过自己的勤劳和努力来改变自己的处境是不可能的,祥子对这个黑暗的社会渐渐地失去了信心,最终沦落悲惨的处境。

小说,真实的揭穿了半殖民半封建的中国社会的下层人民的悲惨命运,我不得为祥子的命运所感叹。他的遭遇和命运不仅是个人的悲剧,更是社会的悲剧。然而这种悲剧,是他所处的社会环境所产生的。那个社会的真面目,展现了军阀、特务、车产主的丑恶面容,也是现实的残酷、悲哀和无可奈何。

理想和现实总是和现实总是充满矛盾的,它们往往不能调和,然而它们却又同时存在。社会是现实的,它不会为了一个人的理想而改变,也不会是完美无瑕的。

我们深知现代社会还不是很完善,我们把握住今天,积极进取。我相信,即使社会再怎么黑暗,人生再怎么不如意,努力下去,不抛弃不放弃,美好的未来就会向我们招手,加油!为哀悼旧社会的黑暗,应该为明天努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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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鲁滨孙漂流记》的读书笔记1000字通用

全文共 11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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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常觉得在书海里遨游是最幸福的,读书可以带来许多许多的知识、可以增加课外知识、可以使我们的心智更加开豁,因此我也非常非常的爱书,我读过许多名着:《悲惨世界》告诉我们“只要这土地上有着无知和悲惨,像2本书一样的性质就不无禆益。”《巴黎圣母院》告诉我们:“人的嫉妒心是不可以太强的……”《三国演义》告诉我们:“不要硬和别人比高下……”许多的书给了我许多道理,不过我最爱看的书还是《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的主人公鲁滨逊是一个具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精神的人,他从小就渴望着能独自一人去海上冒险,可是这个愿望只会被严格的父亲扼杀,有一次,鲁滨逊终于有机会去海上冒险,可是却遭到了极大地意外,因此船上的人无一幸免,只有鲁滨逊一个人活了下来,他被意外冲上了一个荒岛,这个小岛荒无人烟,人在这里根本难以存活,如果不幸的话,还有肯能会被残酷无情的野蛮人活生生地吃掉。

可是,鲁滨逊却靠着顽强的意志力克服了种.种困难,才得以活下来,他在一次对付野蛮人的时候,意外救下一个俘虏,由于那天是星期五,所以给俘虏取名“星期五”星期五办事能力强,成为了鲁滨逊得力的助手和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鲁滨逊从那只遇险的船上找到了许多对现在自己的情况有利益的东西,食物、制作帆蓬的布、枪支、弹药、淡水、酒、衣服、工具等一些物品,鲁滨逊利用空余时间做了一个屋子,作为自己的栖身之处,并靠船上剩下的食物来维持生,鲁滨逊深陷困境却还是坚持每天读书,这不正是“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吗?

后来,鲁滨逊无意中发现了一些小麦的种子,便想要在岛上种植大麦和水稻,可是,每当即将丰收的季节,乌鸦就回来啄食,使大麦和水稻的收获率大大减少,鲁滨逊想了许多办法终于逼退了那些丑陋的乌鸦,他还制造了许多工具,学会了制作粗糙的面包,还捕捉了一些山羊作为肉食的来源,还养了一只鹦鹉作伴,鲁滨逊还自己圈养了许多牲畜、还利用工具做了许多家具,一开始做的并不好,但到最后鲁滨逊的技术越来越精湛了,他吧把自制的家具摆在了自己的屋里。

若干年后,鲁滨逊在孤岛附近发现了一艘英伦船,终于和星期五离开了这个荒岛。算一算,鲁滨逊在这个荒岛上共生活了28年。

每次读完这本书我都会有一次深深地感触,一个具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精神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也终将会成为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事实的确如此,一个面对一些挫折而就退缩不去面对的人有什么资格成为一个成功者,他注定会事一个失败者,社会的一个败类。面对危险,我们应当勇敢去面对,勇敢去克服,勇敢去解决,而不是像缩头乌龟一样而直接放弃,“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只要竭尽全力就一定会成功,无论再多困难的事也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鲁滨逊漂流记》的作者笛福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这也是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我觉得做人的确一定要学会生存、学会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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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笑猫日记塔顶上的猫读书笔记

全文共 2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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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一本书,叫笑日记之《塔顶上的猫》

主人公笑猫性格开朗,是一只有思想的猫。它会微笑、狂笑、冷笑、狞笑、朝笑、苦笑,还会皮笑肉不笑。它有一只心爱的猫叫虎皮猫,就是这只塔顶上的猫。我感受到了笑猫和地包天都是有良知的,而老老鼠说良知的意思就是痛苦。故事中因为对虎皮猫的嫉妒、诅咒、讨厌、没道理……的“著名的资格猫”们终于受到了惩罚,被一阵粉红色的龙卷风都刮上了天,没有把笑猫和地包天卷到天上去,笑猫就知道老天有眼。地包天说老天一生气就刮龙卷风。

读本书我明白了,做人一定要学会尊重,要谦虚,这样会得到更多的尊重与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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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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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看了一本丹麦著名童话作家安徒生写的《皇帝的新装》。

这篇童话讲的是从前有一个傻傻的国王,他非常注重外表。为了衣服,他甚至可以不管臣民,不问国家大事。有一天城里来了两个骗子,他们自称是纺织师。他们织出的衣服,美丽无比、花式多,还有一个奇妙之处就是:最不称职的官员,或者最愚蠢的人是看不见它的。国王就请他们去王宫里给他织衣服,并赏赐给他们许多金银珠宝。国王和他的大臣们都没有看见骗子织出的衣服,但他们都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的愚蠢,都夸奖衣服漂亮,手艺好!国王决定穿着这件”衣服“去参加游行大典。在游行中,人们对什么也没穿的国王赞不绝口。可是一个小孩却说”国王真的什么也没穿“,到最后,所有人都说国王什么也没穿。

国王、大臣还有百姓们的虚荣心,使他们都被骗子利用了。还是单纯的孩子说出了真话,也许这个孩子长大后也会有虚荣心。想想自己也是,班上同学穿名牌鞋,自己也想要,回到家和爸爸妈妈说谁谁谁穿什么。妈妈会说”我们小学生主要是比谁的成绩好,不是比谁穿得好“。嘿嘿,这也是我的虚荣心在作怪。还是抓紧学习,让自己成为单纯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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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父与子》读书笔记 张梓骏

全文共 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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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父与子》,它是由德国著名作家埃﹒奥﹒卜劳恩写的,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位父亲和他的儿子生活中的趣事。

在书中,父亲长着一大把胡子,而且还是个秃子,挺着个将军肚,看起来模样非常滑稽。儿子留着刺猬头,穿着一件绿T恤和一条红裤子。

这本书是以漫画的形式分成一个个小故事来写的,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一本吸引人的书”这篇漫画了,内容讲的是有一次在吃饭的时候,父亲叫儿子来吃饭,结果叫了几遍儿子都没有回应,于是父亲便到儿子的房间里,发现儿子正在津津有味地看着一本小人书,父亲见状,就叫儿子赶紧去吃饭,可父亲却被书中的内容吸引住了,等儿子准备吃饭的时候,发现父亲没有跟来,儿子气冲冲的去叫父亲,可到他自己的房间时,被眼前的情景给呆住了,原来,父亲跟自己一样,趴在地上,不时地抬腿放腿,有兴趣的读了起来。

之所以我最喜欢的是这个故事,是因为他非常的贴近生活,还时不时用上夸张的手法来逗人笑,同时,也正是因为故事题材贴近生活,才能让这本书不同于其他漫画,并成为这本书闻名于世的一个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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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城南旧事》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6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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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是人的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她是那么的天真可爱,是美好记忆的开始,也是人生旅程的起点。童年亦真亦梦,回忆童年总能含泪带笑。

我是在无意间接触到的一本书,打开她的第一眼,作者就将我带到了20世纪20年代北京城。而我,也来到了作者的童年。

英子生活在北平城城南四合院内的一户温馨的大家庭中。随着一页页的深入,许多鲜活的人物与生动的故事映入了我的眼帘,在我脑海留下了一副副画面:我与“妞儿”一起快乐的看小鸡捉米;我在床头静静地听秀贞“疯言疯语”;与“小偷”一起待在草丛里谈心,答应与他一同去看海,辗转于“兰姨娘”与“德先叔”之间为他们做红娘;与“宋妈”一起寻找小丫头片子;答应父亲考上了年级第一却永远告别了父亲……一件件童年的往事描绘出了一副童年的画卷,平淡而引人入胜。

倘若这本书中,有最吸引我的,那便是《我们看海去》。可最让我思考的却是《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这篇文章描写的令我伤感:那年,英子终于毕业了,她作为一名优秀毕业生代表同学上台领毕业证书并致谢词,他实现了父亲当年的梦想,可她的爸爸却躺在医院见不到这一幕。当他拿着毕业文凭急忙忙赶回家时,得到的却是爸爸的永别。那一瞬间,他似乎还是小孩子,但那一瞬间,他似乎长大了,再也不是小孩子了。读后,我想:似乎,这就是成长吧。

合上书,我依然意犹未尽,英子童年有快乐,有忧愁,有相聚,有爱,有恨。作者从英子独特的视角展现了他童年的平凡小事,但其中却蕴含许多深刻道理,他提醒我们无论经历了什么,都将成为人生中的财富。

童年像一个百味瓶,装满了酸甜苦辣,同时也绽放着耀眼的光芒。都有最为珍贵的记忆,它就是我们最珍贵的宝物,深深地埋在我们的心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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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鼹鼠的月亮河》读后感与读书笔记

全文共 2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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鼹鼠的月亮河》这本书里讲到米加一出生就是那么的与众不同,它的毛是黑色的,它不喜欢挖掘,也不喜欢土地,它喜欢白天睡觉,喜欢晚上的天空,它非常的孤独。直到有一天,它遇见了尼里,它们成了好朋友。米加不忍心看尼里每天都辛苦得洗衣服,于是他怀揣着发明洗衣机的梦想,去了城里。到了城里,它遇到了许多朋友,这些朋友给了米加许多帮助,让米加感到了温暖。使得米加变得跟自信,更勇敢。虽然它历经了许多困难,但是最后还是发明出了洗衣机。

从这本书里我读出了友谊的力量是多么的强大,所以我们要珍惜友谊。同学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帮助,让世间充满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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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童年读书笔记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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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每个人都经历过。童年是美妙的,童年是欢乐的,童年是幸福的,童年是值得回忆的……而高尔基的童年却是恐怖,悲惨,令人不敢去回想。

可连的高尔基3岁就丧父,失去了亲切的父爱,跟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了外祖父的一个小染坊。从此,黑暗的生活降临到高尔基的头上。外祖父的脾气十分的暴躁经常打外祖母和高尔基,使高尔基幼小的心灵出现了阴影。

之后高尔基又结识了知心朋友伊凡小茨冈,两人无话不谈,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可是,好景不常有,可怜的小茨冈就被两个凶狠的舅舅给害死了。高尔基就这样失去了好友。雅可夫和米哈依尔是魔鬼,欧打自我的老婆,还天天闹着要分家产,兄弟之间一点也不团结,两个儿子萨沙也被教坏,处处捉弄高尔基。此后,高尔基又认识了木匠“好事情”起先不怎样样,可之后又成了好友。结果被外祖父赶走,高尔基得了个继父,十分凶常打人,几年后,最疼爱他的外婆死了,母亲也死了,就被外祖父赶出门靠捡垃圾为生。

我们此刻丰衣足食,要什么有什么,又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心肝宝贝”哪能和高尔基那悲惨的童年相提并论,年代的不一样就是这差别,一个是天堂,一个是地狱;一个充满阳光,一个到处黑暗。我们此刻的童年来之不易啊!童年充满着欢乐,童年到处是温暖,童年是值得回忆的相机,童年爱满心窝!而高尔基的童年除了一些教育和友谊,没有什么再值得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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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拇指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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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安徒生的童话故事《拇指姑娘》这篇文章,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故事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个妇人,她很想要一个小巧又可爱的孩子。她便去请教女巫,女巫说非常容易,便给她一粒麦穗,让她种在花盆里。当这个花朵绽开时,拇指姑娘便出生了,她生活得非常幸福,可是有一天,一只丑陋的癞蛤蟆把她抱走了,让她当小癞蛤蟆的妻子。水里的鱼儿很同情小小的拇指姑娘,便把荷叶的一根茎咬断。拇指姑娘顺着荷叶飘到了另外一个国家。她为了躲避风雨,来到花朵的一片叶子下。清晨,以露珠为饮料,以花蜜为食物,生活还算过得去。夏天和秋天过去了,又寒冷又漫长的冬天 …… 过了很久,她终于到了另外一个国家,并且和那个国家的王子结了婚,日子过得非常美满。

看了这个故事后,我觉得拇指姑娘非常勇敢,虽然她遭到了很多的不幸,但是她不怕困难,坚持不懈,终于过上了快乐幸福的生活。从这个故事种,我知道了我们做事只要不断努力,就一定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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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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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在我的印象中狼是一种凶猛而又狠毒的野兽,但是自从读了沈石溪先生写的《狼王梦》之后,我对狼有了新的看法。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产下了四只狼崽,为了让其中的三只公狼崽成为狼王,紫岚费了很大的心血,最后三只公狼崽还是不幸死去了。

虽然狼十分凶恶,但它们在对自己的孩子时却让人感动。因为它明白在狼群的社会里,既没有世袭也不存在禅让,是要靠血腥的拼斗才能争夺到狼王的位子的,这就必须有特别健壮的体魄和出众的胆略。表面上母狼紫岚对待孩子非常严厉,但它至始至终都是爱孩子的,它用它独特的方式爱着它的孩子们,因为它明白,如果溺爱这些小狼,不严格要求这些狼崽,这样的狼崽最终成为不了狼王,会在激烈的竞争中淘汰。要不断的训练它们,它们才会更加强大!我不禁想起了生活中我的同学常常会抱怨自己的父母太严格、太没人情味,抱怨父母不理解他们,甚至认为父母根本不爱他们。

父母用他们认为的方式,不顾一切的去锻炼我们,请不要误解你的父母,他们的出发点都是希望你能更加茁壮的成长,让我们成为一只真正的狼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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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2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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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梦游仙境》的作者是【英】刘易斯·卡罗尔,这个故事有12章。

读完这个故事我的感受:一直穿着背心、带着怀表、自言自语的白兔?爱丽丝真怀疑自己看错了,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她跟着这只奇怪的白兔,想看个究竟,不料一不小心跌入了兔子洞,进入了一个神奇的国度——动物像人一样开口说话,小猫也会笑,扑克牌都有了生命,甚至连爱丽丝的身体也会变大变小,这一切都变的不合常理。在这个奇幻的世界里,爱丽丝经历了很多稀奇古怪的事,最后,她被卷入偷吃馅饼的案件,惹恼了红心皇后,被判砍头,在她很愤怒的时候,她一睁眼,却发现自己正躺在姐姐的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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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百万英镑》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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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英镑》的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的小说。内容大约讲的是这样的。

两个兄弟打了一个“如果一个穷人得到百万英镑的支票会怎样做”的赌。他们就给了一个贫穷而诚实的人一张一百万英镑的支票。没想到,这个来自异国他乡的年轻人凭借着自己的实力使自己一夜暴富!而且不断提高他的地位。一个月后,这个穷人找到了两个兄弟,两个兄弟很吃惊!因为,穷人没动支票一分钱,使自己从穷人变成百万富翁,他还有了一个美丽的妻子,过着幸福的生活。

读了《百万英镑》后,我的感想是:过去的人们看不起穷人,觉得帮助穷人什么好处都没有。可是一见到有钱人就对他很热情。这种情况就说明过去的人们都是沉迷于金钱,有钱的人就受人们尊重。可是没钱的人就没有地位,别人也看不起他们。我觉得很不合理,因为每个人都有权利得到别人的尊重。帮助穷人是件快乐的事,当你尽全力帮助了别人后,内心会有喜悦和开心。

另外,我还觉得不应该把金钱放在第一位,看人不能以貌取人。金钱虽然很重要,但并不是万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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