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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街作文(实用20篇)

导语:老师您就像一个辛勤的园丁,每天每时每分每秒,都在帮我们浇水施肥。下面网整理的老师您好征文,仅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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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爸的拿手菜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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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不是堆的,火车不是推的,牛皮不是吹的,只要吃过我爸做的菜,没有一个不说好,有老爸在,平平无奇的家常菜经过他的“魔法厨房”也成了美味佳肴,色香味俱全,令人垂涎三尺,回味无穷。

第一道拿手菜——辣子鸡,老爸精心挑选一只大公鸡,去毛剁块,把鸡肉放进油锅里炸成金黄色,然后剔除鸡骨,用辣椒酱、虾膏、葱姜等配料炒制,一道又香又辣的辣子鸡出锅啦!

第二道拿手菜——糖蒜烤鱼,买回条草鱼,先去鳞,再挖肠,清洗干净,加入酱油、生抽、醋、盐、葱腌制一会,放在烤架上,鱼颜色越来越深,味道越来越香,最后将捣碎的糖蒜涂在鱼身上,吃一口酸甜可口,咬一口外酥里内,入口留香,那滋味……啧,钻进全身的每一个细胞。

最后一道最讨人喜欢——“幸福杂烩”,这是老爸为我和妹妹自创的保留菜,我美其名曰“幸福杂烩”。老爸从早就做足了准备:熬鸡汤、炸丸子、煮豆腐、炖牛肉……十几道工序,道道精细,全是幸福的味道。老爸说“幸福杂烩”只为家人准备。

老爸的拿手菜,不仅美味,还装满了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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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外公老了作文700字

全文共 6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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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外公为什么会突然变得如此脆弱。记忆中的他健步如飞,谈笑风生。可现在,我面前这位目光呆滞、头发花白的人,难道是我外公?

一根根青黑色的血管,一条条纵横交错的皱纹,一个个小小的针口……这些仿佛都在无声地告诉我:外公了。

外公出院不久,因身体没有好转,妈妈与阿姨、舅舅商量后,想把外公送去更好的医院治疗。

几个人讨论的声音并未刻意减小,他们并不担心外公听了会怎样,因为他们知道,外公听不见了。没错,外公近乎聋了,一些超过十个字的对话,也要通过写字才能传达意思。

讨论了大半天,终于有了决定,但是当他们把决定写在纸上给外公看后,外公显得十分激动,嘴里咿啊咿啊地说着什么,却因为假牙松脱的关系,没有人听得懂他在说什么,只是从他的手势中可以看出,外公不愿意去医院。

舅舅开始急躁,到一旁默默吸烟去了——他总认为这样就能解决一切令他烦恼的事情。然而这一次,不管抽几根烟,外公都毫不松口。

外公怕去医院。单调的白色,孤独的一张床,没完没了的挂盐水……他不想再经历了,哪怕在家发呆也好,躺在摇椅上盯着天花板也好,反正他不要在医院看着那些令人窒息的白色。

周围忽然安静下来,只有不时的叹息与司空见惯的外公的吐痰声。外公的病越来越严重,每一次吐痰之前,会有一阵令人心碎的咳嗽声作铺垫,似乎要将胃酸也吐出来。

我同情外公,更心疼外公。我多么想陪在他身边,逗他笑,逗他开心。可外公的眼花了,耳朵也不灵了,我能做什么呢?我只能强颜欢笑地向外公做几个滑稽的动作,以博他一笑,哪怕是嘴角稍稍上扬也好。可是,外公只能用呆愣的目光看着我,和我点点头,然后又闭目休息了。

不久,大家终于说服了外公,外公又去住院了。希望外公早日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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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秋老了爱上两个女人作文800字

全文共 9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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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似乎来了很久,夏天却还没有想走的意思,依旧灼热、痴狂。

这个秋天,我的思绪也像这天气一样抓狂,总觉得自己有哪里不对劲。甚至怀疑是精神方面出了问题。健忘、失眠,脑子里总有一个“假想敌”在跟我理论,谁也不服谁。就这样被折磨着。眼睛一睁一合,就是睡不着。外面,不知道是谁家的灯光透过窗帘,投影在灰白的墙上。或许,那里也有一个不眠之人。女儿说妈妈的更年期提前了。

这个秋天,也前所未有的忙碌。已经好多年没有这样了,一下子还不习惯,甚至有时眼睛累到掉泪。但是,忙碌的喜悦胜过空虚的折磨。因为女儿见我难缠,帮我申请了博客。说那样会让我博得快乐些。

闲暇的时候,我会上线看别人的文字,看别人的故事,会随着他们的文字起伏自己的心绪。甚至泪流。

慢慢地,我上了两个博友的文字,常为她们的才情而自叹不如。几乎每天,都要到她们的博客里看看有没有更新,只是可惜,她们总是很吝啬自己的文字,但只要写出来,就会让我惊叹天外有天,会让我流连而忘返,会在我的心尖尖上留下印痕。这两个人都应该是很有名气的才女吧,都应该有一颗浪漫的心,不仅会生活,还懂得享受生活的乐趣。

有很多时候,我一边读着她们的文字,一边想象着她们是那么风姿绰约的走在路上,那么微笑着、敢爱敢恨的面对或喜或悲的生活。她们用极细腻的心去感知她们所读到或遇到的人和事,然后用更深邃的文字表达出来,这是两个怎样聪慧的女人啊!

我常常跟女儿提起这两个女人,因为我不是个写者,我永远写不到她们那么通透和优美,但我是由衷佩服和喜欢着她们,以此给女儿的自负渲点墨。

我还不识她们的庐山真面目,一个是把被历史装订过,集美貌与才情一身的红颜们,用别样的方式浸淫到我们内心的胭脂大盗————李婍,另一个是让呆板而清冷的历史鲜活、灵动起来。用充盈着野史味道的文字诠释出来——-张延珍。我想所有读过她们文字的人都会承认她们有种别样的美丽,那是谁也替代不了的魅力之美!

写到此,思绪突然被手机铃声打断,女儿学校发来的信息,是有关中秋节这个传统节日的。是建议我们除了合家团圆吃月饼外,还要记得晚上带孩子赏月,陪孩子诵读咏月诗,一起分享中秋的喜悦!

这才记起明天是中秋。了,不能不承认!

[秋老了爱上两个女人作文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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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低头族老爸作文800字

全文共 9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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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低头一族,我爸也不例外。曾有一项数据表明,人们平均每分钟要摸7次手机,对此,我老爸不以为然,他明明只是起床时摸手机,晚上睡觉时放下,哪有那么多次?真是冤枉他了。

“叮咚”,“叮咚”。各种各样的信息如潮水般涌了上来。老爸倚靠在沙发,一手握着手机,一手已蓄势待发,本就比较大的眼睛,此时瞪得更大了,像俩铜铃一样,突然,手机里传来“叮咚”一声,这声音还没完呢,一只手已经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点了下去,“欧耶!”我爸激动地一拍大腿,兴奋得差点儿从沙发上蹦起来,“我又抢到红包了,哇塞,数目还挺大的。”不知怎地,老爸的表情突然由晴转阴,还带着淡淡的忧伤。“老爸,你怎么了?”我好奇地问。“他们发了那么多money,让我情何以堪啊!”老爸哭丧着脸嘟嚷。“嗯……”我竟无言以对。

老爸玩手机已渐渐走火入魔了。

吃饭时,一手夹菜,一手在触摸屏上滑动,有时候看得激动了,竟连续夹了一盘菜几十次,那速度跟电风扇似的,坐他旁边应该挺凉快的。

睡在床上时,用手举着看,一只手累了就换另一只手,可这终究不是长久之计,他思来想去,最后花了十几块钱,专门买了一个夹手机的,夹在床头边,多省事啊!

渐渐的,我爸耍手机已耍到了一种境界,就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管看小说。

有一次,我一个人走在大街上,忽然看到一个人正以龟速缓慢爬行中,乍一看,还真像你的背影,正准备叫住你,又转念一想,万一喊错人了呢,多尴尬啊,于是,我快步走上前,侧身一看,还真是你。此时此刻,你动情地凝望着手机,身边的事物仿佛都凭空消失,只剩下你,和你的手机。对于我的到来丝毫没有察觉,依旧迈着缓慢却不优雅的步子向前走去。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离死别,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在耍手机。终于,我忍不住叫住了你,你像是突然从噩梦中醒来了一样,露出一幅愕然的表情,分明是在问我:你怎么在这里?

虽然对于手机你已经到了痴迷,如洪水泛滥一发不可收拾的程度,但偶尔也能发挥点儿作用。

那是我们出去旅游的时候,吃过晚饭,大家要出去散步,同行的人都没带手机,只有你的手机响个不停,大家一会儿左拐弯,一会儿右拐弯,不知走了多久,突然发现我们迷路了。虽然条条大路通罗马,但不是条条大路都通我们住的酒店,这时候,就该你大显身手了,你按照手机导航的指示,带领我们找到回去的路,也算是大功一桩吧!

但不管如何,为了你的身体健康,你还是改改“族籍”吧,老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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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老房子作文

全文共 9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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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仍然在继续着,不会因任何人而流逝,亦不会因任何人而停止。

——题记

总有一个地方会承载着你所有的梦想。你的记忆里是否有一个地方赋予了你最童真的梦想,最简单的快乐,最真实的故事。也许那个地方并不华美,甚至有些破旧,可那里依然是你心中只要提及,便会散发温暖的地方。

从记事开始便生活在那片土地,哪里承载着我的儿时。那是总喜欢跑去外婆家,两三分钟的路程,去了一呆就是一整天,每次吃饭时父母总找不到我们的身影,便到处喊开了。有时明明听见了却不予理睬。为了不让我们到处乱跑。父母下地干农活时,总会将前后门都锁上,把钥匙交给爷爷。那一放小院子中我们无聊的便坐在那棵梨树下数蚂蚁。只要一看就爷爷睡着了,我们便蹑手蹑脚的找来梯子从门上颤颤巍巍的翻出去玩,终究还是被父母发现了,锁门的时候就连梯子也放到门外去了。于是我们索性不用梯子,直接从门上翻出去。现在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有时候会想,难道那时不害怕吗?当然害怕,只是玩耍的欲望早已吞噬了那些害怕。为了玩,小时候真可谓是无所不用其极了。

那扇经历了几十年风雨的门在我们进进出出之后,显得摇摇欲坠。可那座房子却在记忆中愈加清晰。那些依然在身边却又一起经历从前的人怕也已经忘记了从前吧!记忆中当年的那几间老房子如今应该已经破烂不堪了吧。记得当初每逢下雨,有一两间房总会漏雨。雨过初晴,淘气的我们会用漏在地上的水和着地上的土玩泥巴。

那时候的一切都承载在老房子中,那个称之为家的地方。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长大了,那座房子也在匆匆岁月中老去,停留在我的记忆之中。自上学以后,回去的次数越来越少,儿时干过的“坏事”也已随着时间的流逝被遗忘在岁月的长河中。有过了我成长的这些岁月,那座本就历经风雨的老屋如今怕是维持全貌也难了吧。

记忆在老去,所带着一些儿时的童趣,随那些老房子一同老去。或许这些在别人眼中微不足道,可是每次思及,它所散发出来的温暖都让我贪恋不已。之所以珍贵,是因为它有价值这座老房子最大的价值在于它承载了我的童年。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片圣地,那里光明而美丽。这片圣地重现的便是你心中最有梦想的地方。在我的心中,重现的便是当年的我们和那几间旧房子,在那里圣洁而温馨。

有些温暖依恋片刻,那只不过是过眼云烟。老了,旧了,不代表忘了,那些只有在风雨后依然记得的才是能够伴你一生的。

那座老房子,是情的凝结,是心的归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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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老房子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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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带都是农田,其中那座荒废许久的瓦房便显得十分突兀。

这是一个由砖头砌成的屋子,经过多年的风吹雨打,墙上的石灰都脱落了,有的已经裂了一大条缝,上面布满了绿色的青苔,却依旧在墙上不愿落下。可是,你我心中都明白,现在哪怕是一阵比较强劲的风都有机会将它吹落,但是,它仍不愿松开那双紧紧抓着的手,是留恋么?留恋高处的风景,留恋在空中的曰子。又或是一种执著,不服?不愿就这样落下,想要一直待在这里,不愿埋入土里,它的神经每一分每一秒都紧绷着,生怕自己会跌落下去。

房子的一侧来了几个工人,他们手中拿着一个涂料桶和一把刷子,他们先用手轻轻地把原先即将脱落的石灰从墙上扒下来,又用刷子蘸一点石灰水粉在墙面上。一时间,地上多了许多白色的石灰,我心头一紧,又看了看那片摇摇欲坠的石灰,我知道它肯定是会被替换了,正欲转身离去,它却突然落了下来,我重新回头,又看了一眼,它落在地上,碎了,碎成了许多块,再也无法还原。它最后还是放手了,兴许是看见有人来替换它,便自行了断了,它放手,下落的那一瞬间似乎过得很慢很慢,它感觉到自己慢慢坠落,感觉到自己变得支离破碎。最终它落地了,轻轻地,身上的包袱似乎都卸了下来,一身轻

谁会记得曾经这里有一块不甘堕落的石灰?谁也不会,兴许这个房子会永远记得,并告诉每一个过路的行人。

这个房子的窗己经碎了,地上是早己嵌入泥土的玻璃,把头探入这个房子,里面尽是些木匠的工具,兴许这里以前住着一位木匠,而他老了,被子女接走,这房子也就留在这里,孤零零地卧在这片田野里。

这里的一切都附上了一层灰,屋里有一张很大的木桌,木桌边有几把椅子,当年他们一家人定是围坐在这张桌旁吃着团圆饭,可现在人都走了,只留下了这些物品,它们在这里守候,盼望,一年又一年,没有人回来,但它们似乎从未死心,一直等着。等呀,等呀,它们身上有了灰尘,桌边结了蜘蛛网,人还是没有回来。它们不懂得放弃,只是等着,就算它们知道自己己被遗忘。

木桌上有一个盒子,里面装了什么,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让它静静地待在那里,不去打扰。它上面积了一层灰,它里面兴许是空的,兴许是一张张泛黄的老照片,照片上映着每个人的笑脸。

乡间,田野里,有一个老房子。它似乎在守望着什么,它似乎并不知道它已被人遗忘,它做的仅是等待。

这一带都是田野,这里有一个等待的老房子,它虽已破旧不堪,却仍会有人打理,它显得那么美,看着让人安心。

微风不燥,岁月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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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老地方作文800字

全文共 8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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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了学,走出学校,我习惯性地右拐,过两个路口,再右拐进入一条巷子。眼前喧闹的店铺使我怔了一下:这里明明……不是这样的啊。对了……那家咖啡厅……已经不在了。站在巷口,我一下子掉进了回忆的漩涡,久久无法自拔。

推开那扇玻璃门,浓郁的咖啡香扑面而来。慢慢走进去,鞋底在木地板上发出清脆的响声。柜台后的辰姐扭过头来,冲我笑了笑:“来了?”我笑着点点头。辰姐是这儿的店主,二十岁出头的年纪,纤瘦的身材,一双漂亮的杏眼嵌在白皙的脸蛋儿上,黑色的长波浪卷发随意地搭在左肩上,显得很是温婉。她很爱笑,她的笑就像和煦的阳光一样,令人愉悦。

咖啡厅内的环境也和辰姐的性格一样:优雅而大方。卡其色的单人沙发整齐地分散在店内,墙壁上挂着几幅我叫不上名的油画与照片,墙根处摆满了辰姐亲手种的花花草草,为咖啡店增添了一丝生机。店内放的音乐是贝多芬的钢琴曲,他是辰姐最喜欢的音乐家。我坐在沙发上,心情慢慢地平静了下来,我慢慢享受着这惬意的时光。我相信,就算心情再糟糕的人,来到这里,他都会平静下来,不再烦躁。

这时,辰姐端来一杯咖啡:“喝吧。”说完坐到了我的对面。我自己都不清楚自己和她是什么时候开始变得这么熟的,就像闺蜜一样。我低头看去,咖啡上漂浮着一只可爱的龙猫拉花,胖嘟嘟的身材惹人喜爱。我和辰姐边喝边聊,从同学聊到学习,又从学习聊到了她今天穿的这件鹅黄色雪纺长裙。这家咖啡厅仿佛有魔力似的,能将我所有的坏心情都冲走,取而代之的则是无限的淡泊宁静。

夕阳一点一点地没入大地,我该要回家了。我站起身,向辰姐告别,随后愉快地走出了咖啡厅。此时此刻,我的心就像平静的湖面一样,清澈见底,毫无波澜。

刺耳的网络歌曲将我从回忆拉回了现实。我皱眉看着眼前的这家炸鸡店。今年四月,由于合约到期,这家炸鸡店“无情地占领”了咖啡厅的地盘。眼前的店铺装修简陋,音乐刺耳,店员服务也不那么周到……我转过身,头也不回地走出巷子。心里,很失落,感觉心里缺了一块东西似的,空落落的……

那个地方,那个优雅的辰姐,早已深深烙印在了我的心中。任凭时间如何打磨,他们永不会逝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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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家的“老顽童”作文500字

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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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顽童”。也许,最引人注目的就是他那油光可鉴的头顶了。头顶中央被一圈半黑半白的头发围住,后脑勺部的头发乌黑光亮。他浓眉大眼,炯炯有神。刻满皱纹的脸上,总挂着孩子班的笑容。他挺着一个大大的“将军肚”,走起路来一摆一摆的,特别可爱。他就是我的外公。

记得有一次,我正在注册QQ。他从外面把脑袋探进来,问我干干嘛呢,我说我在注册QQ呢,他问那是什么东西?我告诉他那是通讯软件,外公说:“我也要注册一个。”我有点怀疑地看着他,说:“好吧,我帮你也注册一个。”外公连连点头。从此以后,他每天都会和他的那些老战友聊天,尽管打字的速度很慢,但他依然乐在其中。看,我家的这个“老顽童”够赶时髦的吧。

前一阵,不是流行DIY嘛,我就让妈妈给我报了一个蛋糕制作班。外公一听,竟让我回来教他。他本来做吃的就学得特别快,每次,我只要把当天老师教的方法步骤一五一十地告诉他,他就兴致勃勃地做了起来。他会像小朋友一样,认真地听你讲解制作要领,然后系上围裙,哼着小曲,得意地做起甜品来。没过多久,一个精致的巧克力三角蛋糕出炉了,令人垂涎欲滴。我向外公竖起了大姆指,他的脸上乐开了花。还让我当得全家的面表扬他呢,真像个幼儿园的小朋友。平时,只要有同学来我家,外公总会跟我们一起下下棋,玩玩游戏,乐上一阵,仿佛他就跟我们一样大。多么希望外公一直这样忘记年龄,开心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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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第一次跟老妈过招作文650字

全文共 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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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年6月

布景:一个阳光的早晨

情节:第一次我和妈过招

“咔嚓!”开始。。。。。。

妈妈(和颜悦色地走向我):乖宝贝,妈咪出去买东西,你帮妈咪干些家务吧!妈咪给你买好吃的啊!

我(把头一扭继续看电视):我还要去找人玩呢,没时间!你另找高明吧!比如:嘿嘿,“猪哥亮”(我弟弟的外号)就是最佳人选。(妈妈叹了一口气,走开了)。我在心里暗自窃喜。

(十分钟后)妈妈:你这只猪,比“猪哥亮”还“猪哥亮”。我看呀,你已经懒到“猪哥亮”都比你勤快十倍,这不,他已经在洗自己的袜子了,,你还不赶紧行动?

(我十分不服气)心里咕嘟道:谁说我不行了,我也会嘛。咦?我的袜子呢?飞了?跑了?枪打了?

妈妈(坐在一旁悠闲地看着电视):小肥妞,你的袜子呢?

(我生气极了,心里想:切,还说自己是个大忙人,这回还不在这看电视!谁说我肥了?我还不在找袜子!想罢。)瞪了老妈一眼,自个儿又去找袜子了!

妈妈(依然悠闲自在地看着电视):如果我帮你找到了呢?你会给我什么好处?(向我使了个眼色)

我(吐了吐舌头):我都找遍大江南北了。你要是找到了,我就帮你干一天的家务活呗!

妈妈(一副得意洋洋之色):好啊,这是你说的。(于是把身子一移,我的袜子正安静地躲在沙发上。我顿时惊呆了,天啊!

我(不服气):切,不就是干一天的家务活嘛!(结果,我如一具浮尸在干着家务,而眼睛却在窥视着电视)

妈妈(一副得胜回朝的样子):喂,认真点!这,这,这。。。。。。为神马这么脏?

(我低头一看,哇,原来是洗手间的拖把,哦买嘎)

剧终:(本人自我感叹:看来和老妈过招比登天还难啊!看来我以后应该多帮老妈干些家务,以免有不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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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时光不老我们不散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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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的夏季,我们要散了!

时光总是那么美妙。可有时又如刀刃般锋利,折磨着你那脆弱的心!以前总是那么期盼夏季的到来,可现在,总是祈祷着,时间走慢一点!可岁月依旧不留情,2019的到来,证明着2019的夏季会如期归来!2019仿佛是一个不解之谜……时光未,我们却要散了!

“初中的男生再帅,也抵不过小学那帮疯子。”

“初中的女生再美,也抵不过小学那帮女汉子。”

夏季总要如期归来的!我们马上就要从小学步入初中,但愿那一天,我们能笑着拍完毕业照!

毕业,这两个字是残忍的,小学六年的时光虽然很长,却也很短!可岁月能如你所愿吗?人生,总是要迎来很多场离别的。

愿时光不老,我们不散!

小学,是放飞青春的地方,是成长的地方。但愿我们的青春不散场。

小时候,还不懂离别是什么滋味?可现在长大了,却期盼着能够忘记离别时滋味。

青春,是一生中最美的季节。它孕育着早春的生机,展现着盛夏的热烈,暗藏着全秋的收获,昭示着寒冬的希望。

当大家都庆幸着2019到来,我们却哀叹着离别的残忍。

无处安放的青春,是该有个归属了!

寒风刺骨,使我打了个哆嗦,我才从联想的世界走出来。突然觉悟,离别的时候还没到,可是已经不远了!

但愿时光不老,我们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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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故乡的老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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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屋是我心中一支绵长古老的歌谣。老屋是用土胚建成的,四个老屋围成了院子,院子很大,里面满是我成长的足印和四溅的笑声。

春天,草长莺飞,院子周边长出嫩绿的草,院子中大石块之间的隙缝也是。我脱掉鞋,和伙伴们跳格子玩,一格,两格,三格,我们嬉笑着、蹦跳着……

夏天,院子上晒满了粮食,这时,天太热,我们只好坐在家里啃冰棍,太阳落山之际,全家老小一起出动,把晒在院里的粮食抢回来,用箩装着,磊在老屋里,金灿灿的。

秋天,院子里的柿子树上挂了好多火红的柿子。我们几个馋猫想吃柿子,又怕柿子主人不答应。几个伙伴一商量,决定索性等没人的时候去偷。我们不知从哪儿找来一根长竹竿,往柿子树上一打,柿子纷纷落下。赶紧捡起来往嘴里一塞,哇,好涩!我们扔了作案工具,把涩柿子埋进土里,免得大人发现。然后继续仰望着那一片火红,期盼着它们快点成熟。

冬天,人们一个个穿得象企鹅似地。这天下着雨,我们觉得无聊,便商议着去捅马蜂窝。还是上次的那些人,还是那根杆子。我们走到树下时,我胆子小,想回去,结果那些个不讲义气的说我胆小鬼,我便打消了这个念头,可是我实在怕,他们去捅时我远远地站在十几米的地方,他们刚一捅,我大叫一声:“有马蜂!”撒腿就跑。他们信以为真,把杆子一扔,都跟在我后面,躲进了老屋里。过了一阵,他们终于缓过神来,无数双冰凉的手便伸进了我的脖颈里……

我的童年因老屋这支歌谣而快乐无比。只是,不知现在你们可还记得这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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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老妈的情趣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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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的情趣很是一般,喝喝茶,绣绣十字绣,和“大妈”们跳跳广场舞……

她总是把生活安排的满满当当的。只要闲下来就会坐在小木凳上,戴着老花镜,安静的一针一针绣十字绣。

只见她左手托起十字绣,右手拿起细亮的银针,眼睛时常眯的很小,就像那一条彩色的线。她拿起银针,往上一举,仿佛猛然冲破了云霄,然后笔直地扎下。针穿过了十字绣,她才发现针上的线在她往上举的时候,调皮地溜走了。老妈便重新“穿针”,她把眼睛瞪得很大,仿佛针眼也会变大。她的两根手指轻微地点了几下水,搓着那细细的彩线,两只手抖动着,像是在做一个艰难的抉择,最终她决定了,穿了过去。

左手拿稳银针,右手捏紧线,一点一点地往前送线。线离银针很近了,可线又从银针旁边擦肩而过,没有一点点的迟疑,好像一个囚犯那样,不想再回到监狱里。老妈再次穿针,两眼盯得很近,似乎在说:“你不要调皮,勇往直前就行,不要逃避了”。线似乎明白了老妈的意思,顺利的穿过针孔,好似离别几年的父子再次相见,针和线抱在一起享受着重逢的快乐,而老妈则开心地笑了。

老妈绣十字绣时总是“三心二意”。她时不时低头拿起茶杯,细细地品味西湖龙井的茶香,茶香在舌尖上跳起舞蹈,回味无穷。说起跳舞,大家总会想起占领小区门口的“广场舞大妈”。那响亮的音乐与充满活力的人群结合在一起总是晚上最炫的风景。

老妈看见广场舞当然忍不住了,一路小跑过去就开跳,那一刻,她把所有的烦恼及疲劳全抛掉,身心陶醉于音乐中,随着音乐翩翩起舞。但她的舞姿却让我忍俊不禁,她与大家的动作大相径庭。

不过,我一直认为:老妈的情趣很平凡,但绝不平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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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老爸的相册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1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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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九年,我十三岁,爸四十多岁,老妈三十多岁,。

在一个“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的日子,我早早的就把作业写完了,因为老爸说要带我出去散散心,调剂一下紧张的学习生活。

沿途中,路边的树枝,前两天还是一个萎靡不振的老人,不晓得何时,青芽已悄然蔓上枝头,虽然没有散发出秋天桂树枝头香,但是春天枝头上的星星点点绿,却胜过了秋天的枯枝烂叶黄。我用老爸的手机拍下照片,为这个美好的瞬间做留念,但是在老爸的手机相册里,还有三张他认为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照片——老爸上学时代打篮球的照片;老爸与老妈年轻时的合照;最后一张便是我刚出生时候的照片。我不理解老爸留着这些照片有何用。

一路上,我们俩人之间,什么也不说,可能是被这美好季节的景色陶醉了吧。

等到我扭过头再次去看老爸时,他却在驻足观望,我同他的目光一起望去,原来是一旁的篮球场里面的人正在打篮球。

一个人在投篮,球在空中划出了一个完美的抛物线,可惜的是碰到了篮筐,最终没能进球,老爸在旁边将手握成拳头,用力地挥了一下,神情有些失落与凌乱,真像维克多笔下的卡西莫多。

一会儿只见又一人成功篮板,将球运在三分线外,突然又用“拜佛”招数运球过人,最后以“欧洲步”将篮球运到篮板之下并其顺利投进的时候,老爸卡西莫多式的神情,瞬间消失,换来的则是充满自信的微笑。

他那坚定的眼神将我拉进了一个陌生的世界,一切都变了,原来大街两旁的建筑物变成了还未成熟的庄稼地,一旁同样是个篮球场,同样是一群充满热血的男孩们在打篮球,其中那个人最为凸显,他运球娴熟,过人也是同样的娴熟,投球命中率几乎是百发百中,我再仔细一看,那个高大又帅气的男孩,居然是我的老爸,他依旧是充满自信的。

“走啦,快点儿跟上。”老爸的声音打断了我。路上,我很快又陷入了沉思关于那些照片的故事。

朋友们,让我们把时间以现在为基准往前推移二十年,也就是爸妈第一次相遇的时间。

那年盛夏,老爸老妈第一次相遇在那里,一次特别的邂逅,也许这就是上天的安排,让天文数字分之一的相遇几率放在了老爸与老妈身上,日久生情,从此也就开始了他们的爱情故事,没过几年,我便诞生了,成为了他们的小小“拖油瓶”,听妈妈说,我刚生出来的那一天,老爸笑得合不拢嘴,眼睛一分钟也不离开我,似乎我就是他的全部。

当我三岁时,我上了幼儿园。当我七岁时,我上了小学一年级。当我十二岁时,我上了初中一年级,直至现在,老爸一直在精心照顾着我与妈妈。

同时我也发现了,在老爸手机的备忘录中,存在着这样一句话“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我心依旧,谁能代替我与她的他?谁能代替我的他与她?”当我将相册中的三张照片与备忘录中的这段话结合在一起时,终于琢磨透老爸的心思了。

春风拂来,这是我第一次感觉到空气中真的有清新的泥土的气息,但这样的放松的时光总是短暂的,我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回到了家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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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酒鬼老爸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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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爸特喜欢喝酒,目前还没发现有谁能喝过他。平时,老爸一看见酒庄就会马上停下手中的活,兴奋地朝眼前的好酒奔去,所以,我说他是“酒鬼”老爸一点也不过分。

记得有一次,我的“酒鬼”老爸又从酒庄回来,满身酒味,还买回一件白酒。我接过沉甸甸的像炸药包似的白酒问老爸:“老爸,你是不是又偷偷躲在酒庄喝了好多酒呀?”爸爸笑呵呵地盯着我朝厨房瞟了一眼:“嘘,别说那么大声,我才喝了一小杯酒呢!”哦,原来是老爸怕老妈把他的酒收缴呢。我会意着不再发话。

坐了一会,老爸像不倒翁似的摇摇晃晃地走到客厅对我说:“你赶快写作业去吧!我到外面看看楼顶的花园。”写作业时,我听见门外传来沙沙的脚步声。不一会儿,门外又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我以为家里进贼了,随手拿起一根木棒,打开房门大喊一声:“你是谁?”没想到那人被吓了一跳,等他转地过身来时,没想到竟然是老爸。我笑嘻嘻地问老爸:“老爸,你身后藏的是不是酒呀?”爸爸躲闪着,小声说道:“孩子,你可千万不要告诉你妈妈,要不然我又要被骂了!”看到老爸求我的样子,我只好继续回房间写作业。

我写完作业,走到客厅时竟然发现老爸的肚子像吹大的气球,把胸前衣服的扣子都撑开了,不用说老爸又喝酒了!

他,就是我家的“酒鬼”老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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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粗心的老爸作文450字

全文共 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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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仓鼠来我家,不但带来了它住的漂亮房子,还带了一大批“嫁妆”过来,那“嫁妆”就是它的全套生活用品,妈妈把全套用品放在门口的鞋柜旁。而爸爸根本不知道那是什么?干嘛用的?

周末早晨,我一边吃着美味可口的燕麦巧克力,一边观察着我的新朋友。我看仓鼠好像在说:“小主人,我也想吃。”于是我掰了一半给它,我忘了不能给仓鼠吃太多巧克力,一想起这点,我就想把巧克力从笼里拿出来。拿出来之前,要先把仓鼠引到滚球里,我就在鞋柜旁边找仓鼠的“嫁妆”,没想到仓鼠所有用品都离奇的不见了。

我就去问在烧菜的爸,爸爸说:“门口那袋不是垃圾吗?刚才我下楼时,带下去扔了!”“讨厌,你不知道嘛,那里面全是仓鼠的生活用品。”我生气地说。

我和老爸像风一样往楼下扔垃圾的地方跑去,到了那,我和爸爸在垃圾桶里掏起来,垃圾桶里臭得要命,竟然还有几只苍蝇飞到我身上,就像在说:“做个朋友不?”我赶紧躲开,最后总算是在垃圾筒里掏到了仓鼠洗澡的浴盐,垫窝里的木屑,还有它吃的食物,不过那个小球不见了。

我真讨厌老爸,这么粗心,他在我心目中的印象减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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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老城底片作文800字

全文共 8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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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一切都认为是一种缘,比如到这座古城——临涣,有时,在这座古城享受最美阳光的照射。迎着风,张开双臂拥抱这座城。我的大脑随着这个古城如街灯一盏盏苏醒,城如记忆的底片由模糊到清晰。

千年岁月的侵蚀,狂风暴雨的打击,屋外雨声潺潺,一点一点,敲打着人的心房,老城内的布局依旧,悠悠时光的磨砺,已使记忆的城墙变得残缺,残缺得几乎要破碎,现在看来就像土堆,但就是现在的土堆把临涣古城围在中央,登上坟堆丛丛的城墙,抹去了旧碑上积着的一层又一层的灰,却抹不去心中流淌着的淡淡凄凉。因为城墙围住了人们的安逸与知足,围住了世世代代的安康,围住了一个远近闻名的茶香古镇。时光流转,物是人非,不变的却是城墙亘古的坚实,是人们心灵的寄托。

走进茶馆,我捧起一杯浓浓的棒棒茶,挑了一个临窗的角落坐下,凝视着窗外的旧巷。临街而立的茶馆并起,虽然临涣丰富的遗产尚未被开发和重视,悠悠岁月中失去了风采,但这里经久不衰的饮茶习惯仍在沿袭发展。而一把老茶壶传承数百年,覆满了时光的烟尘,沉淀着文化的韵味,浸泡着老城人的旧时光。据说,临涣茶文化已有六百多年的历史,到如今可谓是经久不衰。将茶文化带出临涣古城,将茶香溢满五湖四海,是这座城的老茶馆所期盼的。而今老城茶馆正在秉承过去、演绎现在、承接未来,将茶文化领入新的世界。

茶馆四周是一排排老屋,阳光射进那布满尘土的旧屋,一股朦胧之气在老屋中晕开,在孤寂中仿佛多了几分温馨、几分韵味。当历史的年轮携着老屋走过数百年风雨,当小屋的蜘蛛网结满角落,当日光斜射屋内,当月亮一次次地在这里的上空升起又落下时,古韵在这里积淀、凝聚、释放……

今非昔比,只有老屋长存,只有绿树长青,铭记着这座城的欢笑和泪水。

他本应在那片苍翠之下欢饮畅谈,广交好友。然而,世间的烦杂将他扯了进来。如今,已至行刑之日,他无惧,只用一曲《广陵散》告别尘世俗物,却不知断的是曲谱,不断的却是他的一身傲骨。很多人知道,嵇康有一身的才华与傲骨,却不知他来自一座城——临涣。

一座古城,千年风雨,织一段旧时光,时光里的老人咂摸一口老烟,诉说着这座城的故事。这些故事陪伴着我,给我枯燥的生活一抹最柔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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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饱经风霜的老屋作文600字

全文共 1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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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记事起,那个房子就是我们一家的屋。现在唯一的记忆存在一张照片里,一个平平的大屋子,面前一个坝子,那是快要拆除的时候照的,在还没有SD卡时代的时候,父辈们用胶卷留下了他们对家的念想,照得有些模糊,几个弟兄并排站着。

老屋拆了之后,人也基本就散了。

阿婆(也就是奶奶)走的时候我还很小,上小学几年级我记不得了,只记得是一个大清早,一个亲戚来通知被寄托在保保家的我,说是阿婆走了,我懵懵懂懂跟着回到老屋。那里我们叫桂花井,走一截大路,然后穿到小路上,小路是一个长长的缓缓的上坡,周围会路过田地,路过大姑原来的家。中间穿过一小片竹林,看到一个豁然开朗的坝子,那就是我的老屋了。

还记得那一时刻,念经的道士和各种奇怪的音乐都混在一起,而我因为太小还不醒事,唯一的印象是,我的堂哥说,阿婆走了,我们要跪下。然后我就跪下,开始嚎啕大哭。阿婆在的时候,还是很喜欢我的。她自我出生后,带过我到差不多一岁吧,后来堂妹出生了,又去带堂妹。阿婆脾气不好,我爸爸几个兄弟的脾气都像她,甚至,连高血压这种病,也遗传了她。

她那时已经是满头银发了,有几颗牙齿换过,好像是银色的那种质地。她得的是需要换骨髓的和血液有关的病,我至今都没弄得清楚病的具体名字,只记得她住院时,我有一次去看她,医生用很粗很粗的管子抽她的骨髓,妈妈跟我说,你不要很怕的样子,这样阿婆也会很害怕的。

老屋比门口的大平坝要矮一截,所以进门的时候要下个梯坎,整个屋里的地面还是最原始的那种土的地面,并没有水泥这种产物去装点它。进门对着就是我们喊的堂屋,堂屋外头就像前厅,前厅右边一个房间,记不得是谁住了,前厅左边的房间是阿婆和公的房间,我们那里喊爷爷喊公。房间里有一个老式的床,床前还有一个类似于门槛的横板,床是深色的木头床,还有细细的雕花,挂着蚊帐,我只晓得我在那张床上睡过觉,但那时太小,着实没有什么多的印象。屋里不点灯的时候,一片昏黑。阿婆和公的房间紧邻着厨房,很奇怪的感觉,厨房边上是厕所,那时的厕所往往是和猪圈连在一起的,有时还会有其他的家畜在,那些猪一直哼哼哼,走来走去,上厕所也上不安稳,胆战心惊的,很怕它们会窜过来。如果喂了鸡,也很恐怖,鸡会过来啄我的屁股吗,反正我在上厕所的时候会吓得一声不吭,连呼吸都屏住。

说回前厅对着的那个大屋子,叫做堂屋,里面放得下两张大的方桌,但凡是需要一家人聚在一起吃饭的时候,都会在这里。堂屋连着的房间是幺叔的,最关键的是这个房间里头还有个小间,里面储藏着各式各样的东西,其中有一个大的深褐色陶罐(我们那里盛产这种陶罐)。陶罐里阿婆会放上很多小零食,有一款我们管它叫沙盐糕,长方形的薄薄的,很多层连着,像现在的千层蛋糕,最外边镀了一层粉红色的糖,老人说是敬了菩萨的食物吃了会更好。还有一种白色的米糕,是用花瓣形状的那种模子做出来的,也用于敬菩萨。敬完菩萨后,大人就把这些糕点和糖果一起分给小孩子,说吃吧吃吧,吃了肚子不会疼,也不会生病。天晓得为什么小孩子总是容易肚子疼呢。

我和我的堂妹长期密谋去偷拿里面的食物,现在回想不起当时的情景,但那种小孩子间鬼鬼祟祟的感觉,还是很有意思的。小小的物质,已经足够开心一阵子的了。

老屋前的平坝是我玩耍时呆得最多的地方,平坝的一侧,还有两家邻居,只记得其中一家的有一个小孩,小名叫“笼子猪”,这样的名字可以让小朋友好养一些。平坝的正面和另一个侧边都是土堆,上面有树和小竹林,还有随意种的一些蔬菜和小葱。再远一些是一个更大的竹林,穿过竹林便是田土了,其中的一些田土是我们家自己种菜的,种过花生,胡萝卜,白萝卜,狗枣豆,还有油菜。在一个春天,我在油菜丛中照过一张相。那可能也是我这一生唯一的在油菜花丛里的留影,油菜花里实在太多蜜蜂了,而我对蜜蜂有彻彻底底的阴影。

在那些土坡上,竹林间,都留下过我的足迹,我去拔草,扯花,用小石头在泥土上划,写字。在坝子上跳房子。……那些童年的回忆,就那么浅浅淡淡的出现在脑袋里的最深处。

谁说小时候发生的事情,小孩子记不得呢,其实记得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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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饱经风霜的老屋

全文共 2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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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森林,来到深处,在迷雾中隐隐约约出现一座破烂不堪的屋。

近处只有几只到处流浪的小动物,全都生活在这深山老林中。这间屋子是一座泥土加石头做的房子,差不多已经有十多年的历史了。灰色的墙壁上有许多坑坑洼洼。因为经过岁月的洗礼,脸上已经刻出一道道深深的皱纹。一人多高的围墙也似乎要崩塌。这个屋子的主人……一个苍老的身影出现了,那瘦小的身躯,以及他那饱经风霜的脸上,一道道如同小蛇一样的皱纹印在上面,他弓着背,用黑黑的手握着不堪入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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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街头的老树作文700字

全文共 7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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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条不算很长的街上,有一棵很大很大的。每天上学放学时,我都会注意地看它一眼。

那是一棵香樟树,在我的记忆里,我很小时它就已经那么大了。每当夏天来临时,它便会开出一簇一簇青色或白色的小花。秋天来临时,一片片缤纷绚烂的落叶和无数紫色的小果便掉了一地。

老树所在的那个街离我家很近。每当夏天的时候,我总是和朋友买了一支冰棒,边吃边聊,一直走到老树所在的位置,便停下来,满意地把手中的冰棒嗍完。老树旁是一家书店,每当吃完冰棒我都会和朋友来这儿。书店里有许多我从未见过的课外书——丰富多彩的童话,古今中外的名著。每当我和朋友来这儿,不买也要看好长一段时间。阳光透过树的枝叶漫漫地洒在地上。暗示着这个安宁美好的午后。

当秋天的时候,来这儿便更有意思了——多姿多彩的秋叶,捡回到可以欣赏一阵子,还可以将叶子做成书签,以便它能一年年保存下来。我有一片2013年捡的叶子,现在过了四年都舍不得扔掉。

其实最精彩的是和伙伴一起寻找美丽落叶的过程。我们一起在大树下猫着腰,锐利的小眼神不放过任何片美丽的落叶。有时,我们甚至会因为一片落叶而起争执。发现生活中美的细节,不也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吗?

现在上初中了,玩的时间自然也是少了许多,也只有上学放学时可以看一眼那棵老树。有时,我也看见几个小孩在树下玩耍,心底就像是被什么东西触动了。感到一阵亲切的伤感:以前的我们也是那样啊!一晃,多少年过去了。老树,依然是老树,可少年,却不再是从前的少年……

现在,老树落叶的时候已经过了,光秃秃的枝条伸在空中,晃得有些突兀、僵硬;不过即便如此,老树依然忆得起往昔的繁华。

轻松地拿起书签——那片四年前的叶子,放到老树根下的土壤中。我总算是完成了那片叶子时隔四年的梦想——落叶归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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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经理”老妹篇

全文共 2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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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陪我玩!”一听,就知道我那酷爱发嗲、经常自认有理的妹在叫我了。顺便介绍一下,“经理经理,经常自认有理。”我的老妹是一个很会找理由为自己做错的事辩解的人,所以称之为“经理”。

镜头三

那是一个美丽的傍晚,我和老妹穿着旱冰鞋陪老妈散步。老妹的旱冰技术不太好,可她还是不停地做着“高难度动作”。她闯祸了,摔坏了老妈的手机,说:“这条路太陡了,而且很滑,不怪我……”“不怪你,就会找理由。”我白了她一眼,小声嘟囔着。她总是能为自己做的错事找到一个很“合适”的理由为自己辩护,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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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两面派”老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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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博伦

我觉得,我妈是个“两面派”。

她十分爱唠叨,每天都重复着我上学五年来几乎每天都要说的话:“伦伦,起床去早读,马上,go!go!go!”“大声读出来!让我听见”“哦?读完了?读完了赶紧去背《知识大全》”“背完了?背完了去刷牙洗脸,牙刷干净点,脸多洗几次,你看看你的嘴角,还那么脏!”……

可是,她在别人面前表现得很温柔,面带微笑,语气缓和,声音柔美;和别人交谈时,也特别善解人意,俨然一副大家闺秀的样子。而对我,简直就天差地别。在我面前,她就是一只大灰狼,她面目狰狞,眼睛瞪得像铜球一样大,不仅如此,她翻脸比翻书还快,一边吼着我,一边转脸就能变成乖巧的小白兔跟别人接电话。这样的一惊一乍,把她的“两面派”表现得淋漓尽致!

虽然如此,但是妈妈却是一个能干的人。妈妈开了一家店,把店管理得井井有条,强大地撑起一个家。妈妈又是一个粗心的人。因为平时工作繁忙,经常会忘记接我放学回家。妈妈还是一个富有童真的人,在和我玩泡泡枪的时候,会把自己变成童话里的公主,在七彩的泡泡中开心地转圈。

到现在,我终于发现,妈妈就像一本永远读不完的书,怎么翻也翻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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