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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的联想阅读仿写(通用20篇)

是人类的好朋友,是一笔无法估量的财富。它带领我们成长,用知识的雨点滋润我们的心田。他就是书,小编收集了阅读让我成长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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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红楼梦》有感作文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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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读到尾声时,便会使人看尽大观园中的人情冷暖。

贾母,在我刚刚阅读《红楼梦》时我认为她是一位慈爱的母亲,她对宝玉的宠爱,对黛玉的热情,让我感到大观园并不是冰冷的,它是温暖的,因为贾母。但随着之后的阅读,直至黛玉死后我看到了贾母的冷漠与无情,一位慈母的形象在我心中破灭了,我对于大观园的幻想也逐渐消失。

王熙凤,她无疑是《红楼梦》众多人物形象中最引人瞩目的,相信她也是世界文学最成功、最精彩的文学典型之一。她英俊俏丽这一点相信在第三回中已经被描绘得淋漓尽致。她聪明伶俐大观园中上上下下都需要她来打理,她杀伐决断,谈笑风生体现了作者反对男尊女卑的思想倾向。她在大观园中的累累恶行,揭露了封建统治阶级自私贪婪,阴险凶残,生活糜烂的卑劣品质。她的性格是多样的也是统一的,善恶兼具。

晴雯的性格与黛玉有些许相似。她们都心高气傲,真诚直率,眼光敏锐,口齿锋利。但不同的是晴雯只是一个奴婢,她没有黛玉的多愁善感她比黛玉更来得开朗,刚强和泼辣,敢说敢笑敢怒敢骂,不像黛玉那样娇贵高雅,我甚至觉得与晴雯相比较黛玉显得有些许懦弱。晴雯做不出“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的诗词但她却可以拖着生病的身体勇补雀金裘。

大观园中有纯洁,勇敢的女孩子也有冷漠虚伪的妇人。每每读一遍红楼梦每每会有新的感悟,红学是有趣深奥而又令人悲伤的。趣在于看宝玉与大观园中的女子相处,悲在于当时黑暗的社会环境与封建礼教残害了多少纯洁无辜的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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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阅读记作文500字左右

全文共 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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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的桐庐天气还是很凉爽,早晨起床有丝丝凉意。今天我起的很早,因为嫂嫂说要带我去新华书店看书。

吃过早饭后,我坐着车,打开车窗,让夏天的风轻轻吹过我的耳畔,温柔又温暖。不一会儿,就到了新华书店。新华书店装潢的富丽堂皇,简直像传说中的皇宫一样。高高的天花板上吊着明亮的灯,一进门,就可以看到圆形的书架,书架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书。营业员轻轻地问候:“早上好,欢迎光临。”我也笑着回应。

一楼是售卖文具的展厅,穿过大堂,可以看到长长的楼梯,我一步一步地小心走着,生怕一不下心就跌倒滚下去。楼梯的一侧从底下到天花板都摆满了书,我感觉自己像遨游在书的海洋里。

一到二楼,看到一排排整齐的书架,这时,有个可爱的机器人滑行而来,亲切地问:“小朋友,你想看什么书呢?”我觉得非常惊讶,问:“你知道我是谁吗?”机器人仿佛轻笑着说:“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你是小学生,我可以感受到你的身高。你想看什么书,我可以带你去?”我决定逗逗它,于是我叉腰说:“我要看最幽默最有趣的书,书名我暂时没想起来,但是我知道里面有个马字。”机器人点点头,跟我说:“你跟着我,别走丢了。”说着,它带着我拐来拐去,来到了一排架子前,上面都是《马小跳系列故事书》,真的好奇妙!

我向它道谢,津津有味地看起书来,现在的科技这么发达,机器人都可以和我们直接对话,我要努力学习充实自己,不然要被机器人比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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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阅读日记一百字

全文共 2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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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课外阅读》中 ,我学到了很多知识,知道了音乐家贝多芬 ,他是德国最伟大的音乐家,对世界音乐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被称为“乐圣”。虽然他在童年受到那么多的折磨,年轻时听力又开始减弱,但他还是追求自已的梦想,成为了伟大的音乐家。《英雄》《命运》交响曲至今流传…。我要学习他那种对追求自已的梦想所做的努力,不管环境怎样,也要认真学习,我的身体比贝多芬强多了,却没有贝多芬那么认真。贝多芬是我学习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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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爱阅读作文

全文共 4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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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姚箐箐刚来到办公室,就看到办公桌上放了一束紫色的郁金香,花里夹着一张精美的小卡片,上面写着:"箐箐,我要用我的努力和执著来赢得你的爱!"

姚箐箐看着这束代表着永恒之爱的紫色郁金香,脸上不由得露出一丝苦涩的笑:又是张振泽。姚箐箐二十四岁,年纪轻轻却已是阿依莲化妆品公司的销售部经理了。张振泽却是新进公司不久的一个普通销售员,并且是在由姚箐箐主持的招聘会上被录用的。当时,张振泽是众多的应聘者之一,一开始,姚箐箐就被张振泽吸引住了,他谈吐得体,说话有条理,加上那温文尔雅、沉稳中带着儒气的气质,很快就获得了姚箐箐的好感。于是,他被聘用了。

明眼人一看就明白,张振泽看姚箐箐的眼神不一样。他卖力地工作着,似乎就是为了给姚箐箐一个好印象。公司里人人窃笑张振泽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但张振泽却不以为然,丝毫不掩饰他对姚箐箐的"垂涎"。他还时不时暗里送一两束蝴蝶兰给姚箐箐。

张振泽的举动,姚箐箐自然心知肚明。她知道,蝴蝶兰代表的是一种隐性的"我爱你"!她对这个俊气的大男生不无好感,但这种好感更多的是一个上司对一个优秀下属的欣赏!公司惯例是将每个人的销售业绩订在墙上,想借以激励员工。姚箐箐喜欢盯着墙上的销售业绩表看。业绩表上排在第一的,总是张振泽,他通常都远远地把其他人给甩得老远!

这天,看着张振泽带着产品离开了公司,姚箐箐心里不由得一动。她突然冒出一个奇怪的念头,想跟踪一下张振泽,看看他到底是怎么推销产品的。这个念头一冒出来,姚箐箐自己也感到诧异,因为这样做有悖于公司的规定。可是,这个张振泽是她一直欣赏的下属,她太想知道张振泽到底是怎样创下如此高的销售量的,她无法抑制自己的好奇心。于是,瞅着张振泽前脚跨出公司大门,姚箐箐后脚也跟了上去。

开着车,一路上闪闪躲躲。姚箐箐终于看到张振泽走进了城郊一户装修非常富丽豪华的别墅里。姚箐箐暗想,难道他专向款姐的女人推销产品?这么想着,姚箐箐把车停在远处,一直静静地等着。

大约半小时后,张振泽出来了,同时跟他一起出来的,还有一个看上去极其富态的女人。那女人和他亲热地牵着手,走到门口,两人热烈地拥抱了一下,女人还亲了亲张振泽的脸,才一副依依不舍的样子和他道别了。看样子,那女人的年龄足够当他妈妈了。

姚箐箐惊得目瞪口呆。她一直以为这个张振泽在销售方面有什么过人的奇才,才使他的业绩远远地把公司所有的人都甩下去,没想到,原来却是个靠傍富婆吃软饭的家伙。真不知道他要周旋在多少富婆身边才能创下如此好的销售业绩。

姚箐箐愤愤地将车发动了,在驶回公司的路上,不知道怎么的,她心里有种说不出的难受,仿佛一个心爱的美玉瓷器顷刻间被打破了似的。原来她以为她对他的好感仅仅是一个上司对一个优秀下属的欣赏,可是,在这一刹那,那种痛彻肺腑的感觉传遍了全身。从他来应聘的那一天起,他的一举一动,点点滴滴全涌上了她的心头。直到此时,她才猛然意识到,原来自己已经陷进了情感的漩涡。

然而,这一切的美好,已经在此刻全破灭了,而且破灭得如此支离破碎!

第二天,蝴蝶兰又照例摆上姚箐箐的办公桌。面对那束鲜艳夺目的蝴蝶兰,姚箐箐想了想,派人将张振泽叫了进来。她冷傲地盯着眼前这个相貌儒雅、气质不俗的男人,将那束蝴蝶兰抛过他的头顶落入到他背后的垃圾桶里,冷冷地道:"你这是什么意思?请你认真做好自己的工作。如果不想干了,可以随时走人!"

张振泽一脸愕然地站在那儿,似乎不明白姚箐箐为何会突然做出此举。愣了半晌,他一言不发地走出了姚箐箐的办公室!

接下来的几天,张振泽只是埋头干活,销售业绩直线上升,连总经理都注意到他了,开会时,多次赞赏地提到了张振泽。只有姚箐箐不以为然,因为她很清楚,在张振泽的业绩背后,隐藏着令人难以启齿的肮脏。

可姚箐箐万万没想到的是,张振泽居然又送花来了,但不再是以前那种蝴蝶兰,而换成了紫色的郁金香,紫色的郁金香代表着永恒的爱呀!还说要用他的努力来赢得她的爱。他不知道她已经洞悉了他的销售"窍门",还想追求她。姚箐箐不由得嗤之以鼻,她真不明白这个张振泽,这么辛苦地推销化妆品干什么啊,随便好好地傍着一个富婆吃好他的软饭就行了!

一连几天,姚箐箐都显得心烦意乱,工作也老出错。这天,老总将姚箐箐叫去,对她最近的表现大加申饬,并警告她再这样下去,就请她另谋高就。姚箐箐心里憋屈,却又无处可说,干脆请了一天假,开车去郊外兜风了。

回城的路上,姚箐箐却遇到一件令她怎么也不相信自己眼睛的事。

没错,那个人确实是张振泽啊!他依然是那样儒雅的神情,不急不徐的神态。然而,他那是在做什么呢?他在一个垃圾箱旁边翻捡着垃圾,翻翻看看,还不时把一些污秽而脏黑的纸巾凑到鼻前嗅!他那西装革履的装扮和他翻捡垃圾的动作实在太不相称了,怎么看怎么觉得别扭!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姚箐箐实在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个张振泽,真的太奇怪了!

就在这一刹那,张振泽似乎心有灵犀似的,抬了一下头,一眼就看到了把车停在那里的姚箐箐。两人这一照面,双方都是一脸的愕然。姚箐箐有些慌乱,忙发动了车子,一溜烟地离开了,显得颇为狼狈,她都不明白自己是怎么了,好像拾垃圾的人不是张振泽,而是她自己。

这件事,成了个巨大的疑问存在了姚箐箐的心里。她很想问一下张振泽,到底是怎么回事。可是,自从上次的扔花事件发生后,两人几乎没再说过话,她怎么拉得下脸来?

不久,公司老总宣布了一件令谁都吃惊不已的事。因为张振泽骄人的销售业绩,公司决定提升他为销售部经理,而姚箐箐则被降为副经理。总经理说:"你也知道,公司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员工之间不许谈恋爱,但你的情绪确实影响了你的工作。张振泽是个难得的销售奇才,对公司贡献不小。而你最近的表现则十分糟糕,已经影响到公司的效益。为了公司,我不得不作出这个决定,让你作为他的副手协助他开拓新的销售市场。"

姚箐箐怎么也没想到会是这样一个结果,目瞪口呆之余,她差点脱口而出:"他张振泽有什么了不起的?不过是一个不要脸去傍富婆的小白脸!"但她什么话也没说,转身就走了,心里狠狠地说:张振泽,你够狠!!

回办公室收拾了自己的东西,姚箐箐义无反顾地走了。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她不能屈就在这种人之下,她咽不下这口气!姚箐箐心里又恨又气,她怎么也没想到,如此轻易地就让这么一个毛头小子给玩了。走出公司的大门,她还愤愤不平。

"姚箐箐,等等我,姚箐箐!"有人在后面叫她。

回头一看,叫她的不是别人,正是张振泽。姚箐箐的脸色越发的难看:"张大经理,找我有什么事?如今我已经不是阿依莲公司的人了,就算你荣升了,你也未必管得到我吧?"

张振泽对此毫不计较,他站在姚箐箐面前,急切地说:"姚箐箐,这经理的位置,虽然很诱人,但我却不稀罕!如果你真的要走,我就和你一起走。"

姚箐箐一愣,继而冷笑道:"这可奇了,张大经理,你这是为什么啊?"

张振泽用一双火辣辣的目光凝视着姚箐箐,热烈而诚挚地说:"有句话憋在我心里很久了,今天我要对你说,姚箐箐,我爱你!"

未等姚箐箐说话,张振泽紧接着说:"姚箐箐,你还记得四个月前华信大道那件事吗?"

四个月前,姚箐箐开车去华信大厦购物,遇到一个落魄的大学生正在大厦门前乞讨,说他出来应聘,钱包被偷了,现在没办法回校,想请人们帮他两块钱,让他坐公交车回学校。没想到路过的人都不相信他,还说他是骗子。姚箐箐见状,不假思索地掏出十元钱给那个大学生,让他打车回校。这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姚箐箐早就忘了。可是,眼前的张振泽跟那个大学生有什么关系呢?

"那次你帮助的那个大学生,是我的同学。我们正在做一项调查,想测试一下人们的诚信危机......你掏出钱的那一刹那,你的美丽、端庄、大方,一下就吸引了我。后来,我记下了你的车牌号,打听到了你所在的公司,于是我就来这里应聘了,为的就是想和你在一起。"

"你......"姚箐箐真没想到事情会是这样子的,"那你干吗要害得我失去工作?"

"这是我始料不及的,我也没想到会出现这样的结果。我只是想通过努力来证明自己,并想以此获得你的青睐和好感。不过,既然已经造成这样的结果,也无法挽回了。去宗阳集团吧,我将给你一份让你更加自信,更能发挥自己才能,待遇也远远超过在阿依莲公司的工作。你看如何?"

什么?姚箐箐不由得大吃一惊。宗阳集团是市里有名的十强企业之一,他张振泽一个大学毕业没多久的大学生,有什么能力让她去宗阳集团任职,还说得这么肯定?难道,他还想通过他傍的富婆来疏通关系?

想到这里,姚箐箐冷笑了一声:"你凭什么来保证?"

"因为,张宗阳是我爸爸。"

"啊?"姚箐箐不禁大吃一惊:他居然是宗阳集团的少主人,怪不得口气这么大。可是,倘若真是如此,他又怎么会来阿依莲公司当一个普通的销售员,那个胖女人以及他翻捡垃圾等种种怪异的事情又是怎么回事?

张振泽似乎看出了姚箐箐的疑惑:"在你接受我的求爱之后,我会将你心里的一切疑虑都告诉你。"

"可是,我比你大呀。"不知怎么的,姚箐箐心里泛起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喜悦,似乎是那种珍贵的东西失而复得的喜悦。

"年龄是问题吗?我在乎的只是你。因为我爱的是你这个人,不是你的年龄。何况现在姐弟恋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接下来,姚箐箐才明白了张振泽为什么会创下如此高的销售额。原来,他所有的业务,竟是垃圾箱创造出来的。自从他大学毕业后,为了锻炼自己,也为了不让父亲公司里的人小看他或说闲话,征得了父亲的同意后,他不直接进到宗阳集团,而是独自出来闯荡。因为那次姚箐箐的慷慨及她的举止动作获得了他的好感,他查到了她的公司所在地后,就去阿依莲公司应聘。至于他推销的成绩,完全来自于个人的努力。他跑到家底颇殷实的住户去蹲点,看到别人扔了垃圾后,再悄悄跟踪扔垃圾的人,看看住的是哪一户。然后返身回到垃圾箱旁,翻捡别人丢弃的垃圾。他从垃圾中看到这家是不是有女主人,看出这家人的偏好,或名牌,或重实质,并且从扔的面巾纸等物,看出女主人的皮肤是油性还是干性或中性,以此来决定自己的推销方案,结果屡试不爽。以此为基础,他获得了不少顾客的好感,然后通过顾客与朋友之间的交口称誉,使得销售量直线上升。

原来如此!这下姚箐箐不由得对张振泽刮目相看了。她突然有些情不自禁,冲上去就抱住了张振泽,她为自己被这么一个优秀的人爱着而感动并幸福!

只是,有一点她仍然不明白,上次她跟踪张振泽时,看到他和那富态女人的亲昵状态是怎么回事呢?可是,这事她不好开口问张振泽,要是让他知道自己曾经跟踪过他,他会怎么想呢?

这事就压在了姚箐箐的心里。直到张振泽带姚箐箐回家的那一天,姚箐箐看到一个肥胖富态的女人一脸惊喜,抱住张振泽嚷道:"泽泽,你回来了。妈妈想死你了!"姚箐箐才暗叫了声惭愧,原来,这个女人正是上次她跟踪振泽时,看到的那个"富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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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字的阅读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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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在读《林汉达之中国历史故事》,我读到了西汉故事,我喜欢春秋时代的故事。

这本书分春秋故事、战国故事、西汉故事、东汉故事和三国故事,我读到了西汉故事,接下来我讲春秋故事的一个章节。

春秋故事有:千金一笑、兄弟相残、暗箭伤人、管鲍之交、一鼓作气、老马识途……我喜欢的故事有:管鲍之交……

管鲍之交讲的是齐襄公的两个兄弟是两个母亲生的,一个叫公子纠,另一个叫公子小白,他们两个各有一个师傅,公子纠的叫管仲,公子小白的叫鲍叔牙它们两个师博曾经一起做过买卖,一块儿打过仗。鲍叔牙有钱,本钱出得多,管仲家穷,出的本钱少。赚了钱,本钱少的倒拿多一份鲍叔牙手下的人,说管仲“揩油”但鲍叔牙帮管仲说:“他家里穷等钱使。”打仗的时候管后排在后面。人家说他贪生怕死,但鲍叔牙又替他说话。

管仲到齐国,好朋友鲍叔牙也到迎接,把他介绍给齐恒公,鲍叔牙却做了副手。这是管鲍之交。

我介绍了《林汉达之中国历史故事》的春秋一个故事《管鲍之交》。

我的读书日记就是这样的,我以后会继续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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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朝花夕拾阅读日记

全文共 3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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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夕拾》是鲁迅写的一本散文集,是回忆性的散文集。

他在创作选材上采用以小见大的手法,从他的,童年到青年,再这20多年里中国发生了许多重大事件。他并没有直接描写这些事件,而是写了一些无关紧要的琐事,来反映社会风貌和事故人情。

我觉的《朝花夕拾》人物形象生动,给人以深刻的印象。例如“长妈妈“”范爱农“等人物都极富个性。

比如鲁迅在《阿长与山海经》里面把阿长一系列的习惯写出来了。像晚上的睡姿,心理一大堆规定他写的都很好。

不仅是这些,《狗猫鼠》里面虽然是写动物的,但也是讽刺了当时的社会。

作者将叙述,描写,抒情,议论柔和在一起,极富艺术魅力,体现了鲁迅作为一位大作家的风范。

我想以后我在写文章的时候,也要多运用语言描写、动作描写,心理描写,这样才能把人物写得更加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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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爱阅读作文

全文共 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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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就十分喜爱阅读,每当我看起书来就会把别的事忘得一干二净,就算天塌下来也不关我的事。

一天中午,我吃完午饭后回到自己的房间里找书看。翻着翻着,我发现了一本有趣的书《狼王梦》。

我满怀期望地翻开了这本书。

这本书讲的是母狼紫岗一生的故事。这本书中写了许多惊险的片段。每当我看到紫岗怀着狼宝宝被大白狗追逐的片段时,我不由的紧张起来。除了惊险片段,书中还有许多有趣的片段。当我看到紫岗咬着一簇羊蹄甲潜入鹿群时,我不禁为它的机智惊叹。

就这样,我发现了阅读的乐趣。

看一本书,就像一次旅游。读沈石溪的书时,我仿佛在森林中漫游;读《哈利。波特》时,我好像看见了那个神奇的魔世界。读《海底两万里》时,我感觉自己正身处于汪洋大海之中,读《龙与地下铁》时,我好像看见了都一条条期望获得自由的龙。

我爱阅读,无论去哪,我都爱带着一本书。

书,是我最好的老师,给予我知识;书,是我最好的朋友,给予我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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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阅读改变人生作文600字

全文共 6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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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读书,读书好,读好书"阅读,对培养一个少年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但这时就会有人问:读书到底有什么好呢?

读书,可以培养一个人的气质。讲到这,我便忍不住搬出我的偶像——武亦姝了。听到她的名字,你可能会感到陌生,但当你了解了她的事迹,你就会赞叹不已。她个子高高瘦瘦,气质恬静典雅,实力却不容小觑。

她曾得过《中国诗词大会》的冠军。而她参赛中最精彩的一段,我觉得是“飞花令”环节——当时的主题是“月”,当她被主持人提醒所说诗句重复时,我的心都不由地"咯噔"一下开始紧张起来。她却不慌不忙,从容不迫地吟出了《诗经·七月》里的一句“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我瞬间便被她那种处事不惊的态度吸引。而在今年高考,她成绩上了微博热搜——理科613分,进入了清华大学。她文字功底如此优秀,可谁又能想到她是学理科的呢?果然,真正的天才是哪科也不偏——科科都好。人们在惊叹她的优秀之余,也送给她一句话“相貌不在才华之下,她却双双都胜于人间”。

若是大家感到这种人离我们的生活有些距离,那么不妨来谈谈身边的实例——刘鹏宇同学,她也是非常非常喜爱阅读的,而在她身上,我总会感觉到一种清新淡雅的气质,这大概便是我们常求的"书生气"了。

读书,可以丰富一个人的内涵,可以使笔下的文字变得生动。说到这儿,我又忍不住谈谈身边的一位同学—蔡霖。我相信她的文学功底大家是有目共睹的,她写出来的文字神秘而又陌生,与她大大咧咧的外表是格格不入。

阅读,真的可以改变人的一生,古往今来,有哪个文学家、大文豪不是博览群书?“世上没有什么横空出世的奇迹,有的只是有迹可循的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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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的阅读故事作文

全文共 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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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心曾经说过:读书好、多读书、读书好。我们随着年级的增长,读书的要求越来越高,可惜时间越来越短,每当我想看我喜欢的书时,耳边会传来熟悉的声音:“快点做作业!”随着时间越来越长,一个念头慢慢地在我的小脑袋里滋生了......

一天下午,我乘妈妈不注意的时候,偷偷把旁边的书架上的一本书《城南旧事》打开塞在作业本下慢慢拉直,直到能看到一行字为止。一看见那一排字向一个个小精灵一样,还有着一个独特的书香味,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我,但我也不敢全神贯注的读下去,生怕被妈妈发现,一双小耳朵仔细听着妈妈的一举一动。小心翼翼。

读者读者,我那顺风似的耳朵听到一个熟悉的脚步声,我连忙把作业本往上拉直直到盖住下面的书为止,然后拿着铅笔仔细的阅览一道题目。这时妈妈走过来看见了说:“作业写得认真如果能写得快一点那就更好了。”我听了妈妈的话,就开始奋笔疾书不一会儿作业做完了,现在可以看出了。但不巧妈妈正好过来说要吃饭了。吃完饭,妈妈来检查我的作业,妈妈查到我有很多错的。就问:“你是不是看闲书了?”我在外面以求暂时的平静,准备好回去换批评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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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阅读乐趣作文

全文共 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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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喜爱阅读吗?我非常喜爱呢!因为当我正阅读时,我就会觉得我深深的沉迷在阅读的“异想空间”里,我最喜爱在一个阳光普照且又安静的大树下阅读,因为我可以在无人打扰的环境之下阅读,你想想这会是多么棒的一件事啊!

阅读不但可以培养兴趣,可以让我们增广见闻,更可借此增强注意力及想像力喔!即使不用查网络,我们也可以从书中得到相同的知识,所以阅读很重要。

阅读在我的生活中,每天约占据了百分之三十的时间,很多吧!现在我就要跟你分享那占据了我百分之三十时间的“阅读之神”!我平常早自习时,总会挑选书籍或是报纸,有时我还会利用下课时间阅读,回到家更不用说了,我至少会阅读二到三本故事书呢!

阅读是我们的知识能量水,喝下去身体的能量就会越存越多,知识能量也会越来越丰富,而阅读时的感动、探索、冒险更会令人永生难忘呢!让我们一启程做阅读梦想号,一起遨游书海,享受阅读的喜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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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傲慢与偏见阅读感想800字

全文共 10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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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如是说:“这本书描写的是一个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和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的感情纠葛。”初次认识,感觉是讲述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想着正好可以改变我以往阅读小说的风格。

在书本内容的第一句话中作者就写到:“有钱的单身汉总要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这就好像给整本书中的人物婚姻标上了有目的和利益的标签。果不其然,在我看来,作者奥斯丁以四桩利益不同的婚姻,让我对婚姻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

第一桩婚事是关于伊丽莎白的好友夏洛特与被伊丽莎白拒绝过表白的柯斯林的故事。柯斯林自私有野心,他本就想着在班勒特家中的四姐妹中娶上一位,好合理的让他继承班纳特家的财产。夏洛特虽然了解,但她已经成为了一个二十七岁的“老姑娘”,现如今有一个家庭经济富裕且愿意和她结婚的人,她也不会在意别人的想法。这就好像一场利益的交易,也许不久就会出现感情的裂缝。

另一桩婚事简直就是场悲剧,从书里一步一步揭露魏克翰的恶劣行迹,我就隐隐觉得肯定会有大事发生。没过多久,伊丽莎白的妹妹莉迪亚,在魏克翰的花言巧语下竟然和他私奔了。在达西的金钱帮助下,两人结婚,但是没过多久,却过上了颠沛流离的生活。

书中最为精彩的部分,也就是男女主角之间发生的故事。达西对伊丽莎白一见钟情,但是伊丽莎白在此之前一直对于他表面举止傲慢,行为自大,产生一种偏见。奈何达西却是一个举止有礼,仪表堂堂的绅士。最后俩人的感情经历了时间和困难的磨炼在一起了。奥斯丁说过,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原因,也是愚蠢的。那么两人的婚姻也是作者所理想的了。

其中在书中我最喜欢的内容还是伊丽莎白与达西在凯瑟琳家的一场争吵,达西向她告白,但伊丽莎白拒绝了他,还控告他所做的“坏事”。在我意料之外却又在意料之中的是达西并没有着急的反驳,而是在第二天写了一封长长的信解释原委,从而化解了与她之间的误会。和别人发生争执时,我们生活中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也因此我们失去了本可以挽回的友谊……有时候冲动会使我们失去理智,但是要静下来几秒做反思用可以接受的方式说出真相,表达歉意,就可以冲破傲慢与偏见的界限理解对方,才能解决问题。

所以尽管男女主角结局有多完美,我还是最喜欢简与彬格莱之间的故事。简美丽善良,彬格莱为人真诚,家庭富裕,两人情投意合。正如他俩的性格一样,他们的爱情可以单纯,简单,真实,就像童话世界里的故事。

读完这本书,我最大的感触不是作者的婚姻观,而是当时社会普遍的男女不平等现象,由于班纳特先生家的财产只能是男子继承,班纳太太他才着急将女儿嫁出去。所以我们应该庆幸自己生活在一个自由幸福的国度,可以寻找自己想要拥有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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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阅读的快乐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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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快乐的事情有很多,比如玩游戏使人心情愉悦、去户外活动一下使人身心放松,但使我最快乐的,莫过于阅读了。

四年级时,记得迷上了一本书叫做《哈利波特》,相信很多人都知道,我瞬间迷上了这本书,从打开书本的那一刻把我瞬间拉到了魔法世界,好像身临其境一样。在哈利举起火焰杯的那一刻,我内心在欢呼;在哈利失去小天狼星的时候,我为他感到悲伤;在邓布利多被斯内普教授杀死时,我感到愤怒与不甘;在真相大白后,我又对斯内普教授感到悲伤……

这是我爱阅读的起点,这套书让我第一次爱上了阅读,也使我第一次感到了阅读的快乐。

记得我大一些时还读过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狼王梦》,书中的紫岚即使女儿背叛了她,也依然为了救自己孙子而装死,与金雕搏斗,最后同归于尽。她让我明白了万物都存在母爱,母爱的伟大是至高无上的。

《再被狐狸骗一次》中让我明白动物是有感情的,看到父亲为救自己的孩子甚至自残的场景,让我心生佩服和震撼。

《班羚飞渡》中我明白动物也有牺牲精神,老班羚用自己的生命换取年轻班羚的生命,让我深受感动。

动物小说让我明白动物是有情感的,人与动物的区别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大,它们有社会,有爱,有情感。其实,动物也一样,有情感。

这使我走在街上,每只动物我都会像看待人类朋友一样去看待它们,因为读书使我获得了很多的知识,也提高了我的见识……

读书使我快乐,我要在读书中一直成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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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阅读让生活更美好作文篇

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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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生活中,我们一定碰到过许多难题,而我们从阅读中就能解决。

一次,我在家里做作业,突然,从院子里传来一声尖叫。我急忙跑到院子里,发现妈妈在浇花的时候被蜜蜂蛰了一下,于是,我把妈妈带到卫生间里,用肥皂水在妈妈被蛰的地方抹了抹。抹完我就问:“妈妈,是不是好点了?”妈妈高兴地说:“的确好点了,你是从哪学到的?”我骄傲地说:“是我从书上学到的。”妈妈说:“你真厉害,今天中午我做你最喜欢吃的菜,奖励你!”我的心里乐开了花,高兴地到屋子里写字了。

还有一次,爸爸回到家里时带了一盆含羞草。因为当时我不知道它只要一被碰,便会害羞地收缩起来枝叶。我刚碰到它,就被吓了一跳,我以为我把含羞草弄死了,就跑到爸爸面前把我的担忧说了出来。爸爸说:“你不碰它,过一会儿它就会恢复原来的样子。”我听了爸爸的话,跑到含羞草那观察了一会儿,发现爸爸说的果然是真的——含羞草慢慢地展开了枝叶。我思考了一下,含羞草为什么会“害羞”呢?于是我回到房间查找了资料,才得知原因。我兴奋地跑到爸爸身边,把我刚才从资料上查找的有关含羞草的知识一字不差地告诉了爸爸。爸爸听了直夸我,我的脸上洋溢着快乐的笑容。

通过这两件事,我明白了生活是离不开阅读的,阅读能让我们解决生活中许多疑惑,阅读也能让我从中收获许多快乐。我希望大家也多多阅读,让我们一起从中收获知识和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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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有关阅读高二作文

全文共 8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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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花秋月,云展云舒,时间如流水一般消逝,如今的我已是一个17岁的女孩,我觉得这么多年,我只有一个最忠实的朋友,那就是书.。——题记

看呀,照片上,蓝蓝的天空下那个小女孩依在妈妈的怀里,手拿一本书,津津有味的听着妈妈讲那动听的故事,她为海的女儿的悲惨而哭泣,为白雪公主最终找到幸福而感到欣慰——这则是我对书的最初接触。

随着我的慢慢长大,父母也不在为我讲故事,对于我这个小故事迷来说,真是一大损失,但是我也不哭不闹,因为我已经能认识许多字,已能看一些带拼音的书了,我漫步在书的海洋中,书让我明理,书让我的精神财富愈加富有。

有的书让我知道了“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恨读书迟”的后悔莫及,有的让我感悟到了“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忠贞不渝,还有的让我体会到“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的深厚情谊……

记得三四年级的时候,我的作文写得真像“豆腐块”,就那么几句,完全是应付老师的检查。那时妈妈很着急,因为语文中作文都占很高的分值,作文写不好,语文也就绝对考不好,我也非常怕写作文,每每听到老师布置作业,我就在心中念叨:“菩萨保佑,不要有作文!”当然,那时在我身边也有很多很会写作文的同学,我发现他们都很喜欢看作文书,于是,我便兴奋的跑回家去,叫妈妈给我买作文书,并且我爸爸的文章写得很好,一有时间,也会给我辅导辅导,经过一个多学期的刻苦努力,我的作文水平突飞猛进,写出来的作文比原来好了很多。现在,每当我看见刚学写作文的孩子因没话说,而流眼泪的时候,我便告诉他们“要多读书”。

现在的我很喜欢看一些文笔比较细腻,蕴涵着深刻的哲理的现代诗,在仔细品位他人的情感的同时,我也会经常学着他们的写作角度,仿写几首小诗,虽然写的不好,语言比较朴素,但我相信,书读多了,肯定会让我的思想与众不同,总有一天,我一定会写出一首自己的原创诗,对了,不是一首,而是许多首。

书,你对我的帮助是无穷无尽的,我又能怎么报答你呢?让我们在以后的人生中,去读更多的书吧,去吸收更多的阳光雨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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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初中在阅读中成长作文600字

全文共 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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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记事起,每天晚上陪我进入甜甜梦乡的都是爸爸和妈妈动听的故事。没有上学的时候,因为不识字,妈妈常买一些图片书给我看,在书中,我渐渐认识了一些动物、植物、交通工具等;后来我又接触了《古诗词》,也会像念顺口溜似的背上三两首,因此受到大人的夸奖,这时我就像一个胜利的战士,开始体会到阅读的快乐。

爸爸也经常给我讲故事,可是爸爸很忙,有时候,一本书就讲一半,让我很着急。那时我就想要是能自己读书就好了。上了一年级以后,老师教会了我很多字,我学会了汉语拼音,认识的汉字也渐渐多了起来。在爸爸的鼓励下,我试着自己读书,以前爸爸给我读的书,现在我都能自己读了。放学回家,除了玩我的玩具,就是翻看我专用书柜里的书,每次吃饭都是妈妈再三提醒,才依依不舍的放下书。现在,读书成了我最大的兴趣。

爸爸、妈妈每个月都会帮我订一些杂志或者书籍,每个月的新书成了我最大的期待。我最早读完的一套书是《不一样的卡梅拉》,“生活中肯定还有比睡觉更好玩的事情!”大小卡梅拉们执著地追求那些不可想象的事情。去看大海、去摘星星、去找回太阳……,一路上处处坎坷、历经艰难,最后都能收获超乎想象的回报。要问我为什么爱读书?我会说,因为它给了我很多,很多,因为读书我变得幸福、快乐,同时,也发现了很多小朋友们不知道的“秘密”,在读书的过程中,我也会提出一些奇奇怪怪的问题,有常常把爸爸、妈妈问倒了。爸爸说,阅读是每个人的事情,现在互相朗读、讲故事成了我全家每周的固定节目。

读书伴我成长,阅读使我快乐。从现在开始,我要变成一个爱读书的孩子,以书为伴,让我在快乐阅读中汲取知识的营养,一路陪伴我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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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阅读初三作文

全文共 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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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民族的英雄,潇潇雨歇中燃起多少男儿志!

你是盖世的豪杰,铮铮铁骨中彰显多少真性情!

你是后世的传奇,朗朗乾坤中承载多少报国情!

言不尽属镂一剑君王赐,表不完丹心犹共海潮东。空山血泪,宝剑独鸣,梦环白马情犹壮,魂绕黄龙气未消。渐渐平静的心在阅读中一下子被激宕。在阅读中我得到了快乐。

不朽的丰碑—岳飞

不知是谁,在金戈铁马的沙场中运筹帷幄;不知是谁,在浩瀚沙海中豪气万丈;不知是谁,视功名利禄如过眼云烟;不知是谁,驰骋疆场,精忠报国!

是你是你—

你有三十功名尘与土的胸襟,你有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的情怀。无奈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你是何等的不甘!但命运注定你不是个只会一杯三叹夕阳前的莽夫,让所有的不甘都随风去吧,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你依然是你!你让匈奴闻风丧胆,你让五岳为之震撼!你悲愤又怎样,你这样一位豪杰,赤足一踏,便是半壁中原,悲愤是何等不堪!

阅读着你,我懂得了豪放就是快乐。

不羁的烈马—项羽

你在宝剑的磨砺中诞生,便有了力拔山兮气盖世的豪情;你在喧嚣的战场中诞生,便有了有志者事竟成,百二秦关终属楚的咏史名联——

为何你的人生如此坎坷呢?

你这匹不羁的烈马呀,在血性中刚毅的让人叹服,硝烟弥漫的沙场历练着你,你不放弃,始终胸怀高远的志向,只为推翻暴秦苛政的王朝。你艰辛呀!可你终不肯停歇,叱咤风云,所向披靡,让雄霸天下的秦王朝在历史长河中消亡。卷卷芸香,留给后世无限的感叹。你一直坚守着,坚守着心中的那一份信念,坚守着属于你自己的一腔情。

阅读着你,我懂得了:无畏就是快乐

不断阅读着你,慢慢体会着你,茫然的我学会了志当存高远、大意的我懂得了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我要的是一片树叶,你却给了我整片森林;我要的是一点阳光,你却给了我整个太阳,我要的只是偶尔的感叹,你却给了我所有的快乐,感谢你,文学,我会不顾沿途的梦里江南,不顾沿岸的波澜壮阔,一如既往的奔向你,因为你让我得到了我一生都受用不尽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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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年学生阅读西游记个人感悟

全文共 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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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向人们展示了一个绚丽多彩的神魔世界,人们无不在作者丰富而大胆的艺术想象面前惊叹不已。然而,任何一部文学作品都是必须社会生活的反映。

孙悟空是《西游记》中第一主人公,是个十分了不起的英雄。他有无穷的本领,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不屈的反抗精神。他有着大英雄的不凡气度,也有爱听恭维话的缺点。他机智勇敢又诙谐好闹。

说到猪八戒,他的本事比孙悟空可差远了,更谈不上什么光辉高大,但这个形象同样刻画得十分好。猪八戒是一个喜剧形象,他憨厚老实,有力气,也敢与妖魔作斗争,是孙悟空第一得力助手。但他又满身毛病,如好吃,好占小便宜,怕困难,他还时不时地挑拨唐僧念紧箍咒,让孙悟空吃点苦头;他甚至还藏了点私房钱。

师傅唐僧,虽说没有孙悟空的本领、猪八戒的活络、沙僧的勤快、白龙马的脚力,但他品行端正,会念真经,不怕“千刀万剐”,有坚定的信念;沙僧和白龙马虽说没有什么大本事,但都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甘心当好后勤,不好出风头。

书中写唐僧师徒经理了八十一个磨难有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再想想自己的半途而废、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只要我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啊!正因我去做了,而且坚持到了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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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阅读水浒传读书笔记及启示

全文共 9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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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年少时没有过仗剑走天涯的梦;谁没有羡慕过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逍遥生活;谁又不曾想象过自己武功高强,正义勇敢,在战场上竭力厮杀。有这么一群人,他们重情重义,嫉恶如仇,这一百单八名好汉名扬四海,威震八方。

我很想穿越去那个朝代,也像鲁达武松般要酒要肉。俗话说无酒不成事,若是少了酒,哪还能有大闹五台山,哪还能有醉打蒋门神,哪还有一百零八位好汉!这酒就像强力粘胶一般将好汉们紧紧团在一起,任凭风吹雨打也始终凝聚在一起,造就了这个朝代的神话。

我很敬佩吴用。他是众多好汉中唯一武功一般的人,但他却给人很不平凡的印象。他用计如有神助,从智取生辰纲开始,他的神机妙算没有一次不令人叹服。在取生辰纲过程中,他仿佛能窥视人心,巧妙利用防范心理,使处处谨慎的杨志也未能避免中计。吴用不伤一毫便大获全胜,正如后人评价的:“万卷经书曾读过,平生机巧心灵,六韬三略究来精。”他虽狡诈,却心术生得端正,从未有过不义之心,相比宋江的哄骗之术,吴用显得忠诚得多。吴用与宋江看似宋江罩着吴用,实是吴用罩着宋江。如此足智多谋,赤胆忠心,怎不谓之英雄?

鲁智深是最可爱的一位好汉了。他的出场就极其血腥,这注定了他的结局:“听潮而圆,见信而寂。”你对他的第一印象一定是粗枝大叶,可是随着情节的发展,你会发现他的心思似女人家细腻,他先安排金氏父女离开,再去寻郑屠户;在林冲刺配沧州后一路跟随,才免得林冲在野猪林遇害。其个性特点被作者刻化得十分鲜明。此般见义勇为,自可称之为英雄。

林冲是最能忍的。他的妻子被人调戏,他能忍;他被设计误入白虎堂,也能忍;就算在野猪林差点丧命后,他还是忍;在草料场被烧听见陆迁的话后,他终于再也忍不了了,雪夜上梁山。即便在梁山受到王伦等人的挤兑,却依然忍气吞声。这种逆来顺受的心性使他刚硬不起来,这种隐忍是刻在骨子里,改变不了的。但在关键时刻,总能拍案而起,例如火并王伦,这样才有了轰轰烈烈的梁山故事。

他曾是枪棒教头,一身的武功却从未轻易展露。令人感动的便是他与鲁智深的兄弟之情了。林冲在深山独有一名好友就是鲁智深,他叫鲁智深一声哥哥,鲁智深圆寂后,林冲也暴死他墓前,这悲剧的结局也正是一百零八位梁山好汉的结局。这样的武艺高强,论为英雄绰绰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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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水浒传的阅读笔记

全文共 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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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老师推荐我们读《水浒传》,在读之前,我觉得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下它是什么?它是我国古代,也是世界文学罕有的一部描写农民革命斗争的精彩的长篇小说。

北宋末,宋江等一百单八人揭竿起义。到了南宋,在民族矛盾和阶级斗争持续剧烈发展的历史背景下,这些起义英雄为人民群众倾心爱慕,广泛流传,以致纷纷起而效尤。待对外屈降,对内镇压的北宋亡国了。南宋统治者却是更加无耻的投降主义者,但好在当时南北广大人民群众对金统治者侵扰是坚决抗战的。他们建立山寨水寨,对金反侵略、反扩张,对宋反投降、反压迫;与南宋统治者相对立,形成大是大非的黑白分明的阵线。当年侯蒙的献策“不若赦江,使讨方腊以自赎”自然而然成为苟延残喘的南宋统治者安内最好的政策。

《水浒》以至史事是非常有必要的。这一百单八人,每人都有别号和姓名,而且有性格和故事。关于水浒故事部分,有花石纲、杨志卖刀、取生辰纲等精彩段子,所记情节曲折,人物丰富,性格生动。人物故事发展起来了连接紧密,流畅自然。这些都是从南宋百多年来所谓“街谈巷议”,慢慢积累起来,而后被采取过来,经作者深思加工,成为这流传百年的名著。

在《水浒》中,一个个英雄形象都创造成深刻的社会典型,他们通过斗争和考验而走向革命,最后把自己无保留地融合在农民革命的洪流里,这就是水浒英雄逼上梁山的道路。在水浒英雄中,一些人物出身于中上层阶级,满心指望为封建朝廷出力,以期博得个封妻荫子,这本来是一种封建的正统愿望。可是,在腐朽的赵氏王朝的没落年代里,全部政权都掌握在排除异己的“六贼”手中,就是这样一部分文官武将的忠心的正统的愿望,也都难以实现。像关胜、呼延灼、等人做梦也想不到“背反朝廷”,去梁山落草。可是,在封建统治阶级与农民义军的尖锐的矛盾里,作为维护封建政权的“打手”,他们不可避免的命运,就是要把生命卷入到这场你死我活的斗争里。而正义是在农民义军方面。《水浒传》为广大读者展示一个别样精彩而真实的宋代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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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阅读让生活更美好的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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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问我:“什么让生活美好呢?”,我会毫不犹豫的说:“阅读让我的生活更美好”。

阅读让我更加坚强,我阅读过《鲁滨孙漂流记》,让我学会了鲁滨孙的不放弃。在去年的运动会上我报了400米长跑,我本来没有抱以太大的希望,因为读了《鲁滨孙漂流记》,我学会坚持,最后终于取得了好成绩。

阅读让我快乐,当我灰心丧气时,是书让我快乐,记得有一次,我十分沮丧,我翻开书《做个独立的思考者》看着看着那一个个励志的故事,我又振作起来啦!

我爱读书,既不是为了“黄金屋”,也不希望有“颜如玉”,只想从读书中体会到无穷的乐趣,让你感到世界如此之大,自然如此奥妙,生活如此多彩,仿佛所有的知识画卷都在你脑海中一一展现。

还有一次我读过《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我深受启发,主人公保尔柯察金他是多么坚强,多么勇敢啊!他经历了多少风风雨雨的磨难,但最终它却顽强的坚持下来了,这种精神使我感动,我们要学习他那顽强不息,坚持不懈的精神,这让我深深震撼。

书是无穷的宝藏,为我增添了丰富的知识,书是快乐的天堂,让我越忘记了所有的忧伤,书是冬日里的阳光,带给我春的温暖,书是沙漠里的绿洲,给予我新的希望。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中自有另一个世界,让我们与书为伴,做书的好朋友。

每天睡觉前,我总是拿起书,津津有味的看起来,看书时书仿佛把我带到了一个快乐的地方,让我忘记了所有的烦恼,所有的忧愁,开始了书给我带来的无穷乐趣。

“孩儿立志出乡关,学不成名誓不还。埋骨何需桑梓地,人生何处不青山”!

我爱上读书,因为书可以带给我无穷的乐趣,阅读让我的生活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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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们阅读作文400字

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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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小学生涯中遇到过很多人,他们有的爱学习,经常一学学到深夜;有的爱劳动,经常帮助同学擦黑板;有的爱读书,经常走到哪都带着书。今天我就来讲讲我们班的那添同学,他非常喜爱读书,人送绰号“阅读大王。”

那添的个子不高,精瘦精瘦的,头顶上有一块地方没有头发。

记得有一次,那是一堂体育课,课上老师让我们自由活动,大家都去玩了。但是那添却拿出作业本,趴在草地上不知道在干什么。于是,我决定走上前去看个究竟。当我走上前去的时候,我发现那添正在兴致勃勃地读书。我疑惑不解。心想:那添为什么要在这时候读书呢?这么好的玩的机会,他为什么要放弃而去读书呢?我对他说:“那添,你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读书呢?你不知道这是最后一节体育课了吗?”那添答道:“我知道。但书上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我只想把时间花在有意义的事上。如果不趁现在抓紧学习的话,以后怕是就晚了。”听了他的话,我仿佛若有所悟。呆呆地在那里站了许久。

还有一次,下课铃响了,老师让我们投票决定是出去玩还是在屋子里学习、读书。最后只有一个人选择了读书,可见他对读书十分热爱。那就是那添。

这就是我们班的“阅读大王”那添,你们身边也有这样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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