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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动了我的奶酪读书笔记摘抄(汇总20篇)

导语:阅读是炎炎夏日里的冰淇淋,总能带给我冰凉爽快的感觉。阅读让世界安静而美好,美丽而繁华。小编收集读书真好的作文,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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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与海》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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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老人与海》,我的脑海中总浮现出这样一幅画面:一个沦桑而又健壮的老人,站在随着海浪此起彼伏的小船上,与一条大鲨鱼激烈地搏斗。他的那双眼睛,就像海水一般蓝,显得喜气洋洋而不服输,眼神更加坚定不移。

我认为这幅画面是《老人与海》的灵魂,因为这幅画正展现了老人坚韧不屈的性格,突显了文章的主旨。虽然作者海明威写这本书的本意似乎不单是为了赞扬这种精神,而是另有用意——老人是基督的象征等。但无论如何,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老人与鲨鱼搏斗的场面和他那伟大的精神品格。

还记得书中提到过,老人的渔船上那破旧的帆布,就像是一面失败的旗帜,仿佛在宣告着老人永远都捕不到鱼的倒霉运气。但是,他没有放弃,每天早上仍然迎着第一缕阳光去捕鱼。而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却不能坚持,遇到挫折就选择放弃,选择逃避。在那时,想想这个坚强的老渔夫,想想他是如何生活的,那么自己的心就会释然很多。

书中还提到了一个小男孩,老人天天和他聊天。在他身上,老人看见了他过去的自我。小男孩这一角色的安排,使《老人与海》更加丰满。

《老人与海》就像是一颗璀璨的明珠,聚集了人性的光辉;《老人与海》就像是一盏明灯,指引我前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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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猪唏哩呼噜》读书笔记 周楷文

全文共 2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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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看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小猪唏哩呼噜》。我觉得最好笑的故事情节是:猪先生数孩子的时候。因为他是这样数的:一二三五六八…猪太太都帮它改正过来了。

唏哩呼噜是其中的一只小猪,也是最小的一只小猪却非常聪明活泼。因为它曾经从狼口逃生熊口幸存。我们要学习它的聪明机智。

篇五:《小猪唏哩呼噜》读书笔记刘津源

星期五老师布置了阅读作业。昨天在家我读了《小猪唏哩呼噜》前三十页,原来他的名字是因为吃饭声音太大才被马小姐那么叫的。我觉得小猪唏哩呼噜吃饭的声音很难听。

读书的过程中,我有很多声调没读准,还有几个词语不知道什么意思比如蹑手蹑脚,我妈妈给我讲了它的意思。看来我以后得多多学成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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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雪国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7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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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国》是我最喜欢的一部川端康成的作品,小说《雪国》是一部富有诗意的作品,风景如画的北国景色与主人公的内心融为一体,小说《雪国》整体给我的感觉是平缓而抒情的,但小说《雪国》里有一个地方给我的冲击力特别的强,也是我认为整部中篇小说的高潮,便是叶子在一场大火中逝去生命,驹子那悲痛欲绝的神情,那撕心裂肺的哭声,给了我很大的震撼力。叶子的死亡预示着一种幻想的美好人性的破灭,川端康成笔下的叶子是一位善良又洁身自好的女性,其实叶子和驹子在小说里面临着一场相同的生活处境,但叶子从始至终也没有沦为艺妓,显然作者把叶子和驹子进行了对比,驹子是“实”的,那么叶子便是“虚”的,面对那样恶劣的生活环境,叶子又怎能独善其身,洁身自好呢?这只不过是作者对比驹子产生的美丽幻想罢了,因此川端康成对叶子的描写其实并不多,用了一种淡化的处理方式,你可以感受到这个人物的存在,但又不能过多的了解,给人一种琢磨不透的虚无飘渺的感觉。

驹子是小说《雪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物,驹子从一位社会底层的乡村女子,最终为了给毫无感情的未婚夫治病完完全全的沦为了一名艺妓,驹子以其说是为未婚夫沦为艺妓,还不如说是生活的压力,把她一步步的逼上了这条路,如果像叶子那样生活,可能只能是提前的死亡。驹子渴望“正正经经”的生活,渴望美好而真正的爱情,希望找一个爱自己的丈夫。她对岛村是有一种期待的,而这种期待在驹子身上表现的越来越强烈,但驹子的这种愿望破灭时,最终便是驹子人性的毁灭,驹子的刻苦学习,勤奋练习三弦,读小说等等努力,都是徒劳无获的,不能让她的生活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岛村虽然对驹子的遭遇有着同情心,但早有妻子的岛村无法实现驹子的愿望,虽然驹子在我印象中,日本是一个漫天飘着雪花的国度。在冬天,每一座房子的屋顶,每一座山上,每一片田地里,都应该有厚厚的雪,因为冬天的日本应该是属于白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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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笑猫日记塔顶上的猫读书笔记

全文共 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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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让我懂得要去珍惜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还告诉我如果有人成绩比你好,你千万不能嫉妒他,要靠自己的努力,用实力去超过他,那才是真本事。如果你光会嫉妒不会努力,那你始终赶不上他。我们要像虎皮一样全心全意做一件事,用实力来证明自己。不要像那些资格猫一样,自己没有实力,偏偏嫉妒别人。

这本书主要人物是笑猫和虎皮猫,笑猫是一只神奇的猫,他会笑:微笑、狂笑、冷笑、狞笑、嘲笑,还会皮笑肉不笑,他是一只有思想的猫,相信性格决定命运。

我很喜欢笑猫,因为他总会在我伤心的时候给我快乐,我也喜欢地包天,那傻乎乎的样子,经常逗得我发笑。

这本书主要讲了:翠湖公园里有一座美丽的白塔。伴着第一缕春风,一只美丽的虎皮猫出现在塔顶。这惹怒了一群著名的“资格猫”,他们上不去的地方,绝不允许别的猫爬上去!他们开会咒骂,愤怒的旅行……这些疯狂的行为,受到了老鼠的嘲弄,让公园里的老鼠乐翻了天。这是一个热闹好笑而令笑猫忧伤的春天。

我读了这本书后,受益匪浅。有时候,因为读的太着迷了,都忘记了自己的存在,仿佛身临其境。

如果你读了,相信你会感动,会流泪,会哈哈大笑,会开始生命中最初的思考。

笑猫日记,百读不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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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水浒传》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7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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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王朝,末,一百零八位好汉无奈被官府逼退无路,便径上梁山。各路好汉终在此聚义集结,其编为,一百单八将。以呼保义宋江为首,宣战敌对山寨和地方恶霸,呼“替天行道”起义朝廷,这就是一场农民起义。

作者施耐庵,向我细说了什么是江湖,又向我述说了什么是豪客。一卷《水浒传》,让我目睹了起义英雄们的满腔热血与豪情壮志,以及那些绿林英雄们的江湖义气,但同时,这也让我深刻地思索到从这场起义折射出的当时的社会问题和起义失败的根本所在……

而我思索前头得到的便是,几度无奈,几多挣扎,奈何官逼,民后反之。

在那个社会里,在那时的朝野之上,多少奸臣权倾朝野,尸位素餐。而高俅便是这股污流之中“最佳”的典范。他身为殿帅府太尉,却对自己的养子不加管教,反倒宠溺万分,纵容其养子胡作非为,甚至调戏林冲的娘子。他还次次与陆谦在背后设下圈套迫害林冲,活活将八十万禁军的教头逼上了绝路,才使林冲在山神庙外杀陆谦。更让我痛恨的是他的奸诈阴险,竟将水银滴在宋江与卢俊义赏得的御酒中,使得这两位好汉中毒身亡!令人愤恨。

可是我们再反观,替天行道的梁山泊实力强大而为何失败呢?我认为,其中最根本的原因是这场农民起义的局限性与不彻底。首先,起义顺利至成功将至时,宋江、吴用等头领不愿再继续做强盗与朝廷作对,最后低头接受了朝廷的招安,奉朝廷之命东征西伐,受朝廷差使去镇压别处的起义造反者。其实宋江已经坐上犯罪集团黑老大的这把交椅,决定造反朝廷,碍于口号响亮喊的是“替天行道”,所以只反贪官与恶霸,最后又不得不继续臣服天子脚下乖乖地做顺民,才导致了梁山好汉们最终的悲剧结局。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一味的妥协退步,是无用的,只有彻底地深掘根源,才能使自己得到真正的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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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人生》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1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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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借的书都还不错,每天做点儿开卷有益的事。不知怎的,有本书自从书名印入我脑海就一直接忘不了了。路遥的《人生》几次都想借来看,但在图书馆都没找到。算了,在网上百来了一本电子的.感动着加林和巧英的爱情也感动着感情与理智之间的抉择。结局虽然不那么完美,但是总觉得人生或许就该是这样的。人活着,就要对自己的选择有所担当。

书中有几段风景的描写,很传神,看着仿佛身临其境。

外面的阳光多刺眼啊!他好像一下子来到了另一个世界。天蓝得像水洗过一般。雪白的云朵静静地飘浮在空中。大川道里,连片的玉米绿毡似的一直铺到西面的老牛山下。川道两过的大山挡住了视线,更远的天边弥漫着一层淡蓝色的雾霭。向阳的山坡大高分是麦田,有的已经翻过,土是深棕色的;有的没有翻过,被太阳晒得白花花的,像刚熟过的羊皮。所有麦田里复种的糜子和荞麦都已经出齐,泛出一层淡淡浅绿。川道上下的几个村庄,全都罩在枣树的绿荫中,很少看得见房屋;只看见每上村前的打麦场上,都立着密集的麦秸垛,远远望去像黄色的蘑菇一般。

太阳刚刚落山,西边的天上飞起了一大片红色的霞朵。除过山尖上染着一抹淡淡的桔黄色的光芒,川两边大山浓重的阴影已经笼罩了川道,空气也显得凉森森的了。大马河两岸所有的高秆作物现在都在出穗吐缨。玉米、高粱、谷子,长得齐楚楚的。都已冒过了人头。各种豆类作物都在开花,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清淡芬芳的香耒。远处的山坡上,羊群正在下沟,绿草丛中滚动着点点白色。富丽的夏日的大地,在傍晚显得格外宁静而庄严。

他们默默地偎在一起,像牵牛花绕着向日葵。星星如同亮闪闪的珍珠一般撒满了暗蓝色的天空。西边老牛山起伏不平的曲线,像谁用碳笔勾出来似的柔美;大马河在远处潺潺地流淌,像二胡拉出来的旋律一般好听。一阵轻风吹过来,遍地的谷叶响起了沙沙沙的响声。风停了,身边一切便又寂静下来。头顶上,婆娑的、墨绿色的叶丛中,不成熟的杜梨在朦胧的月下泛着点点青光。

虽然这书写的是改革开放初期,并且还是农村的故事,但是对现在依然很有教育意义。有多少人不被物质迷惑,有多少人不是活在别人的眼神里。加林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但是对自己想要的是否是正确的缺乏判断。在别人的眼里,他找到了自己。这个被认为是“自己”的人,是否是真正的自己他是迷失了。准确的说,他迷失在别人的眼神里。人生的价值体系到现在也没有建立起来。我为什么而活,这个命题没有被深刻的思考。甚至连榜样的力量也没有。我们看到的是纷繁无非是 “名”、“利”二字,虽然谁都明白这个道理,却没有人脱的开。我们比从前更羡慕别人的权、钱、势、优越,我们比从前活的更自卑。甚至自卑到猥琐。

我们不能正视生活带给我们的苦难,不能正视贫穷带给我们的无奈。我们的哀怨盖过了坦然。热情没了,勇气都没了,甚至连心都没了。我们选择了盲从,选择了随波逐流。我们忘了自己还有热忱,忘了去改变,忘了跃出云层我们就都看到曙光。位置决定我们的眼界,前面的主语被忽略了,那是我们心的位置决定了我们的眼界。可是没了心又怎能看远?

《人生》结尾处有几句话,让我格外感动:

对待社会,我们常说要向前看,对一个人来说,也要向前看。生活总是这样,不能叫人相处都满意。但我们还要热情地活下去。人活一生,值得爱的东西很多,不要因为一个方面不满意,就灰心。

本来想多写些的,但是,撩拨人的感动处处都有而人的心越来越麻木。我们越来越不能感动,所以不在写的多少,有时间再看一遍原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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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蚯蚓的日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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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看了《蚯蚓的日记》故事书。

从前,有一只蚯蚓,它写了一篇日记,我来给你读一下:妈妈说我应该永远记住三件事:1.地球给了我们需要的一切。2.我们钻地道的时候,也同时帮忙照顾了的地球 。3.绝对不要在爸爸吃报纸的时候烦它。它有时候教蜘蛛钻地,但是没想到蜘蛛的脚卡到泥土了,后来蜘蛛又吞了一堆土。有时候蜘蛛也教蚯蚓怎么倒立走路,但是它不会倒立,因为它没有脚。有时候它的日记写的是,秋天来了,蚯蚓们的家搬到地的最底下去。

我读了这本书,觉得认真地写日记,是个好孩子。我还知道蚯蚓的生活,也学到了很多自然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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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论语读书笔记摘抄赏析

全文共 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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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幸拜读了陈家昌教授撰写的《论语》导读这本书,觉得孔子在两千多年前总结出来的道理,在当今的社会里,又仍然那么实用,把两千多年前的论语用一个现代人对社会,对生活,对人生的感悟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是一种纯粹的态度,是道德品性情感智慧的升华,对当今社会的人,将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论语》的真谛,就是告诉大家,怎么样才能过上我们那心灵所需要的那种快乐的生活。

读论语让我领略到的就是这样一种智慧,是对自己的得失缺憾的正确对待,在生活如何去寻找快乐。

苦中作乐

我以为古来善苦中作乐

既然吃苦在所难免,我们就应该乐着吃,而不是苦中吃。换一种态度对待苦难,生活会少一分苦难,多一分容易;少一分忧愁,多一分快乐;少一分痛苦,多一分甜蜜。人生在世只是短短的数十年,若经常都是在愁苦中度日,多么不值得呀!即使再苦再累也应该学会苦中作乐

苦中作乐

助人为乐

儒家以“仁爱”为中心,助人为乐

手捧这本散发油墨清香的《论语》导读,在一行行一段段隽永朴实的方块字中神游,心里前所未有的充实,觉得自己的内心是如此的平和、快乐。人生短暂,如何把握自己的一生,让生命充实变得有意义,我们每一个人都需不断地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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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简爱读书笔记七年级

全文共 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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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读完了夏洛蒂。勃朗特写的名著《简爱》,作者通过简爱来记叙了自己的艰苦历程。

这本书主要写了简爱出生在一个贫苦的牧师家庭,她自幼父母双亡,在舅舅家生活,舅舅走后,舅妈待她很不好,她受到了虐待。一段时间以后,她又被送到学校过寄读生活。虽然她的生活非常不幸,但是,她还是坚忍不拔的坚持了下来。不屈不挠的追求着自己的目标,经过不懈的努力,最后终于成功,并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简爱之所以能在逆境中成功,是因为她有着持之以恒,孜孜不倦的精神。对于我们中学 生来说也要发扬她的精神,努力学习,不断进取,才能得到真正的本领。

作为今天的我们,在读书、在学习中,即使遇到什么困难,也没有简爱当时的艰难。因此,我们要敢于面对困难,知难而进,就算困难有高山那么大,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世界上没有不可攀登的高尚,学习上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无论是在多么艰苦的环境下,我们都坚定一个信念,阳光的前面是风雨,困难的背后就是胜利,艰苦的前方就是幸福。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我们要像简爱那样刻苦学习,努力上进,我相信只要努力就会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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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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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动物中一般都是雄性称王,可是,有一匹沈石溪笔下的母狼,创造出了奇迹。

那匹母狼名叫紫岚,她的伴侣黑桑不幸被野猪的獠牙咬穿了头颅。黑桑去世前告诉过紫岚他想当狼王。他死后,紫岚便专心辅导她们的孩子。然而,她的孩子因为各种原因并没有当上狼王,于是她又努力地想让她的孙子当上狼王,最后,她为了孙子当上狼王,与凶猛的金雕同归于尽。

在这篇文章中,我知道了有些事情不一定是雄性才能做到的,有些事情雌性也能做到,而且雄性做地没她们好。文中的紫岚,是匹充满母爱的狼,她聪明、勇敢。她虽然没有看到自己的后代成为狼王,但她努力了,为后代付出了,她可以毫无遗憾地离开了。

我们要学习紫岚坚持不懈地精神。可能我们完成一件事十分困难,但如果你努力,付出了,你就会在你的一生记上“成功”这两个字。我们也要学习紫岚身上的“花木兰”精神。只要努力,女生也能做得比男生好。在夏令营,我变成了22人中的王者,在领袖班,我当上了副队长……这也证明了古代著名的女将军花木兰说的一句话:谁说女子不如男?

另外,紫岚身上的母爱使我感动,让我想到了我的妈妈,她无微不至地照顾我、呵护我……

如果大家想认识坚持不懈、内心强大的紫岚,请来看《狼王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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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欧也妮葛朗台读书笔记

全文共 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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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又读了一遍巴尔扎克的《欧也妮葛朗台》,体会了也不少。欧也妮葛朗台是四大吝啬鬼之一,他做起生意常诱使对方上当受骗自己稳操胜券,为了钱他六亲不认,家产万贯的他扣妻子的费用,让女儿吃清水面包,贪婪,吝啬。金钱就是他的上帝。他死后神父给他做临终圣事的时候,他半闭着的眼睛突然看见了神父身上带的十字架是金的,竟然复活了,当神父让他吻一下十字架上的基督时,他竟然伸手去抓,这也费尽了他的所有力气。作者刻画的人物真的很有趣。嘿再读欧也妮葛朗台

再读欧也妮葛朗台通过这也让我想起了中国的一个守财奴。同样是在死的时候就是不咽气。用手不停的比画,做动作。就是看不懂。最后他的老婆明白了,原来他是指着他家的灯,意思是两根灯芯太浪费了,他老婆给他掐了一根他才咽的气。

哎,吝啬真的是没有好下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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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名著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1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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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伊索寓言》原书名为《埃索波斯故事集成》,是古希腊民间流传的讽喻故事,经后人加工,成为现在流传的《伊索寓言》。《伊索寓言》是一部世界上最早的寓言故事集。同时,《伊索寓言》是世界文学史上流传最广的寓言故事之一。以下是几篇伊索寓言读书笔记

1,狐狸和葡萄

饥饿的狐狸看见葡萄架上挂着一串串晶莹剔透的葡萄,口水直流,想要摘下来吃,但又摘不到。看了一会儿,无可奈何地走了,他边走边自己安慰自己说:“这葡萄没有熟,肯定是酸的。”

这就是说,有些人能力小,做不成事,就借口说时机未成熟。

2,狼与鹭鸶

狼误吞下了一块骨头,十分难受,四处奔走,寻访医生。他遇见了鹭鸶,谈定酬金请他取出骨头,鹭鸶把自己的头伸进狼的喉咙里,叼出了骨头,便向狼要定好的酬金。狼回答说:“喂,朋友,你能从狼嘴里平安无事地收回头来,难道还不满足,怎么还要讲报酬?”

这故事说明,对坏人行善的报酬,就是认识坏人不讲信用的本质。

3,小男孩与蝎子

有个小孩在城墙前捉蚱蜢,一会儿就捉了许多。忽然看见一只蝎子,他以为也是蚱蜢,便着两手去捕捉他。蝎子举起他的毒刺,说道:“来吧,如果你真敢这样做,就连你捉的蚱蜢也会统统失掉。”

这故事告诫人们,要分辨清好人和坏人,区别对待他们。

4,掉在井里的狐狸和公山羊

一只狐狸失足掉到了井里,不论他如何挣扎仍没法爬上去,只好呆在那里。公山羊觉得口渴极了,来到这井边,看见狐狸在井下,便问他井水好不好喝?狐狸觉得机会来了,心中暗喜,马上镇静下来,极力赞美井水好喝,说这水是天下第一泉,清甜爽口,并劝山羊赶快下来,与他痛饮。一心只想喝水信以为真的山羊,便不假思索地跳了下去,当他咕咚咕咚痛饮完后,就不得不与狐狸一起共商上井的办法。狐狸早有准备,他狡猾地说:“我倒有一个方法。你用前脚扒在井墙上,再把角竖直了,我从你后背跳上井去,再拉你上来,我们就都得救了。”公山羊同意了他的提议,狐狸踩着他的后脚,跳到他背上,然后再从角上用力一跳,跳出了井口。狐狸上去以后,准备独自逃离。公山羊指责狐狸不信守诺言。狐狸回过头对公山羊说:“喂,朋友,你的头脑如果像你的胡须那样完美,你就不至于在没看清出口之前就盲目地跳下去。”

这故事说明,聪明的人应当事先考虑清楚事情的结果,然后才去做。

5,寡妇与母鸡

有个寡妇养着一只母鸡,母鸡每天下一个蛋。她以为多给鸡喂些大麦,就会每天下两个蛋。于是,她就每天这样喂,结果母鸡长得越来越肥,每天连一个蛋也不下了。

这故事说明,有些人因为贪婪,想得到更多的利益,结果连现有的都失掉了。

6,徒劳的寒鸦

宙斯想要为鸟类立一个王,指定一个日期,要求众鸟全都按时出席,以便选他们之中最美丽的为王。众鸟都跑到河里去梳洗打扮。寒鸦知道自己没一处漂亮,便来到河边,捡起众鸟脱落下的羽毛,小心翼翼地全插在自己身上,再用胶粘住。指定的日期到了,所有的鸟都一齐来到宙斯面前。宙斯一眼就看见花花绿绿的寒鸦,在众鸟之中显得格外漂亮,准备立他为王。众鸟十分气愤,纷纷从寒鸦身上拔下本属于自己的羽毛。于是,寒鸦身上美丽的羽毛一下全没了,又变成了一只丑陋的寒鸦了。

这故事是说,借助别人的东西可以得到美的假象,但那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被剥离时,就会原形毕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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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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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只叫“紫岚”的狼,已经快生宝宝了。以前他的愿望就是自己的老公能当上狼王,可它的愿望破灭了,因为紫岚的老公不久便死了,所以他又把希望放在即将出生的孩子身上。

紫岚产下五只狼宝宝,因为它几天没吃什么东西所以没有奶水,这样下去五只狼宝宝都得饿死,这时,他看到身体很虚弱,几乎活不成的老五,于是,它就狠下心来把老五吃了。这样,它就有足够的奶水喂其它孩子吃了,还给它们起了名字:老大叫黑仔,老二叫蓝魂,老三叫双毛,老四叫媚媚。紫岚把当狼王的梦想先放到黑仔身上,因为黑仔勇敢,机智,但有一天黑仔正在玩耍时被一只金雕叼走了。于是,它有培养蓝魂儿。蓝魂儿有勇无谋,有一次上当被捕兽夹夹住,后来也死了。紫岚又把希望放在老三双毛身上,起初双毛比较懦弱,胆小,紫岚就用激将法,经常让双毛寻找猎物但不让它吃,一次又一次的让恼怒,目的是把它培养的强壮,勇敢。在与狼王的决斗中,双毛表现得很好,就在快要赢的时候,它犹豫了一下,结果狼王发出吼叫,狼群跑过来一块咬死了双毛。只剩下媚媚了,紫岚又给它找一个勇敢,优秀的老公,为了让它的孩子更优秀,实现它的“狼王梦”······

紫岚一次又一次的梦想,一次又一次的破灭,但只要心中有梦想,我相信总有一天会实现;就像我们,心中如果没有梦想和目标,永远都没有实现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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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8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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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书,一个少年形象出现在我的脑海中——他是大人们眼中的坏孩子,因为他所作的、所想的一切都“不像话”,他的成绩也是那样的糟糕,几乎没有人喜欢他……他就是全书的主人公——霍尔顿。

他的讨厌周围肮脏的世界——他讨厌伪君子,讨厌周围的虚假的人,却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讨厌电影,却不得不在无所事事的时候去那里消磨时间……霍尔顿没有真正好的朋友,只有肮脏的“阿克莱”、表里不一的斯特拉德莱塔等室友,但他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厌恶他们,却又无奈,他无法改变现状。他不想和他们同流合污,成绩自然会很差。他看不惯周围的世道,所以他苦闷、踌躇、彷徨,自己的心事也只能被自己扛着。

霍尔顿一直都希望自己可以变得很勇敢,但是实际却是他一直都很胆小,被别人欺负后只能在做白日梦的时候幻想着可以把他打败,他连一个瘦弱的女人都制服不了,更何况别人呢?他被学校开除后,都不敢贸然回家,蹑手蹑脚地回去还一定要躲避着父母。他一直都在用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安慰自己,却没有胆量去做真正意义上的叛逆。

他是青春期的少年代表,从他的经历里可以清楚的看到与家长的代沟,家长总希望他像哥哥一样可以成为出人头地的人,可是他的理想也只是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站在悬崖上,捉住不断奔跑的孩子。大人总认为霍尔顿是一个败家子,是一个不良少年。但他有自己的思想,在他那半成熟的心中还存留着点点梦想,即使它在那污浊的世道变得那样的细微渺小。

霍尔顿是明智的,是聪明的,他看透了社会的本质。他的朴素和善良,是他所在的年代很少的,虽然他的有些思想还比较幼稚,虽然他有许许多多的缺点,但他反抗现实、向往美好世界的纯洁的一面是不可忽视的。

作者借助笔下的霍尔顿,活灵活现的展现了自己的想法,用一个处于青春期的孩子的口吻讲述了一个关于那所谓“叛逆”的想法,讲述了成熟与不成熟之间的过渡,大人与青春期少年之间的代沟。

霍尔顿的那个只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梦想,那个为了不让小孩子掉下悬崖而站在悬崖边救孩子的形象,那个纯洁无私的想法,天真幼稚却又些许成熟的心事,渐渐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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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白鹿原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42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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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鹿原》是本好书

这书还没读完的时候就有想写这个书评的打算了,之后一直在构思。读完后因为赶上返校的日子,来学校后又散漫了几天,今天终于开始着手写了。估计再不写之后会更加懒得写了。

我是去年才开始养成阅读这个习惯的,相较于刚开始读的一些畅销书,陈忠实先生这部荣获茅盾文学奖的不朽之作,更有一种魅力吸引着我。这本书简单的来说概括为:一部渭河平原五十年变迁的雄起史诗,一幅中国农村宗族式生活的斑斓画卷。

书的开头就让我情不自禁的想读下去:“白嘉轩后来引以为豪的是一生里娶过七房女人”,神秘的序曲预示着不详。接着就是关于他七娶六丧的详情了,而同时也确定了本书的核心人物——白嘉轩。即便长辈同辈和一些后辈都相继离世,他最后还活着。估计作者是想用这人的眼睛来着这五十年的历史。再之后情节愈发的深入,就如同一幕幕鲜活的话剧上演着:巧取风水地,恶施美人计,孝子为匪,亲翁杀媳,兄弟相煎,情人反目。。。。。。终究让人罢读不能。由于背景设定于落后的封建社会,因而有些事件为了推动情节而发展,其真实性就不是那么的考究了。整体来说这本书的内容是比较通俗的,即便有不少污言秽语和不可描述的香艳场面,也犯不上低俗一说,对于《白鹿原》中的性的描写,众口难调,或太过露骨,或恰到好处,鄙人之拙见还是以为对于此书的框架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并未太过出格。书中的人物个性分明,为人处世或圆滑,或刚正,或稳重,或轻浮。小说借由历史这条时间轴展开的,中间穿插着较多的回忆片段,但却并没有让我读着混乱。以白鹿原上的白鹿村里的两个大户之间的明争暗斗为主线,各个人物的命运为结局展开的。对于这些人物的刻画也是印象极为深刻的。我想要具体说说我对几个主要人物的看法。

首先是白嘉轩,作为小说的主人公,他的人物特点是代表着广大的农民形象的。无论是皇帝没了,军阀来了,还是國民党和共产党谁能得天下,他大部分都以一个局外人的身份去观望着,基本不掺和,老实本分的种自己的庄稼。只有当他作为庄稼人时的利益被侵害时,他才会反抗,所以闹出了鸡毛传帖这档子事。他的这份淡然处之的心态是我最欣赏他的地方。同时作为族长,他对整个村子的人负责,什么事都想着要给大伙一个交代,监视着任何想坏了规矩的人。因此即便是他给予厚望的长子做了不耻的事情后,他也按族法处置。不过他的这种大公无私更多的是倾向于自己要脸面。他领乡亲们诵读乡约,也是为了维护自己族长的权威。白嘉轩同时也是一个自私的人,所以小说的开头才会说他对自己的六娶六丧是引以为豪的。他不顾那些女人的死活,只想能保住白家的香火。这也是受他父母的影响,他的父亲死前还交代他去把第五房娶了,不用为自己守孝,绝了后才是大逆不孝。母亲也说过女人不过是糊窗子的纸,破了烂了揭掉了再糊一层新的,家产花光了都值得。可见白嘉轩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的,他成为封建礼教的卫道士也不足为奇。虽然后面讲到他绞短辫子,不让女儿裹小脚这类顺应时代发展的举措,但却不能动摇其根本。即便失女丧妻,家破身残,他的文化信仰也不是能轻易撼动的。文中是这样提到的“凡是生在白鹿村炕脚地上的人们,只要是人,迟早都会跪倒在祠堂里头。”。但白嘉轩既然代表着农民的形象,作者在其身上还是展现了庄稼人应有的优良品德,兢兢业业,恪守本分。在小说的结尾看见几近疯癫的鹿子霖后,对于设计夺取他的风水宝地一事还是心存愧疚的。

而与其斗争的另一个家族里,鹿子霖这人就和白嘉轩截然不同。虽同为庄稼人,但这人却不是那么的讨喜。这人两面三刀,颇具城府,攻于心计。明面一套话,暗地又是另一套。我认为这个人不是个坏人,他只是个不能坚守本心的人,更是个软弱的人。他想光宗耀祖,不想输给白家,于是想着各种办法想对付白嘉轩。巧取风水地这一事件他以为是他自己占了便宜,之后又利用田小娥来色誘白孝文,让白嘉轩把他大儿子从家里赶了出去。再之后又借此买白孝文的地,拆他的房子。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白嘉轩颜面尽失。但结果是自己却过得并不那么顺心。大儿子因为包办婚姻的事和他闹翻,让他对亲家过意不去,同时又因为鹿兆鹏共产党的身份差点连坐罪名,之后二儿子也因为国共内斗而死。之前夺过来的田又都因为保释卖了回去,最后自己也落得个疯癫的结局,不过我并不认为他这人有多么值得同情。他落魄过也潇洒过,权当是报应罢了。整个白鹿原的人都知道他表面是个看似正派的人士,可私底下却是个禽兽。命苦的田小娥走投无路求他,他却把人家给潜规则了。还有本村的,邻村的一些女子也与他有染,最后又闹出个四处认自己私生子女为干儿子干女儿的笑话。这样的人实在无法多施舍一点同情予他。所以做人还是得本分为好,至少经历了多舛的命途之后还会值得人去怜悯的。

朱先生这个角色是我最欣赏的,之所以如此的喜爱这本书,很大一部分都是由于朱先生这个人物的存在。关于朱先生的原型貌似是真的有,并没有做太多了解,只是觉得此人是以一个上帝视角来观看着全局的。幽默这个词在他的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他的言行举止间无不令人觉得风趣而又引人深思。因为他是“圣人”,“圣人能看透凡人的隐情隐秘,而凡人却看不透凡人的所作所为”白嘉轩是这样诠释这个圣人一词的。诚然,朱先生无论是生前只身一人劝退军阀的进攻,还是死后不用棺材一切从简戏弄后人的故事,无不充满传奇色彩。他是个睿智的人,他的双眼能看清眼前事物的本质,更能看到未来(一句有意的提醒让白嘉轩免遭土改的厄运)。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这样的评价于他是不算过誉的。他一个儒学大家能成为白嘉轩眼中的圣人甚至是读者心中的圣人并不意外,因为他就是白鹿原上那一只庇佑着这原上生命的白鹿。“平生自愧无憾事,死后方敢对青天”,这幅挽联是对其最高的评价。他是一个角色,更是作者表达自己态度的媒介。文中不少地方作者都借朱先生之口表达自己的感情,但更多的是对于种种闹剧的批判,用个不那么恰当的词叫吐槽。作为一个读者,能感受到这本书不单单是为了写作而成书,更有作者对于这数十年里中国命运变迁的情感在其中。这种情感作者在当时不能表达出来,而将其寄于此处。

鹿兆谦,很陌生的一个名字,还是叫黑娃熟悉点。一个年少轻狂不爱上学的小子后来竟成为了朱先生的得意门生。黑娃虽然有不少出格的事,但其实根本算不上坏。黑娃是一个敢于冲破封建枷锁的斗争者,当然不只是他敢和田小娥偷情。他自小就很叛逆,他知道白家待他父子俩亲如一家,但他就是不喜在白家做事。他嫌“嘉轩叔腰杆太硬太直”是一方面),但另一方面他坚持要去大村子里闯,可见他是一个富于冒险精神的人。后面闹农协,去打仗,当山贼,暗中帮助共产党,他从没有退缩过。他亦是重情重义之人,听闻小娥的死后便带着山贼弟兄去报仇,鹿兆鹏几次溃败他也都想法帮着他。在求学朱先生后也开始明事理了,对于以前所做的恶行也都表示了悔过。朱先生送他的四字“学为好人”是多少人能做到的?无奈的是这样一个人最后还是被陷害死了。他糊涂半生,混账半生,闯荡半生,而当一切都开始走向正轨后,在新中国共产党的胜利即将到来时却被当做共产党的敌人处决了。或许他的死是为了向我们揭露那个大时代背景下的真实,但我还是有点不太愿意接受的,可以说他的死比田小娥和白灵的死更让我为之触动。他的死也很讽刺,上学堂时和鹿兆鹏白孝文三人一起逃课看配种,而今却落得这光景。

现在开始说说鹿兆鹏和鹿兆海两兄弟,鹿兆鹏一直在挑战着封建礼教,从拒婚开始就注定了要和封建思想抗争到底。可是,他的革命成果代价却很大,农协失败,连累黑娃不说,之后的几次军事行动也都成了丧家犬,要不是黑娃和土匪大拇指,早就身首异处了。之后为了掩护身份,没想到和白灵假戏真做了,他弟弟和白灵的死也和他脱不了干系。盲目的革命就像不懂事的小孩到处屙屎却要别人擦干净尻子(这几个词汇我是从这书学到的,就借来用用)。可以说他的成功并不能说明他是一个成功的革命家。而他的弟弟鹿兆海,一个青年中的佼佼者,正是挥斥方遒,意气风发的年纪,却死于内战。而本来和白灵好上的他却因为与其政见不和,都不愿让步的双方最后却选择分手。一段战乱年代美好的爱情却被政治玷污了,确实有点惋惜,果然政治这东西害人匪浅啊。鹿兆海无疑是悲剧的,女朋友跟大哥睡了不说,最后死的都不是那么光荣(若是光荣也就没必要隐瞒事实了)。可怜他还发誓非白灵不娶,真可谓是自古多情空余恨。这这也让我讨厌白灵多一点理由了。

白孝文这个人很不喜,懒得说他了,直接跳过,接下来是此书中两位举足轻重的女性角色——田小娥和白灵。

田小娥,一个基本算做被卖了做洐奴的可怜人,想反抗命运却遭遇种种困难而终究无法逃离其魔掌的女子。她的死我并不惋惜,我觉得这对她何尝不是一种解脱。食不果腹,无依无靠,名声极其败坏,不被这个社会所容纳的她活着对她自己何尝是种煎熬。对于田小娥的不齿行径,我觉得并不能做太多批判。和黑娃偷情,是对命运反抗的第一步,不过却也是最后一步了。之后为了就黑娃不得已和鹿子霖不轨,之后勾引白孝文一开始是为了满足鹿子霖的要求,后面也不过是为了找个依托罢了。对当下社会最原始的反抗就得用最原始的方式——性。田小娥与《1984》里的茱莉亚的方式不谋而合。你可以束缚人们的思想,限制他们的行动,但你无法束缚他们追求最原始的自由。田小娥真的是放荡和堕落吗?不过是一个弱女子在用仅剩的资本反抗罢了。田小娥并不是应该是遭人唾弃的人,她只是个走投无路的人。

但对于白灵,实在是喜欢不起来了。书中描写的白灵一开始是白鹿原上的精灵,活泼可爱的,国难当前义不容辞的贡献者自己的一份力。敢于追求爱情自由的她也是个刚烈女子。我本以为她和鹿兆海的爱情在经历父辈的阻挠后会修成正果,但作者不会这么这么俗套,这毕竟不是言情小说。在安排了她和鹿兆海的矛盾激化分手以及她和鹿兆鹏的结合后,白灵整个人都变了,成了一个狂热的革命者,她身上的灵性没了,我竟开始讨厌起这个角色来了。可能这也是我个人的偏见吧,不愿让任何东西玷染纯洁质朴的爱情。她的死最后还是让人不禁恻隐——为了省子弹将人活埋,死于她投身全部的共产党,她的死和黑娃一样不值。

《白鹿原》是我接触的第一本当代文学作品,相较于之后看过的《活着》,《人生》和《平凡的世界》,这本书读起来而更加的舒适——整本书都写活了。引人入胜的情节,幽默风趣的语言以及放荡不羁的措辞。而也正因为这本书,勾起了我对当代小说的兴趣。我很欣赏那个时代,那时的作家大部分都是真才实学,如今的所谓的畅销书作家难以望其项背;那是的物质生活虽不发达,但他们有我没有的信仰。更重要的是,那时的爱情,很多人都还是相信的。当然我不会真的想去那个时代,只是觉得我们应该正视那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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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木偶奇遇记》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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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了世界文学名著——《木偶奇遇记》,作者是意大利著名儿童文学作家卡洛。科洛迪。书中的故事情节惊险曲折,引人入胜。我很喜欢这本书,简直爱不释手。

《木偶奇遇记》讲的是一段普普通通的木头变成一个顽皮的木偶后在他成长过程中的种.种经历。书的主人公木偶皮诺曹因为淘气、贪玩和不听劝告,不仅吃尽了苦头,还几次饱尝了死亡的恐惧。

书中讲述的故事也十分有趣。小木偶皮诺曹不爱学习老撒谎,一撒谎他的鼻子就会长长。他贪玩逃学,用买课本的钱买票看木偶,搞乱了剧场的演出,结果被马戏团的老板给抓住了。可他依然不思悔改,还是出去玩,结果变成了一头驴,被猎人追杀,跳到了海里。虽然从猎人的魔掌逃出,但又被鲨鱼吃进肚子里。爸爸为了救他也奋不顾身的跳进鲨鱼的腹中。父子二人齐心协力地从鲨鱼的肚中逃出。最终让皮诺曹真正的领悟到了做人的道理,变成了真正懂事的男孩子。

读完这本书,还让我感受到皮诺曹的家人对它的支持和鼓励,它的爸爸杰布托坐一条小船不远千里去找它,蓝头发仙女妈妈一次又一次的原谅了它,使它能鼓起勇气改正缺点成为真正的小小男子汉。

这也不禁让我想起了妈妈对我的鼓励。每当我遇到学习上的困难时,妈妈总鼓励我开动脑筋。成绩考的不理想时,妈妈一句责备的话也不说而是帮我分析原因,然后帮我改正错误。在我犯了错误,想要偷懒时,妈妈总会用理解的眼神提醒我,用温和的语气教育我。这让我有了自信,也有了遇到困难战胜它的勇气。

我爱读这本好看的童话书,更爱我的好妈妈,让我从中体会到了妈妈对我浓浓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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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简爱读书笔记之好句摘抄

全文共 2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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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是对于文章或者小说,读完之后的一种感悟,或者是对于原文的中经典句子的摘抄读书笔记与读后感类似。

好句:

1) 你以为我穷卑微普通渺小,就没有灵魂没有感情了吗?

2) 只见远方白茫茫一片云雾,近处湿漉漉一块草地和受风雨袭击的灌木.一阵持久而凄厉的狂风,驱赶着如注的暴雨,横空归过.

3) 那里,北冰洋掀起的巨大漩涡,咆哮在极地光秃凄凉约小岛四周.而大西洋的汹涌波涛,泻入了狂暴的赫布里底群岛.

4) 对这些死白色的地域,已有一定之见,但一时难以捉摸,仿佛孩子们某些似懂非懂的念头,朦朦胧胧浮现在脑际,却出奇地生动,导言中的这几页文字,与后面的插图相配,使兀立于大海波涛中的孤岩,搁浅在荒凉海岸上的破船,以及透过云带俯视着沉船的幽幽月光,更加含义隽永了.

5) 广袤无垠的北极地带和那些阴凄凄的不毛之地,宛若冰雪的储存库.千万个寒冬所积聚成的坚冰,像阿尔卑斯山的层层高峰,光滑晶莹,包围着地极,把与日俱增的严寒汇集于一处.

6) 试想,阴冷的薄暮时分回得家来,手脚都冻僵了,还要受到保姆贝茵的数落,又自觉体格不如伊丽莎约翰和乔治亚娜,心里既难过又惭愧,那情形委实可怕.

7) 我给了她一个先令。她从口袋里掏出一只旧长袜,把钱币放进去,用袜子系好,放回原处。她让我伸出手去,我照办了。她把脸贴近我手掌,细细看了起来,但没有触碰它。

8) 我回到房间,从脸盆架上找到了海绵,从抽屉里找到了食盐,并顺原路返回。他依旧等待着,手里拿了把钥匙。他走近其中一扇黑色的小门,把钥匙插进锁孔,却又停下来同我说起话来。

9) 我进门的时候,图书室显得很安静,那女巫如果她确实是的话,舒适地坐在烟囱角落的安乐椅上。她身披红色斗篷,头戴一顶黑色女帽,或者不如说宽边吉卜赛帽,用一块条子手帕系到了下巴上。桌子上立着一根熄灭了的蜡烛。她俯身向着火炉,借着火光,似乎在读一本祈祷书般的黑色小书,一面读,一面象大多数老妇人那样,口中念念有词。我进门时她并没有立即放下书来,似乎想把一段读完。

10) 夜晚的宁静和安逸,被响彻桑菲尔德府的一声狂野刺耳的尖叫打破了。

11) 罗切斯特先生拉开厚厚的窗幅,掀起亚麻布窗帘,尽量让月光射进屋来。看到黎明即将来临,我既惊讶又愉快。多漂亮的玫瑰色光束正开始照亮东方的天际!随后,罗切斯特先生走近梅森,这时外科医生已经在给他治疗了

12) 我按他的吩咐办了。宾客们都瞪着眼睛看我从他们中间直穿而过。我找到了梅森先生,传递了信息,走在他前面离开了房间。领他进了图书室后,我便上楼去了。

13) 我的脉搏停止了,我的心脏不再跳动,我伸出的胳膊僵住了。叫声消失,没有再起。说实在,无论谁发出这样的喊声,那可怕的尖叫无法立即重复一遍,就是安第斯山上长着巨翅的秃鹰,也难以在白云缭绕的高处,这样连叫两声。那发出叫声的东西得缓过气来才有力气再次喊叫。

14) 在这种情形下,我既得细听又得静观,细听有没有野兽或者那边窠穴中魔鬼的动静。可是自从罗切斯特先生来过之后,它似乎已被镇住了。整整一夜我只听见过三声响动,三次之间的间隔很长一次吱吱的脚步声,一次重又响起短暂的狗叫似的声音,一次人的深沉的呻吟声。

15) 莉娅摇了摇头,于是谈话嘎然而止。我从这里所能猜测到的就是这么回事:在桑菲尔德有一个秘密,而我被故意排除在这个秘密之外了。

16) 他的举止很客气,但说话的腔调听来有些异样不是十足的外国腔,但也不完全是英国调。他的年龄与罗切斯特先生相仿在三十与四十之间。他的肤色特别灰黄,要不然他倒是个英俊的男人,乍看之下尤其如此仔细一打量,你会发现他脸上有种不讨人喜欢,或是无法让人喜欢的东西。他的五官很标准,但太松弛。他的眼睛大而悦目,但是从中透出的生气,却空洞乏味至少我是这样想的。

17) 五月一日下午五点左右,我到了盖茨黑德府门房,上府宅之前我先进去瞧瞧。里面十分整洁,装饰窗上挂着小小的白色窗帘,地板一尘不染,炉栅和炉具都擦得锃亮,炉子里燃着明净的火苗。贝茜坐在火炉边上,喂着最小的一个孩子,罗伯特和妹妹在墙角不声不响地玩着。

18) 过了好一会儿,帐幕才再次拉开。第二幕表演比第一幕显得更加精心准备。如我以前所观察的那样,客厅已垫得比餐室高出两个台阶,在客厅内靠后一两码的顶端台阶上,放置着一个硕大的大理石盆,我认出来那是温室里的一个装饰品平时里面养着金鱼,周围布满了异国花草它体积大,份量重,搬到这儿来一定是花了一番周折的。

19) 我不喜欢同一念头反复不去不喜欢同一形象奇怪地一再出现。临要上床和幻象就要出现的时刻,我便局促不安起来。由于同这位梦中的婴孩形影不离,那个月夜,我听到了一声啼哭后便惊醒过来。第二天下午我被叫下楼去,捎来口信说有人要见我,等候在费尔法克斯太太房间里。我赶到那里,只见一个绅士仆人模样的人在等我,他身穿丧服,手中拿着的帽子围着一圈黑纱。

20) 最奇怪的是,除了我,房子里没有人注意到她的习惯,或者似乎为此感到诧异。没有人谈论过她的地位或工作,没有人可怜她的孤独冷清。

21) 猜谜的一方再次交头接耳起来,显然他们对这场戏所表现的字或只言片语,无法取得一致意见。他们的发言人登特上校要来表现“完整的场面”,于是帷幕又一次落下。

22) 在拆开封口仔细看信时,我继续喝我的咖啡(我们在吃早饭)。咖啡很热,我把脸上突然泛起的红晕看作是它的缘故。不过,我的手为什么抖个不停,为什么我情不自禁地把半杯咖啡溢到了碟子上,我就不想去考虑了。

23) 这老太婆在帽子和带子底下爆发出了一阵笑声。随后取出一个短短的烟筒,点上烟,开始抽了起来。她在这份镇静剂里沉迷了一会儿后,便直起了弯着的腰,从嘴里取下烟筒,一面呆呆地盯着炉火,一面不慌不忙地说:“你很冷;你有病;你很傻。”

24) 平常我是拉好帐幔睡觉的,而那回却忘了,也忘了把百叶窗放下来。结果,一轮皎洁的满月(因为那天夜色很好),沿着自己的轨道,来到我窗户对面的天空,透过一无遮拦的窗玻璃窥视着我,用她那清丽的目光把我唤醒。夜深人静,我张开眼睛,看到了月亮澄净的银白色圆脸。它美丽却过于肃穆。我半欠着身子,伸手去拉帐幔。

25) 他和搭档们退到了帐幔后头,而由登特上校领头的一组人,在排成半圆形的椅子上坐了下来。其中一位叫埃希顿先生的男士,注意到了我,好像提议我应当加入他们,但英格拉姆夫人立即否决了他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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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初二昆虫记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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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世界,万种风情。要知道,在这个世界上除了我们人类的世界外,还有数量极多的昆虫们丰富多彩的世界。

《昆虫记》就是法布尔先生毕生对昆虫的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以人性观察虫性,将昆虫世界化作供人类获取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美文。

书里有喜欢装死的大头黑步甲;钻地洞的蝉;脱皮的蝗虫;推粪的圣甲虫……其中我最感兴趣的是美妙的歌唱家蟋蟀。

蟋蟀们用来唱歌的“发音器”可以调节声音大小,迷惑敌人,把敌虫们迷的找不着东南西北。在蟋蟀们身上,最有力的就属那健壮的大腿了,只需要轻轻一蹬,就可以跳的又高又远,令人啧啧称奇。别看它的牙齿小小的,但是很有力!倘若你抓到了一只有血性的蟋蟀,那么你可要小心它那坚硬的牙齿把你的手臂给咬破啊。若被咬到了,一定要及时消毒,不然伤口被感染可就不好了啊。

大部分的蟋蟀们都很注重安全,喜欢在茂盛且非常隐秘的草地上的上流筑巢孵卵,而且非常弯曲,需要在地下挖好几寸才有可能找到它们的巢穴。因为只有这样自己的家才不会被雨水冲走,自己也不会因为家没了而流离失所了,也大大提高了自己的生存率。我们晚上在家听到的声音很有可能是蟋蟀们从地底发出的哦。

蟋蟀产卵量是不容小觑的。一产就是成百上千个。但是蟋蟀好像数量也不是特别的多,这是怎么回事呢?因为啊,许多昆虫都喜欢吃蟋蟀的卵,特别是可恶的蚂蚁们,把蟋蟀的卵吃的一颗不剩!但是许多人却把蚂蚁们捧上了天……

《昆虫记》这本书记述了有关昆虫的知识,也体现出了它对人生、生命、自然的感悟和态度,字里行间都流露着对生命和自然的热爱,是一部兼具学术价值和文学价值的巨著。看完后,不喜欢昆虫的我也慢慢开始喜欢上昆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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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朝花夕拾读书笔记300字

全文共 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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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天,我阅读了鲁迅先生写的《朝夕拾》,书中共有十篇文章,如《狗猫鼠》,《无常》《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书里面的每一篇文章都展现当时的世态人情、民俗文化,流露了鲁迅先生对社会的深刻观察和对家人师友的真挚感情。

比如说《父亲的病》,重点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同时表达了作者对父亲的不舍与愧疚之情。

再如《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则透过对百草园和三味书屋的回忆,表现作者儿童时代对自然的热爱,对知识的追求,以及天真·幼稚·欢乐的心理。

还有《无常》,透过无常这个“鬼”和现实中的“人”比较,深刻地刻画出了现实生活中某些“人格”不如“鬼格”的人的丑恶面目。《无常》中,从无常也有老婆和孩子的事实中,作者既写出了无常富于人情味的特点,又巧妙地讽刺了生活中那些虚伪的知识分子,入木三分。

总而言之,统而言之,这些散文都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风貌,文化习俗,是值得大家品读的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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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木偶奇遇记》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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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叫《木偶奇遇记》的书。这本书是意大利作家科洛迪的原著。书中主要描写了老木匠杰佩托有一次在森林里得到一段神奇的木头。之后他把这段神奇的木头精心雕刻成一个木偶,他还给木偶取了一个名字,叫皮诺乔。

老木匠杰佩托非常喜欢皮诺乔,可木偶皮诺乔却是个让人失望、淘气、撒谎、不爱读书、好吃懒做的孩子。杰佩托为了让皮诺乔能够好好地学习,卖掉了自己的上衣给皮诺乔买本子。可这淘气的皮诺乔却卖掉了自己崭新的识字课本,买了门票到马戏团去看戏,马戏团好心的班主看他家里很穷,就给了皮诺乔五个金币,叫他带给爸爸用。在回去的路上,拿着金币的皮诺乔相信了假扮成穷人的瘸腿狐狸和瞎眼猫,结果被他们的花言巧语骗去了所有的钱。后来,皮诺乔跟着班上的同学小灯芯到了玩儿国,他们整天在玩儿国里玩。有一天他洗脸的时候,发现自己变成一头驴子,他害怕极了,幸好有个披着蓝头发的仙女帮助了皮诺乔,但仙女告诉他要好好学习,孝敬父母。他醒来的时候,已回到了老木匠杰佩托身边。从此,皮诺乔刻苦学习,他不在是木偶了,而是一个聪明漂亮的男孩子了。

我最喜欢看《木偶奇遇记》里的最后一篇,皮诺乔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孩,那时皮诺乔有多么高兴啊。这个故事也告诉我们很多道理。一是要听父母的话,做一个孝敬父母勤奋学习的好孩子;二是不能像皮诺乔那样不动脑筋,随便听坏人的话,结果被骗去了金币;要想想有些事情会不会发生;三是做错一件事后要马上改正,不能像木偶皮诺乔那样,经过了一连窜的教训才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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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父与子》读书笔记 杨学商

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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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父与子》这本书,我发现父与子在生活中发生的每一件事情都是那么的有趣,而且每一个故事都告诉我们一个道理。

最搞笑的要数家中的游艺演出了,家中的游艺演出画的是父亲带着一个帽子在沙发上抽雪茄,喷出的烟圈慢慢的扩大,而儿子就跳过烟圈。这个好笑的故事告诉我们吸烟有害健康。

最能体现父亲爱儿子的是踢错球,踢错球画的是父亲和儿子正在踢球,而足球一不小心掉到了下水管道里面,父亲便爬下去拿皮球,过了一会儿,在旁边等候的儿子看到了一个圆圆的球体,以为是足球,便踢了一下,但儿子踢的那个“球”竟然是父亲的头(父亲是光头),父亲拿球上来的时候,儿子“嘤嘤”哭了起来,父亲并不责怪儿子,和他一起回家去。并不要责怪儿子,他也不是故意的。

最能体现父亲爱儿子的是爱子无畏,这篇漫画说的是一个人拿着枪去银行抢劫,撞到了儿子,儿子哭着回家跟父亲说,父亲立刻去银行把那个人揍了一顿,银行里的人一片欢呼。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好人好事往往是在不经意间。

……

这个光头爸爸和刺猬头儿子,带给了我们很多的快乐,也带给我们很多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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