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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读书笔记主要内容(优秀20篇)

导语:喜爱读书,就等于把生活中寂寞无聊的时光换成巨大享受的时刻。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读书的名言警句,欢迎查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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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花女》大学生读后感_茶花女读书笔记

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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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生命是宝贵的,但当你不珍惜他的时候,生命将变得毫无意义。”这句话说的多么确切呀!这是我看了法国作家小仲马的成名之作《茶花女》之后悟出的道理。

《茶花女》这本书的主要写的是:一个出生在法国巴黎的美丽少女玛格丽特。哥杰被诱骗成为交际花,人称“茶花女”。她由于环境而堕落得了肺病。她曾经三次立志要把病治好,重新做人。但最终都失败了。第一次是因为受不了环境的诱惑;第二次是为了不让自己心爱的亚芒受到牵连;第三次是因为病已经到了晚期,终于离开了人世。

读过这本书的人可能都会同情书中主人公茶花女命运的悲惨,或是对那个冷酷的社会表示不满。可我觉得书中的茶花女也有错。因为她把生命看得太没意义了。就算她的命运十分悲惨,那也不应该如此糟蹋生命;就算她第二次失败是情有可原,那也不能用这种自暴自弃的方法让亚芒离开她呀!

保尔,不仅全身瘫疾,而且双目失明了,可是他没有放弃生命。因为他知道活着就是一种希望,更知道人应该活着才能实现人生的意义。后来他以比钢铁还要坚强的意志战胜了病残,终于成功地写出了《钢铁是这样炼成的》这部巨作。再想想我们中国的张海迪,她胸部以下完全失去知觉,可是她并没有失去生活的信心,而是以坚强的毅力战胜了病魔,学完了小学到高中的全部课程,翻译了许多外文著作。

保尔、张海迪,他们的一生都在努力着,拼搏着,奋斗着,生命在他们那里是如此精彩;而茶花女却把生命看得如此没有意义,这是我们替她惋惜的地方。生命的价值如何是由自己选择的。让我们都来珍惜生命,感受生命的价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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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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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梦游仙境》一书是由英国牛津大学教授查尔斯·罗金逊为他所喜爱的女孩而写的作品。描述的是一个小女孩谎诞离奇的梦幻之旅。

一个无聊的午后,爱丽丝坐在草地上,火辣辣的太阳让他昏昏欲睡。突然,从他的视线中穿过一只兔子,嘴里念念有词。好奇的爱丽丝追了过去,跟着她掉进了兔子洞。眼前出现了一个有许多大厅的地方,他打开了一扇小门,但因身体太大,怎样也进不去。于是她喝了桌上的“把我喝掉”饮料,结果变成了一个仅有十英寸的小人了,门里是花园,爱丽丝走了进``````随后,发生种种趣味的事。比如委员会赛跑,是为了弄干净身体,为了一块馅饼被偷,也要上法庭。

读了这个故事,我发现爱丽丝是个十分可爱的小女孩。她天真活泼,充满好奇心;他还有一颗同情心,懂得明辨是非。在爱丽丝的身上,能够看到我们少年儿童纯真的天性。

他多么贴近我们儿童的生活啊,所以我想不光是我喜欢的书,我相信其他小伙伴必须也会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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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500字

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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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看完了格列佛游记。这本书的作者叫做缴纳森斯威夫特,是英国人。这本书讲述的是格列佛凭借他的智慧、勇气还有一颗坚忍不拔的心,游历了许多奇异的国度,最后平安归来。

格列佛游历的许多国度,有大人国,小人国,会嘶马国等等。大人国里的人都身材高大,动物也是一样,小人国恰恰相反,身高不到六英寸。慧嘶马国里有两种主要动物,一种是慧嘶马,另一种是野胡。慧嘶马长得像普通的马,却十分聪明,并且善良,很有正义感。野胡恰恰相反,它们长得像普通人,只是毛比较多,并且野胡很愚蠢,很野蛮,没有理性。

在格里佛游历的许多国度里,慧嘶马国给我印象最深。在慧嘶马国,没有谎言,没有欺骗,只有完美的生活。在这个国度中最恶心的也只有野胡,其他任何一切都十分完美。作者十分喜欢这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国家,甚至期望永远在在这个国度里生活,不会到人类生活的地方去。但是因为慧嘶马认为,让一个海外的聪明野胡在这儿生活也不太好,所以最后慧嘶马把作者送回了人类。因为在慧嘶马国呆了太久,习惯了马的味道,格里佛反而对人类产生了厌恶,因为人类丑恶的一面甚至比野胡还令人感到恶心。

这本书里,最让人感动的是格里佛的智慧和勇气,还有他那颗不畏艰险的心,以及他勇于挑战和冒险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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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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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狼王梦》,它是由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一只母狼对小狼的给予的伟大母爱,想让狼儿们当上狼王。

事情是这样的:在草原东北端一块马蹄形臭水塘边,卧着一只母狼。它的名字叫紫岚,她怀孕了,而且快要分娩了。紫岚忧虑狼崽是否能平安出世是否有足够的奶水。她怀孕后,食量大的惊人,总是吃不饱,而且一直没有捉到可口的动物,饿极了只能用老鼠充饥。

一天,紫岚想到了一个奇妙的主意,在附近,有一个养鹿场,它想去叼一只鹿补补身子,那天晚上,紫岚叼了一只鹿后反回洞里。可是,如果叼回洞的话,鹿血已经变冷,所以它吸完血再回去。路上下起了大雨,紫岚只能露宿了。在路上,它就生了。一共五只狼崽,由于太粗心落叼了一只。等它发现时,已经晚了。

那几只狼崽,三公一母,一只叫黑仔,一只叫蓝魂儿,一只叫双毛,母的叫媚媚。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四只狼只剩下了媚媚。不过,媚媚将会继续繁殖,来完成紫岚的狼王梦。

母爱像火红的太阳,母爱像黑夜里的油灯,母爱像冬天里的毛衣,母爱更像山间的溪水,一点一滴的细流汇成潺潺的溪流,一点一滴的关怀汇成浓浓的母爱。我们的母亲一直爱着我们,只要有爱,一切将会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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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百万英镑》读书笔记

全文共 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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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英镑》的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的小说。内容大约讲的是这样的。

两个兄弟打了一个“如果一个穷人得到百万英镑的支票会怎样做”的赌。他们就给了一个贫穷而诚实的人一张一百万英镑的支票。没想到,这个来自异国他乡的年轻人凭借着自己的实力使自己一夜暴富!而且不断提高他的地位。一个月后,这个穷人找到了两个兄弟,两个兄弟很吃惊!因为,穷人没动支票一分钱,使自己从穷人变成百万富翁,他还有了一个美丽的妻子,过着幸福的生活。

读了《百万英镑》后,我的感想是:过去的人们看不起穷人,觉得帮助穷人什么好处都没有。可是一见到有钱人就对他很热情。这种情况就说明过去的人们都是沉迷于金钱,有钱的人就受人们尊重。可是没钱的人就没有地位,别人也看不起他们。我觉得很不合理,因为每个人都有权利得到别人的尊重。帮助穷人是件快乐的事,当你尽全力帮助了别人后,内心会有喜悦和开心。

另外,我还觉得不应该把金钱放在第一位,看人不能以貌取人。金钱虽然很重要,但并不是万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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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鲁滨孙漂流记》大学生读书笔记1200字

全文共 1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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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读《鲁滨逊漂流记》,是因为惊羡主人公鲁滨逊在荒岛上惊险而又刺激的生活,更是因为佩服他对理想的执着追求。

鲁滨逊。克鲁索厌倦了英国家里恬静的生活,他决意成为一名海员,周游世界。他有很多激动人心的冒险经历,并于1659年登上了一艘从巴西开往非洲的船只。一天,来了一场可怕的风暴,轮船开始碎裂,鲁滨逊和他的朋友们立即为求生而与愤怒的大海抗争。所有的朋友都死了,惟有鲁滨逊活下来并到达了陆地。他发现自己在一个陌生、荒凉的国度――还活着,却孤独地在一个小岛上,没有食物,没有船只,无路可逃。他在那儿,经历了27年2个月19天,终于告别了小岛,乘船返回了英国……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常常把自己设想成鲁滨逊,想象他一个人在孤岛上生活的情景。当我读到书中的“鲁滨逊在岛的西侧沿着海岸散步时,突然看到那儿到处是人头、手臂、脚和一些人体的其他部位的碎块……”时,凄惨而又可怕的一幕便浮现在我的眼前:得胜的野人先找来树枝、木头燃起了一堆火,他们的头领拿着大砍刀来到一位手臂被紧紧反绑着的俘虏面前,俘虏则跪在地上不住地求饶,额头都磕破了,他泪如雨下,脸上现出极其害怕和痛苦的表情,目光中充满了乞求,可这一切都没有能打动这位野人首领的心,只见他把刀向空中一划,俘虏便人头落地,血溅了野人首领一身,其他的野人一拥而上,抢着肢解俘虏的尸体,拿到火上烤了吃,他们边吃边发出嗷嗷的喝彩声,这种恐怖的声音在沙滩上空久久地回荡……如果我是鲁滨逊,看到这些野人吃剩的残羹冷炙,除了愤怒,还有恐慌,我肯定浑身发毛,腿也发软,走起路来直打飘,但为了避免遭受同样的厄运,一定是连滚带爬逃回住的山洞里的。当天饭也吃不下,晚上觉也睡不着,接连几天都没有食欲,那些日子无疑是在极度恐惧和不安中度过的。苦恼无处诉,心事无人听。

然而上天还算照顾鲁滨逊,将星期五送到他的身边。一开始鲁滨逊对星期五怀有戒心,总是带枪睡觉,他生怕自己一旦睡着会被星期五杀了,因为他毕竟是一位野人。但过了一段时间,他发现星期五对他特别忠心,也许是为了报答自己的救命之恩吧。他教会了星期五简单的语言,尽管生活清苦,也时时充满了危险,但毕竟多了一个伴,生活也就多了一丝的乐趣与欢笑。

鲁滨逊一直没有放弃逃离孤岛的打算,当机会到来时,他便抓住了它。他终于结束了在荒岛上漫长的漂泊生活,带着星期五回到祖国母亲的怀抱。他结婚生子,过上了平静的生活,然而他心里总觉得缺少了点什么,他知道,自己已离不开大海,大海是他生命的全部。因此,他再次选择了出海,有了更多冒险的经历。

我们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有属于自己的那片海,那就是我们的理想。现在,我们中学生的课业负担确实不算轻,来自各方面的压力也比较大。在物欲横流的今天,有时我们也想“潇洒走一回”,可是当我们偷偷摸摸到网上“轻松一刻”时,往往会招致老师和家长的“轮番轰炸”;当我们男女生一起为同学过生日时,往往也会有“早恋”的嫌疑;我们的日记被父母偷看;我们的信件被老师查收……我们每天围着“家――学校”两点一线或“教室――食堂――宿舍”三点一线转,如果我们只看眼前,确实会感到生活太枯燥乏味了,过得太累了,老师和家长的一些做法我们现在还不能理解。但如果放眼未来,当你实现了自己的蓝天梦,翱翔在祖国的蓝天时,你将会是多么的自豪!当你成为一名光荣的海军,时时守卫着祖国的领海,那时的你将会显得多么的威武!当你成为一名救死扶伤的医务工作者,把一个个生命从死亡的边缘拯救回来时,你又是何等的光荣!当你成为一名教育工作者,你呕心沥血,教书育人,在你桃李满天下时,你的心中将会是多么的欣喜!当你成为一名杰出的领袖,在你指点江山,激扬文字时,你必定会豪情满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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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灰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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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姑娘的故事,讲的是以前有一个富人,钱多的数不完,可是他的妻子病的很厉害,快死时,她把女儿叫到床前,告诉她要做一个诚实、善良的人,说完就死了。我看到这里,想起了我有一次说谎。

一天,妈妈上班,我一个人在家看起电视来,突然听到了妈妈的脚步声,我立刻关上电视,把布盖上。妈妈认为我学习累了,于是同意我看电视,我每当想起时,我不该去骗妈妈,我很内疚。

等我看完灰姑娘的故事,她勇敢、孝敬父母,努力地去改变自己的命运。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应当在任何环境下,不丧气,不放弃,积极面对任何困难,我们要学习灰姑娘那不屈不挠的精神,坚持自己的信念,改变自己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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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西游记初中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6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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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是古代浪漫的主义长篇小说的高峰,在世界文学,它也是浪漫的杰作。它是一部具有丰富内容和光辉想象的长篇小说。

《西游记》叙述了唐僧与徒弟四人孙悟空、猪八戒、沙僧和白龙马一路上降妖除魔,历经八十一难,最终到达西天取回真经的过程。这部作品通过无数的战争的幻想情节,写出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恶势力的反抗精神。

师徒四人最忠厚的是沙僧,他忠厚老实,一心想取到真经,令我感叹不已。

猪八戒,大家都知道,他好色好吃好玩,一心贪婪,做不成事。他遇到困难时,只想着退缩。

孙悟空的特点是勇敢,他不怕困难,打走妖魔鬼怪。如果师 父被抓了,他一定会想办法救出师 父。他是我学习的好榜样!

唐僧就是啰嗦可是是个善良闵诚的苦行僧,不辞劳苦,不畏艰险,但有昏庸顽固,是非不分。意志坚强,慈悲善良。在取经的过程中坚定,从不懈怠动摇,不为财色迷惑,不为死亡屈服,凭着坚韧不拔的精神,终成正果《西游记》让我领悟到办成任何一件大事,都绝非易事唐僧师徒四人取经,经历了众多的险难,并非全是玄虚离奇的就拿我们的学习来说吧,我们经历的每一天又何尝没有困难呢?我们小学升初中,初中升高中,到高中毕业考大学……又何尝仅仅是九九八十一难呢?战胜困难的过程,就孕育了成功唐僧师徒四人每人都有长处和短处,正是他们互相帮助,取长补短,才得以成功这又让我懂得了想要办成一件大事,必须大家齐心协力,团结一致,才能成功的道理。

《西游记》这一本书给人印象真的是太深刻了。我都看了几十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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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三字经》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5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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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的时候,爸爸妈妈就开始教我读《三字经》,但那时我仅仅是作为口头禅,背背而已,不能深刻了解其中的含义,而且也只会其中的几句。真正开始读《三字经》还是到了三年级上半学期,老师把它作为一项作业布置下来。当时心里真的觉得老师太可恶,把这种无用的东西当作业,又深奥又难背。

于是乎,每一天读几句《三字经》就成为我们的重要“任务”,每一天早晨,巷子里总能听到我朗朗的读书声。爸爸对《三字经》十分崇拜,他教我背诵的方法也很管用。渐渐地我喜欢上了《三字经》。因为它就像是一部百科全书,正如古人所说的那样“熟读三字经,便知天下事”。其中一个个小故事,便成为我成长过程中的指路明灯:“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孟母三迁》的故事让我对父母有了更深的了解,更多了些感恩的心;“香九龄,能温席。孝于亲,所当执。”《黄香温席扇蚊》的故事让我明白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融四岁,能让梨。弟于长,宜先知。”《孔融让梨》的故事使我懂得谦虚才能使人伟大;“头悬梁,锥刺股,彼不教,自勤苦。”《悬梁刺股》的故事又深深地打动了我。我深知不付出艰辛的劳动,永远不可能获得学习上的成功。

《三字经》,你就像一位的老师,感谢你让我看到了自我的不足。你就像一盏明灯,成为我人生的导师。我将把中华传统的美德中华传承、延续下去。同时期望我们所有的小朋友,能够在《三字经》的指引下,天天进步,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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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笑猫日记——会唱歌的猫》读书笔记

全文共 2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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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依的妈妈受伤了,生命垂危,成了植物人。依依和小二丫天天守在床边唱《鲁冰花》,二丫为了不让依依看到它,每天在依依走后,偷偷的开始为依依妈妈唱起这首《鲁冰花》。终于,当病床前的香水百合花开放时,依依的妈妈终于被唤醒了。还记得,依依在新年钟声时许下的心愿:愿这束花骨朵儿在冬天时也能开放,愿在花骨朵儿开放的时候妈妈能醒来!

这本书我看了一遍又一遍,每当我看到依依妈妈醒来时,感动得哭了起来!依依的妈妈总算是醒过来了,我为依依感到高兴。看完书后,我还让妈妈教我学会了这首《鲁冰花》,这本书让我学到了每个孩子都要好好关心、关爱自己的妈妈,爱的力量是无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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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水浒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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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今年暑假,也播出了《新水浒传》,暑假里,我也看了《水浒传》。《水浒传》主要讲了以宋江为首的108人,在梁山结义,等待朝廷招安,后又为朝廷效力的整个过程。虽然好多故事我还无法理解,可是第一次看这本书,就让我喜欢上了。

水浒传中,我最喜欢像黑旋风李逵、花和尚鲁智深、行者武松一类的人,他们力大无穷,武功高强。我最喜欢的章节是108人结义的那一章,那一张108人来了个大集合真是够爽的。我觉得这水浒传里一首一首的诗写得很生动,把人物外貌、场景都描写的很透彻了。只要一看这短诗,就似乎看到了当时的场景。

读了水浒传让我觉得贪官、腐败把宋朝给毁灭了,像蔡太师还有昏庸无能宋徽宗,他们就是贪官。我觉得像方腊这样的农民起义军才是正确的,抗击腐败打击贪官。水浒传一书讲的就是两个字,一个“忠”,一个“义”,梁山泊上的好汉都效忠于宋江,都愿意为宋江两肋插刀的。

读了水浒传,让我联想到了我们现在社会,现在也有许多贪官,接受贿赂。这种可耻的行为是人人都不喜欢的,这不就像高俅、蔡太师他们这一类人吗?水浒传里也有一些陷害的案子,像林冲本来是去和高太尉比刀法的,但却被陷害要谋杀太尉,被发配到了别的地方;水浒传里的人物都是热情豪迈的,对人对事都很慷慨激昂,而我们现在的社会都冷漠化了。虽然做好事会被人误会,可是如果碰到有人需要帮助,我想我一定会帮助别人,做好事是每个小学生应该做的。

看了水浒传,给我了很多启发,也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好书就像好老师,带领我成长,我喜欢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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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鲁滨孙漂流记》的读书笔记1000字通用

全文共 12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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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读完了妈妈给我买的《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使我深有感触。

这本书是英国小说家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描述了主人公漂流海岛,战胜困难,艰苦创业的故事,故事讲了:鲁滨逊出身于一个体面的商人家庭,渴望航海,一心想去海外见识一番。他瞒着父亲出海,第一次航行就遇到大风浪,船只沉没,他好不容易才逃出保住性命。第二次出海到非洲经商,赚了一笔钱。第三次又遭不幸,被摩尔人俘获当了奴隶。后来他划了主人的小船逃跑,途中被一艘葡萄牙货船救起。船到巴西后,他在那里买下一个庄园,做了庄主。他不甘心于这样发财致富,再次出海,到非洲贩卖奴隶。船在途中遭遇风浪,船上的人全部遇难,唯有鲁滨逊一个人幸存下来,只身飘到一个无人的孤岛上。他用沉船的桅杆做了木筏,一次又一次地把船上的食物、衣服、枪弹、工具等运到岸上,并在小山边搭起帐蓬定居下来。他还用削尖的木桩在帐蓬周围围上栅栏。他用简单的工具做了木椅、桌子等家具,猎野味为食,饮河里的水,度过了困难。

翻开第一页:“谨以此书奉献给那些时时处处依赖父母,依赖学校的青少年朋友们”。当我读完这句话使我有点反感,想到了:我们在家任性、娇气、依赖性强、而动手能力差,这是我们大多数人的缺点,但我们不是为了做得更好吗?

当读到最后一页,我被震撼了,一个个问号不由地在我心头转。

如果我是他,船在暴风雨中失事的时候,我不会像他一样不向命运低头继续远航。我一定会放弃远航,坐船回家。如果我是他,一个人在荒岛上看见野人在吃东西,我不会像鲁滨逊一样勇敢。我一定会吓得逃走,想回家。这些原因都是因为父母过于溺爱我们,我们也很依赖他们,才会这样。

记得有一次,我要一个人走夜路去姐姐家,爸爸妈妈不在家,要我去姐姐家过夜。到了晚上,妈妈让我一个人去,我虽然有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但妈妈的话我不敢不遵,只好一个人走出家门。虽然姐姐家和我家在一个小区里,可我还是很怕,天黑得很快,我出去时,已经很黑了,一路上只有几盏灯,路上没有人走,只有我一个,偶尔身后有几辆车骑过,但很快就消失在黑暗中了。我害怕极了,真想快点到姐姐家,虽然我已经十几岁了,但这是我第一次走夜路,因为妈妈从来不会让我自己一个人走。突然我看见前面有一个东西在跳,我吓得直跑,刚吓我的估计是一只虫子。走着走着,终于到姐姐家了。可我刚上楼,就看见一个影子。我站在原地不敢动,我以为是坏人,他没有注意我匆匆地走了。姐姐家这栋楼灯坏了,还好我眼睛好,摸了半天才到3楼,姐姐家在五楼,过了好长时间我终于爬到5楼,敲响了门,姐姐过来给我开门。我当时可真高兴,因为是第一次走夜路。

现在的生活中有许多父母过于溺爱孩子。这些简单的小事父母很少会让自己的子女做,比如:叠被子、收拾房间等家务全是由家长来做。这样我们就失去了动手能力,做什么事都依赖父母,自己从不想办法解决,总认为父母可以解决。

我们应该学习鲁滨逊这种面对困难不屈服,勇敢前进的精神。读了这本书,使我明白了:不管做什么事不能总依靠父母,能解决的自己解决。不能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要勇敢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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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木偶奇遇记》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6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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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本书十分的有趣。它讲述了一个淘气可爱但不诚实的小木偶匹诺曹的故事。在书中,小木偶匹诺曹被负有了生命力,它历经了千辛万苦,终于变成了一个善良诚实讨人喜爱的小男孩。他到底经历了那些事情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他卖掉了他的爸爸给他上学用的识字课本,去看马戏,马戏团团长给了他几个金币,让他带给他的父亲,而他却并没有这么做,他跟着两个骗子到一个并不存在的地方。在途中,他遇到了强盗,被吊在一棵大树上,正面临着死亡的危险,就在这时,一个长着蓝色头发的小仙女救了他,他十分感谢解救他的小仙女,于是他决定和小仙女生活在一起,并且把匹诺曹的爸爸也接过来住。但是,匹诺曹背叛了小仙女,他又和那两个骗子去那个地方,因为那两个骗子告诉他只要去了那个地方,他就会得到无限的财富······就这样,匹诺曹经历了无数的困难,最终和自己的爸爸团聚了,而且他还成为了一个小男孩。这其中最让我惊叹不已的是匹诺曹在鲨鱼的肚子里遇到自己的爸爸时,他居然带着自己的爸爸逃出了鲨鱼的肚子,匹诺曹做的这件事让我不得不佩服他,也不得不仰慕他,尊重他。

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像匹诺曹一样,做错了事情要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改正。要知道,犯错误不可怕,可怕的是犯了错误不知道改正。我还要学习匹诺曹勇敢、不畏艰难的精神。试想一下,当匹诺曹决定要冲出鲨鱼的肚子时,他一路上过关斩将,最后终于带着自己的爸爸走出了鲨鱼的身体,这多么了不起。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学习匹诺曹,做一个诚实守信的好孩子。让我们共同努力,创造我们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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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全文共 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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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的一部经典作品。我在暑假里读了这本书,这本书给我的感触很大。鲁迅写的这本书写的就是一些日常生活的节日,故事,很是吸引人。

这是一本著作,写了封建社会人们的那些陋习:吃血馒头,吃人肉,迷信,缠足~~都受到了鲁迅强烈的批判,我也在想为什么会有那么人迷信呢?《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那篇我看得很入迷,幻想着那一幅幅宁人神往的的自然画。想像作者在那生活是多么开心,有植物和动物的陪伴,我将自己也幻想在其中,我便觉得好舒服。我也想到了幼小的鲁迅是多么的调皮,他和动物玩,在院子里摘果,和玩伴一起捕鸟。我觉得鲁迅已经不再是那时的孩子气了,变得成熟稳重了,宁人钦佩了。这个故事是多么的天真烂漫,耐人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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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2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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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全神贯注地读了《父与子》,这本书是埃。奥。卜劳恩画的。

这本书画的是父亲和儿子的故事。

其中一个故事的名字是《差透了的家庭作业》,讲的是一天,儿子不会写家庭作业,父亲看到了就帮儿子写。第二天,老师检查家庭作业,老师对儿子说:“你的作 业也太差了!”就去找父亲算帐,问父亲为什么家庭作业写得那么差。父亲不吭声,于是老师就扔掉作业本打父亲的屁股,父亲看了看地上的作业本,才知道自己写 的和老师要求的不一样。

我觉得这本书很幽默,看起来让人捧腹大笑、前仰后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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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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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的漫画大师埃。奥·卜劳恩创作的《父与子》,这本深受大家喜爱的连环画用一幅幅小巧精湛的画面无言地流泻出纯真的赤子之情与融融的天伦之乐。

书中的父与子其实就是卜劳恩与他的儿子,而书里描绘的故事也就是卜劳恩父子之间的故事。幽默搞笑的一个个故事,让我废寝忘食,大笑不止。

看过这本书后,我觉得里面的父亲很爱很爱他的儿子,有一篇叫《寻找出逃的儿子》,儿子用球打破了玻璃,父亲打他,儿子逃走了,父亲在家等,等了几个小时也不见儿子,心急了出去找,没找到,回家时儿子又打破一块玻璃,还被球撞了一下,看见儿子,父亲激动地抱起儿子……,孩子犯错是不可避免的,父亲虽然严厉,但是爱子情深呀!还有一篇《哄儿入睡》,父亲用尽了各种方法,哄他的儿子睡觉,可儿子十分顽皮,不管父亲怎么哄,他就是精神十足,最后,父亲哄得筋疲力尽,倒在儿子的身边睡了,这时候,儿子也搂着父亲的脖子甜甜地睡着了……,真是父子情深啊!看着看着,我不禁也想起爸爸哄我入睡的情形,我也甜甜地笑了,因为我也有深爱我的父亲,我感觉很幸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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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皮皮鲁传读书笔记 叶蔚

全文共 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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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爱读书的人,今年寒假,我看了皮皮鲁系列丛书,他是作家郑渊洁笔下的活灵活现的活泼、调皮但又惹人喜爱的一个小男孩。他还有一个十分可爱的、比她小一岁的妹妹,叫做鲁西西,但是,在皮皮鲁这个“调皮鬼”的传染下,也变得十分的淘气。在他们身边,发生了许许多多的神奇的、有意思的事情。

我每每看完一本《皮皮鲁传》,就欣喜万分,仿佛自己也跟着一起经历了一场奇异的旅行……当我看完了的时候,我开始了无限的遐想:假如我能去309暗室游一游该多好!假如我也能够和老师一起来一次“恐怖易位”该多好!假如我们教室也来一个隐形人该多好!假如我能结识舒克贝塔这两个忠诚的朋友该多好!假如我也能和病菌老大、罐头小人一起交朋友该多好!假如我也能拥有一辆活车该多好!假如……

在看到《红头发音乐城》时,我的泪水夺眶而出,虽知道这是故事,并不是事实,可眼泪却止不住地往外流。但慢慢地看下去时,我又露出了欣慰的笑容。那时,我不禁感叹道:这就是文字的力量!

虽然这是小说,但我觉得,《皮皮鲁传》这一套系列丛书并不亚于那些作文书。这些书能够丰富我们的想象力,并且,从一些稀奇古怪的、搞笑的故事中让我们明白一点点道理。尽管只有一点点,但是,如果每一个小故事中都隐藏着、包含着一点点小道理的话,那么,积少成多,也会给你在人生的道路上有所启发、作用。

今年寒假,我虽然只读了这么一套系列丛书,但是,却令我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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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老人与海》读书笔记

全文共 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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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与海这篇不足五万字的小说,其实早已看完,但是一直没有落笔,老人那对生命的敬畏之感,我怕自己那苍白的文字表达不出。

今天特意察看了一下日历,一看已到27号,离我们约定的时间还剩3天,此时此刻我都要写出来。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位古巴老渔夫,在茫茫大海上历尽艰幸,经过三天较量,终于制服了一条无比庞大的大鱼。

一开始看介绍说最终只得到一副鱼骨架,我感觉很奇怪,为什么不是一条完整的鱼,而是一副鱼骨架?看完小说,才明白,原来他好不容易捕到的大鱼,在回来的行程中,招惹了几十条鲨鱼,他一直不断地在跟鲨鱼捕斗

,他脑海中一直有个信念,就是不能放弃,一定要把鱼带上岸。

虽然最终只得到一副鱼骨架,但他是个精神胜利者。向这位老渔夫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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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活着》的读书笔记集锦

全文共 8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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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看《活着》之前,我也听过同学说过这本小说,同学说看这本书时很压抑。

后来我拿到了这本书,黑色的封面,薄薄的一本,却为余华带来了巨大的声誉。美国华盛顿邮报这样评论道:“《活着》是不失朴素粗粝的史诗,斗争和生存的故事,给人留下了不可磨灭的残忍与善良的形象。”

《活着》所讲述的是一个带有浓厚悲剧色彩的故事,初读时会让人觉得十分戏剧化,而实际上并非如此,《活着》里很少有煽情的情节,更多的是用平淡的笔触来如实的向我们转达那一个又一个悲剧。

故事是围绕着福贵的一生而展开的,一开始的他家财万贯,过着无忧无虑,人人都羡慕的生活。可是一开始的福贵不懂珍惜,去赌去嫖,终于败完了所有家产,而《活着》也正式开始了。先是父亲的去世,母亲的去世,然后是儿子有庆,女儿凤霞,妻子家珍,女婿二喜,最后是外孙苦根。他所拥有的一切,都没了,最后只有一头老牛陪着他。

而我却敬佩着福贵,当一个人经历活着的种.种磨难之后,他还能乐观的活下去,那么他就是一名不平凡的英雄,这使得他可以背负起接踵而至的打击,拥有着对抗挫折的勇气。当苦难终于过去,福贵依然乐观的活着。

全文中我感触最深的就是对于有庆的死,因为权贵的势力,有庆失血过多“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慌了的那人第一时间叫来了医生,医生同样轻描淡写的回应道“心跳都没了”就“跑进产房去救县长的女人”,没有任何人实施任何针对有庆的抢救措施,有庆年少的生命就这样轻而易举的断送了。医务人员此时所有的关注力都只集中在产房里面难产的县长的女人身上,没有人对普通孩子有庆拨出丝毫的关心。

福贵不敢告诉妻子有庆已经死了,就自己一个人把他埋在土里,直到后来妻子发觉了。

《活着》里面每个人的死都让人感到无力,明明这么做他/她就可以活下去,为什么啊!可惜后来谁也没有活下来,活下来的只有幸运又倒霉的福贵。

小说的结尾老人的故事讲完了,他和牛渐渐远去,炊烟在田野的乡村里袅袅升起,黄昏转瞬即逝,象征着福贵老人短暂而又曲折的一生即将走到尽头,可我们不必感到悲伤,每个人短暂的一生中总会有许多苦难,但这些苦难终会过去,珍惜当下,好好地活着就是最重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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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学生《沉默的大多数》读后有感之寒假小说读书笔记

全文共 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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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说了些话,不久反悔了,就和听到这些话的人不了了之了,我觉得A的做法不对,要离A远点.

B说了些话,不久变卦了,就向当初听到这些话的人解释我为什么改口,我觉得B蛮有意思的,不是个坏人.

C说了些话,不久还在说这些话,我觉得C有毛病,同情之余,却也懒得理C.

D说了些话,不久死了,我看着D的遗照,怎么也想不起D说话的腔调了,心里是说不出的惆怅.

于是,我就想要把身边ABCEFG等一干人的声音录下来,最好还能合拍几张照,甚至拍拍DV,这样就算塌实多了,以免日后心空洞洞的.

但是,我依旧觉得A不是个东西,B还像个人样,C就是那么让他去吧.

光是记录,而不去改变,这样好么?

虽然大贤罗素说过:"参差多态,乃幸福本源",可是,参差的程度太厉害,就难免产生偏见了.恩,说到偏见,那可多了去了,ABCDEFG...没几个让我看了不爽,恨不得把我的脑袋拧下来塞到他们的脖子上.

上述的想法虽然不太冷静,但却是最为真实,最为触及矛盾核心的比方!

意识到当时自己还没能力解决其中问题,就这么插科打诨混到了18岁.那日子倒也不难熬,因为发现了电视和电影.不过,电影电视看多了,感觉满脑子都进了水,智商一路狂掉,没有锐气了.

还好,脱住院的福,读了点自认为了不起的文字.于是,产生了这样的价值观:所有的参差多态,我压根没必要去管,把我自己的差距和ABCDE拉开来就OK了,人家能不能赶上我,远没有我能不能把人家甩远来得重要!

最后,抖点包袱:机缘巧合,我看到了这样一句话:"男生不能不读王小波,女生不能不读周国平"我承认,我是奔着媚俗的想法,即想要找点能把ABCDEFG比下去的资本底气而去看王的的(本来也要看周的,但卖光了).至于对我产生了何种效应,我也说不上来,只是至少,觉得"参差多态",如果能借助文字,写出来,一吐为快,比起得过且过谈恋爱,倒也清爽,也更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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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狼王梦读书笔记600字左右

全文共 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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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同学们,你还在为爸爸妈妈的严厉斥责而生气吗?请跟着我一起来读读沈石溪的作品——《王梦》这本书吧!这本书惊心动魄。

一只名叫紫岚母狼爱上了一匹名叫黑桑的公狼,黑桑一心想成为狼王,可是没有实现,不幸身亡于鬼谷。紫岚将希望寄托给了后代,下定决心培养出一匹出色的狼儿,夺走现在狼王洛嘎的地位。

长子黑仔一身黑毛,跟黑桑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于是紫岚首选了黑仔。可是黑仔被金雕啄食。紫岚又把目光投向蓝魂儿,它的确比其他有狼更灵敏,但是还是中了猎人的圈套;双毛胆小畏惧,根本没有狼王的我行我素,胆大妄为,完全是狗的德行,但在紫岚的精心培育下,它完全的爆发了自己的狼性,站上了与狼王对抗的绝地。但还是没有成功,成为了其他狼的美餐。紫岚只希望媚媚的后代可以登上狼王的宝座。为了不让媚媚的狼崽再次被金雕啄食,紫岚与金雕搏斗,和可恶的金雕同归于尽。

我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感叹动物也有这么震撼人心的母爱,一个母亲不惜一切代价都要把孩子培养长大。我顿时想到了妈妈为我做饭时不小心用刀切到了手,我问妈妈手痛不痛,妈妈淡定地包扎伤口说一点都不痛,还继续煮饭给我吃。

一只母狼,虽然本性是凶狠残忍,但毕竟也是一位伟大的母亲,不论何时,也会为自己的儿女后代着想啊。我觉得紫岚的意志力非常强,为了培养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而坚持不懈。也让我明白了狼虽然无情,但也像人一样,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也会奋战到底,甚至丧失生命。

晚上睡觉路过妈妈的房间,听到妈妈小声地喊着手好痛。原来妈妈是怕我担心,故意说不痛的。我的泪水一直在眼眶里打转,湿润了眼睛。

记得还有一次,妈妈感冒发高烧,却仍然和往常一样照顾我。那时侯我还不知道妈妈发高烧,只知道让妈妈照顾我,后来是爸爸发现妈妈不对劲,赶紧把妈妈送去医院,结果发现妈妈烧出肺炎了,之后我知道这件事,自责难过了好久。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妈妈,谢谢您!以后我不会写字拖拉慢啦,我以后要以优异的成绩来回报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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