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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守望无声的誓言作文实用20篇

大千世界,人生区区数十载,相对宇宙,人不得不感叹人生之须臾。小编收集了润物细无声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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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无声的世界

全文共 6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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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对我们每位生活在地球上的朋友,都是美妙的。可你能想像一个没有声音的世界吗?接下来我将带你走进一个无声的世界。

这天,造物主与诸神打赌人类在无声的世界中能否生存。造物主说:“我造的人可以在任何环境中生存。”诸神也分为两派,一派支持造物主,另一派反对他。造物主便施了一个咒语:自今天起,人类不可发出声音,也听不到声音。直到他们想到破解的办法。

第二天,你和往常一样等待闹钟叫你起床,可闹钟始终不响。你睁开眼睛发现已经七点半了,你认为闹钟坏了,想抱怨几句,可发现听不到自己的声音,你大为惊愕。想向妈妈求助,可你发现妈妈和你一样听不见,你更为惊愕。使你最为惊愕的是周围的人都听不到声音。在这无声的世界里一切都乱了套。

这时城中的狗都发生了异动。细心的你立即把家人四邻带到空地上。不一会儿大地震就来了,奇怪的是就连大地震也没有发出声音。不用说,这都是造物主和诸神。目的是看看人类的生存能力。大地震自然有伤亡,而且是大范围的。可为什么狗可以听到地震呢?聪明的你立即明白,这世界还存在着次声波。所以狗可以听到地震。当你看到蝙蝠也能正常生活,你又发现了世间还存在着超声波。你把你的发现写信告诉世界科技联盟。收到你的信后,世界顶级科学家夜以继日地工作后,发明了一个仪器,这种仪器可以发出一种特定的超声波,并将其翻译成语言,这是造物主的咒语消失了,人们的生活恢复了宁静,一场危机迎刃而解。

当众神看到眼前的景象都称赞造物主,在下层人民的苦难在这里正为了诸神即造物主的赌物与玩物。在一阵阵大笑声中,那人间的疾苦好似在这些神的心中烟消云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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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三月守望高三作文

全文共 9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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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武士,闯荡在五湖四海。

我孑然一身,只有四季变化的风景不离不弃地陪伴我。我不断地接受挑战又不断地挑战别人,经受过失败,但得到更多的是成功。换会这些成功的代价是遍体鲮伤,伤痕累累。但我不能停止,就算挣扎于生死一线间,我也不能放弃战斗,因为,我要成为“天下第一勇士”。

当我风尘仆仆来到这个小镇,突然间感到了温暖。这让以刀锋剑寒为伴的我,想起了家乡――喧嚣的街道,美丽的少女。动人的少女脸上带着阳光沐浴过的笑靥快乐地嬉戏,温柔的母亲脸上带着守望的表情呆在冰冷的房里等待游子的归来。我冷漠的脸,多了分表情,那是思念的愁。那愁触动了我的心,我用内力强行压了下去。武士怎能为感情所动?我需要的是镇静,冷漠,在面对敌手是方能以最快的招数击败对方,尽快赢得那个“第一”的称号。

最终,我决定在这个像极了我家乡小镇的地方小住几天,调节一下疲惫的身心。我在一家小店住下,店主是一位同我母亲一样温柔美丽的妇人。她带着一种莫名的固执照顾我的起居饮食,即使我是毫不领情。她用以母亲一样的表情看着我,那表情里不仅有关心,还有丝丝的眷恋和不舍。

可是,我有视而不见的功力。

夜,躺在木床上,孤清的月冷冷地洒在身上。心中竟有些对岁月流逝的感伤,缅怀。我在思念吗?有人悄然推门而入,我耸然细听。黑影走到我的床前,借着月光我看到的是老板娘!她立在床前,带上那种我熟悉的表情看着我。恍然间,我似乎看到了母亲。有几滴温热液体滑落在脸庞,是泪吗?我哭了?

我的眼泪被老板娘轻轻拭去,我熟悉的感觉,我开始肆意的怀念,怀念与母亲呆在一起的悠悠岁月。

“孩子,回家吧。”老板娘轻声道。

回家?是啊,母亲还在家中等待我这浪子的归去。想起过去的一切了,我不觉踏上回家的路。快马加鞭,一路风尘。路上,我设想了许多场景,但当真正站在母亲面前时,却发现所有的想象和言语都那么苍白无力。

唯一不变的还是我每次见到的母亲脸上的表情,微笑,守望的笑。

阳光明媚,草长莺飞。三月,儿子归来。母亲的喜悦如同可以触摸的感动。与这些相比,“天下第一”算什么!

终于回家了,母亲那封存已旧的微笑,刹那如花般绽放。在这个缠绵的季节里,一切哀怒不复存在,剩下快乐和安详,我要与母亲一起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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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花开无声

全文共 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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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中有一种鸟,它搏击于长空与海浪之中,生死轮回,永世不死。

传说中,有一种神,她用一颗大慈大悲之心祈祷,双手合十,便会爱满人间。

传说中,有一种天使,她扇动翅膀飞翔于人间,体验疾苦,拯救众生。

他不是不死之鸟,却三次跳进汹涌的大海,只为挽救一个素不相识的生命。他说,掉下水的也是一条生命。

他不是拥有菩提之心的神,但他用一个凡人的爱心装下了183个孩子。他说他是那群远方孩子的父亲,他有责任用肩挑起他们的生命。

她不是扇动翅膀的天使,但她用一双纤细的足跑遍了苗乡的十村九寨,用瘦弱的双肩承载起几千人的健康与生死。

他们是一群凡人,淹没于人群,也许你就再也认不出那张面孔。他们是凡人中的凡人。他是一个民工,他最大的希望是知道他的人多给他一点活干;他是一个歌手,他没有万贯家财,也逃不过病魔的纠缠;她是一个被称为“赤脚医生”的弱女子,她的初衷只是养家糊口。

但是,他们感动了中国,用他们的平凡感动了中国。

我们看到大街上高楼林立,看着马路上行人低头匆匆赶路,我们总认为有一些东西已悄然逝去。但在看到他们的瞬间,我们知道有一些东西在如般静静地绽放:

他的对生命的尊重,在危急关头显示的人性的本色;他的对生命的关爱,对远方生命的大悲大爱;她的对生命的呵护和执着。

古人说,人之初,性本善。人的本性中总该有一种叫做“真善美”的东西,这些让我们还会对人世有一种责任之感,对他人有一颗关爱之心;这些会让我们懂得感动,让我们还有泪流,让我们的眼泪还可以湿润心灵最柔软最湿润的部分,那个时候我们便会看到人性之花的绽放。

尽管,花开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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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守望天空的初二作文

全文共 8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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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是被他的文字迷住了,一个善于在黑夜之中守望寂寞的孩子,这点我倒是挺同情他的,虽然我家的家庭情况没有大都市之中的那些家庭那么富丽堂皇,但我却拥有许多不为人所知孩时的快乐,至少寂寞或者孤独这些词汇是不会出现在我的脑袋里的。

最先进入我的眼球的就是《爱与痛的边缘》,在看这一部作品的时候我甚至有些怀疑,这是真的吗,一个家财万贯的人会寂寞?

后来又看了他的《梦里花落知多少》,看了网上的评论,我才知道原来他自从出名之后被冠宇“盗寇”之类的词汇,是不是真的没必要去了解,不过至少他确实写的很有修养啊,这些年他被“抄袭”这些词汇给封闭了十年之久,终于又写了一部《爵迹》又被冠予抄袭日本的漫画而得的灵感。

诸如此类的还有他的《幻城》《夏至未至》……其实不用我说大家都知道答案,而且同出一辙的是都是盗窃了日本的漫画或者小说而得到的灵感。

就像是他在《夏至未至》里写的一样,——如果真的写的那么好的话那么为什么那一步不受欢迎而抄袭的一部反到受欢迎呢,人性就是这样,如果你做的比别人好的话要么就是被其他人给封杀,要么就是被归于一切不太怎么入耳的话来。这些年来我看到了他的努力,以及所有人不知道的伤感,的确,同样是80后的韩寒就比他混的好了,不但是《观音山》获得了一致好评,而且也被拍摄成为电影,不过我也不怎么看好他,因为他在他的小说中写到那些女孩子在看到郭敬明之后的欢呼,尖叫,我觉得他是把自己对于对手的竞争性情绪带到了自己的小说之中,这对于他自己,郭敬明也都没有什么好的影响。这些年来他们的争执也被陆续曝光,不但被一些娱乐家放在口边,而且也成为了一些文学家或者是网友们的茶余饭后的话题,比如我的同桌说的:一两天有些新闻来听倒也真够有趣的哈。

我白了他一眼。

现在的社会是一有某某某明星或者名人的一些口角之争或者是家庭的不和睦来开涮,难道除了聊这些就没有话题了吗,汗~总之我跑题跑得厉害,不过吗,还是那句话,现在的人越活越无聊,没有了新鲜感所以才会乱找些八卦新闻来在茶余饭后谈天说地好来证明自己很潮很有内容,不过这些内容大多都是无聊的,比如某某某明星用什么款式的衣服或者裤子等等,好了,睡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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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守望温暖

全文共 9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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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饭后,我们出去散步,走出家门,你牵着我的手在行人的目光中走着,来到马路上,天有点冷,路上行人不多,路灯怕冷似的发出昏暗的光,冷冷的空气里弥漫了冬日的萧瑟和荒凉,空气似乎凝结在指尖,一点一点扩散,被偶尔吹来的寒风,挂在路旁早已被季节涂抹的光秃的枝桠上。人行道旁一棵棵槐树默默注视着断断续续的车流,你把握住我的右手塞进你的裤子口袋,依然紧紧地握着,我的手立即如偎在暖壶一般,那温热透过手心柔柔地传遍我的全身,我的心一下暖暖的,脸上漾起甜甜的笑,忍不住靠紧你的臂膀,慢慢地走着,冷风拂着我的脸,长发在风中飞舞,你侧脸看着我,那神情似乎在说:冷吗?你目光中那殷殷的关爱,像甘醇浸润着我,使我沉醉间。这汩汩涌动的暗流,让我的双眼开始有潮湿的泪水滴落,我千真万确地被这一辈子得牵手感动了。这份感动源于“要一辈子牵你的手”。我一直在心中默念“要一辈子牵你的手”,我的眼里噙满了清泪了,只因为你,我感到,既是世界老去,我们也不老,我们相拥永恒,我送我的一滴眼泪给你,只想告诉你我是多么幸福。

此时冬天的夜晚,只有冷风习习,漫天的飞雪,那雪花飘扬,落地之后在飞起,那微妙的世界,比起雨来更加的安静,那是谁对谁的爱,无论是谁对谁的爱,都是洁白与安静的爱。亲爱的,让我轻轻的依偎着你,就这样静静的靠在你宽厚的胸膛倾听着有力的心跳、醉人的呢喃,感受身体传递的温暖,你可知每一个日子,正是因为有你的陪伴和缠绕,感受着你的温度和气息,只因有了你,我的生活如此充满活力。只因有了你,生活才呈现出斑斓的色彩,我因你更加杰出,更趋于完美。

是啊,冬天是寒冷的,风也变得又冷又硬。走在这凛冽的冷风里,我却真切地感受到一股爱的暖流。正是这份爱,让我觉得冬天不再寒冷!正是这份爱,温暖了整个冬天,的确,我们每个人应该倍加珍惜爱人每晚静坐相陪时那份平淡无奇的关爱,每晚临睡前端来的那杯温度适中的白开水;以及印在脸上暖在心头的那些亲吻,是啊!生活中总有一些事让我们感动,总有一些情让我们难以释怀,心存一份感激,守望冬天的温暖在心底不断地绵延。因为有爱的人生更精彩,有爱的生活更幸福,有爱的地方更温暖。

让我们守望心中那幸福的温暖,有了它的支撑,可以一道经历风雨,走过坎坷,驱逐阴霾,迎来艳阳,把这深深的情感酿成一杯咖啡,用平静的心去品味,那样生活才会渐渐地浓香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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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初三守望作文800字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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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透过某一扇窗,你能看到这世界上最美的风景。风声过隙,大雁南归,霜叶满天,花飞十里。你能看到最想见到的人,最温暖的希望,最遥远的未来。

守望着一扇窗,度过了一个陈旧泛黄的童年。我守望着那窗外,看穿了四季的变迁,时间的流逝,却始终也未能看到他们的容颜。好扇窗,我可以透过它看到这世界上最美的风景,却看不到我心目中的那道最美的风景。

父母离开我去外地的那一天,时间似乎变得十分漫长,漫长到让年幼的我以为这一天永远也不会过去。离去的前几天,他们就为我打好了预防针,征求我意见的时候,我紧盯看那扇窗,下定决心狠狠地点了头,心却像是被锈花针扎了一下,痛得不动声色。

那扇窗,我总是可以看以父母站在它的面前,久久地望向远方,继而又转而望着我,又叹了一口气。我曾问过他们在看着什么,他们说:“在看外面的世界,还有你的将来。”而他们为了我的将来,离开了我去了外面的世界。我曾十分地不解,心痛过,埋怨过,后来,我想他们也一定为此而心痛过。

走的那一天,天下着飞絮般的雨,平常安静若无声的雨,这一次扰得我久久不能够入眠。我听着他们的脚步声,渐渐地那脚步声也愈行愈远,那一刻我觉得那脚步声与我的心跳是同一个节拍的,他们走一步,我的心也随之跳一下,直到快听不到的时候,我觉得自己的心跳也停止了。空气钝重得如同凝结了一般,令我窒息。一瞬间,我冲到那窗前,他们已然走远了。一片白茫茫的天地之间,两个黑点在缓缓地移动,愈行愈远。我紧紧盯着那两个在天地间渺小如黑点而在我心中却形同日月的人。就在他们消失的那一刻,整个天地都暗了下来。

此后的每一天,都会有一个孩子站在窗边看一下窗外,那个孩子守望着一扇窗,守望了一个童年,只为能够看到他们的容颜。

他在想,到底哪一天他们会出现在窗外,哪一天,他才能够看到他心目中的最美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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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

全文共 2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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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之前我一直自诩好孩子,非常非常不喜欢霍尔顿,或者说,不喜欢他满嘴脏话的样子。相信一些女生也是讨厌这样坏坏的男孩子的,在校园里遇见了,会躲着走。可是现在不同了,现在我一想起他的样子,就会会心一笑,虽然我并没有见过他。但书里说了,霍尔顿顶着一头乱乱的褐色*的头发,水兵发型,短短的像刚被修剪过的草坪,让人特别想伸出手去摸一摸。他有一点邪邪的样子,经常翘起嘴角,坏笑。很迷人。

也是在霍尔顿那个年龄,还在念中学,我在书店里找到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买回来就一直放在床头,睡觉之前翻上一翻。一遍,两遍,三遍,书一天天被翻旧,却也一天天有味道。有的时候,信手一翻就可以翻到有意思的句子,然后就想这句话要怎么说才更有味道。

霍尔顿的学校叫潘西,一个昂贵的私利学校,大家都说它很好很强大。然而他自己可不这么看,我也不这么看。萧伯纳说:学校是一个斯丧性*灵的地方,对愈有天分的人,斯丧得越厉害。在霍尔顿的眼里,不论你从哪个角度看,这都是个-阴-森可怕的地方。

满校园假模假式的装逼犯,他那有着魁梧肩膀的室友,他那爱挤粉刺的朋友,还有势利的专门巴结有钱人的校长,这一切都让他反感。于是,他反戴着自己的鸭舌帽,手提箱里塞进去他那四门功课不及格的成绩单,和被开除的通知,不要命地逃出了潘西,连一句像样的再见也没有。

其实这样多好,他早厌烦了这个空气里满是虚伪味道的地方。可到底要去哪儿呢?他拖着皮箱,在路旁发呆。

霍尔顿的生活,看上去很美。他富裕的家庭,他拉拉队员一样的女朋友萨莉,但是他自己心里知道:他喜欢的是她的身材和容貌。而他平常和她说的话,她从来听不懂。他真正喜欢的女孩子,是琴。那个和他下象棋的姑娘,那个一讲话嘴唇就会向五十个方向动的姑娘。被开除了之后,他想到给琴打电话,但听到接线的是琴她妈妈的声音,他就挂了。

他真的想离开这个城市,他真的好难过。他在深夜坐在电话亭的暖气旁发抖,哭得脖子一抽一抽的。于是你知道,这个时候,他不再像看上去的那么讨厌,他只是一个想找人说话的17岁的孩子。当没有人在身边的时候,他和我们一样寂寞。

战后的美国,迎来了何等悲观和无聊的五十年代。大批大批的青年人酗酒、抽烟、吸毒甚至群居。他们被称为The Beat Generation,垮掉的一代。破破烂烂的T恤衫和牛仔裤,开着父母给的昂贵的跑车,抽一支接一支的大麻香烟,在公共场所旁若无人地亲吻,挑战社会传统和道德底线。就连克林顿都承认,年轻的时候也“尝过几口”大麻香烟。

那个年代,到处有半大孩子照着书上的霍尔顿打扮自己,学着他的样子讲话走路,满脸不屑的笑容,抻着自己尖锐的下巴,张口就是四字经。还有两用风衣,红色*鸭舌帽,一个也不能少。冬天来了,用霍尔顿的话说“天气冷的像巫婆的奶头”,但是美国的年轻人们戴着耳罩,却不戴手套,因为书上写,霍尔顿的手套被人偷走了。于是,美国年轻人的那个冬天没有了手套。

霍尔顿和很多“垮掉的一代”一样,干尽一切离经叛道之事,亲手将自己的青春涂抹的血迹斑斑,在自虐中寻找自尊。他固执地以为大人们都不关心他,他想让大人为自己的坏成绩和夜不归宿心疼。当大人们担心的呼喊他名字的声音划过夜空的时候,他心里泛过隐秘的欢乐:他们担心我,他们在找我。

人有多少青春可以挥霍?不知道现在美国大腹便便的中年人年轻的时候是不是也喜欢披头士的那首《When Im Sixty-four》:When i get older losing my hair,many years from now……现在,当这些嬉皮士真的六十四岁的时候,他们还会大口喝酒大块吃肉么?还会在深夜流连在百花深处么?还会记得他们曾经深爱的霍尔顿么?

这些霍尔顿一样的孩子们,是理想和现实之间的巨大差距让他们逃避么?其实,旁人一眼就可以看穿,那些自以为是的张扬。那沸腾的荷尔蒙,那隐藏的黑暗和乖戾,那些割破的手指,那些吵得要死的音乐。他们真的是看上去那么快乐么?多少年以后,这些已为人父母的嬉皮士会怎样追忆那似水年华?

我想,他们应该不会羞愧,也不会后悔。青春的日子,总是要破坏一些东西,才会收获另一些东西。也许一个父亲年轻的时候比自己的儿子抽过更多的香烟,喝过更多的伏特加,甚至摇头磕粉一路张扬,但他现在一本正经地告诉亲爱的儿子不可以碰毒|品。也许一个母亲年轻的时候比自己的女儿穿过更短的超短裙,约会过更多的男朋友,但她现在郑重其事地告诉去参加派对的女儿要小心被男孩子灌醉。

想起披头士的那首《Yesterday》:yesterday, all my troubles seemed so far away,now it looks as though theyre here to stayoh, i believe in yesterday……yesterday, love was such an easy game to play.now i need a place to hide away.oh, i believe in yesterday……

曾经的肆意,换来了今日的清醒。那个时候垮掉的一代,现在早已经回归社会文化主流。时光雕刻了他们的面颊和心智,然后也许一个不经意的午后,再听到以前喜欢的歌曲,掩面而泣,老泪纵横。

而我们的霍尔顿,那个书里的长不大的孩子霍尔顿,在离开这个城市之前,带他的小妹妹菲比去骑木马。菲比骑在木马上,一圈一圈又一圈。霍尔顿想:我险些儿他妈的大叫大嚷起来,我心里实在快乐极了,我老实告诉你说。我不知道什么缘故。她穿着那么件蓝大衣,老那么转个不停,看去真他妈的好看极了。

然而他还是没能离开这个自己深深讨厌的城市纽约,他被父母送进了医院,接受精神分析。为什么大人们总是以为我得了神经病?为什么不和我一起去中央公园走走,看看那里的野鸭子?但是霍尔顿的这些话,没有人听。他进了医院,书写到这里就完了。谁也不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霍尔顿就这样,留给人们一个他前途未卜的17岁。

写到这里,想起高中的好朋友,他不喜欢读书,抽烟喝酒,打架斗殴,那样嚣张,却又那样沉默。打完篮球一起回家,他管我借《麦田里的守望者》。把书递给他的时候,夕阳下,我看到太阳染红他长长的头发,和一丝不易觉察的兴奋的笑。那个时候我告诉他:生命不是这样来浪费的,我们都会好起来的。然而他终于没有听,没有读大学。

这本书里,我们都喜欢霍尔顿的这么一段话:“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儿。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国庆回家后的第三天,我参加了一场婚礼。他在欢呼声中亲吻了自己的新娘,然后他朝我这边看过来的时候,我突然发现,这个曾经的坏孩子,现在有一点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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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无声的秋雨作文600字

全文共 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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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从何时起,下起了那场春雨。

但我可以确定,它没有了春雨的轻柔、夏雨的闷热,有的更多是那近似寒风的刺骨和倾盆的大雨。

也许它在夜晚降临。

它给我的见面礼如此突然,风不停地拍打着门窗,窗帘一下子就被吹了起来,似乎没有停歇。操场上的灯孤零零地立着,仿若只有它能战胜这昼夜的风雨……只为出行的人们照亮一小片前进的道路,即使如巴掌大,也足矣。

被突如其来的“见面礼”惊喜,我们全寝室的姑娘无不例外地看着窗外,为它摇曳的身姿着迷。它迈着小碎步在操场上嬉戏,小水洼就是最好的证据。几小时后,天边渐白,或许你能看到一个全新的世界。

渐渐的,它的声音小了,没有了起初的轰轰烈烈,只是夹杂着余音,轻轻的,轻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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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守望幸福的田野

全文共 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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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是种很奇妙的东西,登岳阳楼仰天地浩然之气,是它;赏洛阳城牡丹的华贵艳丽,是它;种一片菊花,分享陶潜宁静淡泊的世外情趣依旧是它。

那我的幸福是什么呢?

是功成名就吧。“一日看尽长安花”似的风光,令人羡慕,被别人追逐,尤其是能博得她的一个微笑。我相信,当她对别人说起我时,嘴角浮起的微笑便会淹没一切。不是虚荣,更不是炫耀,而是真心的满足。对!是满足!一个母亲是最容易被儿女所满足的。

“那你就选定目标为之奋斗吧”

一个悠远的声音于心底响起。真的就是它了么?而我会快乐么?功名的追求者是无穷尽的,从古至今都是此般。也注定了这之间的过程是艰难而孤独的。苦我不怕,惟有孤独,尤其是她是孤独。当她默默离开,当她独自等待,我的心会碎的。我怎忍心看她在孤独中老去,看着寂寞的时光一去不返。

注定是一个人的战役我不要选。

那是浪迹天涯吧。挽着她的手,大漠的漫天飞沙,江南的小桥流水,亦或是草原的万里长空都曾令你们心驰神往。何不去玩得畅快淋漓!

“那就选这个吧,你将是个自由的人。”

悠远的声音再度响起,这一次我迟疑了。站在中间难以抉择,一面是自由的灵魂,一面是平静安逸却真实的生活。的确,我们都有过共同的烂漫情怀,追求潇洒不羁的人生。可是,一路走来,她已疲惫,她还有几年的青春得以挥洒?

母亲们所需要的仅是一个安定的家。

漂泊对于我是水中月,可望而不可及。

现在脑子里满是她明亮的眸子和那期待的微笑。

一次无意间听到母亲对朋友说:“我的女儿终究会有成就的”。我无语。

原来我所寻找的幸福仅是她一个真心的微笑。再多的名誉快乐都敌不过她的一个微笑。一笑未必倾城,却足以使我落泪。

她爱我,希望我成功,而我这一生最大的追求就是要她幸福!在这过程中我甘愿抛开一切,惟求成就一个母亲的骄傲!守望我们共同的幸福田野!

妈妈,我爱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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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守望麦田作文900字

全文共 9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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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常听别人说起,人生离不开友谊,但要得到真正的友谊才是不容易;友谊总需要忠诚去播种;用热情去灌溉;用原则去培养;用谅解去护理。原来我并不明白其中的道理,当一起回到乡下后,恍然大悟……

道路旁边,那些刚刚播下了种子的土地,在一次次雨水温柔的抚慰下慢慢的露出来了那么一点点的新绿。似乎真的只是那么的一点点,时隐时现的出现在了那里,仿佛是酝酿了整整一个深冬的结果。我默默的蹲在那露珠未散去的田埂上,想这几日前与朋友发生的一幕幕……

远方依旧是一望无际的麦田,点点隐现的生命在破土中奋力的想要争取一片成活的天空,抬首企盼的是那份努力的执着,不想与大树争那么长久的生命,也不想拥有那么长久的绿阴,仅仅是想在短暂的生命中寻找到一份自己的执着。我们的一生不就是这样,不必争名逐利,只想守住那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

青青的麦田一日一日在成长,我像一个守望麦田的人那样,每天都要跑到麦田里看看,仿佛是生命里最重要的一种东西,苦苦追寻那种想要的完美。其实每个人做一件事真的不是都需要理由,就像我喜欢麦田,喜欢那种绿,属于生命的颜色,没有伪装,就是一种生命最真实、最原始的颜色,从泥土里长出来,带着泥土的清新,不染纤尘的洁净气质。

等着等着,麦田从一片荒芜到了一片青绿再到一片金黄,如同我们的友情从懵懵懂懂到相见恨晚再到如手如足。当我看到农夫拿着半新的镰刀走向麦田的时候,一种异样的感觉袭上心头,是难过吗?似乎不是,看到收获该是欣喜的,因为那是农夫一季的希望;那么是高兴吗?似乎也没有,从破土到现在的收获的守望,仅仅只是这样。

友情同麦田一样需要守望,如同伯牙与子期,说好了相约中秋夜。相遇了,却只有一人、一琴、一坟。子期已死,伯牙的守望未散。断然绝弦,他转身离去,只留下无言的泪……伯牙子期,守望中相遇。携手越过高山,掠过流水,踏入千年后我的守望。我守望着,只为你的到来。时间是个轮回的孩子,总是俏皮的书写了那么多的喜怒哀乐,一点点融进血液的开阔和希望,默默相守的是一份执着的梦想。静静的守望,也许守望的是一份幸福,在无数离开的日子里无法割舍的只是曾经陪伴一起走过的岁月。

高山有乔木,流水无知音。不正是说友情的可贵吗?

守望麦田,守住的是一份希望,也是一份爱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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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

全文共 20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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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田里的守望者》是美国作家杰罗姆·大卫·塞林格写的。记叙了故事中主人公霍尔顿·考尔菲德在中学时期的一段故事。在我脑海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本书以主人公霍尔顿自叙的语气讲述自己被学校开除后在纽约城游荡将近两昼夜的经历和心灵感受。它不仅生动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不安现状的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仿徨、孤独愤世的精神世界,一个青春期少年矛盾百出的心理特征,也批判了成人社会的虚伪和做作。霍尔顿是个性洛复杂而又矛盾的青少年的典型。他有一颗纯洁善良、追求美好生活和崇高理想的童心。他对那些热衷于谈女人和酒的人十分反感,对校长的虚伪势利非常厌恶,看到墙上的下流字眼便愤愤擦去,遇到修女为受难者募捐就慷慨解囊。他对妹妹菲芯真诚爱护,百般照顾。为了保护孩子,不让他们掉下悬崖,他还渴望终生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发出“救救孩子”般的呼声。可是,愤世嫉俗思想引起的消极反抗,还有那敏感、好奇、焦躁、不安,想发泄、易冲动的青春期心理,又使得他不肯读书,不求上进,追求刺激,玩世不恭;他抽烟、酗酒、打架、调情,甚至找妓女玩。他觉得老师、父母要他读书上进,无非是要他“出人头地……以便将来可以买辆混帐凯迪拉克”。他认为成人社会里没有一个人可信,全是“假仁假义的伪君子”,连他敬佩的唯一的一位老师,后来也发现可能是个同性恋者,而且还用“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那一套来教导他。他看不惯现实社会中的那种世态人情,他渴望的是朴实和真诚,但遇到的全是虚伪和欺骗,而他又无力改变这种现状,只好苦闷、彷徨、放纵,最后甚至想逃离这个现实世界,到穷乡僻壤去装成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二次大战后,美国在社会异化、政治高压和保守文化三股力量的高压下,形成了“沉寂的十年”,而首先起来反抗的是“垮掉的一代”,本书主人公霍尔顿实际上也是个“垮掉分子”,是最早出现读《麦田里的守望者》有感的“反英雄”,只是他还没有放纵和混乱到他们那样的程度罢了。

1951年,这部小说一问世,立即引起轰动。主人公的经历和思想在青少年中引起强烈共鸣,受到读者,特别是大中学生的热烈欢迎。他们纷纷模仿主人公霍尔顿的装束打扮,讲“霍尔顿式”的语言,因为这部小说道出了他们的心声,反映了他们的理想、苦闷和愿望。家长们和文学界也对这本书展开厂争论。有认为它能使青少年增加对生活的认识,对丑恶的现实提高警惕,促使他们去选择一条自爱的道路;成年人通过这本书也可增进对青少年的理解。可是也有人认为这是一本坏书,主人公读书不用功,还抽烟、酗酒,满口粗活,张口就“他妈的”,因此应该禁止。经过30多年来时间的考验,证明它不愧为美国当代文学中的“现代经典小说”之一。现在大多数中学和高等学校已把它列为必读的课外读物,正如有的评论家说的那样,它“几乎大大地影响了好几代美国青年”。

《麦田里的守望者》之所以能产生如此重大的影响,很重要的一点还由于作者创造了一种新颖的艺术风格。全书通过第一人称,以一个青少年的口吻叙述了自己的所思所想、所见所闻和行为举止,也以一个青少年的眼光批判了成人世界的虚伪面目和欺骗行径。作者以细腻深刻的笔法剖析了主人公的复杂心理,不仅抓住了他的理想与现实冲突这一心理加以分析,而且也紧紧抓住了青少年青春期的心理特点来表现主人公的善良纯真和荒诞放纵。小说中既用了“生活流”,也用了“意识流”,两者得到了巧妙的结合。在语言的运用上,本书也独创一格。全书用青少年的口吻平铺直叙,不避琐碎,不讳隐私,使用了大量的口语和俚语,生动活泼,平易近人,达到了如闻其声、如见其人的效果,增加了作品的感染力,使读者更能激起共鸣和思索,激起联想和反响。

读完了这篇小说,是我有了一些看法,我觉得,其实,霍尔顿对一些社会现象的指责是完全正确的,比如说,“酒吧里那个弹钢琴的人,弹琴时,喜欢卖弄,不管什么曲子,都被他糟蹋的一塌糊涂,傻里傻气地把高音符弹得如流水一般,还有许多油腔滑调的鬼把戏,我听了真是厌恶极了。”这是霍尔顿的看法。我也十分讨厌霍尔顿所说的那种人,喜欢炫耀本事,假模假式,显得自己是个仁人君子。这也好似中国古代那些奉承皇上的官员,说一些不堪入耳的话。但霍尔顿由于心理问题把这些都看得太重了,太过分了,所以才会觉得生活索然无味。后来,他有了更为荒唐的决定,一个人乘车去西部,装作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不原被别人所打扰,再找一份工作,取一个又聋又哑但很美丽的妻子,安度生活。幸亏妹妹菲苾及时阻拦,虽无效果,但妹妹菲苾十分生气,为了妹妹,霍尔顿留了下来,后来终于开始了新的生活。

霍尔顿厌恶那些口是心非的人,我也一样,这种人实在值得我警醒,我弄不懂的是,那些人为什么那样?是为了体面吗?是为了炫耀吗?还有,为什么大部分人都不这样觉得?不管怎样,以后我一定要做一个表里如一的人。

做每一件事都要三思而行,不能莽撞行事,并且要听取别人的劝告,不要把苦痛看得太重,要设法摆脱,寻找快乐,这就是我得出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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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守望幸福满分作文

全文共 12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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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处,残阳如血。

弯弯曲曲的小路上,终究还是望不见那人归来的身影。

陈老汉收回了远眺的目光,长长的叹了口气,阡陌纵横的脸上布满了失望。他转身回到屋内,坐在满桌花花绿绿的饭菜前,突然没了胃口。

这些菜都是他孩子爱吃的。今天是一年一度的中秋节,陈老汉日日夜夜盼望着这一天,他以为到了这天,他孩子就会回来看看他,看看这故乡,可是没有,没有孩子在身旁,只有他一人孤零零过着这本该团圆的节日。

孩子,已经整整三年没有回来过了。想到这儿,陈老汉眼中的孤独的神情中,更添了几分落寞。他拿出了孩子17岁那年,他们一家三口拍的全家福,照片中他们三人笑得是那样快乐,可是现在,老伴走了,孩子也有了自己的生活,只剩下了他这个糟老头子,一个人住在故乡的老屋里。

陈老汉用他那满是粗茧的双手,充满怜爱轻抚着照片中少年充满朝气的笑脸,思绪飘向了孩子17岁那年的中秋节。

那一年,孩子在外求学,已经大半年没回家了。临近中秋节,孩子说:“爸,我中秋节就回家去。”陈老汉夫妻俩在那一天,做了许多孩子爱吃的菜,满怀期待的等着孩子回家。可惜,天不做美,下午就开始下瓢泼大雨,门前的小路泥泞不堪,陈老汉夫妻原以为孩子不会回家了,可远处一个熟悉的身影正朝他们的房子奔来,是孩子呀,是孩子回来了呀。孩子回到家,陈老汉颇为心疼的说:“下雨,就不要回来了,淋了雨,生病多不好。”但是陈老汉的内心在孩子回来时,是多么的喜悦,多月以来的思念终于得以收敛。

这时,一阵刺耳的电话铃声,打断了陈老汉的思绪。“喂,爸爸吗?中秋快乐,身体健康。我还有事,就先挂了。”还未等陈老汉开口,电话中只剩下了空调的“嘟嘟”声。“哎——”陈老汉将满肚子的话化成一声绵长而又沉重的叹息。

灯光摇曳,陈老汉孤独的坐在饭桌旁。墙上的“天伦之乐”几个大字,显得莫名的讽刺。

第二天,陈老汉依照多年的习惯,找李老头下象棋。李老头是一个独居老人,这个村子大多是独居老人,他们的儿女去了大城市打拼生活,很长时间也不会回来一次。很多人眼巴巴的盼望着儿女的归来,望穿了秋水,可也不见儿女回家。

陈老汉刚刚出了家门,就听见村里的人在议论纷纷。“怎么了?”陈老汉拉住一个人问。“李老头,死啦,昨天傍晚死的。听说是心脏病突发,唉。他儿子三天后才能赶过来……”

没等那人说完,陈老汉便失魂落魄的向村外走去,这就是独居老人的命啊!孤零零的生活,孤零零的死去,从生到死,都是孤零零的。

陈老汉坐在田埂上,看着大片大片田野,缄默不语。突然想起多年以前,孩子还是一个小孩时,曾经对他说:“爸爸,我一定要去大城市,过更好的生活。”当时的他高兴的不得了,一个劲儿夸孩子“有出息”、“懂事”,可是孩子,现在爸爸只要你陪陪爸爸,回故乡看看呀,难道你在追逐成功的路上,淡泊了亲情么。孩子,你回来看看爸爸,哪怕只有1小时也行哪,孩子,我的孩子呀。

孩子,我会在这里守望着你的归来,守望着真正天伦之乐的幸福

孩子,我等你。

“明知道这是没有止境的守望,可我还是充满希望。孩子,我会等,等鸟儿归巢的那一天。孩子,你知道么?”

[守望幸福满分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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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无声的朋友书_初一作文

全文共 9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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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识字起,书就成了我无声朋友,故事书、童话书、漫画书、科普书、小说、诗歌……在我家的书柜、床头、饭桌到处都是书,任我挑选。

有时,我的双眼瞄到了一本中意的书,就飞快地将它抽出,以让人惊讶的速度将它“吞”下。虽然我读书的速度很快,但对读过的书,我还会在以后一次又一次地重读。每一次重读,我都会有新的收获。

晚上睡觉前,早晨上学前,是我看书的“美好时光”,特别是早晨妈妈给我扎辫子时,我一边放松地让妈妈扎辫子,一边双手捧书自由地看,真是太幸福了!反正只要我的眼睛和双手空着,我一定要在手里抓一本书才感觉踏实。有时,我看书入了迷,连吃饭甚至穿鞋时也会用一只手抓着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只是爸爸妈妈经常要制止我。虽然爸爸妈妈一再阻挠,我还是会像一只坚持不懈的小书虫一样,再次偷偷抓起书,继续有滋有味地“啃”起书来。

爸爸妈妈也会陪我一起看书。在睡觉前,我们全家都会拿出一本书来看。妈妈通常会看《宋词》之类的有优美词句的书,爸爸爱看《人民文学》《价值的理由》之类的文学、哲学书。而我则爱看有趣的书,比如《小屁孩日记》。每当我翻开一本书,一幅幅精彩、生动的画面就会浮现在脑海里,我仿佛进入了另一个世界,梦幻般的神奇。当然从书中我也学到了很多东西,比如在《儿童百科全书》里,我知道了有一种石头叫做滑石,有一种动物叫蓝鲸,有一种节日叫黑人节。书还能让你的心情变好,因为书讲述了另一个地方或另一个世界,让一个寂静的夜晚在你心里充满生气和活力。

书是我们的朋友,所以我们要爱护它,爱护一本书等于保护你的朋友,这个朋友将来一定会报答你的。我们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书朋友,有的多,有的少。书和人一样,不分贵贱,但书和人一样有好坏,想交好朋友,就要读好书。我有一本叫《树叶的心事》的书,这本书的内容丰富多彩,就像花儿一样美,像泉水一样清纯,又像蜜糖一样甜。跟这本书做朋友,你就觉得值!

通过读书,我认识了更多的字,有了更丰富的知识,也懂得了更多的道理。现在,爸爸妈妈经常要向我“请教”关于动物的知识。我的作文也写得越来越好了,从一年级起我就在《南方周末》等报刊发表文章了。读书,给我的生活填上了绚丽的色彩!

书是一片海洋,字是无数的水滴,标点符号是微生物,而我们,则来当遨游在大海里的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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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守望·腾飞

全文共 8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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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或许,那古老的铁血丹心的生活早已驾着历史的战车悄悄逝去,但是,负载其上的中华民族灿烂而辉煌的传统文化,是否也一去不复返?

春花秋谢,雁阵南移华夏民族从历史的硝烟中一路走过来,她徘徊于秦时明月汉时关的古长城前,纵横于大唐盛世的舞榭歌台之上可悲的是秦淮河的水太冷,北方大漠的铁骑太硬,晚清末朝的统治者太软弱,西方侵略者的枪炮太利,风风雨雨,凄凄惨惨戚戚的近代民族史化为无数仁人志士的花塚,怀抱传统经典,胸怀文化末节而含恨长眠!

时至今日,远去了刀光剑影,逝去了血雨腥风,安详的太平盛世似乎也成为传统文化的守墓者与送终人先不说麦当劳文化在神州达地泛滥成灾,法兰西的名贵香水迷失了多少青春年华,英吉利的流行乐疯狂席卷乐坛,还有日本的动漫腐化我们的青少年,单是那情人节朦胧的月亮,也比七夕的动人故事更煽情,比中秋的团圆之月更美丽。

难道,蕴育了五千年的传统文化已行将就木,奄奄一息?如果是那样,在传统文化被遗忘西化之日,也是华夏民族灭亡之时这并不是耸人听闻,一个民族的立足根本便是他们优秀的传统文化,这是深深融于我们每个人血液中的精髓,是民族兴旺国家富强的不竭动力。

欣喜的是,近年来掀起的国学热,古典文化研究热让我们看到了希望,沉沦于历史长河深处的文化经典开始浮现于人们面前于丹的论语“心得”,将孔子的思想精华用美丽易碎的语言编织成现代人心灵的摇篮;易中天以幽默调侃的话语演绎了一部部超现代的《史记》、《三国》片片感人,剧剧精彩且不说功利主义的解说违背了严肃的学术研究,但究其对传统文化传播的贡献却是难以估量的。

孔子不是于丹一个人的圣人,而是我们每个人心灵的守望者;“三国”也不是易中天一个人的独角戏,而是我们每个华夏儿女心驰神往的美丽传说传统文化的迷失与复活,将见证我们古老民族的崛起与复兴。

“盛世歌者萧条人,怅望千秋一掬泪”,让我们守望心灵的文化净土,驾起历史的罡风,仰天长啸,看巨龙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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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麦田守望为题目的作文1000字

全文共 8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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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隔着玻璃,看似很美丽,却无法触及……”

每每听到这一句淡雅却蕴含着无限的忧郁与无奈的歌词,总能颤动我内心深处的那根弦——幸福有多远。难道我的指尖与它真的是无止境的平行线,隔着空间与时间,永远是无解的交集么?

花开有声

夜色拉开帷幕,丝丝墨一般的寒气浸入膝头,冷冷清清,酸酸涩涩,如疲惫的双眼那忽明忽暗的星点,聚挤环着皎洁光辉的月亮妈妈身旁。夜,好寒!我把头埋在妈妈的怀里,感受着那由内至外的体温,享受着她柔和的双手抚顺我被寒风拨起的不安分发丝。夜,是那么的静谧,让我能听见温暖的私语,轻轻柔柔,舒服安恬,似可触摸,又似难以明状。

秋叶舞曲

雪白的粉笔尖随着老师苍劲的臂膀一跌一扬,摩擦着黑板,发出优美的曲调。敬爱的老师一个潇洒转身,一朵朵盛开在夜色中的白梅上了黑板,星星点点的粉笔灰在空中弥漫,晨曦透过玻璃,轻扬飘然在老师的发丝上。刹时,老师又像尘封已久却又发出光辉的雕像,眼神里穿越了古老文明,坚毅而温和,就像秋叶在荻风中打着旋,踏着遒劲的舞曲,教室里顿时温暖起来,不单单是因为阳光,更多的是——

风雨双蝶

夏,是个心绪不定的娃娃,刚刚还是安静的他,顿时变了脸,如虎啸龙吟般的狂风揭地而来。门窗劈啪,雨蓬呻吟,树枝腰弯,落英狂乱。天空中黑云压近,刹时,风云巨变。一只略带黑斑之黑色蝴蝶跌入我的眼帘,在狂风的肆虐下显得那么苍白无助。突然,另一只蝴蝶紧紧相随,不离不弃,似在保护着它。我耳畔的狂风还在嗖嗖,但好像不再寒冷……

幸福在哪?幸福有多远?回想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我终于明白了,幸福不在天上,不在遥远的神话里。幸福不是雪山上的一株梅,不是深海里的一片珊瑚,更不是雄峻山壁下的一棵孤草。幸福,它不在天涯,在生命中的每一瞬间,它是田里沉甸甸的麦穗,我要做个麦田守望者,好好地享受人间的温馨。

“幸福隔着玻璃,看似很美丽,却无法触及……”作者以这一句忧伤的语句开头,这既引起了读者的阅读兴趣,同时也恰到好处地引入本文。然后作者用三个“幸福”的镜头展示了幸福的内含,水到渠成的说明了“幸福,它不在天涯,在生命中的每一瞬间,它是田里沉甸甸的麦穗”,诠释了幸福的真正含义。

[麦田守望为题目的作文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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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守望校园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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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一个极平凡的词,却牢牢地在我的心中扎下了根,占据了我的整颗心。

转眼,在不经意间,六年,就这样无声无息、悄悄地溜走了,好似一个贪玩的孩子。怎么就这样快呢?怎么就这样叫人无奈呢?

忆流年,回首那飘飘洒洒、零零落落的回忆,仍在拨动我的心弦,勾起我儿时的记忆……

那天,小小的我背起书包,走向她的怀抱,我胆怯地站在校门口探头探脑。看着风吹过那棵沙沙作响的梧桐树,我勇敢地迈出了第一步,走进了她温暖的怀抱,成了她怀中的一员。

想起那时的自己,嘴角不禁浮起了一抹微笑。

渐渐地,随着年龄的增长,她的怀抱,成了我哭诉的地方。她,让我欢笑、让我悲伤,成了我的知心朋友,成了我的第二个母亲,只有母亲才会有这般的耐心。是她包容了我的任性;是她让我享受到了知识带来的喜悦;是她洗礼了我的人生,完善了我的人格;吹动了我的风向标。

六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六年的确就这样过去,真实地过去了,我真的好不舍。

我在她的怀抱里逐渐成长,在她的臂弯中逐渐成熟,我不再是曾经那个懵懂的女孩,在她的照顾下我收获了成长,收获了友谊,收获了知识,收获了从无知变得感知、感性。感谢一路上有你——我亲爱的母校。

这六年里发生过的故事道也道不完,说也说不尽,愿这一切永远停泊在我记忆的港湾,成为我最美的回忆,成为我前行的动力。

母校,我亲爱的母校,请不要忘了我丢下我,让我也成为您最美的回忆吧!您永远不要老去,因为一路上有您的守望,我才能真正成长,守望我吧,待我成长吧!我的母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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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守望无声的誓言

全文共 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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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究是渐渐两人相看开始厌倦。从精神上,到肉体上。却谁也不肯说破。

婚礼,是爱情绚丽的顶巅,之后浓度一路下滑。彼此熟悉得如同日日饮的白开,之间再也激不起波澜。日里两人之间视若无睹,夜里不再相拥而眠。

想想,我就失落得很。

子君该不是那种见异思迁的人,可是事实让我百口莫辩。

晚上子君的后背抵触着我,本来婚后他的胸膛才是我的枕头。我只有侧向一旁暗自泪垂,等他睡熟后,轻轻地吻一下他的鼻子:爱你,子君。

终于明白《开往春天的地铁》中,宽大的床上,徐静蕾突然就用脚去踹背对着她的耿乐。

我仍然爱他,他仍然爱我吗?

是上个周,发现子君和一个娇娇弱弱的女孩子牵着手过马路,拐进上岛咖啡馆。周末傍晚的威海路,人流如潮,我心悲哀亦如潮水。一时间彷徨如找不到归路的孩子,茫茫然手足开始无措,眼睛却干涩地没有眼泪。

子君曾说,认识我后才明白女人是水做的没有错,因为恋爱的时候我经常在大街上为他的某句话某个行为痛哭。他才是真正地手足无措,路人的侧目引得他几乎无处藏身。他只有拥抱着我,下巴轻轻磕在我头顶:宝贝,乖,别哭了,我错了。

我一直以为,事情无论谁对谁错,眼泪总能让他跟我认错。

所以,当我站在街上哭不出来的时候,我才惊悸地发现:不知什么时候,我把眼泪给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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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守望幸福的田野

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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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是种很奇妙的东西,登岳阳楼仰天地浩然之气,是它;赏洛阳城牡丹的华贵艳丽,是它;种一片菊花,分享陶潜宁静淡泊的世外情趣依旧是它。

那我的幸福是什么呢?

是功成名就吧。“一日看尽长安花”似的风光,令人羡慕,被别人追逐,尤其是能博得她的一个微笑。我相信,当她对别人说起我时,嘴角浮起的微笑便会淹没一切。不是虚荣,更不是炫耀,而是真心的满足。对!是满足!一个母亲是最容易被儿女所满足的。“那你就选定目标为之奋斗吧”

一个悠远的声音于心底响起。真的就是它了么?而我会快乐么?功名的追求者是无穷尽的,从古至今都是此般。也注定了这之间的过程是艰难而孤独的。苦我不怕,惟有孤独,尤其是她是孤独。当她默默离开,当她独自等待,我的心会碎的。我怎忍心看她在孤独中老去,看着寂寞的时光一去不返。

注定是一个人的战役我不要选。

那是浪迹天涯吧。挽着她的手,大漠的漫天飞沙,江南的小桥流水,亦或是草原的万里长空都曾令你们心驰神往。何不去玩得畅快淋漓!“那就选这个吧,你将是个自由的人。”

悠远的声音再度响起,这一次我迟疑了。站在中间难以抉择,一面是自由的灵魂,一面是平静安逸却真实的生活。的确,我们都有过共同的烂漫情怀,追求潇洒不羁的人生。可是,一路走来,她已疲惫,她还有几年的青春得以挥洒?

母亲们所需要的仅是一个安定的家。漂泊对于我是水中月,可望而不可及。现在脑子里满是她明亮的眸子和那期待的微笑。一次无意间听到母亲对朋友说:“我的女儿终究会有成就的”。我无语。

原来我所寻找的幸福仅是她一个真心的微笑。再多的名誉快乐都敌不过她的一个微笑。一笑未必倾城,却足以使我落泪。

她爱我,希望我成功,而我这一生最大的追求就是要她幸福!在这过程中我甘愿抛开一切,惟求成就一个母亲的骄傲!守望我们共同的幸福田野

妈妈,我爱您!

[关于守望幸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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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于无声处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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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华是荒芜披上的袍,用自欺欺人的华美来掩盖视而不见的伤。漠然的脸庞,机械的微笑,喧闹的背后空无一人,唯余寂寥。而我要呐喊,于无声处,石破天惊!

长江水汤汤,记录着一个偏安一偶的王朝。南宋苟且于江南,沉湎于吴侬软语的梦里迟迟不愿醒来。“市”的灯火,词的旋律将遥远的北方推得愈发遥远,几乎望不见昔日国土。辽的铁马金戈踏过南宋帝王怯懦的心,山河破碎面前,空余惊若寒蝉的畏惧。可帝王心如此,天下却意难平。“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岳飞于戎马间,铮铮铁骨岂肯言败?“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陆游于垂垂老矣之时,心中犹记北方的家国。更有李清照,以女子之身声嘶力竭:“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夜阑卧听风吹雨,铁马冰河入梦来。”这是辛弃疾心中的呼告。在他跃马执剑的梦里,这位老人仍高呼着:“杀敌!杀敌!”

那响彻时代的呼声,是对疆土的眺望,是震碎轩宇的气势。长江水逝,又几度王朝兴衰?旧时的堂前燕,不知又飞散了几只?记不清帝王姓名,可一声声于无声处的呐喊,却铭刻于汗青。

南宋毕竟还有梦可做,可当英吉利的军靴踏上这片土地时,清朝“天朝上国”的梦,已是彻底碎了。从林则徐“看眼看世界”,到鲁迅弃医从文,一代又一代人在那麻木沉默的人群里呼喊,竭力摇晃着“救亡图存”的大旗企图,让那无神的目光闪烁出一点觉醒的光。他们的呐喊无疑是成功的。以那个时代为背景的电影《无问西东》里,李光耀面对母亲“我怕你还没有见过人间的美好,便失去了性命”的苦劝,拭干眼泪,毅然从军。飞机在空中盘旋,一次次危险的训练塑造了当时中国航天领域最顶尖的人才。的他也是于无声处呼喊,于当时最为薄弱的航空领域,精准的战术宣扬着这个古老的民族的实力与尊严。他们是时代的强音,声嘶力竭间,写就一股英雄气。

不再沉默,便要敢于发声,不去回避,不去妥协,像手术台上的无影灯,晃晃地照进每个人心底。手中笔未停,便没有什么不能写下的。《人民的名义》作为一部政治小说,笔锋直指官场。没有闭口不提,没有谄媚阿谀,只写下最真实、最现实的一幕幕——从金钱到权力,无所不谈。书既出,轩然大波。且言惧乎?此时早已不是那个万马齐喑,“著书只为稻梁谋”的年月。岂言畏乎?我们有自己的心,于无声处,呐喊着我们最真实的声音!

不以繁华蔽目,只留真实呐喊。不以畏惧而退,只身仗剑,也走天涯。沉默是大多数的怯懦,可我们“指点江山,激昂文字”,以少数者的身份高呼。那就让历史的天空,于无声处,多响过几声振聋发聩的惊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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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心灵深处的守望

全文共 7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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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一束四月的野花,安插在岁月的枝头,嗅着来自心灵的馨香,岁月静好。

——题记

夏日的一天,阳光火一般地炽热,舔舐着大地。世间万物都耷拉着脑袋,一声不吭,除了树上不知疲倦的蝉正在演奏安眠曲。

我更是所在空调间了,懒洋洋地趴在窗台上注视着小区里的一切,有一种没有来的庆幸感。

“汪、汪……”一阵狗的呜叫打断了我的思绪,收回了凝视远处的目光,低下头来搜寻着声源。

啊,是一只小白狗!脏兮兮的,若不是背上有几撮白毛,我估计都以为它是灰色的了。粉嫩的小舌头伸出嘴外,猛烈地喘着气,摇着小尾巴跌跌撞撞地躲到阴影下。看样子是被主人遗弃的可怜虫吧!我摇摇头,小区里这种现象早已见怪不怪了。

犹豫着要不要给小家伙一点水喝,但我又下意识地瞥了一眼外面的阳光,这个想法猛地收回脑中,我继续趴在窗台上旁观。

这时,一抹红色跳跃入眼帘,有些刺眼,我揉了揉眼睛,却见那抹红色停在了小白狗的面前,哦哦,那是一把伞,一个小姑娘打着一把伞蹲在它面前。我饶有兴趣地看着,红伞遮住了少女的表情,只见她生出白皙的手在小狗头上轻轻拍了几下,便直立起身子扬长而去。

我撇了撇嘴,又继续观察了小家伙好几分钟,正欲离开,就被一个飞奔而来的身影夺住眼球。

不会错的,就是方才打着伞的少女,她再一次地蹲在小白狗的面前,只是这次没有撑伞,整个人都暴露在阳光下,过长的裙摆蹲到了地上,我仿佛都看见她额角沁出的汗珠了。

可是她却拿出矿泉水给小家伙倒了一地,颇有耐心地抚摸着它松柔但并不怎么干净的毛,一点也不在意火辣的阳光。

我一怔,紧接着会心一笑,有对少女的赞许,也有几分自嘲。看着阳光下少女的笑容,总觉得万物都失去了光彩,包括那恼人的阳光。

那个画面永远定格在我心中,散发出纯粹的清香,也许,着来自那个少女心灵深处的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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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无声的感动的500字作文

全文共 1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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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脑海里,有许多感人的事情发生在我的身边,在时光的冲洗下,变得模糊不清了。

但其中有一次经历令我十分难忘,当时的场景我还记得很清楚。

记得那是在一个雨天。

那天,第一节课是英语课,老师在那天的前一天布置好那天要听写单词,要我们准备好。可是那时我只顾着背单词,却忘记了听写单词也要用英语本或英语纸。那时我翻遍了整个柜子,书包,却找不到一张英语纸。同桌看见我焦急的样子,奇怪的问我:

“你怎么了?”

我不好意思的回答说:

“我没带英语纸”

不料,同桌轻声的应了一声“哦”字后,就毫不犹豫的把自己的英语本的最后一张英语纸撕下来递给我,我目瞪口呆的看着他的一举一动,实在不敢相信,他见我没有反应,就把英语纸硬塞在我手里。不一会儿,我终于反应过来,问他:

“那你写在哪里?”

他无所谓的回答说:

“我没关系,我可以写在背面。”

我立刻想起了英语老师曾经在上课时说过,不可以把听写的英语单词写在背面,否则就出去门口站着,老师说的话可不是假的喔!英语老师向来说到做到。我马上向告诉同桌听:

“可是,英语老师说过……”

我话还没说完,上课的铃声就打断了我。(该死的铃声,第一次觉得铃声这么讨厌,难听!)英语老师像是早就准备好了一样,一下子已经站在讲台上了,使我不得不闭上嘴巴,感动的作文《感动的作文500字》。英语老师站在讲台上严厉地扫我我们一眼后说:

“下面开始听写,第一个(church)……第二个(museum)……”

在老师经过同桌的身旁时,不出我所料,老师大吼一声叫同桌站起来,(老师的河东狮吼可真厉害,全学校都能听到呢!)

对着同桌大声骂道:

“不是说过不能把单词写在背面吗!没听课啊!有没有把我的话记在心里!出去!!!”

同桌不出一声,幽幽的离开位置,走向门口。我突然有一种想向老师解释的冲动就叫:

“老师!”

老师回过头来瞪着我说:

“什么事?”

我被老师的严厉加愤怒的眼神把握的勇气一下子降到最低。我连忙回答说:

“没……没事……”(真没用,我竟然口吃了)

我不安的看了一眼窗外,不看还好一看就大不了!天啊!竟然下雨了,那我的同桌怎么办?他肯定会被窗外的大雨淋到的,虽然课室外有的避雨,可是雨那么大,就算淋不到上身,也会把膝盖以下的部份给淋湿的,我再看了一眼讲台上的老师,老师却好像听不到外面的雨声,依然不叫我的同桌进来(可能还沉浸在她那流利的讲说中)

那一刻,我讨厌英语老师。

我迫不急待的等着下课,

“铃铃……”(救命铃声终于响了,又是第一次觉得铃声这么好听,悦耳))

我一个箭似的速度飞出去,顺手从窗台上拿了一把雨伞打开,帮站在门口许久的同桌撑伞,我询问道:

“为什么不解释?”

他笑了笑说:

(真是的,还笑得出来)

“没什么。”

说完,他随步走回座位上,而我,还呆呆的站在原地。终于,上课铃声敲醒了我,我快速放下雨伞,回到座位上,看了一下同桌,他的膝盖以下的部份真的全被淋湿了。

那时,我的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非常不舒服。

之后的第二天,他感冒了(也对,脚裤湿了,闷久了,会感冒的,唉!!~~友情的力量啊!!~~~多伟大!!~~)

这件事情已是许久以前的事了,至今在我脑海里还记忆犹新,那一次的感动,那一次感受到的友情的力量,伟大。

时光飞逝,我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一次无声的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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