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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大学读后感高中(优秀20篇)

军训是我们人生的一段丰满的记忆,小编收集了我的大学读后感高中,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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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生存》读后感高中作文

全文共 11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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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年前,一批批殖民者踏上了印第安人的土地,他们叫它美国。美国人伴随着他们的美国梦,扎下深深的根。然而现如今,美国梦已不再局限于是一种相信只要美国不懈奋斗便能获致更好生活的理想,美国人已将“探求”作为他们新的梦——有一群人决定到阿拉斯加去看一看,去寻找自己与自然交轨的人生。

阿拉斯加雪地冰天,又被排除在美国的大版图外,但是它的旷野无际却吸引了无数人欲与之相识。《荒野生存》就描写了这样一个渴望将自己的灵魂献给阿拉斯加的年轻人,以及他真实却近乎残忍的故事。

《荒野生存》由著名作家乔恩·科莱考尔所著,所述是一个真实事件。1992年,在美国阿拉斯加地区的一个废弃的公交车车厢里,人们发现了一具腐烂的尸体,经调查,证实这位死者的全名叫克里斯多福·强森·麦克肯多斯,是个出身于美国东岸富裕家庭的年轻男子,他在1990年大学毕业后,即与家人失去联系。克里斯多福极端向往回归自然的原始生活,尤其是他想走进阿拉斯加,去征服这大自然鬼斧神工的奇葩。于是他改名换姓,烧掉现金,放弃车子和大部分财产,从此开始向他的梦想进军。然而,由于食物短缺和意志崩溃,克里斯多福于阿拉斯加之行结束了生命。这件事经过披露后,在美国社会引起震撼。人们的看法褒贬各有之,有人感佩克里斯多福的勇气;有人却认为克里斯多福太轻忽自然,藐视大自然,竟然没有作充分准备便草率进入美国最不毛、环境最恶劣的阿拉斯加独自生活。

读过这本书后,就个人而言,我是极其支持克里斯多福的行动及观点的。他虽然客死他乡,但是他完成了自己的人生目标——在阿拉斯加的原始森林里住上一百天。且正如书中所言,若非他没有活着回到父母的身边,他一定会被称为英雄!不是吗?他的故事一定会载入史册,会勾起人们对于回归自然的渴望。然而他死了,于是就遭到人们的斥责与鄙视。这不公平吧!

还有人质疑:为什么富家子弟、名牌大学毕业生放弃一切走进阿拉斯加荒野?有人说是因为他对自己的感觉过于良好,导致他认为自己无所不能;还有人说是因为他对社会、人际等现代产物的厌恶,导致他欲远离尘嚣。我认为以上观点是不可立足的,后来通过克里斯多福的日记,人们了解到这位旅行者也曾感到过寂寞,他更写到当他走出阿拉斯加后,他要结婚。通过阅读《荒野生存》后,我觉得他之所以“不自量力”是因为他有个虚伪且龌龊的家庭——他那为身为美国高级航天工程师的父亲在小克里斯多福6岁时,曾一度重婚,甚至在克里斯多福诞生后还与前妻生了一个儿子。这位父亲成功地将此事隐瞒了十余年,但还是被不幸的克里斯多福知道了,且从此克里斯多福再未与他的父亲说过一句话,并于两年后踏上了他的阿拉斯加之旅。

《荒野生存》确实是一本好书,因为它不仅描述了人类渴望追求自由、野性的梦想的崇高精神,更在一定程度上揭露了人的脆弱与其之险恶!这真是一本令人震撼、感人至深的书,相信它会在我的人生之路上给我更多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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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年大学《简爱》读后感

全文共 1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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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是一部带有自转色彩的小说,它告诉人们一个人生的真谛。《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温柔,,,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出众,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她描写的简爱也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是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

简爱生存在一个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性格,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

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作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深深爱上了她。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虽然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但简爱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自己的尊严和真爱。在当今社会,人们都疯狂地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爱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

《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爱情,还有作为一个人应有的尊严。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人的心灵。《简爱》是英国文学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我想,错了。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我认为,不会的。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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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家的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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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本是一个温暖的代名词,巴金的《家》一书中,却构造了一个封建腐朽,最终步向没落的家庭。

浅读了一下“觉慧出走”一章,却发现短短两千多字,把所有人物不舍的情结和各自的性格形象描绘得淋漓尽致。这一章叙述了觉慧受不了家中封建的制度,由家里出发直到乘船离开的过程。例如文章开头第一句“天还没有亮,他就醒了,躺在床上,左思右想地挨到了天明”,觉慧也许是因为对城中熟识人的不舍,也许是因为对出走后到大城市生活的期待、或茫然,又或许是因为即将能逃离这个封建家庭的欣喜,竟早早就醒了,引发了我的深思。再如最后一段中“前面的幻景迷了他的眼睛,使他再没有时间去悲惜被他抛在后面的过去十八年的生活了”让我感受到了觉慧对新生活的希望,振奋起来。

文段中最感染我的,是他上船后所见到的景色——“他的眼睛所触到的,只是一片清莹的水,一些山影和一些树影。三个舟子在那里一面摇橹,一面唱山歌““他的眼前是连接不断的绿水。这水只是不停地向前面六区,它会把他载到一个未知的大城市去”“仍旧回过头去看永远向前流去没有一刻停留的绿水了”。三次写到前方不停流动的绿水,巴金在这里寓情于景,象征着对封建主义的反抗,将会带来无限美好的前途与未来。觉慧为了实现自己青春的意义与价值,他离开了家,他反抗封建陋习,反抗封建宗法制度,这强烈的反抗精神,令我感受到无边的期待,其间似乎又夹杂着些许忧伤,觉慧的反抗能够让这个社会引起重视吗?能够改变人们根深蒂固的封建思想吗?但总的来说,这便应该是作者在《家》的序中所提到的那“一条路”了。

一个封建家庭的没落,伴随着一个充满青春活力的全新生活的崛起,所以,向着我们所找到的这一条征服生活的路,勇敢前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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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高中生观后感读后感大全

全文共 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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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惧怕,你就不是巫师了。巫师是拥有强大的力量和勇气的,大胆去追逐吧!将你心底一直恐惧的事物打败。”——题记你有没有将老龙所消灭?又假若你拥有力量,那你又是否有勇气呢?小雀鹰出生在铁匠之家,从小就显示出巫师法力。后来被最强大的法师所收留,并告知真名—格得。格得来到柔克学院,学习法力且法力强大,但却因为一次意外而导致法力大大削弱,并且一直被黑影所追逐。他为了脱身黑影,竟将老龙制服。他一直在追逐黑影,也遇到重重困难,并最终将黑影消灭……令我感触最深的是小雀鹰追逐黑影的一段。黑黑的天空下,没有一点儿光,小船在海浪上轻轻波动着、摇曳着。格得坐在船头,就那么悄悄地坐着,直到船上发出了声响。他猛地转头,却见黑影就在那儿端坐着。他挥起魔杖,“哗”的`一下,黑影就消失了,他将黑影打败了。在追逐的过程中,格得先是放弃,飞回了师傅的家园。师傅的教导令他茅塞顿开,于是他又义无反顾再次踏上寻找黑影之旅。在他的梦中,总因黑影所惊醒,并满身虚汗地坐起身,开始慌忙寻找。他错过了很多机会,在与黑影的对视中,他看得见却摸不着。黑影经常欺骗他,让他暴露在荒原上、不知所措。广袤苍穹之下,他远远望着黑影,那单薄如纸片的身体在田野上跳动着。他想跑过去,黑影却如幻影般一下子消失不见了。格得被黑影假扮的人所欺骗,这也告诉我们外表不一定是真实的,要看清真实面目并用实力将骗局揭开。只有面对困难,才能战胜困难。如果转身逃避,它将使你更加疲惫不堪。我们的生活中又何尝不是如此,心底惧怕的东西,一直藏在心里是何等的难受,我们要有勇气去折服它。学习格得,打败恐惧,消灭恐惧。格得因为勇气而大胆追逐,因为追逐而取得最后的成功。遇到欺骗与困难不要退缩。即便你很纯洁,可是世上还是会有人欺骗你,你所要做的就是像格得一样勇敢面对。勇于面对自己内心的恐惧,并敢于去追逐自己内心向往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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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高中论语十二章读后感精选

全文共 9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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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相信很多人都熟悉这几句话,但是你们知道它出自哪里吗?它就是中国古代巨著《论语》里的第一篇。这个寒假,我拜读了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在几千年的华夏文明史中,它一直被人们推崇为经典,这是为什么呢?原来这本书,是后人记录孔子及其弟子言论的一部著作。孔子的治国观点以及他评价古代圣贤的言论,是中国古代最基本、最简单、却又最不可缺少的道德修养准则。在古代这本书被视为儿童的启蒙读物。

我读完这本书后终于明白了它为什么被视为儿童的启蒙读物了。书中有这样几大部分:学而篇,为政篇,里仁篇······。这些篇目中的言论和故事告诉我们如何做学问,如何做人······

比如其中有这样一句话:”日知其所亡,月无忘其所能,可为好学也已矣。“子夏的这句话意思是:”每天学习不知道的知识,每月都不忘自己学过的知识,这样就算是好学之人了。“这里我还看到了一个叫孙敬的好学之人,他经常把自己关在屋子中,不分昼夜,废寝忘食地读书。他刻苦到夜里读书困了,怕自己打瞌睡,就把绳子栓在头发上,把另一头固定在房梁上,这样他就不会看着看着睡着了。他就是凭借这样的刻苦学习精神,使自己成为了一代鸿儒。如果我们现在学习都能有他的这股头悬梁的劲头,还有什么学不成的呢?我想到自己看书时,看一会儿就想去玩,真是惭愧!对,我也要成为好学之人。只要下定决心,我能做到的。

再比如其中的这样一句话:”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始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意思是:”虽然会背《诗经》三百篇,但是把国家政治交给他,却不能治理;让他出使诸国,不能独立办事,虽背得多,但不会运用,又有何用呢?“读到这里我脑中立刻浮现了一个故事——《纸上谈兵》。故事的主人公赵括把兵法背的滚瓜烂熟,谈起打仗,他父亲是赵国有名的大将都说不过他。可赵王让他去带兵打仗,他却不会根据实际灵活变通,结果误国误民,惨死在战场上。这又让我明白了:我们既要成为好学之人多读书,同时也要学会灵活运用,做个会学之人,活学活用,知识才能转变成智慧。

书中还有许许多多深刻的道理,我仔细咀嚼,久久回味,像是亲自聆听了孔子的教导,也希望同学们有空来读一读这本书,体味经典,对话圣贤,它会让你终身受益,带你走向不远处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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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追风筝的人读后感高中800字

全文共 8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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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最后顺利的把《追风筝的人》看完,这本书,我以前看了四遍,前面三遍,总是在匆匆开头后放下了,自我也不明白是为什么,至最后一次,居然看到入迷,甚至在昏暗的公交车上也舍不得放手。

故事情节不算复杂,却偏偏掺杂了太多的情感,朋友之情,兄弟之情,父子之情,纷纷交杂纠缠在一齐,在那兵荒马乱的社会中,抽丝拨茧般的将人性一层层的展此刻读者的面前。被社会认可的阿米尔,拥有继承父亲一切的权利,财富荣誉诸如此类,但与此相伴却也承担了父亲的愧疚,在父亲疼爱的同时,也被父亲所嫌恶,他渴望得到父亲的全心疼爱,却又对父亲充满敬畏,于是他嫉妒,胆怯。不被社会认可的哈桑,以仆人的身份与阿米尔一同长大,受到老爷的格外疼爱,也始终最是忠诚的陪伴着阿米尔,即使再害怕,即使被阿米尔背叛,也依旧能够为阿米尔挺身而出。他单纯,诚恳,始终有一颗赤子之心。于是,目睹哈桑受辱不敢挺身而出,终日惶惶不愿与哈桑在一齐生活,因此陷害哈桑的阿米尔少爷一向活在愧疚痛苦之中,得不到自我的原谅;而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一向为阿米尔付出的哈桑,纵然一生忐忑,却始终活的真诚。

直至数十年后,阿米尔才从父亲的好友口中明白真相,为什么父亲对自我时有厌恶,为什么父亲总是格外疼爱哈桑,只因他们是同父异母的兄弟,这样一个弥天大谎,是父亲对自我对阿里,对哈桑无言的愧疚,却成为了阿米尔自我救赎的一个转折点,而当明白哈桑为了保护父亲在阿富汗的屋子,那座倾注了父亲的精力,承载了他们所有欢笑和痛苦的家,死在入侵者的枪下,哈桑的孩子成为孤儿流落的时候,阿米尔最后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整本书以阿富汗的战争为背景,温暖舒缓的笔触却数次让人忍不住落泪。

突然想起一句古语: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人的一生,或许会犯很多错,会遇到许许多多的选取和恐惧,我们唯一所能做的是让自我的心勇敢地应对,纵使伤痕累累,也要问心无愧。

心疼哈桑,也万分的敬佩这个始终诚挚的男孩。而阿米尔,却总让人觉得可怜和心酸,而及到最后他为哈桑的孩子所做的一切,当他为哈桑的孩子去追风筝,说道:为你,千千万万次的时候,却又忍不住想为他祝福。

为你,千千万万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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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高中生观后感读后感大全

全文共 7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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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禺的《雷雨》不断被喻为“中国话剧创作第一次成熟而漂亮的收获”它同鲁迅的《呼吁》郭沫若的《女神》一样是一部经典之作。因而我看了这部短剧的剧本固然它并没有华美的词语加以修饰但却以话剧独有的方式明晰的向我展现了一场两代人之间的家族矛盾。

周朴园和鲁侍萍之间的关系招致了最终一切种.种不幸的发作。当周朴园与一个真正门当户对的小姐周蘩漪结婚后这也并不是一个美妙的开端只不过是最终那场雷雨的迸发时添加了一根导前线直接点燃了那场大火。我以为周蘩漪是一个极具“雷雨”性格的人物她的行为没有一个是不极端的她有着最不容忍的恨及最严酷的爱。但也就是这样的极端性致使她的生命烧到最终化为乌有急促却充溢着“矛盾”。

周萍和鲁四凤的相恋我以为是对当时封建观念的一个挖苦明明是亲兄妹却由于上一代的过错错误地分离了。而最终成为这场悲剧的牺牲品。而周冲我觉得是一个最无辜的人物固然他充溢着不实在际的想法总是沉浸在本人理想的堡垒里对理想抱有许多神往但他却遭受了与四凤同样严酷的结果。当他真正领悟到理想的严酷随同他美丽的梦一个个的破碎时他的生活最珍贵的局部——情感的激荡最终死了。一个花季少年扼杀在理想的粗恶里。鲁贵不用细谈他就是当时社会的一个市井之徒满脑子都是金钱他从不有着对家庭的丁点义务感为了钱能够丢弃自尊和子女这令人发指。但鲁大海却是一个耿直的青年他勇于对周朴园对抗争论。这也应该是曹禺当时想传达的那种肉体——在强权面前所表现出的不畏惧不畏缩;同时这也是现今所受倡导的一种质量。

总而言之这部《雷雨》将这四代人之间的矛盾描写的淋漓尽致。经过这两代人之间千丝万缕的关系分别细致地描画了多个不同性格的人物是一部胜利之作。或许我的感受还比拟浅薄但至少我对当时的社会有一个初步的理解也算是一种胜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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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高中生观后感读后感大全

全文共 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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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开始读《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的时候,就忍不住一口气从头看到了尾。

这本书的作者是日本的黑柳彻子,它讲述的是关于作者上小学时的一段真实的故事。小豆豆是个可爱的女孩子,但她的思维方式比较乱,不能静下心来读书,一般人无法理解,成了大家眼里的“怪人”。淘气的小豆豆一年级就被原学校退学了,后来来到了巴学园新的学校,在小林校长的爱护和引导下,一般人眼里“怪怪”的小豆豆逐渐变成了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孩子,并奠定了一生的基础。后来小豆豆成了著名的作家和电视节目主持人,被赞誉为日本最伟大的女性。

这本书让我影响深刻的故事很多。小林校长是个思想开明、与众不同的老师,他觉得玩是小孩的天性,给小孩一定的自由时间,在自由时间里,巴学园孩子们可以尽情的做着自己喜欢做的事情。

小豆豆刚到巴学园的时候看到校长,但她海不知道是校长先生,她就鞠了以躬,大声的问“您是校长先生还是车站的人啊?”那个人笑着说“是校长先生啊。”小豆豆非常开心地说“太好了!那么,拜托了,我想到这个学校来。”接着校长很有耐心的听小豆豆说话,连小豆豆自己都不敢相信,她整整讲了四个小时,想到哪儿就讲到哪儿。小豆豆很感动,从来没有人愿意和她聊天聊这么长时间,小豆豆喜欢上了这个小林校长。

非常爱巴学园,有一次她听到外面的孩子唱的歌“巴学园,破学校”!她很气愤,就编了一首歌“巴学园,好学校!走进去一看,还是好学校!”同学们一起唱着这首歌,这是大家送给校长无比珍贵的礼物。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我有很多的地方需要向小豆豆学习的,学习她有礼貌、善于表达自己的想法、愿意与别人沟通、有正义感等等。这些都是她长大后能成功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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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高中生阅读红楼梦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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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谢花飞花满天,魂消香殒有谁怜?”这是红楼女子的悲伤;“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这是红楼女子最真实的生活。

细读红楼不仅为红楼女子叹惜。

“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她们两个是红楼梦的主角,是大观园里的灵魂。

为报神瑛侍者,绛珠草用自己一生的眼泪来回报他。看似神话,曹雪芹硬是把它写活了。她没有薛宝钗的圆滑、招人喜欢。她冷傲、自负、多疑,却又才华横溢。“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这个让贾宝玉似曾相识的女子,这个不慕荣利追求自由爱情的女子,却被冷漠残酷无情的封建制度扼杀了——或许在那个冷酷的世界里,这是一种的解脱。

许多年来,她遭受了多少骂名。所有的人,似乎都认为林妹妹的死是她一手造成的。孰不知,她也是封建制度的殉葬品。漂亮,有心计,有城府又会笼络人心。这成了一个亘古不变的评价,难道在那个深宅大院里自保也是一种错吗?难道独守空房就应该是她一生的归宿?

查抄大观园,一记响亮的`耳光,震响天地:“我若是男儿身,早就出去了!”一句话表明了自己的心志!她精明干练,不墨守成规。

“元迎探惜”四春,只有她敢于反抗,也只有她活得最精彩。

欺上媚下的王熙凤,宁死不屈的鸳鸯,投井而去的金钏,刚强倔强的晴雯,性格豪爽的湘云,美丽动人的可卿,温柔贤惠的袭人,孤苦无依的妙玉,看破红尘的惜春——

一曲红楼之梦演尽人世间悲欢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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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大学》读后感心得实用

全文共 9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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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原为《礼记》中的一篇,在唐宋时期开始受到重视。朱熹把它从《礼记》中抽出,单独成篇,并把《大学》、《中庸》、《论语》、《孟子》合编注释,称为《四书》,从此《大学》成为儒家经典。

大学开篇便提出了自己宗旨,即“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朱熹把它称之为“三纲领”。实现三纲领的途径是“八条目”,即: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在“八条目”中,“修身”是根本。“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

要做到修身,就必须心正意诚,改掉自己不好的习惯,养成美好的品德。对于子女来说,修身首先要做到的就是要孝敬父母。一个人在家里孝敬父母,将来在工作上才能够做到忠和义。在中华民族的历史长河中,这样的事例很多,比如,赵善应就是这样的人。

赵善应是宋朝人,是历史上有名的孝子。有一次,赵善应的母亲得了一种怪病,他四处寻医为母亲医疗,但母亲的病还不见好转。后来靠皇室亲族的关系,请来御医为母亲诊治,御医说要用人血和药,赵善应二话没说,便用刀刺破手臂,用他的血和药一起给母亲服下,不久,母亲的病就好了。但却留下了心悸的病根,害怕雷鸣。所以一到打雷下雨天,赵善应就去陪伴母亲。曾经在一个寒冷的夜晚,赵善应出远门回来,手下人要敲门,却被赵善应给制止了,他说:“不要敲了,我怕惊动母亲。”就这样,赵善应和手下人在门沿下过了整整一夜。赵善应做到了“百善孝为先”,也正因为赵善应孝敬母亲,才被大家拥护称赞,在事业上有所成就。这也正应了《大学》中的那句话:“孝者,所以事君也。”只有在家孝敬父母,在外才能有所成就。

与《大学》提出的修身要求相比,与古代圣贤相比,我做得还远远不够,比如在家里,我有时会不听话、和家长顶嘴;有时家长让我写作业,我想出去玩;还有时会挑食。在学校,我有时会因一些鸡毛蒜皮的事和同学闹不和,还有……。

《大学》提出:“为人子止于孝,与国人交止于信”。所以说,作为青少年,在家听家长的话,做力所能及的活;在学校,见到老师要问好,上课积极回答问题,认真学习考高分;与同学交往言而有信,同学之间互相帮助、学习。做到这些,就做到“止于至善”了。

我爱《大学》这本书,爱里边的名句,爱圣贤的智慧,更爱《大学》提出的人生境界。今后,我要努力钻研这本书,以古代圣贤为榜样,为国家、为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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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高中生观后感读后感大全

全文共 7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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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格先生是《八十天环游地球》书里的主人公。他同几个人打了个赌,要八十天环游地球,赌金是两万英镑,最后他赢了。

福格先生环游地球的路线是伦敦—苏伊士—孟买—加尔各答—香港—横滨—旧金山—纽约—伦敦,如果福格环游的是中国,我肯定会对他的行程感兴趣,没准儿还会花上一些时间和精力来求证环游路线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行性呢!

好啦,现在我们不谈环游路线了,单说福格靠什么要素赢了这场赌注吧!

首先,福格先生的成功得益于他平时严谨的做事态度。

福格先生很像一面钟表,有它自己的行动规律。他对自己的生活周密计划,什么时间吃饭,什么时间看报,什么时间打牌,什么时间睡觉等等,所有计划好的事情,他都严格贯彻执行。

也许有人会说福格先生真是教条古板得可以,这样生活岂不是太累了吗?但是,我想说正是他对于时间的掌控如此严谨和认真,才为他后面的成功奠定了基础。

福格先生极富正义感和同情心。

面对可怜的乞讨女人,他慷慨解囊,伸出援助之手。

看到即将屈死的艾娥达,他见义勇为,甘冒风险。

遭遇印第安人劫火车,他临危不惧,大胆授命。

……

福格先生遇事镇静,有着超强的自制力、思考力和决策力。

八十天环游地球,福格先生遇到了很多困难和阻力。但我看到的福格先生总是“并没有为此表现出丝毫的喜悦”、“不慌不忙”、“平静”、“不放弃”、“一言不发”、“心平气和”、“镇定自若”、“沉默寡言”、“脸上没有一丝失望的痕迹”、“冷静”、“沉着”、“安静”、“脸上没有一丝异样的表情”、“表情仍和往常一样平静”、“脸上一点激动的表情也没有”……

没有什么事能难住福格先生!暴风骤雨吗?不!铁路断修吗?不!火车遇劫吗?不!面临审判吗?不!哪怕是面临巨大的失败,他倒下了吗?没有!他充分展现出其沉着冷静、勇敢无畏的人格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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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追风筝的人读后感高中800字

全文共 1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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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经意间我在图书馆看到《追风筝的人》,在群书中我选了这本书,也许被它奇特的名字吸引了,也许被它的版面吸引了,也许被它的作者吸引了。我完全沉浸到故事里面,爱不释手的读,出乎意料这是我第一次那么专心读完这么厚一本书,实在有太多话要说,这是一个发生在阿富汗的故事,两个年龄相仿的小男孩,却有着截然不同的命运,实在让人有很大感触啊!

起初,我无意间瞅到这个大标题时,有点不解“追风筝的人”,难道是神话故事,莫非追风筝的人是一个能腾云驾雾的神仙,在我的脑海中出现各种各样美丽的故事情节,让我更坚决地选择了这本书。当我读到完全不一样的故事情节的时候,我更加酷爱这本书了。依照阿富汗的习俗,每年初春,这里就会有盛大的风筝节,许多孩子把自己积攒一年的精力全部放在这次风筝节,在我看来这只是一场小孩子们玩的游戏,对于小阿米尔来说这不止一场比赛,更是获得父亲赞美和笑容的比赛。在阿富汗的天空,此时飘荡着五颜六色的风筝,每一个风筝的尽头都有一个勇敢的小斗士。所有的风筝在天空搏斗,像一场荣誉的争夺会,如果他把周围的敌人都消灭了,他才会成为万众瞩目和赞叹的焦点。哈桑是一个13岁的孩子,他一直深爱着阿米尔。回到题目中这风筝,也是相当重要的,只要阿米尔抢到最后一个被击落的风筝,才会获得荣誉和完全的胜利。于是哈桑,就担任这项重要的任务——把阿米尔击落的风筝追回来,故事的高潮也由此展开,一切的悲伤的来源都在此处慢慢浮现。

整篇小说都是以一种压抑的感觉写的,以第一人称“我”的角度自私地为自己着想,完全忽略了哈桑的感受。最后当“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一直为过去所干得事而后悔和难过,阿米尔对于哈桑的歉意也许是我们不体会的,但阿米尔却一直受到自己良心的谴责,对于阿米尔来说这一切痛苦的根源是他13岁那年的风筝节,哈桑是一直折磨着阿米尔的,但哈桑从来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爱阿米尔。当时,哈桑为他愚蠢的奉献精神,让他无言接受,为了让自己不再受到折磨,他只想摆托这种折磨,他把哈桑赶走,希望他永远不要出现在他眼前,这辈子他也许也能过的快乐。他是错的,当初没有勇敢的承认错,现在后悔将如影随形地伴随着他,也许将是一辈子,一直到和他一起进坟墓为止,他将无法释怀。

阿米尔对哈桑的愧疚将永远无法弥补了吗?每次让我流泪的是哈桑对阿米尔说:“为你,千千万万遍!”这简单的话从一个孩子的嘴里说出,让人有种莫名的伤感。哈桑一直都不明白,为何自己爱着的阿米尔少爷为什么不再理会他而且总是伤害他,但哈桑并没有背弃他,始终没有!我的眼睛又湿润了!我深深地被哈桑震撼了。

故事并没有结束,后来俄国占领阿富汗,阿米尔和爸爸被迫离开了家乡来到美国,再后来阿米尔在美国娶了妻子,过上安定生活,他的父亲也去世了,他的父亲一直是个受人尊敬的人。

很多年后一通电话把阿米尔召回了阿富汗,回来时,他带回了一个孩子,那是哈桑的孩子,那时哈桑已经死去了,那个孩子还像以前的哈桑,只是看起来那么悲伤,一直忧郁。风筝又是风筝,一次偶然放风筝的机会让这忧郁的孩子轻轻扬起了嘴角,其实他还是个孩子,他就该过简单的生活,不是吗?

小说的结尾又提到了风筝,由风筝起,由风筝落,这是再好不过的结局的,很多年前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为你,千千万万遍”,很多年后,阿米尔为哈桑的孩子追风筝,“为哈桑,千千万万遍”。一切又是一个完美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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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童年读后感600字高中

全文共 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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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童年有感,高尔基的童年写出自己当时的悲惨遭遇,想起我觉得自己是幸运的,起码我比他幸福。因为作者3岁时,父亲病故,而自己的母亲就带他回娘家。可惜外公是个自私、贪婪而又专横的业主,残酷剥削雇工,放利贷,但是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打断外公的发财梦,从此破产以至于贫困潦倒。舅舅们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为钱,为个人的利益,明里争,暗里斗,没有私毫手足之情,可怜的母亲改嫁之后,生病而死,十一岁的作者被外公残忍地赶出家门,到社会上自谋生路……

主要是写出自已苦难的童年,鸟的翅膀不历经风雨童年时代的高尔基生活在这样黑暗的社会中,这是他的不幸,但是使他磨炼一身坚强的意志,这为他长大成人后遇到困难不屈服奠定基础。

在社会生活中,每一个学生都会在不经意间想起自己的童年,想想那时是多么的美好。都想回到那时。可是时间是不会倒退的,只有离儿时越远。我有时就像,如果时间停在学四年级是多么的好啊。可是这不是真的,只是自己的虚想罢!童年充满着欢乐,童年到处是温暖,童年是值得回忆的相机,有着老师热心地传授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们结束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总结像我们现在与高尔基的童年比起来,我们是多么幸福,又是多么奢侈呀。我们应该向高尔基学习,不管在多么恶劣的环境下,都要好好学习,努力奋斗,朝着美好的未来不断前进。,我们一定也会有比高尔基更美好的未来,让我们一起好好学习吧!让我们去珍惜现在的一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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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大学英语读后感

全文共 1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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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call of the wild in the beginnning, buck lived in a happly life . he was the lovely pet of the miller . he could get sufficient food everyday. however , happy time is always short . unluckily,he was stolen and sold to pay off a gambling debt. buck was taken to alaska and sold to a pair of french canadians who were impressed with his physique. they trained him as a sled dog, and he quickly learned how to survive the cold winter nights and the pack society by observing his teammates. buck was later sold again and passed hands several times, all the while improving his abilities as a sled dog and pack leader. there life was hard ,but he could feel the warmth given to him by thornton . so buck came to love him and grew devoted to him. i was deeply impressed by him .

however , at last, thornton was killed by indians . it was a pity . the world is dominated by those who are much stronger and more powerful than common people, and only the stronger ones could exist. this is the law of club and fang. buck gradually realizes the law and begins to obey the law after he is stolen and taken to the would. the savage environment which is full of tricks, dangers and deaths turns him to be more powerful and cunning. finally, he becomes the leader of his team. similar to the would, our society becomes crueler and crueler, and living in the society becomes

harder and harder. if you want to exist, to have a good life, you should be tough enough to stand the sufferings; you should keep alert, watch and learn; you should make yourself stronger than others. this is the law of liv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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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高中生观后感读后感大全

全文共 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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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安徒生童话》,恐怕世界上没有人不知道了。有令人捧腹大笑的《皇帝的新装》,有趣味十足的《甲虫》,有优美感伤的《海的女儿》等等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就是《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童话。

《安徒生童话》也是一本很有意义的书。其实我们都知道,书中的上帝,就是“爱”与“正义”的化身,但事实上这种“希望”在当时的现实生活是不可能实现的,相反只会加深苦恼。

安徒生在他的作品中所表现出的特有的气质、天真朴素的激情和富于沉思的哲学脾性,与中国的文化传统不无相通之处,像许多古今中外优秀的文学作品一样。书中的天堂是那么“美”。是每个人都向往的地方《安徒生童话》犹如一朵鲜花绽在每个人的心里。安徒生在他的作品中所表现出的特有的气质、天真朴素的激情和富于沉思的哲学脾性,与中国的文化传统不无相通之处,像许多古今中外优秀的文学作品一样。书中的天堂是那么“美”。是每个人都向往的地方《安徒生童话》犹如一朵鲜花绽在每个人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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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悲惨世界读后感高中生通用

全文共 8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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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惨世界》是法国大作家维克多·雨果在1862年发表的一部长篇小说,是十九世纪最著名的小说之一。

这部著名的小说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冉阿让家里很穷,为了养活姐姐的孩子们,他在无奈下偷了一块面包,却因此成为了苦役犯。出狱后他被大主教感化,从此开始新的生活。他收养了孤儿珂赛特,把她当做亲生女儿看待。珂赛特长大后过上了快乐的生活,找到了自己的真爱马里尤斯,老人不久也去世了。冉阿让的一生十分坎坷,但他拥有着一颗好的心,他顽强、热心而善良,并且很爱珂赛特,她好像就是他生命的意义,如绿叶和鲜花的关系一样,密不可分。

这本名著给我留下的最深印象是它的暗与明的对比:

作家所讲述的这个故事让人感动而又十分有真实感,冉阿让的本意也并不坏,他为了家人的生存而无奈,却只因偷了一块面包而遭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这是“暗”的一面,来自人们的鄙视,来自社会的恶意,使他似乎被深深地烙上了苦役犯的标签,他无论做什么,都不被人们接受,并且伴有无穷无尽的追捕,他的灵魂永不能解脱似的,这是反映当时的黑暗社会的最强有力的一笔!这能让人感觉到作者深深的担忧与叹息和对社会的批判。例如:“我又走到另外一家客店。他们对我说:‘滚!’这家不要我。那家也不要我。我又到了监狱,看门的人也不肯开门。我也到过狗窝。那狗咬了我,也把我撵了出来,好象它也是人似的,好象它也知道我是谁似的。”

作者刻画的冉阿让这个人物,是能让读者感到深深的同情与不平的,能够引起人们内心的共鸣,但人们又怎能不被他的一生所震撼,怎能不被他的高尚精神而感动呢?这便是书中“明”的一面。作者在书中写的一个个小故事都像是平常自然的,但小细节总能让人感觉到其中的深意,每一件事情仿佛在冉阿让的高贵心灵的映照下变得熠熠生辉,笼罩上了纯洁的纱。作家描绘的细节让人惊叹不已,无法不让人产生圣洁的、纯粹的尊敬。作者在述说这悲剧的同时又加入了美好而纯洁的爱情,使这整部小说又透露出一丝生机和希望,也让好心得到了安慰。例如:“马吕斯和珂赛特都不曾想过这样将把他们引向什么地方,他们认为这便是他们最后归宿了。想要爱情把人导向某处,那是人们的一种奇怪的奢望。

《悲惨世界》让我受益匪浅,推荐大家去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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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高中生《简爱》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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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当时的社会环境和简爱简小姐的心理变化读起,简小姐从小由于家庭的变故,被寄养在里德太太的家里,她成了外来人口,在这个贵族家庭,这个如丑小鸭一般的小姑娘处处受欺凌,但她从来不消沉,总会给他们以反击,为自己争取尊严的公平。只有家里的仆人贝茜称呼他为“简小姐”对他倍感呵护,这位朋友就是当初他所谓的伙计。

用一首悱恻哀怨的悲歌来描写简爱生活的艰辛吧:她的双脚疼痛,四肢无力,路远迢迢,山岭荒芜,天上没有月光,唯有苍凉暮色,就要笼罩可怜的孤儿的旅途,为何让她一人远离家乡,来到荒野茫茫,苍岩叠叠之处,人心险恶,唯有善良的天使,注视着可怜的古尔德脚步。夜晚的微风,从远处轻轻的吹来,万里无云,只有晶莹的闪光,上帝慈悲,赐福与人,给可怜的孤儿以安慰和希望。然而,这个可怜的孤儿从没有放弃过,为自己的生命不断注入力量。她和其他的贵族小姐一样的读书习字,最后教书,与期不一样的是,她的读书是不断的强大自己,而不是炫耀自己。

再后来,她在这样黑暗的环境里,也长大。当她第一次面对自己的感情时,为着对爱情的神往,对感情的执着,他深深地爱上了温文和婉的罗切斯特先生,但是,上帝依然捉弄了他,让她的爱情也经历了崎岖和不堪,当罗切斯特先生双眼失明时,是执着让他不离不弃的留在他的身边。而当时的她,用他的话表达为:“你以为我平穷,相貌平平就没有感情了吗?我当你发誓,如果上帝赋予我财富和美貌,我会让你无法离开我,就像我现在无法离开你一样,虽然上帝没有这么做,可我们在精神上依然是平等的。”这就是他的爱情观。平凡里透着伟大。

才觉得人生真的是因为有奋斗才有魅力的,他绝对不是偶然的恩惠,只有不断地向自己的目标看齐,才有实现它的可能。生命才会发光。不要因为自己的梦想卑微,不要因为自己当时的微不足道,也不要为自己的无能为力而自卑不堪,即使这个世界抛弃了你,只要自己不放弃自己,学会与寂寞共舞,永远不堕落下去,梦想总会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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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高中生围城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7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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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只看了三遍,却一直不能忘怀苏文纨那句:“冷若冰霜,艳若桃花。”官小姐出身的苏文纨本身就有了高人一等的权利,再加上留学博士的头衔更是让她把爱情看得特别珍贵,不肯轻易施与。然而留学归来的她,也许是受到了方鸿渐和鲍小姐亲热的刺激,也许是回国后受到封建正统思想的“熏陶”,她的“冷若冰霜”早已热得蒸成了汽了。在赵辛楣、方鸿渐和曹元朗中游离,看着他们三个男人为她“争斗”成了她最大的乐趣。

有人说,一切都会变,除了改变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也许正是如此吧,时光如梭,命运如滚滚车轮将我们带往未知的世界。看到赵辛楣与方鸿渐的针锋相对时,有谁会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曹元朗来,还最终和苏文纨结了婚。在看到唐晓芙和方鸿渐之间的不断互相爱慕、猜疑和争吵这些小打小闹的时候,有谁又会想到晓芙将会远去,而方鸿渐却被孙柔嘉“骗婚”。也许正是因为方鸿渐和孙柔嘉之间本身并无感情基础,平常的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才会发展成为最后的离家出走。良好的感情基础对于婚姻来说真的很重要啊。

在书中,婚姻中的“平等”也是从头到尾反复强调的一个问题,假如婚姻中有一方过于强盛而一直对另一方不公平的话,婚姻便时刻处在崩溃的边缘了。方逐翁说过:“嫁女必须胜吾家,娶妇必须不若吾家。”只可惜后来他儿子并没听他的话,娶了个背景比他好得多的孙柔嘉,仗着个好管闲事的姑妈,压迫得方鸿渐喘不过气,逼得婚姻进了死胡同。

也许这正好应了那句话:围城里的人想出来,而围城外的人想进去。我们的世界正像这么一个大染缸,缸外的人瞅着这鲜艳多彩的繁华而羡慕不已,而缸里的人,却回想着这外面的纯洁干净的好。婚姻不过是两个人的一种协议,却有着这无穷的吸引力,让全世界的人们都为之疯狂。

围城里的好戏还在上演,而围城外,羡慕的人们仍在继续渴望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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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家的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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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巴金的《家》,一种压抑的心情、愤懑的情绪着我的神经。

这是一个封建制度腐蚀下的大家庭。上演着一幕幕的悲欢离合。有着不可避免的家庭纷争、勾心斗角、与不公。然而,不同的身份不同的抉择铸就了不同的命运。

可以说,故事中的觉新始终是个让人同情又恨得咬牙的角。父亲去世后,他早早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努力撑起这个家,于是,他的青春被剥夺,他必须要面对大家族里的尔虞我诈。“许多有形和无形的箭便开始向他来。”,开始的他并没有选择沉默,“他愤怒,他奋斗,然而奋斗的结果只给他招来了更多的烦恼和更多的敌人。”,他的斗争毫无结果,反而把他拖得更加疲惫。终于,他选择了逃避、忍耐、顺从,只是为了过几天安静的生活,把曾经的梦想抛弃,苟且度日。他曾感叹:“我们生活在这样的时代,只有牺牲的资格。”,他毫无原则的退让令人愤恨,以至想一巴掌打醒他。要知道,牺牲的哪里只是他自己,更有别人的幸福甚至生命。

有人说“生活本身就是一个悲剧”,是这样吗?

命运也许是悲哀的,但我们却可以选择“争斗”的姿态去面对它。

小说中的弟弟觉慧便是对我上面这句话的诠释。觉慧同处在这样一个黑暗的深宅大院里,但他坚持主宰自己的命运。他反对大哥觉新的“作揖”哲学,不受制于封建家族统治,追求自由平等,同情下层。他的言行撼动了这个腐朽没落家族的统治秩序,始终不屈于命运的他,敢于反抗,并最终挣脱了家族的束缚,走出更广阔的天地,走向新的生活。

无论是觉慧的心灵蜕变,还是在大家族影下那些有着令人惋惜结局的人物对命运无声的抗争,透过巴金爷爷的笔,我看到了反抗。命运没有永久的黑暗,只要撷取一缕新鲜纯洁的阳光,抓牢灵魂根处,即使陷入肮脏的泥沼,也依旧挣扎而不甘于沉沦,那么青春的烈火必将彻底地燃烧。

我们正年轻,且不知道生活要把我们载到什么地方去,但起码,我们可以选择人生的方向和生命的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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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家的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11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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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小的时候就看过巴金老先生写的激流三部曲之一《家》。长大后闲来无事随手还会翻翻这本书。

《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的形象。每个形象都写得血肉丰满、个性鲜明、栩栩如生。

小说中的人物有七十来个,其中既有专横,衰老的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又有敢于向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刚烈丫头鸣凤,温顺驯良的梅芬,善良厚道的长孙媳瑞钰等;以及受新潮思想、向往自由平等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悟者和叛逆者的形象。其实,《家》一书是写在中国社会剧烈大变革时期一代青年走过的历程。觉新、觉民、觉慧三弟兄代表了三种不同的性格,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因为性格的不同所走的人生道路也就完全不同。

觉慧应该是巴金老先生笔下具有一个代表性的新青年的一个典型人物。巴金曾在他的这个第十版序中这样写到:“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不过气来了。”觉慧正是这样一个人物,他有着新思想,看到了社会的弊端,他反对旧礼教。同时,他也很幼稚。但是,他敢于反抗,并且最终冲出了那个封建礼教的大家庭的束缚,乘着不停东流的绿水走入了他向往的新生活。

书中还有一个特别显著的气息:到处闪耀着青春的色彩。这种单纯而自然的环境就是作者本人所写的那样:“永生在青春的原野”,“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它一直是我的鼓舞源泉。”

巴金老先生笔下的《家》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而《家》的那些子弟们正代表了社会中形形色色的人物。例如:高家中专横、衰老、腐朽的最高统治者高老太爷。他代表的正是政府机构中腐败、贪婪的官员。那些官员仗着自己的官职,随意支配人,在无形中,人们对他产生了怨恨,对他也产生了无形的威胁。还有像狡猾贪婪的四老爷克安的贪官,他们运用自己的小聪明,毫无顾忌地从公家手中“榨钱”,行贿受贿是样样不缺。社会中也有像腐化堕落的败家子五老爷克定的青少年,他们整日沉迷于网络的虚拟世界,他们由于承受不了社会各方面的压力自甘堕落。尽管有如此之多的“乌云”,但它永远遮挡不住“太阳”的光辉。

总之,《家》这部作品从思想内容上,对摧残人的青春、生命的封建礼教和封建专制制度进行了愤怒的控诉,对那些在封建礼教的重压下受苦、挣扎最后作了牺牲品的人们寄予了无限的同情,对那些为争取自由的生活而奋斗的人们进行了大力的歌颂。

这个社会永远都是在进步的,并不会因为有什么不进步的羁绊而停止,而且它也不能够停止;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得了时代的潮流。在走过的途中,它会喷发出应由的水花,这就会形成一股股奔腾的不息的激流,具有排山之势,向着唯一的海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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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红楼梦》读后感高中作文

全文共 11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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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及《红楼梦》,我的脑海中便会浮现出这样一个人来:雅致的发式,乌黑的秀美,白皙的皮肤,如一汪湖水般清澈的眼神,粉红色的双唇轻轻地抿着,露出一抹清丽婉约的笑意。她不是绝色美人,却敦厚中不失灵巧,温柔中不乏刚强;虽没有宝钗的“满腹诗书气自华”、黛玉的“质本洁来还洁去”,却也是《红楼梦》中一位举足轻重的人物,周身萦绕着一股独特而美好的风韵。她就是袭人了。

袭人本姓花,是贾宝玉的大丫鬟。她原是贾母之婢,名唤珍珠。贾母对她的评价是“心地纯良,肯尽职任”,因此“授予”了她“服侍宝玉”的重任。她也是任劳任怨,尽心尽职——把女孩子家的体贴与细微发挥到了极致。亲自在繁忙的琐事之余为宝玉做肚兜,五彩精美的“鸳鸯戏莲”图饰,令人爱不释手;宝玉午睡时,她便坐在床下为他赶虫驱蝇;日常生活中的穿衣、梳洗、吃饭她均细心侍候;甚至在宝玉小时,她把床铺移至宝玉房中,方便夜间周到照顾……虽然怡红院里不乏伶俐机敏的晴雯、随和好性的麝月、温顺文静的秋纹,但宝玉最看重最依恋的还是袭人——偶尔袭人回去,他还巴巴儿地赶去瞧她,说:“我还替你留着好东西呢,快些走罢。”可见袭人之诚,宝玉之真,主仆感情非常深厚。

常言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袭人如此受宝玉的敬重和依恋,极可能会引起其他人的妒意,然而她却凭着最本真的善良、周到的礼数、随和大方的处事态度,博得了众人的欣赏,对宝玉的“忠”并非百依百顺的“愚忠”,常劝宝玉“要作出个喜读书的样子,别乱说混话”,也不可“毁僧弄道,钓脂弄粉,和姐妹们没大没小”,她是真心为宝玉的前途着想;和其他房的丫头,如紫鹃、鸳鸯、雪雁、平儿等,她也是以诚相待——莺儿偶来宝玉这里串门儿,起初受了冷落,袭人便悄悄把她带到厨房嬉闹了一会子,免去了莺儿的尴尬;晴雯遭人诽谤被王夫人赶出贾府,袭人还托人给她送去衣服和银子;平儿被凤姐冤枉换了一顿打,袭人也是柔声细语地开导劝解,带她到怡红院整衣理妆;她心胸宽厚,即使受了奶娘李嬷嬷的闲气,宝玉要为她鸣不平,她还百般安慰,信奉“息事宁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信条”,不好斗,不高傲,更不会仗势欺人。难怪大观园最刁钻最多嘴的老婆子都叹袭人“是个没话说的好丫头”。

诚然,“金无足赤,人无完人”,袭人也有私心,有缺点的。当凤姐实施“调包计”为宝玉娶入宝钗时,她出过大力,还满心欢喜地暗叹“这样配才是一对儿呢”。她素性瞻前顾后,优柔寡断,为了贾家和花家,委曲求全地嫁给了蒋玉菡。

但是,瑕不掩瑜。袭人,这个清纯少女,如同那一束“满天星”,灵巧洁白,甘做配角,在错综复杂的大观园的舞台上开放出一簇让人留恋的风景。就连曹公也心存怜惜吧,不然怎会在“好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之后,终给了她一个崭新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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