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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文案(汇编19篇)

保护环境也是在保护自己,只有我们保护好环境才可以在这个星球上快乐的生活。同学们,以下是小编分享给大家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文案,一起来阅读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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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日

全文共 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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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逢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许多人会从内心发出期盼,希望天天都能是“3.15”。

客观地看,居家过日子,谁都离不开购物消费。在市场法制环境还不能尽善尽美的条件下,难免产生一些消费者权益受侵犯的现象,这是不争的事实。问题的关键在于,一旦出现了诸如商品质量低下、假冒伪劣、质价不符、虚假广告、拒绝“三包”、缺斤短两、欺诈蒙骗等行为,消费者就成为了弱势一方,多数人被动地退缩忍让,最后只能个人吃亏。唯有到了“3.15”这一天,社会消费氛围为之一变,无论是销售商家,还是生产企业,他们态度谦恭,热情有加,商品过硬,服务优质,消费者确实有了当“上帝”的感觉。可好景不长,之后一些厂商依然故我,我行我素,对消费者不理不睬。为此,许多人无奈地发出“3.15”不要走的呼唤。

“3.15”能否永驻身边,相关执法部门必须履行职责,管理到位,延伸服务;同时消费者也应更新理念,转换角色,大胆维权,旗帜鲜明地和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据理力争,争做“3.15”的主人。首先,要依法护权。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目前已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食品安全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保险法》、《物权法》及产品三包条例等,几乎涵盖了衣食住行的各个领域。只要你平日学懂弄通相关法律,遇到问题驾轻就熟地运用,成为维权利器。其次,熟知投诉渠道,了解维权范围。熟知消协、工商、技监、环保、卫生、食品和药检等部门的职能,明白遇到问题该找哪些部门投诉,如何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除此之外,不妨学点商品知识,掌握服务规定,借鉴消费者维权成功的做法,自然会成竹在胸,胜算在握。

倘如此,“3.15”就能随时相伴,共同营造出一个清正公平的消费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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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5消费者权益日祝福语

全文共 2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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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给你发条货真价实的短信,小编收集了3.15消费者权益日祝福语,欢迎阅读。

1. 3、15要维权,四个不要记心间:一 购物千万别攀比,货比三家要多问。二 上班挣钱不容易,促销广告你别信。三 上门推销别上当,地摊商品无三包。四 三无产品别购买,购物记得索发票。

2. 经过我层层把关,严格检验,已鉴定你为“快乐多,幸福多,挣钱多”的三多产品,315消费者维权日,愿你快乐多一倍,幸福多百倍,挣钱多万倍!

3. 我对你的友情,不含任何添加剂;我对你的祝福,纯绿色无公害。我要送你一份快乐,货真价实,我赠你一种幸福,品质优良,我要给你一袋好运,服务周到。消费者权益日,我可是“守法商贩”哦。

4. 一年一次三一五,消费权益都维护,关心衣食和住行,身体健康得幸福。无忧消费要记住,祝你3、15快快乐乐消费吧。

5. 早上,安详地起床,在花费了巨资所有权却不属于我的房子里散个步,然后喝一杯三聚氰胺奶粉,啃几片塑化剂面包,再来几个染色馒头,让我精力充沛地去上只加班不加薪的班。中午再吃几片饱含瘦肉精的猪肉,品尝点膨大剂西瓜。然后,幸福地给你送去质优情真的315问候。

6. 315权益日,我们的友情经由了雾里看花慧眼审查,又经缘分天使权势巨子鉴定,被赋予“爱无敌”免检产品;有效期为:天长地久!

7. 315到了,经检测,你的伤心是“冒牌假货”,烦恼是“伪劣产品”,失败是“假币一张”,只有快乐和成功是“真金不怕火炼”,用“真心”祝你幸福!

8. 今天315,经消协对你进行鉴定,你的幸福都是正版的,烦恼都是山寨的,并顺带送你三包凭证:包你看后哈哈笑,包你事业步步高,包你前程无限好!

9. 315权益日,“三无”祝福出炉喽!祝你:生活无灾无厄无坎坷,工作无忙无累无加班,身体无病无痛无不适,心情无烦无恼无忧愁!

10.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今天我特别请“鉴定专家”对我们的友情进行“质量评估”,结果居然是,“三无产品”:“无条件”(互相帮助)、“无理由”(相互支持)、“无限期”(彼此鼓舞)!呵呵!祝福朋友一生平安、天天快乐!

11. 消费者权益日,送你一双“火眼金睛”,看破虚假,送你一张“伶牙俐齿”,道破坑拐,送你一副“三头六臂”,对抗诈骗,送你一条“正义神鞭”,鞭打无良!维权日,祝你幸福快乐!

12. 今天是3、15,我不山寨别人的思考,坚决捍卫你快乐好运的权利,坚决保证咱俩真诚友情的权利,坚决祝福你获得高质量的幸福。

13. 骗人的商家,骗得了一时,骗不了一世;伪劣的商品,混过了今天,混不过明天;利益的保障,不只在眼前,还要到以后!315维权日,祝你永远做个快乐消费者!

14. 我用“安全”为你买的食品做一个保障,我用“耐用”为你买的家电做一个外壳,我用“保色”为你买的衣服做一个外罩,再用“信息”让你的315多一份安心!

15. 315消费者维权日,请维护好肖像权,皮肤滋润又光鲜;请维护好健康权,身强体壮健康伴;维护好快乐权,开心快乐多赚钱;维护好幸福权,吉祥如意好运连。

16. 3、15到,消费者合法权益定要保,造假技术越来越高,买东西可要把眼睛擦亮了,低廉假货咱不要,消费环境越来越好,健康生活步步高!

17. 本短信问候家人,绝对真挚深情;牵挂爱人,绝无虚情假意;祝福朋友,绝不敷衍了事。该短信为消费者绝对信赖短信,请放心转发。

18. 315打假日,经过对你进行秘密跟踪调查发现,你居然是三无产品--美的无理由、帅的无条件、幸福的无限期,消协竟然也不管,那我只好祝你幸福永远!

19. 和你相处从不“弄虚作假”,向来是“真情实在”;对你关心从不“虚情假意”,绝对是“真心实意”。3、15消费者权益日,愿咱俩友谊从不“假冒伪劣”,永远是“真诚美好”!节日快乐!

20.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给你发条货真价实的短信,问候朋友,绝不兑水掺假,祝福健康,绝不少秆短两,国家认证,绝对真情实意,保证品质,绝对值得信赖,祝315快乐!

21.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消费霉运走远,保护好运再现,消费不利病源,保护健康永远,消费不幸连连,保护幸福重现。祝消费日幸福快乐。

22. 做人不能“假仁假义”,对人不能“虚情假意”,做事不能“弄虚作假”,工作不能“假公济私”,“315打假”来了,我“假以辞色”给你提个醒,不能“假”,否则购物都是“假冒伪劣”。“真心真意”祝消费者权益日开心消费,快乐生活!

23. 3、15到了,我以友情的名义郑重承诺,对你烦恼无条件退货,快乐全天候包邮,好运纯天然生产,健康原生态出品。对你的祝福绝对"三包":包真包乐包原创。

24. 3、15消费者权益日,“优质信得过短信”:本段子“真心真意”、“真材实料”、“品质保证”、“国家免检”,绝不“注水浮夸”、没有“肉麻虚假”、不含“虚情假意”、更无“污染辐射”。真心真诚祝福你一生平安、幸福快乐!

25. 315权益日,国家质量监视局对你我的友情进行了步步审核,在全国人民的见证下评为“国家免检产品”,保质期为:一生一世。

26. 广大消费者注意了,3、15到了,一定要记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炼就一双“火眼金睛”,坚决抵制坑蒙拐骗,坚决杜绝假冒伪劣。祝你消费物超所值,生活幸福美满!

27. 3、15又来到,消费者权益受保护,不法商人无处逃,去消费,多留心,慧眼辨真假,留心生产期,讲诚信,保质量,这样的商人人人夸,共创诚信市场,幸福你我他。

28. 一年一度3、15,保真时刻随时要,购物不可图钱少,货真价实才是好,雾里看花要看好,慧眼识真很重要。3、15到了,愿购物的你开心快乐……

29. 维权三一五,挣钱真辛苦,谁知挣钱难,分分皆辛苦,购物要仔细,日期看仔细,侵犯我利益,法律做武器。3月15日权益日,希望大家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30. 老张靠卖假药赚了很多钱,但是最近总为儿子的就业问题烦心,于是决定请某单位的领导吃个饭,走走后门。酒桌上老张豪气点了五瓶茅台,大干几杯后,老张觉得肚子很不对劲,一看酒桌上的人个个如此。老张知道自己肯定买到假酒了,于是众人赶紧打的跑到医院去了。医生说是工业酒精中毒,得赶紧住院打点滴。老张办完住院手续躺在床上了以后才发现,这医院居然就是自己卖假药的医院啊。老张一时心慌,正要下床,医生却拿着一根粗大的针管进来了,那针管上还往外淌着泛黄的液体、、、、、、3、15,抵制假货,从你我做起。

31. 消费者权益日来叮嘱:买东西时候多几分留心,日期不能太“久远”,味道不能太“独特”;受损害时多几分信心,让消协给你“做主”,找法律为你“维权”,315,愿你远离消费被欺的困扰!

32. 一年一度3、15,保真打假少不了。商品多样真不少,促销手段是个宝,商家诚信很重要,购物精明不许少,3、15到了,愿收到短信的你购物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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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消费者权益保护心得体会

全文共 9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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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新修订的消保法针对近年来消费领域的热点问题作出了相应规定,加强了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但是,法律的全面贯彻实施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法律规定的一些内容还没有真正“落地”,比如消保法规定了消保法规定了耐用商品和装饰装修服务由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的制度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范围太窄、举证责任时限短等问题。(二)一些新的消费领域缺乏有效规制,网络消费、服务领域和预付卡消费成为消费维权案件集中的新领域。(三)消协组织的作用发挥不够。在实践中存在着登记管理不明确、编制经费不到位、履职能力不适应的情况。(四)消费者维权渠道需要进一步理顺。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消保法实施一年多来,对于改善市场环境,维护市场诚信,保障消费维权,拉动经济增长,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但在贯彻实施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尤其是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猛,网络消费成为消费侵权案件的多发领域。据商务部反映,互联网领域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十分突出,已经成为侵权假冒的重点环节。一是质量不合格和假冒现象比较严重。2014年,质检总局开展了5类14种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的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只有73.9%。据国家工商总局抽查,2014年的网购正品率只有58.7%。二是投诉和案件增长迅速。2014年全国工商部门共受理网络购物投诉7.78万件,同比增长356.6%;在消协组织受理的20135件远程购物投诉中,网络购物占到了92.3%。根据最高法院提供的数字,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自消保法施行以来,共受理消费者网购合同纠纷107件,同比增长3.7倍。针对这一问题,在完善以消保法为龙头的消费维权法律体系的基础上,应当加快电子商务的立法进程,完善电子商务监管体制,明确经营者、消费者的权利义务,规范落实电子商务平台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同时依法充分发挥消协组织的作用,并协调和理顺消费维权机制。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永远在路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永远与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同行,检查组自此认真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必将更全面的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贯彻实施,更好的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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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领导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讲话稿

全文共 9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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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促进我市市场经济发展,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市人民政府决定在3.15期间组织各有关部门,围绕营造放心消费环境这一主题,开展大规模的宣传纪念活动,下面我就这次活动讲几点意见。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活动由市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牵头,成员单位有经贸委、质量技术监督、粮食、农牧、药品监督、卫生、城建、电信、防疫、公安、农机等部门,各部门要联合开展这次活动,执法单位要抽调精兵强将,协同作战,也希望全社会的广大消费者都行动起来,形成合力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配合做好现场咨询,座谈会,集中拉网检查、宣传等各环节的工作,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得在活动期间,以参加宣传活动的名义搞变相推销和展销商品,各单位也不得以拉赞助等形式,向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进行集资,宣传企业、个人商品,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宣传报道3.15活动,在3.15前后,集中时间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内容,主动采编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行业管理部门、打假维权、企业自律等有关消费者方面的信息,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三是全力出击,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要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方案,各检查组要认真负责,全力出击,严厉打击市场中的经济违法违章行为。同时要配合好国家工商总局、中央电视台XX年3.15专题晚会的宣传和值班工作,对12315消费者投诉电话、12358价格举报电话要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要亲自挂帅坐镇指挥,安排一定数量的执勤人员,以便及时处理晚会现场转办的申诉举报案件。

四是突出主题搞好活动。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就要保证我们每个人的消费利益不受损害。各部门各行业要协调配合,齐心协力,努力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同时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消费行为和消费方式。

同志们,消费涉及千家万户,涉及每个人,事关各行各业能否有一个放心的消费环境事关影响我们的生命安全的大事。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打击欺诈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为建立我市良好的经济秩序,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做出应有贡献。

愿天天都是3.15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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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3.15消费者权益日

全文共 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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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雷锋纪念日到三八妇女节,从植树节到“三·一五”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三月除了带给我们转醒萌发的草木,也带来了诚信与责任对我们的拷问。

下面我给大家讲述一个行业背后的黑幕:在一个造纸厂院子里,堆放的垃圾纸足足有上百吨,不仅有回收来的旧书本,碎纸屑,还有药品包装盒,以及剩余的药物和粪便。工人们把这些垃圾纸直接放到加工容器里,再加入半袋烧碱,40分钟后这些黑色水泥状的纸浆慢慢变成白色。这些垃圾废纸在经过荧光增白处理之后,摇身一变就变成了我们餐桌上常用的餐巾纸。据统计,这样的不达标的餐巾纸可比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巾纸成本降低一半以上。通过这个故事,我们得到的答案是:在当今社会中,大多数人在金钱和诚信两者之间选择了前者。面对当今社会中种种诚信缺失的情况,我们每一位炎黄子孙都应该认真反省并感到愧疚:这样损人利己、唯利是图的做法不仅仅是商业的耻辱,更是道德的沦丧。生命不可能从谎言里开出灿烂的鲜花,我们的生活也不可能从缺乏诚信的环境中得到幸福。

诚信是我们的做人之本,是和书本知识同样宝贵,不可缺少的人生财富。孔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意思就是:人不讲信用,不知他还能做成什么事;诚信也是一种美德,它比金钱更贵重,比知识更永恒。伴随着21世纪成长的同学们,让我们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来珍惜美德吧,做一个问心无愧一诺千金的诚信少年!

相信,在不远的将来,美丽的诚信之花一定会开遍校园,飘洒锦城,走进各行各业,遍及天涯海角,在社会的每一个角落生长、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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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发言稿

全文共 9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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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开日历,今天是3月15日,是消费者的节日。说到节日,人们首先想到的是祥和、欢乐,即便是清明节祭奠先人,也充满着祝福的祥和。但是3月15日或许并不是这么的温馨,然而3月15日对于我们来说更像是一天德补习。

自从有了3.15,似乎教会了消费者如何维权,说白了,是本来就该用法律来维护消费者自己权益的一堂补习课。同样不否认有消费者的不懂法,但更大程度上,不光是法律制度的不健全,产品生产厂商的强势地位和对利益的追逐,就不能不说是消费者的无奈了,所以才有了后来的遍及各地的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机构出现。

今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是“消费与服务”。这一年主题主要强调的是消费维权工作要紧密围绕拉动消费、扩大内需,做好服务工作。其中的“服务”,主要包含三方面涵义:一是服务广大消费者;二是服务经济发展;三是服务社会和谐。

然而这里的每一条都与我们密切相关。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我们发展经济的最终目的。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就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这种需要,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消费者的消费需要。消费需要不断满足的过程,也是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不断进步的过程。服务广大消费者,首先要求我们采取各种措施,扩大消费,满足消费者的消费需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消费领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消费品种极大丰富,消费领域日益扩大,消费结构不断升级,人们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改善。但是,与此同时,消费领域还存在着一些制约消费增长的因素,如:假冒伪劣行为和不平等格式合同依然大量存在,直接影响着居民的消费信心;有些行业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不衔接,抑制了居民的消费欲望;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还不健全,保护力度尚显不足;居民住房、教育、医疗等负担过重,影响了其他消费的支出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利于拉动内需,促进消费需求较快增长。这就要求我们要从政策制订、法制健全、价格调控、结构调整、行业规范、监督管理、宣传引导、纠纷处理等各个方面为消费者着想,为消费者解忧,为消费者服务。服务广大消费者,还要求我们不仅要关注消费者的现实利益,更要关注消费者的长远利益。要注意节能、环保,在生产和消费的同时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保证人类的永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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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消费者权益保护心得体会

全文共 2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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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1993年的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比有如下重大突破:

(一) 、新消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出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此为我国民事诉讼基本的举证原则。2013年新消法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六个月内,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举证责任推给了经营者。此举将有利破解消费者”维权难“这一症结,以后消费者用牛拉着豪车维权或者怒砸豪车这样的报道一定会减少很多。

(二)、2013年新消法第25条规定的无理由退货制度。除了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之外,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根据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据该条规定,经营者和消费者订立合同以后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如果消费者想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依据合同法的规定,证明自己存在重大误解或者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等才可以撤销或解除。

现在新消法突破了合同法的上述规定,直接赋予消费者无理由退货制度。

(三)、2013年新消法第44条中有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

该条突破了民法中合同的相对性,赋予消费者在通过网络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合法权益遭受损害在无法找到生产者或服务者时,可直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主张权利,突破了传统民法中只可向合同的相对方---经营者或商品的生产者主张权利的框架。

(四)、2013年新消法第 55条惩罚性赔偿。根据新消法第55条的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依据第55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的,消费者除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并且还可以要求增加赔偿金额的三倍,即退一赔三。商品价款或者服务费用的三倍低于五百元的,最低赔偿额为五百元。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服务有缺陷,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死亡或健康严重受损的,受害人除了依法要求赔偿外,还可以要求二倍以下赔偿。

此外新消法还对个人信息的保护(29条),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18条)等方面做了突破性的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是否存在不足?有哪些方面?

(一)、新消法调整的范围不明确。消法第2条规定,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对生活的消费理解不一。比如对购买商品房、接受教育和医疗服务,是否属于生活消费。建议将上述与国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事务明确到消法领域。

(二)、消费者的主体资格是否限定为自然人,其他组织或单位是否适用消法,没有确切规定,实践中易产生歧义。

(三)、知假买假未做规定,按照现行的法律,买到假货,可以要求惩罚性赔偿。这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但是对于知假买假的问题,是否也可以要求惩罚性赔偿,并没有明确规定。

(四)、消法第55条的五百元赔偿,不利于法律的稳定性。物价一直上涨,明确赔偿限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不如参照民事诉讼法162条以上年度年均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标准为小额诉讼的规定,以某客观数据的百分比确定赔偿数额。

(五)、争议的解决方式没有突破性进展。发生争议之后还是以下几种方式:当事人的和解、其他方的调解、向行政机关投诉、达成仲裁协议后的仲裁、法院诉讼。鉴于以往消费者维权可能经济、时间成本过高,建议参照有些国家建立灵活的行政仲裁制度、设立小额消费纠纷法庭。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普通消费者如何维权问题。政府部门今后执法和监察的一些建议。

(一)、普通消费者如何维权。普通消费者遇到消费纠纷时,可以采用和解、其他方的调解、向行政机关投诉、达成仲裁协议后的仲裁、法院诉讼等方式解决。

特别强调一下和解的重要作用。和解是消费者争取权利、维护权利的过程,同时也是经营者自我纠错和妥协的过程。学会妥协是个大智慧。和解是个谈判的过程,从大的方面巴勒斯坦和以色列的巴以和谈,韩朝问题的六方会谈,祖国大陆和台湾的和谈,和解谈判无处不在。用和解的方式解决消费者的维权问题是好办法之一。

另外,还可以考虑要求有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方式,督促有权机关对经营者的不当行为进行处理,可以帮助解决消费者的维权问题。

去法院诉讼是最后解决纠纷和问题的方式。

(二)、建议政府部门今后的执法和监察中:

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加强监督,预防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及时制止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

多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组织等的意见,依照法定的程序执法和监察,多听取社情民意。

定期对商品质量进行抽查检验,并及时将抽查检验结果向社会公布。

发现并认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责令经营者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惩处经营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务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消费者组织加大对轻微侵害消费者权益纠纷的调解力度。争取把纠纷化解在起诉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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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年消费者权益日短信祝福语

全文共 2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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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字当头做假货,消费陷阱也很多,维权利剑一出鞘,斩尽世间坑人者,三月十五维权日,以后全是放心货。小编收集了2017年消费者权益日短祝福语,欢迎阅读。

1. 买卖不成仁义在,消费欺诈不可取,不用天天供“上帝”,只愿诚信来经营,商品质量不过关,下次不会有人来,三月十五送祝愿:祝您做个开心的“上帝”!

2. 拒绝虚假侵害,享受合法权益!3.15请拿起法律武器,将不法分子绳之以法!

3.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消费者敬请注意,宣传知识很重要,买到假货可举报,协会主持真公道,我的节日我做主,维权日子快乐伴。祝快乐开心。

4. “消肥”者权益日,“消肥”者今天可以投诉,你可以投诉猪肉,价格太便宜,制造了很多“肥肥”;你可以投诉零食和甜品,味道太诱人,吃出了很多“胖胖”;你可以投诉你自己,嘴太馋,把自己变成可爱的“肥猪猪”。祝你消费者权益日开心快乐。

5. 3.15消费者权益日,消协决定对我们无理由,无距离,无条件的三无爱情进行审核,经过步步审核专家组鉴定,国内国外专家一直认可,我们的爱情提升为国际免检产品,保质期一生一世。

6. 消费者权益日到,短信提醒少不了,购买物品要小心,货问三家防受骗,假冒伪劣要谨防,果真遇到要举报。祝3.15快乐购买、幸福开怀。

7. 三月十五说维权,食品安全打如天,近年问题多出现,国人焦虑很是烦,追根到底是管理,制度不严欠完善,强力执法惩造假,绿色食品天天见。

8. 假冒伪劣坑人,坑蒙拐骗害人,千万多个心眼,消费维权留神。便宜不贪不占,购物多听多看,发票不要乱扔,证据保留齐全。 3.15消费者权益日,维权你做主。

9. "购物不可雾里看花,要学会能慧眼审查,又是一年三月十五日,消费者权益她维护,12315有一双火眼晶睛,更有一颗善解人意的心,商品真伪好坏她来帮忙,请快乐拨打热线12315。"

10. 3月15权益日,全国各地齐宣传,打假防骗有招数,从今不怕受欺骗,共同关注齐动手,假货从此不露头。

11. 辛苦赚钱不容易,花钱就图咱开心,遇到假货伤身心,维权一定挺到底!3.15为人民,保权益,还公平!3.15祝你开开心心,购物舒心!

12. 3月15日到了,我急匆匆地到来,把一片叮嘱带给您:购物一定看仔细,不要轻信把当上,货比三家知好坏,消费同时见人心,遇到诚信好老板,下次购物还找他!

13. 2017年消费者权益日快讯:说假话的蔫了,卖假货的栽了,办假证的拘了,贩假币的关了,假的“音讯全无”,真的“蜂涌而出”。祝你开心!

14. “浇灌真情”维幸福之权,“剔除烦恼”维欢乐之权,“远离危险”维平安之权,“呵护身心”维健康之权。消费者权益日,祝你维权开心!

15. 3.15“打假”温馨提示:禁止赴宴时假装吃饱,喝酒时假装醉倒,付账时假装无钱,路遇时假装揉眼。祝你消费者权益日快乐!

16.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希望你远离“伪劣”的生活,赶走“假冒”的感情;只留下美好的“真品”,只拥有幸福的“真爱”。短信祝福保您人生质量上乘!

17. 因手机控告你对它使用过于频繁,严重影响它的休息,为维护手机的合法权益,判你流放快乐岛,去开垦吉祥,播种欢欣,收获幸福,即刻上路,不得有误!

18. 值此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新时代好人”标准新鲜出炉:说话“一诺千金”,做事“童叟无欺”,感情“信守不渝”,望遵照执行。祝你快乐!

19. “利”字当头做假货,消费陷阱也很多,维权利剑一出鞘,斩尽世间坑人者,三月十五维权日,以后全是放心货。

20. "315消费者权益日,你我友情得到国家认证,优质相处诚信传递,品牌祝福永不过期,祝愿我们的友谊天长地久。"

21. 百里挑一择优劣,火眼金睛辨真伪!举报制假商,造福全社会!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敬请关注3.15。

22. 3.15消费者权益日到了,一要维护健康权,身强体壮挣大钱;二要维护平安权,家庭和谐幸福享;三要维护快乐权,每天欢乐笑开颜;四要维护买卖权,公平合理无期限。

23. 315维权日,发条短信祝福你,维护健康权,身体强壮赚大钱,维护平安权,家庭安定大团圆,维护好快乐权,嘻嘻哈哈笑开颜,维护幸福权,吉祥如意乐百年!朋友3.15快乐!

24. 拿起你的武器,保护您的权益!合理消费,合法保护,让正义无处不在。

25. 3.15不是一句口号,而是一种态度;3.15不是一种敷衍,而是一种责任;3.15不是一种形式,而是一种义务。3.15消费者权益日,快乐消费,享受人生,快乐一天。

26. "315消费者权益日,但愿众商家,少贪心多诚心,少私心多热心,少黑心多良心,少狠心多爱心。消费者定会开心,多买商品更舒心。"

27. 消费者权益日,我给您开一张“友情”发票,如果出现任何问题,欢迎随时与我联系,我将对此份产品进行终身维护。现用短信传送给您,请查收!

28.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消费霉运走远,保护好运再现,消费不利病源,保护健康永远,消费不幸连连,保护幸福重现。祝消费日幸福快乐。

29. 3月15消费者权益日到,维护自己的权力,享受幸福的人生,消费环境保护好,健康生活步步高,祝你快乐永远。

30. 虽然伪劣商品充斥市场,但是相信凭借一双慧眼,您一定能够辨别出良品;虽然商家花招层出不穷,但是相信仗着一份敏锐,您肯定能够看透那本质。315到来之际,提示您消费请谨慎,维权不能忘!

31. 值此3.15到来之际,美女分辨赛正式开始。但凡浓妆艳抹,弄虚作假的一律后退十步,取消参选资格。但凡素颜朝天,蓬头露面的一律前进十步,重点选拔。但凡自出生至今,从未梳妆打扮不认识化妆品的才是今天的真品——冠军,非你莫属。

32.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愿你消费掉工作的压力,维护自己的舒爽,愿你消费掉家庭的不快,维护家庭的和睦,愿你消费掉事业的羁绊,维护事业的顺利,祝消费日快乐。

33. 假货横行真操心,购物处处埋陷阱,花言巧语广告多,真实效果全浮云,提醒老人多留意,购物就图咱开心!3.15消费者权益日,祝你万事如意!

34. 今天基本不打电话,要拨只拨315;今天基本不去上网,要上只上消协网;今天基本不想说话,要说只说维权事;今天基本不发信息,要发只发我叮嘱:请你三月十五日维护好自己的消费者权利!

35. 买东西,图开心,花钱不能买气,假货必须清理;老百姓,图省心,权益就在你手里,保护自己3.15帮助您!3.15消费者权益日,祝您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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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年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

全文共 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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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大家一个小消息,今天是三月十五日。

三月十五日,什么节日哦?

呵呵,不知道了吧,今天可是大名鼎鼎的“打假日”!

打假日?什么大假日?

让我来告诉你吧,“打假日”就是专门打击假货的日子。这些年年年搞,特别是中央电视台,力度可大呢!简直比工商局都厉害,听说有个大地板厂,就是虚假宣传,搞假货,被中央台三一五晚会给报道了,结果很快就垮掉了呢!

这么厉害,为什么只打这一天呢?

这是为了宣传消费者权益,最先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所以不只是打这一天,而是在这一天集中宣传,让大家都知道,避免更多的人上当受骗。

对啊!要是以后没有假东西出现那该多好啊,就没有人在上当受骗了。我要对那些卖东西的人说:“超市的老板们,我希望你们不要给我们那些假的产品,不然的话,顾客们就会投诉你们的哦!所以我还要对那些说一句话:“害人终究害己啊!”不法商贩们不要做那些害人的事情,要诚实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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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维护消费者权益

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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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一年一度的消费者权益日了,借此机会我跟大家说说我的消费维权经历。

我经常去离家附近最近的小商店买饮料。有一次,这个商店举办饮料促销活动买一送一。我当时觉得划算,便买了两瓶,商家也送了我两瓶。在饮用过程中,我发现其中一瓶饮料是2011年生产,保质期一年,已过了保质期。我便来到小卖部,要求退换,可是没人理睬。于是,妈妈就和我一起再次来到小卖部问个明白,这回商家还挺友善,将我们的情况了解一番后,说:“这等便宜之事,肯定有一点点问题,如果保留电脑发票,我这次就勉为其难帮你们换一下。”听他这么一说,我都傻眼了。“我哪来什么发票,早就随手扔了。”我急切的说。商家说:“没发票,那我也我没办法。”听了他的话,我和妈妈也无可奈何,毕竟我们手无证据。

经过这次教训,爸妈告诉我:“以后买东西,不论是吃的、喝的、用的等,都必须去正规商场购买,不能贪便宜,最重要的一定要保管好发票——这是重要的购物凭证。”

人常说:“吃一堑,长一智”,有了这次经历,我买东西谨慎多了。2013年元月,我去市里一大型超市买了一辆心爱遥控坦克,谁知用了三天,就不动了。我起先以为没电,便去充电,充完后,还是不前进、不倒退。这之前,没人碰撞过。这回,我聪明了,不需妈妈的陪同,一个人找出购物发票便直奔超市,和商家讲述后,商家仔细检查后,还是不动,再看了看我手中发票,二话不说,当即换了个新的遥控坦克给我。商家还对我竖起大拇指说:“小朋友,挺不错,直到保留重要的购物发票,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呢!”听了他的话,我心里美滋滋的。

这就是我的消费维权经历,消费权益是需要自己去维护的。我希望大家看了我的经历后以后遇到侵权事件一定要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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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维护消费者权益

全文共 4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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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去超市买了三个面包,回到家里,我拆开第一个面包的包装纸,面包上有许多斑斑点点。这是面包上本来就有呢?还是变质了呢?我又拆开第二个面包的纸,面包上长着许多黑色的毛。当我拆开第三个面包时,这个面包上的黑点和黑毛更多了,密密麻麻,到处都是,看得我只想吐。我看了这种情况后,把这些变质的面包重新包好,然后就跑去超市换面包。

到了超市,我把这些面包放在服务台上,跟阿姨说:“阿姨,我刚才买的三个面包都是变质的,”阿姨看了看说:“不可能啊,这些面包都没有过保质期呀?要么你去换三个面包吧!”我听了,不高兴地说:“你能保证其他面包都是好的吗?”阿姨说:“叫你换你就换嘛,”我气愤地说:“明天就是国际消费权益日,温家宝总理不是说,让我们消费者卖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你就不怕我去投诉你吗?”阿姨听了说:“看你小小年纪就会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那我把钱退还给你。”

我拿着退来的钱想:“只有每个人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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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315消费者权益日

全文共 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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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位作家曾经说过:诚信是一本厚厚的日记,是一张不能背弃的人生契约。“诚信”是做人之本,如果我们不讲信用,在社会上很难拥有别人的信任。

我们现在每个人都有零花钱,我们会拿着这些钱去买一些吃的、用的、玩的,显然我们已经成为了一名消费者。再过几天就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作为一名市民,作为消费者,我们必须要掌握消费常识。

消费者权益分为安全保障权、知悉真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九项消费权益。在很多商场超市会出现卖假猪肉等违法现象,导致很多消费者因吃的东西不干净而生病、打针,将苦苦挣到的钱都用在治病上。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本不应该发生的,可是,它却屡次出现在我们的身边。由此可见现代人的诚信素质多么差。

每年的3月15日晚上中央电视台播放的3.15晚会上总会反应一些社会上和现实生活中消费者经常遇到的欺诈等行为。

我也思考过,没有诚信的人,生活在世界上,就如同一颗漂浮在空中的尘埃,永远不会收获公众的赞美,还有内心深处的踏实和平静,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们要做一个诚实守信的消费者,如果将来成了企业老板,更要以德服人、以诚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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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心得体会

全文共 41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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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部署,对加强我国金融市场稳定,促进金融资源有效反哺实体经济意义重大。今天,小编给大家提供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心得体会,欢迎借鉴!

对照主要发达国家的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目前我国的金融消费者保护尚处于起步阶段,与发达国家还有很大差距。如何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和教训,积极推进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的健康发展,已成为新时期我国金融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

金融消费者权益

保护工作的探索

在我国目前还没有相关的立法对金融消费者权益进行保护,而金融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例却大量客观存在的现实情况下,逐步探索和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一项造福于民的创新举措,也是人民银行强化履职的重要切入点。2008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晋中中心支行率先在辖内建立了金融服务维权网络,并以此为平台探索开展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在总结近三年来保护工作经验的基础上,2011年4月正式成立晋中市金融消费者维权中心(以下简称“维权中心”),进一步提升了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的规范化和常态化。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创新机制,实现了金融维权网络的“全覆盖”。为确保维权中心的有效运行,成立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组,由人行晋中中支牵头,辖区所有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分管金融服务工作的负责人参加。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人民银行各相关执法职能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金融消费者维权中心以会员制的形式,所有参加单位严格按照《章程》来履行各自职责。

金融消费者维权中心设在人行晋中中支,下设咨询中心、投诉中心、评价中心和维权中心。在辖内各县(市、区)设立了业务分平台,按照“统一平台,统一方案,统一标准,统一受理”的方式,在金融机构营业网点统一摆放金融维权服务牌匾,散发宣传资料,增进社会公众对金融维权中心的了解。目前,辖区538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营业网点和证券、保险公司的110个营业网点全部挂上了金融消费者维权标志牌,全部设立了金融消费者维权联络员,形成了覆盖晋中市12个县区的金融维权服务网络。

二是严格维权机制建设,实现了金融维权服务的“规范化”。先后制定了《晋中金融消费者维权中心章程》《维权中心操作流程》《维权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维权服务承诺》等,统一了金融维权的操作规程,建立了举报实名制、首问负责制、限期办结制、全程跟踪制、再次举报或行政复议制、信息交流制等六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服务手册、工作规程、督查办法等各项内部制度,严格依法履职,规范了违规处置机制,妥善处理金融消费者的投诉,初步建立了规范化的维权处置程序。

三是加强金融维权宣传,实现了金融知识宣传普及的“经常化”。首先,加强对金融机构的警示教育,利用法律法规约束其行为,指导各金融机构完善涉及金融消费者信息管理办法,细化信息披露内容,合理选择信息披露方式,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加强考核评价监督,针对金融机构出现的问题加大处罚力度。其次,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宣传、教育。中心支行定期组织各金融机构开展形式多样的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开展了金融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军营、进学校等系列宣传活动,编制金融知识宣传资料,建立金融知识教育载体,定期发布金融消费者资讯,接受金融消费者信息咨询,增进公众对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认识。最后,进一步加大金融消费者维权中心的宣传推广力度,让更多的社会公众熟悉和认可,努力提高金融维权中心的影响和效果。

四是拓展金融维权内涵,实现了金融维权服务的“全方位”。在金融维权服务体系推进中,首先,采取会员制的办法,以《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为依据,将金融维权工作范围确定为金融服务相关领域,同时,先在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中进行试点,逐步延伸到辖区所有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其次,通过建立与其他金融监管部门、工商消费者保护协会、政府便民服务热线以及相关司法部门的沟通、协调联系机制,对于超出人民银行监管权限的社会公众咨询、投诉问题,及时转移到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同时,也接受其他部门转来的金融消费者投诉,从而形成了金融消费者的“全方位”维权保护机制。

金融消费者维权中心运行三年多来,为金融消费者打造了一个快捷、高效的绿色维权通道,切实保护金融机构和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取得了政府欢迎、金融机构称赞、社会公众满意的良好效果,有效提升了基层人民银行依法履职权威和良好的社会形象。

首先,金融维权工作架构初步建立,并且较好地经受了维权实践的检验,为全面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积累了第一手材料。三年多来,维权中心共接听社会各界业务咨询1200多次,处理举报纠纷135起,有效化解了金融服务纠纷和群众投诉,维护了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其次,人民银行履职视角得到拓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开展,使人民银行业务工作与社会实践更加紧密地结合,对通过处理投诉发现的监管线索及时响应并依法查处,扩大了监管信息源,丰富了监管手段,真正做到了充分履职。

最后,维护了良好的金融市场秩序,促进了辖区金融服务质量的有效提升。维权中心运行以来,对于缓解城乡金融服务差异化问题,为社会公众特别是农民群众了解、咨询金融知识,及时反映和处置农村群众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和纠纷,维护金融环境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当前开展金融消费者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已在14个省(区)的47个分支机构开展了金融消费者保护试点工作,在探索建立人民银行主导、金融机构参与、社会公众认同的纠纷调解机制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相关金融监管部门也在各自监管范围内开展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而言,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仍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在实践环节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规范尚不完善。目前,我国现有的消费者保护法律体系对公众购买金融产品和服务也起到了一定的保护作用,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但这些法律针对性不强,没有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作出明确规定,甚至这些法律能否适用于金融领域还存在不少争论。在金融领域虽有《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与金融消费者保护相关的法律,但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金融机构稳健运行,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鲜有直接涉及,在金融消费者的权利类型、保护措施、救济途径等方面缺乏明确规定,对保障消费信贷市场公信度,划定消费者责任,防止不公平待遇和歧视等方面均没有做出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金融消费者受到的法律保护远远不够。

二是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监管制度安排尚不健全。我国没有专门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虽然工商、质监、消费者协会、中央银行、其他金融监管机构都有一定的职权,但由于金融领域的特殊性决定了工商、质监、消费者协会缺乏对金融机构的影响力,在事实上难以承担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职责。从金融监管的角度分析,我们实行的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体制,在现行法律制度下,“一行三会”如何在各自监管范围内开展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在开展金融消费者保护方面如何协调关系,如何划分职权等均缺乏明确的依据,给金融消费者维权增添了难度。

三是缺乏成熟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和平台。目前,虽然各金融机构设立了一定投诉渠道,各级消费者保护协会也受理金融方面的投诉,但由于金融稀缺性带来的金融机构的特殊地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之间发生利益冲突,如何进行调整,如何处理争议,由哪个机构处理,处理程序如何,怎样保证程序的公平公正等具体问题,没有明确界定。同时,我国也无明确的解决消费纠纷的特殊司法程序,金融消费者通过司法救济途径解决纠纷还存在成本高、周期长等问题,这给维权带来了较大困难。

四是金融消费者维权意识与能力不强。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深入,金融产品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内涵上都变得日益复杂多样,大部分金融消费者由于缺乏相关专业知识,根本没有能力认清其实质、分辨其优劣,也因此缺乏事先的风险辨析能力。同时,由于法律对消费者金融权益的界定、确认及消费者金融权益遭受侵害后的救济途径、具体处置部门等缺乏明确规定,消费者的法治观念又大多比较淡薄,即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也未必能意识到,或者意识到被侵权却苦于不知道该向谁投诉,因此在金融财产遭受损失后,往往放弃维权。

进一步推进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的建议

从目前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制度框架及监管部门所开展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情况看,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的进一步深入还面临各个层面的障碍。因此,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应当立足我国金融业发展的现实阶段并着眼于国际金融业以及我国金融发展的未来趋势,从维护金融业稳健安全的全局,科学谋划,坚持突出工作重点,分布组织实施的原则,研究制订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整体规划,明确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近期目标和长远目标,研究制定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和改革重点,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权限和分工,确保各部门之间各司其职,稳步推进这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是逐步完善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法律法规,为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保障,在条件成熟时,制定出台专门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金融消费者的概念、保护原则、权益内容、金融机构义务、权益保护机构、救济补偿途径、纠纷处置程序、相关保护机构的责任、国际合作、处罚规则等内容。

二是研究设立金融消费者保护的专职机构,有利于为金融消费者提供专业而全面的保护。在目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监管体制下,可以先行在各金融监管部门设立专门的从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内设机构。

三是进一步完善金融消费纠纷解决机制。一套程序完备、公正、高效、低成本的金融消费纠纷解决机制,是迅速解决金融消费纠纷、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重要制度保障和程序安排。

四是进一步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使消费者特别是弱势消费者真正知悉自身的权利,懂得如何实现自己的权利,以及在权利受到侵害时能够通过合法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确保其金融消费权益得到真正保护。

五是加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是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机制,也是应对危机的一个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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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3.15消费者权益日

全文共 5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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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的3.15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家知道这一天是怎么来的吗?

下边我给大家介绍一下它的来历: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他提出的这四项权利逐渐被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与1983年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我们中国也在1987年9月加入了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

我读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对穷苦夫妻,遇到自然灾害,种的玉米、小麦颗粒无收,一大家人等着粮食下锅吃饭,他们心理承受不了这么大的压力,于是他们买来敌敌畏,准备离开人世,这对恩爱的夫妻一起喝下了毒药,可是第二天却发现自己还好好的活着,就如平时睡醒时一样,二人悲喜交加,庆幸老天爷没有收留他们俩,于是买了小酒庆祝一下,然而喝完酒的夫妻俩却再也没有醒来······这个故事让我深思了许久,真真假假,假假真真。愿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吧!

唉!现在的时代滥竽充数的商家有许许多多,假冒伪劣的商品数不胜数,如果再这样下去,不知会有多少悲剧发生呢,所以我们大家一定齐心合力打击假冒伪劣商品,还我们一方净土!3.15就是教给消费者怎么维权,怎样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消费者自己的权益。

3.15是消费者的节日!我希望天天都是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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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消费者权益日

全文共 7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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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3。15消费者权益日,我和同学李翔、戴亮、钱靖相约在外海商厦门口等,一起到浙大去踢球。

我们几个见了面,可是谁也没有带足球。我想:反正过几天就要买一个足球,干脆今天就买了吧!于是我就跟李翔来到一家文体用品店,我挑了一只黑白相间的足球,买了下来。到了浙大,我们尽情地踢。

可是,不到40分钟,球的表面就裂开一条缝并且里面还爆出了一个“大包”。我们揿一揿,“包”就大一点,揿一揿,就又大一点。越揿越大,只听见“啪”的一声,足球终于“爆炸”了。

我们四个十分气愤,这球的质量实在太差了分明是欺负我们小学生嘛!我们快速骑车来到了那家“黑店”。原来笑容满面的阿姨顿时凶起来,对着我们又叫又骂,死活不肯给我们退货。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灵机一动想起了消费者投诉热线――“96315”。

我们在旁边的公共电话亭里,拨打了“96315”。接电话的是一位阿姨,当我们说完事情后,又告诉她那家店的地址。接着,阿姨告诉我们,他们的工作人员将在20分钟内赶到。放下电话,我们好像吃了一颗“定心丸”,稍稍得到了一定安慰。

我们大约等了15分钟,一辆蓝色印有“96315”的桑塔那轿车停在了我们面前。我们好似见到了“大救星”,领着三位叔叔来到了那家文体用品店。那女老板见来了“克星”慌忙变了脸色,忙着狡辩。那位叔叔不愧是来自“96315”,没听那老板狡辩,便对那家店进行了抽查,果然又查出了不少假货,老板只能对我们进行了赔偿,最后还查封了那家店。

通过这件事,使我认识到了“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这句话不能整天挂在嘴边,应该落实到行动上去。假货防不胜防,所以要时刻警惕,用合法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今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让我很难忘,因为我第一次用法律的武器维护了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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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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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一个深受大家欢迎的节日,在这一天,每一位消费者都会感到自己真正做了一次主人。随着国家经济发展越来越迅速,不少问题也紧随其后,还好有了3.15才能让我们将消费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黑幕得以曝光,下面一起来看看泰康人寿为大家整理的今年的一些关于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吧。

对于现代人来说,虽然各种生活设备越来越先进,我们也能够从各种途径能够方便和快捷地了解最新发生的新闻,而日常的购物方式也出现了多元化,可以通过网络、收集平板、电视进行购物,作为消费者最关心还是马上就要到来的消费者权益日了。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越来越多的问题也会暴露出来。尤其是当我们的基本权益受到一些不法分子的侵犯、当我们的人格受到奸商们给予的不公的待遇时,大家是选择忍气吞声,任由这些坏人为所欲为吗?我想每一个人在这个时候都不应该懦弱,我们都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要维护我们自身的权益。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简单的说就是让消费者的我们受到了商家或者产品的侵权,那我们怎样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呢?对于每一位消费者都应该了解一些在我们日常消费方面的应该了解的法律常识,知道一些能够维护我们消费者权益的知识。用法律的舞起来武装自己,保障好自己每一份权益。

在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我们更应该把这种活动好好的开展起来。其实这种正常合理的消费投诉维权是很有必要的,对于化解一些比较尖锐的社会矛盾有很大的好处。当然,我们不要把消费投诉看作无理取闹或者就是卖假货受到大家的一致反对,其实

我 们常见的消费投诉应该归类于一种双方个体之间利益纠纷以及矛盾化的结果。我们都应该理性的看待这种正当的维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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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年3.15消费者权益日短信祝福语

全文共 21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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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又来到,消费者权益受保护,不法商人无处逃,去消费,多留心,小编收集了2017年3.15消费者权益日短祝福语,欢迎阅读。

1. 广大消费者注意了,3、15到了,一定要记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炼就一双“火眼金睛”,坚决抵制坑蒙拐骗,坚决杜绝假冒伪劣。祝你消费物超所值,生活幸福美满!

2. 3、15要维权,四个不要记心间:一 购物千万别攀比,货比三家要多问。二 上班挣钱不容易,促销广告你别信。三 上门推销别上当,地摊商品无三包。四 三无产品别购买,购物记得索发票。

3. 经过我层层把关,严格检验,已鉴定你为“快乐多,幸福多,挣钱多”的三多产品,315消费者维权日,愿你快乐多一倍,幸福多百倍,挣钱多万倍!

4. 我对你的友情,不含任何添加剂;我对你的祝福,纯绿色无公害。我要送你一份快乐,货真价实,我赠你一种幸福,品质优良,我要给你一袋好运,服务周到。消费者权益日,我可是“守法商贩”哦。

5. 一年一次三一五,消费权益都维护,关心衣食和住行,身体健康得幸福。无忧消费要记住,祝你3、15快快乐乐消费吧。

6. 3、15又来到,消费者权益受保护,不法商人无处逃,去消费,多留心,慧眼辨真假,留心生产期,讲诚信,保质量,这样的商人人人夸,共创诚信市场,幸福你我他。

7. 3、15到,消费者合法权益定要保,造假技术越来越高,买东西可要把眼睛擦亮了,低廉假货咱不要,消费环境越来越好,健康生活步步高!

8. 3月15又来到,商家促销好热闹,调价之前先提高,你可一定要看清了,产品包装有门道,早产出厂你别要,合理消费很重要,维护合法权益记住了。

9. 消费者和商家,该是并蒂两朵花,若是商家良心坏,举报投诉去揭发,坚决制裁不饶他。赔偿罚款令改正,不让世界有虚假,绽放消费幸福花。祝3、15快乐购物,开心回家。

10. 今天已经是3、15了,你到底检测好没有,在这样下去,我们都没有办法卖了。怎么我们的柴米油盐酱醋茶会不过关,我们的明明是正品,怎么在你手里会不合格。不对,我看你才是伪劣产品,要知道,《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维权,要维护的不止是消费者的权益,还有我们商家的权益。

11. 一年一度3、15,保真时刻随时要,购物不可图钱少,货真价实才是好,雾里看花要看好,慧眼识真很重要。3、15到了,愿购物的你开心快乐……

12.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愿你通过幸福部门检验,生活中都是幸福优质产品,心情都是快乐最佳产品,永远没有烦恼次品,祝你人生充满吉祥免检产品。

13. 冷饮部广告售新品:“心痛的感觉”20元一杯。顾客好奇买了一杯,喝完突然有种心痛的感觉--原来就是一杯白开水。冷饮部广告再售新品:“绝对值”10元一杯。顾客好奇又买一杯喝,喝完一回味,嗯,绝对值--比上一杯便宜的白开水!

14. 315打假日,经过对你进行秘密跟踪调查发现,你居然是三无产品--美的无理由、帅的无条件、幸福的无限期,消协竟然也不管,那我只好祝你幸福永远!

15. 你漂亮如花,你温柔大方,你身材一级棒,你人见人爱,你无可挑剔,3、15提示你:以上全是‘假’话,呵呵,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愿你开心快乐,笑口常开。

16. 3、15消费者权益日,销毁“过期”的忧虑;掩埋“变质”的烦恼;丢弃“腐烂”的霉运;举报“超标”的压力。为了生活清新,打倒“生活垃圾”,吓跑虚情假意,祝3、15快乐。

17. 今日3、15,愿你的幸福经得起打假,生活处处都如意;快乐经得起检验,心情时刻无忧烦;祝你3、15用不着维权,幸福甜蜜每一天!

18. 霸王条款:本祝福取天地之灵气,采友情之精华,由兄弟公司垄断发行,不能修改,不能删除,务必于3、15这天,发给朋友们,接受友情质量验证!

19. 315打假日,经过对你进行秘密跟踪调查发现,你居然是三无产品--美的无理由、帅的无条件、幸福的无限期,消协竟然也不管,那我只好祝你幸福永远!

20. 315到了,经检测,你的伤心是“冒牌假货”,烦恼是“伪劣产品”,失败是“假币一张”,只有快乐和成功是“真金不怕火炼”,用“真心”祝你幸福!

21. 今天315,经消协对你进行鉴定,你的幸福都是正版的,烦恼都是山寨的,并顺带送你三包凭证:包你看后哈哈笑,包你事业步步高,包你前程无限好!

22. 315权益日,“三无”祝福出炉喽!祝你:生活无灾无厄无坎坷,工作无忙无累无加班,身体无病无痛无不适,心情无烦无恼无忧愁!

23. 315权益日,国家质量监视局对你我的友情进行了步步审核,在全国人民的见证下评为“国家免检产品”,保质期为:一生一世。

24. 早上,安详地起床,在花费了巨资所有权却不属于我的房子里散个步,然后喝一杯三聚氰胺奶粉,啃几片塑化剂面包,再来几个染色馒头,让我精力充沛地去上只加班不加薪的班。中午再吃几片饱含瘦肉精的猪肉,品尝点膨大剂西瓜。然后,幸福地给你送去质优情真的315问候。

25. 315权益日,我们的友情经由了雾里看花慧眼审查,又经缘分天使权势巨子鉴定,被赋予“爱无敌”免检产品;有效期为:天长地久!

26. 今天是3、15,我不山寨别人的思考,坚决捍卫你快乐好运的权利,坚决保证咱俩真诚友情的权利,坚决祝福你获得高质量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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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口号

全文共 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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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扩大消费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2、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3、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责任

4、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5、化解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6、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7、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8、积极开展国民消费教育工作指导引领人民科学合理消费

9、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10、充分履行好消协七项法定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11、普及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12、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3、 全社会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14、 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5、 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16、 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

17、 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18、 全面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9、宣传贯彻好《消费与责任》年主题。

20、以推行信誉卡的使用为切入点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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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发言稿

全文共 1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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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我谨代表中共安顺市委、安顺市人民政府向全市广大消费者,向辛勤工作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一线的全体工作人员,向广大生产经营者和所有关心支持消费维权的各界人士表示亲切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2010年,全市各级消协组织在加强监督,处理消费纠纷、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改善和优化消费环境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希望全市各级消协组织认真按照中消协提出的“消费与民生”的年主题,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始终把加强党和政府同消费者的联系作为基本职责、把竭诚为消费者服务作为根本任务、把消费者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主要标准,大力培育和扩大消费需求,努力优化消费环境,全面提振消费信心,为促进安顺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要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方式,着力做好消费教育和引导工作。要拓宽维权领域,提高维权能力。要畅通维权渠道,创新维权服务手段。要加强协作,努力形成维权工作的合力。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积极扩大消费需求,加强经济运行调节,确保价格水平基本稳定,着力保持经济平稳健康运行;要加大城乡统筹力度,推动农村全面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净化农村消费市场,切实保障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继续深化改革开放,着力破解制约扩大内需的体制机制障碍,把扩大消费需求作为扩大内需的战略重点,营造更加注重民生、注重消费维权的市场环境;处理好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的关系,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提高消费者的实际购买能力,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提升消费者满意指数。

经营者要进一步遵循良好的商业伦理,履行必要的社会责任,积极转变发展模式,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强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更加重视质量、服务和信誉,提供更多更好的产品和服务,满足广大消费者的需求。要坚持诚实信用的商业道德,向消费者披露真实的产品和服务信息,不搞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并向消费者提供热情、可靠的咨询和信息服务,帮助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以实际行动赢得消费者的尊重和青睐,与消费者共同努力改善消费环境,激发城乡消费潜能。

行业组织要进一步树立服务保障和改善消费领域民生的工作理念,不断加强行业自律,督促企业在提高产品质量与服务水平的同时,重视培育行业内珍视商誉、重视民意的发展理念,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还要加强与消费者组织的沟通协调,完善行业规范与相关标准,消除不利于扩大内需、拉动消费的不合理行规,引导业内相关企业营造便于消费、利于消费、扩大消费的市场环境,妥善处理消费纠纷,培育和保护好消费市场增长点。

新闻媒体要积极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宣传党和政府有关国计民生的路线、方针、政策,向全社会大力传播消费与民生的有关知识,反映广大消费者的意见和愿望。同时,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履行舆论监督的职责,深入到消费维权工作实践中去,反映各级党委和政府关心、广大消费者反映强烈、社会各方面关注的消费领域的民生问题,充分发挥好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

希望广大消费者进一步增强消费信心,增强责任意识,将自身消费行为与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监督促进生产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紧密联系起来,通过有鲜明价值导向的“选择消费”和“货币选票”,支持和鼓励符合国家标准及产业政策的行业企业快速发展。同时,还要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理性表达维权诉求,在和谐稳定的社会管理和法律框架体系内共同推动建立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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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领导讲话稿

全文共 15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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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消费者朋友们,同志们:

一年一度的“3.1 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了。今天,由县工商局、县消费者协会牵头组织,多个部门、多家企业参加举行的“3.1 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在这里隆重举行。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全县广大消费者朋友们表示节日的祝贺和诚挚的问候!

今年,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的年主题为:“消费-9发展”。我们将通过开展“消费与发展”年主题活动、改善消费市场环境、拉动生活消费;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消费教育和弓l导,把方便群众.依法调解、协商和解作为消费维权的基本工作方法;宣传消费政策、推进消费信心,构建消费和谐,促进经济发展。

在过去的时间里,全县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素质不断提高,依法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县工商局、县消费者协会作为我们消费者自己的组织,肩负着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任,在宣传《消法》、受理消费者投诉、参与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查处侵害消费者利益的不法行为,依法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和构建消费和谐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多次受到了省、市消协系统的表彰,有效地起到了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纽带”作用,对此,县委、县政府是满意的。今后,希望消费者协会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和各职能部门的密切协作,积极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及时预护和制止危害消萝者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协调质检、卫生、新闻媒体等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在各自的职权范覃一之内,强化措施,相互配合,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力度,共同来做好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面对当前消费环境在生产流通、服务行业、消费等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如: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缺斤短两、售后服务无信誉、发布虚假宣传等等,引起了广大消费者的强烈不满,成为危害社会稳定的不利因素,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借此机会,我提几点要求:

一是围绕“消费与发展”年主题,积极把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方便群众、依法调解、协商和解作为消费维权的基本工作方法,大力开展消费教育和引导,加强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进一步增强消费安全意识,提高识假辩假的能力,营造良好的“消费与发展"年主题活动氛围。

二是要加大维权执法力度。保护消费者权益,是构建和谐社会,提高消费水平,促进经济发展的基础。只有维护好了消费者权益,市场经济才能更加体现公平正义,经济社会才能又好又快发展。希望要充分发挥好“12315”投诉举报和农村“一会两站"等维权体系切实加大对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监督。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不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要以消费维权为抓手,为广大消费者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让广大消费者得到全方位的保护。在全县营造一个文明经营、优质服务、安全健康、科学消费的和谐消费环境,为振兴xx经济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是围绕与广大消费者吃、住、行、用等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部门之间相互配合,组织开展好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等多项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各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法行为,要通过有效的日常监督,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各行各业的企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在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发展方面应当发挥更大的作用,不断提高产品的质量,提供优质服务,改善消费环境,满足消费需求,认真履行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责任,为整个社会经济的秩序化发展创诰有利的终济环境。

同志们,朋友们,维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希望社会各界、各有关部门能够携起手来,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贡献力量,为维护社会稳定、繁荣的xx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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