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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经典故事(最新20篇)

读寓言小故事要体会其寓意,并且要有自己的心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历史经典故事,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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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名人孟子拜见齐宣王的故事

全文共 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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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拜见齐宣王,问:“您曾经告诉庄暴说您爱好音乐,有这么回事吗?”

齐宣王有些不好意思,只得据实说:“我并不是爱好古乐,只是爱好一般的音乐罢了。”

孟子说:“只要您非常爱好音乐,那齐国便会富强了。无论您爱好的是现在的音乐还是古代的音乐,它们都是一样的。”

齐宣王说:“先生可以清楚地说明这个道理吗?”

孟子说:“一个人单独欣赏音乐的快乐,和与大家一起欣赏音乐的快乐,究竟哪一种更快乐呢?”

齐宣王说:“当然是与大家一起欣赏音乐更为快乐。”

孟子说:“与少数人欣赏音乐快乐,和与多数人欣赏音乐快乐,究竟哪一种更快乐呢?”

齐宣王说:“当然是与多数人一起欣赏音乐更快乐。”

孟子接着说:“那么就让我和您谈谈赏乐的道理吧!假如大王在这儿奏乐,老百姓听到鸣钟击鼓、吹箫奏笛的声音,却都愁眉苦脸,‘我们的国王这样爱好音乐,为什么我们却苦到这般地步呢?’原因就在于大王只图个人享乐,而不与百姓同乐。但是,假如大王在这儿奏乐,老百姓全都眉开眼笑,‘我们的大王大概很快乐,要不怎么能够奏乐呢?’这没有别的原因,只是因为国王与百姓能一同娱乐罢了。所以,如果大王能与百姓同乐,就可使天下归附了。”

故事,悟道理

孟子在这段论辩中用了因势利导的辩术。当他听说国王喜爱音乐时,就由此下手,用一个个问句,一步步疏导,最后得出结论:如果大王能与百姓一同娱乐,就可使天下归附,从而达到说服齐宣王与民同乐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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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动物的成语故事典故

全文共 50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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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语故事来源于生活,大家都听过哪些关于动物的成语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动物的成语故事典故,欢迎阅读!

《杯弓蛇影》典故一

从前有个做官的人叫乐(yuè)广。他有位好朋友,一有空就要到他家里来聊天儿。有一段时间,他的朋友一直没有露面。乐广十分惦念,就登门拜望。只见朋友半坐半躺地倚在床上,脸色蜡黄。乐广这才知道朋友生了重病,就问他的病是怎么得的。朋友支支吾吾不肯说。

经过再三追问,朋友才说:那天在您家喝酒,看见酒杯里有一条青皮红花的小蛇在游动。当时恶心极了,想不喝吧,您又再三劝饮,出于礼貌,不好拒绝乐广的好意,只好十分不情愿的饮下了酒。

从此以后,心里就总是觉得肚子里有条小蛇在乱窜,想要呕吐,什么东西也吃不下去。到现在病了快半个月了。乐广心生疑惑,酒杯里怎么会有小蛇呢?但他的朋友又分明看见了,这是怎么回事儿呢?

回到家中,他在殿内里踱(duó)步,分析原因。他看见墙上桂着一张青漆红纹的雕弓,灵机一动:是不是这张雕弓在捣鬼?于是,他斟了一杯酒,放在桌子上,移动了几个位置,终于看见那张雕弓的影子清晰地投映在酒杯中,随着酒液的晃动,真象一条青皮红花的小蛇在游动。

《守株待兔》典故二

战国时代的思想家韩非子,阐述君王治理人民要合时宜,来建立适当的政策与设施。不可一味地遵循古法,认为古代圣人的政策就是好的,而不管适不适合当前社会。他举了一个例子来说明这个道理:宋国有个农夫,有天在耕作时,看见一只兔子跑过来。那只兔子可能太惊慌了,没注意前方,就撞上一棵树,把脖子撞断死了,农夫便不劳而获地得到那只兔子。

他想以后如果都可以这样得到兔子,就不需要再辛苦耕作了。于是扔掉手中的耕具,天天守在树旁等兔子送上门来。结果从此以后再也没得到任何一只兔子,反而让自己成为全宋国的笑柄。

所以,用旧法来治理国家,就像这个守兔之人,根本会徒劳无功。后来这个故事被浓缩成「守株待兔」,用来比喻拘泥守成,也用来比喻妄想不劳而获,或等着目标自己送上门来。

《为虎作伥》典故三

从前,在某一个地方的一个山洞里,住着一只凶猛无比的老虎。有一天,它因为没有食物充饥,觉得非常难过。于是,它走出山洞,到附近的山野里去猎取食物。

正在这时候,老虎看到山腰的不远处有一个人正蹒珊地走来,便猛扑过去,把那个人咬死,把他的肉吃光。但是老虎还不满足,它抓住那个人的鬼魂不放,非让它再找一个人供它享用不可,不然,它就不让那人的鬼魂获得自由。那个被老虎捉住的鬼魂居然同意了。

于是,他就给老虎当向导,找呀找的,终于遇到第二个人了。这时,那个鬼魂为了自己早日得到解脱,竟然帮助老虎行凶。他先过去迷惑新遇到的人,然后把那人的带子解开,衣服脱掉,好让老虎吃起来更方便。这个帮助老虎吃人的鬼魂,便叫做伥鬼。后人根据这一传说,把帮助坏人做伤天害理的事情,称为虎作伥。出处《正字通听雨记谈》

《叶公好龙》典故四

春秋时期,有个楚国人沈诸梁,字子高,是叶地县尹,因此自称叶公,大家都叫他叶公子高。叶公喜欢龙的癖好名扬四方。他不但在身上的佩剑、凿刀上雕着龙,家里的门窗梁柱

上也刻着龙,就连墙上都绘着龙的图案。天界的天龙知道人间有这样一个好龙成癖的人,十分感动,决定要下凡来走一趟,向叶公表示谢意。

于是叶公好龙的故事就这样发生了。一天,叶公正在家中午睡,一时间忽然风雨大作,电闪雷鸣。梦中的叶公被惊醒了。他急忙起来关窗户,没想到天龙从窗户外探进头来,吓得叶公魂飞魄散。当他转身逃进堂屋,又看见一条硕大无比的龙尾横在面前。

叶公无处可逃,吓得面如土色,顿时瘫软,不省人事。天龙瞧着晕倒在地的叶公,感到莫名其妙,只好扫兴地飞回天界去了。其实,叶公并不是真的爱龙,只不过是喜欢那种似龙非龙的东西。这则寓言讽刺了那些表面上喜欢某事物,而实际上对它怕得要死的人。

后来,人们用叶公好龙这四个字比喻那些表面上喜欢某种事物,其实并不是真的喜欢的人或事。

《鸡犬升天》典故五

西汉时期,有位着名的思想家、文学家名叫刘安。继承了父亲的封位为淮南王。

淮南王刘安看了许多书,偏偏对道教的书籍入了迷。产生了炼丹成仙的念头。于是他四处去寻访有仙方神术的道人。

有一天,他听说有位仙翁名叫八公,有炼制仙丹的秘方,但是从不传给别人,于是就去寻找八公。没想到八公四处云游,刘安吃尽苦头也没能找到八公。可是刘安仍然一心一意的寻访,刘安的诚心感动了八公。一日,八公来到刘安家,把炼制仙丹的方法传授给他,并告诉他,仙丹炼成,吃下后就可升天成仙了。

刘安每天都虔诚的静心修炼,后来他真的炼出了仙丹。这时他觉得身体轻盈,飘飘欲仙。那些仙丹,晶莹剔透。他知道升天成仙的时刻到了,他沐浴更衣,焚香祷告,然后把仙丹吃了下去刘安觉的身体轻飘飘的,低头一看,原来自己早已站在云端了。

刘安成仙后,洒落在院子里的仙丹被鸡和狗吃了,它们也都飘然升空,成了神仙。刘安在鸡和狗簇拥之中,慢慢的就消失了。

《与虎谋皮》典故六

鲁国的国君想让孔子担任司寇,但群臣均反对,一时拿不定主意,打算跟大臣们商量一下再做决定,正好遇上了左丘明,定公问他:我想孔子担任司寇,你看要不要和大臣商量一下?

丘明回答:孔丘是当今公认的圣人,圣人担任官职,其他人就得离开官位,您与那些因此事而可能离开官位的人去商议,能有什么结果呢?我听说过这样一个故事:

周朝时有一个人非常喜欢穿皮衣服,还爱吃精美的饭食。他打算缝制一件价值昂贵的狐狸皮袍子,于是就与狐狸商量说:‘把你们的毛皮送给我几张吧。’狐狸一听,

全逃到山林里去了。

他又想用肥美的羊肉祭祀,于是去找羊说:‘请帮帮我的忙,把你们的肉割下二斤,我准备祭祀。’没等他说完,羊就吓得狂呼乱叫,互相报信,一齐钻进树林里藏了起来。

这样,那人十年也没缝成一件狐狸皮袍子,五年也没办成一次祭祀。这是什么道理呢?原因就在于他找错了商议的对象!你现在打算让孔丘当司寇,却与那些因此而辞官的人商议,这不是与狐谋皮,与羊要肉吗?二者有何不同?

《画龙点睛》典故七

南北朝时期的梁朝,有位很出名的大画家名叫张僧繇,他的绘画技术很高超。当时的皇帝梁武帝信奉佛教,修建的很多寺庙,都让他去作画。

传说,有一年,梁武帝要张僧繇为金陵的安乐寺作画,在寺庙的墙壁上画四条金龙。他答应下来,仅用三天时间就画好了。这些龙画得栩栩如生,惟妙惟肖,简直就像真龙一样活灵活现。

张僧繇画好后,吸引很多人前去观看,都称赞画得好,太逼真了。可是,当人们走近一点看,就会发现美中不足得是四条龙全都没有眼睛。大家纷纷请求他,把龙得眼睛点上。张僧繇解释说:给龙点上眼珠并不难,但是点上了眼珠这些龙会破壁飞走的。

大家听后谁都不相信,认为他这样解释很荒唐,墙上的龙怎么会飞走呢?日子长了,很多人都以为他是在说谎。

张僧繇被逼得没有办法,只好答应给龙点睛,但是他为了要让庙中留下两条白龙,只肯为另外两条白龙点睛。这一天,在寺庙墙壁前有很多人围观,张僧繇当着众人的面,提起画笔,轻轻地给两条龙点上眼睛。奇怪的事情果然发生了,他点过第二条龙眼睛,过了一会儿,天空乌云密布,狂风四起,雷鸣电闪,在雷电之中,人们看见被点睛的两条龙震破墙壁凌空而起,张牙舞爪地腾云驾雾飞向天空。

过了一会,云散天晴,人们被吓得目瞪口呆,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再看看墙上,只剩下了没有被点上眼睛的两条龙,而另外两条被点睛的龙不知去向了。

后来人们根据这个传说引申出画龙点睛这句成语,比喻说话或文章,在主要处用上关键性的、精辟的一两句话,点明要旨,使内容就更加生动有力了。但是在知识改革开放的信息时代,我们可以认为这就是一种创新,因为张僧繇给龙点了眼睛就发生了一个质的飞跃。

《狐假虎威》典故八

从前在某个山洞中有一只老虎,因为肚子饿了,便跑到外面寻觅食物。当他走到一片茂密的森林时,忽然看到前面有只狐狸正在散步。它觉得这正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于是,便一跃身扑过去,毫不费力的将他擒过来。

可是当它张开嘴巴,正准备把那只狐狸吃进肚子里的时候,狡猾的狐狸突然说话了:哼!你不要以为自己是百兽之王,便敢将我吞食掉;你要知道,天帝已经命令我为王中之王,无论谁吃了我,都将遭到天帝极严厉的制裁与惩罚。

老虎听了狐狸的话,半信半疑,可是,当它斜过头去,看到狐狸那副傲慢镇定的样子,心里不觉一惊。原先那股嚣张的气焰和盛气凌人的态势,竟不知何时已经消失了大半。虽然如此,它心中仍然在想:我因为是百兽之王,所以天底下任何野兽见了我都会害怕。而它,竟然是奉天帝之命来统治我们的!

这时,狐狸见老虎迟疑着不敢吃它,知道它对自己的那一番说词已经有几分相信了,于是便更加神气十足的挺起胸膛,然后指着老虎的鼻子说:怎么,难道你不相信我说的话吗?那么你现在就跟我来,走在我后面,看看所有野兽见了我,是不是都吓的魂不附体,抱头鼠窜。老虎觉得这个主意不错,便照着去做了。

于是,狐狸就大模大样的在前面开路,而老虎则小心翼翼的在后面跟着。它们没走多久,就隐约看见森林的深处,有许多小动物正在那儿争相觅食,但是当它们发现走在狐狸后面的老虎时,不禁大惊失色,四散狂奔。这时,狐狸很得意的掉过头去看看老虎。老虎目睹这种情形,不禁也有一些心惊胆战,但它并不知道野兽怕的是自己,而以为他们真是怕狐狸呢!

狡狐之计是得逞了,可是他的威势完全是因为假借老虎,才能凭着一时有利的形势去威胁群兽而那可怜的老虎被人愚弄了,自己还不自知呢!因此,北方人民之所以畏惧昭奚恤,完全是因为大王的兵权掌握在他的手里,那也就是说,他们畏惧的其实是大王的权势呀!

《画蛇添足》典故九

有个楚国贵族,在祭祀过祖宗后,把一壶祭酒赏给门客们喝。门客们拿着这壶酒,不知如何处理。他们觉得,这么多人喝一壶酒,肯定不够,还不如干脆给一个人喝,喝得痛痛快快还好些。可是到底给谁好呢?于是,门客们商量了一个好主意,就是每个人各自在地上画一条蛇,谁先画好了这壶酒就归谁喝。大家都同意这个办法。

门客们一人拿一根小棍,开始在地上画蛇。有一个人画得很快,不一会儿,他就把蛇画好了,于是他把酒壶拿了过来。正待他要喝酒时,他一眼瞅见其他人还没把蛇画完,他便十分得意地又拿起小棍,边自言自语地说:看我再来给蛇添上几只脚,他们也未必画完。边说边给画好的蛇画脚。

不料,这个人给蛇画脚还没完,手上的酒壶便被旁边一个人一把抢了过去,原来,那个人的蛇画完了。这个给蛇画脚的人不依,说:我最先画完蛇,酒应归我喝!那个人笑着说:你到现在还在画,而我已完工,酒当然是我的!画蛇脚的人争辩说:我早就画完了,现在是趁时间还早,不过是给蛇添几只脚而已。那人说:蛇本来就没有脚,你要给它添几只脚那你就添吧,酒反正你是喝不成了!

那人毫不客气地喝起酒来,那个给蛇画脚的人却眼巴巴看着本属自己而已被别人拿走的酒,后悔不已。

《井底之蛙》典故十

有一只青蛙长年住在一口枯井里。它对自己生活的小天地满意极了,一有机会就要当众吹嘘一番。有一天,它吃饱了饭,蹲在井栏上正闲得无聊,忽然看见不远处有一只大海鳖在散步。青蛙赶紧扯开嗓门喊了起来:喂,海鳖兄,请过来,快请过来!海鳖爬到枯井旁边。

青蛙立刻打开了话匣子:今天算你运气了,我让你开开眼界,参观一下我的居室。那简直是一座天堂。你大概从来也没有见过这样宽敞的住所吧?海鳖探头往井里瞅瞅,只见浅浅的井底积了一摊长满绿苔的泥水,还闻到一股扑鼻的臭味。海鳖皱了皱眉头,赶紧缩回了脑袋。

青蛙根本没有注意海鳖的表情,挺着大肚子继续吹嘘:住在这儿,我舒服极了!傍晚可以跳到井栏上乘凉;深夜可以钻到井壁的窟窿里睡觉;泡在水里,让水浸着两腋,托住面颊,可以游泳;跳到泥里,让泥盖没脚背,埋住四足,可以打滚。那些小虫子、螃蟹、蝌蚪什么的,哪一个能比得上我呢!青蛙唾沫星儿四溅,越说越得意:瞧,这一坑水,这一口井,都属我一个人所有,我爱怎么样就怎么样。这样的乐趣可以算到顶了吧。海鳖兄,你不想进去观光观光吗?海鳖感到盛情难却,便爬向井口,可是左腿还没能全部伸进去,右腿的膝盖就被井栏卡住了。

海鳖慢慢地退了回来,问青蛙:你听说过大海没有?青蛙摇摆头。海鳖说:大海水天茫茫,无边无际。用千里不能形容它的辽阔,用万丈不能表明它的深度。传说四千多年以前,大禹做国君的时候,十年九涝,海水没有加深;三千多年以前,商汤统治的年代,八年七旱,海水也不见减少。海是这样大,以至时间的长短、旱涝的变化都不能使它的水量发生明显的变化。青蛙弟,我就生活在大海中。你看,比起你这一眼枯井、一坑浅水来,哪个天地更开阔,哪个乐趣更大呢?青蛙听傻了,鼓着眼睛,半天合不拢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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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何仙姑得道成仙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20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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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传统文化稍有了解的人,就一定对“八仙”的说法不会陌生,所谓“八仙”是指汉钟离、张果老、铁拐李、曹国舅、吕洞宾、韩湘子、蓝采和、何仙姑八位仙人,他们都是凡人出身,苦修积善才修炼成仙。八仙中唯一的女性就是何仙姑,她在八仙中好似万绿丛中仅有的一点红,因而也就格外引人注目。

何仙姑原名何琼,唐高宗开耀元年出生于零陵一户普通的庄户人家。当地人说,在何琼出生那天,一团鲜艳祥瑞的紫气笼罩在何家茅屋的上方,一群仙鹤在紫气中上下飞舞,不一会儿,一只硕壮的梅花鹿驮着一个头扎小辫、身系红肚兜的女童飞奔闯入何家,就在这时,何母生下了一个白白胖胖的女婴。

何仙姑得道成仙

提起何琼的家乡零陵,可是一个山清水秀的风水宝地,它位于潇、湘二水汇合的地方,北望南岳衡山,南依巍巍五岭,是楚粤之门户。零陵郡西有一座云母山,山上盛产五色云母石,云母石是古代服食求仙的上药;一条清澈蜿蜒的小溪由山上奔流而下,称为云母溪,何琼家就在秀美的云母溪畔。

喝云母水长大的何琼,出落得美丽灵秀,她自小就喜欢一人在云母溪边嬉戏漫游。十四岁那年,她在云母溪畔遇见了一位白发苍苍的长胡子老翁。老翁向她询问了一些当地山水的情况,何琼都伶俐地一一作答,老翁非常高兴,从自己的背囊里取出一枚鲜灵灵的蟠桃送给何琼。何琼接过,谢了老翁,然后三下五除二地把蟠桃吃下了肚。老翁看着她吃完,满脸笑容地点点头,转身就不见了。回家后,何琼一连几天都不感饥饿,因而也就不想吃东西,精神却比以往更旺盛。一个月之后,何琼又在云母溪边遇到了那位老翁,这次老翁把她带到云母山上,教她如何采集云母以及怎样服食云母。何琼按照他的话,每天到云母山上采食云母,渐渐感觉到自己身轻如燕,往来山顶,行走如飞。此外,她还能辨识和采摘山中的各种仙草灵药,为附近的百姓治疗各种疾病,且能预测人事,因此周围的人都称她是“何仙姑”。

何琼得道成仙的消息一传十、十传百,越传越远,最后竟传到京城皇宫武则天耳中。

当时武则天是唐高宗的皇后,却把持着朝廷实权。武则天自小受母亲的影响信仰佛教,及至做了皇后,她又极力在宫内和全国上下推崇佛教,想以此压倒李唐王朝所尊奉的道教的势头,并利用某些佛经作为她篡位称帝的理论根据。佛教“法相宗”宣扬“二空”,就是说要把自我与万物都看成是空泛虚无的,这样才能达到宇宙万物与我合而为一的高渺境界。通俗地说,就是用心感悟,做到物我两忘,那么就能白昼飞升、腾云驾雾、长生不老了。武则天对这一点十分信服,当她听说零陵地方出了一个何仙姑,能够不食人间烟火,自由往来于山岳之巅,很感兴趣,特地派人前往探视,并赐予何仙姑一袭朝霞服。何仙姑接受了朝霞服,兴致勃勃地穿戴起来,周围的百姓闻讯从四面八方赶来观瞻,只见何仙姑身上霞光万道,光彩夺目,好像神仙下凡;乡亲们见状大惊,不由自主地齐齐跪倒在地,朝何仙姑顶礼膜拜。何仙姑心中颇感自得,然而她母亲却大感恐慌,心想:“这样的女儿,谁家还敢娶她呀!”

果然不出何母所料,何仙姑十八岁时,她母亲急急地请媒人为她择婿。虽然何仙姑出落得鲜花一样漂亮,但因本事太大,竟没有谁家敢娶。何母忧心忡忡,何仙姑自己却若无其事,整天出没于山野乡村,忙着给人采药治病,过得十分充实。

一天,何仙姑进入云母山密林深处采药,遇到两位神奇的人,他们中有一个瘸腿的老汉,手拄铁拐,身背硕大的酒葫芦,衣着褴褛,形似乞丐;另一个着一身整洁的蓝布衫,手持药锄,肩背药筐,神态甚是俊逸。这两人在何仙姑前面不远的地方,一搭一唱,口中念念有词,不一会儿,竟腾空而去,倏忽不见踪影。这两人乃是八仙中的铁拐李和蓝采和。何仙姑留意着他们的样子,念叨着偷学的口诀,居然也能够像他们一样,凌风驾云,飞越山谷。从此以后,她常常一人悄悄来到深山中修炼,身法愈来愈熟练,也飞得越来越远。她利用这种功夫时常飞到遥远的大山中,朝去暮回,带回一些奇异的山果给家人品尝,家人吃了觉得香甜可口、精神倍增,但终究不知是何种果实。

见她每日早出晚归,何母心生疑虑,盘问她到何处去干什么了,何仙姑拗不过母亲,就说每日往名山仙境与仙佛谈论佛道去了。渐渐地,何仙姑通晓佛道的消息又传开了。武则天听说后,派使者前往零陵,备妥车马,召请何仙姑前往东都洛阳论佛道。众官员与何仙姑一同跋山涉水来到洛阳城外,在等船渡洛水时,众人突然不见了何仙姑的踪影,使臣大为恐慌,连忙命人四处寻找,却没找到一点蛛丝马迹。众人吓得坐在洛河边发呆,薄暮时分,何仙姑翩然凌空而降,不急不忙地告诉使者:“我已前往禁宫见过了天后,你们可以回朝复命了”。

使臣将信将疑地回到洛阳宫中,一打听,果然何仙姑当天来拜见过武后,并和她在宫中作了半日长谈,使臣们为之惊讶不已。

武则天为了酬谢何仙姑的一番美意,特下令零陵地方官吏在零陵城南的凤凰台,建造了一座雄伟的会仙馆,作为何仙姑讲道弘法之处。何仙姑在讲道之余,常坐在馆前的石阶上,剥食一种圆形的仙果,并随手将果核四下抛去。后来,会仙馆的四周长出一株株荔枝树,这些树上结出的荔枝竟都是翠绿的青皮荔枝,人们称为“凤凰台上,荔枝挂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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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越王勾践剑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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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的历史故事,已经是尽人皆知了。这个历史故事说的是:传说在春秋时期的一场战争中,吴国打败了越国,吴军把越王勾践包围在会稽山上,致使越王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忍辱求和。从那以后,越国成为吴国的臣国,并受控于吴国。越王勾践像奴隶一般在吴国宫中服役3年,后来吴王免去了勾践的罪,让他回国去了。为了不忘亡国之痛、报仇雪恨,勾践在屋顶上面吊了一个苦胆,无论是出是进、是坐是站,就连吃饭睡觉,也要尝一尝苦胆之味,用来激励自己的斗志;他还既不用床,也不用被褥,累了,便睡在硬柴堆砌的“床”上,以此锻炼自己的筋骨。越国最终灭了吴国,就是因为勾践这十多年的磨炼并实行了各种得力措施。

闻名于天下的不仅仅是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还有1965年12月出土于湖北省江陵望山的一号楚国贵族墓的越王勾践青铜剑。考古工作者在挖掘的时候发现在墓主人身体的左手边,有一柄装在黑色漆木箱鞘内的名贵青铜剑。青铜剑与剑鞘吻合得十分紧密。拔剑出鞘,寒光耀目,而且毫无锈蚀,刃薄锋利。试之以纸,20余层一划而破。剑全长为55.6厘米,其中剑身长45.6厘米,剑格宽5厘米。剑身满饰黑色菱形几何暗花纹,剑格正面和反面还分别用蓝色琉璃和绿松石镶嵌成美丽的纹饰,剑柄以丝绳缠缚,剑首向外形翻卷作圆箍,内铸有极其精细的11道同心圆。专家通过对剑身八个鸟篆铭文的解读,证明此剑就是传说中的越王勾践剑。

现代的击剑运动用的剑则与中国古代的宝剑有很大区别,它比的不是剑的锋利程度,而是用剑技巧。为了满足人们对击剑的爱好和需要,又不至于伤害生命,剑身一般较短,并且是呈菱形或长方形的钝头,分为重剑,花剑和佩剑三种。运动员穿戴击剑服装和护具,在击剑场上以一手持剑互相刺击,被先击中身体有效部位的一方,为被击中一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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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历史典故:张学良枪毙张学狼

全文共 10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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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世间事多有稀奇古怪者,重名的人很多,生活轨迹相交的重名者也很多,但是,生活轨迹相交却必须拼个你死我活的重名者就比较稀少。民国年间,有这么起重名事件,发生在了鼎鼎大名的张学良身上。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索整理的历史典故,欢迎参考阅读!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1934年,张学良从海外归来。34岁的他被任命为“豫鄂皖三省剿匪总司令部”副总司令,当时蒋介石是总司令,被称为“剿总”,而张学良实际上代理了总司令的职务。这是针对中国共产党进行的一次“围剿”,而我党也开始了英勇的“反围剿”斗争。然而,张学良在担任副总司令期间,却也剿灭了不少真正的土匪。

在他上任不久,有天,突然接到一份部下送来的呈报。张学良一看,这心里的火就直往上冒。呈报里边说,皖豫交界处有支土匪队伍,活动异常猖獗,他们为非作歹,在附近村子里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激起了当地百姓的公愤。更凑巧的是,这土匪头子名叫张学良,竟然和他大名鼎鼎的张作霖得意公子同名。居然有个土匪头子和自己重名,真是辱没了“学良”这俩字!这怎能不叫少帅张学良气愤不平!

少帅张学良马上命人调查这个土匪张学良,看其是什么来历。原来,土匪张学良是安徽阜阳人,恰恰比少帅张学良小7岁。这人的来历也不简单,也曾是功勋人家出身,他父亲为北洋军军官,后来竟然成了土匪。而这位学良打小就非常勇猛,和他老爹一个性子,甚至比老爹还剽悍。虽生下来就是土匪,可土匪爹却不让儿子做自己这行,于是这位生在土匪窝的16岁少年就参加了北洋军,因为作战勇敢颇受赏识,也是战功赫赫,不久升了营长。

很快,军阀混战的时代来临,土匪张学良失去了靠山,于是打道回府,子承父业,干起了土匪的勾当。那时候,少帅张学良正是声名鹊起之时,土匪张学良也听说了这个大名鼎鼎的人物,他为这同名的事情颇感得意。等到听说和自己同名的张学良担任了副总司令,他就更加肆无忌惮起来,自封为司令,危害百姓的营生越做越猖獗,他甚至假借着“张学良”的名号令四方。比如在1933年8月,土匪张学良就率领着数千匪徒在皖豫之间大肆抢掠财物,仅在太和县就杀了有80多人。

土匪张学良的事报上来后,少帅张学良一声令下,士兵出动,将土匪张学良打得连连后退,其势力也越来越弱,终于只剩了他老巢那一小片。1934年11月,土匪张学良在阜阳南乡徐园子被抓获。当抓获匪首的文件到达少帅张学良的案头时,下级问他该怎么处理。少帅张学良连眉头都没皱一下,立刻提起红笔在文件“张学良”的“良”字旁加了一个反犬旁,并且画了红叉。于是,“良”变成了“”,得名为张学狼的匪首被迅速正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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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托梦破案的历史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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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宋保元年间,竟陵知县万义成刚刚查勘了一桩公案,打道回府。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历史故事,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宋保元年间,竟陵知县万义成刚刚查勘了一桩公案,打道回府。行到竟陵以北的古甑堤边,忽然一阵旋风过后,面前出现个绝色女子,约十七八岁年纪,生得花容月貌、秀色可餐。她走到万义成跟前,大叫一声:“老爷,冤枉啊……”便跪在地上,泣不成声了。

万义成忙问道:“姑娘,有何冤情快快讲来,本县定替你作主!”

万义成连问了几声,不想那女子却半天不语。最后,那女子被问急了,只得抬起头来。万义成定睛一看,却见那女子七孔流血,口含青草,面目恐怖狰狞。万义成一下惊醒,原来是南柯一梦。他忙命停轿,下去一看,只见离路不远处有座废弃的砖窑,于是带着众人走了过去。窑内恶臭熏天,砖石瓦砾扔得到处都是,砖缝里长满了杂草。见一处有个砖堆十分可疑,万义成忙命衙役将砖堆扒开,里面立刻露出一具腐烂的尸骨。从骨架的形体成色上看,是个女人,至少死了半年了。回想刚才梦见女子喊冤的事,万义成想:此尸骨肯定是那个被害的女子,由于冤魂不散,才拦轿喊冤的。那么凶手是谁呢?

回到衙门,刚好荆州知府陈大人来到竟陵,万义成便将破窑中的腐尸案对知府大人禀报了一番。恰恰陈大人也曾接到一桩案子,江陵有个丁员外,他的女儿因同家里赌气逃了出来,可能到竟陵她姑姑家来了。可是丁员外差人到竟陵她姑姑家来一问,又说没见她来这里。丁员外又派人四下寻找,女儿就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丁员外这下着了慌,心想女儿一定是被人害了,就到知府衙门报了案,知府陈大人正是为此事而来。既然万知县在破窑发现一女子的尸骨,说不定那尸骨便是丁员外女儿的也未可知。知府大人限定万义成在一月之内一定要抓住凶手,否则,将革职查办。可是,此案一无头绪、二无线索,想破此案,谈何容易!万义成想不出更好的办法来,只得按梦中的情形,口中反复地念诵道:一个女子,口含青草,大喊申冤……突然,他双眼一亮:莫非那杀人凶手名叫“含青”?

事到如今,死马也只能当作活马医了。万义成忙将齐都头唤过来,说道:“古甑堤发生的那起杀人案,凶犯名叫‘含青’,限你在二十日内一定要将凶犯捉拿归案。如果二十日内交不出凶犯,本官被革职查办前,先要砍下你的脑袋,明白吗?”

不知不觉二十天期限已到,捉拿凶犯“含青”的事却毫无结果,齐都头急得成了热锅上的蚂蚁。他转念一想:说不定世上根本就没有“含青”这个人,一定是老爷被知府大人逼急了,便依样画葫芦又来逼下面这些当差的。也罢,杀人不过头点地,挨刀只有碗口大个疤。我齐某岂是贪生怕死之辈?不过上路之前,也要做个饱死的鬼。横竖查不到凶犯,他索性不查了,决定先割一斤肉来,吃了好上路。便拿了几钱银子,到肉案前来割肉。那割肉的汉子约四十来岁年纪,一脸的大胡子,生得五大三粗,看上去倒像个卖肉的老把式。齐都头将银子往案上一扔,大声说道:“割一斤肉!”

那汉子出手就是一刀,直溜溜割下一块肉来,也不用称,随手扔给齐都头。齐都头将肉掂了掂,说道:“你连称也没称,这有一斤吗?”

汉子十分自信地说:“我罗青割肉不用称,一刀就是一斤!”

齐都头见说不觉吃了一惊:世上果真有“含青”其人!怕听错了,他又问了一声:“你叫什么名字?”

汉子道:“在下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姓罗名青的便是!”

有道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齐都头道:“本都头找的就是你这个‘含青’!眼下有桩公案和你有关,请随本都头到衙门里走一遭!”

汉子虽被弄得摸不着头脑,但都头大人发了话,哪敢不去?只得将肉案的事托付给旁边的一个同伙照看,随齐都头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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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历史故事:同室操戈

全文共 21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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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郑庄公的母亲武姜,申国国君申侯之女。第一胎生个男孩就是寤生,本该是件很让人高兴的事情。但武姜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因为孩子的出生方式很让她不满意。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历史故事,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郑庄公(公元前757年―公元前701年),姬姓,名寤生,郑武公之子,春秋时期著名的政治家,郑国第三任国君,公元前743年―公元前701年在位。

郑庄公的母亲武姜,申国国君申侯之女。第一胎生个男孩就是寤生,本该是件很让人高兴的事情。但武姜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因为孩子的出生方式很让她不满意。据史料记载,郑庄公出生时,是脚先出来,后露的头,用现在的话说是难产。于是,武姜对自己的第一个儿子很不喜欢,甚至有点怨。于是,便为自己的儿子取名为“寤生”。所谓寤生也就是不好生的意思。

又过了几年,武姜生下二子叔段,很是让武姜喜欢。要求郑武公废寤生而立段为世子,未获郑武公接纳,武公死后,寤生继位。

庄公刚继位,武姜就开始为叔段谋求一定的政治地位和权势。她开口向庄公要了一个地方——制邑。制邑是郑国都城新郑的门户,谁如果要是控制住了制邑,那么,将来造反的成功率那是很高的。面对母亲对此地的索要,庄公就说——先父临死之前交代,以后分封功臣子弟,除了制邑外,其他任何地方都可以!

对于这个回答,武姜有点始料未及。但她很快亮出了自己的第二个方案:制邑不给,那荥(xíng)阳给他总该可以吧?面对大儿子的沉默,武姜相逼——如果连这个小小的要求你都答应不了,那我和你弟就只好到别国求生去了!庄公心想:如果让叔段去荥阳,叛乱是早晚都要发生的;如果不答应她,自己将背上不孝顺的帽子。就把荥阳给叔段了!

现在武姜和叔段地盘有了,权利有了,经济实力和武装力量也是以前所不能比的。到达荥阳后,叔段就开始四处活动,到处拉拢人马,准备伺机行事。一次,叔段托名外出狩猎,调动大批军队突袭了郑国的两大军事重镇——鄢城和廪延。公子吕建议庄公已经抓住了他的把柄,有了处置他的理由。再者郑国现在出现了两个政权;如果再不行动,等以后时间长了,他的实力进一步增强,到时候不光军事上对我们有一定的威胁,而且人心也会发生动摇。

庄公听公子吕说完,说:如果现在我把太叔段打败,你们有没有考虑过这一过程会有一个人会进行干预?现在动手,即使赢了,但国内外到处散播谣言,说我寤生不光杀了自己的兄弟,而且对自己的母亲也极为不孝。该怎么办呢?见庄公有此忧虑,公子吕出了一计——引蛇出洞。让庄公对外声称自己要去洛邑朝见周王,此等消息一传到,他们一定会有所行动的!果然不出所料,武姜赶紧写信给太叔段,信中把庄公动身日期告诉了他,并约定到时自己也会派人在城内动手,和你的人马来个里应外合,不愁夺不到郑国的政权。

就在太叔段带领大军从京城出发的同时,另一班人马也在悄悄行动——公子吕带领大批人马已经埋伏在京城的外围,他们的行动目标是:在太叔段走远之后,突袭荥阳,一举拿下他的老巢!

太叔段出发就得到报告荥阳被公子吕围攻,慌乱之下,太叔段带领自己的人马火速回援。但一切都晚了,等太叔段一行到达京城城下之时,城上遍插的是公子吕和郑国中央政权的旗帜。太叔段赶紧逃到了共城。共城只是一个小小的城镇,公子吕并没有费多大的精力,共城就轻松到手了!太叔段由于无颜见人,兵败后即自杀。太叔段死后,庄公命人将先前武姜所写之书,以及自己骗的得回信,一起送到了武姜的手中。随信还留有一句话——“不及黄泉,无相见也(如果你不死,我是不会去见你的)”!

武姜见到书信,羞愧难当,搬往郑国的偏僻小镇颍地居住。毕竟血浓于水,母子情深!庄公很是想念母亲,无奈君无戏言。说来也巧,就在武姜居住的颖地附近,有一位高人,名叫颍考叔。他听说庄公的隐忍与谋略,认为庄公一定不是一个守成之君,他以后一定会做出一些惊人的业绩。所以,他不想让庄公为此事背上心理包袱。于是,他来到都城,请求面见庄公。在设宴招待颍考叔时,颍考叔在用餐时把一些好吃的东西藏在了袖子里。庄公感到非常奇怪,就问:"这是何意?"颍考叔说:"我母亲常年在乡下没吃过君主赐的饭食,我想给她带一些回去,以表示我的一片孝心。"郑庄公有感而发,就讲了与自己母亲关系破裂的经过。颍考叔给庄公出了个主意——你不是当初发过“不及黄泉,无相见也”的誓言么。好说,国君可以在颍地的地下挖一个深一点的地道,把挖到泉水(即黄泉)的那一处地方连接到一口水井。然后我把您的母亲给接过去,之后您再过去迎接自己的母亲。这样,您和您的母亲就能够在黄泉边相见了,外界也不会再有什么说法了!

听了颍考叔的点子,郑庄公大大为高兴,随即就让他带领五百名青壮年前去颖谷去挖地道。在地下将近三十米的地方挖到一个泉眼后,众人赶紧堵上,再起旁边建好水井之后又把泉眼挖开。接着,又在井旁建有一间侧室,用做了母子相认之地。

地下室建好之后,颍考叔立即通知给了郑庄公。然后迎接武姜过去,并把庄公是如何的后悔一五一十地告诉给了她。

武姜现在就剩了长子庄公一人,再怎么说也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不可能一点情感都没有。对于颍考叔的做法,武姜也很是感激,毕竟自己马上就要老了,不管是生活上,还是心理上,都要有所依靠,这个人除了自己的亲生儿子寤生外,其他任何人都是代替不了的!

后来,郑庄公前来迎接母亲。母子二人在地下室内抱头痛哭,顺利相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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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历史典故:渔夫的儿子

全文共 1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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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两个女人,一个祈祷将来嫁给一个国王;另一个则表示愿意嫁给一个渔夫。她俩的心愿都实现了。

同渔夫结婚的女人生了一个小男孩,并且辛辛苦苦地将小男孩拉扯到大。有一天,小男孩到河里打鱼,却从撒下的网里捞出两只金鸡。这时国王的大臣正好经过,想将两只金鸡占为己有,而小男孩死活不给,于是这位大臣十分气愤,便到国王那里说小男孩的坏话,想置他于死地。

国王听信了谗言,召来了渔夫的儿子,让他去找一匹会飞的马。小男孩伤心极了,不知道到哪里去找。这时路上迎面走来一位面目慈善的老婆婆,老婆婆见他十分可怜,就问他为什么会哭,小男孩如实说了。“孩子,”老婆婆生气地说,“这个人太坏了。要是没有真主的帮助,你就是去了也会白白送死。你到沙漠的中心会遇见会飞的马,你一定要把你随身带的马鞍加在它身上,然后骑着它回来。”小男孩告别了母亲和老婆婆踏上了漫漫长路。

在经历了路上的千难万险之后,他终于来到沙漠的中心,看到了会飞的马,并按老婆婆教他的方法去做了,顺利安全地将会飞的马交给国王。

国王见他没死,很不高兴,又想了一个坏主意害小男孩,让他去找会跳舞的树枝和会唱歌的水。小男孩哭着找到老婆婆请求她的帮助,老婆婆很难过地说:“这个人太坏了,不过真主会帮助你的。你带上一只葫芦和一把刀到七条河的彼岸去。把河里的水盛到葫芦里,砍下河边树上的树枝,然后你快往回跑,切记,不管听到什么声音都不要回头。”小男孩告别了母亲和老婆婆又踏上了艰难的征程。

当他顺利地装满水,砍下树枝往回走的时候,听到又一个声音在喊:“回头看,渔夫的儿子!”他想到了老婆婆的忠告,头也不回地走了。刚刚离开,河里的水就暴涨起来,国王看到渔夫的儿子又安全归来,心里更不满了,于是想了一件更危险的事情让小男孩去做,让他把食尸鬼看守国国王的女儿带回来。

小男孩又伤心地到老婆婆那里征求意见,老婆婆叹了一口气说:“真主保佑你,你在去那个遥远的地方的路上会分别遇见一个大肚子、大眼睛、大耳朵、长腿的食尸鬼。你不要怕他们,只要给他们理发洗头,然后坐在他们身旁。他们会将你带到国王女儿住的村庄,并把她带回来的。”果然不出老婆婆的所料,渔夫的儿子在路上先遇见了一个大肚子的食尸鬼在睡觉。他轻轻地给“大肚子”理了发洗了头,然后坐在旁边耐心等待。

不一会食尸鬼醒了,他既凶恶又惊奇地问渔夫的儿子:“是谁让你上这来的?”“真主!”小男孩答道。“好!你像那个将会飞的马、会唱歌的水和会跳舞的树枝弄回去的渔夫的儿子。”食尸鬼立马佩服得五体投地,成为了小男孩的随从。就这样沿路走去,男孩居然将四个食尸鬼都收作随从。

当他们来到国王的女儿居住的那个村庄,就径直向村民们索要国王的女儿。一开始村民们见四个食尸鬼都被收服很吃惊,后来又听到他们提出的非份要求就决定把那五个人害死。大耳朵竖起耳朵一听,说:“他们要烧死我们。”大眼睛睁大眼睛看了一会说:“他们搭了一个棚子。”而大肚子却充满信心地说:“他们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吧,不要怕。”当村民们请他们进那个大棚子的时候,他们毫不畏惧地坦然进去了。当村民们点起火烧他们的时候,大肚子就将提前喝下的水全喷出来,浇灭了火焰。

村民们见自己计划被轻易地破解了,都十分害怕,但他们又迫于国王的压力,不愿随便交出公主。这时大眼睛又睁大眼睛四处一瞧,很快发现国王女儿的住处,长腿一伸脚就到了公主的住处,并将她带走了,国王一听他的女儿被带走了,就气死过去了。

一个国家没有了首领是不行的,所以在四个食尸鬼的提议下,大家都拥立聪明勇敢的渔夫的儿子作了国王,并把国王的女儿嫁给了他。

从此,渔夫的儿子不再是一个国家的居民了,而成了另一个国家的统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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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岳家军大破兀术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2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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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是相州汤阴(今河南汤阴)人,出生那年,黄河决口,家乡闹了一场水灾,家里生活很困苦。岳飞从小刻苦读书,尤其爱读兵法。他力气大,十几岁的时候就能拉三百斤的大弓。后来,他听说同乡老人周同武艺高强,岳飞就拜周同做老师,学得一手好箭,能左右开弓,百发百中。

后来,岳飞从了军。金兵南下的时候,他在东京当小军官。有一次,他带了一百多名骑兵,在黄河边练兵,忽然对面来了大股金兵,兵士们都吓呆了,岳飞却不慌不忙地说:“敌人虽然多,但他们不知道我们的兵力多少。我们可以趁他们没准备的时候击败他们。”说着,就带头冲向敌阵,斩了金军一名将领。兵士们受到岳飞的鼓励,也冲上去,果然把金军杀得七零八落。

这一来,岳飞的勇敢出了名。过了几年,他在宗泽部下当将领。宗泽很器重他,对他说:“像你这样智勇双全,即使古代名将也不过如此。但是光靠冲锋陷阵,毕竟不是常胜的办法。”他交给岳飞一份古代的阵图,说:“你拿这个去好好研究一下。”

岳飞接过阵图,向宗泽道谢了,接着说:“按照阵图作战,这是兵法的常规。至于灵活运用,随机应变,还得靠当将领善于用心。”

宗泽听了,连连点头,赞赏这个青年将领的见解。

岳飞跟宗泽一样,把抗金作为自己的职责。宋高宗即位以后,他就马上写了一份奏章,希望高宗能亲自率领宋军北伐,激励士气,恢复中原。他还批评了黄潜善、汪伯彦一伙投降派的主张。

奏章一上去,宋高宗不但不听,反而嫌岳飞小小将官,多管闲事,革了他的军职。

宗泽死后,岳飞归东京留守杜充指挥。金兵大举进攻,杜充逃到建康;金将兀术攻打建康,杜充又可耻地向金军投降。杜充手下的将士都散了伙,只有岳飞的队伍仍旧坚持在建康附近战斗。这回趁兀术北撤的时候,他跟韩世忠配合,把兀术打得大败。

金兵北撤以后,宋高宗从温州回到临安。金朝在中原地区立了一个傀儡皇帝刘豫,国号大齐,充当金朝的帮凶,骚扰南宋地界。岳飞率领将士多次打退了金齐联军,建立战功。到他三十二岁的时候,已经从一个普通将领提升到节度使的地位,跟当时的名将韩世忠、刘光世、张俊并驾齐驱了。

就在这个时期,他写了一首传诵千古的词《满江红》,抒发了他抗金的壮志豪情。词的上半首是: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

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

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岳飞一心恢复中原,他对自己要求十分严格。宋高宗曾经为他造一座住宅,岳飞推辞了,他说:“敌人还没消灭,哪里顾得上家呢?”有人问他说天下什么时候能够太平,岳飞回答说:“文官不贪财,武将不怕死,天下才有太平的希望。”

岳飞平时十分注意练兵。部队休整的时候,他也带将士穿着铁甲冲山坡,跳壕沟,要求像打仗时一样严格。有一次,他儿子岳云在骑马冲山坡的时候,因为战马失足,摔倒在地。岳飞知道了,狠狠责打了岳云。别的兵士看到主将对自己的儿子也这样严格,就格外认真操练了。

岳家军里,军纪特别严。一次,有个兵士擅自用百姓一束麻来缚柴草,被岳飞发现,立刻按军法严办。岳家军行军经过村子,夜里都露宿在路旁。老百姓请他们进屋,没有人肯进去。岳家军中有一个口号,叫做:“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掳掠。”

岳飞对待将士要求十分严格,又关心爱护。兵士生病,他常常亲自替他们调药;部下将领出征的时候,他就叫妻子岳夫人慰问他们的家属;将士在战争中阵亡,就抚育他们的子女;上级赏给他的财物,一概分配给将士,自己家里丝毫不留。

经过这样的训练和照顾,岳家军将士士气旺盛,作战勇猛。岳飞在作战之前,总是先召集将领,一起商量作战方案,然后才出战。所以打起仗来,每战必胜,从没有打过败仗。金军将士见到岳家军,没有一个不害怕,他们中间流传着一句话:“撼山易,撼岳家军难。”

南宋有岳飞、韩世忠等一批名将,再加上各地百姓组织的义军的配合,要打退金兵本来是有条件的。但是宋高宗不顾岳飞等人反对,一味向金朝屈辱求和,公元1139年,竟向金朝称臣,每年进贡银二十五万两,绢二十五万匹;金朝算是把陕西、河南一带土地“偿还”南宋。

公元1140年十月,金朝又撕毁和约,发动全国精锐部队,以兀术为统帅,分四路大举进攻。不到一个月,根据和议还给南宋的土地,全被金军夺去。南宋王朝面临覆灭的危险。宋高宗这才不得不下诏书,要各路宋军抵抗。

岳飞得到这个命令,立刻一面派部将王贵、牛皋、杨再兴等分路出兵,一面派人到河北跟义军首领梁兴联络,要他率领义军在河东、河北包抄敌人后方。岳飞坐镇在郾城指挥。

过了几天,几路人马纷纷告捷,先后收复了颍昌(今河南许昌东)、陈州(今河南淮阳)和郑州。金军统帅兀术在东京听到岳飞进兵,大为恐慌,连忙召集部下将领一起商量对策。大家纷纷议论,说宋朝别的将师还容易对付,就是岳家军攻势难当。但是既然来了,只好集中全力,跟岳家军拼一下。接着兀术就和龙虎大王、盖天大王带大军进攻郾城。

兀术大军来到郾城,宋金双方都摆开战场。岳飞先派他儿子岳云领着一支精锐骑兵打先锋,他对岳云说:“这次出战,只能打胜仗;如果不能打胜,回来就先砍你的头!”

岳云答应了一声,就带头冲上阵去,奋勇拼杀宋军随着岳云,杀得金兵丢下了遍野的尸首。

兀术败了一阵,就调用他的“铁浮图”进攻。“铁浮图”是经过兀术专门训练的一支骑兵,这支人马都披上厚厚的铁甲,以三个骑兵编成一队,居中冲锋;又用两支骑兵从左右两翼包抄,叫做“拐子马”。

岳飞看准了拐子马的弱点,命令将士上阵时候,带着刀斧。等敌人冲来,弯着身子,专砍马脚。马砍倒了,金兵跌下马来,岳飞就命令兵士出击,把铁浮图、拐子马打得落花流水。兀术听到这消息,哭得挺伤心,说:“自从起兵以来,全靠拐子马打胜仗,这下全完了。”但他不肯认输,过了几天,又亲自率领十二万大军进攻宋军。岳飞部将杨再兴带领三百名骑兵在前哨巡视,见到金兵,立即投入战斗,杀伤敌人两千多人。杨再兴也中箭牺牲。宋将张宪从后面赶上,杀散金兵,兀术才不得不逃走。

兀术在郾城失败,又改攻颍昌。岳飞早料到这一着,派岳云带兵救援颍昌。岳云带领八百骑兵往来冲杀,金兵竟没人能抵挡。后来宋军步兵和义军分左右两翼包围,金兵又打了个大败仗。

这时候,由梁兴率领的太行山义军和黄河两岸的各路义军,也纷纷响应。他们打起岳家军的旗帜,到处打击金军,截断金军的运粮线。金兵看了吓得心惊胆战。

岳家军节节胜利,一直打到距离东京只有四十五里的朱仙镇。

河北的义军听到岳家军打到朱仙镇,都欢欣鼓舞,渡过黄河来同岳家军会合。老百姓用牛车拉着粮食慰劳岳家军,有的还顶着香盆来欢迎,个个兴奋得直流眼泪。

岳飞眼看这个胜利的形势,也止不住心里的兴奋。他鼓励部下说:“大家努力杀敌吧。等我们直捣黄龙府的时候,再跟各路弟兄痛痛快快喝酒庆祝胜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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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道德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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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听故事是小学生都爱做得事情,同时好的道德典故也会有助于孩子的成长和学习。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道德的历史典故,希望对你有帮助!

典故1、孔融让梨

孔融是东汉末年著名的文学家。他年幼时,每次和哥哥一起吃梨总是拿一个最小的。父亲问他原因,他说:“我是弟弟,年龄最小,应该吃小的。”后来,“孔融让梨”成为团结友爱的典范。

典故2、曾子避席

曾子是孔子的弟子,又一次孔子要向他传授高深的理论,曾子本来坐着,听了便从席子上站起来,走到席子外面站立,表达了他对老师的充分尊敬。

典故3、千里送鹅毛

唐朝时,云南一少数民族的首领派特使缅伯高向太宗贡献天鹅。在路上,缅伯高不小心让天鹅飞走了,只剩几根鹅毛。到长安后,缅伯高拜见唐太宗,奉上了鹅毛并赋诗“礼轻情意重,千里送鹅毛”。这个典故比喻礼物单薄,情意却异常浓厚。

典故4、三顾茅庐

东汉末年,刘备为求诸葛亮出山辅佐自己,三次到其住处请他,最后才等到诸葛亮。“三顾茅庐”后来成为形容求贤若渴的著名典故。

典故5、车胤囊萤

车胤是晋朝人,自幼聪颖好学却家境贫寒,常无油点灯。于是他夏夜就捕捉萤火虫,用以照明夜读,学识与日俱增,成为知名学者。“车胤囊萤”也成为勤奋学习的典故。

典故6、王恭身无长物

王恭是东晋时的名士。他从会稽当官后回家,同族的一个长辈去看到他坐在一张竹席上便说,你从东边回来,应该有不少这种东西,可不可以给我一张。王恭将席子送给他,自己之后却只能坐草席了。那人听说后非常惊讶,对王恭说,我本以为你还有多余的竹席。王恭则回答,我为人平日从来没有多余的东西。

典故7、张良拜师

张良在成为刘邦军师以前,有一天在桥上三步,碰到一个老人故意把席子掉到桥下,让张良把鞋捡上来给他穿上。张良照做后,老人高兴地称他孺子可教,并给他一本《太公兵法》。张良仔细研读,终于成为一代军师。这个故事后来成为尊老敬老的著名典故。

典故8、荀巨伯舍身救友

荀巨伯是东汉桓帝时的贤士。一次他去探望重病的朋友,恰逢胡兵围攻城。他不肯独自逃跑,甘愿用自己的性命代替朋友的性命。胡兵大受感动,率军撤回,全城得救。荀巨伯对友情的忠诚也流传千古。

典故9、管鲍之交

春秋时,鲍叔牙是齐桓公的谋士,他的好友管仲曾经在齐桓公敌人的门下做事,失败后被俘虏。齐桓公让鲍叔牙做相国,他反倒大力推荐管仲。最终管仲做了相国,鲍叔牙则成为其手下,这段友谊在历史上传为美谈。

典故10、许衡不食无主之梨

许衡是元代理学家。有一次他在盛夏时走路,十分口渴,遇到路边有一棵梨树,别人都争着摘梨吃,唯有许衡独自端坐。有人问他,他说,梨树没有主人,我的心却有主人。别人所遗失的东西,即使有丝毫不合乎道义也不能接受。

典故11、程门立雪

宋代时,程颐的学生杨时、游酢某次一同前往程颐家求教问题,来到老师家时却发现程颐睡着了,他们不忍打搅,就静静地侍立门外等候。当时天寒大雪,当老师醒来时他们的脚下已积雪一尺深。“程门立雪”后来成为广为流传的尊师典范。

典故12、范式张劭交友重诚信

东汉时,张劭和范式一同住在太学里读书,是很好的朋友。学成别离时,两人约定两年后的中秋节中午在张劭家再见。两年后中秋,张劭杀鸡备饭,正午时范式果然从数千里外赶来。两人交友诚信的典故也由此流传。

典故13、缇萦救父

西汉时,官吏淳于意被判肉刑被押送上京。他的小女儿淳于缇萦坚持一路随父亲进京,为救父亲向汉文帝上书,最终令汉文帝废除肉刑,成为著名的孝顺典故。

典故14、孟母三迁

孟子幼年时,家附近的环境不好,其母为了更好地教育孩子多次迁居。“孟母三迁”后成为父母用心良苦培育孩子的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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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历史名人蔡伦自杀的故事

全文共 10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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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中国历史上最重要的知识分子自杀事件,同时也堪称史上最著名的自杀,那就是造纸术的发明人、博主本家里最伟大的人物——蔡伦

说蔡伦最伟大,自然不会有任何异义,因为造纸术位列中国人的“四大发明”之首,另外三项火药、指南针和印刷术均产生于他身后一千年的宋代。在一部美国人写的《影响世界人类历史进程的100名人》中,蔡伦名列第7,在中国人中仅次于孔子(第5),排在他后面还有三个政治人物秦始皇、隋文帝、毛泽东和两个知识分子,老子和孟子分别列第73和第92。

蔡伦大约生于公元63年,湖南郴州人,曾任尚书坊,主持朝廷用的各种器物的制造。公元105年,他用树皮、破布、麻头、鱼网造出纸张,呈送给汉和帝,受到奖励,官封龙亭侯(今陕西羊洋县),后人戏称他“蔡侯纸”。他的发明也因此推广开来。

在蔡伦之前,中国人把字写在竹简上,文人(例如孔子)出行要用车载书,因此才有“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之说。而西方人则把字写在羊皮纸上,后者稀少而昂贵。蔡伦发明造纸以后,中国才有了写字用的桌子,随后中国(特别是唐朝)的繁荣昌盛恐怕也与此有关。

但蔡伦却是宦官出身,成名以后,卷入宫廷斗争,和帝死后,在掌权的窦太后的授意,参与诬陷年幼汉安帝的祖母。待窦太后驾崩,汉安帝亲政后,要他到廷尉那里去自首。蔡伦为了避免受辱,於是洗浴全身,换上整洁的衣冠,(与苏格拉底一样)服毒自尽(苏是被赐毒药,但他没有进入前文提及的100排行榜,倒是他的弟子柏拉图和弟子的弟子亚里士多德入榜,分列第40和第10位)。

相比诗人屈原的自杀,后者已经尽人皆知,且已经有节日纪念,而蔡伦的自杀不大为人所知,而其影响力却是世界性的。有意思的是,今天的中国有两个蔡伦墓,一个在他的封地陕西,另一个在他的故乡湖南。世界上有许多国家都发行过纪念蔡伦的邮票。

值得一提的是,当年中国官方对蔡伦发明的造纸工艺严格保密,那么它是如何传到西方的呢?原来在公元751年,在今天哈萨克斯坦中部的江布尔,唐朝军队与阿拉伯人打了一仗,结果输了。在被捕的人中有几个造纸匠人,他们被关在(今乌兹别克斯坦)撒马尔罕的监狱里,受不了严刑拷打,招出了造纸工艺。

之后,阿拉伯人就掌握了造纸技术。至于后来如何传入欧洲,这与阿拉伯帝国的庞大有关。说来也巧,大约都是在12世纪,中国的造纸术就如同印度人发明的“阿拉伯数字”(这个名称是以讹传讹,对此博主即将出笼的新作《数学与人类文明》有详解)那样,经过阿拉伯人之手,沿逆时针方向绕过地中海(经中东、北非、西班牙)到达欧洲(君士坦丁堡的拜占廷帝国是阿拉伯人的死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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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文成公主进吐蕃的历史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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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公主原本是李唐远支宗室女,太宗李世民封李氏为文成公主;贞观十五年(641年)文成公主远嫁吐蕃,成为吐蕃赞普松赞干布的王后,下面是关于文成公主进吐蕃的历史故事,一起来了解下吧:

唐太宗灭了东突厥后,又派李靖击败了西南的吐谷浑(我国古代民族之一,在今青海省,谷音yù),打通了西域的通道。西域各国纷纷和唐朝交往,远在西南的吐蕃(我国古代藏族在青藏高原建立的政权),也派使者来了。

当时的吐蕃赞普(吐蕃王的称号)名叫松赞干布,是个能文能武的人才。他在十三岁的时候,就精通骑马、射箭、击剑等各种武艺,而且爱好民歌,善于写诗,受到吐蕃人的爱戴。他的父亲死去后,吐蕃贵族发动叛乱,松赞干布靠他的勇敢才智,很快把叛乱平定了。

年青的松赞干布并不满足吐蕃的贵族生活,为了学习唐朝的文化,他派出使者,长途跋涉,到长安来要求跟唐朝建立友好关系。

唐太宗也听到吐蕃的名声,愿意跟他们结交,还派使者到吐蕃去回访。

过了两年,松赞干布又派使者到长安向唐朝求亲,唐太宗没有答应。吐蕃使者怕松赞责备他不会办事,回到吐蕃后,向松赞撒谎说:“唐天子快要答应把公主下嫁给我们啦,因为吐谷浑王也去求亲,才把我们求亲的事给担搁了。”

吐蕃和吐谷浑两国本来就在闹摩擦,松赞干布听了使者的回报,更加怨恨吐谷浑。他马上出动二十万人马进攻吐谷浑。吐谷浑王看吐蕃军攻势很猛,抵挡不住,就退到环海一带。

松赞干布打败了吐谷浑,乘胜打到唐朝境内的松州(今四川松潘),又打了个大胜仗。松赞干布骄傲起来,派人威胁唐朝说:“如果不把公主嫁给我,我就带兵打到长安。”

唐太宗生气了,派大将侯君集带兵反击吐蕃。吐蕃将士对松赞干布挑起跟唐朝的战争,本来不愿意,看到唐朝派大军前来,都要求退兵。松赞干布眼看蛮干下去,要遭到失败,就向唐朝求和。

唐太宗本来愿意同吐蕃友好,也就同意讲和了。

公元640年,松赞干布又派了个能干的使者禄东赞带了一百人的出使队伍,备了五千两黄金和许多珍宝的厚礼,到长安去求亲。

唐太宗接见了禄东赞。禄东赞传达了他们的年青国王想跟唐朝友好的心愿,说得娓娓动听。唐太宗心里挺满意,就在皇族的女儿中,挑选一个美丽温柔的,封为文成公主,把她许嫁给松赞干布。

据说,使者禄东赞是个绝顶聪明的人。后来,在青藏高原的人民中,流传着一个“五难求婚使”的动人故事:

禄东赞在长安求亲的时候,各国来求亲的使者很多。唐太宗下了一道命令,要前来求亲的使者先解答五个难题。哪一国使者能够解答,就答允跟那国和亲。

第一道题目是要求把一根很细的丝线,穿过一颗有九曲孔道的明珠。禄东赞把丝线系在一只蚂蚁的腰部。蚂蚁带着丝线,爬过明珠的九曲孔道,丝线也就带过来了。

第二道题目是把一百匹母马和一百匹小马驹儿放在一起,要求辨认出哪匹马驹儿是哪匹母马生的。禄东赞把母马和马驹儿分开关了一天,断绝了马驹儿的饲料和水。第二天,再把它们放在一起。饿慌了的马驹儿分别奔到自己的母亲那里去吃奶。它们的母子关系也就认出来了。

禄东赞通过了一道道考试,最后一道是要从二千五百名美貌年青的女子中,找出谁是文成公主。禄东赞凭他敏锐的眼力,一下子就把那仪态大方的公主认出来了。

这些传说不大可能是事实,但是却反映了吐蕃人民对唐蕃友好的愿望和对完成这个使命的使者的赞美。

公元641年,二十四岁的文成公主在江夏王李道宗的护送下,动身到吐蕃去。唐朝廷为公主备了一份十分丰富的嫁妆。金银珠宝,绫罗绸缎,当然是少不了的,除此以外,还有许多吐蕃没有的谷物、果品、蔬菜的种子,药材,蚕种。她还带了大批的医药、种树、工程技术、天文历法的书籍。

文成公主出嫁的消息传到吐蕃,从唐朝边境到吐蕃,一路上都有人准备好马匹、牦牛、船只、食物,接送文成公主。松赞干布亲自从逻些(今西藏拉萨)赶到柏海(今青海鄂陵湖或札陵湖)迎接。松赞干布和文成公主在那里举行了隆重的婚礼。

婚礼结束后,松赞干布和文成公主越过雪山高原,到了逻些城。公主入城的那天,逻些人民像过盛大节日一样,载歌载舞,夹道欢迎。松赞干布还在逻些按照唐朝的建筑格式,为公主专门建造了一座城郭宫殿,给公主居住。

文成公主在吐蕃生活了四十年,她为汉藏两族人民的友好联系和发展藏族经济文化作出了贡献。直到现在,在西藏的大昭寺和布达拉宫,还供奉着松赞干布和文成公主的塑像。公元650年,松赞干布死去。唐太宗也在前一年病死,接替他的是太子李治,这就是唐高宗。

[文成公主进吐蕃的历史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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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中华成语典故故事精选6则

全文共 2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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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成语是青少年学习中国文化的必经之路。成语故事以深刻形象的故事典故讲述一些道理。成语就是有道理的词语,它奠基着我国的文化之熙。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中华成语典故故事精选6则,欢迎大家阅读!

小巫见大巫

【成语故事】三国时,有两个同乡好友,一个名叫陈琳在魏国作官;一个叫张纮,在东吴作孙权的谋士。两人都很有文学才华,虽然各事其主,但相互仰慕,经常有书信来往,探讨作品。

有一次张纮见了栩榴枕很是喜欢,专门为此作赋。千里之外的陈琳见到了这篇赋后,赞赏不已。在一次请客宴宾时,特地拿出文章让在座的宾客传阅、欣赏,嘴里还不断地夸耀说:“这篇文章写得多么脱俗清新呀!你们知道吗,这是我的同乡张纮写的呀……”

过了不久,张纮也看到了陈琳写的《武库赋》和《应机论》,不由得击掌叫好,并马上写了一封信给陈琳。信上对陈琳文辞清新、见解独到的文章风格大加赞赏,并表示要好好地向他学习。

陈琳见信后感慨极了,他在复信时谦虚他说:“我生活在北方,消息闭塞,与天下的文人学士交往很少,没见过大世面。只是这里能写文章的人不多,因此我在这儿容易冒尖,得到了大家过分的称赞,并不是我的才学真有那么好,是你太夸奖我了。我和你及张昭两人相比,差距实在太大了,就好像小巫遇见大巫,没法施展巫术了。”

水滴石穿

张乖崖是崇阳县的县官。一次,他看见一个管理仓库的小吏从仓库出来时,顺手将仓库里的一枚铜钱放进了自己的口袋。他立即派人把这小吏抓来追问,并且下令用棍棒拷打,小吏心里不服,大声嚷道:“一枚铜钱有什么了不起?为什么对我这么凶狠啊!”

张乖崖听了,就拿起笔来,写了一条批语:“一日一钱,千日千钱,绳锯木断,水滴石穿。”意思是:一天一个铜元,一千日就是一千个铜元,这就像用绳子锯木头、水滴石头一样,日久天长,木头也会被锯断,石头也会被滴穿的。然后,他下令将这小吏斩首。

成语“水滴石穿”就是由这个故事来的。有时也写成“滴水穿石”,含义是一样的,故事原来的意思是说缺点、错误虽小,积累起来,也会造成很大危害。张乖崖就是根据这一条杀了小吏,这自然是滥用刑法。现在常从积极方面来使用,比喻学习或办事只要有恒心、坚持不懈,就能够“水滴石穿”,战胜困难,得到成功。

口蜜腹剑

出于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唐玄宗天宝元年》:“尤忌文学之士,或阳与之善,啖以甘言而阴陷之。世谓李林甫口有蜜,腹有剑。” 意思为嘴上甜,心里狠。形容两面派的狡猾阴险,多指蛇蝎心肠的人。

唐玄宗(李隆基)的兵部尚书李林甫,论才艺,也还不错,一手字,画都很好;但他做官却不真真诚诚的办事,而是一味迁就和迎合玄宗的意旨。不但如此,他还用些不正当的方法结交玄宗亲信的宦官和妃子。

因此,他很得玄宗的宠信,一直在朝中做了十九年的官。李林甫和一般人接触。也总是在外貌上表现出和人很友好,非常合作,嘴里并说尽所有可以说的好听的、善意的话。可是实际上,他的性情和他的表面态度完全相反;他竟是一个非常狡猖阴险,常常使坏主意来害人的人。但是,坏人虽然有时可以得达害人的目的,逞奸谋于一时,日子久了,人家就发现了地这种伪善,于是大家便在背地里说他“口有蜜、腹有剑”。即是:口上甜甜蜜蜜,心中利剑害人。 唐朝还有一个做中书侍郎的李义府,平常的行动和表情,显得非常忠厚和温和;而且他不管和谁说话,总一定先自己咧开嘴笑,表现出十分诚恳和善良的样子。其实地的心地既刻薄,又奸诈,常使用阴险的计策害人。日子久了,人家也发现了他的这种假面具,就在背地裹说他“笑中有刀”。像李林甫和李义府那样的人是非常可怕的,因为也表里不一,若不小心,便要上当受害。所以“口蜜腹剑”不但是一句好成语,而且可作我们交友的戒言。 “口蜜腹剑”和“笑里藏刀”虽出自两个人的两个故事,但其含义是相同的,都是形容人口是心非和表里不一致;外面表现的很好,很讨人好感,叫人愿意结交,而心里却是尽想些坏主意计算人,谋害人。

口若悬河

晋朝时,有一位大学问家,名叫郭象,字子玄。

他在年轻的时候,已经是一个很有才学的人。尤其是他对于日常生活中所接触的一些现象,都能留心观察,然后再冷静地去思考其中的道理。因此,他的知识十分渊博,对于事情也常常能有独到的见解。后来,他又潜心研究老子和庄子的学说,并且对他们的学说有深刻的理解。

过了些年,朝廷一再派人来请他。他实在推辞不掉,只得答应了,到朝中做了黄门待郎。到了京城,由于他的知识很丰富,所以无论对什么事情都能说得头头是道,再加上他的口才很好,又非常喜欢发表自己的见解,因此每当人们听他谈论时,都觉得津津有味。

当时有一位太尉王衍,十分欣赏郭象的口才,他常常在别人面前赞扬郭象说:“听郭象说话,就好象一条倒悬起来的河流,滔滔不绝地往下灌注,永远没有枯竭的时候。”郭象的辩才,由此可知。

后人就以“口若悬河”来形容人善于说话,一旦说起话来就像倒悬的河水、滔滔不绝,永远没有停止的时候。

司空见惯

刘禹锡是唐朝中期一位杰出的诗人。他在朝廷任职期间,曾在政冶上谋求改革,失败后降了职,被贬到偏僻的地方去当刺史(官职名),晚年才回京城。回京途经扬州时,他的朋友李绅为他举行宴会。李绅当过“司空”(官职名),家里很富有,也很讲究排场。宴会上喝酒谈笑,李绅又让歌女出来演唱,并要她们向刘禹锡殷勤地敬酒。面对这种豪华场面,刘禹锡情不自禁地吟了首诗:

高髻云鬟宫样妆,春风一曲《杜韦娘》。司空见惯浑闲事,断尽江南刺史肠。成语“司空见惯”就是由诗句“司空见惯浑闲事”压缩而成的。“司空”

原诗中指李绅。“见惯”是看得习惯了。现在“司空”已经失去了具体意义, 这句成语用来形容看得太多、便不足为奇。

类似的成语还有“屡见不鲜”。“屡”表明次数多;“鲜”是新鲜、新 奇。也就是说,见多了就不觉得新鲜了。

大器晚成

典故  【大器晚成】谓贵重器物需要长时间才能完成。常比喻大才之人成就往往较晚。《老子》:“大器晚成,大音希声。” 汉 王充《论衡·状留》:“大器晚成,寳货难售。大崇一朝辄成贾者,菜果之物也。”《三国志·魏志·崔琰传》:“ 琰 从弟 林,少无名望,虽姻族犹多轻之,而 琰 常曰:‘此所谓大器晚成者也,终必远至。’” 宋 陈师道《后山谈丛》卷二:“暮年方妙者,乃大器晚成尔。”《儒林外史》第四九回:“二位先生高才久屈,将来定是大器晚成的。”老舍《四世同堂》四一:“最后,那驰名的‘白杏’用绵纸遮护着下了市,好象大器晚成似的结束了杏的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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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典故故事:黄粱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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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huáng liáng mèng

【成语故事

从前有一个穷困潦倒的书生卢生,在邯郸一个客店遇见道士吕翁。

吕翁送他一个枕头,这时店主正开始做黄粱饭,卢生小睡一会,在梦中他中进士做宰相娶美妻,儿孙满堂,生活美满。

梦醒后,主人的黄粱饭都还没做熟。

典故】死去生来不一身,定知谁妄复谁真?邯郸今日题诗客,犹是黄粱梦里人。

金·元好问《过邯郸四绝》

【解释】黄粱:小米。比喻虚幻不能实现的梦想。

【用法】作主语、宾语、定语;指不能实现的梦想

【近义词】邯郸梦、黄粱一梦

【押韵词】摇摆不定、飞龙舞凤、杯水之敬、拱手听命、运筹制胜、民不堪命、率土同庆、首尾相应、金相玉映、亲贤远佞、......

【英文】pipedream

【法语】rêvesdebonheur

【俄文】слáдкийсон

【成语举例】你的黄粱梦醒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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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中国历史经典典故八:虎生三子必有一彪

全文共 2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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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癸辛杂识》(续集下):“谚云:‘虎生三子,必有一彪。’”

原文:谚云:“虎生三子,必有一彪。”彪最犷恶,能食虎子也。予闻猎人云,凡虎将三子渡水,虑先往则子为彪所食,则必先负彪以往彼岸;既而挈一子次至,则复挈彪还;还则又挈一子往焉。最后始挈以去。盖极意关防,惟恐食其子也。

大意:彪的性格很彪悍,会吃自己的同胞。老虎带着三个孩子过河,必定先把彪背到对岸,然后带第二个过去,同时在把彪提回去,然后带第三个老虎到对岸,最后才把彪带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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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完璧归赵的历史名人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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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283年,秦昭襄王派使者带着国书去见赵惠文王,说秦王情愿让出十五座城来换赵国收藏的一块珍贵的“和氏璧”,希望赵王答应。

赵惠文王就跟大臣们商量,要不要答应。要想答应,怕上秦国的当,丢了和氏璧,拿不到城;要不答应,又怕得罪秦国。议论了半天,还不能决定该怎么办。

当时有人推荐蔺(音lìn)相如,说他是个挺有见识的人。

赵惠文王就把蔺相如召来,要他出个主意。

蔺相如说:“秦国强,赵国弱,不答应不行。”

赵惠文王说:“要是把和氏璧送了去,秦国取了璧,不给城,怎么办呢?”

蔺相如说:“秦国拿出十五座城来换一块璧玉,这个价值是够高的了。要是赵国不答应,错在赵国。大王把和氏璧送了去,要是秦国不交出城来,那么错在秦国。宁可答应,叫秦国担这个错儿。”

赵惠文王说:“那么就请先生上秦国去一趟吧。可是万一秦国不守信用,怎么办呢?”

蔺相如说:“秦国交了城,我就把和氏壁留在秦国;要不然,我一定把璧完好地带回赵国。”(原文是 “完璧归赵”。)

蔺相如带着和氏璧到了咸阳。秦昭襄王得意地在别宫里接见他。葡相如把和氏壁献上去。

秦昭襄王接过璧,看了看,挺高兴。他把壁递给美人和左右侍臣,让大伙儿传着看。大臣们都向秦昭襄王庆贺。

蔺相如站在朝堂上等了老半天,也不见秦王提换城的事。他知道秦昭襄王不是真心拿城来换璧。可是璧已落到别人手里,怎么才能拿回来呢?

他急中生智,上前对秦昭襄王说:“这块璧虽说挺名贵,可是也有点小毛病,不容易瞧出来,让我来指给大王看。”

秦昭襄王信以为真,就吩咐侍从把和氏璧递给蔺相如。

蔺相如一拿到璧,往后退了几步,靠着宫殿上的一根大柱子,瞪着眼睛,怒气冲冲地说:“大王派使者到赵国来,说是情愿用十五座城来换赵国的璧。赵王诚心诚意派我把璧送来。可是,大王并没有交换的诚意。如今璧在我手里。大王要是逼我的话,我宁可把我的脑袋和这块璧在这柱子上一同砸碎!”

说着,他真的拿着和氏璧,对着柱子做出要砸的样子。

秦昭襄王怕他真的砸坏了璧,连忙向他赔不是,说:“先生别误会,我哪儿能说了不算呢?”

他就命令大臣拿上地图来,并且把准备换给赵国的十五座城指给蔺相如看。

蔺相如想,可别再上他的当,就说:“赵王送璧到秦国来之前,斋戒了五天,还在朝堂上举行了一个很隆重的仪式。大王如果诚意换璧,也应当斋戒五天,然后再举行一个接受璧的仪式,我才敢把璧奉上。”

秦昭襄王想,反正你也跑不了,就说:“好,就这么办吧。”

他吩咐人把蔺相如送到宾馆去歇息。

蔺相如回到宾馆,叫一个随从的人打扮成买卖人的模样,把璧贴身藏着,偷偷地从小道跑回赵国去了。

过了五天,秦昭襄王召集大臣们和别国在咸阳的使臣,在朝堂举行接受和氏璧的仪式,叫蔺相如上朝。蔺相如不慌不忙地走上殿去,向秦昭襄王行了礼。

秦昭襄王说:“我已经斋戒五天,现在你把璧拿出来吧。”

蔺相如说:“秦国自秦穆公以来,前后二十几位君主,没有一个讲信义的。我怕受欺骗,丢了壁,对不起赵王,所以把壁送回赵国去了。请大王治我的罪吧。”

秦昭襄王听到这里,大发雷霆。说:“是你欺骗了我,还是我欺骗你?”

蔺相如镇静地说:“请大王别发怒,让我把话说完。天下诸侯都知道秦是强国,赵是弱国。天下只有强国欺负弱国,决没有弱国欺压强国的道理。大王真要那块璧的话,请先把那十五座城割让给赵国,然后打发使者跟我一起到赵国去取壁。

赵国得到了十五座城以后,决不敢不把璧交出来。”

秦昭襄王听蔺相如说得振振有辞,不好翻脸,只得说:“一块璧不过是一块璧,不应该为这件事伤了两家的和气。”

结果,还是让蔺相如回赵国去了。

蔺相如回到赵国,赵惠文王认为他完成了使命,就提拔他为上大夫。秦昭襄王本来也不存心想用十五座城去换和氏壁,不过想借这件事试探一下赵国的态度和力量。蔺相如完璧归赵后,他也没再提交换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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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白居易进长安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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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是唐代著名诗人,他擅长作诗的名气,很早就传开了。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关于白居易进长安历史典故,欢迎大家阅读!

唐宪宗即位以后,对政治进行了一些改革,任用了一些像李绛那样的正直的大臣当宰相。但是他仍旧宠信宦官。他想讨伐藩镇,用一个宦官头子做统帅。这件事引起一些大臣的反对。反对得最激烈的是左拾遗白居易。

白居易是唐代着名诗人,下邽(今陕西渭南东北,音guī)人。他擅长作诗的名气,很早就传开了。白居易自小聪明,生下来刚六七个月,就能辨认“之”、“无”两个字,五六岁就开始学写诗。大概在他十五六岁那年,他父亲白季庚在徐州做官,让他到京城长安去见世面,结交名人。

那时候,正是朱泚叛乱之后,长安遭到很大的破坏。特别是连年战争,到处闹,长安米价飞涨,百姓的日子很不好过。

当时,长安有一个文学家顾况,很有点才气,但是脾气高傲,遇到后生晚辈,常常倚老卖老。白居易听到顾况的名气,带了自己的诗稿,到顾况家去请教。

顾况听说白居易也是个官家子弟,不好不接待。白居易拜见了顾况,送上名帖和诗卷。

顾况瞅了瞅这个小伙子,又看了看名帖,看到“居易”两个字,皱起眉头打趣说:“近来长安米价很贵,只怕居住很不容易呢!”

白居易被顾况莫名其妙地数落了几句,也不在意,恭恭敬敬地站在旁边请求指教。顾况拿起诗卷随手翻着翻着,他的手忽然停了下来,眼睛盯着诗卷,轻轻地吟诵起来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顾况读到这里,脸上显露出兴奋的神色,马上站起来,紧紧拉住白居易的手,热情地说:“啊!能够写出这样的好诗,住在长安也不难了。刚才跟您开个玩笑,您别见怪。”

打这次见面以后,顾况十分欣赏白居易的诗才,逢人就夸说白家的孩子怎么了不起。一传十,十传百,白居易也就在长安出了名。不到几年,他考取了进士。唐宪宗听说他的名气,马上提拔他做翰林学士,后来又派他担任左拾遗。

白居易可不是那种争名求利、向上级阿谀奉承的官僚。他一面不断地创作新的诗歌,揭露当时社会上的一些不良现象

一面在宪宗面前多次直谏,特别是反对让宦官掌握兵权。

这一回,白居易谏阻宪宗封宦官做统帅,惹得宪宗很气恼。他跟宰相李绛说:“白居易这小子,是我把他提拔上来的,怎么对我这样不敬,我实在忍耐不住啦!”

李绛说:“白居易敢在陛下面前直谏,不怕杀头,正说明他对国家的忠心。如果办他的罪,只怕以后没人敢说真话了。

唐宪宗勉强接受李绛的意见,暂时没有把白居易撤职。但是,过了没有多少天,终于把他左拾遗的职务撤掉,改派别的官职。

白居易写了许多诗,其中有不少是反映现实的,像《秦中吟》和《新乐府》。在这些诗篇中,有的揭露了宦官仗势欺压百姓的罪恶,有的讽刺官僚们穷奢极侈的豪华生活,有的反映了劳动人民的痛苦遭遇。他的诗歌通俗好懂,受到当时广大人民的欢迎,街头巷尾,到处都传诵着白居易的诗篇。据说,白居易写完一首诗,总先念给不识字的老婆婆听,如果有听不懂的地方,他就修改,一直到能够使她听懂。这当然只是一种传说,但是说明他写的诗歌是比较接近群众的。

正因为他的诗反映现实,触犯了掌权的宦官和大官僚,也招来了一些人的咒骂和忌恨。有些人想诬陷白居易,只是一时找不到借口。

过了几年,白居易在太子的东宫里作大夫。有一次,宰相武元衡被人派刺客暗杀了。这次暗杀有复杂的政治背景,朝廷的官僚谁也不想开口。只有白居易站了出来,首先向宪宗上了奏章,要求通缉凶手。宦官和官僚抓住这个机会,说白居易不是谏官,不该对朝廷大事乱主张,狠狠地告了一状。

接着,又有一批一向讨厌白居易的官员,乱哄哄造谣污蔑,向白居易泼污水。有人说白居易的母亲是看花掉到井里淹死的,白居易居然还写过《赏花》、《新井》的诗,那不是大不孝吗?

经过这样罗织罪名,谁也没法给白居易辩护,白居易终于被降职到江州(今江西九江)去当司马了。

白居易无辜受到贬谪,到了江州之后,心情十分抑郁。有一天晚上,他在江州的湓浦口送客人,听到江上传来一阵哀怨的琵琶声,叫人一打听,原来是一个漂泊江湖的老年歌女弹的。白居易见了那歌女,又听她诉说她的可悲身世,十分同情;再联想到自己的遭遇,引起满腔心事。回来以后,写下了着名的叙事长诗《琵琶行》,诗中说

我闻琵琶已叹息,又闻此语重唧唧。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后来白居易又几次回到京城,做过几任朝廷大官。但是当时的朝政十分混乱,像白居易这样正直的人不可能有什么作为。他把他全部精力倾注到诗歌创作中去。他的一生一共写了二千八百多首诗,成为我国文学宝库里的一份十分珍贵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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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十三棍僧救唐王的历史典故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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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朝末年,天下大乱,诸侯各霸一方,战乱连年不休。王世充霸占洛阳后,自立皇位,定国号为郑,封其侄儿王仁则为领兵大元帅。这叔侄二人终日东杀西战,民不聊生。那时候,洛阳城郊十五里的柏谷庄,有少林寺千亩田地,住着十三个有武艺的和尚,专管种田护园。一日,饲养牲口的和尚智守,听见有人在谷草垛后嘀嘀咕咕说,原来他们是青泥沱人,听说唐王那里年景好,在闯潼关逃荒要饭时,拾到上书秦王之印玉印一个。丢印的是一个被抓的郎中。智守听完以后,把这夫妇带进庄院,让他俩把经过又说了一遍。寺主僧志操,留下玉印,打发逃荒夫妇走后,十三武僧议论起来,说郎中可能是李世民。都说唐王李渊父子办事顺天理和人情,关内五谷丰登,军队秋毫无犯。王世充自称皇帝,祸国殃民,实属蟊贼,要设法搭救那个郎中才是。最后上座僧善护决定,搭救李世民立即奔洛阳,十三人扮成挑柴汉子,混在人群里。

来到禁地洛阳监狱那里,在距监狱门口不远的地方,正好碰上一个巡逻禁卒走来。普胜来个猛虎跳涧势,飞上去卡住了禁卒的喉咙,象提小鸡一样,毫无声息的将那个禁卒提到僻静之处,昙宗得到钥匙,又将那总管捆了手脚,嘴里填上东西,推到墙角暗处,昙宗开了监门,背起李世民跑出内监,智守、普胜紧紧跟上,三人一起离开了禁地。他们当即拿定主意: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兵分两路,一路护送李世民出城,到洛阳桥头相等;一路去捉贼子王仁则。在善护带领下,昙宗、明嵩、善护等五人,穿过伊洛街口,见星光下三四个郑兵在一座高楼前游荡,便抓住其中一个让他领到王仁则院前,又想办法打开了房门。

屋内的王仁则正奸淫一女子,忽见有人进屋,劈头就是一剑,昙宗来个镏金沙飞掌,拨过来剑,闪进屋中,两人就在屋内相斗起来。几个回合,昙宗伸手抓起一泡菜缸上的石磨照着王仁则砸去,只听啊呀一声,王仁则倒在地上。昙宗一脚踏在王仁则身上,让姑娘开门、点灯。明嵩进到屋里,用绳子将王仁则一绑,昙宗象扛粮食袋子似的,往肩头一放,五个僧人一同赶往洛阳桥。再说志操他们,在官马棚牵了十四匹战马,把李世民扶上马,破门来到洛阳桥头等候。昙宗扛着王仁则来到桥头,翻身上马,用胳膊夹着王仁则,十四匹战马直向西而去。不远遇见了李世民的唐营兵将,十三个少林和尚,把俘虏到的郑将王仁则和那块玉印,一并交给了李世民,便得胜回柏谷庄去了。唐王李世民当了大唐皇帝之后,便封昙宗为大将军,其他十二个和尚因不愿做官,各自云游四方去了。这便是历史上有名的十三棍僧救唐王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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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学生必学历史成语故事3:卧薪尝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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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薪:柴草。睡在柴草上;经常尝一尝苦胆。比喻刻苦激励自身;坚定报仇雪耻的意志。

【语出】宋·苏轼《拟孙权答曹操书》:“仆受遣以来;卧薪尝胆;悼日月之逾迈而叹功名之不立。”

【人物】越王勾践(大禹子孙,姓姒si,名文命,今浙江绍兴人)回国以后,立志要报仇雪恨。为了不忘国耻,他睡觉就卧在柴薪之上,坐卧的地方挂着苦胆,表示不忘国耻,不忘艰苦。经过十年的积聚,越国终于由弱国变成强国,最后打败了吴国,吴王羞愧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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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秦始皇与寡妇清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5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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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二三八年四月初八的那一天风和日丽,雍城中心的蕲年宫里比平时更加庄严肃穆,这一天是秦王赢政举行冠礼的日子。

仪式进行到了加爵弁这一项,突然一阵闷雷般的声音传人耳鼓,随即是一阵阵喊杀声。原来一天前秦王决心拿下跟自己生母赵姬私通的宦官缪毒治罪,不提防走漏了风声,缪毒竟然先发制人,窃用秦王御玺和太后印玺,调集了县卒、官卫士卒和自己蓄养的数千童仆攻击蕲年宫,要造反!

叛军很快大败,秦王车裂缪毒,灭其三族,他和太后私生的两个儿子也被活活摔死。太后赵姬被强行迁住城外的械阳宫,秦王跟她断绝了母子关系,永不再见。可他的这一决策引发了不少大臣的异议,他们竞相进谏,批评秦王此举无异畜类。秦王大怒,把这些大臣全都处死,短短数日,就有27位大臣血染秦王宫外。

百官们不敢再进谏了,秦王的怒气却还没有平息。这天早朝,一名御史大夫奏报,在巴郡新发了一件大案,一个以经营丹砂为业的女人,居然蓄养近万兵丁,日夜操练习武,意图谋反。这女人年纪40来岁,守寡多年,名字叫清,因为她出生在巴郡,当地人都称呼她为巴寡妇清。

这还了得!一个没名分没地位的女商人,也敢谋反!这天下的女人是怎么了?都想牝鸡司晨吗?那还要男人干什么?本就没有熄灭的怒火又熊熊燃烧起来,秦王立刻下令,把那个什么巴寡妇清押解到咸阳宫,他要亲自审理此案,从重处置,也好震慑天下。

最近朝中动荡,百官们栗栗危惧,丞相李斯也处处小心。这一天他下了朝,车子驶到在离府门前不远的拐弯处,一个男人突然直冲过来,扑通一跪,以头触地,连呼“大人,冤枉啊”!

马夫惊慌失措,还好及时勒住了马缰。李斯见那男人20多岁的年纪,相貌英俊,斯文儒雅,不由得心生好感,于是微微点了点头。

男人膝行几步,又趴在地上磕了几个头,开口说道:“丞相大人,小民名巴邑,是那进京受审的巴清的小叔。大人,小民的嫂嫂有莫大冤情啊!”

巴清?李斯想起来,这个经商的女人被押进咸阳城两天了,据说她虽然年届四十,却美貌异常,成了满京城人津津乐道的话题。

李斯吩咐随从把这个巴邑带进府里,再行讯问。

在李斯宅邸那幽深的后花园书房里,告状人巴邑说出了一番话。

那女商人巴清18岁嫁到了夫家,一年后公爹身亡,四年后夫婿也一病不起,两人并无子嗣,而小叔子巴邑当时只有六岁。就在族人们纷纷密谋巧取豪夺他家的丹砂矿时,巴清却牵着巴邑出现在丹砂矿里,宣称从此后巴家的生意全部由她接管。巴清对婆母十分孝顺,对巴邑更是视如己出,除此之外所有的精力都扑在经营上,厂矿生产的各个环节她都一手操持,还率领工匠改良水银的提炼技术。等到巴邑长大,巴清做主为他娶了大户秦家的女儿秦氏,而巴家的产业,也已经滚雪球一样壮大,吞并了很多小的厂矿。因为竞争产生的矛盾,才招致了泼天大祸,被人诬告。

李斯默默听着,这时问道:“如你说来,那巴清蓄养兵丁,是不属实的了?”

巴邑含泪说道:“丞相大人,所谓的蓄养军队,其实不过是雇佣了千百个看护厂矿的童仆。附近山中盗匪如毛,经常下乡劫掠,巴郡的大户之家,家家蓄养家丁,操练习武,所用兵器也不过就是木棒、棘枝之类,也不止我一家啊。经商人家,哪有蓄养军队、逐鹿中原之野心?请大人明察!”

李斯心里明白了大半,他正在拈须沉吟,那巴邑已经探手入怀,从贴肉的内衣里掏出一个小小锦盒,递了过来。李斯狐疑地打开,立刻耀眼生花,满屋子都明亮起来。

原来盒子里是一颗小鸡蛋般大的夜明珠,珠体呈现出罕有的粉红色,就算是那大秦王宫里,也未必见得有这般宝物。

俗话说拿人手短,李斯接受了巴邑的重礼,心里已有了主意。

第二天朝堂之上,多位朝臣都在奏本那巴寡妇清的案件,都建议从严处置。最后,李斯才不紧不慢地奏道:“蓄养军队何等大事,此事真伪,一查即明。据臣所知,那巴清的水银提炼技能在当世可算第一。所以巴家售卖的丹砂、水银质量之佳,为大秦国之冠。倘若真的杀了此女……”此话一出,秦王脸上就是一动。李斯知道切中了他的要害,接着把昨天听来的那些话舌灿莲花般说了一遍。一切都如他所料,在听到那巴寡妇清为亡夫守贞、孝敬婆母、抚养小叔、殚精竭智操持夫家生意时,秦王的脸色更加和悦。李斯趁热打铁,说道:“当今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这巴寡妇清贞孝节烈,倘若蓄养军队一事不实,实该旌表!”

话音刚落,秦王已经下令:“查证此案事实,倘若的确是有人诬告,严惩不贷!”

李斯心中狂喜,脸上却不露声色。

要说这秦王的心事,李斯是摸得准准的了!要知道当其时秦国人在男女之事上极为随便,有作风大胆的妇人,居然离异六次之多。太后赵姬出事以后,带动得国内风气更加开放,淫奔案屡出不穷,各国都拿这作为秦国的笑料,秦王深以为耻,却无可奈何。正是因为母亲的淫行给秦王造成了很深的心理创伤,所以他后宫嫔妃无数,却绝不立后,在他眼里女人都是淫贱下流、败坏纲常的。等到知晓世间居然还有巴清这样的女子,不由得百感交集,生出了敬重之心。李斯正是摸准了他的心理,这才放胆一搏,当即奏效。

经过调查,证实所谓的巴清蓄养万人军队纯属扯淡。巴清被释放后,秦王传令她后宫觐见,温言勉励。巴清当场承诺,日后秦王宫所需的丹砂、水银等,全由巴家供应,价格保证业内最低。

秦王13岁即位,即位的第二年就开始修建王陵地宫,王陵的设计者正是丞相李斯。陵寝内的墓室里灌注大量水银,棺椁要漂浮其上,营造出在地下扬帆出海遨游巡视的阵势。地宫穹顶则镶嵌大量的各色宝石夜明珠,形成日月星辰的样子。这个工程需要大量的优质水银,秦王痴迷冶炼长生不老药,也需要数量极巨的丹砂,而连年征战,国库并不充盈。所以听了巴清的承诺,秦王心花怒放。

那以后来自巴郡的丹砂、水银就源源不绝地运进了咸阳。有了秦王的支撑,数年过后,巴清的商业帝国已经垄断了整个大秦,时人称她为“丹砂女王”,实为天下第一商。

十几年后,秦王统一六国,号称始皇帝。他的人生迎来了巅峰时期,也就更加惧怕死亡,迷恋长生之术。他多次派遣童男童女去海外求取仙丹,同时秦王地官的修筑也加紧进行,对巴清的宠信更是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朝堂之上,后宫之中,他的身边总是摆放一只矮凳,巴清来到咸阳的时候,可以坐在他的身边叙谈,这种礼遇,天下仅此一人。

俗话说物极必反。这一天李斯被皇帝宣召进宫,发现皇帝的脸色极为难看,说有人状告巴清犯了欺君之罪。告状信上说她表面三贞九烈,骨子里却淫奔无耻,早就跟一个随从人员有了私情,还偷偷生了一个儿子,孩子已经十五岁了!

虽然在官员们的进谏下,始皇帝已经和太后赵姬母子和好,可这举报信一下子撕开了他心里的伤疤。喊李斯过来,正是要让他主持审理此案。

巴清再次被押到了咸阳,她这时已经五十几岁了,容貌依然美好。她的身边只带了一个十五六岁的叫子兰的童仆。

这类风化案件如果没有捉奸见双的话,也就只有滴血认亲能审理清楚了。

滴血认亲的那一天,咸阳城百姓倾城出动,都跑来看稀奇。

巴清和那孩童的手指被刺破,鲜红的血珠冒了出来,被滴进一只盛满清水的大碗里,堂上堂下鸦雀无声。血珠滴进去,沉到了碗底,隔了一会开始荡漾开去。还好,两缕血线各自氤氲,却一直没有交融。所有人都松了口气。巴清眼眶含泪,嘴唇抿得紧紧的,一声不吭。

始皇帝大发雷霆,立刻令李斯破获此案,务必找到真正的始作俑者。

几天后,诬告者被挖了出来。据他的口供,还是那些跟巴家有生意竞争的丹砂业者联合起来出巨资买通了人诬告的。案犯被车裂而死。而那巴清从始至终都不怎么说话,也不为自己辩白。

案情大白,最开心的是始皇帝,他迫不及待地下令,敕封巴清为“贞妇”,立白玉牌坊,彰其功德。并且下令,巴家可以拥有属于自己的武装力量,可以携带武器刀具。要知道在那个时候,民间所有私藏刀具武器者,都是灭九族的。

巴清在御林军的护卫下,带了子兰风风光光地回到了家乡。满城的百姓们倾家出动,迎接给巴郡挣了大面子的丹砂女王归来。巴清的眼睛一直在人群里巡视着,可她露出了失望的面色。

巴清回到府邸,仍然没看到那个迫切想见的男人,不由得怔忡不安。子兰劝道:“夫人,您这次出去两月之久,二爷始终随在京都,上下打点营救,这件事才得善果。案子一定,二爷立即马不停蹄返回家乡,主持建牌坊的事。此刻定是在外奔波呢。”

巴清神色恍惚,过了很久才命令子兰随她一起出去走走。

出了家门,往上走数百步就上了一处斜坡,夕阳西下,斜坡上很多工人正在劳作,那里已经有一座贞妇牌坊竖起了半截。天黑了,工人们陆续收工,工地上空空荡荡,看不见一个人影,巴清慢慢走了过去。一个中年男子靠着牌坊底部正在发呆,听见声音回过了头,男子慢慢站了起来。他是巴邑。

两个人面对面站立,巴邑先开口:“嫂嫂,你吃苦了。”

这一句话,巴清的泪水瀑布一样喷洒出来,她突然投身进巴邑的怀抱,两个人抱在一起吞声饮泣,很久很久。

巴清低声说:“邑,我没能面见秦王说清我们的事。我虽然在商场无往不利,可在情感上,就是个懦夫!”

巴邑轻拍她的肩膀:“我知道你的难处,别自责了。可这样下去,我们的事就要深埋心底,永不能见天日了!子兰怎么办呢?”

巴清惊恐地回头看了看,小声说:“这些年的确是委屈子兰这孩子了。母亲是富可敌国的巴清,他却要做低三下四的佣仆,也不知道身世之谜,这对孩子太不公平了!”

巴邑一把抓住巴清的手,说:“所以我们不能再拖延下去了!这件事,如果当年我们就公开了,也没什么大逆不道的,就算得不到皇帝的宠信,可是我们一家人甜甜美美生活在一起,总好过这样做贼一样偷偷摸摸!我决定了,立刻上奏秦王,坦承我们的欺君之罪,然后把所有财产都进献给国家,皇帝修筑长城,国库正空虚,我们一定能得到特赦,求个一家人团团圆圆,这是巴邑毕生的心愿!”

巴清惊恐地掩住他的嘴:“别乱说了!”

刚说完这句话,她忽然弯腰干呕起来,巴邑急忙给她捶背,突然惊喜地问:“清,你是不是……有喜了?”

巴清喘息了几下,艰难地点头说:“孽障,这些年都平安无事,我就大意了,没想到,年到五旬,还怀上了孩子!在秦王宫时我就万分焦急,唯恐被皇帝发现……”

巴邑抱住她,痛惜地说:“我们都老了,还能活几年?难道让这个孩子一出生也像子兰一样,交托给他人抚养,到最后回到家里当仆人吗?这世间第一商的家业,要我们的孩儿去承继啊!”

原来巴清年轻守寡,她貌美如花,精明强干,实在是世间罕有的奇女子。当巴邑成年后第一次跟着她巡视遍地厂矿时,目睹她处理事务时的智慧果决,她女王一般高贵绰约的风姿,令他的眼里心里,就只剩下这唯一的女子了。巴清把他的一厢情愿只当作是小孩子任性,一笑了之,张罗着给他娶了秦氏为妻。可秦氏嫉妒暴躁,偏狭执拗,夫妻俩一直不和。就连秦氏生下的三个儿女,他都淡淡的不太理会,一颗心完全扑在巴清身上,协同她创立了世间最大的商业帝国。

俗话说日久生情,在巴邑无微不至的体贴呵护中,巴清的一缕情丝终于牢牢种在了小叔子身上,他们秘密结合后不久,巴清偷偷生下了儿子子兰。为了掩人耳目,他们不得不把心爱的儿子送给他人抚养,到六岁时让他回家来做了贴身侍从,对待他当然是关爱备至,可名分上子兰只是一个佣人。巴邑最大的盼望就是休妻再娶巴清,但造化弄人,这贞妇牌坊一立,只怕是这心愿终生不得实现了。

又是二十几天过去,巴清的孕期反应更加严重,两人计议很久,还是畏惧秦王的残暴,无奈只能做打胎的决定。为此巴邑遍寻名医,可巴清已年届五旬,身体再健壮,打胎也是个性命攸关的事,一般郎中哪敢动手?

这一天黄昏时分,巴邑回到家中,突然家丁来报,始皇帝有旨。

巴邑大惊,始皇帝对巴家极度宠信,可一向的圣旨或者赏赐,都只针对嫂子巴清的,这次居然为自己下旨,只怕是凶多吉少。

他匍匐在地面,听宣旨官宣读圣旨,说巴家为国有功,巴邑随同嫂子创立家业,功莫大焉,特赐美酒一壶,要和夫人一起喝下。

赐酒?看着那个镶宝嵌玉的酒壶,巴邑心里直打鼓。宣旨官亲自斟酒,送到巴邑和秦氏面前,声称皇帝有旨,要亲眼看着他们喝下赐酒,才能回去复命。此时此刻,也由不得巴邑抗拒,只得一饮而尽,片刻之后就腹痛如绞。

宣旨官率人冷笑离去,巴邑奄奄一息,奋力吩咐家人去通报巴清,想临死前再见一面。秦氏疼得满地打滚,突然扑过来死死卡住巴邑的脖子,咆哮着:“死到临头了还想着那个老淫婆!实话告诉你吧,是老娘给始皇帝写了告发信,告发你们这对欺世盗名的奸夫淫妇!那天我就躲在牌坊后,你们的淫词荡语我都听见了!既然你们想休掉我,让你们的野种继承家业,我还客气什么?哪知道……哪知道皇帝不降罪于她,倒来让我陪你们死……”

秦氏的手渐渐没了力气,瘫在地上死去了。巴邑苦苦撑持着,终于巴清赶来了,她抱起爱人的头,泪如雨下地哭喊着:“邑,我带来了解百毒的奇药,能够起死回生的,我马上给你服用!等你好了,我们私奔吧!”

巴邑死死抓住她的手,眼神里露出一丝笑意:“别费事了。皇帝既然决意赐我死,活了又如何?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他能放过你,我想一来是需要你的水银和丹砂,还有就是……他自命天子,慧眼如炬,刚封了你为贞妇,又怎能当着天下人承认自己看走眼了呢……这泱泱大国,他需要一个贞妇为一众女人的表率啊。所以你和子兰是平安的。我,知足了……”

他在巴清怀里,吐出了最后一口气。

巴邑死后,巴清过于悲痛,三个月大的胎儿也流产了,缠绵病榻足有两年之久,等到她能够起床处理事务,已然是白发苍苍,满脸皱纹密布,状如老妇了。

巴清盘点资财,把巴家数代累积的堆积如山的财富,遍布国内的厂矿企业,除了秘密留给子兰一小部分成家以外,其余全部无偿献给了国家,修筑长城。她是个聪明人,当然知道,就算自己再有钱,也仅仅是秦皇庞大财库的守门人而已,巴邑死后,她本就一无所有。

当巴清病体支离时,始皇帝命人把她接进成阳宫里,为她建造了养老的宫殿,每隔三五天,必要亲临她的住所,促膝相谈。巴清病了,他还亲手调了药羹喂她服用。始皇帝对巴清的礼遇厚待,对贞烈节妇的敬仰尊崇,天下人人皆知。于是女人们争先恐后效仿巴清,谁家女人能挣得一块旌表的牌坊,往往能引得方圆数百里内的人们争相夸耀,引以为豪。

几年后,巴清病死在咸阳宫。临终对始皇帝提出的唯一请求是,回到生她养她的故乡巴郡归葬,那边有她的丈夫和全部家人。始皇帝痛快答应了,为巴清举办了举世皆惊的宏大葬礼,并在巴郡修建了一处“女怀清台”,用以表彰巴清这一生对国家的贡献。据说,在巴清的葬礼上,始皇帝还哭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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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历史典故:花无百日红

全文共 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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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huā wú bǎi rì hóng

【成语故事】宋江杀了阎婆惜后投靠有钱有势的柴进,柴进特别款待他,他喝酒到深夜起身去上厕所碰到武松。武松破口大骂,旁人告诉武松他是大官人最红的客官,武松大发感慨:人无千日好,无百日红。他们同去见柴进,相识后成为要好的朋友。

【出处】几曾见柳有千年绿,花都说有百日红,枉费春工。 元·谷子敬《城南柳》第二折

【解释】花不能长开不败。比喻好景不长。

【用法】作宾语、定语、分句;比喻青春易逝

【相近词】人无千日好

【成语示列】正是人无百日好,花无百日红。 明·罗贯中《平妖传》第十二回

[历史典故:花无百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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