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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尝君及其门客的行为作文【汇集20篇】

社会上有许多不和谐的现象,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孟尝君及其门客的行为作文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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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钦佩的一种行为作文500字

全文共 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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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事有善有恶,有美有丑。要问我最钦佩什么?我最钦佩见义勇为。何为见义勇为?顾名思义:“见”就是看见;“义”就是正义;“勇”就是奋勇;“为”就是行动、作为。见义勇为便是看到正义的事情奋勇的去做。前不久,在我的身边就发生了一件这样的事。

一个星期六的上午,我正在家里做作业。突然,外面传来了一阵喊声:“捉小偷呀,小偷抢我包啦……”我站起来,循声望去,只见一个瘦矮个子的中年男人手里紧攥着一个女士挎包,向着居民区南方的公路跑去,她的后面跟着一位阿姨紧追不舍。我心想:“如果让这个小偷跑掉,那么,不仅阿姨的包被抢,而且这个小偷更会得意忘形,继续去偷他人的东西;如果这位阿姨追上小偷,小偷在情急之下,可能会对阿姨的安全构成威胁……”怎么办呢?我又一想,自己站在高处,帮助阿姨一道喊,肯定会有人帮忙的……于是,我便躲在窗帘后面大声喊道:“捉小偷啦……捉小偷啦……”这时候,从小偷的左侧跑出一位高个子叔叔,一个箭步抢到小偷的前面,挡住了他的去路,周围的群众也都闻讯赶来,将小偷逮了个正着……

看着眼前的这一幕,我心里激动不已,不只因为自己也在暗中进了一份儿力而感到高兴,而且更重要的是,因为我看到了在这个社会里见义勇为的人还很多。是呀,当我们大家在遇到类似情况的时候,是不是都能见义勇为呢?每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是如果你努力去为他人着想,那么你的生命就很有价值——见义勇为不正是如此吗?所以,我最钦佩的一种行为就是见义勇为。当然,我钦佩的还不止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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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规范行为,文明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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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行为的主轴来自市民意识和道德素的提高,关键是素质教育到位,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人人遵章守则,不做损坏形象的事,对影响世园会大局、影响城市形象的都不能看作为小事。一是不要在大街小巷,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乱扔杂物果皮。二是不能让宠物在人行道上随意大小便,及时清理宠物粪便。三是加强广告管理,加大追责惩罚力度,坚决取缔小广告制止乱写乱画乱贴。四是加强城市门面出租车管理,开文明车,制止乱停,急刹车转弯违章驾驶。五是落实卫生城达标措施,消灭卫生死角。做到绿色环保,低碳生活,为我们天空多画一道蓝,为我们空气多添一份鲜。六是使用好文明用语,让市民学好常用的几句文明英语。让每个微笑,每一个友好的动作,展现出唐山人的素养。要发挥志愿者,形象大使的作用。要发扬唐山人憨厚、好客、良好传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诚实友善的唐山市民。

朋友们,文明行动是办好世园会的通道,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扎扎实实,是脚踏实地去努力,让我们共同携手,一起迎接世园会的到来,真正把世园会办成展现唐山实力,彰显唐山魅力,永不落幕的世园艺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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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和不文明行为说再见作文300字

全文共 2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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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生活中,有许多事情是文明的,也有许多事是不文明的。

大街上,一个小孩嘴里嚼着泡泡糖。他边嚼,边把泡泡糖像拉面一样拉开,又重叠。看着那呕心的泡泡糖,令所有人的五脏六腑都要吐出来。再听“噗”的一声,他的泡泡糖被吐了出来,落在地上。据科学统计,泡泡糖里所包含的细菌可以使两千多人感染疾病。

石子路上,一股“罪恶”的臭味扑鼻而来。循着臭味,我找到了它的“源头”。原来,是堆大便。所有人经过这里,都远远地绕道而行。其实,不远处,就有一个厕所。只是……

马路上,人们总是不看红绿灯,不过斑马线,凑成一团人,就乱穿马路,简直是在玩命。

不文明就是世间的“大坏蛋”,我们一定要赶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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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

全文共 21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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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条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或者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四条 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五条 拒不执行党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在特殊时期或者紧急状况下,拒不执行党组织决定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六条 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六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一)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的;

(二)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

(三)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对入党后表现尚好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八条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六十九条 诬告陷害他人意在使他人受纪律追究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条 侵犯党员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以强迫、威胁、欺骗、拉拢等手段,妨害党员自主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对批评、检举、控告进行阻挠、压制,或者将批评、检举、控告材料私自扣压、销毁,或者故意将其泄露给他人的;

(二)对党员的申辩、辩护、作证等进行压制,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压制党员申诉,造成不良后果的,或者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党员申诉的;

(四)有其他侵犯党员权利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

对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打击报复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党组织有上述行为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党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

(二)在法律规定的投票、选举活动中违背组织原则搞非组织活动,组织、怂恿、诱使他人投票、表决的;

(三)在选举中进行其他违反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有关章程活动的。

第七十三条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四条 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级、职称、待遇、资格、学历、学位、荣誉或者其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五条 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六条 违反有关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七条 违反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未经批准出入国(边)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第七十八条 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擅自脱离组织,或者从事外事、机要、军事等工作的党员违反有关规定同国(境)外机构、人员联系和交往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七十九条 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脱离组织出走时间不满六个月又自动回归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脱离组织出走时间超过六个月的,按照自行脱党处理,党内予以除名。

故意为他人脱离组织出走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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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以我能行为话题的作文

全文共 3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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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行”这句话是我的口头禅,这句话似乎有法力一样,只要你遇到困难时,心里想着我能行的,增加了信心,困难就很快的解决了!什么?不信!那就看看我的故事吧!

我二年级的时候成绩发下来,我竟然得了第15名,我以前是从来没有低于前5名的,这个成绩打破了我的历史记录,我的心情就像掉进低谷一样,怎么也提不起来。回到家妈妈高兴地问我:“怎么样第几名?”因为我每次考得都很好,所以每次我回来妈妈都很高兴。我小声的说了一声15名,妈妈的脸色立即由晴转阴。大骂了我一顿,后来爸爸知道了,他没有骂我,还给我增加信心,说:“你一定能行的!”我和爸爸就专找我的缺点,并把它改正过来,经过半年的努力,我终于赶了上来,考了第1名。

怎么样?我没骗你吧!我相信只要你失败了,不灰心,不气馁,也是一样可以成功的,有可能比我还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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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游客的行为素质TheTourist’sBehavior

全文共 8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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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 the economic level keeps increasing, many people would like to travel abroad. But there is a survey shows that China is one of the five worst tourist nations which include India, France, Russia and England. It didn’t surprise me because there is always news about how Chinese tourists impressed the local people by their bad behavior. They were known as talking loud in the public, being unfriendly to the environment, tipping stingily, and the worst, marking on the historical sites. Every time I heard about these thing I felt so sorry for my country. China is meant to be a country with an ancient civilization and courtesy people. We are nice to foreigners here and being a good host. I hope every tourist who goes abroad should understand that he/she is on behalf of our country. We have the responsibility to defend the dignity of our country. We should show the world the best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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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第三章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全文共 71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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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处罚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强行进入场内的;

(二)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

(三)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

(四)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

(五)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

(六)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

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12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的,强行带离现场。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

(二)冒用宗教、气功名义进行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活动的。

第二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故意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的,或者对正常运行的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经有关主管部门指出后,拒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

第二节 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和处罚

第三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一条 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被盗、被抢或者丢失,未按规定报告的,处5日以下拘留;故意隐瞒不报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二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一)盗窃、损毁油气管道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水利防汛工程设施或者水文监测、测量、气象测报、环境监测、地质监测、地震监测等公共设施的;

(二)移动、损毁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以及其他边境标志、边境设施或者领土、领海标志设施的;

(三)非法进行影响国(边)界线走向的活动或者修建有碍国(边)境管理的设施的。

第三十四条 盗窃、损坏、擅自移动使用中的航空设施,或者强行进入航空器驾驶舱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在使用中的航空器上使用可能影响导航系统正常功能的器具、工具,不听劝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盗窃、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或者安全标志的;

(二)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障碍物,或者故意向列车投掷物品的;

(三)在铁路线路、桥梁、涵洞处挖掘坑穴、采石取沙的;

(四)在铁路线路上私设道口或者平交过道的。

第三十六条 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或者火车来临时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抢越铁路,影响行车安全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的,或者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的;

(二)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对沟井坎穴不设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或者故意损毁、移动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

(三)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的。

第三十八条 举办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有关规定,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的,责令停止活动,立即疏散;对组织者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旅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致使该场所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经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日以下拘留。

第三节 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16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第四十一条 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

第四十六条 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或者在出版物、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刊载民族歧视、侮辱内容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 冒领、隐匿、毁弃、私自开拆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节 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第五十一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三)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

(四)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

第五十三条 船舶擅自进入、停靠国家禁止、限制进入的水域或者岛屿的,对船舶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国家规定,未经注册登记,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被取缔后仍进行活动的;

(二)被依法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仍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

(三)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的。

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予以取缔。

取得公安机关许可的经营者,违反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以吊销许可证。

第五十五条 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不听劝阻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第五十六条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七条 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典当业工作人员承接典当的物品,不查验有关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或者明知是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收购铁路、油田、供电、电信、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等废旧专用器材的;

(三)收购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的;

(四)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的。

第六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一)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

(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

(三)明知是赃物而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的;

(四)被依法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在缓刑、暂予监外执行中的罪犯或者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六十一条 协助组织或者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二条 为偷越国(边)境人员提供条件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偷越国(边)境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一)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附近进行爆破、挖掘等活动,危及文物安全的。

第六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偷开他人机动车的;

(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或者偷开他人航空器、机动船舶的。

第六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故意破坏、污损他人坟墓或者毁坏、丢弃他人尸骨、骨灰的;

(二)在公共场所停放尸体或者因停放尸体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秩序,不听劝阻的。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八条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的;

(二)组织或者进行淫秽表演的;

(三)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

明知他人从事前款活动,为其提供条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第七十三条 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四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第七十五条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七十六条 有本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七十条的行为,屡教不改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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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一个人的远行为题目的700字作文

全文共 11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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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是春暖花开,外边的景色一片绚烂,花儿开的美不胜收。站在窗前看见阳光微笑着钻进屋子里,寻找着春天的气息,可是屋子里却是一片冰冷。一缕青烟袅袅的升起,翩然的像西飘去,带着我的梦想,带走了我的思绪。路上人来人往,人群中夹杂着各种颜色的衣服,像一幅五彩的画卷,时间似乎就定格在这一刹那,什么都停止了。

曾经无数次的想什么时候,能够狂放一次,抓起自己的背包,然后一个人去远行。可是到现在我还是坐在宿舍里,这样的想想,仅此而已。心里想的永远也不会付诸于行动,就像我无力改变现状,无力去决定现实一样。一辈子只是思想上的勇者,行动上的奴隶。有时候我甚至在想,我到底是不是我,为什么思想上和行动上永远也不会一致。眼前的迷雾让我迷失了方向,找不到前进的道路。

三月,一个令人心动的时节,暖阳、花香簌簌的顷刻就弥漫了整个天空。孔庙前的柳条抽出了这一年的新的希望,带着满心的欢喜,羞涩的垂在碧绿的河水中。哗哗的河水,讲述着它永远都诉说不完的故事,时而悲鸣,时而低缓,时而高昂。在我心中,这里与心中留恋的某个地方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小桥、流水、石板路、春色,尽收眼底。可是缺少的还是那种气息,心中向往的地方永远都是神圣的,是眼前的任何景色都代替不了的。它在心底扎根、发芽、开出一朵永恒的花朵,没有凋零,没有消逝。

江南,像一首散曲,时时的萦绕在我的脑海里,晓风残月杨柳岸,歌舞升平夜夜笙。无论是清明时节的雨纷纷,还是三秋时的桂子香,幽幽阑栅谁的多情梦碎了流年?似水流年,流年似水,花开花落、花落花开,是谁碎了谁的梦?而这些永远只是来源于无数的唯美的图片和多情的文字,何时,何时会有真正的记忆?何时,提起江南的时候,眼前会浮现那真实的流年里的风景。此时,所有的如痴如醉的画卷,都是自己在记忆中勾勒的,就像倾泻了颜料,染出的虚无飘渺的过眼烟云。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听汪峰的歌,他沙哑的嗓音一直在嘶喊,嘶喊着一个城市的辛酸苦楚。明明知道,是这种生活,却还是一如既往的去追寻。追寻着梦中的那个城市,在那里欢笑,在那里哭泣,在那里苦苦挣扎着。每个人都会在安逸和挣扎中选择,安逸固然是好,可是,我们正年轻,此时不拼搏更待何时?在那里迷茫,在那里失去,可是没有什么可以阻止那颗追寻的心。

昨天听闻,国交前的玉兰花开了一树,洁白无瑕,很是美丽。尽管昨夜狂风怒号,可是它依然在努力绽放着自己的青春。本来说今天开始降温,可是我看见了满地的阳光,闻到了空气中飘来的花香。我想,或许今天,同样是美好的一天。我一直在等,等下一个天亮,或许我真的可以不顾一切的背着包,一个去远行。一个人的路上可以看见更多的风景,一个人同样可以有更多的回忆。

[一个人的远行为题目的7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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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行为怪人”

全文共 2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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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上这般令人称奇的他,殊不知其行为却极为怪异,不同常人。

他极有“鬼谷子”的风度,还收了几个跟班,也许是“张仪”、“苏秦”、“孙膑”吧。课后,“鬼谷子“时常带着几个跟班,拿着树杈相互攻击,玩得不亦乐乎。只见“鬼谷子”面露奸笑,手握树枝,左摇右摆,跃跃欲试;“苏秦”卯足气力,运气于身,向前一阵狠戳;“张仪”脚下一滑,绕前绕后,不断骚扰捣蛋;“孙膑”气定神闲,自娱自乐,站在一旁傻笑。几分钟后,几个人战得“人仰马翻”,还红光满面,一副意犹未尽之感,大有再战一局的架势。

唉,已经是二十一世纪的新时代了,还玩“山顶洞人”的游戏!如此损友,实乃人生之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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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不文明行为作文400字

全文共 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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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校园是一个美丽的地方,是我们共同生活的地方。可是,有些同学却不好好珍惜这整洁的环境,学校里的不文明现象逐渐多起来。

昨天放学,我们的队伍停留在4楼半,高年级同学在5楼。因为前面的低年级队伍越来越多,我们只好在原地等待。突然,腾空降下的东西砸到了我和好朋友熊熊的头上,我们相视一看,竟是还有小半杯水的纸杯!熊熊看到高年级同学嘻嘻哈哈在上面乐个不停,我不禁对他们怒目而视,却得到这样的回应:“活该!”

这次的习作题材为:说说心里话,正好借此机会说说我的想法吧。

如果你们的行为仅仅是恶作剧,那请你不要再这样做了,这样不仅会破坏了原本一尘不染的回廊,更把中华的传统美德抹上了一层擦不去污点。今天我可以原谅你的恶作剧,可明天呢?将来呢?难道要一次又一次请求他人原谅吗?

除此之外,我还看到过同学带来一大把瓜子,磕的满地瓜子皮的;撕纸玩儿,撕的满地小纸片的;吃完饭,桌子也不擦就跑的……

以此类推,众多不文明现象成了环境的杀手。请不要再这样不讲文明了,为我们环境的明天多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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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安全行为习惯

全文共 8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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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时髦,崇尚流行也许是一种时尚。但是一旦流行成为社会的主流,那种存在于人们心中原本美好的东西,便会成为过眼烟云,变的黯然失色。然而,“安全”却时时刻刻、事事处处遍布于人们生产、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在我们的生活中无处不在、无时不有。人们外出时要注意交通安全;生活中要注意卫生防病安全;生产中要注意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等等……,所以,“安全”是一个永不过时的话题。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无数的事实告诉我们,凡是无视安全的行为必将付出惨痛的代价,违规操作,习惯性违章、经验主义和麻痹思想是生产事故的大敌,惨痛的教训告诉我们任何无视规章制度的行为都会留下一部不堪回首的血泪史。事实证明只有将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才能保证经济效益的提高和社会环境的稳定。“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一直以来是许多厂矿企业所倡导的口号,意喻人们能够安全顺利的完成一天的工作,平安的回到家中和家人团聚,同时也表达了各级重视安全、渴望安全的心愿。

“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来不得半点马虎和松懈,更不能摆架势,走过场,虚张声势。假如有人拿安全工作当儿戏,最终必将受到应有的惩罚。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做到上下一心,团结一致。坚决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传达执行两张皮的做法,更不能一味的为了应付检查而惶惶不可终日,严重影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那样最终的结果就是害人害

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关注人本,确立安全意识是校园安全的前提与保障。

“安全”是一个永久的话题。当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的主题时,安全则变得更为重要,和平安宁的生活需要安全、经济的腾飞需要安全、时代的发展更需安全。所以,我们将一如既往的将安全工作进行到底,真正做遵规守纪的模范,勇于向各种危害安全的行为作斗争,确实做到“时时处处想安全、人人事事讲安全”。让安全的警钟时常激荡在我们耳畔,让我们共同努力,一起拥有美好的明天。

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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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跪母行为应被力挺高二作文

全文共 8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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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来,一组“北大校长周其凤回乡为母祝寿跪母谢恩”的图片在网上引起热议,网友们有的指责他的这种行为过于作秀,有的则力挺他的这种“真情流露”的行为。

周其凤跪母固然有其不妥的一面,但是这种真情流露后情难自制的冲动行为却应是我们力挺的。这种真情流露出的对母亲的孝顺我们不应去抨击,而是应去提倡。

“跪母”绝非作秀,而是一种真情的流露,是一种发自内心的行为。何为作秀?作秀是指一个人想通过某些较为过度的行为,博得曝光度的行为,通常会被一些地位不高急需曝光度的人采用。周其凤作为一介校长本身的名气和地位让他已无需用“作秀”来博得曝光度,况且这次归家的行为周校长并未和任何媒体说,是一种私密的行为,而跪母行为也是情至意至,完全不是事先安排好的。这不应是我们抨击他的理由。

百善孝为先。孝是中国千百年来传承下来的优秀传统,更何况,跪,本身就是一种表达孝心的行为,这种本应被大力提倡赞扬的行为却被人们热议质疑,其原因是怎么也说不通的。君不见陈毅以一介元帅之身为自己老母亲洗裤子?君不见包拯为父母宁辞官归家直至父母身死才肯再入仕途?君不见汉文帝为母亲的病每日来尝汤药,衣不解带的照顾母亲?社会生活中有太多太多这种孝母的行为,而这些行为有的很平凡,有的很不同寻常,有的则看似很不符合做事之人的身份,但是无论如何这都是处于对自己母亲的尊敬和感恩,则中国孝文化的真正体现,是应被我们提倡而非诟病的!

周其凤作为北大校长,他的这种真情流露发自内心的,也是绝不允许人亵渎的。议论随意抨击批评这个“跪母而孝”的行为,是一种不合常理,也是不应被提倡的,而这也是对我们民族优良传统文化的一种不合理挑战。这种行为看似是在发泄对于周其凤本人的不满,却会让很多不明事理的观众也参与其中,会造成对中国孝文化的不当怀疑,也是扰乱社会风气,误导公众视听的行为。跪母本不应被热议,周其凤也是在一种极度激动的情况下才做出了这样一种有些冲动,却又让人感到常理之中的行为的。这种行为不应被非议,而是应该赞扬!

我们应该正确对待每一件事情,客观的评判事情是否正确,周其凤的行为是孝文化的体现,是情至意至的行为,是对于母亲的感激,更是我们应力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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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以我能行为话题的作文

全文共 3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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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我能做到一切,古人云:“有志者,事竟成”今人云:“我能,无限可能!”要为自己加油!

“我相信,我能行”这句话深深地印在我脑海中。记得一次数学考试中,有一道数学题怎么也想不起来。可是有一种信念在我脑海浮现:不管在人生的道路上遇到怎样的艰难一定要勇敢的面对它赢得最后的胜利。

对,我一定要把这道题做出来。我拿起卷子认真的看着、思考着、检查着。一次又一次,唉!怎么还是做不出来?我灰心了,绝望了。可我的脑海里有着一种声音好像说我∶你连这点困难的克服不了真是经不起挫折啊。我拿起笔又算了起来啊终于算出来了。

老师说这道理我做对了,正是应为我相信自己。我相信,我能行。只要我们坚信我们的信念,一切困难和挫择都会迎面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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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党员新时期共产党员思想行为规范发言稿

全文共 18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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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政提醒》全书入围入细地从政治、组织、公务、生活、社交等六个方面对党员干部的禁区雷池进行一一标示,防微杜渐,是对我国党内规章和国家法律法规条文中的最新廉政条款的细微解读。全书与时俱进,创意独特,贴近实际,可操作性强。书中别具一格的“特别提醒”更是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既是对最新廉政制度的完美诠释,又是对党员干部行为的明确警示,通俗易懂、深入浅出地树立了一块党员干部具体行为的“界碑”。工作之余常翻常看,余味无穷,字字千钧,直击灵魂,时刻从预防的角度敦促自己自重、自醒、自警、自励。

一切罪恶最初都是微不足道,由于相习成风,最后便不可收拾。为什么一些党员干部“前腐后继”?究其原因,一言以蔽之,就是缺少这种自醒意识,从日常的行为上开始放松了自己,在诱惑和利益面前,经受不住考验,脱离了人民群众,被糖衣炮弹遮蔽了双眼,沉溺于声色享受之中,不能自拔,进而肆无忌惮地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进而贪污受贿,腐化堕落,最终成为人民的罪人。所以说,领导干部要做到廉洁从政,必须要有自警意识,“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只有在日常行为中保持“勤政从一言一行做起,廉政从一分一厘拒之”的优良作风,才能防止自己堕入腐败的深渊,做到慎独慎微,慎始慎终,做到勤政为民,不寻私利。

农机部门是国家农机补贴政策的执行部门,承担着国家对农民的转移支付的重要部分。随着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经济的不断进步,所涉及的受惠群众数量和资金量都呈几何级数增长,从经销点的申报、购机者的资格审查、补贴产品最高限价的执行情况、“三包”服务的到位情况、机手的培训情况等等无一不涉及权力和利益的分配。作为农机局的纪检组长,更是深感责任重大。必须时刻保持自警意识,忧患意识,从国家补贴资金的每一分、每一厘的使用上,从关乎农民生产的每一件小事做起,才能防微杜渐,取信于民,服务于民,造福于民,才能完成党和国家赋予纪检干部的重任,当好农机部门的警钟。

其次,作为一名农机局的纪检组长,要从思想上行动上不断严格要求自己。与生俱来的贪婪、天生就有的欲望,在正确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面前是不敢显露的。一个人一旦失去了信念、没有了理想,监督制约再失控或形同虚设,就难以掌控自己。有这么一句话:人生最大的敌人是自己,当失去理想、信仰迷茫、信任危机的时候,道德的底线和爱的呼唤就成了一个善良公民做人的最基本标准;坚定信念、树立理想、严以律己便成为一名共产党员的基本准则和行为操守。党员干部廉洁勤政要从自我做起,从思想做起。

第三,要敢于接受群众的监督,并且欢迎群众的监督,只有建立了一套公开的制度,才能更好的监督。政策的阳光性最重要的是要使得农民群众的充分了解,才能使农民群众更好的监督,才能得到更好的贯彻。只有政策的兑现参与到监督当中来,监督才是全面的和公正的。其中补贴政策的公开化、公平化显得尤为重要,在平时把党的政策向农户认真宣传解释清楚,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监督中来,才能全方位地监督到国家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法网如灯,莫道贪财人不晓;民心似镜,应知越轨法难容。只有做到了实事求是,公开透明,才能有的放矢,只有平时注重把农机购置补贴监管政策和审办程序向全县公开,公开承诺真诚服务、优质服务的内容,在农户购机当中的问题以及三包服务、售后服务进行及时解决,才能真正接受群众监督,保持公平和正义。

第四、与市场利益的成功阻断是做好廉政工作的硬道理。基层机关寻租腐败的根源有很大一部分是行政审批行为与市场经济行为的分离不清。鸟的翅膀上挂上黄金,便永远不能再在天上翱翔。自身与经销商保持适当的距离,才能做好国家补贴资金的监管工作。农机产品的使用和维护以及售后服务,经销商也会存在一些利己行为,拉拢腐蚀党员领导干部以达到节约费用而减少售后支出的不作为行为,等等都需要我们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从体制、机制、制度上入手不断完善,做到有法可依、有纪可遵、有章可循。在现实工作中更要从党风、党性、党纪方面不断教育我们的干部,与市场经济的浊流划清界限。

一个有理想、有信念的人即使达不到自己所设立的目标,至少你能做个好人,就算是能力有限做不了对社会有益的人,至少你不能做有损于社会、有害于他人的人吧。这个标准看似太低,但细细嚼来又有多少人能做到呢!在现实工作中,只有不断完善领导干部从政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解决党员干部在政治、组织、公务、生活、社交等六个方面的日常突出问题,才能建立起能够适应时代要求的有效约束、行为规范和监督机制,才能真正在灵魂深处树立起一块党员干部具体行为的“界碑”,才能保证国家补贴资金的正确使用和领导干部权力的正确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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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文明行为见举止,记心中初中作文

全文共 10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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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行为举止,记心中她从小生活在另一个国度,受到的是西方式教育。在国外,她曾听到过许多外国人对中国人的文明礼仪程度侃侃而谈,批判中国人在公共场所用餐时太吵闹,或者是随地乱扔垃圾,不习惯使用文明语言等等。这些评论深深地刺痛了她的心。虽然她生长在异国他乡,但是作为炎黄子孙,她无法忍受外国人如此地轻蔑中国人。这一切都激起了她的爱国之情。她想用实际行动来证明中国人的文明程度不低于任何其他国家的人。她要让那些外国人对中国人肃然起敬。

现在,她如愿回到了祖国,并且在首都北京的一所重点中学就读。如今的她再也不会因为外国人批判中国人说的那些话而感到气愤了,因为她觉得他们说的没错。先且不说街道上满地的垃圾,就连校园的操场上都随处可见丢弃的饮料瓶、塑料袋。有一天她回家比较晚,看见清洁工正在满操场地追着那些被风吹到半空中的饮料瓶,并且十分吃力地将它们扔进垃圾桶中。这一幕深深地触动了她,使她开始了思考。她突然有了一个想法,想到应该用自己的行动来带动身边的人,从不乱扔废弃物这样的小事开始做起,使大家逐渐养成讲文明的习惯。

她开始了尝试,但进行得并不顺利。当她向同班的几位同学提出一块儿到操场捡垃圾的建议时,她被回绝了,甚至还有人说她是‘神经病’。她实在无法理解为什么连做好事都可能为誉为‘反常’的行为。也许这就是中国人独有的思维方式吗?

可是有一次,她也在无奈中把吃完雪糕的袋子扔到了路边的草坪中。那是很平常的一天,当她想把雪糕袋子扔到垃圾桶里时,她却发现在她的视线内竟然没有一个垃圾桶!身有急事的她只好把废弃物扔到草坪中。这一无奈的举动使她感到十分尴尬与不安,但是在发现根本没有人注意她的行为时,她并没有感到欣慰,而是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就这样,她明白了自己身边的人并不是不想追求文明,而是周围的条件不能使他们文明。在没有垃圾桶的情况下,人们可能养成随地扔垃圾的坏习惯。但是久而久之,当路上到处都有垃圾桶的时候,这种习惯就已经改不过来了。她也明白了一个人如果想文明,不能光在行动中表现出来,更重要的是必须在心中牢记‘文明’二字。

在反复的考虑之后,她写了一封信给有关的环境部门,建议在公共场所多安置一些垃圾桶,以便过路人可以养成将废物投在垃圾桶中的习惯。信已经寄出去了,至今还没有答复。但是,她始终期待着,希望自己的小小的努力能够对提高人们的文明礼仪修养起到哪怕是一点点的作用,使外国人不会在轻视中国人的文明程度,使祖国再次成为世界的‘礼仪之邦’!

是呀,文明就是这么简单,只要你时时刻刻将它牢记在心中,把礼仪当成自己的一种责任,那么文明礼仪之花定然会在不久的将来在你心中绽放!

[文明行为见举止,记心中初中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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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向不良行为宣战作文800字

全文共 8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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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法国学者培根曾经说过:“习惯是人生的主宰,人们应该努力地追求好习惯。”行为习惯就像我们身上的指南针,我们置身在在美丽的校园中,我们努力地学习,充实地生活,陶醉于书海,活跃在操场,尽情挥洒着青春的美丽与激情。可是当我们徜徉于美丽的校园时,却发现校园中跳动着许多不和谐的音符,校园陋习随处可见,这也是美丽的校园的违和点及不和谐因素。

在上体育课时,有些同学会带点零食,两节课上下来就会有一操场的各色各样的零食垃圾袋,也有一些同学经常把粗俗脏字挂在嘴边,久而久之会养成不良的习惯,有的同学第三节课结束后还滞留在教室,操场,大道等,拉拉扯扯,超越了与异性男女生交往的底线。有些同学在用餐时,把不爱吃的饭菜拨到餐桌上,吃完了也不把他们收拾掉,端着一大盘剩菜剩饭走向了泔水桶。

这些行为大家看似无关紧要,是我们已经把这些不良行为,事情养成了一种习惯,种种令人心痛的现象我们不能熟视无睹。有以上种种不文明现象的同学,请不要忘记你的身份——作为东营市技师学院的一名学生,在处处倡导文明,人人提高素质的今天,作为新世纪的我们,不能忽视肩上的责任,这些不文明的行为决不应该出现在我们身上。

学校的十不准还在警示着我们,老师的谆谆教导还在我们的耳畔,为此我们要做到:

文明生活。不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不随意践踏草坪;爱护公共财物,不在墙上和课桌上乱刻,乱画。

文明学习。按时上课,不迟到早退,不旷课;杜绝在教室内大声喧哗,吃零食等不文明现象。

文明就寝。按时作息,严格遵守学校熄灯制度,熄灯后不在宿舍内喧哗,打闹。

文明交往。同学之间保持竞争与合作的良好关系,男女生之间应保持正常的交往关系。

文明是成功的花蕊,是理想的风帆。维护社会公德,美化校园环境,遵守校纪校规,修身律己。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做一个勤俭诚信的人,做一个品德高尚的人,做一个胸怀开阔,恢弘大气的人,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人

同学们让我们向不良行为宣战,还校园一片洁净的蓝天,建设高品位的校园文化,需要你我携手,与道德做伴,与文明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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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以我能行为话题的作文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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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漫长的寒假已过去,迎来的是一个美好的春天。在这万物复苏的时刻,新的一学期又开始了,迎着早晨的第一缕阳光,我们又重新回到美丽的校园,开始了新一学期的征途。

时光轮回,万物更新。,经过一个寒假的休养,我们共同打开了新学期的扉页。李大钊先生曾经说过:人生最有趣味的事情,就是送旧迎新,因为人类最高的欲求,就是时时创造生活。对于六年级的我来说,这一学年将是我在小学阶段中最紧张而又忙碌的一年。因为度过了这一年,我将告别我的小学生活,开始我中学阶段的生活。所以我们更应该好好珍惜这段宝贵的时光充实自己,完善自己:

首先,上课的时候,我要认真听讲,不做小动作,不和同学交头接耳,要力争把老师课堂上讲的知识全部消化;对于疑难问题,要不耻下问,虚心向老师和同学请教。

其次,要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所有作业,做到一丝不苟。课堂作业当堂完成;课后作业和家庭作业也要按时独立完成。

第四,要利用星期天和节假日,继续参加奥数、英语,多读课外书,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要挤出时间,多干事。

我要加油,在绚丽多彩的小学生活中,好好学习,这是冲刺,面向新的征程,也许会有坎坷,艰险, 我一定会战胜一切困难 避过所有浅滩,到达成功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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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全文共 2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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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大家都知道习惯是从小养成的,孔子曾说:“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意思就是说小时候形成的习惯和天生的一样牢固。著名的教育家叶圣陶说过:“什么是教育?简单一句话,就是养成良好的习惯。”叶圣陶认为培养孩子的目的就是养成好习惯。习惯越自然越好,能力越强越好。

好习惯要培养,坏习惯要纠正,好习惯用加法,坏习惯用减法。其实养成习惯并不难,重要的是坚持到底,很多人在培养习惯的是后总是半途而废,使旧习惯又卷土重来了。

同学们,你们要知道,行为养成习惯;习惯造就性格;性格决定命运。习惯对于一个人来说是多么的重要啊!为了我们人生,让我们一起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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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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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名言“好习惯终身受益”,我很赞同。生命的旅途中,每个人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有些人徘徊于岔路的干扰,停在原地,不知所措;而那些具有良好习惯的人,在困难面前从容不迫,应付自如,所以他们与众不同。没有人天生就是人才,成功的捷径恰好在于貌似不起眼的良好习惯。

寒假一眨眼就来了,我给自己定了一个计划:我要天天加强运动,这样有助于身体健康;天天都挤出半小时时间来做阅读题目,可以加强阅读能力;每天都抽出半小时来预习,开学后更轻松。我曾好几次都想放弃过,但想想好习惯的养成都离不开艰苦的训练,于是我便全身心的投入,时时刻刻提醒着自己。这么多天,几乎是在一瞬间度过,我的坚持不懈终于有了回报,在这几天里,我养成了几个新的习惯,我就别提有多高心了!早知如此,我该养成了多少的好习惯啊!

我处在的周围,有人懒惰;有人麻痹;有人警惕;有人今日事明日毕,有人明日事今日毕。出生时与人无异,习惯的好坏决定终身。

22天后的我,每日睡觉前总是理所当然的去学习,养成了习惯,就如吃饭睡觉每日的必修课一样,不半途而废,不中间休息。我要让一个个好的习惯陪伴我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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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延伸阅读:环保行为规范

全文共 8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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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节水为荣——随时关上水龙头,别让水白流

2)监护水源——保护水源就是保护自己的生命

3)一水多用——让水重复使用

4)阻止滴漏——检查维修水龙头

5)慎用清洁剂——尽量用肥皂,减少水污染

6)关心大气质量——别忘了你时刻都在呼吸

7)随手关灯——省一度电,少一份污染

8)节用电器——为减缓地球温暖化出一把力

9)减用空调——降低能源消耗

10)支持绿色照明——人人都用节能灯

11)利用可再生资源—别等到能源耗竭的那一天

12)做“公交族”——以乘坐公共交通车为荣

13)当“自行车英雄”——保护大气,始于足下

14)减少尾气排放——开车人的责任

15)用无铅汽油——开车人的选择

16)使用再生纸——减少森林砍伐

17)替代贺年卡——减轻地球负担

18)节粮新时尚——让节俭变成荣耀

19)控制噪声污染——让我们互相监督

20)维护安宁环境——让我们从自己做起

21)认“环境标志”——选购绿色食品

22)用无氟制品——保护臭氧层

23)选无磷洗衣粉——保护江河湖泊

24)买环保电池——防止汞镉污染

25)选绿色包装——减少垃圾灾难

26)认绿色食品标志——保障自身健康

27)买无公害食品——维护生态环境

28)少用一次性制品——节约地球资源

29)自备购物袋——少用塑料袋

30)自备餐盒——减少白色污染

31)少用一次性筷子——别让森林变木屑

32)旧物巧利用——让有限的资源延长寿命

33)交流捐赠多余物品——闲置浪费,捐赠光荣

34)回收废塑料——开发“第二油田”

35)回收废电池——防止悲剧重演

36)回收废纸——再造林木资源

37)回收生物垃圾——再生绿色肥料领养树——做绿林卫士

38)推动垃圾分类回收——举手之劳战胜垃圾公害

39)拒食野生动物——改变不良的饮食习惯

40)拒用野生动植物制品——别让濒危生命死在你手里

41)不猎捕和饲养野生动物——保护有脆弱的生物链

42)制止偷猎和买卖野生动物的行为——行使你神圣的权利

43)做动物的朋友——善待生命,与万物共存

44)不买珍稀木材用具——别摧毁热带雨林

45)植树护林——与荒漠化抗争

46)领养树——做绿林卫士

47)回收各种废弃物——所有的垃圾都能变成资源

[有关环保的作文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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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中纪委机关报:党员干部可炒股但严禁七类行为最新

全文共 1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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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将其合法的财产以合法的方式投资于证券市场、买卖股票的行为是允许的,但是严禁七类行为。

《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中办发〔2013〕10号)明确: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可以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在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时,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禁下列行为:

(一)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索取或者强行买卖股票、索取或者倒卖认股权证;

(二)利用内幕信息直接或者间接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或者向他人提出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的建议;

(三)买卖或者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其直接业务管辖范围内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四)借用本单位的公款,或者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资金,或者借用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的资金,或者借用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资金,购买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

(五)以单位名义集资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

(六)利用工作时间、办公设施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

(七)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

【模拟案例】李某某,某省证监局处长,中共党员。李某某在筹划一上市公司定向增发事项的过程中,利用内幕信息与其妻黄某分别用相关账户买入该公司股票,共获利700余万元。

实践中,一些掌握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的党员干部存在这样的认识:利用职务便利掌握上市公司的内幕信息是工作使然,把自己掌握的有价值的信息变成真金白银才更实际,这种信息不用白不用。殊不知,这样的行为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规定,触犯了廉洁纪律。

江西省纪委案件审理室干部夏学文表示,随着我国证券业监管制度的逐步健全,证券市场的管理越来越规范。2001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根据这一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股票。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可以买卖股票吗?根据该规定,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可以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但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并严禁七类行为:一是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索取或者强行买卖股票、索取或者倒卖认股权证;二是利用内幕信息直接或者间接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或者向他人提出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的建议;三是买卖或者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其直接业务管辖范围内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四是借用本单位的公款,或者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资金,或者借用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的资金,或者借用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资金,购买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五是以单位名义集资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六是利用工作时间、办公设施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七是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就本案来说,夏学文指出,李某某利用自己身为省证监局处长的便利条件,把掌握的上市公司内幕信息与其妻共享,并用有关账户买卖相关上市公司股票,从中牟取大量钱财。其行为明显与《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不相符,严重违反了《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构成严重违纪,必然受到严惩。

“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习近平总书记曾谆谆告诫党员干部。按理,既然选择了人民公仆,就须断了发财的念头,严格遵照相关制度要求办事,清正廉洁,不越纪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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